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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腾堡计划电子书:《发明、发现与起源的历史》,第2卷(共2卷)
该电子书可供美国及世界其他大部分地区的任何人免费使用,且几乎没有任何限制。您可以根据随书附带的古腾堡计划许可条款,或访问www.gutenberg.org获取相关许可,从而复制、分发或重新使用此书。如果您不在美国,使用此书前需先了解您所在国家的法律规定。
书名:《发明、发现与起源的历史》,第2卷(共2卷)
作者:约翰·贝克曼
编辑:威廉·弗朗西斯、J·W·格里菲斯
译者:威廉·约翰斯顿
发布日期:2015年2月4日 [电子书编号#48152]
最新更新时间:2024年10月24日
语言:英语
更多信息及格式:www.gutenberg.org/ebooks/48152
致谢:由查理·霍华德及http://www.pgdp.net上的在线分布式校对团队制作(本文件是由互联网档案馆慷慨提供的图片转换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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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发明、发现与起源的历史》,第2卷(共2卷)
作者:约翰·贝克曼
编辑:威廉·弗朗西斯、J·W·格里菲斯
译者:威廉·约翰斯顿
发布日期:2015年2月4日 [电子书编号#48152]
最新更新时间:2024年10月24日
语言: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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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腾堡电子书项目开始:《发明、发现与起源的历史》,第2卷(共2卷)***
W. Beechy爵士、I. J. Hinchliff、詹姆斯·瓦特
W. Beechy爵士、I. J. Hinchliff、詹姆斯·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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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发现与起源的历史
作者:约翰·贝克曼,哥廷根大学经济学教授。
德文原版由威廉·约翰斯顿翻译。
第四版,经仔细修订并扩充,
译者:威廉·弗朗西斯,博士,F.L.S.,《化学公报》主编;
以及J.W.格里菲斯,医学博士,F.L.S.,皇家内科医师学院会员。
作者:约翰·贝克曼,哥廷根大学经济学教授。
德文原版由威廉·约翰斯顿翻译。
第四版,经仔细修订并扩充,
译者:威廉·弗朗西斯,博士,F.L.S.,《化学公报》主编;
以及J.W.格里菲斯,医学博士,F.L.S.,皇家内科医师学院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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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伦敦:
亨利·G·博恩,考文特花园约克街。
1846年。
由理查德与约翰·E·泰勒印刷,
弗利特街红狮宫。
伦敦:
亨利·G·博恩,考文特花园约克街。
1846年。
由理查德与约翰·E·泰勒印刷,
弗利特街红狮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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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页码
蒸汽机与詹姆斯·瓦特的发明 5
借贷与当铺业 1
金属的化学名称 23
锌 32
鲤鱼 46
磨坊 55
镜子 56
玻璃切割与玻璃蚀刻 84
肥皂 92
茜草 108
杂技演员、绳索舞者、自动装置等 115
人造冰与饮料冷却 142
比重计 161
街道照明 172
夜间巡逻 185
植物的骨架结构 195
汇票 203
锡及镀锡工艺 206
播种机 230
锰 235
鲁珀特王子泪液 241
消防车 245
靛蓝 258
风向标 281
镀金工艺 290
毛皮服装 296
钢铁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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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汽机与詹姆斯·瓦特的发明 5
借贷与当铺业 1
金属的化学名称 23
锌 32
鲤鱼 46
磨坊 55
镜子 56
玻璃切割与玻璃蚀刻 84
肥皂 92
茜草 108
杂技演员、绳索舞者、自动装置等 115
人造冰与饮料冷却 142
比重计 161
街道照明 172
夜间巡逻 185
植物的骨架结构 195
汇票 203
锡及镀锡工艺 206
播种机 230
锰 235
鲁珀特王子泪液 241
消防车 245
靛蓝 258
风向标 281
镀金工艺 290
毛皮服装 296
钢铁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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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压厂 333
厨房用蔬菜 336
编织网与长袜;长袜编织机 355
啤酒花 376
黑铅 388
盐氨水 396
叉子 407
彩票、互助基金 414
博洛尼亚石 429
弃儿收容所 434
孤儿院 449
疗养院、残疾人医院、野战医院 454
斗鸡 473
硝石、火药、水彩墨 482
书籍审查员 512
书籍印刷的专有特权 518
书籍目录 522
缎带编织机 527
枪支、枪锁 533
厨房用蔬菜 336
编织网与长袜;长袜编织机 355
啤酒花 376
黑铅 388
盐氨水 396
叉子 407
彩票、互助基金 414
博洛尼亚石 429
弃儿收容所 434
孤儿院 449
疗养院、残疾人医院、野战医院 454
斗鸡 473
硝石、火药、水彩墨 482
书籍审查员 512
书籍印刷的专有特权 518
书籍目录 522
缎带编织机 527
枪支、枪锁 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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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汽机与詹姆斯·瓦特的发明
虽然贝克曼所著《发明与发现史》的这一新版原本打算仅涵盖原书中所论述的内容,但我们认为有必要为最重要的现代发明——蒸汽机破例加以介绍。古人并非完全不了解蒸汽的力量,但在詹姆斯·瓦特带来重大发现的那个时代之前,这种后来备受关注的机器,其动力极为有限,其重要性与实用性也远不及其他用作动力源的机械装置。生活在基督诞生前约120年的亚历山大的赫罗,曾描述过一种机器:通过从与轴成直角的部件上的开口喷出的蒸汽,使轴持续旋转。17世纪初,一位法国工程师德·考斯发明了一种利用容器内蒸汽压力将水提升的机器;1629年,意大利哲学家布兰卡则设计出了利用蒸汽冲击叶片来驱动多台磨坊的方案。然而,从这些装置的描述来看,其设计者似乎并不了解作为机械动力来源的蒸汽所依赖的弹性与凝结等物理特性。1663年,著名的伍斯特侯爵在其《发明世纪》一书中描述了一种仅依靠蒸汽的膨胀力来提水的装置。我们从这部作品中摘录了关于第一台蒸汽机的如下简短描述:“68. 这是一种利用火力提水的绝佳且高效的办法;无需通过抽吸的方式将水向上提升,因为那正如哲学家所说,属于‘活动范围之内’的事,而这种提升方式显然无法达到那样的效果。”
虽然贝克曼所著《发明与发现史》的这一新版原本打算仅涵盖原书中所论述的内容,但我们认为有必要为最重要的现代发明——蒸汽机破例加以介绍。古人并非完全不了解蒸汽的力量,但在詹姆斯·瓦特带来重大发现的那个时代之前,这种后来备受关注的机器,其动力极为有限,其重要性与实用性也远不及其他用作动力源的机械装置。生活在基督诞生前约120年的亚历山大的赫罗,曾描述过一种机器:通过从与轴成直角的部件上的开口喷出的蒸汽,使轴持续旋转。17世纪初,一位法国工程师德·考斯发明了一种利用容器内蒸汽压力将水提升的机器;1629年,意大利哲学家布兰卡则设计出了利用蒸汽冲击叶片来驱动多台磨坊的方案。然而,从这些装置的描述来看,其设计者似乎并不了解作为机械动力来源的蒸汽所依赖的弹性与凝结等物理特性。1663年,著名的伍斯特侯爵在其《发明世纪》一书中描述了一种仅依靠蒸汽的膨胀力来提水的装置。我们从这部作品中摘录了关于第一台蒸汽机的如下简短描述:“68. 这是一种利用火力提水的绝佳且高效的办法;无需通过抽吸的方式将水向上提升,因为那正如哲学家所说,属于‘活动范围之内’的事,而这种提升方式显然无法达到那样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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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不过,只要容器足够坚固,这种方式就没有限制:我曾取了一门炮的碎片,其末端已经破裂,然后往里面注入了四分之三的水,再将破裂的末端以及射击孔封住;持续对它加热后,24小时内它就爆炸了,发出了巨大的声响。既然有办法让容器因内部的压力而变得更坚固,而且可以一艘接一艘地填充水,我就看到水会像一股持续不断的洪流一样喷出,高度可达40英尺。一艘被火焰加热而变轻的水所推动的装置,能够带动40艘装满冷水的装置;操作这个人只需转动两个阀门,当一艘装置中的水用尽后,另一艘就会开始自动注入冷水,如此循环往复。只要保持火源的持续燃烧,同一个人就可以在转动阀门的过程中同时完成其他工作。
在蒸汽机发明的发展史上,下一个需要提及的人物是法国人丹尼斯·帕潘。由于被驱逐出祖国,他得以在黑森州的侯爵支持下担任马尔堡大学的数学教授。他最早提出了利用活塞在气缸中运动来产生动力的重要想法(1688年),随后又提出了通过低温使蒸汽迅速凝结从而在气缸中形成真空的想法。根据这些想法,他制作了一个模型:该模型由一个小气缸组成,气缸内有一根实心活塞,活塞下方则有一小量水。当对气缸底部加热时,会产生蒸汽,蒸汽的弹性力会将活塞向上推;之后通过熄灭火焰使气缸冷却,蒸汽便凝结成水,从而在气缸内形成真空,大气压力会将活塞压回原位。不过,没有证据表明他在其他地方制造出蒸汽动力机器之前就已经将这种或任何其他机器投入实际使用。
有记录以来第一台真正可运行的蒸汽机是由英国人萨弗里上尉发明的,他于1698年获得了用于提水等用途的蒸汽机专利。正如《皇家学会会刊》中的以下记载所示,这位先生曾在皇家学会面前展示过他的工作模型:“1699年6月14日,萨弗里先生向皇家学会展示了他设计的小型模型。”
在蒸汽机发明的发展史上,下一个需要提及的人物是法国人丹尼斯·帕潘。由于被驱逐出祖国,他得以在黑森州的侯爵支持下担任马尔堡大学的数学教授。他最早提出了利用活塞在气缸中运动来产生动力的重要想法(1688年),随后又提出了通过低温使蒸汽迅速凝结从而在气缸中形成真空的想法。根据这些想法,他制作了一个模型:该模型由一个小气缸组成,气缸内有一根实心活塞,活塞下方则有一小量水。当对气缸底部加热时,会产生蒸汽,蒸汽的弹性力会将活塞向上推;之后通过熄灭火焰使气缸冷却,蒸汽便凝结成水,从而在气缸内形成真空,大气压力会将活塞压回原位。不过,没有证据表明他在其他地方制造出蒸汽动力机器之前就已经将这种或任何其他机器投入实际使用。
有记录以来第一台真正可运行的蒸汽机是由英国人萨弗里上尉发明的,他于1698年获得了用于提水等用途的蒸汽机专利。正如《皇家学会会刊》中的以下记载所示,这位先生曾在皇家学会面前展示过他的工作模型:“1699年6月14日,萨弗里先生向皇家学会展示了他设计的小型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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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利用火力将水抽上来的装置,他便在众人面前启动了它。实验结果如预期般成功,令他们十分满意。这种装置曾被广泛用于从矿井中抽水,它由一个形状类似鸡蛋的坚固铁制容器构成,容器底部有一根管道,通向需要抽水的地方;顶部则有一根管道,用于将水输送到所需位置。这个椭圆形容器内充满来自锅炉的蒸汽,这些蒸汽会将容器内的空气排出。当空气被完全排出后,容器内只剩下纯蒸汽,此时就会切断与锅炉的连接,然后在容器外表面浇冷水。这样,容器内的蒸汽就会凝结,形成真空状态,水便可以通过吸力从下方被抽上来。当椭圆形容器再次被水填满后,就关闭位于下层管道底部的阀门,再让蒸汽从锅炉进入水面以上的椭圆形容器中。由于这些蒸汽压力很高,它们会迫使水沿着上升管道向上流动,最终从管道顶端流出。当椭圆形容器再次充满蒸汽后,又会因蒸汽凝结而产生真空,如此循环往复。通过使用两个这样的椭圆形容器,它们可以交替工作:一个负责从下方抽水,另一个则负责将水向上推送,从而实现持续不断地排水。但由于高压蒸汽可能引发爆炸,再加上不必要的蒸汽凝结会导致大量热量浪费,这类装置很快就被废弃了。随后,一些富有创造力的人开始致力于改进蒸汽机,试图降低燃料消耗——因为其燃料消耗量实在巨大,只有在极为有利的条件下才能使用。1705年,铁匠托马斯·纽科门以及水管工兼玻璃工约翰·考利为他们的蒸汽机申请了专利。最初的版本是通过在气缸外表面浇冷水来使蒸汽凝结的,气缸被放置在一个空心外壳中。纽科门偶然发现,即使不提供冷凝水,发动机仍能以异常快的速度运转多圈。经过检查,他发现活塞上有一个孔,原本用来保持密封的水从该孔中喷出,瞬间就将下方的蒸汽凝结了。这一发现使他放弃了使用外壳的做法,转而采用管道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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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发动机在圆柱体底部装有一个阀门,通过该阀门从储水器中向发动机内供水。纽科门的发动机需要有人持续操作,以打开和关闭调节阀及冷凝阀,这项工作通常由被称为“阀门操作工”的男孩们负责。据说,有个名叫汉弗莱·波特的男孩,为了能和同伴一起玩耍,同时又不想因停止发动机运转而带来后果,于是他想出了一个办法:他在控制两个阀门的杠杆上绑上适当长度的绳子,将这些杠杆与横梁相连,这样当横梁上下移动时,阀门就能以极其规律的方式开合。通过这一简单的装置,蒸汽机首次变成了自动运行的机器。
正是在为格拉斯哥大学自然哲学教授的讲座而修理一台基于纽科门原理设计的蒸汽机模型时,詹姆斯·瓦特开始致力于研究那些巧妙的发明,他让原本无生命的物质具备了近乎本能的自我调节能力,其动作的精确度甚至超过了任何生物,也正是这些发明使他名扬天下。
在我们所讨论的那个时代,纽科门式的发动机已经发展到了最完善、最成熟的形态。其动力来源是空气压力作用于气缸内活塞的上表面;在每次向下运动结束时,蒸汽会被用来将活塞连同其中的空气一起向上推,随后在冷水注入气缸后,蒸汽会冷凝,从而形成真空状态。在修理这台模型时,瓦特发现锅炉无法产生足够的蒸汽,尽管它的体积相对于气缸而言比普通发动机要大。这是因为该气缸是由黄铜制成的,黄铜的导热性优于铸铁,加之其尺寸较小,单位体积的表面积远远大于普通发动机的气缸,因此气缸在两次运动之间会更快冷却,从而在每次进气时都需要消耗更多比例的蒸汽。意识到蒸汽消耗量远超自己的预期后,他决定彻底查明原因。为此,他对不同结构类型的锅炉进行了实验研究。
正是在为格拉斯哥大学自然哲学教授的讲座而修理一台基于纽科门原理设计的蒸汽机模型时,詹姆斯·瓦特开始致力于研究那些巧妙的发明,他让原本无生命的物质具备了近乎本能的自我调节能力,其动作的精确度甚至超过了任何生物,也正是这些发明使他名扬天下。
在我们所讨论的那个时代,纽科门式的发动机已经发展到了最完善、最成熟的形态。其动力来源是空气压力作用于气缸内活塞的上表面;在每次向下运动结束时,蒸汽会被用来将活塞连同其中的空气一起向上推,随后在冷水注入气缸后,蒸汽会冷凝,从而形成真空状态。在修理这台模型时,瓦特发现锅炉无法产生足够的蒸汽,尽管它的体积相对于气缸而言比普通发动机要大。这是因为该气缸是由黄铜制成的,黄铜的导热性优于铸铁,加之其尺寸较小,单位体积的表面积远远大于普通发动机的气缸,因此气缸在两次运动之间会更快冷却,从而在每次进气时都需要消耗更多比例的蒸汽。意识到蒸汽消耗量远超自己的预期后,他决定彻底查明原因。为此,他对不同结构类型的锅炉进行了实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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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木材这类导热性较差的材料来替代汽缸材料,会对蒸发一定量水所需的煤量以及水转化为蒸汽时的膨胀程度产生何种影响?他设计了一种锅炉,能够显示在特定时间内蒸发的水量,从而计算出发动机每次做功时所消耗的蒸汽量。结果发现,这一数值是汽缸容积的数倍。他很快意识到:无论汽缸的尺寸和结构如何,只要让热蒸汽进入汽缸,而在之前已进入的蒸汽冷凝时汽缸又冷却到足以形成近乎完美的真空状态,就必然会产生巨大的能量浪费。反之,如果为了避免这种浪费而减少冷却程度,那么就会有大量蒸汽无法冷凝,其产生的阻力会削弱活塞向下运动时的动力。这些问题揭示了纽科门发动机的一个根本缺陷:要么会有蒸汽损失从而导致燃料浪费,要么由于每次活塞在极不完美的真空中运动而丧失动力。瓦特很快想到,如果将冷凝过程放在另一个容器中进行,就可以避免汽缸冷却以及由此带来的蒸汽浪费这一严重问题。这个想法一经提出,他便立即通过实验加以验证。通过一系列阀门的设计,当汽缸充满蒸汽时,它与一个已被抽空空气的独立容器之间建立了连接。蒸汽自然会涌入以填补真空,然后通过外部冷却或水喷流的方式在那里被冷凝;这样一来,随着不断有新蒸汽从汽缸中被抽出以维持不断产生的真空,剩余蒸汽的密度就能被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这就是一项重大且根本性的改进。不过,大气式发动机仍然存在一个根本性的缺陷:因为每次活塞运动时都有空气进入汽缸,这会导致大量热量被吸收,进而造成相应量的蒸汽浪费。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瓦特彻底排除了汽缸内的空气,重新采用了让蒸汽成为发动机动力来源的原始方案,而非仅仅将其作为制造真空的工具。在解决这一新方案所带来的各种构造难题时,他展现出了极高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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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旧的设计中,如果气缸的加工不够精确,或者活塞的安装不够准确,只要在气缸顶部倒入少量水,就能使其完全密封,此时蒸汽泄漏到气缸内的量也就无关紧要了,因为可以继续向该容器中注入水。但在新设计中,根本不可能有水进入气缸内部;因此,活塞不仅要做到密封,还必须通过一个密封环来工作,这样才能防止其上方进入的蒸汽泄漏出去。他通过用麻绳填充活塞以及所谓的填料箱来实现这一目的,活塞杆就是通过这个填料箱来运动的。另一项改进则是通过让蒸汽交替作用于活塞的上方和下方,从而使发动机的工作更加均匀,这样在相同的空间内、使用相同强度的材料时,发动机的功率就能翻倍。为了进一步提升冷凝器的真空度,他还加装了一台强大的泵,这台泵能够立即将冷凝水和注入的水排出,同时也将可能进入的空气一并排出——因为如果这些空气积聚起来,就会干扰发动机的正常运转。他最后的重大改进是,在活塞仅完成三分之一或二分之一的行程时就切断气缸与锅炉之间的连接,让蒸汽的膨胀力来完成剩余的行程。这样一来,不仅可以节省蒸汽,还能根据发动机需要完成的工作量,通过控制蒸汽在行程中的流动程度来调节发动机的输出功率。这些都是瓦特在其一生中陆续做出的重要改进。他于1736年6月19日出生在格林诺克,那里是他接受基础教育的场所。由于从小就对机械学的实际应用方面感兴趣,18岁时他前往伦敦学习制造数学仪器的技术,但他在那儿只待了不到一年,就因健康原因不得不回家。1757年,回到家后不久,他被任命为格拉斯哥大学的仪器制造师,并在该大学范围内获得了工作场所。1763年,他搬到了格拉斯哥市,打算从事土木工程师的工作。他的第一项专利申请日期为1769年6月5日,鉴于这些发明的巨大价值以及将其推广到公众面前的难度与成本,议会于1775年将这项专利的有效期延长了25年。1819年8月25日,他在斯塔福德郡的希斯菲尔德的家中去世,享年高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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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四岁,他已积累了巨额财富,这是他辛勤劳动与卓越才能所得到的应有回报。要详细阐述蒸汽机在各个工业领域的应用情况,恐怕会超出本著作的范畴。一位研究蒸汽机的著名作家说道:“若要列举蒸汽机带来的种种好处,那就几乎等于要列出生活中所有的舒适与奢华之物。它不仅创造了新的乐趣,还降低了原有享受的成本,使得那些过去根本无法享有这些乐趣的人也能拥有它们;借助蒸汽机的力量,人们可以轻松地在陆地和水面上行进;它促进了国家与国家之间、人与人之间的交流,用牢不可破的友谊纽带将遥远的国度联系在一起。知识与信息在遥远的人口中心之间不断流动,那些较为先进的地区会将文明与进步传播给较为落后的地区。在很大程度上,人类之所以能在现代取得如此快速的进步,都要归功于印刷术,而印刷术的力量与影响力则因与蒸汽机的结合而大大增强。正因如此,文学作品的成本才得以降低,从而得以更广泛地传播;正因如此,理性取代了暴力,笔剑取代了刀枪;正因如此,战争几乎从地球上消失了,人们之间不可避免产生的分歧也大多能通过和平谈判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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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与发现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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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贷与收取利息。
在我们看来,过去竟然会认为收取贷款利息是非法行为,这实在令人费解;但一旦了解其中的原因,这种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在早期,人们在不通过抢劫或战争的方式维持家庭生活时,可选择的职业既没有现在这么多,效率也较低;那些借钱的人只是为了满足眼前的需求,或是为了获得生活上的便利;而那些把钱借给穷人的人,也是出于善意或友情才这么做的。如今情况则大不相同了。人们借助借贷的资金从事商业活动,凭借自己的能力、勤奋或运气获得丰厚的利润,很快就能拥有超出日常所需的钱财;在这种情况下,放贷人无疑有权因自己出资而获得一定的回报,尤其是当他本也可以将这笔钱用于盈利之时;而且,放贷还可能让他面临失去全部或部分本金的风险,或者至少无法在需要时及时取回资金。
因此,随着商业、制造业和艺术的发展,以及通过借贷赚钱的手段越来越普遍,收取利息的放贷行为也就越来越常见了。不过,这种行为依然一直受到谴责,因为古人对它的厌恶被错误地解读为摩西律法中的规定,进而演变成了宗教偏见;就像许多其他有害的偏见一样,这种偏见还因教皇制定的严厉法律而进一步强化。然而,那些总想减轻立法者所定规则带来的负面影响的人,便想出了各种办法来掩盖这种行为,这样既不会惩罚借款人或放贷人,也无法阻止利息的收取与支付。既然这种行为对商业发展有利,而非带来弊端,那么禁止它显然是不明智的。
在我们看来,过去竟然会认为收取贷款利息是非法行为,这实在令人费解;但一旦了解其中的原因,这种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在早期,人们在不通过抢劫或战争的方式维持家庭生活时,可选择的职业既没有现在这么多,效率也较低;那些借钱的人只是为了满足眼前的需求,或是为了获得生活上的便利;而那些把钱借给穷人的人,也是出于善意或友情才这么做的。如今情况则大不相同了。人们借助借贷的资金从事商业活动,凭借自己的能力、勤奋或运气获得丰厚的利润,很快就能拥有超出日常所需的钱财;在这种情况下,放贷人无疑有权因自己出资而获得一定的回报,尤其是当他本也可以将这笔钱用于盈利之时;而且,放贷还可能让他面临失去全部或部分本金的风险,或者至少无法在需要时及时取回资金。
因此,随着商业、制造业和艺术的发展,以及通过借贷赚钱的手段越来越普遍,收取利息的放贷行为也就越来越常见了。不过,这种行为依然一直受到谴责,因为古人对它的厌恶被错误地解读为摩西律法中的规定,进而演变成了宗教偏见;就像许多其他有害的偏见一样,这种偏见还因教皇制定的严厉法律而进一步强化。然而,那些总想减轻立法者所定规则带来的负面影响的人,便想出了各种办法来掩盖这种行为,这样既不会惩罚借款人或放贷人,也无法阻止利息的收取与支付。既然这种行为对商业发展有利,而非带来弊端,那么禁止它显然是不明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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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弊端愈发明显:人们意识到,那些私下实施的新型高利贷手段所带来的危害,要比公开放贷所造成的危害更大。同时人们也发现,那些不受教皇诅咒影响的犹太人、外国人,以及一些既无宗教信仰也无良知、最不受教会青睐的本地人,正是从这种高利贷行为中获益最多的人。在罗马宫廷,这种弊端表现得最为严重,即便当时罗马宫廷还自诩拥有神圣的无误性;因此人们也付出了极大的努力来消除这一弊端。最终,人们想出了一个计划,期望借此根除这一恶行。他们筹集了一笔资金,以无息的方式将钱借给穷人,条件是这些穷人需提供抵押品。其实这个想法并不新鲜,因为早在很久以前,就有仁慈的君主们设立过类似的机构。据说,奥古斯都皇帝将国家从罪犯被没收的财产中获得的盈余资金转化为基金,然后以无息方式借给那些能够提供价值为其借款金额两倍之物的抵押品的人。提比略也投入了大量资金,为那些能够提供价值为其借款金额两倍之地的抵押品的人提供为期三年的贷款。亚历山大·塞维鲁则通过低利率放贷,并为穷人提供无息贷款用于购买土地,同时同意以土地的收益作为还款方式。现代意大利也效仿了古人的这些做法。为了筹集资金,教皇们给那些愿意出资的人许以许多看似诱人的好处,而这些好处实际上并不会给他们带来任何损失。他们通过教令和圣水赐予人们赦罪与永恒的救赎;允许人们将沉重的誓言转化为对贷款机构的捐赠;还允许那些愿意出大笔资金的人为非婚生子女办理合法手续。由于这类机构需要大量仆人,他们也试图以同样的条件招募这些人;除了上述好处之外,他们还向那些愿意免费承担这项工作的人提供许多其他无关紧要的好处。但在必要时,这些人还是可以获得一定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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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机构能从资金中获得一定的报酬。这些钱会在一定期限内无息借给穷人,前提是他们能够提供价值足够的抵押品。然而很快人们就发现,这种制度既无法发挥广泛的作用,也无法持续很久。为防止出现通过各种高利贷手段进行秘密放贷的情况,有必要将资金不仅提供给那些真正贫困的人,也提供给那些为避免贫困而希望从事有益工作、因而需要资金的人。尽管当时盛行的宗教观念会吸引人们慷慨捐资,但这种吸引力逐渐减弱,捐款额也随之减少,尤其是在德国开始出现改革运动并逐渐蔓延到其他国家之后。即便贷款机构不会因为支付员工工资以及各种难以避免的意外而耗尽资金,至少还是需要借贷一些带利息的资金来维持运营。既然不可能救济所有的穷人,那么唯一的办法就是通过鼓励商业发展来阻止穷人数量的增加,同时为那些只需要少量资金就能获得更多收入、且愿意支付适度利息的人提供资金支持。因此,教皇们最终决定允许贷款机构对其所贷出的资金只收取部分利息,这样就能筹集到足够的资金来支付各项开支;他们也因此首次采用了那句由来已久的格言:享受利益者应当分担负担——这一格言充分证明了利息的合法性。一旦有了这样的政策,只需再迈出一步,就能让贷款机构处于一个合理的运作状态,而如果当初的创立者没有受到偏见的影响,很可能会做到这一点。为确保贷款机构拥有足够的资金,人们认为应该为提供资金的人支付适度的利息,而他们则巧妙地将这部分利息混入机构不可避免的开支之中,因为这些开支确实是债务人根据之前制定的规则必须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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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放债机构会收取利息,也会支付利息。但为了避免使用这个令人反感的名称,所有收取的利息都被称作“补偿金”;教皇的诏书中也使用了这一表述。必须承认,这一切都是经过精心设计的;不过,那些敏锐的人还是发现了其中隐藏的利息问题。很快,关于放债机构是否合法的激烈争论便出现了,当时最杰出的神学家和法学家们都参与了这场争论。由此,那个古老的问题——即是否可以为了行善而做坏事或设立利息制度——再次被提出并加以探讨。对教皇法庭来说幸运的是,人类的愚昧程度仍然很高,仅仅一纸诏书就足以压制,或者至少让人们不再继续探究下去。教皇宣布那些所谓的“虔诚之山”是合法的,并威胁那些敢于对此事抱有更多疑问的人将受到惩罚。于是,各城市纷纷开始设立放债机构,其他国家也最终效仿了这一做法。大致上,这就是这些机构的起源历史;现在,我将用必要的证据来证实这一点。当我们把“放债机构”理解为一种任何人都可以以抵押物借款的公共机构时,无论是否收取利息,都不可将其与罗马的“argentariæ”或“mensæ nummulariæ”相提并论。那些其实是银行,国家和富人会在那里支付款项,同时还会给债权人指示,要求他们以现金形式收回债务,或者将款项转至自己名下并获取相应的担保。转账和通过票据付款的行为分别被称为“perscribere”和“rescribere”,而转让或汇票则被称为“attributio”。这些“argentarii”、“mensarii”、“nummularii”、“collybistæ”和“trapezitæ”的职能其实与我们现在的出纳员或银行家类似。他们既从事兑换和贴现业务,也会用自己的资本放贷并收取利息,以此获得更多收益。在古代,那些反对放贷取息的人让这些人蒙受了耻辱;而对他们的蔑视很可能还因偏见而加剧,尽管那些由政府任命为公共出纳员的“nummarii”地位相当高,甚至有人还成为了执政官。中世纪的意大利各邦也存在这样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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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7年。这类机构被称为apothecæ seu casanæ feneris,在德国则称为Wechselbanke,即汇兑银行;但它们并非我此处所理解的那种借贷机构。与借贷机构截然不同的还有那些在14世纪于意大利许多城市建立的银行,例如佛罗伦萨,其目的是为政府筹集贷款。那些提供资金的人会获得债券以及每月的利息,无论出于何种理由,这种利息都不能被拒绝支付,即便债权人犯了罪也不例外。这些债券很快就可以以盈利的价格出售,但更多时候则是亏损的;其价格如同英国的股票一样上下波动,不过幅度没有那么大。神学家们争论着:对于那些必须以现金形式出售债券的人,是否可以心安理得地以低于面值的价格购买这些债券。如果国家希望或有必要偿还这笔款项,它就会利用所谓的“Leyser regale falsæ monetæ”这一手段,用价值较低的货币来归还本金。至少在佛罗伦萨,教皇确认了这种做法,同时规定任何从事欺诈行为的人都将受到教会惩罚并须缴纳罚款,这些罚款将上缴给教皇的国库。而在那之前很久,热那亚共和国就已经通过抵押公共收入来筹集贷款了。我之所以详细阐述这个话题,是因为勒布雷特错误地将这些机构称为借贷机构;同时,也是为了展示早在14世纪时,债务的签订与偿还技术就已经发展到了多么成熟的程度。那些最精确地确定借贷机构起源的人,比如多罗西乌斯·阿斯卡尼乌斯,也就是马蒂亚斯·齐默尔曼,认为其起源是在教皇庇护二世或保罗二世的统治时期,后者在1464年至1471年间担任教皇。人们认为它起源于保罗二世执政时期的原因在于,利奥十世在他后来引用的诏书中提到,正是这位教皇首先确认了这种机构的存在。由于上述说法在我看来并不令人满意,而且我之前就知道意大利最早的借贷机构是由方济各会负责管理的,因此我查阅了圣方济各会的编年史,期望能在其中找到相关资料;果然,我在其中找到了更多关于这一历史领域的信息。
1377年。这类机构被称为apothecæ seu casanæ feneris,在德国则称为Wechselbanke,即汇兑银行;但它们并非我此处所理解的那种借贷机构。与借贷机构截然不同的还有那些在14世纪于意大利许多城市建立的银行,例如佛罗伦萨,其目的是为政府筹集贷款。那些提供资金的人会获得债券以及每月的利息,无论出于何种理由,这种利息都不能被拒绝支付,即便债权人犯了罪也不例外。这些债券很快就可以以盈利的价格出售,但更多时候则是亏损的;其价格如同英国的股票一样上下波动,不过幅度没有那么大。神学家们争论着:对于那些必须以现金形式出售债券的人,是否可以心安理得地以低于面值的价格购买这些债券。如果国家希望或有必要偿还这笔款项,它就会利用所谓的“Leyser regale falsæ monetæ”这一手段,用价值较低的货币来归还本金。至少在佛罗伦萨,教皇确认了这种做法,同时规定任何从事欺诈行为的人都将受到教会惩罚并须缴纳罚款,这些罚款将上缴给教皇的国库。而在那之前很久,热那亚共和国就已经通过抵押公共收入来筹集贷款了。我之所以详细阐述这个话题,是因为勒布雷特错误地将这些机构称为借贷机构;同时,也是为了展示早在14世纪时,债务的签订与偿还技术就已经发展到了多么成熟的程度。那些最精确地确定借贷机构起源的人,比如多罗西乌斯·阿斯卡尼乌斯,也就是马蒂亚斯·齐默尔曼,认为其起源是在教皇庇护二世或保罗二世的统治时期,后者在1464年至1471年间担任教皇。人们认为它起源于保罗二世执政时期的原因在于,利奥十世在他后来引用的诏书中提到,正是这位教皇首先确认了这种机构的存在。由于上述说法在我看来并不令人满意,而且我之前就知道意大利最早的借贷机构是由方济各会负责管理的,因此我查阅了圣方济各会的编年史,期望能在其中找到相关资料;果然,我在其中找到了更多关于这一历史领域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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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所知,迄今为止还没有人能像他那样筹集到如此多的资金来建立借贷机构。15世纪时,意大利境内针对高利贷的投诉日益增多,而许多基督徒,尤其是犹太人,都在从事高利贷活动。于是,很可能来自特尔尼的巴尔纳巴斯·因特拉姆内恩西斯首先提出了建立借贷机构的想法。他原本是一名医生,获得了博士学位,因其学识渊博而备受尊敬,后来成为方济各会修士,在该修会中获得了各种荣誉,最终于1474年在阿西西的修道院去世。当他在教皇庇护二世的支持下在佩鲁贾传教时,亲眼目睹了穷人们如何因犹太人的高利贷行为而遭受压迫,于是他提议通过募捐筹集资金,以便以抵押方式将钱借给穷人,而这些穷人则需每月支付足够的利息,用以支付管理该机构的员工工资及维持机构的运转。佩鲁贾的一位杰出法学家福图纳图斯·德·科波利斯在妻子去世后也加入了方济各会,他赞同这一计划,并表示愿意协助实施它。为了确保这项看似属于高利贷行为的计划能够得到批准,两人将他们的计划提交给了当地的大学,询问是否允许设立这样的机构。得到肯定答复后,他们很快通过传教筹集到了足够的资金,从而得以开设借贷机构。尽管得到了认可,仍有很多人对这一做法表示不满,他们认为收取任何形式的利息都属于高利贷行为。其中最强烈反对的是多明我会修士们,他们一直持续反对这一做法,直到被利奥十世迫使停止抗议;而方济各会修士们则为其辩护,并努力推动其普及。一年后,所有费用都支付完毕后,还剩下相当可观的盈余,由于管理者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这笔钱,最终决定将其分发给那些没有固定薪水的员工。这就是佩鲁贾最初采用的做法,而在其他地方则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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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机构的年度盈余处理方式各不相同。关于该机构最初成立的年份,我并未找到任何记载;但由于它是在庇护二世时期建立的,因此应该是在1464年或更早的某个时间。值得注意的是,这位教皇早在上述年份就批准了奥尔维耶托的借贷机构,而佩鲁贾的借贷机构则是在1467年才首次得到保罗二世的认可。另有趣的是,利奥十世在批准该机构时提到了保罗二世、西斯都四世、英诺森八世、亚历山大六世以及尤利乌斯二世,却未提及庇护二世。据瓦丁所述,西斯都四世在1472年批准了维泰博的借贷机构,而实际上该机构早在1469年就由方济各会士弗朗西斯科斯·德·维泰博创立了。1479年,西斯都四世又按照与佩鲁贾相同的模式批准了在他出生地萨沃纳设立的借贷机构。为此颁布的诏书是迄今为止最早被印刷出来的教皇批准文件;因为据编辑所说,为佩鲁贾机构出具的批准文件在1618年另一份文件被印刷时并未在该地的档案中找到。我从未找到过关于奥尔维耶托和维泰博机构的批准文件。阿西亚努斯曾在《切鲁比尼大诏书集》中寻找这些文件,但未能找到,而且西斯都也没有提及它们。在这份诏书中,这位教皇感叹自己因巨额开支而无法为同胞提供资金援助,但他表示会给予该借贷机构诸多精神上的好处,以激励信徒为其提供支持;他还希望从该机构借钱给那些愿意无偿帮忙一年的人。如果找不到符合条件的人,那就应给予他们适度的报酬。他还补充了有关抵押的条款,但却没有提及债务人应通过支付利息来为该机构的运营出力——这一做法是由巴尔纳巴斯提出的,他的名字并未出现在诏书中,不过他在佩鲁贾实施了这一做法,而教皇也默许了它。意大利的大部分借贷机构都是在15世纪及之后的几个世纪里,由方济各会士马库斯·博诺尼恩西斯、米凯尔·阿·卡尔卡诺、切鲁比努斯·斯波莱塔努斯、雅各布斯·德·马尔基亚、安东尼乌斯·韦尔切伦西斯、安杰卢斯·阿·克拉瓦西奥,尤其是贝尔纳迪努斯所建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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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米塔诺,亦被称为费尔特伦西斯和帕尔武卢斯。他于1439年出生在特雷维索地区的费尔特里镇。他的父亲名叫多纳托·托米塔诺,母亲则叫科罗娜·兰巴尔多尼;他们都属于显赫的家族,不过也有人说他出身低微,来自费尔特里附近的一个小村庄托米,因此才有了“托米塔诺”这个名字。而“帕尔武卢斯”这一称呼则是因为他身材矮小,他有时会以此作为开玩笑的素材。可以确定的是,他接受了良好的教育。1456年,17岁的他违背父亲的意愿,让导师们将他带到帕多瓦,让他加入方济各会;当时他将自己的名字从马丁改为伯纳迪努斯。由于他擅长演讲,方济各会便派他到意大利各地传教。他的演讲总是受到热烈欢迎,许多地方的人们甚至将他视为圣人般崇拜。他布道的主要目的是反对赌博、酗酒以及过度装饰的行为;但他尤其抨击犹太人,激起了人们对他们的仇恨,以至于许多地方的政府不得不请求或强迫他离开这些地区,或者停止针对这些不幸的人的传教活动——因为他所聚集的群众可能会对他们进行屠杀。有时,当他前往那些有富有的犹太人以及与他们有商业往来的人所在的城市时,他甚至会有生命危险。利用人们对犹太人的普遍敌意,他效仿自己的方济各会兄弟巴拿巴,努力推动借贷机构的建立。他于1494年在帕维亚去世。方济各会的人利用他的遗体制造种种“奇迹”,从而让他被列入圣徒名录;为了让他的名声更加流传下去,他的一些布道内容还被收录在方济各会士的著作中。据我所知,意大利境内的借贷机构如下:1485年,伯纳迪努斯视察了佩鲁贾的借贷机构,并为其增加了资本。同年,他在阿西西也建立了一家借贷机构,该机构得到了教皇英诺森的认可,而其创始人也在1487年再次对该机构进行了视察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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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6年,经过重重阻力,他在曼图亚建立了一家借贷机构,并获得了教皇的批准。然而四年后,这家机构状况恶化,他不得不通过布道来争取新的捐助以维持其运转。在佛罗伦萨,他遭遇了更大的反对:那些富有的犹太人贿赂了政府官员,这些官员表面上支持建立借贷机构——他们18年前就已经同意过这一提议——但实际上却在暗中阻挠。有一次,一些人在听完布道后袭击了犹太人的住宅,于是方济各会修士们被命令停止布道并离开这座城市。不过,最终还是由多明我会士杰罗尼穆斯·萨沃纳罗拉成功建立了这类借贷机构。1488年,贝尔纳迪努斯在帕尔马建立了一家借贷机构,并获得了教皇的批准;他在切塞纳也建立了类似机构,该机构的利息用途被规定为“用于支付官员的薪水及其他相关费用”。同年末,他来到意大利的另一端,在那不勒斯王国의阿奎拉重新建立了借贷机构。次年,他在同一王国的基耶蒂建立了另一家机构,在教会领地内的里埃蒂又建立了一家,还在纳尔尼建立了第三家机构;在卢卡则建立了第四家机构,尽管犹太人竭力阻挠,但主教仍批准了这一举措。1490年,贝尔纳迪努斯在皮亚琴察建立了借贷机构,同时他在热那亚也建立了一家机构,这家机构是由之前提到的安杰卢斯·阿克拉瓦西奥建立的。同一时期,方济各会士米迦勒·德·阿奎斯在维罗纳和米兰也分别建立了借贷机构。1491年,帕多瓦也建立了一家借贷机构,1493年时得到了教皇亚历山大六世的认可;另外一家机构则在拉文纳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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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2年,贝尔纳迪努斯对维琴察的借贷机构进行了改革。为避免被指责为高利贷者,他们采取了一种策略:不收取任何利息,而是告诫借款人应根据自己的虔诚程度和能力来给予补偿。由于这种做法使得人们支付的利息高于其他借贷机构规定的法定利率,贝尔纳迪努斯便废除了这一做法。同年,他在帕多瓦附近的小镇坎波圣彼得罗也建立了一家借贷机构,并驱逐了那些以抵押物放贷的犹太人。当时,特雷维西县的巴斯萨诺以及费尔特里也有借贷机构,他对其进行了检查并加以改进。1493年,贝尔纳迪努斯在威尼斯领地的克雷马建立了另一家借贷机构;在帕维亚则建立了第三家,他征求了法学家们的意见,结果发现他们支持他的计划;在教会领地的古比奥也建立了第四家借贷机构。与此同时,另一位方济各会士在克雷莫纳建立了一个“仁慈之粮库”,向贫困者提供带利息的粮食贷款;看来在帕尔马之前也曾有过类似的机构。1494年,贝尔纳迪努斯在去世前不久,协助在威尼斯领地的蒙塔尼亚纳建立了借贷机构,同时还改善了布雷西亚的那家机构——因为那里的员工没有固定的工资,所以该机构濒临倒闭。同年,另一位方济各会士在摩德纳建立了借贷机构。1506年,教皇尤利乌斯二世批准了博洛尼亚的借贷机构。特里维吉的借贷机构则成立于1509年;1512年,贡扎加家族的伊丽莎白作为圭多·乌巴尔杜斯公爵的遗孀,在乌尔比诺公国的内古比奥建立了第一家借贷机构,并获得了铸造货币的许可。我在这里所讲述的历史事实充分体现了偏见的巨大危害,尤其是教会人士的偏见。尽管借贷机构有着明显的优势,而且其中许多机构早已得到了罗马教廷的认可,但仍有很多人,尤其是多明我会的人士,反对这些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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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谴责这些机构,称其为“不虔诚之机构”,而非“虔诚之机构”。对小兄弟会来说,最令他们不安的反对声音来自多明我会士托马斯·德·维奥,他后来以卡耶塔努斯之名成为著名的红衣主教。1498年,这位僧人在帕维亚任教时撰写了《论虔诚之机构》一文,在文中激烈地抨击收取抵押品和利息的行为,即便这些利息是用来供养仆人的。他认为,教皇们虽然总体上认可了借贷机构的存在,但并未批准其所有规章制度,而且只会在这些制度符合教会法律的前提下予以认可。他补充说,这些话在印发的诏书中被恶意遗漏了;但他曾在曼图亚的借贷机构批准仪式上听到并读到过这些话。实际上,在瓦丁所提供的那份据称源自原始文件的诏书副本中,并没有这些话,萨沃纳的更早的借贷机构批准文件中同样也没有。即便这些话真的存在,也无法为卡耶塔努斯的反对行为提供依据,因为在这两份诏书中,教皇都建议采用佩鲁贾的借贷机构模式,而该模式本身就包含收取利息的内容。小兄弟会士贝尔纳迪努斯·德·布斯蒂斯站出来反对卡耶塔努斯,据瓦丁的记载,他的态度相当激烈。他的对手包括巴里阿努斯以及帕多瓦的法学家弗朗茨·帕帕法瓦。16世纪初,这场争论再次激烈化,最终由教皇利奥十世解决——他在拉特兰会议的第十次会议上通过专门诏书宣布,借贷机构是合法且有益的;任何相反的观点都是罪恶的,那些撰写反对意见的人应被处以绝罚。除了一位大主教外,全体与会者都投票支持这一决定。特伦特会议的法令也承认了借贷机构的合法性并予以确认。尽管有了这一决定,仍有一些人不时谴责它们,他们认为并非所有的法令,至少不是拉特兰会议的那个法令,都是符合正义的。其中就有多明我会士多米尼库斯·德·索托。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所有的反对声都消失了。1565年,教皇的使节查尔斯·博罗梅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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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兰议会命令所有政府和教会势力协助建立贷款机构。在意大利此之后建立的贷款机构中,我仅会提及罗马和那不勒斯的那些。令人惊讶的是,直到1539年,教皇的驻地竟然还没有这类机构,而它最终是由方济各会士乔瓦尼·卡尔沃努力推动才建立起来的。保罗三世在批准该机构的诏书中规定,卡尔沃的继任者必须持续监督该机构,因为方济各会士们为根除高利贷付出了巨大努力。那不勒斯的贷款机构最初建立于1539年或1540年。两位富有的市民——奥雷利奥·帕帕罗以及莱昂纳多或纳尔多·迪·帕尔马——赎回了当时掌握在犹太人手中的所有抵押物,并承诺在债务人偿还所借款项的前提下,免费将它们归还给物主。随后,更多富有的人纷纷效仿他们;许多人还捐出了巨额资金用于这一善举;而将犹太人驱逐出王国的总督托莱多也竭尽所能支持这一机构。这家历经多次变革的贷款机构是欧洲规模最大的,其中存放着数量庞大的各种物品,许多都是极其珍贵的,因此可以被视为整个国家最重要动产的储存地。大约在1563年,又有一家类似性质的机构成立了,名为“穷人银行”。起初,这家银行无息放贷,只为帮助那些负债累累的人;后来,随着资本的增加,它开始以抵押物作为贷款依据,但无息贷款金额不超过五杜卡特,若需更高金额则需支付常规利息。至于威尼斯第一家贷款机构是在何时建立的,我尚未查明。这个国家似乎长期容忍犹太人的存在,努力缓和人们对他们的仇恨,甚至还命令贝尔纳迪努斯不要宣扬反对犹太人的言论。总体来看,意大利的主要商业城市是最后才开始使用这种贷款机构的,因为他们明白,要对其进行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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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业繁荣的时期,依靠法律来收取利息是无效的或毫无用处的;或者因为那些富有的犹太商人总能找到办法阻止这一行为。所谓“mons pietatis”这一名称至今仍无令人满意的解释,它与这种金融制度一同从意大利传入,其历史即便不比该制度更悠久,也至少与之相当。由不同人出资、用于特定目的的资金,很早以前就被称作“montes”。在基督教时代的最初几个世纪里,教会人士会收集并保管人们自愿捐赠的资金,部分用于支付宗教仪式的费用,部分则用于救济穷人。这些被视为教会资金的资本,在5世纪初被普鲁登提乌斯称为“montes annonæ”和“arca numinis”。特土良则称其为“deposita pietatis”,由此便形成了“mons pietatis”这一名称。无论如何,我认为发明者选择并采用这个名称,是为了让他的制度显得具有神圣或宗教色彩,从而获得更多的认可与支持。
不过我发现,在13世纪和14世纪的意大利,有一些银行以国家的名义借款,而这些国家的财政收入会被用作抵押,同时还要支付利息,这类银行也被称作“montes”。后来的一些意大利历史学家也使用过这个词来指代此类机构;但像阿西安以及许多其他人那样,将所有这类“montes”都视为真正的贷款机构的人,其实是大错特错的。这些贷款银行或“montes”有着各种不同的名称,有时是以建立它们的君主的名字命名的,有时则是根据所借款项的用途来命名的,还有时则是以作为抵押的物品来命名的。例如,1526年教皇克莱门特七世为保卫自己的领地而设立的“mons fidei”;教皇庇护四世为支持制碱工业而设立的“mons aluminarius”;教皇庇护五世为对抗土耳其人而设立的“mons religionis”;以及那些以粮食、肉类、葡萄酒等物品的税收作为抵押而设立的“montes farinæ”、“montes carnium”、“montes vini”等等。为了便于提供这些贷款,人们想出了各种能促使人们出借资金的方法。有时会给予较高的利息,前提是借款人同意在去世后将本金归银行所有;有时则给予较低的利息,但抵押物是可以继承且可随意转让的。前者属于……
不过我发现,在13世纪和14世纪的意大利,有一些银行以国家的名义借款,而这些国家的财政收入会被用作抵押,同时还要支付利息,这类银行也被称作“montes”。后来的一些意大利历史学家也使用过这个词来指代此类机构;但像阿西安以及许多其他人那样,将所有这类“montes”都视为真正的贷款机构的人,其实是大错特错的。这些贷款银行或“montes”有着各种不同的名称,有时是以建立它们的君主的名字命名的,有时则是根据所借款项的用途来命名的,还有时则是以作为抵押的物品来命名的。例如,1526年教皇克莱门特七世为保卫自己的领地而设立的“mons fidei”;教皇庇护四世为支持制碱工业而设立的“mons aluminarius”;教皇庇护五世为对抗土耳其人而设立的“mons religionis”;以及那些以粮食、肉类、葡萄酒等物品的税收作为抵押而设立的“montes farinæ”、“montes carnium”、“montes vini”等等。为了便于提供这些贷款,人们想出了各种能促使人们出借资金的方法。有时会给予较高的利息,前提是借款人同意在去世后将本金归银行所有;有时则给予较低的利息,但抵押物是可以继承且可随意转让的。前者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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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者被称为“可赎回的贷款”,后者则称为“不可赎回的贷款”。有时,国家会承诺在特定期限结束后偿还本金,例如保罗四世时期所实行的“九年期贷款”;或者国家保留自行决定在合适的时间偿还本金的权利,还有些情况下,本金会被视为已投入使用,而利息则变为永久性的。第一种贷款被称为“可赎回的贷款”,第二种则被称为“不可赎回的贷款”。从这里可以清楚地看出人寿年金、定期抚恤金、团体保险以及政府债券的起源;不过关于这一主题的进一步阐述,我就留给那些希望研究国家债务历史的人去做了。我提及这些内容,只是为了纠正一个几乎已经普遍存在的错误,这个错误给我的研究带来了一些困难。我还要补充一点:为了提升其信用度,教皇们给他们的贷款赋予了许多与“慈善贷款”相同的宗教上的好处。正因如此,这种错误才更容易传播,因为两者都被称作“贷款”;因此,阿西亚努斯等人声称,许多借贷机构其实是被教皇们滥用于筹集公共贷款的。从这里举的例子可以看出,最初的借贷机构是由教皇们认可的,因为只有他们才能决定天主教徒在何种情况下可以收取利息。这一情况似乎使得在意大利以外地区建立此类机构变得困难。无论如何,新教徒起初都不愿意模仿这种起源于罗马宫廷的制度,因为按照当时的观念,只有罗马教皇才有资格批准这种制度;出于同样的原因,他们也不愿接受历法改革。我所见过的德国境内关于借贷机构的最早记载,是1498年皇帝马克西米利安一世允许纽伦堡的市民将犹太人赶出城市,并建立一家银行。该许可中还规定:“他们应当为银行配备合适的经理、职员及其他人员,以便按照自己的意愿或实际需要来管理银行;那些没有借贷或抵押财产就无法从事自己职业的市民,也应根据需要得到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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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作为抵押、担保等;在付款时还需另收一笔利息;银行的职员和管理人员则可从这些利息中获取报酬;而如果还有剩余资金,那就应像其他公共基金一样用于纽伦堡城的公共事业。由此看来,德国的放贷机构最初被称为“兑换银行”,当时这个词指的是任何从事贷款和货币兑换业务的银行;但正如费舍尔教授所认为的那样,这并不意味着这类机构是意大利人发明的。当时纽伦堡并没有放贷机构,直到1618年才有了第一家。那时,他们从意大利获得了各种此类机构的规章制度副本,以便选出最合适的模式。不过,他们实际上是参照奥格斯堡的那些规章制度来建立自己的放贷机构的,并派专人前往那里学习该机构的运作方式。1591年,奥格斯堡的当局禁止犹太人从事放贷或收取抵押品的行为,同时拨款30,000弗罗林用于建立一家放贷机构,该机构的规章制度则于1607年公布。在荷兰、法国和英格兰,放贷机构最初被称为“伦巴第人”,其名称的由来显而易见。众所周知,在13世纪及之后的几个世纪里,许多来自意大利的富商——当时欧洲几乎只有意大利才拥有发达的贸易体系——被邀请到这些国家,因为那里缺乏能够深入从事商业活动的商人。正因如此,他们在大多数大城市都受到了政府的青睐;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却因通过高利贷和抵押手段进行剥削而遭到普遍的厌恶。人们称他们为“伦巴第人”,就像整个民族常常以所在地区的名称来命名一样,就像所有的瑞士人被称为“Helvetians”,俄罗斯人有时被称为“Moscovites”一样。不过,他们也常被称作Caorcini、Caturcini、Caursini、Cawarsini、Cawartini、Bardi和Amanati,这些名称很可能是源自他们某些规模较大的家族或银行。我们已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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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在那个时期,科西尼家族在佛罗伦萨享有极高的声望。他们在各主要城市都设有银行,从事放贷业务;他们收取极高的利息,还会以低价值接收抵押品,如果到期未能赎回,这些抵押品就会变成他们的财产。必要时,他们会通过将利息以礼物或酬金的形式提前支付的方式来规避教会关于禁止高利贷的禁令;显然有一些君主也是根据这样的条件向他们借款的。1329年,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三世在法国旅行时,就从巴尔迪家族的银行获得了5000马克,作为回报,他给出了一张价值7000马克的债券作为凭证。当人们对这些“基督徒犹太人”的高利贷行为怨声载道、无法忽视时,他们就面临着被驱逐出国的威胁,那些行为最为恶劣的人更是常常被流放,这样一来,剩下的那些人就不得不更加谨慎、适度地开展业务。很可能当时这些国家的商业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因此仍需要这些外国人的帮助。1268年,路易九世就是以这种方式对待他们的,腓力二世也是如此;有时,那些不愿允许高利贷的教皇也会通过颁布禁令来提供支持,1240年针对英格兰的亨利三世就是如此。14世纪时,荷兰的伦巴第人为了能够进行金融交易,必须向政府缴纳房屋使用费,此外还要支付额外的费用以获得许可。1313年在代尔夫特、1342年在多德雷赫特都有相关记载。随着时间的推移,原来的伦巴第人逐渐消失,这些房屋便继续以同样的条件被出租用于类似的业务;但最终政府还是规定了他们可以收取的利息比例,并制定了相关法规来限制高利贷行为。1655年在代尔夫特就有此类租赁合同的例子。1578年,奥兰治亲王威廉向阿姆斯特丹的官员推荐了当时被称为伦巴第人之一的弗朗西斯·马萨西亚,希望他能获得开设贷款机构的许可,因为当时很多人都能获得开设台球室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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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太人的担保信。1611年,阿姆斯特丹有一家此类贷款机构的经营者,在租赁期后期通过自己的资本获得了至少33.5%的收益,他出高价希望续签经营许可;但到了1614年,该城市决定将这家贷款机构收归国有,或建立一家类似的机构。尽管这个计划极为糟糕,但仍有人就其合法性提出争议,马雷茨和克洛德·索梅斯试图为这一计划辩护。布鲁塞尔的公共贷款机构于1619年成立,安特卫普的则是在1620年,根特的则在1622年。这些机构都是阿尔贝特大公在担任总督期间,在梅赫伦大主教的建议下建立的;当时,建筑师文塞斯劳斯·科伯格也被聘为西班牙尼德兰地区所有贷款机构的总监督。一些意大利人声称,佛兰德斯人是最早通过贷款机构收取利息的人,他们称这种做法始于1619年。我们还得知,经过布鲁塞尔的长时间讨论后,最终还是决定在贷款机构中收取利息。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意大利从未有过这种做法,或者至少直到很晚才出现,而且那里的贷款机构资金都是无需支付利息就能积累起来的。这一有益的制度在法国一直遭到反对,主要是因为索邦大学的学者们无法摆脱对利息的偏见;近代有一些人在法国尝试以类似方式提供贷款服务,结果遭到了政府的惩罚。不过,在路易十三统治时期,巴黎还是在1626年建立了一家贷款机构,但第二年其管理者就不得不放弃它。1695年,一些人在马赛筹集资金,打算按照意大利人的模式在那里建立一家贷款机构。目前巴黎的当铺有时会保管着40桶用作抵押的金表,而这家当铺则是根据皇家命令于1777年成立的。[以下是该国当铺经营者每历月可收取的利率。对于2先令6便士的借款,利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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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便士;5先令。1便士;7先令6便士。3个半便士;10先令。2便士;12先令6便士。
2便士加半便士;15先令。3便士;17先令6便士。3便士加半便士;1英镑。
4便士;以此类推,对于不超过40先令的金额,比例依次递增。对于超过40先令且不超过42先令的金额,为8便士;而对于超过42先令且不超过1英镑的金额,则每1英镑对应3便士,其余金额也按相同比例计算。如果以抵押方式借出的金额在2先令6便士以上且不超过40先令,那么每1英镑可收取4便士作为费用。
被抵押的物品在一年后会被没收,这一期限是从抵押日期开始计算的,不包括抵押当日。不过有观点认为,财产并未真正转移,抵押商仅有权出售该物品;因此,如果在期满后偿还本金及利息,若物品仍未售出,则必须归还(Walker v. Smith, 5 Barn. and Ald. 439)。不得从醉酒者或12岁以下儿童手中接受抵押品。在英国,抵押商必须取得许可证,旧时在2便士邮资覆盖范围内,许可证费用为15英镑,其他地区则为7英镑10先令。爱尔兰则无需许可证。若要抵押金银制品,则需要另一张许可证,费用为5英镑15先令。
从1833年到1838年,大都市地区的抵押商数量从368家增加到386家;英格兰和威尔士其他地区的抵押商数量从1083家增加到1194家;苏格兰的抵押商数量则从52家增加到88家。这样一来,全国共有1668家抵押商机构,他们为获取许可证共支付了15,419英镑,此外还有许多人为经营金银业务而另行办理许可证。直到1806年8月,格拉斯哥才出现抵押商,当时一名英国流动抵押商在一家店铺开始营业,但六个月后就离开了;直到1813年6月,苏格兰西部才有了第一家专门接收抵押品的正规店铺。随后又有其他人进入这一行业,抵押行为变得极为普遍。1820年,在经济困难时期,有2043户家庭抵押了7380件物品,从而获得了739英镑5先令6便士的资金。在这些家庭中,1375户从未申请过任何形式的救济,474户偶尔能从救济委员会获得援助,194户则是穷人。1840年,这一行业的投资额约为26,000英镑。被抵押的物品中,有九成会在法定期限内被赎回。目前无法准确统计英格兰各大城市中的抵押商机构数量。1831年,20岁以上的男性从业人数为
2便士加半便士;15先令。3便士;17先令6便士。3便士加半便士;1英镑。
4便士;以此类推,对于不超过40先令的金额,比例依次递增。对于超过40先令且不超过42先令的金额,为8便士;而对于超过42先令且不超过1英镑的金额,则每1英镑对应3便士,其余金额也按相同比例计算。如果以抵押方式借出的金额在2先令6便士以上且不超过40先令,那么每1英镑可收取4便士作为费用。
被抵押的物品在一年后会被没收,这一期限是从抵押日期开始计算的,不包括抵押当日。不过有观点认为,财产并未真正转移,抵押商仅有权出售该物品;因此,如果在期满后偿还本金及利息,若物品仍未售出,则必须归还(Walker v. Smith, 5 Barn. and Ald. 439)。不得从醉酒者或12岁以下儿童手中接受抵押品。在英国,抵押商必须取得许可证,旧时在2便士邮资覆盖范围内,许可证费用为15英镑,其他地区则为7英镑10先令。爱尔兰则无需许可证。若要抵押金银制品,则需要另一张许可证,费用为5英镑15先令。
从1833年到1838年,大都市地区的抵押商数量从368家增加到386家;英格兰和威尔士其他地区的抵押商数量从1083家增加到1194家;苏格兰的抵押商数量则从52家增加到88家。这样一来,全国共有1668家抵押商机构,他们为获取许可证共支付了15,419英镑,此外还有许多人为经营金银业务而另行办理许可证。直到1806年8月,格拉斯哥才出现抵押商,当时一名英国流动抵押商在一家店铺开始营业,但六个月后就离开了;直到1813年6月,苏格兰西部才有了第一家专门接收抵押品的正规店铺。随后又有其他人进入这一行业,抵押行为变得极为普遍。1820年,在经济困难时期,有2043户家庭抵押了7380件物品,从而获得了739英镑5先令6便士的资金。在这些家庭中,1375户从未申请过任何形式的救济,474户偶尔能从救济委员会获得援助,194户则是穷人。1840年,这一行业的投资额约为26,000英镑。被抵押的物品中,有九成会在法定期限内被赎回。目前无法准确统计英格兰各大城市中的抵押商机构数量。1831年,20岁以上的男性从业人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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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彻斯特的数字为107;利物浦为91;伯明翰为54;布里斯托尔为33;谢菲尔德为31。
格拉斯哥的一家大型当铺向克莱兰德博士提供了一份有趣的清单,克莱兰德于1836年在英国协会上宣读了这份清单。清单上的物品包括:539件男士外套、355件马甲、288条裤子、84双长袜、1980件女士礼服、540件衬裙、132件外衣、123件斗篷、90件披风、240块丝绸手帕、294件衬衫和内衣、60顶帽子、84个床虱捕捉器、108个枕头、262条毯子、300套床单、162个床罩、36块桌布、48把雨伞、102本《圣经》、204块手表、216枚戒指以及48枚滑铁卢勋章。
1840年时,格拉斯哥约有三十家当铺。在制造业集中的地区,每当发生罢工或经济困难时期,就有数百户家庭不得不将大部分衣物及家具拿去当掉。在这种情况下寻求当铺的帮助,与许多工人阶级的习惯截然不同——那些工人“在周六领到工资后,会从当铺取回节庆时穿的衣物,以便在安息日时体面地出门;而到了下周一,这些衣物又会再次被当掉,从而获得新的贷款来维持家庭的日常开销。”正是通过这类交易,以及那些出于暂时满足欲望而进行的当铺业务,当铺才能获得巨额利润。有相关报告指出,如果3便士的贷款在当天就被赎回,其年利息率为5200%;每周则为866%。4便士的贷款,年利息率为3900%,即每周650%;12便士的贷款,年利息率为1300%,即每周216%。据称,如果用6便士作为贷款资金,那么12个月内当铺可获利2先令2便士;用5先令则可获利10先令4便士;用10先令则可获利22先令3¼便士。而如果以6便士为金额进行每周一次的贷款,那么27周内资本就能翻倍。如果当掉的物品能留在当铺手中12个月(这种情况很少见),当铺的利润率甚至可达100%。
格拉斯哥的一家大型当铺向克莱兰德博士提供了一份有趣的清单,克莱兰德于1836年在英国协会上宣读了这份清单。清单上的物品包括:539件男士外套、355件马甲、288条裤子、84双长袜、1980件女士礼服、540件衬裙、132件外衣、123件斗篷、90件披风、240块丝绸手帕、294件衬衫和内衣、60顶帽子、84个床虱捕捉器、108个枕头、262条毯子、300套床单、162个床罩、36块桌布、48把雨伞、102本《圣经》、204块手表、216枚戒指以及48枚滑铁卢勋章。
1840年时,格拉斯哥约有三十家当铺。在制造业集中的地区,每当发生罢工或经济困难时期,就有数百户家庭不得不将大部分衣物及家具拿去当掉。在这种情况下寻求当铺的帮助,与许多工人阶级的习惯截然不同——那些工人“在周六领到工资后,会从当铺取回节庆时穿的衣物,以便在安息日时体面地出门;而到了下周一,这些衣物又会再次被当掉,从而获得新的贷款来维持家庭的日常开销。”正是通过这类交易,以及那些出于暂时满足欲望而进行的当铺业务,当铺才能获得巨额利润。有相关报告指出,如果3便士的贷款在当天就被赎回,其年利息率为5200%;每周则为866%。4便士的贷款,年利息率为3900%,即每周650%;12便士的贷款,年利息率为1300%,即每周216%。据称,如果用6便士作为贷款资金,那么12个月内当铺可获利2先令2便士;用5先令则可获利10先令4便士;用10先令则可获利22先令3¼便士。而如果以6便士为金额进行每周一次的贷款,那么27周内资本就能翻倍。如果当掉的物品能留在当铺手中12个月(这种情况很少见),当铺的利润率甚至可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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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注
2
J. D. Michaelis在《Syntagma Commentationum》第二卷第9页中有所论述;其著作《Mosaisches Recht》第三卷第86页也有相关内容。
3
苏埃托尼乌斯,《奥古斯都传》,第41章。
4
塔西佗,《编年史》第六卷第17章;苏埃托尼乌斯,《提比略传》,第48章;迪奥·卡西乌斯,第五十八卷第21章。
5
艾利乌斯·兰普里德,《亚历山大·塞维鲁传》,第21章。
6
M. Manni所著《关于中世纪早期古代印章的研究》,第二十七卷第86页。作者在此引用了某本古代城市志中的如下文字:“弗朗西斯库斯是个高利贷者,他拥有位于Quattro Pagoni街上的店铺或借贷场所,”等等。
7
《世界通史》,第四十五卷第10页。
8
这位神学家于1625年出生于匈牙利的埃佩里斯,因宗教信仰原因被迫离开祖国,1689年在迈森去世,生前担任该地主管职务。除其他著作外,他还写了《Dorothei Asciani Montes Pietatis Romanenses》,该书从历史、教会法及神学角度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探讨,1670年在莱比锡以四开本出版。如今这本书已极为罕见。我借此机会再提及另一本书,因为许多研究借贷机构的人虽然从未见过它,却引用过它的内容:《Montes Pietatis Romanenses》,即《罗马城中的虔诚之山》。该书由Elychnium Gottlieb于1608年在斯特拉斯堡以八开本出版,其中的内容并无任何阿斯奇亚努斯著作中已有的重要信息。
9
关于这位巴尔纳巴斯,我所知道的仅限于从瓦丁的《Annales Minorum》第十四卷第93页中摘录的内容。瓦丁引用了马里亚努斯的著作第五卷第40章第17节,以及马尔的著作第五卷第58章。前者是佛罗伦萨的马里亚努斯,他所著的《Fasciculus Chronicoram Ordinis Minorum》共五卷。
2
J. D. Michaelis在《Syntagma Commentationum》第二卷第9页中有所论述;其著作《Mosaisches Recht》第三卷第86页也有相关内容。
3
苏埃托尼乌斯,《奥古斯都传》,第41章。
4
塔西佗,《编年史》第六卷第17章;苏埃托尼乌斯,《提比略传》,第48章;迪奥·卡西乌斯,第五十八卷第21章。
5
艾利乌斯·兰普里德,《亚历山大·塞维鲁传》,第21章。
6
M. Manni所著《关于中世纪早期古代印章的研究》,第二十七卷第86页。作者在此引用了某本古代城市志中的如下文字:“弗朗西斯库斯是个高利贷者,他拥有位于Quattro Pagoni街上的店铺或借贷场所,”等等。
7
《世界通史》,第四十五卷第10页。
8
这位神学家于1625年出生于匈牙利的埃佩里斯,因宗教信仰原因被迫离开祖国,1689年在迈森去世,生前担任该地主管职务。除其他著作外,他还写了《Dorothei Asciani Montes Pietatis Romanenses》,该书从历史、教会法及神学角度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探讨,1670年在莱比锡以四开本出版。如今这本书已极为罕见。我借此机会再提及另一本书,因为许多研究借贷机构的人虽然从未见过它,却引用过它的内容:《Montes Pietatis Romanenses》,即《罗马城中的虔诚之山》。该书由Elychnium Gottlieb于1608年在斯特拉斯堡以八开本出版,其中的内容并无任何阿斯奇亚努斯著作中已有的重要信息。
9
关于这位巴尔纳巴斯,我所知道的仅限于从瓦丁的《Annales Minorum》第十四卷第93页中摘录的内容。瓦丁引用了马里亚努斯的著作第五卷第40章第17节,以及马尔的著作第五卷第58章。前者是佛罗伦萨的马里亚努斯,他所著的《Fasciculus Chronicoram Ordinis Minorum》共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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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丁在撰写其巨著时曾使用过此资料,据我所知它从未被印刷过。马库斯·乌利索波尼恩西斯就是《Minorum修会编年史》的作者,不过尽管该书已被翻译成多种语言,我却未能找到它的版本。参见瓦丁所著的《Minorum修会作家集》,罗马,1650年,第248、249页。
M. B.萨隆在《论正义与法律》第二卷中,以及托马斯·阿奎那的《反驳论》第27篇第2条中也证实了这一点:“这种借贷机构在古代并不存在,大约是从150年前,即庇护二世在位时期开始出现的。”在C. L.理查德所著的《大公会议与地方会议分析》中,威尼斯,1776年,共4卷,第iv册第98页,我得知佩鲁贾的第一家借贷机构成立于1450年;但根据各种记载,这家机构实际上是在庇护二世担任教皇之后才建立的,而庇护二世直到1458年才当选为教皇。
布西所著的《维泰博城史》,罗马,1742年,第271页。
该文献可见于《罗马圣山恩典的诏书与特权》一书中,罗马,1618年;该书于1658年再版。这部作品通常与同年出版的、后来也再次再版的《罗马圣山恩典的规章》一起被装订成册。阿西亚努斯在其著作的第719页完整地收录了这份诏书,但在教皇诏书集里则没有收录它。
这位名叫迈克尔的人经常与贝尔纳迪努斯一同旅行并传教,他于1485年在科莫去世。——瓦丁,第xiv卷,第396页。
教皇的侄子们皮科利米尼一家曾到锡耶纳向教皇致意,教皇告诉他们自己与他们的名字相同。——瓦丁,第xiv卷,第447页。
《Minorum修会作家集》,第58页;法布里奇乌斯的《中世纪及早期文献集》,第一卷,第586页。
瓦丁,第xiv卷,第398、433页。
M. B.萨隆在《论正义与法律》第二卷中,以及托马斯·阿奎那的《反驳论》第27篇第2条中也证实了这一点:“这种借贷机构在古代并不存在,大约是从150年前,即庇护二世在位时期开始出现的。”在C. L.理查德所著的《大公会议与地方会议分析》中,威尼斯,1776年,共4卷,第iv册第98页,我得知佩鲁贾的第一家借贷机构成立于1450年;但根据各种记载,这家机构实际上是在庇护二世担任教皇之后才建立的,而庇护二世直到1458年才当选为教皇。
布西所著的《维泰博城史》,罗马,1742年,第271页。
该文献可见于《罗马圣山恩典的诏书与特权》一书中,罗马,1618年;该书于1658年再版。这部作品通常与同年出版的、后来也再次再版的《罗马圣山恩典的规章》一起被装订成册。阿西亚努斯在其著作的第719页完整地收录了这份诏书,但在教皇诏书集里则没有收录它。
这位名叫迈克尔的人经常与贝尔纳迪努斯一同旅行并传教,他于1485年在科莫去世。——瓦丁,第xiv卷,第396页。
教皇的侄子们皮科利米尼一家曾到锡耶纳向教皇致意,教皇告诉他们自己与他们的名字相同。——瓦丁,第xiv卷,第447页。
《Minorum修会作家集》,第58页;法布里奇乌斯的《中世纪及早期文献集》,第一卷,第586页。
瓦丁,第xiv卷,第398、4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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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该内容完整收录于《Wadding》第十四卷第411页。规定是,抵押物의价值必须为所贷款项的两倍;若一年之内未被赎回,则需将其变卖。
18
《Wadding》,第十四卷,第446页。
19
D. Manni所著《关于古代印章的论述》,第二十七卷,第92页,其中可找到大量有关此主题的信息。
20
《Wadding》,第十四卷,第451页。
21
同上,第462页、第465页。
22
同上,第十四卷,第480页、第481页。
23
同上,第517页。
24
同上,第十四卷,第93页、第482页。
25
同上,第514页。
26
同上,第十五卷,第6页、第65页。
27
《Wadding》,第十五卷,第7页、第9页、第12页。
28
同上,第十五卷,第37页、第45页、第46页。
29
同上,第十五卷,第67页。
30
同上,第十五卷,第68页。伯纳迪努斯认为支付工资是一种必要的恶。
31
Rinaldo Reposati所著《古比奥的铸币厂以及乌尔比诺伯爵与公爵的功绩》;博洛尼亚,1772年,4开本。
32
该内容收录在那部广为人知的法律文献集之中,该文集通常以《Tractatus Tractatuum》为名被引用。
该内容完整收录于《Wadding》第十四卷第411页。规定是,抵押物의价值必须为所贷款项的两倍;若一年之内未被赎回,则需将其变卖。
18
《Wadding》,第十四卷,第446页。
19
D. Manni所著《关于古代印章的论述》,第二十七卷,第92页,其中可找到大量有关此主题的信息。
20
《Wadding》,第十四卷,第451页。
21
同上,第462页、第465页。
22
同上,第十四卷,第480页、第481页。
23
同上,第517页。
24
同上,第十四卷,第93页、第482页。
25
同上,第514页。
26
同上,第十五卷,第6页、第65页。
27
《Wadding》,第十五卷,第7页、第9页、第12页。
28
同上,第十五卷,第37页、第45页、第46页。
29
同上,第十五卷,第67页。
30
同上,第十五卷,第68页。伯纳迪努斯认为支付工资是一种必要的恶。
31
Rinaldo Reposati所著《古比奥的铸币厂以及乌尔比诺伯爵与公爵的功绩》;博洛尼亚,1772年,4开本。
32
该内容收录在那部广为人知的法律文献集之中,该文集通常以《Tractatus Tractatuum》为名被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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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尼斯,1584年,第6卷第1部分,第419页。该书也曾被单独印刷出版。
33
他的著作于1588年在布雷西亚以对开本形式一起印刷出版。
34
前者的作品发表于1496年。两人的著作均收录在阿斯奇亚努斯或齐默尔曼的著作中,这些著作早已被多次引用。
35
这份在放贷机构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诏书,可见于《圣拉特兰大公会议最后决议集》,罗马,1521年,对开本。我现在手头所持有的这本珍稀著作,完整地收录在《哈杜伊尼的会议记录》第9卷中,巴黎,1714年,对开本。该诏书位于第1773页。它还见于《切鲁比尼的诏书集》第1卷第560页;《瓦丁的编年史》第15卷第470页;阿斯奇亚努斯的著作第738页;以及贝耶林克的《人类生活史》第5卷第603页。
36
这是理查德在《会议分析》一书中得出的结论,因为在第22次会议的第8章中,放贷机构被视为“虔诚之地”,而对其的监管则由主教负责。
37
《瓦丁的编年史》第15卷第471页。
38
同上,第16卷第444页;阿斯奇亚努斯的著作第766页。
39
(苏蒙托)《那不勒斯历史》,1749年,4开本,第4卷第179页。——贾诺内,第4卷。——米凯莱·罗科所著《那不勒斯的银行》,那不勒斯,1785年,3卷,8开本,第1卷第151页。
40
维托尔·桑迪在《威尼斯共和国的民事历史概要》一书中提到过这一银行,该书于1771年在威尼斯出版,4开本,第2卷第436页。作者明确论述了这家银行的设立情况,但并未提及其成立的年份。
41
《瓦丁的编年史》第15卷第67页。
33
他的著作于1588年在布雷西亚以对开本形式一起印刷出版。
34
前者的作品发表于1496年。两人的著作均收录在阿斯奇亚努斯或齐默尔曼的著作中,这些著作早已被多次引用。
35
这份在放贷机构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诏书,可见于《圣拉特兰大公会议最后决议集》,罗马,1521年,对开本。我现在手头所持有的这本珍稀著作,完整地收录在《哈杜伊尼的会议记录》第9卷中,巴黎,1714年,对开本。该诏书位于第1773页。它还见于《切鲁比尼的诏书集》第1卷第560页;《瓦丁的编年史》第15卷第470页;阿斯奇亚努斯的著作第738页;以及贝耶林克的《人类生活史》第5卷第603页。
36
这是理查德在《会议分析》一书中得出的结论,因为在第22次会议的第8章中,放贷机构被视为“虔诚之地”,而对其的监管则由主教负责。
37
《瓦丁的编年史》第15卷第471页。
38
同上,第16卷第444页;阿斯奇亚努斯的著作第766页。
39
(苏蒙托)《那不勒斯历史》,1749年,4开本,第4卷第179页。——贾诺内,第4卷。——米凯莱·罗科所著《那不勒斯的银行》,那不勒斯,1785年,3卷,8开本,第1卷第151页。
40
维托尔·桑迪在《威尼斯共和国的民事历史概要》一书中提到过这一银行,该书于1771年在威尼斯出版,4开本,第2卷第436页。作者明确论述了这家银行的设立情况,但并未提及其成立的年份。
41
《瓦丁的编年史》第15卷第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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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劳伦提乌斯而作的颂歌二》。诗人记载,三世纪时,该城的异教徒总督要求从执事劳伦提乌斯手中获取教会的财宝。
43
森肯贝格并不了解这段内容,它可见于特土良的《辩护词》第39章,德·拉塞尔达版,第187页。
44
不过,这个词并未出现在《手册词汇表》中。
45
参见《大诏书集》中的第17号诏书。
46
参见彼得·格雷戈里乌斯·托洛萨努斯的《论共和国》,法兰克福,1609年,4开本,第13卷,第16章,第566页;另见阿西亚努斯,第753页。
47
《德国商业史》,第二卷,第454页。
48
戈金克的《德国杂志》,1784年,第一卷,第504页,其中记载了有关纽伦堡借贷机构的最早及最新的规定。
49
施泰滕的《奥格斯堡城史》,法兰克福,1742年,两卷,4开本,第一卷,第720、789、833页。
50
《条约集》,第四卷,第387页。
51
《代尔夫特城描述》,1729年,对开本,第553页。
52
萨尔马修斯所著《关于梯形制度的论述》,里昂,1640年,8开本,第744页。
53
《阿姆斯特丹的贸易状况》,罗特,1780年,8开本,第221页。
54
S.德马雷茨的《关于梯形制度的论文》。
55
贝耶林克所著《伟大人生剧场》,第五卷,第602页。
56
理查德所著《会议分析》,第四卷,第98页。
《为劳伦提乌斯而作的颂歌二》。诗人记载,三世纪时,该城的异教徒总督要求从执事劳伦提乌斯手中获取教会的财宝。
43
森肯贝格并不了解这段内容,它可见于特土良的《辩护词》第39章,德·拉塞尔达版,第187页。
44
不过,这个词并未出现在《手册词汇表》中。
45
参见《大诏书集》中的第17号诏书。
46
参见彼得·格雷戈里乌斯·托洛萨努斯的《论共和国》,法兰克福,1609年,4开本,第13卷,第16章,第566页;另见阿西亚努斯,第753页。
47
《德国商业史》,第二卷,第454页。
48
戈金克的《德国杂志》,1784年,第一卷,第504页,其中记载了有关纽伦堡借贷机构的最早及最新的规定。
49
施泰滕的《奥格斯堡城史》,法兰克福,1742年,两卷,4开本,第一卷,第720、789、833页。
50
《条约集》,第四卷,第387页。
51
《代尔夫特城描述》,1729年,对开本,第553页。
52
萨尔马修斯所著《关于梯形制度的论述》,里昂,1640年,8开本,第744页。
53
《阿姆斯特丹的贸易状况》,罗特,1780年,8开本,第221页。
54
S.德马雷茨的《关于梯形制度的论文》。
55
贝耶林克所著《伟大人生剧场》,第五卷,第602页。
56
理查德所著《会议分析》,第四卷,第9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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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图尔戈,《关于带息贷款的回忆录》等,巴黎,1789年,8开本。
58. 索瓦尔,《巴黎城史》。
59. 鲁费尔,《马赛城史》,1696年,对开本,第99页。
60.《巴黎概览》,汉堡,1781年,8开本,第78页。
61. 沃特斯顿的《商业百科全书》。
58. 索瓦尔,《巴黎城史》。
59. 鲁费尔,《马赛城史》,1696年,对开本,第99页。
60.《巴黎概览》,汉堡,1781年,8开本,第78页。
61. 沃特斯顿的《商业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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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的化学名称。
由于最早为人所知的那些金属,即铜、铁、金、银、铅、水银和锡,其名称与那些在我们看来体积最大的天体相同,而且也用类似的符号来表示,因此便产生了两个问题:这些名称和符号究竟是先用于行星还是金属?它们是在何时、何地、出于何种原因被选定的?为何金属以行星命名,或者行星以金属命名?在我看来,后一个问题无法给出确定的答案;不过,对于那些喜欢研究这类问题且尚未有机会深入探讨的人而言,或许可以有一些相关的阐述。
毫无疑问,现在所使用的这些名称最初是用于天体的,后来才被用来称呼金属;同样可以确定的是,这些名称是从希腊人传到罗马人,再从罗马人传到我们这里的。此外,还可以证明,在更早的时期,其他民族也给这些天体起了别的名字。从现存的一些例子来看,这些最古老的名称似乎源自这些天体在人们心中引发的某种情感;古埃及人和波斯人很可能以他们的神灵来为行星命名,而希腊人只是采用了这些民族所赋予的名称,或将其翻译成自己的语言而已。至于认为每颗行星都是某位神灵的居所,或者行星本身就是神灵的观点,根据最合理的推测,应该是源于那些崇拜太阳的原始民族——由于太阳对所有地球上的生物都具有重要的、不可或缺的影响,他们便将太阳视为神灵本身,或其居所,或者至少视为太阳的象征。随着时间的推移,当那些因做出杰出贡献而声名显赫、获得神圣荣誉的英雄人物出现后,某些特定的天体,尤其是太阳,也被赋予了与之相关的名称。
由于最早为人所知的那些金属,即铜、铁、金、银、铅、水银和锡,其名称与那些在我们看来体积最大的天体相同,而且也用类似的符号来表示,因此便产生了两个问题:这些名称和符号究竟是先用于行星还是金属?它们是在何时、何地、出于何种原因被选定的?为何金属以行星命名,或者行星以金属命名?在我看来,后一个问题无法给出确定的答案;不过,对于那些喜欢研究这类问题且尚未有机会深入探讨的人而言,或许可以有一些相关的阐述。
毫无疑问,现在所使用的这些名称最初是用于天体的,后来才被用来称呼金属;同样可以确定的是,这些名称是从希腊人传到罗马人,再从罗马人传到我们这里的。此外,还可以证明,在更早的时期,其他民族也给这些天体起了别的名字。从现存的一些例子来看,这些最古老的名称似乎源自这些天体在人们心中引发的某种情感;古埃及人和波斯人很可能以他们的神灵来为行星命名,而希腊人只是采用了这些民族所赋予的名称,或将其翻译成自己的语言而已。至于认为每颗行星都是某位神灵的居所,或者行星本身就是神灵的观点,根据最合理的推测,应该是源于那些崇拜太阳的原始民族——由于太阳对所有地球上的生物都具有重要的、不可或缺的影响,他们便将太阳视为神灵本身,或其居所,或者至少视为太阳的象征。随着时间的推移,当那些因做出杰出贡献而声名显赫、获得神圣荣誉的英雄人物出现后,某些特定的天体,尤其是太阳,也被赋予了与之相关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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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与行星似乎是最适合被赋予这些神灵的象征,因此也被分给了这63位神明。普吕什并未试图弄清这种分配是依据何种规律进行的,以及为何某颗行星会被献给土星而非另一颗行星;就连古人们自己对此也并无一致意见。当行星被赋予神灵之后,那种永无止境的愚蠢行为便进一步发展,人们开始将那些本应属于以这些行星命名的神灵的属性与力量赋予这些行星本身。久而久之,这就为占星术奠定了基础;于是,火星就像以它命名的那位神灵一样,被认为会引发战争且喜爱战争;而金星则被认为掌管爱情及其带来的愉悦。接下来的问题是:为何金属也会以同样的方式被分配给各神,并以这些神的名称来命名?在所有可能用来回答这个问题的猜测中,我认为以下说法最为合理。那些被奉为神明的行星的数量使得7这个数字在埃及人、波斯人及其他民族眼中变得极为神圣,以至于所有数量为7或能被7整除的事物都被认为彼此之间存在某种关联或相似性。因此,这七种金属被认为与行星有关,进而也与神灵有关,于是便以这些神的名称来为它们命名。每位神明都对应一种金属,这种金属的起源与用途都由该神明负责掌控;同时,每种金属也被赋予了与其同名的行星及神灵所具有的属性与特性。久而久之,这就产生了炼金术士们许多荒谬的观念。据我所知,关于金属被分配给各神的最古老记载可见于波斯的宗教崇拜之中。奥利金在《驳塞勒苏斯》一书中指出,塞勒苏斯声称基督教的七重天以及雅各布在梦中看到的梯子都是借鉴自密特拉教的神秘教义,奥利金回应说:“在波斯人看来,天体的运转是由七级阶梯构成的,这些阶梯通向同样数量的门。第一道门由铅制成,第二道门由锡制成,第三道门由铜制成,第四道门由铁制成,第五道门由混合金属制成,第六道门由银制成,第七道门则由金制成。铅制的门具有土星那种缓慢而迟缓的运动特性;锡制的门则具有光泽与温和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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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星;第三种金属被献给朱庇特;第四种因水星的力量及其适合从事贸易的特质而被献给水星;第五种献给玛尔斯;第六种献给月亮,最后一种则献给太阳。”由此可见,所谓“冶金天文学”——正如博里奇乌斯所称——或称金属的天文/神话命名方式确实存在,只不过与现今的命名方式有所不同。根据这种分类,锡属于朱庇特,铜属于金星,铁属于玛尔斯,而混合金属则属于水星。博里奇乌斯认为,奥利金的抄写者们或是出于无知,或是故意颠倒了诸神的名称,这一推测很有可能成立:因为如果我们考虑到,最初人们对这些金属的命名方式与对行星的命名方式一样多样,而这些名称也是随着时间才逐渐确定的——我很快就会给出相关证据——那么就必须承认,奥利金为其命名所给出的理由与现在的理解并不一致;而当这些金属的名称按照我们如今使用的那种方式来排列时,这些理由就显得更为合理了。这种以神名来为金属命名的方式似乎也传到了印度的婆罗门那里;因为有记载称,有一位婆罗门送给阿波罗尼奥斯七枚戒指,每枚戒指上都刻有七颗恒星或行星的名字,他需要根据一周中的不同日子,每天佩戴其中一枚戒指。这只能解释为:他在周日佩戴金戒指,周一佩戴银戒指,周二佩戴铁戒指,以此类推。在古代文献中,偶尔也能见到以神名来为金属命名的现象。迪迪穆斯在其《伊利亚特注释》中称火星为“铁星”。阿尔特米多鲁斯指出,那些梦见自己与火星有关的人将会面临手术惩罚,因为他认为火星象征着铁。赫拉克利德斯也在其寓言作品中称火星确实应该被视为铁;品达则说黄金是献给太阳的。同样,在埃及学习过的柏拉图似乎也认可这种金属的命名方式及其含义。至少马西利乌斯·菲奇努斯是这样说的;不过除了他在谈到亚特兰蒂斯岛时提到该岛的围墙被覆盖之外,我找不到其他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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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外壳为铜制,内部则为锡制,而堡垒的墙壁则是用黄金制成的。柏拉图采用这种波斯或埃及的描述方式并非不可能,因为他将行星与各种神灵相对应;不过,这种说法可能是由他的弟子们首先引入其理论体系中的。不过,他们所使用的名称似乎与现在的不同:他们将铜或黄铜赋予金星——因为黄铜的主要成分确实是铜;将锡赋予水星;而将金银合金赋予木星。这种金属是黄金与白银的混合物,正因如此,它才被认为是一种独立的金属,因为在早期,人类还不会分离这两种贵金属的技术。当人们不愿直接书写行星或金属的名称时,就会用符号来表示它们,这充分体现了人们很容易就认为那些实际上并无关联的事物之间存在联系。那些认为行星最初就是通过这些符号来区分的考古学家和占星家,则将这些符号视为同名神灵的象征。在古埃及人看来,圆圈代表着神性与完美,因此很适合作为太阳的象征,尤其是当圆圈周围有若干小线条时,就能体现出太阳放射光芒的景象。半圆则象征着月亮,因为它是唯一能在肉眼观测到这种形状的天体。符号♄被认为代表土星,♃代表木星的闪电,♂代表火星的长矛及其盾牌,♀代表金星的镜子,而☿则代表水星的权杖。早期化学家们所使用的符号表达方式,仅在黄金的象征上与这种神话含义一致。根据化学家的观点,黄金是最完美的金属,其他所有金属都在不同程度上逊色于它。银则最接近黄金,但它仅用半圆来表示,为了更清晰起见,这个半圆会被画成双线,从而更像月亮的形态——这种金属也因此获得了月亮的名称。至于其他金属,由于它们与黄金或银的亲疏程度不同,所以也用不同的符号来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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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符号由与这些贵金属相关的字符组成。在符号☿中,学者们认为它代表着具有银色光泽的黄金。位于底部的十字形在埃及象形文字中具有某种神秘的含义,据他们所说,这种含义代表着某种我无法理解的东西,而正是有了这种东西,水银才能变成银或金。这种东西也与铜相关,铜有可能变成黄金,这一变化则由符号♀来表示。符号♂也表达了类似的含义;只不过半十字形的表达方式更为隐晦——因为按照最标准的书写方式,其顶部不应有尖点,或者竖线只需与横线相接而非相交。哲学意义上的黄金隐藏在钢铁之中,正因如此,钢铁才能产生如此珍贵的药物。锡有一半是银,另一半则是那种未知的物质;正因如此,符号♃中才出现了带半月形的十字形。在铅中,那种未知物质占主导地位,且铅与银有相似之处。因此,在符号♄中,十字形位于顶部,而银色的符号则仅悬挂在其右侧后方。这些符号的神话含义不可能早于希腊神话,但其化学意义则可以追溯到更早的时期。有些人认为它们是埃及象形文字的遗存,声称可以在伊西斯的神坛上找到它们,并以此作为黄金制造技术乃至化学学科极为古老的证明。我们还被告知,这些符号与学者们留下的许多其他符号相对应,那些符号都是他们智慧的象征。如果我们希望在不带偏见的情况下判断这两种解释,那就有必要了解这些符号的最原始形态——很可能,就像用于书写的符号一样,它们在形成现在的样子之前经历了许多变化。不过,我只能提到三位致力于收集这些符号的学者:萨尔马修斯、杜坎日以及于埃。恐怕如果在此列出这些符号,我的读者会感到反感,所以我只会简要概括他们从这些符号中得出的结论;但首先必须指出,最古老的手稿在这些符号的呈现方式上存在很大差异,这要么是因为在书写这些符号时它们尚未完全定型,要么是因为许多自称为学者的人试图以各种方式来表达他们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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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符号由于故意将字母混淆而显得难以理解;此外,抄写者也很可能犯下许多错误。根据最古老的表示方式,火星的符号显然是单词“Θοῦρος”的缩写,希腊数学家们用这个词来指代那位神明;换句话说,就是取该词的第一个字母Θ,再将最后一个字母ς放在其上方。木星的符号最初是单词“Ζεύς”的首字母;在尤利乌斯·费米库斯的数学与占星学著作的最古老手稿中,仅使用大写字母Ζ,后来人们在字母下方加上了ς,以便让这个缩写更清晰易辨。金星所谓的“镜子”其实不过是单词“Φωσφόρος”首字母的略微变形形式,而“Φωσφόρος”正是这位女神的名字。土星那个虚构的符号则是从其名字“Κρόνος”的前两个字母逐渐演变而来的;为了方便书写,抄写者们总是让这些符号更易于辨认,但同时也使其更难被识别。要发现水星那所谓的权杖实际上是其希腊名字“Στίλβων”的首字母,只需查看最古老手稿中的缩写形式——人们会发现,原来的Σ曾被写作Ϲ;同时还会注意到,抄写者们为了让这个缩写与其他符号更加区分开来,会将C写成□形,然后在下方加上下一个字母τ。如果那些认为这种推论不可信的人愿意花点时间去研究其他希腊文缩写,他们就会发现,有许多缩写与其所代表的原始字母相比,差异甚至比现在的符号☿与Ϲ、τ结合后的形态还要大。有可能的是,那些不知道这种缩写起源的后期抄写者试图让它更像水星的权杖。总之,不可否认的是,还有许多其他天文符号其实是真正的符号,或者可以说是一种象形文字,用来表示某些属性或特征,就像萨尔马修斯所提到的白羊座、狮子座等符号一样。那么,这些符号的现有形式有多古老呢?根据斯卡利杰的说法,它们非常古老,因为可以在非常古老的宝石和戒指上找到它们。如果戈拉乌斯收藏的第104号戒指确实很古老且图案清晰的话,那这一说法就确实成立;因为在这些戒指的边缘上,确实可以清楚地看到其中一些符号。瓦勒里乌斯告诉我们,古埃及人肯定使用过这些符号,因为德谟克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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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在埃及居住过五年的人以最直白的语言描述了他们。我不知道瓦勒里乌斯是从何处获得这些信息的,但这并不能证明什么。他指的无疑就是生活在公元前450年左右的阿布德拉那位爱开玩笑的哲学家,不过如今已没有他的真实著作留存下来。法布里修斯称我们有一本他的著作《De Arte Sacra》的拉丁文译本,该书于1572年在帕多瓦出版,但实际上那肯定是后来才有人编造出来的作品。我现在从我们大学的图书馆里看到了这本书;发现它并非全书,而只是摘要而已,而且写作风格极为夸张,以至于很难识破其中的骗局。书中提到了化学工艺,但却没有任何关于金属特性的内容;卢比努斯所出版的德谟克利特的著作也是如此。[与古人所熟知的七种金属相比,我们可以列举出当今已知的金属种类,如下:—
1. 金 ☉
2. 银 ☽
3. 铁 ♂
4. 铜 ♀
5. 水银 ☿
6. 铅 ♄
7. 锡 ♃
8. 锑 巴兹尔·瓦伦丁,1490年。
9. 铋 阿格里科拉,1530年。
10. 锌(帕拉塞尔苏斯?),1530年。
11. 砷 布兰特,1733年。
12. 钴
13. 铂 伍德,1741年。
14. 镍 克龙施泰特,1751年。
15. 锰 加恩,1774年。
16. 钨 德埃尔胡雅尔,1781年。
17. 碲 穆勒,1782年。
18. 钼 赫尔姆,1782年。]
1. 金 ☉
2. 银 ☽
3. 铁 ♂
4. 铜 ♀
5. 水银 ☿
6. 铅 ♄
7. 锡 ♃
8. 锑 巴兹尔·瓦伦丁,1490年。
9. 铋 阿格里科拉,1530年。
10. 锌(帕拉塞尔苏斯?),1530年。
11. 砷 布兰特,1733年。
12. 钴
13. 铂 伍德,1741年。
14. 镍 克龙施泰特,1751年。
15. 锰 加恩,1774年。
16. 钨 德埃尔胡雅尔,1781年。
17. 碲 穆勒,1782年。
18. 钼 赫尔姆,178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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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铀,由克拉普罗特于1789年发现。
20. 钛,由格雷戈尔于1791年发现。
21. 铬,由沃克兰于1797年发现。
22. 铌,由哈切特于1802年发现。
23. 钯,由沃拉斯顿于1803年发现。
24. 铑。
25. 铱,由坦南特于1803年发现。
26. 氧化锇。
27. 铈,由希辛格于1804年发现。
28. 钾。
29. 钠。
30. 钡,由戴维于1807年发现。
31. 锶。
32. 钙。
33. 镉,由施特罗迈尔于1818年发现。
34. 锂,由阿尔弗韦德松于1818年发现。
35. 硅,由贝采利乌斯于1824年发现。
36. 锆。
37. 铝。
38. 葡萄糖酸,由沃勒于1828年发现。
39. 镱。
40. 钍,由贝采利乌斯于1829年发现。
41. 镁,由布西于1829年发现。
42. 钒,由塞夫斯特伦于1830年发现。
43. 双镝,由莫桑德于1842年发现。
44. 镧。
45. 铒,由莫桑德于1843年发现。
46. 铽。
47. 佩洛皮姆,由H.罗斯于1845年发现。
48. 铌。
49. 钼,由克劳斯于1845年发现。
50. 诺里姆,由斯万伯格于1845年发现。
20. 钛,由格雷戈尔于1791年发现。
21. 铬,由沃克兰于1797年发现。
22. 铌,由哈切特于1802年发现。
23. 钯,由沃拉斯顿于1803年发现。
24. 铑。
25. 铱,由坦南特于1803年发现。
26. 氧化锇。
27. 铈,由希辛格于1804年发现。
28. 钾。
29. 钠。
30. 钡,由戴维于1807年发现。
31. 锶。
32. 钙。
33. 镉,由施特罗迈尔于1818年发现。
34. 锂,由阿尔弗韦德松于1818年发现。
35. 硅,由贝采利乌斯于1824年发现。
36. 锆。
37. 铝。
38. 葡萄糖酸,由沃勒于1828年发现。
39. 镱。
40. 钍,由贝采利乌斯于1829年发现。
41. 镁,由布西于1829年发现。
42. 钒,由塞夫斯特伦于1830年发现。
43. 双镝,由莫桑德于1842年发现。
44. 镧。
45. 铒,由莫桑德于1843年发现。
46. 铽。
47. 佩洛皮姆,由H.罗斯于1845年发现。
48. 铌。
49. 钼,由克劳斯于1845年发现。
50. 诺里姆,由斯万伯格于1845年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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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注
62 参见戈盖的《起源》以及巴利的《古代天文学史》。
63 贾布隆斯基,《埃及万神殿》,1750年,第49页。
64 戈盖在注释中指出了这些矛盾之处,见第370页。更详细的分析可见于海吉尼的《天文学》(范斯塔维伦编),第xlii卷,第496页。
65 贾布隆斯基,《万神殿》,第55页。沃西乌斯在《论偶像崇拜》第二卷第34章中提到,见第489页。布鲁克在《哲学史》第一卷中也提到了这一点,见第1055页。
66 奥利金《反凯尔苏斯》,第六卷第22章。我原本期望从奥利金的编辑们以及那些专门研究波斯人宗教崇拜的学者那里得到对这段文字的解释,但发现海德、菲利普·阿·图雷(其著作《古代遗迹》收录在《意大利古物与历史宝库》中)以及巴尼耶在其《神话学》中都未曾引用过这些观点。
67 博里奇乌斯将这七种金属的描述如下:“第一种是用来代表朱庇特的,其特性为类似锡的光泽与柔软性;第二种是用来代表维纳斯的,质地坚硬;第三种是用来代表玛尔斯的,因为它能承受重负,就像铁一样,因此受到人们的尊敬;第四种是用来代表墨丘利的,因为它具有多变且不稳定的特性,而且墨丘利本身就是个商人;第五种是用来代表月亮的,呈银色;第六种是用来代表太阳的,呈金色。”——奥拉夫·博里奇乌斯,《论化学的起源与发展》,哥本哈根,1668年,4开本,第29页。艾希霍恩教授在谈到这个话题时提到了米底亚的首都埃克巴坦纳的七道城墙:最外层的城墙最低,其余的则逐渐变高,以至于彼此重叠。每道城墙都有不同的颜色:最外层为白色,第二层为黑色,第三层为紫色,第四层为蓝色,第五层为红色,或者说是橙色;而最高处的城墙……
62 参见戈盖的《起源》以及巴利的《古代天文学史》。
63 贾布隆斯基,《埃及万神殿》,1750年,第49页。
64 戈盖在注释中指出了这些矛盾之处,见第370页。更详细的分析可见于海吉尼的《天文学》(范斯塔维伦编),第xlii卷,第496页。
65 贾布隆斯基,《万神殿》,第55页。沃西乌斯在《论偶像崇拜》第二卷第34章中提到,见第489页。布鲁克在《哲学史》第一卷中也提到了这一点,见第1055页。
66 奥利金《反凯尔苏斯》,第六卷第22章。我原本期望从奥利金的编辑们以及那些专门研究波斯人宗教崇拜的学者那里得到对这段文字的解释,但发现海德、菲利普·阿·图雷(其著作《古代遗迹》收录在《意大利古物与历史宝库》中)以及巴尼耶在其《神话学》中都未曾引用过这些观点。
67 博里奇乌斯将这七种金属的描述如下:“第一种是用来代表朱庇特的,其特性为类似锡的光泽与柔软性;第二种是用来代表维纳斯的,质地坚硬;第三种是用来代表玛尔斯的,因为它能承受重负,就像铁一样,因此受到人们的尊敬;第四种是用来代表墨丘利的,因为它具有多变且不稳定的特性,而且墨丘利本身就是个商人;第五种是用来代表月亮的,呈银色;第六种是用来代表太阳的,呈金色。”——奥拉夫·博里奇乌斯,《论化学的起源与发展》,哥本哈根,1668年,4开本,第29页。艾希霍恩教授在谈到这个话题时提到了米底亚的首都埃克巴坦纳的七道城墙:最外层的城墙最低,其余的则逐渐变高,以至于彼此重叠。每道城墙都有不同的颜色:最外层为白色,第二层为黑色,第三层为紫色,第四层为蓝色,第五层为红色,或者说是橙色;而最高处的城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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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个环表面覆盖着银,而第七个、也就是最里面的那个环则由黄金制成。这是希罗多德在《历史》第98章中的记载;在我看来,这些环很可能与七大行星有关,不过这位历史学家并未提及这一点。
68
菲洛斯特拉图斯,《阿波罗尼奥斯传》,第三卷第41节,第130页。那么,星期三的戒指究竟是如何制成的呢?也许它是中空的,内部填充了水银。格斯纳在1753年出版的《哥廷根科学学会评论》第三卷第78页中认为,这些戒指可能是根据特定的星座来制作或铸造的。
69
《梦解经》,第37章。
70
伊斯姆尼奥斯的《奥德诗》第1首。欧斯塔修斯在注释荷马的《伊利亚特》第十一卷时也有多处类似描述;康斯坦丁努斯·马纳塞斯在其《编年史》(梅尔修斯版,里昂,1616年)的第7页和第263页中也有所描述,他描述了恒星的诞生:“土星呈铅色,显得漆黑;木星则像银子一样闪耀;火星呈现出火焰般的色彩;太阳则如纯金一般发光;金星则类似锡的颜色;水星则呈现红色,如同铜一般;月亮则像冰块一样透明,能够发出光芒。”等等。
71
柏拉图著作《克里提亚斯篇》的序言,巴黎,1602年,对开本,第1097页。
72
菲奇努斯很可能参考了奥利姆皮奥多罗斯在1551年出版的《亚里士多德<气象学>注释》第三卷第59页中的相关内容。
73 这种分类方式被认为是柏拉图主义者所提出的,也可以在品达诗歌的注释中找到,具体见于第五首伊斯姆尼奥斯颂歌的开头部分,第459页。
74 贾布隆斯基,《埃及万神殿》,第一卷,第282、283、287页;第二卷,第131页。这位作者认为这种描述其实难以用确切的词汇来表达。基尔歇尔的《埃及的俄狄浦斯》,第二卷第二部分,第399页,罗马,1653年,对开本。
68
菲洛斯特拉图斯,《阿波罗尼奥斯传》,第三卷第41节,第130页。那么,星期三的戒指究竟是如何制成的呢?也许它是中空的,内部填充了水银。格斯纳在1753年出版的《哥廷根科学学会评论》第三卷第78页中认为,这些戒指可能是根据特定的星座来制作或铸造的。
69
《梦解经》,第37章。
70
伊斯姆尼奥斯的《奥德诗》第1首。欧斯塔修斯在注释荷马的《伊利亚特》第十一卷时也有多处类似描述;康斯坦丁努斯·马纳塞斯在其《编年史》(梅尔修斯版,里昂,1616年)的第7页和第263页中也有所描述,他描述了恒星的诞生:“土星呈铅色,显得漆黑;木星则像银子一样闪耀;火星呈现出火焰般的色彩;太阳则如纯金一般发光;金星则类似锡的颜色;水星则呈现红色,如同铜一般;月亮则像冰块一样透明,能够发出光芒。”等等。
71
柏拉图著作《克里提亚斯篇》的序言,巴黎,1602年,对开本,第1097页。
72
菲奇努斯很可能参考了奥利姆皮奥多罗斯在1551年出版的《亚里士多德<气象学>注释》第三卷第59页中的相关内容。
73 这种分类方式被认为是柏拉图主义者所提出的,也可以在品达诗歌的注释中找到,具体见于第五首伊斯姆尼奥斯颂歌的开头部分,第459页。
74 贾布隆斯基,《埃及万神殿》,第一卷,第282、283、287页;第二卷,第131页。这位作者认为这种描述其实难以用确切的词汇来表达。基尔歇尔的《埃及的俄狄浦斯》,第二卷第二部分,第399页,罗马,1653年,对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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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戈盖特在《Goguet》第二卷的第370、371页中认为这些符号是原始象形文字的残余;但他认为我们如今所见的这些符号形式是由阿拉伯人传给我们的。
76
《普林尼关于索利努斯的论述》,第874页。
77
《对中古及早期希腊文字的注释》。
78
在其为《马尼利乌斯天文学著作》所作的注释中(供德尔菲尼使用),1679年出版,4开本,第80页。
79
在其为《马尼利乌斯天文学著作》所作的注释中,1665年在斯特拉斯堡出版,4开本,第460页。
80
在戈里所著的《古代星象宝石集》中,1750年在佛罗伦萨出版,共3卷,大开本。我在该书中未找到有关此主题的任何内容。书中经常出现与月亮及黄道带星座相关的符号,但除此之外再无其他符号;仅在第33张表格中有一个圆环,上面有火星和金星的符号。总体而言,行星通常用七个小星号来表示,或者用六个星号加上月亮的符号来表示。此外,这种宝石的年代也无法确定。
81
可参阅埃伊尔·卢比努斯所编的希腊字母集,科梅林于1601年出版,8开本。
戈盖特在《Goguet》第二卷的第370、371页中认为这些符号是原始象形文字的残余;但他认为我们如今所见的这些符号形式是由阿拉伯人传给我们的。
76
《普林尼关于索利努斯的论述》,第87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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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古及早期希腊文字的注释》。
78
在其为《马尼利乌斯天文学著作》所作的注释中(供德尔菲尼使用),1679年出版,4开本,第8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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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为《马尼利乌斯天文学著作》所作的注释中,1665年在斯特拉斯堡出版,4开本,第4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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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戈里所著的《古代星象宝石集》中,1750年在佛罗伦萨出版,共3卷,大开本。我在该书中未找到有关此主题的任何内容。书中经常出现与月亮及黄道带星座相关的符号,但除此之外再无其他符号;仅在第33张表格中有一个圆环,上面有火星和金星的符号。总体而言,行星通常用七个小星号来表示,或者用六个星号加上月亮的符号来表示。此外,这种宝石的年代也无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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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参阅埃伊尔·卢比努斯所编的希腊字母集,科梅林于1601年出版,8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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锌。
82
锌是一种希腊人、罗马人或阿拉伯人都不知道存在的金属。我们有理由这样推测,因为它不像其他金属那样具有独特的化学特性;而且从古人的著作中我们也找不到任何提及它的记载,这进一步证明了这一点。我只知道有一例据说在古代遗迹中发现了锌的痕迹。格里尼翁声称在香槟地区的古罗马城市废墟中发现了类似锌的物质。如此惊人的发现本应被仔细研究,但实际上似乎只是进行了非常表面的考察;因此我们无法判断这位作者所认为的“锌”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金属或金属混合物。
这种金属长期不为人知并不奇怪,因为至今仍未以纯金属状态被发现。它的矿石往往含有大量杂质;当这些矿石被熔化时,锌会以气态形式升华,附着在炉子的冷却壁上。不过,必须使用特殊的装置才能避免锌部分蒸发、部分氧化,否则它就会看起来像一种土状物,根本看不出是金属的痕迹。
目前被称为黄铜、普林塞斯金属等的锌铜合金,最初是从富含锌的矿石中发现的——这些矿石熔化后产生的并非纯铜,而是黄铜。显然,古人早已知晓这种金属。那些能产出这种金黄色金属的矿床备受重视;一旦矿源耗尽,人们会感到十分惋惜,甚至认为这种金属再也不会被找到了。后来,不知出于何种偶然,人们发现某种原本应该是滑石的矿石,在与铜一起熔化时会使铜变成黄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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锌是一种希腊人、罗马人或阿拉伯人都不知道存在的金属。我们有理由这样推测,因为它不像其他金属那样具有独特的化学特性;而且从古人的著作中我们也找不到任何提及它的记载,这进一步证明了这一点。我只知道有一例据说在古代遗迹中发现了锌的痕迹。格里尼翁声称在香槟地区的古罗马城市废墟中发现了类似锌的物质。如此惊人的发现本应被仔细研究,但实际上似乎只是进行了非常表面的考察;因此我们无法判断这位作者所认为的“锌”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金属或金属混合物。
这种金属长期不为人知并不奇怪,因为至今仍未以纯金属状态被发现。它的矿石往往含有大量杂质;当这些矿石被熔化时,锌会以气态形式升华,附着在炉子的冷却壁上。不过,必须使用特殊的装置才能避免锌部分蒸发、部分氧化,否则它就会看起来像一种土状物,根本看不出是金属的痕迹。
目前被称为黄铜、普林塞斯金属等的锌铜合金,最初是从富含锌的矿石中发现的——这些矿石熔化后产生的并非纯铜,而是黄铜。显然,古人早已知晓这种金属。那些能产出这种金黄色金属的矿床备受重视;一旦矿源耗尽,人们会感到十分惋惜,甚至认为这种金属再也不会被找到了。后来,不知出于何种偶然,人们发现某种原本应该是滑石的矿石,在与铜一起熔化时会使铜变成黄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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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色。因此,尽管人们还不知道这种矿石中含有何种金属,但它仍被用于着色玻璃,就如同在矿物学家了解这种金属之前人们使用钴的氧化物来着色玻璃一样。亚里士多德和斯特拉博都提到过这类矿石,而用它来制造黄铜的做法一直沿用至今。四世纪的米兰主教安布罗修斯、六世纪的非洲阿德鲁梅图姆主教普里马修斯以及七世纪的塞维利亚主教伊西多尔都提到过一种能让铜呈现金色的添加剂,那无疑就是赤铜矿。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发现了更多的赤铜矿,于是便放弃了从含锌的铜矿石中直接制取黄铜的古老方法;人们发现,先从中提取纯铜,再通过添加赤铜矿将其转化为黄铜更为方便。
那些希望进一步了解古人对这种金属认知的人,必须研究“卡德米亚”这个词的含义,因为它似乎有多种不同的含义。我冒昧地承担起了这项任务;虽然无法澄清所有与之相关的疑问,但我还是会将我所获得的有关信息呈现给读者,因为这些信息或许比古代注释家的著作中所记载的更为有用。首先,“卡德米亚”指的是富含锌的矿物,以及与锌结合在一起的任何矿石,还包括我们所说的赤铜矿。那些只将其理解为赤铜矿的人,将无法解释古籍中大量提及它的段落。很可能是因为含锌的矿石最初被用来制造黄铜,所以才有了这个名字。后来当人们发现赤铜矿能使铜呈现黄色时,它也被赋予了同样的名称。不过,古人似乎很少能找到这种矿石;因此,我们总体上可以将“卡德米亚”视为指代含锌的矿石。金色的铜或黄铜长期以来都比纯铜更受青睐,人们认为它们越接近最优质的黄金色,就越美观。因此,黄铜被认为是一种更有价值的铜;正因如此,普林尼才说,要获得铜,也就是黄铜,就必须用到卡德米亚。很长一段时间里,铜和黄铜都被称作“æs”,直到后来矿物学家们为了区分它们,才给它们起了别的名字。
那些希望进一步了解古人对这种金属认知的人,必须研究“卡德米亚”这个词的含义,因为它似乎有多种不同的含义。我冒昧地承担起了这项任务;虽然无法澄清所有与之相关的疑问,但我还是会将我所获得的有关信息呈现给读者,因为这些信息或许比古代注释家的著作中所记载的更为有用。首先,“卡德米亚”指的是富含锌的矿物,以及与锌结合在一起的任何矿石,还包括我们所说的赤铜矿。那些只将其理解为赤铜矿的人,将无法解释古籍中大量提及它的段落。很可能是因为含锌的矿石最初被用来制造黄铜,所以才有了这个名字。后来当人们发现赤铜矿能使铜呈现黄色时,它也被赋予了同样的名称。不过,古人似乎很少能找到这种矿石;因此,我们总体上可以将“卡德米亚”视为指代含锌的矿石。金色的铜或黄铜长期以来都比纯铜更受青睐,人们认为它们越接近最优质的黄金色,就越美观。因此,黄铜被认为是一种更有价值的铜;正因如此,普林尼才说,要获得铜,也就是黄铜,就必须用到卡德米亚。很长一段时间里,铜和黄铜都被称作“æs”,直到后来矿物学家们为了区分它们,才给它们起了别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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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铜加入其中。普林尼称,若向铜中添加大量镉,其效果会更好,因为这不仅能使颜色更加美观,还能增加重量。在匈牙利,一夸脱的铜可以制成150磅的黄铜。同一位作者还指出,镉(化石态)并未被用于医药领域;不过这仅指原始矿石而言,因为有些医生会从含锌的矿石中提取氧化锌,正如他后来所讲的那样;而盖伦则称赞塞浦路斯出产的赤铁矿,认为其效果更为优异,或许是因为可以从该矿石中获得更纯净的氧化锌。
其次,在古人看来,镉就是我们所说的“炉渣”,即在熔炼含锌矿石或制造黄铜时沉降到炉底的物质,它由不同程度的煅烧锌构成。由于熔炼方式以及许多其他难以界定的因素,这种炉渣会呈现出多种形态,而古人将所有这类物质统称为镉,并根据其形态、质地和颜色为每种类型赋予特定的名称,因此便出现了名称混淆的情况,至今仍难以澄清,尤其是因为人们认为没有必要区分所有这些细微差异。我们的医生只认可纯氧化锌;既然他们知道如何获取纯氧化锌,也就无需使用不纯的炉渣。在我们的熔炼厂里,人们在制造锌或黄铜时也会使用这种炉渣,但并不太讲究其纯度。
在我看来最奇怪的是,古人竟将炉渣与含锌矿石赋予相同的名称。他们只能通过这些物质的功效来推测它们之间的关联,或者可能是由于观察到只有当各种所谓的“镉”被熔炼时——也就是得到黄色而非红色铜时——才会产生炉渣,才这样命名的。在拉梅尔斯贝格,人们发现炉渣可以替代天然赤铁矿用于制造黄铜,于是便给它起了“炉渣”这个名字。那么,古人是否在一定程度上了解这种用途呢?盖伦和迪奥斯科里德斯仅提到过它在医药领域的应用,却未提及它也被用于其他方面的制备。
将铜加入其中。普林尼称,若向铜中添加大量镉,其效果会更好,因为这不仅能使颜色更加美观,还能增加重量。在匈牙利,一夸脱的铜可以制成150磅的黄铜。同一位作者还指出,镉(化石态)并未被用于医药领域;不过这仅指原始矿石而言,因为有些医生会从含锌的矿石中提取氧化锌,正如他后来所讲的那样;而盖伦则称赞塞浦路斯出产的赤铁矿,认为其效果更为优异,或许是因为可以从该矿石中获得更纯净的氧化锌。
其次,在古人看来,镉就是我们所说的“炉渣”,即在熔炼含锌矿石或制造黄铜时沉降到炉底的物质,它由不同程度的煅烧锌构成。由于熔炼方式以及许多其他难以界定的因素,这种炉渣会呈现出多种形态,而古人将所有这类物质统称为镉,并根据其形态、质地和颜色为每种类型赋予特定的名称,因此便出现了名称混淆的情况,至今仍难以澄清,尤其是因为人们认为没有必要区分所有这些细微差异。我们的医生只认可纯氧化锌;既然他们知道如何获取纯氧化锌,也就无需使用不纯的炉渣。在我们的熔炼厂里,人们在制造锌或黄铜时也会使用这种炉渣,但并不太讲究其纯度。
在我看来最奇怪的是,古人竟将炉渣与含锌矿石赋予相同的名称。他们只能通过这些物质的功效来推测它们之间的关联,或者可能是由于观察到只有当各种所谓的“镉”被熔炼时——也就是得到黄色而非红色铜时——才会产生炉渣,才这样命名的。在拉梅尔斯贝格,人们发现炉渣可以替代天然赤铁矿用于制造黄铜,于是便给它起了“炉渣”这个名字。那么,古人是否在一定程度上了解这种用途呢?盖伦和迪奥斯科里德斯仅提到过它在医药领域的应用,却未提及它也被用于其他方面的制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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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铜的制造方法,阿拉伯作家,尤其是那些翻译希腊医生著作的人,描述得更为清晰;但他们所使用的术语含义极为模糊,因此无法从中得出上述问题的答案。Climia——有人将其读作calimia,现代希腊人则称之为kelimia,拉丁人则称为lapis calaminaris——似乎与cadmia具有完全相同的含义。Tutia这一名称最早出现在11世纪阿维森纳的著作中,希腊人将其记作toutia,或许更准确的应该是thouthia;它有时指pompholyx,但通常也用来指含锌的矿物,以及炉用赤铁矿。如果能够证明阿拉伯人和后来希腊人所说的tutia其实就是炉用赤铁矿,那么我所知最早关于用于制造黄铜的炉用赤铁矿的记载便出自5世纪的佐西穆斯之手。这位作者告诉我们,要制造黄铜,必须先将塞浦路斯铜熔化,然后再在上面撒上捣碎的tutia。萨尔马修斯认为佐西穆斯此处所说的只是赤铁矿;但无论如何,他的这种制作方法至今仍被记载在各种工艺书籍中,因为这些书籍推荐使用的并非赤铁矿,而是tutia。我们可以更确定地说,13世纪的阿尔贝图斯·马格努斯已经知道将炉用赤铁矿用于制造黄铜;他首先指出,通过添加他称之为lapis calaminaris的赤铁矿,就可以制成黄铜。随后他又说,赫尔墨斯教会了人们如何通过将捣碎的tutia倒入熔化的金属中来使铜呈现金色。他说,用于金属转化的tutia并非天然矿物,而是一种人工混合物,是在熔化铜矿石时在炉中产生的;他还建议在矿石上撒上玻璃酸,否则赤铁矿和tutia在高温下就会失去作用。看来,在13世纪时,最后提到的这种物质仅指炉用赤铁矿,而且当时人们已经知道它可以用于制造黄铜。然而,几个世纪以来,据说拉梅尔斯贝格的熔炉里会充满的ofenbruch(炉用赤铁矿)一直被视为无用之物而被弃置不用,直到16世纪中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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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拉斯穆斯·埃贝纳首先证明了可以用它来代替天然滑石来制造黄铜。埃贝纳出身于纽伦堡的贵族家族,他学识渊博,同时也是一位出色的政治家。他曾受雇于自己的家乡以及外国的诸侯,处理各种极为重要的事务。1569年,他成为不伦瑞克公爵尤利乌斯的御用顾问,1577年在赫尔姆施塔特去世,也葬于此地。很遗憾,我无法提供关于这一重要发现的更多信息;甚至其发现的具体时间也尚无定论。洛恩尼斯称,这一发现发生在他写作之前的60年左右。但他究竟是在何时写作的呢?我所知道的关于矿业方面的最古老的版本是1617年出版的,因此这一发现应该是在1557年左右。卡尔沃尔则出版了一本关于拉梅尔斯贝格矿山的古老记载,据说该书出版于1565年。根据那本书的记载,埃贝纳是在纽伦堡做出上述发现的,时间大约在17年前,也就是1548年左右。施卢特认为这一发现的时间约为1550年,而霍内曼则认为是1559年。因此,我们可以肯定地将这一发现的时间定在16世纪中叶,很可能就是1553年,当时埃贝纳被派往亨利公爵那里,正如多佩尔迈尔所记载的那样,他在那里待了很长时间。由于发现了可以利用滑石废料来制造黄铜的方法,哈茨森林中那些利润丰厚的黄铜工厂便开始仔细收集那些原本会被丢弃的滑石废料。尤利乌斯公爵致力于改进各个制造业领域,尤其是与冶金相关的领域;按照当时诸侯们的习惯,他也会被制造黄金的希望所迷惑。他改进了哈尔茨堡下方的布恩泰姆的黄铜工厂,从而为选帝侯的国库带来了巨额收入。
另一种锌的产物——人工白矾,在人们知道它可以从这种金属中提取出来之前,早已被制造出来并用于商业领域。可以肯定的是,人们在16世纪中叶之前还不知道它的存在,而且它最初是在拉梅尔斯贝格被制造出来的。施卢特将这一发明归功于尤利乌斯公爵,并认为其发明时间为1570年;但实际上它应该比上述关于拉梅尔斯贝格的记载要早一些,因为那位在1565年左右写作的作者提到,在他那个时代,只有一名名叫亨尼·巴尔德的市民能够制造白矾,而且看来这个人还掌握了相应的生产技术。
另一种锌的产物——人工白矾,在人们知道它可以从这种金属中提取出来之前,早已被制造出来并用于商业领域。可以肯定的是,人们在16世纪中叶之前还不知道它的存在,而且它最初是在拉梅尔斯贝格被制造出来的。施卢特将这一发明归功于尤利乌斯公爵,并认为其发明时间为1570年;但实际上它应该比上述关于拉梅尔斯贝格的记载要早一些,因为那位在1565年左右写作的作者提到,在他那个时代,只有一名名叫亨尼·巴尔德的市民能够制造白矾,而且看来这个人还掌握了相应的生产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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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其实是个秘密。从他的描述中可以看出,这项发明在当时并非什么新事物——他提到,其在医学上的作用尚未被研究过;不过,早在它被发现之时,人们就已经知道可以用它来制造眼药水了。这一说法与另一种记载相符,另一种记载认为,煮制白矾的方法是在克里斯托弗·桑德还担任什一税征收员的时候被发现的。霍内曼称,1564年之前桑德在上哈茨地区的矿场担任什一税征收员,而到了这一年,他则成了戈斯拉尔矿场及熔炼厂的负责人。桑德本人在1575年8月3日写的一篇论文中似乎将白矾的发明归功于尤利乌斯公爵。起初,这种盐被称为“Erzalaun”,这个名字是因为它与明矾相似而得来的;后来则更常被称为“Gallitzenstein”、“Golitzenstein”和“Calitzenstein”。不过,这些名称的出现时间似乎比白矾本身还要早——因为在1565年之前,绿矾就已经被称为“绿色Gallitzenstein”了。这个词会不会源自“gallæ”呢?因为很有可能,矾类物质和没食子酸长期以来一直是用于制作墨水和染料的主要原料。我认为,那些在拉梅尔斯贝格矿场以冰柱状形式产生的白矾,促成了这种盐的发现与生产。早在1565年,这种白矾就被称作“白色天然矾”或“白色Gogkelgut”,人们会将其装入桶中,然后运往各地出售。在此我就不赘述关于这种矾的起源及其成分的各种古老猜测了;不过值得指出的是,亨克尔和诺伊曼在它中发现了一种锌的混合物,这一发现促使瑞典矿业委员会的成员布兰特证明:纯净的白矾实际上由硫酸和氧化锌组成;后来赫洛特也证实了这一点。最后,我来谈谈这种金属的历史。当使用炉渣时,这种金属不可能长期不被发现,因为有时会在炉渣中找到未经过煅烧的金属颗粒。值得注意的是,最早描述了利用炉渣制造黄铜的阿尔伯图斯·马格努斯,也是最早在著作中提及锌的学者。他称其为“marchasita aurea”。实际上,那是一种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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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金属颗粒在高温下完全升华了,只剩下无用的灰烬。其中含有固定的水银,能够为金属赋予颜色,因此炼金术士们很熟悉它;它在火中燃烧,最终会被完全消耗掉。这种物质在各地都有发现,但戈斯拉尔的品质最佳,因为那里的铜似乎含有黄金成分。为了让这种铜更接近黄金的颜色,人们会向其中添加锡,不过这样一来铜就会变得更脆。这种物质还能使铜变成类似银的白色。以上是阿尔贝图斯的说法。毫无疑问,它之所以被称为“金色马尔卡西塔”,是因为锌会使铜呈现黄色;出于同样的原因,希腊人和阿拉伯人也将镉称为“金色的”或“auraea”。但阿尔贝图斯怎么会说马尔卡西塔能使铜变白呢?他是不是犯了错误,其实指的是锡呢?在我看来这不太可能,因为他曾经称其为“银色的”。我推测他知道,当铜与尽可能多的锌混合时——按照谢弗的说法,比例是100份铜对应89份锌——铜就会变成白色;他这么做可能是想表明铜与水银之间的关联。接下来对这种金属有清晰描述的是1541年去世的泰奥弗拉斯图斯·帕拉塞尔苏斯。不过我不认为在这么长的时间里人们会忘记它,至少那些自称为炼金术士的人不会。我更倾向于认为,由于这种物质能通过给铜着色而带来巨大希望,他们故意用晦涩的方式描述它,并用其他名称来掩盖它,从而不让它出现在他们的著作中。很少有人愿意花时间去研读这些著作,而那些有能力做到的人则会把注意力集中在比我所研究的更为重要的事物上。除了黄金和白银之外,没有哪种金属像锌那样拥有如此众多且奇特的名称。正因如此,化学家们长期以来都认为锌并不是一种独立的金属,而只是锡或铋的一种变体;或许也正因如此,它才经常被与这两种金属混淆在一起。“锌”这个名称最早出现于帕拉塞尔苏斯的著作中。他明确指出这是一种独立的金属,其性质尚未被充分了解;它可以被铸造,但没有延展性,而且仅产于卡林西亚地区。那么,他难道不知道早在阿尔贝图斯·马格努斯那个时代就已经为人所知的戈斯拉尔锌吗?乔治·阿格里科拉在大约……年写了关于它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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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0年时,有记载提到戈斯拉尔的锌,但他将其称为“liquor candidus”,在德语中则称为“conterfey”。1562年发表讲道的马特西乌斯称:“在弗雷贝格,有红色和白色的锌。”或许他指的并非这种金属本身,而是含有锌的矿物。1571年去世的乔治·法布里修斯推测,矿工们所说的“cincum”其实就是锑,这种物质可以熔化,但却无法被锤打。从这些不完整的记载可以看出,即便在16世纪中期,这种金属也极为稀有,而且阿格里科拉的著作中也没有提及它,而阿格里科拉的著作在当时可是相当丰富的。1616年去世的利巴维乌斯多次提到过这种金属,但在他的某封信中,他遗憾地表示自己未能获得任何样本。这是否是因为尤利乌斯公爵颁布了禁止出售该金属的法令呢?波特引用了容吉的《矿物学》中的这一禁令,但我并未读过那本书;由于波特那些难以理解的引文已经让我浪费了许多时间,所以我不会再浪费时间去查找它了。雷特迈尔以及其他作者也都没有提到过这一禁令。当时在公爵宫廷中盛行的荒谬的炼金术风气,使得出现这样的禁令并非完全不可能;如果真有这样的禁令,那与其说是出于对这种金属可能被滥用的担忧,不如说是人们期望它能用于制造黄金。据我所知,关于在戈斯拉尔获取锌的方法的第一份准确可靠的记载,是由洛埃尼斯在1617年给出的,不过他认为锌与铋是同一种物质。1664年去世的威斯特法伦的约翰·施罗德则将锌称为“marcasita pallida”。毫无疑问,第一个通过向赤铜矿中添加某种可燃物质来提取这种金属的人就是亨克尔,他在1741年描述了自己的成功经历,不过他隐瞒了整个过程。在他之后,苏格兰人艾萨克·劳森博士似乎进行了相关实验,证明了以这种方式大规模生产锌的可能性;1737年时,亨克尔得知英国已经能够以高效的方式生产锌了。关于劳森,我除了沃森博士所记载的内容外,再无其他了解。安东尼·冯·施瓦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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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矿业委员会的成员在1742年通过蒸馏法从赤铜矿中提取出了这种金属;1746年,马格格拉夫也做到了这一点,不过他似乎并不知道瑞典人的实验方法。1743年,钱皮恩在布里斯托尔建立了锌矿厂,他的继任者詹姆斯·埃默森则在附近的亨厄姆建立了类似的工厂。沃森博士在他的《化学论文》中描述了提取这种金属的方法。欧洲所使用的这种金属,大部分无疑来自东印度群岛。1775年至1779年间,荷兰的贸易公司以自己的名义销售了超过943,081磅的锌。仅1780年,鹿特丹的交易所就卖出了28,000磅锌;根据当时的目录记载,其他交易所并没有这种金属。如果雷纳尔的描述属实,那么荷兰东印度公司每年在帕林班都会购买150万磅的锌。1781年,哥本哈根的丹麦公司购买了153,953磅锌,这些锌是通过两艘船运抵的,每磅的价格在4又1/8先令到4又1/4先令之间。英国人和瑞典人很可能也进口这种金属。如果能知道这种金属最初是在印度的哪个地区、何时以及以何种方式被提取出来的,以及它最早是在哪一年被运往欧洲的,那将非常有意义。根据我们现有的有限资料,这种金属来自中国、孟加拉、马六甲以及马拉巴尔海岸,而这些地方也是铜和锡的进口地。在荷兰船只的最古老的提单中并未提及锌,但它有可能被归类为“印度锡”,因为最初就是这么称呼它的。大约在1640年去世的萨沃特根据一位同时代作家的记载指出,在荷兰人从葡萄牙人手中夺取一艘载有这种金属的船只之前几年,这种金属就已经以“speautre”的名称被出售了。因此,这种金属很可能早在17世纪初期就已经被运到了欧洲。博伊尔也提到了“印度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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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金属很可能是先在印度被发现的,那时欧洲还尚未知晓锌的存在;不过,我们对于其被发现的原因的了解,远远不及对其提取方法的了解。据记载,上个世纪有位英国人前往印度,试图弄清当地提炼这种金属的方法,他回来后称是通过蒸馏的方式获得的。至于这种金属各种名称的由来,我几乎无法提供什么信息。“Conterfey”一词原本指的是所有仿制黄金而制成的金属。Frisch认为它最初被称为“zink”,后来又演变为“zinetum”和“zincum”,因为熔炉中的矿物呈现出类似钉子或尖刺的形状;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名称其实是在这种金属被发现之后才出现的,而“ofenbruch”这个名称则早在那之前就已为人所知。Fulda提到了盎格鲁-撒克逊语中的“sin”和“zink”,并将其译为“obryzum”。Spiauter、speauter和spialter这些词后来被Boyle改为“speltrum”;此外还有“tutaneg”或“tuttanego”这类名称,它们都是随着这种金属一起从印度传入的。最后提到的那个名称有时也用来指代锡和铋的混合物。“Calaem”也是印度人对这种金属的称呼,它与“calamine”颇为相似;但我同意Salmasius的观点,即“calamine”并非由“Calaem”衍生而来,因为“lapis calaminaris”早在13世纪就已经出现,而“Calaem”则是由葡萄牙人从印度带过来的。[该国的大部分锌矿厂都位于伯明翰和布里斯托尔附近;在谢菲尔德周边的煤矿区也有几座炼炉;格拉摩根郡的Maestag也有一座炼炉。布里斯托尔和伯明翰所使用的矿石主要来自Mendip山区和Flintshire地区,而谢菲尔德的矿石则来自Alston Moor地区。不过,该国所使用的锌大部分还是以锭状或板状的形式从西里西亚进口的,运输途径包括汉堡、安特卫普、但泽等地。我们每年从德国进口10万到17万英担的锌,其中约8万英担用于国内消费,其余则出口到印度。由于价格适中且易于加工,锌现在被广泛用于制造蓄水池、浴缸、管道、屋顶覆盖材料以及各种建筑用途。最近,它还被用于一种名为……的印刷复制技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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锌版画技术虽然存在,但由于这种金属在接触空气后很容易形成氧化物或碳酸盐薄膜,因此这些版材无法长期保存。
脚注:
82. 有匿名评论者(《英国与外国医学评论》,第8卷,第361页)指出,斯特拉波的著作中有相关记载,表明古人确实知晓这种以独立状态存在的金属,而它其实就是那位古代地理学家所说的“假银”,即ψευδάργυρον。
83. 《罗马城市发掘公报》,第11页。
84. 普林尼,第34卷,第22节。
85. 除了亚里士多德和斯特拉波之外,盖伦也在其著作《论药物的简单性质》第9卷第142页中提到了锌矿。由于他在塞浦路斯时找不到炉用赤铜矿,便从矿山主管那里获得了从山中及小溪中采集到的原始镉矿,而这些矿石显然就是赤铜矿。
86. 最初,这种金属被称为“æs cyprium”,后来简称为“cyprium”;最终才被称作“cuprum”。不过,这些名称究竟在哪个时期开始被普遍使用,目前尚无法确定。普林尼和帕拉迪乌斯的手稿中出现了“cupreus”这一称谓,但无法确定后来的抄写者是否将“cyprius”改成了他们更为熟悉的“cupreus”。最早使用“cuprum”一词的作家是斯帕蒂安,他在《卡拉卡拉传》中写道:“cancelli ex ære vel cupro。”不过,最后一个词或许只是后人添加的注释而已。普林尼在《自然史》第36卷第26节中写道:“Addito cyprio et nitro;”伊西多尔则在第16卷第15节第393页中将其表述为“adjecto cupro et nitro”。塞浦路斯产的铜品质更优,这才导致了这一称呼的出现。
脚注:
82. 有匿名评论者(《英国与外国医学评论》,第8卷,第361页)指出,斯特拉波的著作中有相关记载,表明古人确实知晓这种以独立状态存在的金属,而它其实就是那位古代地理学家所说的“假银”,即ψευδάργυρον。
83. 《罗马城市发掘公报》,第11页。
84. 普林尼,第34卷,第22节。
85. 除了亚里士多德和斯特拉波之外,盖伦也在其著作《论药物的简单性质》第9卷第142页中提到了锌矿。由于他在塞浦路斯时找不到炉用赤铜矿,便从矿山主管那里获得了从山中及小溪中采集到的原始镉矿,而这些矿石显然就是赤铜矿。
86. 最初,这种金属被称为“æs cyprium”,后来简称为“cyprium”;最终才被称作“cuprum”。不过,这些名称究竟在哪个时期开始被普遍使用,目前尚无法确定。普林尼和帕拉迪乌斯的手稿中出现了“cupreus”这一称谓,但无法确定后来的抄写者是否将“cyprius”改成了他们更为熟悉的“cupreus”。最早使用“cuprum”一词的作家是斯帕蒂安,他在《卡拉卡拉传》中写道:“cancelli ex ære vel cupro。”不过,最后一个词或许只是后人添加的注释而已。普林尼在《自然史》第36卷第26节中写道:“Addito cyprio et nitro;”伊西多尔则在第16卷第15节第393页中将其表述为“adjecto cupro et nitro”。塞浦路斯产的铜品质更优,这才导致了这一称呼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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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谓方面,最优质的铁或钢被称为“chalybs”,这一名称源自加拉太地区的查利布斯人,他们能够制造出最上等的铁或钢,并从事与之相关的贸易。那么,这种塞浦路斯铜的优越之处究竟在于其纯度,还是因其颜色接近黄金呢?该岛出产大量含有锌的矿石,同时也盛产赤铜矿。普林尼指出:“在塞浦路斯,铜最早被发现。”不过,红铜早在很久以前就已为人们所知,因此将其发明的荣誉归于塞浦路斯并无矛盾;普林尼在上面这段话中指的无疑就是某种特定的铜。
迪奥斯科里德斯在第五卷第84章中首次提到了几种镉矿物,即βοτρυίτις、πλακωτὴ和ὀστρακῖτις。根据盖伦和普林尼的观点,这些无疑属于某种炉用赤铜矿;但萨尔马修斯在其著作《De Homonymis》第230页以及萨拉森在其注释的第113页则认为,迪奥斯科里德斯是将它们视为天然的镉矿物,或是富含锌的矿物。然而,我无法相信如此严谨的迪奥斯科里德斯会犯这样的错误——他紧接着还清晰准确地描述了人工制备镉的方法。此外,对于像迪奥斯科里德斯这样精通矿物学的专家来说,所有种类的炉用赤铜矿都必定起源于火。我确信,他和盖伦、普林尼一样,都将上述那些矿物视为炉用赤铜矿。
“Pompholyx”是锌的白色晶体的名称,迪奥斯科里德斯在第三百五十二页第85章中将它们比作羊毛,而化学家们则称其为“lana philosophica”。古人会在锌矿石熔化时采集这些晶体;他们也通过一种由迪奥斯科里德斯和盖伦详细描述的装置来获取它们,这种装置与通常用于从毒药熔炼厂中提取砷的装置颇为相似。
不过,这一点我无法确定。因为“calmey”和“galmey”很可能源自镉矿物或赤铜矿,而且这两个词既指真正的赤铜矿,也指……
迪奥斯科里德斯在第五卷第84章中首次提到了几种镉矿物,即βοτρυίτις、πλακωτὴ和ὀστρακῖτις。根据盖伦和普林尼的观点,这些无疑属于某种炉用赤铜矿;但萨尔马修斯在其著作《De Homonymis》第230页以及萨拉森在其注释的第113页则认为,迪奥斯科里德斯是将它们视为天然的镉矿物,或是富含锌的矿物。然而,我无法相信如此严谨的迪奥斯科里德斯会犯这样的错误——他紧接着还清晰准确地描述了人工制备镉的方法。此外,对于像迪奥斯科里德斯这样精通矿物学的专家来说,所有种类的炉用赤铜矿都必定起源于火。我确信,他和盖伦、普林尼一样,都将上述那些矿物视为炉用赤铜矿。
“Pompholyx”是锌的白色晶体的名称,迪奥斯科里德斯在第三百五十二页第85章中将它们比作羊毛,而化学家们则称其为“lana philosophica”。古人会在锌矿石熔化时采集这些晶体;他们也通过一种由迪奥斯科里德斯和盖伦详细描述的装置来获取它们,这种装置与通常用于从毒药熔炼厂中提取砷的装置颇为相似。
不过,这一点我无法确定。因为“calmey”和“galmey”很可能源自镉矿物或赤铜矿,而且这两个词既指真正的赤铜矿,也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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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芬布鲁赫认为,后者或许在更早的时期曾指“炉子中的灰烬”。
关于这一点的证据可见于萨尔马修斯的《同音词研究》一书中。
目前尚不清楚这位佐西穆斯·帕诺波利塔努斯究竟生活在何时。他的著作中必定包含大量与化学史相关的信息,但这些著作至今仍未被印刷出来。其中大部分保存在巴黎的国王图书馆里。我所提到的那份收据由萨尔马修斯记录在第237页上。
在《物理学观察》第六卷第255页中我们得知,多年来在列日主教区一直有人采集并出售图蒂亚这种物质。莱曼试图证明它是由波兰的犹太人制造出来的(参见《圣彼得堡学院新评论》第十二卷第381页)。由于医生们更喜欢纯度更高的锌,而且那些生产铅锌合金的人也使用纯锌,因此图蒂亚这种物质几乎已被弃用,很可能很快就会完全被忽视。
《矿物志》,科隆,1569年,12开本,第四卷第五章,第350页;第五卷第七章,第388页。
另一个版本则由利贝扎伊特在斯德哥尔摩和汉堡印刷,其内容与H.加特勒在《哈茨地区旅行指南》第一卷第313页及第二卷第13页中所提到的版本相同。
“在戈斯拉尔也有白色硫酸盐的出产,但只有名叫亨尼·巴尔德的一个人能够制造它。它并非像其他硫酸盐那样通过铜的蒸发制得;而是当大量矿石在炉子里被烧炼时,会有红色物质逐渐堆积在矿石的残渣上,有些地方的厚度甚至可达半椭圆那么大。这种带咸味的物质会被加工成碱液,然后放在小铅锅中煮沸。其余的制造过程我就不得而知了。”
关于这一点的证据可见于萨尔马修斯的《同音词研究》一书中。
目前尚不清楚这位佐西穆斯·帕诺波利塔努斯究竟生活在何时。他的著作中必定包含大量与化学史相关的信息,但这些著作至今仍未被印刷出来。其中大部分保存在巴黎的国王图书馆里。我所提到的那份收据由萨尔马修斯记录在第237页上。
在《物理学观察》第六卷第255页中我们得知,多年来在列日主教区一直有人采集并出售图蒂亚这种物质。莱曼试图证明它是由波兰的犹太人制造出来的(参见《圣彼得堡学院新评论》第十二卷第381页)。由于医生们更喜欢纯度更高的锌,而且那些生产铅锌合金的人也使用纯锌,因此图蒂亚这种物质几乎已被弃用,很可能很快就会完全被忽视。
《矿物志》,科隆,1569年,12开本,第四卷第五章,第350页;第五卷第七章,第388页。
另一个版本则由利贝扎伊特在斯德哥尔摩和汉堡印刷,其内容与H.加特勒在《哈茨地区旅行指南》第一卷第313页及第二卷第13页中所提到的版本相同。
“在戈斯拉尔也有白色硫酸盐的出产,但只有名叫亨尼·巴尔德的一个人能够制造它。它并非像其他硫酸盐那样通过铜的蒸发制得;而是当大量矿石在炉子里被烧炼时,会有红色物质逐渐堆积在矿石的残渣上,有些地方的厚度甚至可达半椭圆那么大。这种带咸味的物质会被加工成碱液,然后放在小铅锅中煮沸。其余的制造过程我就不得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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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观察到,它像硝石一样会结晶,不过强度更高、颜色更白。它还被铸成厚度约等于人手的小块。皮革加工师会使用这种硫酸盐,它可以替代明矾用于多种用途;但无法用来处理白色皮革,因为这会使皮革变黄。”
95
布鲁克曼,第二卷,第446页。[施瓦茨在其《药学表》第二版第779页中称,白色硫酸盐在13世纪末或14世纪初就已经为人所知。]
96
卡尔沃尔,《历史纪事》,第199页和200页。实际上,这个词的拼写和发音应为“jöckel”。有趣的是,在冰岛,这个词现在指的是冰柱。
97
凯塞尔所著《化学》,第四卷第二部分,第832页,其中记载了关于这一主题的古老观点。
98
布兰特,载于《乌普萨拉学报》,1735年;赫洛特,载于《巴黎科学院回忆录》,1735年,第29页。[硫酸锌或白色硫酸盐目前被大量生产,用于制药以及印花业。]
99
许多相关资料可见于福克斯所著《锌的历史》,埃尔福特,1778年,8开本。
100
帕拉塞尔苏斯《著作集》,斯特拉斯堡,1616年,对开本。此处我将抄录其中的关键段落。关于锌:还有一种金属叫锌,它基本上不为人所知。这是一种性质独特的金属,虽然会与其他多种金属混合,但其本质仍保持不变。它可以被熔化,因为它由三种可流动的物质构成,但却不具备延展性。它的颜色与其他所有金属都不同,生长方式也与众不同;至于它的基本构成元素,我至今仍不清楚,因为它的性质几乎与“活银”一样奇特。它不会与其他物质混合,也无法与其他金属结合,始终保持着自身的特性。
101
《论金属》,第九卷,第329页。
95
布鲁克曼,第二卷,第446页。[施瓦茨在其《药学表》第二版第779页中称,白色硫酸盐在13世纪末或14世纪初就已经为人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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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尔沃尔,《历史纪事》,第199页和200页。实际上,这个词的拼写和发音应为“jöckel”。有趣的是,在冰岛,这个词现在指的是冰柱。
97
凯塞尔所著《化学》,第四卷第二部分,第832页,其中记载了关于这一主题的古老观点。
98
布兰特,载于《乌普萨拉学报》,1735年;赫洛特,载于《巴黎科学院回忆录》,1735年,第29页。[硫酸锌或白色硫酸盐目前被大量生产,用于制药以及印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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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相关资料可见于福克斯所著《锌的历史》,埃尔福特,1778年,8开本。
100
帕拉塞尔苏斯《著作集》,斯特拉斯堡,1616年,对开本。此处我将抄录其中的关键段落。关于锌:还有一种金属叫锌,它基本上不为人所知。这是一种性质独特的金属,虽然会与其他多种金属混合,但其本质仍保持不变。它可以被熔化,因为它由三种可流动的物质构成,但却不具备延展性。它的颜色与其他所有金属都不同,生长方式也与众不同;至于它的基本构成元素,我至今仍不清楚,因为它的性质几乎与“活银”一样奇特。它不会与其他物质混合,也无法与其他金属结合,始终保持着自身的特性。
101
《论金属》,第九卷,第3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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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载于J. Hornung所著的《Cista Medica》,莱比锡出版。
103
从Rehtmeier在第1016页中记载的一则轶事可以看出,尤利乌斯公爵虽然在其他方面为他的国家做出了巨大贡献,却还是上了制造黄金骗术的当。关于这则轶事,我从里宾特洛甫先生那里得到了一份古老的手稿记载,读来令人惊叹不已。在沃尔芬布特尔城堡里,至今仍陈列着一张铁凳,1575年2月5日,那个名叫安娜·玛丽亚·齐格勒因、化名施卢特·伊尔舍的骗子就是被烧死在这张凳子上的。
104
第83页:“当熔炼厂里的人正在熔炼金属时,炉子下方、墙壁的缝隙中,以及那些没有妥善抹灰的石块之间,会形成一种被称为锌或康特费赫特的金属。一旦刮掉墙上的这些物质,这种金属就会掉进专门放置的槽中。这种金属与锡极为相似,但硬度更高,延展性更差,敲击时还会发出类似小铃铛的声音。如果人们愿意花功夫的话,也可以制造出这种金属;不过它的价值并不高,工人们只有得到酒钱作为报酬时才会去收集它。不过他们一次能收集到的量有时多,有时少——有时能收集到两磅,而有时则不超过两盎司。单独来看,这种金属毫无用处,因为它和铋一样不具备延展性;但若与锡混合,就能使锡变得更坚硬、更美观,就像英国产的锡一样。这种锌或铋很受炼金术士们的青睐。”
105
见《Kieshistorie》第571页,尤其是第721页。
106
波特提到了劳森所著的《Dissert. de Nihilo》,并引用了其中的一些内容;但我找不到那本书。对此我并不惊讶,因为沃森博士也并未见过它。——参见《Chemical Essays》第四卷第34页。普赖斯在《Mineral. Cornub.》第49页中写道:“已故的J.劳森博士注意到,蓝晶石的花纹与锌的花纹相同,而且它对铜的作用也与那种半金属相同。因此他不断努力,最终找到了从矿石中分离出纯锌的方法。”也有类似的记载。
载于J. Hornung所著的《Cista Medica》,莱比锡出版。
103
从Rehtmeier在第1016页中记载的一则轶事可以看出,尤利乌斯公爵虽然在其他方面为他的国家做出了巨大贡献,却还是上了制造黄金骗术的当。关于这则轶事,我从里宾特洛甫先生那里得到了一份古老的手稿记载,读来令人惊叹不已。在沃尔芬布特尔城堡里,至今仍陈列着一张铁凳,1575年2月5日,那个名叫安娜·玛丽亚·齐格勒因、化名施卢特·伊尔舍的骗子就是被烧死在这张凳子上的。
104
第83页:“当熔炼厂里的人正在熔炼金属时,炉子下方、墙壁的缝隙中,以及那些没有妥善抹灰的石块之间,会形成一种被称为锌或康特费赫特的金属。一旦刮掉墙上的这些物质,这种金属就会掉进专门放置的槽中。这种金属与锡极为相似,但硬度更高,延展性更差,敲击时还会发出类似小铃铛的声音。如果人们愿意花功夫的话,也可以制造出这种金属;不过它的价值并不高,工人们只有得到酒钱作为报酬时才会去收集它。不过他们一次能收集到的量有时多,有时少——有时能收集到两磅,而有时则不超过两盎司。单独来看,这种金属毫无用处,因为它和铋一样不具备延展性;但若与锡混合,就能使锡变得更坚硬、更美观,就像英国产的锡一样。这种锌或铋很受炼金术士们的青睐。”
105
见《Kieshistorie》第571页,尤其是第721页。
106
波特提到了劳森所著的《Dissert. de Nihilo》,并引用了其中的一些内容;但我找不到那本书。对此我并不惊讶,因为沃森博士也并未见过它。——参见《Chemical Essays》第四卷第34页。普赖斯在《Mineral. Cornub.》第49页中写道:“已故的J.劳森博士注意到,蓝晶石的花纹与锌的花纹相同,而且它对铜的作用也与那种半金属相同。因此他不断努力,最终找到了从矿石中分离出纯锌的方法。”也有类似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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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753年出版的《钱伯斯词典》的补编中,有关于“calm”和“锌”的条目;在坎贝尔所著的《英国政治概览》第二卷第35页也有相关记载。不过后者还提到,劳森去世得太早,未能从自己的发现中获得任何好处。
107 里卡德的《商人手册》第一卷第57页。
108 雷纳尔称,该公司以每百磅28弗罗林又3/4弗罗林的价格购买这种金属,这一价格还算合理。而在阿姆斯特丹,其价格通常在17到18弗罗林之间。根据我手头的一份目录,1788年5月9日的价格为17弗罗林,而1781年1月22日则仅为16弗罗林。
109 林肖滕,第二卷第17章。作者将其称为“calaem”,这是当地对该金属的称呼。它其实是一种锡。
110 《古代货币研究》,载于格雷维乌斯的《罗马古代论集》第十一卷第1195页。
111 马特西乌斯,《讲道集》第五卷第250页——“仿制金属是一种价值极低的金属,它是通过添加各种物质并加以着色来模仿黄金或白银的,就像仿制品会模仿其原型一样。例如,铜可以通过赤铜矿及其他混合物着色,从而看起来像纯金。”1628年斯特拉斯堡颁布的法令规定,年轻女性不得佩戴黄金、白银或任何仿制金属,以及一切可能具有黄金或白银外观的物品。
107 里卡德的《商人手册》第一卷第57页。
108 雷纳尔称,该公司以每百磅28弗罗林又3/4弗罗林的价格购买这种金属,这一价格还算合理。而在阿姆斯特丹,其价格通常在17到18弗罗林之间。根据我手头的一份目录,1788年5月9日的价格为17弗罗林,而1781年1月22日则仅为16弗罗林。
109 林肖滕,第二卷第17章。作者将其称为“calaem”,这是当地对该金属的称呼。它其实是一种锡。
110 《古代货币研究》,载于格雷维乌斯的《罗马古代论集》第十一卷第1195页。
111 马特西乌斯,《讲道集》第五卷第250页——“仿制金属是一种价值极低的金属,它是通过添加各种物质并加以着色来模仿黄金或白银的,就像仿制品会模仿其原型一样。例如,铜可以通过赤铜矿及其他混合物着色,从而看起来像纯金。”1628年斯特拉斯堡颁布的法令规定,年轻女性不得佩戴黄金、白银或任何仿制金属,以及一切可能具有黄金或白银外观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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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鱼。
古代的鱼类学极为晦涩,且人们很少致力于对其进行解释,因此我们很难确定亚里士多德、普林尼以及他们同时代的人是否了解鲤鱼。此外,研究鱼类比研究四足动物的自然史要困难得多。四足动物的体型差异较大,这些差异更为明显,也更容易被描述;而鱼类的外形往往十分相似,以至于经验丰富的分类学家有时也难以确定其属种特征。因此,古人对鱼类的简单描述,或者说是他们所提供的简短记载,根本无法让我们准确区分不同的鱼类种类。四足动物可能会因为凶猛而令人生畏,或者因为胆小机警而试图避开我们;但我们仍然可以观察它们的性别、年龄和习性,还能发现某些仅存在于某一两种物种中的共同特征。而鱼类则生活在我们无法接近的水中,而且大部分时间都隐藏在我们的视线之外。从远古时代起,打猎就一直是那些无所事事之人的职业,当能引起他们好奇心或需要动脑筋的事情越少时,他们就会越专注于打猎;而捕鱼则几乎一直是穷人的辛苦工作,他们没有时间进行观察,因为他们必须通过捕鱼来维持生计。总体而言,人们很少能在非餐桌或自然历史藏品之外见到鱼类。正因如此,那些可用于识别鱼类种类的特征也就鲜为人知了。希腊和罗马作家留下的关于四足动物的描述至少能为我们提供一些信息;但对于较为罕见的鱼类,我们几乎无法从中获得任何信息,除非某人像许多人那样敏锐或容易轻信。
古代的鱼类学极为晦涩,且人们很少致力于对其进行解释,因此我们很难确定亚里士多德、普林尼以及他们同时代的人是否了解鲤鱼。此外,研究鱼类比研究四足动物的自然史要困难得多。四足动物的体型差异较大,这些差异更为明显,也更容易被描述;而鱼类的外形往往十分相似,以至于经验丰富的分类学家有时也难以确定其属种特征。因此,古人对鱼类的简单描述,或者说是他们所提供的简短记载,根本无法让我们准确区分不同的鱼类种类。四足动物可能会因为凶猛而令人生畏,或者因为胆小机警而试图避开我们;但我们仍然可以观察它们的性别、年龄和习性,还能发现某些仅存在于某一两种物种中的共同特征。而鱼类则生活在我们无法接近的水中,而且大部分时间都隐藏在我们的视线之外。从远古时代起,打猎就一直是那些无所事事之人的职业,当能引起他们好奇心或需要动脑筋的事情越少时,他们就会越专注于打猎;而捕鱼则几乎一直是穷人的辛苦工作,他们没有时间进行观察,因为他们必须通过捕鱼来维持生计。总体而言,人们很少能在非餐桌或自然历史藏品之外见到鱼类。正因如此,那些可用于识别鱼类种类的特征也就鲜为人知了。希腊和罗马作家留下的关于四足动物的描述至少能为我们提供一些信息;但对于较为罕见的鱼类,我们几乎无法从中获得任何信息,除非某人像许多人那样敏锐或容易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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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研究化石的人自以为能够从石头上的痕迹中辨认出各种鱼类。然而,要弄清古人的鱼类知识,其实还有许多工作可以做。首先只需收集那些能够被明确识别的鱼类种类及其名称,并记录相关依据,将它们与其他鱼类区分开来;同时还要总结古人关于那些未知鱼类的记载,或任何有助于我们了解这些鱼类的信息。但纯粹的猜测绝不能作为证据,评论家的观点或词典中的解释也应在没有充分依据的情况下不予采用。如果不加考证就轻信这些说法,那么“cyprini”和“lepidoti”就应被视为鲤鱼的名称,这样相关问题就能很快得到解答。但一旦寻求证据,这种观点就很难成立。
我在此不会把古人关于鲤鱼的所有记载都呈现给读者,因为其中有一些已被抄写者严重篡改,以至于无法从中得出确切含义。如果我要探讨古人的鱼类知识,或许就有必要这么做;但既然并非如此,我只会引用Rondelet等人用来证明那些鱼类就是鲤鱼的那些记载。他们的主要论据似乎是:在古人的所有鱼类记载中,没有其他鱼类可以被视为鲤鱼。因此,如果“cyprini”不是鲤鱼,那么古人就不可能给它们命名;而这一观点显然很难被接受。众所周知,古人,尤其是东方人,非常重视鱼类,他们拥有各种各样的鱼类,而且似乎更喜欢鱼类而非用四足动物或家禽制成的食物。鱼类显然是享乐主义者最喜爱的美食,正因如此,历史学家们比历史学家更常提到鱼类。医生们也经常在著作中提及鱼类,因为在各个时代,最丰盛的饮食对医生来说最为有益。在古代的烹饪中,用鱼类制作的菜肴数量确实远远多于用家禽制作的菜肴。Turdi和attagines这两种鱼备受推崇;但如果当时雉鸡、鹬鸟、松鸡等鸟类也像现在一样受到重视,那么它们就不会被遗忘,或者会被更频繁地提及。如今,鱼类已成为主要的食品来源。
我在此不会把古人关于鲤鱼的所有记载都呈现给读者,因为其中有一些已被抄写者严重篡改,以至于无法从中得出确切含义。如果我要探讨古人的鱼类知识,或许就有必要这么做;但既然并非如此,我只会引用Rondelet等人用来证明那些鱼类就是鲤鱼的那些记载。他们的主要论据似乎是:在古人的所有鱼类记载中,没有其他鱼类可以被视为鲤鱼。因此,如果“cyprini”不是鲤鱼,那么古人就不可能给它们命名;而这一观点显然很难被接受。众所周知,古人,尤其是东方人,非常重视鱼类,他们拥有各种各样的鱼类,而且似乎更喜欢鱼类而非用四足动物或家禽制成的食物。鱼类显然是享乐主义者最喜爱的美食,正因如此,历史学家们比历史学家更常提到鱼类。医生们也经常在著作中提及鱼类,因为在各个时代,最丰盛的饮食对医生来说最为有益。在古代的烹饪中,用鱼类制作的菜肴数量确实远远多于用家禽制作的菜肴。Turdi和attagines这两种鱼备受推崇;但如果当时雉鸡、鹬鸟、松鸡等鸟类也像现在一样受到重视,那么它们就不会被遗忘,或者会被更频繁地提及。如今,鱼类已成为主要的食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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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希腊以及君士坦丁堡,市场上可以找到种类繁多、数量众多的这类鱼;不过那些被捕获或射杀的鱼则很少被摆出来出售。当埃及和希腊的僧侣们想要通过节制饮食来彰显自己的虔诚时,他们就会拒绝食用各种鱼类——这些本应是美味佳肴的食物——就如同欧洲那些自称虔诚的人会拒绝吃肉一样。不过,尽管这一切可能是真的,但这也并不能证明我们的鲤鱼一定会在古人的著作中出现。的确,罗马的贪食之徒几乎尝试过所有能满足他们口腹之欲的东西,但他们不可能尝试所有种类的鱼。或许有某些特殊原因导致他们无法见到鲤鱼;又有谁敢断言,古人所有的知识都包含在那些偶然保存下来的少量著作中呢?如果抛开这些偏见,再问为什么这种鱼就是我们的鲤鱼,答案就是:因为关于鲤鱼的舌头和鳞片的相关描述,没有哪种鱼能像林奈所描述的鲤鱼那样恰当地与之吻合。亚里士多德告诉我们,鲤鱼实际上并没有舌头,它们柔软的肉质腭部很容易被误认为是舌头。阿忒纳乌斯则认为鲤鱼是有舌头的,只不过舌头位于口腔或腭部的上部;为支持这一观点,他引用了亚里士多德的论述。然而,阿忒纳乌斯的这一说法相当可疑,因为在他的著作中找不到这样的表述,尽管在必要时也可以从前面引用的段落中勉强得出类似的意思。正如卡索邦所推测的那样,阿忒纳乌斯在这里以及其他地方可能是在指某种现已失传的亚里士多德著作。此外,他称自己所说的那种鱼为“cyprianus”,而非“cyprinus”;因此就出现了一个问题:他指的会不会是其他种类的鱼呢?无论如何,从亚里士多德的论述中可以确定的是,鲤鱼确实有厚实的肉质腭部;而我们的鲤鱼也正是如此,正因如此,由于其腭部味道鲜美,鱼头才被视为最美味的部分。不过,这一事实并不能证明什么,因为这并非鲤鱼所独有,而是同科的其他鱼类,如鲷鱼、鲱鱼等也都有同样的特征。布洛赫说,这类鱼实际上是没有舌头的,所谓“舌头”其实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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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只不过是一种软骨物质,从环绕它的那些带状结构中突出出来而已。如果我们能找到证据表明在亚里士多德时代,舌头就被视为一种美味佳肴的话,那么这一论据就会更有说服力;但相关记载并不存在。H. Krunitz认为赫利奥加巴卢斯为了满足自己奢侈的口腹之欲而尝试过鲤鱼舌头的炖菜,这一说法是错误的——实际上那种菜肴只是用孔雀和夜莺的舌头制成的。如果古人真的在餐桌上使用过鲤鱼,那我们就应该认为他们才是这种美味鱼类的发现者。
另一个来自鱼鳞方面的证据是:根据阿忒纳乌斯所引用的多里昂的说法,这种鱼也被称作“lepidotus”,意为有鳞的鱼。由于几乎所有的鱼都有鳞片,因此这种鱼的鳞片必定极为巨大,它们之所以被如此命名,正是由于鳞片十分突出。的确,这一名称非常适合我们的鲤鱼,因为它们的鳞片确实很大。但仅凭这一点并不能作为定论,因为鲻鱼和鲹鱼的鳞片更大;而且属于第一个属的鱼类中,还有几种是古人极为珍视的鱼类。斯特拉博将“lepidotus”列为尼罗河中的圣鱼之一,但无法确定它是否就是多里昂所说的那种鱼。可以肯定的是,尼罗河中至今仍有鲤鱼存在,因为诺登曾在埃苏阿内附近的瀑布处看到过鲤鱼,那里就是古代的锡尼城。如果我们知道现代希腊人仍然将鲤鱼称为“cyprini”,那就能进一步证明这一点;因为毫无疑问,古希腊的许多鱼类名称至今仍在希腊沿用。马萨里乌斯告诉我们,希腊人仍然使用“cyprinus”这个名称;但吉柳斯则称只有少数人使用它。贝隆也证实了这一点,他列举了他在希腊听到的所有鲤鱼名称,这些名称都与古代的名称截然不同;不过他还提到,在埃托利亚地区,鲤鱼仍被称为“cyprini”。上述关于“cyprini”的种种迹象都与我们的鲤鱼极为吻合;但由于这些特征同样适用于其他种类的鱼,因此它们并不能构成确凿的证据,只能说明在那些鳞片较大的鱼类中,鲤鱼的口腔组织较为柔软。而且可以肯定的是,古人了解各种鱼类,并且为它们命名的依据比现在更为充分。
另一个来自鱼鳞方面的证据是:根据阿忒纳乌斯所引用的多里昂的说法,这种鱼也被称作“lepidotus”,意为有鳞的鱼。由于几乎所有的鱼都有鳞片,因此这种鱼的鳞片必定极为巨大,它们之所以被如此命名,正是由于鳞片十分突出。的确,这一名称非常适合我们的鲤鱼,因为它们的鳞片确实很大。但仅凭这一点并不能作为定论,因为鲻鱼和鲹鱼的鳞片更大;而且属于第一个属的鱼类中,还有几种是古人极为珍视的鱼类。斯特拉博将“lepidotus”列为尼罗河中的圣鱼之一,但无法确定它是否就是多里昂所说的那种鱼。可以肯定的是,尼罗河中至今仍有鲤鱼存在,因为诺登曾在埃苏阿内附近的瀑布处看到过鲤鱼,那里就是古代的锡尼城。如果我们知道现代希腊人仍然将鲤鱼称为“cyprini”,那就能进一步证明这一点;因为毫无疑问,古希腊的许多鱼类名称至今仍在希腊沿用。马萨里乌斯告诉我们,希腊人仍然使用“cyprinus”这个名称;但吉柳斯则称只有少数人使用它。贝隆也证实了这一点,他列举了他在希腊听到的所有鲤鱼名称,这些名称都与古代的名称截然不同;不过他还提到,在埃托利亚地区,鲤鱼仍被称为“cyprini”。上述关于“cyprini”的种种迹象都与我们的鲤鱼极为吻合;但由于这些特征同样适用于其他种类的鱼,因此它们并不能构成确凿的证据,只能说明在那些鳞片较大的鱼类中,鲤鱼的口腔组织较为柔软。而且可以肯定的是,古人了解各种鱼类,并且为它们命名的依据比现在更为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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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这种观点相反,有人认为奥皮安和普林尼将鲤鱼归类为海鱼,而我们的鲤鱼其实并不属于这一类。不过,虽然确实有人这样主张,但这种观点并没有太大说服力。首先,这两位作家似乎都犯了错误;因为普林尼关于鲤鱼的描述显然是借鉴了亚里士多德的论述,而亚里士多德并未说明这类鱼生活在海中,反而持相反观点。正如戴莱尚普所指出的,那些“在海洋中”之类的字句很可能是后来才加上去的,如果不是由抄写员添加的话。作为诗人,奥皮安并不总是严格遵循事实;他将亚里士多德所描述的淡水鱼误认为是海鱼。其次,我认为将鱼分为海鱼、淡水鱼以及养在池塘里的鱼这种分类方式并不总是准确或合理的。谁知道那些养在池塘里的鱼中,有多少原本其实是海鱼呢?对于鲤鱼来说,这种情况更有可能发生,因为福斯特教授指出,有时会在但泽的港口捕获到鲤鱼。为了解答这个问题,还可以考虑另一个角度:既然现在所有国家都用同一个名字来称呼这些鱼,那么很可能这个名称是从最初发现并获取这些鱼的国家传过来的。生活在六世纪的卡西奥多鲁斯是迄今为止已知最早使用该名称的作家。在他描述当时被送到贵族餐桌上的最珍贵、最昂贵的鱼时,他写道:“其中就有在多瑙河中产出的鲤鱼。”正如卡穆斯所说,在亚里士多德最早的拉丁文译本中,“cyprinus”一词被译为“carpra”。13世纪时,文森提乌斯·德·博韦称这种鱼为“carpera”,而凯撒里乌斯则称其为“carpo”;很有可能这两个名称指的都是我们的鲤鱼。通过卡西奥多鲁斯的这段记载,那种认为这些鱼就是古人所说的“cyprini”的观点得到了新的证据,但这一证据其实相当薄弱;因为根据艾利安的记载,多瑙河中也存在“cyprinus”鱼,他在描述伊斯特河中的鱼类时提到了黑色的“cyprinus”鱼;根据施耐德教授的推测,这些鱼其实就是多瑙河中的黑色鱼类,普林尼认为它们有害或有毒,而在亚美尼亚也有类似的鱼类。当然,我们的鲤鱼并无毒性,但普林尼指的是某种特定的品种,而他所说的只是传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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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或许也催生了“死神之头鲤鱼”以及“哈巴狗头鲤鱼”这样的概念,16世纪的某些作家就曾描绘过这类鲤鱼。凯撒里乌斯所描述的那种鲤鱼应该就是我们常见的鲤鱼,因为它的鳞片与普通鲤鱼的鳞片极为相似;在前面引用的那部作品中就有记载,魔鬼在一次嬉戏时化身为身穿盔甲的形象,其鳞片则与那种鲤鱼的鳞片相同。文森特·德·博韦所描述的那种鲤鱼就更不用说了,因为它同样会用同样的方法来躲避耙子和渔网,而这正是我们常见鲤鱼也会使用的伎俩。有时它们会把头埋在泥里,让渔网从身上掠过;有时则会把头和尾合在一起,然后突然分开,朝水面跃出,常常能跳到离渔网四五英尺高的地方从而逃脱。那么,这个名称究竟是从何而来的呢?文森提乌斯以及那本已失传的《物性论》的匿名作者所给出的解释实在荒谬至极,不值一提。梅纳日提出的解释则更为合理,他认为这个词源自“cyprinus”,后来逐渐演变为“cuprinus”、“cuprius”、“cuprus”、“cupra”、“curpa”,最终才变成“carpa”。就我个人而言,我更倾向于认为这个词源自多瑙河沿岸的一种方言,而且这种鱼是从欧洲南部传过来的;不过我对那种方言了解得不够深入,因此无法让我的推测更具说服力。我咨询过的词源学家,如瓦赫特、伊泽、约翰逊等人,也没有给我提供任何帮助。富尔达则让我有些希望,因为他认为这个词源自德语;但我必须承认,他的解释也过于牵强,就像那些神秘主义者的化学理论一样,我完全无法理解。在此或许有必要指出,千万不要将“carpa”和“carpo”(即我们常见的鲤鱼)与“carpio”混为一谈。后者属于鲑鱼和鳟鱼的类别,在林奈的分类系统中被称为“Salmo carpio”。它主要生活在加尔达湖——也就是古老的贝纳库斯湖——以及蒂罗尔地区的河流中。关于这种鱼的最早记载出现在16世纪的著作中,比如皮埃里乌斯·瓦莱里亚努斯的诗作以及乔维乌斯所著的《鱼类志》。根据林奈的说法,这种鱼也存在于英格兰的河流中,但这是错误的。这位著名的自然学家被阿尔泰迪误导了,阿尔泰迪将坎登在描述兰开夏郡时提到的“char”或“chare”视为“Salmo carpio”。彭南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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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英文鱼类名录中并未提及这种鱼是由谁引入的。有文献明确指出,这种鱼并非加尔达湖中的鲤鱼,而是高山鲑的一个品种。毫无疑问,我们的鲤鱼最初是在欧洲南部被发现的,之后才传播到其他地区。即便在如今,它们也无法在北方地区良好生存;而且越往北,它们的体型就越小。关于这些鱼是如何被传播开来的,仍有一些记载。如果关于阿提拉远征的拉丁文诗确实可以追溯到五世纪或六世纪,而且瓦尔特送给渡他过莱茵河的船夫、而船夫又将其带到了法兰克国王冈特的厨房里的那些鱼确实是鲤鱼的话,那么这一事实就证明了在莱茵河沿岸的法国地区,此前并不为人所知有这种鱼。至于对这一推测的探讨,我就留给其他人去做了。D’Aussy引用了一本从未印刷过的13世纪的书籍《谚语集》,书中介绍了当时王国各地出产的各种优质物品,并称其中提到了许多种鱼类,但却没有提到鲤鱼,尽管如今鲤鱼在法国各地都很常见。看来在11世纪时英格兰也没有鲤鱼,至少在埃尔弗里克的《盎格鲁-撒克逊词典》中并没有提及这种鱼,埃尔弗里克于1051年去世,当时已是约克大主教。同样,也有记载表明,鲤鱼是亨利八世统治的第五年,也就是1514年,由苏塞克斯郡普拉姆斯特德的伦纳德·马斯卡尔首次引入该国的。我们在《林奈系统》中读到的“这些鱼大约在1600年左右被引入英格兰”的说法显然是错误的。至于那位我曾有幸向其学习的著名博物学家是从何处获得这一信息的,我就不得而知了。丹麦之所以能拥有这些鱼,要归功于那位著名的政治家彼得·奥克斯,他还将小龙虾以及其他适合食用的鱼类引入了丹麦。他于1575年去世。据说,这些鱼是由一位姓名未提及的贵族从意大利带到普鲁士的,如今那里的鲤鱼数量非常多。不过,这项功劳更有可能应归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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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的伯爵卡斯帕尔·冯·诺斯蒂茨于1588年去世。在16世纪中叶,他首次从西里西亚的领地将鲤鱼运往普鲁士,并将它们放养在克罗伊茨堡附近阿伦斯贝格的大池塘中。为纪念这一事件,阿伦斯贝格城堡的门上曾有一尊用石头雕刻的鲤鱼像。1535年时,这些鲤鱼的数量肯定非常多,因为当时有人将鲤鱼从柯尼斯堡运往阿尔伯特大公居住的维尔德。如今(1798年),仍有大量鲤鱼从但泽和柯尼斯堡被运往俄罗斯、瑞典和丹麦。在我看来,从那以后这些鱼便在各地广为人知且备受重视,因为在基督徒看来,四旬期和斋戒日吃鱼是一种宗教义务,正因如此,各国都努力在池塘中养殖这种鱼,因为没有哪种鱼类能像它们那样容易在水中繁衍。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那些具有黄色鳞片、体型较大但数量较少且鳞片并未覆盖整个身体的“镜面鲤”,只有现代作家才提到过它们。布洛赫称,这类鱼最早是由约翰斯顿以“皇家鲤”的名称描述出来的。我找不到他相关论述的原文,但在第xxix幅插图中有一幅质量较差的版画,上面标有“镜面鲤”之名,不过那些鱼的鳞片遍布全身,显然不是所指的那种鱼。另一方面,格斯纳也提到了“镜面鲤”,但他似乎从未见过这种鱼。在我看来,16世纪中叶写作的巴尔比努斯才是第一个对它们进行准确而完整描述的人;根据他的记载,这类鱼似乎起源于波希米亚。关于它们的第一幅正确画像可见于马西利吉的著作中。
脚注:
112. 《动物史》第四卷第八章。
113. 第七卷,第309页。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那些具有黄色鳞片、体型较大但数量较少且鳞片并未覆盖整个身体的“镜面鲤”,只有现代作家才提到过它们。布洛赫称,这类鱼最早是由约翰斯顿以“皇家鲤”的名称描述出来的。我找不到他相关论述的原文,但在第xxix幅插图中有一幅质量较差的版画,上面标有“镜面鲤”之名,不过那些鱼的鳞片遍布全身,显然不是所指的那种鱼。另一方面,格斯纳也提到了“镜面鲤”,但他似乎从未见过这种鱼。在我看来,16世纪中叶写作的巴尔比努斯才是第一个对它们进行准确而完整描述的人;根据他的记载,这类鱼似乎起源于波希米亚。关于它们的第一幅正确画像可见于马西利吉的著作中。
脚注:
112. 《动物史》第四卷第八章。
113. 第七卷,第30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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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Animadvers.》第七卷第17章,第540页。
115
兰普里迪乌斯所著的《赫利奥加巴卢斯传》第20章。
116
第七卷,第309页。
117
在罗马人看来,这种鱼是一种极为珍贵的奢侈品,价格十分昂贵。尤维纳利斯说:“有人以六千塞斯特斯的价格购买这种鱼,这一价格其实与同等重量的其他物品的价格相当。”参见普林尼的第九卷第17章。意大利人有句谚语:“抓到这种鱼的人如果自己吃掉而不卖掉,那可真是愚蠢至极。”当这种鱼即将死亡时,它的颜色会发生奇特的变化,直到完全失去生命。这一景象让罗马人非常喜爱,他们常常在晚餐前将正在死亡的鱼放在玻璃容器中展示给客人看。
118
弗朗西斯科·马萨里所著的《普林尼著作评注》,1537年出版,4开本。
119
如果能有位出色的系统自然学家来收集所有目前仍在使用的希腊语植物名称,那将对研究古人的自然历史大有帮助。图尔内福尔等人已经开始了这项工作。
120
《哲学汇刊》,第51卷,1771年,第一部分,第310页。
121
《Variorum》,第380页。
122
《自然之镜》。
123
《论动物的自然属性》,第十四章——普林尼,第三十一卷,第19节——安提吉努斯·卡鲁斯,第181章。
124
《英国动物学》,第三卷,第259页。
125
庞托皮丹所著的《挪威自然史》,第二卷,第236页。
126
《关于阿提拉的首次远征》,费舍尔编辑,1780年出版,4开本。
127
刊载于《索姆内里的撒克逊词典》的末尾。
《Animadvers.》第七卷第17章,第540页。
115
兰普里迪乌斯所著的《赫利奥加巴卢斯传》第20章。
116
第七卷,第309页。
117
在罗马人看来,这种鱼是一种极为珍贵的奢侈品,价格十分昂贵。尤维纳利斯说:“有人以六千塞斯特斯的价格购买这种鱼,这一价格其实与同等重量的其他物品的价格相当。”参见普林尼的第九卷第17章。意大利人有句谚语:“抓到这种鱼的人如果自己吃掉而不卖掉,那可真是愚蠢至极。”当这种鱼即将死亡时,它的颜色会发生奇特的变化,直到完全失去生命。这一景象让罗马人非常喜爱,他们常常在晚餐前将正在死亡的鱼放在玻璃容器中展示给客人看。
118
弗朗西斯科·马萨里所著的《普林尼著作评注》,1537年出版,4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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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有位出色的系统自然学家来收集所有目前仍在使用的希腊语植物名称,那将对研究古人的自然历史大有帮助。图尔内福尔等人已经开始了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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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汇刊》,第51卷,1771年,第一部分,第310页。
121
《Variorum》,第38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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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之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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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动物的自然属性》,第十四章——普林尼,第三十一卷,第19节——安提吉努斯·卡鲁斯,第18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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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动物学》,第三卷,第259页。
125
庞托皮丹所著的《挪威自然史》,第二卷,第236页。
126
《关于阿提拉的首次远征》,费舍尔编辑,1780年出版,4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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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载于《索姆内里的撒克逊词典》的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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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参见安德森的《商业史》以及佩南特的《动物学》,第300页。这两位作者都引用了富勒所著的《英国名人录》。鲤鱼在1486年之前就已经存在于英格兰了:在1486年于圣奥尔本斯出版的朱莉安娜·伯纳斯所著的《钓鱼指南》(因此被称为《圣奥尔本斯之书》)中,有这样一段描述:谈到鲤鱼时,她写道:“这是一种不错的鱼,但英格兰境内的数量很少。因此我很少提到它。这种鱼很适合捕捉,因为它的嘴部肌肉非常强壮,以至于再结实的渔具也无法将其抓住。”
参见安德森的《商业史》以及佩南特的《动物学》,第300页。这两位作者都引用了富勒所著的《英国名人录》。鲤鱼在1486年之前就已经存在于英格兰了:在1486年于圣奥尔本斯出版的朱莉安娜·伯纳斯所著的《钓鱼指南》(因此被称为《圣奥尔本斯之书》)中,有这样一段描述:谈到鲤鱼时,她写道:“这是一种不错的鱼,但英格兰境内的数量很少。因此我很少提到它。这种鱼很适合捕捉,因为它的嘴部肌肉非常强壮,以至于再结实的渔具也无法将其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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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普-米尔斯。
这一名称指的是那些可移动的磨坊,尤其在战争期间,当周围没有风车或水车时,这类磨坊就能派上用场。因此,它们过去常常与军营中的烤炉和锻炉一同随军而行。有些这类磨坊配有用于研磨谷物的石块,而另一些则采用类似咖啡磨坊的带凹槽的滚筒结构。还有一些磨坊的设计使得其机械装置能够随着放置其上的马车的轮子转动而运转;还有些磨坊,则是通过将马车的轮子埋入地面或以其他方式固定后,再由马匹或人力来驱动的。
129
属于后一种类型的,就是宗卡所绘制的那种磨坊的粗略图样,但他并未给出任何描述。他称这种磨坊是由著名的安布罗斯·斯皮诺拉侯爵的工程师庞培奥·塔尔戈内发明的,而且他认为该发明出现于16世纪末左右。这种磨坊与贝耶在《磨坊机械图集》中所描述的那种相同,该书第27幅插图也展示了这种磨坊。贝耶指出,斯皮诺拉确实使用过这种磨坊。正如其名字所示,这位发明者是意大利人,他在路易十三统治时期那次著名的罗谢尔围城战中表现突出——当时他被选中参与此次作战,因为在1603年,当斯皮诺拉为制定罗谢尔围城策略而寻求建议时,他曾利用挖土机成功封闭了奥斯坦德的港口。他还曾在法国军队中担任国王的机械主管一职,但他那些众多且耗资巨大的项目并未如他所期望的那般取得成功。此外,他还发明了一种特殊的炮车以及多种作战机器。
这一名称指的是那些可移动的磨坊,尤其在战争期间,当周围没有风车或水车时,这类磨坊就能派上用场。因此,它们过去常常与军营中的烤炉和锻炉一同随军而行。有些这类磨坊配有用于研磨谷物的石块,而另一些则采用类似咖啡磨坊的带凹槽的滚筒结构。还有一些磨坊的设计使得其机械装置能够随着放置其上的马车的轮子转动而运转;还有些磨坊,则是通过将马车的轮子埋入地面或以其他方式固定后,再由马匹或人力来驱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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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后一种类型的,就是宗卡所绘制的那种磨坊的粗略图样,但他并未给出任何描述。他称这种磨坊是由著名的安布罗斯·斯皮诺拉侯爵的工程师庞培奥·塔尔戈内发明的,而且他认为该发明出现于16世纪末左右。这种磨坊与贝耶在《磨坊机械图集》中所描述的那种相同,该书第27幅插图也展示了这种磨坊。贝耶指出,斯皮诺拉确实使用过这种磨坊。正如其名字所示,这位发明者是意大利人,他在路易十三统治时期那次著名的罗谢尔围城战中表现突出——当时他被选中参与此次作战,因为在1603年,当斯皮诺拉为制定罗谢尔围城策略而寻求建议时,他曾利用挖土机成功封闭了奥斯坦德的港口。他还曾在法国军队中担任国王的机械主管一职,但他那些众多且耗资巨大的项目并未如他所期望的那般取得成功。此外,他还发明了一种特殊的炮车以及多种作战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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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斯特教授在1620年出版的《多种军事机械集》中向我展示了这种磨坊的另一种古老模型。这种机器是由马车的轮子来驱动的;不过作者并未说明它是否曾被实际使用过。
133
兰切洛蒂认为这项发明出自德国人之手,时间大约在1633年左右。
伦纳德·弗龙斯佩格也提到了用于运送炼铁炉及磨坊设备的马车,但他没有说明这些马车上是否装有完整的磨坊装置。
脚注:
129
维托里奥·宗卡的《机器与建筑新图鉴》,帕多瓦,1621年出版,1656年再版。这本罕见的书中描绘的机器大多用于提升重物;不过其中许多机器也被应用于各种工业领域,因此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我们了解相关技术的发展历史。
130
J. M. 贝耶尔的《磨坊建造艺术指南》,莱比锡,1735年出版,大开本。1767年在德累斯顿再版。
131
所有专门论述胡格诺派命运、黎塞留与路易十三的历史以及罗谢尔围城战的学者,都提到过塔尔戈内。
132
丹尼尔的《法国民兵史》,阿姆斯特丹,1724年,第332页。
133
《今日之发明,或说不逊于过去的发明》,威尼斯,1636年,8开本。
134
《战争手册》,法兰克福,1596年,大开本,第9页。
133
兰切洛蒂认为这项发明出自德国人之手,时间大约在1633年左右。
伦纳德·弗龙斯佩格也提到了用于运送炼铁炉及磨坊设备的马车,但他没有说明这些马车上是否装有完整的磨坊装置。
脚注:
129
维托里奥·宗卡的《机器与建筑新图鉴》,帕多瓦,1621年出版,1656年再版。这本罕见的书中描绘的机器大多用于提升重物;不过其中许多机器也被应用于各种工业领域,因此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我们了解相关技术的发展历史。
130
J. M. 贝耶尔的《磨坊建造艺术指南》,莱比锡,1735年出版,大开本。1767年在德累斯顿再版。
131
所有专门论述胡格诺派命运、黎塞留与路易十三的历史以及罗谢尔围城战的学者,都提到过塔尔戈内。
132
丹尼尔的《法国民兵史》,阿姆斯特丹,1724年,第332页。
133
《今日之发明,或说不逊于过去的发明》,威尼斯,1636年,8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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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手册》,法兰克福,1596年,大开本,第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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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RRORS135.
136
很可能是清澈的溪流最早发挥了“镜子”的作用,但我们有理由认为,当人类开始运用自己的技艺和智慧来加工金属与石头时,人造镜子便应运而生了。任何能够经过精细打磨的固体都可以用来制作镜子;事实上,历史上记载的最古老的镜子就是由金属制成的。在《约伯记》中提到的那些镜子,因其坚硬与坚固而备受赞誉;138摩西还提到,那个铜制洗盆是由那些聚集在会幕门口献上镜子的妇女们的镜子熔合而成的。由于这些妇女在参加宗教仪式时会穿着完整的服饰,因此她们需要类似埃及人使用的那种镜子。根据大多数解经家的推测,那些洗盆不过是用这些镜子作为装饰,或是将其覆盖起来,又或者把它们挂在那里而已;米凯利斯本人也曾持这种观点。不过,我们为何不认为那些镜子被熔化后直接被制成洗盆呢?一旦人类开始尝试用金属制造优质的镜子,他们就会发现并非所有种类的金属都适合用于此目的,只有通过不同金属的混合才能得到最好的效果。而在摩西收集到的那些镜子中,工匠们已经拥有足够的优质金属,无需再自行加工;正因如此,他们才能更容易地为整个洗盆打造出光滑的表面,这样祭司们在清洗身体时就能看到自己的全貌。无论如何,这样的洗盆并非唯一可以替代镜子的物品。阿特米多鲁斯说,如果有人梦见自己在洗盆中看到自己的影像,那么他将会有个私生子。当然,这类梦境通常都是毫无根据的;但如果人们并不常在洗盆中照看自己,阿特米多鲁斯也不可能想到这样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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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可能是清澈的溪流最早发挥了“镜子”的作用,但我们有理由认为,当人类开始运用自己的技艺和智慧来加工金属与石头时,人造镜子便应运而生了。任何能够经过精细打磨的固体都可以用来制作镜子;事实上,历史上记载的最古老的镜子就是由金属制成的。在《约伯记》中提到的那些镜子,因其坚硬与坚固而备受赞誉;138摩西还提到,那个铜制洗盆是由那些聚集在会幕门口献上镜子的妇女们的镜子熔合而成的。由于这些妇女在参加宗教仪式时会穿着完整的服饰,因此她们需要类似埃及人使用的那种镜子。根据大多数解经家的推测,那些洗盆不过是用这些镜子作为装饰,或是将其覆盖起来,又或者把它们挂在那里而已;米凯利斯本人也曾持这种观点。不过,我们为何不认为那些镜子被熔化后直接被制成洗盆呢?一旦人类开始尝试用金属制造优质的镜子,他们就会发现并非所有种类的金属都适合用于此目的,只有通过不同金属的混合才能得到最好的效果。而在摩西收集到的那些镜子中,工匠们已经拥有足够的优质金属,无需再自行加工;正因如此,他们才能更容易地为整个洗盆打造出光滑的表面,这样祭司们在清洗身体时就能看到自己的全貌。无论如何,这样的洗盆并非唯一可以替代镜子的物品。阿特米多鲁斯说,如果有人梦见自己在洗盆中看到自己的影像,那么他将会有个私生子。当然,这类梦境通常都是毫无根据的;但如果人们并不常在洗盆中照看自己,阿特米多鲁斯也不可能想到这样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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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原本是一种占卜者,假装在光滑的盆中向那些单纯无知的人展示他们想要知道的信息。古人还有那种内部被加工成镜面的饮酒器,通过这样的设计,使用该器皿饮酒时,人的影像就会呈现为多个影像。沃皮斯库斯提到,在瓦勒里安作为护民官时送给皇帝普罗布斯的各种贵重礼物中,有一只重量极大的银杯,其内表面也覆盖着这类镜子。梅纳尔等人推测,荷马时代镜子并不常用,因为他从未提及过镜子,即便是在详细描述朱诺的妆容时也是如此。不过对此我有两点意见:首先,不能期望荷马会提及他所了解的每一件物品;其次,卡利马科斯明确指出,他其实是模仿了前面引用的荷马段落,而朱诺和帕拉斯在化妆时都没有使用镜子。因此,神话体系不允许诗人在描述这些女神的妆容时加入镜子这一元素。波利多尔·维吉利乌斯、薄伽丘、梅纳尔等人全都犯了一个错误,他们认为埃斯库拉庇俄斯是镜子的发明者,尽管西塞罗似乎也持相同观点;但最优秀的注释家们早已正确地指出,这位罗马哲学家所说的并非镜子,而是一种探针,而这种探针的发明权应归于医学之父——他最初只是一名外科医生。考虑到金属镜子在罗马被用于增添华丽效果以及其他用途,以及历代有多少艺术家致力于制造镜子并相互竞争以展现自己的技艺,我们不禁可以推测,那个时代的镜子制造技术必定已经达到了极高的水平。遗憾的是,没有哪位作家对这一技术进行过详细描述,正因如此,自从更便捷的玻璃镜子被发明之后,这项技艺便彻底失传了。当时,没有人能预料到日后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使得这些金属镜子再次变得不可或缺,就像如今因为某种发明而再次需要它们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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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远镜。于是,我们的艺术家们不得不进行新的实验,以找到最适合用于制造镜面的金属组合;这应当成为给人类的警示:绝不能让那些已经被发明且具有实用价值的技艺再次被遗忘。无论如何,都应当将有关这些技艺的描述保存下来,供后人使用,存放在图书馆或人类知识的档案中。
当我们比较各种金属作为镜面材料的适用性时,很快就会发现,颜色为白色的、硬度最高的金属才具备最理想的光泽度。正因如此,铂金比其他所有金属都更适合作为镜面材料,这一点已通过冯·西肯根伯爵的实验得到证实。钢次之,银则再稍逊一筹;而金、铜、锡和铅则远远不具备所需的特性。不过,我在古代文献中并未发现任何关于钢制镜子的记载;很可能他们根本不会使用这种金属,因为它很容易变暗或生锈。确实有传说称曾发现过一面古老的钢制镜子,但由于其表面有镀银的痕迹,这就引发了疑问:那镀银的一面是否就是镜子的真正表面呢?此外,谁都知道,钢制镜子在废墟和垃圾堆中根本无法保持数个世纪的光泽。
大多数古代镜子都是用银制成的,这并非因为银价格昂贵或能彰显奢华,而是因为如前所述,银是当时所有已知金属中最为适合且最耐用的镜面材料。在罗马法典中,每当谈到继承问题时,银制镜子几乎总是被提及。普林尼、塞内卡以及其他批评奢侈行为的作家们也嘲笑那个时代的铺张浪费,称当时每个年轻女子都必须拥有一面银制镜子。不过,这些经过抛光的银板其实可能相当薄,因为我所见过的所有保存下来的古代镜子,其表面都只覆盖着一层极薄的银膜而已。同样地,我们的艺术家们最终也学会了如何将金表和银表的表壳做得如此轻薄,以至于每个仆人或士兵都能佩戴它们。起初,只有最优质的银才会被用来制作镜子,因为人们认为普通质量的银无法用来制作镜子;但后来就开始使用质量较差的金属了。普林尼也明确提到了这一点。
当我们比较各种金属作为镜面材料的适用性时,很快就会发现,颜色为白色的、硬度最高的金属才具备最理想的光泽度。正因如此,铂金比其他所有金属都更适合作为镜面材料,这一点已通过冯·西肯根伯爵的实验得到证实。钢次之,银则再稍逊一筹;而金、铜、锡和铅则远远不具备所需的特性。不过,我在古代文献中并未发现任何关于钢制镜子的记载;很可能他们根本不会使用这种金属,因为它很容易变暗或生锈。确实有传说称曾发现过一面古老的钢制镜子,但由于其表面有镀银的痕迹,这就引发了疑问:那镀银的一面是否就是镜子的真正表面呢?此外,谁都知道,钢制镜子在废墟和垃圾堆中根本无法保持数个世纪的光泽。
大多数古代镜子都是用银制成的,这并非因为银价格昂贵或能彰显奢华,而是因为如前所述,银是当时所有已知金属中最为适合且最耐用的镜面材料。在罗马法典中,每当谈到继承问题时,银制镜子几乎总是被提及。普林尼、塞内卡以及其他批评奢侈行为的作家们也嘲笑那个时代的铺张浪费,称当时每个年轻女子都必须拥有一面银制镜子。不过,这些经过抛光的银板其实可能相当薄,因为我所见过的所有保存下来的古代镜子,其表面都只覆盖着一层极薄的银膜而已。同样地,我们的艺术家们最终也学会了如何将金表和银表的表壳做得如此轻薄,以至于每个仆人或士兵都能佩戴它们。起初,只有最优质的银才会被用来制作镜子,因为人们认为普通质量的银无法用来制作镜子;但后来就开始使用质量较差的金属了。普林尼也明确提到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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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普劳图斯的《菲勒马提乌姆》一文中也得出了同样的结论。菲勒马提乌姆拿起镜子后,谨慎的斯卡法递给她一条毛巾,让她擦擦手指,以免她的恋人通过气味察觉到她收到了钱。不过,纯银与黄金一样,都不会在手指上留下任何气味;但需要记住的是,古人比现代人更擅长通过气味来判断贵金属的纯度,因为许多我们用来检测合金的方法在那时还不存在。因此,货币兑换商在想要检验硬币的纯度时就会利用气味来判断。韦斯帕芗的妙计也与此有关——当有人因为他征收尿液税而指责他时,他要求那些人闻一闻由此产生的钱币,然后告诉他是否有与该物品相关的气味。同样,如今许多原始民族也能通过气味来判断黄金的纯度。普林尼告诉我们,在庞培大帝时代,普拉克西特列斯制造出了第一面银镜,而且这种金属制成的镜子比其他所有镜子都更受青睐。不过,正如上文引用的普劳图斯的文字所示,银镜其实早在那个时期之前就已经存在了。为了解释这一矛盾,梅尔修斯认为普林尼所说的只是他的同胞,而非更早就开始使用这类镜子的希腊人,而普劳图斯所描述的场景发生在雅典。这似乎为普林尼的说法提供了依据,但他后面的论述则难以找到解释。阿尔杜安认为,按照当时的最新发明,镜子背面会覆盖一层金箔,就像我们的镜子背后有合金层一样。但由于古代的银板并不透明,背面的金箔又怎么可能对反射出的图像产生影响呢?或许其含义是,在镜子前方不远处放置了一层薄金箔,以便为镜子表面提供更多光线。但无论实际情况如何,普林尼本人似乎对这项发明并没有太多信心。至于铜镜、黄铜镜和金镜,我只看到诗人们提到过它们,他们或许使用这些金属的名字是因为它们最符合他们的描述需求,或者因为他们想使用一些与众不同的表达方式,认为金镜最为高贵。所谓黄铜镜,或许指的只是由铜与其他金属混合制成的镜子而已。至于金镜……
我从普劳图斯的《菲勒马提乌姆》一文中也得出了同样的结论。菲勒马提乌姆拿起镜子后,谨慎的斯卡法递给她一条毛巾,让她擦擦手指,以免她的恋人通过气味察觉到她收到了钱。不过,纯银与黄金一样,都不会在手指上留下任何气味;但需要记住的是,古人比现代人更擅长通过气味来判断贵金属的纯度,因为许多我们用来检测合金的方法在那时还不存在。因此,货币兑换商在想要检验硬币的纯度时就会利用气味来判断。韦斯帕芗的妙计也与此有关——当有人因为他征收尿液税而指责他时,他要求那些人闻一闻由此产生的钱币,然后告诉他是否有与该物品相关的气味。同样,如今许多原始民族也能通过气味来判断黄金的纯度。普林尼告诉我们,在庞培大帝时代,普拉克西特列斯制造出了第一面银镜,而且这种金属制成的镜子比其他所有镜子都更受青睐。不过,正如上文引用的普劳图斯的文字所示,银镜其实早在那个时期之前就已经存在了。为了解释这一矛盾,梅尔修斯认为普林尼所说的只是他的同胞,而非更早就开始使用这类镜子的希腊人,而普劳图斯所描述的场景发生在雅典。这似乎为普林尼的说法提供了依据,但他后面的论述则难以找到解释。阿尔杜安认为,按照当时的最新发明,镜子背面会覆盖一层金箔,就像我们的镜子背后有合金层一样。但由于古代的银板并不透明,背面的金箔又怎么可能对反射出的图像产生影响呢?或许其含义是,在镜子前方不远处放置了一层薄金箔,以便为镜子表面提供更多光线。但无论实际情况如何,普林尼本人似乎对这项发明并没有太多信心。至于铜镜、黄铜镜和金镜,我只看到诗人们提到过它们,他们或许使用这些金属的名字是因为它们最符合他们的描述需求,或者因为他们想使用一些与众不同的表达方式,认为金镜最为高贵。所谓黄铜镜,或许指的只是由铜与其他金属混合制成的镜子而已。至于金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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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种情况更频繁地发生,我倾向于将这一称谓归于镜框或装饰物,而非镜子本身;因为现在我们说“金表”,但实际上只有表壳是金属制成的。长期以来,镜子似乎都是由铜和锡的混合物制成的,普林尼也明确提到了这一点,他还指出最好的镜子是在布伦迪西制造的。亚里士多德也知晓这种混合物,它能生成一种白色金属,由于其颜色特点,很可能非常适合用来制作镜子;即便在今天,根据英国人马奇先生所做的精确实验,这种混合物依然能制成最优质的镜面材料。显然,古人并未能非常精确地确定各种金属的比例,因为普林尼两次提到,在他那个时代人们更喜欢银制镜子。要确定应使用多少量的每种金属以及最佳的加热程度确实并非易事,而这恰恰决定了镜子的质量。其中一个主要难题就是如何铸造出没有气泡或气孔、且不会导致锡氧化的金属——锡的氧化会形成结节和裂纹,还会妨碍镜子表面获得光滑的抛光效果。在我看来,卢西恩的一段至今仍无人能解读清楚的文字,指的无疑就是这些缺陷。铜和锡的混合物极其脆弱,很容易出现裂纹;用它制成的镜子如果不加以精心保养,很快就会变得模糊不清,必须先进行清洁和抛光才能继续使用。正因如此,古时的镜子通常都会挂上浸有碎浮石的海绵,同时也会被放入盒子里保存,那些现存下来的镜子大多都是如此。银制镜子则不太容易出现这些问题,我认为正因如此,正如普林尼所说,银制镜子才使得铜制镜子逐渐被淘汰。既然在古物收藏中仍然可以找到古代的金属镜子,那么对它们的成分进行化学分析或许对相关领域具有重要意义。迄今为止,那些描述过这些镜子的人仅仅满足于描述它们的外观形状而已。据我所知,只有凯吕斯伯爵曾让人对这类镜子进行过化学分析。这些分析是在那不勒斯附近发现的一面镜子上由鲁氏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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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认为,这种镜子的成分是铜与锑的混合物,还含有少量铅。不过,古人并不了解锑这种金属。如果锑确实是其组成部分,那么这面镜子必定是近代才制成的;或者可以认为,制作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某种金属与锑混合在一起了;但后者可能性不大。在我看来,Roux所做的实验并未能充分证明其中存在锑的成分;此外,这些实验也无法提供确切的信息,因为无法确定这面镜子的年代,也无法判断它是否属于当时最优秀的作品或最劣质的作品。
那些大到足以让人看到自己全身的镜子,很可能是用打磨过的银板制成的;因为要用铜和锡铸造如此大的镜板,需要极高的工艺水平,而那个时代的工艺水平还远远达不到这一要求。我甚至不确定,即便在今天,我们的工匠能否做到这一点。
我们在各种文献中读到,除了金属之外,古人还会将石头制成镜子,这类镜子也曾被使用过。毫无疑问,许多石头,尤其是那些不透明且颜色较深的玻璃质石头,非常适合用来制作镜子;但即便选择再好,它们在性能上也远远比不上金属。在所有矿物中,金属具有最完美的不透明度,也因此拥有最强烈的光泽——这两种特性都是由于金属的坚固性所决定的,正因如此,金属才能更完美、更规律地反射来自其他物体的光线。而我们的玻璃镜子实际上属于金属制品。另一方面,石头虽然也有一定程度的透明度,但往往难以察觉,因此许多光线会被吸收,或者至少无法被反射出来。在古代文献中,关于石头镜子的记载极为罕见,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它们更多是作为装饰品而非实用物品而制作的。总体而言,我们只能看到有关将打磨过的石板固定在墙壁上的记载,这类石板因其反射性能而备受赞誉。
普林尼对黑曜石,也就是现在所说的冰岛玛瑙,给予了高度评价。对于熟悉这种石头的人来说,他所说的内容完全容易理解。
那些大到足以让人看到自己全身的镜子,很可能是用打磨过的银板制成的;因为要用铜和锡铸造如此大的镜板,需要极高的工艺水平,而那个时代的工艺水平还远远达不到这一要求。我甚至不确定,即便在今天,我们的工匠能否做到这一点。
我们在各种文献中读到,除了金属之外,古人还会将石头制成镜子,这类镜子也曾被使用过。毫无疑问,许多石头,尤其是那些不透明且颜色较深的玻璃质石头,非常适合用来制作镜子;但即便选择再好,它们在性能上也远远比不上金属。在所有矿物中,金属具有最完美的不透明度,也因此拥有最强烈的光泽——这两种特性都是由于金属的坚固性所决定的,正因如此,金属才能更完美、更规律地反射来自其他物体的光线。而我们的玻璃镜子实际上属于金属制品。另一方面,石头虽然也有一定程度的透明度,但往往难以察觉,因此许多光线会被吸收,或者至少无法被反射出来。在古代文献中,关于石头镜子的记载极为罕见,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它们更多是作为装饰品而非实用物品而制作的。总体而言,我们只能看到有关将打磨过的石板固定在墙壁上的记载,这类石板因其反射性能而备受赞誉。
普林尼对黑曜石,也就是现在所说的冰岛玛瑙,给予了高度评价。对于熟悉这种石头的人来说,他所说的内容完全容易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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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化的熔岩。我用它制成的容器所反射出的影像就像阴影或轮廓;不过不同的是,人们不仅能看到轮廓,还能清晰地看到整个物体,尽管颜色会变深。由于这种材料的易碎性,要将其制成普林尼所说的那些影像或器物,想必极为困难。我在哥本哈根见过用它制成的酒杯和杯盖,制作这些物品的工匠花了四年时间。图密善在怀疑有人密谋反对他时,命令在他常走的走廊上铺上这种材料,这样就能反映出他背后发生的一切。所谓“phengites”,无疑指的是石灰质或石膏质的矿物,也就是透闪石,它确实具有反射影像的能力;但我们不能因此就说古人用它来制作镜子。对于普林尼提到的那些似乎是用这种材料建造的整栋建筑,我也无法给出解释。由于种种原因,尤其是其易碎性,这种石头根本不适合用于此类用途。在那个时代,房屋的窗户是敞开的,没有填充任何透明物质,只是有时用格子或帘子遮盖。因此,普林尼所提到的那些曾经有窗户的墙壁开口处,很可能是被这种材料填满了,这样即使门关闭,微弱的光线仍能进入室内,使得空间不会变得黑暗;正因如此,普林尼才会说:“仿佛光线并非照进建筑物内,而是被封闭在建筑物之中。”如果我不提及普林尼笔中关于用翡翠制成镜子的那段描述,可能会被指责遗漏了重要内容。尼禄曾用这面镜子来观看角斗士的战斗。凯里认为尼禄有近视眼,而那面翡翠镜子实际上就是一面凹面透镜。普林尼确实提到了前者,但后者虽然被阿巴特认为是有可能的,我却很难相信,因为这种对普林尼文字的解释实在牵强,而且还有其他更合理的解释。由于其他古代作家并未提及过这种对近视者非常有用的物品,如果采纳凯里的观点,那我们就不得不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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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随意提到了绿宝石的这一特性,但并未尝试将其他天然或人造玻璃切割成相同形状以用于相同用途,因为人们认为这种特性是绿宝石所独有的。当时人们普遍认为绿宝石具有显著增强视力的功效。在我看来,意大利人的解释更为合理——绿宝石表面光滑,因此被尼禄用作镜子;普林尼提到的那段话似乎也是由伊西多尔和马博达乌斯如此理解的。或许会有人提出异议,认为真正的绿宝石体积太小,无法用作镜子;但古人确实提到过一些尺寸足够大的绿宝石可用于此目的,同时也提到了人造的绿色玻璃;因此我们可以肯定地推断,他们将氟石、绿色的熔岩、所谓的冰岛玛瑙、绿色碧玉以及绿色玻璃都归类为绿宝石。莱希瑙修道院里那块长7英寸、厚3英寸、重28磅又3/4盎司的绿色玻璃,以及热那亚的那只虽然满是瑕疵但仍被当作绿宝石的大杯子,至今仍被视作绿宝石。普林尼告诉我们,红宝石也可以用来制作镜子,他引用了泰奥弗拉斯托斯的观点作为依据;但实际上,如今已找不到尺寸足够大的红宝石来满足这一需求。加里以及之前提到的那位匿名意大利人都正确地指出,普林尼犯了严重错误,而哈杜安并未注意到这一点。在所引用的那段文字中,泰奥弗拉斯托斯并没有提到红宝石,而是提到了基奥斯岛那种著名的黑色大理石;不过他将红宝石和这种黑色大理石都称为“carbunculus”——这个名称是因为红宝石看起来像燃烧的煤炭,而黑色大理石则像熄灭的煤炭或灰烬;后者以及黑曜石有时也被用来制作镜子。在美洲原住民还不幸与欧洲人接触之前,他们就已经掌握了制作镜子的技术,这一事实对于研究这一工艺的历史而言具有重要意义。这些民族确实拥有令欧洲人惊叹的镜子。其中一些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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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镜子是由黑色、略带透明度的玻璃质熔岩制成的,西班牙人将其称为“gallinazo”。它与罗马人用于类似用途的黑曜石属于同一类物质。美洲人用这种材料制作了平面镜、凹面镜和凸面镜。他们还使用另一种名为“印加石”的矿物来制作镜子,正如博马雷、塞奇、瓦勒里乌斯以及其他矿物学家所说,这种矿物其实是致密的黄铁矿或白铁矿,经过精细打磨后可以用来制作镜子;正因如此,它常常被运往欧洲,过去还以“健康之石”的名义被制成戒指。乌洛亚称,印加石质地脆弱、不透明,呈略带蓝色的色调;其上常有无法打磨的纹路,而这些纹路所在之处镜子就容易破裂。他见过的由这种材料制成的镜子直径在两到三英寸之间,但也有一面直径达一英尺半。有些人认为这些镜子是通过铸造方式制成的,但这种观点仅因为经过打磨的白铁矿与铸造黄铜外观相似而已。实际上,这种矿物非常适合用来反射图像;我认为秘鲁人的镜子比希腊人或罗马人的更好,因为在后者那里并未发现有过使用黄铁矿制作镜子的记载。不过,印第安人也使用银、铜和黄铜来制作镜子。
现在我来谈谈玻璃镜子究竟是在哪个世纪被发明的。玻璃镜子其实是由玻璃板加上背面的金属薄片构成的。有些人对此给出了非常肯定的答案,仿佛这个问题已经有了定论;但实际上我们看到的只是各种猜测或可能性而已。我必须指出,尽管我很希望将历史事实与猜测区分开来,但我还是认为玻璃镜子的出现时间比目前所认为的要早。据我所知,西顿人也曾尝试过制造玻璃镜子,但由于其质量不如金属镜子,所以人们仍然继续使用金属镜子。在我看来,最初的玻璃镜子应该是黑色的,或是黑曜石的仿制品;后来则是在玻璃板后面加上黑色金属箔来制成镜子。再后来,人们在热玻璃的内部涂上铅或某种金属混合物;而更晚些时候,似乎是在穆拉诺岛,工匠们开始在玻璃板上覆盖其他材料。
现在我来谈谈玻璃镜子究竟是在哪个世纪被发明的。玻璃镜子其实是由玻璃板加上背面的金属薄片构成的。有些人对此给出了非常肯定的答案,仿佛这个问题已经有了定论;但实际上我们看到的只是各种猜测或可能性而已。我必须指出,尽管我很希望将历史事实与猜测区分开来,但我还是认为玻璃镜子的出现时间比目前所认为的要早。据我所知,西顿人也曾尝试过制造玻璃镜子,但由于其质量不如金属镜子,所以人们仍然继续使用金属镜子。在我看来,最初的玻璃镜子应该是黑色的,或是黑曜石的仿制品;后来则是在玻璃板后面加上黑色金属箔来制成镜子。再后来,人们在热玻璃的内部涂上铅或某种金属混合物;而更晚些时候,似乎是在穆拉诺岛,工匠们开始在玻璃板上覆盖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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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与水银的混合物。最新的改进包括玻璃板的铸造技术,以及通过吹制和拉伸来制造尺寸一致的玻璃板的方法,从而避免了传统铸造工艺中那些既昂贵又不可靠的步骤。普林尼明确提到,玻璃镜是在西顿那些著名的玻璃制造厂中生产的,这一点毋庸置疑。不过,当我不带任何先入之见地阅读这段文字,也不考虑其他人的观点,而是将其与古人关于同一主题的记载进行比较时,我只能理解为:制造玻璃的各种技术主要是在西顿发明的,人们也在那里尝试用玻璃制作镜子。因此,他似乎是在指那些并未完全成功的实验;并且表示,在他写作时,这类尝试早已被放弃,几乎被人遗忘。如果这一事件真的代表了该技术发展中的一个重要转折点,那么普林尼在另一处详细描述该技术各种进展时,肯定不会忽略它;但实际上他并未再提及那些实验。他所提到的所有发明显然都只与金属镜有关,而当时最新型的金属镜就是银镜。如果西顿的镜子是由玻璃板加上背面衬层构成的,那么那些制作起来同样费力的金属镜,由于容易破碎、需要经常清洁并存放于专用盒中,而且反射出的图像模糊不清,使用起来极为不便,就不可能像实际上那样长期被使用下去;因此,关于玻璃镜的记载肯定是存在的。尽管玻璃一直备受重视,尤其是在罗马;尽管古代作家们提到了许多种玻璃制品,但在昂贵的家具中,镜子仅被列为银器类物品之一。从普林尼的时代到13世纪,我找不到任何关于玻璃镜的确切记载;但在那个时期之后,关于玻璃镜的记载越来越频繁,而金属镜则最终完全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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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顿人是如何制造玻璃镜的,目前尚不清楚;但如果允许我猜测的话,我认为它们是由深色玻璃制成的,这种玻璃与黑曜石颇为相似。这就是发明通常的发展规律:在那个时代,人们除了使用天然玻璃或玻璃质石头之外,没有其他制作玻璃镜的方法。当艺术家们想要制作玻璃镜时,他们就会试图模仿黑曜石的质地。印刷术发明之后,人们努力让印刷书籍尽可能地接近手稿,因为他们认为这项发明的价值仅在于能够帮助他们模仿手稿,却没意识到它其实远比书写艺术更为出色。不过,西顿人的玻璃镜远远不如同时期发明的银制或黄铜制镜子,因此它们从未被实际使用过。或许,如果人类更早地使用玻璃窗的话,玻璃镜也会更早被发明出来——因为当玻璃窗从外部关闭、光线无法透入时,其反射图像的效果往往比最好的金属镜子还要好。这一现象每天都在发生,很可能早就被人们利用起来了。没有人像阿巴特那样费尽口舌来支持与我的观点相反的看法;但一旦去掉他那些华丽的辞藻,他的论据就显得十分薄弱,让人很难同意他的观点。他说:“只要在玻璃板后面加上金属覆盖层,阻挡除从玻璃反射出来的光线之外的所有光线进入眼睛,那么玻璃板就是最好的镜子——这个道理非常简单,肯定是在玻璃发明之后不久就被人们意识到了。”这时,谁会不想到哥伦布和那个鸡蛋呢?历史上有很多例子表明,有些人曾经如此接近于发明某种东西,以至于我们很惊讶他们怎么会错过它;于是我们就可以像某位皇帝那样感叹:“击中金牛座并非易事。”他继续说道:“如果西顿人的发明没有创造出比古人使用的黑曜石镜子更好的镜子,那它也就不值得提及了。而那些黑曜石镜子也只被提到过一次,而且描述得极为简短,似乎带有一种嘲讽的意味,由此不难看出人们并不重视它们。”他还说:“如果西顿人不是发明者,那就应该提到别的发明者吧。”他声称自己已经为此寻求过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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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尼里、昆克尔和梅雷特的研究中也有过相关探讨,但并未取得成功。我认为是这样的;不过阿巴特并未指出,用同样的推理方式,我们也可以将手表以及许多其他物品的发明归功于西顿人——而这些物品的发明者其实并不像尼里所说的玻璃发明者那样会在相关文献中被提及。许多研究《圣经》的古代评论家,如尼古拉斯·德·利拉等人,认为玻璃镜子早在摩西时代就已存在,他们的论据更为站不住脚。如果引用那些持类似观点的学者的名字能说明什么的话,那我完全可以举出更多经过仔细研究后断然否认古人使用过玻璃镜子的学者。
沃森博士也试图支持阿巴特的观点,但他缺乏足够的信心,且批判性思维更为敏锐。我认为他已经削弱了自己的论据;不过这里有一个观点值得注意,因为它能帮助解释普林尼的一段文字,而正如我之前所说,那段文字至今仍未得到合理解释。“如果我们承认”他说道,“普林尼了解玻璃镜子,那么就能理解他关于当时新出现的在镜子背面镀金这一发明的描述了。”有人提议用黄金合金而非锡合金来覆盖镜子背面,而古人显然熟悉黄金合金,并且还将其用于镀金工艺。他还提到,布丰也曾想过,黄金合金或许比目前使用的材料更适合作为镜子的表面涂层。这个猜想确实很巧妙;但当我毫无偏见地再次阅读那段文字时,很难相信普林尼会在只谈论金属镜子的地方提到玻璃镜;而且要实现这种镀层工艺需要极高的技术水平,没有充分证据的话,我无法认为它存在于那个时代。我觉得更有可能的是,有人试图利用经过打磨的黄金板来聚集光线,然后将光线投射到镜子或物体上,从而使图像更加明亮。
赫伦教授向我展示了斯托拜乌斯所著《田园诗集》中的一段文字,乍看之下似乎也在暗示玻璃镜子的存在。文中提到,毕达哥拉斯学派的菲洛劳斯认为太阳是一种玻璃质体。
沃森博士也试图支持阿巴特的观点,但他缺乏足够的信心,且批判性思维更为敏锐。我认为他已经削弱了自己的论据;不过这里有一个观点值得注意,因为它能帮助解释普林尼的一段文字,而正如我之前所说,那段文字至今仍未得到合理解释。“如果我们承认”他说道,“普林尼了解玻璃镜子,那么就能理解他关于当时新出现的在镜子背面镀金这一发明的描述了。”有人提议用黄金合金而非锡合金来覆盖镜子背面,而古人显然熟悉黄金合金,并且还将其用于镀金工艺。他还提到,布丰也曾想过,黄金合金或许比目前使用的材料更适合作为镜子的表面涂层。这个猜想确实很巧妙;但当我毫无偏见地再次阅读那段文字时,很难相信普林尼会在只谈论金属镜子的地方提到玻璃镜;而且要实现这种镀层工艺需要极高的技术水平,没有充分证据的话,我无法认为它存在于那个时代。我觉得更有可能的是,有人试图利用经过打磨的黄金板来聚集光线,然后将光线投射到镜子或物体上,从而使图像更加明亮。
赫伦教授向我展示了斯托拜乌斯所著《田园诗集》中的一段文字,乍看之下似乎也在暗示玻璃镜子的存在。文中提到,毕达哥拉斯学派的菲洛劳斯认为太阳是一种玻璃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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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只是接收了天火的光线,然后像镜子一样将它们反射给我们。然而,当我们把斯托巴乌斯的论述与普鲁塔克、阿基里斯·塔提乌斯、尤西比乌斯等人所表达的相同观点进行比较时,却无法从中得出任何意义。起初看来,菲洛劳斯似乎认为太阳是透明的,他认为光线能够穿过太阳,然后像通过玻璃球聚焦一样汇聚到地球上。一些评论家也是这样解释这段文字的;由于希腊语词汇的相似性,他们还想到了漏斗这种可能性。但如果是这样的话,将太阳比作镜子的做法就不恰当了;而如果承认菲洛劳斯确实认为太阳是一种具有反射特性的发光体,那么他关于光线穿过太阳以及太阳表面存在孔隙的说法就变得难以理解了。即便我们采用最后一种解释,即菲洛劳斯将太阳想象成一面镜子,那也并不意味着他了解玻璃镜子;此外,他只提到了一种能够反射强光的天体;而玻璃在某些情况下确实适合用于这一目的,这一点在玻璃被发明之后不久就应该已经被人们发现,尽管人们可能还不知道如何通过在玻璃后面放置不透明物质来将其制成真正的镜子。恩培多克勒也说过,太阳是一面镜子,地球所接收的光线其实是天火的反射,尤西比乌斯则将这种反射比作水面的反射。在那些被认为是阿弗罗狄西亚的亚历山大所写的难题中,明确提到了背面覆盖有锡的玻璃镜子;但这些信息并不能让我们更深入地了解这项技术的发展历史,因为事实证明,生活在3世纪初的上述亚历山大不可能写出那些著作。该书的作者显然是一名医生,他主张灵魂的不朽,而这正是阿弗罗狄西亚的亚历山大以及亚里士多德所否定的观点。因此,有些人将这些难题归功于6世纪中叶从事医学工作的特拉利的亚历山大,但这只是一种猜测,目前还没有人能够证明其真实性,尤其是考虑到有许多名叫亚历山大的医生存在。我所提到的那个难题并非出现在所有的手稿和版本中,因此很难确定它是否出自比本书其他内容更晚的作者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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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肯定的是,许多拥有这种镜子的人会根据自己的喜好为其增添各种问题。无论如何,很明显,这个问题的提出者了解那种在镜子背面加覆盖层的结构;他所使用的表述并非仅仅指在玻璃板后面放置了一层锡,而是指将液态的锡涂抹在玻璃板上。那位古老的法语译者认为作者所说的是窗户,但这一观点无疑是错误的。
与亚历山大的上述论述同样无关紧要的,还有伊西多尔的另一段话,人们常常引用它来证明玻璃镜的古老性。乍看之下,这似乎是一份很有说服力的证据;但仔细研究后就会发现其价值微乎其微。他说:“没有什么材料比玻璃更适合作为镜子的材质。”阿巴特等人认为这些话具有决定性意义,因此毫不迟疑地将伊西多尔所生活的六世纪视为人们已经知晓在镜子背面使用锡和汞作为覆盖层的时代。正如同一位作者在另一处所指出的,汞只能储存在玻璃容器中。的确,装满这种金属的玻璃可以制成非常好的镜子;但我认为,在人们想到用锡和汞的合金来覆盖镜子背面之前,这一事实可能早已为人所知。第一段话才是真正有意义的,但当我们发现它是从普林尼那里摘录而来且被错误复制时,它的可信度就降低了。普林尼指出,玻璃可以被塑造成各种形状和颜色,没有哪种材料比它更具延展性,也更适合被塑造成任何形状。伊西多尔也说了同样的话,只是用词不同——他将“sequacior”换成了“speculis aptior”;因此,提到镜子这一内容实在出人意料,而且与前后文毫无关联,由此可以推断,这种改动很可能是由于词语相似或为了简写而由抄写者所为,而非伊西多尔本人所为。即便我们相信伊西多尔确实提到过当时人们使用玻璃制作镜子,但从他的描述中我们也无法明白六世纪时玻璃镜子究竟是如何制造的。在伊西多尔时代到十一世纪之间的整个时期里,我并未找到任何关于这一主题的记载。大约在1100年左右,至少有理由认为,阿拉伯人阿尔哈曾……
与亚历山大的上述论述同样无关紧要的,还有伊西多尔的另一段话,人们常常引用它来证明玻璃镜的古老性。乍看之下,这似乎是一份很有说服力的证据;但仔细研究后就会发现其价值微乎其微。他说:“没有什么材料比玻璃更适合作为镜子的材质。”阿巴特等人认为这些话具有决定性意义,因此毫不迟疑地将伊西多尔所生活的六世纪视为人们已经知晓在镜子背面使用锡和汞作为覆盖层的时代。正如同一位作者在另一处所指出的,汞只能储存在玻璃容器中。的确,装满这种金属的玻璃可以制成非常好的镜子;但我认为,在人们想到用锡和汞的合金来覆盖镜子背面之前,这一事实可能早已为人所知。第一段话才是真正有意义的,但当我们发现它是从普林尼那里摘录而来且被错误复制时,它的可信度就降低了。普林尼指出,玻璃可以被塑造成各种形状和颜色,没有哪种材料比它更具延展性,也更适合被塑造成任何形状。伊西多尔也说了同样的话,只是用词不同——他将“sequacior”换成了“speculis aptior”;因此,提到镜子这一内容实在出人意料,而且与前后文毫无关联,由此可以推断,这种改动很可能是由于词语相似或为了简写而由抄写者所为,而非伊西多尔本人所为。即便我们相信伊西多尔确实提到过当时人们使用玻璃制作镜子,但从他的描述中我们也无法明白六世纪时玻璃镜子究竟是如何制造的。在伊西多尔时代到十一世纪之间的整个时期里,我并未找到任何关于这一主题的记载。大约在1100年左右,至少有理由认为,阿拉伯人阿尔哈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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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撰写了那部著名的光学论著。我原以为其中会提到玻璃镜,但仔细搜寻后却一无所获,尽管我必须承认自己并未通读整部著作。在阐述光学原理时,他确实经常提到铁镜,而我们可以将其理解为用优质钢材制成的镜子。在解释某种现象时,他说这种现象的成因不可能是由于铁镜的黑暗特性,因为如果使用银镜,也会产生同样的效果。倘若他对玻璃镜的了解与对前述镜子一样深入,难道就不会在此处提及它们吗?起初,他谈到镜子时总会加上“铁制”或“银制”之类的描述,但后来则不再使用这类称谓。我在维泰洛的《光学》一书中也发现了关于这些镜子的记载,维泰洛生活在13世纪中期的意大利,当时那里几乎是唯一艺术繁荣的地区。这位作者确实从阿尔哈曾那里借鉴了很多内容,但也有许多属于自己的见解;他还描述了一些关于玻璃折射能力的实验,不过据我所知,他从未提及过玻璃镜。至于同样生活在13世纪的乔尔丹努斯·内莫拉里乌斯或内莫拉提乌斯,他们是否也提到过玻璃镜,我就不得而知了,因为我从未有机会阅读他们的著作。我认为那些著作从未被印刷出来过。在13世纪,我找到了关于背面覆盖有锡或铅的玻璃镜的首次确凿记载。约翰内斯·佩克汉姆是一位英国方济各会僧侣,曾在牛津、巴黎和罗马任教,死于1292年。他在1279年左右撰写了一部光学论著,该书曾被印刷,书名为《约翰内斯·皮萨尼的通用光学》。在这部著作中,除了铁镜、钢镜以及抛光大理石制成的镜子之外,作者不仅频繁提到玻璃镜,还指出玻璃镜的背面覆盖有铅,一旦刮掉铅层,就不会再有影像反射出来。文森蒂乌斯·贝洛瓦肯西斯的说法更为明确,他告诉我们是在玻璃板还热的时候将铅浇在上面的。同一时期,雷蒙德·卢利乌斯、罗杰·培根、帕多瓦的安东尼乌斯以及1360年后去世的尼塞福鲁斯·格雷戈拉斯也都有相关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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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有理由认为,这项发明的出现时间不会太早,因为在14世纪的法国,玻璃镜子极为罕见,而金属镜子则已被广泛使用;据记载,路易十二的妻子安妮·德·布列塔尼所使用的镜子就属于后者。在波斯和东方地区,人们也制造并使用金属镜子,因为那些地方的古老传统延续得最久,直到欧洲与这些遥远地区开始贸易之后,那里才出现玻璃镜子。在这些国家,人们仍然更喜欢金属镜子,因为它们不易破碎,在干燥炎热的气候中也能比玻璃镜子更好地保存下来。关于这项工艺的发展情况,我所知道的仅限于以下几点:最初,人们会在从熔炉中取出的热玻璃板上倒入熔化的铅,或许还有锡。这一工艺与很早以前在纽伦堡及其周边地区所采用的制作凸面镜的方法类似——在玻璃泡还热的时候,向其中吹入含有少量树脂或酒石盐的金属混合物,这些物质可以防止氧化并有助于玻璃的融合。当玻璃泡内部完全被覆盖后,待其冷却后再将其切割成小圆形镜子。这是一种古老的德国发明,波特和加尔佐尼都在16世纪初描述过这一工艺,并明确指出当时它在德国十分普遍。许多好奇的外国人试图学习这项技术,他们以为德国人将其视为秘密。波义耳也进行了各种实验试图弄清其制作方法;英国皇家学会的秘书则试图通过大约1670年驻扎在法兰克福的查理二世的大使来获取相关知识,但正如莱布尼茨所说,他并未成功。这种无需使用金属箔来制作镜子的工艺备受重视,因为人们认为它可以帮助那些对光学感兴趣的人自行制作凸面镜和凹面镜。莱布尼茨的这段描述似乎让冯·穆尔犯了一个小错误,使他误以为无需金属箔的凸面镜制作工艺是在1670年于纽伦堡被首次发现的。我提及这一点,是希望他不会介意我将他的家乡所做出的这一贡献的起源时间提前了一个半世纪。这些小型凸面镜虽然反射出的图像比普通镜子要模糊一些,但却更为清晰,或许至今仍在被制造出来,只不过现在已经不再如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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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德国,这类镜子像30年前那样被频繁地用于销售。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时它们被称为“Ochsen-augen”,即“牛眼”。它们被镶嵌在圆形的涂漆板上,边缘非常宽。我手头有一面这样的镜子,直径为2.5英寸。随着玻璃工厂的增多,平面镜的价格变得十分低廉,因此这种凸面镜子便不再那么受欢迎了。据Porta所说,制作这类镜子的材料是锑、铅和松香;而Garzoni则认为其成分是铅、锡、银的硫化物以及酒石酸,不过德文版中对这些成分的描述相当糟糕,被译为“铅、锡、燧石、银和酒石酸”。以下这一点或许并非毫无用处:松香在许多其他焊接场合也有应用,过去它被称为“镜子树脂”,甚至在本世纪初仍以这个名称出售。Frisch没有给出这一名称的由来,而Jacobson则给出了错误的解释,即因为镜子破碎后表面会呈现出明亮的光泽。实际上,这一名称的由来正是上述用途;由于现在人们已很少知道这一用途,所以它才被称作“小提琴树脂”。显然,艺术家们并非将熔化的金属倒入玻璃板中,而是先在玻璃板上涂上前述的锡合金,或者用其他方式覆盖玻璃板,也许就是像Boyle处理凹面玻璃那样。不过Porta看到穆拉诺岛上的制作工艺与如今仍然使用的工艺几乎相同。锡被锤打成薄片,然后均匀地铺开,再倒入水银,并用手或兔脚将其揉进锡片中;当锡片完全浸透水银后,便在其上覆盖一层纸。随后,玻璃板被擦拭得极为干净,然后放在那层纸上;工人用左手压住玻璃板,同时用右手小心地抽出位于锡片与玻璃板之间的纸张,之后再在上面放置重物。至少可以确定的是,早在16世纪,穆拉诺岛就已经掌握了用锡箔覆盖玻璃板的技术,因此这一技术比J. M. Hoffmann所推测的要古老得多。最后,至于这项巧妙的发明是否真的属于威尼斯人——正如后来的一些作家,尤其是意大利作家所声称的那样——我既无法证实也无法反驳;但众所周知,直到17世纪末,他们的镜子仍在整个欧洲以及印度群岛销售。此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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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国家的玻璃制造技术得到了改进,还建起了新的玻璃厂;而在法国,人们发现玻璃和金属一样,可以被铸造成比以往通过吹制或轧制方法制成的产品大得多的板材,这一发现从多方面影响了威尼斯制造的玻璃产品的销售。早在1634年,法国就有人试图建立专门用于生产镜子的玻璃厂,尤斯塔什·格朗蒙为此获得了专利,但他的尝试并未成功。由于科尔贝尔极力推动各种制造业的发展,尼古拉斯·德·诺耶提议采用威尼斯的方法来制造镜子。国王的侍从查尔斯·里维埃尔采纳了这一计划,在获得皇家许可后,他以高价将这项技术卖给了德·诺耶。1665年,德·诺耶的专利得到了确认,同时他还获得了12,000里弗尔的贷款,期限为四年,条件是他必须从威尼斯招募工人,这些工人在该国工作八年之后便可获得公民身份。还有几个人与他合伙经营,其中就有此前在威尼斯从事镜子贸易的波凯兰,他负责从穆拉诺岛招募工人。这些玻璃厂建在下诺曼底地区的谢尔堡附近的图拉维尔村。科尔贝尔去世后,卢瓦接替了他的职位,1684年,该公司的特许状又被延长了三十年,当时由皮埃尔·德·巴涅乌负责管理该公司。这一时期仅过了五年,也就是1688年,亚伯拉罕·特瓦尔向宫廷提出了一个方案,打算制造出比以往任何产品都要大的玻璃镜子。经过仔细研究后,这个方案获得了批准,同年他就获得了三十年的专利使用权,不过该专利直到1693或1694年才正式登记。第一批这样的玻璃板是在巴黎制造的,其尺寸之大令所有见到它们的人惊叹不已——其高度为84英寸,宽度为50英寸。为了降低过高的成本,这些玻璃厂被建在了皮卡第地区的圣戈班;同时,为了避免与那些拥有特权的老公司发生冲突,特瓦尔被要求制造的玻璃板长度至少为60英寸,宽度至少为40英寸,而此前生产的最大尺寸的玻璃板长度也从未超过45或50英寸。另一方面,那些老公司则被允许制造尺寸较小的玻璃板,而且不得使用特瓦尔所发明的任何工具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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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布拉罕·特瓦尔特。不过,这些规定并未做到足够精确,因而仍存在导致两家公司之间发生诉讼的可能。正因如此,1695年才最终获批让这两家公司合并为一家,由弗朗索瓦·普拉斯特里埃负责监管;1699年,国王还将圣戈班宫卖给了他。此后,这家公司的状况迅速恶化,到1701年时已无力偿还债务,不得不放弃几台熔炉。更糟糕的是,那些被解雇的工人纷纷前往其他国家,而这些国家早已对法国的这项发明心怀嫉妒,企图将其据为己有。法国学者们称,他们的尝试从未成功,大多数工人又回到了法国。1702年,一家新的公司成立了,由安托万·达金库尔负责管理,他通过精明的管理手段提升了公司的运营水平,使得利润大幅增加。如今,无论是在圣戈班还是瑟堡,人们都在采用铸造和吹制两种方法来生产镜子;1758年,镜子的价格大幅下降,这很可能是为了削弱外国玻璃厂的竞争力——其中有许多外国工厂的工艺并不逊色于法国工厂。这段关于法国玻璃制造业的简短历史摘自萨瓦里和埃皮利的著作。或许可以期待有关这位发明家、他的最初试验以及这些试验成果的更详细的记载,但尽管进行了深入搜索,我还是未能找到更多相关资料。我们只知道他的名字叫阿布拉罕·特瓦尔特,不过那些记载这一事实的历史学家们却在他们的著作中充斥着一些无趣的轶事,甚至还描述了当时许多朝臣的恶行。这项发明给玻璃制造行业带来的最大好处在于,现在可以制造出比以往更大尺寸的镜子;因为当初尝试吹制超大尺寸的玻璃板时,它们总是太薄了。而铸造法虽然需要大量的设备投资,还需要大量技术娴熟的工人,而且工作极其繁琐艰辛,同时还充满危险,因此很少能制造出超大尺寸的玻璃板,大部分玻璃板都不得不被切割成较小的块状,而这些小块本可以通过吹制方法来制造。通过铸造法制成的玻璃板永远无法像吹制法制成的那样均匀光滑,因此需要经过大量打磨处理,也因此必须做得相当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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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最大尺寸的镜子所需的高温熔融态玻璃,被盛放在一个极其脆弱的红热陶罐中。这个陶罐从炉中取出后会被放置在经过高温加热的铁板上,这样就可以将玻璃倒入铁板上形成玻璃板。随后,这块玻璃板必须迅速被送到冷却炉中;如果没有缺陷的话,就会对其进行研磨、抛光并镀银处理。不过,最后这些工序通常是在有买家愿意购买如此昂贵产品的地方进行,这样可以减少因运输过程中玻璃破裂而造成的损失。
这些巨大的困难令所有见过这一制作过程的人惊叹不已,同时也让人对如此昂贵且精美的产品能否卖出去感到怀疑。因此,工匠们不得不重新采用传统的吹制方法。许多人成功改进了这一制造技术,现在可以通过吹制方法制成高度为64弗莱明英寸、宽度为23弗莱明英寸的玻璃板,而以前只有通过铸造才能做到这一点。
用于此目的的玻璃原料重量超过100磅,工匠们会将其吹成袋状,然后再将其塑造成圆柱形,之后通过切割、拉伸以及用光滑的铁棒滚压等方式,将其变成平整的平面。
如今,除了最普通的镜子之外,其他镜子都是用平板玻璃制成的。平板玻璃也被广泛用于制作窗户玻璃,其制造过程包括铸造、滚压和抛光。在这座城市的许多大型商店里,人们可以看到巨大的玻璃板,这些玻璃板足以让那些还不了解这一制造领域最新进展的人感到惊讶。1845年在维也纳举办的展览上,就展示了通过吹制方法制成的长度为7英尺、宽度为3.5英尺的玻璃制品,其厚度足以进行抛光处理。尽管如此,现在平板玻璃的铸造已经变得相当容易,似乎不存在限制玻璃板尺寸的上限,因此在这个国家,人们已经不再使用吹制方法来制作大型玻璃板了。现在,私人住宅中也常有高度超过20英尺、宽度超过10英尺的玻璃板作为装饰。
这些巨大的困难令所有见过这一制作过程的人惊叹不已,同时也让人对如此昂贵且精美的产品能否卖出去感到怀疑。因此,工匠们不得不重新采用传统的吹制方法。许多人成功改进了这一制造技术,现在可以通过吹制方法制成高度为64弗莱明英寸、宽度为23弗莱明英寸的玻璃板,而以前只有通过铸造才能做到这一点。
用于此目的的玻璃原料重量超过100磅,工匠们会将其吹成袋状,然后再将其塑造成圆柱形,之后通过切割、拉伸以及用光滑的铁棒滚压等方式,将其变成平整的平面。
如今,除了最普通的镜子之外,其他镜子都是用平板玻璃制成的。平板玻璃也被广泛用于制作窗户玻璃,其制造过程包括铸造、滚压和抛光。在这座城市的许多大型商店里,人们可以看到巨大的玻璃板,这些玻璃板足以让那些还不了解这一制造领域最新进展的人感到惊讶。1845年在维也纳举办的展览上,就展示了通过吹制方法制成的长度为7英尺、宽度为3.5英尺的玻璃制品,其厚度足以进行抛光处理。尽管如此,现在平板玻璃的铸造已经变得相当容易,似乎不存在限制玻璃板尺寸的上限,因此在这个国家,人们已经不再使用吹制方法来制作大型玻璃板了。现在,私人住宅中也常有高度超过20英尺、宽度超过10英尺的玻璃板作为装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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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3年11月,德雷顿先生为一种极为巧妙的玻璃镀银工艺申请了专利。该工艺是通过还原溶液中的银氧化物,将银从溶液中沉积到玻璃表面,从而使沉淀物附着在玻璃上,而无需在玻璃表面预先涂覆任何金属或其他物质。具体操作方法是:将1盎司的粗颗粒状硝酸银与½盎司的牛角酒精以及2盎司的水混合;静置24小时后过滤,保留滤纸上含银的沉淀物,再向其中加入3盎司浓度为60度以上的酒精或石脑油;接着加入20至30滴肉豆蔻油,再静置约6小时后,溶液即可使用。需要镀银的玻璃表面必须干净且经过抛光处理,应将其置于水平位置,并在其周围用腻子围成壁状,以便溶液能够覆盖玻璃表面,深度约为1/8英寸到1/4英寸。将溶液倒在玻璃上后,可在不同位置滴入6至12滴丁香油与葡萄酒酒精的混合物(油与酒精的比例为1:3);或者也可以在将溶液倒在玻璃之前就将其与稀释后的丁香油混合。使用的丁香油越多,银的沉积速度就越快,但专利权人认为理想的沉积时间应为2小时左右。当达到所需的镀银厚度后,便将溶液倒掉;待玻璃表面的银完全干燥后,再用等量的蜂蜡和牛脂熔合而成的物质对其上漆。专利权人称,通过实验他发现,每平方英尺的玻璃大约需要18克的硝酸银。有人指出,这种工艺的缺点是:几周之后,用此方法制成的镜子表面会出现许多棕红色小斑点,严重影响其外观。斯滕豪斯博士认为,这些斑点是由于金属银在沉积到玻璃表面时,机械性地带下了少量树脂状物质,而这些物质很可能是由油氧化产生的;这些物质随后会作用于与其接触的金属表面,从而形成上述的棕红色斑点。不过德雷顿先生则认为,只有当所使用的油已经变质、无法继续使用时,才会出现这种棕色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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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注
135
有关这一主题的已有研究著作如下:——埃伯哈图斯·德·魏赫所著的《论镜子的起源、用途与滥用》。这是一部编纂得很粗糙的作品,我在关于烟囱的文章中曾对其做过简要介绍。——斯潘赫米乌斯对卡利马科斯颂诗的注释,载于《帕拉迪斯的洗涤》,第615页。——《铭文学院文集》第23卷,第140页。——梅纳尔所著的《关于古代镜子的研究》。这是一篇内容空洞的短文。——科尔托纳伊特鲁里亚学院发表的论文集第七卷,第19页,卡里所著的《论古代镜子》。该文为法文译本,附有若干古代镜子的图片。文中还解释了普林尼笔中的一些段落,普林尼似乎提到了用红宝石制成的镜子;同时还提出了一些关于尼禄所用镜子的推测。该学院的匿名成员在附录中支持了前一种观点,并正确地认为后一种观点不太可能成立。——凯吕斯所著的《古物集》第三卷,第331页,以及第五卷,第173页。书中描述了古代镜子,并附有相关化学实验,用以分析其成分。——博纳文图拉·阿巴特神父所著的《哲学趣谈》,1763年出版,8开本,第433页:《论玻璃镜的古老历史》。这篇论文值得阅读,因为作者熟悉古代文献且精通相关技术;不过他的论述缺乏依据,还过度使用冗长的文字来装饰自己的推测。
136
在布尔曼版的《法布里修斯·费德里》第一卷第4节的相关注释中,可以找到一些诗人作品中描述女性神灵和牧羊女在水中而非镜子中照视自己的片段。
137
第三十七章,第18行。
138
《出埃及记》第三十八章,第8节。
135
有关这一主题的已有研究著作如下:——埃伯哈图斯·德·魏赫所著的《论镜子的起源、用途与滥用》。这是一部编纂得很粗糙的作品,我在关于烟囱的文章中曾对其做过简要介绍。——斯潘赫米乌斯对卡利马科斯颂诗的注释,载于《帕拉迪斯的洗涤》,第615页。——《铭文学院文集》第23卷,第140页。——梅纳尔所著的《关于古代镜子的研究》。这是一篇内容空洞的短文。——科尔托纳伊特鲁里亚学院发表的论文集第七卷,第19页,卡里所著的《论古代镜子》。该文为法文译本,附有若干古代镜子的图片。文中还解释了普林尼笔中的一些段落,普林尼似乎提到了用红宝石制成的镜子;同时还提出了一些关于尼禄所用镜子的推测。该学院的匿名成员在附录中支持了前一种观点,并正确地认为后一种观点不太可能成立。——凯吕斯所著的《古物集》第三卷,第331页,以及第五卷,第173页。书中描述了古代镜子,并附有相关化学实验,用以分析其成分。——博纳文图拉·阿巴特神父所著的《哲学趣谈》,1763年出版,8开本,第433页:《论玻璃镜的古老历史》。这篇论文值得阅读,因为作者熟悉古代文献且精通相关技术;不过他的论述缺乏依据,还过度使用冗长的文字来装饰自己的推测。
136
在布尔曼版的《法布里修斯·费德里》第一卷第4节的相关注释中,可以找到一些诗人作品中描述女性神灵和牧羊女在水中而非镜子中照视自己的片段。
137
第三十七章,第18行。
138
《出埃及记》第三十八章,第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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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犹太人中的玻璃历史》,载于《哥廷根科学学会评论》,第四卷,第330页。我向蒂克森教授询问了对此问题的看法,他给出了如下答复:“你推测得很对——《出埃及记》三十八章第八节中提到的以色列妇女所用的镜子,并非用于装饰或覆盖洗漱盆,以便祭司们能够照见自己;而是那些镜子被熔化后用来铸造洗漱盆的。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一观点最初是由14世纪的尼古拉·德·利拉提出的,后来米夏埃利斯在1754年也采用了这一观点;但在年纪更大时重译《旧约》时,他又收回了自己的意见。希伯来语原文并无支持这一观点的依据;而且镜子也不可能方便地放置在使用来洗脚的盆中。同时我必须承认,这里被认为表示镜子的词‘מראת’在其他地方并未以这种含义出现。因此有人提出了另一种解释,根据这种解释,经文中的妇女与镜子都不再出现。这一解释出自学者赫尔曼·吉德·克莱门特,可见于他1732年在格罗宁根出版的《关于青铜盆的论述》,以及乌戈里尼的《辞典》第十九卷第1505页。他将这段经文翻译为:‘他制作了青铜盆及其盖子,上面还有装饰图案,这些图案原本用于装饰会幕的入口。’不过这一解释存在很大困难;而且所有古代的译者及犹太评论家都认为此处指的是镜子;此外,常见的译法也与语言和上下文十分吻合,因此我们应该相信,摩西由于没有铜,便将本国妇女的镜子熔化,转而用它们来为祭司们制造洗漱盆。”
140
《梦解之书》,第三卷,第30章,第176页。
141
约翰·萨里斯贝里恩西斯,第一卷,第12章。
142
普林尼,第三十三卷,第9章;塞内卡,《自然问题集》,第一卷,第5章。
《犹太人中的玻璃历史》,载于《哥廷根科学学会评论》,第四卷,第330页。我向蒂克森教授询问了对此问题的看法,他给出了如下答复:“你推测得很对——《出埃及记》三十八章第八节中提到的以色列妇女所用的镜子,并非用于装饰或覆盖洗漱盆,以便祭司们能够照见自己;而是那些镜子被熔化后用来铸造洗漱盆的。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一观点最初是由14世纪的尼古拉·德·利拉提出的,后来米夏埃利斯在1754年也采用了这一观点;但在年纪更大时重译《旧约》时,他又收回了自己的意见。希伯来语原文并无支持这一观点的依据;而且镜子也不可能方便地放置在使用来洗脚的盆中。同时我必须承认,这里被认为表示镜子的词‘מראת’在其他地方并未以这种含义出现。因此有人提出了另一种解释,根据这种解释,经文中的妇女与镜子都不再出现。这一解释出自学者赫尔曼·吉德·克莱门特,可见于他1732年在格罗宁根出版的《关于青铜盆的论述》,以及乌戈里尼的《辞典》第十九卷第1505页。他将这段经文翻译为:‘他制作了青铜盆及其盖子,上面还有装饰图案,这些图案原本用于装饰会幕的入口。’不过这一解释存在很大困难;而且所有古代的译者及犹太评论家都认为此处指的是镜子;此外,常见的译法也与语言和上下文十分吻合,因此我们应该相信,摩西由于没有铜,便将本国妇女的镜子熔化,转而用它们来为祭司们制造洗漱盆。”
140
《梦解之书》,第三卷,第30章,第176页。
141
约翰·萨里斯贝里恩西斯,第一卷,第12章。
142
普林尼,第三十三卷,第9章;塞内卡,《自然问题集》,第一卷,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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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贤者传》第四章,第926页:“一面重达十磅的银制镜子。”萨尔马修斯更倾向于将此词理解为“specellatam”。我认为这个词应该出现在苏埃托尼乌斯的著作中,而非“speculatum”——因为在苏埃托尼乌斯的描述中,有这样一处:贺拉斯似乎很喜欢这样的房间。那位历史学家在《贺拉斯传》中写道:“据说他在处理与爱情相关的事务时颇为放纵;因为他有一间铺满镜子的房间,无论他看向何处,那里都会出现他正在交配的影像。”莱辛在《杂文集》(柏林,1784年,12开本,第三卷,第205页)中试图为这位诗人辩护,他认为“speculatum cubiculum”若译为“铺满镜子的房间”,则违背了拉丁语的表达习惯,因此认为整段文字都是伪造的。巴克斯特也说过,这个轶事是某个心怀恶意的骗子编造的。我不敢反驳这一点,但我认为“specillatum”或“specellatum cubiculum”至少与“patina specillata”一样符合罗马人的表达习惯。萨尔马修斯和卡索邦也用类似的说法为这一表达辩护,比如“Opera filicata”、“tesselata”、“hederata”等等。克劳迪安笔下那个让维纳斯装饰自己并最终被丘比特说服的房间,同样铺满了镜子,这样无论她把目光转向何处,都能看到自己的影像。难道克劳迪安也认为这位女神会像贺拉斯一样,不仅利用这样的房间来穿衣,甚至在脱衣后也会使用它吗?我在某个宫廷里见过一张床,其内部完全覆盖着镜子。
144
《伊利亚特》第十四卷,第166行。
145
《帕拉斯雅典娜沐浴颂》,第15行、第21行。不过,按照惯例,镜子应归属于朱诺——斯潘海姆在论述这段文字时便证明了这一点;阿塔纳修斯在《反对异教徒的演说》第十八章第18页中也提到,朱诺被视为服饰及所有装饰品的发明者。既然镜子是服饰的重要工具,那它理应属于她才对。也许卡利马科斯因为没有在荷马对朱诺化妆室的描述中见到提及镜子,所以才拒绝将镜子归于她吧。
《贤者传》第四章,第926页:“一面重达十磅的银制镜子。”萨尔马修斯更倾向于将此词理解为“specellatam”。我认为这个词应该出现在苏埃托尼乌斯的著作中,而非“speculatum”——因为在苏埃托尼乌斯的描述中,有这样一处:贺拉斯似乎很喜欢这样的房间。那位历史学家在《贺拉斯传》中写道:“据说他在处理与爱情相关的事务时颇为放纵;因为他有一间铺满镜子的房间,无论他看向何处,那里都会出现他正在交配的影像。”莱辛在《杂文集》(柏林,1784年,12开本,第三卷,第205页)中试图为这位诗人辩护,他认为“speculatum cubiculum”若译为“铺满镜子的房间”,则违背了拉丁语的表达习惯,因此认为整段文字都是伪造的。巴克斯特也说过,这个轶事是某个心怀恶意的骗子编造的。我不敢反驳这一点,但我认为“specillatum”或“specellatum cubiculum”至少与“patina specillata”一样符合罗马人的表达习惯。萨尔马修斯和卡索邦也用类似的说法为这一表达辩护,比如“Opera filicata”、“tesselata”、“hederata”等等。克劳迪安笔下那个让维纳斯装饰自己并最终被丘比特说服的房间,同样铺满了镜子,这样无论她把目光转向何处,都能看到自己的影像。难道克劳迪安也认为这位女神会像贺拉斯一样,不仅利用这样的房间来穿衣,甚至在脱衣后也会使用它吗?我在某个宫廷里见过一张床,其内部完全覆盖着镜子。
144
《伊利亚特》第十四卷,第166行。
145
《帕拉斯雅典娜沐浴颂》,第15行、第21行。不过,按照惯例,镜子应归属于朱诺——斯潘海姆在论述这段文字时便证明了这一点;阿塔纳修斯在《反对异教徒的演说》第十八章第18页中也提到,朱诺被视为服饰及所有装饰品的发明者。既然镜子是服饰的重要工具,那它理应属于她才对。也许卡利马科斯因为没有在荷马对朱诺化妆室的描述中见到提及镜子,所以才拒绝将镜子归于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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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论神的本质》,第三卷,第22章。
147
利塞图斯,《关于卢塞恩的古代历史》,第六卷,第92章。
148
第三十四卷,第17章,第669页。
149
《自然问题集》,第一卷末尾。
150
《星象剧》,第一幕,第三场,第101行。
151
阿里安,《关于爱比克泰德的著作》,第一卷,第20章,第79页。
152
在我所了解的那些提及银镜的古代文献中,以下内容值得注意:金口约翰在《讲道集》第十七篇中提到,为了描绘妇女们的奢侈行为,他写道:“女仆们不得不不断催促银匠,询问她们的主人的镜子是否已经做好。”因此,最优质的镜子是由银匠制作的。看来,罗马的制镜师们形成了一个专门的团体;至少穆拉托里在《古典铭文集》第七卷第529页中提到过一处铭文,其中提到了“制镜师协会”这一名称。在《狄奥多西法典》第十三卷第4章第2节第57页中也有相关记载,里特还引用了更多相关内容。不过,或许同一个名称也被用来指那些用抛光石块装饰墙壁的人,以及后来的玻璃工。
153
第三十三卷,第9章,第627页;第三十四卷,第17章,第669页。
154
《哲学汇刊》,第六十七卷,第296页。
155
《历史应如何撰写》,第51章,比蓬特版,第四卷,第210页、535页。注释者们找不到其他方式来解释“κέντρον”这个词(该词出现在卢西恩对镜子的描述中),只能将其理解为“中心”;但据他们所说,这里并无此意。在我看来,“κέντρον”指的是那些由于存在结节或裂缝而无法完全抛光的缺陷部位。卢西恩
《论神的本质》,第三卷,第22章。
147
利塞图斯,《关于卢塞恩的古代历史》,第六卷,第92章。
148
第三十四卷,第17章,第6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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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问题集》,第一卷末尾。
150
《星象剧》,第一幕,第三场,第101行。
151
阿里安,《关于爱比克泰德的著作》,第一卷,第20章,第79页。
152
在我所了解的那些提及银镜的古代文献中,以下内容值得注意:金口约翰在《讲道集》第十七篇中提到,为了描绘妇女们的奢侈行为,他写道:“女仆们不得不不断催促银匠,询问她们的主人的镜子是否已经做好。”因此,最优质的镜子是由银匠制作的。看来,罗马的制镜师们形成了一个专门的团体;至少穆拉托里在《古典铭文集》第七卷第529页中提到过一处铭文,其中提到了“制镜师协会”这一名称。在《狄奥多西法典》第十三卷第4章第2节第57页中也有相关记载,里特还引用了更多相关内容。不过,或许同一个名称也被用来指那些用抛光石块装饰墙壁的人,以及后来的玻璃工。
153
第三十三卷,第9章,第627页;第三十四卷,第17章,第669页。
154
《哲学汇刊》,第六十七卷,第296页。
155
《历史应如何撰写》,第51章,比蓬特版,第四卷,第210页、535页。注释者们找不到其他方式来解释“κέντρον”这个词(该词出现在卢西恩对镜子的描述中),只能将其理解为“中心”;但据他们所说,这里并无此意。在我看来,“κέντρον”指的是那些由于存在结节或裂缝而无法完全抛光的缺陷部位。卢西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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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这里所说的就是一面无瑕的镜子,它能呈现出完美的影像,正如他后来所告诉我们的那样。
156
由于这些实验的描述仅见于一本价格昂贵的著作中,而这类著作往往不会轻易落入那些最有可能对其进行研究的人手中,所以我将其摘录于此。 “我所研究的那面古镜是一种金属混合物,质地极为脆弱,颜色为带灰色的白色。将其放入火中后,它需要在高温状态下持续很长时间才会熔化。它既不易燃,也不会散发出类似大蒜的气味——如果其中含有砷的话,就会出现这种气味。此外,它也不会产生那些通常存在于含锌混合物中的白色沉淀物。另外,由于这种混合物的基底是铜,如果其中含有这种半金属的话,其颜色应该会是黄色的。我取了两德兰姆的这种混合物,将其溶解在亚硝酸中,很快便形成了与铜溶液相同颜色的溶液。随后有白色粉末析出,我仔细地处理并将其干燥。再将这些粉末放入坩埚中,加入还原剂后,得到了非常柔软且可塑的铅。
“过滤掉溶液后,我取了部分溶液,然后倒入五倍子浸液,但并未产生任何变化。再将金溶液倒入另一部分溶液中,结果溶液变成了美丽的绿色,但没有形成沉淀物——这足以证明该混合物中既不含铁也不含锡。
“在剩余的溶液中,我加入了足量的挥发性碱,以便溶解其中可能存在的所有铜。溶液变成了漂亮的蓝宝石色,同时还有白色沉淀物生成。过滤掉液体后,我再次仔细处理了这些沉淀物,试图将其还原,但由于量太少或加热不够,最终未能成功。于是我只好采用另一种方法。
“我取了两德兰姆的这种混合物,将其置于坩埚中加热至极高温度。当它变成白红色时……”
156
由于这些实验的描述仅见于一本价格昂贵的著作中,而这类著作往往不会轻易落入那些最有可能对其进行研究的人手中,所以我将其摘录于此。 “我所研究的那面古镜是一种金属混合物,质地极为脆弱,颜色为带灰色的白色。将其放入火中后,它需要在高温状态下持续很长时间才会熔化。它既不易燃,也不会散发出类似大蒜的气味——如果其中含有砷的话,就会出现这种气味。此外,它也不会产生那些通常存在于含锌混合物中的白色沉淀物。另外,由于这种混合物的基底是铜,如果其中含有这种半金属的话,其颜色应该会是黄色的。我取了两德兰姆的这种混合物,将其溶解在亚硝酸中,很快便形成了与铜溶液相同颜色的溶液。随后有白色粉末析出,我仔细地处理并将其干燥。再将这些粉末放入坩埚中,加入还原剂后,得到了非常柔软且可塑的铅。
“过滤掉溶液后,我取了部分溶液,然后倒入五倍子浸液,但并未产生任何变化。再将金溶液倒入另一部分溶液中,结果溶液变成了美丽的绿色,但没有形成沉淀物——这足以证明该混合物中既不含铁也不含锡。
“在剩余的溶液中,我加入了足量的挥发性碱,以便溶解其中可能存在的所有铜。溶液变成了漂亮的蓝宝石色,同时还有白色沉淀物生成。过滤掉液体后,我再次仔细处理了这些沉淀物,试图将其还原,但由于量太少或加热不够,最终未能成功。于是我只好采用另一种方法。
“我取了两德兰姆的这种混合物,将其置于坩埚中加热至极高温度。当它变成白红色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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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逐渐向其中加入了四德朗的硫磺,当火焰熄灭后,我又加大火力以使物质完全熔合。通过这些方法,我得到了一种质地柔软且易碎的物质,其颜色比原始混合物更白,其中还含有几根细小的针状物。由于担心可能还有铜残留,我又对其进行了第二次硫化处理,最终得到了几乎纯度的锑。
“从这些实验可以得知,古人用来制造镜子的金属是由铜、锑以及铅组成的混合物。其中铜的比例最高,而铅的比例最低;不过,众所周知,要准确确定这类混合物中各成分的具体比例是非常困难的。”
[在柏林的格哈特教授将一面伊特鲁里亚镜子交给我进行分析后,发现该镜子每100份成分中包含67.12份铜、24.93份锡以及8.13份铅,这一比例与铜占8份、锡占3份、铅占1份的合金非常接近。在分析过程中得到的锡氧化物经过仔细检测,但并未发现任何锑的痕迹。克拉普罗特也对一面类似的镜子进行了分析,他发现其中铜的含量为62%,锡为32%,铅为6%,同样没有发现锑的痕迹。——W. F.]
157
塞内卡在他的《自然问题》第一卷中提到过这种大型镜子。普鲁塔克、卢西恩和昆体良也提到过德摩斯梯尼所使用的类似镜子。——《修辞学原理》第十一卷第3章,第68节,第572页。
158
第三十六卷第26章,第758页。
159
苏埃托尼乌斯在《图密善传》第十四章中提到,第334页。
160
第三十六卷第22章,第752页。“卡帕多西亚的一种石头,硬度堪比大理石,颜色洁白且半透明,曾经有位国王用它来建造一座神庙,神庙的门窗都是金制的,关上大门后,内部依然明亮。”——伊西多尔,《起源论》第16卷第4节。我们的琥珀也是透明的,尽管其中存在云状纹理和脉络,就像紫水晶和伊莎贝拉琥珀一样。
“从这些实验可以得知,古人用来制造镜子的金属是由铜、锑以及铅组成的混合物。其中铜的比例最高,而铅的比例最低;不过,众所周知,要准确确定这类混合物中各成分的具体比例是非常困难的。”
[在柏林的格哈特教授将一面伊特鲁里亚镜子交给我进行分析后,发现该镜子每100份成分中包含67.12份铜、24.93份锡以及8.13份铅,这一比例与铜占8份、锡占3份、铅占1份的合金非常接近。在分析过程中得到的锡氧化物经过仔细检测,但并未发现任何锑的痕迹。克拉普罗特也对一面类似的镜子进行了分析,他发现其中铜的含量为62%,锡为32%,铅为6%,同样没有发现锑的痕迹。——W.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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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内卡在他的《自然问题》第一卷中提到过这种大型镜子。普鲁塔克、卢西恩和昆体良也提到过德摩斯梯尼所使用的类似镜子。——《修辞学原理》第十一卷第3章,第68节,第57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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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卷第26章,第75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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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埃托尼乌斯在《图密善传》第十四章中提到,第3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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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卷第22章,第752页。“卡帕多西亚的一种石头,硬度堪比大理石,颜色洁白且半透明,曾经有位国王用它来建造一座神庙,神庙的门窗都是金制的,关上大门后,内部依然明亮。”——伊西多尔,《起源论》第16卷第4节。我们的琥珀也是透明的,尽管其中存在云状纹理和脉络,就像紫水晶和伊莎贝拉琥珀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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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其颜色与安德烈亚斯贝格发现的那种石头相同。将这一解释与萨尔马修斯在《Plin. Exercitat.》第184页中的论述加以比较。
161 第三十七卷第五章,第774页。
162 第十一卷第三十七章,第617页。
163 阿巴特的这篇论文的译文可见于《Neuen Hamburg. Magazin》第一卷第568页。
164 《科托纳学院论文集》第七卷,第34页。
165 《起源》第十六卷第七章。
166 戈盖特,第二卷,第111页;法布里奇乌斯的《希腊文献集》第一卷,第70页。
167 凯斯勒,第一卷,第17页和第441页。
168 第三十七卷第七章。
169 《论宝石》第61节。
170 [这种石头因其被印加人或秘鲁的贵族们广泛用于制作装饰品而得名。]
171 德拉维加,第二卷第28章。
172 蒙塔米在1767年于莱比锡出版的《关于瓷器颜色的研究》一书中声称,他在一个古物收藏中看到过一些玻璃镜子,其背面仅覆盖着一层黑色金属膜。
173 第三十六卷第二十六章,第758页。
174 第三十三卷第九章,第627页。
175 特雷贝利乌斯·波利奥,《加利埃努斯传》第12章。
176 《化学论文集》第四卷,第246页。
161 第三十七卷第五章,第774页。
162 第十一卷第三十七章,第617页。
163 阿巴特的这篇论文的译文可见于《Neuen Hamburg. Magazin》第一卷第568页。
164 《科托纳学院论文集》第七卷,第34页。
165 《起源》第十六卷第七章。
166 戈盖特,第二卷,第111页;法布里奇乌斯的《希腊文献集》第一卷,第70页。
167 凯斯勒,第一卷,第17页和第441页。
168 第三十七卷第七章。
169 《论宝石》第61节。
170 [这种石头因其被印加人或秘鲁的贵族们广泛用于制作装饰品而得名。]
171 德拉维加,第二卷第28章。
172 蒙塔米在1767年于莱比锡出版的《关于瓷器颜色的研究》一书中声称,他在一个古物收藏中看到过一些玻璃镜子,其背面仅覆盖着一层黑色金属膜。
173 第三十六卷第二十六章,第758页。
174 第三十三卷第九章,第627页。
175 特雷贝利乌斯·波利奥,《加利埃努斯传》第12章。
176 《化学论文集》第四卷,第2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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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
普林尼,《自然史》第33卷:用纯银或至少是用水银来将金属镀成金色,这是可行的。此处第一个词似乎指的是天然的水银,而第二个词则指通过人工方法从矿石中提取出来的水银。
178
《自然史补编》第1卷,第451页。
179
斯托拜乌斯,《安东尼乌斯诗集》1575版,第56页。
180
《哲学观点论》第2卷,第20章。
181
《阿拉图斯著作集》,第19章。
182
第1卷,第8章。
183
毫无疑问,“ὕαλος”这个被译为“玻璃状”的词,实际上指的是任何能够反射光线的光滑表面。最初它指的是含水的物质;由于含水物质具有光泽,后来便用来指代玻璃。参见萨尔马苏斯对索利努斯的注释,第771页。
184
关于菲洛劳斯的观点的更多见解,可见于埃德·科尔西努斯所编辑的普鲁塔克《哲学观点论》版本,1750年出版,4开本,第61页及第23页。
185
赫伦教授已就斯托拜乌斯这段文字给出了自己的看法,为满足读者的需求,我在此将其引用。他认为,那些认为“καὶ τὸ ἀπ’ αὐτοῦ πυροειδὲς κατὰ τὸ ἐσοπτροειδὲς”这一表述是正确的评论家们很难被说服,因为这一表述可以有多种译法。至于对此的解释,我只是依据这些词语的字面意思来理解的。作者告诉我们,菲洛劳斯认为太阳是一面镜子;但我们必须推断,他所说的是当时人们所使用的那种镜子——即光滑的金属板,而非球体。这样一来,那种将太阳视为玻璃球体的解释就不成立了。尤西比乌斯也证实了这一点,他称太阳为“ὑαλοειδὴς δίσκος”,不过后一个词也可能是后人添加的注释。
普林尼,《自然史》第33卷:用纯银或至少是用水银来将金属镀成金色,这是可行的。此处第一个词似乎指的是天然的水银,而第二个词则指通过人工方法从矿石中提取出来的水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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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史补编》第1卷,第4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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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托拜乌斯,《安东尼乌斯诗集》1575版,第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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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观点论》第2卷,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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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图斯著作集》,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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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卷,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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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ὕαλος”这个被译为“玻璃状”的词,实际上指的是任何能够反射光线的光滑表面。最初它指的是含水的物质;由于含水物质具有光泽,后来便用来指代玻璃。参见萨尔马苏斯对索利努斯的注释,第771页。
184
关于菲洛劳斯的观点的更多见解,可见于埃德·科尔西努斯所编辑的普鲁塔克《哲学观点论》版本,1750年出版,4开本,第61页及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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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伦教授已就斯托拜乌斯这段文字给出了自己的看法,为满足读者的需求,我在此将其引用。他认为,那些认为“καὶ τὸ ἀπ’ αὐτοῦ πυροειδὲς κατὰ τὸ ἐσοπτροειδὲς”这一表述是正确的评论家们很难被说服,因为这一表述可以有多种译法。至于对此的解释,我只是依据这些词语的字面意思来理解的。作者告诉我们,菲洛劳斯认为太阳是一面镜子;但我们必须推断,他所说的是当时人们所使用的那种镜子——即光滑的金属板,而非球体。这样一来,那种将太阳视为玻璃球体的解释就不成立了。尤西比乌斯也证实了这一点,他称太阳为“ὑαλοειδὴς δίσκος”,不过后一个词也可能是后人添加的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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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是语法学家,或是尤西比乌斯本人所提出的。如果我们进一步深入探讨,就必须接受这样一个简单的观点:太阳的光线照射到这块板上,然后被反射出来。不过我认为,“ὕαλος”应当译为“玻璃”,而“ὑαλοειδὴς”则应译为“有玻璃性质的”或“玻璃状的”;因为菲洛劳斯的意图显然是要界定太阳内部的物质构成。总而言之,菲洛劳斯认为太阳是一块能够反射天火光芒的普通玻璃板。不过,这并不能确定他确实了解真正的玻璃镜。
186
为什么玻璃窗会如此明亮地反光呢?因为用来制作窗户内侧材料的锡的性质极为透明,再加上玻璃本身也是透明的,所以它们共同作用使得光线更加明亮;而那些锡粒子通过玻璃上的微小孔隙穿透出来,从而使玻璃的表面更加明亮。——《亚历山大的问题集》,由赫雷特先生翻译,巴黎,1555年,8开本,第50页。
187
《起源史》第十六卷第15章,第394页。
188
《起源史》第十六卷第18章,第396页。
189
第三十六卷第26章,第759页。
190
贝勒,《历史词典》,第四卷,第462页。
191
1504年在莱比锡以小对开本印刷。1624年还在科隆有过印刷版本,法布里修斯还引用了威尼斯版的版本。皮萨努斯似乎是有人给佩克汉姆起的别名。
192
《自然观察录》第二卷第78章,第129页。
193
《大艺术》,第六十七章,第517页,收录于1607年出版的卢利作品集,8开本。
194
《大著作》,杰布编辑,伦敦,1733年,对开本,第346页。
186
为什么玻璃窗会如此明亮地反光呢?因为用来制作窗户内侧材料的锡的性质极为透明,再加上玻璃本身也是透明的,所以它们共同作用使得光线更加明亮;而那些锡粒子通过玻璃上的微小孔隙穿透出来,从而使玻璃的表面更加明亮。——《亚历山大的问题集》,由赫雷特先生翻译,巴黎,1555年,8开本,第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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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源史》第十六卷第15章,第39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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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源史》第十六卷第18章,第39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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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卷第26章,第7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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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勒,《历史词典》,第四卷,第46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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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年在莱比锡以小对开本印刷。1624年还在科隆有过印刷版本,法布里修斯还引用了威尼斯版的版本。皮萨努斯似乎是有人给佩克汉姆起的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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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观察录》第二卷第78章,第1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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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艺术》,第六十七章,第517页,收录于1607年出版的卢利作品集,8开本。
194
《大著作》,杰布编辑,伦敦,1733年,对开本,第3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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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
弗朗西斯科·阿西西与安托尼奥·帕多瓦的著作。里昂,1653年,页码未标。
196
尼塞福鲁斯对《辛内西乌斯文集》的注释,载于《辛内西乌斯文集》,巴黎,1612年,第419页。
197
在圣德尼的古物收藏中,有一面古老的镜子,据说是维吉尔的遗物。它呈椭圆形,在马比永将其弄坏之前,长度为14英寸,宽度为12英寸,重量为30磅。这面镜子是透明的,颜色为棕黄色。通过专门进行的实验发现,它是由人造玻璃与大量铅混合而成的;由于它从很早以前就保存在那个收藏馆中,可见在玻璃中添加铅的做法其实由来已久。不过,关于这面镜子的背面是否覆盖了什么材料以及具体的覆盖方式,这些最重要的问题在相关记载中并未提及。在托斯卡纳大公的收藏中也有类似的一件物品,据说也是维吉尔的镜子。参见勒韦尔的《在玻璃上作画的艺术》,纽伦堡,1779年,4开本,第23页;以及《科学学院史》,1737年,第412页。
198
维拉雷,《法国历史》,巴黎,1763年,第11卷,第142页。
199
载于《柏林杂录》,第1卷,第263页;不过关于这种工艺的描述仅限于它被用于玻璃制造领域这一事实。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一定会进行各种实验,以找到用类似方法制造平面镜的方法。
200
韦克尔在其著作《秘密之书》的第10卷第572页中提到,必须非常小心地将浸过锡液的金属片放在玻璃板上,确保两者之间没有空气存在。根据加尔佐尼的说法,金属片会被铺在光滑的石桌上,先在其表面涂上水银,然后再将玻璃板放在上面。
201
第三卷,第87页,“玻璃”条目。
弗朗西斯科·阿西西与安托尼奥·帕多瓦的著作。里昂,1653年,页码未标。
196
尼塞福鲁斯对《辛内西乌斯文集》的注释,载于《辛内西乌斯文集》,巴黎,1612年,第4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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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圣德尼的古物收藏中,有一面古老的镜子,据说是维吉尔的遗物。它呈椭圆形,在马比永将其弄坏之前,长度为14英寸,宽度为12英寸,重量为30磅。这面镜子是透明的,颜色为棕黄色。通过专门进行的实验发现,它是由人造玻璃与大量铅混合而成的;由于它从很早以前就保存在那个收藏馆中,可见在玻璃中添加铅的做法其实由来已久。不过,关于这面镜子的背面是否覆盖了什么材料以及具体的覆盖方式,这些最重要的问题在相关记载中并未提及。在托斯卡纳大公的收藏中也有类似的一件物品,据说也是维吉尔的镜子。参见勒韦尔的《在玻璃上作画的艺术》,纽伦堡,1779年,4开本,第23页;以及《科学学院史》,1737年,第4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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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拉雷,《法国历史》,巴黎,1763年,第11卷,第1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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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于《柏林杂录》,第1卷,第263页;不过关于这种工艺的描述仅限于它被用于玻璃制造领域这一事实。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一定会进行各种实验,以找到用类似方法制造平面镜的方法。
200
韦克尔在其著作《秘密之书》的第10卷第572页中提到,必须非常小心地将浸过锡液的金属片放在玻璃板上,确保两者之间没有空气存在。根据加尔佐尼的说法,金属片会被铺在光滑的石桌上,先在其表面涂上水银,然后再将玻璃板放在上面。
201
第三卷,第87页,“玻璃”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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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法国地理词典》,阿姆斯特丹,1762年,第v页,第415、672页。
203
据说,用于铸造大型玻璃板的熔炉在投入使用前的建造成本为3500里拉。这类熔炉的使用寿命很少超过三年,即便如此也必须每六个月进行一次维修。重建一台这样的熔炉需要六个月时间,而维修则需三个月。这些熔炉的容量相当于大型桶子,能够容纳200英担以上的金属。如果其中一台熔炉发生破裂,那么所造成的物质损失和时间浪费将高达250里拉。——译自……
《法国地理词典》,阿姆斯特丹,1762年,第v页,第415、672页。
203
据说,用于铸造大型玻璃板的熔炉在投入使用前的建造成本为3500里拉。这类熔炉的使用寿命很少超过三年,即便如此也必须每六个月进行一次维修。重建一台这样的熔炉需要六个月时间,而维修则需三个月。这些熔炉的容量相当于大型桶子,能够容纳200英担以上的金属。如果其中一台熔炉发生破裂,那么所造成的物质损失和时间浪费将高达250里拉。——译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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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切割与玻璃雕刻。
我此处并不打算探讨石刻的历史,因为这一主题早已被多位熟悉古代文化的学者充分阐述过了。我只想指出,古希腊艺术家在玻璃上创作过浮雕与雕刻作品;从现存于博物馆中的作品便可看出这一点,不过很可能还有许多玻璃制品是以类似黏土的方式制成的,因为这种工艺同样历史极为悠久。显然,他们也在玻璃板及空心玻璃器皿上雕刻各种图案与装饰,就像如今人们在酒杯上雕刻名字、徽章、花朵、风景等图案一样。如果相信那位著名的石刻专家纳特尔的观点的话,古人用于此类工作的工具与现代人使用的工具相同。他们无疑也有那种可在工作台上方水平旋转的轮子,也就是人们所称的“石匠轮”。
如果这一推测成立,那么普林尼关于玻璃加工方法的描述就完全能够理解了。他说,玻璃是通过轮子进行加工的,然后像银器一样被雕刻出来。在我看来,这句话的前半部分指的是玻璃像石头一样通过轮子被切割成浮雕或立体形状,不过也有可能酒杯或其它器皿也是通过轮子从玻璃材料中加工而成的。至于句子的后半部分,我们不应认为普林尼指的是银匠所用的雕刻工具,因为银器和玻璃器的加工方式截然不同;他实际上指的是那些仅在玻璃表面以浅层次方式雕刻出的图案,而古希腊艺术家正是利用轮子来制作这类图案的,就像现在的玻璃切割师一样。
我此处并不打算探讨石刻的历史,因为这一主题早已被多位熟悉古代文化的学者充分阐述过了。我只想指出,古希腊艺术家在玻璃上创作过浮雕与雕刻作品;从现存于博物馆中的作品便可看出这一点,不过很可能还有许多玻璃制品是以类似黏土的方式制成的,因为这种工艺同样历史极为悠久。显然,他们也在玻璃板及空心玻璃器皿上雕刻各种图案与装饰,就像如今人们在酒杯上雕刻名字、徽章、花朵、风景等图案一样。如果相信那位著名的石刻专家纳特尔的观点的话,古人用于此类工作的工具与现代人使用的工具相同。他们无疑也有那种可在工作台上方水平旋转的轮子,也就是人们所称的“石匠轮”。
如果这一推测成立,那么普林尼关于玻璃加工方法的描述就完全能够理解了。他说,玻璃是通过轮子进行加工的,然后像银器一样被雕刻出来。在我看来,这句话的前半部分指的是玻璃像石头一样通过轮子被切割成浮雕或立体形状,不过也有可能酒杯或其它器皿也是通过轮子从玻璃材料中加工而成的。至于句子的后半部分,我们不应认为普林尼指的是银匠所用的雕刻工具,因为银器和玻璃器的加工方式截然不同;他实际上指的是那些仅在玻璃表面以浅层次方式雕刻出的图案,而古希腊艺术家正是利用轮子来制作这类图案的,就像现在的玻璃切割师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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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许多人认为,玻璃切割技艺以及所需的工具,最初是在17世纪初被发明的。据说发明者是卡斯帕·莱曼,他原本是一名钢铁切割工,后来尝试以同样的方法切割水晶,随后又成功用于切割玻璃。他为皇帝鲁道夫二世服务,1609年,皇帝不仅赐予他礼物,还授予他宫廷宝石匠及玻璃切割师的头衔,并颁发了专利,禁止除他之外的人从事这项新技艺。他在布拉格工作,那里有一名名叫扎卡里亚斯·贝尔泽的助手;而他的学徒之一——老乔治·施万哈德则将这项技艺发展得更为成熟。施万哈德是罗滕堡的木匠汉斯·施万哈德的儿子,生于1601年,1618年到布拉格向莱曼学习玻璃切割技艺。由于表现优异,他赢得了老师的极大赏识,最终成为老师的继承人,并从鲁道夫二世那里获得了延续莱曼专利的许可。不过,施万哈德后来搬到了纽伦堡,为当地的贵族们工作,从而使得这座城市被誉为这种新技艺的发源地。1652年,他应皇帝费迪南德三世的命令在布拉格和雷根斯堡工作,1667年去世,留下了两个儿子,他们都继承了父亲的职业。长子与父亲同名,早在1676年就去世了,而另一个儿子亨利则比他多活了几年。此后,纽伦堡又涌现出更多精通此技艺的工匠,他们通过改进工具并设计出更经济的使用方法,使这项技艺达到了更高的水平。扎恩也认为这项技艺属于近代才出现的,称其是当时、尤其是在纽伦堡兴起的一种新工艺。他描述了工作台及其他工具,还绘制了该工艺的示意图,显然他认为那便是最早的版本。不过,从我之前引用的内容可以看出,这项发明并非完全属于近代的产物;否认古人完全不了解它,显然是对他们的不公。这项技艺曾被遗忘,后又重新被人们采用,这也是凯吕斯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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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必须在此指出,在这项发明出现之前,就已经有艺术家们使用钻石在玻璃上切割或雕刻图案,这些作品深受人们赞赏。不过,由于要详细探讨钻石的历史需要更多的资料,而我现在还无法收集到足够的资料,所以我只能推测:古代的艺术家们曾利用钻石粉来打磨或切割其他种类的石头。普林尼对此有非常明确的记载,因此这一点毋庸置疑。索利努斯、伊西多尔以及阿尔贝图斯·马格努斯也以同样清晰的方式提到了这一点,马里埃特则认为这一事实已经得到充分证明。不过,似乎古人并没有尝试过用钻石粉来切割这种珍贵的宝石——他们的目的只是让宝石呈现出不同的形状并使其更加光彩夺目。至于他们是否真的用这种方式在宝石上刻图,我无法断言,因为最优秀的艺术家们对此也意见不一。马里埃特否认他们这样做过,而纳特则似乎并不完全否认,克洛茨则坚信这是事实。不过,最后提到的那位作者所知道的关于这一点的信息,也不过是来自上述那些作家的记载而已。
与我研究主题相关的问题是:希腊人和罗马人是否使用钻石笔在其它石头上刻图。根据纳特的说法,从各种古老的宝石来看,似乎有许多古代艺术家确实使用过钻石笔来辅助创作或为作品做最后的加工处理。但即便承认这一点(因为我实在不敢反驳如此杰出的鉴赏家),我也必须承认,我并未找到任何证据表明古人曾用钻石来切割玻璃。不过,我们倒是知道古代玻璃工匠们用来切割玻璃的方法:他们使用刚玉、由最坚硬的钢铁制成的尖锐工具,以及烧红的铁块,以此来按照自己的意愿控制切割的轨迹。
关于钻石被用于在玻璃上写字的记载,最早出现在16世纪。法国国王弗朗西斯一世热爱艺术、科学以及新发明,他在香波堡的宫殿里,用自己的钻石戒指在玻璃上写下了这些文字,以此向埃斯坦普斯公爵夫人安妮·德·皮塞勒乌表明他的嫉妒之心。
与我研究主题相关的问题是:希腊人和罗马人是否使用钻石笔在其它石头上刻图。根据纳特的说法,从各种古老的宝石来看,似乎有许多古代艺术家确实使用过钻石笔来辅助创作或为作品做最后的加工处理。但即便承认这一点(因为我实在不敢反驳如此杰出的鉴赏家),我也必须承认,我并未找到任何证据表明古人曾用钻石来切割玻璃。不过,我们倒是知道古代玻璃工匠们用来切割玻璃的方法:他们使用刚玉、由最坚硬的钢铁制成的尖锐工具,以及烧红的铁块,以此来按照自己的意愿控制切割的轨迹。
关于钻石被用于在玻璃上写字的记载,最早出现在16世纪。法国国王弗朗西斯一世热爱艺术、科学以及新发明,他在香波堡的宫殿里,用自己的钻石戒指在玻璃上写下了这些文字,以此向埃斯坦普斯公爵夫人安妮·德·皮塞勒乌表明他的嫉妒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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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心多变,
轻信她的人必受伤害。
历史学家记载下这些内容,并非因为其中蕴含的劝诫——这种劝诫其实并不新鲜——而是因为在当时,人们认为在玻璃上刻字是一种非常巧妙的技艺。大约在1562年,用钻石切割而成的装饰图案在威尼斯制造的玻璃器皿上极为常见,而那些玻璃器皿在当时被视为最优质的。老乔治·施万哈德便是这一领域的杰出大师;而在更近代,奥格斯堡的艺术家约翰·罗斯特则用钻石笔为查理六世皇帝所购买的几件酒杯设计了极为精美的装饰。现在我来谈谈本文的主题——即在玻璃上刻画的技艺。由于能够溶解硅土以及玻璃的酸是由化学家舍勒在1771年从萤石中发现的,因此人们可能会认为利用这种酸在玻璃上刻画的技艺不可能有更悠久的历史。的确,很多人都将此视为一项新发明;但实际上,早在1670年,前述的艺术家亨利·施万哈德就已经发现了这种方法。据说有一次,某种蚀刻液意外溅到了他的眼镜上,导致玻璃被腐蚀,由此他便学会了如何配制一种液体,用以在玻璃板上刻写文字和图案。关于施万哈德是如何配制这种液体的,文中并未提及;目前我们所知道的、能够腐蚀各种玻璃的酸只有萤石酸而已。很有可能,他所配制的液体与1721年某些艺术家所掌握的秘方相同。不过,这位发明家将这种液体用于与现今不同的目的。如今,人们在玻璃表面涂上一层清漆,然后在其上描出想要刻画的图案;而施万哈德则是先画出图案,再在图案上涂上清漆,接着用他的液体腐蚀周围的玻璃,这样,当清漆被去除后,那些保持光滑透明的图案就会在暗色的背景上显得格外突出。他采用这种方法,或许是为了让自己的发明有别于早先就已存在的在玻璃上刻画的技艺。
轻信她的人必受伤害。
历史学家记载下这些内容,并非因为其中蕴含的劝诫——这种劝诫其实并不新鲜——而是因为在当时,人们认为在玻璃上刻字是一种非常巧妙的技艺。大约在1562年,用钻石切割而成的装饰图案在威尼斯制造的玻璃器皿上极为常见,而那些玻璃器皿在当时被视为最优质的。老乔治·施万哈德便是这一领域的杰出大师;而在更近代,奥格斯堡的艺术家约翰·罗斯特则用钻石笔为查理六世皇帝所购买的几件酒杯设计了极为精美的装饰。现在我来谈谈本文的主题——即在玻璃上刻画的技艺。由于能够溶解硅土以及玻璃的酸是由化学家舍勒在1771年从萤石中发现的,因此人们可能会认为利用这种酸在玻璃上刻画的技艺不可能有更悠久的历史。的确,很多人都将此视为一项新发明;但实际上,早在1670年,前述的艺术家亨利·施万哈德就已经发现了这种方法。据说有一次,某种蚀刻液意外溅到了他的眼镜上,导致玻璃被腐蚀,由此他便学会了如何配制一种液体,用以在玻璃板上刻写文字和图案。关于施万哈德是如何配制这种液体的,文中并未提及;目前我们所知道的、能够腐蚀各种玻璃的酸只有萤石酸而已。很有可能,他所配制的液体与1721年某些艺术家所掌握的秘方相同。不过,这位发明家将这种液体用于与现今不同的目的。如今,人们在玻璃表面涂上一层清漆,然后在其上描出想要刻画的图案;而施万哈德则是先画出图案,再在图案上涂上清漆,接着用他的液体腐蚀周围的玻璃,这样,当清漆被去除后,那些保持光滑透明的图案就会在暗色的背景上显得格外突出。他采用这种方法,或许是为了让自己的发明有别于早先就已存在的在玻璃上刻画的技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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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玻璃表面仿佛经过雕刻一般。倘若他能彻底弄清楚眼前所出现的这种现象的成因,或许就能为艺术领域带来一项重大发现,让那位化学家在百年后享有盛誉。我向技艺高超的克林德沃思介绍了这种浮雕蚀刻法,并请他尝试一下。他在玻璃板上用油性清漆和颜料画出树木的图案,然后以常规方法将酸液涂在玻璃板上,最后再去除清漆。通过这种方式,便能在暗色的背景上呈现出清晰、光滑的图像,其效果远胜于直接在玻璃上切割出的图案。我推荐这种方法,因为我认为它还可以进一步完善;当我在他因祖国动乱而流亡至此时向他介绍这一方法时,斯特拉斯堡那位著名的艺术家雷纳尔也持相同观点——他设计的带有刻度标记的玻璃温度计广受好评。很可能施万哈德和他的学者们将这种液体的制作方法视为秘密,因为直到1725年,相关的配方才被公开,不过在某些关于工艺技术的书籍中或许能找到更早的记载。在那一年,来自库尔兰地区戈尔丁根的约翰·乔治·韦甘德博士,将一份由已故的德累斯顿的马蒂亚斯·保利博士为他撰写的配方寄给了某本期刊的编辑。保利博士曾用这种方法在玻璃上刻出了各种武器、风景以及人物形象。从那份配方中可以看出,当时人们使用了强硝酸,而实际上通常使用的是硫酸来达到同样的效果。配方中提到的波希米亚绿玉或赫斯弗鲁斯,无疑就是绿色氟石,据我所知,关于这种矿石的记载更能证实这一点,我将在此处加以说明。在古代矿物学家的著作中,要么没有提到氟石,要么将其归类为天然玻璃或宝石;而在那些最早进行系统研究的学者们的著作中,氟石与石英、石灰质及石膏质矿石混在一起,因此很难被识别出来。不过,早在16世纪,德国的矿工们就已经能够区分氟石,并将其称为“fluss”,因为他们利用氟石来加速矿石的熔化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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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使它变成那种状态实属困难。最早注意到这一现象的阿格里科拉将这种矿物的德语名称改为“fluor”。这个名称与许多其他由他从德语单词中创造出来的名称一样,例如用“quarz”衍生出“quarzum”,用“spat”衍生出“spatum”,还有“wismuthum”、“zincum”、“cobaltum”等等,这些名称后来都变得很常见。如果要有古代文献中似乎提到过“fluor-spar”的记载,那就是泰奥弗拉斯托斯的论述,他在其中提到有些石头加入银、铜和铁的矿石中后就会变成液态。第一位系统地将这类石头视为一种独立矿种的学者是克龙施泰特。
除了因其在冶金领域的用途而为人所知外,氟石还因具有某些珍贵宝石的颜色而受到关注,因此可以出售,或者至少可以展示给那些不具备专业判断能力的人看;因为在黑暗中加热时,它会发出蓝绿色的光芒。有可能氟石属于那些古代人极为惊奇地记载过的、能在黑暗中发光的各种石头之一;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其中大部分其实只是所谓的“光磁体”,也就是那些能够在白天吸收光线并持续一段时间发光的石头。不过,关于氟石在加热后会发光这一现象的观察,似乎是在人工磷的出现激发了自然学家和化学家们的兴趣之后才首次被发现的。大约在1630年左右,他们开始在自己的国家里寻找那些在发光特性上能与博洛尼亚荧光石相似的石头。众所周知,博洛尼亚荧光石是通过煅烧制成的。人们也在寻找类似性质的石头,而氟石在德国并不罕见。
在我看来,这一观察应该是在1676年做出的;因为那一年,埃尔肖尔茨向自然研究学会的成员们透露,他知道有一种磷,它的光并非来自太阳或火焰,但在炽热的炭火上的金属板上加热时,会发出蓝白色的光芒;只要把它的粉末撒在纸上,就能写出会发光的文字。我非常怀疑这项实验是否真的被尝试过;至少在学会的记录中,以及上述作者于1681年发表的第一篇论文的再版中,都没有找到任何相关记载。
除了因其在冶金领域的用途而为人所知外,氟石还因具有某些珍贵宝石的颜色而受到关注,因此可以出售,或者至少可以展示给那些不具备专业判断能力的人看;因为在黑暗中加热时,它会发出蓝绿色的光芒。有可能氟石属于那些古代人极为惊奇地记载过的、能在黑暗中发光的各种石头之一;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其中大部分其实只是所谓的“光磁体”,也就是那些能够在白天吸收光线并持续一段时间发光的石头。不过,关于氟石在加热后会发光这一现象的观察,似乎是在人工磷的出现激发了自然学家和化学家们的兴趣之后才首次被发现的。大约在1630年左右,他们开始在自己的国家里寻找那些在发光特性上能与博洛尼亚荧光石相似的石头。众所周知,博洛尼亚荧光石是通过煅烧制成的。人们也在寻找类似性质的石头,而氟石在德国并不罕见。
在我看来,这一观察应该是在1676年做出的;因为那一年,埃尔肖尔茨向自然研究学会的成员们透露,他知道有一种磷,它的光并非来自太阳或火焰,但在炽热的炭火上的金属板上加热时,会发出蓝白色的光芒;只要把它的粉末撒在纸上,就能写出会发光的文字。我非常怀疑这项实验是否真的被尝试过;至少在学会的记录中,以及上述作者于1681年发表的第一篇论文的再版中,都没有找到任何相关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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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所知,维滕贝格大学的教授基尔希迈尔是第一个在1679年揭露这一秘密的人。两人都将这种磷矿物称为“绿宝石”;因为古人经常提到发光的绿宝石,而且绿色的萤石也常被当作绿宝石来展示。基尔希迈尔还称这种矿物为“赫斯佩鲁斯”和“韦斯佩鲁戈”;此后,这些名称也被用来指代萤石,比如在前面提到的用于在玻璃上刻画的液体配方中。不过,基尔希迈尔的发现几乎无人知晓;因为在1684年撰写《火之论》的耶稣会士卡萨图斯并不知道这一事实,他只是引用了埃尔肖尔茨的话。在1710年时,这一发现对莱布尼茨本人以及柏林科学院来说也是新事物,因为莱布尼茨当时将其作为一项哲学上的新发现向学会介绍。最后需要指出的是,从1765年起,德比郡开始用固态萤石制造各种器皿和装饰品。用这种材料制成的制品在英格兰被称为“萤石装饰品”,有时也称作“蓝约翰”。正如人们所说,通过加热可以让萤石呈现出多种美丽的颜色。但必须非常小心地控制温度,因为众所周知,如果对萤石进行强烈的、尤其是突然的加热,它就会出现裂纹并失去透明度。在写下以上内容之后,我发现拉斯佩先生否认了通过加热能使萤石呈现颜色的说法。
脚注:
204. 马里埃特,《关于雕刻石头的论著》,巴黎,1750年,对开本。
205. 在尼姆发现的这两件古代玻璃器物,见卡尤斯的《古物集》第二卷第363页,很可能属于此类。
206. 纳特,《关于古代在珍贵石头上雕刻的方法及其与现代方法的比较》,伦敦,1754年,对开本。
脚注:
204. 马里埃特,《关于雕刻石头的论著》,巴黎,1750年,对开本。
205. 在尼姆发现的这两件古代玻璃器物,见卡尤斯的《古物集》第二卷第363页,很可能属于此类。
206. 纳特,《关于古代在珍贵石头上雕刻的方法及其与现代方法的比较》,伦敦,1754年,对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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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马蒂亚尔的《xiv. 94》中所描述的那些大胆设计的杯子就属于此类;还有那些在艺术家试图为其添加最后修饰时常常会破碎的杯子。
208
参见桑德拉特的《Teutsche Akademie》第一卷第二部分,第345页,其中有关于德国艺术家的许多有价值的信息。也可参阅多佩尔迈尔的《Nürnberg. Künstlern》一书。
209
《Oculus Artificial》,第三卷,第79页。
210
第三十七卷。
211
第52章,第59页。
212
《Origin》,第16卷第8节。
213
《De Miner.》,第二卷第2章。
214
《Traité des Pierres gravées》,第一卷,第90页和第156页。
215
同上,第156页。
216
序言,第15页。
217
《Ueber den Nutzen d. geschnittenen Steine》,阿尔滕堡,1768年,第42页。
218
《Le Veil》,第三卷,第19页。不过,梅泽雷、卡斯特尔诺以及拉布勒尔并未提及这一轶事;贝勒很可能也不了解它,否则他一定会将其纳入自己关于“版画公爵夫人”的长文中。
219
多佩尔迈尔,第232页。
220
《Abhandlungen der Schwed. Akad.》,第三十三卷,第122页。
221
哈勒,《Fortgesetzte Magie》,柏林,1788年,8开本,第一卷,第516页。这位作者称这一发明源自英格兰,而在英格兰它被极为重视。
马蒂亚尔的《xiv. 94》中所描述的那些大胆设计的杯子就属于此类;还有那些在艺术家试图为其添加最后修饰时常常会破碎的杯子。
208
参见桑德拉特的《Teutsche Akademie》第一卷第二部分,第345页,其中有关于德国艺术家的许多有价值的信息。也可参阅多佩尔迈尔的《Nürnberg. Künstlern》一书。
209
《Oculus Artificial》,第三卷,第79页。
210
第三十七卷。
211
第52章,第59页。
212
《Origin》,第16卷第8节。
213
《De Miner.》,第二卷第2章。
214
《Traité des Pierres gravées》,第一卷,第90页和第156页。
215
同上,第156页。
216
序言,第15页。
217
《Ueber den Nutzen d. geschnittenen Steine》,阿尔滕堡,1768年,第42页。
218
《Le Veil》,第三卷,第19页。不过,梅泽雷、卡斯特尔诺以及拉布勒尔并未提及这一轶事;贝勒很可能也不了解它,否则他一定会将其纳入自己关于“版画公爵夫人”的长文中。
219
多佩尔迈尔,第232页。
220
《Abhandlungen der Schwed. Akad.》,第三十三卷,第122页。
221
哈勒,《Fortgesetzte Magie》,柏林,1788年,8开本,第一卷,第516页。这位作者称这一发明源自英格兰,而在英格兰它被极为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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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发明属于秘密;而第二项发明的荣誉则属于H.克拉普罗特。
222
施万哈德凭借其卓越的才华,证明了那些此前被认为不可能实现的事情,并发现了一种极具腐蚀性的物质——就连迄今为止能够抵抗最强烈酸液的坚硬水晶玻璃,以及各种金属和石头,在这种物质的侵蚀下也会屈服。利用这种物质,他能够在玻璃上刻绘出人物形象(有的裸体,有的穿着衣服),以及各种动物、花卉和植物,其效果极为逼真,因而受到了高度评价。——桑德拉特,《德国学院志》,第1卷第2册,第346页。——多佩尔迈尔在书中写道:“1670年之后,他偶然发现,当眼镜上的水彩颜料变软后,就可以用它来在玻璃上刻画图案。”
223
《布雷斯劳自然与医学史集》,1725年1月,第107页。“人们发明了一种强酸,利用它可以按照想象在玻璃上刻绘出各种图案。将硝石通过蒸馏处理后倒入容器中,用强火加热,待其中的杂质完全去除后,将其倒入瓦尔德堡烧瓶中;接着加入粉碎后的波希米亚绿宝石粉末——这种宝石在加热后会发出绿色光亮——然后将烧瓶置于温热的沙子中放置24小时。取一块经过碱液处理、彻底去除了油脂的玻璃,在其周围涂上一层约一英寸高的蜡边,再将上述酸液均匀地涂在玻璃表面。放置的时间越长效果越好,过一段时间后玻璃就会被腐蚀,而那些用硫磺和清漆描绘出的图案就会仿佛凸现在玻璃表面一样。”这一配方是由H.克鲁尼茨收录在他的《经济百科全书》第11卷第678页中的。
224
克林德沃思会在玻璃上涂上雕刻师使用的刻蚀剂;但在1790年的《化学年鉴》第2卷第141页中,则提到了用水溶解的鱼胶溶液或松节油清漆作为刻蚀剂。
222
施万哈德凭借其卓越的才华,证明了那些此前被认为不可能实现的事情,并发现了一种极具腐蚀性的物质——就连迄今为止能够抵抗最强烈酸液的坚硬水晶玻璃,以及各种金属和石头,在这种物质的侵蚀下也会屈服。利用这种物质,他能够在玻璃上刻绘出人物形象(有的裸体,有的穿着衣服),以及各种动物、花卉和植物,其效果极为逼真,因而受到了高度评价。——桑德拉特,《德国学院志》,第1卷第2册,第346页。——多佩尔迈尔在书中写道:“1670年之后,他偶然发现,当眼镜上的水彩颜料变软后,就可以用它来在玻璃上刻画图案。”
223
《布雷斯劳自然与医学史集》,1725年1月,第107页。“人们发明了一种强酸,利用它可以按照想象在玻璃上刻绘出各种图案。将硝石通过蒸馏处理后倒入容器中,用强火加热,待其中的杂质完全去除后,将其倒入瓦尔德堡烧瓶中;接着加入粉碎后的波希米亚绿宝石粉末——这种宝石在加热后会发出绿色光亮——然后将烧瓶置于温热的沙子中放置24小时。取一块经过碱液处理、彻底去除了油脂的玻璃,在其周围涂上一层约一英寸高的蜡边,再将上述酸液均匀地涂在玻璃表面。放置的时间越长效果越好,过一段时间后玻璃就会被腐蚀,而那些用硫磺和清漆描绘出的图案就会仿佛凸现在玻璃表面一样。”这一配方是由H.克鲁尼茨收录在他的《经济百科全书》第11卷第678页中的。
224
克林德沃思会在玻璃上涂上雕刻师使用的刻蚀剂;但在1790年的《化学年鉴》第2卷第141页中,则提到了用水溶解的鱼胶溶液或松节油清漆作为刻蚀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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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使用少量白铅。关于掌握这项技艺的完整说明也可在此处找到。
225
《De Lapidibus》,第19节。
226
参见《Ephemerid. ac Nat. Cur.》1676年12月1日,注释13,第32页;以及《Elsholtii De Phosphoris Observationes》,柏林,1681年,4开本。
227
G. C. Kirchmaieri所著《De Phosphoris et Natura Lucis, necnon de Igne》,书信体论著,维滕贝格,1680年,4开本。
228
《Miscellanea Berolin.》1710年,第一卷,第97页。所谓氟石土或磷土,后来在大理石采石场中被发现,目前有些人认为它是一种富含磷酸的土壤。瑞典人Hierne在《Prodromus Hist. Nat. Sueciæ》中提到了这种物质;Henkel则从未见过它。
229
《Watson’s Chemical Essays》,第二卷,第277页。
230
《Tassie’s Engraved Gems描述性目录》,伦敦,1791年,两卷,4开本,第一卷,第51页。
225
《De Lapidibus》,第19节。
226
参见《Ephemerid. ac Nat. Cur.》1676年12月1日,注释13,第32页;以及《Elsholtii De Phosphoris Observationes》,柏林,1681年,4开本。
227
G. C. Kirchmaieri所著《De Phosphoris et Natura Lucis, necnon de Igne》,书信体论著,维滕贝格,1680年,4开本。
228
《Miscellanea Berolin.》1710年,第一卷,第97页。所谓氟石土或磷土,后来在大理石采石场中被发现,目前有些人认为它是一种富含磷酸的土壤。瑞典人Hierne在《Prodromus Hist. Nat. Sueciæ》中提到了这种物质;Henkel则从未见过它。
229
《Watson’s Chemical Essays》,第二卷,第277页。
230
《Tassie’s Engraved Gems描述性目录》,伦敦,1791年,两卷,4开本,第一卷,第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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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皂。最早关于肥皂的记载出现在普林尼和盖伦的著作中,许多人已经指出,普林尼认为肥皂是高卢人发明的,不过他更喜欢德国人使用的肥皂而非高卢人的那种。普林尼称肥皂是由动物油脂和灰烬制成的,其中质量最好的肥皂是用山羊油与山毛榉树的灰烬制成的,而且肥皂还有硬质和软质两种。有一部被认为是盖伦所著的关于简单药物的著作,但实际上并非他本人所写,目前只有其拉丁文译本流传下来,该书提到肥皂是由牛油、山羊油或羊油与经生石灰强化的灰烬混合物制成的。作者认为德国制造的肥皂最为纯净、含脂量最高,质量也最好,其次是高卢制造的肥皂。这种描述与当今德国的制造工艺更为吻合;而法国人则使用矿物碱,且不用动物油脂而是用油,这显然是后来才出现的做法。普林尼在描述中并未提及生石灰,但由于他之前提到过山羊油与生石灰的混合物,因此很可能当时罗马就已经知道使用生石灰了。后来的作家以及阿拉伯人也经常提到高卢肥皂和德国肥皂,有时是因为它们可作为药物用于外部涂抹,有时则是因为它们可用于洗涤衣物。在现代,肥皂的主要用途就是洗涤衣物;但似乎这并不是德国肥皂被引入罗马的原因。在罗马,洗衣工作是由那些贫困的清洁工来承担的,他们并不太关心外来商品。正如普林尼所说,德国人用德国肥皂将头发染成红色,这些肥皂是被进口到罗马,供那些追求时尚的罗马女士们及其情人使用的。毫无疑问,马蒂亚尔推荐的用于防止头发变白的“Pilæ Mattiacæ”,以及德国人用来染头的“caustica spuma”,都属于这类肥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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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人用来为衣物上色的物质,其实是德国人使用的肥皂。很可能德国人是用那些被送往罗马用于染发的植物来给这种肥皂着色的;用现代的话来说,它更应该被视作一种发油而非肥皂。起初,罗马人似乎将这种洗发皂视为由灰烬制成的药膏;因为在古代文献中有多处记载,人们是用灰烬或由灰烬与某种油混合而成的药膏来染发的。不过,也有可能在他们了解德国肥皂之前就已经有了这类具有皂质特性的产品,或者他们只是模仿了德国的发油,并对其进行了改良。由于如今肥皂被广泛用于洗涤,那么在肥皂发明之前人们究竟使用过什么替代品呢?我会列举我所知道的那些替代品,并尝试加以说明。这些替代品至今仍在使用,尽管并不普遍;它们都具有皂质特性,或者至少能产生与肥皂类似的效果;因此可以说,古人其实是在不知不觉中使用着“肥皂”。我们的肥皂是通过将可溶性盐类与动物脂肪混合制成的,这样一来,动物脂肪就能溶解在水中。我们亚麻布和衣物上的污垢大多是由油脂、汗液或油脂吸附的灰尘构成的,这些污垢要么无法被水洗掉,要么只能通过水勉强清除。但如果使用加入了可溶性盐类的温水来清洗脏衣服,那些油脂污垢就会与盐类结合,变成具有皂质特性的物质,从而能够被水冲走。此外,还有一些天然物质本身就具有皂质特性,可以用来替代人工肥皂。例如动物的胆汁以及许多植物的汁液。由于动物的胆汁黏性较大,其作用效果相对较弱,目前多用于为容易褪色的物品上色。据我所知,古人并未使用过这种物质,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们在洗涤时确实使用了具有皂质特性的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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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古老的时期,人们似乎是通过在水中揉搓或踩踏衣物来清洗它们,而不添加任何其他物质。荷马告诉我们,娜乌西卡和她的侍女们是将衣物放在装满水的坑中,然后用脚踩踏来清洗衣物。诗人将水称为“黑色的”,这可能会让人推测水中混有灰烬,从而使其变成碱液;但灰烬从何而来呢?如果他们真的带了灰烬,那么在诗人列举他们所携带的一切物品时,包括油在内,他肯定也会提到灰烬的;而他在其他地方也将同样的描述用于纯净水,既然那些地方的水不可能被染成黑色,这样的推测就完全站不住脚了。当水处于深坑中时,反射的光线极少,从诗歌的角度来看,称其为黑色是完全合理的。
不过,在后来的历史记载中确实有提到灰烬,以及用灰烬制成的碱液用于清洗;但我认为这种情况极为罕见,而且也不清楚这种做法究竟有多久的历史了。据尤利乌斯·波卢克斯所说,阿里斯托芬和柏拉图提到的“konia”是一种用于清洗的物质,他明确指出,它其实就是灰烬制成的碱液。我提到这一点,是为了那些和我一样对词典中的专业术语不太信任的人。人们用这种碱液来清洗油罐和酒罐,同时也用来清洗神像。至少在保卢斯·埃吉内塔的时代,人们已经知道如何用生石灰来强化碱液的效力;不过罗马人似乎并不了解那种通过将普通木灰溶解在水中而得到的盐——也就是说,他们不懂如何将其转化为固体形态,也不懂如何熬制钾碱。另一方面,那种天然存在于许多南方国家的固态可溶性盐,早已为人所知并用于清洗。正如其他人已经指出的那样,那就是古人所说的“nitrum”,或者阿提卡人称之为“litrum”。不过,还是有必要进一步研究相关的证据。如果能运用比以往更先进的矿物学和化学知识来分析这些证据,或许能获得更多见解。
不过,在后来的历史记载中确实有提到灰烬,以及用灰烬制成的碱液用于清洗;但我认为这种情况极为罕见,而且也不清楚这种做法究竟有多久的历史了。据尤利乌斯·波卢克斯所说,阿里斯托芬和柏拉图提到的“konia”是一种用于清洗的物质,他明确指出,它其实就是灰烬制成的碱液。我提到这一点,是为了那些和我一样对词典中的专业术语不太信任的人。人们用这种碱液来清洗油罐和酒罐,同时也用来清洗神像。至少在保卢斯·埃吉内塔的时代,人们已经知道如何用生石灰来强化碱液的效力;不过罗马人似乎并不了解那种通过将普通木灰溶解在水中而得到的盐——也就是说,他们不懂如何将其转化为固体形态,也不懂如何熬制钾碱。另一方面,那种天然存在于许多南方国家的固态可溶性盐,早已为人所知并用于清洗。正如其他人已经指出的那样,那就是古人所说的“nitrum”,或者阿提卡人称之为“litrum”。不过,还是有必要进一步研究相关的证据。如果能运用比以往更先进的矿物学和化学知识来分析这些证据,或许能获得更多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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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方法得到了加强,有助于解释许多晦涩难懂的段落。就我而言,这里既没有时间也没有条件来承担这样的工作,尽管我已经收集了许多与这一主题相关的观察结果。可以肯定的是,古人确实使用硝石来清洗物品;从多位作者的记载中也可以看出,硝石在浴场中被广泛使用。普林尼时代,埃及人还从某些植物的灰烬中提取矿物碱,我们有理由这样认为,因为他提到必须将埃及的硝石放入密封良好的容器中,否则它就会变成液体。而天然碱则不会出现这种情况,除非被过度燃烧;由于没有给出其变成液体的原因,我们可以推测,埃及的碱其实就是那些植物经过高度燃烧后的灰烬,这些灰烬至今仍被用于制盐,或许也是西班牙人通过阿拉伯人了解到的、用来制造苏打的原料。斯特拉博提到亚美尼亚有一种碱性水,清洁工们用它来洗衣服。亚里士多德、安提戈努斯·卡里斯提乌斯以及普林尼也提到过阿斯卡尼乌斯湖,它应该属于同一类水体。值得注意的是,古人用这种矿物碱和油来制作药膏,但并未制造出固体肥皂,不过相比古代日耳曼人使用木灰的方法,他们已经更接近于真正的肥皂发明了;因为用矿物碱比用植物碱更容易制成固体肥皂。当匈牙利、法国和德国的肥皂质量相当时,后者更能体现制皂者的技艺,因为他们无法使用矿物碱。需要指出的是,希伯来人也使用这种碱来清洗物品,在圣典中它被称为“borith”。不过,最便宜且最常用的清洗材料还是人类和动物的尿液。当这种排泄物变陈后,其中的碱分会释放出来,这可以从其难闻的气味中判断出来;将这种含碱的尿液加热后用来清洗油腻的衣服,其效果与古人的硝石类似。如今,在我们的纺织厂中,它仍然被用于同样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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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获得这种清洁剂,古人会在街道的拐角处设置专门的清洗装置,乘客们用过之后便将其带走;这种做法显然比利用教堂和其他建筑物的墙壁来清洁要体面得多。德累斯顿的警察几年前曾试图禁止这种做法,但并未取得效果。在罗马,那些曾经破坏并弄脏我们最宏伟建筑的东西也被加以利用——洗衣服时人们会用脚踩踏衣物,这与英格兰的利兹、哈利法克斯等地的纺织厂情况类似,那里的仆人们会收集尿液,然后以“旧尿”的名义按重量卖给制造商。由于使用这些尿液会散发出难闻的气味,罗马的清洁工们不得不住在郊区或人迹罕至的街道上。
我的读者们想必会想起韦斯帕芗皇帝所设计的征税方式。据历史学家记载,他征收的是“尿液税”。目前还不清楚这项税收是如何规定的。难道是皇帝将这种并非稀有资源的物品视为“废弃物”,从而要求清洁工们支付他认为合理的费用,作为他们从中获得的利益的补偿?还是说它仅仅是一种人头税呢?用金融术语来说,任何针对所有人必需品的税收都相当于人头税,也就是每个有身份的人都需要缴纳的税。后一种推测更为可信,尤其是考虑到这种税一直存在了两个世纪,直到阿纳斯塔修斯时代;此外,我们还听说过对养牛的人征收的“牲畜与狗的尿液税”。因此,韦斯帕芗为他的税收所取的名字实在不妙,这无疑使得人们更加厌恶它。现在,那些反对这种税的人称其为“土耳其税”,因为土耳其人会对所有非穆斯林征收这种税。1695年,路易十四引入这种税时,将其称为“人头税”。
至于那些含有皂质汁液的植物,古人至少会用它们来代替肥皂;不过要给它下定义其实很困难,甚至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不会仅仅抄录那些提到它的段落,而是会整理出所有能找到的相关资料。
我的读者们想必会想起韦斯帕芗皇帝所设计的征税方式。据历史学家记载,他征收的是“尿液税”。目前还不清楚这项税收是如何规定的。难道是皇帝将这种并非稀有资源的物品视为“废弃物”,从而要求清洁工们支付他认为合理的费用,作为他们从中获得的利益的补偿?还是说它仅仅是一种人头税呢?用金融术语来说,任何针对所有人必需品的税收都相当于人头税,也就是每个有身份的人都需要缴纳的税。后一种推测更为可信,尤其是考虑到这种税一直存在了两个世纪,直到阿纳斯塔修斯时代;此外,我们还听说过对养牛的人征收的“牲畜与狗的尿液税”。因此,韦斯帕芗为他的税收所取的名字实在不妙,这无疑使得人们更加厌恶它。现在,那些反对这种税的人称其为“土耳其税”,因为土耳其人会对所有非穆斯林征收这种税。1695年,路易十四引入这种税时,将其称为“人头税”。
至于那些含有皂质汁液的植物,古人至少会用它们来代替肥皂;不过要给它下定义其实很困难,甚至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不会仅仅抄录那些提到它的段落,而是会整理出所有能找到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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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植物的名称应当通过词典来加以解释。
Struthium在拉丁语中被称为Herba lanaria,普林尼则称其为Radicula。
1. 这是一种多刺的植物,据泰奥弗拉斯托斯和普林尼所述。
2. 外观美观,但没有气味,同样出自泰奥弗拉斯托斯和普林尼的记载。
3. 叶子类似橄榄叶,据普林尼所说;或者类似赫拉克勒斯罂粟的叶子,据泰奥弗拉斯托斯所说。
4. 茎呈茴香状,细长且表面有绒毛,可食用,据普林尼所说。
5. 根很大,味道辛辣,具有药用价值,这一说法来自普林尼和迪奥斯科里德斯;卢西安则称其能产生泡沫。
6. 在夏季开花,据泰奥弗拉斯托斯和普林尼所说;但并无种子,也是普林尼的观点。
7. 生长在多石且崎岖的地方,据普林尼所说。
8. 自然生长,主要分布在亚洲和叙利亚地区;在幼发拉底河以东地区广为种植,普林尼如此描述。
9. 其根可用于洗涤羊毛,这一说法来自泰奥弗拉斯托斯、普林尼、迪奥斯科里德斯以及科卢梅拉等人的记载。
10. 这种草能增加鸡蛋中的乳汁含量,据普林尼所说。
以上就是古人关于这种植物的所有记载。这些信息实在非常有限,而且也并非完全可靠;即便这些信息是准确的,也仅足以反驳某些猜测,而无法确定该植物的学名。我认为所描述的那些特性并不可靠:首先,因为我不确定普林尼是否意在区分野生植物与栽培植物,而许多人将我所说的特性理解为仅适用于野生植物;其次,泰奥弗拉斯托斯的描述在某些段落中明显有误,因此可以有多种解读方式;另外,在其他段落中,由于他提到的某些例外情况,那些描述至少对我来说是无法理解的;第三,普林尼虽然提供了最详细的描述,但他却是唯一一个将Struthium或肥皂草称为Radicula的人,而这个名称实际上应该指的是与茜草同类的染料植物。因此我们有理由怀疑他将这两种植物的特性混为一谈了,尤其是第四种特性,其他人认为它属于在叙利亚种植的Rubia、Asperula或Galium这类植物。
Struthium在拉丁语中被称为Herba lanaria,普林尼则称其为Radicula。
1. 这是一种多刺的植物,据泰奥弗拉斯托斯和普林尼所述。
2. 外观美观,但没有气味,同样出自泰奥弗拉斯托斯和普林尼的记载。
3. 叶子类似橄榄叶,据普林尼所说;或者类似赫拉克勒斯罂粟的叶子,据泰奥弗拉斯托斯所说。
4. 茎呈茴香状,细长且表面有绒毛,可食用,据普林尼所说。
5. 根很大,味道辛辣,具有药用价值,这一说法来自普林尼和迪奥斯科里德斯;卢西安则称其能产生泡沫。
6. 在夏季开花,据泰奥弗拉斯托斯和普林尼所说;但并无种子,也是普林尼的观点。
7. 生长在多石且崎岖的地方,据普林尼所说。
8. 自然生长,主要分布在亚洲和叙利亚地区;在幼发拉底河以东地区广为种植,普林尼如此描述。
9. 其根可用于洗涤羊毛,这一说法来自泰奥弗拉斯托斯、普林尼、迪奥斯科里德斯以及科卢梅拉等人的记载。
10. 这种草能增加鸡蛋中的乳汁含量,据普林尼所说。
以上就是古人关于这种植物的所有记载。这些信息实在非常有限,而且也并非完全可靠;即便这些信息是准确的,也仅足以反驳某些猜测,而无法确定该植物的学名。我认为所描述的那些特性并不可靠:首先,因为我不确定普林尼是否意在区分野生植物与栽培植物,而许多人将我所说的特性理解为仅适用于野生植物;其次,泰奥弗拉斯托斯的描述在某些段落中明显有误,因此可以有多种解读方式;另外,在其他段落中,由于他提到的某些例外情况,那些描述至少对我来说是无法理解的;第三,普林尼虽然提供了最详细的描述,但他却是唯一一个将Struthium或肥皂草称为Radicula的人,而这个名称实际上应该指的是与茜草同类的染料植物。因此我们有理由怀疑他将这两种植物的特性混为一谈了,尤其是第四种特性,其他人认为它属于在叙利亚种植的Rubia、Asperula或Galium这类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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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利亚根。另一方面,这个称谓实在不适合用来形容那种被普林尼本人称为“巨大”的根。那位作者所说的“tingenti, quicquid sit cum quo decoquatur”,有人认为他指的是这种植物是一种染料植物,但实际上作为一种皂质植物,它应该没有颜色;因此他们便推断出普林尼将这种植物与用于染色的根混为一谈了。不过,哈杜安则认为此处应理解为“unguentis”而非“tingenti”。他声称在手稿中确实发现了前者,并认为这种植物的汁液也可用于制作药膏。然而在我看来,“tingenti”这一表述应当保留下来,其含义是:在给布料染色之前,需要用这种植物的汁液将布料浸泡并清洗,以便为染色做准备。他自己也明确提到了这一点:“tingentibus et radicula lanas præparat.”很可能古代的染工们也会将这种植物的汁液加入染液中,目的与如今在染液中加入麦麸和葫芦巴种子相同,即让染液变得更浓稠、更具粘性,从而使着色颗粒能够更长时间地悬浮在染液中或均匀地扩散其中。现在“quidquid sit cum quo decoquatur”这句话的意思也就清楚了。作者的意思是,无论使用什么材料进行染色,加入这种植物的汁液都会起到辅助作用。由于上述内容无法让我们根据植物学规则确定这种植物的属种,我们可以推测它可能是那些至今仍在意大利及其他周边国家被用于类似用途的植物之一。福克斯认为它应该是肥皂草,因为其根部确实含有皂质汁液,这种汁液能使唾液迅速变成泡沫。在卢西恩的著作中,有个骗子就曾利用这种植物的根来达到某种目的;而如今,这种植物的汁液仍被用于清洁羊毛和布料。在瑞士阿尔卑斯山区,人们在给羊剪毛之前会用这种植物及其根部的煎剂为羊洗澡;此外,它的混合物还可用以清洁亚麻布。它的味道极为辛辣,有些人将其比作小石竹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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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种肥皂草与其余的番红花品种存在太大差异。它的根粗细仅相当于羽毛或手指的粗细而已。其茎高约三英尺,会分出许多枝条,不能被称为细长的茎。它的表面并不粗糙多刺,而且并不生长在贫瘠的岩石土壤中,反而更喜欢肥沃的土壤以及玉米田的边缘地带。因此,我们更有理由推测,那种在意大利和西班牙南部仍被用于洗涤的Gypsophila Struthium,Linn.,其实就是古人所说的番红花。这一观点因在意大利人和西班牙人中的普及而更具可信度;此外,正如普林尼所说,这种植物确实生长在岩石土壤和山区。卡拉布里亚的农民还称其为lanaria。它的茎很柔软,叶子与橄榄树的叶子极为相似,非植物学家的人也可能将它们混为一谈;它的根很大,但既不粗糙也不多刺。对于这一矛盾,可以这样解释:普林尼可能因为错误——我之前已经指出了他的这个错误——而把与茜草有亲缘关系的、具有多刺或粗糙叶子的植物误认为是肥皂草。但即便如此,西奥弗拉斯托斯的那段描述仍然令人怀疑,因为他似乎也认为这种植物是多刺的。因此,我并不完全相信这一观点;相反,我觉得我们可能会从东方获得关于某种仍在那里被使用的植物的信息,而这种植物会更符合普林尼所描述的肥皂草的特征。我倾向于认为,我在鲍欣的著作中已经找到了一些相关线索。鲍欣提到,在叙利亚还有另一种肥皂草,它的叶子像蓟一样多刺,根部则很粗,且带有强烈的苦味。他补充说,这种根被用来清洗衣物和羊毛;大马士革的甜点师会用它与蜂蜜和葡萄酒一起制作一种甜点,外观呈白色,仿佛是用最优质的面粉和糖制成的,而且硬度极高,几乎无法用牙齿咬碎。这种植物似乎属于那些因新发现的出现而不再需要在欧洲种植的植物。有诸多证据表明,古人确实使用番红花来清洗羊毛;但我不记得自己曾找到过任何相关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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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证据表明,这种物质曾被用于清洗穿过的衣物。不过,萨尔马修斯引用了古代化学家佐西穆斯的一部作品中的段落——可惜该作品从未被印刷出来——其中介绍了如何利用肥皂植物来恢复已经变黄的珍珠的光泽。各种种子的粉末以及各种麦麸都可以用来洗涤衣物。杏仁的粉末因其含油量高而质地极为柔软,目前那些希望拥有白皙细腻肌肤的人会用它来洗手。那些颜色容易褪色、既不耐肥皂洗涤也不耐剧烈摩擦的布料,用麦麸清洗效果非常好。因此,织布工和袜子制造商们会使用燕麦粉、大麦粉和豆类粉末,尤其是在希望让布料以较慢的速度被加工时。至于古人是否也以同样的方式使用麦麸,我尚未有机会进行研究。我倾向于认为他们确实如此;盖伦的著作中也有似乎暗示了豆类粉末被使用的记载。很可能,古人所用的豆子就是我们如今用作饲料的那种最小、最圆的豆子。最后,在我所描述的那个时代,古人使用炼布土的频率远远高于现在。在那些了解古代历史同时又精通矿物学的旅行家描述出出产炼布土的地区之前,我们无法准确区分古代文献中提到的各种炼布土的类型。但从它们被使用的用途来看,我们可以肯定地推断,它们一部分属于泥灰岩性质,另一部分则属于皂石性质。按照当时通用的洗涤方法,人们会用脚踩踏衣物,普林尼所称的“克里特炼布土”其作用与如今所用的炼布土类似,既能擦洗污物,又能吸收油脂污垢。古人则是根据这些物质的产地为它们命名,因此我们能看到诸如西莫利亚土、基亚土、莱姆尼亚土、萨尔达土、翁布里亚土、萨米亚土、廷法埃亚土等等的记载。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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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从撒丁岛运来的土质物质,无法用于清洗有色布料;或许是因为某些颜色经不起剧烈擦拭,也无法承受其强碱性。不过,洗布工们并非仅将这类土质物质用于洗涤,还用它们来漂白各种布料。具体做法是将细白的土质物质涂抹在布料上,就像士兵们为了让衣服的某些部位显得更亮而那样做一样。制鞋匠以及那些负责清洗皮革的人也会采用类似的方法。后者所使用的土质物质是一种黄白色的铁赭石,因其用途而被称作“领圈土”。当需要达到完美的白色效果时,则会使用一种白色的陶土或泥灰岩;这种物质越能牢固地附着在布料上,且越不易被擦掉,效果就越好。在罗马,穷人们在节日里会把这种物质涂在衣服上,以便让衣服看起来更亮丽。
值得一提的是,其中一些土质物质,比如基奥斯岛出产的那种,曾被用来代替硝石用于沐浴,如今在黎凡特地区依然如此。德·拉·瓦勒对一种带红色的土质物质大加赞赏,称那些地位显赫的人从不离开它就沐浴。人们常常将香水与这种土质物质混合在一起,然后将其制成小球,使用时让其在水中溶解。各种容器,尤其是曾经盛放过酒和油的容器,也可以用这些土质物质来清洁。装过油的玻璃瓶,用洗布土或陶土混合液摇晃处理,才是最有效且最快的清洁方法。如果没有这些材料,也可以使用吸水纸——油会被土质物质或纸吸收,从而便于将其清除。
为了使布料变得完全洁白,洗布工们还会用硫磺对布料进行熏蒸,因为他们知道许多颜色会被硫磺的蒸汽破坏。阿普列乌斯告诉我们,有个洗布工的妻子把她的情人藏在一个篮子制成的容器下面,然后在容器下方点燃硫磺,利用其热量使布料变白。我们的洗衣妇则用桶来进行这种漂白方式,而制衣商则使用一个小空间,把湿布料挂在钩子上。
值得一提的是,其中一些土质物质,比如基奥斯岛出产的那种,曾被用来代替硝石用于沐浴,如今在黎凡特地区依然如此。德·拉·瓦勒对一种带红色的土质物质大加赞赏,称那些地位显赫的人从不离开它就沐浴。人们常常将香水与这种土质物质混合在一起,然后将其制成小球,使用时让其在水中溶解。各种容器,尤其是曾经盛放过酒和油的容器,也可以用这些土质物质来清洁。装过油的玻璃瓶,用洗布土或陶土混合液摇晃处理,才是最有效且最快的清洁方法。如果没有这些材料,也可以使用吸水纸——油会被土质物质或纸吸收,从而便于将其清除。
为了使布料变得完全洁白,洗布工们还会用硫磺对布料进行熏蒸,因为他们知道许多颜色会被硫磺的蒸汽破坏。阿普列乌斯告诉我们,有个洗布工的妻子把她的情人藏在一个篮子制成的容器下面,然后在容器下方点燃硫磺,利用其热量使布料变白。我们的洗衣妇则用桶来进行这种漂白方式,而制衣商则使用一个小空间,把湿布料挂在钩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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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林尼描述了罗马人用于洗涤布料的方法,但其中许多细节对我来说仍不清楚。首先用撒丁岛的泥土清洗布料,然后将其用硫磺熏蒸,最后再用真正的西莫利亚土冲洗。 “desquamatur”这个词无疑是个专业术语,无法进一步解释,因为我们并不了解它所指的具体工序。普林尼特意提到真正的西莫利亚土,是因为假货在吸收硫磺蒸汽后会变黑。难道这些假货被掺入了某种金属氧化物或白铅吗?由于其价格昂贵,人们才会试图在其中掺入这类物质,这样一来它们自然就会变黑。
“funditur sulphure”这一表述也同样难以理解。通过比较不同的版本,我发现最早的版本中是“offunditur”,后来改为“effunditur”,最终变为“funditur”。不过,很可能应该将“offunditur”理解为“offenditur”,这样整个意思就清晰了。我很惊讶哈杜安没有采用这种解读方式。既然普林尼在著作的其他部分提到过“offendit stomachum”以及“offendit aciem oculorum”,那么他完全有可能将这个词用来形容那种泥土及其颜色。
那些被硫磺酸腐蚀而变得褪色的颜色,虽然无法完全消除,但用西莫利亚土清洗后可以恢复,因为这种泥土能够吸收并带走酸性物质。还有一种泥土(saxum),在用硫磺熏蒸布料时也有用处,但它会破坏染料,可能是因为其含钙量过高,而那或许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白垩。
我并不打算在这里详细探讨罗马制革工人的全部技艺,因为这更多属于纺织或布料制造的历史范畴;不过,如果我能补充几点见解的话,希望能得到谅解。制革工人收到从织布机出来的布料后,会对其进行清洗、踩压和整理。踩压是通过用脚踩的方式进行的。通过这种方式产生的粗糙羊毛会被剔除,部分是用刺猬的皮来清除,部分则是用某些蓟类植物的顶端来去除,这样才能让布料表面更加光滑。当时似乎还不知道剪毛的技术:至少我没有找到任何相关记载;至于使用压榨机的情形也是如此。
“funditur sulphure”这一表述也同样难以理解。通过比较不同的版本,我发现最早的版本中是“offunditur”,后来改为“effunditur”,最终变为“funditur”。不过,很可能应该将“offunditur”理解为“offenditur”,这样整个意思就清晰了。我很惊讶哈杜安没有采用这种解读方式。既然普林尼在著作的其他部分提到过“offendit stomachum”以及“offendit aciem oculorum”,那么他完全有可能将这个词用来形容那种泥土及其颜色。
那些被硫磺酸腐蚀而变得褪色的颜色,虽然无法完全消除,但用西莫利亚土清洗后可以恢复,因为这种泥土能够吸收并带走酸性物质。还有一种泥土(saxum),在用硫磺熏蒸布料时也有用处,但它会破坏染料,可能是因为其含钙量过高,而那或许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白垩。
我并不打算在这里详细探讨罗马制革工人的全部技艺,因为这更多属于纺织或布料制造的历史范畴;不过,如果我能补充几点见解的话,希望能得到谅解。制革工人收到从织布机出来的布料后,会对其进行清洗、踩压和整理。踩压是通过用脚踩的方式进行的。通过这种方式产生的粗糙羊毛会被剔除,部分是用刺猬的皮来清除,部分则是用某些蓟类植物的顶端来去除,这样才能让布料表面更加光滑。当时似乎还不知道剪毛的技术:至少我没有找到任何相关记载;至于使用压榨机的情形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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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整理布料的方法直到16世纪才被发明出来。整个整理过程似乎就是让羊毛或绒毛尽可能均匀地朝一个方向排列,这样一来,织物的外观自然会好很多。由于现在的布料总是一面比另一面更光滑,古代的纺纱工也是以同样的方式来处理布料,这样在布料的内侧处理完毕后就可以将其翻面了。至于他们是否也从事毛毡的制作,我尚未调查过;但我推测,这项工作应该是那些被称为lanarii、coactores和coactilarii的人所负责的。在罗马,纺纱业十分发达,为很多人提供了就业机会,但最终这一行业还是完全衰落了。Schöttgen认为它属于那些已经失传的技艺。不过也有其他学者认为,那些如今比过去更为精湛的技艺也被视为失传了,仅仅是因为他们不了解这些技艺,或者因为这些技艺发生了变化,他们不知道该去哪里寻找它们。由于新的方法、改进和技术的发展,纺纱过程中的各种操作变得极为复杂,已无法由一个人来完成;因此,整个行业也被划分成了多个独立的领域。自从出现了摇纱机之后,从织布机中取出的布料上的污渍清除工作,以及布料的上浆处理工作,便与其它工序分开了。这种机器的发明时间究竟有多久,我无法准确判断;但在13世纪初,甚至10世纪末的文献中就有相关记载。这类机器过去被称为fullencium或molendinum cum fullone。自从有了剪毛和压平的技术之后,布料的整理工作就需要极高的技巧,只有那些技艺娴熟的工人才能完成这项工作,他们被称为剪布工或布料整理工。而由于肥皂、漂白剂等工艺的出现,清理生产过程中弄脏的布料已经变得非常容易,甚至妇女也能胜任这项工作。罗马人大多穿着白色的斗篷式服装;由于当时还没有衬衫,这类服装确实经常需要清洗。而我们则通常穿着色彩鲜艳的短款紧身衣物,这当然是受时尚影响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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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些地方生产的肥皂,不太容易弄脏;而且我们更习惯使用亚麻或棉制的衣物,因为这类衣物只需较少的劳动力就能清洗干净。几乎只用于制作帽子的毛毡,则是由我们的制帽工人生产的。只要全面考虑所有这些生产活动,就会很容易明白:它们所养活的人口数量更多,而且生活条件也更好,远远超过罗马时期的整个纺织业所能养活的人口数量。
[该国主要生产的肥皂种类有:白色肥皂,主要由牛脂和苏打制成,但在某些情况下也会使用橄榄油和苏打;黄色肥皂,由牛脂、松香和苏打制成,偶尔会加入少量棕榈油;斑点状肥皂,由牛脂、厨房废弃物和苏打制成,其独特的外观是在生产末期将沉淀物混入其中而形成的;棕色肥皂,则由棕榈油、松香和苏打制成。软质肥皂则用钾碱以及各种干性油单独或与牛脂及其他粗脂肪物质混合制成。脂肪物质与碱性溶液混合后,整体被小火加热一段时间,直到脂肪完全皂化——此时肥皂会变得清澈透明,还能拉成细丝。接着在沸腾的混合物中加入一定量的食盐,直到肥皂不再具有可拉成丝的特性,而是以短而厚的块状从铲子上掉落。之后,肥皂可以在冷却后取出,或者直接舀出。常见的脂肪物质,如牛脂、油脂等,都是脂肪酸与碱的化合物,因此类似于盐类;其中的碱是一种具有甜味的物质——甘油。当这些脂肪化合物与强碱性溶液一起加热时,就会发生分解:脂肪酸与苏打结合形成肥皂,而甘油则与过量的碱一起留在液体中。]
现在大量生产的所谓硅化肥皂,是通过在热态的糊状物中将硅酸钠与硬质肥皂混合而成的,这样就可以加入10%到30%的硅酸钠。据尤尔博士所说,这种肥皂具有很强的去污能力,但使用时会感觉比较硬,还有些粗糙感。硅酸钠则是通过将磨碎的燧石放入强碱性溶液中煮沸而得到的。还有许多物质被用来掺假肥皂,比如土豆淀粉、黏土等等,针对这些所谓的“改进措施”,该国已经颁发了众多专利。
[该国主要生产的肥皂种类有:白色肥皂,主要由牛脂和苏打制成,但在某些情况下也会使用橄榄油和苏打;黄色肥皂,由牛脂、松香和苏打制成,偶尔会加入少量棕榈油;斑点状肥皂,由牛脂、厨房废弃物和苏打制成,其独特的外观是在生产末期将沉淀物混入其中而形成的;棕色肥皂,则由棕榈油、松香和苏打制成。软质肥皂则用钾碱以及各种干性油单独或与牛脂及其他粗脂肪物质混合制成。脂肪物质与碱性溶液混合后,整体被小火加热一段时间,直到脂肪完全皂化——此时肥皂会变得清澈透明,还能拉成细丝。接着在沸腾的混合物中加入一定量的食盐,直到肥皂不再具有可拉成丝的特性,而是以短而厚的块状从铲子上掉落。之后,肥皂可以在冷却后取出,或者直接舀出。常见的脂肪物质,如牛脂、油脂等,都是脂肪酸与碱的化合物,因此类似于盐类;其中的碱是一种具有甜味的物质——甘油。当这些脂肪化合物与强碱性溶液一起加热时,就会发生分解:脂肪酸与苏打结合形成肥皂,而甘油则与过量的碱一起留在液体中。]
现在大量生产的所谓硅化肥皂,是通过在热态的糊状物中将硅酸钠与硬质肥皂混合而成的,这样就可以加入10%到30%的硅酸钠。据尤尔博士所说,这种肥皂具有很强的去污能力,但使用时会感觉比较硬,还有些粗糙感。硅酸钠则是通过将磨碎的燧石放入强碱性溶液中煮沸而得到的。还有许多物质被用来掺假肥皂,比如土豆淀粉、黏土等等,针对这些所谓的“改进措施”,该国已经颁发了众多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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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英国,硬质肥皂主要在利物浦和伦敦生产,但在朗科恩、布里斯托尔、布伦特福德、赫尔、布罗姆斯格罗夫、普利茅斯和塞斯威克也有大量生产;苏格兰的格拉斯哥和利斯则主要生产软质肥皂。硅化肥皂同样主要在利物浦生产。根据税收记录,1841年英格兰生产的硬质肥皂为140,712,535磅,软质肥皂为9,788,851磅,硅化肥皂为3,921,862磅;苏格兰则分别生产了10,708,464磅硬质肥皂和4,535,030磅软质肥皂。总计为169,666,742磅,相比1832年增长了约30%。英国最早在1711年开始对肥皂征收关税,当时税率为每磅1便士。1713年该税率上升至每磅1.5便士;1782年,随着硬质肥皂与软质肥皂被区分开来,前者の税率定为每磅2.25便士,后者为每磅1.75便士。1816年,硬质肥皂的税率又上升至每磅3便士。但从1833年5月31日起,硬质肥皂的税率为每磅1.5便士,软质肥皂则为每磅1便士。1839年,英格兰的肥皂制造商共有177家,苏格兰有19家,爱尔兰则有183家。这些企业都需要获得每年价值4英镑的许可证。对于用于羊毛、丝绸、亚麻和棉花加工的肥皂,可享受一定的关税减免,1841年共有10,190,160磅硬质肥皂和9,090,184磅软质肥皂获得了此类减免,减免总额为78,112英镑。同年,肥皂税为政府带来的收入为815,864英镑。爱尔兰则无需缴纳肥皂税。过去,肥皂制造商常常受到海关的任意干预,但近年来相关法规已大幅改进,现在不再对生产过程进行监管,企业可以自由选择生产方式和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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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sapo”与“σάπων”这两个词源自德语中的“sepe”,而这一词汇至今仍保留在低地德语中——那是我们语言中最古老、最原始的方言。在高地德语中,由于“p”变成了更硬的“f”,这一词源关系便变得不太明显了。这类变化很常见,比如“schap”与“schaf”、“schip”与“schiff”等等。
233
《简单药物论》,第90页,G.
234
根据阿雷泰乌斯所著的《慢性疾病论》第二卷第13章第98页的记载,肥皂似乎最初是被制成球状的。
235
马蒂亚尔,第十四卷第27节。这种肥皂因为黑森地区的一个地名而被称为“Mattiacum”。
236
“德国人的头发会被腐蚀性物质弄坏,而你可以用假发来装饰自己的头发。”——马蒂亚尔,第十四卷第26节。
人们通常这样理解这两句诗:“用肥皂染头发,那样你的头发就会比德国人的更漂亮。”但实际上,这样的解释完全失去了原文的妙处;而且“eris cultior quam comae captivæ”这句话在我看来也相当不恰当。我更倾向于这样翻译:“让德国人用发油来染头发吧;既然他们已经被征服了,你就可以用这些俘虏的头发来制作假发,从而更好地装饰自己。”这其实是对多米提安以及罗马人自尊心的巧妙奉承。多米提安自认为已经征服了德国人,因此,在罗马现在可以更容易地得到未经染色的、最漂亮的德国人头发。如果这首短诗的标题确实是马蒂亚尔本人所写的话,那它就是“sapo”这个词的首次出现。
237
“强效的泡沫能保护卷曲的头发,而巴塔维亚人的泡沫则能改变头发的形状。”——马蒂亚尔,第八卷第23节,第19行。
毫无疑问,“sapo”与“σάπων”这两个词源自德语中的“sepe”,而这一词汇至今仍保留在低地德语中——那是我们语言中最古老、最原始的方言。在高地德语中,由于“p”变成了更硬的“f”,这一词源关系便变得不太明显了。这类变化很常见,比如“schap”与“schaf”、“schip”与“schiff”等等。
233
《简单药物论》,第90页,G.
234
根据阿雷泰乌斯所著的《慢性疾病论》第二卷第13章第98页的记载,肥皂似乎最初是被制成球状的。
235
马蒂亚尔,第十四卷第27节。这种肥皂因为黑森地区的一个地名而被称为“Mattiacum”。
236
“德国人的头发会被腐蚀性物质弄坏,而你可以用假发来装饰自己的头发。”——马蒂亚尔,第十四卷第26节。
人们通常这样理解这两句诗:“用肥皂染头发,那样你的头发就会比德国人的更漂亮。”但实际上,这样的解释完全失去了原文的妙处;而且“eris cultior quam comae captivæ”这句话在我看来也相当不恰当。我更倾向于这样翻译:“让德国人用发油来染头发吧;既然他们已经被征服了,你就可以用这些俘虏的头发来制作假发,从而更好地装饰自己。”这其实是对多米提安以及罗马人自尊心的巧妙奉承。多米提安自认为已经征服了德国人,因此,在罗马现在可以更容易地得到未经染色的、最漂亮的德国人头发。如果这首短诗的标题确实是马蒂亚尔本人所写的话,那它就是“sapo”这个词的首次出现。
237
“强效的泡沫能保护卷曲的头发,而巴塔维亚人的泡沫则能改变头发的形状。”——马蒂亚尔,第八卷第23节,第19行。
Page 150
上述第一行表明,当时人们会在夜间用膀胱来遮盖头发,以防止头发在梳理后变得凌乱;毫无疑问,膀胱与如今用于相同目的的网状物或类似物品一样适合这一用途。
238
日耳曼人用草药来消除头发的白色。
奥维德,《爱的艺术》,第三卷,第163行。
239
瓦勒里乌斯·马克西穆斯,第一卷,第5章,第135页:头发因灰烬而呈现红色。
普林尼指出,用灰烬制成的药膏能让黑色的头发呈现出红色。
Q.塞雷努斯,《医学论》,第四卷,第56章。
塞雷努斯似乎是在引用普林尼著作第二十三卷第二章第306页中的内容,其中提到了用烧过的醋渣和月桂油制成的药膏。迪奥斯科里德斯也在其著作第五卷第132章第379页中提到了类似的内容。塞尔维乌斯在《埃涅阿斯纪》第四卷中引用了卡托的话:“我们的女性会用灰烬涂抹头发,使其呈现红色。”亚历克斯·特拉利安则介绍了如何用肥皂以及马鞭草白花的灰烬来制作治疗白发的药膏。不过,特土良在《致妻子的信》第二卷第8章第641页中所提到的“Cinerarii”们,似乎只是负责打理头发的工匠,他们之所以被称为如此,是因为他们会在热灰中加热烫发工具。
240
普林尼称,牛胆汁可以去除皮肤上的斑点。
241
《奥德赛》,第六卷,第91行。
242
《伊利亚特》,第九卷,第14行;第十六卷,第4行。
243
《农业论》,第七卷,第6章。——普林尼,第十四卷,第21章。——科卢梅拉,第十二卷,第50章,第14节。
238
日耳曼人用草药来消除头发的白色。
奥维德,《爱的艺术》,第三卷,第163行。
239
瓦勒里乌斯·马克西穆斯,第一卷,第5章,第135页:头发因灰烬而呈现红色。
普林尼指出,用灰烬制成的药膏能让黑色的头发呈现出红色。
Q.塞雷努斯,《医学论》,第四卷,第56章。
塞雷努斯似乎是在引用普林尼著作第二十三卷第二章第306页中的内容,其中提到了用烧过的醋渣和月桂油制成的药膏。迪奥斯科里德斯也在其著作第五卷第132章第379页中提到了类似的内容。塞尔维乌斯在《埃涅阿斯纪》第四卷中引用了卡托的话:“我们的女性会用灰烬涂抹头发,使其呈现红色。”亚历克斯·特拉利安则介绍了如何用肥皂以及马鞭草白花的灰烬来制作治疗白发的药膏。不过,特土良在《致妻子的信》第二卷第8章第641页中所提到的“Cinerarii”们,似乎只是负责打理头发的工匠,他们之所以被称为如此,是因为他们会在热灰中加热烫发工具。
240
普林尼称,牛胆汁可以去除皮肤上的斑点。
241
《奥德赛》,第六卷,第91行。
242
《伊利亚特》,第九卷,第14行;第十六卷,第4行。
243
《农业论》,第七卷,第6章。——普林尼,第十四卷,第21章。——科卢梅拉,第十二卷,第50章,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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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
阿诺比乌斯,第七卷,第237页。
245
在波卢克斯的著作中,“λίτρον”这个词不应被译为“sapo”。
246
西塞罗,《家庭书信集》第八卷第14章;波卢克斯的《人名辞典》第八卷第9、39节;第十卷第135节;奥维德,《论面部美容》,第73行与第85行;法沃里尼的《词典》,第527页。吉内修斯将用硝石清洗过的衣物称为“νιτρούμενα”,即“经硝石处理的衣物”。
247
第十一卷,第801页。
248
《奇闻异事集》,第54章。
249
《奇闻史》,第162章,第216页。
250
第三十一卷第10节,第564页。
251
J. D. 米夏埃利斯的《评论集》,4开本,第151页。我还想提及C. 舒特根所著的《富洛尼亚古物志》,1727年出版,8开本。如果我的读者能将上述作品与本文进行比较,那将是对我的帮助。当我声称自己比博学的舒特根更了解洗涤技术时,没人会指责我虚荣;但如果我能以更令人满意的方式解释他引用的那些内容,并使其更具实用价值,那我就必须将这种优势归功于自己对这一领域的了解。在此我要指出:无论多么微不足道的话题,只要以科学的方式加以处理,就能变得有用或至少有趣;而将其变成笑柄,而非展现智慧,那就说明此人缺乏判断力。
252
普林尼,第二十八卷第6节、第8节;马蒂亚尔,第六卷第93封书信;阿忒纳奥斯,第十一卷,第484页。马克罗比乌斯在谈到酗酒者时说:“他们行走时,港口里的每一个酒罐都会被他们填满,因为他们身上都带着装满酒的容器。”这段文字也被约翰·萨里斯贝格在《攻城术》第八卷第7节中引用,见第479页。
253
苏埃托尼乌斯,《韦斯帕芗传》第八卷第23节。
阿诺比乌斯,第七卷,第237页。
245
在波卢克斯的著作中,“λίτρον”这个词不应被译为“sapo”。
246
西塞罗,《家庭书信集》第八卷第14章;波卢克斯的《人名辞典》第八卷第9、39节;第十卷第135节;奥维德,《论面部美容》,第73行与第85行;法沃里尼的《词典》,第527页。吉内修斯将用硝石清洗过的衣物称为“νιτρούμενα”,即“经硝石处理的衣物”。
247
第十一卷,第801页。
248
《奇闻异事集》,第54章。
249
《奇闻史》,第162章,第216页。
250
第三十一卷第10节,第564页。
251
J. D. 米夏埃利斯的《评论集》,4开本,第151页。我还想提及C. 舒特根所著的《富洛尼亚古物志》,1727年出版,8开本。如果我的读者能将上述作品与本文进行比较,那将是对我的帮助。当我声称自己比博学的舒特根更了解洗涤技术时,没人会指责我虚荣;但如果我能以更令人满意的方式解释他引用的那些内容,并使其更具实用价值,那我就必须将这种优势归功于自己对这一领域的了解。在此我要指出:无论多么微不足道的话题,只要以科学的方式加以处理,就能变得有用或至少有趣;而将其变成笑柄,而非展现智慧,那就说明此人缺乏判断力。
252
普林尼,第二十八卷第6节、第8节;马蒂亚尔,第六卷第93封书信;阿忒纳奥斯,第十一卷,第484页。马克罗比乌斯在谈到酗酒者时说:“他们行走时,港口里的每一个酒罐都会被他们填满,因为他们身上都带着装满酒的容器。”这段文字也被约翰·萨里斯贝格在《攻城术》第八卷第7节中引用,见第479页。
253
苏埃托尼乌斯,《韦斯帕芗传》第八卷第23节。
Page 152
254
《波纳尔的色彩艺术指南》,第31页。
255
编号为3、4、5、6的那些。
256
这种植物是由伊姆佩拉蒂寄给卡斯普·鲍欣的,其名称为“lanaria veterum”;后者在《Pinax Plant.》第四卷第206页中首次介绍了这种植物。伊姆佩拉蒂本人在《Hist. Nat.》第871页中对这种植物进行了描述,但所给出的插图质量很差。洛夫林在西班牙的山区以及阿兰胡埃斯附近发现了这种植物;他还提到,在拉曼查省,人们会用这种植物的根来代替肥皂来清洗衣物。林奈毫不犹豫地宣称,古籍中所描述的“struthium”与他所研究的那种植物其实是同一种;他让他的同胞们有望将与其极为相似的Gypsophila fastigiata也用于同样的用途。——《Amœnitat. Academ.》第五卷,第329页。
257
《萨尔马斯对索林的评论》,第818页。
258
《论营养功能》,第一卷第19章,载于第四卷,第315页。
259
第十七卷,第18节。
260
波吕克斯。——普林尼。
261
迪奥斯科里德斯。
262
这种“Terra Lemnia”与用于封印的泥土完全不同。参见盖伦的《De Simplic. Med.》。
263
普林尼。
264
普林尼:萨尔达这种材料价格便宜,按体积出售;乌姆布里亚这种材料则更贵,按重量出售。
265
泰奥弗拉斯托斯、迪奥斯科里德斯。
《波纳尔的色彩艺术指南》,第31页。
255
编号为3、4、5、6的那些。
256
这种植物是由伊姆佩拉蒂寄给卡斯普·鲍欣的,其名称为“lanaria veterum”;后者在《Pinax Plant.》第四卷第206页中首次介绍了这种植物。伊姆佩拉蒂本人在《Hist. Nat.》第871页中对这种植物进行了描述,但所给出的插图质量很差。洛夫林在西班牙的山区以及阿兰胡埃斯附近发现了这种植物;他还提到,在拉曼查省,人们会用这种植物的根来代替肥皂来清洗衣物。林奈毫不犹豫地宣称,古籍中所描述的“struthium”与他所研究的那种植物其实是同一种;他让他的同胞们有望将与其极为相似的Gypsophila fastigiata也用于同样的用途。——《Amœnitat. Academ.》第五卷,第329页。
257
《萨尔马斯对索林的评论》,第818页。
258
《论营养功能》,第一卷第19章,载于第四卷,第315页。
259
第十七卷,第18节。
260
波吕克斯。——普林尼。
261
迪奥斯科里德斯。
262
这种“Terra Lemnia”与用于封印的泥土完全不同。参见盖伦的《De Simplic. Med.》。
263
普林尼。
264
普林尼:萨尔达这种材料价格便宜,按体积出售;乌姆布里亚这种材料则更贵,按重量出售。
265
泰奥弗拉斯托斯、迪奥斯科里德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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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
我这里的意思是,这种物质因其被用于清洁那种曾经使用过的盔甲而得名。那种盔甲仅覆盖胸部和背部,被称为“koller”。瑞典人也将黄色的铁赭色称为“kiöllerfärg”或“kyllerfarg”。
267
参见陶布曼对普劳图斯《Aulularia》第四幕第9场第6行的注释。
268
《Geoponica》第七卷第6章;普林尼《自然史》第十四卷第21章;科卢梅拉《农业论》第十二卷第50章第14节。
269
波吕克斯《历史集》第七卷第11章、第41章、第715节;普林尼《自然史》第三十五卷第17章,第719页;同书第三十五卷第15章,第714页;伊西多尔《起源论》第十六卷第1章。
270
《Libri Historiae Naturalis》第三十五卷第17章,第57节。
271
杜坎格在其《词汇表》中有所记载。
272
我承认自己属于那些无法准确理解罗马托加的人之一。可以肯定的是,织工们织出的每块布料都只够制作一件托加;或者,当一件托加织好后,就会从织布机上取下,以便开始织制另一件。正因如此,我们才会经常看到“texere vestes”、“texere togas”这样的表述。显然,托加在离开织工之手时就已经可以直接使用了;因此我们从未见过有关裁缝的记载,除非是修补破损的衣物。托加没有袖子,或许也没有接缝。如果之前已经在边缘处进行了缝合,那么就不需要裁缝的帮助了。托加用腰带固定在身上,并用扣子固定。这样的服饰既容易制作,也容易清洗。现在我们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罗马作家从不提及纺织厂或布料这类商品,而只谈论衣物;以及为什么我们从未见过关于布料测量的记载。
273
沃特斯顿的《商业百科全书》。
我这里的意思是,这种物质因其被用于清洁那种曾经使用过的盔甲而得名。那种盔甲仅覆盖胸部和背部,被称为“koller”。瑞典人也将黄色的铁赭色称为“kiöllerfärg”或“kyllerfarg”。
267
参见陶布曼对普劳图斯《Aulularia》第四幕第9场第6行的注释。
268
《Geoponica》第七卷第6章;普林尼《自然史》第十四卷第21章;科卢梅拉《农业论》第十二卷第50章第14节。
269
波吕克斯《历史集》第七卷第11章、第41章、第715节;普林尼《自然史》第三十五卷第17章,第719页;同书第三十五卷第15章,第714页;伊西多尔《起源论》第十六卷第1章。
270
《Libri Historiae Naturalis》第三十五卷第17章,第57节。
271
杜坎格在其《词汇表》中有所记载。
272
我承认自己属于那些无法准确理解罗马托加的人之一。可以肯定的是,织工们织出的每块布料都只够制作一件托加;或者,当一件托加织好后,就会从织布机上取下,以便开始织制另一件。正因如此,我们才会经常看到“texere vestes”、“texere togas”这样的表述。显然,托加在离开织工之手时就已经可以直接使用了;因此我们从未见过有关裁缝的记载,除非是修补破损的衣物。托加没有袖子,或许也没有接缝。如果之前已经在边缘处进行了缝合,那么就不需要裁缝的帮助了。托加用腰带固定在身上,并用扣子固定。这样的服饰既容易制作,也容易清洗。现在我们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罗马作家从不提及纺织厂或布料这类商品,而只谈论衣物;以及为什么我们从未见过关于布料测量的记载。
273
沃特斯顿的《商业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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茜草。这种植物的根可被晒干后捣碎使用,也可直接使用来染成红色。它的茎较为细弱、呈方形且有多个节点;在得到支撑的情况下可以长到8英尺高,否则就会匍匐在地面上生长。每个节点上长有4到6片叶子,叶片长约3英寸,中间部分宽约1英寸,两端呈尖形。叶子的上表面光滑,但下表面的主脉上长有细小的粗糙刺,茎上也有类似的刺。正因如此,每年脱落的叶子很容易附着在其他物体上,比如asperugo的植株上。6月时,从节点上会长出花朵,花朵由四片黄色花瓣组成。其果实是一种浆果,成熟时(不过这种情况在我们这里很少见)先是呈棕色,随后变为黑色,内部有一颗圆形的种子。它的根有时能长到与手指相当的粗细,深入土壤之中,周围有许多细小的纤维,髓部呈黄红色,外层则有黑色的树皮。这种植物野生于黎凡特地区,以及意大利、法国南部和瑞士。人工栽培的品种也广为人知,在欧洲各国都有大量种植。将这段简短的描述与迪奥斯科里德斯所描述的那种他称为ereuthodanon的植物相比,就不难看出他所指的正是我们的茜草。他甚至将这种植物那带有许多钩子的细长方形茎与asperugo的茎相提并论,还提到叶子以星形排列在节点周围。他说,这种植物的果实最初是绿色的,然后变成红色,最后变为黑色。他还指出,那些细长且呈红色的根可用于染色;正因如此,人工栽培的茜草(显然他也了解野生品种)在加利利、意大利的拉文纳附近以及卡里亚地区被广泛种植,通常种植在橄榄树之间或专门的田地里。一些手稿中提到,罗马人为这种植物起了个名字,正如马塞卢斯·维吉尔所说,这个名字与Rubia sativa的意思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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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伊特鲁里亚,它被称作Lappa minor,无疑是因为它和茜草一样,能够附着在其他物体上。由于其能赋予物品红色,它有时也被称作cinnabaris。对于这种认同观点,我只有一个疑问:那些因为叶片的形状而被称作stellatæ的植物,其实彼此非常相似,应该被归为同一类植物;然而其中有一些植物的根可以用来染色,因此将它们称为野生茜草实属不妥。那么,为什么迪奥斯科里德斯所描述的那种植物就是我们要找的茜草,而不是其他具有类似性质的植物呢?在我看来,这是因为那些熟悉本国野生植物的古人,和现代人一样谨慎,他们只种植那些最具生产力或最有益的植物,也就是我们现在的Rubia tinctorum。通过比较其他古代作家对这种植物的描述,这一观点会更加得到支持。泰奥弗拉斯托斯的描述与迪奥斯科里德斯几乎完全一致,他还补充说,这种植物不会直立生长,而是喜欢倾斜生长。因此,将其与常春藤的叶子相提并论是不合理的;这一点就留给评论家们去判断吧。普林尼明确指出,erythrodanum或ereuthodanum在他们的母语中被称为rubia,其红色的根可用于将羊毛和皮革染成红色。在中世纪,这种植物被称作varantia,这个名称很可能源自verantia——后者指的是真正的、优质的染料;而aurantia则意味着金黄色。直到1736年,除了染工、农民和商人之外,这种植物几乎没有受到重视。这些商人从农民那里购买这种植物,再以更高的价格卖给染工;此外,还有少数草药商和医生,他们依据古人的说法,认为这种植物具有非凡的功效,不过其他人对此表示怀疑甚至完全否认。然而,在那一年,人们偶然发现了它的某种特性,这使它再次受到关注。英国外科医生约翰·贝尔奇尔在与一位棉布印花工共进晚餐时,注意到桌上摆放的猪肉骨头是红色的。他对此感到惊讶,主人便向他解释,这是因为猪吃了用来煮棉布的、含有麦麸的水,而那些水则因使用了茜草而变成了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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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
贝尔奇尔对此现象尚不知情,但他通过实验确信,骨骼的红色是由用于印染棉布的茜草所导致的,而非其他原因。他将自己的发现写成论文,发表在《皇家学会会刊》上。不久之后,所有自然学家都知晓了这一奇特现象,其中一些人又进行了新的实验,这些实验的结果揭示了许多对生理学有用的真理。除了茜草的根之外,锦葵属植物以及其他与茜草有亲缘关系的植物的根也能产生类似的效果;不过藏红花、靛蓝以及许多其他常用于染色的植物则没有这种作用。这种着色现象在幼小的动物身上出现得最早,且在骨骼最坚硬、最厚的部位最为明显。另一方面,它不会影响到柔软的组织;在牛奶中的含量也很少;总体而言,在动物的体液中是检测不出来的。由于英国的印花工人在自然学家们了解这一现象之前就已经知道茜草的这种作用,因此可以推测,在那些很早就开始种植并使用茜草的地区,人们很可能更早便已知晓这一特性。根据J.E.斯蒂夫的说法,我们有理由相信,他家乡布雷斯劳附近的居民们,因为用茜草茎代替稻草喂牛,所以最早发现了茜草具有使骨骼呈现红色的特性。
由于许多尚未通过新实验得到验证、因而尚未被认可的真理,隐藏在古人著作中那些显然错误的论述之中,而这些著作又在内容未被充分研究之前就被搁置了,所以我怀疑这些著作中也可能提到过关于这种着色特性的线索,事实上确实如此。从盖伦和迪奥斯科里德斯的著作中我们可以得知,古代医生们注意到,某些根茎被用于治疗疾病后,会使患者的尿液和排泄物呈现某种颜色;卡丹、图尔奈瑟、波尔塔、卡斯托尔、杜兰特斯等人也重复了这一观察结果。那些经常开药的古代医生们……
贝尔奇尔对此现象尚不知情,但他通过实验确信,骨骼的红色是由用于印染棉布的茜草所导致的,而非其他原因。他将自己的发现写成论文,发表在《皇家学会会刊》上。不久之后,所有自然学家都知晓了这一奇特现象,其中一些人又进行了新的实验,这些实验的结果揭示了许多对生理学有用的真理。除了茜草的根之外,锦葵属植物以及其他与茜草有亲缘关系的植物的根也能产生类似的效果;不过藏红花、靛蓝以及许多其他常用于染色的植物则没有这种作用。这种着色现象在幼小的动物身上出现得最早,且在骨骼最坚硬、最厚的部位最为明显。另一方面,它不会影响到柔软的组织;在牛奶中的含量也很少;总体而言,在动物的体液中是检测不出来的。由于英国的印花工人在自然学家们了解这一现象之前就已经知道茜草的这种作用,因此可以推测,在那些很早就开始种植并使用茜草的地区,人们很可能更早便已知晓这一特性。根据J.E.斯蒂夫的说法,我们有理由相信,他家乡布雷斯劳附近的居民们,因为用茜草茎代替稻草喂牛,所以最早发现了茜草具有使骨骼呈现红色的特性。
由于许多尚未通过新实验得到验证、因而尚未被认可的真理,隐藏在古人著作中那些显然错误的论述之中,而这些著作又在内容未被充分研究之前就被搁置了,所以我怀疑这些著作中也可能提到过关于这种着色特性的线索,事实上确实如此。从盖伦和迪奥斯科里德斯的著作中我们可以得知,古代医生们注意到,某些根茎被用于治疗疾病后,会使患者的尿液和排泄物呈现某种颜色;卡丹、图尔奈瑟、波尔塔、卡斯托尔、杜兰特斯等人也重复了这一观察结果。那些经常开药的古代医生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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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学者们关注着患者排泄物的颜色,也习惯在病人去世后打开他们的尸体进行观察。他们或许会在人类骨骼上发现那些在后来动物骨骼上才被观察到的现象——那时这种植物已不再被用于医药领域;而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种现象在人类骨骼上至今仍未被观察到过。
研究这一现象起源的伯默在罗姆伯特、多多纳乌斯、米歇尔·埃特穆勒、莫兰、威廉·萨尔蒙等人的著作中均未找到相关记载,不过这些人确实提到过尿液的颜色变化。在他看来,最早提及骨骼变色现象的作家是米扎尔杜斯;但他所描述的内容全都源自莱姆尼乌斯的《自然奇观论》,因此莱姆尼乌斯才是目前我能找到的最早了解这一现象的作家。莱姆尼乌斯是西兰岛的医生,那里很早就开始种植茜草,他也有机会观察到这一现象。他说,如果动物只吃茜草的叶子而不吃根,那么它们的骨骼就会变红,这一现象在处理动物肉体时也曾被观察到。在1559年出版的该书第一版中并未出现这一内容,不过1564年出版的第二版中可能有相关记载,那版书共有四卷。
茜草在荷兰被广泛种植,但马凯指出,荷兰人最初是从佛兰德斯的难民那里学到如何利用茜草进行染色的方法的。在英国也多次尝试过种植茜草,但始终未能成功。它在法国的阿尔萨斯和普罗旺斯地区也有大量种植,尤其是在阿维尼翁附近,此外在亚洲的土耳其和意大利也有种植,这些地方还会将茜草大量出口。土耳其和普罗旺斯地区的茜草来自鲁比亚·佩雷格里纳品种,其余的则来自鲁比亚·廷克托鲁姆品种。要用来染色的部分是茜草的根,需将其从地里挖出、挑选、晾干后再研磨。茜草含有三种不同的色素成分:其中两种为红色色素,即茜素和紫素;另一种为黄色色素,即黄嘌呤。自1836年以来,又有两种新物质被引入市场,它们有望取代茜草用于染色和印花工艺中;一种被称为加兰辛,另一种则称为科拉林。加兰辛就是
研究这一现象起源的伯默在罗姆伯特、多多纳乌斯、米歇尔·埃特穆勒、莫兰、威廉·萨尔蒙等人的著作中均未找到相关记载,不过这些人确实提到过尿液的颜色变化。在他看来,最早提及骨骼变色现象的作家是米扎尔杜斯;但他所描述的内容全都源自莱姆尼乌斯的《自然奇观论》,因此莱姆尼乌斯才是目前我能找到的最早了解这一现象的作家。莱姆尼乌斯是西兰岛的医生,那里很早就开始种植茜草,他也有机会观察到这一现象。他说,如果动物只吃茜草的叶子而不吃根,那么它们的骨骼就会变红,这一现象在处理动物肉体时也曾被观察到。在1559年出版的该书第一版中并未出现这一内容,不过1564年出版的第二版中可能有相关记载,那版书共有四卷。
茜草在荷兰被广泛种植,但马凯指出,荷兰人最初是从佛兰德斯的难民那里学到如何利用茜草进行染色的方法的。在英国也多次尝试过种植茜草,但始终未能成功。它在法国的阿尔萨斯和普罗旺斯地区也有大量种植,尤其是在阿维尼翁附近,此外在亚洲的土耳其和意大利也有种植,这些地方还会将茜草大量出口。土耳其和普罗旺斯地区的茜草来自鲁比亚·佩雷格里纳品种,其余的则来自鲁比亚·廷克托鲁姆品种。要用来染色的部分是茜草的根,需将其从地里挖出、挑选、晾干后再研磨。茜草含有三种不同的色素成分:其中两种为红色色素,即茜素和紫素;另一种为黄色色素,即黄嘌呤。自1836年以来,又有两种新物质被引入市场,它们有望取代茜草用于染色和印花工艺中;一种被称为加兰辛,另一种则称为科拉林。加兰辛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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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制作方法为:先将茜草洗净、浸泡,再通过亚麻布过滤。随后将滤出的残渣碾碎,再与硫酸混合,硫酸的用量应为最初所用茜草量的一半;硫酸的浓度应稍低。接着将硫酸加热后倒入茜草中并搅拌,当混合物完全混合均匀后,将温度升高到212度,并保持该温度约一小时。之后再次将混合物与水混合、过滤,然后彻底清洗。最后对混合物进行压榨、干燥,再通过筛子过滤。这就是拉吉埃、罗比凯和科林三人在1828年申请的专利工艺。1829年,阿维尼翁的拉吉埃和托马斯公司首次将这种工艺投入商业应用。与茜草相比,甘蓝素的最大优点在于它不会改变织物的白色,而且用它来漂白织物时几乎不需要任何处理——只需用热水或麦麸即可。而茜草则属于需依赖碱性物质或媒染剂才能使其着色效果持久的一种染料。
脚注:
274
也有人称其为“桑迪克斯”;我认为在维吉尔的《牧歌》第四卷第45行中提到的“桑迪克斯”,指的其实就是茜草。因为羊吃了田里生长的茜草后,羊毛就会变成红色,这样就不需要再经过人工染色就能得到红色羊毛。我们也会让棕色羊的羊毛保持自然颜色,古人也是这么做的。普林尼在《自然史》第三十六卷第七节中将这类布料称为“panni nativi coloris”;马蒂亚尔在《诗集》第十四卷第133行中也提到了用这种布料制成的衣服:“我的羊毛并非虚假的,也没有被天空改变颜色……是我的羊自己给它上了色。”
脚注:
274
也有人称其为“桑迪克斯”;我认为在维吉尔的《牧歌》第四卷第45行中提到的“桑迪克斯”,指的其实就是茜草。因为羊吃了田里生长的茜草后,羊毛就会变成红色,这样就不需要再经过人工染色就能得到红色羊毛。我们也会让棕色羊的羊毛保持自然颜色,古人也是这么做的。普林尼在《自然史》第三十六卷第七节中将这类布料称为“panni nativi coloris”;马蒂亚尔在《诗集》第十四卷第133行中也提到了用这种布料制成的衣服:“我的羊毛并非虚假的,也没有被天空改变颜色……是我的羊自己给它上了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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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我想指出,维吉尔上述段落之前的那行诗中所出现的“lutum”一词,应当译为“黄草”,而非“蓝靛”。前者——即Reseda luteola——能染出黄色,而后者Isatis则能染出蓝色。不过,在凯撒的《高卢战记》第14章中,“lutum”似乎指的是蓝靛:“所有不列颠人都用黄色染料来给衣物上色,这种染料还能使衣物呈现蓝色。”因此,在拉丁语中,这两个名称很容易被混淆,就像在德语中一样;除非戴维斯是对的,他将其理解为“vitro”。在我看来,维吉尔笔下的“sandyx”更有可能是一种植物而非矿物。作者提到的是羊在吃草时所吃的植物;而上述那些可用于染色的植物,也就是黄草和蓝靛,都在意大利野外生长。普林尼对这段文字的理解也值得重视;因此,那种认为牧场中的植物使羊毛变色的说法并非毫无根据,尤其是考虑到茜草的根和叶都能为动物体的固体部分着色。不过我得承认,大多数人很容易被想象力所误导,他们常常以为自己在古代作家的作品中发现了别人无法发现的的东西,甚至可能是那些作品本身并不包含的内容。
275
第24卷第9章,第341页。
276
关于这一现象的最早记载可见于《哲学汇刊》第39卷,第442篇,第287页;第443篇,第299页。在这一领域进行过的重要实验包括意大利人马泰奥·巴扎努斯在《博洛尼亚评论》中的实验,以及J.H.本杰明·伯默在1751年于莱比锡出版的论文《红色茜草根对动物身体的影响》中所做的实验。哈勒的《生理学原理》第327页也提到了与这一现象相关的其他著作和观察结果。
277
许多人都否认茜草能使牛奶变色,这些人的观点见哈勒的《生理学》第八卷第328页。扬格在他的《论牛奶》一书中仅指出,茜草对食肉动物没有影响。我曾经尝试过对茜草染料进行实验。
275
第24卷第9章,第34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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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一现象的最早记载可见于《哲学汇刊》第39卷,第442篇,第287页;第443篇,第299页。在这一领域进行过的重要实验包括意大利人马泰奥·巴扎努斯在《博洛尼亚评论》中的实验,以及J.H.本杰明·伯默在1751年于莱比锡出版的论文《红色茜草根对动物身体的影响》中所做的实验。哈勒的《生理学原理》第327页也提到了与这一现象相关的其他著作和观察结果。
277
许多人都否认茜草能使牛奶变色,这些人的观点见哈勒的《生理学》第八卷第328页。扬格在他的《论牛奶》一书中仅指出,茜草对食肉动物没有影响。我曾经尝试过对茜草染料进行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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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这种植物喂给奶牛吃了几天,结果发现牛奶变成了红色,并且带有深色条纹,这些条纹的颜色比牛奶的其他部分更深。那位著名的农夫古根穆斯则将用这种植物制成的干草喂给奶牛,奶牛们很乐意食用它。这些奶牛的牛奶也略带红色,而用这种方式在冬季制成的黄油和奶酪则呈现出漂亮的红色。也许当奶牛同时摄入其他食物时,就不会出现这种效果了。又或者,奶牛的健康状况也会导致差异吧?可以确定的是,龙胆草会让体弱的奶牛的牛奶呈现出血色,而体强的奶牛则不会出现这种现象,或者至少不会立刻出现。鲁埃利乌斯在1543年于巴塞尔出版的《论植物的性质》一书中提到茜草时说:“其叶子可以染发。”如果他指的是食用这些叶子会使头发变红,那他就犯错了。
278
《关于植物生命与婚姻的论述》,莱比锡,1741年,第11页。
279
据我所知,还从未有人观察到人类的骨骼会被茜草染成红色,尽管有人提议用茜草的根来治疗佝偻病,这或许本可以成为观察这一现象的契机。参见G. L.汉森所著的《关于佝偻病的论述》,哥廷根,1762年,第36页。阿恩曼教授拥有大量珍贵的骨骼标本,他在旅行期间也仔细检查了许多类似的骨骼,他向我保证,他从未见过任何被茜草染色的人类骨骼。
280
《关于植物性物质》,由实用知识传播协会出版。
278
《关于植物生命与婚姻的论述》,莱比锡,1741年,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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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所知,还从未有人观察到人类的骨骼会被茜草染成红色,尽管有人提议用茜草的根来治疗佝偻病,这或许本可以成为观察这一现象的契机。参见G. L.汉森所著的《关于佝偻病的论述》,哥廷根,1762年,第36页。阿恩曼教授拥有大量珍贵的骨骼标本,他在旅行期间也仔细检查了许多类似的骨骼,他向我保证,他从未见过任何被茜草染色的人类骨骼。
280
《关于植物性物质》,由实用知识传播协会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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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技演员、绳索舞者、自动装置等等。
在这个范畴里,我不仅包括那些真正意义上的杂技演员——他们为了赚钱,通过手、身体及四肢的快速而巧妙的动作,以及各种技巧,来迷惑人们的感官,让观众误以为自己看到了或听到了实际上并不存在的东西;还包括那些表演绳索舞的人,他们将身体摆出看似极其危险的姿势;还有那些为报酬而展示经过训练、能表演特殊技巧的动物的人,以及那些凭借精巧的构造而能产生奇妙效果的自动装置。
但是,对于这些对公众毫无益处、却深受民众喜爱的娱乐形式,究竟是否有必要去探究其起源呢?那种“这对谁有好处?”的功利性质疑,常常被用来指责文人,但更多时候则是针对自然学家,甚至是法学家,当他们在研究过程中偏离了常规路径时。对于这样的质疑,我完全可以礼貌地告诉那些提出疑问的人:如果他们认为无法从中获得任何益处,那就不必继续阅读这篇文章了。我也可以借用某位历史学家的话来为自己浪费时间和精力在这一点上辩解:“这些或许看起来微不足道、过于琐碎,但好奇心是不会拒绝任何事物的。”不过,我并不会采用这两种方法;因为我相信,这篇短文同样能够带来乐趣,因此它不仅可以被原谅,甚至是有其合理性的。
那些在生活中最为必要的技艺和职业,无疑是最先出现的,而且至今仍然最为重要。但当这些领域已被足够多的人从事,或者已经有了足够多的人能够以此为生之后,那些无法从事这些职业的人便想出了在他人劳累时为他们带来娱乐的方法,从而从中获取一些利益。
在这个范畴里,我不仅包括那些真正意义上的杂技演员——他们为了赚钱,通过手、身体及四肢的快速而巧妙的动作,以及各种技巧,来迷惑人们的感官,让观众误以为自己看到了或听到了实际上并不存在的东西;还包括那些表演绳索舞的人,他们将身体摆出看似极其危险的姿势;还有那些为报酬而展示经过训练、能表演特殊技巧的动物的人,以及那些凭借精巧的构造而能产生奇妙效果的自动装置。
但是,对于这些对公众毫无益处、却深受民众喜爱的娱乐形式,究竟是否有必要去探究其起源呢?那种“这对谁有好处?”的功利性质疑,常常被用来指责文人,但更多时候则是针对自然学家,甚至是法学家,当他们在研究过程中偏离了常规路径时。对于这样的质疑,我完全可以礼貌地告诉那些提出疑问的人:如果他们认为无法从中获得任何益处,那就不必继续阅读这篇文章了。我也可以借用某位历史学家的话来为自己浪费时间和精力在这一点上辩解:“这些或许看起来微不足道、过于琐碎,但好奇心是不会拒绝任何事物的。”不过,我并不会采用这两种方法;因为我相信,这篇短文同样能够带来乐趣,因此它不仅可以被原谅,甚至是有其合理性的。
那些在生活中最为必要的技艺和职业,无疑是最先出现的,而且至今仍然最为重要。但当这些领域已被足够多的人从事,或者已经有了足够多的人能够以此为生之后,那些无法从事这些职业的人便想出了在他人劳累时为他们带来娱乐的方法,从而从中获取一些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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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们所处的行业中,有许多职业的设立其实并无其他目的。我希望读者们思考一下:究竟有多少职业是出于这种原因而产生的?他们会发现,其中有一些职业已经超越了那些真正有用或必要的技艺;杂技演员就属于这类职业。
所有的政治家都把增加人口视为政府的基本原则。不过,这一原则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是正确的,也就是说,当一个国家能够为比现有更多的人口提供就业机会时才行。至于乞丐,我们的社会里也有太多这样的人了。所有的行业和职业不仅已经招满了工人,甚至还出现了过剩现象。农民无法再雇佣更多的劳动力,制造商也无法再雇用更多的人手;军队也已满员;在各种工作中,申请者与冗余人员都远远超过了对公共利益有益的程度。
因此,当人们因为现实需要而发明出新的谋生手段时,我们当然应该感到高兴,尽管这些手段本可以不必存在。对于那些没有掌握任何有用技能、在为他人服务中浪费了青春,或是因其他原因而陷入贫困的人而言,让他们通过娱乐同胞来谋生,总比让他们去乞讨或偷窃要好得多。
这些技艺确实并非毫无益处,因为它们能让从业者获得稳定的生活来源;但他们的收入来自极少的劳动,根本不足以积累财富。而且,这些流浪者通常会立即将所得用于消费,这又是鼓励他们留在某地的一个理由。不过,我也见过一些人,他们能够从收入中节省下足够的钱,从而在年老时能够从事一些更为稳定且更有利可图的生意。
这类人只要能够自信地展示自己的独特才能,并懂得根据观众的喜好来调整表演内容,就永远不会缺乏鼓励和支持。大多数人非常喜欢欺骗,他们愿意慷慨地奖赏那些能欺骗他们感官的人,这一点从那些镀金物品、人造宝石以及无数其他并非如其表面那样真实的东西能够轻易售出这一事实中就可以看出来。我不知道蒙塔涅是否正确地将我们因物品的稀有性、新奇性或获取难度而感到愉悦视为我们判断力薄弱的标志。
所有的政治家都把增加人口视为政府的基本原则。不过,这一原则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是正确的,也就是说,当一个国家能够为比现有更多的人口提供就业机会时才行。至于乞丐,我们的社会里也有太多这样的人了。所有的行业和职业不仅已经招满了工人,甚至还出现了过剩现象。农民无法再雇佣更多的劳动力,制造商也无法再雇用更多的人手;军队也已满员;在各种工作中,申请者与冗余人员都远远超过了对公共利益有益的程度。
因此,当人们因为现实需要而发明出新的谋生手段时,我们当然应该感到高兴,尽管这些手段本可以不必存在。对于那些没有掌握任何有用技能、在为他人服务中浪费了青春,或是因其他原因而陷入贫困的人而言,让他们通过娱乐同胞来谋生,总比让他们去乞讨或偷窃要好得多。
这些技艺确实并非毫无益处,因为它们能让从业者获得稳定的生活来源;但他们的收入来自极少的劳动,根本不足以积累财富。而且,这些流浪者通常会立即将所得用于消费,这又是鼓励他们留在某地的一个理由。不过,我也见过一些人,他们能够从收入中节省下足够的钱,从而在年老时能够从事一些更为稳定且更有利可图的生意。
这类人只要能够自信地展示自己的独特才能,并懂得根据观众的喜好来调整表演内容,就永远不会缺乏鼓励和支持。大多数人非常喜欢欺骗,他们愿意慷慨地奖赏那些能欺骗他们感官的人,这一点从那些镀金物品、人造宝石以及无数其他并非如其表面那样真实的东西能够轻易售出这一事实中就可以看出来。我不知道蒙塔涅是否正确地将我们因物品的稀有性、新奇性或获取难度而感到愉悦视为我们判断力薄弱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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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 人们会去关注这些事物,即便它们可能并无实际用处。在我看来,这种行为源于与生俱来的好奇心——这种好奇心促使我们不断拓展知识,从事各种研究,而这些研究往往能带来更为重要的发现。对于那些熟悉自然哲学和数学的人来说,杂技表演几乎算不上什么了不起的景象;但他们仍然乐于看到那些已为人所知的真理以新的方式被应用;他们也会抓住一切机会,通过实验进一步了解这些真理。不过,也有很多人过于急躁,在充分研究之前就试图给出解释,16世纪末的“金牙”、17世纪末的“魔术棒”,以及18世纪末的“国际象棋棋手”和“会说话的机器”便是例证。然而,很多时候,那些无知之人最初只是为了娱乐或欺骗而使用某些东西,后来却因为将其用于更重要的目的而变得有价值。例如,有个萨伏伊人用影子来逗乐儿童和民众,后来利伯库恩将这种装置改成了太阳显微镜;再举一个例子,如果能有女性读者的话,夏天或在加热的烤箱中制造冰块的技术,能让客人用最昂贵的菜肴来降温,这无疑为女主人赢得了荣誉。印度人能发现珍贵的宝石,而欧洲人则通过打磨让这些宝石焕发光彩。不过,如果杂技艺术仅仅是为了取悦最无知的民众,那么为了那些无法享受更复杂的戏剧表演的人,还是应该鼓励这种艺术的。实际上,杂技艺术还有其他作用:它能够以最有趣的方式传授知识,同时也能有效抵制迷信,以及那些关于奇迹、驱魔、魔法和巫术的流行观念——我们的祖先曾因此遭受过巨大苦难。每当普通人被影子、电、镜子以及磁铁的奇妙效果所震撼时,那些心怀不轨的人就会利用这些现象来吓唬他们,从而滥用自然的力量来谋取私利。毫无疑问,那些反对实验哲学的教皇及其神职人员应当受到谴责;他们将科学视为可怕的敌人,他们认为,如果能说服美第奇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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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其红衣主教的头衔,以此来镇压德尔·钦托学院。当加斯纳暴露出他的欺骗手段后,有人建议他到柏林或哥廷根去试试自己的本事,如果那里的“魔鬼”还算最微不足道的那种的话,或许就能把它们赶走;但这些城市并非他能够成功的舞台,因此他从未冒险前往。不过,与其让民众持续受到神职人员的欺骗,不如让他们承受魔术师带来的短暂欺骗——因为前者没有宗教的庇护,他们的欺骗行为更容易被看穿和揭露,因而也就不会造成太大的伤害。直到1601年,还有一匹被训练会表演各种把戏的马,因为被认为被魔鬼附身而被判处烧死。如今,在欧洲那些异端盛行的国家里,这类马经常在公共场合展出,也许西班牙宗教裁判所很快就会为曾经将这种动物驯服的能力以及驯兽师们的技巧视为魔鬼的作为而感到羞愧。希望那些与我有着相同看法的人能够原谅我提及这些内容,并允许我在探究这一技艺的起源时继续阐述下去,因为这样我就能更充分地说明我的观点。倘若塞勒斯那本反对巫师的著作能够保存下来,我们对古代术士或魔术师的技艺就会了解得更多了。毫无疑问,这位塞勒斯就是那个遭到奥利金驳斥的、对基督徒进行激烈攻击的作者;正因如此,我们更有理由为如此博学且敏锐的哲学家所写的关于这一主题的著作失传而感到遗憾。卢西恩甚至奥利金都曾对他有过正面评价,而卢西恩关于伪君子亚历山大的描述也正是源自他。更早的作家也写过相关的内容,迪奥根尼·拉尔修在他的序言中提到了其中一些人,苏伊达斯则引用了安提斯泰尼所著的《魔法书》,不过这两位都没有提到塞勒斯;不过所有这些著作如今都已不复存在。那种能喷出火焰的把戏,虽然现在特别能令无知者惊叹,但实际上历史极为悠久。早在公元前一个半世纪左右,西西里的奴隶们就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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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场可怕的起义,他们以残酷的方式为自己所遭受的苦难报仇。在那些人当中,有个名叫尤努斯的叙利亚人,他技艺高超且极为勇敢,历经种种人生磨难后,掌握了多种技能。他自称能与神灵直接沟通,成为奴隶们的领袖;像这类人物通常做的那样,他还用奇迹来证明自己的神圣使命。出于热情,也为了给追随者们注入勇气,他在对众人讲话时会从口中喷出火焰或火花。历史学家们告诉我们,为此他会在一个坚果壳的两端打孔,将某种可燃物质装入其中,然后将其放入口中并通过它来呼气。如今,这种把戏已经有了更巧妙的表演方式:杂技演员会把亚麻或大麻揉成核桃大小的球,点着它,让火燃烧到几乎熄灭为止,然后再在燃烧中的球上继续揉搓更多的亚麻,这样火就能长时间保持不灭。当他想表演时,就会悄悄地把那个球放进嘴里,通过它呼气,这样火就会重新燃起,从而冒出许多微弱的火花;只要他不是通过嘴巴而是通过鼻孔来呼气,就不会受到任何伤害。在哈德良皇帝统治时期,拉比巴尔-科切巴就利用这一手法,让轻信的犹太人相信他就是人们期盼的弥赛亚;两个世纪后,当瓦伦提尼安告诉君士坦提乌斯皇帝,他曾在傍晚看到一名护卫能喷出火焰时,皇帝也陷入了极度恐惧之中。对于用火来行骗的手段,古人还会使用石脑油——一种液态矿物油,只要靠近火焰就会燃烧起来。盖伦告诉我们,有个人仅通过将蜡烛紧贴墙壁或石头,就能让它熄灭又重新点燃,这一举动令人极为惊讶。其秘诀在于事先在墙壁或石头上涂抹了硫磺。但由于作者在几行之前提到了硫磺与石脑油的混合物,因此有理由认为他在这里指的也是同样的东西。普鲁塔克还记载了亚历山大大帝对石脑油神奇功效的惊叹与喜悦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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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物品曾在埃克巴塔纳展现在他面前。同一位作者以及普林尼、盖伦等人也都指出,美狄亚用来杀死克瑞翁之女克瑞乌萨的物质,其实就是这种精炼的油。她送给那位不幸的公主一件沾有这种油的衣服,而一旦那件衣服接触到祭坛上的火焰,立刻就燃烧起来了。赫拉克勒斯的衣服也曾被浸入涅索斯的血液中,结果那件衣服同样也着火了,而涅索斯的血液无疑也是石脑油;当献祭品以难以察觉的方式着火时,肯定就是使用了这种油。在世界的各个时代,祭司们总是利用这些把戏来欺骗那些单纯无知的人。
在现代,那些能够走在燃烧的炭块或烧红的铁上,或者能够用手或牙齿握住它们的人,常常会让人惊叹不已。17世纪末,有个名叫理查森的英国人,据说他能咀嚼燃烧的炭块、将熔化的铅倒在舌头上、吞下熔化的玻璃等等,他正是凭借这些惊人的本领而声名大噪的。抛开那些用来欺骗观众的把戏不谈,其实这一切的秘诀就在于让手脚底部的皮肤变得极为粗糙且毫无感觉,这样皮下的神经就不会受到任何伤害,就像穿了鞋子和手套一样。如果持续对皮肤施加压力、灼烧、刺伤或其他形式的伤害,就能使皮肤变得如此粗糙。因此,勤劳的女织工的手指因为频繁被刺而会变得坚硬如角;从事火工工作的人的手也是如此,而那些赤脚走在滚烫沙地上的人的脚也是同样的情况。
1765年9月,当我参观阿韦斯塔德的铜厂时,有个工人为了换取一点酒钱,拿起一些熔化的铜,给我们看之后便将其扔向墙壁。接着,他把那只皮肤已经变硬的手指紧紧捏在一起,然后把那只手放在腋下几分钟,据他说是为了让手出汗;之后再次拿出那只手,将其在装满熔化铜的勺子上移动,还快速地前后晃动那只手以示炫耀。在我观看这个表演时,我闻到了一股类似烧焦的角或皮革的气味,尽管他的手并没有……
在现代,那些能够走在燃烧的炭块或烧红的铁上,或者能够用手或牙齿握住它们的人,常常会让人惊叹不已。17世纪末,有个名叫理查森的英国人,据说他能咀嚼燃烧的炭块、将熔化的铅倒在舌头上、吞下熔化的玻璃等等,他正是凭借这些惊人的本领而声名大噪的。抛开那些用来欺骗观众的把戏不谈,其实这一切的秘诀就在于让手脚底部的皮肤变得极为粗糙且毫无感觉,这样皮下的神经就不会受到任何伤害,就像穿了鞋子和手套一样。如果持续对皮肤施加压力、灼烧、刺伤或其他形式的伤害,就能使皮肤变得如此粗糙。因此,勤劳的女织工的手指因为频繁被刺而会变得坚硬如角;从事火工工作的人的手也是如此,而那些赤脚走在滚烫沙地上的人的脚也是同样的情况。
1765年9月,当我参观阿韦斯塔德的铜厂时,有个工人为了换取一点酒钱,拿起一些熔化的铜,给我们看之后便将其扔向墙壁。接着,他把那只皮肤已经变硬的手指紧紧捏在一起,然后把那只手放在腋下几分钟,据他说是为了让手出汗;之后再次拿出那只手,将其在装满熔化铜的勺子上移动,还快速地前后晃动那只手以示炫耀。在我观看这个表演时,我闻到了一股类似烧焦的角或皮革的气味,尽管他的手并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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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烧伤。17世纪时,瑞典的炼铜厂工人也向一些旅行者展示了同样的现象;雷格纳尔在1681年于拉普兰的铜矿中就目睹了这一情景。很有可能,那些手持烧红的铁块或在其上行走的人——就像我在阿姆斯特丹远远看到的那样——他们的皮肤也是以类似的方式变得粗糙的。这可以通过经常用硫酸油涂抹皮肤来实现;据一些人所说,某些植物的汁液也能达到同样的效果;还有人认为必须长时间反复用油擦拭皮肤,事实上,用这种方法皮革也会变得坚硬。
关于这种技艺的痕迹在古人的著作中也能找到。在伊特鲁里亚的索拉克特山上,每年都会举行一场节日庆典,居住在罗马附近的希尔皮人会跳过燃烧的炭火;正因如此,他们获得了罗马元老院给予的特殊特权。据说,在卡帕多西亚的卡斯塔巴拉,靠近献给狄安娜的神庙的地方,也有妇女习惯于在燃烧的炭火上行走。塞尔维乌斯根据现已失传的瓦罗的著作指出,希尔皮人并非那么依赖自己的神圣性,而是依靠他们为进行这项活动而做的足部准备。
我并不了解与“考验仪式”相关的所有细节——在这种仪式中,被告必须通过手持烧红的铁块来证明自己的清白——但我几乎可以肯定,这也只是祭司们用来达到自己目的的把戏罢了。众所周知,这种洗脱罪名的方式只允许那些无力持械的弱者使用,尤其是僧侣和神职人员,为了他们的安全,他们被禁止参加决斗。整个审判过程都在教堂里进行,由神职人员全程监督;同时还会举行弥撒仪式;被告和铁块都会被洒上圣水以示神圣化;神职人员亲自将铁块加热;他们做这一切准备工作,就如同杂技演员表演各种动作一样,只是为了转移观众的注意力而已。被告必须至少在他们的全程照料下待上三天三夜,之后还要继续如此。他们在测试前后都会包住双手,还会反复打开和重新包上这些布罩——他们声称这样做是为了防止……
关于这种技艺的痕迹在古人的著作中也能找到。在伊特鲁里亚的索拉克特山上,每年都会举行一场节日庆典,居住在罗马附近的希尔皮人会跳过燃烧的炭火;正因如此,他们获得了罗马元老院给予的特殊特权。据说,在卡帕多西亚的卡斯塔巴拉,靠近献给狄安娜的神庙的地方,也有妇女习惯于在燃烧的炭火上行走。塞尔维乌斯根据现已失传的瓦罗的著作指出,希尔皮人并非那么依赖自己的神圣性,而是依靠他们为进行这项活动而做的足部准备。
我并不了解与“考验仪式”相关的所有细节——在这种仪式中,被告必须通过手持烧红的铁块来证明自己的清白——但我几乎可以肯定,这也只是祭司们用来达到自己目的的把戏罢了。众所周知,这种洗脱罪名的方式只允许那些无力持械的弱者使用,尤其是僧侣和神职人员,为了他们的安全,他们被禁止参加决斗。整个审判过程都在教堂里进行,由神职人员全程监督;同时还会举行弥撒仪式;被告和铁块都会被洒上圣水以示神圣化;神职人员亲自将铁块加热;他们做这一切准备工作,就如同杂技演员表演各种动作一样,只是为了转移观众的注意力而已。被告必须至少在他们的全程照料下待上三天三夜,之后还要继续如此。他们在测试前后都会包住双手,还会反复打开和重新包上这些布罩——他们声称这样做是为了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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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会用某种方法人为处理双手,而另一些人则用来检查双手是否被烧伤。显然,当时人们已经知道有一些人工处理的方法,否则也就没必要采取任何预防措施了。很有可能在最初的三天里,那些希望显得无辜的人会接受这种处理;而审判后的三天则是为了让双手恢复到自然状态。神圣的封印可以保护他们免受那些心存疑虑的异教徒的查验——因为要判断双手是否被烧伤,根本不需要那三天时间。当这种考验方式被废除、这种技巧变得无用之后,神职人员便不再将其视为秘密。13世纪时,多明我会修士阿尔贝图斯·马格努斯就记载了这种方法。如果他的记载属实的话,这种方法的要点似乎是用手中的某种糊剂来覆盖双手,而非让双手变硬。人们会使用锦葵的汁液、用于制作帽饰和丝绸的植物的黏性种子,再加上蛋清,以此让糊剂更好地附着在手上;通过这些方法,双手就能像戴着手套一样得到保护。这种把戏的历史非常悠久,其起源可追溯到异教时代。在索福克勒斯的《安提戈涅》中,那些违背克瑞翁的命令将波吕尼刻斯尸体运走并埋葬的守卫们,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表示愿意接受任何考验:“我们愿意用双手握住烧红的铁块,或者从火中走过。”在古人的著作中,抛球和玩杯子的技巧常被提及,被视为杂技中最常见的表演形式,它的历史同样十分悠久。这种技巧要求表演者以极快的速度和娴熟的技巧,同时通过各种动作和花言巧语来转移普通观众的注意力,使他们无法仔细观察表演者的动作,从而将几个轻质球体放入一个或多个杯子中,有时还会把球从杯子中取出,然后再以几乎察觉不到的方式将它们放回原处。通常会使用三个铅制杯子以及相应数量的软木球;为防止球从表演者的拇指上滑落或发出声响,表演者必须迅速抓住球,因此他坐着的桌子表面会铺上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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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将这些小球称为“calculi”;而那些杯状物则被称为“acetabula”或“paropsides”。卡索邦已经引用了古代作家们关于这一主题的大部分记载,布伦格也重复了这些内容;不过这两位作者都没有提到阿尔西弗龙在信件中所给出的最详尽、最清晰的描述。在那些信件中,有这样一段描述:有个乡下人来到城里,被一个商人带到剧院里,在那里他惊奇地看到了那些杯子和球子的表演。“像那个表演者这样的家伙,”他说,“我可不想让他出现在我的家乡;因为只要他在身边,我的财产很快就会消失。”由于演讲艺术具有欺骗听众的特性,因此人们常常将其与玩弄球子和杯子的把戏相提并论。马蒂亚尔提到的拉丁词“gabata”以及“paropsides”,让法国人创造了“gobelet”这个词,于是他们便用“jouer des gobelets”和“joueur des gobelets”来指代杂技演员。
在世界的各个时代,总有一些人凭借超常的力量令人惊叹。虽然已有不少关于这类人的记载,但它们并不属于我当前要讨论的主题。不过我可以证明,一千五百多年前就有人运用对机械力量的理解来操控自己的身体,从而做出令所有无知观众震惊的壮举;当然,任何体格正常的人只要使用同样的方法也能做到同样的事。对于这些人,我们可以像塞卢斯所说的那样:“他们并非拥有什么特殊的本领,只是凭借不断练习而培养出的胆量罢了。”
在上个世纪初,有个自称“参孙”的强壮男子,他来自德国,几乎走遍了整个欧洲。许多作家都提到了他的所谓“特技”,由此可以推断,这种表演此前并不常见,当时人们还觉得它很新奇。他的名字叫约翰·查尔斯·冯·埃克贝格,出生于安哈尔特的哈茨格罗德,当时33岁。当他站在平坦地面上的两根柱子之间时,两匹或更多的马都无法将他拉出来;他能扯断绳子,还能在躺在地上的情况下把一个人举到自己膝盖上。但最令人惊叹的是,他能够承受……
在世界的各个时代,总有一些人凭借超常的力量令人惊叹。虽然已有不少关于这类人的记载,但它们并不属于我当前要讨论的主题。不过我可以证明,一千五百多年前就有人运用对机械力量的理解来操控自己的身体,从而做出令所有无知观众震惊的壮举;当然,任何体格正常的人只要使用同样的方法也能做到同样的事。对于这些人,我们可以像塞卢斯所说的那样:“他们并非拥有什么特殊的本领,只是凭借不断练习而培养出的胆量罢了。”
在上个世纪初,有个自称“参孙”的强壮男子,他来自德国,几乎走遍了整个欧洲。许多作家都提到了他的所谓“特技”,由此可以推断,这种表演此前并不常见,当时人们还觉得它很新奇。他的名字叫约翰·查尔斯·冯·埃克贝格,出生于安哈尔特的哈茨格罗德,当时33岁。当他站在平坦地面上的两根柱子之间时,两匹或更多的马都无法将他拉出来;他能扯断绳子,还能在躺在地上的情况下把一个人举到自己膝盖上。但最令人惊叹的是,他能够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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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用锤子将大石头砸在他的胸膛上,也有人则在一块铁砧上锻造铁器。后一种技艺在三世纪时就有过展示,当时有一个人名叫菲尔穆斯或菲尔米乌斯,他在奥勒良统治时期试图在埃及称帝。他来自叙利亚的塞琉西亚,支持帕尔米拉的著名女王泽诺比亚,最终被奥勒良皇帝下令公开处决。沃皮斯库斯所描述的、能够承受铁器在胸膛上的锻造的人,指的正是这个人,而非另一个人在一个世纪后于非洲被狄奥多西皇帝的父亲击败的那个人。为了做到这一点,他仰卧下来,同时用双脚和双肩支撑身体,使整个身体形成一座拱桥,看上去更像是悬挂着,而非平躺着。
这种技艺已被德萨古利耶斯以及但泽的库恩教授加以阐述和演示,如今已极为常见,因此人们见到时也很难再感到惊讶了。在古人的著作中,经常提到绳索舞者。有关他们的记载被多位作者收集起来,但从未完整过;我认为那些见过许多此类表演的人应该能够澄清一些模糊不清的记载。我自己也见过很多次,但已经忘记了大部分所见内容;此外还有其他原因让我无法承担这项任务——我害怕被人指责“做得太多却毫无成果”。不过,为了避免完全忽略这个话题,我还是会向读者介绍以下内容。关于绳索舞者,有各种不同的称呼,这些称呼并非如某些人想象的那样表示不同的种类,而只是指那些新发明的技巧、跳跃动作或高超的技艺。虽然这些新奇的动作令人惊叹,但后来还是被所有人模仿了。属于这类技艺的名称有schœnobatæ、oribatæ、neurobatæ、petaminarii、funambuli等等。有些古代的绳索舞者似乎使用了平衡杆,或者至少手中拿着重物来保持平衡。可以肯定的是,中世纪时也有绳索舞者存在。1237年时,他们已经非常普遍了。
这种技艺已被德萨古利耶斯以及但泽的库恩教授加以阐述和演示,如今已极为常见,因此人们见到时也很难再感到惊讶了。在古人的著作中,经常提到绳索舞者。有关他们的记载被多位作者收集起来,但从未完整过;我认为那些见过许多此类表演的人应该能够澄清一些模糊不清的记载。我自己也见过很多次,但已经忘记了大部分所见内容;此外还有其他原因让我无法承担这项任务——我害怕被人指责“做得太多却毫无成果”。不过,为了避免完全忽略这个话题,我还是会向读者介绍以下内容。关于绳索舞者,有各种不同的称呼,这些称呼并非如某些人想象的那样表示不同的种类,而只是指那些新发明的技巧、跳跃动作或高超的技艺。虽然这些新奇的动作令人惊叹,但后来还是被所有人模仿了。属于这类技艺的名称有schœnobatæ、oribatæ、neurobatæ、petaminarii、funambuli等等。有些古代的绳索舞者似乎使用了平衡杆,或者至少手中拿着重物来保持平衡。可以肯定的是,中世纪时也有绳索舞者存在。1237年时,他们已经非常普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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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意大利;1393年时,奥格斯堡也有这样的人,他们展示自己在绳索上的技巧,每位观众会给他们3个德国半便士。
让人们一个接一个地站在他人的肩上,使得每一行的人数逐渐减少,最终形成一个以一个人为顶点的金字塔形结构,而那个位于顶端的人的头上常常会有一个男孩倒立着站立——这同样也是一种古老的杂技技艺。这种表演有多种变体形式,因此很难对其有准确的了解,尤其是罗马诗人对它的描述实在难以理解。
至于那些使用环圈和轮子来表演的杂技,我更是知之甚少,这类表演曾在民众中引起极大惊叹。这种技艺的第一部分可能仅仅就是各种扭曲动作和翻滚动作,就像我们现在看到的那些为此目的而接受训练的孩子们所表演的那样。西拉诺对马尼利乌斯著作中的相关描述进行了解释,似乎那些表演者是穿过那些经常被烧红的铁环的。对于尤维纳利斯所说的“petaurus投掷物”以及马尼利乌斯所说的“petaurus强力抛射物”,我也同样不太清楚该如何理解,已有很多人试图对此作出解释。无论如何,那种轮子与色诺芬所提到的、女舞者在高速旋转的轮子上书写和阅读的那种轮子是不同的。
在现代极为流行的各种马术表演技艺,似乎最初源自东方。无论如何,13世纪时出现在拜占庭宫廷、并游历整个欧洲的那些表演者,其实来自埃及。他们能够在马匹飞奔时站立在马背上,在追逐过程中全速上下马,还能在马背上翻滚,以及完成许多其他同样惊人的动作。16世纪末,有个在土耳其当奴隶时学会了这种技艺的意大利人,到欧洲各地去展示自己的技巧。蒙塔涅曾见过他。
让人们一个接一个地站在他人的肩上,使得每一行的人数逐渐减少,最终形成一个以一个人为顶点的金字塔形结构,而那个位于顶端的人的头上常常会有一个男孩倒立着站立——这同样也是一种古老的杂技技艺。这种表演有多种变体形式,因此很难对其有准确的了解,尤其是罗马诗人对它的描述实在难以理解。
至于那些使用环圈和轮子来表演的杂技,我更是知之甚少,这类表演曾在民众中引起极大惊叹。这种技艺的第一部分可能仅仅就是各种扭曲动作和翻滚动作,就像我们现在看到的那些为此目的而接受训练的孩子们所表演的那样。西拉诺对马尼利乌斯著作中的相关描述进行了解释,似乎那些表演者是穿过那些经常被烧红的铁环的。对于尤维纳利斯所说的“petaurus投掷物”以及马尼利乌斯所说的“petaurus强力抛射物”,我也同样不太清楚该如何理解,已有很多人试图对此作出解释。无论如何,那种轮子与色诺芬所提到的、女舞者在高速旋转的轮子上书写和阅读的那种轮子是不同的。
在现代极为流行的各种马术表演技艺,似乎最初源自东方。无论如何,13世纪时出现在拜占庭宫廷、并游历整个欧洲的那些表演者,其实来自埃及。他们能够在马匹飞奔时站立在马背上,在追逐过程中全速上下马,还能在马背上翻滚,以及完成许多其他同样惊人的动作。16世纪末,有个在土耳其当奴隶时学会了这种技艺的意大利人,到欧洲各地去展示自己的技巧。蒙塔涅曾见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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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1年,他在罗马;次年则身处巴黎。这些技艺中有一些是由古时的驯兽师们所表演的。
至于古人是否教会过马、狗、鸟以及其他动物各种技巧,而这些技巧如今常常被用来赚钱,我并不知情;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们让大象完成的那些动作,无疑超过了目前已知的所有类似表演。我就不再重复那些已被多次提及的内容了,只说说那只能够沿着绳子来回行走、上下移动的大象吧——正是加尔巴首先让这头大象在罗马人面前展示这些技能的。此后,人们对大象的敏捷性极为信赖,甚至有人让大象驮着自己,沿着从舞台一端延伸到另一端的绳子行走。收集了相关证据的利普修斯认为,这些证据十分可靠,不容置疑。
关于训练马匹听从只有最专注的观察者才能察觉的微弱信号,并做出那些在不懂此技艺的人看来似乎需要智慧才能完成的动作,我在古人的著作中从未见到过相关记载。不过,有诸多作者声称西巴里斯人曾教会他们的马匹随音乐起舞。16世纪时,经过类似训练的狗也引发了人们的极大惊叹。
1766年,一个名叫怀尔德曼的英国人通过驯服蜜蜂而声名鹊起:这些蜜蜂不仅会跟随他走到任何地方,还会停留在他的脸上和手上而不蜇他,似乎完全服从他的命令。几年后,又有一个人施展同样的技艺,在德国各地游历,自称就是怀尔德曼;但里姆先生证明了他并非怀尔德曼,并揭示了他控制这些昆虫的秘密。我无法确定古人是否了解这项技艺;不过我要指出的是,在怀尔德曼出现的一百年前,塞内加尔的加拉姆王国就已经知道这项技艺了。1698年,当法国人布鲁埃在那里时,有个自称是“蜜蜂之王”的人拜访了他。那位旅行者说:“让他的秘密继续保密吧。”
1581年,他在罗马;次年则身处巴黎。这些技艺中有一些是由古时的驯兽师们所表演的。
至于古人是否教会过马、狗、鸟以及其他动物各种技巧,而这些技巧如今常常被用来赚钱,我并不知情;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们让大象完成的那些动作,无疑超过了目前已知的所有类似表演。我就不再重复那些已被多次提及的内容了,只说说那只能够沿着绳子来回行走、上下移动的大象吧——正是加尔巴首先让这头大象在罗马人面前展示这些技能的。此后,人们对大象的敏捷性极为信赖,甚至有人让大象驮着自己,沿着从舞台一端延伸到另一端的绳子行走。收集了相关证据的利普修斯认为,这些证据十分可靠,不容置疑。
关于训练马匹听从只有最专注的观察者才能察觉的微弱信号,并做出那些在不懂此技艺的人看来似乎需要智慧才能完成的动作,我在古人的著作中从未见到过相关记载。不过,有诸多作者声称西巴里斯人曾教会他们的马匹随音乐起舞。16世纪时,经过类似训练的狗也引发了人们的极大惊叹。
1766年,一个名叫怀尔德曼的英国人通过驯服蜜蜂而声名鹊起:这些蜜蜂不仅会跟随他走到任何地方,还会停留在他的脸上和手上而不蜇他,似乎完全服从他的命令。几年后,又有一个人施展同样的技艺,在德国各地游历,自称就是怀尔德曼;但里姆先生证明了他并非怀尔德曼,并揭示了他控制这些昆虫的秘密。我无法确定古人是否了解这项技艺;不过我要指出的是,在怀尔德曼出现的一百年前,塞内加尔的加拉姆王国就已经知道这项技艺了。1698年,当法国人布鲁埃在那里时,有个自称是“蜜蜂之王”的人拜访了他。那位旅行者说:“让他的秘密继续保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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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肯定的是,他们总是跟随他,就像羊群跟随牧人一样。他的全身,尤其是头部,都被这些虫子覆盖,看上去就像一群刚刚落下的昆虫。当他离开时,它们也会跟着他;因为除了他身上的那些虫子之外,还有成千上万的虫子始终围绕着他。
在现代,那些没有手臂或双手的人,或者手臂、双手发育不全但能够用脚和脚趾来弥补缺陷的人,有时会为了金钱而表演节目。由于他们的表演能引发观众的惊叹,因此他们理应得到那些他们无法以其他方式获得的报酬。在过去的两个世纪里,这类人屡见不鲜;但在古人的著作中,我只找到一个例子。有一位名叫波鲁斯的印度国王,向奥古斯都皇帝献上了礼物,其中包括一些珍稀的动物,还有一名没有手臂的人——不过他可以用脚拉弓、射箭,还能把号角放在嘴边吹奏。迪奥·卡西乌斯承认自己不明白这怎么可能实现;而斯特拉博则引用大马士革的尼古拉斯的话作为依据,据说尼古拉斯在那些礼物经过安条克时亲眼目睹了这一切。如果这位被斯特拉博比作赫尔墨斯的畸形人按照现代的做法作为表演艺人四处游历,那他肯定会更加出名,而且很可能会有人模仿他的技艺。不过,马尼利乌斯说,也有一些人在玩球类游戏时,能用脚像用手一样灵活地操控球,既能接住球,又能将其抛回去;不过这位诗人所指的或许不是那种小型的手球,而是那种用拳头击打的、也可以用脚挡住的较大型的球。此外,这段文字也有不同的解读方式。
过去,人们常常利用那些看似能自行移动的木偶或傀儡来创造奇迹;但在如今的欧洲各国,这类物品已很难用于此目的,尽管它们仍然被用来娱乐大众。其中就有所谓的提线木偶,其各个部位是通过细线来操控的,从而实现微妙的动作。
在现代,那些没有手臂或双手的人,或者手臂、双手发育不全但能够用脚和脚趾来弥补缺陷的人,有时会为了金钱而表演节目。由于他们的表演能引发观众的惊叹,因此他们理应得到那些他们无法以其他方式获得的报酬。在过去的两个世纪里,这类人屡见不鲜;但在古人的著作中,我只找到一个例子。有一位名叫波鲁斯的印度国王,向奥古斯都皇帝献上了礼物,其中包括一些珍稀的动物,还有一名没有手臂的人——不过他可以用脚拉弓、射箭,还能把号角放在嘴边吹奏。迪奥·卡西乌斯承认自己不明白这怎么可能实现;而斯特拉博则引用大马士革的尼古拉斯的话作为依据,据说尼古拉斯在那些礼物经过安条克时亲眼目睹了这一切。如果这位被斯特拉博比作赫尔墨斯的畸形人按照现代的做法作为表演艺人四处游历,那他肯定会更加出名,而且很可能会有人模仿他的技艺。不过,马尼利乌斯说,也有一些人在玩球类游戏时,能用脚像用手一样灵活地操控球,既能接住球,又能将其抛回去;不过这位诗人所指的或许不是那种小型的手球,而是那种用拳头击打的、也可以用脚挡住的较大型的球。此外,这段文字也有不同的解读方式。
过去,人们常常利用那些看似能自行移动的木偶或傀儡来创造奇迹;但在如今的欧洲各国,这类物品已很难用于此目的,尽管它们仍然被用来娱乐大众。其中就有所谓的提线木偶,其各个部位是通过细线来操控的,从而实现微妙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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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为巧妙的构造是那些通过圆柱体转动来驱动的装置,德国的一些老矿工就是利用这类机器来谋生的;而最巧妙的则是那些借助带重物或弹簧的轮子而能够持续运转一段时间的装置。后者被称为自动机;如果它们呈现为人形,则称为机器人。在前者这一总称之下,包括了我们最实用的钟表,以及千斤顶等诸多物品。后者则指的是那些小玩偶:一旦其内部装置被上发条,它们便能在桌面上或地面上移动,同时还会转动头部、眼睛和手部。这类玩偶有时会被称作“courrante Margarethe”,或许这个词后来演变成了“marionette”。真正的提线木偶历史极为悠久,它在希腊人中很常见,后来传到了罗马人那里。人们称其为“neurospasta”,并在他们的表演中广泛使用。亚里士多德提到过一些能够以极其自然的方式转动头部、眼睛、手部和四肢的提线木偶。盖伦、色诺芬、安东尼努斯、贺拉斯、盖利乌斯等人也对其有过详细的描述。在奥西里斯和巴克斯的节日期间,还会有一些类似物品被携带出来,其中只有一个部分会随着绳索的拉动而移动,那个部分几乎与整个玩偶的体积相当。凯吕斯伯爵提供了一幅用象牙或骨头制成的小玩偶的插图;但他要求我们仅凭他的话就将那块碎片视为希腊或罗马的古代文物,这未免太过分了。他至少应该告诉我们它是在哪里被发现的,以及他是如何得到它的。对于这类物品而言,既容易欺骗他人,也容易被误导;而且由骨头制成的物品显然无法长久保存。至于那些依靠轮子、重物和弹簧来驱动的真正意义上的自动机的起源问题,我就留给那些读过古代数学家著作、并且有兴趣撰写力学史的人去探讨吧。据我所知,古人并不掌握制造这类装置的技艺,除非维特鲁威所提到的克特西比乌斯的一些论述中隐含了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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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钟表被完善之后,一些艺术家在钟表上添加了各种人物形象,这些人物会在钟声响起时做出不同的动作。既然他们能做到这一点,一些人便试图制造出独立于钟表之外的单独人物模型,让它们移动某些肢体或向前奔跑。16世纪中叶,纽伦堡的锁匠汉斯·布尔曼制造出了能够通过机械装置前后移动、击鼓以及根据音乐节奏弹奏琉特琴的男女形象,这一新发明令人惊叹不已。大约在同一时期,手表也开始被使用。不过,那些记载着更早出现的自动装置的记载则值得我们更加仔细地研究。
最古老的自动装置无疑就是伏尔坎所制造的三角架,这些三角架装有轮子,可以向前移动以便使用,之后又会回到原来的位置。但荷马笔下的众神都做不到的事情,难道普通人就能做到吗?有人可能会推测,亚里士多德也提到过的这些三角架其实只是某种小桌子或仆人模型而已,它们的轮子设计得极为精巧,只需最微小的推动力就能使其移动并行驶一段距离,就像我们国家酒馆里用来点燃烟斗的火盘一样。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人也提到过达达洛斯制作的那些不仅能行走、而且还需要用绳子绑住才能防止其移动的雕像。亚里士多德还提到过一个木制的女神像,称其能够移动的秘密在于里面灌入了水银。我无法理解他这里的含义;但我认为那个女神像不会像中国木偶那样倒过来移动。无论如何,中国人能够想出用水银来让木偶移动的方法,而且方法如此巧妙,以至于穆申布鲁克认为有必要详细描述其构造,并用图示加以说明。但在欧洲人们还不知道这种方法之前,基尔歇尔就已经想到过:在小型车辆上安装一个装满水银的管子,再用下面的蜡烛为它加热,以此让车辆移动。相关记载如下:
最古老的自动装置无疑就是伏尔坎所制造的三角架,这些三角架装有轮子,可以向前移动以便使用,之后又会回到原来的位置。但荷马笔下的众神都做不到的事情,难道普通人就能做到吗?有人可能会推测,亚里士多德也提到过的这些三角架其实只是某种小桌子或仆人模型而已,它们的轮子设计得极为精巧,只需最微小的推动力就能使其移动并行驶一段距离,就像我们国家酒馆里用来点燃烟斗的火盘一样。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人也提到过达达洛斯制作的那些不仅能行走、而且还需要用绳子绑住才能防止其移动的雕像。亚里士多德还提到过一个木制的女神像,称其能够移动的秘密在于里面灌入了水银。我无法理解他这里的含义;但我认为那个女神像不会像中国木偶那样倒过来移动。无论如何,中国人能够想出用水银来让木偶移动的方法,而且方法如此巧妙,以至于穆申布鲁克认为有必要详细描述其构造,并用图示加以说明。但在欧洲人们还不知道这种方法之前,基尔歇尔就已经想到过:在小型车辆上安装一个装满水银的管子,再用下面的蜡烛为它加热,以此让车辆移动。相关记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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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的记载更为神秘,因为他并未告诉我们水银究竟是如何发挥作用的。另一位作家卡利斯特拉图斯曾是德摩斯梯尼的导师,他告诉我们,达达洛斯所创造的雕像是通过机械力量来移动的。不过,帕莱法图斯以及现代学者戈多因、巴尼埃、戈盖等人提出的观点则更为可信。希腊人最初的雕像大多是对埃及雕像的模仿,那些雕像造型笨拙,眼睛紧闭,双臂垂在身体两侧,双脚并拢。而达达洛斯所创造的雕像则眼睛是睁开的,手脚也自由活动;艺术家还赋予它们某种姿态,使它们看起来要么像是正在休息,要么仿佛随时准备行走或奔跑。当阿纳克里翁看到自己钟爱的对象的蜡像时,惊讶地喊道:“走开吧,蜡像,你很快就能说话了!”希腊人在看到达达洛斯创造的雕像时也发出了同样的惊叹:“它们很快就会走路了。”后来的一代人则声称这些雕像确实会走路;再后来的人则在原有说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宣称,如果这些雕像没有被束缚的话,它们还会奔跑。关于塔伦图姆的阿尔基塔斯所制造的木制鸽子的描述也同样不完善。据说那只鸽子能够飞行,但一旦着陆就无法再次起飞。后者倒也不难相信;但即便我们承认当时人们已经掌握了空气动力学原理,前者的说法还是难以置信。目前还无法确定究竟是哪种机械装置导致了这一现象。至于阿尔贝图斯·马格努斯的头像,据说它不仅会移动,还能说话,但由于对此知之甚少,因此无法形成任何看法。如果真如所说他花了三十年时间来制作这个头像的话,那它的构造必定极为精巧复杂。在14世纪及之后的几个世纪里,正如我所说,自动装置被频繁制造出来。其中就有约翰·穆勒或莫利托尔——有时也被称作雷乔蒙塔努斯——所制造的铁制飞鸟,据说它能飞来飞去;还有他制造的人工鹰,它在1470年6月7日马克西米利安皇帝抵达纽伦堡时飞出去迎接他。这些装置中没有任何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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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当代作家们虽然经常提到这位博学之士,却几乎从不提及那些机械装置;很可能整个故事源自彼得·拉穆斯,而他直到1571年才来到纽伦堡。J. W. 巴伊尔试图证明:那种由齿轮驱动的飞虫能在桌子上跳跃;而那只栖息在城门上的鹰,在皇帝临近时会展开双翼,通过俯身来向皇帝行礼。我们知道,查理五世在退位后的晚年,喜欢玩各种自动装置来消磨时间。其中最精巧、或者至少最著名的自动装置,就是沃康松所制造的那些——他于1738年首次在巴黎公开展示了它们。其中有一个装置是一个坐着吹笛的人形,它能演奏十二首曲子,据称是通过其嘴巴吹出的气流进入德国式长笛,而它则用手指控制长笛上的孔洞开合。另一个装置是一个站立的人形,它同样能用左手持着普罗旺斯式的牧羊人笛子演奏音乐,同时用右手敲击鼓或巴斯克鼓。第三个装置则是一只与真实鸭子大小相同的鸭子模型,它能摆动翅膀、做出鸭子的一切动作、发出鸭子的叫声、喝水、吃玉米,过一段时间后还会排出类似鸭粪的东西。这些装置肯定被多次模仿。我在1764年于圣彼得堡附近的扎尔斯科-塞洛宫看到过一些类似的装置,有人告诉我它们是从沃康松那里买来的。据我记忆,那个鼓已经损坏了。我在那儿还看到了一队由齿轮驱动而进行训练的士兵模型。1752年,一位名叫杜·穆兰的银匠带着类似沃康松所制造的自动装置在德国各地巡游。1754年,他打算把它们卖给拜罗伊特侯爵,但却不得不在纽伦堡的普弗卢格那里把它们当掉,普弗卢格提出以3000弗罗林的价格出售它们——这正是当初借给他的钱数。后来,这些装置被赫尔姆施塔特的贝赖斯顾问买下,他还好心地将它们展示给我看。很遗憾,这些装置的机械结构已经严重损坏;那个吹笛的人形只能发出非常微弱的音调;不过那只鸭子模型仍能进食、饮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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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仍然能够活动。那些由金属丝制成的肋骨上覆盖着鸭毛,以此来模仿自然形态;现在这些鸭毛已经脱落,因此可以更清楚地看到其内部结构。关于这一点,我只想说:它的动作是通过圆柱体与细链条来实现的,就像手表的运作方式一样,所有这些部件都通过鸭子的脚部来传递动力,而鸭子的脚则具有正常大小。尼古拉称,杜·穆兰于1755年来到圣彼得堡,1765年在莫斯科去世。很可能他就是在俄罗斯制造了我所见过的那些自动装置。而他留在纽伦堡的那些装置要么尚未完成,要么是他故意破坏的;因为它们存在一些显然并非由意外造成的缺陷。不过,贝雷伊斯先生已经开始着手修复它们了。在所有这些自动装置中,我必须承认那只鸭子是最巧妙的;但我可以证明,在沃康松之前就已经有人制造过类似的机械装置了。拉巴特告诉我们,大约在1688年,法国将军德·热内为了保卫圣克里斯托弗殖民地免受英国人的进攻,制造了一只能够行走、从地上捡起抛给它的谷物并据外观判断将其消化,之后再排出类似粪便的物质的孔雀。此人出身于布列塔尼的一个古老贵族家族,但后来家境衰落,其父亲不得不从事手工业。他的儿子结识了维冯侯爵,由于他具备出色的天赋,侯爵便将他培养成军官。他后来晋升为舰艇指挥官,率领一支舰队前往麦哲伦海峡,打算在那里建立殖民地,并在卡宴获得了一块土地,还将这块土地发展成了一个名为奥亚克的郡。他发明了多种对航海和炮术有用的机器,据说他还制造出了无需重锤或弹簧就能运转的钟表。沃康松制造的吹笛人偶也不是同类产品中的第一个。在16世纪初期,那首著名的诗作《Zodiacus Vitæ》的匿名作者在罗马见过一个由陶艺师以类似方式制作的人偶。遗憾的是,关于那个装置的结构并没有任何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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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罗马时,正值利奥十世在位期间。那时我是一个由陶艺家塑造的雕像,有着青年的模样,354从嘴巴的缝隙中呼出强劲的风声。
在此,我想谈谈一种魔术道具——尽管它已经存在了很久,但仍能让人惊叹不已,而且常常欺骗那些自以为聪明的人。我指的是那些会回答各种问题的机器:它们有时能用不同的语言回答问题,还能唱歌,甚至能吹出猎人的号角声。这个雕像,或者只是头部,通常被放置在一个箱子上,为了增强欺骗效果,箱子的前面装有一对风箱、共鸣板、圆筒以及管道,这些都被当作发音器官。有时候,这种机器看起来就像假发制作用的木块,周围挂着土耳其式的服饰,还有两只手臂,被放在桌子前;有时则把雕像放在桌子上或墙上。声音则是通过雕像嘴里的“说话喇叭”传出来的。
许多魔术师竟厚颜无耻地声称,那声音并非出自人类,而是由机器产生的,就像管风琴发出的音乐一样。也有一些人,比如我上次见到的那个,比较谦逊或胆小,对于关于声音来源的问题,他们总是给出含糊其辞的回答,其手段之巧妙不亚于那些用球和杯子表演魔术的人。不过,对于这类会说话的机器,人们有不同的看法:有些人认为声音确实来自机器;有些人则认为魔术师自己在回答问题,就像口技演员那样,或者因为他有能力改变自己的声音;还有人认为答案是由某个隐藏起来的人给出的。由于这些观点的激烈争论,魔术师常常面临生命危险——因为一旦骗局被揭穿,那些原本愿意被欺骗、甚至愿意为魔术师的表演付费的人,就会觉得自己有权报复。
这些机器有时会损坏,而它们的主人则会被视为骗子而受到严厉对待。就我个人而言,我不明白为什么使用会说话机器的魔术师就比那些假装能喷火、吞下沸油,或是让木偶说话的魔术师更该受到指责。
在此,我想谈谈一种魔术道具——尽管它已经存在了很久,但仍能让人惊叹不已,而且常常欺骗那些自以为聪明的人。我指的是那些会回答各种问题的机器:它们有时能用不同的语言回答问题,还能唱歌,甚至能吹出猎人的号角声。这个雕像,或者只是头部,通常被放置在一个箱子上,为了增强欺骗效果,箱子的前面装有一对风箱、共鸣板、圆筒以及管道,这些都被当作发音器官。有时候,这种机器看起来就像假发制作用的木块,周围挂着土耳其式的服饰,还有两只手臂,被放在桌子前;有时则把雕像放在桌子上或墙上。声音则是通过雕像嘴里的“说话喇叭”传出来的。
许多魔术师竟厚颜无耻地声称,那声音并非出自人类,而是由机器产生的,就像管风琴发出的音乐一样。也有一些人,比如我上次见到的那个,比较谦逊或胆小,对于关于声音来源的问题,他们总是给出含糊其辞的回答,其手段之巧妙不亚于那些用球和杯子表演魔术的人。不过,对于这类会说话的机器,人们有不同的看法:有些人认为声音确实来自机器;有些人则认为魔术师自己在回答问题,就像口技演员那样,或者因为他有能力改变自己的声音;还有人认为答案是由某个隐藏起来的人给出的。由于这些观点的激烈争论,魔术师常常面临生命危险——因为一旦骗局被揭穿,那些原本愿意被欺骗、甚至愿意为魔术师的表演付费的人,就会觉得自己有权报复。
这些机器有时会损坏,而它们的主人则会被视为骗子而受到严厉对待。就我个人而言,我不明白为什么使用会说话机器的魔术师就比那些假装能喷火、吞下沸油,或是让木偶说话的魔术师更该受到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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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暗处之中。观众为从精心设计的骗局中获得的乐趣而付费,而且骗局越难以被识破,他们就越满意。但通过木偶来说话或唱歌的人藏得极为隐秘,以至于一些思维敏锐的人认为这种隐藏方式根本不可能实现。如今,这门技艺已广为人知。
要么是孩子或女人藏在杂技师的箱子里,要么是有人待在相邻的房间里,通过一根穿过墙壁连接到木偶的管子来发声,再将回答传递给观众。杂技师会通过事先约定的手势为那个人提供一切必要的帮助。有一次,在斯托克先生的陪同下,在确保保密的前提下,我亲眼看到另一个房间里的助手站在管子前,手中拿着写有手势标记的卡片;他是以极其隐秘的方式被带进那所房子的,连房东娘都不知道这件事。不过,杂技师承认自己表演时心怀恐惧,不敢在哥廷根这样的地方久留,也不敢带着他的“土耳其人”回来,尽管当地人很友善,允许他带着所得的财物安然离开。
用这种方法让雕像说话的发明看似很简单,人们不禁会猜测它在古代曾被用来助长迷信;许多人还以为大多数神谕也是以这种方式传达的。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耶稣会士巴尔图斯以及《对丰特奈尔〈神谕史〉的回应》一书的匿名作者都已证明了这一点。看来,那些异教祭司和我们这些杂技师一样,担心自己的骗局如果长期实施就会被识破。因此他们认为,由自己亲自给出答案,或者让受过专门训练的女性来传达答案,又或者通过书写或其他方式来传达答案,才是更安全的方法。不过,我们仍然可以读到,过去的雕像和圣徒像确实会说话;因为现在那些雕像已经不敢开口了。如果他们的信徒真的听到过来自雕像的声音,那很可能是通过上述方式产生的。
要么是孩子或女人藏在杂技师的箱子里,要么是有人待在相邻的房间里,通过一根穿过墙壁连接到木偶的管子来发声,再将回答传递给观众。杂技师会通过事先约定的手势为那个人提供一切必要的帮助。有一次,在斯托克先生的陪同下,在确保保密的前提下,我亲眼看到另一个房间里的助手站在管子前,手中拿着写有手势标记的卡片;他是以极其隐秘的方式被带进那所房子的,连房东娘都不知道这件事。不过,杂技师承认自己表演时心怀恐惧,不敢在哥廷根这样的地方久留,也不敢带着他的“土耳其人”回来,尽管当地人很友善,允许他带着所得的财物安然离开。
用这种方法让雕像说话的发明看似很简单,人们不禁会猜测它在古代曾被用来助长迷信;许多人还以为大多数神谕也是以这种方式传达的。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耶稣会士巴尔图斯以及《对丰特奈尔〈神谕史〉的回应》一书的匿名作者都已证明了这一点。看来,那些异教祭司和我们这些杂技师一样,担心自己的骗局如果长期实施就会被识破。因此他们认为,由自己亲自给出答案,或者让受过专门训练的女性来传达答案,又或者通过书写或其他方式来传达答案,才是更安全的方法。不过,我们仍然可以读到,过去的雕像和圣徒像确实会说话;因为现在那些雕像已经不敢开口了。如果他们的信徒真的听到过来自雕像的声音,那很可能是通过上述方式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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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确定奥菲斯的头像究竟是在莱斯博斯岛上发声的,还是更有可能的是,如同德尔斐的三脚架那样,答案是由祭司们传达给它的。不过,卢西恩明确记载,冒名顶替者亚历山大确实让他的埃斯库拉庇俄斯以这种方式发声。该作者称,亚历山大用鹤的喉管代替管子,将声音通过它传送到雕像的口中。4世纪时,当主教西奥菲勒斯拆毁亚历山大的雕像时,他发现有些雕像是中空的,这些雕像被放置在墙上,这样祭司就可以悄悄躲在它们后面,通过雕像的嘴向那些无知的民众说话。我知晓有一段文字似乎暗示,众所周知擅长制造各种机械装置的卡西奥多鲁斯也制作过会说话的机器;但我必须承认自己并不完全理解那些文字的含义。
雷茨在为卢西恩的作品所写的注释中证明了:一百多年前就有人为了金钱而展示会说话的机器。他举了一个例子,那就是他本人所认识的英国人托马斯·厄森,他的技艺令查理二世及其整个宫廷都感到惊叹。然而,当这种惊奇感蔓延开来后,有个侍从在旁边的房间里发现了一名天主教祭司,这名祭司通过管子,对着木制头像的耳朵低语,从而用同样的语言回答人们提出的问题。厄森经常讲述这个骗局。
现在,我只想再补充一些关于中国影戏的见解,我之前偶尔提到过这一点。这种巧妙的娱乐方式是通过在帘子开口前的细纱布后面,用钉子固定那些由纸板制成的小人物模型来实现的,这些模型的关节都是可活动的,因此可以根据需要展现不同的场景。而覆盖在开口处的纱布则通过镜子反射的光线照亮,从而让观众看不到那些钉子所形成的影子。如果要让某个角色做出各种动作,就需要有多个人共同操作。
雷茨在为卢西恩的作品所写的注释中证明了:一百多年前就有人为了金钱而展示会说话的机器。他举了一个例子,那就是他本人所认识的英国人托马斯·厄森,他的技艺令查理二世及其整个宫廷都感到惊叹。然而,当这种惊奇感蔓延开来后,有个侍从在旁边的房间里发现了一名天主教祭司,这名祭司通过管子,对着木制头像的耳朵低语,从而用同样的语言回答人们提出的问题。厄森经常讲述这个骗局。
现在,我只想再补充一些关于中国影戏的见解,我之前偶尔提到过这一点。这种巧妙的娱乐方式是通过在帘子开口前的细纱布后面,用钉子固定那些由纸板制成的小人物模型来实现的,这些模型的关节都是可活动的,因此可以根据需要展现不同的场景。而覆盖在开口处的纱布则通过镜子反射的光线照亮,从而让观众看不到那些钉子所形成的影子。如果要让某个角色做出各种动作,就需要有多个人共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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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艺极为高超。要表现蛇滑行的场景时,那些由精细环状结构构成的模型至少需要三名助手共同操作。这种第一次看到时就会让人感到愉悦的表演,其实是中国人的发明。多年前,我曾见过一些中国玩具箱,只有将箱子对着光才能看到其中的活动模型。在中国,这类影子戏会在著名的元宵节上表演;一些旅行家的著作中也有关于它的描述。普罗斯佩尔·阿尔皮努斯告诉我们,这类表演在埃及也很常见,他非常欣赏它们,但却无法弄清其制作方法,因为那是个秘密。几年前在哥廷根展出过这些表演的意大利人告诉我,它们最初是在博洛尼亚模仿中国工艺制作出来的。
脚注:
281 《随笔集》,第一卷,第54页。
282 色诺芬提到的那个杂技演员请求神明让他只生活在有钱人多的地方,而且那里要有许多容易受骗的人。
283 《路易十四时代》,柏林,1751年,12开本,第一卷,第44页。那匹马是卡索邦在上述年份看到的,它的主人是一名英国人,向卡索邦透露了训练这匹马的所有技巧。详见《卡索邦文集》,第56页。贾布隆斯基在其《艺术与科学词典》第547页中提到,那匹马在里斯本被处以火刑。1739年,波兰有个杂技演员因被迫承认自己是巫师而遭折磨,随后未经进一步证实就被处决。关于这一事件的完整记载可见1739年的《西里西亚学术新闻》。
284 参见比蓬特编辑的《卢奇亚尼作品集》,第388页、第407页。
脚注:
281 《随笔集》,第一卷,第54页。
282 色诺芬提到的那个杂技演员请求神明让他只生活在有钱人多的地方,而且那里要有许多容易受骗的人。
283 《路易十四时代》,柏林,1751年,12开本,第一卷,第44页。那匹马是卡索邦在上述年份看到的,它的主人是一名英国人,向卡索邦透露了训练这匹马的所有技巧。详见《卡索邦文集》,第56页。贾布隆斯基在其《艺术与科学词典》第547页中提到,那匹马在里斯本被处以火刑。1739年,波兰有个杂技演员因被迫承认自己是巫师而遭折磨,随后未经进一步证实就被处决。关于这一事件的完整记载可见1739年的《西里西亚学术新闻》。
284 参见比蓬特编辑的《卢奇亚尼作品集》,第388页、第40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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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
弗洛鲁斯,第三卷,第19章,第4节。
286
关于如何施展这一把戏的说明可见于各类著作,例如约翰·瓦尔贝根所著的《魔法艺术》,斯图加特,1754年,8开本;以及《自然魔法书》,纽伦堡,1740年,8开本。
287
参见巴耶尔的《词典》第一卷,第450页,“Barchochebas”条目。
288
菲洛斯托吉乌斯《教会史》第七卷,第7章,第93页。
289
《亚历山大大帝传》,第687页。
290
盖伦,同上。
291
奥维德《变形记》第九卷,第160行。
292
相关实例可见于于埃蒂的《阿尔内塔纳问题集》第二卷,以及巴耶尔《词典》中的“Egnatia”条目。
293
《学者杂志》,1667年,第54页、第222页;1680年,第292页。德斯兰德斯所著《物理学回忆录》第二卷,以及《不来梅杂志》第一卷,第665页。另可参见布斯贝基所著《全集》,巴塞尔,1740年,8开本,第314页。
294
[在这种情况下,欺骗行为很容易实施。正如大卫·布鲁斯特爵士在《自然魔法》第301页中所提到的,由汞、锡和铋组成的易熔金属,其熔点较低,可以轻易替代铅;而沸点低于水的液体也可以用来代替水。据推测,那不勒斯人使用的物质是一种溶解在硫酸乙醚中的鲸蜡酯溶液,其中还加入了在50华氏度时就会凝固、且会随着手部温度而熔化或沸腾的阿尔卡内特根。蒂莱先生、福特莱斯博士以及查尔斯·布拉格登爵士的实验表明,人体能够承受极高的温度。这些学者中有几个人曾待在这样一个房间里……]
弗洛鲁斯,第三卷,第19章,第4节。
286
关于如何施展这一把戏的说明可见于各类著作,例如约翰·瓦尔贝根所著的《魔法艺术》,斯图加特,1754年,8开本;以及《自然魔法书》,纽伦堡,1740年,8开本。
287
参见巴耶尔的《词典》第一卷,第450页,“Barchochebas”条目。
288
菲洛斯托吉乌斯《教会史》第七卷,第7章,第93页。
289
《亚历山大大帝传》,第687页。
290
盖伦,同上。
291
奥维德《变形记》第九卷,第160行。
292
相关实例可见于于埃蒂的《阿尔内塔纳问题集》第二卷,以及巴耶尔《词典》中的“Egnatia”条目。
293
《学者杂志》,1667年,第54页、第222页;1680年,第292页。德斯兰德斯所著《物理学回忆录》第二卷,以及《不来梅杂志》第一卷,第665页。另可参见布斯贝基所著《全集》,巴塞尔,1740年,8开本,第314页。
294
[在这种情况下,欺骗行为很容易实施。正如大卫·布鲁斯特爵士在《自然魔法》第301页中所提到的,由汞、锡和铋组成的易熔金属,其熔点较低,可以轻易替代铅;而沸点低于水的液体也可以用来代替水。据推测,那不勒斯人使用的物质是一种溶解在硫酸乙醚中的鲸蜡酯溶液,其中还加入了在50华氏度时就会凝固、且会随着手部温度而熔化或沸腾的阿尔卡内特根。蒂莱先生、福特莱斯博士以及查尔斯·布拉格登爵士的实验表明,人体能够承受极高的温度。这些学者中有几个人曾待在这样一个房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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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度在260华氏度以上1到2度,持续了8分钟;在同一环境下烹煮的牛排,33分钟后就煮过头了;而用风箱给牛排吹气后,13分钟就能将其煮至恰到好处的程度。不过,F·钱特里爵士在用于烘干模具的炉子里所承受的温度还要更高。当炉子达到最高温度时,温度计显示为350华氏度,铁制地面也变得通红。工人们通常在340华氏度时进入该炉子。有一次,F爵士带着五六个朋友进入炉子,两分钟后他们取出的温度计显示温度为320华氏度。其中一些人感到耳朵尖和鼻中隔有剧烈疼痛,还有些人则觉得眼睛疼痛。——布鲁斯特,同上]
295
矿物及明矾等各种盐类具有能够保护衣物等物品免受火焰伤害的特殊性质,这一特性早已为人所知。但将这一原理实际应用起来的方法,则要归功于米兰的阿尔迪尼骑士。他的防护服由浸过明矾溶液的厚布料制成,可覆盖身体、手臂和腿部;头部则戴着能覆盖整个头部直至颈部的帽子,帽子上有鼻子、眼睛和嘴巴的开口;脚部则用石棉布或阿米安瑟斯布包裹。他的长袜和帽子是单层的,但手套却是双层的,这样消防员就可以直接用手接触燃烧或炽热的物体。此外,他还穿了一件金属制的防护服,包括带有面罩的帽子(面罩与石棉帽之间留有间隙)、胸甲、保护躯干和大腿的护甲、双层金属网制成的靴子,以及一个长5英尺、宽2.5英尺的椭圆形盾牌,该盾牌是通过将金属网固定在细铁架上制成的。所有这些部件都是用金属网制成的。事实证明,穿上这种防护装备的人能够在高温的火焰中行走,或将头部伸进燃烧的火堆中,持续数分钟之久。在某些情况下,由于温度极高,旁观者甚至不得不站在8到10码之外。1829年,在圣热尔韦军营的院子里,就曾有过这样的惊人表现。
295
矿物及明矾等各种盐类具有能够保护衣物等物品免受火焰伤害的特殊性质,这一特性早已为人所知。但将这一原理实际应用起来的方法,则要归功于米兰的阿尔迪尼骑士。他的防护服由浸过明矾溶液的厚布料制成,可覆盖身体、手臂和腿部;头部则戴着能覆盖整个头部直至颈部的帽子,帽子上有鼻子、眼睛和嘴巴的开口;脚部则用石棉布或阿米安瑟斯布包裹。他的长袜和帽子是单层的,但手套却是双层的,这样消防员就可以直接用手接触燃烧或炽热的物体。此外,他还穿了一件金属制的防护服,包括带有面罩的帽子(面罩与石棉帽之间留有间隙)、胸甲、保护躯干和大腿的护甲、双层金属网制成的靴子,以及一个长5英尺、宽2.5英尺的椭圆形盾牌,该盾牌是通过将金属网固定在细铁架上制成的。所有这些部件都是用金属网制成的。事实证明,穿上这种防护装备的人能够在高温的火焰中行走,或将头部伸进燃烧的火堆中,持续数分钟之久。在某些情况下,由于温度极高,旁观者甚至不得不站在8到10码之外。1829年,在圣热尔韦军营的院子里,就曾有过这样的惊人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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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筑起了两层楼高的塔架,周围堆满了燃烧的木柴和稻草。一名消防员背着孩子,孩子被放在用金属纱布覆盖的柳条篮子里,他还戴着用阿米安瑟尔布料制成的帽子。他冲进了火焰高达八码的狭窄区域。火势极为猛烈,根本看不清他的身影,浓黑的烟雾四处弥漫,散发的热量让旁观者难以忍受。有那么一段时间,根本看不到他的踪影,人们开始担心他的安危。不过最终,他还是毫发无损地从那片火海中走了出来。
1760年,施雷伯也做了同样的事情。
普林尼,第七卷第11章;维吉尔,《埃涅阿斯纪》第十一卷;西利乌斯·伊塔利库斯,第五卷;斯特拉博,第五卷。
斯特拉博,第十二卷。
在1702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De Mirabilibus Mundi》一书中,即《De Secretis Mulierum》一书的结尾部分,第100页。
《安提戈涅》,270行。
《Athen. lib. i. 15》中的评论。
《De Theatro》,第一卷第40章,载于Grævii Thes. Ant. Rom.第九卷。
塞内卡,第三卷第20封信;第45封信。可参考苏伊达斯、波洛克斯以及《Athenæi Deipn.》第四卷的内容。昆体良在他的《Institut.》第十卷第7、11节中很可能也提到了这种技艺。
普林尼,第七卷第20章,第385页;马蒂亚尔,第五卷第12首诗;苏伊达斯在谈到泰奥吉尼斯·塔修斯时所提到的内容;哈勒,《Elem. Physiol.》第四卷,第486页。
沃皮斯库斯,《Firmi的生平》。可参见Desaguliers的图版十九,图5。他对这一动作的描述如下:那个假扮的参孙将肩膀(而非他之前所说的头部)搁在一张椅子上,脚后跟则搁在另一张椅子上(这两张椅子被固定在一起),然后让一两个人站在他的肚子上,他则上下移动这些人。
1760年,施雷伯也做了同样的事情。
普林尼,第七卷第11章;维吉尔,《埃涅阿斯纪》第十一卷;西利乌斯·伊塔利库斯,第五卷;斯特拉博,第五卷。
斯特拉博,第十二卷。
在1702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De Mirabilibus Mundi》一书中,即《De Secretis Mulierum》一书的结尾部分,第100页。
《安提戈涅》,270行。
《Athen. lib. i. 15》中的评论。
《De Theatro》,第一卷第40章,载于Grævii Thes. Ant. Rom.第九卷。
塞内卡,第三卷第20封信;第45封信。可参考苏伊达斯、波洛克斯以及《Athenæi Deipn.》第四卷的内容。昆体良在他的《Institut.》第十卷第7、11节中很可能也提到了这种技艺。
普林尼,第七卷第20章,第385页;马蒂亚尔,第五卷第12首诗;苏伊达斯在谈到泰奥吉尼斯·塔修斯时所提到的内容;哈勒,《Elem. Physiol.》第四卷,第486页。
沃皮斯库斯,《Firmi的生平》。可参见Desaguliers的图版十九,图5。他对这一动作的描述如下:那个假扮的参孙将肩膀(而非他之前所说的头部)搁在一张椅子上,脚后跟则搁在另一张椅子上(这两张椅子被固定在一起),然后让一两个人站在他的肚子上,他则上下移动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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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呼吸着,用背部、大腿和腿部构成一个拱形结构,而这个拱形的支撑点就是那些椅子。
306
《实验哲学教程》。伦敦,1745年,4开本,第1卷,第266页。
[大卫·布鲁斯特爵士在其关于自然魔法的有趣著作中,对这类非凡的表演进行了通俗易懂的描述,并解释了其背后的原理,见该书第246页。]
307
《但泽自然科学协会的实验与论文集》。
308
布伦格在其著作《论剧场》的第41章中收集了许多古人的相关记载。另可参阅斯庞所著《古代奇闻研究》中的德斯·坎普斯的文章,里昂,1683年;以及《梅尔库里亚利斯论体操艺术》和法布里基乌斯的《古代文献集》,第995页。
309
在《哈德里安尼德斯》版本的第542页上,有一首据说是佩特罗尼乌斯所写的短诗,内容也与此主题相关。
310
穆拉托里,《中世纪意大利古迹》,第2卷,第846页。
311
冯·施泰滕,《奥格斯堡的艺术史》,第2卷,第177页。
312
克劳迪安,《论马利乌斯担任执政官的事迹》,第320行。在奇拉诺所著的《罗马古迹》第2卷的第8幅插图中,有类似我经常看到的那种图案。不过最危险且最奇特的是那些记载在《威尼斯城的辉煌》一书中的图案,该书收录于格雷维的《意大利古迹宝库》第5卷,第374页。
313
《讽刺诗集》第14卷,第265行。
314
第5卷,第433行。
315
《会饮篇》,第655页,巴塞尔版,1555年。该书中写道:“舞台上摆放着一辆陶制轮子,他打算用它来表演惊人的把戏。”在J.里比特乌斯的旧版本中也有这段记载。
306
《实验哲学教程》。伦敦,1745年,4开本,第1卷,第266页。
[大卫·布鲁斯特爵士在其关于自然魔法的有趣著作中,对这类非凡的表演进行了通俗易懂的描述,并解释了其背后的原理,见该书第246页。]
307
《但泽自然科学协会的实验与论文集》。
308
布伦格在其著作《论剧场》的第41章中收集了许多古人的相关记载。另可参阅斯庞所著《古代奇闻研究》中的德斯·坎普斯的文章,里昂,1683年;以及《梅尔库里亚利斯论体操艺术》和法布里基乌斯的《古代文献集》,第995页。
309
在《哈德里安尼德斯》版本的第542页上,有一首据说是佩特罗尼乌斯所写的短诗,内容也与此主题相关。
310
穆拉托里,《中世纪意大利古迹》,第2卷,第846页。
311
冯·施泰滕,《奥格斯堡的艺术史》,第2卷,第177页。
312
克劳迪安,《论马利乌斯担任执政官的事迹》,第320行。在奇拉诺所著的《罗马古迹》第2卷的第8幅插图中,有类似我经常看到的那种图案。不过最危险且最奇特的是那些记载在《威尼斯城的辉煌》一书中的图案,该书收录于格雷维的《意大利古迹宝库》第5卷,第374页。
313
《讽刺诗集》第14卷,第265行。
314
第5卷,第433行。
315
《会饮篇》,第655页,巴塞尔版,1555年。该书中写道:“舞台上摆放着一辆陶制轮子,他打算用它来表演惊人的把戏。”在J.里比特乌斯的旧版本中也有这段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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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为:“那是一个供跳跃者使用的旋转轮,其出色的设计实在令人惊叹。”首先出现的问题是:τροχὸς τῶν κεραμεικὶων究竟是什么?最后一个词指的是雅典某个每年都会举行摔跤比赛的地方;正因如此,阿里斯托芬才使用了πληγαὶ κεραμεικαί这一表达。不过这并不能解释问题。引用同一段文字的布伦格则这样翻译:“那是一个供陶艺师使用的旋转轮,表演者可以借助它来完成各种动作并创造奇迹。”他这里指的是阿纳卡西斯发明的陶轮,但那种工具一直被称为κεραμικὸς τροχὸς,而非τροχὸς τῶν κεραμεικὶων。即便假设他确实指的是陶轮,加上“表演者可以借助它来完成各种动作”这一表述也是错误的;因为陶轮并非环状,而更像盘子或碟子;当它转动时,是水平旋转而非垂直旋转。此外,表演者如何能在自己跳过的那个轮子上写字或阅读,他也未曾给出解释。“在轮子旋转时还能写字阅读,实在是一件奇妙的事。”如果真是指陶轮的话,我认为人完全有可能在它以极高速度旋转时站在上面,甚至进行阅读或书写;但必须以极快的速度轮流抬起双腿。
316
尼塞福鲁斯·格雷戈里乌斯,《第八卷》第10章,第215页。这支绳索舞者团体来自埃及。他们走遍了亚洲的大部分地区以及整个欧洲,直至西班牙的最边缘。在君士坦丁堡,他们在船只的桅杆之间拉起绳索,首次展示了他们的技艺。人们几乎会认为,当时欧洲的愚昧迷信并不像上个世纪初那么盛行。历史学家称,该团体最初有四十人,但在前往君士坦丁堡的途中有一半人被抛弃了。不过他并未提及这些人或他们的马匹因被视为巫师而被烧死,或是被认为被魔鬼附身。
317
参见其《游记》的德文译本,第二卷,第238页。
316
尼塞福鲁斯·格雷戈里乌斯,《第八卷》第10章,第215页。这支绳索舞者团体来自埃及。他们走遍了亚洲的大部分地区以及整个欧洲,直至西班牙的最边缘。在君士坦丁堡,他们在船只的桅杆之间拉起绳索,首次展示了他们的技艺。人们几乎会认为,当时欧洲的愚昧迷信并不像上个世纪初那么盛行。历史学家称,该团体最初有四十人,但在前往君士坦丁堡的途中有一半人被抛弃了。不过他并未提及这些人或他们的马匹因被视为巫师而被烧死,或是被认为被魔鬼附身。
317
参见其《游记》的德文译本,第二卷,第2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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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
《亨利三世统治时期的纪事》,第57页。——《用于研究亨利三世历史的文献集》,科隆,1666年,12开本。
319
《精选书信集》,安特卫普,1605年,4开本,共50封书信,第59页。——普林尼,《自然史》第八卷第1章和第3章;塞内卡,《书信集》第86封;苏埃托尼乌斯,《加尔巴传》;迪奥·卡西乌斯。更多相关内容可见哈滕费尔斯所著的《大象志》,埃尔福特,1715年,4开本。13世纪时似乎有人尝试骑在绳子上骑行。可参阅莱布尼茨收录在《历史补充资料》第二卷中的《阿尔贝里希修道士的编年史》,其中描述了1237年法国国王的兄弟罗伯特的婚礼上的种种仪式。关于大象的聪明才智的记载可见利普西所著的《大象颂》,该文收录在1638年于里昂出版的《各种娱乐与消遣题材作品集》中。
320
艾利安的《历史年表》第十六卷第23章,第六卷第10章。——阿忒纳奥斯,第十二卷。——普林尼。
321
一个相关例子可见《西奥法尼斯的编年史》,该书于1655年在巴黎以对开本出版。这一事件发生在查士丁尼统治的第十七年,即543年。
322
《环球杂志》,1766年10月,第217页。
323
《被揭穿的“野人”——宫廷里的骗子》,柏林,1774年,8开本。另可参阅《哥廷根学术通报》,1775年,第816页。不过,给那个“野人”贴上的“骗子”标签实在过重了;因为我认为,那些做出前所未有的惊人举动的人,即便被他人发现其手段,也不应被视为骗子。
324
布鲁的航行经历记载在拉巴特的《西非》一书中,第四卷。
325
[多年来,斯特兰德地区一直有这类有趣的展览,比如“勤劳的跳蚤”。这些有害的动物能够拉动四轮马车、发射小型火炮,还能完成其他类似的任务。]
《亨利三世统治时期的纪事》,第57页。——《用于研究亨利三世历史的文献集》,科隆,1666年,12开本。
319
《精选书信集》,安特卫普,1605年,4开本,共50封书信,第59页。——普林尼,《自然史》第八卷第1章和第3章;塞内卡,《书信集》第86封;苏埃托尼乌斯,《加尔巴传》;迪奥·卡西乌斯。更多相关内容可见哈滕费尔斯所著的《大象志》,埃尔福特,1715年,4开本。13世纪时似乎有人尝试骑在绳子上骑行。可参阅莱布尼茨收录在《历史补充资料》第二卷中的《阿尔贝里希修道士的编年史》,其中描述了1237年法国国王的兄弟罗伯特的婚礼上的种种仪式。关于大象的聪明才智的记载可见利普西所著的《大象颂》,该文收录在1638年于里昂出版的《各种娱乐与消遣题材作品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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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利安的《历史年表》第十六卷第23章,第六卷第10章。——阿忒纳奥斯,第十二卷。——普林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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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相关例子可见《西奥法尼斯的编年史》,该书于1655年在巴黎以对开本出版。这一事件发生在查士丁尼统治的第十七年,即543年。
322
《环球杂志》,1766年10月,第2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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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揭穿的“野人”——宫廷里的骗子》,柏林,1774年,8开本。另可参阅《哥廷根学术通报》,1775年,第816页。不过,给那个“野人”贴上的“骗子”标签实在过重了;因为我认为,那些做出前所未有的惊人举动的人,即便被他人发现其手段,也不应被视为骗子。
324
布鲁的航行经历记载在拉巴特的《西非》一书中,第四卷。
325
[多年来,斯特兰德地区一直有这类有趣的展览,比如“勤劳的跳蚤”。这些有害的动物能够拉动四轮马车、发射小型火炮,还能完成其他类似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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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在J. G. Schenkio a Grafenberg之子所著的《Monstrorum Historia Memorabilis》一书中,也有几例类似的情况记载,该书于1609年在法兰克福以4开本出版,第28页及以后有相关内容。其中最奇特的是1586年出生于普鲁士萨克森地区哈勒的托马斯·施韦克尔——卡梅拉里乌斯不仅见过他写字,还见过他用脚制作笔。——译者注
327
斯特拉博,第15卷,第1048页,阿尔梅尔版;迪奥·卡西乌斯,第55卷,第739页。苏埃托尼乌斯、欧特罗皮乌斯、尤西比乌斯和奥罗修斯都提到了这次使团,但并未提及所送的礼物。
328
[在现代,那些无所事事的人可以通过观看连体双胞胎、身材矮小的“拇指汤姆”之类的怪物,或是最近出现的三腿儿童来获得满足感。这类怪物的诞生对父母来说无疑是一笔财富,因为他们可以通过展示这些怪物赚取大笔金钱。公众,尤其是那些心理较为脆弱的群体,对这类景象的病态喜好实在令人遗憾。]
329
《Man. Astron.》,第5卷,第165页。
330
弗里施认为这个词源自“morio”,意为愚人或小丑。
331
这种厨房用具在16世纪中叶就已经存在了。蒙塔涅在1580年于蒂罗尔的布里克森看到过一种这样的装置,并在他的日记中将其描述为一种新发明。他说这种装置完全由轮子构成,依靠重物来驱动,就像钟表依靠重锤一样;一旦上好发条,它就能持续转动一小时来切肉。他之前还在其他地方见过另一种由蒸汽驱动的同类装置。——《Reise》,第1卷,第155页、249页。后一种装置似乎出现得更早一些。教皇庇护五世的厨师斯卡皮在他的著作《Opera di M. Bartolomeo Scappi》中描绘了这种装置,该书于1570年在威尼斯印刷,极为罕见。我最近看到了一本副本,其中的插图数量不是18幅,而是24幅。此后,该书又在同一地点于1571年和1605年两次以四开本印刷。第三版则标注着“附有两处补充内容”。
在J. G. Schenkio a Grafenberg之子所著的《Monstrorum Historia Memorabilis》一书中,也有几例类似的情况记载,该书于1609年在法兰克福以4开本出版,第28页及以后有相关内容。其中最奇特的是1586年出生于普鲁士萨克森地区哈勒的托马斯·施韦克尔——卡梅拉里乌斯不仅见过他写字,还见过他用脚制作笔。——译者注
327
斯特拉博,第15卷,第1048页,阿尔梅尔版;迪奥·卡西乌斯,第55卷,第739页。苏埃托尼乌斯、欧特罗皮乌斯、尤西比乌斯和奥罗修斯都提到了这次使团,但并未提及所送的礼物。
328
[在现代,那些无所事事的人可以通过观看连体双胞胎、身材矮小的“拇指汤姆”之类的怪物,或是最近出现的三腿儿童来获得满足感。这类怪物的诞生对父母来说无疑是一笔财富,因为他们可以通过展示这些怪物赚取大笔金钱。公众,尤其是那些心理较为脆弱的群体,对这类景象的病态喜好实在令人遗憾。]
329
《Man. Astron.》,第5卷,第165页。
330
弗里施认为这个词源自“morio”,意为愚人或小丑。
331
这种厨房用具在16世纪中叶就已经存在了。蒙塔涅在1580年于蒂罗尔的布里克森看到过一种这样的装置,并在他的日记中将其描述为一种新发明。他说这种装置完全由轮子构成,依靠重物来驱动,就像钟表依靠重锤一样;一旦上好发条,它就能持续转动一小时来切肉。他之前还在其他地方见过另一种由蒸汽驱动的同类装置。——《Reise》,第1卷,第155页、249页。后一种装置似乎出现得更早一些。教皇庇护五世的厨师斯卡皮在他的著作《Opera di M. Bartolomeo Scappi》中描绘了这种装置,该书于1570年在威尼斯印刷,极为罕见。我最近看到了一本副本,其中的插图数量不是18幅,而是24幅。此后,该书又在同一地点于1571年和1605年两次以四开本印刷。第三版则标注着“附有两处补充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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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林恰恩特与那位家主。”贝勒似乎将这本书与普拉蒂纳的《论正当的享乐》混为一谈,或者认为后者才是该书的真正作者。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斯卡皮与普拉蒂纳生活的时代相隔了一百多年。普拉蒂纳死于1481年,而非贝勒所写的1581年。
332
《论世界》,第六章。
333
希罗多德,《历史》第二卷第48章,第127页;卢西恩,《论叙利亚女神》,第16章,比蓬特版,第九卷,第99页。
334
《古物集》第四卷,第259页。
335
多普尔迈尔,第285页。
336
《伊利亚特》第十八卷第373行。值得注意的是,在雅尔卡斯举办的宴会上也有这样的自动三脚架。参见菲洛斯特拉图斯的《作品集》,奥莱阿里版,第117页、第240页。
337
《政治学》第一卷第3章。
338
在《梅农篇》中,第426页;在《欧绪弗洛恩篇》中,第8页、第11页。
339
《自然哲学导论》第一卷,第143页。
340
基尔歇尔的《生理学》,对开本,第69页。
341
在菲洛斯特拉图斯的《作品集》中,奥莱阿里版,第899页。
342
《铭文学院回忆录》第十三卷,第274页。
343
第二十七首颂歌。
344
奥卢斯·盖利乌斯,第十卷第12章。
345
参见诺德的《辩护词》、贝勒的《词典》等。据说托马斯·阿奎那看到那个头颅时惊恐万分,以至于……
332
《论世界》,第六章。
333
希罗多德,《历史》第二卷第48章,第127页;卢西恩,《论叙利亚女神》,第16章,比蓬特版,第九卷,第99页。
334
《古物集》第四卷,第259页。
335
多普尔迈尔,第285页。
336
《伊利亚特》第十八卷第373行。值得注意的是,在雅尔卡斯举办的宴会上也有这样的自动三脚架。参见菲洛斯特拉图斯的《作品集》,奥莱阿里版,第117页、第240页。
337
《政治学》第一卷第3章。
338
在《梅农篇》中,第426页;在《欧绪弗洛恩篇》中,第8页、第11页。
339
《自然哲学导论》第一卷,第143页。
340
基尔歇尔的《生理学》,对开本,第69页。
341
在菲洛斯特拉图斯的《作品集》中,奥莱阿里版,第899页。
342
《铭文学院回忆录》第十三卷,第274页。
343
第二十七首颂歌。
344
奥卢斯·盖利乌斯,第十卷第12章。
345
参见诺德的《辩护词》、贝勒的《词典》等。据说托马斯·阿奎那看到那个头颅时惊恐万分,以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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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被拆成了碎片,阿尔贝图斯顿时惊呼:“三十年的心血付诸东流了!”
346
《数学注释》,第二卷,第65页。
347
《关于雷吉奥蒙塔尼的鹰与铁蝇的论述》,阿尔托尔菲,1709年。
——参见《特雷武回忆录》,1710年7月,第1283页。——
多普尔迈尔,第23页;法布里奇乌斯,《医学图书馆》,第四卷,第355页;海尔布龙纳,《数学史》,第504页。
348
《关于比利时战争的书》,美因茨,1651年,4开本,第8页。他将那位艺术家称为克雷莫纳的扬内卢斯·图里亚努斯。
349
1738年,沃康松所著的《自动长笛的原理》在巴黎以薄型4开本出版。书中仅包含对该自动长笛演奏器的简短描述,该描述被收录在《百科全书》第一卷第448页的“机器人”条目中。据我所知,关于那只鸭子的描述则见于其他地方。
350
沃康松于1782年在巴黎去世。
351
[出版商拥有一只设计精巧的机械鸟笼,笼中有两只人造金丝雀在栖木上转动身体、拍动翅膀、移动喙部,同时发出模仿其自然鸣声的音乐声。笼子中央还有一个由螺旋形玻璃制成的喷泉。笼子下方有一座时钟,每小时会启动整个装置,使其运转三到四分钟;不过也可以像音乐鼻烟盒一样独立启动。据推测,这件作品是沃康松在大约一百年前制作的,它曾是威克斯著名博物馆里的重点展品,而“狼蛛”这一独特的机械装置也是在该博物馆首次展出的。]
352
尼古拉,《游记》,第一卷,第287页。
353
《美洲群岛的新旅行记》,海牙,1724年,两卷,4开本,第二卷第298页和第384页。由于他的出身,他被称为热讷伯爵。
346
《数学注释》,第二卷,第65页。
347
《关于雷吉奥蒙塔尼的鹰与铁蝇的论述》,阿尔托尔菲,1709年。
——参见《特雷武回忆录》,1710年7月,第1283页。——
多普尔迈尔,第23页;法布里奇乌斯,《医学图书馆》,第四卷,第355页;海尔布龙纳,《数学史》,第504页。
348
《关于比利时战争的书》,美因茨,1651年,4开本,第8页。他将那位艺术家称为克雷莫纳的扬内卢斯·图里亚努斯。
349
1738年,沃康松所著的《自动长笛的原理》在巴黎以薄型4开本出版。书中仅包含对该自动长笛演奏器的简短描述,该描述被收录在《百科全书》第一卷第448页的“机器人”条目中。据我所知,关于那只鸭子的描述则见于其他地方。
350
沃康松于1782年在巴黎去世。
351
[出版商拥有一只设计精巧的机械鸟笼,笼中有两只人造金丝雀在栖木上转动身体、拍动翅膀、移动喙部,同时发出模仿其自然鸣声的音乐声。笼子中央还有一个由螺旋形玻璃制成的喷泉。笼子下方有一座时钟,每小时会启动整个装置,使其运转三到四分钟;不过也可以像音乐鼻烟盒一样独立启动。据推测,这件作品是沃康松在大约一百年前制作的,它曾是威克斯著名博物馆里的重点展品,而“狼蛛”这一独特的机械装置也是在该博物馆首次展出的。]
352
尼古拉,《游记》,第一卷,第287页。
353
《美洲群岛的新旅行记》,海牙,1724年,两卷,4开本,第二卷第298页和第384页。由于他的出身,他被称为热讷伯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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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
《Zodiacus Vitæ》,第十一卷,846页。
355
可参阅小册子《关于H. D. Müller的会说话机器以及所有会说话机器的研究》,纽伦堡,1788年,8开本。——《德国综合图书馆》第八十七卷,第473页。《会说话的雕像与自动下棋机:揭秘与分析》,伦敦,1784年,8开本。——这种由M. Vankempelin发明的著名下棋自动机,在1820年由技艺高超的机械师Maelzel进行了修复并展示在伦敦,取得了巨大成功。在比赛开始前,这个雕像及其中的机械装置会向参观者展示,还会在地板上向不同方向移动;其伪装手法极为巧妙,就连最仔细观察的人也难以察觉破绽。机器的拥有者总是会事先挑选城里最优秀的棋手与之对弈,因此由于该自动机的出色棋艺,其神奇之处更显突出。在伦敦时,是刘易斯先生负责操作它。现在人们普遍认为,其实有个男孩藏在机器内部。
356
《Van Dale De Oraculis》,阿姆斯特丹,1700年,4开本,第一卷,第10章,第222页。
357
《对丰特内尔所著〈神谕史〉的回应》。
358
李维、瓦莱里乌斯·马克西穆斯和普鲁塔克都记载过一些相关例子。在基督教会的传说中,这类故事更多。
359
第五卷,第90页,比波恩版。
360
《Theodoreti Hist. Eccles.》第五卷,第22章。
361
《Cassiodori Variar.》第一卷,第45封书信。
362
【会说话的自动机——目前有一台这样的机械装置在埃及厅向公众展出,它是维也纳的法伯教授的杰作,据他所说,这是他经过25年努力才创造出来的。他给它取了……】
《Zodiacus Vitæ》,第十一卷,846页。
355
可参阅小册子《关于H. D. Müller的会说话机器以及所有会说话机器的研究》,纽伦堡,1788年,8开本。——《德国综合图书馆》第八十七卷,第473页。《会说话的雕像与自动下棋机:揭秘与分析》,伦敦,1784年,8开本。——这种由M. Vankempelin发明的著名下棋自动机,在1820年由技艺高超的机械师Maelzel进行了修复并展示在伦敦,取得了巨大成功。在比赛开始前,这个雕像及其中的机械装置会向参观者展示,还会在地板上向不同方向移动;其伪装手法极为巧妙,就连最仔细观察的人也难以察觉破绽。机器的拥有者总是会事先挑选城里最优秀的棋手与之对弈,因此由于该自动机的出色棋艺,其神奇之处更显突出。在伦敦时,是刘易斯先生负责操作它。现在人们普遍认为,其实有个男孩藏在机器内部。
356
《Van Dale De Oraculis》,阿姆斯特丹,1700年,4开本,第一卷,第10章,第222页。
357
《对丰特内尔所著〈神谕史〉的回应》。
358
李维、瓦莱里乌斯·马克西穆斯和普鲁塔克都记载过一些相关例子。在基督教会的传说中,这类故事更多。
359
第五卷,第90页,比波恩版。
360
《Theodoreti Hist. Eccles.》第五卷,第22章。
361
《Cassiodori Variar.》第一卷,第45封书信。
362
【会说话的自动机——目前有一台这样的机械装置在埃及厅向公众展出,它是维也纳的法伯教授的杰作,据他所说,这是他经过25年努力才创造出来的。他给它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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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创造出了“Euphonia”这一装置。顾名思义,它也是众多试图通过研究人类发声相关的结构来在声音和发音方面模仿人声的装置之一。作为体现归纳思维与机械制造技艺的典范,这一发明确实值得人们关注。教授本人通过设计风箱、管道、踏板以及按键——这些按键的操作方式类似钢琴键——来控制这个自动装置的运作,而该装置确实能够发出声音并形成词语。当我们进入房间时,发现它正在为一些贵宾演唱。要让我们认同“人声才是真正的人的声音”这一观点,就需要我们充分认识到投入到这项发明中的聪明才智与不懈努力;不过,这无疑 merupakan一项令人惊叹的、体现出色制造技艺与科学耐心的成果。——《Athæneum》
363
《埃及自然史》,里昂,1735年,4开本,第60页。
363
《埃及自然史》,里昂,1735年,4开本,第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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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造冰:用于为饮品降温的冰。
在气候温暖的地区,人们很早就掌握了将雪储存起来以便在夏季为饮品降温的技巧。所罗门王的作品中就有提及这一做法,而希腊人和罗马人的著作中也记载了大量相关实例,因此无需再赘述,毕竟这些资料早已被他人收集整理过了。至于用来储存雪的容器是如何建造的,文中并未明确说明;不过我所知道的关于这一点的信息,我会在这里向读者介绍。
许多人认为,雪是被储存在坑或沟渠中的。亚历山大大帝围攻佩特拉城时,他命令挖掘了三十条沟渠,将雪填入其中,再用橡树枝覆盖,这样雪就能长期保持状态。普鲁塔克则认为,用稻草和粗布作为覆盖物就足够了;如今葡萄牙仍沿用着类似的方法。如果把雪收集在深谷中,则会在其上铺上一些草或绿叶,再覆盖上羊圈里的粪便;这样一来,雪就能得到很好的保存,整个夏天都可将雪运送到60西班牙里外的里斯本。
因此,当古人想要获得可降温的饮品时,他们要么直接饮用融化的雪水,要么将雪水加入葡萄酒中;或者把装满葡萄酒的罐子放入雪中,让酒在雪中冷却适当的时间。显然,这些沟渠中的雪水很难保持清洁,因为里面通常充满了稻草等杂物,导致雪水带有杂质的味道,所以有必要对雪水或用它冷却过的葡萄酒进行过滤。
在气候温暖的地区,人们很早就掌握了将雪储存起来以便在夏季为饮品降温的技巧。所罗门王的作品中就有提及这一做法,而希腊人和罗马人的著作中也记载了大量相关实例,因此无需再赘述,毕竟这些资料早已被他人收集整理过了。至于用来储存雪的容器是如何建造的,文中并未明确说明;不过我所知道的关于这一点的信息,我会在这里向读者介绍。
许多人认为,雪是被储存在坑或沟渠中的。亚历山大大帝围攻佩特拉城时,他命令挖掘了三十条沟渠,将雪填入其中,再用橡树枝覆盖,这样雪就能长期保持状态。普鲁塔克则认为,用稻草和粗布作为覆盖物就足够了;如今葡萄牙仍沿用着类似的方法。如果把雪收集在深谷中,则会在其上铺上一些草或绿叶,再覆盖上羊圈里的粪便;这样一来,雪就能得到很好的保存,整个夏天都可将雪运送到60西班牙里外的里斯本。
因此,当古人想要获得可降温的饮品时,他们要么直接饮用融化的雪水,要么将雪水加入葡萄酒中;或者把装满葡萄酒的罐子放入雪中,让酒在雪中冷却适当的时间。显然,这些沟渠中的雪水很难保持清洁,因为里面通常充满了稻草等杂物,导致雪水带有杂质的味道,所以有必要对雪水或用它冷却过的葡萄酒进行过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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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多位作者的记载来看,那些冰块也是出于类似目的而被保存下来的;不过在温暖的国家里,冰块的使用频率似乎并不如北方地区那么高。即便在如今,意大利、西班牙和葡萄牙仍会使用雪来制冷,而波斯则使用冰块。我从未见过任何关于希腊或罗马时期冰库的记载,农业方面的著作中也没有提及这类设施。
然而,人类很快就想出了无需依靠雪或冰就能让水变冷的办法——他们注意到,如果先将水煮沸或至少加热,然后再将其放入装有雪的容器中,或置于通风良好的地方,水就会更快变冷。普林尼似乎认为这是尼禄的发明;而苏埃托尼乌斯笔下的一则幽默描述也表明尼禄很可能喜欢用这种方法来冷却水,但实际上这一方法出现的时间要早得多。希波克拉底似乎也知晓这种方法,至少盖伦是这么认为的。亚里士多德无疑也了解这一点,因为他提到,有些人希望水能更快变冷,就会先将其放在阳光下使其变热。他还提到,黑海附近的渔民会将沸水倒在用于在冰面上捕鱼的芦苇上,以此让芦苇更快冻结。盖伦对此有更详细的描述:他告诉我们,在能够获得雪的意大利和希腊,这种做法并不常见,而在埃及等既没有雪也没有清凉泉水的温暖国家,人们则经常使用这种方法。煮沸后的水会被倒入陶制容器或罐子中,傍晚时被放置在房屋的高处,暴露在夜间的空气中。到了早晨,这些容器会被埋入土中(或许是在坑里),外部用水浸湿,然后用新鲜或绿色的植物包裹起来,这样水就能一整天保持凉爽状态。
阿忒纳乌斯引用了普罗塔哥拉德斯的一本书中的类似描述,他提到,那些因整日置于阳光下而变热的装满水的容器,会在夜间由专门负责的人不断浇水保持湿润,到了早晨则用稻草将其包裹起来。在西莫卢斯岛上,白天变热的水会被倒入陶罐中,然后存放在阴凉的地窖里。
然而,人类很快就想出了无需依靠雪或冰就能让水变冷的办法——他们注意到,如果先将水煮沸或至少加热,然后再将其放入装有雪的容器中,或置于通风良好的地方,水就会更快变冷。普林尼似乎认为这是尼禄的发明;而苏埃托尼乌斯笔下的一则幽默描述也表明尼禄很可能喜欢用这种方法来冷却水,但实际上这一方法出现的时间要早得多。希波克拉底似乎也知晓这种方法,至少盖伦是这么认为的。亚里士多德无疑也了解这一点,因为他提到,有些人希望水能更快变冷,就会先将其放在阳光下使其变热。他还提到,黑海附近的渔民会将沸水倒在用于在冰面上捕鱼的芦苇上,以此让芦苇更快冻结。盖伦对此有更详细的描述:他告诉我们,在能够获得雪的意大利和希腊,这种做法并不常见,而在埃及等既没有雪也没有清凉泉水的温暖国家,人们则经常使用这种方法。煮沸后的水会被倒入陶制容器或罐子中,傍晚时被放置在房屋的高处,暴露在夜间的空气中。到了早晨,这些容器会被埋入土中(或许是在坑里),外部用水浸湿,然后用新鲜或绿色的植物包裹起来,这样水就能一整天保持凉爽状态。
阿忒纳乌斯引用了普罗塔哥拉德斯的一本书中的类似描述,他提到,那些因整日置于阳光下而变热的装满水的容器,会在夜间由专门负责的人不断浇水保持湿润,到了早晨则用稻草将其包裹起来。在西莫卢斯岛上,白天变热的水会被倒入陶罐中,然后存放在阴凉的地窖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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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变得极其寒冷。因此人们普遍认为,经过加热或煮沸的水会更快冷却,且具有更强的制冷效果;正因如此,古代文献中才会频繁提到煮沸过的水。如今在亚洲的南方国家,人们仍然习惯先将水煮沸后再让其暴露在空气中冷却。不过,哲学家们对此进行的实验得出了截然不同的结果: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将煮沸的水和冷水置于冰冷的空气中,后者会在前者冷却之前就结冰;但如果将煮沸过的水与温度相同的未煮沸水一同置于寒冷环境中,前者会稍早结冰。马里奥特、佩罗、科学院的学者们以及马里安等人所做的实验并未显示出煮沸水与未煮沸水在结冰时间上的明显差异,只不过煮沸水形成的冰更为坚硬透明,而未煮沸水形成的冰则含有更多气泡。后来,爱丁堡的布莱克博士通过实验得出了相反的结论:他说,如果让未煮沸的水保持完全静止状态,那么煮沸过的水会比它更快结冰;但如果用巧克力棒偶尔搅拌未煮沸的水,它也会与煮沸过的水同时结冰。他对这一差异的解释如下:某种运动有助于促进结冰过程,煮沸过的水由于吸收了空气中的水分,因此必然会比未煮沸的水更快结冰,前提是后者保持完全静止状态。华氏早先也指出,如果水不发生任何流动,其温度会低于冰点几度,但并不会立即结冰。我曾与利希滕贝格先生讨论过这些相互矛盾的实验结果,他向我保证,他对这种差异并不感到惊讶。结冰的时间受多种因素影响,而哲学家们对这些因素的了解还不够充分。一定程度的搅拌确实会加速结冰过程,因此容器表面形成的每一颗冰晶,或是从空气中落下的冰晶,都可能使已经足够冷却的水瞬间结冰;而这种现象是不可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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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各种意外因素必然会显著影响水的结冰时间。我认为,古代水中温度的下降,并非主要由于水被煮沸所致,而是因为容器始终处于湿润状态,再加上水所处环境的空气状况。因此,关于其成因存在一种错误的观念;由于人们认为原因是水被煮沸了,所以很多人没有提及真正的成因——尽管盖伦和阿忒纳乌斯都曾提到过这一成因。我们现在知道,冷却现象是由蒸发作用产生的。只要蒸发持续进行,放在户外的、保持湿润的温度计数值就会下降。使用硫酸乙醚,或者效果更好的硝酸乙醚——因为它的蒸发速度极快——甚至可以在盛夏让水结冰;卡瓦洛曾在夏天观察到,一支华氏温度计在两分钟内就因为乙醚的作用从64度降到了+3度,也就是低于冰点29度。在北纬25度30分至23度30分之间的加尔各答及印度其他地区,人们依靠这一原理来制造冰块,因为这些地方除非进口,否则根本见不到天然冰。人们在开阔的平原上挖出两英尺深的沟渠,里面铺上干稻草,然后在日落时将装满水的浅口无釉陶罐放入其中。这些陶罐中的冰块会在次日上午日出前被取出来,再被送到15英尺深的冰库中,用稻草仔细覆盖起来,以防止外部热量和空气的影响。这一过程中,大气状况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天气平静、纯净且无风时,最有利于水结冰;但若风势多变或天气阴沉多雨,就不会形成冰块;夜晚极其寒冷时也是如此。人们曾经认为这种结冰现象主要是由水被煮沸引起的,但实际上它更多是由于蒸发作用造成的。不过,并不是说容器的外表面必须始终保持湿润,而是说这些容器是无釉的,且具有多孔性或烧制不充分,因此水能够从容器中渗出,正因如此,它们的外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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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 这种容器始终保持湿润状态,因此无需担心液体无法被冷却的问题。前面关于天气影响的论述在某种程度上也印证了我的推测:越是有利于蒸发的天气,冰就越容易形成,而且质量也更好;而当风或恶劣天气阻碍了蒸发时,就不会形成冰。有关贝拿勒斯制冰方法的最新记载明确指出,人们不会使用煮沸过的水;那些使用后孔隙被堵塞的容器,也无法快速生成优质冰块。在瓷制容器中则根本无法制冰;如果用湿稻草的话,情况也是如此。普鲁塔克似乎还知道另一种冷却水的方法,那就是向水中投入小石子或铅片。他引用了亚里士多德的论述,但在现存的亚里士多德著作中却找不到相关内容。那段描述实在难以理解,根本无法据此形成任何观点;而普鲁塔克给出的解释所提供的信息甚至比该说法本身还要少。实际上,古人的几乎所有论述都是如此。我们确实从他们的记载中得知他们了解许多现象,但那些答案往往无法弥补为理解它们所需付出的努力。这些记载很少有进一步的说明,更没有任何令人满意的解释。看来,在16世纪末之前,除了意大利及其周边地区之外,其他国家的高级宴会上并不常见冷却液体的做法。16世纪中叶,法国还没有冰窖;1553年,贝隆在《游记》中描述了君士坦丁堡如何在整个夏季都保存着冰雪,以便用来冷却雪糕,他还声称他的同胞也可以采用同样的方法,因为他曾在比法国更温暖的国家见过冰窖。在较早的词典中也没有“glacière”这个词,1635年出版的莫内特词典中同样没有出现这个词。曾在尼斯陪同弗朗西斯一世与查理五世皇帝及保罗三世教皇会面的医生尚皮耶,亲眼看到西班牙人和意大利人将从邻近山区运来的雪放入葡萄酒中以冷却酒液。这一做法让他大为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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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称其为不健康的饮品;这足以证明在那个时代,法国宫廷里还尚未出现这种饮品。
格兰德·达西引用了布兰托姆讲述的一则轶事,并由此得出了相同的结论。弗朗西斯一世的儿子——王太子习惯在用餐时饮用大量水,即便当时天气已经很热。为了预防问题,宫廷中的女官多娜·阿格尼斯·贝亚特丽克斯·帕切科便派人从葡萄牙运来陶制容器,这样的容器能让水变得更凉爽、更健康;后来葡萄牙宫廷里的所有水都是用这些容器盛装的。由于这类容器至今仍在西班牙和葡萄牙使用,而那里的人们也是用雪来为葡萄酒降温,因此法国或许也可以采用这两种方法。在我的奇物收藏中,有一些这类葡萄牙容器的碎片;它们由红色木材制成,没有上釉,表面虽然光滑但带有类似伊特鲁里亚花瓶的微弱光泽。它们的烧制程度极低,以至于可以用牙齿轻易将其咬碎,碎片在口中也会立刻化为糊状。如果将水倒入这类容器中,水会渗透到容器的材质中;稍一搅拌就会产生许多气泡,最终水会完全从容器中渗出。储存在这些容器中的水会带有一种许多人认为宜人的味道,这种味道很可能源自用来烧制这些容器的冷杉树皮。当容器是新的时候,其功能会更佳,气味也会更加宜人。至于它们是否真的能让水变凉或保持低温,我认为这是由于蒸发作用造成的。它们与印度人用来制冰的容器极为相似。
16世纪末,在亨利三世统治时期,法国宫廷里应该已经熟知使用雪的方法了,不过人们似乎认为这是一种过于奢侈的行为。在那部名为《双性人岛》的著作中,作者以诙谐而尖锐的方式讽刺了这位君主及其宠臣们的奢靡生活。这部作品极具价值,但却极为罕见。书中记载,双性人团体下令要在各处储备大量的冰雪,以便人们可以用它们来为饮料降温,尽管这样做可能会引发一些疾病,而当时人们确实担心会出现这种情况。在某次宴会的描述中,也有提到当时人们使用了冰雪。
格兰德·达西引用了布兰托姆讲述的一则轶事,并由此得出了相同的结论。弗朗西斯一世的儿子——王太子习惯在用餐时饮用大量水,即便当时天气已经很热。为了预防问题,宫廷中的女官多娜·阿格尼斯·贝亚特丽克斯·帕切科便派人从葡萄牙运来陶制容器,这样的容器能让水变得更凉爽、更健康;后来葡萄牙宫廷里的所有水都是用这些容器盛装的。由于这类容器至今仍在西班牙和葡萄牙使用,而那里的人们也是用雪来为葡萄酒降温,因此法国或许也可以采用这两种方法。在我的奇物收藏中,有一些这类葡萄牙容器的碎片;它们由红色木材制成,没有上釉,表面虽然光滑但带有类似伊特鲁里亚花瓶的微弱光泽。它们的烧制程度极低,以至于可以用牙齿轻易将其咬碎,碎片在口中也会立刻化为糊状。如果将水倒入这类容器中,水会渗透到容器的材质中;稍一搅拌就会产生许多气泡,最终水会完全从容器中渗出。储存在这些容器中的水会带有一种许多人认为宜人的味道,这种味道很可能源自用来烧制这些容器的冷杉树皮。当容器是新的时候,其功能会更佳,气味也会更加宜人。至于它们是否真的能让水变凉或保持低温,我认为这是由于蒸发作用造成的。它们与印度人用来制冰的容器极为相似。
16世纪末,在亨利三世统治时期,法国宫廷里应该已经熟知使用雪的方法了,不过人们似乎认为这是一种过于奢侈的行为。在那部名为《双性人岛》的著作中,作者以诙谐而尖锐的方式讽刺了这位君主及其宠臣们的奢靡生活。这部作品极具价值,但却极为罕见。书中记载,双性人团体下令要在各处储备大量的冰雪,以便人们可以用它们来为饮料降温,尽管这样做可能会引发一些疾病,而当时人们确实担心会出现这种情况。在某次宴会的描述中,也有提到当时人们使用了冰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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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在国王面前的桌子上;他还把一些冰块扔进酒里,因为当时还不知道如何在不减弱酒质的情况下使其冷却。这种方法在17世纪的前四分之一时间里依然被使用着。到了那个世纪的末期,这种奢侈做法在法国已经相当普遍。当时有很多人从事冰雪的买卖,而这是一项任何人都可以从事的自由行业。然而,由于政府无法从民众那里榨取足够的钱来满足奢华宫廷的需求,于是在世纪末将这类制冷用品的垄断权外包出去。那些承包商便不时抬高价格,但消费量和收入都大幅下降,人们认为继续实施限制已无必要,于是这项贸易又恢复了自由状态。价格随即下降,此后除非遇到寒冷的冬天或炎热的夏天,否则价格不会再上升。古人不可能知道通过将酒放入溶解了硝石的水中来冷却酒液的方法,因为他们并不认识这种盐。不过,他们或许可以用其他已知的盐来达到同样的冷却效果,而且效果可能会更好;但据我所知,他们从未尝试过这样做。硝石的这一特性是在16世纪上半叶首次被发现的,而直到很久以后才有人意识到其他盐也具有同样的性质。无论如何,意大利人是最早使用这种方法的人;大约在1550年时,罗马那些贵族家庭餐桌上的所有水和酒都是用这种方式冷却的。当时在罗马行医并为许多贵族服务的西班牙人布拉斯修斯·维拉弗兰卡,在那一年发表了一篇关于此方法的文章,他在文中多次声称自己是第一个公开揭示这一发现的人。他认为,这是因为夏季的盐水总是比淡水更凉爽。根据他的说明——这些说明还配有图示——酒液应被倒入带有长颈的瓶子或球形容器中,这样更方便握持;然后将该容器浸入另一个装满冷水的宽口容器中。接着需要逐渐将硝石加入水中,而在硝石溶解的过程中,则需不断摇晃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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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其绕轴心快速旋转,朝同一方向转动。维拉弗兰卡认为,硝石的用量应相当于水的四分之一或五分之一;他向我们保证,经过重新结晶后,硝石可以多次用于同样的用途,尽管在此之前许多人都不认同这一点。至于其他盐类是否也能产生类似效果,作者并未尝试去验证;但他试图从亚里士多德的理论出发来解释硝石的这种特性,并告诉那些贵族赞助人,在处理冷却液时应当遵循哪些规则以保持健康。
16世纪末,这种冷却液体的方法已经广为人知,不过斯卡皮在他的烹饪书中并未提及它。不过,马库斯·安东尼乌斯·齐马拉在他的《问题集》中提到了这种方法。我不知道这位阿普利亚医生生活在什么时期。在帕多瓦的教授名单中,他的名字出现在1525年,身份是“普通哲学讲师”;由于1532年还有另一位同名者,因此我们有理由推测他大约在那个时期去世。但如果是这样的话,维拉弗兰卡这位医生很可能已经了解过齐马拉的《问题集》,也就不会声称在他之前没人谈过硝石的这种用途了。
莱维努斯·莱姆尼乌斯也多次提到用这种方法冷却葡萄酒,甚至称其强度大到足以损伤牙齿。贝勒告诉我们,他这部作品的最早版本于1559年在安特卫普以八开本形式出版,该版本仅包含前两卷;但由于上述内容出现在第二卷中,所以应该存在于这个版本中。
西班牙医生尼古拉斯·莫纳德斯也在其著作中提到了硝石的这种用途,他大约死于1578年。据他说,这种方法是奴隶们发明的,但他认为它有害健康。从他的一些表述来看,我倾向于认为他对这种方法并不十分了解,还以为是将盐直接加入液体中。后来,在一些配方书中也出现了关于此方法的记载,比如米扎尔杜斯在1566年写的书,该书于次年首次印刷。
16世纪末,这种冷却液体的方法已经广为人知,不过斯卡皮在他的烹饪书中并未提及它。不过,马库斯·安东尼乌斯·齐马拉在他的《问题集》中提到了这种方法。我不知道这位阿普利亚医生生活在什么时期。在帕多瓦的教授名单中,他的名字出现在1525年,身份是“普通哲学讲师”;由于1532年还有另一位同名者,因此我们有理由推测他大约在那个时期去世。但如果是这样的话,维拉弗兰卡这位医生很可能已经了解过齐马拉的《问题集》,也就不会声称在他之前没人谈过硝石的这种用途了。
莱维努斯·莱姆尼乌斯也多次提到用这种方法冷却葡萄酒,甚至称其强度大到足以损伤牙齿。贝勒告诉我们,他这部作品的最早版本于1559年在安特卫普以八开本形式出版,该版本仅包含前两卷;但由于上述内容出现在第二卷中,所以应该存在于这个版本中。
西班牙医生尼古拉斯·莫纳德斯也在其著作中提到了硝石的这种用途,他大约死于1578年。据他说,这种方法是奴隶们发明的,但他认为它有害健康。从他的一些表述来看,我倾向于认为他对这种方法并不十分了解,还以为是将盐直接加入液体中。后来,在一些配方书中也出现了关于此方法的记载,比如米扎尔杜斯在1566年写的书,该书于次年首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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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648年首次出版的《阿尔德罗万迪的矿物学》一书中,这一过程是在维拉弗兰卡之后被描述的;不过,当编辑巴托洛梅乌斯·安布罗西亚努斯谈到普通盐时,他提到在淡水匮乏的地区,人们通常会在地里挖深坑,将岩盐放入其中,再在坑里放置装满水的容器,以便让水冷却。这一描述表明,当时人们确实使用岩盐来达到同样的目的;但这却让编辑犯下了一个严重的错误。他认为由此可以推断出,陶工在将普通盐与黏土混合时,其目的不仅是让器皿更加坚固,还要使其更有利于液体的冷却。但实际上只有前者是正确的。添加盐分后,原本难以烧制的黏土会开始出现微弱的玻璃化现象,从而使得器皿变得十分坚固,即便不上釉也能盛装液体;但正因如此,它反而不适合用于冷却,因为冷却需要依靠水分蒸发来实现。耶稣会士卡贝乌斯撰写了关于亚里士多德《气象学》的详尽注释,该书于1646年在罗马出版,他向我们保证,35磅硝石不仅可以通过快速搅拌使100磅的水冷却,还能将其转化为固体冰;为了证明这一说法的真实性,他还提到了自己所做的实验。巴托林表示,对于上述说法他完全可以相信;但杜阿梅尔则否认了这一点,他怀疑这位耶稣会士把盐的结晶误认为是冰。至于谁最先想到将雪或冰与硝石及其他盐类混合,从而大大增强制冷效果,使装满水的容器在那种混合物中变成可用来盛放食物的固体冰块,我无法确定;但我可以提及我所找到的最早的相关记载。那不勒斯的医生兼教授拉丁努斯·坦克雷德斯在1607年出版的《论饥饿与口渴》一书中提到了这一实验,并称硝石极大地增强了制冷效果,以至于装满水的玻璃杯在那种混合物中快速移动时就会变成固体冰。1626年,圣桑克托里乌斯所著的关于阿维森纳著作的著名注释在威尼斯出版。作者在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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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记载称,在众多旁观者面前,他成功将葡萄酒变成了冰块,而他所使用的并非雪与硝石的混合物,而是雪与普通盐的混合物。当盐的比例为雪的三分之一时,产生的寒冷程度是仅使用雪时的三倍。1626年去世的培根勋爵指出,人们已经找到了一种新方法:通过硝石让雪和冰达到足以使水结冰的极低温度;而他则认为,用普通盐也能做到这一点——他指的很可能是未经提纯的岩盐。他还提到,在没有雪的温暖地区,人们会仅用硝石来制造冰块;不过他自己从未尝试过这一实验。1691年去世的波义耳对各种盐类进行了实验,他描述了如何利用盐将一块冰冻结成另一固体。笛卡尔则表示,在他那个时代,这已是一种广为人知的现象,但依然非常值得关注。从那以后,关于制造冰的技术便出现在所有探讨冷热的哲学家的著作中,同时也被纳入了许多实用指南书中。当时,这种技术仅仅被用作娱乐手段,没人想到它日后会成为一种珍贵的奢侈品。同样地,福格最初的汇票据说也只用于赌博,而火药则被认为是一种微不足道的发明。17世纪初,用冰制成的酒杯以及加了冰的水果首次被端上餐桌;到了该世纪末,法国人似乎开始用这种方法将各种美味的果汁冷冻起来,作为贵族和富人餐桌上的点心。这对烹饪艺术来说是一项了不起的发明;大约在上个世纪中叶,这项技术就在德国的男女厨师之间普及开来;从那时起,我们的糕点师就在舞会和剧院里出售单独装在玻璃杯中的冰制食品。关于这项发明,我所知道的最早记载出自巴克莱的《阿格尼斯》一书,不过那其实只是一部小说;但作者的描述清楚地表明了这种技术确实已被使用,因此我们可以肯定它当时就已经存在了——尤其是因为他还提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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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时,阿尔西达斯在朱巴的餐桌上发现了新鲜的苹果,其中一半被透明的冰层覆盖着。有人递给他一个同样由冰制成的、装满葡萄酒的盆子;他还被告知,在夏天准备这些东西其实是一门新技艺。人们用铺有稻草的坑来全年储存雪。两个铜杯被套在一起,两者之间留有少量空间,再往那里注入水;随后将这些杯子放入一个桶中,桶里还有雪以及粗磨过的未净化盐。三小时后,水就变成了形状完美的固体冰块,简直就像出自工匠之手一样。刚从树上摘下的苹果也能被冰层覆盖。
《阿尔吉尼斯》的第一版于1621年在巴黎印刷,同年,作者在39岁时去世。
白兰地原本是一种药物,后来逐渐成为餐桌上的饮品,被普通人广泛饮用。尤其是意大利人,他们试图通过各种配方让白兰地变得更淡、更美味;同时提升其价值,使其更受上层人士的青睐。为了让自己的产品更具特色,他们给这些饮品起了“利口酒”的名字,并以此名称将其销往国外。法国人是最早开始使用这类饮品的人,尤其是在1533年奥尔良公爵亨利二世与凯瑟琳·德·美第奇结婚之后。这一事件使得大量意大利人来到法国,他们向法国人介绍了自己家乡的这些美食,并教会了他们如何制作和饮用它们。因此,他们才是最早在巴黎生产和销售优质利口酒的人。为了满足那些无法忍受烈性饮品的人的需求,或者为了让那些有钱人能更方便地购买,后来从事这一行业的人在1630年或1633年左右发明了一种名为柠檬水的饮料,因为柠檬或橙子的汁液是它的主要成分。这种饮料很快便声名大噪,因为它不仅能人们在炎热的夏季起到降温解渴的作用,医生们还推荐它用来预防传染病。
那些卖柠檬水的人试图通过使用冰块来增强这种饮品的清凉效果,从而增加其销量。其中有个名叫普罗科佩·库托的佛罗伦萨人……
《阿尔吉尼斯》的第一版于1621年在巴黎印刷,同年,作者在39岁时去世。
白兰地原本是一种药物,后来逐渐成为餐桌上的饮品,被普通人广泛饮用。尤其是意大利人,他们试图通过各种配方让白兰地变得更淡、更美味;同时提升其价值,使其更受上层人士的青睐。为了让自己的产品更具特色,他们给这些饮品起了“利口酒”的名字,并以此名称将其销往国外。法国人是最早开始使用这类饮品的人,尤其是在1533年奥尔良公爵亨利二世与凯瑟琳·德·美第奇结婚之后。这一事件使得大量意大利人来到法国,他们向法国人介绍了自己家乡的这些美食,并教会了他们如何制作和饮用它们。因此,他们才是最早在巴黎生产和销售优质利口酒的人。为了满足那些无法忍受烈性饮品的人的需求,或者为了让那些有钱人能更方便地购买,后来从事这一行业的人在1630年或1633年左右发明了一种名为柠檬水的饮料,因为柠檬或橙子的汁液是它的主要成分。这种饮料很快便声名大噪,因为它不仅能人们在炎热的夏季起到降温解渴的作用,医生们还推荐它用来预防传染病。
那些卖柠檬水的人试图通过使用冰块来增强这种饮品的清凉效果,从而增加其销量。其中有个名叫普罗科佩·库托的佛罗伦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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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0年,有人想出了一个绝妙的主意:通过一种此前仅被杂技演员使用的工艺,将这种饮料完全转化为冰块。他的发明很快便有了销路,这促使其他人也开始制造类似的产品。于是,勒费弗尔和福伊也纷纷效仿他的做法;这三人共同垄断了这种新式商品数年之久。大约在1676年时,经过冷却或转化成冰块的饮料已然成为柠檬水商们主要销售的商品;当时他们成立了公司,而在其获得的专利中列出了以下各种饮品:“水果与花卉制成的冰块、茴香与肉桂制成的冰块、弗兰奇帕纳酒、柠檬酸饮品、苏尔贝克酒”等等。当时巴黎有250名从事这一行业的人。到了1690年,当德·拉·昆蒂尼撰文时,冰镇饮料已经极为普遍。不过,人们长期以来一直认为这类产品只能用于炎热的夏季。1750年,圣日耳曼德普雷街那家咖啡馆的著名老板普罗科佩的继任者杜布瓦松,同时也是《蒸馏术》一书的作者,开始全年准备各种冰块,供那些喜欢饮用冰镇饮料的人使用。起初,除了在酷暑时节外,几乎没人需要这类产品;但有些医生建议在某些疾病情况下使用它们。那么,究竟是医生们的建议为饮料商和厨师们带来了好处,还是厨师们的贡献更有利于医生们呢?这倒是个不错的毕业论文主题。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正如杜布瓦松本人所说,在两次使用冰块成功治愈疾病之后,更多精明的人开始在一年中的任何季节都使用冰块。为了不让这部分人失去他们的优越感,饮料商们始终致力于开发新的产品。其中最新的产品就是冰黄油,它因外观与黄油相似而得名。1774年,这种产品首次出现在巴黎的咖啡馆里。沙特尔公爵经常去那里喝冰镇饮料;有一天,店主为他制作了用可食用冰块制成的“盾牌”,令他极为满意和惊讶,此后类似的产品立刻流行起来。如今,冰块被广泛用于各种实用目的,比如包装三文鱼、为饮料降温等等。近年来,它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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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种常见的商业商品。1833年9月,一批从波士顿运出的冰块被运抵加尔各答。这些冰块以每磅3便士的价格出售,而当地生产的冰块则要6便士一磅。这些冰块被打包成大块,置于双层木板构成的容器中,两层木板之间还铺有一层树皮或碎木屑作为隔层。总共运输了180吨冰,其中约60吨在运输过程中损耗,另外20吨在运往加尔各答的途中损失。如今,每年都有数千吨冰从美国波士顿运往我们的东印度群岛、西印度群岛以及南美洲大陆。最近,“温纳姆湖冰业公司”在伦敦和利物浦建立了大型冰库,并安排将数千吨冰运往我国。与这一贸易相关的一个有趣现象是:尽管这些冰是在夏季高温时被运到我国的,但其体积几乎不会减少。由于冰块体积巨大,其表面积相对于重量来说非常小,因此不会像在较温暖的气候条件下形成的较小、较薄的冰块那样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而融化。此外,出现在深水中的冰似乎比来自浅水的同厚度冰更坚硬、更稳固;即便暴露在相同的表面积下,后者的融化速度也会更慢。在我国,即便是那些从事这项贸易的人,也只是偶尔才会采集冰块,采集的时间和数量都取决于是否会出现严寒天气;而且采集过程也几乎不依赖任何人工辅助手段。而在美国,这项工作则可以在整个冬季持续进行,同时还有各种机器用于切割和储存冰块,还有蒸汽动力用于运输冰块。关于美国境内这种贸易的详细情况实在新颖有趣,我们将其呈现给读者,相信这一定会引起他们的兴趣。目前进口到我国的冰块中有很大一部分来自马萨诸塞州的温纳姆湖,该湖距离波士顿18英里,位于地势较高的地方,周围环绕着高大而崎岖的山丘。这个湖没有入水口,所有的水源都来自湖底200英尺深处的岩石中涌出的泉水。用来储存冰块的冰库是用木头建造的,四周有双层墙,两层墙之间的距离为2英尺,墙缝间则填满了锯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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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冰块与外部空气之间放置一种隔热材料,即不导热的东西;这样一来,冰块几乎不会受到外部大气条件或温度的影响,从而可以长久保存而不会损耗。用于切割冰块的机器非常奇特,是专门为这一目的而发明的。操作这种机器需要人力和马力的配合,具体步骤如下:从冰块开始形成的时候起,就要小心地避免其上积雪,直到冰层足够厚以便进行切割——通常在冰层厚度达到一英尺时就开始这个过程。接着会选择一块面积约为两英亩的冰面,以该厚度计算,大约能得到2000吨冰块;然后在这块冰面的中心画一条从一侧到另一侧的直线。接着用小型手推犁沿着这条线推进,直到沟槽深度达到约三英寸、宽度达到四分之一英寸为止,之后再引入“标记器”。这种工具由两匹马拉动,它会在原来的沟槽旁再开出两条与之平行的沟槽,两条沟槽之间的距离为21英寸,而原来的沟槽则保持不变。之后将“标记器”移到外侧的沟槽中,再开出两条新的沟槽。在沿一个方向划完所有这些线条后,再重复同样的步骤,但这次是横向进行,这样就能把整个冰面划分成21英寸见方的区域。与此同时,由一匹马拉动的“犁”会沿着这些沟槽将冰块切割到6英寸深。之后,整块冰块就会被锯下来,剩下的部分则可以用铁棒将其分开。这种铁棒的形状类似铲子,呈楔形。将其放入沟槽中,冰块就会裂开;即使在极冷的天气里,轻轻一敲也足以使其裂开。根据外界温度的不同,“分割”冰块的难度也会有所不同。在冰面上开出的开口附近,会放置一些低矮的框架结构,上面还有伸入水中的铁制滑道,每个人站在滑道的两侧,手持冰钩。他们用冰钩抓住冰块,然后猛地一拉,将冰块抛到“平台”上。在寒冷的日子里,由于平台、滑道等处的水会结冰,一切都会很快被冰覆盖。那些重量超过两英担的巨大冰块,会像没有重量一样在这些光滑的表面上滚动。在这个平台旁边,还有一辆高度相同的雪橇,其载重能力约为三吨;装满冰块后,就可以用它把冰块拖到仓库的前面,那里有一个高度完全相同的固定平台,随时可以用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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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块被运来后,一旦卸下就会一块块地被吊进仓库里。40名工人和12匹马每天可以切割并储存400吨冰块;在天气良好的时候,有时会同时动用100名工人。一旦出现解冻或降雨,冰块就会变得不透明且多孔,从而无法用于市场销售;此外,有时雪之后紧接着就是雨,然后再是霜冻,这样就会形成毫无价值的雪冰,必须用刨子将其清除。刨冰的操作与切割类似——用一种特制的刨子沿着先前划好的凹槽移动,将冰刨至3英寸深,由马匹拉动该刨子,直到冰面完全被刨平为止。随后会将产生的碎屑刮掉;如果仍未达到理想的冰层厚度,则需要重复这一过程。如果这样处理后冰层仍太薄而无法切割,那就先保持原状,再经过几夜的严寒,冰层厚度就会恢复到原来的水平。除了为湖泊及大城市的冰库供货外,该公司还在冬季为大量私人冰库供应冰块,所有这些冰块都是通过铁路运输的。不难想象,购置工具、建造冰库、雇佣工人以及建设与维护铁路所需的成本非常高;但由于业务规模庞大,管理也很完善,因此即使在英格兰,冰块的售价也相当低(零售价仅为每磅两便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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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9
《给旅行者的实用指南》。贝隆在其著作《Observat. iii. 22》中描述了君士坦丁堡的储雪设施是如何建造的。
370
放荡不羁的赫利奥加巴卢斯为了降低气温,甚至在夏季也堆积大量积雪。参见兰普里迪乌斯的《赫利奥加巴卢斯传》第23章。
371
普林尼,《自然史》第十九卷第4章。——拉蒂努斯·帕卡图斯在《狄奥多西颂词》中的记载。
372
德·拉·瓦勒,第三卷第60页,其中描述了波斯的冰窖;查尔丹,第四卷第195页也有相关记载。
373
《自然史》第三十一卷第3、23节,第552页。
374
《尼禄传》第48章:这就是尼禄所使用的煮制方法。
375
希波克拉底,《论常见疾病》,第六卷,注释4、10。
376
《气象学》第一卷第12章。
377
同前文。
378
《宴饮记》第三卷第124页。
379
同上,第123页。
380
参见《皮蒂斯基的罗马古代词汇表》中“Decocta”一词的条目。
381
《哲学论文集》第六十五卷第一部分,第126页。
382
《水流运动论》。
383
杜·阿梅尔,《学术史》第一卷第3章,第99页。
384
《钦博尼学院实验尝试》,第183页。
385 《关于冰的论述》。巴黎,1749年,12开本,第187页。
《给旅行者的实用指南》。贝隆在其著作《Observat. iii. 22》中描述了君士坦丁堡的储雪设施是如何建造的。
370
放荡不羁的赫利奥加巴卢斯为了降低气温,甚至在夏季也堆积大量积雪。参见兰普里迪乌斯的《赫利奥加巴卢斯传》第23章。
371
普林尼,《自然史》第十九卷第4章。——拉蒂努斯·帕卡图斯在《狄奥多西颂词》中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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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拉·瓦勒,第三卷第60页,其中描述了波斯的冰窖;查尔丹,第四卷第195页也有相关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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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史》第三十一卷第3、23节,第55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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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禄传》第48章:这就是尼禄所使用的煮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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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波克拉底,《论常见疾病》,第六卷,注释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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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学》第一卷第12章。
377
同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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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饮记》第三卷第1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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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第1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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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皮蒂斯基的罗马古代词汇表》中“Decocta”一词的条目。
381
《哲学论文集》第六十五卷第一部分,第1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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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流运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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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阿梅尔,《学术史》第一卷第3章,第99页。
384
《钦博尼学院实验尝试》,第183页。
385 《关于冰的论述》。巴黎,1749年,12开本,第18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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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汇刊》第65卷第1部分,第124页。
387
[在印度,一种冷却葡萄酒的方法是将酒瓶置于厚厚的法兰绒袋或湿透的吸水纸中,再将其放在阳光下或通风处,或是同时置于两者之中;通过这种方式,水分会蒸发,从而产生强烈的低温。]
388
《哲学汇刊》第71卷第2部分,第511页。[布蒂尼先生用烧红的坩埚制造冰块的实验便是此类现象的典型例证。具体操作如下:将一个深口的铂金坩埚加热至通红状态,然后立即向其中倒入通过冷冻混合物保持液态的硫酸液以及一些水。由于硫酸的沸点低于水的冰点,它会迅速蒸发,从而产生极低的温度,使水结冰,最终以固体块的形式从坩埚中排出。]
389
《哲学汇刊》第71卷第2部分,第252页:罗伯特·巴克所描述的东印度群岛制冰方法。
390
[毫无疑问,这种制冷效果是由于部分水蒸发所致,而蒸发的水会将大量热量以潜热的形式带走。要成功制冰,就需要晴朗的天空,因为只有在晴朗的夜晚,辐射造成的热量损失才会相对较小。]
391
……一些小型、浅底的陶制容器。这些容器没有上釉,厚度不到四分之一英寸,深度约为1.25英寸,其材质极为多孔,以至于从容器外部就能看到水已经渗透到了整个容器内部。[我们常用的葡萄酒冷却器也是由多孔材料制成的,其制冷原理同样是依靠水分蒸发。放置在冷却器内的水会通过其孔隙蒸发掉。]
《哲学汇刊》第65卷第1部分,第1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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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印度,一种冷却葡萄酒的方法是将酒瓶置于厚厚的法兰绒袋或湿透的吸水纸中,再将其放在阳光下或通风处,或是同时置于两者之中;通过这种方式,水分会蒸发,从而产生强烈的低温。]
388
《哲学汇刊》第71卷第2部分,第511页。[布蒂尼先生用烧红的坩埚制造冰块的实验便是此类现象的典型例证。具体操作如下:将一个深口的铂金坩埚加热至通红状态,然后立即向其中倒入通过冷冻混合物保持液态的硫酸液以及一些水。由于硫酸的沸点低于水的冰点,它会迅速蒸发,从而产生极低的温度,使水结冰,最终以固体块的形式从坩埚中排出。]
389
《哲学汇刊》第71卷第2部分,第252页:罗伯特·巴克所描述的东印度群岛制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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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这种制冷效果是由于部分水蒸发所致,而蒸发的水会将大量热量以潜热的形式带走。要成功制冰,就需要晴朗的天空,因为只有在晴朗的夜晚,辐射造成的热量损失才会相对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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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小型、浅底的陶制容器。这些容器没有上釉,厚度不到四分之一英寸,深度约为1.25英寸,其材质极为多孔,以至于从容器外部就能看到水已经渗透到了整个容器内部。[我们常用的葡萄酒冷却器也是由多孔材料制成的,其制冷原理同样是依靠水分蒸发。放置在冷却器内的水会通过其孔隙蒸发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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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通过释放大量潜热来产生寒冷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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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参阅劳埃德·威廉姆斯在1793年6月出版的《Universal Magazine》第410页上的记载。据多部游记所述,如今埃及也会使用无釉的薄陶器来冷却水。
393
《Sympos. vi. 5》,第690页。
394
不过,这个词也可以在1680年于日内瓦出版的、4开本的《Richelet词典》中找到。
395
J. B. Campegii所著的《de re cibaria》共22卷,第16卷第9章,第6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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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牙的这类陶器大多产自阿连特茹省的埃斯特雷莫斯地区。布兰托姆对这类陶器的描述如下:“这种陶土极为细腻,简直可以说是一种密封性极好的陶土;它具有这样的特性:无论往里面倒入多少冷水,水都会像放在火上一样开始沸腾,产生小气泡;而这种陶土本身并不会失去其低温特性,反而能保持水的低温状态。无论天气多么炎热,或者人们进行了多么剧烈的运动,饮用这种水都不会对身体造成伤害。”这种陶土似乎与西班牙和葡萄牙的女士们为了享受其美味口感而咀嚼的那种陶土是同一种,不过这种行为会损害她们的健康。她们非常喜欢这种陶土,以至于神父们会要求她们在某些日子里停止使用它,作为对其过错的惩罚。可参阅达努瓦夫人所著的《Voy. en Espagne》第二卷,第92页和109页,以及《Mémoires Instructifs pour un Voyageur》。这类陶器被称为“bucaro”和“barro”。可参阅1783年在马德里出版的《Diccion. de la Lengua Castellana》一书。
397
这部著作包含了大量关于16世纪法国风俗习惯的宝贵信息,因此向读者介绍一些相关内容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该书的标题为《Déscription de L’Isle des Hermaphrodites, nouvellement découverte... pour servir de Supplement au Journal de Henri III》。
392
可参阅劳埃德·威廉姆斯在1793年6月出版的《Universal Magazine》第410页上的记载。据多部游记所述,如今埃及也会使用无釉的薄陶器来冷却水。
393
《Sympos. vi. 5》,第690页。
394
不过,这个词也可以在1680年于日内瓦出版的、4开本的《Richelet词典》中找到。
395
J. B. Campegii所著的《de re cibaria》共22卷,第16卷第9章,第669页。
396
葡萄牙的这类陶器大多产自阿连特茹省的埃斯特雷莫斯地区。布兰托姆对这类陶器的描述如下:“这种陶土极为细腻,简直可以说是一种密封性极好的陶土;它具有这样的特性:无论往里面倒入多少冷水,水都会像放在火上一样开始沸腾,产生小气泡;而这种陶土本身并不会失去其低温特性,反而能保持水的低温状态。无论天气多么炎热,或者人们进行了多么剧烈的运动,饮用这种水都不会对身体造成伤害。”这种陶土似乎与西班牙和葡萄牙的女士们为了享受其美味口感而咀嚼的那种陶土是同一种,不过这种行为会损害她们的健康。她们非常喜欢这种陶土,以至于神父们会要求她们在某些日子里停止使用它,作为对其过错的惩罚。可参阅达努瓦夫人所著的《Voy. en Espagne》第二卷,第92页和109页,以及《Mémoires Instructifs pour un Voyageur》。这类陶器被称为“bucaro”和“barro”。可参阅1783年在马德里出版的《Diccion. de la Lengua Castellana》一书。
397
这部著作包含了大量关于16世纪法国风俗习惯的宝贵信息,因此向读者介绍一些相关内容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该书的标题为《Déscription de L’Isle des Hermaphrodites, nouvellement découverte... pour servir de Supplement au Journal de Henri 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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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上没有署名,其中提到该书首次印刷于1605年。初版中既未注明日期也未标注出版地;但有一版本的日期为1612年。看来这本书是在亨利四世统治时期、1598年《韦尔万和约》签订之后写成的,作者在开篇也提到了这一条约。亨利四世不愿有人调查作者的身份以便对其加以惩罚,因为他认为尽管自己在写作中有些放肆,但所说的是事实。因此,作者的身份至今不为人知。有人推测这是佩龙红衣主教的作品,也有人认为是埃梅里先生或托马斯·阿图斯所写。不过前者不会以如此机智且严厉的方式抨击这部讽刺作品中所描述的种种恶行;后者则根本无法做到这一点——前者过于邪恶,后者则过于激进。只能是红衣主教自己描绘了自己的形象;而阿图斯则超出了他的能力范围。马尚在其《历史词典》中也持同样的观点。许多版本中都没有的扉页插图,描绘的是一个面容女性化、穿着半男装半女装的柔弱好色之徒。马尚称其题词为《双性人》。不过在某些版本中,题词更为尖锐:“一半来自父亲,其余则来自母亲。”这句五音步诗出自马蒂亚尔的第十四卷第174封书信。整部作品也被收录在皮埃尔·德·莱斯特瓦尔斯所著的《亨利三世纪事》中,该书于1744年在海牙出版,8开本,共四卷,第1页。如需更多相关信息,可参阅勒隆所著的《法国历史文库》,第二卷,第326页,注19128。
在1620年出版的《加亚尔的故事》中,有这样一句话:“有一年夏天,他去一个好色之徒家吃晚饭,那人还让他在酒里加冰块。”
问题102:这些问题集常常与亚里士多德、亚历山大的阿弗罗狄西亚斯等人的问题集一起印刷。我所拥有的那套版本于1685年在阿姆斯特丹印刷,12开本。
《论奇迹》,共四卷,1581年在科隆出版,8开本,第288页。
在1620年出版的《加亚尔的故事》中,有这样一句话:“有一年夏天,他去一个好色之徒家吃晚饭,那人还让他在酒里加冰块。”
问题102:这些问题集常常与亚里士多德、亚历山大的阿弗罗狄西亚斯等人的问题集一起印刷。我所拥有的那套版本于1685年在阿姆斯特丹印刷,12开本。
《论奇迹》,共四卷,1581年在科隆出版,8开本,第28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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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
《值得铭记的百年史》,法兰克福,1599年,12开本,第67页。
402
《论雪》,第38页。
403
J. B.杜阿梅尔,《哲学著作集》,纽伦堡,1681年,4开本。
404
L.坦克雷迪,《关于饥饿与口渴的三本书》,威尼斯,1607年,4开本,第三卷。
405
当雪或冰与盐混合时,两者都会变成液体。俄罗斯人利用这一原理来清洁结霜的窗户:用浸过盐的海绵擦拭窗户,这样窗户就能立刻变得透明。[其原理在于盐会吸收水分而溶解,随后雪也会在这种液体中溶解,因此该混合物需要更低的温度才能重新变为固态。]
406
《生死史》,第44节;《科学的进步》,第2章;《森林之林》,第一章。
407
《寒冷的历史》,第一章第17节;第五章第3节;第十五章第7节。[这里或许可以介绍一两种用于降温的混合物的制作方法。如果没有雪,可以将5份硝石粉和5份氨盐粉与16份水混合,这样就能将温度从+50°F降至约+10°F;或者使用9份磷酸钠、6份硝酸铵和4份稀硝酸,可将温度从+50°F降至-21°F;再或者使用5份普通食盐、5份硝酸铵和12份雪,可将温度从正常温度降至-28°F。迄今为止所记录到的最极端的低温,是由法拉第博士在研究气体液化过程中创造出来的。他通过将碳酸固体与乙醚混合后置于抽气泵下进行抽气,从而实现了这一效果。]
408
《笛卡尔的哲学著作选集》,阿姆斯特丹,1650年,4开本,第216页。
409
冯霍伯格在其著作《乡村生活》中写道:“以下内容虽更多具有娱乐性而非实用性,但却是广为人知的。”
《值得铭记的百年史》,法兰克福,1599年,12开本,第67页。
402
《论雪》,第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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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B.杜阿梅尔,《哲学著作集》,纽伦堡,1681年,4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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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坦克雷迪,《关于饥饿与口渴的三本书》,威尼斯,1607年,4开本,第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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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雪或冰与盐混合时,两者都会变成液体。俄罗斯人利用这一原理来清洁结霜的窗户:用浸过盐的海绵擦拭窗户,这样窗户就能立刻变得透明。[其原理在于盐会吸收水分而溶解,随后雪也会在这种液体中溶解,因此该混合物需要更低的温度才能重新变为固态。]
406
《生死史》,第44节;《科学的进步》,第2章;《森林之林》,第一章。
407
《寒冷的历史》,第一章第17节;第五章第3节;第十五章第7节。[这里或许可以介绍一两种用于降温的混合物的制作方法。如果没有雪,可以将5份硝石粉和5份氨盐粉与16份水混合,这样就能将温度从+50°F降至约+10°F;或者使用9份磷酸钠、6份硝酸铵和4份稀硝酸,可将温度从+50°F降至-21°F;再或者使用5份普通食盐、5份硝酸铵和12份雪,可将温度从正常温度降至-28°F。迄今为止所记录到的最极端的低温,是由法拉第博士在研究气体液化过程中创造出来的。他通过将碳酸固体与乙醚混合后置于抽气泵下进行抽气,从而实现了这一效果。]
408
《笛卡尔的哲学著作选集》,阿姆斯特丹,1650年,4开本,第216页。
409
冯霍伯格在其著作《乡村生活》中写道:“以下内容虽更多具有娱乐性而非实用性,但却是广为人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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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们。如果把雪和硝石放入一个罐子里,再把罐子放在倒有水的桌子上,然后用棍子将罐子里的雪和硝石充分搅匀,那么这个罐子很快就会冻在桌子上。”这位男爵因为在新教徒遭受迫害而卖掉了在奥地利的财产,之后他在雷根斯堡居住,并于1688年去世,享年76岁。他并不了解冰制美食。如果他知道这些美食的话,肯定会在自己的烹饪书中提及它们,因为他在书中给出了许多关于如何布置精美餐桌的指导。
410
近年来,冰在糖果制作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这无疑得益于如今无论何时何地都能轻松获得大量冰块这一事实。现在,用冰制成的桃子、油桃、杏子等水果仿制品已经非常逼真,以至于最老练的人乍看之下也难以分辨真假;而这类精美的冰制食品已不再只是富人的专属。
411
《园艺指南》,巴黎,1730年,4开本,第263页。作者认为夏天使用冰确实很有用;但作为园丁,他希望可以避免霜冻的发生,希望能够像从南方进口橄榄和橙子那样从北方进口冰块。几年前,由于前一个冬天异常温和,无法获得冰块,汉堡的商人们便派船前往格陵兰岛采购冰块,从而获得了可观的利润。
412
关于温纳姆湖冰块采集方法的上述描述,我们源自1845年5月17日的《伦敦画报》。
410
近年来,冰在糖果制作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这无疑得益于如今无论何时何地都能轻松获得大量冰块这一事实。现在,用冰制成的桃子、油桃、杏子等水果仿制品已经非常逼真,以至于最老练的人乍看之下也难以分辨真假;而这类精美的冰制食品已不再只是富人的专属。
411
《园艺指南》,巴黎,1730年,4开本,第263页。作者认为夏天使用冰确实很有用;但作为园丁,他希望可以避免霜冻的发生,希望能够像从南方进口橄榄和橙子那样从北方进口冰块。几年前,由于前一个冬天异常温和,无法获得冰块,汉堡的商人们便派船前往格陵兰岛采购冰块,从而获得了可观的利润。
412
关于温纳姆湖冰块采集方法的上述描述,我们源自1845年5月17日的《伦敦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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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重计。
这种仪器在拉丁语中被称为hydrometrum、hygroscopium、hygrobaroscopium、hydroscopium、areometrum以及baryllion,其作用是通过测量物体在各种流体中的下沉深度来确定该流体的重量或比重。关于浸入流体中的流体与固体之间的相对比重的规律,是由阿基米德发现的。当时,西西里岛的国王希罗命令他进行一项著名的实验,以测定为这位国王制作的黄金王冠的纯度。比重计的构造正是基于这些原理而设计的。很有可能,公元前212年去世的阿基米德就是这种仪器的发明者,不过在阿基米德的著作或其他任何人的著作中都找不到能够证明这一推测的证据。关于比重计的最早记载出现在5世纪,可以在西涅修斯写给希帕提亚的信件中找到。关于这两位人物的生平,我在这里有必要讲一些轶事,因为他们所经历的独特命运值得人们了解。希帕提亚是亚历山大城著名数学家西翁的女儿,西翁的一些著作至今仍保存着。她从父亲那里学习了数学,又从当时亚历山大城众多的杰出学者那里学习了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思想,对这些学科有了极为深入的了解,因此能够公开授课并赢得阵阵掌声。她年轻美丽,容貌出众,谈吐风趣迷人,同时又十分谦逊;她还拥有极其坚定的美德,能够抵御一切诱惑。对于那些追求她的人,她总是表现得极为得体,让他们只能享受与她相处以及聆听她讲话的乐趣,而他们也认为这是一种荣耀,便心满意足了。那些企图进一步越界的人则会被赶走,还有一个人因为不肯罢休而被她击退了。
这种仪器在拉丁语中被称为hydrometrum、hygroscopium、hygrobaroscopium、hydroscopium、areometrum以及baryllion,其作用是通过测量物体在各种流体中的下沉深度来确定该流体的重量或比重。关于浸入流体中的流体与固体之间的相对比重的规律,是由阿基米德发现的。当时,西西里岛的国王希罗命令他进行一项著名的实验,以测定为这位国王制作的黄金王冠的纯度。比重计的构造正是基于这些原理而设计的。很有可能,公元前212年去世的阿基米德就是这种仪器的发明者,不过在阿基米德的著作或其他任何人的著作中都找不到能够证明这一推测的证据。关于比重计的最早记载出现在5世纪,可以在西涅修斯写给希帕提亚的信件中找到。关于这两位人物的生平,我在这里有必要讲一些轶事,因为他们所经历的独特命运值得人们了解。希帕提亚是亚历山大城著名数学家西翁的女儿,西翁的一些著作至今仍保存着。她从父亲那里学习了数学,又从当时亚历山大城众多的杰出学者那里学习了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思想,对这些学科有了极为深入的了解,因此能够公开授课并赢得阵阵掌声。她年轻美丽,容貌出众,谈吐风趣迷人,同时又十分谦逊;她还拥有极其坚定的美德,能够抵御一切诱惑。对于那些追求她的人,她总是表现得极为得体,让他们只能享受与她相处以及聆听她讲话的乐趣,而他们也认为这是一种荣耀,便心满意足了。那些企图进一步越界的人则会被赶走,还有一个人因为不肯罢休而被她击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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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通过某种精心准备的手段来从事哲学思考,而这种准备方式据我所知一直是个秘密。她未曾接受洗礼,尽管拥有渊博的学识,却仍信奉异教的盲目迷信。倘若她是基督徒,并因异教徒的迫害而惨死,那她便有资格被载入圣徒的殉道者名录;但事实恰恰相反——由于基督徒对她的态度,她的名字反而应该被记入哲学家的殉道者名录之中。
在她生活的那个时代,亚历山大的宗主教是西里尔。他的家族在百年前就出了许多主教,但这些主教更多是为自己的家族服务,而非为教会效力。西里尔是个傲慢、好讼、心胸狭隘且不容异己的人,他认为凡是能带来上帝荣耀的事情都是合法的;作为检察官和法官,他在未经涅斯托利辩护的情况下就判了他有罪。当时,亚历山大城因商业繁荣而十分兴盛,皇帝允许这里的神职人员享有比其他地方更高的宽容度。城里还有许多犹太人,他们从事着各种贸易活动;此外还有一些异教徒家庭,他们对城市并无危害,甚至还有益处。但在西里尔看来,这些都不对——他想要清除城中的“污秽”,将犹太人驱逐出去。然而,身为总督的奥雷斯特斯是个谨慎的人,更了解城市的利益,他反对这一可能带来灾难的措施,甚至还处死了那个伤害过犹太人的基督徒恶棍。按照西里尔的命令,这个恶棍被当作殉道者安葬在教堂里;随后西里尔召集了五百名僧侣,在街上虐待奥雷斯特斯,还煽动民众发动叛乱,那些民众洗劫了不幸的犹太人,将他们赶出了这座自亚历山大大帝时代以来就有人居住的城市。
有一天,西里尔看到城里某栋房子前有许多贵族的马匹和仆从,便询问他们聚集于此的原因。他得知那栋房子是著名的女哲学家希帕提亚的居所,由于她学识渊博、才华出众,不仅有许多显要人物前来拜访,就连总督本人也会去拜访她。这足以激起西里尔对这位不信神的希帕提亚的嫉妒之心,于是他决定毁掉她。
在她生活的那个时代,亚历山大的宗主教是西里尔。他的家族在百年前就出了许多主教,但这些主教更多是为自己的家族服务,而非为教会效力。西里尔是个傲慢、好讼、心胸狭隘且不容异己的人,他认为凡是能带来上帝荣耀的事情都是合法的;作为检察官和法官,他在未经涅斯托利辩护的情况下就判了他有罪。当时,亚历山大城因商业繁荣而十分兴盛,皇帝允许这里的神职人员享有比其他地方更高的宽容度。城里还有许多犹太人,他们从事着各种贸易活动;此外还有一些异教徒家庭,他们对城市并无危害,甚至还有益处。但在西里尔看来,这些都不对——他想要清除城中的“污秽”,将犹太人驱逐出去。然而,身为总督的奥雷斯特斯是个谨慎的人,更了解城市的利益,他反对这一可能带来灾难的措施,甚至还处死了那个伤害过犹太人的基督徒恶棍。按照西里尔的命令,这个恶棍被当作殉道者安葬在教堂里;随后西里尔召集了五百名僧侣,在街上虐待奥雷斯特斯,还煽动民众发动叛乱,那些民众洗劫了不幸的犹太人,将他们赶出了这座自亚历山大大帝时代以来就有人居住的城市。
有一天,西里尔看到城里某栋房子前有许多贵族的马匹和仆从,便询问他们聚集于此的原因。他得知那栋房子是著名的女哲学家希帕提亚的居所,由于她学识渊博、才华出众,不仅有许多显要人物前来拜访,就连总督本人也会去拜访她。这足以激起西里尔对这位不信神的希帕提亚的嫉妒之心,于是他决定毁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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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他曾煽动民众反对犹太人,因此他也鼓动他们去攻击希帕提亚。他们在街上抓住了她,将她带到教堂里,剥光她的衣服,用碎陶片割裂她的肉体,还将她残缺的肢体拖遍全城,最后将其烧毁。这场发生在415年的血腥悲剧,只会让异教徒对基督教产生更强烈的仇恨,也会让虔诚的基督徒为同僚的行径感到羞愧。然而,西里尔却并不觉得羞耻;相反,他试图劝说皇帝不要惩罚那些犯下如此严重违背正义原则罪行的人,而他的众多支持者和朋友也协助了他。关于这件事的某些细节,历史学家们意见不一,但他们都一致称赞希帕提亚,那些心怀感激且深爱她的学者们一直铭记着她的功绩。
其中就有西涅修斯,他出身于一个高贵的异教家庭,极其热衷于哲学与数学研究,也是希帕提亚最亲密的朋友和追随者之一。凭借他的学识、才华以及坦率的性格,他深受众人尊敬,曾在许多重要的公共事务中表现出色。托勒密城的教会最终希望让他担任主教。经过一番犹豫之后,他接受了这个职位,但前提是他们不能要求他承认死人复活的说法,因为他对此表示怀疑。在人们同意给予他这一宽容之后,他才接受洗礼,成为该城的主教。他得到了西里尔的前任——正统派的牧首西奥菲卢斯的认可,因为托勒密城属于西奥菲卢斯的管辖范围。后来,他放弃了自己的错误观点,宣称自己已经相信死人复活的真实性。这位博学之士通过在他保存下来的部分书信中对希帕提亚的赞颂来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在他的第十五封书信中,他告诉希帕提亚自己非常不幸,或者身体状况很差,希望能使用一种测水器,于是请求她为自己制作一个。“那是一种圆柱形的管子,”他补充道,“大小和芦苇或烟斗差不多。在管子上画有一条纵向的线,还有其他线条与之相交,这些线条可以指示水的重量。管子的末端有一个圆锥体,其底面与管子的底面相连,这样两者就只有一个底面了。仪器的这一部分……”
其中就有西涅修斯,他出身于一个高贵的异教家庭,极其热衷于哲学与数学研究,也是希帕提亚最亲密的朋友和追随者之一。凭借他的学识、才华以及坦率的性格,他深受众人尊敬,曾在许多重要的公共事务中表现出色。托勒密城的教会最终希望让他担任主教。经过一番犹豫之后,他接受了这个职位,但前提是他们不能要求他承认死人复活的说法,因为他对此表示怀疑。在人们同意给予他这一宽容之后,他才接受洗礼,成为该城的主教。他得到了西里尔的前任——正统派的牧首西奥菲卢斯的认可,因为托勒密城属于西奥菲卢斯的管辖范围。后来,他放弃了自己的错误观点,宣称自己已经相信死人复活的真实性。这位博学之士通过在他保存下来的部分书信中对希帕提亚的赞颂来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在他的第十五封书信中,他告诉希帕提亚自己非常不幸,或者身体状况很差,希望能使用一种测水器,于是请求她为自己制作一个。“那是一种圆柱形的管子,”他补充道,“大小和芦苇或烟斗差不多。在管子上画有一条纵向的线,还有其他线条与之相交,这些线条可以指示水的重量。管子的末端有一个圆锥体,其底面与管子的底面相连,这样两者就只有一个底面了。仪器的这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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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称为“巴里利昂”。将其放入水中时,它会保持垂直状态,因此人们可以通过它来测定液体的密度。”1640年出版西涅修斯著作的佩塔维乌斯在注释中承认自己并不理解这段文字。他说,有一位古代注释者添加了一些难以辨认的词语,似乎认为这里指的是水钟;但他认为这种可能性很小,因为水钟并非浸在水中,而是被水填满的。因此他推测,这里可能指的是维特鲁威所提到的那种仪器。不过,那种仪器是用来进行水平测量的;而西涅修斯由于健康状况不佳,显然不可能想到水平测量这一用途。此外,维特鲁威的描述与西涅修斯如此清晰的描述也并不一致。佩塔乌在图卢兹议会顾问、学识渊博且擅长数学、对古代文化及古籍极为熟悉的彼得·德·费马时代,出版了这位哲学家的著作集。费马还撰写了对阿忒纳奥斯某些晦涩段落的注释、对士麦那的西奥恩的著作的评注,以及针对波利安所著《战略论》的手稿修正意见,这些内容也收录在他的杂著集中。穆尔辛纳在为同一作者出版的版本中,将这些内容放在了序言的末尾。由于费马经常被请来解决古代文献中的疑难问题,他肯定了解西涅修斯新版本中的那些内容。他为此撰写了解释,并交给了当时正准备翻译贝内代托·卡斯特利的《关于流动水量的测量》一书的友人,该解释便与那本书一同被印刷出来。费马于1665年去世。他去世后,他的儿子以《各种数学著作》为名出版了他的部分作品;在这部作品中,就有他关于水密度计的简短论述,我正是从其中摘录出了以下的解释。他说,水密度计不可能是维特鲁威所说的水平仪或chorobates,因为后者的刻度线是与地平线垂直的,而前者的刻度线则是与地平线平行的。水密度计无疑是一种结构最为简单的比重计。其管子可以用铜制成,顶部开口;但在使用时处于最低位置的另一端,则必须以一个圆锥体作为末端,其底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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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部件与管子上的相应部件通过焊接相连。沿着管子的长度方向画有两条线,这些线还会与其他线条相交;这些分界线越多,仪器的精度就越高。将仪器放入水中后,它会沉到一定的深度,这一深度由那些交叉线标示出来,而水的密度越低,沉深程度就越大。附上的图示进一步说明了这一原理。当费马和佩塔维乌斯的一位共同朋友将此仪器展示给佩塔维乌斯时,他认为它非常精确,希望能有机会在新的版本中采用它。
另一方面,梅尔森对这种仪器存有一些疑问,尽管他并未提及与他关系不错的费马;因为在费马与笛卡尔之间的争论中,梅尔森负责传递他们之间的信件,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巴耶所著的《笛卡尔传》中得知。不过,他的质疑并无太大意义。梅尔森问道:西涅修斯为何要因为没有比重计而觉得自己不幸呢?可以这样回答:他当时健康状况不佳,医生们可能要求他只饮用纯净且密度较低的水。我们知道,在过去还没有那么多人工合成的饮料时,人们比现在更依赖优质的水。在盖伦和塞尔苏斯等古代医学家的著作中,就有关于如何检测水的分量和纯度的方法。梅尔森认为,他本可以用普通的天平来尝试检测。的确可以,但那样做并不方便。从西涅修斯的几封书信中可以看出他的健康状况很差;否则的话,人们可能会认为书信中的许多表述只是出于玩笑,针对的是收信人知晓的某些情况,因此不应按字面意思来理解。我们也可以承认,即便不否定现有的解释,也未必知道西涅修斯在信的开头指的是什么。但即便假设那种仪器并非比重计,而是水钟或水平仪,那又该如何解释缺乏这些工具会让他感到不幸呢?梅尔森还认为,管子末端加装的圆锥体在比重计中其实并无必要,但它有助于让仪器在水中更轻松地保持垂直状态。这是H.克鲁格尔的观点,我日后会有机会引用他的论述。
另一方面,梅尔森对这种仪器存有一些疑问,尽管他并未提及与他关系不错的费马;因为在费马与笛卡尔之间的争论中,梅尔森负责传递他们之间的信件,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巴耶所著的《笛卡尔传》中得知。不过,他的质疑并无太大意义。梅尔森问道:西涅修斯为何要因为没有比重计而觉得自己不幸呢?可以这样回答:他当时健康状况不佳,医生们可能要求他只饮用纯净且密度较低的水。我们知道,在过去还没有那么多人工合成的饮料时,人们比现在更依赖优质的水。在盖伦和塞尔苏斯等古代医学家的著作中,就有关于如何检测水的分量和纯度的方法。梅尔森认为,他本可以用普通的天平来尝试检测。的确可以,但那样做并不方便。从西涅修斯的几封书信中可以看出他的健康状况很差;否则的话,人们可能会认为书信中的许多表述只是出于玩笑,针对的是收信人知晓的某些情况,因此不应按字面意思来理解。我们也可以承认,即便不否定现有的解释,也未必知道西涅修斯在信的开头指的是什么。但即便假设那种仪器并非比重计,而是水钟或水平仪,那又该如何解释缺乏这些工具会让他感到不幸呢?梅尔森还认为,管子末端加装的圆锥体在比重计中其实并无必要,但它有助于让仪器在水中更轻松地保持垂直状态。这是H.克鲁格尔的观点,我日后会有机会引用他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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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费马的观点,还有更有力的证据可以支持,不过他似乎并不知道这些证据。可以证明,这种仪器在六世纪时就已经被使用了。那个时期有一首关于度量衡的拉丁文诗,其中对比重计有非常准确的描述。在手稿中,这首诗的作者有时被称为普里西阿努斯,有时则被称为雷姆尼乌斯·法尼乌斯·帕莱蒙;但从与本题无关的线索来看,我们知道前者才是他的真名。目前已知有两位名叫普里西阿努斯的人:其中一位是西奥多·普里西阿努斯,他是一名医生,生活在四世纪末瓦伦提尼安皇帝统治时期。由于还有许多医生也写过关于度量衡的文章,而他们显然必须了解这些知识,因此有人推测这位普里西阿努斯就是上述诗歌的作者。不过,他现存的其他作品风格极为粗劣,很难认为他就是那首文笔相当不错的作品的作者——更何况文中也从未提到过他是个诗人。相比之下,我们更有理由认为作者是那位约在528年去世的著名语法学家普里西阿努斯。这首诗曾被多次印刷,而且经常出现在Q. Sereni Samonici所著《医学准则》一书的末尾。最好的版本是由韦恩斯多夫收录在其《小诗人集》第一卷第五部分中的,该书中还介绍了其他各种版本的情况。无论作者是谁,有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他确实了解西涅修斯所描述的比重计,并且以非常清晰的方式对其进行了描述。“液体”的重量各不相同,这一点可以通过比较油和蜂蜜的比重与纯水的比重来证明;而他给出的比例与现代实验所得的结果几乎一致。他还说,这可以通过一种仪器来检测,他对这种仪器的描述如下:“它由银或铜制成的细长金属圆筒构成,大小大约相当于两节芦苇之间的连接处,圆筒的末端还有一个锥形结构。这个锥形结构使得仪器的下端变得足够重,从而使仪器不会沉入水中或浮在水面,而是垂直悬浮在水中。在圆筒上还有一条纵向的刻线,这条刻线又被横向的线条分割成若干段,这些段的数目恰好等于该仪器在特定单位下的重量。如果将仪器放入密度较小的液体中,那么刻线上的相应部分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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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放入重流体中相比,它被覆盖的程度会更低;或者说,它在轻流体中的下沉程度会比在重流体中更深。他继续说道:“这种重力差异也可以通过用相同大小的容器装入不同流体后再称量它们来发现——因为密度较大的流体所具有的重量必然更大;而当取等量的两种流体时,密度较小的流体会占据比密度较大的流体更多的空间。如果该仪器的21个刻度被水填满,24个刻度被油填满,那么用24斯克里普拉的水所能占据的空间里,只能容纳21斯克里普拉的油。”克鲁格尔教授正是依据流体静力学原理推测出了作者的意图;不过他和韦恩斯多夫都未曾尝试对这些用于表达这一解释的文字进行直译。但无论这些文字多么晦涩难懂,显然它们都是在指代比重计。这首诗曾于1566年由罗伯特·康斯坦丁与塞卢斯的《医学论》一同出版,康斯坦丁于1605年去世,享年很高。他在书中添加了一些极为出色的注释,这些注释后来被韦恩斯多夫收录在他的版本中。看来康斯坦丁知道普里西安所使用的仪器与西涅修斯所用的比重计其实是同一种仪器,且二者都被用来测定流体的密度。他对这两种仪器的用途解释得相当准确,但他误以为那个锥体是由木头制成的,实际上正如诗人自己所说,那个锥体是为了让仪器的下部变得更重而设计的:“cui cono interius modico pars ima gravatur.”我几乎认为“interius”意味着是通过顶部的开口向锥体内投入一些小而重的物体来为其增加重量,而如今人们通常使用铅粒来实现这一目的。因此,首先对西涅修斯的这段文字给出合理解释的功绩似乎应归于康斯坦丁而非费马;不过我也相信费马可能并不知道康斯坦丁对此所做的研究。在结束关于古代这类仪器的介绍之前,我还想补充两点意见。像穆申布罗克等人那样认为希帕提亚是比重计的发明者,显然是错误的。在希帕提亚的时代,比重计已经存在了,而且是在亚历山大城制造的;但它似乎并不十分普及,因为西涅修斯曾写信给希帕提亚,希望她能为自己弄一台,甚至还觉得有必要向她描述一下这种仪器的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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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认为这种仪器也被称为“baryllium”的人同样是错误的。据我所知,这个词仅出现在西涅修斯的著作中,而他明确指出,该词仅指那种小巧而沉重的锥形物。康斯坦丁也是这样理解它的。在《巴塞尔词典》中,它被称作“hydroscopii pars”;在斯蒂芬的词典中,则被解释为“pondusculum”;在欧内斯特的词典中,则被视为“baros”的缩写形式。因此,它实际上只指的是比重计中较重的那部分。
与穆申布罗克等人一样,那些认为罗马人中那些用比重计来检测水质的人被称为“baryllistæ”或“barynilæ”的人也是错误的。这些词既没有出现在古代拉丁作家的作品中,也没有出现在任何完整的词典中。在某些版本的塞维乌斯对维吉尔的注释中,我们只能看到这样的句子:“Scrutatores et repertores aquarum (aquilices dicuntur) barinulas dixerunt.”如果这些字确实出自生活在5世纪的塞维乌斯之手,那么他要么是把那些寻找水源的人“aquilices”与那些检测已发现的水质的人混为一谈了——因为比重计对前者来说毫无用处;要么就是当时这两种工作是由同一批人从事的,而他们的名字则来源于他们所使用的某种工具的某一部分,但这显然不太可能。
我们可以肯定地认为,塞内卡、普林尼以及大约在2世纪末去世的盖伦都不知道比重计的存在。如果他们知道的话,他们肯定会提到它——塞内卡曾详细描述过固体和流体的比重;普林尼则说过水的重量可以用普通天平来测定;而盖伦还给出了判断水轻重的方法。盖伦还补充说,在他那个时代,人们已经发明了一种通过将鸡蛋放入盐水中并观察其是否上浮来判断盐水质量的方法。既然如此,如果有比重计被使用的话,他应该会想到它才对。
与穆申布罗克等人一样,那些认为罗马人中那些用比重计来检测水质的人被称为“baryllistæ”或“barynilæ”的人也是错误的。这些词既没有出现在古代拉丁作家的作品中,也没有出现在任何完整的词典中。在某些版本的塞维乌斯对维吉尔的注释中,我们只能看到这样的句子:“Scrutatores et repertores aquarum (aquilices dicuntur) barinulas dixerunt.”如果这些字确实出自生活在5世纪的塞维乌斯之手,那么他要么是把那些寻找水源的人“aquilices”与那些检测已发现的水质的人混为一谈了——因为比重计对前者来说毫无用处;要么就是当时这两种工作是由同一批人从事的,而他们的名字则来源于他们所使用的某种工具的某一部分,但这显然不太可能。
我们可以肯定地认为,塞内卡、普林尼以及大约在2世纪末去世的盖伦都不知道比重计的存在。如果他们知道的话,他们肯定会提到它——塞内卡曾详细描述过固体和流体的比重;普林尼则说过水的重量可以用普通天平来测定;而盖伦还给出了判断水轻重的方法。盖伦还补充说,在他那个时代,人们已经发明了一种通过将鸡蛋放入盐水中并观察其是否上浮来判断盐水质量的方法。既然如此,如果有比重计被使用的话,他应该会想到它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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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在5世纪时它已相当知名,但此后似乎便完全被遗忘了。直到16世纪末,它才再次被重新使用或被重新发明出来。乔治·阿格里科拉几乎不知道它的存在;因为在谈到各种水的重量时,尤其是盐泉水的重量时,他并未提及它。不过,与同一时期生活的康斯坦丁应该了解它,否则他就不可能解释西涅修斯和普里西安所提到的那些内容了。我认为,关于水密度计再次被使用的最早记载,应见于最古老的德国盐业相关著作中。无论如何,可以肯定的是,现代哲学家们正是通过这些著作首次了解到它。最早描述这种仪器的人之一是耶稣会士卡贝乌斯,他大约在1644年写了相关文章;但他承认自己的知识来自托尔登所著的德文论著,而基尔希尔则称托尔登为德国艺术家。但实际上托尔登并非真正的艺术家,他出生于黑森地区,是当时一位出色的化学家,大约在1600年或1614年担任图林根州弗兰肯豪森盐厂的主管。卡贝乌斯所拥有的那本论著名为《托尔登的Haligraphia》,于1603年在莱比锡出版。德拉乌迪乌斯提到过1613年在同一地点出版的另一个版本,但我目前尚未找到它;只能根据卡贝乌斯和勒波尔德的描述得知,托尔登的水密度计上挂有重物,而且他将这种仪器视为一种已为人熟知的发明,因此对其描述得并不详尽。基尔希尔的著作广为流传,他似乎为让这种仪器为人所知做出了主要贡献;肖特、施图尔姆等人也在他们的论述中引用了他的著作。纽伦堡的玻璃工匠们也为此出了力,他们制造了许多水密度计并将其销往各地。其中,迈克尔·西吉斯蒙德·哈克制作的那一款,在上个世纪初极为珍贵,阿尔托夫大学的教授J·亨利·穆勒如此说道。关于这位经常被施图尔姆及其他哲学家提及的工匠,多佩尔迈尔已经做了相关描述。他于1724年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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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有许多人对该仪器进行了改进,或者仅仅是对其进行了些许修改。将这些改进按时间顺序整理并附上说明的工作,就留给其他人去做了吧;我这里只列举其中几例。最早尝试将比重计用于测定金属的比重与纯度的人之一是蒙科尼斯。几乎在同一时期,科尼利厄斯·迈尔和波义耳也提出了在仪器上添加称重装置以方便测量固体物质量的想法。前者声称这一改进是他早在1668年就发明的;而波义耳则是在1675年才公开这一发明。除此之外,还有费伊耶、华氏、克拉克以及洛伊特曼等人也做出了值得注意的改进,沃尔夫对这些改进进行了描述;此外还有勒普尔德、格斯纳、魏格尔等人。目前最常用的比重计是赛克斯设计的那种,它被用来估算液体的消费税。鲍梅设计的比重计则主要在国外使用。贝克或卡地亚设计的比重计则很少被使用。这些仪器的不同之处仅在于其刻度标示方式。赛克斯设计的那种无需扩大仪器尺寸就能增加指示范围的方法十分巧妙——它是通过在仪器杆上附加多个重块来实现的。对于商业用途而言,一种确定比重的好方法就是使用一系列经过预先调整并标有编号的玻璃珠。将这些玻璃珠投入液体中后,较重的珠子会沉下去,较轻的则会浮在表面;而密度与液体相同的珠子则要么保持悬浮状态,要么略微低于液面。此时,就可以根据珠子上的编号来确定液体的比重了。
脚注:
413 关于希帕提亚的更多信息,可参阅梅纳吉所著的《里昂女哲学家史》,1690年出版;以及布鲁克所著的《哲学批判史》第二卷。
脚注:
413 关于希帕提亚的更多信息,可参阅梅纳吉所著的《里昂女哲学家史》,1690年出版;以及布鲁克所著的《哲学批判史》第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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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以及Wolfii的《希腊女性片段》,哥廷根,1739年,4开本。
414
D. Petri de Fermat的《各种数学著作》,图卢兹,1679年,对开本。
415
《物理数学思考录》,巴黎,1644年;另见《水力现象》一书。
416
关于《乔治亚书》第1卷第109节的内容。这些文字被维吉尔的《杂文集》的编辑Emmenessius所引用,但在1562年在威尼斯出版的Servius版本中则找不到这些内容。虽然Servius的注释如今已不再是解读维吉尔作品的必需品,但仍有必要尽可能完整准确地将其重新印刷出来。该注释包含了许多有用的信息,还有许多现已失传的著作的片段,因此不能完全舍弃它。
417
《自然问题集》第3卷第25章,第726页。
418
《自然史》第31卷第3章,第23节,第552页;《雅典娜伊克篇》第2卷,第46页;普鲁塔克的《自然问题集》第7篇。
419
《论简单药物的效力》,第4卷第20章。
420
《论从大地中产生的物质》,第2卷,第124页。
421
《实验哲学,或对亚里士多德《气象学》第二卷的注释》,第26篇,第2题,第2卷,第158页,b栏。
422
《地下世界》,第1卷,第254页。
423
《数学教程》,第455页,图20。
424
《实验学院论文集》第2部分,纽伦堡,1715年,4开本。
425
《新发现》,罗马,1696年,对开本。
426
《哲学汇刊》,1675年:其中附有所有部件的插图。
414
D. Petri de Fermat的《各种数学著作》,图卢兹,1679年,对开本。
415
《物理数学思考录》,巴黎,1644年;另见《水力现象》一书。
416
关于《乔治亚书》第1卷第109节的内容。这些文字被维吉尔的《杂文集》的编辑Emmenessius所引用,但在1562年在威尼斯出版的Servius版本中则找不到这些内容。虽然Servius的注释如今已不再是解读维吉尔作品的必需品,但仍有必要尽可能完整准确地将其重新印刷出来。该注释包含了许多有用的信息,还有许多现已失传的著作的片段,因此不能完全舍弃它。
417
《自然问题集》第3卷第25章,第726页。
418
《自然史》第31卷第3章,第23节,第552页;《雅典娜伊克篇》第2卷,第46页;普鲁塔克的《自然问题集》第7篇。
419
《论简单药物的效力》,第4卷第20章。
420
《论从大地中产生的物质》,第2卷,第124页。
421
《实验哲学,或对亚里士多德《气象学》第二卷的注释》,第26篇,第2题,第2卷,第158页,b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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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世界》,第1卷,第254页。
423
《数学教程》,第455页,图20。
424
《实验学院论文集》第2部分,纽伦堡,1715年,4开本。
425
《新发现》,罗马,1696年,对开本。
426
《哲学汇刊》,1675年:其中附有所有部件的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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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
《物理与数学观测杂志》,1714年,4开本。
428
《哲学汇刊》,第384期,第140页;第413期,第277页。
429
《圣彼得堡科学院评论》,第274页。
430
载于其著作《尝试集》,哈勒,1737年,8开本,第556页。
431
《流体静力学概论》。
《物理与数学观测杂志》,1714年,4开本。
428
《哲学汇刊》,第384期,第140页;第413期,第277页。
429
《圣彼得堡科学院评论》,第274页。
430
载于其著作《尝试集》,哈勒,1737年,8开本,第5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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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体静力学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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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照明。
街道照明不仅有助于美化我们的主要城市,还能极大提升居民的生活便利性与安全性。不过,无论其带来多少好处,它通常仍被视为一种现代发明。圣埃夫雷蒙德先生说道:“在巴黎的街道上设置众多灯具以提供夜间照明,这一发明值得那些遥远的国度的人们前来见识——因为希腊人和罗马人从未想过要为他们的城市采取这样的措施。”这一观点似乎很有道理;因为我从未找到任何证据表明罗马的街道曾有过照明设施。事实上,一些古代文献中的描述反而表明情况并非如此;在我看来,如果罗马的街道真的有照明,那么罗马人在夜间外出归来时就不必像实际那样依赖火炬和灯笼了。当然,我承认,我们城市中的公共照明设施也并不意味着火炬和灯笼就完全没用了。那些在夜间没有灯笼就走在罗马街道上的人,不得不在一片漆黑中摸索着回家,面临着极大的危险,就像阿忒纳乌斯笔下的亚历克西斯一样。梅尔修斯试图证明罗马的街道是有照明的,他引用了阿米亚努斯·马塞利努斯的记载以及苏埃托尼乌斯所写的《尤利乌斯·凯撒传》来支持自己的观点;但在我看来,他的论据远不够令人信服。佩特罗尼乌斯提到的吉托在夜间返回时的情景表明那不勒斯也没有照明设施。不过,一些古代文献中的描述让人推测,安条克、罗马以及其他一些城市至少在那些人流量较大的街道上,是设有公共灯笼的。生活在4世纪初的利巴尼乌斯在其颂词中赞扬自己的家乡安条克时写道:“太阳的光芒之后,还有其他光源,它们的亮度远远超过那些由灯具发出的光。”
街道照明不仅有助于美化我们的主要城市,还能极大提升居民的生活便利性与安全性。不过,无论其带来多少好处,它通常仍被视为一种现代发明。圣埃夫雷蒙德先生说道:“在巴黎的街道上设置众多灯具以提供夜间照明,这一发明值得那些遥远的国度的人们前来见识——因为希腊人和罗马人从未想过要为他们的城市采取这样的措施。”这一观点似乎很有道理;因为我从未找到任何证据表明罗马的街道曾有过照明设施。事实上,一些古代文献中的描述反而表明情况并非如此;在我看来,如果罗马的街道真的有照明,那么罗马人在夜间外出归来时就不必像实际那样依赖火炬和灯笼了。当然,我承认,我们城市中的公共照明设施也并不意味着火炬和灯笼就完全没用了。那些在夜间没有灯笼就走在罗马街道上的人,不得不在一片漆黑中摸索着回家,面临着极大的危险,就像阿忒纳乌斯笔下的亚历克西斯一样。梅尔修斯试图证明罗马的街道是有照明的,他引用了阿米亚努斯·马塞利努斯的记载以及苏埃托尼乌斯所写的《尤利乌斯·凯撒传》来支持自己的观点;但在我看来,他的论据远不够令人信服。佩特罗尼乌斯提到的吉托在夜间返回时的情景表明那不勒斯也没有照明设施。不过,一些古代文献中的描述让人推测,安条克、罗马以及其他一些城市至少在那些人流量较大的街道上,是设有公共灯笼的。生活在4世纪初的利巴尼乌斯在其颂词中赞扬自己的家乡安条克时写道:“太阳的光芒之后,还有其他光源,它们的亮度远远超过那些由灯具发出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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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赛伊斯的密涅瓦节上,埃及人的生活状况是这样的:夜晚与白天的区别仅在于光线的存在——至于劳动和工作,一切依旧正常进行。有些人持续工作,而另一些人则欢笑嬉戏,唱歌娱乐。”我实在无法相信,这位智者会认为他的家乡居民在日落后不坐在黑暗中,而是使用灯光来工作,这是一种值得称赞的现象。显然,他指的是街道上的照明情况。
在另一段文字中,即写给埃勒比库斯的演说中,同一位作者告诉我们,那些用来悬挂装饰城市灯具的绳索,被一些暴徒在离浴场不远处剪断了。“他们走到不远处的浴场,用剑割断了悬挂着夜间照明灯具的绳索,以此表明城市的装饰品应该让位于他们。”这段描述至少说明,在浴场及人们经常聚集的地方附近,确实有灯具通过绳索悬挂着。然而,杰罗姆的后续描述似乎表明,安条克的街道确实有照明设施。在他记载的卢西弗派信徒与正统派信徒之间的争执中,他说那个分裂主义的卢西弗派信徒在街上与真正的信徒争论,直到街道被照亮、围观的人群离开后,他们才互相吐口水,然后各自离去。
在多米尼库斯·瓦拉尔修斯所编辑的该圣人的作品精装版中,有一篇关于这场无礼争执发生时间的简短论述;编辑指出,这件事发生在378年的安条克。
大巴西尔在371年写给马丁尼阿努斯的信中,描述了他家乡卡帕多西亚的凯撒利亚所处的悲惨状况,称那里的夜晚没有灯光。大多数评论家将这段话理解为街道上的灯具并未被点亮。
《耶稣苦行者史》中的一段文字似乎证明了,不仅在安条克,叙利亚的埃德萨的街道在五世纪时也有照明设施。文中明确提到,埃德萨的总督欧洛吉乌斯……
在另一段文字中,即写给埃勒比库斯的演说中,同一位作者告诉我们,那些用来悬挂装饰城市灯具的绳索,被一些暴徒在离浴场不远处剪断了。“他们走到不远处的浴场,用剑割断了悬挂着夜间照明灯具的绳索,以此表明城市的装饰品应该让位于他们。”这段描述至少说明,在浴场及人们经常聚集的地方附近,确实有灯具通过绳索悬挂着。然而,杰罗姆的后续描述似乎表明,安条克的街道确实有照明设施。在他记载的卢西弗派信徒与正统派信徒之间的争执中,他说那个分裂主义的卢西弗派信徒在街上与真正的信徒争论,直到街道被照亮、围观的人群离开后,他们才互相吐口水,然后各自离去。
在多米尼库斯·瓦拉尔修斯所编辑的该圣人的作品精装版中,有一篇关于这场无礼争执发生时间的简短论述;编辑指出,这件事发生在378年的安条克。
大巴西尔在371年写给马丁尼阿努斯的信中,描述了他家乡卡帕多西亚的凯撒利亚所处的悲惨状况,称那里的夜晚没有灯光。大多数评论家将这段话理解为街道上的灯具并未被点亮。
《耶稣苦行者史》中的一段文字似乎证明了,不仅在安条克,叙利亚的埃德萨的街道在五世纪时也有照明设施。文中明确提到,埃德萨的总督欧洛吉乌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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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在505年,他下令在夜间让街道上的灯持续亮着;为此,他还动用了原本用于供给教会和修道院的油。至于在节日,尤其是欢乐的场合为整座城市照明——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灯火庆典——这种习俗似乎历史极为悠久。埃及人就有这样的节日:在节日期间,他们会在全国各处的房屋前点亮灯光,让它们整夜都亮着。犹太人也有类似的节日,即圣殿奉献节,据普遍说法,这个节日在12月举行,为期八天,期间每户人家都会点亮许多灯。埃斯库罗斯的著作中也提到了希腊也有此类灯火庆典。在罗马,每当夜间举行竞技比赛时,广场上也会被照亮;卡利古拉在类似的场合也下令让整座城市都亮起灯光。当喀提林的阴谋被镇压后,西塞罗深夜回家时,为了向这位伟大的演说家表示敬意,所有街道上都点起了灯和火炬。君士坦丁大帝在复活节前夕命令用灯和蜡烛照亮整个君士坦丁堡。一世纪的教父们经常谴责基督徒,因为他们为了取悦异教徒,在那些崇拜偶像的节日期间,会以比异教徒更为华丽的方式点亮自家房屋,他们认为这是一种偶像崇拜行为。古人会在生日时通过用链条悬挂灯具来为房屋照明,这一点众所周知,无需再作证明。在现代城市中,据我所知,巴黎是第一个效仿古人、在街道上点亮灯光的城市。由于16世纪初这座城市里盗贼和纵火犯泛滥成灾,居民们不时被要求在晚上九点之后,在所有临街房屋的窗户前保持灯光亮着。这项命令于1524年颁布,1526年和1553年又得到重申;但在1558年10月,人们在街道的拐角处设置了灯笼,如果街道过长,无法用一个灯笼照亮,就会在三个不同的位置各设置一个灯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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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灯在某种程度上与某些矿井中使用的灯类似;因为《法语大词典》中提到,“falot”是一种装满沥青、松香及其他可燃物的大型容器,被用于国王的宫殿及贵族的宅邸中以照亮庭院。当时巴黎有912条街道,因此当时所使用的灯的数量肯定少于2736盏。同年11月,这些灯被替换成了与现在类似的灯笼。不过,巴黎街道的照明状况仍然长期不尽如人意,直到卡拉法家族的意大利人劳达蒂神父提出了出租火把和灯笼的主意。1662年3月,他获得了这项业务的20年独家经营权;他承诺在巴黎以及其他王国的城市里设置一些摊位或站点,人们可以在此租用火把或灯笼,或者支付一定费用后让专人带着光源陪伴他们行走。他有权向每辆马车上的顾客收取每15分钟5苏的费用,而向步行者则收取3苏。为避免因时间问题产生纠纷,规定每个灯笼都必须配备一个标准计时器。然而到了1667年,巴黎的照明系统才发展成现在的模样。与此同时,警察制度也得到了极大改善,其模式后来被欧洲大多数城市所采用。根据同年3月的皇家法令,原本由名为“巴黎市长民事副手”的官员负责处理的司法事务和公共治安事务,现在由两人共同负责。其中一人负责处理司法事务,保留原有的头衔;另一人则负责监督警察工作,其头衔为“巴黎市长治安副手”或“警察总督”。这位警察副手就是尼古拉斯·德·雷尼,据法国作家们的评价,他是现代警察史上的重要人物。在那些经常被引用的《巴黎史》中,他被描述为一位开明、正直且警觉的官员,既热心为国王服务,也致力于维护公众利益。作者补充说,他在这一新职位上表现得极为出色,可以说,比起其他人,正是他奠定了巴黎警察制度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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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目前之所以能保持良好的秩序,要归功于这些措施。拉雷尼为警察工作做出的第一项有益举措,就是改善夜间巡逻制度以及街道的照明状况。关于他所推行的各项改革,我找不到完整的记载;不过四年后,也就是1671年5月23日,有一项命令规定:从每年10月20日开始,直到次年3月底,都必须点亮路灯,即便在有月光的夜晚也要如此——因为月光在恶劣天气下几乎起不到作用,而在晴朗的天气里也不足以照亮一些最危险的街道。在此之前,街道只在冬季的四个月里才有照明;由于在没有灯光的夜晚会发生无数暴行,巴黎人主动提出出资,以支付整个冬季的照明费用。拉雷尼所使用的路灯因其形状类似水桶而被称为“水桶形灯”,它们取代了此前由赫罗发明的“灯颈形灯”。当德萨尔蒂纳担任警察局副局长时,他悬赏那些能找到最佳方法来改善街道照明的人,而科学院则负责评估各种提出的方案。由于这一悬赏,一名名叫古戎的玻璃匠获得了200里弗尔的奖励,而巴伊利、勒罗伊以及沙托布兰克则获得了2000里弗尔的奖励。据说,现在所使用的那种反光灯就是由后者发明的,这种灯在1766年被引入使用。在一本名为《论路灯》的小册子中,一群文人虽然写这本书是为了嘲讽那些研究古代历史的人以及巴黎的某些人物,但其中还是包含了一些关于街道照明的真实信息。书中称,反光灯是由一位名叫P的修道院长发明的,因此作者戏称他为“第二位为世界上的第一座城市带来照明的修道院长”。不可否认,这类灯的优势确实明显;但除了成本高昂之外,当它们悬挂在街道中央时,还会在街道上投下阴影,导致路过的人无法看清对方的面容。在那些人们主要在街道中央行走的城市里,这种情况更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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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上,或者那些宽度较大的街道上,照明设施并不十分方便,而且需要清洁时还会造成通行中断。据说在1721年,巴黎的灯笼数量为5772盏;但在1760年出版的《巴黎概览》中,这一数字仅为5694盏,而1771年出版的《巴黎奇闻》则称有6232盏。1777年,连接巴黎和凡尔赛的这条长约九英里的道路也安装了照明设施,维护费用为每年15,000里弗尔,这些工作仍由负责巴黎照明的同一批承包商承担。同年,南特市也开始了照明工程;到1780年时,那里已有500盏灯笼。斯特拉斯堡则从1779年开始安装照明设施。
如果梅特兰在其历史著作中所说的属实,即1414年曾有命令要求在街道上悬挂灯笼以提供照明,而且这一规定在之后也一直延续下去的话——尽管我对此表示怀疑——那么可以认为伦敦在这项有益的举措上早于巴黎。梅特兰引用了斯托所著的《伦敦志》作为依据;但在1633年出版的该书版本中,仅在列出官员名单的部分有如下记载:“1417年,市长为亨利·巴顿爵士,他下令在冬夜期间,也就是从万圣节到烛光节之间,悬挂带灯的灯笼。”在1720年斯特赖普出版的版本中也没有更多相关内容。
1668年,为了改善街道状况而出台了多项法规,其中就要求伦敦人按时悬挂灯笼。1690年,这项规定再次被重申:从米迦勒节到圣灵降临节期间,每户人家都必须在天黑后立刻挂上灯或灯笼,并让它们持续燃烧直到深夜12点。1716年,市议会通过法令规定,所有房屋临街的住户,都必须在每个黑暗的夜晚,也就是每次满月后的第二个夜晚到新月后的第七个夜晚之间,放置或悬挂一个或多个带有足够棉芯的灯笼,这些灯笼必须从晚上6点一直亮到11点,否则将面临1先令的罚款。然而,由于管理不善,所有这些规定似乎都未能起到实际效果。当时,城市的照明工作是通过合同委托给承包商来完成的。
如果梅特兰在其历史著作中所说的属实,即1414年曾有命令要求在街道上悬挂灯笼以提供照明,而且这一规定在之后也一直延续下去的话——尽管我对此表示怀疑——那么可以认为伦敦在这项有益的举措上早于巴黎。梅特兰引用了斯托所著的《伦敦志》作为依据;但在1633年出版的该书版本中,仅在列出官员名单的部分有如下记载:“1417年,市长为亨利·巴顿爵士,他下令在冬夜期间,也就是从万圣节到烛光节之间,悬挂带灯的灯笼。”在1720年斯特赖普出版的版本中也没有更多相关内容。
1668年,为了改善街道状况而出台了多项法规,其中就要求伦敦人按时悬挂灯笼。1690年,这项规定再次被重申:从米迦勒节到圣灵降临节期间,每户人家都必须在天黑后立刻挂上灯或灯笼,并让它们持续燃烧直到深夜12点。1716年,市议会通过法令规定,所有房屋临街的住户,都必须在每个黑暗的夜晚,也就是每次满月后的第二个夜晚到新月后的第七个夜晚之间,放置或悬挂一个或多个带有足够棉芯的灯笼,这些灯笼必须从晚上6点一直亮到11点,否则将面临1先令的罚款。然而,由于管理不善,所有这些规定似乎都未能起到实际效果。当时,城市的照明工作是通过合同委托给承包商来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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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有权在自家门前点灯的人,每年必须向城市缴纳600英镑的费用。此外,对于那些房租超过10英镑的住户,承包商每年只能从他们那里获得6先令;而所有在自家门前悬挂灯笼或蜡烛的人则可免除为公共照明设施付费的义务。街道的照明时间每年不超过117夜,这一情况为小偷和强盗在夜间作案提供了可乘之机。因此,1736年,市长与市议会认为有必要向议会申请权力,以便能以更好的方式照亮城市街道;于是通过了一项法令,允许他们安装足够数量的玻璃灯,并让这些灯全年从日落到日出都保持点亮状态。这样一来,灯的数量从原来的1000盏增加到了4679盏;但即便如此仍不够用,一些区域又进一步增加了灯的数量,最终总数量达到了5000盏。不过,这仅仅是伦敦所谓“城市区域”内的灯的数量,因为伦敦整体面积的五分之一才属于这一区域。据梅特兰估计,即使在那个时期,伦敦的公共及私人灯的总数也超过了15,000盏。照明时间也从原来的每年750小时增加到了5000小时。在我们下萨克森州的城镇里,由于街道没有伦敦那么黑暗,照明时间则为1519小时。1744年,由于夜间街头发生的抢劫案件越来越多,人们再次向议会申请新的法令,以进一步规范城市的照明措施;从此,伦敦的照明系统便有了如今这样的格局。目前(1786年),伦敦的灯都是水晶玻璃制成的,每盏灯配有三根灯芯,它们被安装在相隔一定距离的柱子上。这些灯每天日落时都会被点燃。据说仅牛津街上的灯数量就比整个巴黎还要多。甚至伦敦周边七、八英里范围内的道路也都装有这样的灯;由于从城市通往各处的道路数量众多,从稍远的地方就能看到这些灯,尤其是在萨里郡,那里有大量道路相互交叉,那些灯显得尤为醒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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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观而高雅的景象。1733年,伯明翰首次有了照明设施,共安装了700盏灯。看来阿姆斯特丹的街道早在1669年就已有灯笼照明;同年2月,那些在1665年曾禁止使用火把的官员们,又颁布命令要求不得拆毁用于固定马匹的灯柱。这项命令以及1669年给照灯工人的指示,都记载在《阿姆斯特丹市特权》一书中。这些灯笼并非用玻璃制成,而是用角料制成的;因为照灯工人的指示中要求他们每天都要清除附着在灯笼角料上的灯油烟雾。在海牙,1553年10月就有命令要求居民在黑夜时在门前点亮灯光;后来,在主要街道的拐角处建起了小型石制建筑,里面持续燃烧着灯光;到了1678年,所有街道上都安装了灯笼。哥本哈根的街道则是在1681年才开始有灯照明的;1683年7月16日,新的规定出台,使得照明系统以及夜间巡逻制度都得到了极大改善。罗马的街道至今仍未安装照明设施。西斯图斯五世希望改进这方面的状况,但却遇到了难以克服的障碍。为了能一定程度上享受到照明的好处,他下令增加放置在圣人像前的灯的数量。德·拉兰德在他的游记中提到,他在写作时,威尼斯已经有了3000盏灯。西西里的墨西拿和巴勒莫也有照明设施。马德里曾经是欧洲所有首都城市中最肮脏的,但现在它的照明条件已与伦敦相当。西班牙的瓦伦西亚多年前也得益于当时担任制造业检查员的约阿希姆·曼努埃尔·福斯的努力才实现了照明改善。巴塞罗那也有照明设施。不过里斯本则没有照明设施。费城的所有街道都有照明设施,而且每条街道的两侧都有人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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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年,汉堡市议会向市民提议在街道上安装照明设施。这一提议在次年获得通过,但直到两年后的1675年,这些灯具才真正被安装起来。1679年时,柏林的照明条件已有很大改善,居民们需要每隔一户就挂一盏灯。1682年,选帝侯弗雷德里克·威廉不顾居民们因费用问题而提出的反对,仍下令安装带灯的灯柱。在1680年提交的请愿书中,居民们指出,这些灯具的成本为5000美元,而且每年还需要3000美元来维持其照明功能。目前,柏林有2354盏这样的灯具,从9月到5月期间一直处于点亮状态,费用由国王承担。波茨坦则有590盏此类灯具。维也纳则从1687年开始安装照明设施,灯光会在傍晚时分随着火铃的信号而被点亮。1704年,维也纳开始使用灯具,但最初的照明效果并不理想,因为灯具燃烧状况不佳;此外,为了节省点灯人的开支,每位户主每天都必须将用过的灯具拿到灯站重新注油,然后再根据铃声的信号将其点亮。1776年,灯具的数量从2000盏增加到了3000盏,同时还签订了合同,规定以30,000弗罗林的价格为这些灯具提供照明服务。这些灯具是由索嫩费尔斯设计的,到1779年时,其数量已增至3445盏。它们由白色玻璃制成,呈球形,外部覆盖着红色涂层的锡板,内部则经过抛光处理。这些灯具通过固定在房屋内、距地面15英尺高的支架来支撑。每两盏灯具之间的距离仅为16步,因此街道能够得到全面照明。无论夏季还是冬季,无论是否有月光,这些灯具都会持续亮着;鉴于维也纳的房屋较高,街道又狭窄且弯曲,这一点尤为重要。负责点灯的人穿着制服,需遵守军事纪律。1783年,这些灯具的年度费用估计仅为17,000弗罗林。莱比锡在1702年开始安装照明设施,德累斯顿则在1705年。1766年时,德累斯顿的灯具数量仅为728盏,照明时使用的则是菜籽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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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卡塞尔,1721年,在兰德格拉夫查尔斯的统治下,街道开始安装照明设施;但由于缺乏相应的规章制度来维持这一举措,它最终被废止了。不过这一做法在1748年又重新开始实施,到1778年时,除了兰德格拉夫宫殿内的灯具外,街道上的灯具数量还增加到了1013盏。汉诺威在1696年就开始了街道照明,哈勒则在1728年,而哥廷根则是在1735年。自1765年起,不伦瑞克共有1565盏灯具。苏黎世从1778年开始有街道照明,但灯具数量很少。
这就是上个世纪末时的街道照明状况。许多阅读本书的人应该还记得那些圆形玻璃灯以及它们发出的昏暗灯光——即使在伦敦的街道早已使用煤气照明之后,这些灯具仍继续在这座大城市的郊区使用着。如今情况已发生了巨大变化,令人惊讶的是,像利用煤炭及其他有机物质蒸馏产生的可燃气体这样的简单技术,其应用竟然只是近期的事情!不过,大多数旨在提升人类生活舒适度和幸福感的改进措施都是如此:它们以缓慢且逐步的方式走向完善——这一点从本书中的众多文章中可以很好地看出。
将煤气用于实用目的的最初想法通常归功于威廉·默多克先生。1792年,他利用煤气为康沃尔郡雷德鲁斯的住宅和办公室提供照明;1798年,他又为伯明翰附近的索霍地区布尔顿和瓦特的公司设计了用于照明的装置,1802年和平协议签订时,该工厂也通过这种方式实现了照明。这一壮举极大地引起了公众对这一技术的关注,不久之后,一些需要照明和热能的工厂也开始使用煤气;伯明翰的一家纽扣制造厂大量使用煤气进行焊接工作,哈利法克斯、曼彻斯特等城市也相继跟进。曼彻斯特的一家棉纺厂使用了900多个燃烧器,同时还铺设了数英里的管道来为这些燃烧器供气。负责为这家工厂安装相关装置的默多克先生在1808年向皇家学会提交了关于其工作的详细报告,并因此获得了该机构的金质奖章。不过,根据R.C.泰勒关于中国煤矿的一篇有趣论文,中国人虽然不是这种技术的发明者,但却是煤气的使用者。
这就是上个世纪末时的街道照明状况。许多阅读本书的人应该还记得那些圆形玻璃灯以及它们发出的昏暗灯光——即使在伦敦的街道早已使用煤气照明之后,这些灯具仍继续在这座大城市的郊区使用着。如今情况已发生了巨大变化,令人惊讶的是,像利用煤炭及其他有机物质蒸馏产生的可燃气体这样的简单技术,其应用竟然只是近期的事情!不过,大多数旨在提升人类生活舒适度和幸福感的改进措施都是如此:它们以缓慢且逐步的方式走向完善——这一点从本书中的众多文章中可以很好地看出。
将煤气用于实用目的的最初想法通常归功于威廉·默多克先生。1792年,他利用煤气为康沃尔郡雷德鲁斯的住宅和办公室提供照明;1798年,他又为伯明翰附近的索霍地区布尔顿和瓦特的公司设计了用于照明的装置,1802年和平协议签订时,该工厂也通过这种方式实现了照明。这一壮举极大地引起了公众对这一技术的关注,不久之后,一些需要照明和热能的工厂也开始使用煤气;伯明翰的一家纽扣制造厂大量使用煤气进行焊接工作,哈利法克斯、曼彻斯特等城市也相继跟进。曼彻斯特的一家棉纺厂使用了900多个燃烧器,同时还铺设了数英里的管道来为这些燃烧器供气。负责为这家工厂安装相关装置的默多克先生在1808年向皇家学会提交了关于其工作的详细报告,并因此获得了该机构的金质奖章。不过,根据R.C.泰勒关于中国煤矿的一篇有趣论文,中国人虽然不是这种技术的发明者,但却是煤气的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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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欧洲人掌握其应用方法之前,中国人就已经大规模地使用这种技术了。煤矿中常常有钻孔用于抽取盐水,而那些可燃气体则会被喷出,高度可达二十到三十英尺。这些气体通过管道被输送到制盐厂,用于盐的煮沸与蒸发;另有管道则将气体输送到街道、大型住宅及厨房中作为照明之用。由于产生的气体量远超过需求,多余的天然气便被引到制盐厂之外,形成独立的烟囱或火焰柱。不过,就像中国的许多其他发明一样,由于中国人的排他性习惯,这一技术直到近代才为世人所知。可以说,正是温索尔先生让世界受益于燃气照明技术。经过多次试验后,他在1803年至1804年间用从煤炭中提取的燃气点亮了莱西姆剧院;不久之后,也就是1807年,他又用同样的燃气照亮了帕尔莫尔大街的一部分。此后,一些公司开始大规模生产燃气,油灯便从城市的主要道路上消失了。在十五年的时间里,不仅所有的街道和巷子都得到了照明,而且这种技术还被引入了商店和住宅中,甚至扩展到了郊区,如今已遍布帝国的每一个城镇。要详细阐述用于生产燃气的各种设备的结构、用途及安装方式实在过于冗长;只需知道,当煤炭在密闭容器中被加热至红色时,会生成多种产物,这些产物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永久性气体;第二类是通过冷却即可凝结成液态或固态的蒸汽;第三类则是残留在反应器中的焦炭。燃气生产的目的是将这些产物分开,并通过洗涤等手段净化气体,使其适合燃烧。以下数据摘自布兰德的《科学词典》,可以让我们了解伦敦每年消耗的燃气量。伦敦最古老的燃气厂属于最初的特许经营公司,他们拥有三个工厂:最大的位于威斯敏斯特的彼得街,第二个位于圣卢克的布里克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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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家工厂位于肖尔迪奇的Curtain-road。这家公司每年消耗50,000桶煤炭,这些煤炭燃烧后产生的天然气量约为6亿立方英尺,相当于约1875万磅的燃气重量。假设每桶煤炭的重量为2880磅,且每桶可产生12,000立方英尺的净化后的天然气。天然气的成本约为每1000立方英尺4到5先令;而其零售价格则通常在每1000立方英尺7到10先令之间。
这家公司大概供应了伦敦及其郊区所消耗的天然气总量的五分之一;因此,仅在伦敦地区,用于这一生产过程的煤炭年消耗量就超过250,000桶,而该地区每年所需的天然气总量则达30亿立方英尺。这些天然气的重量超过7500万磅;其燃烧产生的光亮强度相当于1.6亿磅、每磅含6单位烛光强度的蜡烛燃烧时所产生的光亮。
成立于1833年的伦敦煤气照明公司的规模也极为庞大。其工厂位于沃克斯霍尔,不仅是世界上功率最大的煤气厂,其设施布局也是最为完善的。从这里,煤气管道向米德尔塞克斯郡和萨里郡广泛延伸。得益于先进的管道铺设技术以及强大的工厂动力,他们能够以与沃克斯霍尔相同的精度和供应量,为7英里外的海盖特山提供煤气。他们的管道总长度超过150英里。
相当于7支每磅含6单位烛光强度的蜡烛的光亮强度,使用煤气灯的话每小时成本为3便士,使用阿甘德油灯则为3便士,使用普通蜡烛则为3.5便士,而使用蜡烛则为1先令2便士。此外,人们还尝试过用石油、松香及其他物质来制造天然气。通过将石油倒入装满焦炭或砖块的炽热反应器中,可以大量获得石油气。这种气体不含硫化氢,无需净化处理,而且碳氢化合物含量更高。
这家公司大概供应了伦敦及其郊区所消耗的天然气总量的五分之一;因此,仅在伦敦地区,用于这一生产过程的煤炭年消耗量就超过250,000桶,而该地区每年所需的天然气总量则达30亿立方英尺。这些天然气的重量超过7500万磅;其燃烧产生的光亮强度相当于1.6亿磅、每磅含6单位烛光强度的蜡烛燃烧时所产生的光亮。
成立于1833年的伦敦煤气照明公司的规模也极为庞大。其工厂位于沃克斯霍尔,不仅是世界上功率最大的煤气厂,其设施布局也是最为完善的。从这里,煤气管道向米德尔塞克斯郡和萨里郡广泛延伸。得益于先进的管道铺设技术以及强大的工厂动力,他们能够以与沃克斯霍尔相同的精度和供应量,为7英里外的海盖特山提供煤气。他们的管道总长度超过150英里。
相当于7支每磅含6单位烛光强度的蜡烛的光亮强度,使用煤气灯的话每小时成本为3便士,使用阿甘德油灯则为3便士,使用普通蜡烛则为3.5便士,而使用蜡烛则为1先令2便士。此外,人们还尝试过用石油、松香及其他物质来制造天然气。通过将石油倒入装满焦炭或砖块的炽热反应器中,可以大量获得石油气。这种气体不含硫化氢,无需净化处理,而且碳氢化合物含量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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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气比煤气更优。然而,其高昂的成本几乎导致这种气体被完全弃用。在伦敦,有18家公共燃气机构以及12家公司;用于设施和设备的投资额估计为3,000,000里拉。
脚注:
432 《雅典娜奥斯·德伊普努斯》,第六卷第八章,第236页。
433 约翰·梅乌尔西的著作,由约翰·拉米整理,佛罗伦萨,1745年,第五卷,第635页。
434 彼得罗的著作,第七十九章。从第七十一章可以看出,作者此处所说的是那不勒斯,因为该城在那一章中被称作“希腊城市”。不过也有一些人认为这里指的是卡普阿,但这种可能性较低。
435 利巴尼乌斯的著作,巴黎,1627年,第二卷,第387页。
436 同上,第526页。
437 参见第二卷,第170页。
438 瓦莱修斯在对其所著的关于阿米亚努斯·马塞利努斯的评论中提到,在遭遇重大灾难时,人们通常会不点灯,以此来表达悲痛之情。为证明这一观点,他引用了利巴尼乌斯的话,其中提到安条克的民众为了平息皇帝的怒气,要么不点灯,要么只点很少的灯。
439 阿塞曼尼的《东方图书馆》,罗马,1719年,第一卷,第281页。
440 希腊人将其称为“λυχνοκαία”。
441 希罗多德,第二卷,第62章。
脚注:
432 《雅典娜奥斯·德伊普努斯》,第六卷第八章,第236页。
433 约翰·梅乌尔西的著作,由约翰·拉米整理,佛罗伦萨,1745年,第五卷,第635页。
434 彼得罗的著作,第七十九章。从第七十一章可以看出,作者此处所说的是那不勒斯,因为该城在那一章中被称作“希腊城市”。不过也有一些人认为这里指的是卡普阿,但这种可能性较低。
435 利巴尼乌斯的著作,巴黎,1627年,第二卷,第387页。
436 同上,第526页。
437 参见第二卷,第170页。
438 瓦莱修斯在对其所著的关于阿米亚努斯·马塞利努斯的评论中提到,在遭遇重大灾难时,人们通常会不点灯,以此来表达悲痛之情。为证明这一观点,他引用了利巴尼乌斯的话,其中提到安条克的民众为了平息皇帝的怒气,要么不点灯,要么只点很少的灯。
439 阿塞曼尼的《东方图书馆》,罗马,1719年,第一卷,第281页。
440 希腊人将其称为“λυχνοκαία”。
441 希罗多德,第二卷,第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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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埃托尼乌斯,《卡利古拉传》第18章。
443
尤西比乌斯,《君士坦丁传》第四卷第22章。可对比格雷戈里·纳齐安祖斯的《演说集》第19篇及第2篇,其中作者提到了复活节这一节日。
444
特土良,《论偶像崇拜》第15章,第523页。另可参阅其《辩护词》第35章,第178页。拉塞达在两处都引用了其他作家的类似论述。在《埃利贝里塔诺会议纪要》第37章中,有这样的规定:“亦须禁止在公共场合点灯。”另可参阅约翰·恰姆皮尼所著的《古代遗迹》,该书介绍了各种马赛克作品,罗马,1690年,共2卷,对开本,第90页;在该书中,有一幅据称出自5世纪的马赛克作品,上面描绘了悬挂在门上的几盏灯。
445
J.利普西所著《选集》,第二卷第3章。
446
这一顺序可见于费利比安所著、洛比诺加以修订扩充的巨著《巴黎城史》,巴黎,1725年,共5卷,对开本。参见第二卷第951页、第977页,以及第四卷第648页、第676页、第764页。
447
巴黎,1770年,共10页,第265页。
448
《关于灯笼的探讨》,多勒,1775年。
449
《伦敦历史》,伦敦,1756年,共2卷,对开本,第186页。
450
诺思胡克的《伦敦历史》,伦敦,1773年,4开本,第233页。为保障城市的安全与安宁,所有居民都被要求在规定的时间点燃蜡烛。
451
参见特威斯和达尔林普尔的《游记》。
452
斯温伯恩的《西班牙游记》,1779年,4开本。
453
尼古拉的《柏林与波茨坦描述》,第308页、第971页。
苏埃托尼乌斯,《卡利古拉传》第18章。
443
尤西比乌斯,《君士坦丁传》第四卷第22章。可对比格雷戈里·纳齐安祖斯的《演说集》第19篇及第2篇,其中作者提到了复活节这一节日。
444
特土良,《论偶像崇拜》第15章,第523页。另可参阅其《辩护词》第35章,第178页。拉塞达在两处都引用了其他作家的类似论述。在《埃利贝里塔诺会议纪要》第37章中,有这样的规定:“亦须禁止在公共场合点灯。”另可参阅约翰·恰姆皮尼所著的《古代遗迹》,该书介绍了各种马赛克作品,罗马,1690年,共2卷,对开本,第90页;在该书中,有一幅据称出自5世纪的马赛克作品,上面描绘了悬挂在门上的几盏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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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利普西所著《选集》,第二卷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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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顺序可见于费利比安所著、洛比诺加以修订扩充的巨著《巴黎城史》,巴黎,1725年,共5卷,对开本。参见第二卷第951页、第977页,以及第四卷第648页、第676页、第76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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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1770年,共10页,第26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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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灯笼的探讨》,多勒,177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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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历史》,伦敦,1756年,共2卷,对开本,第18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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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思胡克的《伦敦历史》,伦敦,1773年,4开本,第233页。为保障城市的安全与安宁,所有居民都被要求在规定的时间点燃蜡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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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特威斯和达尔林普尔的《游记》。
452
斯温伯恩的《西班牙游记》,1779年,4开本。
453
尼古拉的《柏林与波茨坦描述》,第308页、第97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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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
尼古拉的《旅行记》,第三卷,第212、214页。
455
1846年3月的《哲学杂志》。
尼古拉的《旅行记》,第三卷,第212、214页。
455
1846年3月的《哲学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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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巡逻制度。
在夜间于城市街道上执行巡逻任务的人,其设置可视为最古老的警察制度之一。《所罗门之歌》中便提到了这类巡逻人员,《诗篇》中也有相关记载。雅典及希腊的其他城市至少会在各处安排哨兵;一些监察官还负责定期巡查这些哨兵,以确保他们履行职责。在罗马,则有“夜间三人小组”以及“警戒队”等类似机构。
这些制度的设立目的似乎更多是为了预防火灾,而非防范夜间发生的意外或危险;不过随着时间推移,人们也开始重视后者。当奥古斯都想要加强夜间巡逻以镇压夜间骚乱时,他只是以预防火灾为借口。关于这些巡逻人员的规章制度以及他们对纪律的要求,与战争期间军营中的夜间哨兵的规则几乎相同;不过城市里的夜间巡逻人员似乎并不需要通过唱歌、呼喊或其他方式来证明自己仍在岗位上。当巡逻人员之间需要交流时,只能通过铃声来传递信号。在战争时期,至少在一些国家,哨兵们习惯于唱歌来报时;但在和平时期,这种做法很可能并不常见。
至于报时习俗,似乎是在城市城门建成之后才出现的,而且在我看来,这一习俗起源于德国。当然,必须承认,在没有钟表、人们家中也没有任何工具可以用来告知夜间时间的古罗马,这样的制度确实非常有用。在白天,由于公共资金资助下建造了水钟,并将其安置在公共场所,人们便能够知道时间了。
在夜间于城市街道上执行巡逻任务的人,其设置可视为最古老的警察制度之一。《所罗门之歌》中便提到了这类巡逻人员,《诗篇》中也有相关记载。雅典及希腊的其他城市至少会在各处安排哨兵;一些监察官还负责定期巡查这些哨兵,以确保他们履行职责。在罗马,则有“夜间三人小组”以及“警戒队”等类似机构。
这些制度的设立目的似乎更多是为了预防火灾,而非防范夜间发生的意外或危险;不过随着时间推移,人们也开始重视后者。当奥古斯都想要加强夜间巡逻以镇压夜间骚乱时,他只是以预防火灾为借口。关于这些巡逻人员的规章制度以及他们对纪律的要求,与战争期间军营中的夜间哨兵的规则几乎相同;不过城市里的夜间巡逻人员似乎并不需要通过唱歌、呼喊或其他方式来证明自己仍在岗位上。当巡逻人员之间需要交流时,只能通过铃声来传递信号。在战争时期,至少在一些国家,哨兵们习惯于唱歌来报时;但在和平时期,这种做法很可能并不常见。
至于报时习俗,似乎是在城市城门建成之后才出现的,而且在我看来,这一习俗起源于德国。当然,必须承认,在没有钟表、人们家中也没有任何工具可以用来告知夜间时间的古罗马,这样的制度确实非常有用。在白天,由于公共资金资助下建造了水钟,并将其安置在公共场所,人们便能够知道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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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的各个角落。在希腊似乎也是同样的情况;富裕家庭会雇佣男女仆人,他们的职责就是根据城市里的时钟来告知主人一天的各个时间点。这些仆人主要是男孩和女孩,其中女孩则负责服侍女士们。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贵族的宫殿里也开始使用水钟:至少,佩特罗尼乌斯笔下那位著名的贪欲之徒特里马尔基奥在他的餐厅里就有一座水钟,还安排了一名仆人站在钟旁报时,以便他的主人知道自己已经度过了多少时间——因为他不想错过任何一段可以享受乐趣的时光。
我并没有读过所有关于古人计时方式的记载;但经过研究后,我必须承认,我并不知道在夜间是否也会为那些需要知道时间的人报时。正如前文所说,当时还没有能够报时的钟表;而水钟既稀少又昂贵,普通劳动者根本买不起,对他们来说,了解时间流逝的情况才是最重要的。因此,让街上的守夜人通过吹号角或呼喊的方式,根据公共水钟来报时,无疑是一种有用且必要的措施。
不过,人们很可能很快就想出了这样的办法,因为类似的做法在战争时期早已被采用。警戒的时间是由水钟决定的;每到换班时刻,就会有人吹响号角,这样所有人就能知道当夜的时辰。但我没有找到任何证据表明在和平时期城市里也有了这样的制度,尽管许多现代作家毫不犹豫地将城市中的守夜制度与战争时期的夜间警戒混为一谈。相反,我更倾向于认为古罗马根本不存在这样的警察机构。正如文献中所明确指出的,守夜人携带的铃铛仅用于巡逻,或者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发出信号,比如发生火灾或暴力事件时。西塞罗在比较文职人员与军人的生活时……
我并没有读过所有关于古人计时方式的记载;但经过研究后,我必须承认,我并不知道在夜间是否也会为那些需要知道时间的人报时。正如前文所说,当时还没有能够报时的钟表;而水钟既稀少又昂贵,普通劳动者根本买不起,对他们来说,了解时间流逝的情况才是最重要的。因此,让街上的守夜人通过吹号角或呼喊的方式,根据公共水钟来报时,无疑是一种有用且必要的措施。
不过,人们很可能很快就想出了这样的办法,因为类似的做法在战争时期早已被采用。警戒的时间是由水钟决定的;每到换班时刻,就会有人吹响号角,这样所有人就能知道当夜的时辰。但我没有找到任何证据表明在和平时期城市里也有了这样的制度,尽管许多现代作家毫不犹豫地将城市中的守夜制度与战争时期的夜间警戒混为一谈。相反,我更倾向于认为古罗马根本不存在这样的警察机构。正如文献中所明确指出的,守夜人携带的铃铛仅用于巡逻,或者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发出信号,比如发生火灾或暴力事件时。西塞罗在比较文职人员与军人的生活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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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说道:“前者是由公鸡的啼叫唤醒的,后者则是由号角声唤醒的。”因此,前者除了通过聆听那只动物的叫声之外,别无办法知道夜晚的时间。一位古代诗人说,公鸡就是那个在和平时期唤醒人们的“号手”。事实上,古人比现在的普通人更懂得如何通过观察星星来确定夜晚的时间,因为现代人已经过于习惯于使用时钟了。不过我这里所说的是那些大城市,那里的人们并不愿意离开床铺去观看星星,而且星星也并非总能看到。
无需进一步研究古希腊和罗马的守夜制度,仅凭我所了解的这些记载,就可以证明我所说的那种警察制度其实比人们想象的要现代得多。不过巴黎除外——看来在那里,和罗马一样,守夜制度是在君主制建立之初就出现的。德·拉·马雷引用了克洛泰尔二世在595年以及查理曼大帝及其后各个时期的相关法令。起初,市民们必须在一名被称为“miles gueti”或“chevalier”的人的指挥下轮流值班。法国作家指出,最古老的法令中出现的“guet”一词源自德语中的“wache”、“wacht”,意为“警戒”或“守望”;同样,其他一些古老的德语军事术语,如“bivouac”、“landsquenet”等,也保留在了法语中。随着时间的推移,当社会变得相对安定后,人们逐渐出现了通过支付一定金额来免除守夜义务的习俗,最终在巴黎、里昂、奥尔良等城市,乃至后来的其他城市,都建立了固定的守夜队伍。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种由专人挨街走动并报时制度的起源地是德国,后来才被我们的邻国所模仿。至于这种制度的起源时间,我则不敢妄下定论。在柏林,选帝侯约翰·乔治在1588年任命了守夜人;但在1677年时,那里已经没有守夜人了。
无需进一步研究古希腊和罗马的守夜制度,仅凭我所了解的这些记载,就可以证明我所说的那种警察制度其实比人们想象的要现代得多。不过巴黎除外——看来在那里,和罗马一样,守夜制度是在君主制建立之初就出现的。德·拉·马雷引用了克洛泰尔二世在595年以及查理曼大帝及其后各个时期的相关法令。起初,市民们必须在一名被称为“miles gueti”或“chevalier”的人的指挥下轮流值班。法国作家指出,最古老的法令中出现的“guet”一词源自德语中的“wache”、“wacht”,意为“警戒”或“守望”;同样,其他一些古老的德语军事术语,如“bivouac”、“landsquenet”等,也保留在了法语中。随着时间的推移,当社会变得相对安定后,人们逐渐出现了通过支付一定金额来免除守夜义务的习俗,最终在巴黎、里昂、奥尔良等城市,乃至后来的其他城市,都建立了固定的守夜队伍。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种由专人挨街走动并报时制度的起源地是德国,后来才被我们的邻国所模仿。至于这种制度的起源时间,我则不敢妄下定论。在柏林,选帝侯约翰·乔治在1588年任命了守夜人;但在1677年时,那里已经没有守夜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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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些城市里,官员们有责任报时。1580年,蒙塔涅在游历德国时认为,德国城市中报时的习俗十分奇特。他说:“那些守夜人会在夜间挨家挨户巡查,与其说是为了防范小偷,不如说是为了防止火灾和其他紧急情况。当钟声响起时,一个人必须大声呼唤另一个人,询问现在几点了,然后祝对方晚安。”他在谈到因斯布鲁克时也提到了这一现象。同样,曾在德国进行过文学考察的马比永也认为报时是德国特有的习俗。
我们的守夜人使用的号角,似乎就是古人的布西纳号角;众所周知,这种号角最初是由牛角制成的,后来才改用金属制成。而摇铃则更适合在城市中使用,因为号角则更适合在乡村使用,显然这是后来才出现的发明。那种“请听我说,我的主人们”的表达方式其实很古老。并非只有我才会想到:为什么不改为“各位民众或公民”呢?冯·路德维希大臣认为这一表达方式源自罗马人,因为罗马人比古代日耳曼人更习惯使用“主人”这个词,就如同我们的邻国更习惯使用“先生”一样;不过罗马的守夜人并不这样喊叫,现在的法国人也是如此。如果允许我对这么琐碎的问题稍作推测的话,我认为最早负责报时的人应该是城市里的仆人或看门人,就像柏林的情况那样。他们向自己的主人报时,而“我们的主人”至今仍是对那些城市中的官员的常见称呼,尤其是在德国的中部和南部以及瑞士。在哥廷根,这种古老的称呼方式在1791年被废除了,现在的守夜人会直接说“钟声已敲十下,现在是十点”。
那些无论白天还是夜晚都驻扎在塔楼上的守夜人,每当钟声响起时就必须吹响号角以表明自己仍在值守,这类守夜人似乎最早是在德国出现的,甚至可能比街上的守夜人还要早。在英格兰没有这样的守夜人;总体而言,在德国境外这类守夜人也极为罕见。在远古时代,人们确实会在塔顶上安排守夜人,以便及时发现敌人的接近。
在那些城市里,官员们有责任报时。1580年,蒙塔涅在游历德国时认为,德国城市中报时的习俗十分奇特。他说:“那些守夜人会在夜间挨家挨户巡查,与其说是为了防范小偷,不如说是为了防止火灾和其他紧急情况。当钟声响起时,一个人必须大声呼唤另一个人,询问现在几点了,然后祝对方晚安。”他在谈到因斯布鲁克时也提到了这一现象。同样,曾在德国进行过文学考察的马比永也认为报时是德国特有的习俗。
我们的守夜人使用的号角,似乎就是古人的布西纳号角;众所周知,这种号角最初是由牛角制成的,后来才改用金属制成。而摇铃则更适合在城市中使用,因为号角则更适合在乡村使用,显然这是后来才出现的发明。那种“请听我说,我的主人们”的表达方式其实很古老。并非只有我才会想到:为什么不改为“各位民众或公民”呢?冯·路德维希大臣认为这一表达方式源自罗马人,因为罗马人比古代日耳曼人更习惯使用“主人”这个词,就如同我们的邻国更习惯使用“先生”一样;不过罗马的守夜人并不这样喊叫,现在的法国人也是如此。如果允许我对这么琐碎的问题稍作推测的话,我认为最早负责报时的人应该是城市里的仆人或看门人,就像柏林的情况那样。他们向自己的主人报时,而“我们的主人”至今仍是对那些城市中的官员的常见称呼,尤其是在德国的中部和南部以及瑞士。在哥廷根,这种古老的称呼方式在1791年被废除了,现在的守夜人会直接说“钟声已敲十下,现在是十点”。
那些无论白天还是夜晚都驻扎在塔楼上的守夜人,每当钟声响起时就必须吹响号角以表明自己仍在值守,这类守夜人似乎最早是在德国出现的,甚至可能比街上的守夜人还要早。在英格兰没有这样的守夜人;总体而言,在德国境外这类守夜人也极为罕见。在远古时代,人们确实会在塔顶上安排守夜人,以便及时发现敌人的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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敌人,这是众所周知的。在封建时代,如果某个首领寻求援助,他往往能够对一座大城市造成巨大破坏——要么通过掠夺和焚烧城郊及邻近村庄,要么通过赶走市民的牲畜、袭击单独行路的旅人。因此,那时比现在更需要这样的防范措施。于是贵族们会在他们的坚固城堡中安排守卫,让他们驻守在塔楼上;这种做法不仅在爱尔兰和勃艮第存在,其他国家也有。从威尔士的法律来看,国王的宫殿里也设有持号角的守卫。至少在16世纪时,德国的诸侯们在他们的城堡里也设有塔楼守卫,这些人必须每天早晚吹响号角。
起初,市民们自己也要轮流在教堂的尖塔以及城门处值守,1573年艾因贝克市的治安条例中就有相关记载。在没有城市时钟的情况下,这些守卫的职责就是宣布各种时间节点,比如城门开启和关闭的时间。很自然地,人们会想到让这些守卫不仅注意来自敌人的威胁,还要警惕火灾;而在公共时钟出现之后,他们还需要通过吹号角来表明自己仍在警戒之中。这一规定的作用极为重要,以至于即便城市因和平而无需担心敌军入侵,人们仍会继续保留尖塔上的守卫。
此后,便有了专门负责值守的人选,人们在尖塔上为他们建造了小住所。起初,他们被允许带妻子一同居住,但有时这一规定会被取消,因为人们担心这会亵渎教堂。在大多数城市里,甚至可以说在所有城市里,都会指定城市乐师担任尖塔守卫,并在尖塔上为他提供住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那些地方实在太高且不便,人们便在教堂附近为他提供房屋,同时允许他派一名仆人或家丁代替他值守。哥廷根至今仍是如此。过去,城市乐师被称为“Hausmann”,这个名称至今仍在哥廷根、哈勒的哈茨地区以及其他一些地方沿用;而他曾经值守的尖塔……
起初,市民们自己也要轮流在教堂的尖塔以及城门处值守,1573年艾因贝克市的治安条例中就有相关记载。在没有城市时钟的情况下,这些守卫的职责就是宣布各种时间节点,比如城门开启和关闭的时间。很自然地,人们会想到让这些守卫不仅注意来自敌人的威胁,还要警惕火灾;而在公共时钟出现之后,他们还需要通过吹号角来表明自己仍在警戒之中。这一规定的作用极为重要,以至于即便城市因和平而无需担心敌军入侵,人们仍会继续保留尖塔上的守卫。
此后,便有了专门负责值守的人选,人们在尖塔上为他们建造了小住所。起初,他们被允许带妻子一同居住,但有时这一规定会被取消,因为人们担心这会亵渎教堂。在大多数城市里,甚至可以说在所有城市里,都会指定城市乐师担任尖塔守卫,并在尖塔上为他提供住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那些地方实在太高且不便,人们便在教堂附近为他提供房屋,同时允许他派一名仆人或家丁代替他值守。哥廷根至今仍是如此。过去,城市乐师被称为“Hausmann”,这个名称至今仍在哥廷根、哈勒的哈茨地区以及其他一些地方沿用;而他曾经值守的尖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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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驻守和监视的塔楼被称为“Hausmann’s Thurm”。不过,这类建筑并非普遍存在,也并非在所有地方都早在同一时期就出现,我将在下文提供相关证据来说明这一点。
如果相信一位由雷诺多出版的游记作者的记载,那么早在9世纪时,中国人就已经习惯在塔楼上安排守夜人,他们通过敲击悬挂的木板来报时,无论是白天还是夜晚。13世纪时游历过鞑靼和中国地区的马可·保罗也证实了这一说法,至少在他所描述的秦塞城是这样;不过他说,这种信号仅用于火灾或动乱时。
474
如今在中国仍然使用着这样的木板;在圣彼得堡,那些驻守在单个住宅或城市某些区域的守夜人也会通过敲击悬挂的铁板来报时。在黎凡特地区,基督徒们因为不敢敲钟或买不起钟,仍会使用此类工具来召集人们做礼拜。图尔内福尔记载了希腊群岛居民的这种情况,而沙尔丹则描述了格鲁吉亚人的做法。在最早的时期,修道院里也使用类似的方法来通知祈祷时间并唤醒僧侣们。
穆罕默德在制定自己的宗教仪式时借鉴了许多叙利亚和阿拉伯基督徒的做法,他也采用了同样的方式来召集人们做礼拜;但当他发现这种方式让他的追随者觉得带有过多的基督教色彩时,他又重新采用了呼喊的方式。
在14和15世纪,德国的塔楼守夜人经常被提及。1351年,埃尔福特议会重新制定了那项被称为“Zuchtbrief”的治安条例——因为它能确保民众遵守秩序——除了有关防火的其他规定外,还要求在每座塔楼上安排两名守夜人。早在1400年,梅尔塞堡和莱斯尼格就已经设立了这样的守夜人。17世纪初,莱斯尼格的城镇吹笛手仍住在塔楼的房间里。1563年,那里建起了一座教堂塔楼。
用于驻守和监视的塔楼被称为“Hausmann’s Thurm”。不过,这类建筑并非普遍存在,也并非在所有地方都早在同一时期就出现,我将在下文提供相关证据来说明这一点。
如果相信一位由雷诺多出版的游记作者的记载,那么早在9世纪时,中国人就已经习惯在塔楼上安排守夜人,他们通过敲击悬挂的木板来报时,无论是白天还是夜晚。13世纪时游历过鞑靼和中国地区的马可·保罗也证实了这一说法,至少在他所描述的秦塞城是这样;不过他说,这种信号仅用于火灾或动乱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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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在中国仍然使用着这样的木板;在圣彼得堡,那些驻守在单个住宅或城市某些区域的守夜人也会通过敲击悬挂的铁板来报时。在黎凡特地区,基督徒们因为不敢敲钟或买不起钟,仍会使用此类工具来召集人们做礼拜。图尔内福尔记载了希腊群岛居民的这种情况,而沙尔丹则描述了格鲁吉亚人的做法。在最早的时期,修道院里也使用类似的方法来通知祈祷时间并唤醒僧侣们。
穆罕默德在制定自己的宗教仪式时借鉴了许多叙利亚和阿拉伯基督徒的做法,他也采用了同样的方式来召集人们做礼拜;但当他发现这种方式让他的追随者觉得带有过多的基督教色彩时,他又重新采用了呼喊的方式。
在14和15世纪,德国的塔楼守夜人经常被提及。1351年,埃尔福特议会重新制定了那项被称为“Zuchtbrief”的治安条例——因为它能确保民众遵守秩序——除了有关防火的其他规定外,还要求在每座塔楼上安排两名守夜人。早在1400年,梅尔塞堡和莱斯尼格就已经设立了这样的守夜人。17世纪初,莱斯尼格的城镇吹笛手仍住在塔楼的房间里。1563年,那里建起了一座教堂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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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里有一间公寓,是为常驻的守夜人准备的,他必须每当钟声敲响时便报出时间。15世纪时,乌尔姆城在许多尖塔中都安排了常驻守夜人。1452年,美因河畔法兰克福大教堂的塔楼上挂了一口钟,一旦出现危机状况就会敲响这口钟,此时所有尖塔上的守夜人都需吹响号角并升起旗帜。1476年,圣尼古拉斯教堂的尖塔里也为守夜人建造了专门的房间。1509年,无论是瞭望塔还是尖塔上都有守夜人,他们会在有陌生人接近时用火枪发出信号。大教堂塔楼上的守夜人会通过吹号来告知那些陌生人是以步行走还是骑马而来;同时还会朝他们出现的方向挥动红旗。同样的,一旦发生火灾,这名守夜人也必须立即吹响号角;为了确保这些人能够日夜保持警惕,无论冬夏,市政当局都会为他们提供毛皮斗篷,上述那一年就花了10.5弗罗林购买了7件这样的斗篷。1496年,奥廷根的尖塔上安装了大型时钟,并指派了专人负责看管它。1580年,蒙塔涅惊讶地发现康斯坦茨的尖塔上也有一个人持续在那里值守,而且无论如何都不允许他离开自己的岗位。
[在这个国家,现代最重大的进步之一,就是建立了高效的新警察部队。警察制度最早是由柴郡的地方官员在1829年根据议会授权(《乔治四世第10号法令》第97章)引入的。第一个城市警察机构也是在那一年建立的。在此之前,整个城市的守夜人总数为797名日间巡逻员、2785名夜间巡逻员以及100多名私人守夜人;包括鲍街的日间和夜间巡逻队在内,从西边的布伦特福德桥到东边的利亚河,从北边的海盖特到南边的斯特里瑟姆,这一区域内共有大约4000名警力在执勤,伦敦市除外。创建新警察部队的议会法案(《乔治四世第10号法令》第44章)将整个警察队伍的指挥权交到了……]
[在这个国家,现代最重大的进步之一,就是建立了高效的新警察部队。警察制度最早是由柴郡的地方官员在1829年根据议会授权(《乔治四世第10号法令》第97章)引入的。第一个城市警察机构也是在那一年建立的。在此之前,整个城市的守夜人总数为797名日间巡逻员、2785名夜间巡逻员以及100多名私人守夜人;包括鲍街的日间和夜间巡逻队在内,从西边的布伦特福德桥到东边的利亚河,从北边的海盖特到南边的斯特里瑟姆,这一区域内共有大约4000名警力在执勤,伦敦市除外。创建新警察部队的议会法案(《乔治四世第10号法令》第44章)将整个警察队伍的指挥权交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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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两名全身心投入工作的警官组成。1840年1月时,伦敦警察的总人数为3486人。这些警察被划分成不同的小组,每组负责一个特定的区域。伦敦城被划分为多个警戒区,实行昼夜不停的巡逻。自1839年8月起,由71名骑警组成的巡逻队也被并入伦敦警察体系,他们负责在伦敦周边几英里的范围内执行任务。泰晤士河警察部门则由21名警官组成,每位警官在值班时需带领3名警员及一艘船只。该部门的运作直接由泰晤士河警察局的官员负责。伦敦市的警务工作仍由该市自行管理。1833年时,伦敦各区域的在岗人员数量为:普通巡警500人,巡查队长65人,巡逻巡警91人,门卫54人,总计710人。午夜时分,约有400人在城里执行任务。除了这些有薪巡警外,还有约400名地方警员被任命。负责日间巡逻的约120名警员的年度开支约为9000英镑,这笔费用由伦敦市政府承担;而为维持夜间巡逻而向各区域征收的费用则约为每年42,000英镑。伦敦市区以及查令十字架15英里范围内的地区的警务工作则依据《乔治四世时期法律》第10章第44条以及《维多利亚时代法律》第2章和第3章第47条来规范。在根据《市政改革法》设立的几乎所有行政区中,也都建立了与伦敦警察类似的有薪警察队伍。
脚注:
456
他们被称为“敲钟人”,因为在巡逻时他们会用铃铛发出信号,守卫们必须立即作出回应。参见阿里斯托芬的《鸟》剧注释,第841行。迪奥·卡西乌斯在《历史编年》第55卷第773页中写道:“城市各区域的巡警都带着小铃铛,以便在认为必要时互相发出信号。”
脚注:
456
他们被称为“敲钟人”,因为在巡逻时他们会用铃铛发出信号,守卫们必须立即作出回应。参见阿里斯托芬的《鸟》剧注释,第841行。迪奥·卡西乌斯在《历史编年》第55卷第773页中写道:“城市各区域的巡警都带着小铃铛,以便在认为必要时互相发出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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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钟声并并非用于报时,正如某些人所设想的那样。
457
当波斯守军在城里被罗马人突袭时,他们就是以这种方式歌唱的。——阿米亚努斯·马塞卢斯,第24卷,第15节。
458
从卢西安在其著作《论那些受雇在富人家中生活的人》第24章第245页以及第31章第254页中的描述可以看出,许多家庭中的仆人们确实是通过钟声被唤醒的。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当时就已经有了报时钟或警报钟,正如某些人由此得出的结论。参见马吉乌斯的《论钟声》,第6章,载于萨伦格雷所著的《古代文物集》第二卷,第1177页。
459
维吉提乌斯在《军事论》第三卷第8章中提到,凯撒拥有此类时钟。这一结论可以从他在《评论集》中关于爱尔兰附近岛屿上白昼长度的记载中得出,见第五卷第13章。马特尔努斯在《罗马古物志》第三卷第47页中试图通过苏埃托尼乌斯在关于图密善的记载第16章中的内容来证明,这位君主在他的宫殿里既没有日晷也没有水钟。但这样的证明有什么意义呢?图密善询问现在几点了,有人回答说是第六点。这类毫无价值的证据早已被现代哲学家摒弃,难道不应该也从古代史研究中被剔除吗?瓦莱里乌斯·马克西穆斯在第八卷第7章第5节中引用的那段话同样无法证明什么,除非我们先采纳格林的修正意见。据说卡涅阿德斯如此专注于哲学研究,以至于要不是梅利莎提醒他,他甚至会忘记进食。格林将“梅利莎”理解为“家庭管家”;但瓦莱里乌斯则说:“梅利莎,是他视为妻子的人。”参见萨伦格雷所著的《罗马古代文物集》第一卷,第721页。普林尼在《书信集》第三卷第1章第181页中所写的“那里有人报出了时间”,也并不能真正证明其指的是那些负责报时的男孩。不过,从多位作者的明确记载来看,当时确实有这样的仆人存在。马蒂亚尔在第八卷第67封书信中有所提及;尤维纳利斯在《讽刺诗》第十卷第216行中也提到了这一点;塞内卡在相关著作中也有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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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波斯守军在城里被罗马人突袭时,他们就是以这种方式歌唱的。——阿米亚努斯·马塞卢斯,第24卷,第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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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卢西安在其著作《论那些受雇在富人家中生活的人》第24章第245页以及第31章第254页中的描述可以看出,许多家庭中的仆人们确实是通过钟声被唤醒的。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当时就已经有了报时钟或警报钟,正如某些人由此得出的结论。参见马吉乌斯的《论钟声》,第6章,载于萨伦格雷所著的《古代文物集》第二卷,第117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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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吉提乌斯在《军事论》第三卷第8章中提到,凯撒拥有此类时钟。这一结论可以从他在《评论集》中关于爱尔兰附近岛屿上白昼长度的记载中得出,见第五卷第13章。马特尔努斯在《罗马古物志》第三卷第47页中试图通过苏埃托尼乌斯在关于图密善的记载第16章中的内容来证明,这位君主在他的宫殿里既没有日晷也没有水钟。但这样的证明有什么意义呢?图密善询问现在几点了,有人回答说是第六点。这类毫无价值的证据早已被现代哲学家摒弃,难道不应该也从古代史研究中被剔除吗?瓦莱里乌斯·马克西穆斯在第八卷第7章第5节中引用的那段话同样无法证明什么,除非我们先采纳格林的修正意见。据说卡涅阿德斯如此专注于哲学研究,以至于要不是梅利莎提醒他,他甚至会忘记进食。格林将“梅利莎”理解为“家庭管家”;但瓦莱里乌斯则说:“梅利莎,是他视为妻子的人。”参见萨伦格雷所著的《罗马古代文物集》第一卷,第721页。普林尼在《书信集》第三卷第1章第181页中所写的“那里有人报出了时间”,也并不能真正证明其指的是那些负责报时的男孩。不过,从多位作者的明确记载来看,当时确实有这样的仆人存在。马蒂亚尔在第八卷第67封书信中有所提及;尤维纳利斯在《讽刺诗》第十卷第216行中也提到了这一点;塞内卡在相关著作中也有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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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短生平》,第12章。——阿尔西弗龙,《书信集》第三卷,第282页。——西顿。
阿波罗尼奥斯,《书信集》第二卷,第9封,第120页。
460
西塞罗,《为穆拉纳辩护的演说》,第22章。
461
西利乌斯·伊塔利亚库斯,《意大利记事》第七卷,第155行。
462
《警察制度论》,第一卷,在“警戒”一词下的索引中。
463
“Bivouac”一词源自德语“beiwacht”,指的是在围城期间或军队驻扎在敌人附近时所设置的额外夜间警戒力量。兰斯肯内特是法国国王查理八世引入其步兵部队中的德国士兵,这一制度一直延续到弗朗西斯一世建立自己的军团为止。——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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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该国的夜间警戒制度,斯托写道:“为了解决夜间发生的种种犯罪问题,我读到过这样的记载:1253年,亨利三世下令在各城市和城镇设立警戒队,以维护民众的安宁与秩序……此外,根据萨伏伊人的建议,他规定:如果有人遭到抢劫或受到盗贼的伤害,那么负责管理那个地区、城市或城镇的人应当赔偿损失。这其实是沿袭了萨伏伊的做法,不过在这里执行起来似乎比那些地方更为困难;因此,我就不谈那些繁琐的警戒措施了,而是来谈谈我们夜间消遣的事情吧。”(《伦敦概览》,托马斯版,1842年,第39页。)他还描述了在六月和七月以及节日的前夜所设立的警戒制度,以及使用的照明工具等等。但他并未说明这些警戒制度在他所处的时代是否仍然存在,也没有说明他所引用的信息的来源。爱德华一世在13年颁布的温彻斯特法令第4条则规定,从升天节到米迦勒节期间,仍需保持原有的警戒制度,即每座城市都需有六人负责从日落到日出期间的警戒工作。
阿波罗尼奥斯,《书信集》第二卷,第9封,第120页。
460
西塞罗,《为穆拉纳辩护的演说》,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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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利乌斯·伊塔利亚库斯,《意大利记事》第七卷,第155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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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制度论》,第一卷,在“警戒”一词下的索引中。
463
“Bivouac”一词源自德语“beiwacht”,指的是在围城期间或军队驻扎在敌人附近时所设置的额外夜间警戒力量。兰斯肯内特是法国国王查理八世引入其步兵部队中的德国士兵,这一制度一直延续到弗朗西斯一世建立自己的军团为止。——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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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该国的夜间警戒制度,斯托写道:“为了解决夜间发生的种种犯罪问题,我读到过这样的记载:1253年,亨利三世下令在各城市和城镇设立警戒队,以维护民众的安宁与秩序……此外,根据萨伏伊人的建议,他规定:如果有人遭到抢劫或受到盗贼的伤害,那么负责管理那个地区、城市或城镇的人应当赔偿损失。这其实是沿袭了萨伏伊的做法,不过在这里执行起来似乎比那些地方更为困难;因此,我就不谈那些繁琐的警戒措施了,而是来谈谈我们夜间消遣的事情吧。”(《伦敦概览》,托马斯版,1842年,第39页。)他还描述了在六月和七月以及节日的前夜所设立的警戒制度,以及使用的照明工具等等。但他并未说明这些警戒制度在他所处的时代是否仍然存在,也没有说明他所引用的信息的来源。爱德华一世在13年颁布的温彻斯特法令第4条则规定,从升天节到米迦勒节期间,仍需保持原有的警戒制度,即每座城市都需有六人负责从日落到日出期间的警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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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每个行政区,每12人负责守卫一座城门;在每个开放城镇,则由6人或4人负责守卫。
465
尼古拉·贝施里布,《柏林志》,第1卷,第38页。
466
同上,第49页。
467
《日耳曼之旅记》,汉堡,1717年,8开本,第26页。
468
利普修斯,《罗马军事史》第四卷第10章,第198页;博查特,《动物志》第一卷。
469
这种乐器在德国某些地方被称为“ratel”,由此便产生了“ratelwache”这一称谓,该制度于1671年在汉堡开始实行。在荷兰语中,“ratel”、“ratelaar”、“ratelen”、“ratelmann”、“ratelwagter”(夜巡员)等词十分常见。
470
斯坦尼赫斯特,《爱尔兰历史》,第一卷,第33页。
471
《瓦利亚法律》,伦敦,1730年,对开本。
472
负责守卫城门的人必须亲自履行职责,或者找一名合适且健康的年轻人来代劳。那些忙于经商而忽视守卫职责的人,需向市政委员会支付1马克作为罚款。市场广场上的塔楼守卫也是如此。
473
根据1580年的柏林警察条例,负责在塔楼上吹奏音乐的人必须以常规报酬为条件,在婚礼上演奏音乐,但时间只能到晚上九点,之后他便需在塔楼上吹号,以便开始夜巡。
474
马蒂尼,《中国地图集》,第17页。在中国,人们使用带有钟声装置的装置来指示时间,这些装置由驻扎在塔楼上的守夜人操作。
465
尼古拉·贝施里布,《柏林志》,第1卷,第38页。
466
同上,第49页。
467
《日耳曼之旅记》,汉堡,1717年,8开本,第26页。
468
利普修斯,《罗马军事史》第四卷第10章,第198页;博查特,《动物志》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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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乐器在德国某些地方被称为“ratel”,由此便产生了“ratelwache”这一称谓,该制度于1671年在汉堡开始实行。在荷兰语中,“ratel”、“ratelaar”、“ratelen”、“ratelmann”、“ratelwagter”(夜巡员)等词十分常见。
470
斯坦尼赫斯特,《爱尔兰历史》,第一卷,第33页。
471
《瓦利亚法律》,伦敦,1730年,对开本。
472
负责守卫城门的人必须亲自履行职责,或者找一名合适且健康的年轻人来代劳。那些忙于经商而忽视守卫职责的人,需向市政委员会支付1马克作为罚款。市场广场上的塔楼守卫也是如此。
473
根据1580年的柏林警察条例,负责在塔楼上吹奏音乐的人必须以常规报酬为条件,在婚礼上演奏音乐,但时间只能到晚上九点,之后他便需在塔楼上吹号,以便开始夜巡。
474
马蒂尼,《中国地图集》,第17页。在中国,人们使用带有钟声装置的装置来指示时间,这些装置由驻扎在塔楼上的守夜人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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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鼓。可参阅坎普费尔的《日本》一书,该书中并未提及火柴的用途。图恩贝格指出:“这里衡量时间并非依靠时钟或沙漏,而是通过燃烧火柴来计时——这些火柴被编成绳状,上面还有结。当火柴烧到某个结处时,就表示经过了特定的时间间隔。白天,人们会通过敲击寺庙里的钟声来告知时间;而夜间,则由守夜人四处走动,用两块木板相互敲击来发出同样的信号。”
475
赖斯克在《康斯坦丁尼的《拜占庭宫廷礼仪》》第二卷第74页中收集了大量关于这一主题的重要信息,而这些信息目前仍鲜为人知。
476
《奥廷根历史年鉴》第7页记载了此事,其依据是奥廷根的教区档案中的记载,据说这些记载摘自该城的古老编年史。据我所知,这本现已鲜为人知的年鉴的作者是奥廷根的主管沙布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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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斯克在《康斯坦丁尼的《拜占庭宫廷礼仪》》第二卷第74页中收集了大量关于这一主题的重要信息,而这些信息目前仍鲜为人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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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廷根历史年鉴》第7页记载了此事,其依据是奥廷根的教区档案中的记载,据说这些记载摘自该城的古老编年史。据我所知,这本现已鲜为人知的年鉴的作者是奥廷根的主管沙布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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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的骨架。
植物与动物一样属于有结构的生物,其各个部分也可以通过科学方法被解剖和分析。不过,对植物解剖学的研究发展程度、投入的精力以及取得的成果,都不及动物解剖学。大约在上个世纪初,一些自然学家开始将比较植物与动物的结构作为研究重点,并使用显微镜来进行研究。其中,意大利人马塞卢斯·马尔皮基与英国人尼希米亚·格鲁尤为突出;他们进行了几乎相同的实验,且几乎同时发表了研究成果,因此很难确定谁更早开始这项研究。不过,格鲁似乎稍早发表了一些观察结果,而马尔皮基则更早以完整的形式公布了他的研究成果。即便假设其中一人从另一人那里获得了某些启示,他们依然值得称赞——因为他们都独立进行了实验,并根据这些实验绘制出了图表,而这些图表在彼此吻合度越高时,其准确性也就越高。
在了解植物解剖结构的各种方法中,最重要的之一就是将叶片、果实和根茎转化为“骨架”形态,也就是去除它们柔软、多汁的组织,从而能够清晰地看到其内部较为坚硬的构造。实现这一目标的方法是让叶片在水中浸泡一段时间,使其软化,或者至少使柔软部分与内部的坚硬部分分离,之后通过仔细擦拭、挤压和冲洗,就可以得到完整的坚硬结构。这样就能得到由无数木质纤维构成的结构,这些纤维以多种方式相互交织在一起。通过足够的练习和细心操作,还可以从叶片的两侧剥离出非常薄的膜,膜的内侧则分布着极为精细的血管网络。这些血管共同构成了一个木质网状结构,而在其网隙中还分布着细小的腺体。这个网络……
植物与动物一样属于有结构的生物,其各个部分也可以通过科学方法被解剖和分析。不过,对植物解剖学的研究发展程度、投入的精力以及取得的成果,都不及动物解剖学。大约在上个世纪初,一些自然学家开始将比较植物与动物的结构作为研究重点,并使用显微镜来进行研究。其中,意大利人马塞卢斯·马尔皮基与英国人尼希米亚·格鲁尤为突出;他们进行了几乎相同的实验,且几乎同时发表了研究成果,因此很难确定谁更早开始这项研究。不过,格鲁似乎稍早发表了一些观察结果,而马尔皮基则更早以完整的形式公布了他的研究成果。即便假设其中一人从另一人那里获得了某些启示,他们依然值得称赞——因为他们都独立进行了实验,并根据这些实验绘制出了图表,而这些图表在彼此吻合度越高时,其准确性也就越高。
在了解植物解剖结构的各种方法中,最重要的之一就是将叶片、果实和根茎转化为“骨架”形态,也就是去除它们柔软、多汁的组织,从而能够清晰地看到其内部较为坚硬的构造。实现这一目标的方法是让叶片在水中浸泡一段时间,使其软化,或者至少使柔软部分与内部的坚硬部分分离,之后通过仔细擦拭、挤压和冲洗,就可以得到完整的坚硬结构。这样就能得到由无数木质纤维构成的结构,这些纤维以多种方式相互交织在一起。通过足够的练习和细心操作,还可以从叶片的两侧剥离出非常薄的膜,膜的内侧则分布着极为精细的血管网络。这些血管共同构成了一个木质网状结构,而在其网隙中还分布着细小的腺体。这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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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的结构是双重的,或者至少可以沿长度方向一分为二,在这两半之间可以看到一种看似植物髓质的物质。经验丰富的人往往能够将多片叶子的两侧外层与木质结构分离,并将后者一分为二,这样整片叶子就仿佛被分成了四部分。人们可以推测,这种将叶子转化为“骨架”的方法很早以前就已为人所知——因为在池塘里经常能发现从邻近树木上掉落的叶子,经过自然分解后,无需任何人工处理就能形成如此完整、完美的木质结构。不过可以确定的是,大约在1645年时,才有一位博物学家首次想到利用自然分解来制作叶子的“骨架”,并辅以巧妙的人工处理手段。这位博物学家名叫马库斯·奥勒留·塞维里努斯,他是那不勒斯的解剖学与外科教授,生于1580年,于1656年死于瘟疫。他在1645年出版的《德谟克利特的动物解剖学》一书中,给出了被转化为“骨架”的仙人掌叶的图示及描述。至于用于处理这种叶子的具体方法,由于相关图示极为粗糙且模糊,他并未作任何说明。他只提到那些柔软的组织已被完全溶解,只剩下导管或神经;他还表示用棕榈树的叶子也能取得同样的效果。他将一块类似的叶子通过托马斯·巴托林送给了奥劳斯·沃米乌斯,后者将其以更为清晰的样式刻在铜板上,但并未提及其制作方法。塞维里努斯将这一方法保密,但在1645年2月25日通过一封信将方法告知了巴托林,条件是他不得向任何人透露。不过在当时,这一方法并未引起太多关注,很快就被遗忘了。直到1685年,加布里埃尔·克劳德尔才公开表示,他通过在炎热的夏季将葡萄叶、冬樱桃的花萼以及毒芹的根埋在沙子里,再将其挂在户外数月直至完全干燥,从而将它们转化成了类似网状或纤维状的结构。当这位著名的荷兰人弗雷德里克·鲁伊斯重新推广这项技术时,它才被认为具有更为重要的价值。那位博物学家找到了各种方法来推进自己的各项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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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方法确实令人惊叹不已;但我们必须承认,他确实将其中大部分植物标本加工到了前所未有的完美程度。由于他在动物解剖学方面有着卓越的技艺,于是他开始研究植物的解剖结构。由于似乎无法像处理动物器官那样,用有色固体物质填充植物的柔软组织,于是他想出了将植物的硬质部分与软质部分分离并以此方式保存它们的方法。为此,他首先尝试了之前在处理动物器官时所用的那种方法——用昆虫来啃食植物的软质或多汁部分,只留下硬质部分。不过,尽管这些被他称为“小助手”的昆虫很好地完成了任务,它们还是没有完全避免破坏硬质部分,因此始终无法得到完整的植物骨架。于是他放弃了这种做法,转而亲自动手,先通过分解将软质部分与硬质部分分开,然后再进行加工。他做得极为成功,所有看到他所制作的植物骨架的人都被其精巧程度所震撼,纷纷想要模仿他的方法。我无法确定鲁伊斯赫开始制作这些骨架的具体年份。特雷乌认为那应该是在他年纪很大之后,或者至少是在1718年之后;因为在1718年他进入鲁伊斯赫的收藏馆时,并没有见到这些奇特的标本。不过,伦德曼在1708年时就见过他收藏的一些此类标本。起初,鲁伊斯赫试图保密,不愿直接回答那些好奇者提出的问题。据伦德曼所说,他曾试图模仿他的方法——在收获后把树叶埋在土里,一直放到春天,这样树叶的软质部分就会变得非常柔软,他就可以轻松地将它们剥下来。他还将树叶煮沸来达到同样的效果。据我所知,鲁伊斯赫本人首次公开介绍自己的方法是在1723年。在引发了众人的极大兴趣之后,他展示了一些植物骨架的图示,详细介绍了制作方法,并承认自己偶然发现了一幅不完美的植物骨架雕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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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
沃米乌斯博物馆曾引起过人们的极大惊叹。他很可能知道那位未被他提及的意大利人是如何制作那些骨骼模型的——尽管沃米乌斯提到了那位意大利人,而且他肯定了解那本关于动物解剖学的著作。不过需要指出的是,那些认识鲁伊斯奇的人都说,他读过的书很少,对其专业领域的文献也知之甚少。次年,鲁伊斯奇又描述了更多类似的作品,并给出了用这种方法处理后的梨子的图像。1726年,维滕贝格大学的教授瓦特对他的作品之精妙表示极为惊讶,而鲁伊斯奇在1727年写的一封信中回应说,起初是他让昆虫来完成这些工作,后来则改用自己的手指来制作。1728年,他再次重复了同样的说法,同时还描述了更多这类奇特物品并提供了相应的插图。施赖伯在他的《鲁伊斯奇传》中也以类似的方式记载了这项发明的发展过程。当这种制作骨骼模型的方法被公之于众后,很快就有其他人开始尝试使用它;其中一些人得出的结论与鲁伊斯奇的相反。其中包括J·巴普蒂斯特·杜阿梅尔,早在1727年,他就用精美的插图描述并展示了梨子内部的构造;还有特雷ウ,凯斯勒在1730年曾在他那里看到过这样的骨骼模型;此外还有P·H·G·莫林、塞巴、英国人弗朗西斯·尼科尔斯,以及哥廷根大学的霍尔曼教授、路德维希、瓦尔特、格斯纳等人。尼科尔斯似乎是第一个将苹果树或梨树叶片的脉络分成两等份的人,而鲁伊斯奇则如他自己所说,将仙人掌的叶片分成了三层、四层甚至五层。1748年,雕刻师塞利格曼开始以对开本的形式出版他所制作的若干叶片的骨骼模型图。由于他认为无法做出足够精确的绘图,于是便用红墨水直接在叶片或脉络上取印,具体的方法可以在各种艺术类书籍中找到。对于大多数叶片,他会提供两张图,一张是正面,另一张是背面。他还承诺会提供经过放大处理的这些物体的图像。
沃米乌斯博物馆曾引起过人们的极大惊叹。他很可能知道那位未被他提及的意大利人是如何制作那些骨骼模型的——尽管沃米乌斯提到了那位意大利人,而且他肯定了解那本关于动物解剖学的著作。不过需要指出的是,那些认识鲁伊斯奇的人都说,他读过的书很少,对其专业领域的文献也知之甚少。次年,鲁伊斯奇又描述了更多类似的作品,并给出了用这种方法处理后的梨子的图像。1726年,维滕贝格大学的教授瓦特对他的作品之精妙表示极为惊讶,而鲁伊斯奇在1727年写的一封信中回应说,起初是他让昆虫来完成这些工作,后来则改用自己的手指来制作。1728年,他再次重复了同样的说法,同时还描述了更多这类奇特物品并提供了相应的插图。施赖伯在他的《鲁伊斯奇传》中也以类似的方式记载了这项发明的发展过程。当这种制作骨骼模型的方法被公之于众后,很快就有其他人开始尝试使用它;其中一些人得出的结论与鲁伊斯奇的相反。其中包括J·巴普蒂斯特·杜阿梅尔,早在1727年,他就用精美的插图描述并展示了梨子内部的构造;还有特雷ウ,凯斯勒在1730年曾在他那里看到过这样的骨骼模型;此外还有P·H·G·莫林、塞巴、英国人弗朗西斯·尼科尔斯,以及哥廷根大学的霍尔曼教授、路德维希、瓦尔特、格斯纳等人。尼科尔斯似乎是第一个将苹果树或梨树叶片的脉络分成两等份的人,而鲁伊斯奇则如他自己所说,将仙人掌的叶片分成了三层、四层甚至五层。1748年,雕刻师塞利格曼开始以对开本的形式出版他所制作的若干叶片的骨骼模型图。由于他认为无法做出足够精确的绘图,于是便用红墨水直接在叶片或脉络上取印,具体的方法可以在各种艺术类书籍中找到。对于大多数叶片,他会提供两张图,一张是正面,另一张是背面。他还承诺会提供经过放大处理的这些物体的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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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微镜;并且每月需要交付两块印版。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塞利格曼不久后就去世了,他的继承人之间发生了诉讼,结果所有已印刷的副本都被扣押,正因如此,这项工作始终未能完成,如今只有极少数图书馆里才有相关资料。科布雷斯称,当时已经完成了8页的文本内容,以及2块黑色印版和29块红色印版。我们大学图书馆所藏的那一份仅有8页文本,其中一部分是C.特鲁所写的序言,另一部分则是用拉丁文和德文分别撰写的关于作者的介绍。特鲁在书中介绍了植物生理学以及叶脉结构的相关知识,而塞利格曼则论述了制备叶脉结构的方法。不过,实际存在的印版数量比科布雷斯所说的要多。我手头这份资料共有33块红色印版,此外还有2块黑色印版,上面是放大后的物体图像。在那块红色印版中,还有一份标题为“甜味梨树的叶子”的复制品,但两版中的图像并不一致;看来作者认为其中一块印版有缺陷,所以又提供了另一块。这些印版上展示的叶子来自橙树、柠檬树、沙田柚树、金雀花、核桃树、梨树、月桂树、酸橙树、常春藤、梅子树、栗树、枫树、冬青树、柳树、白山楂树等等。借此机会,我在这里简要介绍一下通过叶子培育树木的技术。最早将这一技术公之于众的是阿戈斯蒂诺·曼迪罗拉,他是一名神学博士,属于方济各会的小兄弟会成员。在他所著的一本关于园艺的小册子中——我认为该书于1652年首次在维琴察以十二开本形式出版,之后又在多个地方再版——他讲述了自己如何利用雪松树和柠檬树的叶子培育出493棵树;但他并没有将此事视为一项重大发现,反而似乎认为它并无多大价值。他的书很快被翻译成德文,其他作家如伯克勒和霍伯格也抄袭了他的描述,这些人当时颇负盛名。据阿格里科拉的记载,奥格斯堡的一位园丁是第一个模仿这一实验并向他人证明其可行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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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波希米亚选帝侯在拉蒂斯邦的使者——瓦拉蒂斯拉乌伯爵的花园里也尝试过这种方法,且取得了成功。不过,没有哪种实验能像蒙克豪森男爵在斯沃伯的花园里那样频繁且成功地重复进行。在那里,人们从“Limon a Rivo”这种植物的一片叶子上培育出了幼苗,第二年便结出了果实。这些幼苗被送到了纽伦堡的沃尔卡默手中,他让人根据这些幼苗绘制了图谱,随后又将其刻版,打算刊登在他的《赫斯珀里德斯》第三卷中;但由于作者过早去世,该书未能出版。当时在纽伦堡绘制的精确图谱,以及关于斯沃伯实验全过程的记录,都是由蒙克豪森男爵本人根据其祖父留下的真实文件所发表的。
然而,最关注这一现象的当属拉蒂斯邦的著名医生乔治·安德鲁·阿格里科拉。他以自己特有的自信与详尽的论述方式声称,只要将叶子浸泡在他发明的溶液中,再将其栽种下去,就能以最快的速度培育出树木;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他还列举了自己的实验结果。在当时的自然学家中,没有人比图米格更致力于研究这种可能性。他试图证明:不仅带有叶眼的叶子在湿润的土壤中能够长出根系并形成茎干,就连没有叶眼的叶子也能长成树木。而蒙克豪森男爵则指出,根据他在自家花园里进行的众多实验,只有那些不带芽的树木的叶子才能培育出幼苗;只有柠檬树的叶子能成功培育出幼苗,橙树或酸橙树的叶子则无法做到;阿格里科拉和图米格误以为叶子本身会直接长成树木,其中央的叶脉会变成茎干,而两侧的叶脉则会变成树枝。但实际上,一旦叶子将所有汁液输送给下方正在生长的幼苗,它就会立刻腐烂。总而言之,很可能正是印度无花果或仙人掌的快速繁殖方式引发了人们对于这种实验的最初设想。
然而,最关注这一现象的当属拉蒂斯邦的著名医生乔治·安德鲁·阿格里科拉。他以自己特有的自信与详尽的论述方式声称,只要将叶子浸泡在他发明的溶液中,再将其栽种下去,就能以最快的速度培育出树木;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他还列举了自己的实验结果。在当时的自然学家中,没有人比图米格更致力于研究这种可能性。他试图证明:不仅带有叶眼的叶子在湿润的土壤中能够长出根系并形成茎干,就连没有叶眼的叶子也能长成树木。而蒙克豪森男爵则指出,根据他在自家花园里进行的众多实验,只有那些不带芽的树木的叶子才能培育出幼苗;只有柠檬树的叶子能成功培育出幼苗,橙树或酸橙树的叶子则无法做到;阿格里科拉和图米格误以为叶子本身会直接长成树木,其中央的叶脉会变成茎干,而两侧的叶脉则会变成树枝。但实际上,一旦叶子将所有汁液输送给下方正在生长的幼苗,它就会立刻腐烂。总而言之,很可能正是印度无花果或仙人掌的快速繁殖方式引发了人们对于这种实验的最初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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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插入土中并得到适当培育的植物,会生根发芽。由于这些结构曾被误认为是叶子,人们便尝试看其他叶子是否也能以类似方式生长。幸运的是,柠檬树的叶子被选作了实验对象,结果正如预期那样。由此可见,往往正是从错误的假设中才衍生出新的真理;开普勒也是因为一个错误且几乎不可信的观点,才得出了后来被证实的结论——行星的周期性公转与其与太阳的距离成正比。不过,认为可以通过叶子来培育植物这一方法实在过于草率,因为现在这种方法很少能成功。
[贝克曼显然高估了这些植物骨架在帮助人们了解植物解剖结构方面的作用。将植物浸泡在水中后,除了木质纤维之外,其他部分都会因腐烂作用而分解。通过观察这些分解后的结构,只能了解植物的结构特征,而关于其功能方面的知识则至今仍未被完全掌握。现代显微镜已经让我们能够看清植物组织中各个组成部分的结构,也为研究某些组织的功能提供了极大帮助;不过仍有许多问题需要生理学家去解答。尽管如此,这些植物骨架仍能展现木质纤维的真实分布情况,而且外观极为美观。并非只有叶子可以经过这样的处理——许多植物的花瓣在木质化之后显得更加精致美丽,绣球花等植物就是例证。处理这些花瓣的方法虽然简单,但却相当繁琐,必须通过长时间浸泡在水中才能完成。随后需要用骆驼毛笔或其他工具极其小心地去除那些半分解的软组织,最后再根据需要用石灰氯或苏打进行清洗和漂白。用稀释过的盐酸和水清洗后,就能去除所有残留物,之后将其晾干,就可以长期保存了。]
脚注
[贝克曼显然高估了这些植物骨架在帮助人们了解植物解剖结构方面的作用。将植物浸泡在水中后,除了木质纤维之外,其他部分都会因腐烂作用而分解。通过观察这些分解后的结构,只能了解植物的结构特征,而关于其功能方面的知识则至今仍未被完全掌握。现代显微镜已经让我们能够看清植物组织中各个组成部分的结构,也为研究某些组织的功能提供了极大帮助;不过仍有许多问题需要生理学家去解答。尽管如此,这些植物骨架仍能展现木质纤维的真实分布情况,而且外观极为美观。并非只有叶子可以经过这样的处理——许多植物的花瓣在木质化之后显得更加精致美丽,绣球花等植物就是例证。处理这些花瓣的方法虽然简单,但却相当繁琐,必须通过长时间浸泡在水中才能完成。随后需要用骆驼毛笔或其他工具极其小心地去除那些半分解的软组织,最后再根据需要用石灰氯或苏打进行清洗和漂白。用稀释过的盐酸和水清洗后,就能去除所有残留物,之后将其晾干,就可以长期保存了。]
脚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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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7
沃米亚努姆博物馆。卢格杜努姆·巴塔维亚,1655年,第149页。
478
著名的英国人约翰·希尔后来证明了将某种物质注入植物导管中的可能性。他将铅糖溶解在水中,再把极细的木屑悬浮在溶液中,使得一半的木屑位于水下,另一半位于水上,然后用倒置的玻璃杯覆盖住装有这些木屑的容器。两天后,他取出木屑,切掉那些浸在水中的部分,再将它们浸入由生石灰和雄黄制成的温碱液中——这种溶液过去常用于检测葡萄酒的质量。通过这种方法,那些原本装有过铅糖的细小导管变成了深色,其开口也变得更加清晰可见。他在自己关于木材结构的著作中描述了这一过程。
479
《自然与艺术的珍奇事物》。布雷斯劳和莱比锡,1737年,第421页。
480
《对鲁伊斯奇全部解剖学著作的十篇反对意见》。
481
A.瓦特于1727年写给鲁伊斯奇的关于环形肌的信件。关于利用各种昆虫,尤其是所谓的皮蠹,来将动植物尸体分解为骨架的问题,赫本施特赖特在1741年于莱比锡出版的《关于解剖学用虫的论述》一书中进行了探讨,书中还附有这些昆虫及其制品的图示。
482
《学者文集》,1729年2月,第63页。
483
《科学院回忆录》,1730年、1731年、1732年各年度的记录。
484
《纽伦堡商业文学杂志》,1732年,第73页。
485
同上。
486
《哲学汇刊》,1730年,第441页。
487
同上,第371页。
沃米亚努姆博物馆。卢格杜努姆·巴塔维亚,1655年,第149页。
478
著名的英国人约翰·希尔后来证明了将某种物质注入植物导管中的可能性。他将铅糖溶解在水中,再把极细的木屑悬浮在溶液中,使得一半的木屑位于水下,另一半位于水上,然后用倒置的玻璃杯覆盖住装有这些木屑的容器。两天后,他取出木屑,切掉那些浸在水中的部分,再将它们浸入由生石灰和雄黄制成的温碱液中——这种溶液过去常用于检测葡萄酒的质量。通过这种方法,那些原本装有过铅糖的细小导管变成了深色,其开口也变得更加清晰可见。他在自己关于木材结构的著作中描述了这一过程。
479
《自然与艺术的珍奇事物》。布雷斯劳和莱比锡,1737年,第421页。
480
《对鲁伊斯奇全部解剖学著作的十篇反对意见》。
481
A.瓦特于1727年写给鲁伊斯奇的关于环形肌的信件。关于利用各种昆虫,尤其是所谓的皮蠹,来将动植物尸体分解为骨架的问题,赫本施特赖特在1741年于莱比锡出版的《关于解剖学用虫的论述》一书中进行了探讨,书中还附有这些昆虫及其制品的图示。
482
《学者文集》,1729年2月,第63页。
483
《科学院回忆录》,1730年、1731年、1732年各年度的记录。
484
《纽伦堡商业文学杂志》,1732年,第73页。
485
同上。
486
《哲学汇刊》,1730年,第441页。
487
同上,第37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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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
同上,第441页,第789页;第443页,第796页。——《商业文献》。
诺伦堡,1735年,第353页。
489
《植物王国概论》,关于叶子的部分。
490
《植物结构研究计划》。莱比锡,1740年,4开本,第5、6节。
491
《关于植物的物理学论述》,与林奈的《论在祖国境内迁徙的必要性》一同印刷。里昂,1743年。
492
《树木叶片中的养分输送管道》。纽伦堡,1748年。
493
关于这本书的多种版本,可参见哈勒尔的《植物学书目》第一卷,第484页;伯默尔的《自然历史书目》第三卷,第679页。
494
《家庭与田间学校》,第一卷,第26页。
495
《奇趣农事记》,第一卷,第787页。
496
《家庭主夫》,第五卷,第662页。
497
《所有树木的普遍繁殖方法尝试》。雷根斯堡,1716年,对开本;或布劳泽所著的版本,雷根斯堡,1772年。
498
《图米吉的文集》。不伦瑞克,1727年,8开本,第5页。
同上,第441页,第789页;第443页,第796页。——《商业文献》。
诺伦堡,1735年,第353页。
489
《植物王国概论》,关于叶子的部分。
490
《植物结构研究计划》。莱比锡,1740年,4开本,第5、6节。
491
《关于植物的物理学论述》,与林奈的《论在祖国境内迁徙的必要性》一同印刷。里昂,1743年。
492
《树木叶片中的养分输送管道》。纽伦堡,1748年。
493
关于这本书的多种版本,可参见哈勒尔的《植物学书目》第一卷,第484页;伯默尔的《自然历史书目》第三卷,第679页。
494
《家庭与田间学校》,第一卷,第26页。
495
《奇趣农事记》,第一卷,第787页。
496
《家庭主夫》,第五卷,第662页。
497
《所有树木的普遍繁殖方法尝试》。雷根斯堡,1716年,对开本;或布劳泽所著的版本,雷根斯堡,1772年。
498
《图米吉的文集》。不伦瑞克,1727年,8开本,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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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票。
我在此不必重复许多学者们已经总结过的关于这一重要发明的悠久历史,只需向读者呈现一份1394年颁布的关于接受汇票的法令,以及两份1404年的汇票文件,这些文件有助于进一步印证其他人就这一主题所阐述的内容。实际上,这些文件比拉斐尔·德·图雷在法学家巴尔杜斯的著作中发现的那些日期为1328年3月9日的文件要现代得多;不过,这些文件中的相关记载足以证明,早在14世纪时,通过汇票进行交易的方式就已经完全确立,而且当时就已经采用了现在的格式与条款。关于这一重要信息,我要感谢冯·马滕斯,他是在一本用西班牙语写成的关于巴塞罗那海上贸易及其他商业领域的历史书中找到这些资料的,该书的所有内容均取自该城的档案,同时还附有来自同一来源的诸多有趣文件。
其中有一份是巴塞罗那市在1394年颁布的法令,规定汇票在提交后24小时内必须予以承兑,且承兑内容应写在汇票的背面。1404年,佛兰德斯地区的布鲁日当局请求巴塞罗那的官员说明:当持票人以不当方式试图从汇票中提取资金,导致费用过高以至于出票人不愿承担损失时,关于汇票的处理通常有哪些惯例。引发这一问题的那份汇票也被收录在相关文件中。该汇票采用至今仍在使用的简略格式,这显然表明它具有非常古老的起源。文中还提到了贴现的问题。
我在此不必重复许多学者们已经总结过的关于这一重要发明的悠久历史,只需向读者呈现一份1394年颁布的关于接受汇票的法令,以及两份1404年的汇票文件,这些文件有助于进一步印证其他人就这一主题所阐述的内容。实际上,这些文件比拉斐尔·德·图雷在法学家巴尔杜斯的著作中发现的那些日期为1328年3月9日的文件要现代得多;不过,这些文件中的相关记载足以证明,早在14世纪时,通过汇票进行交易的方式就已经完全确立,而且当时就已经采用了现在的格式与条款。关于这一重要信息,我要感谢冯·马滕斯,他是在一本用西班牙语写成的关于巴塞罗那海上贸易及其他商业领域的历史书中找到这些资料的,该书的所有内容均取自该城的档案,同时还附有来自同一来源的诸多有趣文件。
其中有一份是巴塞罗那市在1394年颁布的法令,规定汇票在提交后24小时内必须予以承兑,且承兑内容应写在汇票的背面。1404年,佛兰德斯地区的布鲁日当局请求巴塞罗那的官员说明:当持票人以不当方式试图从汇票中提取资金,导致费用过高以至于出票人不愿承担损失时,关于汇票的处理通常有哪些惯例。引发这一问题的那份汇票也被收录在相关文件中。该汇票采用至今仍在使用的简略格式,这显然表明它具有非常古老的起源。文中还提到了贴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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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第一张和第二张汇票确实已经被开出,而当这些汇票未被承兑时,按照惯例应当提出拒付声明。
或许读者会感兴趣了解目前处理汇票交易的常见方式;以下内容摘自沃特斯顿的《商业百科全书》,其中包含了最新且实用的说明。
开具汇票的人称为出票人,汇票的收款人则称为承兑人,直到他同意承兑该汇票或在汇票上签字表示愿意履行相关义务,此后他便被称为承兑人。汇票可以通过交付或背书的方式在各方之间流转,后一种情况下,转让汇票的人称为背书人,而接收汇票的人则称为被背书人。背书人通常会在汇票背面签上自己的名字,有时还会注明付款给特定个人。合法持有汇票及其所载义务的人称为持票人或收款人。法律并未对汇票的形式作出具体规定,只需确保付款指令清晰明确,且付款人、收款人以及付款时间都能够明确无误地确定即可。根据英格兰的特别法规,面额低于20先令的汇票无效;而面额在20先令至5英镑之间的汇票,则必须在出具日后21天内到期,且必须注明收款人的姓名与身份信息,同时还要标注出具日期。汇票上还必须加盖适当的印章。虽然汇票属于“诉权标的物”,严格来说不可转让,但实际上仍可以在不同人之间转移或进行交易。为此,汇票上必须含有“或按指示”或“持票人可兑付”之类的字样。除承兑人、背书人、出票人等之外,汇票上的其他相关方在承兑人未能履行付款义务时也需要承担付款责任。在英格兰,汇票在规定的付款期限届满后的六年后便不再具有债务凭证的性质。在外国汇票中,人们有时会使用“贴现期”这一术语来表示汇票的到期时间。它指的是由惯例确定的、两个地点之间的固定时间。从本王国到鹿特丹、汉堡、阿尔托纳、巴黎或法国的任何地方,汇票的贴现期为自汇票出具之日起的一个日历月;而从本王国到加的斯,则为……
或许读者会感兴趣了解目前处理汇票交易的常见方式;以下内容摘自沃特斯顿的《商业百科全书》,其中包含了最新且实用的说明。
开具汇票的人称为出票人,汇票的收款人则称为承兑人,直到他同意承兑该汇票或在汇票上签字表示愿意履行相关义务,此后他便被称为承兑人。汇票可以通过交付或背书的方式在各方之间流转,后一种情况下,转让汇票的人称为背书人,而接收汇票的人则称为被背书人。背书人通常会在汇票背面签上自己的名字,有时还会注明付款给特定个人。合法持有汇票及其所载义务的人称为持票人或收款人。法律并未对汇票的形式作出具体规定,只需确保付款指令清晰明确,且付款人、收款人以及付款时间都能够明确无误地确定即可。根据英格兰的特别法规,面额低于20先令的汇票无效;而面额在20先令至5英镑之间的汇票,则必须在出具日后21天内到期,且必须注明收款人的姓名与身份信息,同时还要标注出具日期。汇票上还必须加盖适当的印章。虽然汇票属于“诉权标的物”,严格来说不可转让,但实际上仍可以在不同人之间转移或进行交易。为此,汇票上必须含有“或按指示”或“持票人可兑付”之类的字样。除承兑人、背书人、出票人等之外,汇票上的其他相关方在承兑人未能履行付款义务时也需要承担付款责任。在英格兰,汇票在规定的付款期限届满后的六年后便不再具有债务凭证的性质。在外国汇票中,人们有时会使用“贴现期”这一术语来表示汇票的到期时间。它指的是由惯例确定的、两个地点之间的固定时间。从本王国到鹿特丹、汉堡、阿尔托纳、巴黎或法国的任何地方,汇票的贴现期为自汇票出具之日起的一个日历月;而从本王国到加的斯,则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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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德里或毕尔巴鄂,两种;我们与莱戈霍尔诺、热那亚或威尼斯之间的贸易,则有三种。]
脚注
499
《Disp. i. quæst. 4. n. 23》
500
《Consil. 348》
501
安东尼奥·德·卡普马尼所著的《关于巴塞罗那的海上贸易与商业的历史回忆录》,马德里,1779年,共两卷,4开本。该书中包含以下重要文献:一份写于1221年的拉丁文海关税则,其中出现了许多未被解释的珍贵商品名称;另一份类似文献则出自1252年。还有些用于在叙利亚、埃及等遥远国家任命领事的授权书,日期分别为1266年、1268年和1321年。此外还有一项1458年颁布的关于保险的法令,要求必须在公证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承保手续,并规定私人签订的保险单无效。还有安德罗尼库斯二世于1290年为巴塞罗那商人颁发的、用希腊文和西班牙文写成的特权文件。书中还记载了西班牙最早关于羊毛、丝绸、盐和藏红花的贸易情况,以及巴塞罗那最早的行会或商人团体等信息。
502
第二卷,第382页。
脚注
499
《Disp. i. quæst. 4. n.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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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sil. 348》
501
安东尼奥·德·卡普马尼所著的《关于巴塞罗那的海上贸易与商业的历史回忆录》,马德里,1779年,共两卷,4开本。该书中包含以下重要文献:一份写于1221年的拉丁文海关税则,其中出现了许多未被解释的珍贵商品名称;另一份类似文献则出自1252年。还有些用于在叙利亚、埃及等遥远国家任命领事的授权书,日期分别为1266年、1268年和1321年。此外还有一项1458年颁布的关于保险的法令,要求必须在公证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承保手续,并规定私人签订的保险单无效。还有安德罗尼库斯二世于1290年为巴塞罗那商人颁发的、用希腊文和西班牙文写成的特权文件。书中还记载了西班牙最早关于羊毛、丝绸、盐和藏红花的贸易情况,以及巴塞罗那最早的行会或商人团体等信息。
502
第二卷,第38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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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叮当声。
人们普遍认为,如今被称为锡的这种金属早在赫罗多德、荷马和摩西的时代就已经为人所知并被用于各种工艺之中,甚至在普林尼所处的时代也是如此。我不敢否认这一点,但只能承认这种可能性存在,或者说,这种金属的古老程度还无法像金、银、铜、铁、铅和水银那样得到充分证明。
锡是一种迄今为止仅在少数国家才有大量发现的矿物,而这些国家从来都不属于希腊人或罗马人,他们的商人也很少在这些地方活动。由于锡从未以天然状态存在过,它的发现必然需要某种异常的特殊情况,而这种情况比那些通常或至少经常以天然状态存在的金属要罕见得多。不过,我并不认为这一情况很重要,因为古人很早就认识到了铁,尽管其认知时间不如铜那么早。我还必须承认,锡可能更容易被发现,因为它常常存在于地表附近,不需要极高的温度或特殊设备就能将其熔化,因此比铜更易于开采。
但如果真如人们所认为的那样,锡很早就已被人们知晓,那么鉴于前述情况,它必定十分稀有,因而价格也会极其昂贵。用普劳图斯的话来说,那种金属就相当于“用黄金换来的廉价物品”。然而,古人所使用的、被认为就是锡的那种金属其实并没有那么稀有和昂贵。有关这种金属制成的器物的记载并不多,而且它们也从不属于贵重物品之列。此外,在希腊或罗马的古代遗迹中几乎从未发现过锡制器物,即便有发现,其材质也一直存在很大疑问——尽管锡不会因空气、水或土壤的作用而发生变化,而且其耐久性远远超过铜和铅,而由铜和铅制成的古代器物却经常被发现。在我看来,这些情况都值得重视。
人们普遍认为,如今被称为锡的这种金属早在赫罗多德、荷马和摩西的时代就已经为人所知并被用于各种工艺之中,甚至在普林尼所处的时代也是如此。我不敢否认这一点,但只能承认这种可能性存在,或者说,这种金属的古老程度还无法像金、银、铜、铁、铅和水银那样得到充分证明。
锡是一种迄今为止仅在少数国家才有大量发现的矿物,而这些国家从来都不属于希腊人或罗马人,他们的商人也很少在这些地方活动。由于锡从未以天然状态存在过,它的发现必然需要某种异常的特殊情况,而这种情况比那些通常或至少经常以天然状态存在的金属要罕见得多。不过,我并不认为这一情况很重要,因为古人很早就认识到了铁,尽管其认知时间不如铜那么早。我还必须承认,锡可能更容易被发现,因为它常常存在于地表附近,不需要极高的温度或特殊设备就能将其熔化,因此比铜更易于开采。
但如果真如人们所认为的那样,锡很早就已被人们知晓,那么鉴于前述情况,它必定十分稀有,因而价格也会极其昂贵。用普劳图斯的话来说,那种金属就相当于“用黄金换来的廉价物品”。然而,古人所使用的、被认为就是锡的那种金属其实并没有那么稀有和昂贵。有关这种金属制成的器物的记载并不多,而且它们也从不属于贵重物品之列。此外,在希腊或罗马的古代遗迹中几乎从未发现过锡制器物,即便有发现,其材质也一直存在很大疑问——尽管锡不会因空气、水或土壤的作用而发生变化,而且其耐久性远远超过铜和铅,而由铜和铅制成的古代器物却经常被发现。在我看来,这些情况都值得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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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金属拥有诸多优异的特性,因此可以想象,凡是知晓它的人都会以各种方式加以利用。它以其出色的银色光泽、易于熔化、便于锻造和弯曲、重量轻且耐久而著称。它不会很快变暗,更不易生锈或氧化,能够长久保持光泽;即便光泽丧失,也能轻易恢复。与其他许多金属不同,它也不易受到盐分的侵蚀;直到最近,人们还认为这恰恰证明了它的危害性其实并不大。如果经过仔细研究后,古人关于这种金属的描述确实同样适用于这种金属混合物,那么我所说的“古人很可能了解我们的锡,但绝非肯定”这一观点就完全有依据了。
一般认为,关于这种金属的最早记载出现在圣典中。《民数记》第三十一章第22节中,摩西似乎列举了当时已知的所有金属;除了金、银、黄铜(即铜)、铁和铅之外,他还提到了“bedil”,所有注释者和词典都认为这就是锡。以西结书第二十七章第12节在描述推罗的贸易时,也提到了银、铁、铜以及“bedil”。撒迦利亚书第四章第10节则称建筑师使用的铅锤是由“bedil石”制成的。以赛亚书第一章第25节中,这个词以复数形式出现,指的是矿渣或所有必须从贵重金属中分离出来的低级金属物质。在这些希伯来文书籍的古希腊文译本中,“bedil”始终被译为“cassiteros”,不过以赛亚书中的那段文字并未提及任何金属。在撒迦利亚书中,译者将“bedil石”称为“τὸν λίθον κασσιτέρινον”。毫无疑问,出于此处所述的用途,人们会使用密度更大的铅而非较轻的锡,而铅锤之所以被称为“铅石”,是因为最初人们使用的是石头。
不过,第一段引文中的“bedil”很可能是我们的锡;但摩西时代的米甸人竟然拥有这种金属,难道不令人惊讶吗?有没有可能,这个希伯来词实际上指的是某种金属混合物或人造金属,就像如今的黄铜一样,曾经是一种商品呢?
一般认为,关于这种金属的最早记载出现在圣典中。《民数记》第三十一章第22节中,摩西似乎列举了当时已知的所有金属;除了金、银、黄铜(即铜)、铁和铅之外,他还提到了“bedil”,所有注释者和词典都认为这就是锡。以西结书第二十七章第12节在描述推罗的贸易时,也提到了银、铁、铜以及“bedil”。撒迦利亚书第四章第10节则称建筑师使用的铅锤是由“bedil石”制成的。以赛亚书第一章第25节中,这个词以复数形式出现,指的是矿渣或所有必须从贵重金属中分离出来的低级金属物质。在这些希伯来文书籍的古希腊文译本中,“bedil”始终被译为“cassiteros”,不过以赛亚书中的那段文字并未提及任何金属。在撒迦利亚书中,译者将“bedil石”称为“τὸν λίθον κασσιτέρινον”。毫无疑问,出于此处所述的用途,人们会使用密度更大的铅而非较轻的锡,而铅锤之所以被称为“铅石”,是因为最初人们使用的是石头。
不过,第一段引文中的“bedil”很可能是我们的锡;但摩西时代的米甸人竟然拥有这种金属,难道不令人惊讶吗?有没有可能,这个希伯来词实际上指的是某种金属混合物或人造金属,就像如今的黄铜一样,曾经是一种商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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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腊语译者将“bedil”视为他们所称的“cassiteros”;由于现代人将其翻译为“stannum”,这些词汇便进入了拉丁文、德文以及其他版本的希伯来文圣经中,因此它们对了解这种金属的历史几乎毫无帮助。研究“cassiteros”这个词会更有意义;但在开始之前,我先谈谈古人所说的“stannum”是什么。
目前,“stannum”就是我们所说的锡的通用名称;法语中的“estain”、低地德语和英语中的“tin”、以及高地德语中的“zinn”似乎都是由此衍生而来的。不过,可以确凿地证明,古人的“stannum”并非一种独立的金属——至少不是我们的锡,而是一种由另外两种金属混合而成的物质。就像黄铜一样,这种混合物也被用来制造各种物品并用于不同用途,因此与之相关的贸易也非常活跃。至少从普林尼的一篇著名著作中可以得出这一结论;不过由于我们并不完全了解古人的冶金技术,这段文字对我们来说仍不够清晰。不过,在前人的帮助下,通过比较罗马人的记载与我们的相关资料,我已收集到了一些有助于解释这段文字的信息,现将它们呈现给读者;或许这能促使其他人进一步完善这些内容。
不过我必须首先指出:古人所说的“nigrum plumbum”无疑就是我们的铅。根据普林尼的描述,他们获取这种金属有两种方式。其一,是从自己的铅矿或铅矿石中提取,这些矿石一经熔炼就能得到纯净或可销售的铅。要理解这一点,就需要知道大多数铅矿石中也含有银,而且其中很多矿石的银含量相当高,因此更恰当的说法应该是银矿,或者说是含银的铅矿、含铅的银矿。那些不含银的铅矿石极为罕见,据我所知,除了卡林西亚州维拉赫附近的不莱贝格的矿石之外,尚未发现其他此类矿石。根据大规模实验的结果,维拉赫的铅完全不含银,因此它非常适合用于金属成分的检测。
由此可见,古人拥有如此大量的这种铅,以至于普林尼还能对其进行分类,实在是一件奇怪的事。
目前,“stannum”就是我们所说的锡的通用名称;法语中的“estain”、低地德语和英语中的“tin”、以及高地德语中的“zinn”似乎都是由此衍生而来的。不过,可以确凿地证明,古人的“stannum”并非一种独立的金属——至少不是我们的锡,而是一种由另外两种金属混合而成的物质。就像黄铜一样,这种混合物也被用来制造各种物品并用于不同用途,因此与之相关的贸易也非常活跃。至少从普林尼的一篇著名著作中可以得出这一结论;不过由于我们并不完全了解古人的冶金技术,这段文字对我们来说仍不够清晰。不过,在前人的帮助下,通过比较罗马人的记载与我们的相关资料,我已收集到了一些有助于解释这段文字的信息,现将它们呈现给读者;或许这能促使其他人进一步完善这些内容。
不过我必须首先指出:古人所说的“nigrum plumbum”无疑就是我们的铅。根据普林尼的描述,他们获取这种金属有两种方式。其一,是从自己的铅矿或铅矿石中提取,这些矿石一经熔炼就能得到纯净或可销售的铅。要理解这一点,就需要知道大多数铅矿石中也含有银,而且其中很多矿石的银含量相当高,因此更恰当的说法应该是银矿,或者说是含银的铅矿、含铅的银矿。那些不含银的铅矿石极为罕见,据我所知,除了卡林西亚州维拉赫附近的不莱贝格的矿石之外,尚未发现其他此类矿石。根据大规模实验的结果,维拉赫的铅完全不含银,因此它非常适合用于金属成分的检测。
由此可见,古人拥有如此大量的这种铅,以至于普林尼还能对其进行分类,实在是一件奇怪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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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需要注意的是,古代人们并不太重视其中所含的少量银;他们通常只有当通过当时不完善的冶炼工艺能够收回成本时才会分离出这种金属,而当一公担矿石中仅含有几盎司甚至一磅银时,显然就无法做到这一点。斯特拉博明确提到过某些西班牙矿石的情况。这类品质较差的矿石当时仅被用于提炼铅;而现代的银矿提炼者无疑能够以更高的效率从这些矿石中分离出银。正因如此,才有了这样一种观点:那些用于建造最古老建筑物的铅和铜,随着时间的推移也变成了含银的矿石。其实这是不可能的;但我们却可以从中分离出贵金属,而古人要么无法做到这一点,要么认为不值得费力去尝试。
其次,与我们现在一样,古人也能从含银矿石中提取大量铅,他们先从中分离出银,然后再得到铅。矿石会被捣碎成极细的粉末,然后经过清洗、烘烤,再制成粉末或糊状物。接着将其放入炉中,经过第一次熔炼后,就会得到由银和铅组成的混合物,这种物质被称为“stannum”,与我们冶金学家所熟知的“werk”是同一种物质。如果需要进一步分离出银,就需要再次进行熔炼,不过这次是在专门的精炼炉中进行,炉床由浸出过的灰烬构成。普林尼并未提及这一步骤;也许他认为它没有必要,或者并未完全理解整个工艺的细节。如果想要为普林尼辩护的话,可以引用一些现代的游记和其他著作,其中对冶金过程的描述同样不够完善。第二次熔炼后得到的产物在德语中被称为“treiben”或“abtreiben”,其成分是银,此外还有半玻璃化的铅,即“glätte”,这部分会掉入炉床中。普林尼将这种物质称为“galena”,这个词也用来指代钼。这种物质会被再次熔炼,从而得到铅。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得到三种不同的产物,它们都被用于商业用途,即“stannum”、“argentum”以及“galena”,也就是所谓的“rejuvenated lead”或“plumbum nigrum”。普林尼似乎将这些视为铅矿石的组成部分,但实际上并非按照现在的含义来理解的。
其次,与我们现在一样,古人也能从含银矿石中提取大量铅,他们先从中分离出银,然后再得到铅。矿石会被捣碎成极细的粉末,然后经过清洗、烘烤,再制成粉末或糊状物。接着将其放入炉中,经过第一次熔炼后,就会得到由银和铅组成的混合物,这种物质被称为“stannum”,与我们冶金学家所熟知的“werk”是同一种物质。如果需要进一步分离出银,就需要再次进行熔炼,不过这次是在专门的精炼炉中进行,炉床由浸出过的灰烬构成。普林尼并未提及这一步骤;也许他认为它没有必要,或者并未完全理解整个工艺的细节。如果想要为普林尼辩护的话,可以引用一些现代的游记和其他著作,其中对冶金过程的描述同样不够完善。第二次熔炼后得到的产物在德语中被称为“treiben”或“abtreiben”,其成分是银,此外还有半玻璃化的铅,即“glätte”,这部分会掉入炉床中。普林尼将这种物质称为“galena”,这个词也用来指代钼。这种物质会被再次熔炼,从而得到铅。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得到三种不同的产物,它们都被用于商业用途,即“stannum”、“argentum”以及“galena”,也就是所谓的“rejuvenated lead”或“plumbum nigrum”。普林尼似乎将这些视为铅矿石的组成部分,但实际上并非按照现在的含义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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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必须承认,普林尼的这段文字无法通过任何解释来完全理解,但它确实足以证明:古人所说的“stannum”既不是我们现在的锡,也不是某种特殊的金属,而是我们现代冶炼厂所生产的产物。很久以前,那些熟悉冶金技术的人就已经注意到了这一点,这里我要提到的是阿格里科拉、恩塞利乌斯、法洛皮乌斯、萨沃特、贝尼亚以及容格等人。古人将金和银的混合物视为一种特殊金属,因为他们并不掌握分离这两种金属的技术,于是给它起了“electrum”这个名字。同样地,他们也使用通过熔炼银而得到的“werk”或“stannum”。很可能在人们还不知道如何分离这两种金属的时候,这种材料就已经被使用了;即便后来找到了分离方法,人们仍出于习惯继续使用它。如果用于熔炼的矿石中含有大量银,那么这种混合物就会接近贵重金属;而如果银的含量较少,它则主要由铅构成。当它仅由银和铅组成时,质地柔软且具有延展性;但如果混入了铜、铁或锌等难以熔化的金属,它的硬度就会增加,脆性也会提高,此时它就更接近于德国银匠们所说的“abzug”和“abstrich”。毫无疑问,这种“stannum”曾被用作商品,古人还用它来制造各种器皿。不过,“vasa stannea”应该被视为仅内壁涂有锡的器皿;我稍后会证明这种做法确实是常见的。一般来说,当提到盐类、油类物质,或是那些在长时间煮沸或保存过程中容易吸收其他金属味道和气味的物品时,就会提到这类“vasa stannea”。很久以前就有记载指出,大多数罗马器皿都是用铜制成的,而且罗马人懂得给铜器镀锡或镀银的技术;但实际上从未发现过镀锡的器皿,镀银的器皿也极为罕见。因此,很多器皿实际上是用所谓的青铜制成的,因为与纯铜相比,青铜更不容易产生那种被称为“绿锈”的危险氧化物。这种青铜有时被称作科林斯青铜,有时则被称作锡拉库萨青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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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呈金色的大号硬币也被视为科林斯铜制品。但在我看来,所有这些物品中,有很大一部分其实是由所谓的锡制成的。通过加入贵金属以及一些难以熔化的金属,锡的质地得到了改善,从而比纯铜更适于使用。苏埃托尼乌斯告诉我们,维特利乌斯皇帝拿走了神庙里的所有金银,取而代之的是黄铜和锡。至于希腊人是否使用过锡,以及他们将其称为什么名称,我就不得而知了;或许我们应该把最古老的“κασσιτέρινα”也归入这一类,我稍后会谈到它。关于这种金属的更多信息,可以从两百年前德国所制造的各类“halbwerk”器物中得到印证。恩塞利乌斯称这是他那个时代广为人知的现象,不过我希望对此进行进一步研究。我在16世纪的许多著作中都未能找到关于这种金属的记载;但我一直有个想法,现在想借此机会提及:在我所见过的最古老的教堂器物中,有一些我认为属于锡制器物——它们在经过打磨后会呈现出银色光泽,而如果长期不清洁的话,就会变成暗灰色,且重量比青铜还要大。那些了解这类器物的人通常说,制作这种金属的方法已经失传了,但其中含有银,据许多人所说,甚至还含有金。毫无疑问,这类器物值得我们的化学家们去研究。另外,还有一种被称为“abstrich”的材料,它在很多方面与锡相似,也含有铅和银,同时还包含一些难以熔化的金属。这种材料被用于各种工艺中,也为铸字工人所使用。由于其硬度高且耐久性强,它非常适合用于此目的;如果没有这种材料,就必须将铅与锑混合使用。早在1688年,下哈尔泽地区的工匠们就开始尝试重新利用这种材料。由于那里出产的铅硬度很高,无法像普通铅那样处理,因此它们以每百磅2.5美元的价格出售给布伦瑞克的铸字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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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9年时,其价格仅为3美元。但在施吕特所处的时代,每年仅能生产少量这种金属,因为这种材料可以用于其他更有价值的用途。施吕特称,这种金属外观类似青铜,但极其易碎,稍受撞击就会碎成519块碎片。在蓝色玻璃制造过程中产生的“Speise”也可以以同样的方式加以利用。所谓“Speise”,其实是一种在制备蓝色玻璃时产生的金属混合物,它由多种金属与钴结合而成,尤其是镍、铁、铜、砷,或许还有铋。这种物质质地坚硬、易碎,敲击时会有响声,且表面易于抛光,不过不同工厂生产的品质并不总是一致。由于其中含有某些着色颗粒,它通常会被重新加入玻璃残渣中。不过,当我最近参观卡尔斯哈芬的颜料厂时,负责检查的伯恩斯坦先生告诉我,这种“Speise”是在哈勒被加工成各种纽扣的。很可能就是G.H.希尔在那里建立的纽扣工厂在生产这些纽扣,这些工厂每年生产的纽扣价值高达3万美元。在我看来,古人也是以类似的方式利用他们银矿冶炼厂里产生的金属的。现在,我将开始研究那种被希腊人称为κασσίτερος的金属,普林尼则称之为Cassiteron;他还明确指出,拉丁人将这种金属称为plumbum candidum(白铅)。我并没有什么新的假设要提出,我的唯一目标就是寻求真相。我希望得到确定的答案,如果无法做到,至少也能得到合理的推测。不过,我无法完全依赖词典编纂者以及古代文献的翻译者和注释者们的判断,因为我坚信他们从未亲自对这一主题进行过任何研究。至于古人是否早在我们发现他们使用“cassiteros”这个词时就已经知晓锡的存在,我无法证明,而且也怀疑是否有可能做到这一点;在我看来,相反的情况才更有可能。我认为,在那么早的时期,腓尼基人根本不可能从葡萄牙、西班牙和英格兰获得足够数量的这种金属,以至于能够将其传播到整个古代世界。那时的货物运输并非如此便捷。如果所有的Cassiteron都是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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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欧洲的西北部地区,从现存的记载来看,其价格想必远远高于远古时代。在我看来,最古老的锡矿产品其实不过是罗马人所说的“stannum”,也就是我们冶炼厂里生产的那种由铅、银以及其他一些金属混合而成的物质。没有希腊作家明确提到过这一点,我并不感到意外——那些本应掌握相关知识的人的著作并未流传下来。若非普林尼留下了那段记载,我们根本不会知道“stannum”究竟是什么。希罗多德声称自己不知道锡矿的产地,我同样不觉得奇怪。如今有多少历史学家不知道锌、铋和黄铜的来源地呢!虽然我们的历史学家只要愿意就能获得这类知识,但对于希罗多德来说却极为困难,因为在他的时代还没有关于矿物学、工艺学和商业的著作,他自然无法提供此类信息。在他生活的那个时代,锡或许并非周边矿场出产的金属产品,而是一种外来商品;在那个早期社会,商人们极力想要隐藏这种商品的来源,而且当时比现在更容易做到这一点。我相信后来希腊人确实认识到了真正的锡,但我找不到相关证据,也无法确定他们最早是在何时了解到这种金属的。他们很可能只是将之视为他们所熟悉的那种“cassiteron”或罗马人所说的“stannum”的一种变体,因为后者也认为“stannum”属于铅的一种。人们本以为希腊人会像罗马人那样为这种新发现的锡赋予一个独特的名称,以便与旧有的锡区分开来,但事实似乎并非如此。不过,我记得早在亚里士多德的时代,真正的外国锡就被称作“提尔锡”或“凯尔特锡”,因为当时提尔无疑是这种商品的交易中心。根据迄今为止的各种推测,没有必要认为“cassiteron”这个词源自腓尼基语或凯尔特语。希腊人在得到腓尼基人的锡之前就已经使用这个词汇了;后来他们将腓尼基人的锡视为他们所熟悉的“cassiteron”的一种,同时又听说了这种锡的来源地——那些岛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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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像希罗多德一样将这些岛屿命名为“卡西特里安”,不过他明确表示自己并不知道它们的确切位置。这位古代历史学家似乎对这一名称的由来也有类似的看法,因为他补充说:“无论如何,‘埃里达努斯’这个名称并非外来词,而是源自希腊语。”然而,很有可能在希罗多德的时代,关于这些岛屿的一切描述都只是希腊商人的编造,因为他们根本不了解腓尼基人与英格兰之间的贸易情况。如果是这样的话,希伯来人所说的“bedil”很可能就是锡,这样一来,米凯利斯所提出的“米甸人如何能如此早地获得锡”这一疑问也就迎刃而解了。不过,我并不否认与上述观点相反的情况也是有可能的:希腊人可能很早就通过贸易获得了真正的锡,同时也得到了这个外来名称,进而形成了“卡西特里昂”这个词。他们可能还不知道如何提炼锡,因此希腊人所说的“卡西特里昂”无疑指的就是锡。在这种情况下,就能理解为何在希腊人的著作中没有提到锡;如果普林尼所说的“plumbum album”就是锡的话——这一点几乎毋庸置疑——那么他关于荷马笔中的“卡西特里昂”与之相同的论述也就说得通了。至于哪种观点更有可能,我不想参与争论;但我必须坚持认为,对于荷马和希罗多德所处的时代,我们无法确定任何事实。为证明这一观点,我将在这里列出所有与“卡西特里昂”相关的记载,尽可能使用原文,并以适合自然历史词典编排的方式引用各种文献。
I. 在拉丁语中被称为“plumbum candidum”或“album”;而在荷马所描述的《伊利亚特》时代,希腊人则称其为“卡西特里昂”。
II. 这是一种黑色的矿物,其密度与黄金相当。
III. 它并非与银一同产生,因为银是由黑色物质转化而来的。
IV. 它产自沙质土壤中,但也可以从地下挖掘出来。
I. 在拉丁语中被称为“plumbum candidum”或“album”;而在荷马所描述的《伊利亚特》时代,希腊人则称其为“卡西特里昂”。
II. 这是一种黑色的矿物,其密度与黄金相当。
III. 它并非与银一同产生,因为银是由黑色物质转化而来的。
IV. 它产自沙质土壤中,但也可以从地下挖掘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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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这些炉子由金属制成,铅则被熔化成白色状态。
VI. 白铅比黑铅更珍贵。
VII. 铅在火中很容易熔化,因此可以用白铅在纸上做实验;熔化的铅看起来是因重量原因而液化,而非因受热而融化。凯尔特人的铅比普通铅更容易熔化,甚至可以在水中熔化;它还会改变所接触之物的颜色。
VIII. 任何物质若不经过混合处理,则毫无用处。
IX. 黑铅会被用来掺杂到铅中。
X. 在白铅中加入三分之一的纯锡,就可以用来掺杂锡。
XI. 有一种通过特殊工艺加工而成的金属,这是高卢人发明的,这种金属几乎无法与银区分开来,人们称其为“未加工金属”。
XII. 它被用于制作英雄的雕像、装饰胸甲、装饰盾牌以及制作镜子。
XIII. 西西里的暴君狄奥尼修斯曾用它来铸造硬币。
XIV. 它无法在没有黑铅的情况下与其他物质结合,而黑铅也无法在没有白铅的情况下与其他物质结合。
XV. 它产自西班牙、卢西塔尼亚、加利西亚、伊比利亚的阿尔塔布罗斯地区,以及不列颠岛。在希腊人称之为“卡西特里德群岛”的岛屿上也有出产。提迈奥斯称有一个名为米克蒂姆的岛屿,据说从不列颠岛出发航行六天即可到达那里。在赫斯珀里德群岛上,阿里亚纳地区的波斯人也开采这种金属。
此外,我还想补充一点:一般认为,“卡西特隆”这个词源自腓尼基语或迦勒底语。
VI. 白铅比黑铅更珍贵。
VII. 铅在火中很容易熔化,因此可以用白铅在纸上做实验;熔化的铅看起来是因重量原因而液化,而非因受热而融化。凯尔特人的铅比普通铅更容易熔化,甚至可以在水中熔化;它还会改变所接触之物的颜色。
VIII. 任何物质若不经过混合处理,则毫无用处。
IX. 黑铅会被用来掺杂到铅中。
X. 在白铅中加入三分之一的纯锡,就可以用来掺杂锡。
XI. 有一种通过特殊工艺加工而成的金属,这是高卢人发明的,这种金属几乎无法与银区分开来,人们称其为“未加工金属”。
XII. 它被用于制作英雄的雕像、装饰胸甲、装饰盾牌以及制作镜子。
XIII. 西西里的暴君狄奥尼修斯曾用它来铸造硬币。
XIV. 它无法在没有黑铅的情况下与其他物质结合,而黑铅也无法在没有白铅的情况下与其他物质结合。
XV. 它产自西班牙、卢西塔尼亚、加利西亚、伊比利亚的阿尔塔布罗斯地区,以及不列颠岛。在希腊人称之为“卡西特里德群岛”的岛屿上也有出产。提迈奥斯称有一个名为米克蒂姆的岛屿,据说从不列颠岛出发航行六天即可到达那里。在赫斯珀里德群岛上,阿里亚纳地区的波斯人也开采这种金属。
此外,我还想补充一点:一般认为,“卡西特隆”这个词源自腓尼基语或迦勒底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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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一点上我无法做出决定。梅拉在解释卡西特里安群岛的名称时,仅将其称为“plumbum”,并未添加任何形容词,除非这些形容词在抄写过程中丢失了。但普林尼本人却说:“希腊人将那些地方称为Cassiterides,是因为那里盛产铅。”因此,古代文献中经常提到的铅制器皿可能部分是由锡制成的;但我无法同意米林的观点,他认为荷马笔中的“cyanos”指的是锡。这个词显然指的是山绿色,或是某种具有这种颜色的石头,与如今的青金石一样,这类材料曾被用来制作各种装饰品。此外,《伊利亚特》中将“cyanos”与“cassiteros”视为两种不同的东西。
普林尼关于那些能产出锡的矿物的颜色和重量的描述,与锡矿石的特性极为吻合。众所周知,锡矿石属于密度极高的矿物,尽管金属本身的比重其实很小。同样,铅很少会单独存在,而锡则几乎从未与银一同被发现过。关于锡矿石的开采方式,我们的了解也与实际情况相符——至今大多数锡矿石都是以碎片形式被开采出来的。
即便不遵循所有的冶炼规则,提炼这种金属也几乎不会遇到什么困难,不过戈盖特持不同意见。在所有金属中,锡最容易在火中熔化,它只需要较低的温度,也不需要特殊的熔炉;但由于锡很容易被煅烧,经过多次还原后会失去延展性,因此必须确保还原后的金属能够立即流出来,正因如此,我们的熔炉总是保持有开口。很可能古代人在他们的小型熔炉中也能做到类似的设计。
无论何时,锡的价格都一定高于铅,因为铅储量丰富,而锡的产量则很少。目前在英国,锡的价格大约是铅的四倍。1794年,在汉堡,一磅英国块状锡的价格为11.5先令,锡条的价格则为13先令;而同一时期,100磅英国铅的价值仅为14马克,戈斯拉尔的铅则价值11.5马克。
普林尼关于那些能产出锡的矿物的颜色和重量的描述,与锡矿石的特性极为吻合。众所周知,锡矿石属于密度极高的矿物,尽管金属本身的比重其实很小。同样,铅很少会单独存在,而锡则几乎从未与银一同被发现过。关于锡矿石的开采方式,我们的了解也与实际情况相符——至今大多数锡矿石都是以碎片形式被开采出来的。
即便不遵循所有的冶炼规则,提炼这种金属也几乎不会遇到什么困难,不过戈盖特持不同意见。在所有金属中,锡最容易在火中熔化,它只需要较低的温度,也不需要特殊的熔炉;但由于锡很容易被煅烧,经过多次还原后会失去延展性,因此必须确保还原后的金属能够立即流出来,正因如此,我们的熔炉总是保持有开口。很可能古代人在他们的小型熔炉中也能做到类似的设计。
无论何时,锡的价格都一定高于铅,因为铅储量丰富,而锡的产量则很少。目前在英国,锡的价格大约是铅的四倍。1794年,在汉堡,一磅英国块状锡的价格为11.5先令,锡条的价格则为13先令;而同一时期,100磅英国铅的价值仅为14马克,戈斯拉尔的铅则价值11.5马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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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锡比铅更容易熔化。根据最新的实验结果,锡在442华氏度时就会熔化,而铅则需要612华氏度。如果用纸将这两种金属紧紧包裹起来,它们都会被烧融。亚里士多德和普林尼在谈到纸张时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普林尼还补充说,即使纸张被撕破,也不会燃烧。至于亚里士多德所说的锡在水中会熔化的现象,有些人轻率地认为那是无稽之谈,但实际上并非完全错误。当锡与铅和铋以特定比例混合时,其熔点会变得很低,甚至能在沸水中熔化,因为使其熔化所需的热量比水沸腾所需的热量还要少。从某种现象可以判断,当时凯尔特人使用的锡中含有大量铅——因为摩擦这种锡后手指会变黑,而纯锡则不会产生这种效果。
普林尼告诉我们,他那个时代的锡确实与铅以不同比例混合在一起。当时,等量的锡和铅混合而成的物质被称为“argentarium”;而两份铅与一份锡混合而成的物质则被称为“tertiarium”。还有人将后者与等量的锡混合,同样将其称为“argentarium”,这类混合物常被用于镀锡工艺。
不过,我必须承认自己并不完全理解普林尼的最后一句话。确实没有评论家注意到这一点,但我并不认为只有我无法理解它。萨沃特和沃森本有能力对此给出明确的解释,但他们却故意不对那些让我觉得晦涩难懂的部分进行翻译或说明。普林尼写道:“那些将等量的‘tertiarium’与纯锡混合在一起,然后将其命名为‘argentarium’的人,其实是在贬低这种材料的品质,好像它比最初那种‘argentarium’的质量更差似的。”但实际上,等量的“tertiarium”与纯锡混合后,每一份铅对应两份锡。那么,那些制作这种混合物的人怎么会被视为品行低下的人呢?为了解答这个问题,我斗胆提出自己的猜测:普林尼可能是想说,正确的镀锡工艺应该使用纯锡,但那些不讲原则的工匠却使用了含铅的锡来从事这项工作。如果这是他的真实意思,那他的批评也就有了依据。
普林尼告诉我们,他那个时代的锡确实与铅以不同比例混合在一起。当时,等量的锡和铅混合而成的物质被称为“argentarium”;而两份铅与一份锡混合而成的物质则被称为“tertiarium”。还有人将后者与等量的锡混合,同样将其称为“argentarium”,这类混合物常被用于镀锡工艺。
不过,我必须承认自己并不完全理解普林尼的最后一句话。确实没有评论家注意到这一点,但我并不认为只有我无法理解它。萨沃特和沃森本有能力对此给出明确的解释,但他们却故意不对那些让我觉得晦涩难懂的部分进行翻译或说明。普林尼写道:“那些将等量的‘tertiarium’与纯锡混合在一起,然后将其命名为‘argentarium’的人,其实是在贬低这种材料的品质,好像它比最初那种‘argentarium’的质量更差似的。”但实际上,等量的“tertiarium”与纯锡混合后,每一份铅对应两份锡。那么,那些制作这种混合物的人怎么会被视为品行低下的人呢?为了解答这个问题,我斗胆提出自己的猜测:普林尼可能是想说,正确的镀锡工艺应该使用纯锡,但那些不讲原则的工匠却使用了含铅的锡来从事这项工作。如果这是他的真实意思,那他的批评也就有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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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说法并非毫无根据。由于当时所有的锡都掺有铅,盖伦因此告诫人们不要使用镀锡器皿,建议将药品储存在玻璃或金制容器中。但为什么普林尼会加上“因此,纯锡若不与其他物质混合则毫无用处?”这样的表述呢?他这么说或许并非指镀锡工艺,而是指由锡制成的物品——按照当时的观念或锡的特性,如果仅由纯锡制成,其硬度会过高。这一点似乎可以从前面的文字中看出,普林尼所说的“纯锡的性质更为干燥,而黑锡则完全湿润,因此纯锡……”正是对此的说明。希望读者能原谅我如此深入地进行分析;但如果要让普林尼的珍贵著作真正被理解,就绝不能忽视这类分析。
关于古代的镀锡工艺,我们并没有相关的记载;不过普林尼所用的“incoquere”和“incoctilia”这两个词似乎表明,这种工艺与给铁器镀锡的方式类似,即把器皿浸入熔化的锡中。而且这种工艺在很早的时候就已经发展得相当成熟了——因为正如普林尼所说,镀锡后的器皿几乎与银器无法区分;同时,他还惊讶地指出,镀锡并不会增加器皿的重量。显然,镀在器皿表面的锡层非常薄,因此不会对重量产生明显影响。即便在工艺极为精湛的情况下也是如此,这充分体现了金属惊人的可分割性。沃森博士曾让一个表面积为254平方英寸、重量为26盎司的器皿经过镀锡处理,结果发现其重量仅增加了半盎司;也就是说,254平方英寸的表面积上只覆盖了半盎司的锡。
尽管罗马人在这方面表现出了高超的技艺,但他们似乎很少在厨房用具和家居家具上使用镀锡工艺。关于这一工艺的记载几乎不存在,也从未出现在人们预期会看到相关内容的场合,比如那些介绍如何制作和保存盐类食品的烹饪或家务管理类著作中。当他们谈到器皿的选择时,只是建议使用新的陶器。只有少数医生才建议使用镀锡器皿。事实上,尽管铜器在罗马人中普遍使用,但他们似乎并未采取任何措施来防止铜器受到腐蚀。
关于古代的镀锡工艺,我们并没有相关的记载;不过普林尼所用的“incoquere”和“incoctilia”这两个词似乎表明,这种工艺与给铁器镀锡的方式类似,即把器皿浸入熔化的锡中。而且这种工艺在很早的时候就已经发展得相当成熟了——因为正如普林尼所说,镀锡后的器皿几乎与银器无法区分;同时,他还惊讶地指出,镀锡并不会增加器皿的重量。显然,镀在器皿表面的锡层非常薄,因此不会对重量产生明显影响。即便在工艺极为精湛的情况下也是如此,这充分体现了金属惊人的可分割性。沃森博士曾让一个表面积为254平方英寸、重量为26盎司的器皿经过镀锡处理,结果发现其重量仅增加了半盎司;也就是说,254平方英寸的表面积上只覆盖了半盎司的锡。
尽管罗马人在这方面表现出了高超的技艺,但他们似乎很少在厨房用具和家居家具上使用镀锡工艺。关于这一工艺的记载几乎不存在,也从未出现在人们预期会看到相关内容的场合,比如那些介绍如何制作和保存盐类食品的烹饪或家务管理类著作中。当他们谈到器皿的选择时,只是建议使用新的陶器。只有少数医生才建议使用镀锡器皿。事实上,尽管铜器在罗马人中普遍使用,但他们似乎并未采取任何措施来防止铜器受到腐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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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害健康。普林尼仅提到,涂上锡层可以改善食物的味道,并防止出现铜绿。前半部分的意思是:这样可以避免铜带来的难闻味道;但他并未说这样做能保障健康。在普林尼时代常用的“incoctilia”一词也仅出现在他的著作中。同样值得注意的是,正如我之前所说,在赫库兰尼姆发现的众多器物中,大部分是由铜或锡制成的,只有少数经过镀银处理,而没有一件是镀锡的。如果当时镀锡技术已经像现在这样普遍使用,那么应该会有一些镀锡的器物被发现。我还要补充一点:普林尼认为镀锡技术是由高卢人发明的;他特别称赞了贝里省的古老居民比特里吉斯人的技艺,以及产自亚历克西亚或阿莱吉亚的制品——后者据信就是奥克索瓦地区的阿利塞。他提到的是对铜进行镀锡处理,而非铁;据他的描述,不仅锡被用于此目的,锡金属也被使用。从已引用的段落可以看出,早在荷马时代,锡就已经被用来装饰盾牌和某些服饰;不过关于这方面的更多细节,就留给其他人去探讨吧。那些盾牌或许是用锡镶嵌的;而且当时用这种金属来制作线材用于刺绣也是很有可能的。可以相信,那种工艺在那个时期确实存在,因为拉普兰的妇女们会用自己的方式将锡线抽出,用以以极其精致巧妙的方式刺绣她们的衣服,尤其是毛皮斗篷,其技艺之精湛令人惊叹。普林尼的说法是正确的:没有锡就无法焊接铅,没有铅也无法焊接锡。为了进行这种焊接,人们会使用两种金属的混合物,因为这种混合物比单独使用任何一种金属都更容易熔化。目前,工匠们在这一过程中使用的不是普林尼提到的油,而是松香或其他树脂。很可能是早在早期就有用铸造锡来制造器物的情况,但我不记得在任何古物收藏中见过这样的器物。我只知道有两例此类器物的发现,均发生在英格兰。上个世纪初,约克郡发现了些锡制品,同时还有一些其他罗马时代的古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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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6年,人们在康沃尔郡发掘出一些罗马制造的锡器,上面还有罗马文字。关于腓尼基人、希腊人、高卢人和罗马人的锡贸易历史,古籍中只有少量且不可靠的记载,而现代文献中则存在更多假设。卡西特里德群岛的位置也无法确定,不过一般认为它们很可能就是距离英格兰最西端约30英里的锡利群岛,也就是康沃尔郡的尽头,或者称“陆地之端”。同时,我们也应采纳奥特尔留斯的观点,即这一名称实际上也包括了康沃尔郡和德文郡的海岸地带。正如博尔拉斯所指出的,对于那些生活在锡利群岛上的人来说,康沃尔郡看起来就像一座岛屿;而且由于锡利群岛也被称为西卢雷斯群岛,其出产的锡量根本不足以满足古代的贸易需求,再加上岛上几乎找不到任何古代遗迹的痕迹,因此更有可能的是,大部分锡是从康沃尔郡获得的。至于腓尼基人是否在康沃尔郡开采过矿石,这一点无法得到证实;他们很可能是通过物物交换从当地居民手中获得锡的。不过,从各种古迹来看,有理由相信罗马人亲自在矿场开采矿石,并拥有提炼金属的设施。狄奥多罗斯·西库卢斯所提到的伊克提斯岛,是古代不列颠人运送锡的地方,之后这些锡又由高卢商人运走,人们通常认为它就是怀特岛。但博尔拉斯正确地指出,根据古人的描述,伊克提斯岛应该位于离康沃尔郡海岸更近的地方。因此他推测,这个词很可能是对半岛、海湾或货物存放地的统称。如果提迈奥斯笔下的米克提斯岛以及普林尼笔下的维克提斯岛并非指伊克提斯岛,那么要找到它们将会非常困难。奇怪的是,后来的作家狄奥尼修斯及其追随者普里西安和阿维努斯,却将卡西特里德群岛称为赫斯珀里得斯群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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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德拉尼安人拥有锡矿这一说法极不可信;只有斯特拉博在寥寥数语中提到过此事,其他任何作家都没有相关记载。如果将德拉尼安视为波斯的一部分——而该地区目前确实属于波斯——那么所有现代旅行家都称波斯帝国境内不存在锡矿。若将其视为印度的一部分,普林尼则指出当时印度并没有锡矿。在他所处的时代,锡作为商品被运往印度,人们用宝石和珍珠来交换它。有人认为这一事实可以证明当时锡的价格很高;但普林尼仅提到锡是当时印度的进口商品,而珠宝和珍珠则是印度的出口商品。可以说,美洲的西班牙殖民地居民用银子换取我们的亚麻布,但这并不能证明银子的价格很高。
在普林尼的时代,“stannum”一词并非指锡,而是指某种复合金属;而在后来,它便成了锡的通用名称。由此便产生了这样一个问题:从何时起,我们的锡才开始被称为“stannum”呢?据我所知,这个问题至今尚未有人研究过;如果我无法给出令人完全满意的答案,希望这能成为一个合理的借口。我发现的第一个将希腊语“cassiteros”译为“stannum”的人是阿维努斯,他在狄奥尼修斯的译本中使用了这一译法;根据韦恩斯多夫的研究,阿维努斯生活在4世纪中叶左右。下一个以相同方式翻译该词的人是普里西安,根据韦恩斯多夫的说法,他应生活在6世纪初。
从已有的信息来看,我怀疑“plumbum candidum”这一冗长且不恰当的名称从4世纪开始逐渐被“stannum”所取代;很可能在那时锡的产量极为丰富,以至于取代了与之相似的旧称“stannum”。在之后的几个世纪里,“stannum”始终指代锡;而在中世纪,人们又从中衍生出了各种新词汇,而这些词汇并不见于拉丁文著作中。6世纪末,宗教诗人福图纳图斯所描述的位于吉耶纳地区加龙河畔的阿让教堂的屋顶,无疑是由镀锡铜板构成的。
在普林尼的时代,“stannum”一词并非指锡,而是指某种复合金属;而在后来,它便成了锡的通用名称。由此便产生了这样一个问题:从何时起,我们的锡才开始被称为“stannum”呢?据我所知,这个问题至今尚未有人研究过;如果我无法给出令人完全满意的答案,希望这能成为一个合理的借口。我发现的第一个将希腊语“cassiteros”译为“stannum”的人是阿维努斯,他在狄奥尼修斯的译本中使用了这一译法;根据韦恩斯多夫的研究,阿维努斯生活在4世纪中叶左右。下一个以相同方式翻译该词的人是普里西安,根据韦恩斯多夫的说法,他应生活在6世纪初。
从已有的信息来看,我怀疑“plumbum candidum”这一冗长且不恰当的名称从4世纪开始逐渐被“stannum”所取代;很可能在那时锡的产量极为丰富,以至于取代了与之相似的旧称“stannum”。在之后的几个世纪里,“stannum”始终指代锡;而在中世纪,人们又从中衍生出了各种新词汇,而这些词汇并不见于拉丁文著作中。6世纪末,宗教诗人福图纳图斯所描述的位于吉耶纳地区加龙河畔的阿让教堂的屋顶,无疑是由镀锡铜板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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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锡的开采过程中,常常会出现停滞现象,就如同炼锡工人也会遇到类似问题一样。13世纪时,英格兰的亨利三世曾赠送过一座锡矿或锡加工厂作为礼物,也有人称其为“锡矿场”。14世纪时,在爱德华三世的统治下,英格兰也有锡矿场;同一时期,除了各种其他装饰品外,神职人员也被禁止使用锡制饰品。在1379年的一份清单中,有这样的记载:“三块价值不高的小锡块……还有一块价值540的单位的小锡块……以及两块大锡块。”至于西班牙人的锡贸易情况,很遗憾我无法提供任何信息:据说在摩尔人统治期间,西班牙的锡矿就被废弃了。一般认为,直到13世纪波希米亚发现了锡矿并开始开采之前,英格兰都拥有这种金属的独占贸易权。不过具体何时发生这一事情,我无法确定。波希米亚的锡矿很可能比撒克逊的更早被开发,但哈格克声称这些锡矿早在798年就已为人所知,这一说法显然毫无根据。当英国的史学家们论述这种金属的历史时,他们往往都会引用马修·帕里斯的相关记载。这位本笃会僧侣出生于英格兰,于1259年去世,他在所著的《英格兰历史》中提到,有个康沃尔人因为谋杀罪逃到了德国,于1241年在那里首次发现了锡矿。他还指出,德国人很快便以极低的价格出售这种金属,以至于他们能够在英格兰市场上销售它,这导致英格兰的锡价大幅下跌,给那位曾当选为“罗马人之王”的康沃尔伯爵理查德带来了巨大损失。既然马修将此事描述为发生在他那个时代的事情,那么怀疑它或许并不合适;不过奇怪的是,波希米亚或德国的编年史中却没有任何关于此事的记载。格梅林也应没有找到相关记录,否则他一定会提及的。佩特纳也对此事保持沉默;相反,他声称格拉乌彭镇附近的锡矿早在1146年就已被名为瓦纳德克的农民发现,而瓦纳德克来自霍迪切村。至于撒克逊锡矿的年代,我则无法给出任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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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关于这个主题的任何信息存在的话,格梅林肯定已经注意到了。1559年被两名贵族杀害的布鲁施似乎将施拉克肯瓦尔德的锡矿的发现时间定在13世纪或12世纪,他称这些锡矿比舍恩费尔德的锡矿要年轻544年。死于1280年的阿尔贝图斯·马格努斯则说,在他那个时代,德国各地都有大量的锡被开采出来。目前,主要的锡矿厂位于盖尔、埃伦弗里德尔斯多夫和阿尔滕贝格。给铁板镀锡的技术要么是在波希米亚发明的,要么是在德国发明的,后来才传入英格兰、法国和其他国家。但由于德国矿业的历史记载极为不完整且不可靠,因此这一既实用又利润丰厚的产业究竟始于何时就不得而知了。我稍后会详细介绍的英国作家雅兰顿称,这种镀锡技术最早是在波希米亚出现的;大约在1620年,一名从天主教转为路德教的牧师将这项技术带到了萨克森,从那以后,整个欧洲的锡板都来自德国。不过可以确定的是,给铁板镀锡的技术比给铜板镀锡的技术出现得更晚。最初的镀锡制品是铜制烧瓶,这类烧瓶在古代被用于战争和旅行中,就像至今仍在西班牙和葡萄牙使用的那种容器一样,人们用它来盛装从马耳他运来的各种蒸馏水。那些曾经垄断锡贸易、至今仍拥有最优质、最丰富的锡矿的英国人,起初并未能成功运用本土资源来生产镀锡产品;这一情况成了贝彻嘲笑的对象。但大约在1670年,这家公司自费派了一位名叫安德鲁·雅兰顿的能人前往萨克森,以学习镀锡工艺。他在那里掌握了所需的知识后,便带着一些德国工人回到英格兰,开始生产镀锡板,其产品受到了普遍认可。然而,就在这家公司能够大规模开展业务之前,有个有地位的人掌握了雅兰顿的工艺,并为这项技术申请到了专利,于是第一批从事这项业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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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不得不放弃自己的企业,这些企业曾让他们投入了大量资金,而他们所获得的专利也毫无用处。大约在1720年,由于当时出现了许多新的商业计划以及由此引发的欺诈行为,这一年份在英格兰的愚蠢历史中必将被人铭记。在那些所谓的“泡沫”之中,有一家生产马口铁的工厂;这是当时为数不多的能够带来盈利的投机项目之一。第一家此类工厂建立于蒙茅斯郡,可能就在庞蒂普尔村,至少在1730年那里就已经开始生产马口铁了。在法国,首次尝试发展这一制造业是在科尔贝尔的领导下,他找来了工人,其中一些人被安置在弗朗什-孔泰地区的谢内塞,另一些人则被安置在尼韦尔诺瓦地区的博蒙-拉-费里埃。但由于缺乏技术支持以及适当的扶持,这项耗资巨大的事业最终未能取得成功。不过,在上个世纪还是有一些工厂开始实现盈利,其中最古老的工厂于1726年在阿尔萨斯的曼斯沃建立。1733年,洛林地区的贝恩又有一家工厂建成,它获得了弗朗西斯三世公爵的特许权,而这一特许权在1745年得到了斯坦尼斯劳斯的确认。众所周知,现代时期内,锡是从东印度群岛运往欧洲的;但我始终没有机会弄清楚这种贸易究竟始于何时。不过可以确定的是,16世纪初,欧洲已经掌握了大量关于东印度群岛锡的资料。当时身处印度的路易斯·巴尔特玛提到了马六甲的锡,1537年也在那里的F·门德斯·平托也提到了相关情况,奥多阿尔德·巴尔博萨则提到了从卡兰古尔运往马六甲的锡。巴尔博萨在1516年就写过相关记载。明斯特、墨卡托以及其他古代地理学家也提到,在葡萄牙人在印度建立统治之前,苏门答腊岛上就已经有大型锡币在流通。大多数东印度群岛的锡来自暹罗、马六甲和班卡。据说,位于苏门答腊东南海岸附近的班卡岛上的矿场是1711年被发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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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6年,有10座矿井在帕林班国王的管辖下由中国人开采。125磅锡矿只需5里克斯元;而荷兰东印度公司则向他收取13到15美元的费用。这些锡矿产品大部分被运往中国或用于印度;但在1778年,该公司向欧洲出口了70万磅锡矿,其售价为每100磅42弗罗林。马六甲每年可产出约三四十万磅锡矿,但其中大部分仍留在印度。1778年,该公司在阿姆斯特丹卖出了10万磅锡矿。在暹罗的工厂里也有大量锡矿被出售。1775年至1779年间,该公司在阿姆斯特丹售出的锡矿总量为2,421,597磅。
锡在自然界中以两种形式存在:过氧化物形式以及锡铜硫化物形式。后者极为罕见;前者则是锡的主要来源。当锡以与砷、铜、锌和钨混合的状态存在于天然矿石中时,被称为锡石;而当它以圆形块状、颗粒或沙粒的形式存在于冲积土中时,则被称为河锡。从锡石中提炼出的金属称为块锡;而从河锡中提炼出的、纯度最高的金属则被称为粒锡。
康沃尔郡的锡矿及加工厂每年的产量约为4000吨,每吨价值65至80英镑。英国每年大约出口3万英担未加工的锡矿,主要销往法国、意大利和俄罗斯。如果不包括锡制器皿和镀锡板的话,这些产品的总价值接近40万英镑,它们被运往美国、意大利、德国、法国以及各殖民地等地区。此外,还有1万到3万英担的班卡锡和马来锡被进口,以便再出口到欧洲大陆和美国。
最近有一种新型搪瓷获得了专利,可用于为用于烹饪、化学实验等的铸铁容器内壁做涂层,这种材料很可能会在很大程度上取代锡制制品。使用这种工艺时,首先用弱硫酸清洗容器,然后冲洗干净,再将容器浸入一种由石英与硼砂、长石以及无铁成分的黏土共同熔化后制成的稀薄浆料中。之后,再用一个装有长石、碳酸钠、硼砂以及少量氧化锡的极细粉末的布袋,将这种浆料涂在容器的内壁。
锡在自然界中以两种形式存在:过氧化物形式以及锡铜硫化物形式。后者极为罕见;前者则是锡的主要来源。当锡以与砷、铜、锌和钨混合的状态存在于天然矿石中时,被称为锡石;而当它以圆形块状、颗粒或沙粒的形式存在于冲积土中时,则被称为河锡。从锡石中提炼出的金属称为块锡;而从河锡中提炼出的、纯度最高的金属则被称为粒锡。
康沃尔郡的锡矿及加工厂每年的产量约为4000吨,每吨价值65至80英镑。英国每年大约出口3万英担未加工的锡矿,主要销往法国、意大利和俄罗斯。如果不包括锡制器皿和镀锡板的话,这些产品的总价值接近40万英镑,它们被运往美国、意大利、德国、法国以及各殖民地等地区。此外,还有1万到3万英担的班卡锡和马来锡被进口,以便再出口到欧洲大陆和美国。
最近有一种新型搪瓷获得了专利,可用于为用于烹饪、化学实验等的铸铁容器内壁做涂层,这种材料很可能会在很大程度上取代锡制制品。使用这种工艺时,首先用弱硫酸清洗容器,然后冲洗干净,再将容器浸入一种由石英与硼砂、长石以及无铁成分的黏土共同熔化后制成的稀薄浆料中。之后,再用一个装有长石、碳酸钠、硼砂以及少量氧化锡的极细粉末的布袋,将这种浆料涂在容器的内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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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物品随后会被送入搪瓷炉中进行干燥和加热处理。所得到的涂层呈纯白色,能够承受火焰的灼烧而不会开裂,同时还能完全抵抗酸碱溶液的侵蚀。
脚注:
503
不过,锡石在西班牙和葡萄牙也有分布;沃森在他的《化学论文集》中指出,古代西班牙曾向外界供应大量锡。
504
天然状态的锡几乎从未被发现过,或者至少极为罕见。1765年有人声称发现了一块锡矿,相关记载可见于《哲学汇刊》第56卷第35页以及第59卷第47页。但大多数矿物学家都否认了这一说法,例如雅尔斯在1770年发表在《巴黎科学院院刊》第540页上的文章。在上述那块锡矿在康沃尔被发现后不久,一些矿物商便以极高的价格向业余爱好者出售类似的“锡矿”;但实际上这些都是从冶炼场所获取的,其中的物质不过是渗出的锡而已。而我收藏的一些样本也证明,那些被误认为是锡的物质其实只是渗出的铋。在此需要指出的是,在锡的历史研究中,提及两百多年前人们曾认为这种金属以天然状态存在,或许并非不妥。
505
我曾请求对东方历史、语言及文学有着深厚造诣的蒂克森教授指出为何“bedil”被认为就是锡,他给了我如下答复,并允许我将它刊载于此:
“‘Bedil’,即בדיל,根据最合理的词源推断,意为‘分离出来的物质’。因此,从词源学角度来看,它很可能就是普林尼所说的stannum——并非锡,而是银尚未被充分分离出来的铅。《以赛亚书》第一章第25节的内容似乎也印证了这一点,因为该处的用词也是……”
脚注:
503
不过,锡石在西班牙和葡萄牙也有分布;沃森在他的《化学论文集》中指出,古代西班牙曾向外界供应大量锡。
504
天然状态的锡几乎从未被发现过,或者至少极为罕见。1765年有人声称发现了一块锡矿,相关记载可见于《哲学汇刊》第56卷第35页以及第59卷第47页。但大多数矿物学家都否认了这一说法,例如雅尔斯在1770年发表在《巴黎科学院院刊》第540页上的文章。在上述那块锡矿在康沃尔被发现后不久,一些矿物商便以极高的价格向业余爱好者出售类似的“锡矿”;但实际上这些都是从冶炼场所获取的,其中的物质不过是渗出的锡而已。而我收藏的一些样本也证明,那些被误认为是锡的物质其实只是渗出的铋。在此需要指出的是,在锡的历史研究中,提及两百多年前人们曾认为这种金属以天然状态存在,或许并非不妥。
505
我曾请求对东方历史、语言及文学有着深厚造诣的蒂克森教授指出为何“bedil”被认为就是锡,他给了我如下答复,并允许我将它刊载于此:
“‘Bedil’,即בדיל,根据最合理的词源推断,意为‘分离出来的物质’。因此,从词源学角度来看,它很可能就是普林尼所说的stannum——并非锡,而是银尚未被充分分离出来的铅。《以赛亚书》第一章第25节的内容似乎也印证了这一点,因为该处的用词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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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使用复数形式,相当于“scoriæ”,表示因融合而分离出来的物质。
还有人认为“bedil”一词源自阿拉伯语单词“بدل”(badal)的含义,即替代品、代替物。在这种情况下,它确实可能指锡,而锡很容易与银混淆。
关于为何将“bedil”译为锡,以及这一解释的起源,另一个问题可以给出答案:那么“κασσίτερος”就是锡吗?如果承认这一点,那么这一解释的年代就与《七十士译本》的希腊文版本一样古老,在《以西结书》第22章第18和20节以及第27章第12节中,该译本就是用“κασσίτερος”来表示这种金属的。在最后提到的那段经文中,锡与铁的位置互换了。塔古姆译本也将其称为锡;还有一些人则沿用撒玛利亚译本,使用希腊语词汇,但该词已被讹变为“kasteron”、“kastira”。犹太人通常也认为“bedil”指的是锡,就像“oferet”指的是铅一样。
然而,在“bedil”首次出现的最古老的经文中,也就是《民数记》第31章第22节中,《七十士译本》将其译为“μόλιβος”,即铅;而《武加大译本》则将其译为“plumbum”,反之,《七十士译本》将“oferet”译为“κασσίτερο斯”,而《武加大译本》则将其译为“stannum”。由于这是拉丁文译者从《七十士译本》中找到的最古老的解释,因此尤其值得注意。根据这一解释,“בדיל”、“μόλιβο斯”、“stannum”都可以被视为普林尼所说的锡,也就是铅与银的混合物;各种金属之间的等级关系依然存在;《七十士译本》中的“κασσίتε罗斯”可能指的是锡,也可能指的是真正的铅。它或许同时指代锡和铅,也许《七十士译本》在这里使用“κασσί特罗斯”是为了给希伯来文的“oferet”对应另一种金属。但根据这一解释,摩西应该并不了解锡的存在。
在东方,铅和锡还有另一个名称,即“אנך”,这个名称仅出现在《阿摩司书》第7章第7和8节中,但在叙利亚语、迦勒底语和亚美尼亚语中却很常见,它涵盖了“plumbum”、“nigrum”和“candidum”这些含义。
在波斯语中,锡被称为“kalai”、“resâs”、“arziz”,这些词都源自阿拉伯语,或者像“kalai”那样源自土耳其语。这些词都与“κασσί特罗斯”和“bedil”没有任何关联。
还有人认为“bedil”一词源自阿拉伯语单词“بدل”(badal)的含义,即替代品、代替物。在这种情况下,它确实可能指锡,而锡很容易与银混淆。
关于为何将“bedil”译为锡,以及这一解释的起源,另一个问题可以给出答案:那么“κασσίτερος”就是锡吗?如果承认这一点,那么这一解释的年代就与《七十士译本》的希腊文版本一样古老,在《以西结书》第22章第18和20节以及第27章第12节中,该译本就是用“κασσίτερος”来表示这种金属的。在最后提到的那段经文中,锡与铁的位置互换了。塔古姆译本也将其称为锡;还有一些人则沿用撒玛利亚译本,使用希腊语词汇,但该词已被讹变为“kasteron”、“kastira”。犹太人通常也认为“bedil”指的是锡,就像“oferet”指的是铅一样。
然而,在“bedil”首次出现的最古老的经文中,也就是《民数记》第31章第22节中,《七十士译本》将其译为“μόλιβος”,即铅;而《武加大译本》则将其译为“plumbum”,反之,《七十士译本》将“oferet”译为“κασσίτερο斯”,而《武加大译本》则将其译为“stannum”。由于这是拉丁文译者从《七十士译本》中找到的最古老的解释,因此尤其值得注意。根据这一解释,“בדיל”、“μόλιβο斯”、“stannum”都可以被视为普林尼所说的锡,也就是铅与银的混合物;各种金属之间的等级关系依然存在;《七十士译本》中的“κασσίتε罗斯”可能指的是锡,也可能指的是真正的铅。它或许同时指代锡和铅,也许《七十士译本》在这里使用“κασσί特罗斯”是为了给希伯来文的“oferet”对应另一种金属。但根据这一解释,摩西应该并不了解锡的存在。
在东方,铅和锡还有另一个名称,即“אנך”,这个名称仅出现在《阿摩司书》第7章第7和8节中,但在叙利亚语、迦勒底语和亚美尼亚语中却很常见,它涵盖了“plumbum”、“nigrum”和“candidum”这些含义。
在波斯语中,锡被称为“kalai”、“resâs”、“arziz”,这些词都源自阿拉伯语,或者像“kalai”那样源自土耳其语。这些词都与“κασσί特罗斯”和“bedil”没有任何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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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锡从印度被运来时,我想到,像‘tombak’这样的最古老的名称或许源自马来语。在马来语中,‘tima’就是指锡和铅。——Relandi,《Miscell.》第三卷,第65页。至于‘κασσίτερος’的词源,试图从亚洲方面寻找显然是徒劳的,因为根据希罗多德的明确记载,希腊人并非从亚洲获取锡,而是从卡西特里德斯群岛获得。这个名称很可能是腓尼基语来的;虽然博查特并未尝试给出其词源,但在必要时,还是可以找到一种与他为‘Britannia’所提出的词源同样合理的解释。不过在我看来,这个词更有可能是凯尔特语起源的,因为在不列颠也有类似的名称,比如Cassi,一个古老的英国家族;Cassivelaunus,一位反抗凯撒的英国领袖;Cassibelanus,很可能就是克劳狄乌斯时代时的同一个名字。‘Cassi-ter’加上希腊语后缀‘ος’,似乎是一个凯尔特语复合词,其含义或许可以在佩莱蒂埃的著作《Bullet》等书中找到。”
506
普林尼,《自然史》第三十四卷,第16章,第47节,第669页。
507
第二种含义可见于普林尼的《自然史》第三十三卷,第6章,第31节,以及第三十四卷,第18章,第53节:“它也是一种钼,我们在其他地方称其为‘galenam’,它是银和铅的常见矿石。它附着在金银的熔炉上,因此人们称它为金属矿石。”由此可见,它既有“bleyglanz”的含义,也有“ofenbruch”的含义。‘galenam’这一名称似乎是从外国的冶金学著作中借来的,也许来自西班牙语,正如阿格里科拉在《Bermannus》一书的第434页中所推测的那样。无论如何,这种可能性都比沃西乌斯从‘γέλειν’(意为“闪耀”)那里推导出该词源的可能性要大,尤其是考虑到希腊人并没有‘galenam’这个词。
508
我是这样理解这段文字的,不过我也承认其中仍存在一些难题。不过我觉得或许可以这样理解:在当时的冶炼过程中,‘galenam’占矿石或矿浆重量的三分之一,而铅则占‘galenam’重量的三分之一;不过我怀疑当时是否真的能如此精确地测量金属制品的重量。
506
普林尼,《自然史》第三十四卷,第16章,第47节,第669页。
507
第二种含义可见于普林尼的《自然史》第三十三卷,第6章,第31节,以及第三十四卷,第18章,第53节:“它也是一种钼,我们在其他地方称其为‘galenam’,它是银和铅的常见矿石。它附着在金银的熔炉上,因此人们称它为金属矿石。”由此可见,它既有“bleyglanz”的含义,也有“ofenbruch”的含义。‘galenam’这一名称似乎是从外国的冶金学著作中借来的,也许来自西班牙语,正如阿格里科拉在《Bermannus》一书的第434页中所推测的那样。无论如何,这种可能性都比沃西乌斯从‘γέλειν’(意为“闪耀”)那里推导出该词源的可能性要大,尤其是考虑到希腊人并没有‘galenam’这个词。
508
我是这样理解这段文字的,不过我也承认其中仍存在一些难题。不过我觉得或许可以这样理解:在当时的冶炼过程中,‘galenam’占矿石或矿浆重量的三分之一,而铅则占‘galenam’重量的三分之一;不过我怀疑当时是否真的能如此精确地测量金属制品的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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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两种对萨沃特的解释更为合理,就留给读者去判断吧。他认为,普林尼要么提到了三种获取铅的方法,即从铅矿、含银矿石以及方铅矿中提取;要么是说银占三分之一,铅占三分之一,而渣则占剩余的三分之一。但如果第一种观点正确的话,那普林尼为何要问“铅的来源有几种?”
509
贝尔曼努斯,第450页、第485页。
510
《论金属》,第三卷。弗朗克版,1551年,8开本。
511
《论金属》,第22章。弗朗克版,1606年,对开本,第322页。
512
路易·萨沃特所著《关于古代硬币的论述》。巴黎,1627年,4开本,共两卷,第48页。这部作品包含了有关古代矿物学的宝贵信息。
513
载于阿尔德罗万迪的《金属博物馆》。博洛尼亚,1648年,对开本,第181页。
514
J.容吉的《知识概论》,汉堡,1662年,第五章,关于金属的种类。
515
在此我将列举几处提到此类容器的记载:迪奥斯科里德斯,第二卷,第84章,第109页;普林尼,第二十九卷,第2章,第20节;第三十卷,第5章,第12节;第三十卷,第7章,第19节;科卢梅拉,第十二卷,第41章;维吉提乌斯,第一卷,第16章;斯克里博尼乌斯·拉尔古斯所著《帕多瓦医学著作集》,1655年,4开本,第230节。
516
苏埃托尼乌斯,《维特鲁斯传》,第6章,第192页:其中提到,白色锡可以用来替代银。
517
在前面引用的著作中,第一卷,第32章,第64页写道:“可见,在普林尼看来,锡其实就是某种黑色铅,也就是黑色铅的最初熔融物。”因此,当我们的铅矿被熔化时,最先流出的物质就是普林尼所说的锡。普林尼还指出,白色铅其实是被掺杂了锡的铅;实际上,我们所说的锡只不过是我们的半成品,那些被称为半成品的容器就是用这种材料制成的。恩策尔值得我在这里提及他——他来自萨尔费尔德,是一名牧师,担任奥斯特胡森地区的教区长。
509
贝尔曼努斯,第450页、第485页。
510
《论金属》,第三卷。弗朗克版,1551年,8开本。
511
《论金属》,第22章。弗朗克版,1606年,对开本,第322页。
512
路易·萨沃特所著《关于古代硬币的论述》。巴黎,1627年,4开本,共两卷,第48页。这部作品包含了有关古代矿物学的宝贵信息。
513
载于阿尔德罗万迪的《金属博物馆》。博洛尼亚,1648年,对开本,第181页。
514
J.容吉的《知识概论》,汉堡,1662年,第五章,关于金属的种类。
515
在此我将列举几处提到此类容器的记载:迪奥斯科里德斯,第二卷,第84章,第109页;普林尼,第二十九卷,第2章,第20节;第三十卷,第5章,第12节;第三十卷,第7章,第19节;科卢梅拉,第十二卷,第41章;维吉提乌斯,第一卷,第16章;斯克里博尼乌斯·拉尔古斯所著《帕多瓦医学著作集》,1655年,4开本,第230节。
516
苏埃托尼乌斯,《维特鲁斯传》,第6章,第192页:其中提到,白色锡可以用来替代银。
517
在前面引用的著作中,第一卷,第32章,第64页写道:“可见,在普林尼看来,锡其实就是某种黑色铅,也就是黑色铅的最初熔融物。”因此,当我们的铅矿被熔化时,最先流出的物质就是普林尼所说的锡。普林尼还指出,白色铅其实是被掺杂了锡的铅;实际上,我们所说的锡只不过是我们的半成品,那些被称为半成品的容器就是用这种材料制成的。恩策尔值得我在这里提及他——他来自萨尔费尔德,是一名牧师,担任奥斯特胡森地区的教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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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兰克顿的一位朋友在1551年写信给法兰克福的书商埃根霍尔夫,推荐将这本书出版。该书于同年首次印刷。1557年,它又在同一地点被重新印刷;1555年则在巴塞尔以8开本的形式出版。
法国制造纽扣的人使用五分之四的铅和五分之一的锑;而柏林的制造商则使用11磅锑、25磅铅以及5磅铁。许多人还会添加锡、铜和黄铜。[英格兰的制造商则使用三份铅和一份锑。]
《冯·胡滕著作集》,第376页。
关于这种制造业的详细描述可见于1793年出版的《工厂、制造业与时尚杂志》。据该杂志记载,这些纽扣是由一种呈银白色且易于打磨的材料制成的。[这很可能是镍的合金,而镍是德国银的主要成分之一。]
第三卷,第254页。
在古代,商人常常通过提供虚假信息来隐瞒其贸易的来源,这一事实可以通过各种例子得到证明。
《希伯来语词典补编》,第151页。
此处引用的作者及对应文献如下:
a. 普林尼,《自然史》第34卷第16章,第668页。
b. 凯撒,《高卢战记》第5卷第12章。
c. 亚里士多德,《奇闻录》第51章,第100页。
d. 盖伦,《解毒剂论》第1卷第8章,第209页;希腊文版,巴塞尔版,第2卷,第431页。
法国制造纽扣的人使用五分之四的铅和五分之一的锑;而柏林的制造商则使用11磅锑、25磅铅以及5磅铁。许多人还会添加锡、铜和黄铜。[英格兰的制造商则使用三份铅和一份锑。]
《冯·胡滕著作集》,第376页。
关于这种制造业的详细描述可见于1793年出版的《工厂、制造业与时尚杂志》。据该杂志记载,这些纽扣是由一种呈银白色且易于打磨的材料制成的。[这很可能是镍的合金,而镍是德国银的主要成分之一。]
第三卷,第254页。
在古代,商人常常通过提供虚假信息来隐瞒其贸易的来源,这一事实可以通过各种例子得到证明。
《希伯来语词典补编》,第151页。
此处引用的作者及对应文献如下:
a. 普林尼,《自然史》第34卷第16章,第668页。
b. 凯撒,《高卢战记》第5卷第12章。
c. 亚里士多德,《奇闻录》第51章,第100页。
d. 盖伦,《解毒剂论》第1卷第8章,第209页;希腊文版,巴塞尔版,第2卷,第431页。
Page 301
e
普林尼,第四卷第22章,第630页。
f
希罗多德,第三卷,第254页,韦斯版。
g
普林尼,第四卷第16章,第223页。
h
斯特拉博,第三卷,第219页,阿尔梅尔版。
i
斯特拉博,第十五卷,第1055页。
j
狄奥多罗斯·西库卢斯,第五卷,第347页,韦斯版。
k
狄奥多罗斯·西库卢斯,第五卷,第361页。
l
斯特凡努斯·拜占庭尼库斯,《塔特苏斯》条目,第639页。
m
狄奥尼修斯·佩里埃格塞西斯,第563条。
n
普里西安的《佩里埃格塞西斯》,第575条。
o
阿维埃努斯,《城市描述》,第743条。
p
荷马《伊利亚特》,第十八卷第612行。
q
《伊利亚特》,第十一卷第25行。
r
《伊利亚特》,第二十三卷第561行。
s
《伊利亚特》,第十八卷第565行、第574行。
t
赫西奥德,《赫拉克勒斯的盾牌》,第208行。
u
亚里士多德,《经济学》,第二卷,第594页。
v
波洛克斯,《人名辞典》,第1055页。
w
庞培乌斯·梅拉,第三卷第6、24章,第275页。
x
普林尼,第三十三卷第5章,第621页。
y
普林尼,第三十四卷第17章,第48节,第669页;另见第三十三卷第45节:最优质的镜子是那些由青铜与铜混合制成的。类似的混合物也能制造出最好的镜子。
普林尼,第四卷第22章,第630页。
f
希罗多德,第三卷,第254页,韦斯版。
g
普林尼,第四卷第16章,第223页。
h
斯特拉博,第三卷,第219页,阿尔梅尔版。
i
斯特拉博,第十五卷,第1055页。
j
狄奥多罗斯·西库卢斯,第五卷,第347页,韦斯版。
k
狄奥多罗斯·西库卢斯,第五卷,第361页。
l
斯特凡努斯·拜占庭尼库斯,《塔特苏斯》条目,第639页。
m
狄奥尼修斯·佩里埃格塞西斯,第563条。
n
普里西安的《佩里埃格塞西斯》,第575条。
o
阿维埃努斯,《城市描述》,第743条。
p
荷马《伊利亚特》,第十八卷第612行。
q
《伊利亚特》,第十一卷第25行。
r
《伊利亚特》,第二十三卷第561行。
s
《伊利亚特》,第十八卷第565行、第574行。
t
赫西奥德,《赫拉克勒斯的盾牌》,第208行。
u
亚里士多德,《经济学》,第二卷,第594页。
v
波洛克斯,《人名辞典》,第1055页。
w
庞培乌斯·梅拉,第三卷第6、24章,第275页。
x
普林尼,第三十三卷第5章,第621页。
y
普林尼,第三十四卷第17章,第48节,第669页;另见第三十三卷第45节:最优质的镜子是那些由青铜与铜混合制成的。类似的混合物也能制造出最好的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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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人们正在铸造金属镜面。
525
博拉斯所著《康沃尔古物志》,牛津,1754年,第29页。
526
第四卷,第22章,第230页。
527
《荷马矿物学》,巴黎,1790年,8开本。这是一部备受推崇的简短论著。
528
第十一卷,第24、25节。
529
请参阅我之前的论述,第一卷,第472页。
530
萨沃特,第53页;沃森所著《化学论文集》,第四卷,第187页。
531
谢费尔所著《拉普兰志》,法国,1673年,4开本,第210、261页,其中有一幅描绘拉普兰妇女纺线的图。
532
《哲学汇刊》,1702年、1703年,第二十三卷,第1129页。
533
《哲学汇刊》,1759年,第五十一卷,第13页,其中有关于这些容器的插图。惠特克所著《曼彻斯特历史》,第一卷,第306页。
534
博拉斯所著《康沃尔》,第30页;以及他的《关于锡利群岛的观察》,牛津,1756年,4开本。
535
《康沃尔自然史》,第177页。
536
在《康沃尔古物志》中,第394页:Ik、yk、ick是康沃尔地区小溪流常见的名称,类似Pordinik、Pradnik这类名称。
537
迪奥尼修斯所著《世界描述》,伦敦,1679年,8开本,第220页,其中希尔的观察结果值得阅读。
538
沙尔丹的游记,鲁昂,1723年,12开本,第四卷,第65页,书中明确指出波斯没有锡,而是从印度获取锡。塔弗尼耶也证实了这一点。
539
福图纳蒂的著作,罗马,1786年,4开本,第一卷,第8章,第14页。
525
博拉斯所著《康沃尔古物志》,牛津,1754年,第29页。
526
第四卷,第22章,第230页。
527
《荷马矿物学》,巴黎,1790年,8开本。这是一部备受推崇的简短论著。
528
第十一卷,第24、25节。
529
请参阅我之前的论述,第一卷,第472页。
530
萨沃特,第53页;沃森所著《化学论文集》,第四卷,第187页。
531
谢费尔所著《拉普兰志》,法国,1673年,4开本,第210、261页,其中有一幅描绘拉普兰妇女纺线的图。
532
《哲学汇刊》,1702年、1703年,第二十三卷,第1129页。
533
《哲学汇刊》,1759年,第五十一卷,第13页,其中有关于这些容器的插图。惠特克所著《曼彻斯特历史》,第一卷,第306页。
534
博拉斯所著《康沃尔》,第30页;以及他的《关于锡利群岛的观察》,牛津,1756年,4开本。
535
《康沃尔自然史》,第177页。
536
在《康沃尔古物志》中,第394页:Ik、yk、ick是康沃尔地区小溪流常见的名称,类似Pordinik、Pradnik这类名称。
537
迪奥尼修斯所著《世界描述》,伦敦,1679年,8开本,第220页,其中希尔的观察结果值得阅读。
538
沙尔丹的游记,鲁昂,1723年,12开本,第四卷,第65页,书中明确指出波斯没有锡,而是从印度获取锡。塔弗尼耶也证实了这一点。
539
福图纳蒂的著作,罗马,1786年,4开本,第一卷,第8章,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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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
相关证据可见于Dufresne的著作中。
541
Wencesl. Hagec所著《波希米亚编年史》,纽伦堡,1697年,第53页。
542
例如,Borlase在《自然历史》中的论述、Speed所著的《大不列颠剧场》、Camden所著的《不列颠志》,以及Anderson所著的《商业史》等。
543
不过,这种金属的价格肯定长期居高不下;因为《考古学》第三卷第154页中记载,根据诺森伯兰伯爵们的账本,大约在1500年时,由于价格昂贵,锡制器皿并不常见。这一说法也得到了《考古学》中关于亨利八世宫廷规定的印证,其中提到:“负责管理银器及锡器的官员必须确保这些物品不被盗走。”
544
C. Bruschii所著《菲希特尔山重述记》,纽伦堡,1683年。
545
参见《英格兰、葡萄牙与西班牙的现状》(作者为科西嘉的Theodore King),第二卷,第25页。
546
《纳里施的智慧》,第51页。
547
Yarranton所著《通过海陆途径改善英格兰》,1698年。
548
Watson所著《化学论文集》,第四卷,第203页;Anderson所著《商业史》。
549
狄德罗在《百科全书》中关于“Fer-blanc”的条目中提到了这一点。众所周知,法国的“Fer-blanc”指的就是锡板;但“ferrum candidum”究竟指的是什么?据说有100塔兰特这样的量被作为礼物送给印度的亚历山大。至今还没有人对这一名称作出解释。不过,在Snakenburg所著《库尔提乌斯》的索引中,有人推测它可能指的是“ferrum Indicum”;在《公共事务论》第十六卷第7节以及《法学概要》第三十九卷第4章第16、7节中,它也被列为需要缴税的物品之一。不过,某些版本中此处则写为“ebenum Indicum”。读者还可参阅Photius的《图书馆》第145页,其中Ctesias也有相关记载。
相关证据可见于Dufresne的著作中。
541
Wencesl. Hagec所著《波希米亚编年史》,纽伦堡,1697年,第53页。
542
例如,Borlase在《自然历史》中的论述、Speed所著的《大不列颠剧场》、Camden所著的《不列颠志》,以及Anderson所著的《商业史》等。
543
不过,这种金属的价格肯定长期居高不下;因为《考古学》第三卷第154页中记载,根据诺森伯兰伯爵们的账本,大约在1500年时,由于价格昂贵,锡制器皿并不常见。这一说法也得到了《考古学》中关于亨利八世宫廷规定的印证,其中提到:“负责管理银器及锡器的官员必须确保这些物品不被盗走。”
544
C. Bruschii所著《菲希特尔山重述记》,纽伦堡,1683年。
545
参见《英格兰、葡萄牙与西班牙的现状》(作者为科西嘉的Theodore King),第二卷,第25页。
546
《纳里施的智慧》,第51页。
547
Yarranton所著《通过海陆途径改善英格兰》,1698年。
548
Watson所著《化学论文集》,第四卷,第203页;Anderson所著《商业史》。
549
狄德罗在《百科全书》中关于“Fer-blanc”的条目中提到了这一点。众所周知,法国的“Fer-blanc”指的就是锡板;但“ferrum candidum”究竟指的是什么?据说有100塔兰特这样的量被作为礼物送给印度的亚历山大。至今还没有人对这一名称作出解释。不过,在Snakenburg所著《库尔提乌斯》的索引中,有人推测它可能指的是“ferrum Indicum”;在《公共事务论》第十六卷第7节以及《法学概要》第三十九卷第4章第16、7节中,它也被列为需要缴税的物品之一。不过,某些版本中此处则写为“ebenum Indicum”。读者还可参阅Photius的《图书馆》第145页,其中Ctesias也有相关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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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载了一个关于印度铁的寓言。普林尼在《自然史》第三十四卷第14节中提到“Ferrum Sericum”,在他那个时代,这种铁被视为最优质的铁;但仍然有人会问:为何要特别用“白色”来形容印度铁呢?可参考亚里士多德的《奇迹论》第96页和第426页。
550
拉穆西奥,第1卷,第166页。
551
同上,第1卷,第317页。
550
拉穆西奥,第1卷,第166页。
551
同上,第1卷,第3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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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种机。
所谓播种机、点播器、钻耕犁或用于播种的机器,指的就是那些能够将大规模种植的植物种子——尤其是各种玉米——以均匀的距离整齐地植入土壤中的工具。目前,这一概念已为人们所熟知。这类机器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一个箱子,箱内有一个装有齿轮的圆柱体,该圆柱体构成了两个轮子的轴;当圆柱体旋转时,就会帮助放入箱子中的种子从底部相隔一定距离设置的孔中排出。
最初,这类机器极为简单,仅有前部的犁头;后来人们在机器后方加装了耙子,这样就可以同时完成耕作、播种和耙地的工作。不过,这类机器也存在所有复杂机械都有的缺点:结构过于复杂、成本过高且容易出故障。因此,如今制造的这类机器大多只在后方装有耙子而已。
自上个世纪以来,这类机器被发明出了无数种,要列出完整的清单实属困难。不过,这项发明并非出自我们这个时代,也不是英国人的成果——迄今为止,英国人一直最重视这类机器的改进与应用。我曾在某处读到过提奥弗拉斯托斯曾提出过类似机器的设想,但尚未找到相关记载。根据我目前所掌握的信息,我更倾向于认为这项发明诞生于16世纪,其创造者应为意大利人。在我们最早的农业著作中,如赫雷斯巴赫、科勒鲁斯、弗洛里努斯、霍伯格等人的著作中,并未提及这种机器。
约瑟夫·洛卡泰利通常被认为是这种机器的发明者,不过关于他的信息很少。据悉,他是一名卡林西亚地区的贵族,但并非……
所谓播种机、点播器、钻耕犁或用于播种的机器,指的就是那些能够将大规模种植的植物种子——尤其是各种玉米——以均匀的距离整齐地植入土壤中的工具。目前,这一概念已为人们所熟知。这类机器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一个箱子,箱内有一个装有齿轮的圆柱体,该圆柱体构成了两个轮子的轴;当圆柱体旋转时,就会帮助放入箱子中的种子从底部相隔一定距离设置的孔中排出。
最初,这类机器极为简单,仅有前部的犁头;后来人们在机器后方加装了耙子,这样就可以同时完成耕作、播种和耙地的工作。不过,这类机器也存在所有复杂机械都有的缺点:结构过于复杂、成本过高且容易出故障。因此,如今制造的这类机器大多只在后方装有耙子而已。
自上个世纪以来,这类机器被发明出了无数种,要列出完整的清单实属困难。不过,这项发明并非出自我们这个时代,也不是英国人的成果——迄今为止,英国人一直最重视这类机器的改进与应用。我曾在某处读到过提奥弗拉斯托斯曾提出过类似机器的设想,但尚未找到相关记载。根据我目前所掌握的信息,我更倾向于认为这项发明诞生于16世纪,其创造者应为意大利人。在我们最早的农业著作中,如赫雷斯巴赫、科勒鲁斯、弗洛里努斯、霍伯格等人的著作中,并未提及这种机器。
约瑟夫·洛卡泰利通常被认为是这种机器的发明者,不过关于他的信息很少。据悉,他是一名卡林西亚地区的贵族,但并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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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约赫尔学者辞典》中的记载,这一发明的存在有这样一份简短的文献为证:该文献共两页,属于四开本,现在由我持有。文献中提到,皇帝下令在拉克森堡的皇宫及市场里使用这种机器进行试验,负责监督试验的官员名叫皮耶特罗·博纳文图拉·冯·克罗洛兰扎。这些试验非常成功——在那些未施用肥料且经常被水淹没的土地上,依然能够获得六十倍的收成。因此,皇帝奖赏了这位发明家,并给他写推荐信让他前往西班牙国王那里。在这份简短文献中,只有标题页上注明了日期;如果这个日期是正确的,那么这项发明应该诞生于16世纪的最后一年或17世纪的第一年,也就是鲁道夫二世统治时期,因为这位皇帝非常喜欢机械发明。显然,这篇文献就是莱因曼所说的那篇在1690年出版的作品,不过出版地并未被提及;而根据哈勒的说法,它是在1690年于耶拿出版的。但正如约赫尔所指出的,该文献的作者不可能是那位发明家,他还补充说,这篇文献实际上是在上述年份于维也纳出版的。不过,1603年这个日期很可能是错误的,正确的日期应该是1693年,那样的话,从那个时期到1690年之间,这篇文献可能已经被印刷过三次。我手头那份文献的标题页上确实有一个数字9,看起来像零,只是因为排版时使用的字体使得数字的下半部分缺失了。我认为我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推测的正确性;不过蒙克豪森、哈勒等人则认为日期应为1603年。1669年,约翰·伊夫林向伦敦皇家学会提供了关于洛卡泰利发明的完整描述。他在描述中提到,这位发明家带着他的机器前往西班牙,在那里通过公开试验证明了该机器的优势,并将相关内容记录在一篇献给卡斯蒂利亚皇家委员会成员杰罗尼莫·德·卡马戈的西班牙语著作中。国王委派杰罗尼莫负责推广这种机器的使用,同时确保发明家能以专利中规定的价格出售该机器。伊夫林所引用的那篇西班牙语著作是在克罗洛兰扎的许可下印刷的,印刷日期为1663年8月1日。洛卡泰利很可能在之后立即前往了西班牙,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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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称自己的机器于1664年在马德里大量生产并出售,因此这项发明应属于1663年。这种机器极为简单:其种子箱的圆柱体上装有两个小轮,只需用绳索将其固定在犁的支架上即可。关于它的图示可见于前述的德国著作,以及《哲学汇刊》中,后来又被抄录到杜阿梅尔的《土地耕作论》中。不过,意大利人却与洛卡泰利争夺这项发明的荣誉,他们声称自己人、来自博洛尼亚的乔瓦尼·卡瓦利纳在150多年前就提出了类似的播种机,并以乔瓦尼·巴蒂斯塔·塞尼在其关于粮食短缺的著作中所记载的内容作为证据。我从未见过那本书。哈勒根据塞吉埃的记载称该机器最早于1602年在博洛尼亚印刷,但扎农则认为是1605年;他还指出,那个未被约赫尔提及的塞尼其实是一名正规教士。至于卡瓦利纳,我未能找到任何更多关于他的记载,就连范图齐那部内容详尽的著作里也没有。因此我只能提供扎农所转录的塞尼的描述。从描述中可以看出,这种机器也有带两个轮子的种子箱,可以看作是一种脱粒机;但在底板上的每个孔下方似乎都有一个铁制漏斗,其形状类似犁刀。因此,这种机器每落下一颗玉米粒就会形成一条小沟,而且从现有信息来看,底板上只有一排孔。显然,每颗玉米粒落下后都会被机器立即覆盖上土壤。至于洛卡泰利是否利用了这项发明,并稍加改动后当作自己的发明来推广,这一点则难以确定。在洛卡泰利发明之后不久,耶稣会士拉纳在布雷西亚又提出了一种新的播种机,但他似乎并不了解之前的那些发明,至少他没有提及它们。拉纳的情况或许与许多富有创造力的人相似:由于他们从不阅读,只靠思考,所以不了解他人先前的成果,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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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将脑海中出现的每一个想法都视为新事物。他提出了一种耕作工具,其上的尖刺能够像园丁使用播种器那样在土地上挖出洞穴,玉米种子则从装在耕作工具上、类似筛子的容器中落入这些洞穴中。
我不知道现在是否可以将这种工具称为播种机;不过,这类装置确实有可能有助于小麦的种植工作。在现代,英格兰尤其是萨福克郡又重新采用了这种种植方式。为此,人们会用播种器在土地上挖出相距三英寸的洞穴,各行之间则相距四英寸,由男女劳力负责操作。每名劳力身后还有三个孩子,他们负责往每个洞穴里放入两到三粒种子。一名劳力一天之内可以挖四个洞穴,两三天就能种完一英亩地。他因此能获得九先令,其中一半会分给那些孩子。通过这种方式,种子用量可减少一半,从而节省成本。而且长出来的小麦更加整齐美观;此外,这种方法还能为大量人提供就业机会。
尽管对于我们这些务实的农民来说,这种种植方法可能显得微不足道甚至荒谬,但在上卢萨蒂亚地区,它确实被证明是有效的。
有人认为,用这种方式种植玉米会导致植株枝叶过多,无法同时成熟,但这种情况只有当种子之间的间距过大时才会出现。不过,德国的农业方式仍与园艺技术相差甚远,所以我们很难过分看重这种方法的优点。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弗朗西斯·培根爵士说过,在他那个时代,也就是17世纪初,人们曾尝试过种植小麦,但由于过于费力而放弃了,尽管他认为这种做法无疑具有优势。在中国人口最密集的地区,几乎所有的玉米都是通过人工催芽的方式种植的。
我不知道现在是否可以将这种工具称为播种机;不过,这类装置确实有可能有助于小麦的种植工作。在现代,英格兰尤其是萨福克郡又重新采用了这种种植方式。为此,人们会用播种器在土地上挖出相距三英寸的洞穴,各行之间则相距四英寸,由男女劳力负责操作。每名劳力身后还有三个孩子,他们负责往每个洞穴里放入两到三粒种子。一名劳力一天之内可以挖四个洞穴,两三天就能种完一英亩地。他因此能获得九先令,其中一半会分给那些孩子。通过这种方式,种子用量可减少一半,从而节省成本。而且长出来的小麦更加整齐美观;此外,这种方法还能为大量人提供就业机会。
尽管对于我们这些务实的农民来说,这种种植方法可能显得微不足道甚至荒谬,但在上卢萨蒂亚地区,它确实被证明是有效的。
有人认为,用这种方式种植玉米会导致植株枝叶过多,无法同时成熟,但这种情况只有当种子之间的间距过大时才会出现。不过,德国的农业方式仍与园艺技术相差甚远,所以我们很难过分看重这种方法的优点。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弗朗西斯·培根爵士说过,在他那个时代,也就是17世纪初,人们曾尝试过种植小麦,但由于过于费力而放弃了,尽管他认为这种做法无疑具有优势。在中国人口最密集的地区,几乎所有的玉米都是通过人工催芽的方式种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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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种子播种在苗床上,然后再进行移植。英国人把使用播种机进行的播种作业称为“drilling”,而小麦的种植则被称为“dibbling”。近年来已有几种播种机被发明出来,并且还获得了专利。由于很难对这些播种机进行描述,而且没有图示的话读者更难以理解,因此我们建议参考《Penny Cyclopædia》中关于“播种机”的条目,以了解更详细的信息。
脚注:
552. 这篇文献的标题为《Beschreibung eines neuen Instruments mit welchem das Getreide zugleich geackert und gesäet werden kann; erfunden von Locatelli, Landmann im Erz-Herzogthum Cärndten. Anno 1603》。文中没有提及具体的地点、印刷者或出版者信息。
553. 《Phil. Trans.》第5卷,第60期,第1056页。
554. 巴黎,1753年,12开本,第368页,图6。杜阿梅尔犯了两个错误:他声称这项发明最初是在西班牙被试验出来的,而奥地利的试验则是后来才进行的;他还说那些试验是在伊斯特拉地区的卢森堡进行的。英文资料中也错误地提到了卢森堡,实际上正确的地点应该是奥地利的拉克森堡或拉克森堡,而非伊斯特拉地区。
555. 关于塞尼的记载可见于乔瓦尼·范图齐所编的《Notizie degli Scrittori Bolognesi》。该书于1784年至1794年在博洛尼亚出版,共9卷,4开本,第377页。塞尼于1610年去世,他撰写了许多关于苦修生活的书籍,这些书籍的名称都在书中列出。
556. 《Dell’agricoltura, dell’arti e del commercio. Lettere di Antonio Zanon》。该书于1764年在威尼斯出版,8开本,第3卷,第325页。
557. 《Prodromo, overo saggio di alcune inventioni nuove, premesso all’arte maestra》。该书于1670年在布雷西亚出版,对开本,第96页,图26。
脚注:
552. 这篇文献的标题为《Beschreibung eines neuen Instruments mit welchem das Getreide zugleich geackert und gesäet werden kann; erfunden von Locatelli, Landmann im Erz-Herzogthum Cärndten. Anno 1603》。文中没有提及具体的地点、印刷者或出版者信息。
553. 《Phil. Trans.》第5卷,第60期,第1056页。
554. 巴黎,1753年,12开本,第368页,图6。杜阿梅尔犯了两个错误:他声称这项发明最初是在西班牙被试验出来的,而奥地利的试验则是后来才进行的;他还说那些试验是在伊斯特拉地区的卢森堡进行的。英文资料中也错误地提到了卢森堡,实际上正确的地点应该是奥地利的拉克森堡或拉克森堡,而非伊斯特拉地区。
555. 关于塞尼的记载可见于乔瓦尼·范图齐所编的《Notizie degli Scrittori Bolognesi》。该书于1784年至1794年在博洛尼亚出版,共9卷,4开本,第377页。塞尼于1610年去世,他撰写了许多关于苦修生活的书籍,这些书籍的名称都在书中列出。
556. 《Dell’agricoltura, dell’arti e del commercio. Lettere di Antonio Zanon》。该书于1764年在威尼斯出版,8开本,第3卷,第325页。
557. 《Prodromo, overo saggio di alcune inventioni nuove, premesso all’arte maestra》。该书于1670年在布雷西亚出版,对开本,第96页,图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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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8
关于萨福克郡的农业状况,可参阅我所著的《经济学论文集》第一卷第1页中的精彩描述。该文由杜尔拉赫的M. F. Wild所写,他曾在1767年是我的学生,后来成为科尔马教育学院的教师。可惜的是,我不知道他在革命的浪潮中如今去了何处。
559
《莱斯克的萨克森游记》,莱比锡,1785年,4开本,第319页。
560
《森林之书》,第5章,第442节。
关于萨福克郡的农业状况,可参阅我所著的《经济学论文集》第一卷第1页中的精彩描述。该文由杜尔拉赫的M. F. Wild所写,他曾在1767年是我的学生,后来成为科尔马教育学院的教师。可惜的是,我不知道他在革命的浪潮中如今去了何处。
559
《莱斯克的萨克森游记》,莱比锡,1785年,4开本,第319页。
560
《森林之书》,第5章,第44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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锰561。玻璃制造技术可能是由某种意外事件引发的,比如普林尼所提到的那种情况,我愿意承认这一点;但是,艺术家们究竟是通过何种意外才了解到锰的用途的呢?这种矿物的外观似乎并不具备任何对玻璃制造有用的特征。它的储量也并非多到足以让人认为它是自然呈现给人们使用的;此外,我们也不清楚是否有更早的用途促使古人开始使用并研究它,从而偶然发现了它现在的用途。总体而言,锰看起来与某些种类的铁石相似,直到很晚的时候人们还一直这么认为。不过,人们很早就已经注意到铁能够为玻璃着色;因此,没人会想到用锰来去除玻璃中的颜色。只有当锰以恰当的比例少量添加时,才能起到脱色的作用;否则,它会赋予玻璃紫色,类似于紫水晶的颜色。锰的运用显然是偶然发现的,而非通过理论推导得出的。至于为何它能去除玻璃的污浊颜色,如果我们承认事实的话,就只能提出各种假设;古代的化学家们借助“燃素”来解释这一现象,而现代化学家则用“氧”来解释。那么,是否是错误的假设促成了这一发现呢?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的学者都认为如此,而且这确实是有可能的。例如,开普勒就是基于关于行星运动的错误假设,才发现了行星运动与其与太阳距离之间的关系。这类例子可以用来证明那些带来更多危害而非益处的假设。但在我看来,在探讨古代技术的起源时,除非找不到其他解释,否则不应轻易相信任何关于某项发明成因的说法。对于这项技术而言,我想我可以提到一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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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这种做法是有成功的可能的,因此我将其交由读者来决定。早在很久以前,人们就已经发现金属氧化物——尤其是最常见的铁的氧化物——能够为玻璃赋予各种颜色,这一事实早已得到证实。因此,人们会尝试使用各种矿物来给玻璃着色,尤其是那些含有铁的矿物,也就不足为奇了。正如前文所说,锰与铁矿石极为相似,因此也被偶尔用来给玻璃着色;人们很快发现,根据所使用的锰的数量不同,玻璃会呈现出紫色、红色以及深棕色的美丽色调。由于工匠需要根据所需的颜色来精确控制锰的用量,所以当加入的锰量过少时,玻璃可能会呈现无色状态。而当时人们最为推崇的、最接近水晶的无色玻璃,自然更容易让人满意,并能被充分利用。不过,这项对最实用的工艺而言具有重大意义的改进究竟是在何时出现的,目前还无法确定;但很有可能是在普林尼的时代就已经开始应用了。如果并非如此,他又为何会多次提到磁石被用于玻璃制造呢?古人所说的“磁石”指的显然就是锰,因为锰在很多方面都与磁石相似,而在更晚的时期,阿格里科拉、基尔歇尔等人也认为锰具有类似磁石的特性。普林尼曾在某处提到,在坎塔布里亚地区有一种磁石,它并非以矿脉的形式存在,而是分散在岩石中或存在于岩石的核心部分;他还说自己不知道这种物质是否适用于玻璃制造,因为至今还没有人尝试过。由此可见,当时锰在玻璃制造中的用途已经相当普遍,否则一位作家在谈到所谓的磁石时就不可能轻易想到它。普林尼的另一段话也被认为可能涉及锰,但在我看来可能性要小得多。那段话是说他提到“阿拉班迪库斯矿在火中会熔化,可用于玻璃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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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伊西多鲁斯的观点,他似乎将那种物质理解为一种大理石;该词在伊西多鲁斯的著作中多次出现。作为一种含钙的土壤,它或许被添加进来以促进沙子的融合。不过,卡米卢斯·莱昂纳尔杜斯则认为阿尔阿班迪库斯其实是一种锰。既然古人已经在玻璃制造过程中了解到锰可以转化为有色玻璃,那么他们很可能将锰用于陶器或土器的上色,即便不是用于釉料制作。不过这一说法尚未得到证实,尽管凯吕斯伯爵、詹萨内等人断言,所谓的伊特鲁里亚花瓶和灯具就是用与我们用于陶器上色的相同锰制成的。那些试图探究艺术发展史的人必须格外谨慎,不能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就认定古人所使用的方法与我们如今使用的方法相同。在某些情况下这可能是真的,但在许多其他情况下则并非如此。例如,他们在不了解钴和矿物紫的情况下就能制造出漂亮的蓝红色玻璃;而且他们还能在没有指南针的情况下进行漫长的海上航行。历史学家的职责要么是指出古人所使用的方法,无论它们是否与现代方法相同,要么就承认我们并不了解他们的工艺。那些始终遵循这一原则的人有时会发现,古人在完全不同于现代方法的条件下也能实现同样的目标并产生同样的效果;这时就会产生这样一个问题:究竟是古老的方法还是新的方法更便宜、更方便、更可靠?这就涉及到了技术问题,而尽管我们在艺术相关的辅助学科如自然历史、化学等方面具有巨大优势,但这些问题的解决仍然是不可能的。我之所以提及著名的凯吕斯,是因为我很清楚他常常因为忽视这些事实而犯错。我承认并尊重这位杰出人物的贡献,但我坚信,正是由于他过于大胆的断言,他才获得了超出其实际应得的自信与名声。伊特鲁里亚花瓶上的色彩确实与我们石制器皿上的色彩相似,但同样有可能是由氧化物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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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古代陶工所使用的物质,只能通过古人的记载或实验来确定;但前者已无从找寻,而后者虽然难以实现,但对于那些愿意牺牲几件此类器物的化学家来说并非难事。普林尼也曾思考过锰究竟是如何被发现的这一问题,他对此的观点值得引用,尤其是因为阿尔贝图斯·马格努斯、卡内帕里乌斯以及许多后来的作家都长期认为这一观点是正确的。要理解这一点,就需要知道:起初人们认为磁铁既然能吸引铁,那么它也能吸引其他物体;于是人们推测其他矿物也可能具有类似的性质。有人甚至以为自己已经找到了能用于提取金银的磁铁。在远古时代,人们对玻璃制造工艺的理解极为错误,他们认为玻璃就像金属一样是从矿石中提炼出来的;普林尼认为,当时人们还推测磁铁能够像吸引铁一样吸引玻璃。由于锰与磁铁有相似之处,因此人们对其进行了实验,结果发现它能使玻璃变得无色。这一用途从古至今一直沿用至今,所有撰写过关于玻璃制造内容的作者都提到过它。阿维森纳将锰与磁铁明确区分开来,分别用专门的章节来论述二者,不过他并未提及锰在玻璃制造中的用途;毕竟作为一名医生,他并没有机会了解这一点。然而,生活在百年之后的阿尔贝图斯·马格努斯、罗杰·培根、巴希利乌斯·瓦伦丁、卡米卢斯·莱昂纳尔杜斯、比林戈乔、梅尔卡蒂、内里以及许多其他人都明确地谈到了锰的这一用途。从不同作者的记载中可以看出,据我所知,最早出现这个名称的是阿尔贝图斯·马格努斯,而这个名称有着多种不同的写法:magnesia、magnosia、magnasia、manganensis、mangadesum,而在法语中则有magalaise、méganaise、magnese等。人们可能会认为它源自“magnet”,部分原因在于两者之间的相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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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种物质,部分原因在于它被认为具有吸引玻璃的能力。此外,它的另一个名称“sidera”似乎源自希腊语中表示铁的词汇。不过梅尔卡蒂认为这一名称来源于“mangonizare”,因为陶工们会用这种矿物来涂抹他们的制品;但我怀疑,在人们知晓这种物质的用途之前,这个名称就已经存在了。需要指出的是,这个词还有其他多种含义:有时它指的是普通的铁石,有时则指黄铁矿。至于金匠们对它的理解,最好通过研究他们后继者的著作来了解。德国人使用的另一个名称是“Braunstein”,最早出现于巴希利乌斯·瓦伦丁的著作中,最初是指陶工用来上色的各种含铁土壤。施文克费尔德将一种血石也称为“Braunstein”和“Braunfarbe”。很长一段时间里,从皮埃蒙特大量进口的锰被视为德国最好的锰,因此很受纽伦堡艺术家的青睐。后来,一种来自吉耶纳地区佩里戈尔的锰被视作优质材料,被称为“pierre de Périgueux”或“lapis petracorius”。瓦勒里乌斯认为这是一种特殊的锰矿石;在我看来他是对的。它的特征是看起来像烧焦的煤或灰烬,表面略带光泽,断面有细小的条纹且略带颜色。我手头有一块这样的矿石,具备所有这些特征。很少有新矿物学家提到过这种矿石。不过,几个世纪以来德国一直使用本国的锰,甚至在比林戈乔的时代,这种锰就被作为商品出口到意大利。[1740年,波特通过实验首次证明了商业用锰中所含的金属与铁不同;1770年,凯姆和温特尔也证实了这一点;1774年,谢勒和伯格曼进一步验证了这一结论。不久之后,加恩成功分离出了这种金属,并将其命名为“镁”,不过后来这个名称也被用于指代氧化镁中的金属,而“锰”一词则被用来指代这种金属以及黑色的锰矿石。除了用于玻璃制造外,它现在还被广泛用于分解普通盐以生产用于漂白的氯气。最近,一些低氧化态锰的盐类也被用作印花布的棕色染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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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注
561
严格来说,“锰”这一词指的是金属本身;而当文中出现“锰”这个词时,作者所指的是其过氧化物。
562
《Lib. xxxvi. 26, § 25》——参见《Hambergeri Vitri Historia》,载于《Comment. Societ. Götting.》第4卷,1754年,第487页。
563
在玻璃制造技术的相关文献中,这一术语指的是沙子或硅质土与碱性盐的混合物。在德国的玻璃厂里,人们很少使用这个术语,而是称之为“Einsatz”。这一术语似乎是与玻璃制造技术一同从意大利传入的,意大利语中称其为“fritta”,该词源自“fritto”,意为“烘烤”或“灼烧”。它似乎与托马斯·诺顿的诗作《Crede mihi, sive Ordinale》中的“freton”是同一个词,不过在那个诗作中它指的是由小碎片熔合而成的某种特殊固体玻璃。托马斯·诺顿生活在1477年左右,他的论著曾被多次印刷。
564
锰过氧化物(这是用于玻璃制造的唯一一种锰的化合物)的作用其实很简单且易于理解。用于玻璃制造的沙子(二氧化硅)中常常含有铁元素,而在玻璃熔化过程中产生的高温会使铁元素还原为氧化亚铁,从而使玻璃呈现绿色或黄色。此外,如果原料中含有有机物质(或者在使用硫酸钠时加入了木炭),玻璃也不会是无色的。当加入锰过氧化物后,它会释放出部分氧,自身被还原为氧化亚铁,而氧化亚铁不会给玻璃带来颜色;与此同时,铁的氧化亚铁会吸收氧,进而转化为过氧化物,过氧化物同样不会使玻璃着色,因此玻璃就变成了无色状态。如果加入的锰过氧化物量超过了铁的碳化物或氧化亚铁所能吸收的量……
561
严格来说,“锰”这一词指的是金属本身;而当文中出现“锰”这个词时,作者所指的是其过氧化物。
562
《Lib. xxxvi. 26, § 25》——参见《Hambergeri Vitri Historia》,载于《Comment. Societ. Götting.》第4卷,1754年,第487页。
563
在玻璃制造技术的相关文献中,这一术语指的是沙子或硅质土与碱性盐的混合物。在德国的玻璃厂里,人们很少使用这个术语,而是称之为“Einsatz”。这一术语似乎是与玻璃制造技术一同从意大利传入的,意大利语中称其为“fritta”,该词源自“fritto”,意为“烘烤”或“灼烧”。它似乎与托马斯·诺顿的诗作《Crede mihi, sive Ordinale》中的“freton”是同一个词,不过在那个诗作中它指的是由小碎片熔合而成的某种特殊固体玻璃。托马斯·诺顿生活在1477年左右,他的论著曾被多次印刷。
564
锰过氧化物(这是用于玻璃制造的唯一一种锰的化合物)的作用其实很简单且易于理解。用于玻璃制造的沙子(二氧化硅)中常常含有铁元素,而在玻璃熔化过程中产生的高温会使铁元素还原为氧化亚铁,从而使玻璃呈现绿色或黄色。此外,如果原料中含有有机物质(或者在使用硫酸钠时加入了木炭),玻璃也不会是无色的。当加入锰过氧化物后,它会释放出部分氧,自身被还原为氧化亚铁,而氧化亚铁不会给玻璃带来颜色;与此同时,铁的氧化亚铁会吸收氧,进而转化为过氧化物,过氧化物同样不会使玻璃着色,因此玻璃就变成了无色状态。如果加入的锰过氧化物量超过了铁的碳化物或氧化亚铁所能吸收的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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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文中所述,若减少其含量,玻璃就会呈现出紫水晶的颜色。
565
参见《红宝石玻璃的历史》,第一卷,第123页。
566
普林尼,《自然史》第三十六卷第26节,第759页;以及第三十七卷第6章,第769页。他认为工匠们能够制造出与水晶制品极为相似的玻璃器皿;但他也指出,水晶的价格依然居高不下。
567
《自然史》第三十七卷第24节,第66段。
568
普林尼,《自然史》第三十六卷第8节,第13段,第735页。
569
《宝石志》,巴黎,1610年,8开本,第71页。此处需要说明的是,普林尼所提到的“Alabandicus”不应与他在第三十七卷第8章中提到的同名珍贵宝石相混淆。这一名称实际上仅指产自卡里亚地区阿拉班达的一种石头。在中世纪的文献中,它作为一种昂贵宝石的名称出现,不过已出现严重讹变。可参阅杜康格的著作中的“Alamandinæ”、“Alavandinæ”、“Almandinæ”等词条;即便在当今这个名称繁多的时代,这种有时被归为红宝石、有时被归为石榴石的宝石,还有的说法认为它与黄玉和风信子有亲缘关系,仍被称为“Alamandine”和“Alabandiken”。可参阅布吕克曼的《珍贵宝石》一书,他在该书的第二部分第64页中认为这个词源自“Allemands”,却忘记了他自己在第89页根据普林尼的记载所给出的正确词源。
570
《医学准则》,第二卷,第二篇,第470章,关于磁铁的内容;以及第472章,关于镁的内容。
571
在他的著作《矿物论》中,第二卷,第二篇,第11章。
572
《西里西亚的植物与化石目录》,莱比锡,1600年,4开本,第381页。
565
参见《红宝石玻璃的历史》,第一卷,第123页。
566
普林尼,《自然史》第三十六卷第26节,第759页;以及第三十七卷第6章,第769页。他认为工匠们能够制造出与水晶制品极为相似的玻璃器皿;但他也指出,水晶的价格依然居高不下。
567
《自然史》第三十七卷第24节,第66段。
568
普林尼,《自然史》第三十六卷第8节,第13段,第735页。
569
《宝石志》,巴黎,1610年,8开本,第71页。此处需要说明的是,普林尼所提到的“Alabandicus”不应与他在第三十七卷第8章中提到的同名珍贵宝石相混淆。这一名称实际上仅指产自卡里亚地区阿拉班达的一种石头。在中世纪的文献中,它作为一种昂贵宝石的名称出现,不过已出现严重讹变。可参阅杜康格的著作中的“Alamandinæ”、“Alavandinæ”、“Almandinæ”等词条;即便在当今这个名称繁多的时代,这种有时被归为红宝石、有时被归为石榴石的宝石,还有的说法认为它与黄玉和风信子有亲缘关系,仍被称为“Alamandine”和“Alabandiken”。可参阅布吕克曼的《珍贵宝石》一书,他在该书的第二部分第64页中认为这个词源自“Allemands”,却忘记了他自己在第89页根据普林尼的记载所给出的正确词源。
570
《医学准则》,第二卷,第二篇,第470章,关于磁铁的内容;以及第472章,关于镁的内容。
571
在他的著作《矿物论》中,第二卷,第二篇,第11章。
572
《西里西亚的植物与化石目录》,莱比锡,1600年,4开本,第38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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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珀特亲王的玻璃滴——玻璃泪珠。
很有可能,这些玻璃滴及其独特的性质早在很久以前就为玻璃制造者所熟知了。所有玻璃在突然冷却后都会变得易碎,稍有划痕就会破裂。正因如此,从玻璃制造技术诞生之初起,人们就在熔炉旁设置了冷却炉。一滴熔化的玻璃落入水中,很可能促成了这种玻璃滴的发明;至少在去除玻璃上的“肚脐”痕迹时,就是如此。不过可以肯定的是,直到17世纪中叶,实验哲学家们才知晓这种玻璃滴的存在。它们能够承受来自厚端的巨大压力甚至撞击,而一旦从薄端断裂,又会碎成极细的粉末——这样的特性实在十分奇特,足以引发哲学家们的兴趣,促使他们去研究这些现象,尤其是在人类普遍致力于更深入地了解自然现象的时期。正因如此,几乎所有关于实验哲学的入门著作都会提到它们。要确定它们最初被发现的時間似乎并不困难,但究竟是谁在哪个国家发现了它们,仍然存在疑问。可以确定的是,最早的实验是由哲学家们在1656年进行的。当时正在旅行的蒙科尼斯亲眼目睹了在巴黎举行的那些实验,那次实验是在加森迪的著名赞助人莫莫尔的家中,由一群学者共同参与的;同年,他还在伦敦看到几位科学家进行了类似的实验。他明确指出,负责为巴黎的那些实验提供玻璃滴的人是瑞典驻巴黎的查努特,而这些玻璃滴是从荷兰运来的。
很有可能,这些玻璃滴及其独特的性质早在很久以前就为玻璃制造者所熟知了。所有玻璃在突然冷却后都会变得易碎,稍有划痕就会破裂。正因如此,从玻璃制造技术诞生之初起,人们就在熔炉旁设置了冷却炉。一滴熔化的玻璃落入水中,很可能促成了这种玻璃滴的发明;至少在去除玻璃上的“肚脐”痕迹时,就是如此。不过可以肯定的是,直到17世纪中叶,实验哲学家们才知晓这种玻璃滴的存在。它们能够承受来自厚端的巨大压力甚至撞击,而一旦从薄端断裂,又会碎成极细的粉末——这样的特性实在十分奇特,足以引发哲学家们的兴趣,促使他们去研究这些现象,尤其是在人类普遍致力于更深入地了解自然现象的时期。正因如此,几乎所有关于实验哲学的入门著作都会提到它们。要确定它们最初被发现的時間似乎并不困难,但究竟是谁在哪个国家发现了它们,仍然存在疑问。可以确定的是,最早的实验是由哲学家们在1656年进行的。当时正在旅行的蒙科尼斯亲眼目睹了在巴黎举行的那些实验,那次实验是在加森迪的著名赞助人莫莫尔的家中,由一群学者共同参与的;同年,他还在伦敦看到几位科学家进行了类似的实验。他明确指出,负责为巴黎的那些实验提供玻璃滴的人是瑞典驻巴黎的查努特,而这些玻璃滴是从荷兰运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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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最早的玻璃球是在荷兰制造的;然而,曾任博洛尼亚大学数学教授的蒙塔纳里则认为,这些玻璃球并非由荷兰人制造,而是瑞典人制作的。不过,他支持这一观点的依据实在十分薄弱。仅仅因为有个瑞典居民为最初的实验提供了那些玻璃球,并不能说明它们就是瑞典的玻璃厂生产的,尤其是有明确记载表明这些玻璃球是从荷兰运来的。早在1661年,乌得勒支大学的教授亨利·雷吉乌斯或范罗伊就指出这些玻璃球来自瑞典;但这也可能是由于巴黎的自然科学家们所使用的那些玻璃球是由瑞典居民提供的,从而导致他记忆出错。蒙科尼斯的记载显然显得极为仓促且轻信,他将沙努称为“瑞典驻法代表”,似乎认为他是一名在法国宫廷工作的瑞典人;许多文人也都持这种观点。但实际上,皮埃尔·沙努是驻斯德哥尔摩的法国代表,而且当时他已经非常有名,蒙科尼斯不可能不知道他的身份。他从1645年到1649年担任驻瑞典代表,之后又作为使者负责调解瑞典与波兰之间的争端,这些争端最终在吕贝克得到解决。普芬多夫的《瑞典事务》一书中经常提到他,而他关于自己所执行任务和进行的谈判的记载,也为研究克里斯蒂娜女王的历史提供了重要资料——她非常器重他。他还负责监督笛卡尔的葬礼,笛卡尔也以极高的礼遇下葬。他出生于1601年,至于他的去世时间则不得而知。他被誉为学识渊博之人,尤其擅长数学;他有可能从瑞典将第一批玻璃球送到巴黎,但这并非不可能的事。那么,为什么蒙科尼斯还要说这些玻璃球是从荷兰运来的呢?值得一提的是,大约十五年前,也就是1641年,瑞典建立了第一批玻璃厂,很可能是由德国人建立的。当人们第一次见到玻璃吹制技术时,这些玻璃球可能引起了人们的极大兴趣,而在德国则不然,因为那里的玻璃厂早已存在,人们并不期望会有什么新事物出现。不过,仍无法证明我们的玻璃工匠在更早的时候就已经知晓这种技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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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5年,不来梅大教堂学校的副校长约翰·克里斯蒂安·舒伦堡在那里发表了一篇关于玻璃滴及其特性的德文论文。他在文中称,有值得信赖的玻璃制造师告诉他,这种玻璃滴早在70多年前就在梅克伦堡的玻璃厂被制造出来了,也就是大约在1625年左右。基尔大学的教授塞缪尔·雷尔则称,汉堡中学的数学教师亨利·西弗斯告诉他,早在1637年,就有玻璃制造师将这类玻璃滴送给了他的父亲;他的父亲还将它们展示给一群朋友看,大家都对它们的奇妙效果感到十分惊讶。雷尔还补充说,他本人在1656年在莱顿看到了第一批这样的玻璃滴,它们是在阿姆斯特丹制造的,之后他还在那里购买了一些同类产品;而在1666年,他以极低的代价从基尔附近的玻璃厂买到了大量此类玻璃滴。值得注意的是,对发明史极为关注的于埃特指出,他也在莫莫尔家中举办的展览上见到了最早的玻璃滴,而这些玻璃滴是从德国传到法国的。据安东尼·勒格朗德的说法,它们则来自普鲁士。最早的玻璃滴是由著名的鲁珀特亲王带到英格兰的,他是普法尔茨选帝侯弗雷德里克五世的第三个儿子,也是詹姆斯一世的女儿伊丽莎白公主的儿子。1661年,应国王的命令,鲁珀特·莫雷用这些玻璃滴进行了各种实验。梅雷特也明确提到了这一点;因此,一些英国作家认为鲁珀特亲王本身就是这种玻璃滴的发明者,这一观点是完全错误的。他为实用艺术做出的贡献实在太多、太重要了,绝不可能因为这种琐事而被削弱或夸大。我还要借此机会指出,那种密封良好、内部含有水滴的微型玻璃瓶,当被放在热炭上时会产生巨大的爆炸声,因此在德语中被称为“knallgläser”,即“爆炸玻璃”。早在1665年之前人们就已经知道这种玻璃瓶了。胡克在同年出版的《显微图谱》中提到了它们,雷尔也在1669年他那篇已引用的论文中提到了它们。在德国,这类玻璃瓶主要是由纽伦堡的工匠们制作的,其中最著名的工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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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是迈克尔·西吉斯蒙德·哈克。他在英格兰学会了玻璃吹制技艺,1672年回到他于1643年出生的纽伦堡。
脚注:
573 并非水必须是冷的;这些液滴在温水中、其他各种流体中,甚至熔化的蜡中也能形成。可参见雷迪在1671年出版的《自然奇观杂录》第2卷第426页中的实验记录。这种现象在绿色玻璃中最为明显,不过我手头也有一些白色玻璃,其易碎性并不比绿色玻璃差。
574 在德语中,“nabel”指的是在吹制完物品后仍附着在管道上的那块玻璃,工匠必须将其擦掉。不过,这些玻璃碎片很少会处于如此液态的状态以至于能形成液滴。
575 《蒙科尼斯先生的旅行记》,里昂,1666年,4开本,第2卷,第162页。
576 《相关事务评述》,莱比锡,1719年。
577 《自然史》,第二版,伦敦,1680年,4开本,第37页。
578 收录于其1668年在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关于内里玻璃工艺的观察》一书中,12开本。
579 例如,格兰杰在其1769年出版的《英格兰传记史》第二卷第二部分第407页中就有此说法。
580 这本书只印刷过一次,但封面上标注的出版年份为1667年。可参见《大不列颠传记辞典》第4卷第2654页。
581 多普尔迈尔,第276页。
脚注:
573 并非水必须是冷的;这些液滴在温水中、其他各种流体中,甚至熔化的蜡中也能形成。可参见雷迪在1671年出版的《自然奇观杂录》第2卷第426页中的实验记录。这种现象在绿色玻璃中最为明显,不过我手头也有一些白色玻璃,其易碎性并不比绿色玻璃差。
574 在德语中,“nabel”指的是在吹制完物品后仍附着在管道上的那块玻璃,工匠必须将其擦掉。不过,这些玻璃碎片很少会处于如此液态的状态以至于能形成液滴。
575 《蒙科尼斯先生的旅行记》,里昂,1666年,4开本,第2卷,第162页。
576 《相关事务评述》,莱比锡,1719年。
577 《自然史》,第二版,伦敦,1680年,4开本,第37页。
578 收录于其1668年在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关于内里玻璃工艺的观察》一书中,12开本。
579 例如,格兰杰在其1769年出版的《英格兰传记史》第二卷第二部分第407页中就有此说法。
580 这本书只印刷过一次,但封面上标注的出版年份为1667年。可参见《大不列颠传记辞典》第4卷第2654页。
581 多普尔迈尔,第27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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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车。
关于泵的发明,我将其留给那些致力于撰写水利史的人去探讨;在此只需指出,根据维特鲁威的记载,这种泵一般被认为是由克特西比乌斯发明的,因此它们被称为“克特西比乌斯式机械”;克特西比乌斯生活在托勒密·菲拉德尔菲斯和托勒密·欧尔格特斯一世时期,也就是公元前两个世纪。我现在的目的只是陈述我所知道的关于“这些机器最早是在何时被用于灭火的”这一问题。
不过,要实现这一目的,最初仅用于提水的泵结构就需要进行一些改造。若要利用它来灭火,就必须让水以尽可能快的速度从顶部出口喷出;而用于提水时,只要能将足够量的水输送到目的地即可。若再增加其他部件,反而是不必要的,因为用来让水快速流动的能量本可以更有效地用来提升更多水量。
在我看来,克特西比乌斯很有可能曾考虑过将他的泵改造成消防车,因为他的学生亚历山大的赫罗明确提到了这种用途,并描述了一种带有两个气缸的抽水泵的结构;不过,这种应用是否很快便得到普及,以及古罗马人是否知晓这种高效的机器,就很难说了。我所能了解到的相关信息如下:小普林尼在给图拉真皇帝的信中提到,比提尼亚地区的尼科米底亚城几乎被一场大火彻底摧毁,他还指出,当时的暴风雨、居民的怠惰等因素进一步加剧了破坏程度。
关于泵的发明,我将其留给那些致力于撰写水利史的人去探讨;在此只需指出,根据维特鲁威的记载,这种泵一般被认为是由克特西比乌斯发明的,因此它们被称为“克特西比乌斯式机械”;克特西比乌斯生活在托勒密·菲拉德尔菲斯和托勒密·欧尔格特斯一世时期,也就是公元前两个世纪。我现在的目的只是陈述我所知道的关于“这些机器最早是在何时被用于灭火的”这一问题。
不过,要实现这一目的,最初仅用于提水的泵结构就需要进行一些改造。若要利用它来灭火,就必须让水以尽可能快的速度从顶部出口喷出;而用于提水时,只要能将足够量的水输送到目的地即可。若再增加其他部件,反而是不必要的,因为用来让水快速流动的能量本可以更有效地用来提升更多水量。
在我看来,克特西比乌斯很有可能曾考虑过将他的泵改造成消防车,因为他的学生亚历山大的赫罗明确提到了这种用途,并描述了一种带有两个气缸的抽水泵的结构;不过,这种应用是否很快便得到普及,以及古罗马人是否知晓这种高效的机器,就很难说了。我所能了解到的相关信息如下:小普林尼在给图拉真皇帝的信中提到,比提尼亚地区的尼科米底亚城几乎被一场大火彻底摧毁,他还指出,当时的暴风雨、居民的怠惰等因素进一步加剧了破坏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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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4. 缺乏用于灭火的适当机器或装置。作者在此使用的“sipho”一词,显然指的就是克特西比乌斯所设计的消防车;不过也有些人认为这个词仅指用于将水输送到城市各处的输水道、运河和管道。我并不否认这个词也可能指这类管道,尤其是考虑到斯特拉博的记载——他在书中提到了罗马的地下输水系统,并指出几乎所有的房屋都配有蓄水池、虹吸管或输水管道以及流动的水流。但普林尼同时也提到了水桶,而水桶显然也是消防车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此外,很难相信一个坐落在海湾边的城市会没有水源。不过,我可以引用一位同时代作家的论述作为有力证据,证明普林尼此处所指的就是消防车,而且我发现这段文字此前并未被引用过。建筑师阿波罗多罗斯曾受图拉真皇帝的委托建造多瑙河上的著名桥梁,还在罗马建造了一些大型建筑;据迪奥·卡西乌斯所述,他因遭到继任者哈德良的嘲讽而遭处死。他在自己关于战争机械的著作残篇中描述了当建筑物上部着火且没有“sipho”这种机器时可采取的救援方法:可以将装满水的皮袋固定在长管上,通过挤压皮袋使水通过管道输送到着火地点。因此,“sipho”其实是一种能够将水喷射到相当高度的机器,用以扑灭那些无法用其他方法到达的着火区域。赫西基乌斯以及生活在7世纪初的伊西多鲁斯都充分证明了,至少在4世纪时,“sipho”一词确实指的是真正的消防车。由于伊西多鲁斯提到东方地区使用这类机器来灭火,因此可以推断当时西方并未使用它们。那么,这种灭火装置究竟是在何时被引入罗马的呢?从众多旨在预防火灾事故以及处理火灾的法规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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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9. 在罗马法律中有所记载,因此有理由推测,这些城市里应该也配备了那些实用的灭火工具与设备。普林尼曾抱怨过一些行省城市缺乏这类设备,而他本人则亲自为那些城市提供了这些设备。不过,我无法证明这一推测;古今的例子都表明,小城镇往往拥有良好的消防设施,而大城市则未必如此。安条克及其他一些城市配备了灭火灯,而即便是骄傲的罗马也缺乏这类设备。令人怀疑的是,在关于该城发生的多起火灾的记载中,从未提及过任何灭火设备。目前,若不说明是否准备了足够的灭火设备以及它们发挥了何种作用,就无从谈论此类灾难,而普林尼在描述尼科米底亚的火灾时则做到了这一点。不过,乌尔比安的一段话常被引用来作为当时罗马已有灭火设备的证据。他在列举房屋出售时应包含的物品时,除了其他用于灭火的物品外,还提到了虹吸管。但如果这里的“虹吸管”指的是灭火设备,那么这段文字似乎证明了过多的东西;因为那样一来就必须承认每栋房子都配有自己的灭火设备。因此,这些设备很可能是小型手动灭火器,就像现在许多家庭所使用的那种;既然如此,这段文字就不能作为公共灭火设备的证据,而普林尼正是为尼科米底亚缺乏此类设备而感到遗憾。更有可能的是,乌尔比安只是指那些根据斯特拉博的记载在罗马每户人家中都有的虹吸管,也就是用于家庭用水的管道。由于完全缺乏灭火设备,或者这些设备的构造不够完善,塞内卡所说的情况应该是真实的,即罗马房屋的高度使得一旦发生火灾就难以将其扑灭。众所周知,那里的建筑物非常高,而街道、桥梁甚至主干道都非常狭窄。阿琴霍尔茨等人认为,罗马的房屋之所以建得如此之高,是因为当地气候炎热;但最主要的理由无疑还是维特鲁威所说的那个原因,因为地面空间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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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不断向天空延伸;最终,法律规定了建筑物的最高高度为70英尺,后来又改为60英尺。在目前土地价格高昂且日益昂贵的汉堡,大多数房屋的 height都在60英尺左右,少数房屋甚至达到70英尺。尽管德国的消防设备十分先进,但这种情况仍使得灭火变得极为困难,甚至不可能实现——格拉这一地区的惨痛教训便证明了这一点,那里的房屋现在都建得较低。1769年,人们在汉堡试用了诺伊伯特设计的消防设备,8名消防员利用该设备将11.5立方英尺的水喷射到62或63英尺的高处。
在东方,这些设备不仅被用来灭火,还被用来纵火。公元678年,赫利奥波利斯的建筑师卡利尼库斯发明了“希腊之火”,这座城市后来被命名为巴尔贝克。这种液体物质在东方一直被使用到1291年,它被用于多种不同的方式,但主要是在战船上使用,通过大型消防设备将其喷射到敌舰上。有时,这种火会被装在专门的容器中,这些容器可被称为“火船”,然后被投入敌军舰队中;有时则被装入罐子或其他容器中,通过投射装置抛向敌人;还有时则由士兵用手持设备喷射出来,或者通过管道输送。不过,从船上前端喷射这种火的设备既不是手持设备,也不是普通管道。它们是由铜和铁制成的,其末端有时类似狮子或其他动物的张开的嘴巴和颌部;这些设备还经过涂漆甚至镀金处理,显然能够将火焰喷射到很远的距离。古代作家将这些设备明确称为“喷火装置”。约翰·卡梅尼亚塔在描述其家乡塞萨洛尼基在904年被萨拉森人攻陷时的情景时提到,敌人通过管道以及其他船只将火喷射到被围城市的木制防御工事中。这段文字并未出现在任何关于“希腊之火”的著作中,但它证明,在10世纪初,希腊人已不再是唯一掌握这种制造技术的人。
在东方,这些设备不仅被用来灭火,还被用来纵火。公元678年,赫利奥波利斯的建筑师卡利尼库斯发明了“希腊之火”,这座城市后来被命名为巴尔贝克。这种液体物质在东方一直被使用到1291年,它被用于多种不同的方式,但主要是在战船上使用,通过大型消防设备将其喷射到敌舰上。有时,这种火会被装在专门的容器中,这些容器可被称为“火船”,然后被投入敌军舰队中;有时则被装入罐子或其他容器中,通过投射装置抛向敌人;还有时则由士兵用手持设备喷射出来,或者通过管道输送。不过,从船上前端喷射这种火的设备既不是手持设备,也不是普通管道。它们是由铜和铁制成的,其末端有时类似狮子或其他动物的张开的嘴巴和颌部;这些设备还经过涂漆甚至镀金处理,显然能够将火焰喷射到很远的距离。古代作家将这些设备明确称为“喷火装置”。约翰·卡梅尼亚塔在描述其家乡塞萨洛尼基在904年被萨拉森人攻陷时的情景时提到,敌人通过管道以及其他船只将火喷射到被围城市的木制防御工事中。这段文字并未出现在任何关于“希腊之火”的著作中,但它证明,在10世纪初,希腊人已不再是唯一掌握这种制造技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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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也就是我们火药的前身。大约在同一时期撰写《战争艺术》的利奥皇帝建议在船头安装带有金属外壳的此类装置,此后他还两次提到用于喷射希腊火的装置。在东方,人们很早就想到了将希腊火装入某种泵中使用的想法;因为在卡利尼库斯发明相关技术之前,那里早已知道使用抽水泵来灭火了。至于德国的城镇何时开始配备灭火装置,我无法确定。在我看来,这些地方关于火灾的法规出现的时间要比灭火装置早得多;而那些关于火灾的法规似乎也不早于16世纪上半叶。我所知道的关于美因河畔法兰克福城的最早相关记录是1460年的。萨克森地区的第一项关于火灾的通用法规是由乔治公爵在1521年颁布的。而德累斯顿市的首项相关法规——其范围还涵盖了整个地区——则是在1529年制定的。在许多城镇中,由公共权力机构制定的首批防止火灾的法规,很可能存在于那些关于建筑的一般性规定之中,而这些规定似乎又比专门的防火法规更为古老。在奥格斯堡,早在1447年就制定了专门的建筑法规并予以公布。翻阅古老的编年史可以发现,16世纪时大规模的火灾发生的频率有所降低;这无疑得益于改进后的建筑方式、政府为预防火灾而采取的种种措施,以及灭火设备的出现。但随着灭火装置的发明,这一领域的状况发生了巨大变化,因此有必要对现有的防火法规进行彻底修订;所以,关于城镇灭火装置的首次记载很可能会出现在16世纪及之后的新防火法规中。冯·施泰滕指出,在奥格斯堡的建筑记录中,灭火装置首次被提及是在1518年。当时,它们被称为“灭火工具”或“用于灭火的喷水装置”;从这些名称来看,这类装置在当时还处于起步阶段。当时,这些装置是由弗里德贝格的一位金匠安东尼·布拉特纳制造的,同年他便成为了奥格斯堡的公民。此外还有记载称,那些轮子和杠杆则是由一位制轮匠制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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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庞大的成本来看,可以推断这些并非小型、简单的手动机器,而是大型且结构复杂的装置。在1561年于苏黎世出版的《Maaler’s Teutschsprach》这部权威词典中,我只找到了消防钩和消防梯的记载,却没有类似消防车的器械。1657年,著名的耶稣会士卡斯帕·肖特在纽伦堡看到由约翰·豪奇制造的消防车时惊叹不已。那台消防车放置在一辆长10英尺、宽4英尺的雪橇上,其储水罐长8英尺、高4英尺、宽2英尺。需要28名人才能驱动它,它能将直径为602英寸的水流喷射到80英尺的高处,从而覆盖房屋。这台机器由两匹马拉动。豪奇在德国各地散发了它的图纸,并表示愿意以合理的价格制造类似的机器并教授使用方法;但他拒绝向肖特展示其内部结构,不过肖特还是轻易猜出了它的构造。从他的描述中可以看出,那些气缸并非垂直放置,而是水平地置于箱体内,因此活塞也是水平移动而非像现在那样垂直移动。显然,垂直排列的气缸属于后来的改进设计。肖特还指出,这并非一项新发明,因为其他城市也有类似的机器;他自己在40年前,也就是1617年时,在自己的家乡就见过一台规模较小的同类机器。众所周知,他出生于1608年,地点是维尔茨堡附近的柯尼希斯霍芬。上述工匠的儿子乔治·豪奇也制造了类似的机器,或许还进行了改进,因为瓦根塞尔等人也将这项发明归功于他。据目前所知,巴黎最早制定的火灾管理法规是为了遏制那些在14世纪以“布特福”为名的纵火犯,他们不仅在首都,还在各省造成了巨大的破坏。巴黎似乎是在1699年首次拥有消防车;无论如何,当时的国王将制造这种被称为“便携式消防泵”的机器的独家权利授予了杜穆里埃·迪佩里耶,他负责以一定的薪水维护为巴黎购买的17台此类机器,并安排所需的工人。1722年,这类机器的数量增加到了30台,它们被分配到城市的不同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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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那些承包商每年能获得20,000里弗尔的报酬。不过,这座城市除了这30台皇家消防车之外,还有许多属于市政厅的消防设备,而杜佩里埃先生与这些设备毫无关系。17世纪中叶,消防车其实还非常不完善:它们既没有气室也没有水桶,需要大量人力才能操作。这类消防车只不过是由抽水泵和加压泵组合而成的装置,只能间歇性地喷出水来。每当操纵杆移动时,机器就会停止工作,此时无法喷水;而且由于管道是固定的,它无法将水输送到远处,只能用于距离不远的、有门窗可供水流通过的火灾现场。同时,操作人员还会面临建筑物倒塌带来的危险,不得不撤离到更远的地方。不过,豪奇在他的消防车上安装了可灵活转向的管道,这样就可以根据需要调整方向,但他并没有安装气室,否则肖特肯定会提到这一点。在贝利多尔的时代,法国还没有其他类型的消防车,而1760年时英格兰使用的也还是同一种类型的消防车。布施教授至少是根据弗格森当时的描述得出的这一结论——弗格森将能够持续喷水的纽沙姆的消防车视为一项新发明。在德国,最古老的消防车也是这种类型。至于谁最先想到在消防车上安装气室,利用其中的空气压缩水来使其持续喷出,目前尚不清楚。据佩罗的推测,维特鲁威似乎也提到过类似的构造;但佩罗本人也承认,那段晦涩的文字或许可以有其他解释。气室的工作原理与赫洛的喷泉类似——在那种喷泉中,水被压缩的空气迫使向上喷出。我找不到比佩罗所描述的那种带有气室的消防车更古老的了。他说,那台消防车保存在巴黎的国王图书馆里,能够在火灾时将水喷射到很高的高度;它只有一个气缸,却仍能持续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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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种连续喷射式的装置。他既没有提及它的发明时间,也没有提到发明者;我只能补充一点:他的书是在1684年出版的。不过,这种机器的原理似乎早些时候就被马略特提到过,正因如此,有人认为马略特才是发明者;但他似乎并没有关于消防车的任何想法,至少他没有提及它。可以肯定的是,至少在德国,气室是在勒普尔德将其应用于消防车之后才开始被广泛使用的,而他本人也制造并销售了大量这样的消防车。他在1720年出版的一本共四页的小册子中描述了这种装置,但起初他并未公开其构造。他所销售的消防车由一个密封良好、焊接严密的铜制箱体构成,重量不超过16磅,占用空间很小,只有一个气缸;使用这样的人手操作的话,就可以持续将水喷射到20到30英尺的高度。大约在1725年,杜费在斯特拉斯堡看到了勒普尔德制造的消防车,并通过推测弄清了它的构造,随后在同年发表在巴黎科学院的期刊上介绍了这一发现。奇怪的是,杜费在文中完全没有提到马略特,也没有提到国王图书馆里的那种消防车。不过,勒普尔德早在1724年就在他的《液压机械图集》中给出了这种装置的描述和图示,显然杜费并不知道这些内容。另一项同样有用的改进就是为消防车加装了皮制软管,这种软管可以根据需要伸缩,消防管就连接在软管上,这样操控水流的人就能更安全地接近火源。众所周知,这项发明属于两位名叫扬·范德海德的荷兰人,他们是阿姆斯特丹的消防设备检查员。首次公开使用这种装置的实验是在1672年进行的,效果极为出色,以至于在第二年的火灾中,旧式的消防车便被最后一次使用,取而代之的是新式消防车。1677年,发明者获得了在25年内独家制造这种消防车的权利。1682年,这种结构的消防车已遍布整个城市,旧式消防车则被完全淘汰。到1695年时,阿姆斯特丹已有60台这样的消防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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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最接近的六台将用于每次灭火作业。几年之后,这类机器便在荷兰的所有城镇中普遍使用起来。发明者在一部专门的著作中记载了所有这些情况;由于该书配有精美的插图,因此极具价值。其中的前七幅插图描绘的是那些使用旧式灭火机却收效甚微的严重火灾场景,其中一幅就是1652年发生在阿姆斯特丹市政厅的火灾。接下来的十二幅插图则展示了利用新型灭火机扑灭的火灾,同时也说明了如何更有效地运用这些机器。根据附带的计算数据,使用旧式设备时,阿姆斯特丹因十起火灾而损失了1,024,130弗罗林;而在引入新型灭火机后的五年里,四十起火灾造成的损失仅为18,355弗罗林,也就是说,每年可节省98%的成本。关于这些机器的内部结构,既没有描述也没有相关插图;我也不记得有哪位作者提到过它们装有气室,尽管在专利文件中它们总是被称作“喷射式灭火机”,即能够持续喷出水流的机器。就连关于管道或软管的描述也很简略且不完整,这很可能是为了增加模仿的难度。文中仅提到这种管道是由特殊材料制成的皮革,而且不仅厚度足够,还能承受水的压力。输送装置也是由这两位荷兰人大约在同一时间发明的。现在,人们用这个名字来指代一种装置:它的一侧装有吸水泵,另一侧则装有加压泵。吸水泵通过一根坚硬的皮革管从河流、井或其他水源中抽水,管道末端装有带孔的金属过滤器,以防止杂质进入,同时还有圆形软木块将管道悬在泥水中。加压泵则将抽上来的水通过皮革管送入灭火机,从而无需再费力地用桶来输送水。起初,这种机器其实非常简单,仅仅由一根与灭火机相连的皮革管组成,管道的末端会扩成一个袋子,这个袋子被放置在靠近水源处,并通过框架保持张开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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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们用桶将水倒入其中。不过,范德海德斯一家很快就发明了一种用于此目的的泵,他们将其命名为“蛇形泵”。借助这种泵,他们能够将水从一千英尺远的地方抽上来;但我找不到关于其制造方法的记载。从相关描述来看,我倾向于认为他们只使用了一个带有杠杆的圆柱体。有时,他们也会把一台便携式泵放入水中,这样水就会被吸入与之相连的皮制软管中,再被输送到发动机处。所有用于以这种方式输送水的管道或软管,他们都称之为“wasserschlange”,即“水蛇”;这类管道并非像消防用软管那样由皮革制成,而是由帆布制成的。不过他们指出,这类管道需要经过特殊处理,即用合适的粘合剂使其完全防水。用来抽水的管道也必须通过金属环来加固和撑开,否则在泵开始工作时,外界空气就会压缩管道,导致其无法进水。由此可见,由帆布制成的管道并非如许多人所认为的那样是新发明。当然,我们现在的消防用水输送装置更为巧妙且方便;但我强烈建议,在所有城市都应配备水泵或常流水井,以便将一端与消防车相连的管道接到这些水源上。范德海德斯一家在阐述他们发明的优点时指出,这种装置无需使用价格昂贵的皮制水桶,或者至少可以减少皮制水桶的数量以及所需工人的数量。从这段不可置疑的记载中,我们可以很容易地相信:那种带有皮制软管的消防装置肯定不是由哥本哈根的消防设备负责人戈特弗里德·福克斯在1697年发明的,而他也在1717年公开宣称这一发明,并称它很快就在荷兰和汉堡得到了应用。福克斯似乎只是在1689年4月19日阿马利恩堡歌剧院发生的大火之后,才将荷兰的这项发明介绍到丹麦——那场大火烧毁了那座漂亮的宫殿,还有350多人丧生。无论如何,历史记载显示,由于这场灾难,1689年7月23日出台了新的法规,对消防系统进行了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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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台在阿姆斯特丹使用了十二年以上的荷兰制造的消防车,就采用了这种发动机。不过,古人其实并非完全不了解用于输送水体的这种软管或管道。至少建筑师阿波罗多罗斯说过,为了将水输送到那些容易受到火焰攻击的高处,可以用牛的肠子来作为输送管道,再在肠子上绑上一个装满水的袋子;当挤压这个袋子时,水就会通过肠子被输送到目的地。这其实是一种最简单的输送方式。在改进这类软管的最新方案中,有一种方法是制造没有接缝的软管。据莱奥波德在其同年出版的关于消防车的著作中所记载,1720年时,莱比锡有一位名叫贝克的蕾丝编织工,他用大麻制作出了这种软管。之后,魏玛的一位亚麻编织工埃尔克也开始生产这种软管;再后来,德累斯顿以及西里西亚地区也开始用亚麻来制造这类软管。在英格兰,赫格纳和埃尔利霍尔泽在伦敦附近的贝斯纳尔格林建立了工厂,专门生产没有接缝的防水软管。莫格林也在斯图加特附近的自己的工厂里,利用自己发明的织布机生产同类产品,这些产品现在被用于维尔腾堡公国的许多城市。需要指出的是,布劳恩也有一台可以织造出无接缝衬衫的织布机,就像那些从东印度群岛运来的精美艺术品一样,他对这些作品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并附上了插图。最后,尽管土耳其人信奉宿命论,但君士坦丁堡仍然在使用消防车,这些消防车是由易卜拉欣·埃芬迪引入的。目前所使用的消防车都是基于上述的空气室原理制造的。布雷思韦特先生则将蒸汽动力应用于消防车的运作中。基于这一原理,人们还制造出了火车头式消防车和浮动式消防车。前者最早是在1830年的阿盖尔厅火灾中被使用。当时,锅炉中的水需要18分钟才能升温到212度,每小时能喷出30到40吨的水,喷射高度可达90英尺。同一位工程师还制造了另外两台这样的消防车,其中一台每小时能喷出90吨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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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台为普鲁士国王制造的机器,每分钟可输出约61¾吨的水。而位于泰晤士河上的蒸汽推进引擎,则可根据需要用来驱动船只或操作泵浦。用于将水从储水装置输送到引擎的管道现在是由皮革制成的,其接缝处要么通过缝制方式固定,要么用金属铆钉固定。
脚注:
582 《第十卷》第12章,第347页。可参考《第九卷》第9章,第321页。
583 见于《Πνευματικὰ》或《Spiritualia》一书中。该书的希腊文与拉丁文版本可见于1693年在巴黎出版的《Veterum Mathematicorum Opera》一书,第180页。
584 《第十卷》第42封书信。
585 阿尔梅尔版《第五卷》,第360页。
586 普林尼,《第五卷》最后一章。
587 《Poliorcetica》,第32页,收录于《Veterum Mathematicorum Opera》中。
588 《Orig.》第二十卷第六章。许多城市使用消防设备来冲洗那些无法拆卸的上层建筑窗户。
589 参见《Digest.》第一卷第15章,其中规定所有人都必须在家中随时准备水源。另见《Digest.》第47卷第9章。关于这一主题的更多内容可见于L. A. Hamberger所著的《Opuscula》,1740年在耶拿和莱比锡出版,8开本,第12页;以及《Dissertation de Incendiis》。有关罗马人火灾防治措施的更多信息,可参阅两篇论文:G. C. Marquarti所著的《G. C. Marquarti de Cura Romanorum circa Incendiia》,1689年在莱比锡出版,4开本;以及Ev. Ottonis所著的《Dissertat de Officio Præfecti Vigilum circa Incendiis》,1733年在乌尔塔伊克特出版。
脚注:
582 《第十卷》第12章,第347页。可参考《第九卷》第9章,第321页。
583 见于《Πνευματικὰ》或《Spiritualia》一书中。该书的希腊文与拉丁文版本可见于1693年在巴黎出版的《Veterum Mathematicorum Opera》一书,第180页。
584 《第十卷》第42封书信。
585 阿尔梅尔版《第五卷》,第360页。
586 普林尼,《第五卷》最后一章。
587 《Poliorcetica》,第32页,收录于《Veterum Mathematicorum Opera》中。
588 《Orig.》第二十卷第六章。许多城市使用消防设备来冲洗那些无法拆卸的上层建筑窗户。
589 参见《Digest.》第一卷第15章,其中规定所有人都必须在家中随时准备水源。另见《Digest.》第47卷第9章。关于这一主题的更多内容可见于L. A. Hamberger所著的《Opuscula》,1740年在耶拿和莱比锡出版,8开本,第12页;以及《Dissertation de Incendiis》。有关罗马人火灾防治措施的更多信息,可参阅两篇论文:G. C. Marquarti所著的《G. C. Marquarti de Cura Romanorum circa Incendiia》,1689年在莱比锡出版,4开本;以及Ev. Ottonis所著的《Dissertat de Officio Præfecti Vigilum circa Incendiis》,1733年在乌尔塔伊克特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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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
《Digest.》第xxxiii卷,第7、18页;《Dier. Genial.》第24卷。
591
《Controvers.》第9卷,共两册。
592
在德国,古代的道路以及马车车轮留下的车辙之间的距离也非常狭窄。几年前,在哥廷根的盖斯马尔城门前新建了瓷砖窑,人们在很深的地层中发现了证据,表明那里曾经有一条通往城市的道路,其宽度仅由马车车轮的痕迹所决定,这样的道路在德国是绝无仅有的。
593
第二卷,第8章。
594
《Hanovii Disquisitiones》,格但斯克,1750年,4开本,第65页。
595
《安娜·科穆宁娜的亚历山大史》,第16卷,第385页;“πῦρ ὑγρόν”。
596
乔安维尔在书中提到了这种投射武器,见第39页。
597 参见汉诺夫所引用的安娜·科穆宁娜的文字,见第335页。
598
莱昂·阿拉蒂乌斯的《Σύμμικτα》,科隆,1653年,8开本,第239页。
599 第19章,第6节,第322页。
600 第344页、第346页。
601 因此,在1466年,法兰克福禁止使用稻草屋顶,而在1474年则禁止使用木瓦。——勒斯纳,第二卷,第22页。
602 多普尔迈尔称,水被提升到了100英尺的高度。
603 多普尔迈尔,第303页。
604 德·拉·马雷所著的《警察制度论》续篇,第137页。
《Digest.》第xxxiii卷,第7、18页;《Dier. Genial.》第24卷。
591
《Controvers.》第9卷,共两册。
592
在德国,古代的道路以及马车车轮留下的车辙之间的距离也非常狭窄。几年前,在哥廷根的盖斯马尔城门前新建了瓷砖窑,人们在很深的地层中发现了证据,表明那里曾经有一条通往城市的道路,其宽度仅由马车车轮的痕迹所决定,这样的道路在德国是绝无仅有的。
593
第二卷,第8章。
594
《Hanovii Disquisitiones》,格但斯克,1750年,4开本,第65页。
595
《安娜·科穆宁娜的亚历山大史》,第16卷,第385页;“πῦρ ὑγρόν”。
596
乔安维尔在书中提到了这种投射武器,见第39页。
597 参见汉诺夫所引用的安娜·科穆宁娜的文字,见第335页。
598
莱昂·阿拉蒂乌斯的《Σύμμικτα》,科隆,1653年,8开本,第239页。
599 第19章,第6节,第322页。
600 第344页、第346页。
601 因此,在1466年,法兰克福禁止使用稻草屋顶,而在1474年则禁止使用木瓦。——勒斯纳,第二卷,第22页。
602 多普尔迈尔称,水被提升到了100英尺的高度。
603 多普尔迈尔,第303页。
604 德·拉·马雷所著的《警察制度论》续篇,第1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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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
《为实用与娱乐而学的数学》,8开本,第396页。
606
《利布》第十卷,第12章。
607
《灵性论》,第36卷,第35页。
608
第一卷,第120页,图45,图2。
609
不过,在相关专利中,他们的名字被记作扬·范德海登和尼古拉斯·范德海登。
610
《关于最新发明的喷火装置的描述》,扬·范德海登著,阿姆斯特丹,1690年,对开本。
611
《攻城术》,第32页。
612
《莱比锡情报报》,1775年,第345页;1767年,第69页。《德国信使报》,1783年。
613
莱森所著的《伦敦周边地区》。
614
《希伯来祭司的服饰》,阿姆斯特丹,1701年,4开本,第1卷,第273页。关于灭火设备各种改进的诸多有用信息,可参见奥古斯特·尼曼所著的《防火措施概览》,汉堡及基尔,1796年,8开本。
《为实用与娱乐而学的数学》,8开本,第396页。
606
《利布》第十卷,第12章。
607
《灵性论》,第36卷,第35页。
608
第一卷,第120页,图45,图2。
609
不过,在相关专利中,他们的名字被记作扬·范德海登和尼古拉斯·范德海登。
610
《关于最新发明的喷火装置的描述》,扬·范德海登著,阿姆斯特丹,1690年,对开本。
611
《攻城术》,第32页。
612
《莱比锡情报报》,1775年,第345页;1767年,第69页。《德国信使报》,1783年。
613
莱森所著的《伦敦周边地区》。
614
《希伯来祭司的服饰》,阿姆斯特丹,1701年,4开本,第1卷,第273页。关于灭火设备各种改进的诸多有用信息,可参见奥古斯特·尼曼所著的《防火措施概览》,汉堡及基尔,1796年,8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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靛蓝。很有可能在迪奥斯科里德斯和普林尼的时代,靛蓝就已经被引入欧洲,并被用于染色和绘画。我将努力证明这一点;不过所谓“靛蓝”其实应指所有通过发酵从植物中提取、再经干燥处理而变成易碎物质的蓝色颜料。因为那些坚持认为真正的靛蓝必须来自植物学分类中的靛蓝属植物的人,实际上是将这一概念限制在了过窄的范围内;因为我们的商人和染工们所认为的真正靛蓝,其实是由许多不同种类的植物制成的,而这些植物甚至并非同一物种的变种。
在美洲殖民地建立之前,欧洲所使用的所有靛蓝都来自东印度群岛;在找到绕过好望角的航线之前,这些靛蓝与其他印度产品一样,要么通过波斯湾运输,要么通过陆路运往巴比伦,或者经由阿拉伯半岛沿红海运往埃及,然后再从那里运往欧洲。鉴于这种漫长的运输过程,而且这种商品并非像意大利人所说的那样以直接的方式获得,因此我们对其产地及制作方法的了解如此不确切、如此不完善也就不足为奇了。那些始终需要经过阿拉伯半岛才能获得的商品被当作阿拉伯的产物,而许多其实属于人工制品的商品却被当作天然产物,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呢?一百多年来,荷兰人一直从撒克逊人那里购买钴以及用钴制成的釉料,然后将其再次销往印度;而印度人同样不知道荷兰人是从何处以及以何种方式获得这些材料的,就像撒克逊人也不清楚最终购买和使用这些材料的人是谁一样。直到欧洲人直接从源头获取靛蓝之后,欧洲人才普遍了解了它的真实性质;然而即便在那之后很长时间,甚至在1723年获得的专利证书中,关于靛蓝的信息依然十分有限。
在美洲殖民地建立之前,欧洲所使用的所有靛蓝都来自东印度群岛;在找到绕过好望角的航线之前,这些靛蓝与其他印度产品一样,要么通过波斯湾运输,要么通过陆路运往巴比伦,或者经由阿拉伯半岛沿红海运往埃及,然后再从那里运往欧洲。鉴于这种漫长的运输过程,而且这种商品并非像意大利人所说的那样以直接的方式获得,因此我们对其产地及制作方法的了解如此不确切、如此不完善也就不足为奇了。那些始终需要经过阿拉伯半岛才能获得的商品被当作阿拉伯的产物,而许多其实属于人工制品的商品却被当作天然产物,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呢?一百多年来,荷兰人一直从撒克逊人那里购买钴以及用钴制成的釉料,然后将其再次销往印度;而印度人同样不知道荷兰人是从何处以及以何种方式获得这些材料的,就像撒克逊人也不清楚最终购买和使用这些材料的人是谁一样。直到欧洲人直接从源头获取靛蓝之后,欧洲人才普遍了解了它的真实性质;然而即便在那之后很长时间,甚至在1723年获得的专利证书中,关于靛蓝的信息依然十分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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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年12月,哈尔伯施塔特公国与赖因斯坦县的矿主们将靛蓝归类为矿物,因而允许人们开采它。但这恰恰证明了那些矿主们以及他们的上司们是多么无知——他们根本不懂自己所写的内容。这也印证了奥维德的建议是正确的:“我劝告德国的年轻人,要学习有用的技艺;不要只知道害怕,而无法保护他人。”
迪奥斯科里德斯称之为“Indicon”,普林尼和维特鲁威则称其为“Indicum”。我非常倾向于认为它们指的就是我们的靛蓝。这是一种从印度进口的蓝色颜料,既可用于绘画,也可用于染色。将其研磨后会得到黑色粉末,而将其悬浮在水中则会产生蓝色与紫色的混合色。这种颜料属于昂贵的染料,常常会被掺入泥土以降低其价值。因此,那些质地柔软、没有粗糙感、看起来像浓稠汁液的靛蓝被视为最优质的。普林尼认为,可以通过燃烧来区分纯靛蓝与掺假后的靛蓝:纯靛蓝会发出极为美丽的紫色火焰,并散发出类似海水的味道。他和迪奥斯科里德斯都提到过两种靛蓝:一种附着在芦苇上,呈海洋中浮起的黏液或泡沫状;另一种则如迪奥斯科里德斯所说,是从染缸壁上刮下来的紫色泡沫状物质;普林尼还明确指出,这种靛蓝就是通过这种方式在紫色染料生产厂中采集的。迪奥斯科里德斯还提到,靛蓝属于收敛性药物,可用于治疗溃疡和炎症,还能清洁并治愈伤口。
据我所知,古人的著作中关于靛蓝的记载就只有这些了。我已尽可能详细且准确地呈现了这些内容,同时为了便于读者比较和判断,还附上了原文引用。的确,“Indicon”这个词也出现在其他文献中,但它们肯定与前面提到的那种不同。例如,我指的是阿里安笔下的黑色Indicon以及希波克拉底笔下的Indicon。关于前者,我稍后会专门讨论;至于后者,则请参考注释中引用的作者的论述。
迪奥斯科里德斯称之为“Indicon”,普林尼和维特鲁威则称其为“Indicum”。我非常倾向于认为它们指的就是我们的靛蓝。这是一种从印度进口的蓝色颜料,既可用于绘画,也可用于染色。将其研磨后会得到黑色粉末,而将其悬浮在水中则会产生蓝色与紫色的混合色。这种颜料属于昂贵的染料,常常会被掺入泥土以降低其价值。因此,那些质地柔软、没有粗糙感、看起来像浓稠汁液的靛蓝被视为最优质的。普林尼认为,可以通过燃烧来区分纯靛蓝与掺假后的靛蓝:纯靛蓝会发出极为美丽的紫色火焰,并散发出类似海水的味道。他和迪奥斯科里德斯都提到过两种靛蓝:一种附着在芦苇上,呈海洋中浮起的黏液或泡沫状;另一种则如迪奥斯科里德斯所说,是从染缸壁上刮下来的紫色泡沫状物质;普林尼还明确指出,这种靛蓝就是通过这种方式在紫色染料生产厂中采集的。迪奥斯科里德斯还提到,靛蓝属于收敛性药物,可用于治疗溃疡和炎症,还能清洁并治愈伤口。
据我所知,古人的著作中关于靛蓝的记载就只有这些了。我已尽可能详细且准确地呈现了这些内容,同时为了便于读者比较和判断,还附上了原文引用。的确,“Indicon”这个词也出现在其他文献中,但它们肯定与前面提到的那种不同。例如,我指的是阿里安笔下的黑色Indicon以及希波克拉底笔下的Indicon。关于前者,我稍后会专门讨论;至于后者,则请参考注释中引用的作者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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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名称被用于更多印度产的物品,其实并不奇怪,因为目前我们也会将许多种水果、花卉、家禽等物品称为“印度产”的。事实上,古人并没有那么仔细地通过添加特定词汇来区分那些被他们称为“Indica”的物品;他们认为同时代的人能够通过名称中的关联轻易理解其真正所指的物品。不过,后世的注释者们大多只考虑某一种特定的物品,因此才出现了错误,而我在这里将努力纠正这些错误。
古人关于“Indicum”的描述似乎与我们的靛蓝完全吻合。这种物质的原产地就是印度,也就是古吉拉特或古茨切拉德,以及坎巴耶或坎巴亚地区。从很早以前开始,它就被带到了欧洲。在每个时代都有相关记载,它从未被当作新出现的物品,始终保持着原来的名称,这显然说明它一直被用于商业交易中。
正如古人所说,优质的靛蓝在研磨后会呈现黑色。不过,其染液则是蓝色与紫色相间的;这里所说的紫色指的是漂亮的紫罗兰色,而非通常意义上的猩红色。此外,优质靛蓝在研磨后触感柔软光滑;它能浮在水面上。和普林尼所处的时代一样,现在的靛蓝也常常被掺入一些泥土以增加重量,而这些泥土通常都是经过精细研磨的板岩。另外,通过燃烧也可以判断靛蓝的纯度:纯净的靛蓝燃烧后留下的灰烬很少,而含有杂质的靛蓝则会留下大量泥土。普林尼或许并未正确理解这一测试方法,所以他才凭猜测补充了关于火焰颜色和烟雾气味的描述,以便为这一测试提供解释。不过,那些将靛蓝视为海藻的人,也许以为能从中闻到海水的味道。有一位现代博物学家将化石归因于诺亚大洪水,他认为即便过了数千年,仍能从化石中闻到海水的味道。
这些名称被用于更多印度产的物品,其实并不奇怪,因为目前我们也会将许多种水果、花卉、家禽等物品称为“印度产”的。事实上,古人并没有那么仔细地通过添加特定词汇来区分那些被他们称为“Indica”的物品;他们认为同时代的人能够通过名称中的关联轻易理解其真正所指的物品。不过,后世的注释者们大多只考虑某一种特定的物品,因此才出现了错误,而我在这里将努力纠正这些错误。
古人关于“Indicum”的描述似乎与我们的靛蓝完全吻合。这种物质的原产地就是印度,也就是古吉拉特或古茨切拉德,以及坎巴耶或坎巴亚地区。从很早以前开始,它就被带到了欧洲。在每个时代都有相关记载,它从未被当作新出现的物品,始终保持着原来的名称,这显然说明它一直被用于商业交易中。
正如古人所说,优质的靛蓝在研磨后会呈现黑色。不过,其染液则是蓝色与紫色相间的;这里所说的紫色指的是漂亮的紫罗兰色,而非通常意义上的猩红色。此外,优质靛蓝在研磨后触感柔软光滑;它能浮在水面上。和普林尼所处的时代一样,现在的靛蓝也常常被掺入一些泥土以增加重量,而这些泥土通常都是经过精细研磨的板岩。另外,通过燃烧也可以判断靛蓝的纯度:纯净的靛蓝燃烧后留下的灰烬很少,而含有杂质的靛蓝则会留下大量泥土。普林尼或许并未正确理解这一测试方法,所以他才凭猜测补充了关于火焰颜色和烟雾气味的描述,以便为这一测试提供解释。不过,那些将靛蓝视为海藻的人,也许以为能从中闻到海水的味道。有一位现代博物学家将化石归因于诺亚大洪水,他认为即便过了数千年,仍能从化石中闻到海水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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靛蓝由于需要通过陆路长途运输,其价格必然很高。因此,它属于那种古代画家们——他们往往都是贫穷的奴隶——不会大量储存的颜料;他们必须依靠为他人绘制画作的人来提供这种颜料。我们的靛蓝也曾极为昂贵,直到在西印度群岛开始种植之后,由于那里有充足的良田,再加上奴隶贸易使得劳动力成本降低,其价格才有所下降。目前只有染工才会使用靛蓝,但事实上它也曾被用于绘画领域。在油画技术发明以及普鲁士蓝、天青石等质量更优的颜料被发现之前,靛蓝一直被用于绘画。如今,风景画家仍会用它来调出淡灰色,但它与油画颜料无法相融。至于靛蓝的医疗功效,至少可以说,17世纪末和18世纪初进行的实验完全证实了迪奥斯科里德斯对靛蓝的高度评价。曾经有一段时间,靛蓝被广泛推荐作为药物使用。不过现在,我们的医生已经掌握了比靛蓝更纯净、更有效的药物,而靛蓝则是用铜制容器来发酵制成的,因此其内服安全性值得怀疑。不可否认的是,那位经常被提及的作者并不了解靛蓝的制造方法。如果有关靛蓝的记载能够以真实的形式传达到希腊人和罗马人手中,那才真是不可思议——因为这些记载要么是为了满足某些商人的利益而编造的,要么就是在漫长的传播过程中,经过众多国家和语言的传递而产生的。不过在我看来,还是有可能从这些记载中找到一些线索的;如果还能知道最古老的靛蓝制造方法,我们或许就能更清楚地了解它了。在芦苇上沉积的黏液,应该就是发酵的第一阶段,也就是腐烂的开始,没有这一阶段,就无法分离出颜料。谁知道在远古时代,靛蓝植物是否也是像亚麻和麻类一样被种植在坑里或静水中呢?谁知道在它们腐烂之后,人们是否会把它们取出来,然后洗掉附在上面的色素并收集起来呢?通过这种方式确实可以获得一定量的靛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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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种加工方法效果并不好,目前人们已经采用了更为有效的办法;不过,各种工艺的改进都是逐步实现的。加那利群岛的原始居民用牛角在土地上耕作,因为他们不熟悉铲子,更不用说犁了。如果知道在印度的许多地方,人们过去是将植物放入大坑中培育的;而在17世纪时马耳他仍有人种植靛蓝,他们则是将植物放入水池或容器中让其发酵,那么上述推测就会显得更加可信了。如果在最古老的时代就已经有这样的做法,那么那些荒诞的说法也就不难理解了。靛蓝其实是一种从水中通过芦苇提取出来的黏液,而人们则把去掉了树皮的靛蓝植物视为这种黏液的来源。迪奥斯科里德斯还提到另一种靛蓝,那就是染缸中干燥后的紫色浮渣。我的前辈们认为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可能是出于猜测或误解,也可能是商人们故意编造的,因此认为无需进一步研究。不过我还是要指出,只要做好适当的处理,确实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获得蓝色颜料,而且还是质量上乘的颜料。虽然那并非严格意义上的靛蓝,但属于性质相似的颜料。如今以“蓝色胭脂红”为名出售的那些优质高价粉末,其实就是从染液中分离出的浮渣,其中仍含有最细小的着色颗粒。漂浮在染液表面的浮渣或“花状物”会呈现出多种颜色,而其中经常可以看到古老的紫色,因此可以说它具有紫色。在我看来,没有理由不相信迪奥斯科里德斯的记载,他说在他那个时代,人们就是用这种方法制造出名为靛蓝的蓝色颜料的。更何况,有证据表明,在16世纪末,靛蓝染工们就已经从染缸中分离出一种着色物质,并将其当作靛蓝来出售,而当时靛蓝的价格极为昂贵。此外,我们还了解到,在用于染黑色的工厂里,古代人们也会以类似的方式将浮渣收集起来作为黑色颜料,显然这种做法在所有的染坊中都很普遍。普林尼称这种靛蓝是在紫色染坊中制造的,他要么是误解了迪奥斯科里德斯的描述,要么就是过于草率下结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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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肯定,紫色染料厂中的杂质被收集并干燥后,便成了紫色的胭脂红。由于欧洲人直到近代才了解靛蓝的真正性质,那些古代评论家在解释我此处所提及的内容时出现错误也就不足为奇了;因此他们的观点对我而言几乎没有任何参考价值。那些最接近真相的人,如萨拉森、马蒂奥利、萨尔马修斯等人,都认为靛蓝是由我们的菘蓝制成的,但实际上菘蓝并不生长在印度。迪奥斯科里德斯也在相关章节中提到了菘蓝。马塞卢斯·维吉利乌斯则认为迪奥斯科里德斯所指的确实就是靛蓝;而这种物质早已广为人知,无需再赘述。不过他本人似乎也不了解靛蓝,否则他一定会修正那些将靛蓝称为“印度石”的错误表述。这些错误源于古代抄写员的无知——他们不了解“Indicum”,只想到了普林尼提到的“gemma Indica”。不过维吉利乌斯的说法是正确的:普林尼所提到的那种紫色染料,正如他所认为的那样,并非迪奥斯科里德斯所说的那种,而且现在已经无法再生产了。我一直遵循这一原则,并要求他人在解释古人提到的任何事物时,除非有确凿的证据,否则绝不能认定不同的名称指的是同一种物质。诚然,这种做法常常被采用。通过这种方式,我们可以增加对那些仅以一个名称存在的物质的了解。这固然能为推测提供更多空间,让想象力有更多发挥余地,但同时也容易导致毫无根据的解释和武断的论断,而这些论断无论多么谨慎、多么有依据,经过仔细审视都会被发现是错误的或极不可能成立的。按照这一原则,我始终努力避免因前辈们的权威而误以为古人所说的“Indicum”与“Indicum nigrum”是同一种物质。进一步研究后发现,后者不仅从名称上就与靛蓝不同,实际上它就是中国墨,或者用荷兰人的说法,就是印度墨。为了证明这一点,我必须引用普林尼的相关论述作为依据;或许加上一些简短的说明,就能让那些喜欢这类探讨的人不再觉得这些细节过于繁琐。在普林尼的这段论述中,他列举了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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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那个时代,人们用来制作黑墨的材料有几种。他提到了两种含硫酸的物质:一种是一种黏液或沉淀物(称为salsugo),另一种则是黄色含硫酸的矿物(也被称为misy)。只要人们还不知道如何提取盐分并使其结晶,换句话说,只要还没有硫酸制造厂,这些矿物就会继续被使用。他还提到,灯黑是在专门建造的房屋中制成的,维特鲁威对这些建筑有过描述——燃烧松木产生的烟雾会被引入一个封闭的空间内。如果将来自浴场或其他使用各种木材生火的地方的烟灰混入其中,那么这种墨水显然就会受到污染。值得注意的是,当时就已经有人使用葡萄燃烧后的残渣来制取黑色颜料,也就是所谓的“noir de vigne”;而如今,我们的艺术家,尤其是铜版印刷师,都认为这是最优质的黑色颜料。迄今为止,德国大部分的这种黑色颜料都是从门茨通过法兰克福进口的,因此它被称为“法兰克福黑”。在基青根、马克布赖特和慕尼黑也有类似的产品生产。制作时,人们会将葡萄残渣在密闭的火中烧焦,然后将其捣碎并装入桶中。普林尼指出,据说用这种物质可以制成可以替代靛蓝的黑色颜料。另一种颜料是骨黑,也就是烧过的象牙,即便在今天也依然备受推崇。除此之外,他还提到,印度有一种名为Indicum的颜料,不过我至今仍未了解其制作方法;不过,在用于染黑的场所,人们也可以用染缸中的黑色浮渣来制作类似的颜料,还有另一种则是用烧焦的冷杉木粉制成的。乌贼壳也能用来制取黑色颜料,但这与当前的话题无关。最后,他提到,所有的黑色颜料都可以通过曝晒太阳来提升品质,或者说,让其制备过程更加完善——也就是说,在用于书写的颜料中加入树胶,在用于绘画的颜料中加入胶质。不过,用醋制成的颜料更为耐用,不易被水冲掉。这一切都是事实。当墨水置于敞开的容器中接受阳光照射时,其质量会得到提升。我们的印花工人都知道,醋能加速黑色颜料的形成;那些希望获得优质墨水的人,必须使用浓度最高的啤酒醋来制作墨水。同样,所有的黑色颜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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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树胶或黏合剂混合的颜料会更快更容易被水冲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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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用清水冲洗即可。
迄今为止从普林尼的著作中引用的内容,有很大一部分也可以在维特鲁威的著作中找到。维特鲁威同样提到了用于制造灯黑的工艺;他还谈到了象牙黑,并明确指出,只要制作得当,这种颜料不仅能形成出色的颜色和优质的墨水,其效果甚至可以与印度蓝相媲美。
此时我可能会问:博学的普林尼以及精通绘画技术的建筑师维特鲁威,真的有可能将我们的靛蓝视为一种可以与灯黑一样用作黑色颜料和墨水的物质吗?如果普林尼在前面那段文字中确实指的是靛蓝,那么他为何还要说自己无法了解其制作方法呢?毕竟他在后面几行里已经详细描述了这种颜料的特性。如果普林尼和维特鲁威只了解黑色靛蓝,他们还会立刻提到,在无法获得昂贵的靛蓝时,可以用含菘蓝的泥土来替代吗?这里显然也是在提及某种蓝色颜料,就像之前提到的黑色颜料一样。因此,很明显,“印度蓝”这个名称既是指从印度进口的黑色颜料,也是指蓝色颜料。既然如此,那么那种黑色印度蓝很可能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印度墨——它的质量与上等的象牙黑以及酒糟黑极为接近,以至于常常有人用这些物质来伪造印度墨,然后卖给那些不够谨慎的买家。
印度墨在印度一直被广泛使用,很可能从远古时代就开始使用了。在印度,所有人工制造的物品都具有非常悠久的历史;因此我敢说,印度墨不可能是印度的新发明,尽管它很可能经过过改进,尤其是由中国人改进过的。不过,在那个时期,要区分这两种被称为“印度蓝”的物质是不可能的,因为每一位画家和颜料商都知道有两种颜色:蓝色和黑色。不过,我想到,古人在写作时有时会通过添加一些描述性词语来避免表述上的模糊不清;我曾经以为在普林尼的著作中就发现了这样的例子,也就是他在文中提到了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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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用清水冲洗即可。
迄今为止从普林尼的著作中引用的内容,有很大一部分也可以在维特鲁威的著作中找到。维特鲁威同样提到了用于制造灯黑的工艺;他还谈到了象牙黑,并明确指出,只要制作得当,这种颜料不仅能形成出色的颜色和优质的墨水,其效果甚至可以与印度蓝相媲美。
此时我可能会问:博学的普林尼以及精通绘画技术的建筑师维特鲁威,真的有可能将我们的靛蓝视为一种可以与灯黑一样用作黑色颜料和墨水的物质吗?如果普林尼在前面那段文字中确实指的是靛蓝,那么他为何还要说自己无法了解其制作方法呢?毕竟他在后面几行里已经详细描述了这种颜料的特性。如果普林尼和维特鲁威只了解黑色靛蓝,他们还会立刻提到,在无法获得昂贵的靛蓝时,可以用含菘蓝的泥土来替代吗?这里显然也是在提及某种蓝色颜料,就像之前提到的黑色颜料一样。因此,很明显,“印度蓝”这个名称既是指从印度进口的黑色颜料,也是指蓝色颜料。既然如此,那么那种黑色印度蓝很可能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印度墨——它的质量与上等的象牙黑以及酒糟黑极为接近,以至于常常有人用这些物质来伪造印度墨,然后卖给那些不够谨慎的买家。
印度墨在印度一直被广泛使用,很可能从远古时代就开始使用了。在印度,所有人工制造的物品都具有非常悠久的历史;因此我敢说,印度墨不可能是印度的新发明,尽管它很可能经过过改进,尤其是由中国人改进过的。不过,在那个时期,要区分这两种被称为“印度蓝”的物质是不可能的,因为每一位画家和颜料商都知道有两种颜色:蓝色和黑色。不过,我想到,古人在写作时有时会通过添加一些描述性词语来避免表述上的模糊不清;我曾经以为在普林尼的著作中就发现了这样的例子,也就是他在文中提到了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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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颜色——purpurissum、Indicum cæruleum、melinum、auripigmentum、cerussa。我认为在这段文字中,我们的靛蓝之所以与黑色的Indicum区分开来,是因为使用了“caeruleum”这一称谓。不过,我的喜悦很快就被Hardouin打破了,他在Indicum和caeruleum之间加了一个逗号,而许多最古老、最优质的版本中并没有这个逗号。因此我无法去掉这个逗号;因为毫无疑问,“caeruleum”指的是蓝色铜赭石,也就是所谓的山蓝。现在我将继续验证我的观察是否正确,即希腊人在想要表示黑色而非蓝色时,常常使用“black Indicum”这一术语。“nigrum Indicum”这一术语出现在阿里安、盖伦、保罗·埃吉内塔的著作中,或许也出现在其他希腊医生的作品中;由于拉丁文作家也知道有一种能染出黑色的Indicum,因此有理由推测这就是希腊人所说的nigrum Indicum。不过我更倾向于将其译为“印度黑”,就像我们把柏林蓝、罗马红、那不勒斯黄、布伦瑞克绿、西班牙棕等等称为相应名称一样;或者也可以译为“印度墨水”。阿里安在介绍其他印度商品时也提到了它。实际上,他并没有提到真正的靛蓝;不过从他那里也期望不出一份完整的商品清单。不过,这位作者还在文中再次提到了Indicum,但在那段文字中它只是另一种商品的别称而已。在谈到朱砂时,他补充说,他所指的是那种从某种树上提取的、与树胶类似的物质。我倾向于认为他指的是龙血,因为当时人们因其颜色而称其为朱砂。有些人推测,阿里安所说的laccos chromatinos其实就是我们的靛蓝,按照现在这个词的含义,它确实可以被归类为漆料。还有人认为它指的是树胶漆。但我找不到任何证据表明在那么早的时期人们就已经知道树胶漆了。我非常怀疑“lac”这个词的这种含义真的有那么悠久的历史;我必须承认,萨尔马修斯的观点在我看来很有可能,也就是说,阿里安指的是一种带有花纹的布料:因为除了萨尔马修斯提出的理由之外,还应该注意到,在那段文字中提到的是不同种类的布料,而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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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还提到了其他物品。此外,同一位作者也以同样的含义将“chromatinos”这一称谓用于其他种类的布料上。因此,不能说阿里安提到过我们的靛蓝,而萨尔马修斯则试图探寻这个词的起源。在盖伦的著作中——这些著作至今尚未得到充分研究——我只找到四次提到“Indicum nigrum”的记载。在其中一处论述眼睛疾病的内容中,他称赞了这种物质的清洁功效,并指出在没有炎症的情况下可用于治疗伤口。在另一处,则有三种眼膏配方中使用了它。不过,我试图从这位伟大的作家那里找到他对“Indicum”这一名称的解释,但未能成功,尽管他已经解释了当时药物学中所使用的几乎所有其他物品。由此看来,希腊人将“Indicum”这一名称赋予了我们的靛蓝,同时也用于指代印度黑色染料或印度墨水。然而,不可否认的是,与这一观点相反,存在着诸多疑问。许多认为普林尼和维特鲁威所说的黑色靛蓝并非墨水,而是我们所说的靛蓝的人指出,希腊人和罗马人常常将深蓝色或深紫色的东西称为黑色;因此,蓝色靛蓝也可能以此方式被称作黑色。但他们作为证据所举的例子,其实是诗人用来形容深色花朵的称谓。由于自然界中并不存在黑色的花朵,那些喜欢一切罕见、特别且夸张事物的诗人,就会将那些颜色极为深邃、近乎黑色的花朵称为黑色。同样,清澈而深色的水也会被称作黑色。不过,那些必须准确区分各种颜色的画家和染工,不太可能用如此含糊的方式来描述颜色。萨尔马修斯推测,靛蓝的阿拉伯语名称“Nil”和“Nir”源自拉丁语单词“niger”。另外,医生保卢斯·埃吉内塔在引用迪奥斯科里德斯关于“Indicum”药用价值的论述时,使用了“黑色”这一称谓,这一反对意见似乎更有说服力。还可以补充一点:盖伦所描述的“Indicum nigrum”的各种功效,似乎与迪奥斯科里德斯所描述的“Indicum”的功效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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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7. 在谈到伤口愈合的问题时,他仅使用“Indicum”这一术语,而未使用“Indicum nigrum”。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化学家佐西穆斯认为,古人所说的风信子色与靛蓝色相同或相似,而“Indicum nigrum”也与它们类似。但对于那些了解古代医学家们是如何以极其不充分的依据来赋予各种物质药用价值的人来说,他们因为名称相同就认为两种不同的物质具有相同的功效,这或许并不奇怪。在需要使用“Indicum nigrum”的外伤治疗中,靛蓝和印度墨水可能产生的效果差不多,也可能毫无效果。我认为化学家佐西穆斯的观点更为重要;可惜的是,他的著作至今尚未出版。他生活的时代仍不确定,而且也不清楚所有以他名字命名的化学相关手稿是否都出自同一位作者之手。从以上所述可以推断,在维特鲁威和普林尼的时代,靛蓝以及印度墨水都是从印度进口的,而且两者都被称作“Indicum”。至于希腊人是否将靛蓝称为“Indicum”,而将印度墨水称为“Indian black”,则不太确定。事实上,由于靛蓝在干燥状态或作为饱和染料时都会呈现出深蓝色,因此它常常被称作“Indian black”。在我看来,还有证据表明,在古老的染坊里,工人们会收集染缸中产生的浮渣,并将其晒干成一种色素。现在,我将证明我之前所声称的观点:靛蓝一直被使用着,而且持续不断地从印度进口。我会引用不同历史时期中关于靛蓝的记载;但我相信,细心的读者可以在许多其他作家的作品中找到相关记载。阿拉伯的医学家们很可能也都提到过靛蓝;可惜的是,在这方面我们只能依赖那些错误的拉丁文译本。此外,他们似乎还经常重复希腊人关于各种药材的描述,而实际上他们自己并未真正了解这些内容。生活在10世纪末的拉塞斯提到过“Nil,alias Indicum”。死于1036年的阿维森纳也经常提到靛蓝;但在那些糟糕的译本中,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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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指出,所谓“Indicum”实际上指的是明矾(或者更确切地说是绿矾)。不过,在他谈到将头发染成黑色的那段文字中,他显然指的是靛蓝;根据译文,靛蓝能产生紫罗兰色。在拉丁文中可见“Indicum indum bonum”这一表述,萨尔马修斯对此作出了解释,称阿拉伯语中的对应词为Alusma Alhendia,即印度蓝草。在同一处,他还提到了“Indicum carmenum”,这是一种不会产生紫罗兰色而是黑色调的靛蓝,也就是说,它是通过加入绿矾来染色的。卡曼尼亚与吉德罗西亚接壤,而吉德罗西亚正是靛蓝的产地,目前最好的靛蓝仍产自古吉拉特邦。在我所拥有的阿维森纳著作的注释中,某些阿拉伯语词汇被译为“granum Nil”。11世纪末,塞拉皮翁似乎把希腊人关于靛蓝和蓝草的所有说法都汇集在了一起。12世纪中叶,阿威罗伊提到了希腊人所描述的靛蓝的药用价值,并补充说靛蓝常被用于染色。穆拉托里提供了一份写于1193年的拉丁文条约,内容是关于博洛尼亚与费拉拉两地民众之间需缴纳关税的物品清单,其中就有靛蓝。13世纪时,曾在亚洲乃至中国部分地区旅行了26年的著名旅行家马可·波罗提到,他在库兰或科伊卢姆王国看到了染工们使用的靛蓝,并描述了其制作过程。14世纪中叶,弗朗切斯科·巴尔杜切伊·佩戈洛蒂的著作中包含了大量关于这种商品贸易的有趣信息。在这些记载中,我们可以看到不同种类的靛蓝名称,比如“Indaco di Baldacca”,很可能来自巴格达——在许多古老的游记中,这座城市被称为Baldach或Baldac;还有“Indaco del Golfo”、“Indaco di Cipri”、“Indaco Rifanti”。当时,靛蓝是以皮革袋或箱子等形式进口的。这位旅行家关于如何判断靛蓝品质的描述非常有趣。尼科洛·康蒂在1444年之前曾到过印度,他在谈到柬埔寨的出口商品时也提到了靛蓝。杜坎热证实,中世纪时“color indicus”这一表述确实用来指代蓝色与紫罗兰色相混合的颜色。因此,在我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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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绍夫教授认为,罗塞蒂不可能不知道靛蓝这种染料。不过,在我早先提到过的那部关于染色的重要著作中,靛蓝多次被提及,且始终以“endego”这一名称出现。在此,我想指出一点对染色史而言相当重要的事实:中世纪时,犹太人在黎凡特地区经营着许多染色作坊,他们是这一行业的主要从业者。1173年去世的犹太人本杰明在游记中提到某些地方时说:“那里住着一位从事染色工作的犹太人”;而对于其他地方,他则指出“大多数犹太人都从事染色工作”。塔伦托有专门从事红色染料生产的工匠,底比斯则有专门生产紫色染料的工匠。当时,耶路撒冷的犹太人从国王那里租用了非常适合用于染色的场所,条件是除了他们自己之外,不得让其他人在此从事同样的生意。我深知,对于本杰明的记载是否可信,人们存在诸多疑问,而且犹太人的虚荣心也是众所周知的;但我看不出有什么理由不能相信他在这方面的描述——因为很自然地会有人问:他为何要故意将这种职业归咎于自己的同胞而非其他人呢?他只提到过一名犹太玻璃匠以及一些从事羊毛和丝绸纺织的人。此外,还有许多文献指出,意大利的染色业是由犹太人经营的。因此,在11世纪时,教皇从贝内文托获得的收入中,就包括了犹太人因其染色作坊而缴纳的税款。中世纪时,各国的君主似乎也会自己建立染色作坊,有时还会将这些作坊连同所有设备一起作为礼物赠送出去。这类场所被称为“tincta”、“tingta”或“tintoria”。这种“染色作坊”的概念,或许源自那些只有君主才能建立的、用于生产紫色染料的古老作坊。与这些染色作坊一同被提及的还有犹太人,由此看来,他们很可能在这些作坊中担任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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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有理由推测犹太人是在东方学会这门技艺的,他们在意大利使用的颜料与黎凡特地区的染坊所用的相同。此外,他们很可能用靛蓝取代了当时在意大利种植的菘蓝——因为靛蓝的着色能力更强,或者至少能更轻松地获得漂亮的色彩。意大利人是欧洲第一个将这门技艺发展到更高水平的人,他们也在许多其他领域取得了成就;可以证明,这项技艺的知识由此传播到了其他国家。随着这一进程的推进,我认为靛蓝逐渐取代了本地的菘蓝,因为后者的着色效果既不如靛蓝好,也无法呈现出像用靛蓝染出的那样美丽的颜色。当东印度的产品通过海路运抵欧洲后,靛蓝的使用范围就更广了,尤其是在可以从美洲以更低成本获得靛蓝之后。1499年,瓦斯科·达·伽马指挥的第一艘葡萄牙船从东印度返回,随后又有几艘船相继抵达,它们都载满了来自东方的珍贵商品。我一直未能找到这些船只货物的清单;不幸的是,我们也没有关于葡萄牙人早期与印度产品贸易的任何记录。因此,我无法证明靛蓝是否属于最早进口的商品之一。由于当时奢侈风气的盛行,香料的价格极为昂贵,再加上各种宝石,无疑构成了最初的贸易商品;不过,靛蓝很可能很快就被引入了贸易中,因为那个时期所有到过印度的旅行者都称靛蓝是最畅销的商品之一。1516年,葡萄牙人巴尔博萨在印度收集了有关地理和贸易的宝贵信息,之后他随麦哲伦一起进行环球航行,并在泽布岛与麦哲伦一同遇难。他在649年记录了卡利卡特的商品价格,其中提到了当时优质靛蓝的价值。科萨利也在1516年从印度寄回的信件中提到了柬埔寨的货物中有靛蓝。路易斯·吉恰尔迪尼于1563年开始写作,1589年去世,他在描述安特卫普从葡萄牙获得的商品时,也提到了东印度的靛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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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肯定的是,那家于1602年在荷兰成立的贸易公司很早就掌握了为欧洲人提供棉花、茶叶、西米等必需品的技艺,而这些物品在印度总能获得充足的供应。这家公司因此从事着与这些商品相关的庞大贸易业务。那些抱怨本土的靛蓝植物被靛蓝取代的德国作家,以及那些试图通过法令阻止这一变化的君主们,都将过错归咎于荷兰人。1630年写作的尼斯卡称,靛蓝才被引入德国三十多年;而1654年皇帝费迪南德三世颁布的法令则指出,靛蓝早在那之前几年就已经从荷兰进口到德国了。1631年从东印度群岛抵达荷兰的船只所载的货物数量便足以证明当时靛蓝的进口量极为庞大:第一艘船运来了13,539磅的锡尔切斯靛蓝;第二艘船运来了82,734磅的古吉拉特靛蓝;第三艘船同样运来了66,996磅的该种靛蓝;第四艘船运来了50,795磅的巴哈诺靛蓝;第五艘船运来了32,251磅的奇尔切斯靛蓝;第六艘船运来了59,698磅的贝贾纳靛蓝;第七艘船则运来了27,532磅的奇尔切斯靛蓝。我之所以特别提及这些数据,是为了让人们能够了解不同种类的靛蓝及其产地。这七艘船总共为欧洲带来了333,545磅的靛蓝,按较低的价值估算,其价值相当于五吨黄金,或500,000美元。1633年4月,又有三艘船运回了4092卡特尔的靛蓝,其价值高达2,046,000里克斯美元。这种贸易带来的巨大利润促使人们在发现美洲后不久就在那里开始生产靛蓝;而当他们看到美洲原住民在还未遭遇基督徒的侵扰时,就利用类似亚洲靛蓝植物的本土植物将身体和面部染成蓝紫色时,就更坚定了这样做的决心。至于这两种植物是否属于同一属,或者美洲的那种植物是否与世界其他地区的不同,据我所知,目前还无法确定。不过可以肯定的是,雷纳尔等人关于这种植物是由欧洲人从亚洲首次带到新大陆的说法是完全错误的。弗朗西斯·科隆(即哥伦布)在其父亲的传记中也曾提到过这种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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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伊斯帕尼奥拉岛或圣多明各的珍贵物产中,就有这种植物。弗朗西斯·埃尔南德斯将其视为墨西哥的天然植物之一,称美洲人用它来将头发染成黑色。他还提到,人们用这种植物制成一种色素,命名为Mohuitli和Tleuohuilli,这与拉丁语中的cæruleum相同,同时他也描述了制备这种色素的方法。克拉维赫罗在关于墨西哥的记载中也证实了这一点。因此,这种植物应被视作全球四分之三地区特有的少数植物之一。不过,很有可能是欧洲人在后来将更优良的品种引入了美洲,如今那里确实栽培着多种此类植物。关于美洲靛蓝的历史,我在这里不得不留下一个很大的空白,或许有朝一日可以通过游记和地形志来填补这一空白。目前我所知道的是,最早被带到欧洲的靛蓝来自危地马拉,也就是墨西哥,而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只有圣多明各能够提供这种物品,其他西印度群岛都无法供应。克鲁尼茨称,洛佩斯·德·戈麦斯曾提到,在他那个时代,伊斯帕尼奥拉岛可以制造出非常漂亮的天蓝色颜料,不过我不确定这一说法的依据何在。如果这里所说的人是作为神父随费迪南德·科尔特斯一同出行的洛佩斯·德·戈马拉,那这无疑是最古老的记载,也与拉巴特的描述相符。不过,我会把进一步研究这个问题的工作留给其他人,需要指出的是,靛蓝的种植始于1747年的卡罗莱纳州,据安德森所说,次年还通过奖励措施来鼓励人们种植靛蓝。因此,这种植物是从印度群岛传到欧洲的,由于其染料的质量上乘、色泽鲜艳,且使用方便、优势明显,很快就取代了欧洲各地的菘蓝——后者主要在德国的图林根、法国的朗格多克以及教会领地内的里埃蒂附近地区种植。起初,只有少量靛蓝被添加到菘蓝中,以此提升其品质;后来用量逐渐增加,最终以至于少量的菘蓝仅起到提色作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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靛蓝虽然可以用于发酵,但却无法自身呈现出任何颜色。人们很快发现,与使用传统方法单独使用菘蓝相比,若将靛蓝与菘蓝一起使用,每码布的染色成本会更低。这样一来,德国就失去了原本能让农民、商人、运输商等人群获得巨大财富的产业。
16世纪时,许多国家的人们开始对染色技术进行重大改进。为此,他们尝试了各种新的染料,包括本土的和进口的,同时还试验了那些此前从未被使用过的盐类。通过这种方式,染色师们有时能得到色彩新颖且美观的成品;不过,许多新的染色方法并未达到预期的效果,这也就不足为奇了。有些方法虽然能染出令人满意的颜色,但这些颜色很快就会褪去;还有些方法则会使布料变得过于脆弱,以至于很快就在商家的货架上腐烂掉。政府认为有必要为消费者提供保障,于是将这种技术上的缺陷视为故意的欺诈行为。当时人们认为,有些颜料能带来持久且真实的颜色,而另一些则只会使颜色褪去或产生虚假的效果;同时,盐类的有害影响也无法避免或减轻。因此,政府普遍禁止使用所有那些已被证明会带来危害的新材料。
立法者并非全知全能、无所不能的。尽管他们怀着良好的意愿,并决心履行自己的职责,但他们仍可能推荐一些有害的东西,同时禁止一些本可能带来好处的事物。如果他们的命令和禁令是不可违背、无法逾越且不可抵抗的,那么它们往往会限制艺术与科学的发展,使得有用的发明无法实现。但人类毕竟不是完全机械化的生物,他们知道如何冒着巨大风险来规避那些不合理的法规,通过非法手段获得比政府所规定的更多的利益。16世纪的染色技术领域就是如此。
1577年,议会召开会议,以最严厉的惩罚措施禁止使用那种被称为“魔鬼染料”的新型有害、具有欺骗性且会腐蚀织物的染料——这种染料实际上就是用硫酸及其他腐蚀性物质制成的。
16世纪时,许多国家的人们开始对染色技术进行重大改进。为此,他们尝试了各种新的染料,包括本土的和进口的,同时还试验了那些此前从未被使用过的盐类。通过这种方式,染色师们有时能得到色彩新颖且美观的成品;不过,许多新的染色方法并未达到预期的效果,这也就不足为奇了。有些方法虽然能染出令人满意的颜色,但这些颜色很快就会褪去;还有些方法则会使布料变得过于脆弱,以至于很快就在商家的货架上腐烂掉。政府认为有必要为消费者提供保障,于是将这种技术上的缺陷视为故意的欺诈行为。当时人们认为,有些颜料能带来持久且真实的颜色,而另一些则只会使颜色褪去或产生虚假的效果;同时,盐类的有害影响也无法避免或减轻。因此,政府普遍禁止使用所有那些已被证明会带来危害的新材料。
立法者并非全知全能、无所不能的。尽管他们怀着良好的意愿,并决心履行自己的职责,但他们仍可能推荐一些有害的东西,同时禁止一些本可能带来好处的事物。如果他们的命令和禁令是不可违背、无法逾越且不可抵抗的,那么它们往往会限制艺术与科学的发展,使得有用的发明无法实现。但人类毕竟不是完全机械化的生物,他们知道如何冒着巨大风险来规避那些不合理的法规,通过非法手段获得比政府所规定的更多的利益。16世纪的染色技术领域就是如此。
1577年,议会召开会议,以最严厉的惩罚措施禁止使用那种被称为“魔鬼染料”的新型有害、具有欺骗性且会腐蚀织物的染料——这种染料实际上就是用硫酸及其他腐蚀性物质制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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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用它来替代靛蓝。这一禁令在1594年和1603年再次被重申,同时还补充说明:由于这些劣质染料的比重较大,一磅用于缝制或刺绣的未染色丝绸只能染出两三磅的染色布料。此处似乎指的是黑色——因为在当时,黑色是上层阶级的服饰颜色。显然,在这一时期,收敛性汁液和绿矾的使用频率比以往更高了;用这些物质长时间煮制布料的话,布料会变得极为柔软。实际上,如今黑色布料有时也会因此而损坏。的确,布料在染成黑色时重量增加最多,其次是染成蓝色时。我并不了解关于布料染色后重量变化的精确实验数据,但可以肯定的是,相关记载中的数值实在过高了。15盎司的生丝经过法国人称之为“décruement”的处理过程后会损失4盎司重量,因此白色丝绸的重量为11盎司,而染成黑色后则增至13盎司。总体而言,黑色染料使布料重量增加的比例比亮色染料高出五分之一。由于靛蓝很快便变得普遍,导致靛蓝的销售受到损害,萨克森州于1650年率先出台了禁止使用靛蓝的法令。由于政府很清楚名称对人们观念的影响——人们往往会根据名称来判断某样东西的好坏——所以该禁令的表述方式似乎是在暗示靛蓝属于那些被称为“魔鬼染料”的有害物质。1652年,虔诚的欧内斯特公爵通过其使者赫嫩博士向议会提出建议,要求彻底禁止在帝国境内使用靛蓝,并将使用靛蓝染色的特权授予那些使用靛蓝的人。随后,在1654年4月21日,帝国又颁布了另一项禁令,其中重申了所有与“魔鬼染料”相关的规定,同时强调必须严加防范靛蓝的私密进口,因为这会削弱靛蓝贸易、损害染色产品的质量,还会导致资金外流。同年,选帝侯立即利用一切机会在其领地内严格执行这项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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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在纽伦堡种植蓝草的民众还采取了更极端的措施:他们制定法律,要求染工每年宣誓不得使用靛蓝;即便靛蓝对他们而言与其他人一样重要,他们仍必须遵守这一规定。这种对宗教的极度蔑视其实并非没有先例——在法国君主制时期,由于所有官职都可以买卖,每位议会顾问在就职时都必须宣誓自己并非通过金钱获得职位,直到最终有人敢于拒绝作出虚假誓言。在德国也是如此,许多官员必须宣誓会遵守政府的各项命令,但实际上这些命令常常被违反,根本无法得到遵守,或者至少会带来极大的混乱与问题。
在德国针对图林根地区所采取的措施,在法国针对朗格多克地区也同样存在。由于该地区的议员们强烈抗议,1598年便禁止了靛蓝的使用,此后这一禁令又被多次重申。但在1669年颁布的著名法令中,科尔贝尔将高级染工与普通染工区分开来,规定可以不用蓝草而直接使用靛蓝;1737年则允许染工自行选择单独使用靛蓝或同时使用靛蓝与蓝草。
在英格兰,据我所知当时并未种植蓝草,法律中首次提及靛蓝是在1581年伊丽莎白女王统治时期,不过那时的记载是关于黑色染料而非蓝色染料。任何羊毛制品在用五倍子、茜草或其他材料染成黑色之前,都必须先经过蓝草处理,或同时使用蓝草与靛蓝才能变成蓝色。同样,人们长期认为,如果不先将物品染成蓝色,就无法得到持久的黑色。帽子也只有在切割处能看出蓝色痕迹时才被视为已正确染色。如今,我们的染工已经能够无需蓝色底色就能染出持久的黑色,也能不用蓝草就能染出稳定的蓝色。在欧洲各地,外来靛蓝仍将是最常用的染料,直到其高昂的价格迫使人们开始从本地植物中提取类似的色素为止。
在德国针对图林根地区所采取的措施,在法国针对朗格多克地区也同样存在。由于该地区的议员们强烈抗议,1598年便禁止了靛蓝的使用,此后这一禁令又被多次重申。但在1669年颁布的著名法令中,科尔贝尔将高级染工与普通染工区分开来,规定可以不用蓝草而直接使用靛蓝;1737年则允许染工自行选择单独使用靛蓝或同时使用靛蓝与蓝草。
在英格兰,据我所知当时并未种植蓝草,法律中首次提及靛蓝是在1581年伊丽莎白女王统治时期,不过那时的记载是关于黑色染料而非蓝色染料。任何羊毛制品在用五倍子、茜草或其他材料染成黑色之前,都必须先经过蓝草处理,或同时使用蓝草与靛蓝才能变成蓝色。同样,人们长期认为,如果不先将物品染成蓝色,就无法得到持久的黑色。帽子也只有在切割处能看出蓝色痕迹时才被视为已正确染色。如今,我们的染工已经能够无需蓝色底色就能染出持久的黑色,也能不用蓝草就能染出稳定的蓝色。在欧洲各地,外来靛蓝仍将是最常用的染料,直到其高昂的价格迫使人们开始从本地植物中提取类似的色素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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靛蓝的染料是从这种植物中提取的,具体方法是让植物与水一起发酵;在发酵过程中,会形成蓝色的沉淀物,这些沉淀物被收集起来并晾干。市面上的靛蓝除了含有三种颜色的色素——棕色、红色和蓝色之外,还含有多种杂质,如石灰、二氧化硅、氧化铝以及铁的氧化物,此外还有些黏性物质。目前,靛蓝的主要种植地是孟加拉和危地马拉,不过由于中美洲局势不稳定,近年来从危地马拉出口的靛蓝数量大幅减少。在我们最初统治印度时,靛蓝曾是东印度公司贸易中的重要产品;但由于美洲和西印度群岛生产的靛蓝质量更高,当地粗制滥造的靛蓝逐渐被挤出欧洲市场。1783年和平协议签订后不久,西印度群岛的靛蓝生产技术就被引入孟加拉,公司也放宽了限制,允许英国资本和技术用于恒河冲积平原上的靛蓝种植,于是靛蓝的出口量逐渐增加,美洲和西印度群岛的靛蓝几乎完全退出了市场。这种生产技术后来也被引入奥德以及恒河平原的其他西北部地区,后来又传播到了马德拉斯的一些省份、爪哇岛和菲律宾群岛。不过,其他地方生产的靛蓝无论在数量还是质量上都远远不及孟加拉和巴哈尔地区的产物,因为那两地的土壤和气候似乎特别适合靛蓝的生长。目前靛蓝的供应量大致如下:孟加拉各省为34,500箱,约合9,000,000磅;包括马德拉斯和危地马拉在内的其他国家则为8,500箱;总计43,000箱。其中,英国消耗的靛蓝为11,500箱,约合3,000,000磅;法国为8,000箱;德国及其他欧洲国家为13,500箱;波斯为3,500箱;印度为2,500箱;美国为2,000箱;其他国家为2,000箱;总计仍为43,000箱,总重量超过11,000,000磅。1840年,英国进口的靛蓝量为5,831,269磅,用于国内消费的量为3,011,990磅。进口的靛蓝中有五分之四以上来自东印度群岛,其余则主要来自西印度群岛、危地马拉、秘鲁和菲律宾群岛。那些超出消费量的靛蓝则被重新出口到德国、俄罗斯、意大利、荷兰以及欧洲大陆的其他地区。
Page 363
欧洲。法国和美国的主要供应品都是直接从加尔各答进口的。]
脚注
615
迪奥斯科里德斯,《药物志》第五卷第107章,第366页。关于印度的事物。
616
普林尼,《自然史》第三十五卷第6章第27节,第688页;以及伊西多尔,《起源论》第十九卷第7章,第464页。
617
福埃修斯所著的《希波克拉底经济学》,1588年于法兰克福出版,第281页。
618
“Ἔγχυλον”也意为多汁的,或具有某种味道的。但在这里,所描述的物质是干燥且无味的,或者至少只有很弱的涩味,因此这两个含义都不适用。此处它应该指的是浓缩或变干的汁液;不过我找不到其他能支持这一含义的记载。
619
在普林尼的时代,人们用靛蓝或蓝草来给白色泥土着色,其方式与现在制作粗质颜料和蜡笔的方式类似,然后将其当作靛蓝出售。其中一种颜色被他称为“annularia”,这种颜色属于我已在第一卷中提到过的用于封印的颜料。我认为它就是普林尼随后所称的“annulare”: “所谓‘annulare’,是一种白色的颜料,女性用它来装饰自己。”这些文字没有得到任何解释,因此我只能大胆猜测一下。我认为普林尼的意思是“这就是女性用来绘画或装饰自己的美丽白色颜料”。
620
普林尼,《自然史》第三十五卷第12节,第684页。——维特鲁威,《建筑十书》第七卷第14章。
621
塔弗尼耶尔,第二卷,第112页。《马尔他:旧与新》一书中也有相关记载,该书由伯查德·尼德施泰特编撰,1659年在赫尔梅斯特出版,第四卷第6章。
脚注
615
迪奥斯科里德斯,《药物志》第五卷第107章,第366页。关于印度的事物。
616
普林尼,《自然史》第三十五卷第6章第27节,第688页;以及伊西多尔,《起源论》第十九卷第7章,第464页。
617
福埃修斯所著的《希波克拉底经济学》,1588年于法兰克福出版,第281页。
618
“Ἔγχυλον”也意为多汁的,或具有某种味道的。但在这里,所描述的物质是干燥且无味的,或者至少只有很弱的涩味,因此这两个含义都不适用。此处它应该指的是浓缩或变干的汁液;不过我找不到其他能支持这一含义的记载。
619
在普林尼的时代,人们用靛蓝或蓝草来给白色泥土着色,其方式与现在制作粗质颜料和蜡笔的方式类似,然后将其当作靛蓝出售。其中一种颜色被他称为“annularia”,这种颜色属于我已在第一卷中提到过的用于封印的颜料。我认为它就是普林尼随后所称的“annulare”: “所谓‘annulare’,是一种白色的颜料,女性用它来装饰自己。”这些文字没有得到任何解释,因此我只能大胆猜测一下。我认为普林尼的意思是“这就是女性用来绘画或装饰自己的美丽白色颜料”。
620
普林尼,《自然史》第三十五卷第12节,第684页。——维特鲁威,《建筑十书》第七卷第14章。
621
塔弗尼耶尔,第二卷,第112页。《马尔他:旧与新》一书中也有相关记载,该书由伯查德·尼德施泰特编撰,1659年在赫尔梅斯特出版,第四卷第6章。
Page 364
该文献收录于《Grævii Thesaurus Ital.》第六卷第3007页。此人旅行归来后将大量波斯手稿带回了德国,这些手稿后来被购入柏林的国王图书馆。不过,尼德施泰特并非唯一提到过马耳他曾种植靛蓝的人;巴托林在《Epist. Med. cent.》第一卷第53封书信中也有相同记载,见第224页。
它与锡的钼酸盐截然不同,J. B.里希特在其《Chemie》第二卷第97页中描述了后者复杂的制备过程。
值得注意的是,希腊的染工们在谈到那些表面覆盖着浮沫的发酵染缸时,也会像我们的染工一样称其为“有花”的,即“ἐπάνθισμον”。在希波克拉底的著作中,“ἐπάνθισμα ἀφρωδές”指的是表面出现的浮沫;在拉丁语中,表示此意的“flos”一词也极为常见。
参见卡内帕里乌斯的《De Atramentis》,1718年出版,4开本,第2卷第17行;瓦伦蒂尼的《Museum Museor.》第一卷第225页;波梅特的著作第一卷第192页。
可参阅他1529年在科隆出版的迪奥斯科里德斯著作版本,对开本,第667页。
见该书第三十七卷第10章第61节,第791页。
见该书第三十五卷第6章。
“Perfici”是一个专业术语,常用于指对某件物品进行的最后加工处理:陶器在制成后必须放在阳光下晾干并变硬。详情可参见阿尔杜安为普林尼所著的索引。
各种用于增加墨水浓度并使其更浓稠的树胶类物质被称为“ferrumen”。参见佩特罗尼乌斯的著作第102章第15节。
维特鲁威在《建筑十书》第七卷第10节中提到,见第246页。
它与锡的钼酸盐截然不同,J. B.里希特在其《Chemie》第二卷第97页中描述了后者复杂的制备过程。
值得注意的是,希腊的染工们在谈到那些表面覆盖着浮沫的发酵染缸时,也会像我们的染工一样称其为“有花”的,即“ἐπάνθισμον”。在希波克拉底的著作中,“ἐπάνθισμα ἀφρωδές”指的是表面出现的浮沫;在拉丁语中,表示此意的“flos”一词也极为常见。
参见卡内帕里乌斯的《De Atramentis》,1718年出版,4开本,第2卷第17行;瓦伦蒂尼的《Museum Museor.》第一卷第225页;波梅特的著作第一卷第192页。
可参阅他1529年在科隆出版的迪奥斯科里德斯著作版本,对开本,第667页。
见该书第三十七卷第10章第61节,第791页。
见该书第三十五卷第6章。
“Perfici”是一个专业术语,常用于指对某件物品进行的最后加工处理:陶器在制成后必须放在阳光下晾干并变硬。详情可参见阿尔杜安为普林尼所著的索引。
各种用于增加墨水浓度并使其更浓稠的树胶类物质被称为“ferrumen”。参见佩特罗尼乌斯的著作第102章第15节。
维特鲁威在《建筑十书》第七卷第10节中提到,见第246页。
Page 365
631
第35卷,第7章。
632
《普林尼习题集》,第816页,b栏。另见《弗拉维乌斯·沃皮斯库姆注释》,第398页,收录于1620年在巴黎出版的《奥古斯都史》中。
633
《按部位分类的药剂学》,第4卷,第4章。由格斯恩编辑,第5类,第304页。
634
第4卷,第7章。
635
《萨尔马修斯论普林尼习题集》,第908页,a栏。
636
《保罗·埃吉内塔斯著作集》,共7卷,1538年在巴塞尔出版,第7卷,第246页。
637
《寓言集》,第1卷,第161页,第43页。
638
萨尔马修斯在《希勒斯医学术语注释》中,第177页,a栏;另见《普林尼习题集》,第810页,b栏及第936页,b栏。关于通常被称为《帕诺波利塔》的佐西穆斯所著作品的手稿,可参阅法布里奇乌斯的《希腊文典籍目录》,第6卷,第612、613页;第12卷,第748、761页。但愿我能有幸活到该书出版之时——它无疑将为艺术史的研究带来诸多启示。值得注意的是,佐西穆斯将靛蓝染工称为λαχωταὶ和ἰνδικοβάφοι,可能是为了将他们与使用菘蓝作染料的工人区分开来。因此,靛蓝染工与使用菘蓝作染料的人之间的区别应该很早就已存在了。
639
由布伦费尔斯于1531年在斯特拉斯堡出版的某些阿拉伯医学家的著作版本中。
640
《阿维森纳医学典籍》,威尼斯,1608年出版,第2卷,第237页。
641
《中世纪意大利古迹志》,第2卷,第894页。
642
第3卷,第31章,第150页。
643
里斯本与卢卡,1766年出版,4开本。
第35卷,第7章。
632
《普林尼习题集》,第816页,b栏。另见《弗拉维乌斯·沃皮斯库姆注释》,第398页,收录于1620年在巴黎出版的《奥古斯都史》中。
633
《按部位分类的药剂学》,第4卷,第4章。由格斯恩编辑,第5类,第304页。
634
第4卷,第7章。
635
《萨尔马修斯论普林尼习题集》,第908页,a栏。
636
《保罗·埃吉内塔斯著作集》,共7卷,1538年在巴塞尔出版,第7卷,第246页。
637
《寓言集》,第1卷,第161页,第43页。
638
萨尔马修斯在《希勒斯医学术语注释》中,第177页,a栏;另见《普林尼习题集》,第810页,b栏及第936页,b栏。关于通常被称为《帕诺波利塔》的佐西穆斯所著作品的手稿,可参阅法布里奇乌斯的《希腊文典籍目录》,第6卷,第612、613页;第12卷,第748、761页。但愿我能有幸活到该书出版之时——它无疑将为艺术史的研究带来诸多启示。值得注意的是,佐西穆斯将靛蓝染工称为λαχωταὶ和ἰνδικοβάφοι,可能是为了将他们与使用菘蓝作染料的工人区分开来。因此,靛蓝染工与使用菘蓝作染料的人之间的区别应该很早就已存在了。
639
由布伦费尔斯于1531年在斯特拉斯堡出版的某些阿拉伯医学家的著作版本中。
640
《阿维森纳医学典籍》,威尼斯,1608年出版,第2卷,第237页。
641
《中世纪意大利古迹志》,第2卷,第894页。
642
第3卷,第31章,第150页。
643
里斯本与卢卡,1766年出版,4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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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
拉穆西奥,《旅行记》,1613年,第342页。
645
《染料工艺史》,施滕达尔,1780年,8开本,第69页。
646
《技术指南》,第四版,第123页。另外,罗索在《意大利学会回忆录》中(维罗纳,1794年,4开本,vii页,第251页)也引用了弗朗切斯科·兰帕泽托于1540年出版的4开本版本。
647
《本杰明游记》,里昂,1633年,8开本。
648
杜坎格引用了腓特烈二世于1210年颁布的诏书;在“Tintoria”一词下,则引用了西西里国王查理二世的诏书。
649
拉穆西奥,第323页。
650
《整个比利时的描述》,阿姆斯特丹,1660年,12开本,第242页。
651
[它们同属一个属,但种类不同:在印度种植的主要是靛蓝属的Indigofera tinctoria,而在美洲则主要是Indigofera anil。]
652
这部作品已被多次印刷。它也收录在巴尔西亚的《西印度群岛的早期历史学家们》一书中(马德里,1749年,对开本,第一卷)。在第61页中,该书列出了该岛的物产,包括铜矿、靛蓝、琥珀等。丘吉尔的《文集》第二卷第621页将这些词译为“铜矿、天蓝色物质和琥珀”。
653
《百科全书》第29卷,第548页。
654
他的著作可见于巴尔西亚的《文集》第二卷。
655
所有这些禁令都记载在施雷伯的《关于菘蓝的描述》一书的附录中(哈勒,1752年,4开本,第1、2页)。
656
施雷伯,同上,第11页。
拉穆西奥,《旅行记》,1613年,第342页。
645
《染料工艺史》,施滕达尔,1780年,8开本,第69页。
646
《技术指南》,第四版,第123页。另外,罗索在《意大利学会回忆录》中(维罗纳,1794年,4开本,vii页,第251页)也引用了弗朗切斯科·兰帕泽托于1540年出版的4开本版本。
647
《本杰明游记》,里昂,1633年,8开本。
648
杜坎格引用了腓特烈二世于1210年颁布的诏书;在“Tintoria”一词下,则引用了西西里国王查理二世的诏书。
649
拉穆西奥,第323页。
650
《整个比利时的描述》,阿姆斯特丹,1660年,12开本,第242页。
651
[它们同属一个属,但种类不同:在印度种植的主要是靛蓝属的Indigofera tinctoria,而在美洲则主要是Indigofera anil。]
652
这部作品已被多次印刷。它也收录在巴尔西亚的《西印度群岛的早期历史学家们》一书中(马德里,1749年,对开本,第一卷)。在第61页中,该书列出了该岛的物产,包括铜矿、靛蓝、琥珀等。丘吉尔的《文集》第二卷第621页将这些词译为“铜矿、天蓝色物质和琥珀”。
653
《百科全书》第29卷,第548页。
654
他的著作可见于巴尔西亚的《文集》第二卷。
655
所有这些禁令都记载在施雷伯的《关于菘蓝的描述》一书的附录中(哈勒,1752年,4开本,第1、2页)。
656
施雷伯,同上,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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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7
参见《巴黎科学院回忆录》,1740年。
658
《法规大全》第二卷,伦敦,1735年,第250页。[不过,尤尔博士认为,靛蓝实际上曾被视为危险药物,在伊丽莎白女王统治时期就被议会禁止使用。有一项法令授权检查人员在任何能找到靛蓝和木蓝的染坊里将其烧毁。这项法令一直有效直到查理二世时代,也就是持续了将近一个世纪。]
659
马珀格所著《制帽工艺描述》,阿尔滕堡,1719年,8开本,第85页。
660
[这一观察结果已经得到证实;因为现在可以从紫草中提取相当数量的靛蓝,而紫草在法国和比利时的某些地区正是为这一目的而种植的。]
参见《巴黎科学院回忆录》,1740年。
658
《法规大全》第二卷,伦敦,1735年,第250页。[不过,尤尔博士认为,靛蓝实际上曾被视为危险药物,在伊丽莎白女王统治时期就被议会禁止使用。有一项法令授权检查人员在任何能找到靛蓝和木蓝的染坊里将其烧毁。这项法令一直有效直到查理二世时代,也就是持续了将近一个世纪。]
659
马珀格所著《制帽工艺描述》,阿尔滕堡,1719年,8开本,第85页。
660
[这一观察结果已经得到证实;因为现在可以从紫草中提取相当数量的靛蓝,而紫草在法国和比利时的某些地区正是为这一目的而种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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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369
风向标。风向指示器。
如果诗人塞内卡的说法属实的话,那么在航海技术尚不发达的早期,人类并没有专门的名称来区分各种主要的风向。这其实并不奇怪,因为当时人们使用的只是木筏和浮筒之类的船只,他们出海的距离始终控制在能够轻易返回岸边的范围内;因此,在这种航海条件下,他们没有必要去关心风的方向。可以肯定的是,那些我们有最早记载的民族,也只给四种主要的风向起了名字。荷马的作品中有一段话可以证明这一点——他本想提及所有的风,但实际上只提到了四种;不过这一证据其实并没有多大说服力,因为现在还有哪位诗人会为了同样的目的而试图把32个风向都列在诗中呢?他难道不会满足于仅用四种主要风向的名称吗?如果在荷马的时代人们确实常用更多的名称来指代风向,那他也就没必要再一一列举了。在另一段文字中,他只提到了两种风;有些人试图以此证明当时人们所知道的風向就只有这两种,但这一说法显然被前面引用的那段文字所反驳。不过,很容易就能证明,很长一段时间内人们确实只给四种主要的风向起了名字。
很容易理解,最初人们之所以要区分这些风向,是因为正午时太阳始终位于地平线的某一点上,对于观察者来说,整个地平线看起来就像一个以自己所在位置为圆心的圆圈。这一点被称为子午线或南方,与之相对的点则称为北方。如果观察者面朝北方,那么他的右手边就是东方,左手边则是西方。这四种主要风向之间的角度总和为90度,也就是直角。不过,后来这个数字很可能被改成了8,而这种划分方式在那个时代已经很常见了。
如果诗人塞内卡的说法属实的话,那么在航海技术尚不发达的早期,人类并没有专门的名称来区分各种主要的风向。这其实并不奇怪,因为当时人们使用的只是木筏和浮筒之类的船只,他们出海的距离始终控制在能够轻易返回岸边的范围内;因此,在这种航海条件下,他们没有必要去关心风的方向。可以肯定的是,那些我们有最早记载的民族,也只给四种主要的风向起了名字。荷马的作品中有一段话可以证明这一点——他本想提及所有的风,但实际上只提到了四种;不过这一证据其实并没有多大说服力,因为现在还有哪位诗人会为了同样的目的而试图把32个风向都列在诗中呢?他难道不会满足于仅用四种主要风向的名称吗?如果在荷马的时代人们确实常用更多的名称来指代风向,那他也就没必要再一一列举了。在另一段文字中,他只提到了两种风;有些人试图以此证明当时人们所知道的風向就只有这两种,但这一说法显然被前面引用的那段文字所反驳。不过,很容易就能证明,很长一段时间内人们确实只给四种主要的风向起了名字。
很容易理解,最初人们之所以要区分这些风向,是因为正午时太阳始终位于地平线的某一点上,对于观察者来说,整个地平线看起来就像一个以自己所在位置为圆心的圆圈。这一点被称为子午线或南方,与之相对的点则称为北方。如果观察者面朝北方,那么他的右手边就是东方,左手边则是西方。这四种主要风向之间的角度总和为90度,也就是直角。不过,后来这个数字很可能被改成了8,而这种划分方式在那个时代已经很常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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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4
亚里士多德之后,人们将天空中划分为十二个区域,每个区域对应一种风。在维特鲁威的时代,天空中被划分出二十四个区域并为其命名,不过这种划分方式实际上很少被使用。至于后两种划分方式中所使用的名称,其确定过程存在一定难度;似乎各作者并不总是赋予这些名称相同的含义。
希腊人认为埃奥洛斯是第一个让航海者了解各种风的人。据说他统治着那些后来被称为埃奥利亚群岛的火山岛。如果这一说法属实,那么他肯定有很好的机会观察天气,并通过从火山中不断升起的烟雾来识别不同种类的风。这位在尤利西斯从特洛伊战争归来时接待他的著名人物,凭借所掌握的知识帮助了航海者,而后来航海者们也记下了他为他们所做的贡献。
至于目前所使用的将天空划分为三十二个区域的划分方式,其起源时间我无法确定。里乔利认为这种划分方式始于查理大帝时代,但我不知道这一说法是否能够得到证实。这一观点或许只是基于这样一种看法:即这位皇帝为各种风以及世界的不同方位赋予了德语名称。他的历史学家埃金哈特确实提到了这些名称,我将在这里列出这些名称,同时附上埃金哈特所添加的拉丁文名称,以及目前常用的名称。
Subsolanus:东方风。
Eurus:东南东风。
Euroauster:东南风。
Auster:南方风。
Austroafricus:西南风。
Africus:西南风。
Zephyrus:西方风。
Corus:西北风。
Circius:西北风。
Septemtrio:北方风。
Aquilo:东北风。
Vulturnus:东北风。
亚里士多德之后,人们将天空中划分为十二个区域,每个区域对应一种风。在维特鲁威的时代,天空中被划分出二十四个区域并为其命名,不过这种划分方式实际上很少被使用。至于后两种划分方式中所使用的名称,其确定过程存在一定难度;似乎各作者并不总是赋予这些名称相同的含义。
希腊人认为埃奥洛斯是第一个让航海者了解各种风的人。据说他统治着那些后来被称为埃奥利亚群岛的火山岛。如果这一说法属实,那么他肯定有很好的机会观察天气,并通过从火山中不断升起的烟雾来识别不同种类的风。这位在尤利西斯从特洛伊战争归来时接待他的著名人物,凭借所掌握的知识帮助了航海者,而后来航海者们也记下了他为他们所做的贡献。
至于目前所使用的将天空划分为三十二个区域的划分方式,其起源时间我无法确定。里乔利认为这种划分方式始于查理大帝时代,但我不知道这一说法是否能够得到证实。这一观点或许只是基于这样一种看法:即这位皇帝为各种风以及世界的不同方位赋予了德语名称。他的历史学家埃金哈特确实提到了这些名称,我将在这里列出这些名称,同时附上埃金哈特所添加的拉丁文名称,以及目前常用的名称。
Subsolanus:东方风。
Eurus:东南东风。
Euroauster:东南风。
Auster:南方风。
Austroafricus:西南风。
Africus:西南风。
Zephyrus:西方风。
Corus:西北风。
Circius:西北风。
Septemtrio:北方风。
Aquilo:东北风。
Vulturnus:东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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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很早以前就有学者指出,这些名称的出现时间远远早于查理大帝;很有可能只是由这位君主对它们进行了更准确的定义或正式确认,或者是在他的时代才开始被广泛使用。许多早期的发明往往被归功于那些统治者,尽管实际上它们是在他们的统治期间才被创造出来的!甚至还有整个民族被认为源自那些首次让外国人知晓他们存在的君主——比如波兰人源自莱赫,波希米亚人则源自泽赫。
不过,查理大帝并没有为三十二种风命名,而只是为十二种风命名而已。他也不是第一个在四个基本方向之外再增加八个方向的人,因为也有很多人做过同样的事。但值得注意的是,在查理所使用的名称中,可以发现用四个词来表示所有风向的巧妙方式,也就是通过东、西、南、北的不同组合来表示。可以肯定的是,除意大利人之外,所有欧洲国家所使用的各个方向及风向的名称都源自德语,同样,航海和造船技术中的大部分术语也源于德语。
在我看来,目前所使用的这种分类方式很可能是在磁针发明后不久就出现的;至少,生活在1125年之前的奥古斯托杜努姆的霍诺留斯只提到了十二种风;1211年的杰尔瓦修斯以及13世纪中期的文森特·德·博沃瓦也是这么说的,后者引用了大约生活在636年的伊西多鲁斯所记载的埃金哈特所使用的十二个拉丁文名称。
几乎无需怀疑,用来指示风向的工具早在很久以前就已经被发明出来了。我这里指的是风向标、旗帜以及其他各种能够方便且精确地判断风向的装置,就像现在许多私人住宅、大多数教堂的尖塔以及轮船上所设置的那种装置一样。不过我必须承认,迄今为止我在希腊人和罗马人的著作中几乎找不到任何关于这类装置的记载。在那些详细描述建筑物各部分结构、以及船只及其相关设施的著作中,也没有任何相关记载——在波吕克斯的著作中没有任何相关内容,其他诗人的作品中也是如此。我也不知道有任何古老的希腊文或拉丁文文献提及过这类装置。
不过,查理大帝并没有为三十二种风命名,而只是为十二种风命名而已。他也不是第一个在四个基本方向之外再增加八个方向的人,因为也有很多人做过同样的事。但值得注意的是,在查理所使用的名称中,可以发现用四个词来表示所有风向的巧妙方式,也就是通过东、西、南、北的不同组合来表示。可以肯定的是,除意大利人之外,所有欧洲国家所使用的各个方向及风向的名称都源自德语,同样,航海和造船技术中的大部分术语也源于德语。
在我看来,目前所使用的这种分类方式很可能是在磁针发明后不久就出现的;至少,生活在1125年之前的奥古斯托杜努姆的霍诺留斯只提到了十二种风;1211年的杰尔瓦修斯以及13世纪中期的文森特·德·博沃瓦也是这么说的,后者引用了大约生活在636年的伊西多鲁斯所记载的埃金哈特所使用的十二个拉丁文名称。
几乎无需怀疑,用来指示风向的工具早在很久以前就已经被发明出来了。我这里指的是风向标、旗帜以及其他各种能够方便且精确地判断风向的装置,就像现在许多私人住宅、大多数教堂的尖塔以及轮船上所设置的那种装置一样。不过我必须承认,迄今为止我在希腊人和罗马人的著作中几乎找不到任何关于这类装置的记载。在那些详细描述建筑物各部分结构、以及船只及其相关设施的著作中,也没有任何相关记载——在波吕克斯的著作中没有任何相关内容,其他诗人的作品中也是如此。我也不知道有任何古老的希腊文或拉丁文文献提及过这类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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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词可以用来指代用于指示风向的装置。在1754年出版的基尔希的《德语与拉丁语词典》中,我们可以找到“Wetterhahn”(风向标)以及“petalum”、“triton”等词;不过后两个词其实是从安德罗尼库斯所建造的塔楼中借来的,我日后会谈到这座塔楼。而基尔希所提到的“petulum”、“petulæ”、“arum”等词,在任何古代文献中也都未被用于表示这一含义。同样,那些出现在某些词典中的“pinnacella”、“ventilogium”、“aurologium”等名称也是如此。关于用于观测风向的装置,我所知道的最早记载,就是维特鲁威所描述的、由安德罗尼库斯·基雷斯特斯在雅典建造的那座塔楼——基雷斯特斯是叙利亚的一个城镇。这座用大理石建造的八角形塔楼,每一面都刻有与该面相对的风向的图案。塔顶有一个小尖顶,上面有一个铜制的小海神像,它能转动,使其正面朝向风的方向,并用右手握着的杆子指向当时正在吹拂的风的方向。这座塔至今仍然存在,其描述和图示可以在斯庞和惠勒的游记以及波科克的著作中找到。那些代表不同风向的雕像比真人还要大,采用浮雕工艺制成,且与这些风通常出现的季节相对应。在每面的顶部、横梁下方,用希腊文字刻着该风的名字。北风玻瑞阿斯手中握着贝壳,这似乎象征着他掌控海洋的能力。西风泽费罗斯的胸前满是鲜花,因为它通常在三月出现,而那时正是希腊鲜花盛开的时节;其他风也有类似的象征符号。瓦罗在他的农场上也有一件类似的装置。那个装置内部是一个圆圈,上面刻有八种风,还有一个类似时钟的指针,用来指示当时正在吹拂的风向。因此,只需看看天花板就能知道风是从哪个方向吹来的。我在吕贝克或鹿特丹的一些交易所也见过类似的装置。瓦罗将安德罗尼库斯所建的塔称为“horologium”,而萨尔马修斯则希望将其改为“aurologium”。不过,根据波科克的观察,那座塔里还有日晷,因此这种说法也并非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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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没有时钟,人们更常查看钟面而非风向标,因此这座塔便以钟面为象征而得名,而非风向标。杜坎格称,在罗马的安德罗吉乌斯神庙上曾放置过海神三叉鱼作为风向标;但我不知道他这一信息的来源,而且也未能找到关于那座神庙的任何记载。至于罗马的萨图恩神庙上所放置的海神三叉鱼究竟是用来指示风向的,还是如马可比乌斯所说具有某种特殊含义,我也不敢妄下定论。在那不勒斯王国的盖塔,人们发现了一些柱子残骸,上面用希腊文和拉丁文刻有风的名字,这些柱子很可能也用于指示风向。不过,很有可能在君士坦丁堡也存在着类似雅典的那种指示风向的装置。至少,我认为那些被一些人称为“anemodulium”、另一些人则称为“anemoderium”的装置就属于此类;据我所知,至今仍无人真正理解其功能,就连班杜里也不例外。在我看来,那并非建筑物或塔楼,而是一根装有风向标的柱子,有点类似于如今海边许多地方所见的那种竖立着旗帜的高杆。如果允许我这样描述的话,那根柱子完全由铜制成,呈方形,高度不亚于城中最高的柱子。它的顶端是一个金字塔形状,我猜是八角形的,上面有一个女性雕像,会随着风向转动,因此它实际上就是风向标,只不过不像雅典的那样是以海神三叉鱼的形式呈现的。在金字塔的下方,每一侧都有许多雕像,我敢断言这些雕像就是各种风的象征或形象,而那个女性雕像则指向这些风。尼凯塔斯说,那些雕像中有鸟、农具、大海以及船只、渔船,还有拿着苹果玩耍的裸体爱神像;在我看来,这些雕像代表着各种风通常出现的不同季节。整个柱子很可能是由多块铜片单独铸造后再拼接而成的;看来,无论是尼凯塔斯、塞德雷努斯,还是13世纪时拆毁并熔化那些艺术品的拉丁人,都未曾了解过它的真实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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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士坦丁大帝为美化其都城而建造的诸多城市中,人们并不了解这座风向标最初的用途,也不明白其上所刻符号的含义。甚至有理由认为,当时的希腊人自己也极为无知,竟将这些物品视为魔法的产物。据塞德雷努斯所述,这座昂贵的风向标是由狄奥多西大帝所建;而另一些人说则是由利奥·伊萨乌里库斯所建。如果第一种说法属实,那么它应属于4世纪的作品;若是第二种说法,则属于8世纪的作品。但我怀疑它其实是在狄奥多西之前就已被建造了。据尼凯塔斯所说,用来指示风向的女性雕像被称为“anemodoulon”,而据塞德雷努斯则称为“anemoderion”。前者指的是与风有关的人,后者则是指与风抗争的人——这两个名称都非常适合用来形容风向标。如果我的解释正确的话,那么君士坦丁堡的这件艺术品与吕西普斯在塔伦图姆所建造的朱庇特雕像并无关联。后者的高度为40肘尺;令人惊叹的是,尽管用手推动它会摇晃,却能承受最猛烈的风暴。我更愿意将吕西普斯的雕像与古今各种文献中提到的那些可移动的岩石块相提并论。在其他地方也存在这类风向标的可能性很大,而且在不同作者的著作中或许还有更多尚未被发现的相关记载。乐于协助我进行研究的米夏埃利斯教授向我指出了一篇无疑写于1151年之前的记载,其中提到在叙利亚的赫姆斯——即原来的埃梅萨——有一座高塔,塔顶上有一尊铜制骑士雕像,会随着风向转动。值得注意的是,在风向标下方还有一些雕像,其中包括一只蝎子,很可能是某种季节的象征。在欧洲,人们在教堂尖顶上安装风向标的习俗由来已久;由于这些风向标都是以公鸡的形状制作的,因此被称为“风向钟”。在中世纪的拉丁语中,就有“gallus”和“ventilogium”这样的词汇。后者被大约在1270年左右写作的拉杜尔夫斯所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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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8 679
风向标出现于9世纪、11世纪、12世纪和13世纪。毫无疑问,公鸡的形象被用作象征神职人员应有的警觉性。在愚昧的时代,神职人员常常自称为“全能者的公鸡”,他们的职责就如同唤醒彼得的公鸡一样,呼吁人们悔改,或者至少让他们去教堂。因此,英国人认为公鸡形象是在14世纪爱德华三世统治时期首次被选作风向标的,目的是为了嘲讽当时与他们处于战争状态的法国人;同时,那种把翅膀绑起来后用棍子投掷公鸡的习俗也是在这一时期兴起的,这种看法是错误的。
在12世纪的法国,只有贵族才有资格在房屋上设置风向标;实际上,这一特权一度属于那些在攻占城市时最先将旗帜插上城墙的人。这些风向标上会绘有骑士的徽章,或者直接刻上徽章,这类风向标被称为“panonceaux”。
船上的旗帜或风向标出现得很早,但人们提到它们总是出于其用于发送信号的目的。这些旗帜有各种形状和颜色,有时会被升起,有时则被降下;有时位于船的右侧,有时位于左侧,还有许多其他变化方式,相关说明可见于利奥皇帝的《战术论》中。它们被称作“vexilla”、“flammulæ”,也有“flammula”和“banda”这样的称呼,后两种名称出现在较晚的希腊作家作品中。
尽管诸如维吉提乌斯这样的最早研究海战艺术的学者们强调了了解风向的重要性,但我至今仍未找到任何关于如何在船上测定风向的可靠记载。在磁针被发现之前,要达到如今所需的精确度其实并无必要;不过,海军指挥官们很早以前就应该已经有某种方法来辨别当时所定义的12种风向,只不过在现存的各种文献中找不到相关记载而已。
风向标出现于9世纪、11世纪、12世纪和13世纪。毫无疑问,公鸡的形象被用作象征神职人员应有的警觉性。在愚昧的时代,神职人员常常自称为“全能者的公鸡”,他们的职责就如同唤醒彼得的公鸡一样,呼吁人们悔改,或者至少让他们去教堂。因此,英国人认为公鸡形象是在14世纪爱德华三世统治时期首次被选作风向标的,目的是为了嘲讽当时与他们处于战争状态的法国人;同时,那种把翅膀绑起来后用棍子投掷公鸡的习俗也是在这一时期兴起的,这种看法是错误的。
在12世纪的法国,只有贵族才有资格在房屋上设置风向标;实际上,这一特权一度属于那些在攻占城市时最先将旗帜插上城墙的人。这些风向标上会绘有骑士的徽章,或者直接刻上徽章,这类风向标被称为“panonceaux”。
船上的旗帜或风向标出现得很早,但人们提到它们总是出于其用于发送信号的目的。这些旗帜有各种形状和颜色,有时会被升起,有时则被降下;有时位于船的右侧,有时位于左侧,还有许多其他变化方式,相关说明可见于利奥皇帝的《战术论》中。它们被称作“vexilla”、“flammulæ”,也有“flammula”和“banda”这样的称呼,后两种名称出现在较晚的希腊作家作品中。
尽管诸如维吉提乌斯这样的最早研究海战艺术的学者们强调了了解风向的重要性,但我至今仍未找到任何关于如何在船上测定风向的可靠记载。在磁针被发现之前,要达到如今所需的精确度其实并无必要;不过,海军指挥官们很早以前就应该已经有某种方法来辨别当时所定义的12种风向,只不过在现存的各种文献中找不到相关记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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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3
众所周知,谢弗从古人的著作中搜集了所有与航海相关的术语。他认为,安装在船尾桅杆上的那种装置——684“tænia”——并非主要用于装饰,而是用来指示风向的。不过,他只能引用西塞罗的一封书信中的内容作为支持这一观点的依据,而那段文字经过多次修改,最终似乎是在说西塞罗决定出航,是因为风向标显示有顺风。
我必须承认,目前我能找到的关于用于指示风向的船用风向标的最古老记载,还是11世纪的,这些记载出自关于丹麦、挪威和英格兰国王卡努特大帝的妻子艾玛的传记,该书的作者就是事件的亲历者。他在描述1013年派往英格兰的诺曼舰队时提到,人们在桅杆顶端放置了会随风转动的鸟形装置。因此,在那个时代,人们使用的是类似鸟形的装置来代替现在的旗帜;或许还有人使用公鸡的形象作为警戒的象征,但那并非指宗教意义上的警戒。在法国的巴约大教堂里,有一幅用针线绣制的挂毯,描绘了征服者威廉的功绩,这幅挂毯很可能是由他的妻子或在其指导下完成的,其中许多船只的桅杆顶端都有这样的风向标。
[如今,气象机构中经常使用风向仪,即用来指示风向的仪器;其指示功能通过表盘来实现,其原理与贝克曼所描述的并无不同。此外,还有各种用于测量风力强度的仪器。最早的一种是由沃尔夫发明的。这种仪器利用风作用于四个类似风车叶片的装置,风力通过齿轮传递给带有重物的杠杆。当风作用于叶片时,杠杆会上升,这一动作会持续下去,直到重物的重力抵消掉风力的作用力。后来又出现了基于其他原理设计的类似仪器。]
众所周知,谢弗从古人的著作中搜集了所有与航海相关的术语。他认为,安装在船尾桅杆上的那种装置——684“tænia”——并非主要用于装饰,而是用来指示风向的。不过,他只能引用西塞罗的一封书信中的内容作为支持这一观点的依据,而那段文字经过多次修改,最终似乎是在说西塞罗决定出航,是因为风向标显示有顺风。
我必须承认,目前我能找到的关于用于指示风向的船用风向标的最古老记载,还是11世纪的,这些记载出自关于丹麦、挪威和英格兰国王卡努特大帝的妻子艾玛的传记,该书的作者就是事件的亲历者。他在描述1013年派往英格兰的诺曼舰队时提到,人们在桅杆顶端放置了会随风转动的鸟形装置。因此,在那个时代,人们使用的是类似鸟形的装置来代替现在的旗帜;或许还有人使用公鸡的形象作为警戒的象征,但那并非指宗教意义上的警戒。在法国的巴约大教堂里,有一幅用针线绣制的挂毯,描绘了征服者威廉的功绩,这幅挂毯很可能是由他的妻子或在其指导下完成的,其中许多船只的桅杆顶端都有这样的风向标。
[如今,气象机构中经常使用风向仪,即用来指示风向的仪器;其指示功能通过表盘来实现,其原理与贝克曼所描述的并无不同。此外,还有各种用于测量风力强度的仪器。最早的一种是由沃尔夫发明的。这种仪器利用风作用于四个类似风车叶片的装置,风力通过齿轮传递给带有重物的杠杆。当风作用于叶片时,杠杆会上升,这一动作会持续下去,直到重物的重力抵消掉风力的作用力。后来又出现了基于其他原理设计的类似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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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林德、雷格尼耶、马丁共同创作,此外还有一件用于此目的的精美乐器,该乐器由丹特先生制作,可在皇家交易所的劳埃德房间中看到。
脚注:
661 《美狄亚》,第316行。
662 《奥德赛》,第295行。
663 《伊利亚特》,第九卷第5行。
664 亚里士多德,《气象学》第二卷第5章与第6章。正如萨尔马修斯所指出的,由于书中提到了十二种风,因此《论世界》一书不可能是亚里士多德所著。
665 《查理大帝的生平与事迹》,特拉伊安著,1711年出版,4开本,第132、133页。
666 阿德尔隆的词典,词条“East”下有相关记载。
667 关于这位僧侣的著作,虽然很少有单独出版的版本,但可以在《教父文集大全》第二十卷中找到。
668 《自然之镜》第四卷第34节,第254页。
669 维特鲁威,《建筑十书》第一卷第6节,第41页。
670 参见斯图亚特的《雅典古迹》,第一卷第3章,图表一至十九。
671 瓦罗,《农业论》第三卷第5章第17节。我们常用的风向标如果制作精良且不会生锈,就能指示风的来向,但却无法表明风的名称。通过教堂尖顶上的风向标,可以知道教堂是坐北朝南的,而祭坛则位于……
脚注:
661 《美狄亚》,第316行。
662 《奥德赛》,第295行。
663 《伊利亚特》,第九卷第5行。
664 亚里士多德,《气象学》第二卷第5章与第6章。正如萨尔马修斯所指出的,由于书中提到了十二种风,因此《论世界》一书不可能是亚里士多德所著。
665 《查理大帝的生平与事迹》,特拉伊安著,1711年出版,4开本,第132、133页。
666 阿德尔隆的词典,词条“East”下有相关记载。
667 关于这位僧侣的著作,虽然很少有单独出版的版本,但可以在《教父文集大全》第二十卷中找到。
668 《自然之镜》第四卷第34节,第254页。
669 维特鲁威,《建筑十书》第一卷第6节,第41页。
670 参见斯图亚特的《雅典古迹》,第一卷第3章,图表一至十九。
671 瓦罗,《农业论》第三卷第5章第17节。我们常用的风向标如果制作精良且不会生锈,就能指示风的来向,但却无法表明风的名称。通过教堂尖顶上的风向标,可以知道教堂是坐北朝南的,而祭坛则位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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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端。在其他建筑上,箭头则指向北方,位于风向标的下方。
672
杜坎格引用了《Anonymus de Arte Architectonica》第2章的内容。
673
《Saturn》第1卷第8章,第223页。
674
尼凯塔斯的记载可见于法布里修斯的《Biblioth. Græca》第6卷第407页,以及班杜里的《Imperium Orientale》第1711版第1卷第6册第108页。尼凯塔斯在《de Andronico》第2卷中再次提到此事,该书出版于1729年,第175页。他在书中指出,皇帝希望将自己的形象置于那些小爱神所在的位置上。另一位作家在班杜里的《Imper. Orient.》第1卷第3章第17页中明确指出,风向标上描绘了十二种风,而且它是由赫利奥多鲁斯在利奥·伊萨乌里库斯统治时期,凭借深厚的天文知识建造的。
675
普林尼的《自然史》第34卷第7章第18节,第647页。
676
《Geographia Nubiensis》,巴黎,1619年,4开本,第118页。
677
见于《Vita S. Richardi Cicestrensis》。另可参阅杜坎格的著作。
678
在乌盖利的《Italia Sacra》中,罗马,1652年,第4卷第735页,我们可以找到当时布里克森所使用的风向标上的铭文:“公元820年,高卢主教兰佩尔图斯下令制作了这个风向标。”
679
雷纳鲁斯,第5章。
680
安布罗修斯,第24章。——沃西乌斯,《de Idol.》第3卷第86章。——皮耶里的《Valeriani Hieroglyphica》,弗朗克出版社,1678年,第288页。
681
《Dictionnaire à Trevoux》,1704年,关于“风向标”的条目。
682
希尔提乌斯,《de Bello Alexand.》第45章。——塔西佗的《Annal.》第22卷。——李维的《历史》第37卷第24章。——莱昂的《Tactica》第19章,第40、42节,第342、343页,梅尔修斯版,里昂,1612年,4开本。
672
杜坎格引用了《Anonymus de Arte Architectonica》第2章的内容。
673
《Saturn》第1卷第8章,第223页。
674
尼凯塔斯的记载可见于法布里修斯的《Biblioth. Græca》第6卷第407页,以及班杜里的《Imperium Orientale》第1711版第1卷第6册第108页。尼凯塔斯在《de Andronico》第2卷中再次提到此事,该书出版于1729年,第175页。他在书中指出,皇帝希望将自己的形象置于那些小爱神所在的位置上。另一位作家在班杜里的《Imper. Orient.》第1卷第3章第17页中明确指出,风向标上描绘了十二种风,而且它是由赫利奥多鲁斯在利奥·伊萨乌里库斯统治时期,凭借深厚的天文知识建造的。
675
普林尼的《自然史》第34卷第7章第18节,第647页。
676
《Geographia Nubiensis》,巴黎,1619年,4开本,第118页。
677
见于《Vita S. Richardi Cicestrensis》。另可参阅杜坎格的著作。
678
在乌盖利的《Italia Sacra》中,罗马,1652年,第4卷第735页,我们可以找到当时布里克森所使用的风向标上的铭文:“公元820年,高卢主教兰佩尔图斯下令制作了这个风向标。”
679
雷纳鲁斯,第5章。
680
安布罗修斯,第24章。——沃西乌斯,《de Idol.》第3卷第86章。——皮耶里的《Valeriani Hieroglyphica》,弗朗克出版社,1678年,第288页。
681
《Dictionnaire à Trevoux》,1704年,关于“风向标”的条目。
682
希尔提乌斯,《de Bello Alexand.》第45章。——塔西佗的《Annal.》第22卷。——李维的《历史》第37卷第24章。——莱昂的《Tactica》第19章,第40、42节,第342、343页,梅尔修斯版,里昂,1612年,4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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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3
《乌普萨拉海军史》,1654年。
684
《波吕克斯》,第9卷,第90节,第61页。
685
《致阿提库斯的信》,第12封。
686
《埃玛的颂词》收录于杜谢纳所著的《诺曼历史作家志》中,巴黎,1619年,对开本。
687
关于11世纪后半期的这份珍贵文献,有相关的解释与图示,见《巴黎铭文学院回忆录》,1733年,4开本,第八卷,第602页。
《乌普萨拉海军史》,1654年。
684
《波吕克斯》,第9卷,第90节,第61页。
685
《致阿提库斯的信》,第12封。
686
《埃玛的颂词》收录于杜谢纳所著的《诺曼历史作家志》中,巴黎,1619年,对开本。
687
关于11世纪后半期的这份珍贵文献,有相关的解释与图示,见《巴黎铭文学院回忆录》,1733年,4开本,第八卷,第60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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镀金工艺。
黄金惊人的延展性使其远远优于其他金属,这一特性促使人类很早就尝试将黄金锤打成薄片。由于黄金的价值极高,人们便开始用它来为各种物品表面镀金。希罗多德记载,埃及人习惯于在木材和金属上镀金;《旧约》中也多次提到镀金工艺。不过,用于此目的的黄金薄片显然没有现代所制的那些那么薄,正因如此,那些埋藏在地底数个世纪的雕像上的镀金层依然完好无损。温克尔曼指出,在法尔内塞别墅的帕拉廷山上的皇宫废墟中,那些黄金装饰品依然崭新如初,尽管这些房间被埋在地下,湿度极高。那些天蓝色的圆形饰带上面还有金色小图案,令人惊叹不已。波斯波利斯的废墟中也有保存完好的镀金制品。
在普林尼的时代,罗马的黄金锤打技术已经极为精湛——一盎司黄金可以被锤打成750片以上的薄片,每片的面积约为4平方英寸。我并不打算将这一成果与现代的工艺水平进行比较,因为普林尼的记载并非最为准确,而且将古代的度量单位换算成现代标准总会存在一定的误差。不过,布奥纳罗蒂对这一主题进行过研究,他认为在他所处的17世纪末,罗马用于火镀金的黄金厚度仅为当时罗马所制黄金薄片的六分之一;而用于给木材等物品镀金的黄金厚度,则是普林尼时代罗马所制黄金薄片的二十二分之一。
黄金惊人的延展性使其远远优于其他金属,这一特性促使人类很早就尝试将黄金锤打成薄片。由于黄金的价值极高,人们便开始用它来为各种物品表面镀金。希罗多德记载,埃及人习惯于在木材和金属上镀金;《旧约》中也多次提到镀金工艺。不过,用于此目的的黄金薄片显然没有现代所制的那些那么薄,正因如此,那些埋藏在地底数个世纪的雕像上的镀金层依然完好无损。温克尔曼指出,在法尔内塞别墅的帕拉廷山上的皇宫废墟中,那些黄金装饰品依然崭新如初,尽管这些房间被埋在地下,湿度极高。那些天蓝色的圆形饰带上面还有金色小图案,令人惊叹不已。波斯波利斯的废墟中也有保存完好的镀金制品。
在普林尼的时代,罗马的黄金锤打技术已经极为精湛——一盎司黄金可以被锤打成750片以上的薄片,每片的面积约为4平方英寸。我并不打算将这一成果与现代的工艺水平进行比较,因为普林尼的记载并非最为准确,而且将古代的度量单位换算成现代标准总会存在一定的误差。不过,布奥纳罗蒂对这一主题进行过研究,他认为在他所处的17世纪末,罗马用于火镀金的黄金厚度仅为当时罗马所制黄金薄片的六分之一;而用于给木材等物品镀金的黄金厚度,则是普林尼时代罗马所制黄金薄片的二十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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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我看来,这位意大利作家过于草率地将“septingenæ et quinquagenæ bracteæ”翻译成了“五十和七十”。实际上,当时在罗马,黄金被捶打得极为薄,卢克莱修将其比作蜘蛛网,马蒂亚尔则称其为雾气。不过,我至今仍未找到任何关于古代工匠们如何捶打黄金,以及他们为此所使用的工具和设备的记载。不过,德国僧人西奥菲勒斯——他的真名似乎是吕格——据莱辛的说法生活在9世纪,而莫雷利则认为他生活在12世纪——他对这一过程的描述与现在的做法几乎相同。当时,人们是用羊皮纸将黄金捶打成薄片,方式与现在相同;工匠们还知道如何防止黄金粘在羊皮纸上,他们会用烧成极细粉末的赭石覆盖在羊皮纸上,再用牙齿将其磨平。出于同样的目的,如今的黄金加工师也会在用来制作书籍的薄纸上涂上细粉,以此保护金箔。不过,那种通过钢辊将金锭锤打成薄片的设备在当时似乎并不存在,至少这位僧人没有提到过它。我们能够得到西奥菲勒斯的这段有趣记载,要归功于莱辛。他认为,由于当时黄金加工还不是一门独立的行业,所以每位工匠都必须亲自捶打自己要使用的金箔。我并不反对这一观点,但这也不能证明这位僧人把这项技艺传授给了他的弟兄们;因为在修道院里,神职人员总是试图自己制造一切所需物品,以便尽可能减少开支。随着这项技艺的发展,人们发现羊皮纸太厚太硬,无法满足需求,于是工匠们开始寻找更合适的材料,最终发现未出生小牛的皮最为合适。通过这一改进,金箔的厚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而通过使用从牛或母牛肠道上剥离下来的薄膜,这项技艺更是得到了进一步完善。17世纪上半叶写作的兰切洛蒂称,这一发明是由德国的黄金加工师们做出的,因为战争导致他们无法从佛兰德斯获得未出生小牛的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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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听说,这种薄膜的制造工艺是个秘密——法国人称之为baudruche,荷兰人则称其为liezen。这种薄膜极为薄,必须将两层叠加在一起才能使用,而最优质的薄膜则产自英格兰。但在1785年,当我拜访汉堡的一位技艺高超的金匠时,他向我保证这种薄膜是他自己制造的,德国的大多数金匠也是如此。即便在英格兰,1763年时也只有两三个人掌握这项技术,他们将其作为职业来从事,但对此保密程度极高,以至于刘易斯无法获得关于它的准确信息。在爱尔兰,也有类似这种薄膜的制造,然后被运往英格兰。在革命战争初期,当法国人希望利用热气球来战胜德国人时,获取足够的这类薄膜就变得非常重要。因此,武器与火药委员会制定了相关的制造指南,并将其印刷出来分发给所有的金匠。在斯特拉斯堡,这些指南以法语和德语印刷,但很多地方存在错误且难以理解。
大约在1621年,梅尔森让众人惊叹不已——他证明巴黎的金匠们可以将一盎司黄金锤打成1600片薄膜,这些薄膜的总表面积可达105平方英尺。但在1711年,当德国人发明的这种薄膜开始在巴黎使用后,雷欧米尔发现,一块边长最多为五又四分之一线的立方体形状的黄金,其表面积仅约为27平方线,而经过金匠们的加工后,其表面积可以超过146.5平方英尺。这一扩展幅度几乎比一个世纪前高出近一半。
当这些薄膜因反复锤击而磨损后,它们就会以“英国薄膜”的名义被用来制作膏药,或是用于处理小伤口。在英国,它们被称为金匠薄膜;但由于现在德国人把一切都称为“英国式”的东西,那种用鱼胶和秘鲁香脂制成的、在德国被称为“英国膏药”的材料已经取代了这种薄膜,因此后者的使用频率大大降低。我提到这一点,只是为了有机会指出……
大约在1621年,梅尔森让众人惊叹不已——他证明巴黎的金匠们可以将一盎司黄金锤打成1600片薄膜,这些薄膜的总表面积可达105平方英尺。但在1711年,当德国人发明的这种薄膜开始在巴黎使用后,雷欧米尔发现,一块边长最多为五又四分之一线的立方体形状的黄金,其表面积仅约为27平方线,而经过金匠们的加工后,其表面积可以超过146.5平方英尺。这一扩展幅度几乎比一个世纪前高出近一半。
当这些薄膜因反复锤击而磨损后,它们就会以“英国薄膜”的名义被用来制作膏药,或是用于处理小伤口。在英国,它们被称为金匠薄膜;但由于现在德国人把一切都称为“英国式”的东西,那种用鱼胶和秘鲁香脂制成的、在德国被称为“英国膏药”的材料已经取代了这种薄膜,因此后者的使用频率大大降低。我提到这一点,只是为了有机会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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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世纪中叶,至少在黎凡特地区,人们也会用一种非常薄的膜来处理伤口。有一次,皇帝约翰·科穆宁在打猎时被带毒的箭射伤了手,人们便用一块皮肤覆盖在伤口上——从名称和描述来看,这块皮肤应该与如今金匠们使用的那种材料相同。然而,由于这块皮肤导致伤口发炎,皇帝最终因此丧命;在较大的伤口中,如果让皮肤长时间留在伤口上,就很容易出现这种情况,不过单是毒素本身也足以致人死亡。雷欧米尔等人惊讶于工匠们竟能从牛的内脏中找到这种材料,但我认为,这种在清洗牛内脏时偶尔会被分离出来的薄膜,最初是由屠夫们发现的,并由他们作为敷料加以利用;到了17世纪初,它因为是当时已知最好的敷料而受到德国金匠们的青睐。油画技术的发明大大简化了给非金属物体镀金的工艺,但必须承认,古人所使用的冷镀金方法与现在的做法几乎相同。普林尼提到,金箔是用清漆粘贴在大理石上的,而用于木材则是一种他称之为“leucophoron”的粘合剂。无需深入研究用于制作这种粘合剂的矿物,就可以推测它很可能是含铁的赭石或某种至今仍被用作研磨剂的物质。不过,这种镀金方式很容易受到潮湿环境的影响,尽管仍有不少此类作品的遗存。或许有些古代工匠会使用树脂类物质,因为水对这类物质的侵蚀作用很小。普林尼在多处提到,在他的时代,金箔是通过水银并在加热的帮助下固定在金属表面的。需要镀金的金属要先经过各种盐类的处理,再用浮石打磨,以便彻底清洁并使表面略显粗糙。这一过程与如今利用汞齐并通过加热进行镀金的工艺类似,毕竟古人早已知晓汞齐的制作方法。不过说实话,普林尼并未提及在金箔贴上之后还要对金属进行加热,或是蒸发水银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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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在镀金之前先将经过清洁的金属表面弄干。如果他没提到水银的话,他的镀金工艺可能会被认为是一种通过加热将金箔贴在金属表面的工艺,也就是所谓的“火镀金法”——在这种方法中,金属在经过清洁、加热后,还会用血石或抛光钢进行打磨。费利比安认为古代的这种工艺已经失传,这一观点无疑是正确的,因为古代的遗迹恰恰证明了这种工艺的卓越性。
所谓“假镀金”,指的是在需要镀金的物品上先贴上锡或银等白色金属薄片,然后再涂上一层黄色透明涂层,这样就能让金属的光泽显现出来。这种工艺的实际出现时间比我1780年时所认为的要早得多。关于这种工艺的记载出自僧人西奥菲勒斯之手,他的著作片段于1781年首次被印刷出版。根据他的说明,需要将打成薄片的锡用藏红花的酒渍染成金黄色,这样就可以在上面再涂其他颜料了。而当时似乎还不知道使用树脂与葡萄酒或油混合制成的清漆。不过在16世纪时,这种工艺已经非常普遍;加尔佐尼、卡丹、卡内帕里乌斯等人也在他们的著作中记载了相关技巧。大约在同一时期,纽伦堡有一位名叫梅尔基奥尔·科赫的锡器匠,他也掌握了以类似方式为锡制杯盘赋予金色外观的技艺。他于1567年去世,多普尔迈尔称,随着他的离世,这项技艺也消失了。在中国,早在很早以前就有一种在纸上贴上白色金属后再涂上金色清漆的工艺。目前,这种镀金工艺在西西里岛的使用最为广泛。据说在早期,这种工艺也被用于给皮革和皮革挂毯上镀金;据约翰·马太乌斯所说,最早尝试这种工艺的地方可能是墨西拿,不过他在另一处则认为这一发明出自卢卡的一位名叫西塔的圣人之手。不过早在卢西恩的时代,就已经有镀金皮革出现了,卢西恩推测,那个冒名顶替的亚历山大可能就有用镀金皮革制成的衣物。在巴克斯节上,祭司们的服饰或许也是同类材质。
所谓“假镀金”,指的是在需要镀金的物品上先贴上锡或银等白色金属薄片,然后再涂上一层黄色透明涂层,这样就能让金属的光泽显现出来。这种工艺的实际出现时间比我1780年时所认为的要早得多。关于这种工艺的记载出自僧人西奥菲勒斯之手,他的著作片段于1781年首次被印刷出版。根据他的说明,需要将打成薄片的锡用藏红花的酒渍染成金黄色,这样就可以在上面再涂其他颜料了。而当时似乎还不知道使用树脂与葡萄酒或油混合制成的清漆。不过在16世纪时,这种工艺已经非常普遍;加尔佐尼、卡丹、卡内帕里乌斯等人也在他们的著作中记载了相关技巧。大约在同一时期,纽伦堡有一位名叫梅尔基奥尔·科赫的锡器匠,他也掌握了以类似方式为锡制杯盘赋予金色外观的技艺。他于1567年去世,多普尔迈尔称,随着他的离世,这项技艺也消失了。在中国,早在很早以前就有一种在纸上贴上白色金属后再涂上金色清漆的工艺。目前,这种镀金工艺在西西里岛的使用最为广泛。据说在早期,这种工艺也被用于给皮革和皮革挂毯上镀金;据约翰·马太乌斯所说,最早尝试这种工艺的地方可能是墨西拿,不过他在另一处则认为这一发明出自卢卡的一位名叫西塔的圣人之手。不过早在卢西恩的时代,就已经有镀金皮革出现了,卢西恩推测,那个冒名顶替的亚历山大可能就有用镀金皮革制成的衣物。在巴克斯节上,祭司们的服饰或许也是同类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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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注
688
希罗多德,《历史》第二卷第63章。参见温克尔曼的《艺术史》;卡尤斯的《古物集》第一卷第193页。戈里似乎拥有过两尊埃及镀金雕像,参见《伊特鲁里亚博物馆志》第一卷第51页。
689
《旧约》中明确提到了镀金及金板的使用。摩西命令用黄金覆盖圣所的多个部分:第一,用雪松木制成的约柜,其内外表面都覆有黄金,见《出埃及记》第二十五章第11节;其横杆也覆有黄金,见同章第13节。第二,带横杆的木制桌子,见同章第23节和第28节。第三,焚香坛,见第三十章第3节。第四,构成会幕侧墙的木板,见第二十六章第29节。所罗门则命令用黄金覆盖圣殿的多个部分:第一,圣殿的内部整体,见《列王纪上》第六章第21节和第22节。第二,焚香坛,见同章第20节和第22节。第三,高度超过17英尺的木制基路伯雕像,见同章第28节。第四,地面,见同章第30节。第五,圣所的门上刻有基路伯、棕榈树和开放的花朵图案,见同章第32节和第35节,这些黄金装饰恰好与雕刻图案相呼应。问题在于,这些部位究竟是经过镀金处理,还是仅表面覆盖了金板。不过将相关经文相互对比后,我倾向于认为这里指的是镀金工艺。“希伯来人很可能从埃及带来了镀金技术,而这种技术在埃及早已存在——因为不仅在年代不明的木乃伊上就有镀金痕迹,而且,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在最古老的庙宇中的雕像上也有镀金现象。显然,在摩西时代,希伯来人既掌握镀金技术,也掌握用金板覆盖物体的技术,他们用‘צפה’这个统称来指代这两种工艺。”
690
第534页。
688
希罗多德,《历史》第二卷第63章。参见温克尔曼的《艺术史》;卡尤斯的《古物集》第一卷第193页。戈里似乎拥有过两尊埃及镀金雕像,参见《伊特鲁里亚博物馆志》第一卷第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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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约》中明确提到了镀金及金板的使用。摩西命令用黄金覆盖圣所的多个部分:第一,用雪松木制成的约柜,其内外表面都覆有黄金,见《出埃及记》第二十五章第11节;其横杆也覆有黄金,见同章第13节。第二,带横杆的木制桌子,见同章第23节和第28节。第三,焚香坛,见第三十章第3节。第四,构成会幕侧墙的木板,见第二十六章第29节。所罗门则命令用黄金覆盖圣殿的多个部分:第一,圣殿的内部整体,见《列王纪上》第六章第21节和第22节。第二,焚香坛,见同章第20节和第22节。第三,高度超过17英尺的木制基路伯雕像,见同章第28节。第四,地面,见同章第30节。第五,圣所的门上刻有基路伯、棕榈树和开放的花朵图案,见同章第32节和第35节,这些黄金装饰恰好与雕刻图案相呼应。问题在于,这些部位究竟是经过镀金处理,还是仅表面覆盖了金板。不过将相关经文相互对比后,我倾向于认为这里指的是镀金工艺。“希伯来人很可能从埃及带来了镀金技术,而这种技术在埃及早已存在——因为不仅在年代不明的木乃伊上就有镀金痕迹,而且,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在最古老的庙宇中的雕像上也有镀金现象。显然,在摩西时代,希伯来人既掌握镀金技术,也掌握用金板覆盖物体的技术,他们用‘צפה’这个统称来指代这两种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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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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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1
第XXXIII卷,第3节。当时,较厚的金箔被称为“Prænestina”;较薄的则称为“bractea quæstoria”。
692
《关于一些古代奖章的历史观察》。罗马,1698年,第370页。
693
卢克莱修,第四卷,第730行;马蒂亚尔,第八卷,第33行。
694
莱辛《论历史与文学》,第四卷,第309页。
695
《今日之人其才智并不逊于古人》。威尼斯,1636年,8开本。
696
《艺术的关联》。苏黎世,1764年,8开本,第75页。更多相关信息可参阅阿博·德·巴津根所著的《货币论》,巴黎,1764年,4开本,第102页。
697
拉蒂的《都柏林自然史》,1772年,两卷,8开本,第264页。
698
冯·乌芬巴赫的《游记》,第三卷,第218页。
699
有人告诉我,维尔茨堡的皮克尔教授使用一种清漆来处理金箔表面,使其更适于使用;而且那里的一名学生还找到了让金箔变得透明的方法,这样就能看到伤口的情况了。
700
第XXXIII卷,第20节,第616页。
701
普林尼,第XXXV卷,第17节,第685页。
702
第XXXIII卷,第32节,第622页。“当黄金被镀上后,汞会紧紧附着在金箔上。而较薄的金箔则会让汞显露出来。因此,那些企图偷窃的人便用蛋清来掺入汞中,以此来避免这种情况。”另请参阅第42节,第626页。我必须承认自己并不完全理解这段文字的意思。它似乎是在说,当黄金层过薄时,汞就会透过黄金显现出来,但可以通过将蛋清混入汞中来防止这种情况。不过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因为即使是最薄的黄金层……
第XXXIII卷,第3节。当时,较厚的金箔被称为“Prænestina”;较薄的则称为“bractea quæsto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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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些古代奖章的历史观察》。罗马,1698年,第37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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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克莱修,第四卷,第730行;马蒂亚尔,第八卷,第33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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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辛《论历史与文学》,第四卷,第30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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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之人其才智并不逊于古人》。威尼斯,1636年,8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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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的关联》。苏黎世,1764年,8开本,第75页。更多相关信息可参阅阿博·德·巴津根所著的《货币论》,巴黎,1764年,4开本,第10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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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蒂的《都柏林自然史》,1772年,两卷,8开本,第26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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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乌芬巴赫的《游记》,第三卷,第2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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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告诉我,维尔茨堡的皮克尔教授使用一种清漆来处理金箔表面,使其更适于使用;而且那里的一名学生还找到了让金箔变得透明的方法,这样就能看到伤口的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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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XXIII卷,第20节,第6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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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林尼,第XXXV卷,第17节,第68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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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XXIII卷,第32节,第622页。“当黄金被镀上后,汞会紧紧附着在金箔上。而较薄的金箔则会让汞显露出来。因此,那些企图偷窃的人便用蛋清来掺入汞中,以此来避免这种情况。”另请参阅第42节,第626页。我必须承认自己并不完全理解这段文字的意思。它似乎是在说,当黄金层过薄时,汞就会透过黄金显现出来,但可以通过将蛋清混入汞中来防止这种情况。不过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因为即使是最薄的黄金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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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滴水银落在镀金层上,会腐蚀这种贵重金属,从而在上面留下空洞。因此,我实在无法理解为何鸡蛋的蛋白就能防止这种情况发生。普林尼本人真的完全了解镀金工艺吗?或许他只是想说,许多艺术家将用鸡蛋蛋白来固定金箔的冷镀法,视为一种热镀法而已。在此我要说明的是,读者不必费力去翻阅1729年在伦敦出版的杜兰德的《金银自然史》了——这位法国人根本不懂自己所翻译的内容。
703
《建筑原理》,巴黎,1676年,4开本,第280页。
704
《莱辛论历史与文学》,第六卷,第311页。
705
《普利亚扎·乌尼韦尔萨莱》,威尼斯,1610年,4开本,第281页。
706
《事物多样性论》,第十三卷,第56章。
707
《关于墨水的研究》。
708
《关于中国的回忆录》,第十一卷,第351页。
709
《发明家传》,汉堡,1613年,8开本,第41、37页。
710
《卢奇安作品集》,比蓬特版,第五卷,第100页。
711
《普鲁塔克的宴饮篇》,第四卷末尾。
703
《建筑原理》,巴黎,1676年,4开本,第280页。
704
《莱辛论历史与文学》,第六卷,第311页。
705
《普利亚扎·乌尼韦尔萨莱》,威尼斯,1610年,4开本,第281页。
706
《事物多样性论》,第十三卷,第56章。
707
《关于墨水的研究》。
708
《关于中国的回忆录》,第十一卷,第351页。
709
《发明家传》,汉堡,1613年,8开本,第41、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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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奇安作品集》,比蓬特版,第五卷,第10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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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鲁塔克的宴饮篇》,第四卷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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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衣。
只要人类还生活在热带地区的原始家园中,他们就无需为食物或衣物发愁:食物可以由大地自然提供,无需任何努力;而在那种温暖的气候下,衣物也是多余的。种植植物和制作衣物的技术并非与生俱来,而是后来因生活需要才被学会的。而这种需求出现,是因为人口不断增加,人们不得不向两极地区迁移。随着他们离开原来的居住地,食物变得越来越稀缺,气候也愈发寒冷。于是,养牛和农业便应运而生;人们开始残忍地杀害动物,将其作为食物食用,同时利用它们的皮毛来抵御严寒。
起初,这些皮毛都是未经处理的直接使用;许多民族直到很晚才学会如何让皮毛变得更柔软、更有弹性且更耐用。当人类只追求生活必需品、不注重装饰品时,他们会将有毛的一面朝向身体;但由于当时还不懂如何处理皮毛,所以当人们的礼仪逐渐变得更为讲究时,这种衣物的外观自然会令人反感。为避免这种情况,奥佐拉人将皮毛翻过来,让毛发朝外;这或许也能解释他们身上散发的难闻气味。不过,这种习俗极为普遍,尤维纳利斯在描述一个吝啬的人时说道:“为了御寒,他并不穿奢华的罗马人的羊毛衣服,而是穿动物的皮毛,而且还是把皮毛翻过来,也就是让有毛的一面朝里,完全不顾及外观是否美观。”至于后来人们是如何掌握制革技术的,戈盖特试图根据旅行者们的记载来推测。
只要人类还生活在热带地区的原始家园中,他们就无需为食物或衣物发愁:食物可以由大地自然提供,无需任何努力;而在那种温暖的气候下,衣物也是多余的。种植植物和制作衣物的技术并非与生俱来,而是后来因生活需要才被学会的。而这种需求出现,是因为人口不断增加,人们不得不向两极地区迁移。随着他们离开原来的居住地,食物变得越来越稀缺,气候也愈发寒冷。于是,养牛和农业便应运而生;人们开始残忍地杀害动物,将其作为食物食用,同时利用它们的皮毛来抵御严寒。
起初,这些皮毛都是未经处理的直接使用;许多民族直到很晚才学会如何让皮毛变得更柔软、更有弹性且更耐用。当人类只追求生活必需品、不注重装饰品时,他们会将有毛的一面朝向身体;但由于当时还不懂如何处理皮毛,所以当人们的礼仪逐渐变得更为讲究时,这种衣物的外观自然会令人反感。为避免这种情况,奥佐拉人将皮毛翻过来,让毛发朝外;这或许也能解释他们身上散发的难闻气味。不过,这种习俗极为普遍,尤维纳利斯在描述一个吝啬的人时说道:“为了御寒,他并不穿奢华的罗马人的羊毛衣服,而是穿动物的皮毛,而且还是把皮毛翻过来,也就是让有毛的一面朝里,完全不顾及外观是否美观。”至于后来人们是如何掌握制革技术的,戈盖特试图根据旅行者们的记载来推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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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洲和亚洲的北部地区,尤其是格陵兰岛的居民,他们仍然使用原始的服饰。将羊毛先制成毛毡再加工成布料的更为巧妙的制造方法,似乎是由那些冬季温和、无需穿皮衣的温带地区的居民所发现的。羊原本来自非洲,但那里的羊有毛发而非羊毛;只有在气候更寒冷的地区,羊才会长出羊毛。如果真如传说所说,是赫拉克勒斯首先将这种动物从非洲带到希腊,那么这种动物的改良很可能最初就是在希腊实现的;在这种情况下,最早尝试制造羊毛的人很可能是雅典人,也就是希腊人;因为埃及人早已掌握这项技术,他们认为这是伊西斯发明的。可以想象,要过许多个世纪之后,柔弱的羊才能被带到北方国家并在那里饲养,因为那些地方有茂密的森林,孕育着各种能够提供优质毛皮的动物;而当时人类的人口增长缓慢,直到后来才开始从事狩猎活动,也并非很快就需要依靠人工方法来获取生活必需品;此外,北方民族居住得极为分散,难以通过经验交流和发明创新来推动技术发展。因此,当南方部落已经掌握羊毛、亚麻和棉花的纺纱与织布技术很久之后,北方民族仍然穿着动物的生皮作为衣物;正因如此,当南方人出现时,北方人感到十分惊讶。希腊人在描述这些野蛮人时,总会提到他们的服饰有多么令人厌恶;不过,根据历史学家的记载,这种服饰其实也是他们自己的祖先长期使用的。就连希腊神话中的英雄们,也穿着狮子、老虎等凶猛动物的皮毛作为衣物,甚至还在其上睡觉。罗马人想要描述他们祖先的习俗以及他们与自己祖先之间的差异时,也常常会提到对皮毛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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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
因此,普罗佩提乌斯将早期时期的元老们称为“pelliti”。
718
瓦莱里乌斯·马克西穆斯在描述他那个时代的奢侈风气时说,没有人会模仿卡托而用山羊皮作为床铺的覆盖物。不过,看来在希腊人和罗马人繁荣昌盛、艺术与科学得以发展的时期,他们很少使用毛皮制品。那时,毛皮只会在某些节日里被穿着,而且仅限于贫困阶层和乡下人,或者用于战争期间。无论如何,毛皮并不属于富人的服饰,也不属于那些用来彰显奢华与装饰的物品。
古代的医学家们在论述衣物对健康的影响以及冬夏季节的着装选择时,也从未提及过毛皮。苏埃托尼乌斯在描述奥古斯都皇帝冬季的着装方式时,列举了各种衣物,但却没有提到毛皮;而这位非常怕冷的皇帝,如果毛皮真的常见的话,肯定就会穿上它们。毫无疑问,毛皮会比那层层的束腰外衣、厚厚的托加、羊毛衬衫和胸衣以及其他所有提到的衣物更为实用,也能更好地起到保暖作用。马蒂亚尔嘲笑了一个贵族,此人希望冬天快点到来,希望天气变得严寒,这样他就可以展示自己昂贵的冬装。如果当时毛皮真的是流行的主要冬装,诗人肯定不会忽略提及它。如今,出于同样的原因,一旦出现初霜,人们就会穿上那种几乎只露出头部和脚部的厚重围巾。如果在普林尼的时代毛皮就已经被用作装饰品,他肯定会注意到这一用法,尤其是他曾经提到并嘲笑过许多迷信的用动物皮毛的方式;但我记得在他的著作中并没有关于毛皮服饰的记载。他提到有人试图制造野兔皮,但并未成功,因为他认为野兔皮的毛发太短,无法粘附在一起,或者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说,无法经过梳理处理。不过,他并没有提到过野兔皮被用来制作衣物内衬。此外,在宗教经典中,毛皮也并不常作为服饰出现。在第三卷中,或许甚至……
因此,普罗佩提乌斯将早期时期的元老们称为“pelli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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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莱里乌斯·马克西穆斯在描述他那个时代的奢侈风气时说,没有人会模仿卡托而用山羊皮作为床铺的覆盖物。不过,看来在希腊人和罗马人繁荣昌盛、艺术与科学得以发展的时期,他们很少使用毛皮制品。那时,毛皮只会在某些节日里被穿着,而且仅限于贫困阶层和乡下人,或者用于战争期间。无论如何,毛皮并不属于富人的服饰,也不属于那些用来彰显奢华与装饰的物品。
古代的医学家们在论述衣物对健康的影响以及冬夏季节的着装选择时,也从未提及过毛皮。苏埃托尼乌斯在描述奥古斯都皇帝冬季的着装方式时,列举了各种衣物,但却没有提到毛皮;而这位非常怕冷的皇帝,如果毛皮真的常见的话,肯定就会穿上它们。毫无疑问,毛皮会比那层层的束腰外衣、厚厚的托加、羊毛衬衫和胸衣以及其他所有提到的衣物更为实用,也能更好地起到保暖作用。马蒂亚尔嘲笑了一个贵族,此人希望冬天快点到来,希望天气变得严寒,这样他就可以展示自己昂贵的冬装。如果当时毛皮真的是流行的主要冬装,诗人肯定不会忽略提及它。如今,出于同样的原因,一旦出现初霜,人们就会穿上那种几乎只露出头部和脚部的厚重围巾。如果在普林尼的时代毛皮就已经被用作装饰品,他肯定会注意到这一用法,尤其是他曾经提到并嘲笑过许多迷信的用动物皮毛的方式;但我记得在他的著作中并没有关于毛皮服饰的记载。他提到有人试图制造野兔皮,但并未成功,因为他认为野兔皮的毛发太短,无法粘附在一起,或者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说,无法经过梳理处理。不过,他并没有提到过野兔皮被用来制作衣物内衬。此外,在宗教经典中,毛皮也并不常作为服饰出现。在第三卷中,或许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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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督教纪元的第二世纪,罗马人似乎已经知晓皮草服饰,并且十分推崇它们。当时许多向南方迁徙的北方部落也穿着皮草服饰;不过这些皮草并非都像以往所用的那种粗糙、肮脏且令人厌恶的。可以肯定的是,这些部落中的首领们拥有最精美的皮草;而且他们非常擅长处理皮草并以最优雅的方式将其穿在身上,因此吸引了罗马年轻人的注意。因为那些进攻罗马帝国并部分征服了它的游牧部落,并不能被视为那些不懂艺术与科学、只知道掠夺和杀戮、破坏政权与破坏社会秩序的野蛮人。最近,当法国人用“汪达尔式暴行”来形容大革命期间发生的恐怖行为时,人们便意识到了这一点。事实证明,罗马人从这些不速之客那里学会了这种服饰风格;皮草很快便在罗马人中流行起来,成为奢侈品和贸易商品。显然,皮草是最早促使意大利与北方最遥远地区之间开展贸易的商品,正如在15世纪时,皮草还推动了西伯利亚的发现与征服。在北方国家,羊毛加工技术以及将贵金属制成蕾丝和其他装饰品的技术发展得越晚,当地人接触棉花、丝绸和宝石的时间也就越晚,于是他们就越早、越努力地寻找最精美的皮草,用它们来装饰自己的服饰。因此,南方国家尽管气候上并不需要如此华丽的服饰,却依然采用了这种风格,这并不奇怪——尤其是由于皮草的稀缺性,使得它们成为富人和贵族们用来彰显身份的奢侈象征。在我看来,以下几点可以证明这一点。当历史学家谈到那些与罗马人进行过长期且大多以失败告终的战争的北方民族时,他们几乎总会提到这些民族的皮草服饰;尤其是那些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作家们更是如此。希罗多德告诉我们,里海附近的居民会穿着海豹皮制成的衣服。斯特拉博也提到了马萨格泰人的类似习俗;而凯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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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卢斯特指出,驯鹿的皮毛在某种程度上构成了古日耳曼人的服饰。我这里所说的是他们称之为“renones”的那种衣物。这个词源自瑞典人现在所称的“Ren”这种动物;在古代日耳曼地区,由于该地区遍布森林与沼泽,气候更为寒冷,因此那里的驯鹿数量比现在更多,产生的苔藓也更多。凯撒在描述德国的种种特色时,用“bos cervi figura”这一名称来指代驯鹿。我认为我在自己早些时候关于该国古代动物的研究中已经证明了这一点。“Reno”也指的是拉普穆德,即驯鹿皮毛,至今仍在瑞典被使用,我自己也曾在那里穿过它,这种皮毛既美观又昂贵。瓦赫特对这一观点的反对意见其实毫无说服力。他说,怎么可能相信这些动物曾经数量如此之多,以至于所有的日耳曼人和高卢人都能用它们的皮毛来制作衣物呢?但他忘记了,他曾经多次通过实例证明:一个物种的名称往往会被用来指代整个属的动物。因为有许多人穿着“renones”,而罗马人可能尤其喜爱这种皮毛,所以他们便将所有日耳曼人的这类皮毛服饰都统称为“renones”。关于斯基泰人、哥特人、盖塔人和匈奴人的皮毛服饰,古代文献中的记载实在太多,无法一一列举。因此,我只会提及那些我曾经提到过的段落,而这些段落很快就会被我用作其他目的。很容易就能证明,由于与罗马人的交流,日耳曼人及其他北方民族逐渐不再使用皮毛服饰,而越来越习惯于穿羊毛制品;另一方面,罗马人也采用了他们征服者的服饰风格。即使在塔西佗的时代,那些居住在莱茵河和多瑙河沿岸、因而与罗马人距离较近的日耳曼人,也比那些居住在更内陆、与外国人及贸易往来较少的日耳曼人更不重视皮毛服饰。后者拥有最昂贵的皮毛,他们懂得如何用各种装饰品来美化这些皮毛,或许就像我们现在的皮草商用白鼬的尾巴来装饰白毛一样。这些人没有其他奢侈品,也没有其他方式来在同胞中彰显自己的身份,只能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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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所拥有的毛皮极为稀有且价格昂贵。斯巴达人便是如此——当吕库格斯剥夺了他们所有的奢侈品之后,他们便开始装饰那些必需品,从而提升它们的价值。这些必需品包括床铺、桌子以及用来盛水的木碗。到了后来,这些东西甚至能够满足人们对奢华的追求,就如同他们之前以高昂代价购买的外国商品一样。丹麦和瑞典的历史学家也提到了类似的情况。当这些国家通过航海、海盗活动以及贸易接触到异国的风俗习惯以及更舒适的服饰后,他们逐渐开始使用羊毛、棉花和丝绸制成的衣物,但这一过程极为缓慢,以至于这些物品最初仍被视为奢侈品。11世纪中叶,挪威国王哈罗德·赫德雷特·西古尔德森积累了大量财富,他穿着一件内衬白色毛皮的红色斗篷。12世纪时,丹麦宫廷中的贵族们仍然穿着羊皮衣;而1131年被暗杀的埃里克·埃伊戈德的儿子——卡努特公爵在里佩举行的节日上身着红色布料制成的衣服,这引起了人们的注意与羡慕,但他却不得不忍受亨利·斯卡特勒——或者说斯科卡尔,也就是那个穿着本地羊皮衣的跛子——的尖刻嘲讽。我所引用的这些文字足以证明,盖塔人将毛皮视为象征奢华的物品,因此他们的国王及宫廷贵族才会佩戴毛皮。克劳迪安指责鲁菲努斯不耻于穿着盖塔人的毛皮,这一批评表明罗马人采用了征服者们的习俗,而这种做法遭到了他们本国人的谴责。另外,法学家乌尔比安和保卢斯也将毛皮视为服饰的一部分,而在他们之前的时代,毛皮并不属于服饰范畴。据我所知,贺拉斯的一位古老注释者阿克龙的生卒年份尚未确定,但他提到,在他那个时代,元老院议员以及贵族们在穿着正式礼服时,会佩戴昂贵的毛皮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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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外国的服饰,特土良对此表示强烈谴责,他尤其反对那些用毛皮镶边装饰的女性服装。五世纪的马克西穆斯主教似乎也提到过这类服饰。397年,皇帝霍诺留禁止在罗马及其管辖范围内穿着哥特式服饰,尤其是带有毛皮的服饰;但这些针对时尚的禁令几乎没有任何效果——因为这些法律不仅被再次实施且变得更加严格,还在399年和416年得到重申,却依然无人遵守。就连哥特人自己也被禁止使用此类服饰。当时许多家庭中雇佣的哥特仆人,如果违反这一禁令,就会遭到体罚,而地位较高者则要被处以罚款。生活在那个时代的西涅修斯作为一名爱国者,对这种异国风格的服饰感到痛心,他认为这种服饰预示着哥特人的统治终将到来。据他所述,这些民族中的贵族在罗马时会穿着罗马式的服饰,但回到家乡后又会换上本民族的服装,重新穿上毛皮服饰。不过,毛皮并非哥特式服饰中唯一在罗马人中流行起来的部分——他们还采用了哥特人的长裤。许多证据表明,在此之前,无论是希腊人、罗马人还是希伯来人,都未曾使用过这类服饰。正因如此,才经常出现一些不雅的姿势,比如苏格兰高地人解下武器时暴露出那些应当遮掩的部位。泰奥弗拉斯托斯认为这就是滑稽可笑的表现之一。普鲁塔克告诉我们,菲利普就是因为无意间做出了这样的姿势而受到指责;为了避免类似的不雅行为,凯撒在倒下时会把衣服拢在身上。因此,正如人们所知,路德使用了“覆盖双脚”这一表达,而希腊人则说“整理好衣物”。那些身体虚弱或生病的人会在腿上缠绷带;在昆体良的时代,只有因为疾病才能使用绷带。不过后来绷带的使用越来越普遍,乌尔比安甚至将其视为常见的服饰用品之一。
来自外国的服饰,特土良对此表示强烈谴责,他尤其反对那些用毛皮镶边装饰的女性服装。五世纪的马克西穆斯主教似乎也提到过这类服饰。397年,皇帝霍诺留禁止在罗马及其管辖范围内穿着哥特式服饰,尤其是带有毛皮的服饰;但这些针对时尚的禁令几乎没有任何效果——因为这些法律不仅被再次实施且变得更加严格,还在399年和416年得到重申,却依然无人遵守。就连哥特人自己也被禁止使用此类服饰。当时许多家庭中雇佣的哥特仆人,如果违反这一禁令,就会遭到体罚,而地位较高者则要被处以罚款。生活在那个时代的西涅修斯作为一名爱国者,对这种异国风格的服饰感到痛心,他认为这种服饰预示着哥特人的统治终将到来。据他所述,这些民族中的贵族在罗马时会穿着罗马式的服饰,但回到家乡后又会换上本民族的服装,重新穿上毛皮服饰。不过,毛皮并非哥特式服饰中唯一在罗马人中流行起来的部分——他们还采用了哥特人的长裤。许多证据表明,在此之前,无论是希腊人、罗马人还是希伯来人,都未曾使用过这类服饰。正因如此,才经常出现一些不雅的姿势,比如苏格兰高地人解下武器时暴露出那些应当遮掩的部位。泰奥弗拉斯托斯认为这就是滑稽可笑的表现之一。普鲁塔克告诉我们,菲利普就是因为无意间做出了这样的姿势而受到指责;为了避免类似的不雅行为,凯撒在倒下时会把衣服拢在身上。因此,正如人们所知,路德使用了“覆盖双脚”这一表达,而希腊人则说“整理好衣物”。那些身体虚弱或生病的人会在腿上缠绷带;在昆体良的时代,只有因为疾病才能使用绷带。不过后来绷带的使用越来越普遍,乌尔比安甚至将其视为常见的服饰用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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裙子。它们逐渐演变成了所谓的马裤——众所周知,这种衣物在多个世纪里一直用于遮盖人的腰部、大腿和腿部,13世纪的印章及雕刻作品上便可看到此类服饰的痕迹。许多古代文献中的记载都证明了巴塔维人、高卢人、日耳曼人、萨尔马提亚人、盖塔人、哥特人等民族也使用过这类衣物,这些记载早已被他人引用过;此外,“Gallia braccata”这一名称也印证了这一点。波斯人的“anaxurides”也是一种马裤,罗马人并非从波斯人那里学到这种服饰,而是从北方民族那里借鉴的,不过这一做法并未得到本土人的认可,他们像以前反对使用毛皮一样,也反对使用这种马裤。起初,这种服饰似乎只用于旅行和战争场合。当霍诺留禁止哥特人穿某种服饰后,人们开始明确提到马裤;奥维德则指责黑海沿岸的托米人,虽然他们希望被视为希腊人后裔,却毫不羞于穿着波斯式的马裤。
由于希腊人和罗马人要么根本不使用毛皮作为礼服材料,要么是在很晚的时期才开始使用且使用频率很低,因此他们的著作中不可能有关于毛皮贸易的记载。我深知伊萨克·沃西乌斯认为金色羊毛的历史可以视为其最古老的踪迹,因此他断言阿尔戈英雄远征科尔基斯的目的是为了进行商业活动,就像英国人远征努特卡湾的意图一样。的确,这一观点得到了一些人的认同;但它与苏伊达斯时代以来炼金术士们对同一远征的看法相比,并没有更多可信度。普林尼和斯特拉博的记载充分证明了科尔基斯人确实从事着大规模的贸易活动;不过斯特拉博在列举商品时提到了用于造船的木材、松脂、蜡、亚麻和麻绳,但却没有提到毛皮,因为在当时,毛皮并不是一种在对外贸易中备受追捧的商品。我们在普林尼的著作中看到的另一段描述似乎更有可能与毛皮贸易有关。我这里指的是博蒂格引用的那段文字,从其中可以看出,当时毛皮被视为从塞雷斯人那里获得的商品之一。不过我必须承认,我无法轻易将普林尼的这短短几句话视为确凿的证据。就我目前所了解的而言……
裙子。它们逐渐演变成了所谓的马裤——众所周知,这种衣物在多个世纪里一直用于遮盖人的腰部、大腿和腿部,13世纪的印章及雕刻作品上便可看到此类服饰的痕迹。许多古代文献中的记载都证明了巴塔维人、高卢人、日耳曼人、萨尔马提亚人、盖塔人、哥特人等民族也使用过这类衣物,这些记载早已被他人引用过;此外,“Gallia braccata”这一名称也印证了这一点。波斯人的“anaxurides”也是一种马裤,罗马人并非从波斯人那里学到这种服饰,而是从北方民族那里借鉴的,不过这一做法并未得到本土人的认可,他们像以前反对使用毛皮一样,也反对使用这种马裤。起初,这种服饰似乎只用于旅行和战争场合。当霍诺留禁止哥特人穿某种服饰后,人们开始明确提到马裤;奥维德则指责黑海沿岸的托米人,虽然他们希望被视为希腊人后裔,却毫不羞于穿着波斯式的马裤。
由于希腊人和罗马人要么根本不使用毛皮作为礼服材料,要么是在很晚的时期才开始使用且使用频率很低,因此他们的著作中不可能有关于毛皮贸易的记载。我深知伊萨克·沃西乌斯认为金色羊毛的历史可以视为其最古老的踪迹,因此他断言阿尔戈英雄远征科尔基斯的目的是为了进行商业活动,就像英国人远征努特卡湾的意图一样。的确,这一观点得到了一些人的认同;但它与苏伊达斯时代以来炼金术士们对同一远征的看法相比,并没有更多可信度。普林尼和斯特拉博的记载充分证明了科尔基斯人确实从事着大规模的贸易活动;不过斯特拉博在列举商品时提到了用于造船的木材、松脂、蜡、亚麻和麻绳,但却没有提到毛皮,因为在当时,毛皮并不是一种在对外贸易中备受追捧的商品。我们在普林尼的著作中看到的另一段描述似乎更有可能与毛皮贸易有关。我这里指的是博蒂格引用的那段文字,从其中可以看出,当时毛皮被视为从塞雷斯人那里获得的商品之一。不过我必须承认,我无法轻易将普林尼的这短短几句话视为确凿的证据。就我目前所了解的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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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人提供的文献中,其他作家提到过铁、珍珠、丝绸、棉花以及用丝绸或棉花制成的衣物,但却没有提及毛皮;而一个能够生产丝绸或棉花的国家,不太可能拥有值得长途运输的毛皮。我唯一能接受的观点是,这些毛皮是通过中间贸易被带到欧洲的;也就是说,塞雷斯人从那些真正出产毛皮的地区获得这些毛皮,然后再将其卖给罗马人。无论塞里卡指的是中国、暹罗还是小布哈拉,这都是一条相当迂回的路线;不过,比起中国人通过俄罗斯从英国获得来自加拿大和哈德逊湾的优质海狸皮的那条路线来,还是要短一些。
如果我们将普林尼所说的“Serum”以及塞内卡、波伊提乌斯等人提到的“触感柔软的毛皮”也算作毛皮的话,那无疑就是错误的了;因为这些其实可以用当时关于棉花和丝绸的错误信息来解释,这类错误信息可以在索利努斯等人的著作中找到。难道普林尼所说的“lucida vellera”指的也不正是这些毛皮吗?
对于斯特拉博的某段描述,我也有些疑问。他在文中提到,欧亚大陆上的游牧部落带到顿河口的塔奈斯河地区的商品中有奴隶和毛皮。显然,“dermata”不仅可以指毛皮,还可以指经过鞣制的皮革。如果斯特拉博此处确实指的是毛皮,那我倾向于认为这些毛皮是在邻近国家销售的,并没有进入欧洲的贸易体系;同一段落中提到的奴隶可能也是如此。波利比乌斯在描述从本都运往拜占庭的商品时也提到了“dermata”。不过我必须承认,如果我发现罗马人确实从亚洲获得了“dermata”,我会仔细研究一下,看看这个词是否实际上指的是皮革,甚至是经过染色的皮革。至于皮革,尤其是用于军事用途的皮革,他们确实是从非常遥远的地方获取的。例如,弗里斯兰人就不得不以牛皮作为税赋;而且有诸多作家的记载可以证明,给皮革上色以使其变得美观的技术确实存在。
如果我们将普林尼所说的“Serum”以及塞内卡、波伊提乌斯等人提到的“触感柔软的毛皮”也算作毛皮的话,那无疑就是错误的了;因为这些其实可以用当时关于棉花和丝绸的错误信息来解释,这类错误信息可以在索利努斯等人的著作中找到。难道普林尼所说的“lucida vellera”指的也不正是这些毛皮吗?
对于斯特拉博的某段描述,我也有些疑问。他在文中提到,欧亚大陆上的游牧部落带到顿河口的塔奈斯河地区的商品中有奴隶和毛皮。显然,“dermata”不仅可以指毛皮,还可以指经过鞣制的皮革。如果斯特拉博此处确实指的是毛皮,那我倾向于认为这些毛皮是在邻近国家销售的,并没有进入欧洲的贸易体系;同一段落中提到的奴隶可能也是如此。波利比乌斯在描述从本都运往拜占庭的商品时也提到了“dermata”。不过我必须承认,如果我发现罗马人确实从亚洲获得了“dermata”,我会仔细研究一下,看看这个词是否实际上指的是皮革,甚至是经过染色的皮革。至于皮革,尤其是用于军事用途的皮革,他们确实是从非常遥远的地方获取的。例如,弗里斯兰人就不得不以牛皮作为税赋;而且有诸多作家的记载可以证明,给皮革上色以使其变得美观的技术确实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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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革在亚洲有着非常悠久的历史;因此,我们所称的各类摩洛哥皮革很早就从那里被带到了欧洲。747另一方面,根据艾利安的记载,我毫不怀疑在他那个时代,人们就已经与波斯进行毛皮贸易了。他说,人们会将黑海地区的鼠类柔软的皮毛送往波斯,将这些皮毛缝制在一起后就能制成保暖的衣物。我也确信,还有更多证据可以证明波斯人使用毛皮制品。他们同样用毛皮来制作床垫和靠垫。普鲁塔克告诉我们,法尔纳巴祖斯就是躺在柔软的毛皮上的;而色诺芬所提到的波斯人那种粗糙或厚实的冬手套,很可能也是用同样的材料制成的。现代旅行家们指出,如今貂皮和白鼬皮是波斯人最常见且最有价值的装饰品;众所周知,这些人的服饰风格极为古老,因为他们不像我们这样受到多变时尚的影响。不过,那些经常因美观而被赞美的波斯皮革——也就是所谓的帕提亚皮革或波斯皮革——其实并不属于这一类;尽管沃西乌斯、布里松和格斯纳认为它们就是貂皮。它们无疑只是各种经过染色的皮革,人们用它们为王子和富人制作鞋子。在马克西米安皇帝时期,一名罗马士兵发现了一个装有真珍珠的皮袋,他扔掉了珍珠,只留下了皮袋,因为它的颜色十分漂亮。佐西穆斯提到的那种用朱砂染色的皮革也属于同一类;君士坦丁·波菲罗吉尼特斯在描述北方民族通过君士坦丁堡获得的各类商品时,也明确提到了“经过深度染色的波斯皮革”。显然,巴比伦皮革也与此类似。佐纳拉斯提到过用它制作的昂贵帐篷;在圣杰罗姆的时代,它也被视为奢侈品。由于波斯皮革和巴比伦皮革是在同一时期被提及的,因此有理由认为,在商业上这两种皮革是有区别的。君士坦丁皇帝在指派人员为皇家衣橱准备物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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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士坦丁堡的居民因此享有某些特权。754年,有文献提到了“parthicarii”、“particarii”或“parthiarii”;虽然我们不确定这些词的正确拼写,但可以很容易地推断出,它们并非如沃西乌斯所说指的是皮草商,而是那些从事昂贵染色皮革贸易的商人,这些皮革可能是他们从波斯采购的。众所周知,如今波斯人在皮革的加工与染色技术方面比欧洲人更为娴熟;其中尤其是鹿皮和摩洛哥皮,至今仍需从东方进口。根据以上所述,我推测,向欧洲南部地区输送皮草的贸易,其实始于北方部落对意大利的征服行动;我必须承认,关于这一主题,我所找到的最古老的资料,也就是6世纪时约尔丹尼斯所记载的内容。这位作家在谈到北方民族时提到了苏埃坦人,并称正是这些人向罗马人运送那些著名的皮草;不过,这些皮草必然要经过许多中间部落的手。据他的描述,这些苏埃坦人居住在斯坎齐亚地区的某个地方,而他所说的“斯坎齐亚”实际上包括了瑞典、挪威、拉普兰、芬兰等地,这一点早已被马斯库证实。不久之后,他还提到了哈努加里人,他认为这些人属于斯基泰人;据说他们因为从事鼠皮贸易而闻名。无需证明,早在最古老的时期,北方国家的全部财富就来自皮草;这些皮草即便不是唯一的出口商品,也是最重要的出口物品,所有的税收也都是用皮草来支付的。9世纪时还有其他人记载了芬兰人和挪威人每年上缴的貂皮、驯鹿皮、熊皮和水獭皮的数量。878年,托罗尔夫派遣一艘船前往英格兰运送货物,其中就有白色鼬皮。我还想指出,早在3世纪时,皮革就已经开始以“decuriæ”为单位进行计量;由此便产生了“decher”这一术语,它被英语、瑞典语和丹麦语所采用,同时中世纪也使用了“dacra”或“dacrum pellium”这样的词。紫貂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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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白鼬皮仍然由齐默尔人出售;这一称谓也极为古老。早在1300年左右就有关于野兔皮的记载,而“unum timbrium martrinarum”这一说法则可追溯到1207年。目前,一个齐默尔人能制作出四德彻尔,即二十对毛皮;在乔治·阿格里科拉的时代,貂皮也是以这种方式销售的,每批四十张。但“齐默尔”的含义并非在所有国家和所有时代都相同;至少在法国,一个“齐默尔”相当于六十张毛皮。
在继续之前,我必须尽力解释古籍中出现的各种毛皮名称;不过,我几乎无法做到完全准确。对于那些他们并不熟悉的动物种类,古人的了解极为有限。他们所掌握的信息来自商人的描述,而这些商人很可能是出于自身利益而歪曲了他们所知道的少量信息。此外,古代作家也并不总是能准确区分不同毛皮的名称,也不会给它们赋予相同的含义;这其实并不奇怪,因为即便在今天,也很少有人能够为各类主要毛皮指定准确的名称。很可能,白鼬皮、貂皮和松鼠皮很早就成了贸易商品,并构成了这一行业中的主要交易对象;但由于相关知识极为有限,没有任何动物学家敢确定它们的具体种类。他必须坦诚地承认那些自己无法反驳的猜测。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老鼠皮,尤其是黑海或里海地区的老鼠皮,是最早也是最常被提及的毛皮。很久以前人们就注意到,“mus”这个词最初不仅指我们现在的那种动物,还包括所有小型温血四足动物。同样,所有的大型动物过去都被称作“bos”。当罗马人第一次见到大象时,他们将其称为“boves lucæ”。保萨尼亚斯也将犀牛称为“埃塞俄比亚公牛”;凯撒则把驯鹿称为“长着鹿角的公牛”。在古人所知的温血动物中,牛是最大的,老鼠是最小的,因此他们将所有大型动物称为牛,将所有小型动物称为老鼠。在解释古代动物的名称时需要指出的是,起初这些名称的含义要广泛得多。
在继续之前,我必须尽力解释古籍中出现的各种毛皮名称;不过,我几乎无法做到完全准确。对于那些他们并不熟悉的动物种类,古人的了解极为有限。他们所掌握的信息来自商人的描述,而这些商人很可能是出于自身利益而歪曲了他们所知道的少量信息。此外,古代作家也并不总是能准确区分不同毛皮的名称,也不会给它们赋予相同的含义;这其实并不奇怪,因为即便在今天,也很少有人能够为各类主要毛皮指定准确的名称。很可能,白鼬皮、貂皮和松鼠皮很早就成了贸易商品,并构成了这一行业中的主要交易对象;但由于相关知识极为有限,没有任何动物学家敢确定它们的具体种类。他必须坦诚地承认那些自己无法反驳的猜测。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老鼠皮,尤其是黑海或里海地区的老鼠皮,是最早也是最常被提及的毛皮。很久以前人们就注意到,“mus”这个词最初不仅指我们现在的那种动物,还包括所有小型温血四足动物。同样,所有的大型动物过去都被称作“bos”。当罗马人第一次见到大象时,他们将其称为“boves lucæ”。保萨尼亚斯也将犀牛称为“埃塞俄比亚公牛”;凯撒则把驯鹿称为“长着鹿角的公牛”。在古人所知的温血动物中,牛是最大的,老鼠是最小的,因此他们将所有大型动物称为牛,将所有小型动物称为老鼠。在解释古代动物的名称时需要指出的是,起初这些名称的含义要广泛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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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含义究竟为何?人们必须根据古人的观念,试图推测这些动物所代表的概念之间存在着怎样的共同点。蚁类似乎就属于这类词汇,其核心含义可能与采集和储存有关;或许通过这种方式,我们就能解释希罗多德所提到的那些寻找黄金的蚂蚁的传说。不过,要推断出其核心含义往往十分困难。当古人将鸵鸟称为“巨大的利比亚或阿拉伯麻雀”时,他们给“麻雀”这个词赋予了什么含义呢?从“pelles murium”这个词中,我们只能得知它们并非大型动物的皮毛。而“黑海”与“里海”这样的称谓则表明,这些物品与其他许多物品一样,都是从黑海和里海地区运来的。如果试图通过这类称谓来确定某种商品的原产地或最初的生产地,我们很可能会犯错。许多商品被称作叙利亚产、土耳其产或阿拉伯产,但实际上它们来自截然不同的国家。
关于这种动物,我所能找到的其他信息仅限于:它的皮毛极为柔软,能够很好地抵御风寒;此外,人们还会将许多这样的皮毛缝在一起制成衣物。如果相信亚里士多德和普林尼的说法,即黑海鼠属于反刍动物,那又该如何从中得出任何特征性的结论呢?
那些希望为推测提供更多依据的人,可以依据圣杰罗姆的一段话来推测:这种皮毛可能具有与麝香相同的气味。的确,当时人们已经知道麝香的存在;但有没有可能这位圣徒把麝香动物误认为是老鼠,就像康拉德·格斯纳所怀疑的那样呢?在我看来,更有可能的是他了解市场上使用的麝香袋,并将其称为“peregrini muris olentes pelliculæ”。不过,这段文字并不能证明人们是因为麝香动物的气味才购买它的皮毛来制作衣物的。首先,这种动物的皮毛连同上面的毛发一起,并没有麝香的气味;这一点不仅可以从对它的描述中得知,而且从我得到的一张保存完好的皮毛样本中也能得到证实。其次,这种动物的体型相当于半岁大的鹿,因此其大小并不足以让人使用“pellicula”这个表示小尺寸的词。第三,这种动物的皮毛……
关于这种动物,我所能找到的其他信息仅限于:它的皮毛极为柔软,能够很好地抵御风寒;此外,人们还会将许多这样的皮毛缝在一起制成衣物。如果相信亚里士多德和普林尼的说法,即黑海鼠属于反刍动物,那又该如何从中得出任何特征性的结论呢?
那些希望为推测提供更多依据的人,可以依据圣杰罗姆的一段话来推测:这种皮毛可能具有与麝香相同的气味。的确,当时人们已经知道麝香的存在;但有没有可能这位圣徒把麝香动物误认为是老鼠,就像康拉德·格斯纳所怀疑的那样呢?在我看来,更有可能的是他了解市场上使用的麝香袋,并将其称为“peregrini muris olentes pelliculæ”。不过,这段文字并不能证明人们是因为麝香动物的气味才购买它的皮毛来制作衣物的。首先,这种动物的皮毛连同上面的毛发一起,并没有麝香的气味;这一点不仅可以从对它的描述中得知,而且从我得到的一张保存完好的皮毛样本中也能得到证实。其次,这种动物的体型相当于半岁大的鹿,因此其大小并不足以让人使用“pellicula”这个表示小尺寸的词。第三,这种动物的皮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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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产出珍贵的毛皮。其毛发浓密,近乎硬刺状,且极为脆弱,稍有外力就会断裂。这类毛皮仅被出产地的原住民用来制作帽子和冬季服装;但若将毛发去除并鞣制成白色后,就能得到极其柔软细腻的皮革。那些只追求表面相似性的人可以回想一下杰罗姆的记载:黑貂在长期使用后会散发出一种淡淡的、并不难闻的麝香味,于是他们便认为庞蒂克鼠其实就是黑貂。不过,我们这位伟大的动物学家的推测更为可信——所谓“庞蒂克鼠”最初是指无耳旱獭,后来才被用来指代松鼠和白鼬。他以以下事实作为依据:无耳旱獭在冬季会进入冬眠状态、有反刍习性,而且与阿尔卑斯鼠有亲缘关系,而普林尼似乎也承认了这一点,这些特征都更符合无耳旱獭的特点,而非其他动物。此外,赫西基乌斯和法沃里努斯指出,这种动物在帕提亚语中的名称是“simoor”;而鞑靼人仍称无耳旱獭为“symron”,卡尔梅克人则称其为“dshymbura”。两者确实十分相似,而且目前一些西伯利亚部落仍在使用无耳旱獭的毛皮来制作夏季服装,并将其与其他毛皮一起作为商品出口到中国,尽管这类毛皮属于最便宜的品种,一千张的价格也就八到十卢布而已。在如此有限的信息之下,如果让我提出自己的推测的话,我更倾向于那些认为庞蒂克鼠就是白鼬的人的观点。因为首先,这种动物在古代人获取精美毛皮的那些地区极为常见,他们很早就应该注意到其毛皮比无耳旱獭的毛皮更为优质。其次,既然“白鼬”这个名称早已为人所知,那么庞蒂克鼠自然就被视为白鼬;而且有理由相信,对于一种一直被用于商业交易的动物来说,我们的祖先不可能弄错它的名称。在中世纪的文献中,“白鼬”这一名称出现得非常频繁,而且有多种写法,如Harmellina、Harmelinus、Ermelinus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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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米尼亚、阿米尼亚或阿尔梅里纳,以及埃尔梅尼亚、埃尔米内亚和埃尔米纳图斯,这些词都意味着“饰有白鼬毛的物品”;杜坎格为这些词的用法提供了证据。我无法确定这些名称最早是在何时开始使用的,但至少在11世纪时,彼得·达米亚尼的书信中就已经出现了这些名称。杜坎格认为这些名称源自亚美尼亚,因为在古代,这种毛皮在亚美尼亚极为珍贵,尤利乌斯·波卢克斯的著作中也有所记载;而且,由于“赫尔梅尼亚”和“赫尔梅尼伊”这两个词曾经被用来代替“亚美尼亚”和“亚美尼人”,这一说法似乎更为可信。费舍尔则轻率地否定了这一观点,因为白鼬毛并非产自亚美尼亚,而是从北方国家通过亚美尼亚运往欧洲的。杜坎格也持相同观点,但他认为这种商品属于亚美尼亚的特产;即便他在这方面犯了错,其起源说仍然是最有可能的。13世纪的著名旅行家马可·波罗将白鼬毛列为鞑靼人最昂贵的装饰品之一,并称其为从北方国家运往欧洲的。黑貂似乎比白鼬毛更晚才为人所知。它的原产地是亚洲的最北部地区,而贸易活动直到很晚才扩展到那里;不过,很可能在15世纪末俄罗斯人通过佩尔米亚人、沃古尔人和萨莫耶德人了解西伯利亚之前,人们就已经知道这种动物了。还有证据表明,正是西伯利亚的优质毛皮促使俄罗斯人去征服那个地区。此外,佩尔米亚地区也曾有黑貂存在,只不过现在那里已经很少见了。在西伯利亚发现的众多古代遗迹证明,早在很久以前,那里就居住着从事商业活动且精通各种工艺的民族。康拉德·格斯纳认为,“黑貂”这一名称最早出现在13世纪阿尔贝图斯·马格努斯的著作中,他当时用“Cebalus”或“Chebalus”来指代这种动物。同一世纪,马可·波罗在拉丁文译本中也提到了“zibellina pellis”,认为这是一种珍贵的毛皮。但如果“sabelum”确实就是黑貂的话,那么它早在12世纪甚至更早的时候就已经为人所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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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belum”出现在“Alanus Insulanus”中,而Du Cange早在1138年就记载了“sabelinæ pelles”这一名称,不过“sabelum”很可能指的是貂。在11世纪时,就有“Gebellinica pellis”、“gibelini”或“gibellini martores”的记载,而“sabellinæ”与“gebellinicæ pelles”无疑指的是同一种东西。不过,我不会再深入探讨这个问题了,因为这似乎是无止境的,而且也并无太大意义。那种毛皮与紫貂的毛皮最为相似的动物,最早是由马蒂亚尔提到的。他在描述一次失败的狩猎经历时说,如果猎人能抓到一只貂,那就已经非常幸运了。不过这种解读很有疑问,因为很多人将“martes”误读为“meles”;“meles”在瓦罗、普林尼等作家的作品中出现过,而“martes”则再也没有出现过。不过在中世纪,至少在12世纪时,“martures”、“mardrini”以及“marturinæ vestes”这些词经常出现;我认为没有理由不将它们视为貂皮,因为这个名称在所有欧洲语言中都得以保留。至于我们的祖先所说的“vares”、“varii”、“vairus”、“vajus”、“varus”、“vayrus”、“veyrus”,或是法语中的“vair”,以及“griseum”和“grisum”所指的是什么,同样难以确定。大家都认为这些都属于珍贵的毛皮。有时“varium”和“griseum”似乎指的是同一种东西,而有时前者似乎比后者更珍贵。从名称来看,前者应该是带有斑点的或杂色的,因为普林尼将豹子和黑豹都称为“variæ”。在纹章学中,法语称之为“vair”,德语则称之为“eisenhütlein”、“vellus varium”;人们认为这是一种背部为灰色、腹部为白色的动物的毛皮,这也与此相关。不过有时候,它似乎指的是由不同颜色的毛皮拼接而成的服饰。大多数学者认为它指的是“grauwerk”、“petit-gris”、“vech”、“veh”、“vechwammen”,也可能是松鼠的毛皮;确实有一种松鼠的毛皮符合“varius”这一名称,因为其毛皮目前被用来制作各种彩色边缘装饰品。不过我不确定“grauwerk”是否像“varium”那样昂贵,因为“varium”属于欧洲的特产,尽管目前最好的毛皮来自西伯利亚。“veeh”这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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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弗里施所说,这个词源自意大利语的“vaio”;而根据穆拉托里的说法,“vaio”是由“varius”演变而来的。时至今日,内衬毛皮的衣物仍被称为“roba vaja”。1212年,巴黎议会所提到的“Cirogillinæ pelles”指的就是兔皮。早在13世纪,英格兰就有不少兔子洞穴;因为在1215年的一封关于森林管理的敕令中,允许每位土地所有者在自己的土地上建造兔子洞穴。所谓“cattinæ pelles”,无疑指的是猫皮。在12世纪的法国,本地动物的皮毛被认为价值不高,而西班牙和意大利的皮毛则极为珍贵。黑狐皮如今是价值最高的毛皮之一,在俄罗斯,一张黑狐皮的价格往往可达六百甚至一千卢布。13世纪时,这类毛皮就已经出现在从最北端国家运往欧洲的货物之中;毫无疑问,达米亚尼在上面引用的那段文字中所说的就是这类毛皮。用海狸皮制成的衣物出现得更早。4世纪的克劳迪安似乎就提到过这种衣物,同一时期的安布罗修斯也有所提及。5世纪的西多尼乌斯·阿波利纳里斯则称穿着这种衣物的人为“castorinati”。尤维纳尔的注释者虽然属于一个不为人知但时间较晚的时期,他也提到了“pelles bebrinæ”或“beverinæ”。由于貂皮被称为“庞蒂克鼠”,海狸则被称作“庞蒂克狗”。不过我坚信,这种用海狸毛制成的衣物其实并非真正的毛皮制品,就如同我们的海狸帽并非真正的毛皮帽一样。当时人们是将海狸毛纺成线并织成布料;在我看来,克劳迪安所说的只是那种已经破旧不堪的海狸制衣,其上已没有任何有价值的毛皮成分,只剩下名称而已。普林尼时代似乎还不知道这种加工海狸毛的方法;因为他虽然多次提到海狸,并三次提及“pellis fibrina”,但却没有谈到如何加工海狸毛或海狸皮。不过,当时人们已经尝试过进行这样的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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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兔的毛皮,很可能在不久之后人们就开始使用海狸毛了。生活在那个时期的伊西多鲁斯——他于636年去世——将海狸毛视为制作衣物的材料之一,他称其为“fibrinum”;在列举各种布料时,他也提到了“vestis fibrina”,并指出其经线由海狸毛制成,而纬线则由山羊毛制成,或许也就是所谓的骆驼毛。963年,尼基弗鲁斯二世·福卡斯在加冕时便穿着用这种布料制成的上衣,不过那显然不是海狸毛制成的外套;因为正如我即将证明的那样,毛皮服饰在希腊皇帝的宫廷中并不流行。值得一提的是,早在12世纪,人们就开始给毛皮染色了;而且染成的颜色主要是红色,因为我们能找到“pelles rubricatæ arietum”,即被染成红色的羊皮;不过杜坎格认为可以证明貂皮和白鼬皮也被染成了同样的颜色。对于白鼬皮,我愿意相信这一点;但就我的看法而言,要给貂皮和黑貂那种深色的毛皮上色几乎是不可能的。圣伯纳德说,12世纪时这种被染成红色的皮革被称为“gulæ”,这个词与古代诗人所说的“Hermin engolé”似乎指的是同一种东西,也就是被染成红色的白鼬皮。当毛皮服饰在意大利流行起来后,很快便传遍了整个欧洲。起初人们使用的是最好的本地毛皮,但后来因为外国的毛皮品质更优,所以人们开始使用那些进口的毛皮;而且价格越高的毛皮,就越受重视。在各个宫廷中,毛皮服饰都成为统治家族的标志性服饰,不久之后也成了最富有的贵族们的服饰。尤其是骑士们穿在铠甲或马具外面的斗篷,其边缘都会用最昂贵的毛皮来装饰。这种斗篷没有袖子,看起来与我们今天的礼仪官所穿的礼服类似。正因如此,众所周知,白鼬皮以及其他种类的毛皮便成了最早出现的纹章元素。有时,人们在这一点上会追求极度的奢华,以至于道德家们对此加以批评,而政府则试图通过法律来限制毛皮的使用,神职人员则试图完全禁止使用毛皮。因此,只有最显贵的贵族才能拥有多种毛皮,而其他种类的毛皮则被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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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查理曼在冬天会穿一种能覆盖肩膀和胸部的皮衣;但由于他反对一切外来服饰,因此只使用本国出产的毛皮,据一些手稿记载,他只使用水獭皮。不过看来,当时他的宫廷里也知晓那些昂贵的东方毛皮;因为在某个寒冷多雨的日子里,他与随从一同外出打猎时,自己只穿了一件羊皮衣,而那些在意大利见识过威尼斯人所经营的昂贵商品的随从们,则穿着用外国布料和毛皮制成的衣服。这些衣服一旦被雨水浸湿后再在火上烘干,就会碎裂成片。皇帝便让人把干透后的羊皮衣擦亮,然后拿给朝臣们看,嘲笑他们那些虽然昂贵却毫无用处的外国毛皮服装。不过,公主们在节日期间会穿着饰有宝石、金银及丝绸的华丽服饰,也会佩戴外国毛皮;至少贝尔塔公主就拥有一件用白鼬皮制成的珍贵披肩,阿尔昆将其称为“murina”。当时,毛皮手套也很常见。至少僧侣们在冬天会戴羊皮手套,这种手套被称为“muffulæ”;而夏季手套则被称为“wanti”。在10世纪统治威尔士的希威尔·达的法令中,牛皮、鹿皮、狐狸皮、狼皮和水獭皮的售价相同,都是羊皮或山羊皮的八倍。白鼬皮的价格则是其八倍,貂皮则为二十四倍,海狸皮则高达一百二十倍。1001年,奥托三世皇帝派遣使者前往君士坦丁堡,这些使者的随从们都穿着昂贵的毛皮服饰。同世纪的布伦瑞克的亚当在描述波兰和俄罗斯周边地区时提到,正是从这些地方获得了那些深受奢侈人士青睐的昂贵毛皮。1096年,布永的戈弗雷访问君士坦丁堡的亚历克修斯皇帝时,后者最欣赏的便是那些镶有毛皮的华丽昂贵服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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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世纪初,各大教堂的神职人员们被华丽的皮草所诱惑,甚至因此而堕落。不过,在某次宗教会议上,神职人员使用皮草的行为被明令禁止。根据1127年伦敦会议的规定,女修道院院长和修女们只能穿着用羊皮或猫皮制成的衣物。1187年,当基督徒在提比利亚附近遭到击败时,雷蒙德伯爵背信弃义地投靠了土耳其人,后者在掠夺的基督徒营地中发现了各式各样的皮草。12世纪末,维热奥的修道院院长戈特弗里德抱怨说,如今已没有人再穿羊皮或狐皮制成的衣物了,而这些衣物以前可是贵族和高级神职人员才会穿的。
不过,我们也可以看到,有些君主会竭尽全力来限制这种奢侈之风。12世纪末,法国的菲利普二世和英格兰的理查一世前往圣地参加十字军东征时,他们约定自己都不会穿戴白鼬皮、貂皮或其他昂贵的皮草。显然,下一个世纪时圣路易斯也做出了类似的决定;历史学家在描述他的十字军东征时明确指出,他避免了任何形式的奢侈行为,也没有穿戴任何昂贵的皮草。1336年,在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三世的统治期间,由于进口到王国的外国商品开始被征税,于是有法令规定:年收入不足100英镑的人不得穿戴皮草,否则将被没收皮草。在德国,1497年时,非贵族或骑士阶层的民众被禁止使用貂皮或白鼬皮作为内衬。根据1530年的法令,普通民众、商人和店主不得穿戴带有装饰的衣物,也不得使用貂皮或其他昂贵的内衬;而富人则只能使用羊皮或牛皮、狐皮、黄鼠狼皮等制成的内衬。商人和手工业者不得穿戴貂皮、貂皮或白鼬皮,最多只能使用黄鼠狼皮;他们的妻子则只能穿戴松鼠皮制成的衣物。至于伯爵和领主,则可以使用各种内衬,但貂皮等昂贵材质除外。这一规定在1548年再次被一字不差地重申。
不过,我们也可以看到,有些君主会竭尽全力来限制这种奢侈之风。12世纪末,法国的菲利普二世和英格兰的理查一世前往圣地参加十字军东征时,他们约定自己都不会穿戴白鼬皮、貂皮或其他昂贵的皮草。显然,下一个世纪时圣路易斯也做出了类似的决定;历史学家在描述他的十字军东征时明确指出,他避免了任何形式的奢侈行为,也没有穿戴任何昂贵的皮草。1336年,在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三世的统治期间,由于进口到王国的外国商品开始被征税,于是有法令规定:年收入不足100英镑的人不得穿戴皮草,否则将被没收皮草。在德国,1497年时,非贵族或骑士阶层的民众被禁止使用貂皮或白鼬皮作为内衬。根据1530年的法令,普通民众、商人和店主不得穿戴带有装饰的衣物,也不得使用貂皮或其他昂贵的内衬;而富人则只能使用羊皮或牛皮、狐皮、黄鼠狼皮等制成的内衬。商人和手工业者不得穿戴貂皮、貂皮或白鼬皮,最多只能使用黄鼠狼皮;他们的妻子则只能穿戴松鼠皮制成的衣物。至于伯爵和领主,则可以使用各种内衬,但貂皮等昂贵材质除外。这一规定在1548年再次被一字不差地重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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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毛皮服饰在整个欧洲的普及程度,令人惊讶的是它们并未出现在拜占庭宫廷中。在所有拜占庭历史著作中都找不到关于毛皮服饰的记载;即便是在君士坦丁皇帝描述其宫廷礼仪并列举了各种服饰名称的著作中,也毫无相关记载,正如赖斯克所指出的那样。在希腊的雕像、绘画或其他艺术作品中,也从未出现过毛皮的图案;从所引用的文字中可以看出,在十字军东征时期,欧洲各国君主在君士坦丁堡宫廷中所展示的种种奢华之物中,最引人注目的还是各种毛皮服饰。这更显奇怪,因为当时君士坦丁堡与那些向欧洲供应这些商品的地区之间存在着频繁的贸易往来。
在米兰的一座城门上,有一幅12世纪雕刻的石像,上面的人物皇帝的斗篷上饰有小型三角形毛皮块。弗拉玛认为这幅雕刻是为了表现某位希腊皇帝;但朱利尼则反驳说,希腊雕塑中从未出现过毛皮元素。此外,那幅雕像显然是为了嘲讽这位皇帝而制作的,因为他身旁坐着一个丑陋的怪物。不过当时米兰人完全没有理由去冒犯与他们结盟的希腊皇帝;朱利尼以非常有力的证据表明,那幅雕像是米兰人为嘲讽他们的死敌——腓特烈一世而制作的。
在米兰另一幅13世纪的石刻雕像上,描绘的是德国皇帝坐在宝座上,周围是选帝侯们,这些选帝侯的斗篷上也饰有同样的三角形毛皮块。
自从加拿大被发现并有人定居以来,毛皮主要来自美洲北部地区,部分来自拉普拉塔河流域的国家,还有少量来自德国、荷兰等地。1608年法国人在加拿大取得成功后,英国人也成立了哈德逊湾公司,该公司于1670年获得查理二世的特许,拥有在哈德逊湾周边广大地区与印第安人进行贸易的独占权。
在米兰的一座城门上,有一幅12世纪雕刻的石像,上面的人物皇帝的斗篷上饰有小型三角形毛皮块。弗拉玛认为这幅雕刻是为了表现某位希腊皇帝;但朱利尼则反驳说,希腊雕塑中从未出现过毛皮元素。此外,那幅雕像显然是为了嘲讽这位皇帝而制作的,因为他身旁坐着一个丑陋的怪物。不过当时米兰人完全没有理由去冒犯与他们结盟的希腊皇帝;朱利尼以非常有力的证据表明,那幅雕像是米兰人为嘲讽他们的死敌——腓特烈一世而制作的。
在米兰另一幅13世纪的石刻雕像上,描绘的是德国皇帝坐在宝座上,周围是选帝侯们,这些选帝侯的斗篷上也饰有同样的三角形毛皮块。
自从加拿大被发现并有人定居以来,毛皮主要来自美洲北部地区,部分来自拉普拉塔河流域的国家,还有少量来自德国、荷兰等地。1608年法国人在加拿大取得成功后,英国人也成立了哈德逊湾公司,该公司于1670年获得查理二世的特许,拥有在哈德逊湾周边广大地区与印第安人进行贸易的独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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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该特许状从未得到议会的批准,那些地区的狩猎活动仍被视为所有英国臣民都可以从事的,因此有很多人参与其中。1766年,一些私人商人开始从米奇利马基纳克进行贸易活动,他们的成功激励了其他人效仿;这些独立的商人逐渐遍布全国各地。直到1787年,这些分散的商队才合并成一个大的组织,名为“西北公司”。这些公司之间的竞争促进了贸易的发展,但也导致了双方之间不断的冲突。最终,在1821年,这两家公司合并成了“哈德逊湾毛皮公司”,这为该地区的和平以及贸易的长期发展带来了好处。该公司收集到的毛皮都被运往伦敦,大部分是从哈德逊湾的约克堡和穆斯堡的工厂运出的,其余的则来自哥伦比亚河上的温哥华堡以及蒙特利尔。
在美国,毛皮贸易主要由北美毛皮公司负责经营,其主要基地位于米奇利马基纳克。该公司从该基地以及密西西比河、密苏里河和黄石河沿岸的各个据点获取毛皮,此外还从通往落基山脉的广大地区获取毛皮。在美国的其他公司中,最著名的当属圣路易斯的阿什利公司,以及1831年在纽约成立的邦纳维尔上尉的公司;后者还将业务扩展到了落基山脉与蒙特雷及上加利福尼亚海岸之间的地区。实际上,从密西西比河到太平洋,从北冰洋到墨西哥湾的整个区域,现在都有猎人四处活动。几乎所有不属于哈德逊湾毛皮公司的美国毛皮都会被运往纽约,要么在当地销售,要么主要出口到伦敦。
在亚洲北部和美洲西北部,俄罗斯人也广泛从事毛皮贸易。他们的主要公司是莫斯科的俄罗斯美洲公司,而他们毛皮的主要销售市场则是基亚赫塔、诺夫哥罗德和莱比锡等地的集市。
伦敦是毛皮贸易的主要中心:哈德逊湾毛皮公司的船只大约在九月抵达这里,公开拍卖会在三月举行,许多外国商人也会参加这些拍卖会。
在美国,毛皮贸易主要由北美毛皮公司负责经营,其主要基地位于米奇利马基纳克。该公司从该基地以及密西西比河、密苏里河和黄石河沿岸的各个据点获取毛皮,此外还从通往落基山脉的广大地区获取毛皮。在美国的其他公司中,最著名的当属圣路易斯的阿什利公司,以及1831年在纽约成立的邦纳维尔上尉的公司;后者还将业务扩展到了落基山脉与蒙特雷及上加利福尼亚海岸之间的地区。实际上,从密西西比河到太平洋,从北冰洋到墨西哥湾的整个区域,现在都有猎人四处活动。几乎所有不属于哈德逊湾毛皮公司的美国毛皮都会被运往纽约,要么在当地销售,要么主要出口到伦敦。
在亚洲北部和美洲西北部,俄罗斯人也广泛从事毛皮贸易。他们的主要公司是莫斯科的俄罗斯美洲公司,而他们毛皮的主要销售市场则是基亚赫塔、诺夫哥罗德和莱比锡等地的集市。
伦敦是毛皮贸易的主要中心:哈德逊湾毛皮公司的船只大约在九月抵达这里,公开拍卖会在三月举行,许多外国商人也会参加这些拍卖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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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商品主要被运往莱比锡的各大集市,然后再从那里分配到欧洲大陆的各个地方。
脚注:
712. 保萨尼亚斯,第十卷,第38节,第895页。
713. 《讽刺诗集》,第十四卷,第185行。
714. 瓦罗,《农业论》,第一卷,第1章,第6节。
715. 迪奥多罗斯·西库卢斯、保萨尼亚斯、普罗佩提乌斯。
716. 维吉尔,《埃涅阿斯纪》,第八卷,第177行、第368行;第九卷,第306行;第十一卷,第576行。《奥德赛》中也有许多相关段落。
717. 《哀歌集》,第四卷,第1章,第12行。
718. 第四卷,第3章,第11行。
719. 参见费拉里乌斯所著《服饰论》,第四卷,第2章,第2节,载于《罗马古物辞典》第六卷,第908页;阿里斯托芬的《云》,第一幕,第1场,第73行。
720. 利维乌斯,第五卷,第2章,第11页;弗洛鲁斯,第12卷;塔西佗,《编年史》,第14卷,第38节;科尔内利乌斯·尼波斯,《阿格西劳斯传》,第8章;利普修斯,《罗马军事制度论》,第五卷,第1对话,第313页。
721. 第八卷,第55行,第483页。根据罗马法典第70条第9款以及《法学概要》第三十二卷第70条第9款可知,这种动物的毛皮曾是一种贸易商品,属于羊毛类物品。不过,垫子则是用这种毛皮填充的。参见《商品学》,第一卷,第271页。
722. 关于这一主题的更多信息,我要感谢艾希霍恩教授的帮助:“关于毛皮被用作衣物的情况”
脚注:
712. 保萨尼亚斯,第十卷,第38节,第895页。
713. 《讽刺诗集》,第十四卷,第185行。
714. 瓦罗,《农业论》,第一卷,第1章,第6节。
715. 迪奥多罗斯·西库卢斯、保萨尼亚斯、普罗佩提乌斯。
716. 维吉尔,《埃涅阿斯纪》,第八卷,第177行、第368行;第九卷,第306行;第十一卷,第576行。《奥德赛》中也有许多相关段落。
717. 《哀歌集》,第四卷,第1章,第12行。
718. 第四卷,第3章,第11行。
719. 参见费拉里乌斯所著《服饰论》,第四卷,第2章,第2节,载于《罗马古物辞典》第六卷,第908页;阿里斯托芬的《云》,第一幕,第1场,第73行。
720. 利维乌斯,第五卷,第2章,第11页;弗洛鲁斯,第12卷;塔西佗,《编年史》,第14卷,第38节;科尔内利乌斯·尼波斯,《阿格西劳斯传》,第8章;利普修斯,《罗马军事制度论》,第五卷,第1对话,第313页。
721. 第八卷,第55行,第483页。根据罗马法典第70条第9款以及《法学概要》第三十二卷第70条第9款可知,这种动物的毛皮曾是一种贸易商品,属于羊毛类物品。不过,垫子则是用这种毛皮填充的。参见《商品学》,第一卷,第271页。
722. 关于这一主题的更多信息,我要感谢艾希霍恩教授的帮助:“关于毛皮被用作衣物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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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几乎找不到任何关于华丽的痕迹。不过,我还是会引用所有提到毛皮的内容。
“在《创世记》第25章第25节中,以扫的皮肤被描述为像一件有毛的衣服,即‘אדרת שער’。这里指的肯定是一件毛皮衣服;因为利百加试图让雅各看起来像他的兄弟,便用山羊皮包裹他的手和脖子。——《创世记》第27章第16节。”
“在《约书亚记》第7章第21节中,正确的读法应该是‘אדות שכער’,它指的是巴比伦式的斗篷,也就是羊毛制成的斗篷。关于这一点,有许多学者都收集过相关记载,尤其是费舍尔在《Prolus. de Vers. Græc. Vet. Test.》第87页中所写的那些内容。不过据肯尼科特所说,有一份手稿上写的是‘אדרת שעו’,即有毛的斗篷或毛皮制品;但这要么是抄写时的错误,漏掉了一个辅音‘נ’,要么是某些熟悉昂贵毛皮但不了解巴比伦式斗篷的犹太抄写员所做出的猜测。如果采用肯尼科特的读法,那么考虑到其高昂的价格,这一段就显得非常重要了。”
“在希伯来人中,先知们即便不是总是穿着毛皮衣服,也经常如此。”
“以利亚的斗篷,见《列王纪下》第2章第8、13、14节,就是用毛皮制成的;因为他身上的衣服让他被称为‘多毛的人’,见《列王纪下》第1章第8节。”
“在《撒迦利亚书》第13章第4节中,也有将有毛的斗篷作为身份象征的记载。”
“在《马加比上书》第13章第37节中,大祭司西蒙从德米特里乌斯国王那里得到了‘βαίνη’,但这显然不是‘βαίτα’或‘βαίτη’的正确读法。问题在于,‘βαίτη’本来只是牧羊人的衣服,也就是用羊皮制成的,但它是否也意味着一种礼服呢?从送礼和收礼的人的身份来看,有理由这样推测。参见忒奥克里托斯的《田园诗》第3卷第25节以及相关的注释。尼布尔也提到,在巴士拉这种炎热的气候条件下,人们会用毛皮作为礼物。”
“在《创世记》第25章第25节中,以扫的皮肤被描述为像一件有毛的衣服,即‘אדרת שער’。这里指的肯定是一件毛皮衣服;因为利百加试图让雅各看起来像他的兄弟,便用山羊皮包裹他的手和脖子。——《创世记》第27章第16节。”
“在《约书亚记》第7章第21节中,正确的读法应该是‘אדות שכער’,它指的是巴比伦式的斗篷,也就是羊毛制成的斗篷。关于这一点,有许多学者都收集过相关记载,尤其是费舍尔在《Prolus. de Vers. Græc. Vet. Test.》第87页中所写的那些内容。不过据肯尼科特所说,有一份手稿上写的是‘אדרת שעו’,即有毛的斗篷或毛皮制品;但这要么是抄写时的错误,漏掉了一个辅音‘נ’,要么是某些熟悉昂贵毛皮但不了解巴比伦式斗篷的犹太抄写员所做出的猜测。如果采用肯尼科特的读法,那么考虑到其高昂的价格,这一段就显得非常重要了。”
“在希伯来人中,先知们即便不是总是穿着毛皮衣服,也经常如此。”
“以利亚的斗篷,见《列王纪下》第2章第8、13、14节,就是用毛皮制成的;因为他身上的衣服让他被称为‘多毛的人’,见《列王纪下》第1章第8节。”
“在《撒迦利亚书》第13章第4节中,也有将有毛的斗篷作为身份象征的记载。”
“在《马加比上书》第13章第37节中,大祭司西蒙从德米特里乌斯国王那里得到了‘βαίνη’,但这显然不是‘βαίτα’或‘βαίτη’的正确读法。问题在于,‘βαίτη’本来只是牧羊人的衣服,也就是用羊皮制成的,但它是否也意味着一种礼服呢?从送礼和收礼的人的身份来看,有理由这样推测。参见忒奥克里托斯的《田园诗》第3卷第25节以及相关的注释。尼布尔也提到,在巴士拉这种炎热的气候条件下,人们会用毛皮作为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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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种所谓“汪达尔式破坏行为”的最佳反驳,可见于F. I. L. 梅耶斯所著《巴黎残篇》第二版中的施洛泽所写的文章,该书于1798年在汉堡出版,为8开本,共两卷,第353页。我们 nowhere找到过艺术作品被哥特人或汪达尔人毁坏的记载;相反,他们似乎拥有足够的文化素养,能够尊重这些艺术作品。盖塞里克从罗马带走了艺术作品,就如同罗马人从希腊带走艺术品一样;但这些作品都被妥善包装起来,并未被毁坏。因此,他的行为其实与拿破仑在那些无法抵抗其军队的国家中所做的如出一辙。如果要将“汪达尔式破坏行为”这一称谓用于现代事件,那它最适用于那些从那些征服者承诺要带来人权、自由与幸福的国度中掠走艺术作品的人。就连基督教作家,包括圣奥古斯丁在内,也承认哥特人在取得胜利后并不像罗马人那样残忍和贪婪。生活在五世纪初的奥罗修斯记载,有一位地位较高的哥特人在占领罗马后,在一所房子里发现了从圣彼得教堂掠夺来的金银器皿,他便将此事告知阿拉里克,后者便命令将这些器皿安全地送回教堂。关于这些北方部落的武器与服饰的描述也表明,他们了解艺术,并且会用它们来装饰自己的衣物。因此,他们的皮制服饰很可能非常漂亮。
724
《词汇表》,第1282页。
725
维吉尔的《农事诗》第三卷第381行;奥维德的《哀歌》第三卷第10、19行;第五卷第7、49行;《来自庞托斯》第四卷第10、1行;查士丁的著作第二卷第2章,第43页;塞内卡的第90封书信;鲁蒂利乌斯的《游记》第二卷第49行;克劳迪安的第8卷第466行,第26卷第481行;阿米安努斯·马塞卢斯的第31卷第2行;普鲁登提乌斯写给西马库斯的信件第二卷第695行;伊西多尔的《起源论》第十九卷第23行;西多尼乌斯·阿波利纳里斯在第一封书信第2行中描述了哥特国王西奥多里克二世——他是西奥多里克一世的儿子,也是托里苏蒙德的兄弟:“一群身穿皮衣的随从”。在第七封书信的第9行中,哥特国王们被称为“皮衣国王”。
对这种所谓“汪达尔式破坏行为”的最佳反驳,可见于F. I. L. 梅耶斯所著《巴黎残篇》第二版中的施洛泽所写的文章,该书于1798年在汉堡出版,为8开本,共两卷,第353页。我们 nowhere找到过艺术作品被哥特人或汪达尔人毁坏的记载;相反,他们似乎拥有足够的文化素养,能够尊重这些艺术作品。盖塞里克从罗马带走了艺术作品,就如同罗马人从希腊带走艺术品一样;但这些作品都被妥善包装起来,并未被毁坏。因此,他的行为其实与拿破仑在那些无法抵抗其军队的国家中所做的如出一辙。如果要将“汪达尔式破坏行为”这一称谓用于现代事件,那它最适用于那些从那些征服者承诺要带来人权、自由与幸福的国度中掠走艺术作品的人。就连基督教作家,包括圣奥古斯丁在内,也承认哥特人在取得胜利后并不像罗马人那样残忍和贪婪。生活在五世纪初的奥罗修斯记载,有一位地位较高的哥特人在占领罗马后,在一所房子里发现了从圣彼得教堂掠夺来的金银器皿,他便将此事告知阿拉里克,后者便命令将这些器皿安全地送回教堂。关于这些北方部落的武器与服饰的描述也表明,他们了解艺术,并且会用它们来装饰自己的衣物。因此,他们的皮制服饰很可能非常漂亮。
724
《词汇表》,第1282页。
725
维吉尔的《农事诗》第三卷第381行;奥维德的《哀歌》第三卷第10、19行;第五卷第7、49行;《来自庞托斯》第四卷第10、1行;查士丁的著作第二卷第2章,第43页;塞内卡的第90封书信;鲁蒂利乌斯的《游记》第二卷第49行;克劳迪安的第8卷第466行,第26卷第481行;阿米安努斯·马塞卢斯的第31卷第2行;普鲁登提乌斯写给西马库斯的信件第二卷第695行;伊西多尔的《起源论》第十九卷第23行;西多尼乌斯·阿波利纳里斯在第一封书信第2行中描述了哥特国王西奥多里克二世——他是西奥多里克一世的儿子,也是托里苏蒙德的兄弟:“一群身穿皮衣的随从”。在第七封书信的第9行中,哥特国王们被称为“皮衣国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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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
塔西佗《日耳曼人习俗记》第17章。
727
波吕克斯在著作第七卷第60节中提到了将这类各种毛皮缝在一起的做法,该章节位于第729页。
728
普鲁塔克在《吕库格斯传》中提到:同样地,南海地区的野蛮人也懂得如何让用羽毛、贝壳以及战斗中杀死的敌人的牙齿制成的装饰品更具美观性与价值。
729
拉格布林《瑞典王国史》第二部分,第88页。
730
在那个时期,丹麦人似乎把从掠夺中获得的财富都用于吃喝;他们只从事狩猎和养牛业,穿着羊皮制成的衣服。不过卡努特试图在他们中间引入撒克逊人的风俗与服饰习惯。他从当时被视为艺术、科学及高雅礼仪之地的下萨克森地区邀请了许多工匠和艺术家到自己的王国,並在首都罗斯基尔建立了他们的聚居地。
731
《法学概要》第三十四卷。
732
《论女性服饰》,第一章,第551页。
733
《人物志》,第五章与第十二章。
734
《格言集》。
735
参见赫罗迪安《历史》第九卷第13章。
736
《论演讲技巧》,第十一卷第3节,第144页。
737
《词典》第25条,关于黄金、白银及宝石的内容。
738
参见G. S. 特罗伊尔在《古日耳曼与日耳曼女性的复兴》一书中引用的例子,该书于1729年在赫尔姆施泰因出版,为四开本。
塔西佗《日耳曼人习俗记》第17章。
727
波吕克斯在著作第七卷第60节中提到了将这类各种毛皮缝在一起的做法,该章节位于第729页。
728
普鲁塔克在《吕库格斯传》中提到:同样地,南海地区的野蛮人也懂得如何让用羽毛、贝壳以及战斗中杀死的敌人的牙齿制成的装饰品更具美观性与价值。
729
拉格布林《瑞典王国史》第二部分,第88页。
730
在那个时期,丹麦人似乎把从掠夺中获得的财富都用于吃喝;他们只从事狩猎和养牛业,穿着羊皮制成的衣服。不过卡努特试图在他们中间引入撒克逊人的风俗与服饰习惯。他从当时被视为艺术、科学及高雅礼仪之地的下萨克森地区邀请了许多工匠和艺术家到自己的王国,並在首都罗斯基尔建立了他们的聚居地。
731
《法学概要》第三十四卷。
732
《论女性服饰》,第一章,第551页。
733
《人物志》,第五章与第十二章。
734
《格言集》。
735
参见赫罗迪安《历史》第九卷第13章。
736
《论演讲技巧》,第十一卷第3节,第144页。
737
《词典》第25条,关于黄金、白银及宝石的内容。
738
参见G. S. 特罗伊尔在《古日耳曼与日耳曼女性的复兴》一书中引用的例子,该书于1729年在赫尔姆施泰因出版,为四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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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9
《Trist.》第10卷,第31行。如欲了解他们服饰的完整历史,读者须参考Fabricius在《Antiquaria》第861页中引用的文献,以及Pitisci在《Lex. Antiq.》中关于Bracca的记载。
740
见其《对卡图卢斯的注释》第100页。
741
见其那部博学而精妙的著作《Erklärung der Vasengemälde》第一卷第3章,第186页。
742
第34卷,第14章,第41节,第667页。
743
第50章,第3节。
744
第11卷,第755页:ἀνδρόποδα καὶ δέρματα。
745
《Histor.》第四卷,第306页。
746
塔西佗,《编年史》第四卷,第72段。
747
《Hist. Animal.》第18卷,第17段。关于“καναυτᾶνες”这个词,Pauw在其对《Phile de Animal.》第48卷第246页的注释中做了大量论述;最近Böttiger将其巧妙地译为“kaftane”,即一种土耳其式长袍。如今,这类礼服多为棉质,上面绣有丝绸花纹,颜色多为白色,偶尔会有些形状简单的淡黄色花朵图案;不过这个词最初可能指的是一般的衣物,或是毛皮制品,而那些丝绸花纹或许原本就是用来模拟毛皮的。Eichorn教授证实,如今在巴士拉,人们确实会用毛皮作为礼物。
748
《Vita Agesilai》第602页。另可参阅《Hellenica》第四卷。
749
《Cyropædia》第八卷,其中提到了“χειρίδας δασείας”。不过希腊人和罗马人并不戴手套。
750
阿米安努斯·马塞勒inus,《历史》第二十二卷,第5章,第232页。
《Trist.》第10卷,第31行。如欲了解他们服饰的完整历史,读者须参考Fabricius在《Antiquaria》第861页中引用的文献,以及Pitisci在《Lex. Antiq.》中关于Bracca的记载。
740
见其《对卡图卢斯的注释》第100页。
741
见其那部博学而精妙的著作《Erklärung der Vasengemälde》第一卷第3章,第186页。
742
第34卷,第14章,第41节,第667页。
743
第50章,第3节。
744
第11卷,第755页:ἀνδρόποδα καὶ δέρματα。
745
《Histor.》第四卷,第306页。
746
塔西佗,《编年史》第四卷,第72段。
747
《Hist. Animal.》第18卷,第17段。关于“καναυτᾶνες”这个词,Pauw在其对《Phile de Animal.》第48卷第246页的注释中做了大量论述;最近Böttiger将其巧妙地译为“kaftane”,即一种土耳其式长袍。如今,这类礼服多为棉质,上面绣有丝绸花纹,颜色多为白色,偶尔会有些形状简单的淡黄色花朵图案;不过这个词最初可能指的是一般的衣物,或是毛皮制品,而那些丝绸花纹或许原本就是用来模拟毛皮的。Eichorn教授证实,如今在巴士拉,人们确实会用毛皮作为礼物。
748
《Vita Agesilai》第602页。另可参阅《Hellenica》第四卷。
749
《Cyropædia》第八卷,其中提到了“χειρίδας δασείας”。不过希腊人和罗马人并不戴手套。
750
阿米安努斯·马塞勒inus,《历史》第二十二卷,第5章,第2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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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
《Lib.》第41卷。
752
《Annal.》第13卷。在阿忒纳乌斯的《Deipnos.》第197页中,卡利克塞努斯描述了那些带有动物图案的波斯装饰品,但我不确定是否应该像瓦卢瓦那样将它们视为绘有图案的皮革,还是应将其视为编织而成的挂毯。
753
《Digest.》第39卷,第4、16、7条,或最后一条,关于税务官的内容。在格罗诺维乌斯的《Geographia Antiqua》第261页中提到,卡帕多西亚地区曾与巴比伦进行过大量的皮革贸易。所谓“leporinæ”这种服饰,似乎是用安哥拉兔的毛制成的。
754
《L.》第7条,《C. de excus. mun.》,或《Cod.》第10卷,第47、7条。
755
沙尔丹,第4卷,第245页。
756
《De Rebus Geticis》,第3章,第612页。
757
《德国历史》,第二卷。
758
第5章,第616页。
759
朗格贝克《丹麦历史著作集》,第2页,第111页。
760
托尔费伊《挪威历史》,第2页,第34页。可参考施洛泽所著的《北欧历史》,载于《世界通史》第31卷,第445、458页。我从施洛泽先生那里得知,关于俄罗斯毛皮贸易的最早记载可见于那些至今仍未被利用的俄罗斯编年史。由于他是德国唯一能够查阅这些资料的人,我便请求他将自己对这些资料的见解告知我。因此,我得以获得以下宝贵的信息,这些信息是他通过仔细比较各种手稿编年史而得出的;读者无疑会向他表示感谢。“以下内容摘自十部俄罗斯编年史,其中大部分仍以手稿形式存在,以此作为证据。”
《Lib.》第41卷。
752
《Annal.》第13卷。在阿忒纳乌斯的《Deipnos.》第197页中,卡利克塞努斯描述了那些带有动物图案的波斯装饰品,但我不确定是否应该像瓦卢瓦那样将它们视为绘有图案的皮革,还是应将其视为编织而成的挂毯。
753
《Digest.》第39卷,第4、16、7条,或最后一条,关于税务官的内容。在格罗诺维乌斯的《Geographia Antiqua》第261页中提到,卡帕多西亚地区曾与巴比伦进行过大量的皮革贸易。所谓“leporinæ”这种服饰,似乎是用安哥拉兔的毛制成的。
754
《L.》第7条,《C. de excus. mun.》,或《Cod.》第10卷,第47、7条。
755
沙尔丹,第4卷,第245页。
756
《De Rebus Geticis》,第3章,第612页。
757
《德国历史》,第二卷。
758
第5章,第616页。
759
朗格贝克《丹麦历史著作集》,第2页,第111页。
760
托尔费伊《挪威历史》,第2页,第34页。可参考施洛泽所著的《北欧历史》,载于《世界通史》第31卷,第445、458页。我从施洛泽先生那里得知,关于俄罗斯毛皮贸易的最早记载可见于那些至今仍未被利用的俄罗斯编年史。由于他是德国唯一能够查阅这些资料的人,我便请求他将自己对这些资料的见解告知我。因此,我得以获得以下宝贵的信息,这些信息是他通过仔细比较各种手稿编年史而得出的;读者无疑会向他表示感谢。“以下内容摘自十部俄罗斯编年史,其中大部分仍以手稿形式存在,以此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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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9世纪起,俄罗斯的居民就不得不向他们的征服者缴纳毛皮作为贡品。
I. “公元859年,从海上而来的瓦林吉亚人要求楚德人、斯拉夫人、梅里人和克里维切人每人交一只松鼠作为贡品。而位于克里米亚的哈扎尔人则要求波兰人(即乌克兰地区的居民)、塞维里亚人和韦奇切人每处炉灶交一只松鼠作为贡品。
在古俄语和现代俄语中,这种松鼠有以下五种名称:第一种是‘Bēla’。这个原始词汇在现代俄语中已不再使用,但仍然保留在编年史以及形容词‘bēlij’和‘bēliczij mēch, Grauwerk’(松鼠皮)中。在所有斯拉夫语方言中,‘Bēl’的意思都是“白色”。那么,松鼠与白色之间是否存在某种关联呢?第二种是‘Bēlka’,它是前一个词的变体形式,目前最为常用。第三种是‘Wēkscha’,其他名称则由此衍生而来。第四种是‘Wēkschitza’,也是其变体形式。第五种是‘Weweritza’,虽然较为古老,但在波兰语中仍然存在。
在手稿中,这些词汇的写法有很多变化,其中一些甚至十分荒谬。有的抄写员只写‘bēla’;其余的则加上‘wēkscha’、‘wēkschitza’或‘weweritza’,好像‘bēla’就是表示“白色”的形容词一样。有两份手稿明确写着‘bēla’,但实际上它应该就是‘wēkscha’。不过,在一份手稿中,‘bēla weweritza’被改成了‘bēla ‘dewitza’,意思是“美丽动人的少女”。
II. “公元883年,奥列格出兵攻打德鲁维亚人和塞维里亚人,迫使他们每人交一只黑貂作为贡品。
所有手稿中都写着‘Po czernē kunē’;只有一份手稿用了其变体形式‘kunitzē’。还有一份质量很差的手稿上写着‘konē’,即“黑马”,这种写法根本不值得提及。
III. “公元969年,斯瓦托斯拉夫对他的母亲和贵族们说:‘我不喜欢基辅,我打算住在多瑙河畔的佩列亚斯拉夫茨。那样我就能处于自己领地的中心位置,来自各地的珍宝都会汇聚到这里:从希腊人那里可以得到黄金、丝绸制品,还有葡萄酒和各种水果;从捷克人那里……’”
I. “公元859年,从海上而来的瓦林吉亚人要求楚德人、斯拉夫人、梅里人和克里维切人每人交一只松鼠作为贡品。而位于克里米亚的哈扎尔人则要求波兰人(即乌克兰地区的居民)、塞维里亚人和韦奇切人每处炉灶交一只松鼠作为贡品。
在古俄语和现代俄语中,这种松鼠有以下五种名称:第一种是‘Bēla’。这个原始词汇在现代俄语中已不再使用,但仍然保留在编年史以及形容词‘bēlij’和‘bēliczij mēch, Grauwerk’(松鼠皮)中。在所有斯拉夫语方言中,‘Bēl’的意思都是“白色”。那么,松鼠与白色之间是否存在某种关联呢?第二种是‘Bēlka’,它是前一个词的变体形式,目前最为常用。第三种是‘Wēkscha’,其他名称则由此衍生而来。第四种是‘Wēkschitza’,也是其变体形式。第五种是‘Weweritza’,虽然较为古老,但在波兰语中仍然存在。
在手稿中,这些词汇的写法有很多变化,其中一些甚至十分荒谬。有的抄写员只写‘bēla’;其余的则加上‘wēkscha’、‘wēkschitza’或‘weweritza’,好像‘bēla’就是表示“白色”的形容词一样。有两份手稿明确写着‘bēla’,但实际上它应该就是‘wēkscha’。不过,在一份手稿中,‘bēla weweritza’被改成了‘bēla ‘dewitza’,意思是“美丽动人的少女”。
II. “公元883年,奥列格出兵攻打德鲁维亚人和塞维里亚人,迫使他们每人交一只黑貂作为贡品。
所有手稿中都写着‘Po czernē kunē’;只有一份手稿用了其变体形式‘kunitzē’。还有一份质量很差的手稿上写着‘konē’,即“黑马”,这种写法根本不值得提及。
III. “公元969年,斯瓦托斯拉夫对他的母亲和贵族们说:‘我不喜欢基辅,我打算住在多瑙河畔的佩列亚斯拉夫茨。那样我就能处于自己领地的中心位置,来自各地的珍宝都会汇聚到这里:从希腊人那里可以得到黄金、丝绸制品,还有葡萄酒和各种水果;从捷克人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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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希米亚人和匈牙利人则出银子与马匹;而俄罗斯人则提供毛皮、蜡、蜂蜜以及仆人。”根据俄罗斯科学院的《大词典》,“skora”或“skura”指的是毛皮,由此还衍生出了“skornak”这一词,指经过加工处理的类似毛皮制品。这里所说的并非那种粗糙的皮毛或毛皮(在俄语中称为“schurka”),比如罗马人强加给弗里斯兰人的那种皮毛;《尼康编年史》第二卷第15页中有相关记载,提到居住在乌拉尔山脉以北的野蛮民族用毛皮来交换刀子和斧头。
“在诺夫哥罗德,直到1411年,貂皮以及其碎片(mortki)、松鼠皮都被用作货币,这一事实可见于《萨姆勒的俄罗斯历史》第五卷第430页。”
761 杜坎格《词汇表》
762 《地下动物志》第490页
763 瓦罗《拉丁语语法》第六卷第51页
764 塞内卡,《书信集》第90封
765 帕拉斯,《1778年关于松鼠的新种描述》,第120页
766 第八卷第37章
767 帕拉斯,第142页。需要指出的是,关于这种动物皮毛的用途及其名称,早在11世纪就出现在伯纳德·西尔维斯特的著作中。
768 第二卷第2封书信
769 可参阅杜坎格为其所编辑的茹安维尔著作所添加的论文《纹章中颜色与金属的起源》,巴黎,1668年,对开本,第127页。另可参阅其《杰弗鲁瓦·德·维勒-阿尔杜安的《征服君士坦丁堡》词汇表》中的“Hermine”条目,或《词源词典》中的相关内容。
“在诺夫哥罗德,直到1411年,貂皮以及其碎片(mortki)、松鼠皮都被用作货币,这一事实可见于《萨姆勒的俄罗斯历史》第五卷第430页。”
761 杜坎格《词汇表》
762 《地下动物志》第490页
763 瓦罗《拉丁语语法》第六卷第51页
764 塞内卡,《书信集》第90封
765 帕拉斯,《1778年关于松鼠的新种描述》,第120页
766 第八卷第37章
767 帕拉斯,第142页。需要指出的是,关于这种动物皮毛的用途及其名称,早在11世纪就出现在伯纳德·西尔维斯特的著作中。
768 第二卷第2封书信
769 可参阅杜坎格为其所编辑的茹安维尔著作所添加的论文《纹章中颜色与金属的起源》,巴黎,1668年,对开本,第127页。另可参阅其《杰弗鲁瓦·德·维勒-阿尔杜安的《征服君士坦丁堡》词汇表》中的“Hermine”条目,或《词源词典》中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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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0
穆勒的《俄罗斯历史集》,第4卷,第491页。费希尔的《西伯利亚历史》,圣彼得堡,1768年出版,8开本,第290页。
771
杜康日在其关于茹安维尔的论述中认为,所谓的“泽贝林兽皮”或“萨贝林兽皮”其实来自巴勒斯坦的一个海滨城镇——齐贝尔或齐贝莱特。该地过去被称为比布卢斯,因为这些兽皮就是从那里被运往欧洲的。不过,这位作者所指的应该是现在的吉贝莱特或吉贝莱托;但在我看来,这种说法极不可信。
772
《警句集》第10卷,第37首,第18行。
773
特里尔的《纹章艺术》,第62页;加特雷尔的《纹章学》,第41页。
774
“Grauwerk veh或feh”实际上是一种由西伯利亚松鼠和貂的毛皮混合而成的兽皮。——译者注
775
《中世纪意大利古物志》,第2卷,第413页。
776
可参阅杜康日所引用的内容,以及格斯纳在《动物史》中关于“Cuniculus”这一条目的记载。
777
拉平的《英格兰》。
778
可查阅杜康日和霍夫曼的词典中的相关条目。
779
马可·波罗。
780
第2卷,第2封信。
781
《警句集》第92首:关于海狸皮的内容。
782 《论神职人员的尊严》,第5章。
783 第17卷,第28章,第47节;第32卷,第9章和第10章。
784 第19卷,第27章,第474页。
穆勒的《俄罗斯历史集》,第4卷,第491页。费希尔的《西伯利亚历史》,圣彼得堡,1768年出版,8开本,第290页。
771
杜康日在其关于茹安维尔的论述中认为,所谓的“泽贝林兽皮”或“萨贝林兽皮”其实来自巴勒斯坦的一个海滨城镇——齐贝尔或齐贝莱特。该地过去被称为比布卢斯,因为这些兽皮就是从那里被运往欧洲的。不过,这位作者所指的应该是现在的吉贝莱特或吉贝莱托;但在我看来,这种说法极不可信。
772
《警句集》第10卷,第37首,第18行。
773
特里尔的《纹章艺术》,第62页;加特雷尔的《纹章学》,第41页。
774
“Grauwerk veh或feh”实际上是一种由西伯利亚松鼠和貂的毛皮混合而成的兽皮。——译者注
775
《中世纪意大利古物志》,第2卷,第413页。
776
可参阅杜康日所引用的内容,以及格斯纳在《动物史》中关于“Cuniculus”这一条目的记载。
777
拉平的《英格兰》。
778
可查阅杜康日和霍夫曼的词典中的相关条目。
779
马可·波罗。
780
第2卷,第2封信。
781
《警句集》第92首:关于海狸皮的内容。
782 《论神职人员的尊严》,第5章。
783 第17卷,第28章,第47节;第32卷,第9章和第10章。
784 第19卷,第27章,第47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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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5
第十九卷,第二十二章。
786
康斯坦丁所著《拜占庭宫廷礼仪》,第一卷,第254页:σκαραμάγγων καστώριον。编辑赖斯克认为这可能是一种外套,因为希罗多德在第四卷第109章中提到过海狸皮被用作衣物材料。不过,古代萨尔马提亚人的习俗与拜占庭人的习俗想必大相径庭!
787
第42封书信。
788
埃金哈特所著《查理大帝传》,第二十三章。
789
这个轶事是由圣加仑的僧侣记载的,其名字应为诺特克尔,记载见于他的著作《查理大帝的事迹》第二卷第27章,该书收录于布凯所编的《高卢历史学家》第五卷,第152页。无论诺特克尔是否为这部编年史的作者,可以肯定的是它成书于883年之后、887年之前,这一结论已由巴斯纳日证实。文中出现的“Pavontalis vestis”一词并不总是指经过编织或染色而呈现出孔雀颜色的布料;实际上人们是用孔雀皮作为装饰品;在掌握染色技术之前,各个民族的人都喜欢用羽毛来装饰自己。后来,那些处理羽毛的人的手艺就被染色师们取代了。
790
《关于查理大帝的诗》,载于第二部作品,第453页,第225行。
791
在817年于亚琛召开的会议上,人们规定了僧侣的着装要求,会议命令:“院长应确保每位僧侣在夏季有……长袍,冬季则有保暖的斗篷。”参见西尔蒙德所著《高卢古代会议录》,巴黎,1629年,第1卷,第442页。在荷兰方言中,“wantus”这一词仍然存在,其中“want”指的是没有手指、只有拇指位置的手套;或许它与“want”、“wand”或“gewand”是同一个词,这些词过去用来指代各种羊毛织物。法语中的“gand”一词便由此而来,因为过去人们常用“gwantus”和“gantus”来代替“wantus”。同样可以确定的是……
第十九卷,第二十二章。
786
康斯坦丁所著《拜占庭宫廷礼仪》,第一卷,第254页:σκαραμάγγων καστώριον。编辑赖斯克认为这可能是一种外套,因为希罗多德在第四卷第109章中提到过海狸皮被用作衣物材料。不过,古代萨尔马提亚人的习俗与拜占庭人的习俗想必大相径庭!
787
第42封书信。
788
埃金哈特所著《查理大帝传》,第二十三章。
789
这个轶事是由圣加仑的僧侣记载的,其名字应为诺特克尔,记载见于他的著作《查理大帝的事迹》第二卷第27章,该书收录于布凯所编的《高卢历史学家》第五卷,第152页。无论诺特克尔是否为这部编年史的作者,可以肯定的是它成书于883年之后、887年之前,这一结论已由巴斯纳日证实。文中出现的“Pavontalis vestis”一词并不总是指经过编织或染色而呈现出孔雀颜色的布料;实际上人们是用孔雀皮作为装饰品;在掌握染色技术之前,各个民族的人都喜欢用羽毛来装饰自己。后来,那些处理羽毛的人的手艺就被染色师们取代了。
790
《关于查理大帝的诗》,载于第二部作品,第453页,第225行。
791
在817年于亚琛召开的会议上,人们规定了僧侣的着装要求,会议命令:“院长应确保每位僧侣在夏季有……长袍,冬季则有保暖的斗篷。”参见西尔蒙德所著《高卢古代会议录》,巴黎,1629年,第1卷,第442页。在荷兰方言中,“wantus”这一词仍然存在,其中“want”指的是没有手指、只有拇指位置的手套;或许它与“want”、“wand”或“gewand”是同一个词,这些词过去用来指代各种羊毛织物。法语中的“gand”一词便由此而来,因为过去人们常用“gwantus”和“gantus”来代替“wantus”。同样可以确定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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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ffula”一词源自德语;而荷兰语中的“mouw”则意为袖子。不过,这种用于保护双手免受严寒侵袭的衣物究竟是在何时开始被使用的,又为何会根据当时流行的款式而覆盖整个身体、并被称作“muff”,我实在无法确定。
792《威尔士法律》,沃顿编,伦敦,1730年,第261页。
793兰杜尔夫斯,《第二卷,第18章》,载于穆拉特的《意大利文献集》第四卷。
794亚当·布雷门西斯,载于林登布罗吉的《德国文献集》,第67页。
795阿尔贝图斯·阿奎恩西斯,载于《上帝通过法兰克人实现其伟业》,第一卷,第203页。
796伊沃·卡恩,《书信集》第104封。
797第12条法规。
798阿尔贝图斯·阿奎恩西斯,载于《上帝通过法兰克人实现其伟业》,第一卷,第321页。
799载于拉贝的《新图书馆》第二卷。
800威廉·诺伊布里根西斯,《第三卷,第22章》。
801威廉·德·南吉斯,第346页;戈特弗里德·德·贝洛·洛科,第8章。茹安维尔所著《圣路易斯传》,第118页。
802巴林顿所著《关于更古老法规的评论》,4开本,第216页。
803康斯坦丁所著《拜占庭宫廷礼仪》,1754年出版。
804朱利尼所著《米兰城志》,第六卷,第407页。
805同上,第八卷,第443页。
792《威尔士法律》,沃顿编,伦敦,1730年,第261页。
793兰杜尔夫斯,《第二卷,第18章》,载于穆拉特的《意大利文献集》第四卷。
794亚当·布雷门西斯,载于林登布罗吉的《德国文献集》,第67页。
795阿尔贝图斯·阿奎恩西斯,载于《上帝通过法兰克人实现其伟业》,第一卷,第203页。
796伊沃·卡恩,《书信集》第104封。
797第12条法规。
798阿尔贝图斯·阿奎恩西斯,载于《上帝通过法兰克人实现其伟业》,第一卷,第321页。
799载于拉贝的《新图书馆》第二卷。
800威廉·诺伊布里根西斯,《第三卷,第22章》。
801威廉·德·南吉斯,第346页;戈特弗里德·德·贝洛·洛科,第8章。茹安维尔所著《圣路易斯传》,第118页。
802巴林顿所著《关于更古老法规的评论》,4开本,第216页。
803康斯坦丁所著《拜占庭宫廷礼仪》,1754年出版。
804朱利尼所著《米兰城志》,第六卷,第407页。
805同上,第八卷,第4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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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
钢铁是铁的碳化物,具有许多独特的性质,这些性质使其有别于普通铁。它的硬度极高,甚至可以用来打磨普通铁;用含硅的石头敲击它就能产生火花,它还能划伤最坚硬的玻璃。钢铁的密度更大,敲击时会产生更强烈的声音;断裂后其纹理更为细腻,经过抛光后会呈现出更明亮的白色光泽,同时具备更高的弹性。钢铁的磁性形成得较慢,但保持磁性的时间更长;它也不容易生锈。在火中,钢铁会呈现出各种鲜艳的颜色;将其放入冷水中快速冷却后,它会变得更硬、更脆,且柔韧性降低。正因这些特性,钢铁适用于许多普通铁无法使用或不太适合使用的场合。
可以肯定的是,钢铁的发明历史极为悠久。不过根据蒂克森教授的观点,《旧约》中提及钢铁的记载并不可靠,我在下文的注释806中引用了他的相关论述。不过似乎早在荷马时代就已经开始使用钢铁了,希腊人为它赋予了不同的名称,其中最常见的一个是“stomoma”,不过显然这个词并非指钢铁本身,而是指工具上经过钢化的部分,或是钢铁加工的过程。另一个名称“chalybs”则来源于黑海南岸科尔基斯与帕夫拉戈尼亚之间的查利布斯人,他们拥有大量的矿场,尤其是铁矿和钢铁厂;不过也有一些人认为这个名称源自该民族的主要贸易产品。后一种说法似乎更可信,因为查士丁提到,西班牙有一条河流因有钢铁厂而被称为Chalybs,不过那是在更晚的时期。还有人认为铁的发明也是查利布斯人所为,但实际上铁的发明要早得多。
不过鲜为人知的是,“adamas”最初也指的是钢铁。赫西基乌斯明确提到了这一点,而且还有许多以“adamas”为词根的称谓。
钢铁是铁的碳化物,具有许多独特的性质,这些性质使其有别于普通铁。它的硬度极高,甚至可以用来打磨普通铁;用含硅的石头敲击它就能产生火花,它还能划伤最坚硬的玻璃。钢铁的密度更大,敲击时会产生更强烈的声音;断裂后其纹理更为细腻,经过抛光后会呈现出更明亮的白色光泽,同时具备更高的弹性。钢铁的磁性形成得较慢,但保持磁性的时间更长;它也不容易生锈。在火中,钢铁会呈现出各种鲜艳的颜色;将其放入冷水中快速冷却后,它会变得更硬、更脆,且柔韧性降低。正因这些特性,钢铁适用于许多普通铁无法使用或不太适合使用的场合。
可以肯定的是,钢铁的发明历史极为悠久。不过根据蒂克森教授的观点,《旧约》中提及钢铁的记载并不可靠,我在下文的注释806中引用了他的相关论述。不过似乎早在荷马时代就已经开始使用钢铁了,希腊人为它赋予了不同的名称,其中最常见的一个是“stomoma”,不过显然这个词并非指钢铁本身,而是指工具上经过钢化的部分,或是钢铁加工的过程。另一个名称“chalybs”则来源于黑海南岸科尔基斯与帕夫拉戈尼亚之间的查利布斯人,他们拥有大量的矿场,尤其是铁矿和钢铁厂;不过也有一些人认为这个名称源自该民族的主要贸易产品。后一种说法似乎更可信,因为查士丁提到,西班牙有一条河流因有钢铁厂而被称为Chalybs,不过那是在更晚的时期。还有人认为铁的发明也是查利布斯人所为,但实际上铁的发明要早得多。
不过鲜为人知的是,“adamas”最初也指的是钢铁。赫西基乌斯明确提到了这一点,而且还有许多以“adamas”为词根的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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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amas”一词用于形容由钢铁或铁制成的物品。其中可以提到赫西奥德笔下的赫拉克勒斯之盔,以及诗人们所描述的所谓“金刚石般的链条、门锁和栅栏”——在词典中,这些都被解释为由珍贵宝石构成的。直到后来,这个词才被用来指代所有珍贵宝石中最昂贵的一种。在荷马、赫西奥德、希罗多德、奥菲斯以及迪奥斯科里德斯的作品中,都未曾出现这个含义,尽管前几位作家经常描述各种珍贵的装饰品。戈盖等人由此推断,当时人们还不知道钻石的存在。目前我无法详细探讨这种宝石的历史;但我认为人们对它的认知其实更为古老,推测它最初是以另一个名称出现的,奥菲斯及其他一些人在作品中将其称为“碧玉”。这位诗人将他的“碧玉”比作水晶,并称其也能点燃火焰。他自己明确表示知道如何将水晶用作点火工具;但他显然无法获得足够大的钻石来用于此目的。不过,鉴于水晶的玻璃质特性,他合理地推测它或许可以用于此用途。他称碧玉为透明物质,将其比作玻璃,还说它具有如今被称为“透明天蓝色”的色调。这很可能就是为什么迪奥斯科里德斯等人会将某些种类的碧玉描述为透明且呈天蓝色的原因。《约翰启示录》中所描述的那种昂贵的透明晶体状宝石,或许就是我们的钻石,后来它便以这个名称广为人知了。罗马人从希腊人那里借用了“chalybs”这个词;根据普林尼的记载,许多人认为他们还将“acies”这一名称用于钢铁,意大利人据此创造了“acciajo”一词,而法国人则创造了“acier”一词。不过,“acies”一词实际上仅指工具上经过处理的、具有切割功能的部分。后来,人们又创造了“aciarium”一词,指赋予工具锋利度的钢铁,同时也有“aciare”一词用来指钢铁本身。目前有两种制造钢铁的方法:第一种是通过熔炼铁矿石或生铁来实现,第二种则是通过渗碳法。我在古人的著作中从未发现过有关通过渗碳法制造钢铁的记载;我也不知道这种方法出现的时间有多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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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虽不知其原理,却已将这一方法用于黄铜的加工。
811
斯皮尔曼称,普林尼在某处将这一过程称为“tostio”;但这个词既不出现在普林尼的著作中,也不见于任何古代作家的作品中。不过,“torrere”一词或许在某些地方可以表示“固化”之意,但我尚未找到相关例证。
至于查利布斯人所采用的熔炼法,亚里士多德曾两次对其加以描述;但由于我已在另一部作品812中详细阐述了所有能找到的相关资料,此处便不再重复。我只想指出,由于没有经过固化处理,古人的钢铁仍可被锤打,其脆性也远不及我们如今所使用的最坚硬的钢铁。
另一方面,西班牙的凯尔特伊比利亚人所采用的独特炼钢方法也值得在此介绍。根据狄奥多罗斯和普鲁塔克的记载,他们将铁埋在土中,让其一直处于那种状态,直到大部分铁变成锈迹。那些未被氧化的铁块随后会被锻造成武器,尤其是剑,用这些剑可以砍断骨头、盾牌和头盔。尽管这听起来很不可思议,但这种工艺至今仍在日本使用;斯威登堡也将它列为炼钢的多种方法之一。
将烧红的钢铁突然浸入冷水中以使其硬化的方法历史极为悠久。荷马提到,当尤利西斯用燃烧的木桩刺穿波吕斐摩斯的眼睛时,会发出与铁匠将烧红的铁块浸入水中以使其硬化时的声音相似的嘶嘶声。索福克勒斯也用“像浸入水中的铁一样变得坚硬”来作比喻;萨尔马修斯则引用了一位古希腊化学家关于印度炼铁方法的论述。另一种古老的观点认为,钢铁的硬度主要取决于水的性质。正因如此,许多河流和井水备受重视,人们常常在它们附近建立钢铁工厂,即便这些工厂距离矿场有相当远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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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皮尔曼称,普林尼在某处将这一过程称为“tostio”;但这个词既不出现在普林尼的著作中,也不见于任何古代作家的作品中。不过,“torrere”一词或许在某些地方可以表示“固化”之意,但我尚未找到相关例证。
至于查利布斯人所采用的熔炼法,亚里士多德曾两次对其加以描述;但由于我已在另一部作品812中详细阐述了所有能找到的相关资料,此处便不再重复。我只想指出,由于没有经过固化处理,古人的钢铁仍可被锤打,其脆性也远不及我们如今所使用的最坚硬的钢铁。
另一方面,西班牙的凯尔特伊比利亚人所采用的独特炼钢方法也值得在此介绍。根据狄奥多罗斯和普鲁塔克的记载,他们将铁埋在土中,让其一直处于那种状态,直到大部分铁变成锈迹。那些未被氧化的铁块随后会被锻造成武器,尤其是剑,用这些剑可以砍断骨头、盾牌和头盔。尽管这听起来很不可思议,但这种工艺至今仍在日本使用;斯威登堡也将它列为炼钢的多种方法之一。
将烧红的钢铁突然浸入冷水中以使其硬化的方法历史极为悠久。荷马提到,当尤利西斯用燃烧的木桩刺穿波吕斐摩斯的眼睛时,会发出与铁匠将烧红的铁块浸入水中以使其硬化时的声音相似的嘶嘶声。索福克勒斯也用“像浸入水中的铁一样变得坚硬”来作比喻;萨尔马修斯则引用了一位古希腊化学家关于印度炼铁方法的论述。另一种古老的观点认为,钢铁的硬度主要取决于水的性质。正因如此,许多河流和井水备受重视,人们常常在它们附近建立钢铁工厂,即便这些工厂距离矿场有相当远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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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 821
在普林尼和尤斯丁的著作中可以找到相关记载。那些较为精密的铁制品并非用水淬火,而是用油来处理。众所周知,很久以前就有一种观点认为,存在着各种不同的液体和混合物,它们能够赋予钢铁不同的硬度;每位工匠都自认为掌握了某种特殊的淬火用水,而且会将这种水的配方视为秘密。至今仍有人坚持这一观点;因为人们常常能发现一些由古人切割而成的石头,而现代人由于认为这些石头极为坚硬,往往不敢触碰它们。最坚硬的斑岩就属于这类石头。仍有一些人试图找出那种能让古人用来加工这类石头的特殊淬火用水。据瓦萨里所说,这种水实际上是由托斯卡纳大公科斯莫在1555年发现的。在他收藏的大量石头中有一块斑岩,他希望用它来制作一个井盆,但最有经验的工匠们都告诉他这是不可能的。于是,瓦萨里说,为了实现这个目标,科斯莫用某些他未提及的草药配制出了某种水,用这种水来淬火烧红的工具,从而使工具变得足够坚硬,能够切割斑岩。借助这样处理过的工具,艺术家弗朗切斯科·德尔·塔达不仅制成了所需的井盆,还制作了许多其他精美的物品。因此,温克尔曼称“瓦萨里声称托斯卡纳大公科斯莫发现了能软化斑岩的水,这显露出他天真的轻信”,这种说法是对瓦萨里的不公正评价。相反,瓦萨里正确地指出,根本不存在能够软化斑岩的这种水;尽管波尔塔以及许多古代作家以为自己知道某种能够像酸一样作用于斑岩的水,但瓦萨里并未提及此类事情。塔达去世后,切割斑岩的技术传到了拉斐尔·库拉迪手中,他将这一秘密传授给了多米尼科·科西,后来科西莫·西尔维斯特里尼也使用了这一技术。不过,我同意我们的艺术鉴赏专家温克尔曼和菲奥里洛的观点,即各个时代的人们其实都知晓加工斑岩的方法,即便是在最……的时代也是如此。
在普林尼和尤斯丁的著作中可以找到相关记载。那些较为精密的铁制品并非用水淬火,而是用油来处理。众所周知,很久以前就有一种观点认为,存在着各种不同的液体和混合物,它们能够赋予钢铁不同的硬度;每位工匠都自认为掌握了某种特殊的淬火用水,而且会将这种水的配方视为秘密。至今仍有人坚持这一观点;因为人们常常能发现一些由古人切割而成的石头,而现代人由于认为这些石头极为坚硬,往往不敢触碰它们。最坚硬的斑岩就属于这类石头。仍有一些人试图找出那种能让古人用来加工这类石头的特殊淬火用水。据瓦萨里所说,这种水实际上是由托斯卡纳大公科斯莫在1555年发现的。在他收藏的大量石头中有一块斑岩,他希望用它来制作一个井盆,但最有经验的工匠们都告诉他这是不可能的。于是,瓦萨里说,为了实现这个目标,科斯莫用某些他未提及的草药配制出了某种水,用这种水来淬火烧红的工具,从而使工具变得足够坚硬,能够切割斑岩。借助这样处理过的工具,艺术家弗朗切斯科·德尔·塔达不仅制成了所需的井盆,还制作了许多其他精美的物品。因此,温克尔曼称“瓦萨里声称托斯卡纳大公科斯莫发现了能软化斑岩的水,这显露出他天真的轻信”,这种说法是对瓦萨里的不公正评价。相反,瓦萨里正确地指出,根本不存在能够软化斑岩的这种水;尽管波尔塔以及许多古代作家以为自己知道某种能够像酸一样作用于斑岩的水,但瓦萨里并未提及此类事情。塔达去世后,切割斑岩的技术传到了拉斐尔·库拉迪手中,他将这一秘密传授给了多米尼科·科西,后来科西莫·西尔维斯特里尼也使用了这一技术。不过,我同意我们的艺术鉴赏专家温克尔曼和菲奥里洛的观点,即各个时代的人们其实都知晓加工斑岩的方法,即便是在最……的时代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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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野蛮人虽然也是工匠,但显然更愿意使用那些不易碎且硬度较低的石材进行加工。不过,最新的研究表明,迄今为止所发明的各种硬化处理方法其实并不比普通水更好;钢的硬化程度更多取决于钢材本身的性质,或者说是加热的程度,而非水质。当然,工匠在水中加入少量油脂或倒入热油也是正确的做法,因为钢在进入水中之前必须经过这些处理,这样才能避免出现裂纹和缺陷。
将生铁浸入其他熔融的铁中并让其停留数小时以将其转化为钢的方法,通常被认为是由雷欧米尔发明的。但实际上,阿格里科拉、因佩拉蒂等人也提到过这种方法,在他们那个时代就已经是广为人知且被广泛使用的工艺了。普林尼、戴马库斯以及其他古代作家也提到了当时一些能够生产出优质钢材的地区。其中最珍贵的钢材当属“印度铁”和“丝绸铁”。前者很可能就是所谓的“白色铁”,在印度曾有上百塔兰特这样的量作为礼物送给亚历山大。很有可能,这种优质的钢材至今仍在印度存在,人们称之为“伍茨钢”;1795年,确实有一些伍茨钢样品从孟买被送到了伦敦皇家学会。经过抛光后,这种钢材会呈现出银色光泽,或许因此才有了“白色”的称呼。其制造方法至今仍不为人知,但人们推测它属于一种熔融钢。不过这仅仅是一种猜测,没有任何证据可以支持它。那么,大马士革钢究竟是在什么时候从黎凡特地区被制造出来的呢?
目前主要生产的钢材有三种:条状或起泡钢、剪切钢以及铸钢。条状或起泡钢是通过渗碳法制成的:具体做法是将最纯净的可锻铁条与木炭或烟灰层交替放入特制的炉子中,然后严格隔绝空气,让整个炉子保持红热状态数天。通过这种方式,碳会与铁结合,使铁的质地从纤维状变为颗粒状或晶体状,同时使表面出现起泡现象。碳的作用……
将生铁浸入其他熔融的铁中并让其停留数小时以将其转化为钢的方法,通常被认为是由雷欧米尔发明的。但实际上,阿格里科拉、因佩拉蒂等人也提到过这种方法,在他们那个时代就已经是广为人知且被广泛使用的工艺了。普林尼、戴马库斯以及其他古代作家也提到了当时一些能够生产出优质钢材的地区。其中最珍贵的钢材当属“印度铁”和“丝绸铁”。前者很可能就是所谓的“白色铁”,在印度曾有上百塔兰特这样的量作为礼物送给亚历山大。很有可能,这种优质的钢材至今仍在印度存在,人们称之为“伍茨钢”;1795年,确实有一些伍茨钢样品从孟买被送到了伦敦皇家学会。经过抛光后,这种钢材会呈现出银色光泽,或许因此才有了“白色”的称呼。其制造方法至今仍不为人知,但人们推测它属于一种熔融钢。不过这仅仅是一种猜测,没有任何证据可以支持它。那么,大马士革钢究竟是在什么时候从黎凡特地区被制造出来的呢?
目前主要生产的钢材有三种:条状或起泡钢、剪切钢以及铸钢。条状或起泡钢是通过渗碳法制成的:具体做法是将最纯净的可锻铁条与木炭或烟灰层交替放入特制的炉子中,然后严格隔绝空气,让整个炉子保持红热状态数天。通过这种方式,碳会与铁结合,使铁的质地从纤维状变为颗粒状或晶体状,同时使表面出现起泡现象。碳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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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条内部会出现裂纹与空洞,使其不再适合用于制造工具,直到通过倾斜加工——即利用机械驱动的强力锤子进行压缩——使这些缺陷消失,从而使钢条变得均匀。剪切钢的制造方法是将有气泡的钢条截成约18英寸长的段,再将四到六根这样的钢条用钢棒绑在一起,随后将其加热到足以实现焊接的温度,同时在其表面覆盖细黏土或沙子以防止氧化。之后再把这些钢条拉成棒状,经过锤击、倾斜处理和轧制。经过这些处理后,钢材的表面可以变得更加光滑,同时其强度和延展性也会提高,从而适合用来制造坚固的弹簧、刀具等物品。铸钢则是由亨茨曼先生于1770年在谢菲尔德的阿特克利夫首次发明的,其制造方法是将有气泡的钢熔化后铸成锭块,再将其轧成钢条。在这种状态下,钢材的质地更为均匀,晶粒也更细密。要获得不同硬度的钢材,就需要采用回火处理,即将钢材加热到特定温度,然后立即将其浸入冷水中。这样就能显著提高钢材的硬度与脆性,不过只要再次将其加热,硬度又可以降低。
脚注:
806
关于铁的硬化以及将其浸入水中的处理过程,据我所知,《圣经》的希伯来文版本中并未提及相关内容。看似有所提及的经文是《以赛亚书》第44章第12节:“铁匠在炭火中锻打铁器,用锤子将其塑形;他以强有力的手臂不断加工它。”这是根据米凯利斯译本的说法。当然,这段经文也可以有其他译法,但它显然指的是金属制品的加工过程。《以赛亚书》第55章第16节的表述则更为笼统。单词“barzel”经常出现,在某些经文中,这个名称实际上也可以指代钢铁;例如,在《以西结书》中……
脚注:
806
关于铁的硬化以及将其浸入水中的处理过程,据我所知,《圣经》的希伯来文版本中并未提及相关内容。看似有所提及的经文是《以赛亚书》第44章第12节:“铁匠在炭火中锻打铁器,用锤子将其塑形;他以强有力的手臂不断加工它。”这是根据米凯利斯译本的说法。当然,这段经文也可以有其他译法,但它显然指的是金属制品的加工过程。《以赛亚书》第55章第16节的表述则更为笼统。单词“barzel”经常出现,在某些经文中,这个名称实际上也可以指代钢铁;例如,在《以西结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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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vii. 第19节:所谓“人造铁”,或者按照米凯利斯等人的说法,就是来自也门萨那的军刀刃。《耶利米书》第15章第12节中明确提到了钢铁:“来自北方的铁”,并且称其为最坚硬的金属。犹大以北就是古代钢铁产地哈勒比亚。显然,希伯来人并没有专门用于指代钢铁的词汇,他们或许用“barzel”这个词来表示钢铁,或者仅以“北方的”这一形容词来区分它;尤其是后来的犹太人,除了“אסטמא”或“istoma”之外没有其他称呼,而这两个词实际上不过是希腊语στόμωμα的音译,其含义则是“硬化”或“使变硬”。米凯利斯在《希伯来语词典补编》第740条中明确指出,查拉米什是一种坚硬的石头,即花岗岩或斑岩。
807
《赫拉克勒斯之盾》,第10章第137节。
808
第21章第11、18、19节。
809
第34卷第41节,第666页:“所有这些都被称作‘stricturæ’,因为其他金属并不使用这个用来表示‘使锋利’的术语。而熔炉则存在很大差异:有些熔炉用于将铁芯烧炼以使其变得坚硬;还有一些则用于锻造锤头或模具的尖端。”在我看来,“stricturæ”指的是那些已经完全加工完成、具备商业使用条件的钢铁制品。如今,钢铁从比斯开地区以块状形式产出,从其他地方则以条状形式产出,而这两种形态的钢铁在过去都被称为“stricturæ”,因为它们主要用于让工具或器械变得锋利,也就是实现“硬化”处理。谈到其他金属时,普林尼指出,工厂里加工完成的成品并不被称为“stricturæ”(例如铜就是如此),尽管其他金属也可以用来让工具变得锋利。普林尼上述的话有多种解读方式,至今仍不够清晰。我推测他的意思是:有些钢铁工厂生产的全是纯钢铁制品,而另一些工厂则仅用于对金属进行硬化处理。在此需要说明的是……
807
《赫拉克勒斯之盾》,第10章第13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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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第11、18、1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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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卷第41节,第666页:“所有这些都被称作‘stricturæ’,因为其他金属并不使用这个用来表示‘使锋利’的术语。而熔炉则存在很大差异:有些熔炉用于将铁芯烧炼以使其变得坚硬;还有一些则用于锻造锤头或模具的尖端。”在我看来,“stricturæ”指的是那些已经完全加工完成、具备商业使用条件的钢铁制品。如今,钢铁从比斯开地区以块状形式产出,从其他地方则以条状形式产出,而这两种形态的钢铁在过去都被称为“stricturæ”,因为它们主要用于让工具或器械变得锋利,也就是实现“硬化”处理。谈到其他金属时,普林尼指出,工厂里加工完成的成品并不被称为“stricturæ”(例如铜就是如此),尽管其他金属也可以用来让工具变得锋利。普林尼上述的话有多种解读方式,至今仍不够清晰。我推测他的意思是:有些钢铁工厂生产的全是纯钢铁制品,而另一些工厂则仅用于对金属进行硬化处理。在此需要说明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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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的硬化处理方式让我们想起了“金制磨具”:那便是对未经熔炼就用于商业领域的天然黄金的称呼。——普林尼,第33卷第3章,第616页。
810
参见沃西乌斯的《词源学》以及马丁尼的《语言学词典》。
811
《化学原理》,第252页。他引用了第33卷第4章的内容。
812
见我关于亚里士多德《奇妙事物观察录》第49章的论述。
813
狄奥多罗斯,第5卷第33章。
814
普鲁塔克,《论多话的人》。
815
《论铁》,第1卷,第194页。另可参阅沃森的《化学论文集》,第1卷,第220页。关于日本的铁器制造,我所知道的仅限于图恩贝格在其游记中所描述的那些内容。该国拥有的这种金属数量极少;不过那里制造的剑却极为出色——用它们切割钉子时不会损伤刀刃,而且正如日本人所说,一剑就能将人劈成两半。这类剑的售价常常高达五十、七十,甚至一百美元。
816
培根勋爵似乎并不认同这一观点;参见他的《森林之林》,第100章第86节。不过这种硬化处理方法在11或12世纪时很常见,因为西奥菲卢斯·普雷塞普特在他的著作第3卷第19章中也有相关描述。
817
《奥德赛》,第9卷第391行。
818
《阿贾克斯》,720行。
819
普林尼的《笔记》,第763页。
820
第34卷第14章,第666页。
821
第44卷,第620页。
810
参见沃西乌斯的《词源学》以及马丁尼的《语言学词典》。
811
《化学原理》,第252页。他引用了第33卷第4章的内容。
812
见我关于亚里士多德《奇妙事物观察录》第49章的论述。
813
狄奥多罗斯,第5卷第33章。
814
普鲁塔克,《论多话的人》。
815
《论铁》,第1卷,第194页。另可参阅沃森的《化学论文集》,第1卷,第220页。关于日本的铁器制造,我所知道的仅限于图恩贝格在其游记中所描述的那些内容。该国拥有的这种金属数量极少;不过那里制造的剑却极为出色——用它们切割钉子时不会损伤刀刃,而且正如日本人所说,一剑就能将人劈成两半。这类剑的售价常常高达五十、七十,甚至一百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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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根勋爵似乎并不认同这一观点;参见他的《森林之林》,第100章第86节。不过这种硬化处理方法在11或12世纪时很常见,因为西奥菲卢斯·普雷塞普特在他的著作第3卷第19章中也有相关描述。
817
《奥德赛》,第9卷第391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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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贾克斯》,720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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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林尼的《笔记》,第7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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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卷第14章,第66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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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卷,第6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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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
[毫无疑问,将加热后的钢铁突然浸入某种液体中而产生的硬化或回火效果与该液体的质量无关,唯一相关的因素是其导热性。从金属中带走热量的速度越快,金属的硬度和脆性就越高。事实证明,汞是用于此目的的最佳液体,这无疑是因为它具有极佳的导热性。]
823
《画家传记》,博洛尼亚,1681年,4开本,第1卷,第11页。
824
关于这位艺术家的相关记载可见于J. C. Bulengeri所著的《绘画论》第二卷第七章,以及Gronovii所编的《希腊古物志》第九卷第875页。另一方面,Sturm在《Ritterplatzes》中关于建筑部分的论述(第18页)中提到:“佛罗伦萨的一位大公重新发现了加工斑岩的技术,但这项技术最终还是随着他在1556年的去世而消失了。”
825
Florillo所著的《绘画艺术史》,8开本,第1卷,第461页。
826
《将铁转化为钢的方法》,第245页。
827
Stephanus de Urbibus在论述“拉凯戴蒙”一词时,见于第413页。
828
Clemens Alexandr.在《教育论》第二卷第161页中提到奢侈品时说:“即便没有印度铁器,人们仍然可以切肉。”
829
《哲学汇刊》,1795年,第二卷,第322页。
830
[如今,当地人冶炼铁矿石并将其转化为伍兹钢或印度钢的方法,很可能与亚历山大入侵时期他们所使用的方法相同;从喜马拉雅山脉到科莫林角,这一工艺始终如一。用于冶炼矿石的炉子高度约为四到五英尺,呈梨形,底部宽度约两英尺,顶部宽度约一英尺;这类炉子完全由黏土建造,因此只需几个人就能完成冶炼工作。]
[毫无疑问,将加热后的钢铁突然浸入某种液体中而产生的硬化或回火效果与该液体的质量无关,唯一相关的因素是其导热性。从金属中带走热量的速度越快,金属的硬度和脆性就越高。事实证明,汞是用于此目的的最佳液体,这无疑是因为它具有极佳的导热性。]
823
《画家传记》,博洛尼亚,1681年,4开本,第1卷,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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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位艺术家的相关记载可见于J. C. Bulengeri所著的《绘画论》第二卷第七章,以及Gronovii所编的《希腊古物志》第九卷第875页。另一方面,Sturm在《Ritterplatzes》中关于建筑部分的论述(第18页)中提到:“佛罗伦萨的一位大公重新发现了加工斑岩的技术,但这项技术最终还是随着他在1556年的去世而消失了。”
825
Florillo所著的《绘画艺术史》,8开本,第1卷,第461页。
826
《将铁转化为钢的方法》,第245页。
827
Stephanus de Urbibus在论述“拉凯戴蒙”一词时,见于第413页。
828
Clemens Alexandr.在《教育论》第二卷第161页中提到奢侈品时说:“即便没有印度铁器,人们仍然可以切肉。”
829
《哲学汇刊》,1795年,第二卷,第322页。
830
[如今,当地人冶炼铁矿石并将其转化为伍兹钢或印度钢的方法,很可能与亚历山大入侵时期他们所使用的方法相同;从喜马拉雅山脉到科莫林角,这一工艺始终如一。用于冶炼矿石的炉子高度约为四到五英尺,呈梨形,底部宽度约两英尺,顶部宽度约一英尺;这类炉子完全由黏土建造,因此只需几个人就能完成冶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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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小时内它就能组装完成,第二天便可投入使用。其前端有一个高度约一英尺或更高的开口,在每次冶炼开始时用黏土将其封住,冶炼结束后再拆开。风箱通常由山羊皮制成,这种皮革是在不撕破覆盖腹部的部分的情况下从山羊身上取下的。风箱两端的开口会被绑住,而在颈部形成的开口处则装上竹制喷嘴。尾巴处的开口则通过两根竹片加以扩大——操作时用手握住这两根竹片并使其保持靠近状态以产生气流;在回程时则将它们分开以便空气进入。通过双手交替操作这样的风箱,就可以产生相对均匀的气流。风箱的竹制喷嘴被插入黏土管中,这些黏土管则通向前方临时墙角处的炉子内。炉子里装满木炭,将点燃的煤块放入喷嘴前,炉内的物质很快就会被点燃。一旦燃烧起来,就会把事先用水浸湿过、以防止其穿透木炭的少量矿石放在煤块上,然后再用木炭将其覆盖,从而填满整个炉子。如此便完成了矿石与燃料的添加,接着继续用风箱鼓风三到四个小时,之后停止操作并拆掉前方的临时墙;再用钳子从炉底取出炼出的金属。在将铁转化为钢的过程中,当地人会将铁切成小块,这样更容易将其装入由耐火黏土与大量烧焦的稻壳混合而成的坩埚中。每个坩埚中放入的铁通常不超过一磅,同时还会加入适当重量的碎干木头,两者上都覆盖一两片绿叶;一般来说,铁与木头及叶子的比例是十比一。随后用一把经过处理的黏土堵住坩埚的开口,并将其紧紧压实,以隔绝空气。当坩埚的黏土塞干燥后,会将二十到二十四个这样的坩埚以拱形结构排列在一个小型高炉中,继续用木炭将其覆盖,然后通过鼓风加热大约两个半小时,之后流程即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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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可视为已完成。此时将坩埚从炉中取出并让其冷却,坩埚会破裂,而钢则以块状形式存在,其形状由坩埚底部决定。——《尤尔艺术与制造业词典》,钢铁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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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MPING-WORKS831。
为将金属矿石与与其共存的废石或岩石分离,并促使矿石熔合,必须先将这些岩石或石头敲打成小碎片。对于以砂状存在的矿石而言,这一步骤并非必需;而对于含铅量极低或不含铅及其他金属的富银矿石来说,这种处理方式反而可能造成损害——因为干式敲打会导致大量矿石碎成粉尘,而湿式敲打则会使相当一部分矿石被水冲走。
尽管古人对矿石熔合的原理了解得并不完善,但他们仍知晓敲打的好处;只不过他们所使用的手段极为不便且成本高昂。他们会先将矿石在研钵中捣碎成粗粉,然后再用类似磨谷物的手摇磨来进一步研磨,直到矿石变得足够细,便于清洗。这一点可以从狄奥多罗斯、西库卢斯和阿加萨尔基德斯关于埃及金矿的有限记载中得到印证,也可以从希波克拉底关于希腊冶炼业的描述以及普林尼关于罗马冶金技术的记载中得到佐证。在古代进行冶金活动的场所,人们还发现了他们使用过的研钵和磨具的遗迹,例如在特兰西瓦尼亚和比利牛斯山脉地区。那些手摇磨与现代的芥末磨颇为相似;他们用来清洗泥浆的工具是筛子,而用于清洗含金沙子的工具则是生皮。冯·韦尔特海姆伯爵以一种非常巧妙的方式,用生皮解释了古人关于蚂蚁挖掘黄金的传说。
目前,我们用于粉碎矿石的工具就是冲压机,它由装有铁衬的沉重锤头组成。这些锤头会被驱动起来以完成粉碎工作。
为将金属矿石与与其共存的废石或岩石分离,并促使矿石熔合,必须先将这些岩石或石头敲打成小碎片。对于以砂状存在的矿石而言,这一步骤并非必需;而对于含铅量极低或不含铅及其他金属的富银矿石来说,这种处理方式反而可能造成损害——因为干式敲打会导致大量矿石碎成粉尘,而湿式敲打则会使相当一部分矿石被水冲走。
尽管古人对矿石熔合的原理了解得并不完善,但他们仍知晓敲打的好处;只不过他们所使用的手段极为不便且成本高昂。他们会先将矿石在研钵中捣碎成粗粉,然后再用类似磨谷物的手摇磨来进一步研磨,直到矿石变得足够细,便于清洗。这一点可以从狄奥多罗斯、西库卢斯和阿加萨尔基德斯关于埃及金矿的有限记载中得到印证,也可以从希波克拉底关于希腊冶炼业的描述以及普林尼关于罗马冶金技术的记载中得到佐证。在古代进行冶金活动的场所,人们还发现了他们使用过的研钵和磨具的遗迹,例如在特兰西瓦尼亚和比利牛斯山脉地区。那些手摇磨与现代的芥末磨颇为相似;他们用来清洗泥浆的工具是筛子,而用于清洗含金沙子的工具则是生皮。冯·韦尔特海姆伯爵以一种非常巧妙的方式,用生皮解释了古人关于蚂蚁挖掘黄金的传说。
目前,我们用于粉碎矿石的工具就是冲压机,它由装有铁衬的沉重锤头组成。这些锤头会被驱动起来以完成粉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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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装置由一个装有齿轮的圆柱体驱动,而该圆柱体又由水轮驱动,用来在铺有铁板的槽中粉碎矿石。当需要处理的矿石质量较差时,人们会向这些槽中注入水,水会流经槽底的格栅,将被粉碎的矿石带至沟渠中,在那里矿石得到净化,而混有沙子的泥浆则会被沉淀下来。有人可能会认为这种装置是在带有齿轮的圆柱体被发明之后不久才出现的,但事实并非如此,尽管我也无法确定这类圆柱体的起源时间。无论如何,可以肯定的是,在整个15世纪期间,德国一直在使用研钵和筛子;而在法国——采矿技术是后来从德国传入的——直到1579年左右仍在使用这些工具。在远古时代,人们还不知道如何像现在这样有效地利用水来开采矿石。风箱需要人工操作,而那种通过支柱来引导水流以驱动机器的装置也尚未被发明。正因如此,在那些缺乏水资源的地方,仍然能找到矿石的残留物,因为现代人如果没有水的话,是无法在那里进行冶金加工的。根据我迄今为止所做的研究,这种粉碎机大约是在16世纪初被发明的,而且发明地应该是德国;但我无法确定发明者的名字及其国籍。在萨克森和哈尔茨地区,只有那些建立或引入第一批粉碎厂的人被提及,他们通常就被视为发明者。1519年,来自施瓦茨的保罗·格罗梅斯特特在约阿希姆斯塔尔建立了筛选和湿法粉碎的工艺,因此他被称为“施瓦策尔”;梅尔泽称赞他是个聪明且勤奋的工人。据说他之前还在施内贝格推行过同样的改进措施。不久之后,也就是1521年,约阿希姆斯塔尔又建起了一座大型粉碎厂,开始采用洗涤工艺。这样一来,就可以节省大量资源,因为以前有很多金属颗粒会残留在被清洗过的沙子中,这些沙子要么被丢弃,要么被用作建筑用的砂浆。1525年,汉斯·珀特纳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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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施拉克恩瓦尔德,人们采用的是湿法冲压工艺,而在那之前,则是对矿石进行研磨处理。在哈尔茨地区,这一发明是由那里的化验师彼得·菲利普在1524年左右,即小亨利公爵重新开始在上哈尔茨地区进行采矿活动之后不久引入的。这一信息来自1572年担任维尔登曼教士的赫尔丹·哈克所写的记录。从他那些不完整的记载中可以推断,当时那里的冲压设备仅由固定在轮轴上的两根杠杆来驱动冲压装置。经过冲压处理的矿石会被倒入一种名为“sachs”的筛子中,从而去除其中较粗的杂质。但由于这种冲压是在干燥状态下进行的,因此会产生大量灰尘,不仅妨碍工人的作业,还会导致矿石无法得到妥善冶炼。不过人们并没有放弃这项技术,而是不断进行改进;不久之后,西蒙·克鲁格和尼古拉斯·克莱勒便引入了湿法冲压工艺,并最终使其趋于完善。
有一些现代著作声称,湿法冲压工艺是由一位名叫冯·马尔蒂茨的萨克森贵族在1505年发明的。这一说法被反复提及,以至于戈贝特也将其视为事实。不过我未能找到支持这一说法的历史学家的记载;不过根据高恩的《贵族词典》记载,16世纪时西吉斯蒙德·马尔蒂茨曾是萨克森选帝侯领地埃尔茨山区的森林主管。
脚注:
831:对于那些想要了解这种加工工艺的人,可参阅加特雷尔的《哈尔茨地区游览指南》,哥廷根,1785年,8开本,第101页。[有关冲压工艺的图示可见于尤尔的《艺术与制造业词典》,第818页和1119页。]
有一些现代著作声称,湿法冲压工艺是由一位名叫冯·马尔蒂茨的萨克森贵族在1505年发明的。这一说法被反复提及,以至于戈贝特也将其视为事实。不过我未能找到支持这一说法的历史学家的记载;不过根据高恩的《贵族词典》记载,16世纪时西吉斯蒙德·马尔蒂茨曾是萨克森选帝侯领地埃尔茨山区的森林主管。
脚注:
831:对于那些想要了解这种加工工艺的人,可参阅加特雷尔的《哈尔茨地区游览指南》,哥廷根,1785年,8开本,第101页。[有关冲压工艺的图示可见于尤尔的《艺术与制造业词典》,第818页和11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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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
迪奥多罗斯,第三卷第13章,第182页。
833
福提乌斯,《图书馆》,第1342页。
834
希波克拉底,《论合理饮食》,第一卷第4节。
835
普林尼,第三十三卷第4章,第21节。
836
让萨纳,《论矿山开采》,1770年出版,第一卷,第14页。
837
《关于古代挖掘黄金的蚂蚁与鹰》,赫尔姆施塔特,1799年。这篇论文也收录在同一作者所著的其他作品集中,该集子于1800年在赫尔姆施塔特出版。
838
参见弗朗索瓦·加罗的《法国发现的银矿》,巴黎,1579年。该书仅提到了研钵、磨坊和筛子。加罗是第一位研究采矿问题的法国作家。他的著作极为罕见,由戈贝特收录在《法国古代矿物学家》的第一部分中,巴黎,1779年,8开本。
839
在西伯利亚的涅尔琴斯克矿场,所有的机械仍需依靠人力或畜力来驱动,因为所有的水坝和闸门都会被霜冻破坏,水也会变成冰。不过,在那里的一些矿场中,夏季时会有水力驱动的机械。
840
在古代,“sachs”或“sæx”指的是切割或刺击的工具,例如剃刀可称为“schaar-sachs”,小刀则称为“schreib-sachs”。参见弗里奇的词典,他认为“sachs”一词源自“secare”。那么,在波勒克斯的著作中指代冶炼厂所用筛子的“σάλαξ”一词,或许也源于同一词根吧?我推测,用于垂直切割土壤的犁刀也被称作“sech”,而“säge”和“sichel”这两个词也与它有关联。如果这种推论正确的话,那么只有高地德语会将“sachs”变为“sech”,而低地德语则会使用“sas”或“ses”来表示这个意思;同样地,“wachs”在低地德语中应为“was”,“flachs”应为“flas”,“fuchs”则应为……
迪奥多罗斯,第三卷第13章,第182页。
833
福提乌斯,《图书馆》,第1342页。
834
希波克拉底,《论合理饮食》,第一卷第4节。
835
普林尼,第三十三卷第4章,第21节。
836
让萨纳,《论矿山开采》,1770年出版,第一卷,第14页。
837
《关于古代挖掘黄金的蚂蚁与鹰》,赫尔姆施塔特,1799年。这篇论文也收录在同一作者所著的其他作品集中,该集子于1800年在赫尔姆施塔特出版。
838
参见弗朗索瓦·加罗的《法国发现的银矿》,巴黎,1579年。该书仅提到了研钵、磨坊和筛子。加罗是第一位研究采矿问题的法国作家。他的著作极为罕见,由戈贝特收录在《法国古代矿物学家》的第一部分中,巴黎,1779年,8开本。
839
在西伯利亚的涅尔琴斯克矿场,所有的机械仍需依靠人力或畜力来驱动,因为所有的水坝和闸门都会被霜冻破坏,水也会变成冰。不过,在那里的一些矿场中,夏季时会有水力驱动的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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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sachs”或“sæx”指的是切割或刺击的工具,例如剃刀可称为“schaar-sachs”,小刀则称为“schreib-sachs”。参见弗里奇的词典,他认为“sachs”一词源自“secare”。那么,在波勒克斯的著作中指代冶炼厂所用筛子的“σάλαξ”一词,或许也源于同一词根吧?我推测,用于垂直切割土壤的犁刀也被称作“sech”,而“säge”和“sichel”这两个词也与它有关联。如果这种推论正确的话,那么只有高地德语会将“sachs”变为“sech”,而低地德语则会使用“sas”或“ses”来表示这个意思;同样地,“wachs”在低地德语中应为“was”,“flachs”应为“flas”,“fuchs”则应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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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s”也被称为“Kolter”,在荷兰语中则称为“Kouter”。这些词无疑都源自“Culter”一词。
841《Calvör Maschinenwesen》,第二卷,第74页。
842《Anciens Minéral.》,第一卷,第225页。
841《Calvör Maschinenwesen》,第二卷,第74页。
842《Anciens Minéral.》,第一卷,第2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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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蔬菜。
我们用于烹饪的蔬菜中,那些并非玉米类、而是在菜园里种植作为食物的植物,其来源有本地品种和外来品种两种。其中许多品种原本是野生植物,比如芦笋;但经过多年的人工栽培,它们已经产生了众多变种,这些变种与野生植株的差异就如同欧洲品种与新西兰品种之间的差异一样大。我们的许多本地蔬菜虽然也被采集来作为食物,但并非专门为食用而栽培的;而且这些蔬菜很可能会通过人工栽培得到进一步改良。确实有一些植物会被人工栽培,不过我们仍将其视为杂草;例如蒲公英,其春季长出的嫩叶在北方国家被用作沙拉。在英格兰的某些地区,人们整个夏天都会播种这种植物,将其叶片焯水后,在冬季当作菊苣使用。人工栽培能让许多植物的味道变得更好,使它们更加鲜嫩、体积更大且肉质更丰富,同时还能在野生植株已无法使用的季节里获得这些植物。
我们用于烹饪的外来蔬菜大多来自南方国家,尤其是意大利;在过去的两个世纪里,这类蔬菜的数量增长得极为迅速。要在我们严酷的气候条件下让它们茁壮成长,需要付出大量的精力。另一方面,也有一些植物即便在野外也能轻易生长,无需人工栽培就能大量繁殖,因此它们便成了类似本地杂草的存在,比如啤酒花,如今在我们的树篱中随处可见。不过,无论是本地品种还是外来品种,有些曾经被人工栽培并用于餐桌的植物,因为人们发现了更有益的其他植物,所以不再被栽培了。许多这类植物曾替代外国香料为我们的祖先提供食物,而贸易公司则利用这一点来谋取利益,这无疑对他们有利,却对我们不利。当然,也有许多植物只是因为时尚的原因而被弃用——因为这种无处不在的“暴君”同样能左右人们的口味。
我们用于烹饪的蔬菜中,那些并非玉米类、而是在菜园里种植作为食物的植物,其来源有本地品种和外来品种两种。其中许多品种原本是野生植物,比如芦笋;但经过多年的人工栽培,它们已经产生了众多变种,这些变种与野生植株的差异就如同欧洲品种与新西兰品种之间的差异一样大。我们的许多本地蔬菜虽然也被采集来作为食物,但并非专门为食用而栽培的;而且这些蔬菜很可能会通过人工栽培得到进一步改良。确实有一些植物会被人工栽培,不过我们仍将其视为杂草;例如蒲公英,其春季长出的嫩叶在北方国家被用作沙拉。在英格兰的某些地区,人们整个夏天都会播种这种植物,将其叶片焯水后,在冬季当作菊苣使用。人工栽培能让许多植物的味道变得更好,使它们更加鲜嫩、体积更大且肉质更丰富,同时还能在野生植株已无法使用的季节里获得这些植物。
我们用于烹饪的外来蔬菜大多来自南方国家,尤其是意大利;在过去的两个世纪里,这类蔬菜的数量增长得极为迅速。要在我们严酷的气候条件下让它们茁壮成长,需要付出大量的精力。另一方面,也有一些植物即便在野外也能轻易生长,无需人工栽培就能大量繁殖,因此它们便成了类似本地杂草的存在,比如啤酒花,如今在我们的树篱中随处可见。不过,无论是本地品种还是外来品种,有些曾经被人工栽培并用于餐桌的植物,因为人们发现了更有益的其他植物,所以不再被栽培了。许多这类植物曾替代外国香料为我们的祖先提供食物,而贸易公司则利用这一点来谋取利益,这无疑对他们有利,却对我们不利。当然,也有许多植物只是因为时尚的原因而被弃用——因为这种无处不在的“暴君”同样能左右人们的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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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气味让人难以忍受的食物,其实正是我们的祖先特别钟爱的。在远古时代,人类极其喜爱甜味食物,因此各种食物的美味程度都是根据其甜度来判定的;即便在当今的东方、非洲和美洲,人们依然沿用这种评判标准。在我们这里,大多数底层民众也是如此,他们无法遵循上层阶级的消费习惯。在北方国家,这种对甜味的偏好几乎普遍存在。瑞典人通过添加糖分来破坏莱茵地区的优质葡萄酒、酸味腌菜以及其他原本具有美妙酸味的食物的风味,而这些风味在其他国家看来却是令人愉悦的。从人口数量和消费水平来看,瑞典人使用的糖似乎比德国人多,而德国人又比英国人或法国人多;几乎可以认为,对甜味的喜好与文明程度成反比。无论如何,这就可以解释为何许多几个世纪前还被视为最美味的蔬菜,如今却显得甜得令人作呕。提比略皇帝从莱茵河地区运来供自己享用的斯基雷特,如今已不再受人们青睐;欧防风、某些种类的苹果以及其他一些食物也是如此。时尚有时会让那些早已被遗忘的食材重新流行起来,只要给它们起个新的名字,就能大获成功。于是,经过多年之后,又有人开始种植大黄,并推荐这种带酸味的植物来替代味道更浓郁的菠菜。据博克所说,中世纪时僧侣们将大黄从森林里移植到花园中,后来它又以“英国菠菜”这一响亮的名称重新出现。在基督教时代到来之前,由于宗教和政治原则尚未对感官享受进行严格规范,许多蔬菜和其他食物都受到农业和烹饪方面的专家以及最受欢迎的诗人、著名作家的推崇,因为它们具有某种如今难以描述的效果——若在非医学著作中提及这些效果,只会让读者反感,甚至被指责为不得体。当这种思维方式开始盛行后,人们便不愿在自己的花园或餐桌上看到这类事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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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因某些不良特性而广为人知的植物,由于不再被使用,人们逐渐忘记了关于它们的知识,如今我们只知道它们的旧名以及古人所记载的关于它们的信息。正因如此,阿皮修斯食谱中的许多做法已完全无法理解,因为我们不再了解他所说的那些用于烹饪的材料。属于这类植物的还有许多球根类植物,它们曾是希腊人和罗马人最喜爱的食材,但如今没有任何植物学家,更不用说注释者了,能够辨认出它们。这些植物属于已经失传的技艺范畴,而非因为有了更好的替代品而被抛弃的那些植物。美洲香草或许只是因为价格昂贵才被允许与巧克力一起使用,但它显然无法取代古代的梅加拉球根植物,就如同火药无法取代希腊火一样。
在那些曾经被栽培、但现在已不再受重视的蔬菜中,有以下几点:冬用西洋菜,这是一种本土植物,其嫩叶可与水生西洋菜一样在冬季作为沙拉食用;还有普通的亚历山大菜,在17世纪时曾被用作芹菜的替代品;此外还有球根状的查洛菲卢姆,其根部至今仍在维也纳市场上出售,那里的人们很清楚什么才是好食材,他们会将这些根部煮熟后搭配醋和油作为沙拉食用。以前人们也以类似方式使用萝卜苗。土豆在德国的许多地方野生生长,至今仍在荷兰以及莱茵河沿岸的一些地区被栽培。芝麻菜的嫩叶在过去常被我们的祖先当作沙拉食用,但由于其味道苦涩且气味难闻,类似变质的培根的味道,所以现已不再受重视;不过在意大利,它仍被保留下来,据说“它能激发丈夫对妻子的热情”。豌豆类植物(如普通豌豆和鹰嘴豆)则已被排除在我们的菜园之外,因为经验表明它们有害健康。在胡椒极为昂贵的年代,每年向圣人赠送一磅胡椒都被视为慷慨的馈赠,因此节俭的主妇们便用胡椒草的叶子来为菜肴调味,正因如此,这种植物在英格兰现在被称为“穷人的胡椒”。
在那些曾经被栽培、但现在已不再受重视的蔬菜中,有以下几点:冬用西洋菜,这是一种本土植物,其嫩叶可与水生西洋菜一样在冬季作为沙拉食用;还有普通的亚历山大菜,在17世纪时曾被用作芹菜的替代品;此外还有球根状的查洛菲卢姆,其根部至今仍在维也纳市场上出售,那里的人们很清楚什么才是好食材,他们会将这些根部煮熟后搭配醋和油作为沙拉食用。以前人们也以类似方式使用萝卜苗。土豆在德国的许多地方野生生长,至今仍在荷兰以及莱茵河沿岸的一些地区被栽培。芝麻菜的嫩叶在过去常被我们的祖先当作沙拉食用,但由于其味道苦涩且气味难闻,类似变质的培根的味道,所以现已不再受重视;不过在意大利,它仍被保留下来,据说“它能激发丈夫对妻子的热情”。豌豆类植物(如普通豌豆和鹰嘴豆)则已被排除在我们的菜园之外,因为经验表明它们有害健康。在胡椒极为昂贵的年代,每年向圣人赠送一磅胡椒都被视为慷慨的馈赠,因此节俭的主妇们便用胡椒草的叶子来为菜肴调味,正因如此,这种植物在英格兰现在被称为“穷人的胡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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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璃苣(学名:Borago officinalis)从14世纪,或者至少是15世纪开始,就被人们种植,不仅用于制药,也用于烹饪。其幼叶虽然很快会变得坚硬、粗糙而不再适合食用,但会被用来做汤;而它那美丽的蓝色花朵则被用于制作沙拉或加入葡萄酒中。古人并不认识这种植物;认为它就是他们所说的“buglossum”的说法其实不太可能成立。据我所知,14世纪初的尼古拉斯·迈雷普苏斯是第一个使用“πουράκιον”这一名称的人,而这个名称显然指的就是琉璃苣。不过,这位在作品中引入了许多新奇且难以解释的名称(其中一些名称源自希腊语、拉丁语和意大利语)的作者,究竟是从何处得到这个名称的呢?一些古代植物学家推测,它源自“corago”一词,阿普列乌斯曾将这个词作为“buglossum”的同义词,不过他的生活年代并不确定。也有人认为阿普列乌斯原文中的词应该是“borago”;还有人则坚持认为“corago”才是真正的名称,因为它体现了这种植物能够强健心脏的特性;因此我们应当将其称为“corago”,而非“borago”。很可能我们的祖先认为他们的琉璃苣就是古人所说的“buglossum”,因而具有强健心脏的功效,所以他们才将这种植物的花朵放入葡萄酒中,希望借此让酒更添风味。我们的琉璃苣显然是一种外来植物,凯萨尔皮努斯称它是从其他国家传入意大利的。林奈则明确指出它最初来自阿勒颇,但我尚未找到支持这一说法的依据。目前,至少在德国的烹饪中,已经不再使用琉璃苣了。在那些在古代文献中没有任何记载的蔬菜中,还有菠菜(学名:Spinacea oleracea)。它的原产地不详,但其名称显然是新出现的,而且很可能是由其带刺的种子所决定的。据我所知,它最早出现在1351年,当时是被僧侣们在斋戒日食用的食物之一,那时它被称为Spinargium或Spinachium。梅尔修斯在中世纪的某首诗中发现了“σπινάκιον”这个词,但他并未给出足够准确的定义。这种植物似乎是从西班牙传入的;因为许多古代植物学家,比如博克,都称其为“olus Hispanicum”。鲁埃利乌斯等人则称其为“Atriplex Hispanien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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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者还提到,阿拉伯人或摩尔人将这种植物称为Hispanach,意为“西班牙植物”;不过众所周知,过去凡是外来的事物都会被称作“西班牙的”。在古人的蔬菜中,似乎没有哪种能与菠菜相媲美,只有他们的Blitum与菠菜较为相似,而Rondolet认为二者其实是一种植物。至于关于这种植物的种种描述——比如它味道寡淡,因此需要加入醋、胡椒等调味品来提升口感;它容易繁殖;难以消化且具有轻微的通便作用——这些描述不仅与我们现在的菠菜相符,也与许多其他植物相符,例如甜菜、藜,以及所谓的“亨利王菜”(Chenopodium bonus Henricus),其嫩叶至今仍被当作菠菜来食用。也有可能,古人所说的Blitum其实是一种苋属植物,因为某些苋属植物确实是可食用的。因此,Blitum和当时被使用的锦葵一样,都很难给出明确的定义。
古人的芸苔类植物显然属于卷心菜属;不过据我所知,还没有人从植物学角度对它们进行过研究,也无法完全证明它们的身份。试图用现代的名称来指代古人的卷心菜品种,或在希腊人和罗马人的著作中寻找我们如今所使用的那些名称,都是徒劳无功的。因为经过漫长岁月和多个国家的不断培育,新的品种不断出现,而旧品种则可能已经消失,所以我们不可能拥有古人所有的品种,就如同他们也不可能了解我们这个时代所出现的所有品种一样。因此,我不敢断言我们仍然拥有那种古人为了防止中毒而直接作为沙拉食用的卷心菜。虽然我们可以把切碎的卷心菜叶这样处理,但我们无法确定古人是否了解我们的卷心菜;不过Ruellius很有可能认为,普林尼时代被称为lacuturris的那种植物其实就是卷心菜。但即便这一点被认可,我们也找不到任何关于那种被德国人称为“sour kraut”的出色卷心菜加工方法的记载;不过古人确实懂得以同样的方式加工芜菁。我倾向于认为“sour kraut”其实是德国人的一种发明。
古人的芸苔类植物显然属于卷心菜属;不过据我所知,还没有人从植物学角度对它们进行过研究,也无法完全证明它们的身份。试图用现代的名称来指代古人的卷心菜品种,或在希腊人和罗马人的著作中寻找我们如今所使用的那些名称,都是徒劳无功的。因为经过漫长岁月和多个国家的不断培育,新的品种不断出现,而旧品种则可能已经消失,所以我们不可能拥有古人所有的品种,就如同他们也不可能了解我们这个时代所出现的所有品种一样。因此,我不敢断言我们仍然拥有那种古人为了防止中毒而直接作为沙拉食用的卷心菜。虽然我们可以把切碎的卷心菜叶这样处理,但我们无法确定古人是否了解我们的卷心菜;不过Ruellius很有可能认为,普林尼时代被称为lacuturris的那种植物其实就是卷心菜。但即便这一点被认可,我们也找不到任何关于那种被德国人称为“sour kraut”的出色卷心菜加工方法的记载;不过古人确实懂得以同样的方式加工芜菁。我倾向于认为“sour kraut”其实是德国人的一种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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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发明最初诞生于下萨克森地区,我们的邻国是从我们这里学到的。在现代,如果贝尔隆没有提到土耳其人习惯将卷心菜腌制起来作为冬季食物的话,那么看来这些人也是像德国人一样使用整颗卷心菜的。不过,在上萨克森地区,这种做法更为普遍,而下萨克森则较少见。有些人还会腌制一种名为“kumskohl”的卷心菜。弗里施认为,“kumskohl”这个词,以及“compost”和法语中的“compote”一词,很可能是由“compositum”(即“腌制的”)演变而来的。古人已经知道有卷曲状的卷心菜,甚至还有一些我们现在称之为西兰花的品种。所谓西兰花,指的是那些在春季和秋季能够像花椰菜一样被食用的多朵小花序。这样的幼芽被称为“cymæ”,而非“turiones”;因为“turiones”指的是像啤酒花、芦笋等可食用植物那样最先长出的幼芽。而如今所使用的西兰花,则是在16世纪末从意大利传入法国的,同时传入的还有它的名称。我们的花椰菜则是在同一世纪末从黎凡特地区传入意大利的,到了17世纪末才被引入德国。很长一段时间里,这些种子都是通过威尼斯人和热那亚人从塞浦路斯、坎迪亚和君士坦丁堡采购来的,然后他们再把种子送到欧洲各地,因为当时人们还不懂得如何培育种子。1588年,普罗斯佩尔·阿尔皮努斯在埃及发现了大量的这种蔬菜,从他的描述来看,可以推测当时欧洲人对它的了解还非常有限。康拉德·格斯纳似乎并不认识这种蔬菜;至少在他的卷心菜种类列表中并没有提及它。即使在鲍因的时代,它也属于稀有蔬菜之一,因为他特别详细地记载了他在哪里看到过这种蔬菜。约在1682年写作的冯·霍伯格则称,花椰菜是在几年前才首次被引入德国的。要界定所有那些叶子或花朵被古人用作食物的卷心菜品种其实是很困难的,而要确定那些具有可食用根茎的品种则更为艰难。为了解释清楚这一点,并展示我所掌握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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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我的研究,我不得不稍作植物学方面的评论。遗憾的是,我们的植物专家们至今仍未愿意去研究那些用于烹饪的蔬菜;其实,与其为波利尼西亚地区发现的十几种新属命名,不如详细描述所有物种、变种及其差异,这样对植物学而言会更有益,也能进一步提升其实用价值。根据林奈的分类体系,目前被所有植物学家所认可的卷心菜物种如下。首先就是芸苔属植物,所有那些以叶片和花朵作为食物的植物都属于这一类。很可能,所有这些植物都是从同一个祖先物种逐渐演化而来的,而那个原始的野生状态或许已经无法找到了。这些植物之间存在相似性,只要稍加思考,就可以像布丰在研究犬类时那样为它们绘制出家谱图;但如果没有证据支撑的家谱,在自然历史研究中就跟那些用来证明世袭头衔或财产的依据一样毫无价值。按照目前的分类体系,我们必须承认那些始终从种子中生长出来、不发生变异且不会变成其他形态的植物属于独立物种;但这并不能证明这些所谓的物种并非最初由同一个母本演化而来——因为后代的变异是逐渐发生的,而且后来的个体总会越来越偏离母本的特征。谁知道,从普通的甘蓝演变成卷心菜、瑞士甜菜和花椰菜需要经过多少步骤和阶段呢?也许,这个过程所需要的步骤并不比将摩尔人培育成白人,或将斗牛犬培育成梗犬或狮子狗所需的步骤少。我把那个母本或原始物种称为A,由于某些未知原因,A产生了B,而B经过不断且频繁的培育又变成了C;从C又产生了D,再从D产生E,从E产生F,以此类推。由于我们不知道如何将A转化为F,再将F转化回A,所以我们认为F是与A截然不同的物种。在这里,我们比较的是链条中相距较远的两个环节,而这些环节是逐渐演变而来的,因此它们之间的差异如此之大,以至于我们根本无法认为它们是同一种植物。不过,有时候F可能会再次变成E,E变成D,D变成C,C则可能变成B或A。也许B也可以再次由A产生,F也可以由E产生。如果有一位植物学家能够观察到这一过程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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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经验,他很可能毫不犹豫地将B、C、D、E和F视为A的不同变种。但这样的观察很少出现;我们无法随心所欲地进行这类观察,因为我们并不了解导致这些众多变异的所有原因。迄今为止所进行的为数不多的观察,也还没有人将其收集起来、加以比较,从而得出确定的结论。因此,将栽培植物划分为物种与变种其实是一项毫无成果且充满不确定性的工作,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不应对此进行争论。
至于叶片、花朵和根部的形态、颜色、气味和味道,自然无需多言。经验表明,像所有卷心菜品种所具有的那种有凹陷的叶片最容易发生变化。颜色同样具有很大的变异性;而那些坚信植物物种永恒不变的赖夏德则声称,在相同的国家和气候条件下,他能够用红卷心菜的种子培育出白卷心菜,用黑萝卜的种子培育出白萝卜。雌雄同体植物的出现与变化也是众所周知的,此处只需简单提及即可。例如,气味方面——不过卷心菜的麝香味并不能说明其存在本质上的差异。事实上,一株植物即便完全失去了其特有的气味成分,仍能保持原有的形态以及所有的其他组成部分和特性。在沙质土壤中,植物的气味往往会完全消失;而味道则常常会因土壤性质和肥料的差异而改变。最具药用价值的植物往往是那些在原生地自然生长的植物,而非那些在肥沃花园中培育的植物,因为在后者中许多有毒植物也会变得可食用。甚至植物的生长周期也并不总能决定其是否属于不同物种。例如,冬油菜和夏油菜其实是同一种植物,只不过前者是二年生植物,后者是一年生植物。那么,关于卷心菜这一类植物,又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不同的植物属于同一属的物种,而另一些只是其变种呢?只有在初学者身上才能期待系统的精确性或确定性;但在植物学领域,情况与其他科学领域并无二致——数学除外。我们所学的知识越多,发现的不确定性就越多,所能获得的真正知识也就越有限。那些愿意花时间研究蔬菜历史的人,有必要了解这一点。
至于叶片、花朵和根部的形态、颜色、气味和味道,自然无需多言。经验表明,像所有卷心菜品种所具有的那种有凹陷的叶片最容易发生变化。颜色同样具有很大的变异性;而那些坚信植物物种永恒不变的赖夏德则声称,在相同的国家和气候条件下,他能够用红卷心菜的种子培育出白卷心菜,用黑萝卜的种子培育出白萝卜。雌雄同体植物的出现与变化也是众所周知的,此处只需简单提及即可。例如,气味方面——不过卷心菜的麝香味并不能说明其存在本质上的差异。事实上,一株植物即便完全失去了其特有的气味成分,仍能保持原有的形态以及所有的其他组成部分和特性。在沙质土壤中,植物的气味往往会完全消失;而味道则常常会因土壤性质和肥料的差异而改变。最具药用价值的植物往往是那些在原生地自然生长的植物,而非那些在肥沃花园中培育的植物,因为在后者中许多有毒植物也会变得可食用。甚至植物的生长周期也并不总能决定其是否属于不同物种。例如,冬油菜和夏油菜其实是同一种植物,只不过前者是二年生植物,后者是一年生植物。那么,关于卷心菜这一类植物,又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不同的植物属于同一属的物种,而另一些只是其变种呢?只有在初学者身上才能期待系统的精确性或确定性;但在植物学领域,情况与其他科学领域并无二致——数学除外。我们所学的知识越多,发现的不确定性就越多,所能获得的真正知识也就越有限。那些愿意花时间研究蔬菜历史的人,有必要了解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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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寒的植物;因此,对于我展开这次植物学探讨的行为,我无需道歉。
在芸苔属中,有两种植物可与芜菁或根类作物一同使用。第一种是结球甘蓝,也就是地上的球茎甘蓝(Brassica gongylodes),其茎在地面以上会膨大成厚实的、类似芜菁的块茎,人们可以像吃芜菁一样加工并食用它。这种结构实际上是茎的异常增生,且具有遗传性,就像意大利茴香那粗大的茎一样。古人显然并不了解这种植物,它首次被记载是在16世纪的植物学家们的著作中。施皮尔曼推测它是在十字军东征期间从黎凡特传入的,但由于发现时间太晚,这一观点难以成立。
另一种更为新近出现的品种被称为球茎甘蓝,即地下型或芜菁根型甘蓝,其茎在地面表面或稍下方也会形成类似的块茎。在我看来,它最早是由卡斯帕·鲍欣在1620年以“napo-brassica”之名进行描述的,至今仍沿用这个名称作为该物种的学名,而他并未为它找到其他同物异名。他称这种植物在波希米亚边境地区被栽培,当地称之为Dorsen或Dorschen;梅勒在他的著作中也证实了这一点,书中还配有该植物的精美插图。在德国,它通常被称为Steckrübe,据说大约在1764年由波希米亚的玻璃商们首次将其引入德国。
在林奈的分类体系中,第二种甘蓝属于Brassica napus,这种植物野生于英格兰的沙质海岸以及哥特兰岛上,在许多北方国家则被栽培,人们利用其种子提取油脂,这类植物被称为冬油菜和夏油菜。当在肥沃的土壤中稀疏种植时,它会长出可食用的根,不过味道有些苦涩,用德语来称呼的话应该叫Steckrübe。所有最早记载这种植物的古代作家都使用过这个名称;在它被栽培的波希米亚地区,它仍然被称为Steckrübe,而地下的球茎甘蓝则也被称作Kohlrabi。在德国的某些地区,球茎甘蓝被错误地称为Steckrübe,实际上这两种植物是有明显区别的。真正的Steckrübe的块茎从来不会很粗,大小仅与……相当。
在芸苔属中,有两种植物可与芜菁或根类作物一同使用。第一种是结球甘蓝,也就是地上的球茎甘蓝(Brassica gongylodes),其茎在地面以上会膨大成厚实的、类似芜菁的块茎,人们可以像吃芜菁一样加工并食用它。这种结构实际上是茎的异常增生,且具有遗传性,就像意大利茴香那粗大的茎一样。古人显然并不了解这种植物,它首次被记载是在16世纪的植物学家们的著作中。施皮尔曼推测它是在十字军东征期间从黎凡特传入的,但由于发现时间太晚,这一观点难以成立。
另一种更为新近出现的品种被称为球茎甘蓝,即地下型或芜菁根型甘蓝,其茎在地面表面或稍下方也会形成类似的块茎。在我看来,它最早是由卡斯帕·鲍欣在1620年以“napo-brassica”之名进行描述的,至今仍沿用这个名称作为该物种的学名,而他并未为它找到其他同物异名。他称这种植物在波希米亚边境地区被栽培,当地称之为Dorsen或Dorschen;梅勒在他的著作中也证实了这一点,书中还配有该植物的精美插图。在德国,它通常被称为Steckrübe,据说大约在1764年由波希米亚的玻璃商们首次将其引入德国。
在林奈的分类体系中,第二种甘蓝属于Brassica napus,这种植物野生于英格兰的沙质海岸以及哥特兰岛上,在许多北方国家则被栽培,人们利用其种子提取油脂,这类植物被称为冬油菜和夏油菜。当在肥沃的土壤中稀疏种植时,它会长出可食用的根,不过味道有些苦涩,用德语来称呼的话应该叫Steckrübe。所有最早记载这种植物的古代作家都使用过这个名称;在它被栽培的波希米亚地区,它仍然被称为Steckrübe,而地下的球茎甘蓝则也被称作Kohlrabi。在德国的某些地区,球茎甘蓝被错误地称为Steckrübe,实际上这两种植物是有明显区别的。真正的Steckrübe的块茎从来不会很粗,大小仅与……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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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长在马克地区的那些植物。它们的叶子直接从根部长出,而甘蓝属和芸苔属的植物则是由茎部长出叶子的。我原本没料到会在古代植物中找到这种芜菁。我认为它可能是诞生在北方国家,因为那时人们已经开始种植油菜以获取油脂。后来,这种植物在我们这里被广泛栽培,以至于经常能以野生状态出现。有人很可能注意到那些生长在肥沃土壤中的植物所具有的多汁根部,经过尝试后发现其味道不错。在最初栽培时,人们就发现,在沙质土壤中,这种植物的苦味会有所减轻,有时多些,有时少些,而且还会带有一些香气;正因如此,它们比普通的、几乎无味的油菜优越得多,于是便以马基什、特尔托夫、博斯费尔德、博本豪泽以及威廉斯堡等名称出现在高档菜肴中。在各个地区,它们都以那些能让它们获得最佳风味的地点来命名;而这种情况只出现在土壤为黏土与不同比例的沙子混合的地方。大量这类作物会被运送到很远的地方,但数量最多的还是来自中马克的特尔托夫,那个小城镇每年向柏林和汉堡出售的价值超过两千美元的此类作物;而从汉堡,这些美味的根部又常常被运往印度群岛。在旧马克的施滕达尔周边,也有大量这类作物被种植,不过那里的种子是从特尔托夫购买的。如果我们想把它们引入自己的花园,就必须要么在土壤中混入大量沙子,要么每年购买新鲜的种子。希腊人和罗马人几乎没有种植油菜的必要,因为他们有其他蔬菜,通过这些蔬菜的种子或果实可以获取更多且品质更好的油脂。在橄榄无法生长的地方,他们就会像现在一样种植芝麻,或者从松脂树的坚果和种子中提取油脂,更不用说他们还使用许多精油来制作药膏了。不过,尽管这看起来很有可能,但我还是倾向于认为,βουνιὰς和napus指的其实就是我们的芜菁,正如大多数古代植物学家所认可的那样;在用种子榨油之前,人们就已经开始食用它们的根了。至于nap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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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芜菁根细长,体积极小,因此无需切片即可保存;而萝卜的根则呈较大的圆锥形,必须切片后才能保存。由于甘蓝的根主要向下生长,因此种植时所需的密度比萝卜更大。甘蓝仅作为人类食物而栽培,而萝卜则大量种植以作为牛的饲料。甘蓝有许多已知品种,其品质各异,就像现在的芜菁一样,这些品种都是以它们主要生长的地区来命名的。如果在季节末播种,植株就会受到地蚤的侵害;为防止这种情况,人们会在幼苗上撒上煤灰。甘蓝和萝卜都被埋在土中,这样就能在冬季保持新鲜状态。为了防止甘蓝品质下降,需要精心照料;事实上,几乎没有哪种蔬菜会像芜菁那样容易因土壤条件的不同而改变品质。
那么,对于那种经常被提及的观点——即甘蓝、萝卜其实很容易互相转化,因此只是同一物种的不同变种或变异体——我们该如何看待呢?我并不认为这种观点完全错误,不过我也无法保证我们的本地萝卜真的能变成芜菁或卷心菜。我推测,在远古时代,这三种植物之间还没有那么多中间物种或退化阶段,它们彼此之间的相似度更高,也都更接近原始物种,因此这种转化在当时要比现在更容易实现。
在林奈的分类体系中,属于这一类的第三种卷心菜是萝卜,其根部呈不同程度的圆锥形,外观、颜色和味道各不相同。毫无疑问,这些根部就是罗马人所说的“rapa”,以及希腊人所说的“γογγύλη”或“γογγυλὶς”。当然,现在我们所拥有的萝卜品种可能更多一些。
罗马人很早就知道萝卜的存在,从古人的记载中可以推断,萝卜在罗马文化中的地位与在英国大致相同。
那么,对于那种经常被提及的观点——即甘蓝、萝卜其实很容易互相转化,因此只是同一物种的不同变种或变异体——我们该如何看待呢?我并不认为这种观点完全错误,不过我也无法保证我们的本地萝卜真的能变成芜菁或卷心菜。我推测,在远古时代,这三种植物之间还没有那么多中间物种或退化阶段,它们彼此之间的相似度更高,也都更接近原始物种,因此这种转化在当时要比现在更容易实现。
在林奈的分类体系中,属于这一类的第三种卷心菜是萝卜,其根部呈不同程度的圆锥形,外观、颜色和味道各不相同。毫无疑问,这些根部就是罗马人所说的“rapa”,以及希腊人所说的“γογγύλη”或“γογγυλὶς”。当然,现在我们所拥有的萝卜品种可能更多一些。
罗马人很早就知道萝卜的存在,从古人的记载中可以推断,萝卜在罗马文化中的地位与在英国大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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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农业状况。科卢梅拉建议应大量种植芜菁,因为那些无需作为人类食物的芜菁可以用来喂养牲畜,这样会带来很大好处;他和普林尼都认为,芜菁的实用性与价值仅次于玉米。品质最好的芜菁产自萨宾人居住的地区,在罗马,每颗的价格为1塞斯特提乌斯,即2便士。据说,罗马人的种植技术肯定比现代人更先进,因为普林尼提到有些芜菁的重量可达40磅,这一重量远远超过当今最优秀的农民所能培育出的芜菁重量。很有可能是罗马人将芜菁的栽培技术引入了这个国家,就像他们移植到这里的一些果树一样,虽然后来被忽视了,但并未完全消失。毫无疑问,16世纪时人们仍在种植这种作物。至于它是通过当地人的努力重新开始种植的,还是在那时期由佛兰德人引入的,不同学者有不同的看法。16世纪末,有不止一位作家提到了这种作物。1597年出版的《健康之港》一书中,科根称:“虽然很多人喜欢吃芜菁,但猪却极其厌恶它们。”同年出版的《植物志》一书的作者杰拉德则认为,当时伦敦周边地区至少种植了多种芜菁品种。他说:“在伦敦附近的一个名叫哈克尼的村庄里,人们在沙质土地上种植的小芜菁,由村里的妇女带到切普赛德市场出售,那些是我尝过最好吃的。”杰拉德没有提及芜菁的田间种植情况,1629年写作的帕金森也没有涉及这一内容。直到17世纪末,才有关于该作物在全国各地被种植的记载。在这个国家,芜菁有时会长得非常大;图尔提到有些芜菁的重量可达19磅,还有些能达到16磅。1828年7月,在萨里郡挖出了一颗重达21磅、周长达1码的芜菁。我们的祖先似乎比现在更广泛地将芜菁作为食物来使用。据记载,1629年和1630年,当英格兰面临粮食短缺时,人们还用芜菁制作出了质量上乘、口感良好且有益健康的面包。
如今的农业状况。科卢梅拉建议应大量种植芜菁,因为那些无需作为人类食物的芜菁可以用来喂养牲畜,这样会带来很大好处;他和普林尼都认为,芜菁的实用性与价值仅次于玉米。品质最好的芜菁产自萨宾人居住的地区,在罗马,每颗的价格为1塞斯特提乌斯,即2便士。据说,罗马人的种植技术肯定比现代人更先进,因为普林尼提到有些芜菁的重量可达40磅,这一重量远远超过当今最优秀的农民所能培育出的芜菁重量。很有可能是罗马人将芜菁的栽培技术引入了这个国家,就像他们移植到这里的一些果树一样,虽然后来被忽视了,但并未完全消失。毫无疑问,16世纪时人们仍在种植这种作物。至于它是通过当地人的努力重新开始种植的,还是在那时期由佛兰德人引入的,不同学者有不同的看法。16世纪末,有不止一位作家提到了这种作物。1597年出版的《健康之港》一书中,科根称:“虽然很多人喜欢吃芜菁,但猪却极其厌恶它们。”同年出版的《植物志》一书的作者杰拉德则认为,当时伦敦周边地区至少种植了多种芜菁品种。他说:“在伦敦附近的一个名叫哈克尼的村庄里,人们在沙质土地上种植的小芜菁,由村里的妇女带到切普赛德市场出售,那些是我尝过最好吃的。”杰拉德没有提及芜菁的田间种植情况,1629年写作的帕金森也没有涉及这一内容。直到17世纪末,才有关于该作物在全国各地被种植的记载。在这个国家,芜菁有时会长得非常大;图尔提到有些芜菁的重量可达19磅,还有些能达到16磅。1828年7月,在萨里郡挖出了一颗重达21磅、周长达1码的芜菁。我们的祖先似乎比现在更广泛地将芜菁作为食物来使用。据记载,1629年和1630年,当英格兰面临粮食短缺时,人们还用芜菁制作出了质量上乘、口感良好且有益健康的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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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压力处理以去除水分的煮熟萝卜,再与等量的小麦粉混合揉制。1693年,埃塞克斯郡也采用了同样的方法。
关于希腊人和罗马人是否了解我们的胡萝卜这一问题,似乎比预想的要复杂得多。那些希望全面解答这个问题、同时解释古人的记载并研究16至17世纪植物学家的观点的人(因为现代植物学家对此类研究几乎不感兴趣),必须进行极为冗长的探讨,恐怕只有少数读者能够承受。不过,我在这里会陈述我所知道的,尽管这些知识可能有限,但或许能为那些希望了解古代医学家和农学家著作的人提供一些帮助。
在希腊人中,迪奥斯科里德斯与泰奥弗拉斯托斯一样拥有最丰富的植物学知识,他肯定了解我们的胡萝卜,并将其命名为“staphylinos”。他说,这种植物和茴香一样,会开出由白色花朵组成的伞形花序,而花序中央的花朵则呈紫红色或近乎藏红花色。众所周知,我们的胡萝卜在花序形成之前,即在成熟期时,会先长出类似“巢穴”的结构。迪奥斯科里德斯所说的这种植物原本是野生植物,但由于其可食用的根茎而被种植在花园里;而我们的胡萝卜显然也是从野生植物演化而来的,不过《园丁词典》的作者米勒并未能通过栽培方法让那些细小且带有辛辣味的根茎变得可食用。
我们必须相信科卢梅拉和普林尼的说法,即在他们那个时代,希腊人所说的“staphylinos”实际上就是“pastinaca”;不过他们并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表明他们的“pastinaca”就是我们的胡萝卜。科卢梅拉称这是一种对蜜蜂有益的植物,而我们的野生及栽培胡萝卜也是如此。他还提到这种植物是被像西塞尔那样种植的。因此,那些认为西塞尔和pastinaca是同一种植物、并且认为它就是我们的甘草的人,其实是错误的。
普林尼和盖伦都声称,staphylinus或patinaca,也就是我们的胡萝卜,在希腊语中还被称为daucus;在《农事论》中,daucon也被列为厨房蔬菜之一。不过迪奥斯科里德斯似乎……
关于希腊人和罗马人是否了解我们的胡萝卜这一问题,似乎比预想的要复杂得多。那些希望全面解答这个问题、同时解释古人的记载并研究16至17世纪植物学家的观点的人(因为现代植物学家对此类研究几乎不感兴趣),必须进行极为冗长的探讨,恐怕只有少数读者能够承受。不过,我在这里会陈述我所知道的,尽管这些知识可能有限,但或许能为那些希望了解古代医学家和农学家著作的人提供一些帮助。
在希腊人中,迪奥斯科里德斯与泰奥弗拉斯托斯一样拥有最丰富的植物学知识,他肯定了解我们的胡萝卜,并将其命名为“staphylinos”。他说,这种植物和茴香一样,会开出由白色花朵组成的伞形花序,而花序中央的花朵则呈紫红色或近乎藏红花色。众所周知,我们的胡萝卜在花序形成之前,即在成熟期时,会先长出类似“巢穴”的结构。迪奥斯科里德斯所说的这种植物原本是野生植物,但由于其可食用的根茎而被种植在花园里;而我们的胡萝卜显然也是从野生植物演化而来的,不过《园丁词典》的作者米勒并未能通过栽培方法让那些细小且带有辛辣味的根茎变得可食用。
我们必须相信科卢梅拉和普林尼的说法,即在他们那个时代,希腊人所说的“staphylinos”实际上就是“pastinaca”;不过他们并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表明他们的“pastinaca”就是我们的胡萝卜。科卢梅拉称这是一种对蜜蜂有益的植物,而我们的野生及栽培胡萝卜也是如此。他还提到这种植物是被像西塞尔那样种植的。因此,那些认为西塞尔和pastinaca是同一种植物、并且认为它就是我们的甘草的人,其实是错误的。
普林尼和盖伦都声称,staphylinus或patinaca,也就是我们的胡萝卜,在希腊语中还被称为daucus;在《农事论》中,daucon也被列为厨房蔬菜之一。不过迪奥斯科里德斯似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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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将在不同章节中分别论述Staphylinus与Daucon,指出二者之间存在差异。不过他也认为Daucon与Staphylinus相似,同样具有白色的伞形花序。Daucon或许指的是一种特殊的胡萝卜品种。阿皮修斯提到,Pastinacæ,即胡萝卜,也被称作Carotæ。这个词可能源自κάρτον,在阿忒纳乌斯的记载中指的是Staphylinus的粗大根茎;同时也可能源自κέρας,该词在赫西基乌斯和阿普列乌斯的著作中被用作Pastinaca、Staphylinus及Daucon的同义词;不过这些词也很可能是由抄写者误写所致。德国人和法国人则由此创造了“carrottes”这一称呼。而Galen将κάρος与Staphylinus及Daucus的根茎一同提及,显然它指的就是我们的茴香(Carum Carvi)。迪奥斯科里德斯称,κάρος那种带有辛辣气味的种子可以被使用,其根茎也可以像胡萝卜一样煮熟后食用。普林尼则将这种植物称为careum。因此,希腊人和罗马人确实了解我们的胡萝卜;但在我看来,它们在烹饪以及作为牲畜饲料方面的使用频率远低于现在,否则它们应该会更频繁地出现在古人的著作中。至于古人是否有时会将欧防风视为Pastinaca,我不敢断言。我只能相当有把握地指出,迪奥斯科里德斯将欧防风称为elaphoboscon,这一名称也出现在普林尼的著作中。普林尼明确提到,这种植物具有开黄色花的伞形花序,以及适合食用的大型白色甜味根茎。在我们所有的伞形科植物中,除了莳萝、茴香和欧芹之外,只有欧防风开黄色花;至少据我所知,没有其他植物既开黄色花又拥有可食用的根茎。如果希腊人和罗马人没有给欧防风起其他名字,那他们肯定很少使用它,因为只有迪奥斯科里德斯和普林尼提到过它。如今我们知道,欧防风是黑牛、羊和猪的优质饲料。不过,要在希腊人和罗马人的著作中找到这些植物的记载实属困难,这并不奇怪。它们都属于同一个自然类群,即便是最专业的植物学家也很难区分其中的各个物种。我的意思是,所有伞形科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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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植物彼此极为相似,很容易被混淆。老医学家们更是加剧了这一难题——他们使用了大量此类植物,并以它们与某些厨房蔬菜的相似之处来为它们命名,这样一来,完全不同的植物也会被赋予相同的名称。要区分它们,首先需要弄清楚哪些是厨房蔬菜,哪些是用于制药的植物。
在我们的厨房蔬菜中,就像在各种香料中一样,有许多种类最初是因为其药用价值而被人们所知,后来则因为其美味的口感而受到重视并被广泛种植。荆芥属植物就是这类植物之一,它最早是在16世纪中叶于西班牙被发现的,当时人们认为它能解一种名为“scurzo”的蛇的毒。有个摩尔人在非洲了解到这种植物的功效后,用其叶子和根部的汁液治愈了许多在割草时被蛇咬伤的农民,但他并不愿意公开这种植物的信息,以便独享其好处。
不过,有一些人跟随他到了他采集这种植物的山区,发现它其实就是荆芥属植物,也就是所谓的Scorzonera hispanica,其名称来源于那种蛇的名字。彼得鲁斯·坎尼泽将这种植物以及它的插图交给了波希米亚女王的御医约翰·奥多里奇·梅尔基奥尔,后者又把所得到的信息转交给了马蒂奥利,而当时马蒂奥利还不了解这种植物。不久之后,尼古拉斯·莫纳德斯在一篇专门的文章中称赞这种植物的根部是治疗蛇毒的良药。很可能这种植物的根部最初是在西班牙被当作食物使用的,大约在16世纪初才从那里传到法国。那本著名的《法国园丁》一书的匿名作者是一名在巴黎从事树木和种子交易的园丁,他自称是第一个将这些植物引入法国花园的人。他的这本书的第一版于1616年出版,对法国园艺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如今,荆芥属植物的根部可以在大多数花园里找到,但没人相信它具有药用价值;即使有医生偶尔会开这种植物来治疗某些疾病,人们也更倾向于使用另一种植物——Scorzonera humilis,而在药店里,则使用从花园中采来的西班牙品种来替代它。
在我们的厨房蔬菜中,就像在各种香料中一样,有许多种类最初是因为其药用价值而被人们所知,后来则因为其美味的口感而受到重视并被广泛种植。荆芥属植物就是这类植物之一,它最早是在16世纪中叶于西班牙被发现的,当时人们认为它能解一种名为“scurzo”的蛇的毒。有个摩尔人在非洲了解到这种植物的功效后,用其叶子和根部的汁液治愈了许多在割草时被蛇咬伤的农民,但他并不愿意公开这种植物的信息,以便独享其好处。
不过,有一些人跟随他到了他采集这种植物的山区,发现它其实就是荆芥属植物,也就是所谓的Scorzonera hispanica,其名称来源于那种蛇的名字。彼得鲁斯·坎尼泽将这种植物以及它的插图交给了波希米亚女王的御医约翰·奥多里奇·梅尔基奥尔,后者又把所得到的信息转交给了马蒂奥利,而当时马蒂奥利还不了解这种植物。不久之后,尼古拉斯·莫纳德斯在一篇专门的文章中称赞这种植物的根部是治疗蛇毒的良药。很可能这种植物的根部最初是在西班牙被当作食物使用的,大约在16世纪初才从那里传到法国。那本著名的《法国园丁》一书的匿名作者是一名在巴黎从事树木和种子交易的园丁,他自称是第一个将这些植物引入法国花园的人。他的这本书的第一版于1616年出版,对法国园艺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如今,荆芥属植物的根部可以在大多数花园里找到,但没人相信它具有药用价值;即使有医生偶尔会开这种植物来治疗某些疾病,人们也更倾向于使用另一种植物——Scorzonera humilis,而在药店里,则使用从花园中采来的西班牙品种来替代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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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葱属植物中,由于味道温和,青葱更受青睐。毫无疑问,“青葱”这一名称以及法语中的“échalotte”都源自阿斯卡洛尼亚;在该分类体系中,这类植物被称作Allium ascalonicum。据普林尼、斯特拉博和斯蒂芬努斯所述,西奥弗拉斯图斯、普林尼、科卢梅拉、阿皮基乌斯等人也提到过一种来自巴勒斯坦阿斯卡隆城的植物,名为“ascalonia”。斯蒂芬努斯称,有记载显示最早在这些地方发现了这种植物的球茎。这些名称出现在最古老的德国园艺蔬菜目录中。也有充分理由推测,我们现在的青葱其实就是古人所说的“ascalonia”,且其原产地就是巴勒斯坦——因为哈塞尔奎斯特曾在那里发现过同一种野生植物。不过,西奥弗拉斯图斯和普林尼的记载提出了一个重要疑问:他们所说的“ascalonia”无法通过球茎繁殖,只能通过种子繁殖;而德国乃至欧洲其他地区的青葱则从不开花,只能通过球茎来繁殖。因此,林奈是通过哈塞尔奎斯特从巴勒斯坦获得了第一批青葱的样本。但为何其他所有的葱属植物就不能通过种植球茎来繁殖呢?
直到16世纪末,英格兰的菜园里种植的蔬菜种类极为有限,就如同花园里栽种的灌木和花卉一样稀少。休谟说:“直到亨利八世统治末期,英格兰才开始种植沙拉用蔬菜、胡萝卜、芜菁以及其他可食用的根类作物;当时所使用的少量蔬菜都是从荷兰和佛兰德斯进口的。凯瑟琳女王想要吃沙拉时,不得不专门派人去那里采购。”不过,休谟的说法并不完全正确。在亨利八世之前,我们的祖先就已经有了冬苦菊、水苦菊以及可用作芹菜的普通亚历山大菜;他们还有萝卜苗、芝麻菜;用来泡酒的琉璃苣,以及作为绿叶菜的苋菜和鹅脚菜。他们的水果种类不多,品质也不佳,主要有醋栗、葡萄干和草莓;苹果和梨的品质一般,而李子和樱桃则很差——尽管据说早在800年时,这些水果就已经从意大利引入了英格兰。
直到16世纪末,英格兰的菜园里种植的蔬菜种类极为有限,就如同花园里栽种的灌木和花卉一样稀少。休谟说:“直到亨利八世统治末期,英格兰才开始种植沙拉用蔬菜、胡萝卜、芜菁以及其他可食用的根类作物;当时所使用的少量蔬菜都是从荷兰和佛兰德斯进口的。凯瑟琳女王想要吃沙拉时,不得不专门派人去那里采购。”不过,休谟的说法并不完全正确。在亨利八世之前,我们的祖先就已经有了冬苦菊、水苦菊以及可用作芹菜的普通亚历山大菜;他们还有萝卜苗、芝麻菜;用来泡酒的琉璃苣,以及作为绿叶菜的苋菜和鹅脚菜。他们的水果种类不多,品质也不佳,主要有醋栗、葡萄干和草莓;苹果和梨的品质一般,而李子和樱桃则很差——尽管据说早在800年时,这些水果就已经从意大利引入了英格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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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最重要的厨房蔬菜无疑就是马铃薯。毫无疑问,马铃薯原产于南美洲,在该国的热带地区以及西部沿海的温带地带以野生状态存在。很可能在16世纪初,马铃薯是从南美洲基多附近的山区被带到西班牙的;在西班牙,它被称为“papas”。之后,马铃薯又被带到意大利,那里人们给它起了与松露相同的名字——taratoufli。从意大利,马铃薯又通过埃诺地区的蒙斯总督传到了维也纳,1598年时他还将一些马铃薯送给了克卢修斯。马铃薯则是从北美洲传入英格兰的:1584年,沃尔特·罗利爵士派遣的殖民者从弗吉尼亚带来了马铃薯,这些殖民者于1586年7月返回,很可能是带着马铃薯一起回来的。约瑟夫·班克斯爵士也是这么认为的;此外,在德·布里的《航海集》中,他还描述了一种名为“openawk”的植物,这种植物很可能就是马铃薯。杰拉德在1597年出版的草药书中将马铃薯称为“弗吉尼亚马铃薯”,并称自己就是从那里得到这种植物的根茎的。马铃薯最早是在爱尔兰被罗伯特·索思韦尔爵士的祖父种植的,那些马铃薯是沃尔特·罗利爵士送给他的。过了一段时间后,据说马铃薯也被种植在兰开夏郡,可能是通过船只失事而传到那里的;从那时起,马铃薯的种植逐渐遍布了整个国家。由于许多穷人依赖马铃薯作为主要食物来源,因此当农作物因病害而受损时,就会出现严重的粮食危机。除了直接作为食物外,马铃薯还可以用来提取淀粉,这种淀粉常常可以替代木薯粉和糖。1619年时,马铃薯在市场上的普通价格是每磅1先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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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3
[现在人们普遍认为事实恰恰相反,一个国家的繁荣程度可以通过其糖的消耗量来判断。]
844
Rumex patientia。Kerner,图版720。
845
Barbarea plantaginea。Kerner的《植物经济学》,图版562。
846
Smyrnium olusatrum。Kerner,356页。
847
Chærophyllum bulbosum。Kerner,图版299;Jacquin的《奥地利植物志》,第一卷,图版63。
848
Phyteuma spicata。Kerner,图版153。
849
Lathyrus tuberosus的块根。Kerner,图版328。
850
Columella,第10卷,109页;维吉尔,《莫雷图姆》,85行。
851
阿普列乌斯,《论草药的功效》,第41章;普林尼,第25卷,第8节。
852
《植物志》。
853
Du Cange。
854
Meursii词汇表。还有匿名作者所写的关于狐狸与狼的诗篇,见第657页,该诗已被印刷,但具体出版地点不详。
855
参见Niclas在《农事论》第5卷第11章第3节中引用的内容,见第345页。
856
普林尼,第19卷,第8节,第41段。Columella也在其著作的第10卷第138段中提到了同一物种。不过,没有任何古代作家提及过红甘蓝。
857
Columella,第12卷,54页;Pallad,《十篇作品》,第5篇;Nicander在Athenæus的著作中的相关记载,第四卷。
858
Bellonii,《旅行观察录》,第三卷,27页。
[现在人们普遍认为事实恰恰相反,一个国家的繁荣程度可以通过其糖的消耗量来判断。]
844
Rumex patientia。Kerner,图版720。
845
Barbarea plantaginea。Kerner的《植物经济学》,图版562。
846
Smyrnium olusatrum。Kerner,3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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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ærophyllum bulbosum。Kerner,图版299;Jacquin的《奥地利植物志》,第一卷,图版63。
848
Phyteuma spicata。Kerner,图版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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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thyrus tuberosus的块根。Kerner,图版328。
850
Columella,第10卷,109页;维吉尔,《莫雷图姆》,85行。
851
阿普列乌斯,《论草药的功效》,第41章;普林尼,第25卷,第8节。
852
《植物志》。
853
Du C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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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ursii词汇表。还有匿名作者所写的关于狐狸与狼的诗篇,见第657页,该诗已被印刷,但具体出版地点不详。
855
参见Niclas在《农事论》第5卷第11章第3节中引用的内容,见第345页。
856
普林尼,第19卷,第8节,第41段。Columella也在其著作的第10卷第138段中提到了同一物种。不过,没有任何古代作家提及过红甘蓝。
857
Columella,第12卷,54页;Pallad,《十篇作品》,第5篇;Nicander在Athenæus的著作中的相关记载,第四卷。
858
Bellonii,《旅行观察录》,第三卷,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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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9
Menage,《Broccoli词典》。
860
这一观点见于Vincenzo Tanaro所著的《Villa中的公民经济》一书。该书大约写于1642年,曾被多次印刷;但我从未有幸见到过其副本。最晚出版的第十一版于1745年在威尼斯以4开本形式印刷。在Nonnii所著的《Diæteticon》一书的第49页中提到,花椰菜的种子是从意大利传到安特卫普的,但在那里无法培育出健康的植株,只能长出有缺陷的植物。
861
见《Horti Germaniæ》,位于Cordi的著作末尾,第250页,B。
862
《Georgica Curiosa》,纽伦堡,1716年,对开本,第643页。
863
《Land-und Gartenschatz》,第84页。
864
可参阅Dalibert在《Mémoires présentées sur les Mathématiques et la Physique》第一卷中所描述的巧妙实验。气味浓烈的植物在沙质土壤中会失去气味,而移栽到肥沃土壤后也无法恢复这种气味。Rozier正是基于这一原理提出了改进菜籽油的方案。
865
Mehler,第16页,图表vi;Kerner,图表312。
866
Mehler在图表viii中给出了一个很好的示意图。
867
可参见Kerner的图表534中关于Teltow地区菜籽的示意图。
868
《Geopon.》第九卷第18章,第611页。如今的松节油是通过蒸馏树脂得到的,而古人并不了解这一工艺。
869
Columella,第二卷第10章第22–25节;第十一卷第3章第60节;第十二卷第54节。Plinius,第二十卷第4节;第十九卷第10节和第5节。为避免过于冗长,我就不赘述古籍中存在的那些混乱之处了。
Menage,《Broccoli词典》。
860
这一观点见于Vincenzo Tanaro所著的《Villa中的公民经济》一书。该书大约写于1642年,曾被多次印刷;但我从未有幸见到过其副本。最晚出版的第十一版于1745年在威尼斯以4开本形式印刷。在Nonnii所著的《Diæteticon》一书的第49页中提到,花椰菜的种子是从意大利传到安特卫普的,但在那里无法培育出健康的植株,只能长出有缺陷的植物。
861
见《Horti Germaniæ》,位于Cordi的著作末尾,第250页,B。
862
《Georgica Curiosa》,纽伦堡,1716年,对开本,第643页。
863
《Land-und Gartenschatz》,第84页。
864
可参阅Dalibert在《Mémoires présentées sur les Mathématiques et la Physique》第一卷中所描述的巧妙实验。气味浓烈的植物在沙质土壤中会失去气味,而移栽到肥沃土壤后也无法恢复这种气味。Rozier正是基于这一原理提出了改进菜籽油的方案。
865
Mehler,第16页,图表vi;Kerner,图表312。
866
Mehler在图表viii中给出了一个很好的示意图。
867
可参见Kerner的图表534中关于Teltow地区菜籽的示意图。
868
《Geopon.》第九卷第18章,第611页。如今的松节油是通过蒸馏树脂得到的,而古人并不了解这一工艺。
869
Columella,第二卷第10章第22–25节;第十一卷第3章第60节;第十二卷第54节。Plinius,第二十卷第4节;第十九卷第10节和第5节。为避免过于冗长,我就不赘述古籍中存在的那些混乱之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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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0
参见Kerner的图谱,第553页;Guckelrübe的图谱,第516页;以及Mehler的图谱,第vii页(或第37页)。
871
《论农业》,第二卷,第10章。
872
《自然史》,第十八卷,第13章;第十九卷,第5章。
873
图尔的《马耕农业法》。
874
《园艺杂志》。
875
《娱乐知识之书:植物类物质》。
876
Kerner的《植物经济学》,第319页;Mehler的图谱,第x页(或第40页)。
877
《论营养功能》,第二卷,第67章。盖伦使用的是“ἡ καρὼ”,而非“κάρος”。
878
Kerner的图谱,第91页。
879
马蒂奥利的《医学书信集》,第209页;收录于1674年巴塞尔出版的《其作品集》中。
880
该文本的首个西班牙语译本于1569年出版,见于Clusii的《异国事物志》第15页。
881
默里,《医学附录》,第一卷,第160页。
882
Kerner的图谱,第307页。
883
所谓“Cepæ fissiles”或“scissiles”或“schistæ”,其实就是韭葱。正如泰奥弗拉斯托斯所说,当韭葱的叶子变黄时,就需要将其从土中挖出,去掉叶子后再将它们分开,然后晾干,到了春天再重新种回土里。如果我们认为ascaloniæ只能通过种子繁殖,那么就应当像斯卡利格所指出的那样,在泰奥弗拉斯托斯的著作中看到“μόνα γἀρ οὐ σχιστὰ”这样的表述。
884
第一卷,第17页。
参见Kerner的图谱,第553页;Guckelrübe的图谱,第516页;以及Mehler的图谱,第vii页(或第37页)。
871
《论农业》,第二卷,第10章。
872
《自然史》,第十八卷,第13章;第十九卷,第5章。
873
图尔的《马耕农业法》。
874
《园艺杂志》。
875
《娱乐知识之书:植物类物质》。
876
Kerner的《植物经济学》,第319页;Mehler的图谱,第x页(或第40页)。
877
《论营养功能》,第二卷,第67章。盖伦使用的是“ἡ καρὼ”,而非“κάρος”。
878
Kerner的图谱,第91页。
879
马蒂奥利的《医学书信集》,第209页;收录于1674年巴塞尔出版的《其作品集》中。
880
该文本的首个西班牙语译本于1569年出版,见于Clusii的《异国事物志》第15页。
881
默里,《医学附录》,第一卷,第160页。
882
Kerner的图谱,第307页。
883
所谓“Cepæ fissiles”或“scissiles”或“schistæ”,其实就是韭葱。正如泰奥弗拉斯托斯所说,当韭葱的叶子变黄时,就需要将其从土中挖出,去掉叶子后再将它们分开,然后晾干,到了春天再重新种回土里。如果我们认为ascaloniæ只能通过种子繁殖,那么就应当像斯卡利格所指出的那样,在泰奥弗拉斯托斯的著作中看到“μόνα γἀρ οὐ σχιστὰ”这样的表述。
884
第一卷,第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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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织网与长袜。
长袜编织机。
在织布工艺中,纬线会被穿过众多的经线,并被这些经线固定住;而在编织过程中,则只有一根线,它以一种巧妙的方式相互缠绕,从而形成一种在用途和外观上都与布料相似的织物。不过,由于这种织物并非由经线和纬线构成,因此不能称之为布料。不过,我并不想为名称问题争论:蜘蛛网也是由一根线构成的,但其形成方式既不同于织布,也不同于编织;目前还无法确定阿拉克涅究竟是掌握了织布技术还是编网技术。
编织方法有两种,彼此之间存在本质差异:一种用于制作网,另一种则用于编织长袜。在制作网时,需要用编织针将线绳打结成网眼;而编织长袜时则无需打结即可形成网眼。因此,就不难理解为何长袜可以如此轻松快捷地被拆开,以便重新使用那些线材;而网则无法做到这一点。那些结点虽然使得网难以被拆开,但同时也让网能够在受力时仅破坏那些直接受到作用的网眼,而不会影响到其他部分。同样,我们也可以很容易理解为何以类似方式编织出的物品能够被拉伸而不破裂,而且一旦停止拉伸力,它们又会像弹性材料一样恢复原状。正因如此,至今还没有比这种编织方式更适合用来制作手套、长袜、吊袜带和绷带的了。如果编织得不是太紧密,那么各个部分就可以被拉伸而不会受损,因为相邻网眼中的线材会随之变形,使网眼变窄或收缩。不过,由于有结点的存在,第一种编织方式则无法实现这一点,尽管它能够制造出最好的网。
长袜编织机。
在织布工艺中,纬线会被穿过众多的经线,并被这些经线固定住;而在编织过程中,则只有一根线,它以一种巧妙的方式相互缠绕,从而形成一种在用途和外观上都与布料相似的织物。不过,由于这种织物并非由经线和纬线构成,因此不能称之为布料。不过,我并不想为名称问题争论:蜘蛛网也是由一根线构成的,但其形成方式既不同于织布,也不同于编织;目前还无法确定阿拉克涅究竟是掌握了织布技术还是编网技术。
编织方法有两种,彼此之间存在本质差异:一种用于制作网,另一种则用于编织长袜。在制作网时,需要用编织针将线绳打结成网眼;而编织长袜时则无需打结即可形成网眼。因此,就不难理解为何长袜可以如此轻松快捷地被拆开,以便重新使用那些线材;而网则无法做到这一点。那些结点虽然使得网难以被拆开,但同时也让网能够在受力时仅破坏那些直接受到作用的网眼,而不会影响到其他部分。同样,我们也可以很容易理解为何以类似方式编织出的物品能够被拉伸而不破裂,而且一旦停止拉伸力,它们又会像弹性材料一样恢复原状。正因如此,至今还没有比这种编织方式更适合用来制作手套、长袜、吊袜带和绷带的了。如果编织得不是太紧密,那么各个部分就可以被拉伸而不会受损,因为相邻网眼中的线材会随之变形,使网眼变窄或收缩。不过,由于有结点的存在,第一种编织方式则无法实现这一点,尽管它能够制造出最好的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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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与泥浆,以及那些体型过小的鱼,都会从网中漏过,只有体型较大的鱼才能被留住。被捕获的鱼若想逃脱,就必须依次撕破与其身体周长相当的多个网眼。如果用与长袜相同的工艺来制作渔网,那么只要撕破一个网眼,鱼就能逃走了。值得庆幸的是,在当今社会,编织技能已被视为女性教育的一部分;在经验丰富且耐心的老师的指导下,就连儿童也能轻松掌握这项技能。令人惊讶的是,尽管现代礼仪日益讲究,这项技艺却并未因此被摒弃,尤其是考虑到年轻女性大多时间都花在阅读小说和爱情故事上。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只要稍加练习,这项工作就会变得非常简单,甚至可以说是一种娱乐方式;它不会打断谈话、分散注意力或限制想象力。当谈话中出现空白,或者有某些事情需要了解或观察但不必过于严肃对待时,编织便能派上用场——此时,聪明的编织者可以选择不去理会那些她不想看到或听到的东西。编织既不会损害身体,也不会影响心智,而后者恰恰会因阅读小说而受到损害。它不会造成任何不良后果,也不需要过度用眼,无论坐着还是站着都能轻松进行。这项工作可以随时中断,之后也能毫无困难地继续下去。而且,编织所需的工具价格低廉、占用空间小且重量轻,可以放在篮子里随身携带,而篮子的美观程度则能体现编织者的技艺或至少是她的品味。对于那些手部功能仍正常的老年人来说,编织也是为数不多的有用职业之一。那些想要指责女性浪费时间去取悦男性的人,不应忘记:女性知道如何利用那些本应被用于社交或享受的时光,而这些时光在男性身上则可能被白白浪费——因为男性往往无法做任何有意义的事情。不过,对于那些日常工作就足以让他们精疲力尽的男性来说,应该没人会真的反对这一点吧。但那些因为自身处境而无需工作、几乎不必思考的人,实在令人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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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懒惰而堕落的人,难道就不应该利用空闲时间来编织东西以赚取钱财吗?我的意思是,那些不适合从事重体力劳动的仆人、士兵、牧羊人以及农民的男童,难道不应该学习编织技艺,从而为自己和家人挣点钱吗?编织品、长袜、手套、帽子、渔网以及精美的蕾丝,向来都有市场需求。不过,我对于编织术的赞扬严格来说只适用于第二种编织方式——因为它比第一种更具实用性,而且也是更为现代的发明;因为捕鱼和狩猎才是最古老的职业,而在最早的文献中就已经出现了关于渔网的记载。
那些居住在鱼类丰富的河流沿岸的人,最初很可能用篮子来捕鱼,就像大多数印第安人所知道的那种篮子,或者使用其他能让水流过的工具;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开始使用薄布,再后来则出现了更为方便的渔网。不过,《圣经》中经常提到捕鱼网和狩猎网,有些经文还明确指出,这里所说的就是编织而成的网。至于那些由绳索或线缆制成的网是否也属于此类,那就让注释者们去判断吧。显然,前者比后者出现得更早;它们长期以来被用于狩猎和战争中,至今仍有一些不懂使用火器的原始部落在使用它们。
不过,渔网能在早期就被发明出来其实并不奇怪,因为在现代,一些非常原始的民族中也存在着渔网。韦弗曾在美洲的原始部落中看到过用树皮制成的渔网;格陵兰人则用鲸须以及其他动物的肌腱来制作渔网。关于古代著作中有关渔网的记载,尤其是那些涉及捕鱼和狩猎的著作,我就不再赘述了。拉丁人说“texere retia”;普林尼则将用来制作渔网的纱线或绳索称为“stamen”;不过我倾向于认为,希腊人和罗马人制作渔网的方式与我们现在的做法是一样的。
所谓“编织”,其实并不存在;这些词显然是以非常宽泛的意义来使用的,因为当时还没有……
那些居住在鱼类丰富的河流沿岸的人,最初很可能用篮子来捕鱼,就像大多数印第安人所知道的那种篮子,或者使用其他能让水流过的工具;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开始使用薄布,再后来则出现了更为方便的渔网。不过,《圣经》中经常提到捕鱼网和狩猎网,有些经文还明确指出,这里所说的就是编织而成的网。至于那些由绳索或线缆制成的网是否也属于此类,那就让注释者们去判断吧。显然,前者比后者出现得更早;它们长期以来被用于狩猎和战争中,至今仍有一些不懂使用火器的原始部落在使用它们。
不过,渔网能在早期就被发明出来其实并不奇怪,因为在现代,一些非常原始的民族中也存在着渔网。韦弗曾在美洲的原始部落中看到过用树皮制成的渔网;格陵兰人则用鲸须以及其他动物的肌腱来制作渔网。关于古代著作中有关渔网的记载,尤其是那些涉及捕鱼和狩猎的著作,我就不再赘述了。拉丁人说“texere retia”;普林尼则将用来制作渔网的纱线或绳索称为“stamen”;不过我倾向于认为,希腊人和罗马人制作渔网的方式与我们现在的做法是一样的。
所谓“编织”,其实并不存在;这些词显然是以非常宽泛的意义来使用的,因为当时还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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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指代编织工艺的术语。无论如何,我无法相信当时人们就已经掌握了我们那些织布工用来为军官们制作网状围巾的更为精巧的工艺,至少不像布劳恩所认为的那样。拉丁人将这种网状物称为maculæ和nodi;但我同样不理解普林尼所说的“retia succino nodantur”,也不明白阿尔杜安所谓的“retia nodos e succino habebant”是什么意思。作者此处或许是在暗示那些被用来装饰元老们座椅或箱子的网状物上还有其他装饰元素。有些手稿中写的是notantur,而我更倾向于认为是ornantur。
通过编织工艺用细线、丝绸或棉花制成网状物,并将其用作服饰或装饰品,这并非现代才出现的奢侈发明。我记得在古老的教堂里见过网状的悬挂物,在古老的礼服上也有类似风格的边饰或装饰,而时尚似乎总是交替着让这些元素消失又重新出现。杜康日已经证明,中世纪时神职人员的斗篷上常常有以与渔网相同方式制成的丝绸覆盖物。我怀疑,四百多年前女士们用来遮盖那些仍希望展现出来的美丽部位的透明服饰,其实也是这类网状物。
更为精巧且出现时间更晚的工艺,无疑是最早用于制作长袜的工艺,因此被称为“长袜编织术”。众所周知,罗马人以及大多数古代民族并没有专门用于覆盖下身的衣物,所以无需再赘述相关证据。不过,他们的双腿并不比没有戴手套的双手更易受寒冷侵袭,也不比现在的方济各会修士的脚更糟糕;常见的事物并不算不得低俗。众所周知,北方民族最早开始使用能够覆盖腿部、大腿乃至腰部的裤装;直到几个世纪前,人们才开始将这种衣物分成两部分:上部仍沿用旧称,而覆盖腿部的下部则被德语称为strumpf或truncus,马勒在他的词典中将这个词解释为halbhosen(半裤)和hosenstrumpf。据这位作者所说,缩写形式strümpfle指的是长度达到小腿的裤装。最早的长袜是由布料制成的。
通过编织工艺用细线、丝绸或棉花制成网状物,并将其用作服饰或装饰品,这并非现代才出现的奢侈发明。我记得在古老的教堂里见过网状的悬挂物,在古老的礼服上也有类似风格的边饰或装饰,而时尚似乎总是交替着让这些元素消失又重新出现。杜康日已经证明,中世纪时神职人员的斗篷上常常有以与渔网相同方式制成的丝绸覆盖物。我怀疑,四百多年前女士们用来遮盖那些仍希望展现出来的美丽部位的透明服饰,其实也是这类网状物。
更为精巧且出现时间更晚的工艺,无疑是最早用于制作长袜的工艺,因此被称为“长袜编织术”。众所周知,罗马人以及大多数古代民族并没有专门用于覆盖下身的衣物,所以无需再赘述相关证据。不过,他们的双腿并不比没有戴手套的双手更易受寒冷侵袭,也不比现在的方济各会修士的脚更糟糕;常见的事物并不算不得低俗。众所周知,北方民族最早开始使用能够覆盖腿部、大腿乃至腰部的裤装;直到几个世纪前,人们才开始将这种衣物分成两部分:上部仍沿用旧称,而覆盖腿部的下部则被德语称为strumpf或truncus,马勒在他的词典中将这个词解释为halbhosen(半裤)和hosenstrumpf。据这位作者所说,缩写形式strümpfle指的是长度达到小腿的裤装。最早的长袜是由布料制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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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缝们所制作的袜子并不如我们用针织法制成的袜子那样舒适,因为后者由于前述原因能够紧密贴合脚部,而不会压迫脚部或妨碍行走。针织袜子的技艺很可能是16世纪才被发明的,但具体的发明时间尚不确定;此外,也不清楚这一技艺是由谁发明的,发明者的名字更是无人知晓。萨瓦里似乎是第一个提出这种技艺源自苏格兰的人,因为当法国的针织袜工人数量增多并组成行会时,他们选择了来自苏格兰的圣菲亚克作为他们的守护神;另外,还有传说称第一批针织袜子就是从苏格兰传入法国的。无论如何,可以确定的是,这个名为“拉·库蒙尼泰·德·梅特尔·博内蒂埃·奥·特里科”的行会的成立日期为1527年8月16日,也有人说是在8月26日。需要指出的是,圣菲亚克是尤金尼乌斯的次子,据说尤金尼乌斯是7世纪初的苏格兰国王;他在法国的莫城过着隐士生活,在宗教历法中,他的纪念日对应着8月30日。不过必须承认,萨瓦里的推测仅基于非常薄弱的证据。另一种更为可信的观点在英格兰早已流传开来,并得到了许多权威作家的支持。霍威尔在1680年出版的《世界历史》一书中提到,1509年至1547年在位、喜欢炫耀与奢华的亨利八世最初穿的是羊毛袜子;后来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他收到了一双来自西班牙的针织丝袜。他的儿子爱德华六世通过一位名叫托马斯·格莱沙姆的商人获得了一双西班牙制造的针织丝袜,这种礼物在当时极为珍贵。伊丽莎白女王在即位后的第三年,也就是1561年,通过她的丝绸商蒙塔古得到了一双黑色针织丝袜,此后她就不再穿其他种类的袜子了。这一说法还得到了另一份记载的印证。斯托的《编年史》中提到,彭布罗克伯爵是第一位使用针织袜子的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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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穿着精纺针织长袜。1564年,托马斯·伯德特大师的学徒威廉·莱德在一家意大利商人的店里偶然看到了一双从曼图亚进口的精纺针织长袜,他借来后便仿制出了完全相同的一双,这便是英格兰最早用羊毛线编织的长袜。根据这一记载,英格兰人一直认为针织长袜最初是在亨利八世时期传入该国的,是由西班牙人带到英格兰的,其发明者很可能是西班牙人。如果真是如此,那么可以推测英格兰最早出现的针织长袜应该是丝绸制成的,尽管莱德所仿制的则是羊毛材质的。因为在亨利八世、爱德华六世和伊丽莎白统治时期,只有丝绸长袜被提及,而那个时期从意大利和西班牙进口的也是丝绸制品而非羊毛制品。如果这项发明确实属于西班牙人,那我倾向于认为他们是从阿拉伯人那里获得这项技术的,毕竟许多实用而巧妙的工艺都源自阿拉伯人。但无论如何,萨瓦里的猜测都是不成立的;因为法国早在1527年就有了针织长袜工匠行会,因此四十年后,也就是大约1564年时,英格兰人不可能还不知道他们邻国苏格兰人的这项发明。然而,几年前,由于一个特殊的情况,英格兰的一些学者开始着手研究针织长袜这项技艺的起源。我这里指的是托马斯·查特顿的伪造作品——他出生于1752年11月20日,于1770年8月24日自杀身亡。这个聪明的年轻人发表了一些诗歌,声称这些诗是生活在爱德华四世时期的托马斯·罗利所写,而爱德华四世大约在1461年在位。许多文学家虽然认为这些诗歌非常优美,但却否认其真实性,他们称查特顿为第二个“撒母耳记”作者,并以诗歌中提到了针织长袜这一事实作为依据,认为这是时代错误,因为根据豪威尔和斯托的说法,针织长袜的发明时间应该比所谓的诗人罗利晚一个世纪左右。而那些支持这些诗歌真实性的人则试图将这项发明的起源追溯得更早,他们收集了相关历史资料,我从中摘录了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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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世纪初,苏格兰人确实穿着真正意义上的马裤,同时还穿一种长袜。1497年担任阿伯丁大学教授的赫克托·博埃修斯提到,苏格兰人穿的短袜仅及膝盖,因此他们会穿由亚麻或羊毛制成的长袜,而马裤则主要由大麻制成。这类服饰在当时的英格兰也很常见;1510年,亨利八世在公开场合与随从们一同出现时,他们都穿着华丽的服饰,描述中特别提到了马裤和短袜。1530年时,“编织”这个词用于形容长袜在英格兰已经相当普遍,因为当时亨利八世的女儿玛丽公主的法语老师约翰·帕尔斯格雷夫出版了一本语法书,书中指出法语中的这个词既可用于制作网子,也可用于制作帽子和长袜。从亨利八世时期某个贵族家庭的账本中可以看出,无论是成人还是儿童用的编织长袜,其售价都非常低,因此不可能是进口商品。在爱德华六世统治期间,英格兰肯定已经生产出了各种编织制品,这一点可以从1552年颁布的一些关于贸易和制造业的法规中看出来。不过,有证据表明,在玛丽女王统治的第五年,也就是1558年时,仍有人穿着布制长袜;因为后来成为约克大主教的桑兹博士曾请裁缝为他量体定做一条短袜。这一事实似乎可以印证斯托的观点,即英格兰直到六年之后才开始编织长袜。但根据现有的证据,这种说法并不成立。更可信的说法是,那些不愿接受新时尚的牧师和老年人,会在几年后继续穿着那种老式的布制长袜,而这种长袜很可能是与我们现在的护腿袜类似的东西。如有必要,还可以进一步举出证据来证明:早在伊丽莎白女王统治之前,人们就已经将马裤和长袜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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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为圣阿萨夫主教的收入编制的清单中,有记载称:每当有神职人员去世时,他都会获得该神职人员的最好长裤以及903双长袜作为报酬。大约在1577年,也就是斯托所记载的发明时间之后的十年,编织技术已经遍布整个英格兰,甚至在乡村地区也在使用。农民的妻子们则利用桤木的树皮来给她们编织的长袜上色。据著名诗人乔治·加斯科因所说,大约在1576年时,最华丽的服饰装饰就是针织丝质长袜和西班牙皮革鞋。大约在1579年——而非《绅士杂志》中所说的1570年——伊丽莎白女王身处诺里奇时,有一些女孩出现在她面前,其中一些人正在纺纱,另一些人则在编织906长袜。在德国,编织长袜的技术比在法国或英格兰更为古老;如果真如米克拉利乌斯在1639年所写的那样,1417年去世的波美拉尼亚公爵的妻子因为无法再缝纫或刺绣而以编织为乐,那么查特顿就不必被指责为使用了不合时宜的元素了。不过,很有可能这位好人也与查特顿一样犯了时代错误;为了展现这位公爵夫人的勤劳,他才列举了当时常见的那些职业。据我目前所知,在德国,第一批编织长袜的人出现在16世纪中叶,他们被称为“hosenstricker”,这个称呼在下萨克森州至今仍很常见。在汉堡,人们称他们为“hasenknütter”,并且用“hasen”来指代长袜。在柏林,大约在1590年左右也有编织长袜的人。在许多国家,这类人都有属于自己的行会;在维尔特姆贝格公国,情况也是如此,他们与那些在织布机前工作的、被称为“长袜织工”的人截然不同。每类人都有各自的规章制度,规定编织长袜的人不得穿戴用织布机织造的物品,而长袜织工则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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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编织的物品。不过,这种编织活动可以作为一种业余爱好由任何人从事,因此在关于袜子编织的规则中加入了这样的规定:“那些因为没有其他谋生手段而通过编织袜子来维持生计的穷人,以及那些在城门处守卫、同时进行编织工作的人,可以自由地穿着自己亲手制作的衣物。”与编织相关的德语术语比编织技术本身更为古老,因为它们都是从制网技术中借鉴而来的;诸如knütten、knüteisen、knütholz、knütspan、stricken和stricknadel等词,以及maschen这些词,都出现在1574年勃兰登堡的渔业法规中,甚至可能更早出现。法语中的tricoter一词也与德语中的stricken有着相同的起源:Trica意为一缕头发或一个绳圈,而tricare则意味着缠结、欺骗。Lacer一词则源自laqs,即绳子或绳圈,而laqs又来自laqueus。英语中的stocking一词则源自stock或truncus,即树干,这一词汇至今仍被德国的林业工作者所使用,他们在低地德语中会用它来表示“拔除树根”。然而,由于价格昂贵,丝质长袜很长一段时间内只用于非常重要的场合。法国国王亨利二世在1559年其妹妹与萨伏伊公爵的婚礼上首次穿上了丝质长袜。在1575年登基的亨利三世统治时期,担任要职的杰弗罗伊·卡穆斯·德·蓬卡尔尔的妻子,拒绝穿上宫廷里的一位奶妈送给她的圣诞礼物——丝质长袜,因为她认为那种袜子太过华丽。1569年,曾多次作为使者出使各国的枢密顾问巴托尔德·冯·曼德尔斯洛,在一个工作日穿着从意大利带来的丝质长袜出现在宫廷时,库斯特林的约翰侯爵对他说:“巴托尔德,我也有丝质长袜,但我只在周日和节假日才穿。”不过,生活在16世纪末勃兰登堡宫廷的著名人物莱昂纳德·图尔奈瑟则每天都会穿丝质长袜,而且他的服饰通常也是用丝绸和天鹅绒制成的,极为华丽。至于我之前所提到的用金属线进行编织的方法,我一直觉得它非常巧妙,因此推测它的发明者一定有某种图案作为指导。我想我已经找到了这种图案。那些使用金属线进行编织的工匠以及其他艺术家们,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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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世纪前,人们在制作各种金属网方面展现出的创造力远远超过现在;必须承认,他们所制作的许多作品即便不符合现代审美标准,依然值得赞赏。在古老的教堂中仍能见到这类作品。人们常常认为制作这种金属网的技术过于复杂,非人力所能及,因此民间传说称这些工匠是得到了魔鬼的帮助。关于维斯马尔的圣玛丽教堂洗礼池周围的金属网,至今仍有类似的故事流传,不过已无人相信——那金属网编织得极为精巧,看上去就像用绳索编织而成,根本看不清线的起点和终点。在吕贝克大教堂的讲坛周围也有类似的传说,据铭文记载,那金属网是1572年制作的。在这些作品中,或许有一些是用类似编织方式制成的。我们的针匠们能够打造出更为精巧的作品。为了能在技术课上更好地向学生讲解编织技巧,我画了相关图示,并请一位针匠为我用黄铜丝编织了一个小网。这项工作其实很简单,因为只需在坚固且柔韧的金属丝框架内进行操作即可。我推测,最初应该是有人试图用纱线来模仿这种金属网,使用一两根小棒作为支撑。发明者很可能将用于编织的棒子固定在衣服上,后来才改用专门的支架。因此,如今大多数符腾堡地区的织袜工都是用两根金属丝和支架来编织的。这样一来,他们织出的长袜就像用织袜机织出的那样,背面会有接缝。在符腾堡织袜工的杰作中,还有那种带有精美花纹和图案的地毯。它经过加工后,长度为三肘,宽度为一肘半。很可能是有人通过反复试验找到了圆形编织的方法,但为此需要多根金属丝。为了让这种改进后的编织方式看起来像传统方法,人们特意将网眼排列得好像长袜上有接缝一样,但实际上并无必要。那些固定在左侧的支架被我们的织袜工长期沿用,但由于它会妨碍工作,而且还会让操作者保持不舒服的姿势,所以后来就被弃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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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种不利于年轻人成长的工作姿势,人们便想出了各种方法来避免这种状况,从而让编织工作更加轻松自如。正因如此,这项技艺才得以发展到如今如此完美的地步;而考虑到它竟是由一个人一次性发明出来的,实在令人惊叹不已。
若想到这台袜子编织机的发明并非像大多数伟大发现那样是偶然的,而是才华与天赋的体现,那就更值得钦佩了。这是一台极其复杂的机器,由两千个部件组成,几乎能在瞬间织出两百个网眼,而且不需要工人具备高超的技能或付出太多劳动。关于这台机器的描述很少,那些已发表的描述也未能完全满足需求。不过我的目的只是想知道:谁是它的发明者?他来自哪个国家?又生活在什么时代?经过一番仔细的研究后,我可以肯定地说,这一点并不存在任何疑问,也不像有些人之前认为的那样有不确定性。
在克伦威尔执政期间,伦敦的袜子编织工人们提交了一份请愿书,请求获准成立行会。在请愿书中,他们向护国主介绍了自己所从事的技艺的发展历程及其重要性。毫无疑问,这份写得很好的文件包含了关于这项仅有五十多年历史的发明的最古老的真实资料。当时,所有相关细节都还清晰地保存在撰写者们的记忆中,各种情况都可以轻易查证;因此,这些请愿者们应该很清楚,他们若有任何虚假陈述,很快就会遭到反驳。尽管我的研究看似并不重要,但能在前面提到的迪林所著的《诺丁汉志》中找到这份请愿书的副本,还是让我非常高兴。在该书中,作者从该城的记录中收集了许多真实的信息——正是那里首次使用了这种织机,它让许多家庭变得富裕起来,随后其使用范围也扩展到了整个英格兰和欧洲。从这些信息来看,真正的发明者应该是威廉·李,他在请愿书中的名字被写成了“Lea”。他来自诺丁汉郡的伍德伯勒,那个村庄距离诺丁汉市大约七英里远。他拥有一处相当可观的不动产,还是剑桥大学圣约翰学院的毕业生。据说,他因为爱上了一……
若想到这台袜子编织机的发明并非像大多数伟大发现那样是偶然的,而是才华与天赋的体现,那就更值得钦佩了。这是一台极其复杂的机器,由两千个部件组成,几乎能在瞬间织出两百个网眼,而且不需要工人具备高超的技能或付出太多劳动。关于这台机器的描述很少,那些已发表的描述也未能完全满足需求。不过我的目的只是想知道:谁是它的发明者?他来自哪个国家?又生活在什么时代?经过一番仔细的研究后,我可以肯定地说,这一点并不存在任何疑问,也不像有些人之前认为的那样有不确定性。
在克伦威尔执政期间,伦敦的袜子编织工人们提交了一份请愿书,请求获准成立行会。在请愿书中,他们向护国主介绍了自己所从事的技艺的发展历程及其重要性。毫无疑问,这份写得很好的文件包含了关于这项仅有五十多年历史的发明的最古老的真实资料。当时,所有相关细节都还清晰地保存在撰写者们的记忆中,各种情况都可以轻易查证;因此,这些请愿者们应该很清楚,他们若有任何虚假陈述,很快就会遭到反驳。尽管我的研究看似并不重要,但能在前面提到的迪林所著的《诺丁汉志》中找到这份请愿书的副本,还是让我非常高兴。在该书中,作者从该城的记录中收集了许多真实的信息——正是那里首次使用了这种织机,它让许多家庭变得富裕起来,随后其使用范围也扩展到了整个英格兰和欧洲。从这些信息来看,真正的发明者应该是威廉·李,他在请愿书中的名字被写成了“Lea”。他来自诺丁汉郡的伍德伯勒,那个村庄距离诺丁汉市大约七英里远。他拥有一处相当可观的不动产,还是剑桥大学圣约翰学院的毕业生。据说,他因为爱上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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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年轻的乡村女孩,他在拜访她时更关注她的编织工作,而非她的恋人及其求婚。他努力寻找一种能够简化编织流程的机器,这样就能让心爱的人有更多时间与他交谈。爱情确实能催生各种发明创造,据说它还促成了绘画艺术的出现;不过,如此结构复杂、效果惊人的机器,显然需要更长时间的深思熟虑、更多的判断力以及更多的耐心,而这些都是恋人难以具备的。即便存在诸多难题,关于这位发明者是谁的问题却毋庸置疑——大多数英国作家都认为他就是威廉·李。
亚伦·希尔似乎认为袜子编织机出现的时间更早,他是这样讲述这件事的:有一位牛津大学的学生过于轻率,在没有金钱也没有收入的情况下就结婚了。他的年轻妻子虽然能够通过编织来获得生活所需,但由于爱情的必然结果——家庭人口的增加——很快就会使这种方式不再足够,于是丈夫便发明了一种能够更快、更高效地完成编织工作的机器。通过这项发明,他变得相当富有。不过,希尔的叙述中没有提供任何名字、日期或证据;而且由于他似乎是根据对有关李的零散记载拼凑出的故事,因此并不值得进一步研究。
迪林明确指出,李在1589年制造出了第一台编织机;这一说法也被安德森以及大多数英国作家所采纳。在伦敦的袜子编织工协会里,有一幅古老的画作,画中李正向站在他身旁的女编织工展示他的编织机;画下方还有标注着1589年的字样,那正是这项发明出现的年份。其他一些记载则认为发明时间稍晚一些。豪威尔在提到伊丽莎白女王在1561年收到了第一批袜子之后表示,距离李发明编织机已有39年,那样的话发明时间就是1600年了。而在袜子编织工们的请愿书中则称,当时这种编织机已经出现了大约50年。遗憾的是,这份文件上没有注明日期;不过鉴于克伦威尔的统治时期为1653年至1658年,那么这项发明应该就出现在那个时期。
亚伦·希尔似乎认为袜子编织机出现的时间更早,他是这样讲述这件事的:有一位牛津大学的学生过于轻率,在没有金钱也没有收入的情况下就结婚了。他的年轻妻子虽然能够通过编织来获得生活所需,但由于爱情的必然结果——家庭人口的增加——很快就会使这种方式不再足够,于是丈夫便发明了一种能够更快、更高效地完成编织工作的机器。通过这项发明,他变得相当富有。不过,希尔的叙述中没有提供任何名字、日期或证据;而且由于他似乎是根据对有关李的零散记载拼凑出的故事,因此并不值得进一步研究。
迪林明确指出,李在1589年制造出了第一台编织机;这一说法也被安德森以及大多数英国作家所采纳。在伦敦的袜子编织工协会里,有一幅古老的画作,画中李正向站在他身旁的女编织工展示他的编织机;画下方还有标注着1589年的字样,那正是这项发明出现的年份。其他一些记载则认为发明时间稍晚一些。豪威尔在提到伊丽莎白女王在1561年收到了第一批袜子之后表示,距离李发明编织机已有39年,那样的话发明时间就是1600年了。而在袜子编织工们的请愿书中则称,当时这种编织机已经出现了大约50年。遗憾的是,这份文件上没有注明日期;不过鉴于克伦威尔的统治时期为1653年至1658年,那么这项发明应该就出现在那个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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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世纪初。不过,它更有可能属于16世纪末的产物。李教会了他的兄弟詹姆斯如何使用织布机,还收了学徒和助手,与他们一起在距离诺丁汉五英里远的卡尔弗顿村从事纺织生意多年。正因如此,有些人认为卡尔弗顿就是他的出生地。他曾将自己的作品展示给1603年去世的伊丽莎白女王,并请求她给予一些支持或报酬,但既没有得到任何帮助,反而在他的事业进展上遇到了诸多阻碍。在这种情况下,李接受了法国国王亨利四世的邀请——这位国王早已听说了这项发明,并承诺给予发明者丰厚的奖赏。于是他带着九名熟练工人和几台织布机前往诺曼底的鲁昂,在那里他的工作受到了高度评价;但由于国王遇刺以及国内局势动荡,李陷入了极度困境,不久后在巴黎去世。只有两名他的手下留在了法国,其中一人还在前述请愿书呈交给克伦威尔时仍然在世。其余七人回到了英格兰;他们与一个名叫阿斯顿的人一起,为该国的袜子制造业奠定了基础。五十年间,那里的织布师人数不断增加,以至于有必要将他们组成一个行会;然而出于未知原因,克伦威尔拒绝给予正式批准;直到1663年,他们才获得了特许状,获得了伦敦周边十英里范围内的某些特权。1614年,威尼斯大使安东尼奥·科雷尔以500英镑的报酬为诱饵,说服了一名名叫亨利·米德的学徒带着织布机去威尼斯一段时间,并在那里教授人们如何使用这台织布机。米德在威尼斯受到了热烈欢迎,也备受赞誉;但随着协议期限届满,织布机出现故障,而威尼斯又没人能够修理它,于是他只好返回英格兰。威尼斯人没有足够的决心继续这项尝试,便把那台损坏的织布机以及一些劣质的仿制品送到了伦敦,这些物品在那里只卖出了很低的价钱。以上就是前述请愿书中所记载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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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 然而,意大利作家扎诺根据家族文献中的手稿记载指出,科雷尔将两名织袜工连同织布机一起带到了威尼斯;他立即为这两名工人安排了四名学徒,当他们返回英格兰时,他又派了一名男孩随行。这名男孩回到威尼斯后已掌握了这项技艺,并在那里继续从事这项事业且取得了巨大成功。来自杰莫纳的铁匠詹巴蒂斯塔·卡利在威尼斯看到了那种按照从英格兰带来的织布机样式制造的织布机,这些织布机后来被卖给了乌迪纳的弗朗切斯科·阿尔普鲁尼。不久之后,那里就生产出了大量袜子,主要销往奥地利的格拉迪斯卡。但由于威尼斯的织袜工们生活贫困,于是有命令要求卡利不得再制造织布机;这样一来,乌迪纳的这一繁荣产业便受到了严重破坏,那些工匠们只好带着他们的织布机前往格拉迪斯卡,而乌迪纳的居民则不得不购买他们所需的袜子。在织布机被引入威尼斯几年后,亚伯拉罕·琼斯虽然从未接受过系统的培训,但他懂得织袜技术以及织布机的构造,于是他带着几名助手前往阿姆斯特丹,在那里独立工作了两三年,直到他和他的助手们因传染病去世。由于没人会使用那些织布机,它们就被送到了伦敦,以低价出售。在向克伦威尔提交的请愿书中,那些工匠们非常满意地表示,通过这种方式,这项技艺得以留在英格兰;为了确保这项技艺能始终属于他们的祖国,他们希望成立一家享有特权的公司。因此,在我看来,毫无疑问,织布机是由英国人威廉·李在16世纪末发明的;一些法国作家也承认这一点,比如伏尔泰以及《百科全书》的第一版编辑,不过《系统百科全书》的作者则对这些人提出了批评。还有更多的法国作家希望将这一发明的荣誉归于他们自己的同胞,但他们所提供的证据实在薄弱,几乎不值一提。萨瓦里或许是第一个公开支持这种法国人虚荣心表现的人,无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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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的作家们在想要反驳英国人的观点时,常常引用他的话作为依据。据他所述,是某个法国人发明了这种织袜机,不过他对这个人一无所知;由于无法在自己的国家获得使用该机器的独占权,便将其带到了英格兰。由于人们很快意识到了这种机器的实用性,于是颁布法令,禁止任何人将这种机器或它的模型带出王国,违者将被处死。另有一个法国人,他对这个人同样也不了解,但在看到这种机器后,其外观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于是回国后便按照原样复制了它;而法国和荷兰所使用的所有织袜机都是以此为蓝本制造出来的。萨瓦里还指出,如果这项发明真的是英国人的成果,而英国人向来会尊重那些发明有用物品的人,那么他们肯定能够说出发明者的名字,但实际上他们却做不到。奇怪的是,这个说法竟出自一个连法国发明者以及将这项发明带回法国的人的名字都不知道的法国人之口。英格兰在那么早的时候并没有出台任何禁止出口织袜机的法令,否则在提交给克伦威尔的请愿书中肯定会提到这一点。直到威廉三世统治的第八年,也就是1696年,当这种机器已经普遍使用之后,才开始禁止其出口——很可能是因为最好的织袜机都是英国制造的,人们希望保持其技术的逐步改进成果不被泄露。而且,惩罚也不是死刑,而是罚款并没收机器。有些人试图通过讲述巴黎圣心医院的药剂师的说法来为萨瓦里的这一说法增加可信度。据说,这名药剂师称,发明者是下诺曼底地区的一名锁匠,他把自己亲手制作的丝袜送给科尔贝尔,希望将其献给路易十四;但由于那些经营传统编织产品的商人收买了宫廷里的仆人,让这些人剪坏了丝袜上的几圈线,这些丝袜因此未能得到认可。这位发明者因这次失败而极为沮丧,于是把织袜机卖给了一个英国人,最终在圣心医院去世,而那名药剂师则是在那里认识他的。为了把这种机器带回法国,不得不牺牲许多工匠甚至一些学识渊博之人的生命。罗梅·德·拉·普拉蒂埃还补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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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尼姆有这样的记载:在科尔贝尔执政时期,当地有个名叫卡维利埃的人将第一台织布机带到了法国;在接下来的50年里,该城及其周边地区的织布机数量增至数千台。而萨瓦里所声称的、由约翰·欣德雷特主持、于1656年在巴黎附近的布洛涅森林中的马德里城堡建立袜子制造厂的说法,则显得更为可信。
我不知道第一台织布机是什么时候被带到德国的;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一制造业主要是由那些在《南特敕令》被废除后前往德国寻求庇护的法国难民传播开来的。温克尔曼明确指出,正是他们把第一批织布机带到了黑森地区。这并非不可能,因为我们的袜子制造商会给织布机的各个部件以及不同种类的产品都起法语名称。贝彻则自称是将织布机引入维也纳的人,而且还是第一个制造木制织布机的人。目前,厄尔茨山区的奥伯瑙仍在生产许多木制织布机,其售价为28美元;而最劣质的铁制织布机在福格特兰地区的售价则为60到70美元。
1663年,查理二世授予伦敦的织布机编织协会(即袜子制造商协会)特许状,而几年前奥利弗·克伦威尔曾拒绝授予他们这一许可。六年后,英格兰的织布机数量已达700台,雇佣了1200名工人,其中五分之三负责生产丝质袜子,其余的则生产精纺袜子;因为当时棉花还不属于英格兰的制造业产品。到1714年,织布机的数量已增至8000到9000台。几年后,该协会试图同时掌控袜子的生产以及其销售环节,但这一计划失败了。到1753年,英格兰的织布机数量已达到14,000台。1758年,贝尔珀的斯特拉特先生为生产罗纹袜的机器申请到了专利。1838年,带有旋转功能且由蒸汽驱动的织布机在诺丁汉成功投入使用。关于当前袜子制造业的规模与价值,或许诺丁汉的费尔金先生几年前所做的估算最为准确。他估计,每年生产的棉质袜子价值为88万英镑,精纺袜子的价值为87万英镑,而丝质袜子的价值则为24.1万英镑。他还估计,每年生产的袜子总数为3,510,000打。
我不知道第一台织布机是什么时候被带到德国的;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一制造业主要是由那些在《南特敕令》被废除后前往德国寻求庇护的法国难民传播开来的。温克尔曼明确指出,正是他们把第一批织布机带到了黑森地区。这并非不可能,因为我们的袜子制造商会给织布机的各个部件以及不同种类的产品都起法语名称。贝彻则自称是将织布机引入维也纳的人,而且还是第一个制造木制织布机的人。目前,厄尔茨山区的奥伯瑙仍在生产许多木制织布机,其售价为28美元;而最劣质的铁制织布机在福格特兰地区的售价则为60到70美元。
1663年,查理二世授予伦敦的织布机编织协会(即袜子制造商协会)特许状,而几年前奥利弗·克伦威尔曾拒绝授予他们这一许可。六年后,英格兰的织布机数量已达700台,雇佣了1200名工人,其中五分之三负责生产丝质袜子,其余的则生产精纺袜子;因为当时棉花还不属于英格兰的制造业产品。到1714年,织布机的数量已增至8000到9000台。几年后,该协会试图同时掌控袜子的生产以及其销售环节,但这一计划失败了。到1753年,英格兰的织布机数量已达到14,000台。1758年,贝尔珀的斯特拉特先生为生产罗纹袜的机器申请到了专利。1838年,带有旋转功能且由蒸汽驱动的织布机在诺丁汉成功投入使用。关于当前袜子制造业的规模与价值,或许诺丁汉的费尔金先生几年前所做的估算最为准确。他估计,每年生产的棉质袜子价值为88万英镑,精纺袜子的价值为87万英镑,而丝质袜子的价值则为24.1万英镑。他还估计,每年生产的袜子总数为3,510,000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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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使用了4,584,000磅的原始棉花,价值153,000英镑;140,000磅的原始丝绸,价值91,000英镑;还有6,318,000磅的英国羊毛,价值316,000英镑。这些材料的总价值为560,000英镑,最终可转化为1,991,000英镑的交换价值。总共雇用了73,000人。
脚注:
885
无需向读者解释,经线就是织物中的纵向纤维,而纬线则是与经线相交的横向纤维。
886
奥维德的《变形记》第六卷第5–145行;普林尼的《自然史》第七卷第56节。
887
一位名叫J. W. Boswel的英国人发明了一种机器,能够同时编织出68个带有完美结点的网眼;这种机器也可用于制作精细制品和蕾丝。关于该机器的描述可见于《艺术促进协会会刊》第十四卷。
888
许多研究希腊和罗马作家的评论家因为不了解这类绳索的特性而犯了错误。苏伊达斯在词条σειραὶ的第303页中证实了帕提亚人使用过这类绳索;他称这类绳索因此被称为σειροφόροι。约瑟夫斯则指出阿兰人也使用过这类绳索,并提到如果提里达特斯不能迅速将绳索割断,他就会因此被捕获。在罗马人的血腥表演中,还有retiarii和laquearii这类人,据说他们的战斗技巧是由皮塔库斯所发现的。参见第欧根尼·拉尔修的著作第一卷第74节。在《圣经》中,尤其是《诗篇》第十八篇第5节,也提到了魔鬼、瘟疫和死亡等“陷阱”。贺拉斯在《诗集》第三卷第24、8行中所说的laquei mortis也应如此理解,而非像一些古代评论家所说的那样是希伯来语的表达方式。
脚注:
885
无需向读者解释,经线就是织物中的纵向纤维,而纬线则是与经线相交的横向纤维。
886
奥维德的《变形记》第六卷第5–145行;普林尼的《自然史》第七卷第56节。
887
一位名叫J. W. Boswel的英国人发明了一种机器,能够同时编织出68个带有完美结点的网眼;这种机器也可用于制作精细制品和蕾丝。关于该机器的描述可见于《艺术促进协会会刊》第十四卷。
888
许多研究希腊和罗马作家的评论家因为不了解这类绳索的特性而犯了错误。苏伊达斯在词条σειραὶ的第303页中证实了帕提亚人使用过这类绳索;他称这类绳索因此被称为σειροφόροι。约瑟夫斯则指出阿兰人也使用过这类绳索,并提到如果提里达特斯不能迅速将绳索割断,他就会因此被捕获。在罗马人的血腥表演中,还有retiarii和laquearii这类人,据说他们的战斗技巧是由皮塔库斯所发现的。参见第欧根尼·拉尔修的著作第一卷第74节。在《圣经》中,尤其是《诗篇》第十八篇第5节,也提到了魔鬼、瘟疫和死亡等“陷阱”。贺拉斯在《诗集》第三卷第24、8行中所说的laquei mortis也应如此理解,而非像一些古代评论家所说的那样是希伯来语的表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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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想象,在古日耳曼人的习俗中,当一名男子不得不与一名女子战斗时,女子会用一根带有绳圈的绳子将对方套住——对方站在坑中,这样女子就能更轻易地战胜他。温哥华的记载证明了至今仍有各种民族在使用这种绳子。据说在匈牙利,现在也是用这种绳子来捕捉野马的。
889
《韦弗的航海记》《安德森的冰岛记》。作者称那些“碎片”其实是鱼骨,可以用作制作篮子,但无法用来编织网。他指的应该是胡须上的毛发,而在荷兰,这些毛发被用来制作假发。
890
《De Vest. Sac. Hebr.》第100页。
891
《Hist. Nat.》第37卷,第3章。
892
“Rete”,即类似网状结构的丝绸装饰品。——《Acta S. Deodati》,第三卷,6月刊,第871页。
893
在冯·洪泰姆所著的《Hist. Trevirensis》第二卷第1084页中可以找到《林普尔格编年史》中的如下记载:“女人们穿着宽松的裙子,以至于男人们几乎能看到她们的胸部。”莫泽在《Phantasien》一书中引用这段文字时推测,那种裙子可能类似于蕾丝。我从未在其他地方见过这个词;不过弗里施在他的词典中称,1492年版的词典中将“Vinster”解释为“drat”、“schudrat”、“线”或“粗线”。它会不会就是“fenster”这个词,也就是“窗户”的意思呢?如果是这样的话,它或许指的是那种带有宽大网眼的布料吧。“Fenestratum”一词原本的意思就是“有孔的”或“呈网状的”;这一含义似乎也适用于杜康热在《calcei fenestrati》一文中提到的那种鞋子。无论如何,可以肯定的是,“hauptfinstern”所指的物品属于塞内卡在其著作《De Beneficiis》第59章中提到的那种服饰。普林尼说,人们穿着这种服饰是为了“让妇女在公共场合也能显露身材”。
894
《Dict. de Commerce》,哥本哈根,1759年,第1页,第388页和第576页。
889
《韦弗的航海记》《安德森的冰岛记》。作者称那些“碎片”其实是鱼骨,可以用作制作篮子,但无法用来编织网。他指的应该是胡须上的毛发,而在荷兰,这些毛发被用来制作假发。
890
《De Vest. Sac. Hebr.》第100页。
891
《Hist. Nat.》第37卷,第3章。
892
“Rete”,即类似网状结构的丝绸装饰品。——《Acta S. Deodati》,第三卷,6月刊,第871页。
893
在冯·洪泰姆所著的《Hist. Trevirensis》第二卷第1084页中可以找到《林普尔格编年史》中的如下记载:“女人们穿着宽松的裙子,以至于男人们几乎能看到她们的胸部。”莫泽在《Phantasien》一书中引用这段文字时推测,那种裙子可能类似于蕾丝。我从未在其他地方见过这个词;不过弗里施在他的词典中称,1492年版的词典中将“Vinster”解释为“drat”、“schudrat”、“线”或“粗线”。它会不会就是“fenster”这个词,也就是“窗户”的意思呢?如果是这样的话,它或许指的是那种带有宽大网眼的布料吧。“Fenestratum”一词原本的意思就是“有孔的”或“呈网状的”;这一含义似乎也适用于杜康热在《calcei fenestrati》一文中提到的那种鞋子。无论如何,可以肯定的是,“hauptfinstern”所指的物品属于塞内卡在其著作《De Beneficiis》第59章中提到的那种服饰。普林尼说,人们穿着这种服饰是为了“让妇女在公共场合也能显露身材”。
894
《Dict. de Commerce》,哥本哈根,1759年,第1页,第388页和第57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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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5
《绅士杂志》,第53卷,1783年,第38页。在《圣菲亚克词典》中,圣菲亚克被错误地称为某位显赫的爱尔兰人的儿子。
896
豪威尔在论述古代的服饰情况时指出,见第222页:“如今,丝绸已经变得和羊毛一样普遍,成为宫廷人士以及普通百姓的服装材料;我们不仅将丝绸穿在身上,近年来还将其穿在腿上和脚上,而这种曾经与黄金同等珍贵的材料,如今已被如此随意地使用。然而,那位奢华且富有的人——亨利八世,通常都穿着棉质长裤,只有偶尔才会从西班牙得到一双丝绸长袜。他的儿子爱德华则由他的商人托马斯·格resham送给他一双西班牙制造的丝绸长袜,这份礼物受到了极大重视。伊丽莎白女王在即位后的第三年,她的丝绸服饰师蒙塔古夫人送给她一双黑色针织丝绸长袜,从那以后她就再也没有穿过棉质衣物。”
897
涉及这一主题的诗句出自悲剧《埃拉》——“她说:‘当那些白色的狗正在编织白色的长袜时,结婚又有什么乐趣呢?’”
898
根据霍林谢德的旧译本所著的《苏格兰描述》,“他们的裤子也是用亚麻或羊毛制成的,长度从未超过膝盖;而他们的马裤则大多是由麻布制成的。”
899
“国王以及一些贵族的裤子上部为蓝色或深红色,上面饰有精美的金色花纹,如城堡和箭簇图案;而裤子下部则为鲜红色,上面也有精美的金色装饰……”不过,有理由认为裤子的上下两部分是分开的,因为它们的颜色不同。这段描述见于霍林谢德所著《编年史》的第三卷,第807页,书中在谈到另一个节日时提到:“其中六个人的服饰风格十分奇特,而且还有其他奇怪的装饰。”
《绅士杂志》,第53卷,1783年,第38页。在《圣菲亚克词典》中,圣菲亚克被错误地称为某位显赫的爱尔兰人的儿子。
896
豪威尔在论述古代的服饰情况时指出,见第222页:“如今,丝绸已经变得和羊毛一样普遍,成为宫廷人士以及普通百姓的服装材料;我们不仅将丝绸穿在身上,近年来还将其穿在腿上和脚上,而这种曾经与黄金同等珍贵的材料,如今已被如此随意地使用。然而,那位奢华且富有的人——亨利八世,通常都穿着棉质长裤,只有偶尔才会从西班牙得到一双丝绸长袜。他的儿子爱德华则由他的商人托马斯·格resham送给他一双西班牙制造的丝绸长袜,这份礼物受到了极大重视。伊丽莎白女王在即位后的第三年,她的丝绸服饰师蒙塔古夫人送给她一双黑色针织丝绸长袜,从那以后她就再也没有穿过棉质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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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这一主题的诗句出自悲剧《埃拉》——“她说:‘当那些白色的狗正在编织白色的长袜时,结婚又有什么乐趣呢?’”
898
根据霍林谢德的旧译本所著的《苏格兰描述》,“他们的裤子也是用亚麻或羊毛制成的,长度从未超过膝盖;而他们的马裤则大多是由麻布制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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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王以及一些贵族的裤子上部为蓝色或深红色,上面饰有精美的金色花纹,如城堡和箭簇图案;而裤子下部则为鲜红色,上面也有精美的金色装饰……”不过,有理由认为裤子的上下两部分是分开的,因为它们的颜色不同。这段描述见于霍林谢德所著《编年史》的第三卷,第807页,书中在谈到另一个节日时提到:“其中六个人的服饰风格十分奇特,而且还有其他奇怪的装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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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裤装都用细金线编织而成,边缘还有同样的金饰,裤脚也以相同的方式处理。”如果能有16世纪的英国奢侈品与时尚杂志的话,或许就能弄清楚这里所说的“编织”究竟是什么意思了。
《绅士杂志》,1782年,第52卷,第229页。根据诺福克郡亨斯坦顿的托马斯·勒斯特兰奇爵士在世时由其妻子安妮所记的可靠而有趣的家庭账本,其中有如下记载:
1533年:25先令8便士,用于购买4条9月款式的针织裤,价格为8先令。
1538年:30先令8便士,用于购买2条10月款式的针织裤,价格为1先令。
需要注意的是,前者是为托马斯爵士购买的,后者则是为他的孩子们购买的。
这次通过的法令并未出现在任何旧版或新版的法律汇编中。1735年在伦敦出版的法律汇编中也没有这一条内容,因为它后来被废除了。史密斯在1747年于伦敦出版的《羊毛回忆录》中称该法令从未被印刷过;但实际上它存在于理查德·格拉夫顿于1552年出版的爱德华六世法令集中。这段文字在英格兰极为罕见,以至于艾姆斯的《印刷古物志》中都没有提及,它被收录在《绅士杂志》第53卷第一部分,第127页上:“在这部规定羊毛买卖时间的法令中,提到了各种用羊毛制成的物品,如短袜、长袜、围巾、背心、针织裤、针织短袜、针织手套、针织袖套、帽子、斗篷、挂毯、覆盖物、腰带以及任何其他用羊毛制成的物品。”
这一记载可见于霍林谢德的编年史中。“桑兹博士在赫尔斯顿的家中就寝时,有一双新做的裤子,但长度对他来说太长了。他在塔中期间,有个裁缝被允许为他制作一条裤子。有个名叫本杰明的人来到他面前,他住在伯钦巷;他既不能与他交谈,也不能过来给他量尺寸。”
《绅士杂志》,1782年,第52卷,第229页。根据诺福克郡亨斯坦顿的托马斯·勒斯特兰奇爵士在世时由其妻子安妮所记的可靠而有趣的家庭账本,其中有如下记载:
1533年:25先令8便士,用于购买4条9月款式的针织裤,价格为8先令。
1538年:30先令8便士,用于购买2条10月款式的针织裤,价格为1先令。
需要注意的是,前者是为托马斯爵士购买的,后者则是为他的孩子们购买的。
这次通过的法令并未出现在任何旧版或新版的法律汇编中。1735年在伦敦出版的法律汇编中也没有这一条内容,因为它后来被废除了。史密斯在1747年于伦敦出版的《羊毛回忆录》中称该法令从未被印刷过;但实际上它存在于理查德·格拉夫顿于1552年出版的爱德华六世法令集中。这段文字在英格兰极为罕见,以至于艾姆斯的《印刷古物志》中都没有提及,它被收录在《绅士杂志》第53卷第一部分,第127页上:“在这部规定羊毛买卖时间的法令中,提到了各种用羊毛制成的物品,如短袜、长袜、围巾、背心、针织裤、针织短袜、针织手套、针织袖套、帽子、斗篷、挂毯、覆盖物、腰带以及任何其他用羊毛制成的物品。”
这一记载可见于霍林谢德的编年史中。“桑兹博士在赫尔斯顿的家中就寝时,有一双新做的裤子,但长度对他来说太长了。他在塔中期间,有个裁缝被允许为他制作一条裤子。有个名叫本杰明的人来到他面前,他住在伯钦巷;他既不能与他交谈,也不能过来给他量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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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只能低头看着自己的腿;那些袜子长了两英寸,于是他请求家中的妻子把它们送到裁缝那里,让裁缝把长度剪短两英寸。妻子则让家里的男孩把袜子送到另一位裁缝那里,而那位裁缝正是制作这些袜子的本杰明。男孩请求本杰明帮忙剪短袜子,但本杰明说:“我不是主人的裁缝。”男孩回答说:“因为您是我们的邻居,而我主人的裁缝住得很远,所以我们就来找您了。”本杰明接过袜子看了看,然后拿起工具说道:“这些不是你主人做的袜子,而是桑兹医生在塔楼里制作的。”
903 “此外,还有他最好的外套、马甲、紧身衣和长裤。另外,还有他的袜子或长筒袜、鞋子以及吊袜带。”——布朗·威利斯所著《圣阿萨夫大教堂概览》,1720年,8开本。
904 《霍林谢德编年史》,1577年,第213页。
905 在他名为《玻璃之剑》的讽刺作品中写道:“穿着丝绸针织袜子,脚上穿着西班牙皮革鞋。”
906 《霍林谢德编年史》第三部分,第1290页:“舞台上,一端站着八个年轻女孩,正在纺毛线;另一端也有同样多的人在编织毛线袜子。”
907 《旧波美拉尼亚志》,1639年,4开本,第388页:“博吉斯劳斯八世最终被爱情所征服,娶了摩拉维亚边疆伯爵普罗科皮乌斯的女儿索菲亚为妻。她是一位极为谨慎且温和的女子。晚年时,由于视力衰退,无法再从事缝纫或刺绣工作,但她仍始终握着织针,正如我们的编年史中所记载的那样。她嘴里常常念叨的诗句很有趣:‘不祈祷,喜欢散步,经常站在窗边或镜子前,话多而行动少,孩子,这样可没什么好处。’”
903 “此外,还有他最好的外套、马甲、紧身衣和长裤。另外,还有他的袜子或长筒袜、鞋子以及吊袜带。”——布朗·威利斯所著《圣阿萨夫大教堂概览》,1720年,8开本。
904 《霍林谢德编年史》,1577年,第213页。
905 在他名为《玻璃之剑》的讽刺作品中写道:“穿着丝绸针织袜子,脚上穿着西班牙皮革鞋。”
906 《霍林谢德编年史》第三部分,第1290页:“舞台上,一端站着八个年轻女孩,正在纺毛线;另一端也有同样多的人在编织毛线袜子。”
907 《旧波美拉尼亚志》,1639年,4开本,第388页:“博吉斯劳斯八世最终被爱情所征服,娶了摩拉维亚边疆伯爵普罗科皮乌斯的女儿索菲亚为妻。她是一位极为谨慎且温和的女子。晚年时,由于视力衰退,无法再从事缝纫或刺绣工作,但她仍始终握着织针,正如我们的编年史中所记载的那样。她嘴里常常念叨的诗句很有趣:‘不祈祷,喜欢散步,经常站在窗边或镜子前,话多而行动少,孩子,这样可没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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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不祈祷,喜欢散步,经常站在窗边或镜子前,话多而行动少——孩子,这可不是致富之道。”
908
梅泽雷在书中提到了亨利四世统治时期的丝绸制造业。
909
我所知的第一份配有插图的袜子织布机描述见于1751年出版的迪林所著的《诺丁汉》一书,但内容相当不完善。更为完善的描述可见于1751年在巴黎出版的《百科全书》第二卷第94–113页。相关插图则收录在《图版集》第二部分的第一卷中,共有11幅插图,其中8幅为整页插图。[读者还可以在尤尔的《词典》中找到配有木刻插图的关于袜子织布机的精彩描述,条目为“袜类”。]
910
以下内容出自请愿书第302页:“这种工艺被称为框架编织法,因为它是一种直接且纯粹的编织方式,与普通的编织方法并无不同(早在很久以前,这个国家就已经开始使用这种编织方法了),不同之处仅在于所使用的针数——在这种工艺中,同时使用的针数是普通方法的百倍之多。这些针被安装在一个由2000多件铁制品、木制品和机械部件构成的装置上,通过极其精确的方式运作。据所有观察者所言,这种工艺在发明的巧妙性、创新性以及结构的精巧程度上,远远超过世界上其他任何地方的同类制造工具。”
911
这一记载出自亚伦·希尔1715年出版的《山毛榉油发明的起源与发展》一书,该书为8开本。
912
相关铭文可见于1733年塞缪尔所著的《伦敦概览》第一卷第603页:“1589年,剑桥大学圣约翰学院的文学硕士、富有创意的威廉·李发明了这种用于编织袜子的巧妙工艺(但由于遭到忽视,他便去了法国)。”
908
梅泽雷在书中提到了亨利四世统治时期的丝绸制造业。
909
我所知的第一份配有插图的袜子织布机描述见于1751年出版的迪林所著的《诺丁汉》一书,但内容相当不完善。更为完善的描述可见于1751年在巴黎出版的《百科全书》第二卷第94–113页。相关插图则收录在《图版集》第二部分的第一卷中,共有11幅插图,其中8幅为整页插图。[读者还可以在尤尔的《词典》中找到配有木刻插图的关于袜子织布机的精彩描述,条目为“袜类”。]
910
以下内容出自请愿书第302页:“这种工艺被称为框架编织法,因为它是一种直接且纯粹的编织方式,与普通的编织方法并无不同(早在很久以前,这个国家就已经开始使用这种编织方法了),不同之处仅在于所使用的针数——在这种工艺中,同时使用的针数是普通方法的百倍之多。这些针被安装在一个由2000多件铁制品、木制品和机械部件构成的装置上,通过极其精确的方式运作。据所有观察者所言,这种工艺在发明的巧妙性、创新性以及结构的精巧程度上,远远超过世界上其他任何地方的同类制造工具。”
911
这一记载出自亚伦·希尔1715年出版的《山毛榉油发明的起源与发展》一书,该书为8开本。
912
相关铭文可见于1733年塞缪尔所著的《伦敦概览》第一卷第603页:“1589年,剑桥大学圣约翰学院的文学硕士、富有创意的威廉·李发明了这种用于编织袜子的巧妙工艺(但由于遭到忽视,他便去了法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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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只为自己获取铁器,而为我们及其他人提供金器;为纪念他们,才有了这幅画。”
913
在前面引述的《世界史》第171页中写道:“39年后,剑桥大学圣约翰学院的艺术硕士、诺丁汉人威廉·李发明了用机械或钢制织布机来编织丝袜、外套以及其他各种物品的技术。他在英格兰和法国传授这一技术,他的仆人们则在西班牙、威尼斯和爱尔兰从事这项工作。他的发明非常成功,如今在伦敦,从事这项工作的工匠们已经形成了一个团体,拥有自己的会所和领袖,就像其他行业团体一样。”
914
关于阿斯顿的记载可见于托罗顿所著的《诺丁汉郡志》(1677年),第297页:“威廉·李出生于卡尔弗顿,他是剑桥大学的艺术硕士,同时也拥有这里的土地。他看到有人用针线编织,于是发明了一种织布机。他和他的兄弟詹姆斯在伊丽莎白女王面前演示了这种织布机的工作原理,之后他将这项技术交给了他的学徒阿斯顿,自己则远渡重洋。因此,他被视为那种用于编织丝袜和其他织物的巧妙机器的发明者。阿斯顿在他的老师的发明基础上又做了一些改进;他曾在一处靠近他出生地的托罗顿地区担任磨坊主。”
915
《农业、艺术与商业论》,威尼斯,1763年,8开本。
916
《路易十四时代》
913
在前面引述的《世界史》第171页中写道:“39年后,剑桥大学圣约翰学院的艺术硕士、诺丁汉人威廉·李发明了用机械或钢制织布机来编织丝袜、外套以及其他各种物品的技术。他在英格兰和法国传授这一技术,他的仆人们则在西班牙、威尼斯和爱尔兰从事这项工作。他的发明非常成功,如今在伦敦,从事这项工作的工匠们已经形成了一个团体,拥有自己的会所和领袖,就像其他行业团体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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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阿斯顿的记载可见于托罗顿所著的《诺丁汉郡志》(1677年),第297页:“威廉·李出生于卡尔弗顿,他是剑桥大学的艺术硕士,同时也拥有这里的土地。他看到有人用针线编织,于是发明了一种织布机。他和他的兄弟詹姆斯在伊丽莎白女王面前演示了这种织布机的工作原理,之后他将这项技术交给了他的学徒阿斯顿,自己则远渡重洋。因此,他被视为那种用于编织丝袜和其他织物的巧妙机器的发明者。阿斯顿在他的老师的发明基础上又做了一些改进;他曾在一处靠近他出生地的托罗顿地区担任磨坊主。”
915
《农业、艺术与商业论》,威尼斯,1763年,8开本。
916
《路易十四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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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花。
在这篇文章中,我的目的并非要阐述啤酒的历史,因为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准确界定古希腊人和罗马人著作中提到的各种谷物;而这既繁琐又困难,对我来说更是极其烦人的工作,因为我不得不反驳许多公认的观点。我只会试图回答这样一个问题:啤酒花究竟是在何时、何地开始被用作啤酒的添加物的?这一主题已经引起了两位学者的关注,我将借助他们的研究成果,并结合自己的观察来进一步探讨这个问题。
如今,啤酒花已广为人知,因此无需再对其进行详细的描述。不过,为了便于理解,我还是有必要简单说明一下。这种植物目前在欧洲大部分地区都生长于野外,在德国则常见于树篱和围栏之中。它会攀附在树干上,如果柱子足够长的话,它还能爬到二十或三十英尺的高处。它的表面几乎到处都是粗糙且尖锐的,有时还会带有黏液。其叶子通常分为三裂,有时也会分成五裂;而顶部的叶子则呈心形且不分裂。雄株会开出类似醋栗灌木或雄性大麻的花朵;雌株则结出球果,这些球果与冷杉的球果很相似,只不过冷杉的球果是木质的,而啤酒花的球果则是叶状的。只有这些球果才能用于酿造啤酒;因此人们只种植雌株,一旦球果开始变脆,就会立即将其采摘并晾干。人们会在经过适当准备的啤酒花种植地里通过移栽或育苗的方式种植啤酒花,这样培育出的球果会比野生植物的更大更好,不过野生啤酒花也并非毫无用处。人们将啤酒花加入啤酒中,是为了让啤酒具有更宜口的苦味,同时也能延长啤酒的保质期。的确,从远古时代以来,人们就在啤酒中加入了各种各样的成分……
在这篇文章中,我的目的并非要阐述啤酒的历史,因为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准确界定古希腊人和罗马人著作中提到的各种谷物;而这既繁琐又困难,对我来说更是极其烦人的工作,因为我不得不反驳许多公认的观点。我只会试图回答这样一个问题:啤酒花究竟是在何时、何地开始被用作啤酒的添加物的?这一主题已经引起了两位学者的关注,我将借助他们的研究成果,并结合自己的观察来进一步探讨这个问题。
如今,啤酒花已广为人知,因此无需再对其进行详细的描述。不过,为了便于理解,我还是有必要简单说明一下。这种植物目前在欧洲大部分地区都生长于野外,在德国则常见于树篱和围栏之中。它会攀附在树干上,如果柱子足够长的话,它还能爬到二十或三十英尺的高处。它的表面几乎到处都是粗糙且尖锐的,有时还会带有黏液。其叶子通常分为三裂,有时也会分成五裂;而顶部的叶子则呈心形且不分裂。雄株会开出类似醋栗灌木或雄性大麻的花朵;雌株则结出球果,这些球果与冷杉的球果很相似,只不过冷杉的球果是木质的,而啤酒花的球果则是叶状的。只有这些球果才能用于酿造啤酒;因此人们只种植雌株,一旦球果开始变脆,就会立即将其采摘并晾干。人们会在经过适当准备的啤酒花种植地里通过移栽或育苗的方式种植啤酒花,这样培育出的球果会比野生植物的更大更好,不过野生啤酒花也并非毫无用处。人们将啤酒花加入啤酒中,是为了让啤酒具有更宜口的苦味,同时也能延长啤酒的保质期。的确,从远古时代以来,人们就在啤酒中加入了各种各样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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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种种尝试,没有任何一种方法能更有效地达到目的,也没有任何一种方法被更广泛地应用。在过去的两个世纪里,有一些植物学家研究了希腊人和罗马人的著作,试图找出他们所描述的那些植物,其中许多人认为他们找到的就是啤酒花。但若不带偏见地仔细研究这些观点,就会发现这种可能性极小;甚至一些学识渊博的植物学家,如马蒂奥利等人,也承认无法证明希腊人和罗马人确实了解我们的啤酒花。或许最常被认为就是啤酒花的植物,是迪奥斯科里德斯所描述的Smilax aspera,这无疑与泰奥弗拉斯图斯所描述的、未加任何别名的smilax为同一种植物。不可否认,其描述在很大程度上与我们现在的啤酒花相符;但同样真实的是,这一描述也同样适用于许多其他匍匐生长的植物,而最有可能对应的,正是林奈分类系统中仍被称为Smilax aspera的那种植物。那位希腊作家对这种植物果实的描述尤其适用,但另一方面,它也与啤酒花的果实有所不同。有人可能更倾向于认为,普林尼笔下以Lupus salictarius为名的植物就是啤酒花。但他关于这种植物的全部描述仅仅是说它可食用,且生长在柳树林中。这一点对于啤酒花来说无疑是正确的,因为众所周知,人们会在春天将它的嫩芽当作蔬菜食用;然而仅仅因为“lupus”这个名称,评论者们就将其所有描述都套用到了我们现在的啤酒花上,而实际上这些描述同样适用于其他植物。另一种更为毫无根据的猜测是,啤酒花就是卡托所描述的那种被用作牛饲料的野生植物。但实际上手稿中的用词有所不同,因此这一点并不确定;此外,还有许多其他植物也可以充当饲料。可以肯定的是,在这些作家生活的时代,北方民族可能已经使用了啤酒花,但他们可能并不知道它的存在;因为罗马人只是从……才了解到啤酒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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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日耳曼人及其风俗的记载中,人们认为那种饮料不过是他们对葡萄酒的拙劣模仿罢了。但我同意康林、迈博米乌斯等人的观点,即啤酒花直到很久以后才被使用。 “humulus”和“lupulus”这两个名称也并非源自很早的时期。“humulus”是较古老的名称,似乎出自那些最早在啤酒中加入这种成分的人之手。瑞典人和丹麦人使用的“humble”与“humle”,波希米亚人使用的“chumel”,法国人和西班牙人使用的“houblon”,以及匈牙利人和波斯人的相关称呼,似乎都源自同一个源头,后来出现的拉丁语名称如“humelo”、“humolo”、“humulo”、“humlo”也是如此。而“lupulus”则出现得要晚得多。德语中的这个词也被英语所采用,最初写作“hoppe”,后来在高地德语中演变为“Hopfen”,此时双写的“p”通常会被改为更硬的“pf”。类似地,“toppe”演变成了“topf”,“koppe”则演变成了“kopf”等等。据我所知,这个词首次出现在一本似乎属于10世纪的词典中,该词典中还有“Timalus”、“Hoppe”和“Brandigabo Feldhoppe”等词。我推测,“timalus”其实是“humulus”的误写;至于“Brandigabo”,我则无法给出解释。它或许来源于“brace”或“bracium”。前者为普林尼所熟知,后者则与该词典中出现的“malt”一词一同出现。849年去世的瓦拉弗里德·斯特拉博以及不可能早于850年出生的埃米利乌斯·马塞尔,他们的著作中都没有提及啤酒花。在古代法兰克人的法律中,虽然经常提到啤酒和麦芽,但在被认为是查理大帝所著的《Capitulare de Villis Imperatoris》中亦无相关记载。如果当时德国就已经开始使用并酿造啤酒,那么皇帝肯定会在其著作中提及此事。哈勒称,伊西多鲁斯曾记载过在意大利首次尝试在啤酒中加入啤酒花的经历。如果真是如此,那这便是关于这一情况的最早记载,因为伊西多鲁斯死于636年。不过,啤酒花会在以葡萄酒闻名的意大利被发明出来,这种可能性极低,而且事实上这一说法也是错误的。在伊西多鲁斯的全部著作中,根本找不到任何关于啤酒花的记载;在《植物志》中,尽管哈勒曾翻阅过这本书并从中摘录了许多内容,但依然没有相关记载。
关于日耳曼人及其风俗的记载中,人们认为那种饮料不过是他们对葡萄酒的拙劣模仿罢了。但我同意康林、迈博米乌斯等人的观点,即啤酒花直到很久以后才被使用。 “humulus”和“lupulus”这两个名称也并非源自很早的时期。“humulus”是较古老的名称,似乎出自那些最早在啤酒中加入这种成分的人之手。瑞典人和丹麦人使用的“humble”与“humle”,波希米亚人使用的“chumel”,法国人和西班牙人使用的“houblon”,以及匈牙利人和波斯人的相关称呼,似乎都源自同一个源头,后来出现的拉丁语名称如“humelo”、“humolo”、“humulo”、“humlo”也是如此。而“lupulus”则出现得要晚得多。德语中的这个词也被英语所采用,最初写作“hoppe”,后来在高地德语中演变为“Hopfen”,此时双写的“p”通常会被改为更硬的“pf”。类似地,“toppe”演变成了“topf”,“koppe”则演变成了“kopf”等等。据我所知,这个词首次出现在一本似乎属于10世纪的词典中,该词典中还有“Timalus”、“Hoppe”和“Brandigabo Feldhoppe”等词。我推测,“timalus”其实是“humulus”的误写;至于“Brandigabo”,我则无法给出解释。它或许来源于“brace”或“bracium”。前者为普林尼所熟知,后者则与该词典中出现的“malt”一词一同出现。849年去世的瓦拉弗里德·斯特拉博以及不可能早于850年出生的埃米利乌斯·马塞尔,他们的著作中都没有提及啤酒花。在古代法兰克人的法律中,虽然经常提到啤酒和麦芽,但在被认为是查理大帝所著的《Capitulare de Villis Imperatoris》中亦无相关记载。如果当时德国就已经开始使用并酿造啤酒,那么皇帝肯定会在其著作中提及此事。哈勒称,伊西多鲁斯曾记载过在意大利首次尝试在啤酒中加入啤酒花的经历。如果真是如此,那这便是关于这一情况的最早记载,因为伊西多鲁斯死于636年。不过,啤酒花会在以葡萄酒闻名的意大利被发明出来,这种可能性极低,而且事实上这一说法也是错误的。在伊西多鲁斯的全部著作中,根本找不到任何关于啤酒花的记载;在《植物志》中,尽管哈勒曾翻阅过这本书并从中摘录了许多内容,但依然没有相关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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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值得注意的细节,但他并未重复这一说法。很可能导致这种误解的段落是:在这段文字中,作者描述了一种他称之为“celia”的啤酒,同时明确提到了玉米的发芽、麦芽的培育以及由此制成的甜麦汁,还有其发酵过程,但却没有提到啤酒花。也许有人认为这段文字中也应该提及啤酒花,否则啤酒就不可能具备伊西多鲁斯所描述的那种浓郁的味道和醉人效果,而伊西多鲁斯则正确地将这些特性归因于发酵过程。文森提乌斯也重复了同样的描述,没有任何改动或补充。但由于伊西多鲁斯的著作几乎全是借鉴自更早的作家,我试图找出这些信息的来源,最终在奥罗修斯的史书中找到了答案,众所周知,奥罗修斯生活在5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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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阿拉伯医生梅苏埃的著作的拉丁文译本中,有一段关于一种匍匐植物的描述,不过和通常的情况一样,这段描述并不完整。该植物有着粗糙且有凹陷的叶子,被命名为“lupulus”,显然这与我们的啤酒花极为相似。尤其是对这种植物的球果有非常详细的描述。不过,作者仅提到了这种植物的药用价值,并未提及它在啤酒制造中的用途。梅苏埃大约生活在845年左右,因此他是第一个使用“lupuli”这个词的人。但我们只有这份古老且质量低劣的译本,很可能“lupulus”这个词就是由译者自行创造的。因此,这段文字无法作为证据。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在加洛林王朝时期人们已经知道啤酒花的存在,因为佩潘国王的一封赠地信中提到了“humolariæ”,毫无疑问,那指的便是啤酒花种植园。同样,822年时,科尔贝修道院的院长阿德拉德免除了他所在地区磨坊主们与啤酒花相关的所有工作,他在信中使用了“humlo”和“brace”这两个词,显然指的是用于酿造啤酒的玉米和麦芽。在弗里津根的古代文献集中,有许多文件是写于路德维库斯·日耳曼尼库斯时代,也就是9世纪中叶;在这些文件中,有大量关于啤酒花种植园的记载,当时它们被称为“humularia”。
有一些值得注意的细节,但他并未重复这一说法。很可能导致这种误解的段落是:在这段文字中,作者描述了一种他称之为“celia”的啤酒,同时明确提到了玉米的发芽、麦芽的培育以及由此制成的甜麦汁,还有其发酵过程,但却没有提到啤酒花。也许有人认为这段文字中也应该提及啤酒花,否则啤酒就不可能具备伊西多鲁斯所描述的那种浓郁的味道和醉人效果,而伊西多鲁斯则正确地将这些特性归因于发酵过程。文森提乌斯也重复了同样的描述,没有任何改动或补充。但由于伊西多鲁斯的著作几乎全是借鉴自更早的作家,我试图找出这些信息的来源,最终在奥罗修斯的史书中找到了答案,众所周知,奥罗修斯生活在5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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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阿拉伯医生梅苏埃的著作的拉丁文译本中,有一段关于一种匍匐植物的描述,不过和通常的情况一样,这段描述并不完整。该植物有着粗糙且有凹陷的叶子,被命名为“lupulus”,显然这与我们的啤酒花极为相似。尤其是对这种植物的球果有非常详细的描述。不过,作者仅提到了这种植物的药用价值,并未提及它在啤酒制造中的用途。梅苏埃大约生活在845年左右,因此他是第一个使用“lupuli”这个词的人。但我们只有这份古老且质量低劣的译本,很可能“lupulus”这个词就是由译者自行创造的。因此,这段文字无法作为证据。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在加洛林王朝时期人们已经知道啤酒花的存在,因为佩潘国王的一封赠地信中提到了“humolariæ”,毫无疑问,那指的便是啤酒花种植园。同样,822年时,科尔贝修道院的院长阿德拉德免除了他所在地区磨坊主们与啤酒花相关的所有工作,他在信中使用了“humlo”和“brace”这两个词,显然指的是用于酿造啤酒的玉米和麦芽。在弗里津根的古代文献集中,有许多文件是写于路德维库斯·日耳曼尼库斯时代,也就是9世纪中叶;在这些文件中,有大量关于啤酒花种植园的记载,当时它们被称为“humula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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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文献中有所提及。在随后两个世纪的税务记录中,那些被送给教会和修道院的物品中,经常出现“modii”和“moldera humuli”这样的名称。13世纪时,关于啤酒花以及啤酒花的供应的记载更为频繁,这些记载中使用的名称有“humuleta”、“humileta”以及“humularia”。在《萨克森法典》以及马格德堡的市民法中,也有针对生长在树篱上的啤酒花的相关规定。至于14世纪出现的更多相关记载,以及证明当时德国许多地方都在种植啤酒花的证据,我就不再赘述了。或许正如莫森所说,后来费舍尔也持相同观点——不过我并不完全相信他们的说法——即德国的许多城市之所以能够大量销售啤酒,得益于啤酒花的运用(毫无疑问,啤酒花是德国人的发明),以及其独特的优良品质。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种用于调味啤酒的方法,是由我们的邻国英国人、荷兰人、瑞典人等在更晚的时期才采用的。
如果因为上述两段文字中的“lupuli”一词存在疑问而不予采用的话,那么就必须认为“lupuli”这一名称比“humulus”更为现代;如果是这样的话,就很难像杜康日所说的那样,认为“humulus”是从“lupuli”中去掉首字母而形成的。目前,我还没有找到在13世纪之前就用“lupulus”来指代啤酒花的记载。
大约在那个时代,有一位来自热那亚的人,他通常被称为约翰内斯·德·雅努阿或雅努恩西斯,同时也有科尔杜斯这个姓氏。他曾担任教皇尼古拉四世的医生,后来又成为教皇博尼法斯八世的牧师和副执事,因此他活跃于13世纪末期。在他的著作中,最著名、也最受推崇的当属《Catholicon》一书。在这本书中,他按字母顺序列举了当时所有用于医疗的物品,据他自己所说,他花了30年时间来完成这部作品。这本通常被视为第一部药物辞典的书里,确实有关于“lupulus”的条目,不过该条目是从之前提到的梅苏埃的拉丁文译本中抄录来的,同时还补充说明:法国人和德国人将这种植物称为“humilis”,而它的花朵则被用来制作一种饮料,他将其称为……
在上述文献中有所提及。在随后两个世纪的税务记录中,那些被送给教会和修道院的物品中,经常出现“modii”和“moldera humuli”这样的名称。13世纪时,关于啤酒花以及啤酒花的供应的记载更为频繁,这些记载中使用的名称有“humuleta”、“humileta”以及“humularia”。在《萨克森法典》以及马格德堡的市民法中,也有针对生长在树篱上的啤酒花的相关规定。至于14世纪出现的更多相关记载,以及证明当时德国许多地方都在种植啤酒花的证据,我就不再赘述了。或许正如莫森所说,后来费舍尔也持相同观点——不过我并不完全相信他们的说法——即德国的许多城市之所以能够大量销售啤酒,得益于啤酒花的运用(毫无疑问,啤酒花是德国人的发明),以及其独特的优良品质。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种用于调味啤酒的方法,是由我们的邻国英国人、荷兰人、瑞典人等在更晚的时期才采用的。
如果因为上述两段文字中的“lupuli”一词存在疑问而不予采用的话,那么就必须认为“lupuli”这一名称比“humulus”更为现代;如果是这样的话,就很难像杜康日所说的那样,认为“humulus”是从“lupuli”中去掉首字母而形成的。目前,我还没有找到在13世纪之前就用“lupulus”来指代啤酒花的记载。
大约在那个时代,有一位来自热那亚的人,他通常被称为约翰内斯·德·雅努阿或雅努恩西斯,同时也有科尔杜斯这个姓氏。他曾担任教皇尼古拉四世的医生,后来又成为教皇博尼法斯八世的牧师和副执事,因此他活跃于13世纪末期。在他的著作中,最著名、也最受推崇的当属《Catholicon》一书。在这本书中,他按字母顺序列举了当时所有用于医疗的物品,据他自己所说,他花了30年时间来完成这部作品。这本通常被视为第一部药物辞典的书里,确实有关于“lupulus”的条目,不过该条目是从之前提到的梅苏埃的拉丁文译本中抄录来的,同时还补充说明:法国人和德国人将这种植物称为“humilis”,而它的花朵则被用来制作一种饮料,他将其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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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多”。不过,这位意大利人似乎并不真正了解这个概念;他亲自告诉我们,“梅多”或“米德”其实是一种用稀释后的蜂蜜制成的饮料,制作过程中从不使用啤酒花。当时在意大利,也还没有人使用啤酒花。大约在同一时期,阿诺德·德·维拉诺瓦在为米兰的约翰所著的《Regimen》一书撰写的注释中,以萨勒诺著名学派的名义提到了啤酒花以及其在酿造啤酒中的作用。
在我进行研究时,我常常得到蒂克森教授的帮助,他向我提出了一种推测:啤酒花或许源自羽扇豆,因为科卢梅拉提到,在埃及,人们会将这种植物的苦味种子加入啤酒中,以降低其甜度。G. W. 洛尔斯巴赫也根据阿拉伯历史学家伊本·哈利坎的记载证实了这一说法。无论如何,这都说明当时在埃及,人们已经开始在啤酒中添加苦味物质。众所周知,在意大利,人们也会通过将羽扇豆浸泡在水中来使其适合人类和动物食用;我认为正因如此,瓦罗才要求农庄周围必须有水。经过水浸泡后的羽扇豆至今仍被用来制作面团。但如果啤酒花确实源自羽扇豆,那么就必须证明在埃及以外地区,人们也普遍使用啤酒花来酿造啤酒。即便我们像肖特根那样认为诗人所说的“zythum”指的就是啤酒,但这种饮料在意大利从未被使用过,而且我也未发现任何关于在酿造啤酒时使用羽扇豆的记载。
在荷兰的酿酒厂里,啤酒花似乎是在14世纪初才开始被使用的;因为大约在那个时期,有许多人抱怨说,使用啤酒花进行酿造的新方法降低了麦芽的消耗量,同时也减少了由此产生的税收。 “Gruit”这个词似乎有多种含义:首先,它指的是麦芽;不过虽然我曾经认为这就是它的正确含义,也有不少人同意我的观点,但我必须承认,经过进一步研究后,我还是无法完全证明这一点。其次,它指的是每次酿造时需要缴纳的某种税金;第三,它还指的是用于酿造啤酒的某些草药。
“梅多”。不过,这位意大利人似乎并不真正了解这个概念;他亲自告诉我们,“梅多”或“米德”其实是一种用稀释后的蜂蜜制成的饮料,制作过程中从不使用啤酒花。当时在意大利,也还没有人使用啤酒花。大约在同一时期,阿诺德·德·维拉诺瓦在为米兰的约翰所著的《Regimen》一书撰写的注释中,以萨勒诺著名学派的名义提到了啤酒花以及其在酿造啤酒中的作用。
在我进行研究时,我常常得到蒂克森教授的帮助,他向我提出了一种推测:啤酒花或许源自羽扇豆,因为科卢梅拉提到,在埃及,人们会将这种植物的苦味种子加入啤酒中,以降低其甜度。G. W. 洛尔斯巴赫也根据阿拉伯历史学家伊本·哈利坎的记载证实了这一说法。无论如何,这都说明当时在埃及,人们已经开始在啤酒中添加苦味物质。众所周知,在意大利,人们也会通过将羽扇豆浸泡在水中来使其适合人类和动物食用;我认为正因如此,瓦罗才要求农庄周围必须有水。经过水浸泡后的羽扇豆至今仍被用来制作面团。但如果啤酒花确实源自羽扇豆,那么就必须证明在埃及以外地区,人们也普遍使用啤酒花来酿造啤酒。即便我们像肖特根那样认为诗人所说的“zythum”指的就是啤酒,但这种饮料在意大利从未被使用过,而且我也未发现任何关于在酿造啤酒时使用羽扇豆的记载。
在荷兰的酿酒厂里,啤酒花似乎是在14世纪初才开始被使用的;因为大约在那个时期,有许多人抱怨说,使用啤酒花进行酿造的新方法降低了麦芽的消耗量,同时也减少了由此产生的税收。 “Gruit”这个词似乎有多种含义:首先,它指的是麦芽;不过虽然我曾经认为这就是它的正确含义,也有不少人同意我的观点,但我必须承认,经过进一步研究后,我还是无法完全证明这一点。其次,它指的是每次酿造时需要缴纳的某种税金;第三,它还指的是用于酿造啤酒的某些草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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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世纪:最后,用这种原料酿造的啤酒本身有时也被称作“gruit”。不过,这个词并不一定总是指麦芽,因为有记载称,在啤酒花被引入之后,人们使用的“gruit”量比以前少了。但究竟如何能用啤酒花来替代麦芽呢?列日与乌得勒支的主教约翰向皇帝查理四世抱怨说,三十多年来出现了一种新的酿造方法,即加入一种名为“humulus”或“hoppa”的植物,这导致他通过征收“gruitgeld”获得的收入大幅减少。因此,皇帝在1364年允许他为弥补损失,每桶啤酒花收取一格罗申;教皇格里高利也确认了阿诺德主教的这一权利。从这些记载可以推测,当时人们确实会用各种草药来调制饮料,而这类混合物以及“gruit”的销售则被视作一种税收来源。甚至有迹象表明,“gruit”其实是一种发酵物质,是啤酒酿造所不可或缺的成分,而非如今所用的酵母。显然,古代的啤酒无法长期保存;而能够长期保存的啤酒则是在啤酒花被引入之后才出现的。那些研究啤酒花利弊的最古老文献中,将啤酒花的弊端列为会使人身体虚弱、增加忧郁情绪;而其优点则在于能够防止液体变质。人们很快还发现,啤酒的保存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酿造的季节;安东先生引用了1350年的伊尔姆法规,其中规定人们只能在米迦勒节到圣瓦尔普吉斯节期间酿造啤酒,其他时间则禁止酿造,违者将面临惩罚。在那个时期,似乎有多种类型的啤酒被使用,它们或许逐渐取代了葡萄酒、咖啡和茶,成为人们喜爱的饮品。安东先生还引用了1144年的一份赫沃德文献,其中提到了“甜味啤酒”与“非甜味啤酒”。不过,即便在现在,许多种类的啤酒也会添加蜂蜜,比如在尼美根酿造的啤酒,它以“moll”为名大量销售,这个词无疑源自“mollig”,意为“温和”,这一词也用于形容葡萄酒。同样,英国人也会在啤酒中加入甘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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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英格兰,啤酒花的使用似乎出现得要晚得多;据说起初人们认为它是一种危险的作物,因此在15世纪中叶的亨利六世统治时期,种植啤酒花是被禁止的。我不敢否认这一点,尽管对此表示怀疑。我在任何英国作家的著作中都找不到相关证据,也在那位国王的法令中未能找到关于禁止种植啤酒花的记载,不过其中确实有涉及麦芽的禁令。相反,许多英国历史学家认为,啤酒花最初是由阿图瓦地区的人在亨利八世统治时期,也就是大约1524年时引入英格兰的。不过,这位君主确实在其统治的第22年,即1530年,颁布了一项针对宫廷仆从的法令,禁止酿酒商在麦芽酒中加入啤酒花和硫磺。但也许他并不喜欢含啤酒花的啤酒。至今,大多数词典仍将麦芽酒定义为不使用啤酒花酿造的啤酒;有一位英国医生明确指出,麦芽酒与普通啤酒的区别就在于前者不使用啤酒花。但根据英格兰的酿酒指南,麦芽酒的酿造也需要啤酒花。在英格兰法律中,啤酒花首次被提及是在爱德华六世统治的第五年,即1552年,当时一些种植啤酒花的地区获得了特殊待遇。不过,像酿酒技术一样,啤酒花的种植在英格兰也发展到了极为成熟的水平,但在17世纪初其种植范围仍然十分有限;因为詹姆斯一世在其统治的第五年,即1603年,不得不以严厉的惩罚来禁止劣质或掺假啤酒花的进口与使用。因此,当时英格兰的啤酒花产量不足以满足本国需求。在瑞典,至少在15世纪时,啤酒花似乎并不常见;因为那时人们使用的是甜桦树来酿造啤酒,而且这种做法极为普遍,以至于克里斯托弗国王在1440年重申了旧法规:那些在指定时间之前在公共土地或他人土地上采摘这种植物的人将面临罚款。对于过早采摘啤酒花的行为也会处以类似惩罚,而且对啤酒花种植的监管极为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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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没有种植40株啤酒花的农民会受到惩罚,除非他们能证明自己的土地不适合种植啤酒花。在瑞典,人们长期怀疑这种植物是否能在该国寒冷的气候中生长,但实际上它却在那里野生生长。1523年即位的古斯塔夫一世时期,瑞典为进口啤酒花不得不支付1200施普夫芬德的铁,这一数字大约相当于当时瑞典全国铁产量的九分之一。1558年,国王在一份诏书中抱怨说一磅啤酒花的价钱相当于一桶麦芽的价格,因此他希望鼓励人们种植啤酒花。然而他的努力收效甚微,即便在17世纪中叶克里斯蒂娜女王执政期间,瑞典所使用的所有啤酒花仍需从德国进口,尤其是从不伦瑞克和萨克森地区。女王的花园里虽有一些作为珍品的啤酒花植株,但正是在她的统治下啤酒花种植才开始发展。由于发展得如此顺利,那些原本每三年就要前往瑞典收取报酬并接受新订单的德国啤酒花种植者们回来时极为不满,他们的部分啤酒花田也因此被废弃。不过,在1660年至1697年间在位的查理十一世时期,啤酒花种植才真正得到了显著的发展。1766年,林奈提出一种推测:啤酒花、菠菜、藜属植物、龙蒿以及许多其他园艺蔬菜都是哥特人在迁徙期间从俄罗斯,尤其是乌克兰带到了欧洲,因为早期的文献中并未提及这些植物,而且现在这些植物在这些地区都是野生状态。不过可以确定的是,啤酒花属于当地的原生植物,因为在德国、瑞士、英格兰和瑞典,甚至在一些从未有人种植过啤酒花的地区,它们也都是野生状态,不可能是因为从啤酒花田或花园中传播而意外野生的。在北方部落迁徙之前的文献中缺乏相关记载,并不能证明那种植物当时并不存在。那时还没有像普林尼所说的希帕克斯那样记录星星的林奈来为后人留下植物信息。只有那些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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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人的著作中,有一些植物因其实用价值或有害特性,或是由于某些特殊的情况而备受关注。还有许多植物一直不为人知,或者至少没有名字,直到自然历史学发展出系统化的研究方法之后;即便在今天,植物学家们仍常常能发现一些此前未曾被记录过的植物。中国人是否了解我们的啤酒花呢?他们有一种用大麦和小麦酿造的啤酒,名为“塔拉松”;据J.G.格梅林的记载,他特意了解了这种啤酒的酿造过程,发现人们在酿造时还会加入经过压榨后呈砖块状的啤酒花。众所周知,中国人也有通过强力压榨制成饼状的茶叶。在波希米亚,我们的啤酒花也是以同样的方式被压榨的,如此处理后的啤酒花可以保存50年而不失去其效力。人们会把它们装进粗帆布制成的袋子中,然后进行压榨。一个边长为两肘的方形袋子,可以装下50蒲式耳以这种方式处理过的啤酒花;当需要用啤酒花来酿造啤酒时,就把袋子固定在横梁上,再用斧头砍下所需的数量。整个啤酒花块呈棕色,看起来很像沥青,根本无法分辨出其中的啤酒花叶片。中国人是否想过将我们的啤酒花用于同样的目的,这对于研究啤酒花的历史来说是个重要问题;但目前我还无法给出答案。
啤酒花在肯特郡、苏塞克斯郡和赫里福德郡广泛种植;在伍斯特郡、威尔特郡、汉普郡、格洛斯特郡、萨里郡以及其他几个郡也有少量种植。英格兰境内有5万到6万英亩的土地用于种植啤酒花,其中大约一半位于肯特郡。对于啤酒花的产量,政府会征收每百磅18先令8便士的税。英国的啤酒花被出口到汉堡、安特卫普、圣彼得堡、纽约、澳大利亚等地,同时也有一些从佛兰德斯进口的啤酒花。1842年,英国生产的啤酒花所缴纳的税款总计为260,979英镑。
啤酒花在肯特郡、苏塞克斯郡和赫里福德郡广泛种植;在伍斯特郡、威尔特郡、汉普郡、格洛斯特郡、萨里郡以及其他几个郡也有少量种植。英格兰境内有5万到6万英亩的土地用于种植啤酒花,其中大约一半位于肯特郡。对于啤酒花的产量,政府会征收每百磅18先令8便士的税。英国的啤酒花被出口到汉堡、安特卫普、圣彼得堡、纽约、澳大利亚等地,同时也有一些从佛兰德斯进口的啤酒花。1842年,英国生产的啤酒花所缴纳的税款总计为260,979英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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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尤其值得一提的是J. F. Tresenreuter所著的《关于啤酒花的论著》,该书于1759年在纽伦堡出版,为4开本,由J. Heumann撰写了序言。
918
Σμίλαξ τραχεῖα.
919
Dioscor., iv. 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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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st. Plant. iii. 18.
921
xxi. 15, sect. 50.
922
Cato De Re Rustica, xxxvii. p. 55.
923
古代文献中与啤酒相关的诸多内容,已被Dithmar收录在其所编的《塔西佗〈日耳曼人的风俗〉》第xxiii章中;同时也被Meibom收录在Gronovii的《希腊古代文献集》第九卷第548页中。
924
“humulus”一词源自“humus”,即新土,因为啤酒花只能在肥沃的土壤中生长。——劳登与W.胡克爵士。
925
这一珍贵的古代文献可见于(Nyerup)所著的《德语文学研究》,由A. F. Suhm出版,1787年于哥本哈根出版,为4开本,第331页和第404页。
926
Lib. xviii. cap. 7.
927
Histor. Stirpium, ii. p. 290.
928
Biblioth. Botan. i. p. 161.
929
Originum lib. xx. 3, p. 487.
930
Speculum Naturale, lib. xi. 109.
931
Lib. v. cap. 7.
其中尤其值得一提的是J. F. Tresenreuter所著的《关于啤酒花的论著》,该书于1759年在纽伦堡出版,为4开本,由J. Heumann撰写了序言。
918
Σμίλαξ τραχεῖα.
919
Dioscor., iv. 244.
920
Hist. Plant. iii. 18.
921
xxi. 15, sect. 50.
922
Cato De Re Rustica, xxxvii. p. 55.
923
古代文献中与啤酒相关的诸多内容,已被Dithmar收录在其所编的《塔西佗〈日耳曼人的风俗〉》第xxiii章中;同时也被Meibom收录在Gronovii的《希腊古代文献集》第九卷第548页中。
924
“humulus”一词源自“humus”,即新土,因为啤酒花只能在肥沃的土壤中生长。——劳登与W.胡克爵士。
925
这一珍贵的古代文献可见于(Nyerup)所著的《德语文学研究》,由A. F. Suhm出版,1787年于哥本哈根出版,为4开本,第331页和第404页。
926
Lib. xviii. cap. 7.
927
Histor. Stirpium, ii. p. 290.
928
Biblioth. Botan. i. p. 161.
929
Originum lib. xx. 3, p. 487.
930
Speculum Naturale, lib. xi. 109.
931
Lib. v. cap. 7.
Page 499
932
约翰·梅苏埃的著作。威尼斯,1589年,对开本。
933
杜坎格的《桑迪奥尼历史》第1卷第3章,第669页。
934
见C.迈歇尔贝克的《弗赖辛历史》第一卷中的相关记载,第359页。
935
参见特雷森罗伊特所引用的文献,第15页:佩齐的《轶事集》第一卷,第3页,第68、72页;J.C.哈伦贝格的《甘德斯海姆历史》,第1350页;埃卡德的《撒克逊起源》,第59页;洛伊克费尔德的《波尔登斯古物志》,第78页。
936
F.G.德索默斯贝格的《西里西亚文献志》第一卷,第801、829、857页;冯·路德维希的《历史遗存》,第425页;特雷森罗伊特在第20页引用了14世纪后的相关资料。
937
第二卷,第52条。
938
第126条。
939
关于这位作者及其现已罕见的著作的详情,可参阅哈勒的《植物学书目》第一卷,第222页。
940
“Ydromel”条目。
941
这部著名的著作被称为《萨莱诺学派著作》,最初于1649年出版,此后被多次再版,并被翻译成多种语言。已故的赫伯特·克罗夫特爵士出版了一个非常完整的版本,其中包含英文译文以及该书的编史内容。关于这本书的背景信息也可见于贾诺内的《那不勒斯历史》。
942
劳登在《植物百科全书》中指出,“lupulus”其实是“Lupus salictarius”的缩写,据普林尼所说,这种植物因生长在柳树间而得名,它通过缠绕并扼杀柳树,其破坏力堪比狼群对羊群的威胁。
约翰·梅苏埃的著作。威尼斯,1589年,对开本。
933
杜坎格的《桑迪奥尼历史》第1卷第3章,第669页。
934
见C.迈歇尔贝克的《弗赖辛历史》第一卷中的相关记载,第359页。
935
参见特雷森罗伊特所引用的文献,第15页:佩齐的《轶事集》第一卷,第3页,第68、72页;J.C.哈伦贝格的《甘德斯海姆历史》,第1350页;埃卡德的《撒克逊起源》,第59页;洛伊克费尔德的《波尔登斯古物志》,第78页。
936
F.G.德索默斯贝格的《西里西亚文献志》第一卷,第801、829、857页;冯·路德维希的《历史遗存》,第425页;特雷森罗伊特在第20页引用了14世纪后的相关资料。
937
第二卷,第52条。
938
第126条。
939
关于这位作者及其现已罕见的著作的详情,可参阅哈勒的《植物学书目》第一卷,第2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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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dromel”条目。
941
这部著名的著作被称为《萨莱诺学派著作》,最初于1649年出版,此后被多次再版,并被翻译成多种语言。已故的赫伯特·克罗夫特爵士出版了一个非常完整的版本,其中包含英文译文以及该书的编史内容。关于这本书的背景信息也可见于贾诺内的《那不勒斯历史》。
942
劳登在《植物百科全书》中指出,“lupulus”其实是“Lupus salictarius”的缩写,据普林尼所说,这种植物因生长在柳树间而得名,它通过缠绕并扼杀柳树,其破坏力堪比狼群对羊群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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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3
科卢梅拉,第10卷,第116节。人们将萝卜之类的根茎切碎,与浸泡过的羽扇豆一起放入埃及啤酒中,以此提升啤酒的口感。参见洛尔斯巴赫对伊本·哈利坎著作中相关内容的注释。马尔堡,1789年,8开本,第21页。
944
普林尼,第18卷,第14章,第36节;《农事论》,第2卷,第39节,第189页。尼克拉斯还引用了盖伦的《简单医学原理》第6卷,第144节以及阿里安的《医学原理》第1卷,第30节中的相关内容。
945
《乡村生活指南》,第1卷,第13章,第3节。
946
该文献收录于《马太古代文集》第3卷,第260页。另可参阅杜康热所著的关于“Grutt”及其衍生词的词条。
947
圣希尔德加德在《自然哲学》第2卷,第74章中有相关论述;彼得罗·克雷森蒂奥在《农业论》第6卷,第56章也有相关记载。这位作家生活在13世纪。
948
她是8世纪的一位著名女圣人,据说是英格兰人,但在德国被封为圣徒。她在图林根州的海登斯海姆担任修道院院长。——译者注
949
这一观点见于《哥廷根学术通报》,1778年,第323页。
950
《法规大全》,第1卷,第591页。
951
J.霍顿所著的《农业与商业的改进》,伦敦,1727年,8开本,第2卷,第457页。安德森所著的《商业史》。[古时该国使用的发酵酒通常被称为“麦芽酒”,但实际上我们并不知道其确切成分。目前所知的是,这是一种味道宜人但会使人醉意的酒。我们的撒克逊祖先极为沉迷于饮用这种酒,早在埃德加国王时代,就有人规定必须在酒杯上标明一定高度,超过这个高度就不允许再倒酒,否则将面临严厉惩罚。这很可能就是“带塞酒杯”的由来,至今仍有一些这样的酒杯留存下来。这种酒杯能容纳两夸脱的酒,杯内有一排八个标记。]
科卢梅拉,第10卷,第116节。人们将萝卜之类的根茎切碎,与浸泡过的羽扇豆一起放入埃及啤酒中,以此提升啤酒的口感。参见洛尔斯巴赫对伊本·哈利坎著作中相关内容的注释。马尔堡,1789年,8开本,第21页。
944
普林尼,第18卷,第14章,第36节;《农事论》,第2卷,第39节,第189页。尼克拉斯还引用了盖伦的《简单医学原理》第6卷,第144节以及阿里安的《医学原理》第1卷,第30节中的相关内容。
945
《乡村生活指南》,第1卷,第13章,第3节。
946
该文献收录于《马太古代文集》第3卷,第260页。另可参阅杜康热所著的关于“Grutt”及其衍生词的词条。
947
圣希尔德加德在《自然哲学》第2卷,第74章中有相关论述;彼得罗·克雷森蒂奥在《农业论》第6卷,第56章也有相关记载。这位作家生活在13世纪。
948
她是8世纪的一位著名女圣人,据说是英格兰人,但在德国被封为圣徒。她在图林根州的海登斯海姆担任修道院院长。——译者注
949
这一观点见于《哥廷根学术通报》,1778年,第323页。
950
《法规大全》,第1卷,第591页。
951
J.霍顿所著的《农业与商业的改进》,伦敦,1727年,8开本,第2卷,第457页。安德森所著的《商业史》。[古时该国使用的发酵酒通常被称为“麦芽酒”,但实际上我们并不知道其确切成分。目前所知的是,这是一种味道宜人但会使人醉意的酒。我们的撒克逊祖先极为沉迷于饮用这种酒,早在埃德加国王时代,就有人规定必须在酒杯上标明一定高度,超过这个高度就不允许再倒酒,否则将面临严厉惩罚。这很可能就是“带塞酒杯”的由来,至今仍有一些这样的酒杯留存下来。这种酒杯能容纳两夸脱的酒,杯内有一排八个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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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木桩从上到下依次排列,每两个木桩之间的空间恰好为半品脱。饮酒时必须喝满这个空间内的酒量;如果有人喝得过多或过少,就必须继续喝直到达到规定量。在1102年于伦敦召开的会议上制定的安瑟伦大主教的法规中,有条规定要求神职人员不得参加饮酒竞赛,也不得按照木桩标记来控制饮酒量。
952
《考古学》,第三卷,第157页。实际上,在更晚的时期,伦敦市议会还向议会请愿,反对使用啤酒花,因为“它们会破坏饮料的味道并危害人们的健康。”——参见沃尔特·布赖斯所著的《改进与完善》,该书出版于1649年。
953
《汉堡杂志》,第三十三卷,第465页。
954
在瑞典,有一种野生植物可以用来酿造啤酒;而在德国,则有一种名为“post”的野生植物,植物学家将其称为Ledum palustre。在过去,穷人会用这种植物来代替啤酒花,但它会引发严重的头痛。——参见林奈的《学术闲谈》,第八卷,第270页。尽管这种植物具有危害性,法律仍禁止其使用,但在德国北部,它仍然被广泛用于为啤酒增添苦味。在这个国家,有时也会使用Cocculus indicus来达到类似的目的。
955据说这项法规早在马格努斯·斯米克统治时期就已制定,但在1440年得到了克里斯托弗国王的确认。1608年,根据查理九世的命令,这项法规被收录在名为《Swerikes Rijkes Landz-lagh》的书中,并以对开本的形式在斯德哥尔摩印刷。与这一主题相关的内容见于《Bygninga Balker》的第49章和第50章,第xl.a页。
956林奈的《学术闲谈》,第七卷,第452页。
957格梅林的《西伯利亚游记》,哥廷根,1752年,8开本,第三卷,第55页。
952
《考古学》,第三卷,第157页。实际上,在更晚的时期,伦敦市议会还向议会请愿,反对使用啤酒花,因为“它们会破坏饮料的味道并危害人们的健康。”——参见沃尔特·布赖斯所著的《改进与完善》,该书出版于164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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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堡杂志》,第三十三卷,第465页。
954
在瑞典,有一种野生植物可以用来酿造啤酒;而在德国,则有一种名为“post”的野生植物,植物学家将其称为Ledum palustre。在过去,穷人会用这种植物来代替啤酒花,但它会引发严重的头痛。——参见林奈的《学术闲谈》,第八卷,第270页。尽管这种植物具有危害性,法律仍禁止其使用,但在德国北部,它仍然被广泛用于为啤酒增添苦味。在这个国家,有时也会使用Cocculus indicus来达到类似的目的。
955据说这项法规早在马格努斯·斯米克统治时期就已制定,但在1440年得到了克里斯托弗国王的确认。1608年,根据查理九世的命令,这项法规被收录在名为《Swerikes Rijkes Landz-lagh》的书中,并以对开本的形式在斯德哥尔摩印刷。与这一主题相关的内容见于《Bygninga Balker》的第49章和第50章,第xl.a页。
956林奈的《学术闲谈》,第七卷,第452页。
957格梅林的《西伯利亚游记》,哥廷根,1752年,8开本,第三卷,第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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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铅。
弄清黑铅作为书写材料的使用历史有多久,对于研究古文献而言可能具有重要意义,因为这样就可以确定那些用这种材料书写或绘制的手稿的年代。
我这里所说的是由一种通常被称为铅矿或钼矿的矿物制成的铅笔,不过现在矿物学家已经对这两种名称进行了区分。用于制作黑铅铅笔的矿物被称作reissbley、铅矿或石墨;而wasserbley和钼矿则指的是另一种曾经被认为与前者相同的矿物,尽管外观上很相似,但它更重,出现频率更低,还含有一种近乎钢灰色的新金属,质地极为脆弱,这种金属被命名为钼。
此处所说的铅矿在暴露于明火中时几乎会被完全烧尽,只留下少量铁和硅质物质。它不含铅;reissbley和bleystift这两个名称的由来,只是因为这种矿物在纸上会留下铅色的痕迹。它所绘制的线条越深、越细、越清晰,就越适合用于绘画和书写。这些线条十分持久,不易褪色;但如果需要的话,也可以轻易擦除。因此,相比任何彩色颜料、木炭甚至墨水,黑铅的使用都更为方便快捷。
众所周知,一千多年前,那些希望自己的书写显得美观规整的抄写员们,会先画出细长的平行线,然后沿着这些线来书写。在古老的手稿中,这些线条依然清晰可辨。在许多情况下,它们只是通过某种坚硬的物体刻在羊皮纸上的;但它们往往呈现出铅色,因此人们可能会认为它们是用铅矿绘制的,进而认为这种材料的使用历史与我们推测的一样悠久。
弄清黑铅作为书写材料的使用历史有多久,对于研究古文献而言可能具有重要意义,因为这样就可以确定那些用这种材料书写或绘制的手稿的年代。
我这里所说的是由一种通常被称为铅矿或钼矿的矿物制成的铅笔,不过现在矿物学家已经对这两种名称进行了区分。用于制作黑铅铅笔的矿物被称作reissbley、铅矿或石墨;而wasserbley和钼矿则指的是另一种曾经被认为与前者相同的矿物,尽管外观上很相似,但它更重,出现频率更低,还含有一种近乎钢灰色的新金属,质地极为脆弱,这种金属被命名为钼。
此处所说的铅矿在暴露于明火中时几乎会被完全烧尽,只留下少量铁和硅质物质。它不含铅;reissbley和bleystift这两个名称的由来,只是因为这种矿物在纸上会留下铅色的痕迹。它所绘制的线条越深、越细、越清晰,就越适合用于绘画和书写。这些线条十分持久,不易褪色;但如果需要的话,也可以轻易擦除。因此,相比任何彩色颜料、木炭甚至墨水,黑铅的使用都更为方便快捷。
众所周知,一千多年前,那些希望自己的书写显得美观规整的抄写员们,会先画出细长的平行线,然后沿着这些线来书写。在古老的手稿中,这些线条依然清晰可辨。在许多情况下,它们只是通过某种坚硬的物体刻在羊皮纸上的;但它们往往呈现出铅色,因此人们可能会认为它们是用铅矿绘制的,进而认为这种材料的使用历史与我们推测的一样悠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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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古老的带横线的手稿。不过稍加思考就会明白,这种结论其实是非常错误的。因为那些与用铅白绘制的线条极为相似、肉眼几乎无法区分的线条,其实也可以用铅来绘制。有证据表明,古人确实是用铅来画线的;而且使用铅更为方便,因为这种柔软的金属很容易从羊皮纸上擦掉,而羊皮纸比现代纸张更坚硬、更粗糙,因此具有更好的承重性。众所周知,过去人们想要画线时,会使用小圆形的铅块,因为它不会像铅笔那样轻易划破羊皮纸,也不会变形。现代古籍学家已经指出了那些带有铅色横线的古老手稿。我们那位已故的学者舍嫩曼教授曾描述过11或12世纪保存在沃尔芬布特尔图书馆中的《贝伦加里斯·图罗宁西斯手稿》,以及同一时期保存在该图书馆的《西奥菲卢斯·普雷塞普特里关于色彩色调的手稿》;他提到,前一份手稿上的线条部分是用笔绘制的,部分则是用铅轻轻绘制的;而对于后一份手稿,则是说其上的线条是用黑铅笔绘制的。勒莫安还引用了一份1387年的文献,其中也记载了用黑铅绘制横线的情况,同时指出这种做法在1421年至1424年左右便已停止。因此,在那个时期之后,手稿上的线条就变得弯曲而不规则了。不过,仅凭古籍文献是无法确定黑铅笔的起源的。如果能知道最早是由哪位矿物学作家首次提及铅白及其用途,或许就能更容易地追溯它的历史。以下是我对此问题的看法;但我怀疑肯定存在比我目前所发现的更早的记载。不过,我认为那些不愿仅仅依靠猜测的人,是不会在希腊人和罗马人的著作中找到关于这种矿物的记载的;因为根本无法证明它就是许多人所声称的铅白、方铅矿、钼矿或类钼矿物,而那些人的观点其实很容易被反驳。不过,无论这些名称的含义有多么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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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确定的是,这些物质有时指的是方铅矿,或是真正的铅矿石,又或者是某种铅制品。我目前所发现的最早提及“plumbago”这一物质的作家是康拉德·格斯纳,提到他的名字时我总会心怀敬意。他在1565年于苏黎世出版的《化石论》一书中写道,当时人们使用的书写笔由木制笔杆和一块铅制成,或者如他所说,是一种被称为“stimmi Anglicanum”的人工混合物。这类笔在当时应该相当稀有,因为他还在书中用木刻图展示了它们的样子。由此看来,这种笔应该有木制的外壳或保护层。
30年后,凯萨尔皮努斯对这种矿物有了更详细的描述,他将其称为“molybdoides”,因为他认为这是迪奥斯科里德斯给它取的名称。他说这是一种呈铅色的发光石头,表面极为光滑,仿佛经过过油处理一般;它会使手指呈现灰白色,带有铅般的光泽,人们还用它来制作画家和绘图师使用的尖头笔。他还补充说,这种矿物被称为“佛兰德斯石”,因为它是从荷兰被带到意大利的。
在凯萨尔皮努斯之后三年,因佩拉托又给出了更为详尽的描述。他将黑铅称为“grafio piombino”,并指出它比笔墨更适合用于绘画——因为用它绘制的痕迹不仅会出现在白色背景上,由于其亮度,也能在黑色背景上显现出来;而且这些痕迹可以随意保留或擦除;此外,还可以用笔重新描画,而用铅或木炭绘制的痕迹则无法做到这一点。这种矿物表面光滑,触摸时有油腻感,呈铅色,并带有金属般的光泽。它能长时间抵御最强烈的火焰,甚至在高温下会变得更加坚硬,因此曾被视作一种滑石。有时它呈片状,可以碎裂成小块;但更多时候它是致密且坚固的,人们就用它来制造书写笔。第一种类型的矿物与一种名为“rubrica”的黏土混合后,可制成在高温下依然非常耐用的坩埚。由此可见,当时的意大利人对这种矿物已经相当了解。尤斯蒂、瓦勒里乌斯在其矿物学著作的第一版中,以及其他一些人,也都将这种矿物视为滑石的一种。它出色的耐热性确实得到了证明。
30年后,凯萨尔皮努斯对这种矿物有了更详细的描述,他将其称为“molybdoides”,因为他认为这是迪奥斯科里德斯给它取的名称。他说这是一种呈铅色的发光石头,表面极为光滑,仿佛经过过油处理一般;它会使手指呈现灰白色,带有铅般的光泽,人们还用它来制作画家和绘图师使用的尖头笔。他还补充说,这种矿物被称为“佛兰德斯石”,因为它是从荷兰被带到意大利的。
在凯萨尔皮努斯之后三年,因佩拉托又给出了更为详尽的描述。他将黑铅称为“grafio piombino”,并指出它比笔墨更适合用于绘画——因为用它绘制的痕迹不仅会出现在白色背景上,由于其亮度,也能在黑色背景上显现出来;而且这些痕迹可以随意保留或擦除;此外,还可以用笔重新描画,而用铅或木炭绘制的痕迹则无法做到这一点。这种矿物表面光滑,触摸时有油腻感,呈铅色,并带有金属般的光泽。它能长时间抵御最强烈的火焰,甚至在高温下会变得更加坚硬,因此曾被视作一种滑石。有时它呈片状,可以碎裂成小块;但更多时候它是致密且坚固的,人们就用它来制造书写笔。第一种类型的矿物与一种名为“rubrica”的黏土混合后,可制成在高温下依然非常耐用的坩埚。由此可见,当时的意大利人对这种矿物已经相当了解。尤斯蒂、瓦勒里乌斯在其矿物学著作的第一版中,以及其他一些人,也都将这种矿物视为滑石的一种。它出色的耐热性确实得到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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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它被置于强烈的火焰与炭火之间时,情况会如何呢?不过,现代矿物学家的实验已经证明,在持续而强烈的开放式火焰中,它几乎会被完全烧尽。巴塞洛缪·安布罗西努斯在1648年于博洛尼亚出版的阿尔德罗万迪所著《金属博物馆》的续篇中,使用了“lapis plumbarius”这一名称。他对这种矿物的简短描述借鉴了前面提到的两位意大利学者的观点;但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如此,他仍认为有必要将格斯纳所绘的图示放大后呈现出来。在阿尔贝图斯·马格努斯、乔治·阿格里科拉、恩塞利乌斯、凯修斯、基尔赫尔以及许多其他古代矿物学家的著作中,我并未找到关于黑铅的记载。不过,由于因佩拉托早已知道黑铅可用于制作坩埚,而且直到最近,欧洲乃至其他地区的所有铸币厂仍在使用在伊普斯制造的坩埚,而这些坩埚之所以性能优异,是因为其中混有铅矿粉与蓝色黏土;又因为阿格里科拉在多处提到这些坩埚时并未提及添加了铅矿粉这一事实,因此要么当时这种做法并不常见,要么就是这位勤奋的学者没有注意到这一点。那么,为伊普斯或帕绍的坩埚提供铅矿粉的莱泽斯多夫矿场究竟有多古老呢?我只知道有一位矿物学家描述过那个地区,但他并没有提供有关这方面的任何信息。对于坎伯兰郡的那些矿场——众所周知,那里出产最优质的铅矿——的发现时间,我也一无所知。这些矿场位于博罗代尔山区,距离凯斯威克镇约十英里。根据既定规定,拥有这些矿场的家族每七年才能开采一次,且每次只能取出一定量的矿物,这样才能维持价格水平,避免矿场被耗尽。当地人将这种矿物称为“黑铅”、“kellow或killow”、“wad或wadt”,这些词的意思其实就是“黑色”。关于这些矿场,我所找到的最早的记载来自梅雷特,他在1667年写道,由于当时这种矿物还没有拉丁文名称,所以他将其称为“nigrica fabrilis”。佩图斯在1683年出版的《Fleta Minor》一书中指出,用这种矿物制成的铅笔会被包裹在冷杉或雪松木中。罗宾逊等人还提到,最初凯斯威克周围的农民会用这种矿物来给羊做标记,后来人们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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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发现,这种物质可用于制作陶器,还能防止铁生锈。上述作者还提到,荷兰人会在染色过程中使用它,以使黑色更加持久,并且他们会为此大量购买这种物质。但这只是借口罢了。我倾向于认为,他们是用它来制造黑铅铅笔的。目前市场上所使用的铅白中,据我所知只适合用来制造铁黑色颜料,这些铅白都来自西班牙,具体是在格拉纳达地区的龙达附近开采的,那里距离海边只有几英里远;不过关于这些矿井的起源,我并未找到任何相关资料。在商业上,这种物质被称为“potloth”;而那些将铅白磨成细粉的工厂,则被称为“potloth工厂”,这一名称很可能是从荷兰人那里借鉴来的,在荷兰语中,“potloot”就意味着“陶工用的铅”。法国人则用这个词创造了“potelot”一词,不过许多词典中并没有收录这个词。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种矿物最早是在法国上普罗旺斯地区被发现的,具体位置在库尔班附近,靠近杜朗斯河,介于西斯特龙和加普之间,之后便被运往马赛。在我看来,16世纪时,铅白很可能首先被引入意大利——那个拥有众多绘图师和绘图学校的国家;在那里,其他矿物早已被用于绘图,而且人们一直在努力寻找最优质的矿物。因此,很可能是有人因为铅白的外观而尝试将其用于绘图;事实上,只需一次试验就能证明它比木炭以及黑色和红色粉笔更优秀。我还认为,关于这种矿物的最早记载应该出现在最古老的意大利绘图著作中,而非矿物学著作中,因为正是通过这些著作,人们才首次了解到它的用途。很长一段时间里,德国及周边国家使用的所有黑铅铅笔都是在内尔姆堡制造的。需要指出的是,用印度橡胶擦除黑铅铅笔留下的字迹这一非常方便的方法,是大约二三十年前被发现的,而且我相信它最初是在英国被发明的。在我完成这篇文章之后,作为艺术家,他研究过各种杰作;同时作为学者,他也研究过意大利人的著作。应我的请求,他向我提供了以下信息,这些信息无疑能为这段历史增添新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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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意大利,最初用于绘画的铅笔是由铅和锡混合而成的,其中铅的比例为两份,锡的比例为一份。要擦掉画作或文字,人们会用面包屑来擦拭。这种铅笔被称为“stile”。彼特拉克为了感谢一位名为西蒙内·梅米的画家为他绘制的爱人劳拉的画像,用几首十四行诗颂扬了这位画家。在这些诗中,他提到画家是用“stile in carte”来作画的。显然,此处所说的就是绘画用铅笔,而非有人所认为的雕刻工具。彼特拉克的学者薄伽丘也称赞过一位同样擅长使用“stile”、笔以及铅笔进行绘画的艺术家。1564年去世的米开朗基罗在菲奥里洛引用的关于瓦萨里的十四行诗中也写道:“Se con lo stile e co’ colori avete。”这类铅笔在德国也曾被广泛使用,过去在普通的书桌上随处可见。红色和黑色粉笔的使用似乎是更现代才出现的。意大利人将红色粉笔称为“matita rossa”,黑色粉笔则称为“matita nera”。这些名称源自赤铁矿。瓦萨里称赞了16世纪中叶去世的巴乔·邦迪内利,因为他能同样熟练地运用“stile”、笔以及红黑两色粉笔进行绘画。巴尔迪努奇则称,最好的红色粉笔来自德国,优质的黑色粉笔来自法国,而最上等的则来自西班牙,目前市场上优质粉笔大多来自那里。不过,在古代意大利艺术家的作品中,我并未找到任何关于“plumbago”的记载。16世纪末写作的阿梅尼尼讲述了在他之前的一百年里,学生们是如何被教导绘画的。他说,学生们最初是用铅在纸上画草图,再用黑色粉笔完善细节,之后再用水笔填充内容。但仔细阅读他的描述后,就可以确定这里所说的物质其实就是黑色粉笔。直到1681年才开始写作的巴尔迪努奇在他的词典中特别列出了“matita rossa”、“matita nera”以及“lapis piombino”;他还指出,最后一种是一种人造物品,能够呈现出铅色,被用于绘画。由此可见,此处作者所指的正是当时极为常见的“plumbago”。不过,当博塔里声称艺术家们是在瓦萨里时代才开始使用红黑粉笔的,而在此之前只使用“lapis piombino”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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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个时期,他选用了当时常用的铅矿粉来代替被称为“stile”的金属铅笔。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意大利人并没有专门用来称呼黑铅的词汇,有时称其为“matita”,有时则称其为“piombino”。
过去,要保护博罗代尔黑铅矿免遭盗贼侵扰极为困难。如今,这座宝藏被安置在一座坚固的建筑里,底层有四个房间;其中一个房间下方有一个入口,该入口有活板门封住,只有工人可以由此进入山内。在那个被称为更衣室的房间里,工人们进来后会将日常服装换成工作服;工作六小时后,他们会在管理员的监督下再次更换衣服,之后才能离开。在最里面的那个房间里,有两名工人坐在一张大桌子旁,负责对铅矿粉进行分类和加工。他们在工作时会被锁在里面,而管理员则从旁边的房间进行监视,手中还拿着两把装好子弹的火枪。据说,该矿每年六周的开采量可达3万英镑到4万英镑之间。还有质量较差的铅矿粉是从墨西哥和锡兰进口的;而用于制造普通铅笔的材料则是由铅矿粉、灯黑和黏土混合而成的。
1822年,莫丹先生为一种将黑铅制成微小圆柱形并安装在铅笔盒中的实用装置申请了专利,这种装置现已得到广泛使用。这种圆柱形的黑铅是通过将铅矿粉的条状物穿过红宝石上的孔来制成的,其原理类似拉丝工艺。据称,坎伯兰矿的铅矿粉资源已经几乎耗尽;幸运的是,人们已经找到了一种方法,可以通过加压使粉末保持同样的硬度与均匀性。具体做法是:先将切割铅矿粉所得的粉尘仔细清洗并研磨成薄片,再通过小于1/50000英寸的筛子进行过滤,最后将其置于带有密封装置的强力压力机上的钢制模具中。随后将空气从粉尘中抽出,当粉尘中的空气被排出后,活塞会压下粉尘,使其固化。据估计,完成这一过程所需的力约为1000吨,需要多次施加压力。
过去,要保护博罗代尔黑铅矿免遭盗贼侵扰极为困难。如今,这座宝藏被安置在一座坚固的建筑里,底层有四个房间;其中一个房间下方有一个入口,该入口有活板门封住,只有工人可以由此进入山内。在那个被称为更衣室的房间里,工人们进来后会将日常服装换成工作服;工作六小时后,他们会在管理员的监督下再次更换衣服,之后才能离开。在最里面的那个房间里,有两名工人坐在一张大桌子旁,负责对铅矿粉进行分类和加工。他们在工作时会被锁在里面,而管理员则从旁边的房间进行监视,手中还拿着两把装好子弹的火枪。据说,该矿每年六周的开采量可达3万英镑到4万英镑之间。还有质量较差的铅矿粉是从墨西哥和锡兰进口的;而用于制造普通铅笔的材料则是由铅矿粉、灯黑和黏土混合而成的。
1822年,莫丹先生为一种将黑铅制成微小圆柱形并安装在铅笔盒中的实用装置申请了专利,这种装置现已得到广泛使用。这种圆柱形的黑铅是通过将铅矿粉的条状物穿过红宝石上的孔来制成的,其原理类似拉丝工艺。据称,坎伯兰矿的铅矿粉资源已经几乎耗尽;幸运的是,人们已经找到了一种方法,可以通过加压使粉末保持同样的硬度与均匀性。具体做法是:先将切割铅矿粉所得的粉尘仔细清洗并研磨成薄片,再通过小于1/50000英寸的筛子进行过滤,最后将其置于带有密封装置的强力压力机上的钢制模具中。随后将空气从粉尘中抽出,当粉尘中的空气被排出后,活塞会压下粉尘,使其固化。据估计,完成这一过程所需的力约为1000吨,需要多次施加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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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种力量都是如此。这一工艺是由W. Brockedon先生发明的,他是一位擅长绘制阿尔卑斯山及意大利风景画的杰出画家。]
脚注
958
普林尼,《自然史》第三十三卷第3章第19节。
959
这种图版被称为παράγραφος,也称作τροχαλὸς、γυρὸς、κυκλοτερὴς,其中最后一个名称指的是其形状。罗马人,至少是后期的罗马人,将这种铅制材料称为præductal。用来绘制线条的尺子则被称为κανὼν和κανονίς。因此,Suffenus用那些糟糕的诗句填满的带刻线的纸页,被卡图卢斯称为membrana directa plumbo。Pollux则使用παραγράφειν τῇ παραγραφίδι这一表达。参见Salmasius对Solinum的注释,第644页,其中引用了《Anthologia》中描述这些铅制图版的若干段落。
960
《关于文件学体系的尝试》,汉堡,1802年,8开本,第二卷,第108页。
961
《实用文件学》,梅斯,1765年,4开本,第62页。
962
《论金属》,第三卷,罗马,1596年;或诺里布,1602年。
963
不过实际情况并非完全如此。如果使用浓度稍高的墨水,确实可以在涂有黑铅的纸上书写。
964
[过去确实是这样,但近年来该矿场一直处于开放状态。所有的矿石都被运往伦敦(斯特兰德的埃塞克斯街),并在那里通过每月举行一次的公开拍卖进行出售。]
965
在坎伯兰方言中,killow或collow以及wad都表示“黑色”。因此,主要产自温斯特附近埃尔顿地区的锰土,在经过燃烧处理后也可用作……
脚注
958
普林尼,《自然史》第三十三卷第3章第19节。
959
这种图版被称为παράγραφος,也称作τροχαλὸς、γυρὸς、κυκλοτερὴς,其中最后一个名称指的是其形状。罗马人,至少是后期的罗马人,将这种铅制材料称为præductal。用来绘制线条的尺子则被称为κανὼν和κανονίς。因此,Suffenus用那些糟糕的诗句填满的带刻线的纸页,被卡图卢斯称为membrana directa plumbo。Pollux则使用παραγράφειν τῇ παραγραφίδι这一表达。参见Salmasius对Solinum的注释,第644页,其中引用了《Anthologia》中描述这些铅制图版的若干段落。
960
《关于文件学体系的尝试》,汉堡,1802年,8开本,第二卷,第108页。
961
《实用文件学》,梅斯,1765年,4开本,第62页。
962
《论金属》,第三卷,罗马,1596年;或诺里布,1602年。
963
不过实际情况并非完全如此。如果使用浓度稍高的墨水,确实可以在涂有黑铅的纸上书写。
964
[过去确实是这样,但近年来该矿场一直处于开放状态。所有的矿石都被运往伦敦(斯特兰德的埃塞克斯街),并在那里通过每月举行一次的公开拍卖进行出售。]
965
在坎伯兰方言中,killow或collow以及wad都表示“黑色”。因此,主要产自温斯特附近埃尔顿地区的锰土,在经过燃烧处理后也可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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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绘画的油性颜料,尤其是用于给船只上色的那种,被称为“黑色颜料”;这一名称实际上就意味着“极黑的色彩”。参见《彭南特的苏格兰之旅》,第1卷,第42页;以及1747年出版的《绅士杂志》第583页。
966. 《自然事物图鉴》,伦敦,1667年,8开本,第218页。
967. 《西米恩和坎伯兰的自然历史》,1709年,8开本,第74页。另可参阅1751年出版的《绅士杂志》第21卷第51页,其中有一张关于该地区的地图。
968. 博尔吉尼所著的《休息》。艺术家们有时也会使用银色铅笔。巴尔迪努奇所著的《绘画艺术词汇表:风格》中也有相关记载。
969. 这两首十四行诗分别是第57首和第58首。关于西蒙及其绘画作品的介绍,可参见菲奥里洛所著的《绘画艺术史》,哥廷根,1798年,8开本,第1卷第269页。
970. 《绘画的真谛》,拉文纳,1587年,4开本,第53页。
971. 见其关于瓦萨里的评论,第3卷,第310页。
966. 《自然事物图鉴》,伦敦,1667年,8开本,第218页。
967. 《西米恩和坎伯兰的自然历史》,1709年,8开本,第74页。另可参阅1751年出版的《绅士杂志》第21卷第51页,其中有一张关于该地区的地图。
968. 博尔吉尼所著的《休息》。艺术家们有时也会使用银色铅笔。巴尔迪努奇所著的《绘画艺术词汇表:风格》中也有相关记载。
969. 这两首十四行诗分别是第57首和第58首。关于西蒙及其绘画作品的介绍,可参见菲奥里洛所著的《绘画艺术史》,哥廷根,1798年,8开本,第1卷第269页。
970. 《绘画的真谛》,拉文纳,1587年,4开本,第53页。
971. 见其关于瓦萨里的评论,第3卷,第3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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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盐。
生活在同一时期的迪奥斯科里德斯、普林尼等人很可能并不了解氨盐,也不会在他们的著作中提及它;因为当时的矿物学研究极为不足,尤其是与盐类相关的部分。当时人们还远远不懂如何从矿石中提取盐分并使其结晶,因此人们使用的是各种纯度不高的含硫矿物来制造墨水、染料等物品,而非绿矾。当时还没有专门用于煮制绿矾的设施,所以普林尼才会将在他那个时代仅在西班牙才能生产的蓝矾视为极为罕见、无与伦比的物质。正因如此,人们只知道那些以天然状态存在的盐类,或是那些无需人工处理就能自然结晶的盐类,比如月桂盐。而由盐酸和氨气构成的那种中性盐则极少以天然状态存在,几乎只存在于火山产物中。不过我认为,这种来自火山的氨盐并非最早被人们所知的盐类,而是在通过其他方法获得并长期使用该盐类之后,才被认定为氨盐的。即便假设古人确实知晓这种氨盐,我们又该如何从他们的著作中确定这一点呢?这种盐几乎没有特征可供这些作者用来描述——它的外观和味道都不足以让他们做出准确的描述。此外,当时这种盐的用途也不可能重要到足以让我们判断他们是否了解它;而绿矾和明矾则很容易在染色材料中被区分开来。更何况,如果当时真的有像现在埃及那样生产这种盐的方法,并且有关于它的记载,那么人们很可能会认为所说的就是氨盐。不过,虽然迪奥斯科里德斯的著作中确实有提到过升华法的痕迹……
生活在同一时期的迪奥斯科里德斯、普林尼等人很可能并不了解氨盐,也不会在他们的著作中提及它;因为当时的矿物学研究极为不足,尤其是与盐类相关的部分。当时人们还远远不懂如何从矿石中提取盐分并使其结晶,因此人们使用的是各种纯度不高的含硫矿物来制造墨水、染料等物品,而非绿矾。当时还没有专门用于煮制绿矾的设施,所以普林尼才会将在他那个时代仅在西班牙才能生产的蓝矾视为极为罕见、无与伦比的物质。正因如此,人们只知道那些以天然状态存在的盐类,或是那些无需人工处理就能自然结晶的盐类,比如月桂盐。而由盐酸和氨气构成的那种中性盐则极少以天然状态存在,几乎只存在于火山产物中。不过我认为,这种来自火山的氨盐并非最早被人们所知的盐类,而是在通过其他方法获得并长期使用该盐类之后,才被认定为氨盐的。即便假设古人确实知晓这种氨盐,我们又该如何从他们的著作中确定这一点呢?这种盐几乎没有特征可供这些作者用来描述——它的外观和味道都不足以让他们做出准确的描述。此外,当时这种盐的用途也不可能重要到足以让我们判断他们是否了解它;而绿矾和明矾则很容易在染色材料中被区分开来。更何况,如果当时真的有像现在埃及那样生产这种盐的方法,并且有关于它的记载,那么人们很可能会认为所说的就是氨盐。不过,虽然迪奥斯科里德斯的著作中确实有提到过升华法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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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其他生活在相近时期的人,我们没有理由认为他们所掌握的知识足以用来制备这种盐。此外,古人可能偶然发现两种特性,而这两种特性足以让我们了解或界定这种盐的性质。首先,通过生石灰的意外混合,人们可能会观察到从酸中分离出来的挥发性碱所散发出的强烈气味或难以忍受的蒸汽。其次,这种盐在燃烧的炭火上完全挥发的可能性也很大;因为人们早就知道普通食盐在火中会分解。这一现象引起了人们的惊奇,于是他们在研究其他盐类时也会观察它们是否具有同样的性质。如果有人出于这种目的将少量氨盐放在燃烧的炭火上,他一定会惊讶地发现,这种盐非但没有分解,反而完全蒸发了。不过,进行这样的实验需要非常纯净的氨盐;如果其中混入了少量普通食盐,那么分解现象就不会完全避免;而如果氨盐因含有土质颗粒而变得不纯——正如火山岩中的氨盐通常所呈现的情况那样——至少会有些土质残留在炭火上。 “氨盐”这个名称确实很古老,但那些根据这个名字就认为古人的明矾就是我们的明矾、他们的硝石就是我们的硝酸盐的人其实犯了错误,因此,如果我们认为他们的氨盐与我们的氨盐相同,那也是错误的。我们的祖先认为古代的著述家们了解所有的矿物以及所有的植物;当他们发现一种新的矿物时,就会在古籍中寻找适合它的名称,或者至少是尚未被用于其他矿物的名称。我们的氨盐很可能也是以同样的方式获得其名称的,而这种名称在古人的著作中并不常见。如果把他们关于这种盐的所有描述收集起来并加以公正的分析,就找不到任何证据表明他们所说的“氨盐”指的就是我们的氨盐。相反,人们很快就会明白,“氨盐”只不过是不纯的海盐罢了。由于古人并不懂得分离盐类、提纯及结晶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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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为那些差异最小的各种矿物分别赋予了特定的名称,这些差异要么源于某种外来物质的混入,要么是偶然形成的。考虑到当时的需求,这种做法其实并不算糟糕。因为在那些不纯的盐类物质中,总有一些更适合用于特定用途。正因如此,人们才会如此细致地区分“misy”、“sory”、“chalcitis”和“melanteria”等名称;而我们现在则使用一种存在于所有这类矿物中的物质,也就是绿矾。不过,如今的药店里,这种盐是以各种植物的名称来标示的,其纯度也各不相同。
既然知道了这一点,就不难理解:古人所说的“sal-ammoniacus”其实不过是普通的食盐罢了。迪奥斯科里德斯和普林尼都明确指出它属于这种盐的一种;而科卢梅拉在一份治疗眼疾的药方中,则推荐使用西班牙盐、氨盐或卡帕多西亚盐。普林尼还说,这种盐存在于非洲的干燥沙漠中,甚至远至阿蒙神庙所在之处。他和迪奥斯科里德斯都提到,这种盐可以被分割成光滑的碎片;普林尼还补充说,质量最好的盐应该是白色且透明的;虽然它的味道不佳,但仍然可以用于医药。后来的医生们在开普通食盐的处方时,也会特别推荐氨盐。例如生活在五世纪的埃提乌斯就指出,当使用天然盐时,应当选择氨盐或卡帕多西亚盐。
从普林尼的描述中可以确定,这种盐是从非洲的矿井中开采出来的;因为他提到,原本在矿井里很轻的盐块,一旦暴露在空气中,重量就会大幅增加。至于他对这一现象的解释就不再赘述了,我只想说,从维利奇卡矿井中开采出的多种岩盐,在空气中也会出现同样的变化——那些在矿井里工人还能轻松搬动的盐块,一旦暴露在空气中,就几乎无法再被搬动。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无疑与许多人工合成的盐会变潮湿并增加重量的原因相同。在这种情况下,是因为其中含有某些杂质,比如石灰酸盐,它们被称为“sal-”……
既然知道了这一点,就不难理解:古人所说的“sal-ammoniacus”其实不过是普通的食盐罢了。迪奥斯科里德斯和普林尼都明确指出它属于这种盐的一种;而科卢梅拉在一份治疗眼疾的药方中,则推荐使用西班牙盐、氨盐或卡帕多西亚盐。普林尼还说,这种盐存在于非洲的干燥沙漠中,甚至远至阿蒙神庙所在之处。他和迪奥斯科里德斯都提到,这种盐可以被分割成光滑的碎片;普林尼还补充说,质量最好的盐应该是白色且透明的;虽然它的味道不佳,但仍然可以用于医药。后来的医生们在开普通食盐的处方时,也会特别推荐氨盐。例如生活在五世纪的埃提乌斯就指出,当使用天然盐时,应当选择氨盐或卡帕多西亚盐。
从普林尼的描述中可以确定,这种盐是从非洲的矿井中开采出来的;因为他提到,原本在矿井里很轻的盐块,一旦暴露在空气中,重量就会大幅增加。至于他对这一现象的解释就不再赘述了,我只想说,从维利奇卡矿井中开采出的多种岩盐,在空气中也会出现同样的变化——那些在矿井里工人还能轻松搬动的盐块,一旦暴露在空气中,就几乎无法再被搬动。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无疑与许多人工合成的盐会变潮湿并增加重量的原因相同。在这种情况下,是因为其中含有某些杂质,比如石灰酸盐,它们被称为“s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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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氨盐,它能从大气中吸收大量水分,从而溶解成所谓的石灰油。五世纪时出生于埃及佩恩塔波利坦地区的昔兰尼城的西涅修斯,后来担任该地区首府托勒迈斯的主教。他在一封描述故乡诸多珍奇的信中提到,所谓“氨盐”无论从外观还是味道来看,都是一种品质上乘、适合使用的盐;它存在于一种柔软的石层之下,这种石层就像外壳一样覆盖着它,只要去掉这层石头,就能轻松将其挖出。希罗多德、斯特拉博、阿里安等人也提到过在阿蒙尼亚地区开采的岩盐,并将其作为商品运往其他地方。希罗多德提到了一个盐山;而阿里安则称,当地人会将盐装在用棕榈叶制成的箱子里,从阿蒙神庙附近带到埃及,作为礼物献给国王等人。许多盐块的长度为三英寸;由于这种盐比海盐更纯净,且像水晶一样透明,因此常被用于祭祀仪式。显然,这种盐就是以“氨盐”之名从埃及送给波斯国王的物品,正如阿忒纳乌斯根据一位早已失传的历史学家的记载所说。同样可以确定的是,生活在十一世纪的阿拉伯医生阿维森纳和塞拉皮翁,所说的“氨盐”指的其实就是岩盐。阿维森纳认为,这种盐应该容易破裂,且像水晶一样透明;而塞拉皮翁则指出,这种盐是从固体岩石中开采出来的,有时呈水晶般的透明色,有时呈红色,有时呈黑色,还有其他颜色;有时质地坚硬,有时则易碎,或者用译者的话来说,是粉末状的。所有这些颜色和性质在岩盐中都很常见,无疑都是因为其中混有了含铁的土壤所致。塞拉皮翁称这种盐产自科拉西尼。至于这个地方位于何处,就留给其他人去研究了。他经常提到这个地方,还说石榴籽和贝扎尔也是从那里获得的。不过,谁知道其名称在原始文献中究竟是如何书写的呢?
固定氨盐,它能从大气中吸收大量水分,从而溶解成所谓的石灰油。五世纪时出生于埃及佩恩塔波利坦地区的昔兰尼城的西涅修斯,后来担任该地区首府托勒迈斯的主教。他在一封描述故乡诸多珍奇的信中提到,所谓“氨盐”无论从外观还是味道来看,都是一种品质上乘、适合使用的盐;它存在于一种柔软的石层之下,这种石层就像外壳一样覆盖着它,只要去掉这层石头,就能轻松将其挖出。希罗多德、斯特拉博、阿里安等人也提到过在阿蒙尼亚地区开采的岩盐,并将其作为商品运往其他地方。希罗多德提到了一个盐山;而阿里安则称,当地人会将盐装在用棕榈叶制成的箱子里,从阿蒙神庙附近带到埃及,作为礼物献给国王等人。许多盐块的长度为三英寸;由于这种盐比海盐更纯净,且像水晶一样透明,因此常被用于祭祀仪式。显然,这种盐就是以“氨盐”之名从埃及送给波斯国王的物品,正如阿忒纳乌斯根据一位早已失传的历史学家的记载所说。同样可以确定的是,生活在十一世纪的阿拉伯医生阿维森纳和塞拉皮翁,所说的“氨盐”指的其实就是岩盐。阿维森纳认为,这种盐应该容易破裂,且像水晶一样透明;而塞拉皮翁则指出,这种盐是从固体岩石中开采出来的,有时呈水晶般的透明色,有时呈红色,有时呈黑色,还有其他颜色;有时质地坚硬,有时则易碎,或者用译者的话来说,是粉末状的。所有这些颜色和性质在岩盐中都很常见,无疑都是因为其中混有了含铁的土壤所致。塞拉皮翁称这种盐产自科拉西尼。至于这个地方位于何处,就留给其他人去研究了。他经常提到这个地方,还说石榴籽和贝扎尔也是从那里获得的。不过,谁知道其名称在原始文献中究竟是如何书写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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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阿拉伯作家或许没有提及盐的开采地,只说了在彼时盐的来源。至于古人使用“sal-ammoniacus”的用途,看来他们只需要普通的食盐,而非“sal-ammoniac”。医生们经常提到它,因为那是当时能获得的最纯净的食用盐。正因如此,一世纪的斯克里博尼乌斯·拉尔古斯、五世纪的埃提乌斯,以及阿维森纳、塞拉皮翁等人都对它给予了高度评价。不过,我在希波克拉底或盖伦的著作中尚未见到过对它的描述。在希腊农业学家的著作中,它被用作制作用于密封酒器的黏合剂的原料。根据阿皮基乌斯在其烹饪书中的配方,需将“sal-ammoniacus”烤制。通过这种方式,这种岩盐会失去结晶水,从而变得更浓稠。因此在特兰西瓦尼亚、西伯利亚及其他地区,人们在将其用于烹饪之前会先将其捣碎并烤制。不过,如果把我们的“sal-ammoniac”烤制的话,几乎不会剩下什么。至于帕拉迪乌斯所推荐的用于制作黏合剂的那种铵盐是否就是这种盐,我不敢断言。另一方面,我毫不犹豫地反对那位研究奥维德作品的古老注释者——他在诗人为制作美容液而推荐“sal-ammoniacus”时,却将其理解为那种名称的树脂或树胶。但实际上,奥维德并非想让年轻女性用它来涂身。基于上述原因,我确信古人的“sal-ammoniacus”就是岩盐,而非我们的“sal-ammoniac”。那些研究这些作家的早期注释者也只认为它是岩盐而已;直到后来,当我们的“sal-ammoniac”开始进入市场并有了自己的名称之后,一些学识渊博的注释者才明确指出,尽管有这样的名称,这种新的“sal-ammoniac”与古人的“sal-ammoniacus”其实是不同的。由于当时无法获得后者,人们便使用前者,将其视为后者的替代品,尽管它根本无法取代后者。但在现代,当我们的“sal-ammoniac”变得普遍之后,医生和矿物学家们不再费心去研读古人的著作,于是他们中的一些人——即便不是大多数——就表现得好像我们的“sal-ammoniac”就是那种古老的盐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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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所称的“氨盐”;当时人们普遍认为,至少从迪奥斯科里德斯和普林尼的时代起,人们就已经知道并使用这种物质了。没有人比F. I. W. 施罗德更坚定、更热情地坚持这一观点,不过他的判断受到了炼金术观念的干扰。据他所说,埃及人从很早以前就开始掌握制造氨盐的技术,但他们将这一技术视为秘密;他还隐晦地提到了那些伟大的化学家们大量使用盐的原因。在此,他引用了普林尼关于“盐之花”的描述,他认为从中可以找到我们化学家们所说的“军用氨盐花”,也就是所谓的“军用氨盐之花”。那些无法做出这种推断的人,他称其为无知且盲目之人。然而,考虑到提出这一观点的人的品格,这一结论根本无法消除任何疑问。可以肯定的是,迪奥斯科里德斯和普林尼所提到的“盐之花”至今仍未被明确界定。它是一种潮湿、含油且带咸味的物质;在从埃及运出的容器中,它的顶部呈灰色,底部呈藏红花色,并散发出难闻的气味。最巧妙的推测来自科尔杜斯,他认为那可能是“鲸精”;虽然相比施罗德的观点,我更倾向于这一看法,但根据马蒂奥利和康拉德·格斯纳提出的理由,这一观点存在太多缺陷,无法被视作真相。我所见到的关于氨盐的最早记载出现在阿拉伯人的著作中。在杰伯的一篇著作中,有通过升华法纯化氨盐的方法,另一篇则介绍了制造氨盐的配方;因此可以肯定,作者确实了解这种物质。但这对于了解其历史而言帮助甚微。那位著名化学家生活的年代并不明确。如果如利奥所说,他生活在穆罕默德之后一百年,也就是8世纪,那么他的著作必定包含了许多后人添加的内容,而目前还无法通过批判性分析将这些内容区分开来。其中许多内容不可能是非常古老的;而且由于不同版本在重要段落上存在差异,这种不确定性更加明显。有些版本中有完整的章节,而其他版本则缺少这些章节;各版本的书籍及章节的标题与顺序也几乎各不相同。当出现相同的情况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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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著作有多个版本,但各版本之间存在显著差异。因此,如今在那些被称为盖伯的著作中所记载的内容,显然并非八世纪时人们已知晓的全部知识。对于生活在十一世纪初的阿维森纳的化学著作而言,情况也是如此——虽然他确实论述过氨盐,但将其与阿维森纳那些无疑可靠的医学著作相比后,显然可以看出前者必定是出自另一位风格迥异、年龄更小的作者之手。在阿维森纳的医学著作中,“氨盐”始终指的是岩盐。值得注意的是,身为化学家的阿维森纳称氨盐产自埃及、印度和福尔佩里亚。我们较为确定的是,阿尔布卡西斯了解氨盐及其制备方法,他在自己的书中对此进行了描述,同时还介绍了药物的普遍制备方法,该书常以《Liber servitoris》为名出版。尽管译文往往难以理解,但仍可轻易了解当时人们在陶器中是如何进行升华操作的。至于这位阿拉伯作家的生卒年份则存在疑问,不过一般认为他死于1122年。那么,在十二世纪及之后的几个世纪里,欧洲是从何处获得这种盐的呢?埃及又是何时、以何种方式发现其制备方法的?我们的祖先最初使用它又是出于什么目的呢?我尚未找到任何能够回答这些问题的信息,不过或许可以在古老的游记书籍中,尤其是阿拉伯作家的作品中找到答案。在佩戈洛蒂那本价值很高但并非完全易懂的书中,我了解到许多关于十四、十五世纪贸易的情况,但书中并未提及这种盐的来源,只说它是以白色、坚硬且不透明的块状形式获得的。1408年的比萨海关税则中也提到了它。生活在十五世纪末及十六世纪初的比林戈乔只知道,据称这种盐来自昔兰尼或亚美尼亚。与他同时代的凯萨尔平则给出了一种制备方法,而这无疑是从其他地方借鉴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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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人。这位作者正确地指出,这种物质呈白色透明块状,表面为黑色;但他错误地声称它来自德国,尽管布拉萨沃卢斯和马蒂奥利也重复过这一说法。波尔塔则更准确地指出它来自东方。他还声称自己是第一个在火山山上发现真正氨盐的人,并希望自己的发现能得到优秀自然学家的证实。如果需要进一步证据的话,这可以作为反对那些认为最早被用于商业的氨盐就是火山产物的人的依据。因佩拉托认为波尔塔的观察结果已被普遍认可,但并未提及他的名字。波尔塔以比其前辈更为详尽且准确的方式描述了氨盐的特性;他与阿格里科拉一样指出,氨盐在火中会完全消失。他还提到氨盐能促使天蓝色颜色的产生,很可能这里指的是铜的溶液。至于将硝酸通过添加氨盐转化为王水的工艺究竟是在何时被发现的,我就不去探讨了;我只想说,至少在16世纪时人们就已经知道这一方法了;因为因佩拉托提到氨盐被用于溶解黄金,而比他更早的比林戈乔则推荐使用由氨盐制成的亚硝酸来溶解金属,尤其是黄金。至于这种盐在焊接和镀锡中的使用历史有多久,我也无法确定;但我必须指出,阿格里科拉和因佩拉托都是知道这一用途的。不过我怀疑它是否十分常见,因为比林戈乔推荐使用硼砂来达到同样的目的,甚至没有提到氨盐;当然也有可能是我忽略了这一点。现在我们来到现代历史部分,我会尽可能简短地介绍,因为这一内容已经被其他人详细阐述过了。很久以前,著名的博伊尔先生就已经证明了氨盐是由盐酸和挥发性碱构成的,而在1716年,杰弗鲁瓦·朱尼尔再次证实了这一点,并指出在欧洲可以通过升华法来制备氨盐。同年,耶稣会士西卡德首次对达马耶尔的氨盐制造厂进行了确切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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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尔塔》一书中描述了这种盐的制造方法:在玻璃容器中,利用埃及用作燃料的骆驼和牛的粪便燃烧后产生的烟灰,再加入海盐和尿液,通过升华作用来制备这种盐。1719年,巴黎科学院从驻开罗的法国领事莱梅尔那里获得了关于该制造工艺的描述,但其中并未提及海盐或尿液。后来,保罗·卢卡斯、格兰杰(其实他的正确名字是图尔特肖),以及著名的旅行家肖、波科克、诺登、哈塞尔奎斯特、尼布尔和马里蒂等人对这一信息进行了部分证实、修正和补充。
有一些作家声称氨盐也产自东印度群岛。塔弗尼耶在其著作中提到,在他那个时代,有商品是从莫卧儿帝国的阿马达巴特被运往苏拉特的;杰弗罗伊则称,当马赛的商业活动因瘟疫而中断时,法国人从荷兰获得了氨盐,这种氨盐呈截头圆锥形,且被当作印度产品出售。波梅特也说,过去曾从威尼斯和荷兰获得过同类产品。不过高比乌斯声称自己从未在荷兰听说过这种氨盐,而且东印度公司的价格记录中也没有相关记载。我几乎认为,那些截头圆锥形的产品其实是商人们将埃及产的氨盐的碎片通过溶解、不完全结晶或升华处理后制成的。这样一来,马赛的商人就能把埃及氨盐的废料转化为可销售的块状物,尽管这些产品并不容易受到买家的青睐。不过,高比乌斯确实描述过一种他从印度获得的氨盐,称其是在兴都斯坦用动物粪便的烟灰制成的;但在我看来,这一说法还需要进一步验证。
至于欧洲最早制造氨盐的工厂是在何时何地建立的,我无法确定。图尔奈瑟尔声称第一种氨盐是在9世纪的蒂罗尔地区制造的,这一说法实在荒谬至极。根本没必要去探究他所说的来源究竟是什么。
有一些作家声称氨盐也产自东印度群岛。塔弗尼耶在其著作中提到,在他那个时代,有商品是从莫卧儿帝国的阿马达巴特被运往苏拉特的;杰弗罗伊则称,当马赛的商业活动因瘟疫而中断时,法国人从荷兰获得了氨盐,这种氨盐呈截头圆锥形,且被当作印度产品出售。波梅特也说,过去曾从威尼斯和荷兰获得过同类产品。不过高比乌斯声称自己从未在荷兰听说过这种氨盐,而且东印度公司的价格记录中也没有相关记载。我几乎认为,那些截头圆锥形的产品其实是商人们将埃及产的氨盐的碎片通过溶解、不完全结晶或升华处理后制成的。这样一来,马赛的商人就能把埃及氨盐的废料转化为可销售的块状物,尽管这些产品并不容易受到买家的青睐。不过,高比乌斯确实描述过一种他从印度获得的氨盐,称其是在兴都斯坦用动物粪便的烟灰制成的;但在我看来,这一说法还需要进一步验证。
至于欧洲最早制造氨盐的工厂是在何时何地建立的,我无法确定。图尔奈瑟尔声称第一种氨盐是在9世纪的蒂罗尔地区制造的,这一说法实在荒谬至极。根本没必要去探究他所说的来源究竟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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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拉塞尔苏斯认为这种说法十分愚蠢。人们几乎会相信,在波义耳的时代,欧洲就已经有了生产氨盐的工厂。不过,这一切或许只有凯萨尔皮努斯之前提出的“这种盐来自德国”的说法作为依据而已。在班贝格,德国人长期以来习惯于用陈尿来煮沸盐池中的沉淀物,然后以低价将其当作氨盐出售;韦伯称在维也纳仍有一些类似的工厂在生产这种产品。每百磅氨盐的价格在20到30弗罗林之间,而那些废料则可以以极低的价格买到。如果我没记错的话,第一批真正的氨盐工厂是在苏格兰建立的;其中最古老的或许就是1756年由多文和赫顿在爱丁堡建立的工厂,与英格兰的许多工厂一样,该工厂也是大规模生产氨盐的。后来出现的此类工厂还有布伦瑞克的格拉文霍斯特工厂,以及哥德堡附近利用生产火车油后的废料来制造氨盐的工厂。
目前,氨盐是通过对骨头或煤炭进行分解蒸馏来生产的。我们认为,气体液体是主要的原料来源。这种液体中含有硫化氢、碳酸盐以及其他一些氨盐。将其与硫酸反应后,经过蒸发即可得到结晶状的硫酸铵。随后将硫酸铵与普通食盐混合,再在铁制容器中加热,这样氨盐就会升华出来。氨盐被大量出口到俄罗斯、欧洲其他地区以及美国。
脚注:
972. 这个名称究竟源自“αμμος”(即“沙子”),还是源自利比亚的一个地区名“阿蒙尼亚”——那里有朱庇特·阿蒙的神殿——其实并无太大区别。那个地区的名字就来源于沙子。在名称前也可能加上一个“H”字。
目前,氨盐是通过对骨头或煤炭进行分解蒸馏来生产的。我们认为,气体液体是主要的原料来源。这种液体中含有硫化氢、碳酸盐以及其他一些氨盐。将其与硫酸反应后,经过蒸发即可得到结晶状的硫酸铵。随后将硫酸铵与普通食盐混合,再在铁制容器中加热,这样氨盐就会升华出来。氨盐被大量出口到俄罗斯、欧洲其他地区以及美国。
脚注:
972. 这个名称究竟源自“αμμος”(即“沙子”),还是源自利比亚的一个地区名“阿蒙尼亚”——那里有朱庇特·阿蒙的神殿——其实并无太大区别。那个地区的名字就来源于沙子。在名称前也可能加上一个“H”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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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Vossii的《词源学》第24页。不过“sal-armoniacus”、“armeniacus”、“sal-armoniac”这些名称都是不正确的。
973
《论农业》第六卷第17章第7节。
974
第三十一卷第七章第39节。
975
第五卷第126章。
976
这个名称最早是由Js. Holland使用的。
977
Synesii的著作,第147封书信。
978
Athen.第二卷第29章,第67页。
979
我坚信,新地图上标为Kesem、位于幸福阿拉伯地区、与索科特拉岛相对的那个城镇指的便是此处。那里有一个不错的港口。可参阅Büsching的《地理学》,书中也出现了“Korasem”这一名称。
980
《农艺学》第六卷第6章。
981
Pallad.第一卷第41篇。
982
《自然科学与化学文献集》,莱比锡,1775年,8开本,第1卷,第219页。
983
第三十一卷第七章第42节。
984
[铵和铁的双氯化物]。
985
C. Gesner所著《论所有化石的类别》一书中的《关于全圣草的内容》,蒂古里,1565年,8开本,第15页。
986
阿拉伯人真是高尚的民族!我们从他们那里获得了许多知识以及许多极具实用价值的发明;如果我们能充分认识到从他们那里获得的益处,那就更应该感谢他们了。可惜他们的著作只能逐渐化为尘土,无法被人们利用!那些了解这些宝贵知识的人真是可耻……
973
《论农业》第六卷第17章第7节。
974
第三十一卷第七章第3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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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第126章。
976
这个名称最早是由Js. Holland使用的。
977
Synesii的著作,第147封书信。
978
Athen.第二卷第29章,第67页。
979
我坚信,新地图上标为Kesem、位于幸福阿拉伯地区、与索科特拉岛相对的那个城镇指的便是此处。那里有一个不错的港口。可参阅Büsching的《地理学》,书中也出现了“Korasem”这一名称。
980
《农艺学》第六卷第6章。
981
Pallad.第一卷第4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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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科学与化学文献集》,莱比锡,1775年,8开本,第1卷,第2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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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卷第七章第42节。
984
[铵和铁的双氯化物]。
985
C. Gesner所著《论所有化石的类别》一书中的《关于全圣草的内容》,蒂古里,1565年,8开本,第15页。
986
阿拉伯人真是高尚的民族!我们从他们那里获得了许多知识以及许多极具实用价值的发明;如果我们能充分认识到从他们那里获得的益处,那就更应该感谢他们了。可惜他们的著作只能逐渐化为尘土,无法被人们利用!那些了解这些宝贵知识的人真是可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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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学习竟得不到如此少的鼓励!现存的为数不多的旧译本,都是那些对语言和科学都了解不足的人所翻译的。正因如此,这些译本大多难以理解、表述含糊,很多地方还存在错误,而且数量极为稀少。即便能找到这些译本,拥有它们的人处境也与那些费尽千辛万苦找到宝藏却只能通过狭窄的栅栏远远观看的人如出一辙。如果我还有二十年的寿命,并且有望获得大量的阿拉伯语著作,我一定会去学习阿拉伯语。但人生短暂,而学问之道却漫长无尽。
987
《非洲志》,第三卷,第136页,b栏。
988
这本书常与《Mesue》一同印刷。参见哈勒的《植物学图书馆》,第一卷,第201页;《外科手术图书馆》,第一卷,第137页。
989
《Della decima》,第三卷,第298、373页;第四卷,第59、191页。
990
《Pirotechnia》,1550年出版,4开本,第36页,a栏。
991
《Magia Natur.》,第十卷,第20章。波尔塔生于1545年,死于1615年。
992
第三卷,第8章。
993
《De Natura Fossil》,第三卷,第212页。
994
第九卷,第6章,第131页,b栏;另见第九卷,第10章,第141页,b栏。
995
《De Natura Fossil》,第三卷,第215页;其中他提到了带有镀锡头部的铁针。
996
第135页,a栏和b栏,以及第136页、375页。
997
《Mémoires de l’Acad.》,1720年,第195页。巴兹尔·瓦伦丁此前曾介绍过如何利用固定碱来分离挥发性碱与氨盐。
987
《非洲志》,第三卷,第136页,b栏。
988
这本书常与《Mesue》一同印刷。参见哈勒的《植物学图书馆》,第一卷,第201页;《外科手术图书馆》,第一卷,第137页。
989
《Della decima》,第三卷,第298、373页;第四卷,第59、191页。
990
《Pirotechnia》,1550年出版,4开本,第36页,a栏。
991
《Magia Natur.》,第十卷,第20章。波尔塔生于1545年,死于1615年。
992
第三卷,第8章。
993
《De Natura Fossil》,第三卷,第212页。
994
第九卷,第6章,第131页,b栏;另见第九卷,第10章,第141页,b栏。
995
《De Natura Fossil》,第三卷,第215页;其中他提到了带有镀锡头部的铁针。
996
第135页,a栏和b栏,以及第136页、375页。
997
《Mémoires de l’Acad.》,1720年,第195页。巴兹尔·瓦伦丁此前曾介绍过如何利用固定碱来分离挥发性碱与氨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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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8
《耶稣会传教活动新回忆录》,第二卷。
999
《学院回忆录》,1720年,第191页。
1000
参见《东方见闻》。
1001
《学院回忆录》,1735年,第107页。
1002
《学院回忆录》,1723年,第221页,其中有关于该物质的描述。
1003
Gaubii的《反对意见集》,莱顿,1771年,4开本,第138页。
1004
[正如罗伊尔博士在其《论印度医学的起源》一文中所指出的,第41页,自从印度人开始用动物粪便来烧制砖块以来,他们就早已熟悉这种盐了;因为通常在窑炉未烧制的那一端可以找到结晶状的这种盐。]
1005
虽然东方生产的氨盐很可能含有大量骆驼尿,但欧洲生产的氨盐(因为骆驼在那里极为罕见),以及我们在商店里买到的那种氨盐,则是由人类尿液制成的。——《人类血液的自然史》(著作集,第四卷,第188页)。
1006
阿诺特的《爱丁堡历史》,1779年版,4开本,第601页。
《耶稣会传教活动新回忆录》,第二卷。
999
《学院回忆录》,1720年,第191页。
1000
参见《东方见闻》。
1001
《学院回忆录》,1735年,第107页。
1002
《学院回忆录》,1723年,第221页,其中有关于该物质的描述。
1003
Gaubii的《反对意见集》,莱顿,1771年,4开本,第138页。
1004
[正如罗伊尔博士在其《论印度医学的起源》一文中所指出的,第41页,自从印度人开始用动物粪便来烧制砖块以来,他们就早已熟悉这种盐了;因为通常在窑炉未烧制的那一端可以找到结晶状的这种盐。]
1005
虽然东方生产的氨盐很可能含有大量骆驼尿,但欧洲生产的氨盐(因为骆驼在那里极为罕见),以及我们在商店里买到的那种氨盐,则是由人类尿液制成的。——《人类血液的自然史》(著作集,第四卷,第188页)。
1006
阿诺特的《爱丁堡历史》,1779年版,4开本,第60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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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子。
在那些文明程度较高的国家里,餐桌上使用叉子已变得极为必要,以至于不使用叉子进餐这一想法都会让人感到厌恶。不过,叉子的出现其实是非常近代的事,至今仅有三个世纪的历史而已。普林尼在谈到某种虽然很新但当时已极为普遍的物品时说:“我们离事物的起源已经很近了。”无论是希腊人还是罗马人,都没有为这种工具命名;他们的著作中也没有任何可能用来描述其用途的词语或表达。但如果当时人们已经知道叉子的存在,情况就不应如此,因为有许多宴会场景被诗人描绘过,其他作家也有所记载,而波吕克斯在他那份详尽的餐桌用品清单中肯定也会提到它。
希腊语中的“creagra”确实指的是叉子,但并非用于餐桌的叉子。它仅仅指用来取肉的工具,也就是厨师用来从煮沸的锅中取出肉类的工具,这一点可以从该词出现的所有上下文中得到证明。波吕克斯以及《雅典娜乌斯》中的阿纳克西普斯都将其列为厨房用具之一;阿里斯托芬的注释者则称这种叉子形状类似手,其作用是防止手指被烫伤。苏伊达斯则引用了一段文字,其中该词指的是长杆末端的钩子,人们至今仍用这种钩子从井水或其他深水中打水。因此,这种工具有时只有钩子,有时则有两个或更多的叉齿。拉丁作家马蒂亚努斯·卡佩拉的作品中也出现过一次“creagra”这个词,但那段文字难以理解。
词典中列出的“furca”、“fuscina”、“fucilla”、“fuscinula”和“gabalus”这些词同样无法用来指代我们的叉子。前两个词无疑属于类似于炉具或干草叉的工具。海神尼普顿的三叉戟也被称作“fuscina”。而“fucilla”的尺寸甚至大到可以当作防御武器,这一点也有相关证据为证。
在那些文明程度较高的国家里,餐桌上使用叉子已变得极为必要,以至于不使用叉子进餐这一想法都会让人感到厌恶。不过,叉子的出现其实是非常近代的事,至今仅有三个世纪的历史而已。普林尼在谈到某种虽然很新但当时已极为普遍的物品时说:“我们离事物的起源已经很近了。”无论是希腊人还是罗马人,都没有为这种工具命名;他们的著作中也没有任何可能用来描述其用途的词语或表达。但如果当时人们已经知道叉子的存在,情况就不应如此,因为有许多宴会场景被诗人描绘过,其他作家也有所记载,而波吕克斯在他那份详尽的餐桌用品清单中肯定也会提到它。
希腊语中的“creagra”确实指的是叉子,但并非用于餐桌的叉子。它仅仅指用来取肉的工具,也就是厨师用来从煮沸的锅中取出肉类的工具,这一点可以从该词出现的所有上下文中得到证明。波吕克斯以及《雅典娜乌斯》中的阿纳克西普斯都将其列为厨房用具之一;阿里斯托芬的注释者则称这种叉子形状类似手,其作用是防止手指被烫伤。苏伊达斯则引用了一段文字,其中该词指的是长杆末端的钩子,人们至今仍用这种钩子从井水或其他深水中打水。因此,这种工具有时只有钩子,有时则有两个或更多的叉齿。拉丁作家马蒂亚努斯·卡佩拉的作品中也出现过一次“creagra”这个词,但那段文字难以理解。
词典中列出的“furca”、“fuscina”、“fucilla”、“fuscinula”和“gabalus”这些词同样无法用来指代我们的叉子。前两个词无疑属于类似于炉具或干草叉的工具。海神尼普顿的三叉戟也被称作“fuscina”。而“fucilla”的尺寸甚至大到可以当作防御武器,这一点也有相关证据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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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rcillis ejicere”和“expellere”这些表达。Fuscinula在现代主要用作餐叉,但在古代拉丁文文献中却从未出现过。《圣经》的古老译本也将κρεάγρα一词解释为fuscinula。Gabalus显然就是德语单词gabeln的来源,不过该词指的是十字架或绞刑架,而Voscius则从Gabalus这个词中推导出了“绞刑架”这一含义。有一位学识渊博的意大利人也认为使用餐叉是一种非常新的现象,他认为罗马人通常使用ligulæ来代替餐叉。我并不否认这一点;不过ligulæ其实更像是一种小铲子或茶匙,而非我们现在的餐叉。根据马蒂亚尔的记载,许多带把手的勺子似乎都属于ligulæ一类。不过这两首短诗应当一起阅读,这样第二首才能被视为第一首的延续;因为“habilis”和“utilis”这两个形容词只适用于ligulæ而已。此外,可以肯定的是,这些短诗的标题,或者至少其中的大部分,并非由诗人所加,而是由抄写员添加的。这种工具最初的名称就是lingula,由此便可推测出它的形状。我们还得知,这种工具曾被用来撇去食物表面的浮沫,而用于此目的的话,没有比餐叉更不合适的了。不知为何,我极不愿意将祖先们用餐时的场景描绘成没有餐叉的景象;但实际上确实如此。如果我们仔细想想他们的进食方式,就会发现他们完全可以不用餐叉,而我们却不得不使用它。他们的食物,就像东方至今仍有的习惯一样,都被处理得极为柔软,因此很容易被撕成小块。不过,虽然不是在最早的时代,但人们似乎也采用了与现代厨师相同的做法,让肉类先放置一段时间,以便于处理。我们经常读到,为了能快速准备食物,厨师们会杀死动物,将其清理并分割后立刻烤制,然后端给客人。众所周知,如果在新杀的动物血液尚未完全冷却时就将其烹煮,其肉质会极为鲜嫩可口,这一点在许多游记中都有记载。过去,所有的食物在上桌之前都会被切成小块;由于宾客们不会围坐在一起,所以这样做更为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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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在餐桌旁用餐,但沙发则摆放在面向餐桌的位置,因此他们无法同时用双手进食。为了切肉,贵族们会在家中雇用专门负责此工作的人,这些人懂得按照一定的规则来操作,他们被称作“剪刀手”或“切肉工”;阿普列乌斯则称他们为“diribitor”。这些人使用刀子——那是餐桌上唯一的刀具,而在富人的家中,这种刀子的刀柄是由象牙制成的,而且通常还会镶有银饰。面包也从不是在餐桌上切割的。过去,面包的厚度并不像现在这么厚,而更像是蛋糕一样,很容易被折断;正因如此,才有那么多关于折断面包的记载。尤维纳利斯在描述旧式面包时,并没有说它不能被切割,而是说它无法被折断。古代面包的形式至今仍保留在犹太人的逾越节饼以及瑞典人的knæckbröd中。后者几乎和饼干一样易碎,食用时也是通过折断的方式,而非切割。中国人也不使用叉子,但他们有小巧的象牙棒,这些象牙棒的工艺往往极为精良,还镶有金银装饰。每位客人面前都会放几根这样的象牙棒,人们就用它们来将切好的小块肉送入口中。不过,两个世纪前的欧洲还不知道这种工具,那时人们仍然像土耳其人一样,到处都用手指进食。作为证据,我就不引用那些描述人们用手或手指取食的段落了;因为尽管现在叉子已经普遍使用,但这种表达方式依然存在。我只会引用奥维德的一段文字,这段文字毫无疑问地表明,如果古人从小就学会使用叉子的话,作者肯定会提到这些工具,或者至少会向他的爱情艺术弟子们传授如今教给孩子的那些准则。如果罗马人曾经使用过叉子,那么它们必然会出现在现代收集到的众多古代遗物之中。但是,巴鲁法尔迪和比恩施泰尔虽然对这一话题进行过研究,却声称他们从未找到过任何此类物品。只有卡尤斯伯爵和格里尼翁持相反观点。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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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描述过一把银制双叉叉子,这把叉子是在阿皮安大道的垃圾堆中发现的。它的工艺极为精美,一端呈鹿脚形状。尽管这位法国作家享有很高的声誉,但我无法相信他所描述的那些物品真的如他所说的那样古老。格里尼翁在香槟地区的一座罗马遗址中发现了一些他认为属于餐叉的物品,但他只是简单提及了它们,并没有给出足以证明其说法正确的描述,而对于如此不可思议的事物来说,这样的描述显然是必要的。其中一把叉子是由铜或黄铜制成的,另外两把则是铁制的;他提到后两者时说,它们似乎曾被用作餐叉,但制作得很粗糙。不过我怀疑他对这些物品用途的推测是否正确。据我所知,叉子最早是在15世纪末的意大利开始被使用的,但那时它们还并不常见。居住在1458年至1490年在位的匈牙利国王马蒂亚斯·科尔维努斯宫廷里的意大利人加莱奥图斯·马提乌斯,在他撰写的一部关于这位君主生平事迹的书中提到,当时在匈牙利,人们并不像意大利的许多地方那样在用餐时使用叉子,而是用手指直接抓取食物,因此他们的衣服上常常沾满当时用于调味汁和汤中的藏红花色渍。他称赞这位国王不用叉子进食,却还能边吃边交谈,而且衣服从不弄脏。本书前文已经引用过的一本名为《雌雄同体者之岛》的书也证明了,在16世纪末的法国,就连宫廷里也还没有叉子出现。因此,同一时期瑞典也不使用叉子也就不足为奇了。不过,旅行家托马斯·科里亚特竟然在意大利第一次见到叉子,而同年又在英格兰成为第一个使用叉子的人,为此他还被戏称为“叉子携带者”,这实在很奇怪。目前,在西班牙的许多地方,酒杯、勺子和叉子都十分罕见;即便在如今的许多国家的酒馆里,尤其是在法国的某些城市,餐桌上也不摆放刀具,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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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认为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叉子;这似乎是法国人从古高卢人那里继承下来的习俗。但由于再也没有人会不用叉子进食,房东们不得不提供叉子,以及盘子和勺子。
正如约翰逊博士所说,在苏格兰高地,直到革命之后才开始在餐桌上使用刀子。在此之前,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刀子,用来搭配短剑或匕首。男人们会将肉切成小块递给女人们,而女人们则用手指将肉送入口中。起初,人们在餐桌上使用叉子被视为一种多余的奢侈品,因此修道院里禁止使用叉子,圣莫尔修道会也是如此。
英国人、荷兰人和法国人采用了意大利语中的“forca”和“forchetta”来称呼餐叉;不过在我看来,这些名称早在更早的时期就被用来指代那些大型工具,比如用于翻动东西的叉子、用于处理肉类的叉子以及用于炉子的叉子。因为在低地德语中,“forke”就是用来指代这类工具的古老词汇。德语中的“gabel”这个词最早出现在词典中,用来指代这类大型工具,它历史极为悠久,至今仍被瑞典语和荷兰语所沿用。显然,它曾被用来指代各种需要被分开或分割成两部分的物品;无论如何,可以肯定的是它并非源自拉丁语单词“gabalus”。
脚注:
1007 阿忒纳奥斯,《历史集》第四卷,第169页。
1008 希罗尼穆斯·巴鲁法尔迪,《关于餐桌用具的笔记》,载于萨伦格里所著《罗马古代研究文集》第三卷,第742页。
1009 马蒂亚尔,《铭文集》第十四卷。
120. 银制叉子。
尽管骑士们和贵族们称其为“ligula”,但那些不懂语言的人却称之为“lingula”。
正如约翰逊博士所说,在苏格兰高地,直到革命之后才开始在餐桌上使用刀子。在此之前,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刀子,用来搭配短剑或匕首。男人们会将肉切成小块递给女人们,而女人们则用手指将肉送入口中。起初,人们在餐桌上使用叉子被视为一种多余的奢侈品,因此修道院里禁止使用叉子,圣莫尔修道会也是如此。
英国人、荷兰人和法国人采用了意大利语中的“forca”和“forchetta”来称呼餐叉;不过在我看来,这些名称早在更早的时期就被用来指代那些大型工具,比如用于翻动东西的叉子、用于处理肉类的叉子以及用于炉子的叉子。因为在低地德语中,“forke”就是用来指代这类工具的古老词汇。德语中的“gabel”这个词最早出现在词典中,用来指代这类大型工具,它历史极为悠久,至今仍被瑞典语和荷兰语所沿用。显然,它曾被用来指代各种需要被分开或分割成两部分的物品;无论如何,可以肯定的是它并非源自拉丁语单词“gabalus”。
脚注:
1007 阿忒纳奥斯,《历史集》第四卷,第169页。
1008 希罗尼穆斯·巴鲁法尔迪,《关于餐桌用具的笔记》,载于萨伦格里所著《罗马古代研究文集》第三卷,第742页。
1009 马蒂亚尔,《铭文集》第十四卷。
120. 银制叉子。
尽管骑士们和贵族们称其为“ligula”,但那些不懂语言的人却称之为“lingu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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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菊苣。
它虽名为菊苣,但实际上与羊奶酪并无二致;你可知为何要称其为菊苣呢?
1010
普林尼,《自然史》第21卷第14章;科卢梅拉,第9卷第15、13章。马蒂亚尔在《诗集》第8卷第23章中证实,菊苣的叶状部分比其茎部更小。
1011
可参阅皮蒂西所著的《古罗马词典》中的该词条。
1012
克莱门斯·亚历山大里乌斯,《教育论》第2卷第161页。波西多尼乌斯在《雅典娜奥斯》第4卷第13章第151页中提到,高卢人习惯用手握住烤肉,用牙齿将其撕成碎片,或者用腰间携带的小刀来切割肉类。他认为这是希腊人不会做的事。鲍姆加滕在《通用世界历史》第16卷第657页中引用这段文字时补充说,波西多尼乌斯还提到高卢人的面包又薄又硬,很容易被弄碎。不过我在《雅典娜奥斯》中找不到相关记载。
1013
《讽刺诗》第65行。
1014
根据瑞典词典,这个词指的是又薄又硬、口感酥脆的饼状物。
1015
荷马《奥德赛》第14卷第453行。
1016
《恋爱艺术》第3卷第755页。
1017
《旅行记》第1卷第268页。
1018
《古代文物志》第3卷第312页,图版84。
1019
《考古发掘公报》第1卷第17页;第2卷第131页。
1020
加莱奥蒂·马蒂乌斯所著的《关于马蒂亚斯国王的言行录》。这部作品也收录在施万特纳所著的《匈牙利历史文献集》第1卷第548页中。
它虽名为菊苣,但实际上与羊奶酪并无二致;你可知为何要称其为菊苣呢?
1010
普林尼,《自然史》第21卷第14章;科卢梅拉,第9卷第15、13章。马蒂亚尔在《诗集》第8卷第23章中证实,菊苣的叶状部分比其茎部更小。
1011
可参阅皮蒂西所著的《古罗马词典》中的该词条。
1012
克莱门斯·亚历山大里乌斯,《教育论》第2卷第161页。波西多尼乌斯在《雅典娜奥斯》第4卷第13章第151页中提到,高卢人习惯用手握住烤肉,用牙齿将其撕成碎片,或者用腰间携带的小刀来切割肉类。他认为这是希腊人不会做的事。鲍姆加滕在《通用世界历史》第16卷第657页中引用这段文字时补充说,波西多尼乌斯还提到高卢人的面包又薄又硬,很容易被弄碎。不过我在《雅典娜奥斯》中找不到相关记载。
1013
《讽刺诗》第65行。
1014
根据瑞典词典,这个词指的是又薄又硬、口感酥脆的饼状物。
1015
荷马《奥德赛》第14卷第453行。
1016
《恋爱艺术》第3卷第755页。
1017
《旅行记》第1卷第268页。
1018
《古代文物志》第3卷第312页,图版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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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发掘公报》第1卷第17页;第2卷第1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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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莱奥蒂·马蒂乌斯所著的《关于马蒂亚斯国王的言行录》。这部作品也收录在施万特纳所著的《匈牙利历史文献集》第1卷第548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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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8年,科里亚特花了五个月的时间游历了法国、意大利、瑞士以及德国的部分地区。他在1611年将这次旅行的见闻记录下来,书名为《Crudities》;该书的新版于1776年出版。之后他又前往东印度群岛,1615年在那里写了一些信件,这些信件可见于《Purchas his Pilgrims》第二卷,以及1776年出版的《Crudities》第二版中。在《Crudities》的第90页,作者写道:“在这里,我要提及一件或许早该在谈论第一个意大利城市时提到的事。我在所经过的那些意大利城市和城镇里观察到一种习俗,这种习俗在我旅行过的其他任何国家都不存在,我认为在基督教世界的其他民族中也只有意大利人会采用这种习俗。意大利人以及大多数居住在意大利的外国人,在进餐时总是会用小叉子来切肉。他们用一只手握刀从盘子里切肉,同时用另一只手握着的叉子抵在盘子上;这样一来,如果有人在不经意间用手指触碰大家共同使用的盘子,就会违反礼仪规范,从而惹怒在座的人,轻则遭到责备,重则会被拳打脚踢。据我所知,这种进食方式在意大利各地都很普遍;他们的叉子大多由铁或钢制成,也有银制的,不过银制叉子只有贵族才会使用。意大利人坚持这种习惯的原因是,他们无法忍受让别人的手指触碰自己的食物,因为每个人的手指清洁程度都不一样。因此,我不仅在意大利时,回到德国后也在英国时模仿意大利人的这种方式来切肉。有一次,我的一位博学的朋友劳伦斯·惠特克先生因为我频繁使用叉子而取笑我,他开玩笑地称我为‘叉子使用者’,仅仅因为我在进餐时使用了叉子,而没有其他原因。”
1608年,科里亚特花了五个月的时间游历了法国、意大利、瑞士以及德国的部分地区。他在1611年将这次旅行的见闻记录下来,书名为《Crudities》;该书的新版于1776年出版。之后他又前往东印度群岛,1615年在那里写了一些信件,这些信件可见于《Purchas his Pilgrims》第二卷,以及1776年出版的《Crudities》第二版中。在《Crudities》的第90页,作者写道:“在这里,我要提及一件或许早该在谈论第一个意大利城市时提到的事。我在所经过的那些意大利城市和城镇里观察到一种习俗,这种习俗在我旅行过的其他任何国家都不存在,我认为在基督教世界的其他民族中也只有意大利人会采用这种习俗。意大利人以及大多数居住在意大利的外国人,在进餐时总是会用小叉子来切肉。他们用一只手握刀从盘子里切肉,同时用另一只手握着的叉子抵在盘子上;这样一来,如果有人在不经意间用手指触碰大家共同使用的盘子,就会违反礼仪规范,从而惹怒在座的人,轻则遭到责备,重则会被拳打脚踢。据我所知,这种进食方式在意大利各地都很普遍;他们的叉子大多由铁或钢制成,也有银制的,不过银制叉子只有贵族才会使用。意大利人坚持这种习惯的原因是,他们无法忍受让别人的手指触碰自己的食物,因为每个人的手指清洁程度都不一样。因此,我不仅在意大利时,回到德国后也在英国时模仿意大利人的这种方式来切肉。有一次,我的一位博学的朋友劳伦斯·惠特克先生因为我频繁使用叉子而取笑我,他开玩笑地称我为‘叉子使用者’,仅仅因为我在进餐时使用了叉子,而没有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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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英格兰,最初人们极为嘲笑叉子的使用,认为那是一种柔弱无用的装饰品;在博蒙特与弗莱彻的某部戏剧中,那种使用叉子的旅行者被极度轻视地描述着;本·琼森也在其作品《魔鬼就是头驴》的第五幕第四场中加入了嘲笑他们的行列。米尔克拉夫特对吉尔黑德和斯莱奇说道:“我为你俩付出了这么多努力,还在宫廷里为你们每人争取到了专利,难道就应得到这样的对待吗?”吉尔黑德问:“为什么?”米尔克拉夫特回答:“因为我发明了叉子啊。”斯莱奇问:“叉子?那是什么东西?”米尔克拉夫特解释道:“那就是使用叉子的优点——这种用法在意大利早已普及,可以省去纸巾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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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舍尔的《马德里之旅》,第2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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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舍尔的《马德里之旅》,第2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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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票。分摊制。
目前,欧洲有两种彩票形式。一种被称为意大利式或热那亚式彩票,简称“彩票”;另一种则是英国广为人知的普通彩票。对于前者,早已有人证明它充满欺诈性,而且很快就会被公认为有害的,我在此就不赘述了。这里只谈后者——只要我们不考虑它给那些轻信无知的人带来的幻想,即通过制造几乎不可能实现的希望来欺骗他们的话,那么这种彩票至少还是可以被视为正当且无害的。不过,我无法提供关于这种彩票的完整历史记载:它在形成现在的模样之前经历了许多变化,要详细叙述这些变化既会让我感到厌烦,也会让读者感到麻烦。
我也不会像有些人那样,将任何通过抽签来分配财产的行为都视为彩票的起源,否则人们可能会说约书亚在征服应许之地之前就将其分割成了彩票奖品。在我看来,彩票的独特之处在于:号码是免费分配的,或者像我们的公共彩票那样,需要支付一定费用才能获得号码,而哪些号码能中奖则由运气决定,中奖金额则是事先确定的。那些为吸引人们购买彩票、以及为操纵者隐藏和增加利润而设计的各种手段,在此不予讨论,因为它们似乎并非彩票的本质特征。
在整个古代历史中,我认为最接近现代彩票的,就是罗马人的“congiaria”制度。我觉得后者为现代彩票的出现提供了最初的灵感。众所周知,罗马的富人,尤其是皇帝们,当他们希望赢得民众的支持或加强与民众的联系时,会向民众分发各种礼物,包括食品和其他贵重物品,这些礼物就被称为“congiaria”。通常,人们会得到一些被称为“tesseræ”的凭证或票券,持有这些凭证的人……
目前,欧洲有两种彩票形式。一种被称为意大利式或热那亚式彩票,简称“彩票”;另一种则是英国广为人知的普通彩票。对于前者,早已有人证明它充满欺诈性,而且很快就会被公认为有害的,我在此就不赘述了。这里只谈后者——只要我们不考虑它给那些轻信无知的人带来的幻想,即通过制造几乎不可能实现的希望来欺骗他们的话,那么这种彩票至少还是可以被视为正当且无害的。不过,我无法提供关于这种彩票的完整历史记载:它在形成现在的模样之前经历了许多变化,要详细叙述这些变化既会让我感到厌烦,也会让读者感到麻烦。
我也不会像有些人那样,将任何通过抽签来分配财产的行为都视为彩票的起源,否则人们可能会说约书亚在征服应许之地之前就将其分割成了彩票奖品。在我看来,彩票的独特之处在于:号码是免费分配的,或者像我们的公共彩票那样,需要支付一定费用才能获得号码,而哪些号码能中奖则由运气决定,中奖金额则是事先确定的。那些为吸引人们购买彩票、以及为操纵者隐藏和增加利润而设计的各种手段,在此不予讨论,因为它们似乎并非彩票的本质特征。
在整个古代历史中,我认为最接近现代彩票的,就是罗马人的“congiaria”制度。我觉得后者为现代彩票的出现提供了最初的灵感。众所周知,罗马的富人,尤其是皇帝们,当他们希望赢得民众的支持或加强与民众的联系时,会向民众分发各种礼物,包括食品和其他贵重物品,这些礼物就被称为“congiaria”。通常,人们会得到一些被称为“tesseræ”的凭证或票券,持有这些凭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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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捐赠者经营的商店或杂志社里,人们可以拿到他们所承诺的物品。在很多情况下,这些奖品是直接发放给所有申请者的人;在这种情况下,这种捐赠方式就类似于我们分发面包的方式,但与彩票不同——彩票中参与分配的人选是由运气决定的。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逐渐养成了一种习惯:把要分发的物品从舞台上抛洒给众人,就像皇帝加冕或其他盛大场合时向民众散发钱财一样。这类物品被称为“missilia”,只有那些幸运地接住它们的人才能得到。但由于油、酒、谷物等物品无法以这种方式分发,而且有些物品因为人们过于争抢而遭到损坏,几乎无法使用,于是人们便用代用券或票证来代替。起初,这些代用券是木头或金属制成的方形块,有时也是刻有相应物品名称的木球,持有者便可从仓库中获得该物品。就像纸币一样,这些代用券可直接交给持票人;获得代用券的人还可以将其转赠或出售给他人。尤维纳利斯的作品中有相关记载,不过其中仅提到了那些并非通过抛洒方式而是直接分发的谷物代用券。现代的王子和公主们也模仿了罗马的这种做法,只不过规模要小得多,他们通过向朝臣们分发小礼物来娱乐自己。为此,各种小饰品或玩具上会标上数字,这些数字会被写在单独的票纸上,然后把这些票纸卷起来放入小篮子或容器中。每个人抽取一张,就能得到与号码相同的礼物。这类小礼物在德语中被称为“glückstöpfe”或“glückshäfen”;后来,现代的抽奖活动便由此发展而来。在意大利,商业最早形成了规范的体系,各种重要的商业制度和规则也是在那里诞生的。那里的商人和店主们,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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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世纪,为了能更快、更顺利地出售商品,商人们习惯将店铺改造成“幸运店”——在那种店里,每个人只需支付少量费用,就能从“幸运罐”中抽取一个号码,从而获得与该号码对应的商品。起初,政府对这种销售方式并不太在意。但随着商人们获取了过高的利润,并通过虚高的价格欺骗那些容易轻信他人的人,这类店铺便被禁止了,或者只能在严格监管下运营,而且还需要向穷人或君主缴纳一定的费用。在德国,许多年度集市上仍然保留着这种店铺;但在大多数国家,它们都受到了诸多限制。从这些“幸运店”发展出了现代的彩票制度:此时,奖品不再是商品,而是现金,其金额则是在扣除相关费用和承办方的利润后的剩余部分。彩票的开奖工作则由蒙着眼睛的志愿者公开进行。由于这种彩票游戏难免会欺骗参与者,因此按照传统的道德观念,人们认为除非出于慈善目的,否则利用人们的愚昧与轻信来牟利是非法的。后来,私人开始举办彩票活动,渐渐地,政府也加入了这一行列;所得的利润被用于帮助贫困的年轻女性、赎回奴隶、为穷人提供援助以及其他慈善事业。人们还希望,这类赌博活动能够取代那些更为危险的赌博形式。然而,没人意识到,将彩票公开出售并允许人们购买较小份额的做法,实际上会进一步培养人们的赌博兴趣。事实上,赌博风气愈演愈烈,彩票带来的利润如此之高,以至于王公贵族和官员们也开始将其作为一种金融手段来使用,从而让承办方持续获利。为了确保赢来的钱能进入国库或留在国内,人们被禁止购买外国的彩票;此外,为了让彩票能更快、更顺利地被售出,许多统治者甚至不惜付出代价来推动彩票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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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仆人薪资部分以彩票形式发放,同时他们还强迫各种行会和社团将所积攒的资金用于购买彩票。关于意大利最早的彩票制度,我未能找到任何记载。瓦尔基在约1537年所写的作品中提到,1530年佛罗伦萨面临严重的资金短缺问题,于是人们为国家的利益设立了彩票制度,每张彩票的价格为一杜卡特。不过他并未使用“彩票”这一术语,而是用了“un lotto”一词,而将彩票称为“polizza”——众所周知,这个词通常用于指保险。勒布雷特则称,1572年时威尼斯的彩票监管工作由“proveditori del commune”负责;但由于他没有提及这一信息的来源历史学家,因此我们无法知道他所翻译的“彩票”一词的确切含义。不过从他的描述中我们可以得知,这种游戏在16世纪中叶便已在威尼斯出现,并由政府加以监管。可以肯定的是,催生彩票的这种赌博游戏是从意大利传到法国的,其名称为“blanque”,这个词源自意大利语“bianca”。大多数彩票实际上都是白纸,也就是“carta bianca”,因此属于空白票;由于这个词在抽奖过程中出现得最为频繁,便成了这类游戏的通用名称。由此也产生了“trouver blanque”这一短语,意为一无所获、得到空白票或输掉比赛。在帕斯基耶写作的时候,也就是16世纪后半期,“numero”这个名称也很常见,因为当时彩票上的数字会在抽奖时被公布出来。这个名称而非“nombre”进一步证明了其意大利起源。由于在抽奖时每个人都会关注自己的号码,因此“entendre le numero”这一短语便用来形容那些知道或没有忘记自己号码的人。正如帕斯基耶所说,现在仍有人用“Il entend le numero”来形容那些了解自身利益或懂得如何追求利益的人。弗里施等人则在他们的词典中将这个词错误地归源于商人用来标记商品的数字。在法国,最初的彩票除了商品之外没有其他奖品,因此只有商人才会举办这类活动。但在1539年,弗朗西斯一世试图通过模仿威尼斯、佛罗伦萨和热那亚的彩票制度来为自己谋利,他允许人们进行这类赌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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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提议对政府的某些官员进行审查,目的据称是杜绝那些具有欺骗性且有害的赌博活动。具体做法是:每张彩票或赌注都需要向国王缴纳10苏尔6第纳尔的税款。不过,无论这笔金额有多么微小,这项规定在两年内都未能得到落实。1541年2月,国王不得不颁布命令来推动这一规定的实施,但至今仍不清楚它是否最终得到了执行。1572年和1588年,尼韦尔诺瓦公爵及雷特洛瓦公爵路易·德·贡扎格在巴黎设立了类似的彩票制度,旨在为属于其领地的贫穷而品行端正的年轻女子提供嫁妆。这些彩票的抽奖仪式极为隆重。每年棕枝主日开始抽奖之前,人们会先举行弥撒;负责组织抽奖的人必须宣誓会以公正无私的态度行事;甚至教皇塞克斯图斯五世也承诺免除那些参与这项善举之人的罪过。彩票上刻有的文字分别是“上帝选择了你”或“上帝安慰你”。前者意味着中奖的年轻女子能在婚礼当天获得500法郎的奖金;后者则是空白文字,但能给人们带来来年更幸运的希望。这一榜样促使一些贵族妇女也纷纷设立类似的彩票制度用于公益事业。有些人则将所得款项用于建造或修缮某些教堂和修道院。还有三位女士——历史并未记载她们的名字——举办了一场彩票活动,每张彩票的价格为40苏尔,她们用这些钱通过所谓的“马图林人”或“神父们”去解救那些在土耳其人手中沦为奴隶的人。还有一次,有一些女士举办了一场非常特别的彩票活动,目的是为她们选定的精神导师或忏悔神父筹集资金——这位神父虽然已被任命为主教,但却没有财产,她们想为他购买马车、马匹以及维持其教会职务所需的一切物品。这些心怀感激的女士们都必须按照自己所抽中的彩票上所写的物品去为他提供帮助,以此“通过这份小小的礼物,感谢他为她们的心灵带来的指引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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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法国历史上,这类赌博游戏出现得极为频繁,因为人们常常用它们来向女士们及其他显要人物赠送贵重礼物。其中最著名的当属红衣主教马扎兰为提升自己的声望、赢得朝臣们的好感而采用的手段。那些彩票被当作礼物分发出去,每张彩票都是一份奖品,而这些奖品则是各种稀有物品,价值也各不相同。历史学家认为,这或许是第一次出现“幸运为所有人带来好处,却无人受损”的情况。
所有研究过这一主题的法国历史学家都一致认为,到了17世纪中叶,这类赌博游戏便演变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彩票。不过在某些细节上,他们的观点存在差异。1644年,劳伦斯·通蒂从那不勒斯来到巴黎。当时正值经济困难时期,他提出了一种类似年金性质的支付方式,后来这种支付方式以他的名字命名为“通蒂年金”,但实际上早在他之前,意大利就已经有了类似的做法。但由于对他的提议存在诸多争议,最终该提议被否决,于是他提出了另一项计划,即举办一场大型彩票活动。1656年,这项计划获得了国王的批准。该彩票共有50,000张,每张售价2枚金路易,因此总收入可达1,100,000里弗尔;不过需要记住的是,当时的1枚金路易仅相当于11里弗尔。其中540,000里弗尔将被用于建造石桥和引水渠。举办这场彩票活动的费用估计为60,000里弗尔,剩下的500,000里弗尔则用于分配奖品,最高奖金额为30,000里弗尔。然而,这场被称为“皇家彩票”的活动始终没有填满,自然也就没有进行过抽奖。因此,人们不得不在原来被烧毁的桥梁位置上建造一座木桥。由于商人们经常抱怨以这种方式处理商品会给他们带来损失,而且这种做法显然也损害了“皇家彩票”的运作,于是在1658年1月,这种做法被彻底禁止了。
1660年,随着和平协议的签订以及路易十四的婚礼,巴黎首次按照通蒂的设计举办了彩票活动。抽奖在警察的监督下公开进行。每张彩票的价格仅为1枚金路易,而最高奖则为100,000里弗尔。这个奖项最终被国王本人获得,但他并未接受,而是将其留给了他人。
所有研究过这一主题的法国历史学家都一致认为,到了17世纪中叶,这类赌博游戏便演变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彩票。不过在某些细节上,他们的观点存在差异。1644年,劳伦斯·通蒂从那不勒斯来到巴黎。当时正值经济困难时期,他提出了一种类似年金性质的支付方式,后来这种支付方式以他的名字命名为“通蒂年金”,但实际上早在他之前,意大利就已经有了类似的做法。但由于对他的提议存在诸多争议,最终该提议被否决,于是他提出了另一项计划,即举办一场大型彩票活动。1656年,这项计划获得了国王的批准。该彩票共有50,000张,每张售价2枚金路易,因此总收入可达1,100,000里弗尔;不过需要记住的是,当时的1枚金路易仅相当于11里弗尔。其中540,000里弗尔将被用于建造石桥和引水渠。举办这场彩票活动的费用估计为60,000里弗尔,剩下的500,000里弗尔则用于分配奖品,最高奖金额为30,000里弗尔。然而,这场被称为“皇家彩票”的活动始终没有填满,自然也就没有进行过抽奖。因此,人们不得不在原来被烧毁的桥梁位置上建造一座木桥。由于商人们经常抱怨以这种方式处理商品会给他们带来损失,而且这种做法显然也损害了“皇家彩票”的运作,于是在1658年1月,这种做法被彻底禁止了。
1660年,随着和平协议的签订以及路易十四的婚礼,巴黎首次按照通蒂的设计举办了彩票活动。抽奖在警察的监督下公开进行。每张彩票的价格仅为1枚金路易,而最高奖则为100,000里弗尔。这个奖项最终被国王本人获得,但他并未接受,而是将其留给了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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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有购买那张彩票,因此错过了那次抽奖。此后又发生了几次类似的情况。正因如此,1661年,所有私人彩票活动都被明令禁止,并规定了严厉的惩罚措施;这一禁令在1670年、1681年、1687年和1700年再次被重申。从那时起,只有皇家彩票存在,其收益通常用于建造公共建筑,比如宏伟的圣苏尔皮斯教堂,因此这些皇家彩票得到了广泛的支持。
Sauval等人认为,彩票的引入要归功于里昂的一位名叫De Chuyes的人,他原本是金匠,但精通商业之道。后来他进行了多次海上航行,还出版了一本名为《La Guide des Chemins de Paris, redigée par ordre alphabetique》的书。不过,他的名字并未出现在任何国王的法令中,只有Tonti的名字出现过。
据Sauval所说,正是De Chuyes首先提出了“彩票”这个名称,这一名称当时在意大利已经使用,但其他相关人士并不赞成。尤其是那位被任命为这项活动负责人的著名人物De Vaugelas,他希望借此偿还债务,因此强烈反对这一提议,建议使用“blanque royale”这一名称。不过,由于过去以这种名义进行的赌博活动中存在诸多欺诈行为,这一名称很难流行起来。可以确定的是,“彩票”这一名称大约在1658年开始在法国使用;因为在1656年的法令中仍使用的是“blanque”这一名称,而在1658年的法令中则首次出现了“lottery”一词;1661年的法令中则出现了“espèce de blanque et loterie”的表述,1670年的法令中则出现了“loteries et blanques”。可以肯定的是,这一名称在意大利和其他国家出现的时间要早得多,不过Varchi只使用了“Lotto”这个词。我所知道的关于“Lottery”这一名称的最早记载,就是Menage引用的Christopher Longolius的一封信中的内容,法国人称他为Longueuil。这显然表明,在16世纪上半叶,彩票还是一种新事物;但我很怀疑能否由此证明这一名称源自法国而非意大利,因为Longolius虽然出生于1490年的梅赫林,但他一直自称是法国人。既然这一名称……
他没有购买那张彩票,因此错过了那次抽奖。此后又发生了几次类似的情况。正因如此,1661年,所有私人彩票活动都被明令禁止,并规定了严厉的惩罚措施;这一禁令在1670年、1681年、1687年和1700年再次被重申。从那时起,只有皇家彩票存在,其收益通常用于建造公共建筑,比如宏伟的圣苏尔皮斯教堂,因此这些皇家彩票得到了广泛的支持。
Sauval等人认为,彩票的引入要归功于里昂的一位名叫De Chuyes的人,他原本是金匠,但精通商业之道。后来他进行了多次海上航行,还出版了一本名为《La Guide des Chemins de Paris, redigée par ordre alphabetique》的书。不过,他的名字并未出现在任何国王的法令中,只有Tonti的名字出现过。
据Sauval所说,正是De Chuyes首先提出了“彩票”这个名称,这一名称当时在意大利已经使用,但其他相关人士并不赞成。尤其是那位被任命为这项活动负责人的著名人物De Vaugelas,他希望借此偿还债务,因此强烈反对这一提议,建议使用“blanque royale”这一名称。不过,由于过去以这种名义进行的赌博活动中存在诸多欺诈行为,这一名称很难流行起来。可以确定的是,“彩票”这一名称大约在1658年开始在法国使用;因为在1656年的法令中仍使用的是“blanque”这一名称,而在1658年的法令中则首次出现了“lottery”一词;1661年的法令中则出现了“espèce de blanque et loterie”的表述,1670年的法令中则出现了“loteries et blanques”。可以肯定的是,这一名称在意大利和其他国家出现的时间要早得多,不过Varchi只使用了“Lotto”这个词。我所知道的关于“Lottery”这一名称的最早记载,就是Menage引用的Christopher Longolius的一封信中的内容,法国人称他为Longueuil。这显然表明,在16世纪上半叶,彩票还是一种新事物;但我很怀疑能否由此证明这一名称源自法国而非意大利,因为Longolius虽然出生于1490年的梅赫林,但他一直自称是法国人。既然这一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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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国,这一名称出现得较晚;而由于这封信是从帕多瓦寄出的,而朗戈利乌斯于1522年在那里去世,因此该名称更有可能起源于意大利。此外,这封信是在朗戈利乌斯去世前不久写的,因为他提到了同年发生的教皇阿德里安的选举事宜。西蒙·马约卢斯也使用过“lottery”这个词,并描述了其最古老的运作方式;但我未能确定这位意大利神职人员究竟生活在何时,不过很可能是16世纪末。不过,他是否就是相关著作的作者仍存疑问,因为以他的名字出版的《Dies Caniculares》一书的绝大部分内容实际上是由彼得鲁斯·德拉乌迪乌斯所写,后者死于1630年。在许多古代及现代语言中,尤其是英语、瑞典语、丹麦语和荷兰语中,“Lot”一词与“sors”含义相同,显然它就是意大利人的“lotto”,以及德国人的“los”或“loos”;因此,没有证据表明“lottery”这个词源自法语,正如梅纳日所推测的那样。在英格兰,第一场彩票活动于1567年和1568年提出,据历史学家所述,比赛在圣保罗大教堂的西门举行,从1569年1月11日开始到同年5月6日结束,期间日夜不停地进行抽奖。共有40万张彩票,每张售价10先令。奖品包括现金以及银器和其他物品,所得净收益则用于改善英格兰的港口设施。伦敦古物学会至今仍保存着当时印刷的原始方案,由此可知,当时英格兰已经使用了“lottery”这一术语。1612年,为了帮助英格兰在弗吉尼亚的殖民地,又举办了一场彩票活动;詹姆斯一世国王特别批准了这一活动。其中价值4000克朗的银器作为最高奖品,被一位裁缝获得。1620年,由于下议院认为彩票活动会损害国民道德,这些活动被暂停;但在1630年,查理一世国王又特许举办了一次彩票活动,用以资助某项计划的相关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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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为伦敦输送水资源;安德森称,这是《联邦法》与各项法规中首次提及彩票。在查理二世统治时期,他为奖励那些始终忠于他的官员们,会赐予他们银器及其他贵重物品,并允许他们通过彩票的方式处置这些物品。由此便出现了各种名为“皇家橡树彩票”和“十二便士彩票”之类的彩票计划,而这些计划都得到了政府的认可。复辟后不久就出现了一则广告:“特此通知:凡是希望在英格兰王国或威尔士领地内承包土地以举办彩票或其他任何形式抽奖活动的人,可前往梅尔梅德宫的彩票办公室,与受国王特许委托负责管理此类活动的受托人签订合同,以帮助那些真正忠诚但贫困的官员。”1694年,通过出售每张10英镑的彩票筹集了100万英镑的资金,这些奖金的收益率为4%,期限为16年。在安妮女王统治时期,彩票因被认为有害而被禁止,但不久后又在一些条件下被重新允许使用,这类彩票通常用于发放定期年金,空票与中奖票所对应的年金金额各不相同;例如在1710年,共有15万张彩票,每张价值10英镑,每张彩票可获得32年的年金,空票的年金为每年14先令,而中奖票则可获得从5英镑到1000英镑不等的年金。彩票似乎是在罗伯特·沃波尔爵士执政期间开始被分割成不同份额的。1746年,通过发行5万张每张10英镑的彩票,以4%的年利率筹集了300万英镑;1747年,则通过出售10万张彩票筹集了100万英镑,这些奖金以永久性年金的形式发放,年利率同样为4%。在同一世纪里,政府不断利用这种方式为各种公共工程筹集资金,大英博物馆和威斯敏斯特桥便是其中的著名例子。最后一次利用这种赌博方式来筹款的时间大概是1780年,当时有人每人出资1000英镑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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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获得了1200万美元的贷款,利率为4%,同时还得到了4张彩票作为奖励,每张彩票的实值为10英镑。1778年,有一项法律出台,要求所有经营彩票业务的人必须取得年度许可证,并为此支付50英镑的费用,这一措施使得彩票销售点从400个减少到51个。不过在1823年,议会通过的最后一部关于彩票销售的法案中规定要取缔所有的国家和私人彩票业务,同时禁止在该王国境内销售任何外国彩票的票券或股份。
1549年,阿姆斯特丹举行了一次彩票抽奖活动,所得款项被用于建造教堂的尖塔;1595年,代尔夫特也举行了类似的抽奖活动。菲奥里洛教授告诉我,至今在阿姆斯特丹的养老院“oude mannen huys”里仍保存着大卫·文肯布姆斯创作的一幅精美的画作,这幅画高8英尺、宽14英尺,描绘的是夜间举行的彩票抽奖场景。据说这位艺术家出生于1578年。
这种赌博游戏在德国也很早就已存在;1521年,奥斯纳布吕克市议会就设立了彩票制度,1582年出版的著作中也提到了这一制度,不过当时的奖品仅仅是各种商品而已。汉堡的市民们提议按照荷兰的方式举办彩票抽奖活动,以便为建造一所惩教所筹集资金,当局于1611年11月批准了这一提议,1615年便进行了抽奖。在纽伦堡,第一次彩票抽奖似乎是在1715年进行的。无论如何,冯·穆尔在他的《纽伦堡奇闻录》中提到了一幅版画,标题为:“1715年在纽伦堡市政厅大厅举行的公开彩票抽奖场景”。显然,这里所说的并非所谓的意大利式彩票,而是一种普通的彩票,因为意大利式彩票直到很久以后才传入德国。在柏林,第一次彩票抽奖是在1740年7月进行的。与最初的各类彩票一样,这次抽奖也只设有一类奖品。共有20,000张彩票,每张售价5美元,因此总收入为100,000美元。共有4028个奖项,其中价值最高的奖品是一栋价值24,000美元的房子。
1549年,阿姆斯特丹举行了一次彩票抽奖活动,所得款项被用于建造教堂的尖塔;1595年,代尔夫特也举行了类似的抽奖活动。菲奥里洛教授告诉我,至今在阿姆斯特丹的养老院“oude mannen huys”里仍保存着大卫·文肯布姆斯创作的一幅精美的画作,这幅画高8英尺、宽14英尺,描绘的是夜间举行的彩票抽奖场景。据说这位艺术家出生于1578年。
这种赌博游戏在德国也很早就已存在;1521年,奥斯纳布吕克市议会就设立了彩票制度,1582年出版的著作中也提到了这一制度,不过当时的奖品仅仅是各种商品而已。汉堡的市民们提议按照荷兰的方式举办彩票抽奖活动,以便为建造一所惩教所筹集资金,当局于1611年11月批准了这一提议,1615年便进行了抽奖。在纽伦堡,第一次彩票抽奖似乎是在1715年进行的。无论如何,冯·穆尔在他的《纽伦堡奇闻录》中提到了一幅版画,标题为:“1715年在纽伦堡市政厅大厅举行的公开彩票抽奖场景”。显然,这里所说的并非所谓的意大利式彩票,而是一种普通的彩票,因为意大利式彩票直到很久以后才传入德国。在柏林,第一次彩票抽奖是在1740年7月进行的。与最初的各类彩票一样,这次抽奖也只设有一类奖品。共有20,000张彩票,每张售价5美元,因此总收入为100,000美元。共有4028个奖项,其中价值最高的奖品是一栋价值24,000美元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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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其名所示,这种声名狼藉的意大利或热那亚式彩票其实是热那亚人发明的。它起源于热那亚元老院成员的选举方式:当该共和国处于自由状态时,合格候选人的名字会被放入一个名为“seminario”的容器中,或者用现代的话说,就是放入一个幸运轮里;在抽取名字的过程中,人们习惯于对谁会当选下注。也就是说,人们会选择两三个贵族的名字——因为只有他们才有资格当选——然后根据自己的判断为这些名字下注一定的金额;而另一方面,那些能够较准确地预测出哪些名字会被抽中的人,则会将赌注加倍。后来,国家本身开始承担这些赌局的组织工作,这带来了巨大的利益,而且名字的抽取过程也极为隆重。届时会展示出“venerabile”象征物,并举行盛大的弥撒,所有候选人都必须出席。
据说,1620年,一位名叫贝内德托·詹蒂莱的元老院成员首次引入了这种彩票制度。据说詹蒂莱的名字从未被抽中过,于是人们认为他和他的名字都被魔鬼带走了,就像火药发明者施瓦茨因为发明了火药而受到惩罚一样。不过后来,当幸运轮被拆开修理时,人们发现有个名字因某种原因始终没有被抽中,就藏在里面。由此不难看出,这种赌博游戏是如何通过用数字代替贵族的名字而形成的。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种彩票直到18世纪中叶仍一直是热那亚人所特有的。但由于许多旅行者都提到过这种热那亚彩票,而且很多人都想试试运气,为了自身利益,热那亚人在许多大城市设立了代理人,他们的职责就是负责销售彩票以及向中奖者发放奖品。
由于罗马出现了过度的赌博风气,1724年至1730年在位教皇本尼迪克特十三世便禁止了这种热那亚彩票,规定参与赌博的人以及接收赌金的人都将被流放。不过,这一威胁并未……
据说,1620年,一位名叫贝内德托·詹蒂莱的元老院成员首次引入了这种彩票制度。据说詹蒂莱的名字从未被抽中过,于是人们认为他和他的名字都被魔鬼带走了,就像火药发明者施瓦茨因为发明了火药而受到惩罚一样。不过后来,当幸运轮被拆开修理时,人们发现有个名字因某种原因始终没有被抽中,就藏在里面。由此不难看出,这种赌博游戏是如何通过用数字代替贵族的名字而形成的。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种彩票直到18世纪中叶仍一直是热那亚人所特有的。但由于许多旅行者都提到过这种热那亚彩票,而且很多人都想试试运气,为了自身利益,热那亚人在许多大城市设立了代理人,他们的职责就是负责销售彩票以及向中奖者发放奖品。
由于罗马出现了过度的赌博风气,1724年至1730年在位教皇本尼迪克特十三世便禁止了这种热那亚彩票,规定参与赌博的人以及接收赌金的人都将被流放。不过,这一威胁并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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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消除这种恶习,1740年去世的继任教皇克莱门特十二世效仿德国诸君的做法,在罗马也设立了彩票制度。从那以后,每年都会重新批准继续举办此类彩票活动。直到很久之后,热那亚式的彩票才被引入德国。据J.A.卡尔扎比吉的记载——他因多项计划而在意大利声名鹊起,后来还被任命为普鲁士的商务与财政顾问——第一场彩票抽奖于1763年8月31日在柏林举行。1769年,安斯帕赫和拜罗伊特公国也设立了彩票制度,该制度一直持续到1788年。1774年,一名名叫文塞斯劳斯·毛勒的人在国王的许可下来到诺伊沙泰尔,并在那里设立了彩票机构,这遭到了当地居民的强烈反对;不过有人赢得了巨额奖金,按规定组织者应支付3万法郎,但他们以各种借口拖延时间,最终破产并逃离了该国。这些有害的彩票制度一直延续到18世纪末,此后几乎在所有地方都被废除并禁止。如今,只有少数无法放弃由此获得的微薄收入的州才允许举办彩票。值得称道的是,汉诺威政府从未设立过彩票制度,尽管有许多外国人出重金企图以此方式欺骗民众。那些想了解那些导致许多人变得懒惰、贫穷和好偷窃的彩票禁令的人,可以通过施洛策的《国家公报》的索引找到相关内容。
“若其可憎的行径能流传后世,那是因为犯罪与荣耀一样,都能使人获得不朽。”
[目前英国唯一得到政府批准的彩票机构是伦敦艺术联盟。这类机构在英国的首例出现于1836年的爱丁堡,其模式源自普鲁士的类似制度,而普鲁士的这类制度则是在1825年左右在国王及其大臣冯·洪堡的推动下建立的。人们每年缴纳的款项用于购买画作、雕塑等物品,这些款项由委员会负责分配。」
“若其可憎的行径能流传后世,那是因为犯罪与荣耀一样,都能使人获得不朽。”
[目前英国唯一得到政府批准的彩票机构是伦敦艺术联盟。这类机构在英国的首例出现于1836年的爱丁堡,其模式源自普鲁士的类似制度,而普鲁士的这类制度则是在1825年左右在国王及其大臣冯·洪堡的推动下建立的。人们每年缴纳的款项用于购买画作、雕塑等物品,这些款项由委员会负责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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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有多份奖品,价值在10英镑到400英镑之间。在某个特定的日子里,这些奖品会以常规方式发放给所有订阅者。获奖者可以从当年在该城市举办的五次艺术展览中,挑选价值相当于其所获奖品金额的艺术品。所有订阅款项中的一部分会被用于雕刻和印刷这些艺术品,每名订阅者都会获得一份副本。通过大量人共同订阅同一件艺术品的方式,同时避免了风险、额外开支以及出版商的利润,因此尽管印刷成本至少相当于正常交易中的订阅费用,但实际提供给订阅者的价格却极为低廉,这样一来,大部分订阅款项都可以用来购买奖品。此后,英国其他地区也成立了规模较小的类似组织。]
脚注:
1023
在希腊语中称为σύμβολα。
1024
有许多人撰写了大量关于congiaria的文字,但missilia与tesseræ之间的区别并未得到充分解释。关于这一主题的最详尽的描述可见于Turnebi的Adversaria,第xxix卷第9章,第637页。在苏埃托尼乌斯所著的《尼禄传》第xi卷第11章,第21页中,那些被抛发给民众的物品被称为missilia;而对于粮食而言,则明确使用了tesseræ这一术语。关于tesseræ的发放方式的描述可见于迪奥·卡西乌斯的著作。这些木制球体似乎与乐透游戏中的球体类似,是空心的,内部装有票券或书面指令。那些想要了解这些tesseræ的构造及其材质的人,可以参阅Hugo de Prima Scribendi Origine,Traj. 1738,8开本,第15章,第229页。
脚注:
1023
在希腊语中称为σύμβολα。
1024
有许多人撰写了大量关于congiaria的文字,但missilia与tesseræ之间的区别并未得到充分解释。关于这一主题的最详尽的描述可见于Turnebi的Adversaria,第xxix卷第9章,第637页。在苏埃托尼乌斯所著的《尼禄传》第xi卷第11章,第21页中,那些被抛发给民众的物品被称为missilia;而对于粮食而言,则明确使用了tesseræ这一术语。关于tesseræ的发放方式的描述可见于迪奥·卡西乌斯的著作。这些木制球体似乎与乐透游戏中的球体类似,是空心的,内部装有票券或书面指令。那些想要了解这些tesseræ的构造及其材质的人,可以参阅Hugo de Prima Scribendi Origine,Traj. 1738,8开本,第15章,第2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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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Juven. Sat. vii. 174》。
1026
1764年,维尔腾堡各州将这种彩票滥用行为列为民众的怨愤事项之一;1770年,公爵承诺要废除这一做法。在此,我必须提及——为了彰显我们王子及政府的荣耀(作者指的是汉诺威)——既然在这个国家里彩票被认为是必要的,那么其所得收益并未有一分流入王子的国库,而是全部用于宗教或慈善事业。
1027
《Recherches de la France》,巴黎,1665年,第八卷第49页,第729页。
1028
在德国,研究“Tontines”制度的学者们仍在使用这个词,比如米歇尔森等人。
1029
这两项规定均见于德拉马雷所著的《Traité de la Police》,巴黎,1722年,第一卷,第502页、第504页。
1030
关于这一制度的详细描述可见索瓦尔所著的《Histoire et Recherches des Antiquités de Paris》,1724年,相关页码。
1031
索瓦尔,第71页、第73页、第76页。
1032
萨瓦里所著的《Dictionnaire de Commerce》中的“Lotterie”条目。
1033
此处引用的所有规定均见于德拉马雷的著作。那些希望深入了解巴黎最早的彩票制度及其抽奖方式的人,可以参阅费利比安所著的《Histoire de la Ville de Paris》,巴黎,1725年,第二卷,第1462页。
1034
克里斯托弗·隆戈利乌斯的《Epistolarum libri iv》,巴塞尔,1570年,8开本,第三卷第33章,第239页。这封信是写给奥克塔维乌斯·格里莫阿尔多的,我认为他住在威尼斯,他曾写信给隆戈利乌斯,表示不愿将自己的钱投入彩票之中。从第三卷第3章、第7章、第20章的来信可以看出,隆戈利乌斯确实持有属于格里莫阿尔多的钱。“那种新的赌博方式确实属于我们,我们称之为‘Loteria’,意即一种容器。”
《Juven. Sat. vii. 174》。
1026
1764年,维尔腾堡各州将这种彩票滥用行为列为民众的怨愤事项之一;1770年,公爵承诺要废除这一做法。在此,我必须提及——为了彰显我们王子及政府的荣耀(作者指的是汉诺威)——既然在这个国家里彩票被认为是必要的,那么其所得收益并未有一分流入王子的国库,而是全部用于宗教或慈善事业。
1027
《Recherches de la France》,巴黎,1665年,第八卷第49页,第729页。
1028
在德国,研究“Tontines”制度的学者们仍在使用这个词,比如米歇尔森等人。
1029
这两项规定均见于德拉马雷所著的《Traité de la Police》,巴黎,1722年,第一卷,第502页、第504页。
1030
关于这一制度的详细描述可见索瓦尔所著的《Histoire et Recherches des Antiquités de Paris》,1724年,相关页码。
1031
索瓦尔,第71页、第73页、第76页。
1032
萨瓦里所著的《Dictionnaire de Commerce》中的“Lotterie”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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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引用的所有规定均见于德拉马雷的著作。那些希望深入了解巴黎最早的彩票制度及其抽奖方式的人,可以参阅费利比安所著的《Histoire de la Ville de Paris》,巴黎,1725年,第二卷,第1462页。
1034
克里斯托弗·隆戈利乌斯的《Epistolarum libri iv》,巴塞尔,1570年,8开本,第三卷第33章,第239页。这封信是写给奥克塔维乌斯·格里莫阿尔多的,我认为他住在威尼斯,他曾写信给隆戈利乌斯,表示不愿将自己的钱投入彩票之中。从第三卷第3章、第7章、第20章的来信可以看出,隆戈利乌斯确实持有属于格里莫阿尔多的钱。“那种新的赌博方式确实属于我们,我们称之为‘Loteria’,意即一种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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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疑,那是将银制器皿放置在赌桌上,然后分发给那些名字被抽中的人,每人一份。但既然您反对这种赌博方式,也不愿让我的钱面临如此大的风险,我确实很感激您的谨慎与体谅。”关于“Loteria”一词的由来,显然如梅纳日在其词典中所指出的那样是错误的。他在词典中写道:“我从未在其他地方看到过‘lot’一词有‘器皿’的意思。我认为隆格伊尔解释得不对,他其实是想说,人们把餐具柜里的银制器皿称为‘Loteria’,因为在他那个时代,人们通常会将餐具柜里的银制器皿拿来用于抽奖。”
1035
Dier. Canicul. 1691, 第二卷,第2栏。
1036
参见Du Cange的词典中关于“Lot”的词条,以及Muratori所著的《中世纪意大利古物志》第二卷第1240页。在Lipsii的《致贝尔加人的信件》第三百篇第44段第49页中,出现了“Los”和“sors”这两个词。字母“t”常常会变成“s”。因此,英语和低地德语中的“nut”,荷兰语中的“noot”,以及瑞典语中的“nöt”,其实都与德语中的“nuss”同源。
1037
当时还不存在能够大大简化抽奖过程的便捷机器或装置。关于这些装置的描述,可以参考Savary的《商业词典》。
1038
Gent. Mag. 第48卷,1778年,第470页。我还将从该文中抄录该计划的完整标题:“这是一项关于举办一场极为丰厚的彩票活动的提议,该彩票没有空号,包含大量珍贵的奖品,既有现金,也有金属制品,还有各种商品。这些商品的价值已根据女王的命令进行评估,这样,扣除相关费用后,所得款项便可用于维护港口设施、加强国家防御力量,以及用于其他公益事业。彩票的号码总数应为四十万,不能再多;每张彩票的金额应为十先令,不能再多。抽奖将在圣巴多罗买节那天进行。”
1035
Dier. Canicul. 1691, 第二卷,第2栏。
1036
参见Du Cange的词典中关于“Lot”的词条,以及Muratori所著的《中世纪意大利古物志》第二卷第1240页。在Lipsii的《致贝尔加人的信件》第三百篇第44段第49页中,出现了“Los”和“sors”这两个词。字母“t”常常会变成“s”。因此,英语和低地德语中的“nut”,荷兰语中的“noot”,以及瑞典语中的“nöt”,其实都与德语中的“nuss”同源。
1037
当时还不存在能够大大简化抽奖过程的便捷机器或装置。关于这些装置的描述,可以参考Savary的《商业词典》。
1038
Gent. Mag. 第48卷,1778年,第470页。我还将从该文中抄录该计划的完整标题:“这是一项关于举办一场极为丰厚的彩票活动的提议,该彩票没有空号,包含大量珍贵的奖品,既有现金,也有金属制品,还有各种商品。这些商品的价值已根据女王的命令进行评估,这样,扣除相关费用后,所得款项便可用于维护港口设施、加强国家防御力量,以及用于其他公益事业。彩票的号码总数应为四十万,不能再多;每张彩票的金额应为十先令,不能再多。抽奖将在圣巴多罗买节那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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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战利品的展示地点在切普赛德,地址是“女王之盾”标志处,那是为女王服务的金匠德里克先生的住所。该书出版于1567年,为8开本,由亨利·宾尼曼印刷。另可参阅梅特兰所著的《伦敦史》,1756年出版,第1卷,第257页;以及诺索克所著的《伦敦史》,1773年在伦敦出版,4开本,第257页。
1039
《商业史》
1040
科梅林所著的《阿姆斯特丹》,第1卷,第440页。1561年,彩票的收益被用于扩建孤儿院。参见庞塔尼所著的《阿姆斯特丹历史》,1611年出版,第2卷,第2章。
1041
[与传统的彩票不同,乐透游戏并没有固定数量的票券和特定数量的奖品,实际上只是一种纯粹的赌博游戏,其赌注金额并不固定。人们会选出一定数量的数字,然后从中抽取几个数字作为中奖号码;参与者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数字并投入自己认为合适的金额作为赌注。如果他们猜对了,就能按照一定的比例获得远高于其赌注的奖金,而这个比例取决于他们所选的数字数量。通常情况下,会选出90个从1开始的数字,其中只有5个会被抽中:如果参与者只选了1个数字且该数字恰好在抽中的数字之中,那么他就能获得15倍的赌注;如果选了2个数字且这两个数字都被抽中,他能得到270倍的赌注;如果选了3个数字,则能得到5500倍的赌注;如果选了4个数字,则能得到75,000倍的赌注;而如果他能准确猜中全部5个被抽中的数字,那么他就能获得1,000,000倍于其赌注的奖金。不过,这些概率其实都对庄家或乐透游戏的组织者有利,历史上从未有过有人能按顺序猜中全部5个数字的记录;不过也有过三次猜中对三个数字的情况,偶尔还有四次猜中对的情况,不过极为罕见。正是由于后一种情况,1774年在纽沙泰尔设立的乐透游戏最终倒闭了。]
1039
《商业史》
1040
科梅林所著的《阿姆斯特丹》,第1卷,第440页。1561年,彩票的收益被用于扩建孤儿院。参见庞塔尼所著的《阿姆斯特丹历史》,1611年出版,第2卷,第2章。
1041
[与传统的彩票不同,乐透游戏并没有固定数量的票券和特定数量的奖品,实际上只是一种纯粹的赌博游戏,其赌注金额并不固定。人们会选出一定数量的数字,然后从中抽取几个数字作为中奖号码;参与者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数字并投入自己认为合适的金额作为赌注。如果他们猜对了,就能按照一定的比例获得远高于其赌注的奖金,而这个比例取决于他们所选的数字数量。通常情况下,会选出90个从1开始的数字,其中只有5个会被抽中:如果参与者只选了1个数字且该数字恰好在抽中的数字之中,那么他就能获得15倍的赌注;如果选了2个数字且这两个数字都被抽中,他能得到270倍的赌注;如果选了3个数字,则能得到5500倍的赌注;如果选了4个数字,则能得到75,000倍的赌注;而如果他能准确猜中全部5个被抽中的数字,那么他就能获得1,000,000倍于其赌注的奖金。不过,这些概率其实都对庄家或乐透游戏的组织者有利,历史上从未有过有人能按顺序猜中全部5个数字的记录;不过也有过三次猜中对三个数字的情况,偶尔还有四次猜中对的情况,不过极为罕见。正是由于后一种情况,1774年在纽沙泰尔设立的乐透游戏最终倒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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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555
博洛尼亚石。
由于人们偶然发现这种石头在黑暗中会发光的特性,人们对其进行了大量艰苦的研究与实验,还写了无数篇相关文章。这些研究并未真正增进我们对光的理解,反而证明:迄今为止哲学家们为解释光现象而提出的所有假说,即便并非完全错误,也至少是不足且不可靠的。因此,虽然关于这种石头的历史并非无人知晓,但仍有必要在此再次提及,尤其是因为其中有许多内容需要修正。
对于矿物学家而言,对这种石头进行详尽描述其实并无必要,只需指出:它通常以板块或单块的形式存在,整体呈锥形,颜色为污白色或半透明的水彩色;在破碎后会呈现出叶状结构,而从另一个角度观察则可见其纤维状特征。单块的表面并不平整。不过,这种石头与它最相似的石膏类矿物相比,其独特之处在于极高的重量;这一特性也是它与所有重质石膏类矿物共有的。
这种石头分布在博洛尼亚周边的不同高地,尤其是在距离城市约一德意志里的帕德诺山上。它们以零散的状态存在于石膏类石头之间以及泥灰质土壤中,我手头的一些样本上仍附着有这类土壤。大雨过后,尤其是在从山坡流下的溪流中,最容易找到这种石头,然后有人会将它们收集起来并在博洛尼亚出售。1730年,当凯斯勒在那里时,1042磅的这种石头只需一个保罗币即可买下。
借此机会我想说明的是,除了重量和硬度之外,从外观特征来看,博洛尼亚石……
由于人们偶然发现这种石头在黑暗中会发光的特性,人们对其进行了大量艰苦的研究与实验,还写了无数篇相关文章。这些研究并未真正增进我们对光的理解,反而证明:迄今为止哲学家们为解释光现象而提出的所有假说,即便并非完全错误,也至少是不足且不可靠的。因此,虽然关于这种石头的历史并非无人知晓,但仍有必要在此再次提及,尤其是因为其中有许多内容需要修正。
对于矿物学家而言,对这种石头进行详尽描述其实并无必要,只需指出:它通常以板块或单块的形式存在,整体呈锥形,颜色为污白色或半透明的水彩色;在破碎后会呈现出叶状结构,而从另一个角度观察则可见其纤维状特征。单块的表面并不平整。不过,这种石头与它最相似的石膏类矿物相比,其独特之处在于极高的重量;这一特性也是它与所有重质石膏类矿物共有的。
这种石头分布在博洛尼亚周边的不同高地,尤其是在距离城市约一德意志里的帕德诺山上。它们以零散的状态存在于石膏类石头之间以及泥灰质土壤中,我手头的一些样本上仍附着有这类土壤。大雨过后,尤其是在从山坡流下的溪流中,最容易找到这种石头,然后有人会将它们收集起来并在博洛尼亚出售。1730年,当凯斯勒在那里时,1042磅的这种石头只需一个保罗币即可买下。
借此机会我想说明的是,除了重量和硬度之外,从外观特征来看,博洛尼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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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与那些最早由莱曼在1043年描述的石膏质矿物或硒石极为相似,当时可能只有他一个人了解这类矿物;根据莱曼的描述,沃格尔和瓦勒里乌斯也提到了这种矿物,将其称为“球形硒石”。不过,现代矿物学家并未给它起过任何特定的名称。在曼斯费尔德郡,这种矿物以独立的块状或单块形式存在,形状或多或少呈圆锥形。从我手中那些采自桑格斯豪森附近、包裹在黄红色沙质黏土中的标本来看,这些矿物的许多呈圆形,直径为两三英寸,还有一些则呈长条状。无论是外部还是内部,它们的颜色都是灰白色的,断面处看起来有层状结构,或者似乎由若干楔形结构组成,这些结构在球体中心交汇。许多矿物的内部是空心的,此时那些楔形或针状的突起物会伸入空腔中,而这些突起物之间则填充着混有少量黏土的颗粒状石膏。莱曼称,将这些矿物放入加热的炉子中后,它们会发出光芒;这一现象让瓦勒里乌斯怀疑这种硒石是否属于氟石膏类矿物,但实际上它无疑是一种硫酸钡。当将这种原始矿石放入酸中时,有时会因为其中的杂质而出现轻微的气泡现象,但若使用经过燃烧处理的矿物,则这种现象会更加明显。它在火中不会破裂,但如果仅暴露在高温下较短时间,就会变得完全不透明、颜色变白,且失去所有光泽;同时它的脆性也会增加,在水中会碎成粉末,其情形与劣质镜面石如出一辙。在我所测试的几块样品中,我没有观察到其在温暖炉子中的发光现象。我之所以要提到这一点,是因为前述的矿物学家将球形硒石与博洛尼亚石归为一类,但实际上它并不属于博洛尼亚石。要想让它在黑暗中发光,就必须选择特别重、呈层状且纯净的矿物样本。将其烧至红热状态后,再将其研磨成细粉,然后用黄蓍胶溶液将其制成糊状,再塑造成小饼状。这些小饼干燥后,需在炭火间再次加热至可燃状态,之后再让其冷却;最后要将它们存放在密封容器中,以避免接触空气和湿气。如果将其中一块小饼暴露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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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其置于光线下几分钟后,再移到黑暗处,它就会像燃烧的煤炭一样发光。因此,它似乎具有吸引光线的能力,或者说是一种“光磁体”。这种发光的能力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失;但可以通过加热重新恢复,之后再将其置于光源下即可。关于用这种石头进行的各种实验以及从中得出的结论,我就不再赘述了。相关的实验规则可以在化学著作中找到,而结论则可见于自然哲学类书籍中。
所有最早描述这一奇妙现象的意大利作家都对这一发现作了如下记载:17世纪初,博洛尼亚有一位鞋匠,他放弃了原本的职业,转而从事化学研究,尤其是黄金制造技术。我不知道那些指出许多鞋匠会涉足其他艺术或科学领域的人是否曾提到过这位名叫文森提乌斯·卡西奥罗卢斯的博洛尼亚鞋匠;但他确实值得被载入名人录,因为可以说他为学者们带来了光明;而格尔利茨的鞋匠雅各布·贝门则让学者与非学者们所拥有的知识之光变得黯淡甚至熄灭,使得许多人的思想依然处于蒙昧之中。
1602年,卡西奥罗卢斯将这块石头拿给了当时因精通黄金制造技术而声名显赫的博洛尼亚人斯奇皮奥·贝加泰洛。他用“太阳之石”这个神秘的名字来称呼这块石头——鉴于它的重量、所含的硫元素,以及它能吸收太阳的金色光芒,人们认为它足以将较低贱的金属转化为黄金,也就是炼金术士们所追求的“黄金”。他还把这块石头展示给了数学教授J.A.马吉努斯。后者很可能并非行家,但他将这块天然状态及经过处理后的石头送给了各位王子和学者,或许他比任何人都为让这一非凡的发现为人所知做出了更大贡献。
不过,似乎意大利的化学家们隐藏了制作这种石头的方法,或者并非所有人都知道如何制作它。人们总说这是只有博洛尼亚的少数人才知道的秘密。1690年去过那里的米松声称,巴托洛梅奥·扎尼切利是唯一知道这种方法的人。
所有最早描述这一奇妙现象的意大利作家都对这一发现作了如下记载:17世纪初,博洛尼亚有一位鞋匠,他放弃了原本的职业,转而从事化学研究,尤其是黄金制造技术。我不知道那些指出许多鞋匠会涉足其他艺术或科学领域的人是否曾提到过这位名叫文森提乌斯·卡西奥罗卢斯的博洛尼亚鞋匠;但他确实值得被载入名人录,因为可以说他为学者们带来了光明;而格尔利茨的鞋匠雅各布·贝门则让学者与非学者们所拥有的知识之光变得黯淡甚至熄灭,使得许多人的思想依然处于蒙昧之中。
1602年,卡西奥罗卢斯将这块石头拿给了当时因精通黄金制造技术而声名显赫的博洛尼亚人斯奇皮奥·贝加泰洛。他用“太阳之石”这个神秘的名字来称呼这块石头——鉴于它的重量、所含的硫元素,以及它能吸收太阳的金色光芒,人们认为它足以将较低贱的金属转化为黄金,也就是炼金术士们所追求的“黄金”。他还把这块石头展示给了数学教授J.A.马吉努斯。后者很可能并非行家,但他将这块天然状态及经过处理后的石头送给了各位王子和学者,或许他比任何人都为让这一非凡的发现为人所知做出了更大贡献。
不过,似乎意大利的化学家们隐藏了制作这种石头的方法,或者并非所有人都知道如何制作它。人们总说这是只有博洛尼亚的少数人才知道的秘密。1690年去过那里的米松声称,巴托洛梅奥·扎尼切利是唯一知道这种方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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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6年,《哲学汇刊》上刊登了这样的消息:有一位独掌握着这项技艺的牧师去世了,但他并未将这项技艺传授给任何人。尼塞隆、勒梅里以及许多其他人则称,霍姆贝格在博洛尼亚居住期间经过多次实验后重新发现了这项技艺;勒梅里是从他那里学到这项技艺并将其公之于众的。不过这未必完全属实;因为在1622年,居住在博洛尼亚的法国化学家波蒂埃就在其著作中介绍了制造这种物质的方法,1641年基尔赫尔也做了类似介绍,1686年耶稣会士卡萨蒂同样如此;只不过当时所用的方法并非最理想或最便捷的。真正的制作方法是由德国化学家马格格拉夫经过大量精确实验才找到的,他还展示了如何用大多数重质元素来制造类似发光磁石或发光石的物质。即便在如今,那些在博洛尼亚从事这种物质生产并出售的人也表现得好像只有他们才知道这个秘密似的。1771年时,该城的某研究所所长就是如此。凯斯勒以大约两三帕奥利的价格买了一块大小相当于压平后的无花果干的那种石头。我借此机会引用德·图所写的关于他那个时代的记载——其中确实有许多难以置信的内容,很可能是夸大之词,但似乎有足够的证据支持,因此不能完全视为谎言。如果承认这些记载,那么可以推测,在1550年左右,要么是博洛尼亚石,要么就是现在所称的磷和自燃素,已经被少数人知晓了。同年,当法国国王亨利二世在英格兰人帮助下重新占领布洛涅城时,有个陌生人送给他一块来自印度的石头,这种石头并不坚硬,具有类似火焰的发光特性,而且触碰它会有危险。为证明这一说法的真实性,德·图引用了J.皮潘写给安托万·米佐德的信中的证词,后者声称自己亲眼见过那块石头。莫尔霍夫似乎认为这种石头就是哲学家们所说的那种石头,他提到这段文字出现在第一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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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版的格式为八开,而法兰克福的再版则既有对开版也有八开版;其他版本则没有这种格式。他还引用了写给米佐德的信中的内容,这些内容应该被刊载在某本书中,但我不知道是哪本书。看来这位历史学家几乎是原封不动地将其插入了书中。
[我们可以借此机会介绍一两种其他的发热剂:例如,坎顿所用的发热剂是将三份过筛后的煅烧牡蛎壳与一份硫磺花混合,然后加热一小时至极高温度;霍姆伯格所用的发热剂则是将等量的明矾和红糖混合,用铁勺在火上不断搅拌直至混合物完全干燥,之后将其放入陶制或涂有釉料的玻璃瓶中,继续加热直至瓶口出现火焰,随后取出,小心封口并让其冷却。其中的黑火药在暴露于空气中几分钟后就会变得炽热。]
脚注:
1042
[现在有一些地方以出产这种特殊的重质矿石而闻名,其中值得一提的是上普法尔茨地区的安贝格,以及哈尔茨山脉附近的奥斯特罗德。]
1043
《层状矿床的历史》,柏林,1756年,八开本。
1044
《矿物系统》,莱比锡,1762年,八开本。
1045
《矿物系统》,1772年,八开本,第1卷,第162页。
1046
[在从博洛尼亚石中提取太阳能磷时,必须仔细去除其中可能存在的铁或其他重金属杂质,然后按照上述方法将其制成糊状,再置于风炉中加热一到两个小时。]
[我们可以借此机会介绍一两种其他的发热剂:例如,坎顿所用的发热剂是将三份过筛后的煅烧牡蛎壳与一份硫磺花混合,然后加热一小时至极高温度;霍姆伯格所用的发热剂则是将等量的明矾和红糖混合,用铁勺在火上不断搅拌直至混合物完全干燥,之后将其放入陶制或涂有釉料的玻璃瓶中,继续加热直至瓶口出现火焰,随后取出,小心封口并让其冷却。其中的黑火药在暴露于空气中几分钟后就会变得炽热。]
脚注:
1042
[现在有一些地方以出产这种特殊的重质矿石而闻名,其中值得一提的是上普法尔茨地区的安贝格,以及哈尔茨山脉附近的奥斯特罗德。]
1043
《层状矿床的历史》,柏林,1756年,八开本。
1044
《矿物系统》,莱比锡,1762年,八开本。
1045
《矿物系统》,1772年,八开本,第1卷,第162页。
1046
[在从博洛尼亚石中提取太阳能磷时,必须仔细去除其中可能存在的铁或其他重金属杂质,然后按照上述方法将其制成糊状,再置于风炉中加热一到两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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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tunii Liceti Litheosphorus,或论博洛尼亚的石头》。乌蒂尼,1640年,4开本,第13页。他将制鞋匠的名字称为Casciorolus,这似乎有误,因为Lemery等人将其名字记为Cascariolo。Licetus指的是奥维迪奥·蒙塔尔巴尼的著作中的内容。《致博洛尼亚地区学者们的各种信件》,涉及诸如“发光石”、“镜面石”等物品,博洛尼亚,1634年,4开本。最早的记载可见于佩特里·波泰里的《炼金药典》第二卷第27章,以及弗朗茨的著作,1698年,4开本。在这部作品中,那位炼金术士被称作Scipio Bagatellus,而这一名字并未出现在Fantuzzi的《博洛尼亚作家名录》中。
1048
1666年,第21号,第375页。
1049
《杰出人物传记》。
1050
《化学课程》。德累斯顿,1734年,8开本。
1051
《Magnes》,第481页。
1052
《论火》。弗兰克,1688年,4开本,第350页。
1053
《Marggrafs的化学著作》,第二卷,第119页。该作者称这些饼状物的厚度应与刀背相当;但我于1782年在博洛尼亚获得的那些饼状物,直径为一英寸,厚度为两线。尽管将其保存在装满棉花的黄铜盒中,且盒子本身已变黑、失去了原有的功效,但这些饼状物的重量仍为三德拉克马。从颜色上看,它们与Marggraf用德国石头制成的那颗宝石极为相似,那颗宝石曾被送给霍尔曼教授,现在由我持有。它被放置在一个锡制胶囊中,胶囊上还覆盖着一块玻璃。
1054
《Ferber来自威尔士的信件》,第75页。
1055
《Polyhist.》第一卷,第1、13、26章,第127页。
《Fortunii Liceti Litheosphorus,或论博洛尼亚的石头》。乌蒂尼,1640年,4开本,第13页。他将制鞋匠的名字称为Casciorolus,这似乎有误,因为Lemery等人将其名字记为Cascariolo。Licetus指的是奥维迪奥·蒙塔尔巴尼的著作中的内容。《致博洛尼亚地区学者们的各种信件》,涉及诸如“发光石”、“镜面石”等物品,博洛尼亚,1634年,4开本。最早的记载可见于佩特里·波泰里的《炼金药典》第二卷第27章,以及弗朗茨的著作,1698年,4开本。在这部作品中,那位炼金术士被称作Scipio Bagatellus,而这一名字并未出现在Fantuzzi的《博洛尼亚作家名录》中。
1048
1666年,第21号,第37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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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出人物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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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课程》。德累斯顿,1734年,8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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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nes》,第48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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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火》。弗兰克,1688年,4开本,第3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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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ggrafs的化学著作》,第二卷,第119页。该作者称这些饼状物的厚度应与刀背相当;但我于1782年在博洛尼亚获得的那些饼状物,直径为一英寸,厚度为两线。尽管将其保存在装满棉花的黄铜盒中,且盒子本身已变黑、失去了原有的功效,但这些饼状物的重量仍为三德拉克马。从颜色上看,它们与Marggraf用德国石头制成的那颗宝石极为相似,那颗宝石曾被送给霍尔曼教授,现在由我持有。它被放置在一个锡制胶囊中,胶囊上还覆盖着一块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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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rber来自威尔士的信件》,第7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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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yhist.》第一卷,第1、13、26章,第1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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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院。
杀害儿童是一种极其反常的罪行,只有在极端绝望的情况下,人类才会犯下这种罪行,而令人遗憾的是,导致这种绝望的情况实在太多。对于那些只能通过辛勤劳动才能获得维持生计所需基本物品的父母来说,每多一个孩子,他们就会更加担心会饿死或沦为乞丐。那些勉强能够维持生计、却生活在奴役般痛苦中的父母,希望那个注定要死的新生儿能尽快死去,这样他们就不必把贫穷传给它。那些因教育而拥有高尚荣誉感与羞耻心的年轻女性,一旦生下私生子,就会立刻面临极大的耻辱与轻视。虽然善良的人们会同情她们的不幸,但她们曾经深爱着、尊重着她们的人却会因此而憎恨她们,而她们往往在极度痛苦与近乎疯狂的状态下,认为唯一能挽回尊严的办法就是杀死孩子来隐藏自己的过错——尽管有法律的约束,这种做法仍常常得逞。还有那些突然被自己曾经用爱情与信任赢得芳心的男人抛弃的年轻女子,她们往往会因绝望而将怒火发泄在那个由自己引诱而来的孩子身上。
这些人类的不幸正是文明社会带来的弊端之一,它们使得婚姻变得更加困难且负担更重,从而让人无法满足自然界中最强烈的冲动之一。在原始社会里,父母们只需要能够轻易获得的物品来养活自己和子女即可。
杀害儿童是一种极其反常的罪行,只有在极端绝望的情况下,人类才会犯下这种罪行,而令人遗憾的是,导致这种绝望的情况实在太多。对于那些只能通过辛勤劳动才能获得维持生计所需基本物品的父母来说,每多一个孩子,他们就会更加担心会饿死或沦为乞丐。那些勉强能够维持生计、却生活在奴役般痛苦中的父母,希望那个注定要死的新生儿能尽快死去,这样他们就不必把贫穷传给它。那些因教育而拥有高尚荣誉感与羞耻心的年轻女性,一旦生下私生子,就会立刻面临极大的耻辱与轻视。虽然善良的人们会同情她们的不幸,但她们曾经深爱着、尊重着她们的人却会因此而憎恨她们,而她们往往在极度痛苦与近乎疯狂的状态下,认为唯一能挽回尊严的办法就是杀死孩子来隐藏自己的过错——尽管有法律的约束,这种做法仍常常得逞。还有那些突然被自己曾经用爱情与信任赢得芳心的男人抛弃的年轻女子,她们往往会因绝望而将怒火发泄在那个由自己引诱而来的孩子身上。
这些人类的不幸正是文明社会带来的弊端之一,它们使得婚姻变得更加困难且负担更重,从而让人无法满足自然界中最强烈的冲动之一。在原始社会里,父母们只需要能够轻易获得的物品来养活自己和子女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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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火地岛上的居民,由于远离一切文明社会,他们只需依靠贝壳类食物和可食用的植物就能充饥;他们从未为抚养孩子而烦恼。圣多明各的黑奴们说:“只有白人才会乞讨。”事实上他们说得对。只有当宗教或政府强制要求人们提供食物时,才会出现乞丐。而对于那些在极度贫困中、不惜付出巨大努力、忍受种种苦难,还要与子女一起面对饥饿威胁的人来说,从自力更生变为乞讨的过程是极其痛苦且难以承受的。另一方面,在我们这些国家里,那些不得不靠乞讨为生的人看来,孩子反而是一种福气——因为只要孩子还无法独立行动,他们就能通过引发更多人的同情来获得更多的施舍,之后再在街上乞讨。因此,导致杀婴行为的并非已经陷入乞讨境地的贫困,而是尽管竭尽全力想要逆流而上却仍可能被彻底击垮的恐惧。奴隶制也会产生同样的后果,因为它让人们根本无法期望状况会有所改善。那些生活在专制地主统治下的农奴,虽然遵守着既定的法律,但他们还是决定不要孩子,这样就不必杀死自己的孩子了。随着礼仪越来越讲究,人们的荣誉感也会随之增强,而事实证明,这正是导致杀婴行为的最常见原因。立法者试图用比犯罪本身更为残酷的死刑来阻止这种罪行,但事实上很难,甚至不可能将惩罚与罪行的严重程度相称。那些没有引入基督教甚至犹太教的地区,也没有制定任何禁止杀婴的法律,这并不奇怪,因为人们始终承认这种行为的残忍性。为了减少这种罪行的发生,人们开始把孩子遗弃,希望有善良的人能找到他们并抚养他们。父母们认为这样就能减少对人类的伤害,也更容易让他们放弃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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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宁愿冒险成为杀害这些孩子的凶手,也不愿这么做。他们以各种例子来安慰自己:那些被遗弃的儿童或许能够得救,甚至会比他们的父母更幸运。为此,他们把孩子放在人流量大的地方,这样孩子就有可能在因寒冷、饥饿而死去或被野兽吞食之前被找到。基于这个考虑,他们选择了市场、神庙、多条道路交汇处、井边、河流或海岸岸边——这些地方要么有水可用,要么是人们常洗澡的地方;即便将孩子放入水中,他们也想办法让孩子们能漂浮一段时间而不受伤害。为此,他们把孩子放进小箱子、托盘或紧密编织的篮子里,或者用防水绷带将他们包起来。在雅典,孩子们通常被遗弃在名为“cynosarges”的地方,那其实是体育馆的一部分。在罗马,最常见的地点则是市场上用来出售蔬菜的那根柱子,即“columna lactaria”。当文明国家开始谴责这种遗弃儿童的行为为非法行为时,即使在最初的基督教皇帝统治时期,这种行为也依然没有受到惩罚。立法者只是试图通过各种规定来减少这种行为的发生,并为孩子们的抚养提供保障;直到最后,由于对这种残忍行为的恐惧,却并未去探究其根源或试图消除它,于是人们想出了一个糟糕的主意:为了防止这种罪行,便宣布其为谋杀罪并予以惩处。这样一来,对于父母来说,埋葬孩子或将他们扔进海里显然比冒着被发现的巨大耻辱和惩罚的风险要安全得多。在希腊,除了伯奥提亚地区的底比斯之外,遗弃儿童的行为是被允许且很普遍的,因此许多希腊历史学家将这种做法视为外来但值得称颂的习俗。斯特拉博因此赞扬了埃及人,而艾利安则称赞底比斯人针对杀害和遗弃儿童行为的法律。这种残忍的做法在罗马也很常见。不过,身为孤儿的罗慕路斯努力制止了这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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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二表法中,这种行为已被明文禁止;但随着人口增长、生活奢侈以及资源匮乏,那些生下过多孩子的人便开始习惯于遗弃其中一些孩子。许多人会将戒指和其他贵重饰品交给收留这些孩子的人;而较贫穷的人则送些价值不高的小物件,一来是为了吸引人们收留这些孩子,二来也是为了在孩子长大或自身状况改善后,能够通过这些物品找回他们。即便在今天,许多地方将孩子送到孤儿院时也会附带一些信物,并将其妥善保存。例如佛罗伦萨的斯佩达莱·德利·因诺琴蒂孤儿院,就会在每个婴儿的脖子上挂上一块刻有编号的铅块,这样的设计既不会让编号轻易脱落,也不会给婴儿带来不便。通过这些方法,即便在很晚的时期,人们仍能获取有关每个孩子的信息。塔西佗提到,古日耳曼人将杀害儿童视为犯罪行为,这属于与罗马习俗不同的现象;在论述犹太人的特点时,他也提到了同样的情况。哈利卡纳苏斯的狄奥尼修斯也对原住民给予了同样的评价。当基督教的影响使得人类的道德水平开始提升时,其追随者们竭尽全力消除这种残忍行为,因为他们曾因此严厉谴责过罗马人。不过,最初的基督教皇帝们并未敢将这种行为定为犯罪;尽管君士坦丁认为遗弃儿童也是一种谋杀行为,并努力消除导致这种行为的种种原因。他在331年颁布法令,试图阻止父母们这么做,同时剥夺他们找回被遗弃孩子的任何希望,即便他们愿意承担抚养这些孩子所花费的费用。然而,这种残忍的行为仍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持续存在。生活在君士坦丁统治时期的拉克坦提乌斯称其为依然存在的野蛮残余;而大约在336年写作的尤利乌斯·费尔米库斯则认为有必要详细说明如何处理这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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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儿问题。直到4世纪后半叶的瓦伦提尼安、瓦伦斯和格拉提安时代,抛弃儿童的行为才被完全禁止。
很难相信这种野蛮的做法在文明国家中能长期存在且不受惩罚;不过,为了肯定古人的优点,必须指出的是,在许多国家,政府很早就开始关注那些被遗弃的儿童。在希腊和罗马,人们不仅设法鼓励人们收留并抚养这些弃儿,还将他们视为财产交由那些愿意照顾他们的人所有;同时还有法律规定,那些没有被私人收留的弃儿应由公共资金来抚养。在底比斯,正如前文所述,杀害儿童和抛弃儿童的行为是被禁止的,因此生活贫困的父母会被建议将新生儿交给政府,由政府将他们交给那些愿意以最低费用妥善照顾他们的人。如今,弃儿也会被送到保姆那里以最低成本得到照料;但不同的是,在底比斯,这些孩子会终身成为抚养他们的那个人的奴隶,而在我们这个时代,他们长大后会成为自由人,并学会自己谋生。
君士坦丁大帝为意大利和非洲制定的仁慈法令也值得提及——第一项法令颁布于315年,第二项则是在322年。这些法令要求当地政府防止杀害、贩卖、抵押或抛弃儿童的行为,同时确保那些无力抚养子女的父母能够从公共财政或皇帝的私库中获得食物、衣物及其他必需品;由于新生儿需要立即得到照料,这些措施必须毫不拖延地实施。
戈托弗雷德斯认为,皇帝之所以采取这些措施,是出于拉克坦提乌斯的强烈劝告,这一推测在我看来很有道理。从317年起,这位作家就担任克里苏斯王子的导师,此前他还将自己的著作献给了皇帝,书中用生动的文字描述了父母们那些令人发指的行为。
弃儿问题。直到4世纪后半叶的瓦伦提尼安、瓦伦斯和格拉提安时代,抛弃儿童的行为才被完全禁止。
很难相信这种野蛮的做法在文明国家中能长期存在且不受惩罚;不过,为了肯定古人的优点,必须指出的是,在许多国家,政府很早就开始关注那些被遗弃的儿童。在希腊和罗马,人们不仅设法鼓励人们收留并抚养这些弃儿,还将他们视为财产交由那些愿意照顾他们的人所有;同时还有法律规定,那些没有被私人收留的弃儿应由公共资金来抚养。在底比斯,正如前文所述,杀害儿童和抛弃儿童的行为是被禁止的,因此生活贫困的父母会被建议将新生儿交给政府,由政府将他们交给那些愿意以最低费用妥善照顾他们的人。如今,弃儿也会被送到保姆那里以最低成本得到照料;但不同的是,在底比斯,这些孩子会终身成为抚养他们的那个人的奴隶,而在我们这个时代,他们长大后会成为自由人,并学会自己谋生。
君士坦丁大帝为意大利和非洲制定的仁慈法令也值得提及——第一项法令颁布于315年,第二项则是在322年。这些法令要求当地政府防止杀害、贩卖、抵押或抛弃儿童的行为,同时确保那些无力抚养子女的父母能够从公共财政或皇帝的私库中获得食物、衣物及其他必需品;由于新生儿需要立即得到照料,这些措施必须毫不拖延地实施。
戈托弗雷德斯认为,皇帝之所以采取这些措施,是出于拉克坦提乌斯的强烈劝告,这一推测在我看来很有道理。从317年起,这位作家就担任克里苏斯王子的导师,此前他还将自己的著作献给了皇帝,书中用生动的文字描述了父母们那些令人发指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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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这种情况十分普遍,从而引发了严重的混乱;正因如此,他才给出这样的建议:人们不应生育超过自己能够抚养的数量的孩子。我认为,这一建议并未让皇帝满意,因为他需要维持一支庞大的军队;而且对于许多已婚人士来说,这一建议也很难让人接受。因此,他将这种关于节制与审慎的建议视为那些他希望通过上述法令来保护父母免受其害的灾难之一。在这些敕令颁布之后,孩子们便继续与父母生活在一起,并由父母抚养教育;不过,雅典和罗马在很早以前就设有公共孤儿院,由国家出资为孩子们提供教育。此前关于名为“cynosarges”的教育机构的描述便可作为证据;费斯图斯和维克托则进一步证实,在“columna lactaria”处也存在类似的机构。无论如何,可以肯定的是,在六世纪时,罗马确实有专门收容被遗弃儿童的机构。查士丁尼皇帝在529年通过一项特别法律,宣布弃儿享有自由,并禁止那些收留并抚养他们的人将他们当作奴隶对待。他在有关向教会及其他慈善机构捐款的法令中,经常使用“brephotrophium”这一术语来指代这类机构。这个词由希腊语中的“brephos”(孩子)和“trepho”(抚养)组成,似乎表明这类机构早在希腊城市中就已存在,只是后来罗马才模仿设立;不过我至今尚未找到相关证据。杜坎格和斯蒂芬都在他们的希腊语词典中收录了这个词,但仅提及查士丁尼法典。格斯纳在斯蒂芬的词典中对“brephotrophium”和“curotrophium”进行了区分;据说,“curotrophium”指的是用于抚养成年儿童而非新生儿的机构,卡尔文的法律词典中也重复了这一说法。两人都认为,这个词是由“κοῦρος”或“κόρος”、“puer”构成的,查士丁尼确实使用过这个词,但它并未出现在法典中,布里松也没有使用过它。巴塞尔词典和斯蒂芬的希腊语词典中也没有这个词,不过这两部词典中都有“κουροτρόφος”这个词,而这个词确实出现在荷马和赫西奥德的著作中。由于卡尔文和格斯纳引用了霍特曼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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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倾向于认为这个词是他创造的,尤其是鉴于格斯纳在《法贝尔词库》中所说的:“Curotrophium可被称为专为抚养幼儿而设的场所。”令人惊讶的是,在古人的著作中竟没有任何关于这类最古老的机构或其建立过程的记载。不过有理由推测,只要买卖儿童以及奴役弃儿的行为仍然被允许,那么由公共资金来抚养的儿童数量就不可能太多。至于那些由公共资金抚养的儿童,即便在后来的基督教皇帝统治时期,也找不到任何能让我们了解其管理方式的记载;没有关于这些儿童的保姆是从何处招募的、他们的食物和衣物是如何提供的,同样也没有关于在这些慈善机构中长大并活到成年的儿童数量的任何信息。如果能知道这类最古老的机构是否比如今的昂贵孤儿院更能实现其设立初衷,那该多好啊。毫无疑问,这类机构所面临的种种困难,正是为何在后来那些医院大量建立、各种慈善机构也得到大量捐助的年代里,几乎很少有相关记载的原因;不过这类机构的记载其实相当多,因此不可能认为它们是现代才出现的。在此,我将列举我所知道的那些例子;但首先需要指出的是,通过阅读圣徒传记以及修道院、宗教团体、教堂和城镇的历史,还会发现更多此类例子。无论在何处提到它们,它们始终都在神职人员的监管之下。目前我能想到的德国最古老的孤儿院,位于特里尔,其历史可追溯到八世纪、七世纪,甚至六世纪;相关的记载可见于生活在希尔德贝特统治时期的特里尔的圣戈阿尔的传记中,也就是六世纪后半期。他的历史学家或颂扬者们记载说,他曾因多项罪行被鲁斯蒂库斯大主教指控,为证明自己的清白,他将自己的兜帽挂在照进他牢房的阳光中的一根光线上,仿佛把它挂在了钉子上,然而他的敌人仍然不相信他是无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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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继续说道,大主教当时正待在教堂门口,那里有个刚出生的婴儿被放在大理石贝壳中。为了证明他的圣洁,人们问他能否说出这个孩子的父亲是谁。于是戈阿尔在虔诚地祈祷之后,以圣父、圣子和圣灵的名义命令孩子说出其父母是谁。孩子立刻用清脆的声音说出了自己的母亲,以及父亲——正是那位大主教本人。因此,这位大主教被剥夺了爵位。这个荒谬故事中唯一真实的部分是:在作者写这篇文章的时候,特里尔教会确实设有收留弃儿的机构;这些孩子会被放在教堂前的大理石贝壳中;由专门负责看管教堂的穷人接手,这些人被称为“matricarii”,因为他们负责登记这些孩子的情况,然后立即将孩子交给主教,再由主教决定将孩子交给社区中愿意照顾他们的人。这些养父母则被称为“nutricarii”。由此可以看出,当时并不存在专门的孤儿院来抚养孩子;孩子们就像我们现在的济贫机构中的那样,被交给其他人抚养,而神职人员很可能会从用于此目的的救济金中支付一定的费用给这些养父母。关于上述那个荒谬故事的记载,其中一篇是由一位据马比永所说生活在圣戈阿尔之后不久的作者所写的;另一篇则是九世纪时瓦恩德尔巴特所写,他引用了古老的手稿和其他文献作为依据。因此可以肯定,八世纪时特里尔确实存在这样的收留弃儿的机构。不过,特里尔的编年史家们并没有提到过那个时期有一位名叫鲁斯蒂库斯的大主教;但这一疑问其实无需过分担忧,因为这个问题有多种解决办法。七世纪时,法国的安茹或昂热也有类似的机构。当时担任该地主教的圣马格内博杜斯,就是在那儿去世并被安葬在现在名为圣梅因布夫的教堂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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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早年的生平记载中,他曾因出资建造了几所用于抚养儿童的机构而受到赞扬,这些记载至今尚未被刊印。在接下来的一个世纪,也就是大约公元787年,一位名叫达特乌斯的祭司自费在米兰建立了一家孤儿院,旨在制止当时盛行的杀害婴儿的罪行。他在创立该机构的信件中详细描述了这一情况。为此,他在教堂附近购买了一栋房屋,并下令让雇来的奶妈在这些房屋里哺育孤儿们,同时为他们提供七年的教育。孩子们会学习一些手工技艺,机构还会为他们提供食物、衣物和鞋子,七岁之后他们便可以作为自由人离开。值得注意的是,那些将孩子送到这类机构来的母亲们,会在孩子的襁褓中撒盐,以此表明孩子尚未接受洗礼。这或许与新生儿需要用盐水清洗的习俗有关;但我推测,这种做法是为了表示孩子未曾经过清洗,更不用说接受洗礼了。在查理曼的法令中,我们可以看到《查士丁尼法典》中所提到的所有相关机构:收容所、孤儿院、养老院,还有专门照顾弃婴的机构。不过在那个时代,至少在法兰克人中间,孤儿们属于那些收养并抚养他们的人,除非他们的父母或亲属在十天内来领回他们。很可能其他国家也存在着同样的习俗;也许正因如此,米兰那家孤儿院的创建人才明确声明,这些孩子长大后应作为自由人离开该机构。公元1168年,米兰的红衣主教兼大主教圣加尔迪努斯对异教徒采取了严厉的措施,但他却特别关照那些相信他所宣扬教义的穷人。他规定,该医院不仅有责任接收病人,还要接纳城市里被遗弃的儿童,并为他们提供食物和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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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年,奥利维尔·德·拉·特劳在蒙彼利埃创立了一个修会,其成员自称为“医院骑士团”或“圣灵骑士团”。他们立下誓言要尽快照顾穷人,同时为弃儿和孤儿提供生活保障与教育。不久之后,他们便传播到了不同的国家;无论他们走到哪里,他们所许下的善行誓言所带来的影响依然存在。有人认为,蒙彼利埃的弃儿收容机构,即“圣灵医院”,是在1180年建立的。1201年,他们迁居罗马,根据历史学家的记载,在得到教皇英诺森三世于1198年的认可后,他们在那里建立了类似的机构,并获得了一处设施完善的豪华宅邸。教皇的诏书中提到了该修会所建立的许多修道院;我认为,那些愿意仔细研究这些“医院骑士团”或“圣灵骑士团”的复杂历史,以及至今仍以该名称命名的医院的资料的人,将会找到很多相关信息。我之所以称其为复杂的史实,是因为存在着许多不同类型的“医院骑士团”及类似修会,它们常常被混为一谈。
我们所在的地区在早期也有类似的机构。至少在1274年之前,艾因贝克就有一所这样的机构,也就是“圣灵医院”。它是由阿尔伯特公爵开始建造的,当时艾因贝克在1272年向布伦瑞克家族投降,以此来摆脱冯·达塞尔伯爵的压迫。人们为该医院的建立与运营筹集捐款,为此,地方议会还发布了相关指令或特许状,其中明确指出,不仅穷人,包括外国人,都可以进入这家医院接受救助,孤儿和弃儿也会得到照料与教育,直到他们长大成人。这类指令不时会被重申,至今仍保存着一份1300年发布的指令,它实际上是1274年那份指令的副本。我不认为艾因贝克的医院是由上述修会建立的;无论如何,“圣灵医院”主要出现在12世纪及之后的几个世纪里,而且它们并非由“医院骑士团”创建,而是可能以他们的模式为基础建立的。
我们所在的地区在早期也有类似的机构。至少在1274年之前,艾因贝克就有一所这样的机构,也就是“圣灵医院”。它是由阿尔伯特公爵开始建造的,当时艾因贝克在1272年向布伦瑞克家族投降,以此来摆脱冯·达塞尔伯爵的压迫。人们为该医院的建立与运营筹集捐款,为此,地方议会还发布了相关指令或特许状,其中明确指出,不仅穷人,包括外国人,都可以进入这家医院接受救助,孤儿和弃儿也会得到照料与教育,直到他们长大成人。这类指令不时会被重申,至今仍保存着一份1300年发布的指令,它实际上是1274年那份指令的副本。我不认为艾因贝克的医院是由上述修会建立的;无论如何,“圣灵医院”主要出现在12世纪及之后的几个世纪里,而且它们并非由“医院骑士团”创建,而是可能以他们的模式为基础建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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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1年,纽伦堡的一位富有市民康拉德·海因茨——人称“大人物”——创立了圣灵医院。该医院的建设始于1333年,1341年竣工。不过,无论是在成立文件中还是后续的确认文件里,都没有特别提及弃儿的问题;但可以明显看出,这家机构会收留贫困的孕妇,并抚养在那里出生的或被送入该机构的儿童。在都灵的圣约翰医院,同样也会收留已婚或未婚的孕妇以及弃儿。纽伦堡那家医院的创建者规定,必须记录下每个孩子的出生日或被收留的日期,以便在孩子有能力偿还费用时能够知晓相关开支。
位于佛罗伦萨的这座宏伟的弃儿医院,现名为“无辜者医院”,是由波利尼在1316年建立的。毫无疑问,这就是15世纪初那位著名的卡马尔杜勒修会修士安布罗修斯——他常以特拉韦萨里为姓——向教皇寻求援助的那家机构。他声称,这家他称之为“哺育所”的机构会先将弃儿交给奶妈哺育,之后再将他们接进机构并加以教导。适合结婚的女孩还会得到一定的财产。当地民众也习惯将子女送到这家医院的学校接受教育。
据说巴黎的圣灵医院建立于1362年,许多出于同情心的人士为支持这家医院而捐资。同年,教皇乌尔班五世批准成立了名为“圣灵兄弟会”的组织来管理该机构的事务。不过,巴黎后来又陆续建立了更多此类机构。1638年,有一位寡妇将自己的房子捐给了这家医院,因此它被称为“产房之屋”,这一名称至今仍用于巴黎圣母院旁的弃儿医院。但由于该机构出现了种种可耻的滥用行为,人们很快便不得不放弃这个本意良好的机构。那些奶妈常常把孩子们卖给乞丐,而这些乞丐则会扭曲或毁坏孩子们的肢体。
位于佛罗伦萨的这座宏伟的弃儿医院,现名为“无辜者医院”,是由波利尼在1316年建立的。毫无疑问,这就是15世纪初那位著名的卡马尔杜勒修会修士安布罗修斯——他常以特拉韦萨里为姓——向教皇寻求援助的那家机构。他声称,这家他称之为“哺育所”的机构会先将弃儿交给奶妈哺育,之后再将他们接进机构并加以教导。适合结婚的女孩还会得到一定的财产。当地民众也习惯将子女送到这家医院的学校接受教育。
据说巴黎的圣灵医院建立于1362年,许多出于同情心的人士为支持这家医院而捐资。同年,教皇乌尔班五世批准成立了名为“圣灵兄弟会”的组织来管理该机构的事务。不过,巴黎后来又陆续建立了更多此类机构。1638年,有一位寡妇将自己的房子捐给了这家医院,因此它被称为“产房之屋”,这一名称至今仍用于巴黎圣母院旁的弃儿医院。但由于该机构出现了种种可耻的滥用行为,人们很快便不得不放弃这个本意良好的机构。那些奶妈常常把孩子们卖给乞丐,而这些乞丐则会扭曲或毁坏孩子们的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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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能激发更多人的同情心,从而获得更多的施舍。许多这样的孩子也被买去用于魔法目的,每个孩子的价格为20苏。1640年,圣拉扎尔修会的圣文森特·德·保罗创立了一所新的机构,1670年该机构被迁至圣母街。后来,埃蒂安·达利格雷及其妻子伊丽莎白·吕利耶为这所机构带来了进一步的改进。如今,这家机构被称为“弃儿医院”或“慈悲圣母医院”。我曾在某处读到过,威尼斯在共和国灭亡之前,即1380年,就由一位名叫佩特鲁乔的方济各会士建立了一家名为“德拉皮埃塔”的弃儿收容所,不过我现在记不起是哪位作者写的了。在英格兰,早在1687年就有人提出建立类似机构的建议,但真正的弃儿医院直到1739年才建成。不过,我不会再详细阐述这类现代机构的情况了:我的目的是要说明,它们绝非新发明,从远古时代一直延续至今,即便在那些我们通常称之为野蛮的时代也是如此。在当今,大多数弃儿医院都已逐渐衰败,主要是因为要实现其救助弱者的初衷,就需要更大的规模和更好的支持,而这目前是无法做到的;此外,这些机构也无法完全杜绝杀婴行为,因为它们无法彻底消除导致杀婴的根源。在卡塞尔建立弃儿收容所以后,每年都有一些孩子在那个地方或其周边地区被杀害。另外,随着送来的孩子数量不断增加,要想为他们找到合适的护工并给予他们足够的照顾也是极其困难的。从1763年到1781年底,共有740名孩子被送到卡塞尔的弃儿医院,而到了那一年底,存活下来的孩子仅有88名。其中超过一半的孩子在8岁之前就去世了,只有不到10个孩子能活到14岁。在巴黎,1790年就有超过23,000名孩子被送进此类机构,而在18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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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
大约有62,000名儿童被送进这些机构。在1790年时,1774年至那时期间被送进来的儿童中,只有15,000名还活着;据估计,每年都有13分之11的儿童因饥饿或疏于照料而死亡。在维也纳的孤儿院里,100名孤儿中有54.5人在1789年去世。1797年时,梅斯孤儿院的护工们有14个月没有收到工资,据计算,所有被送进该院的儿童中有8分之7都死了。在某个德国公国里的类似机构中,20年里只有一名孤儿能够长大成人,而该机构每年至少要耗费该国20,000美元的资金。没有任何一位德国王子的教育费用会如此之高。
孤儿院的情况与人工饲养家禽类似:虽然很容易得到鸡,但由于缺乏母鸟的哺育与照顾,几乎无法将它们养大。那么,收集鸡又有什么意义呢?
脚注
1056
圣多明各的黑人不愿被视为穷人或乞丐。他们认为只有白人才会乞讨;当有人到门口请求施舍时,他们会告诉主人:“有个可怜的白人或法国人在乞讨。”拉巴特有个黑人,他甚至愿意放弃一部分财产,只为了能自豪地说:“给,白人,这是给你的施舍。”不过,如果黑人们真能如愿以偿地获得自由,并建立起自己的国家,那么圣多明各很可能也会出现乞丐。
1057
在汉堡发生严重饥荒、面包被分配给穷人时,有个女人对另一个未被满足请求的女人说,她会带着自己的孩子一起去,通过掐孩子的脖子使其哭泣,以此来引发人们的同情心。
大约有62,000名儿童被送进这些机构。在1790年时,1774年至那时期间被送进来的儿童中,只有15,000名还活着;据估计,每年都有13分之11的儿童因饥饿或疏于照料而死亡。在维也纳的孤儿院里,100名孤儿中有54.5人在1789年去世。1797年时,梅斯孤儿院的护工们有14个月没有收到工资,据计算,所有被送进该院的儿童中有8分之7都死了。在某个德国公国里的类似机构中,20年里只有一名孤儿能够长大成人,而该机构每年至少要耗费该国20,000美元的资金。没有任何一位德国王子的教育费用会如此之高。
孤儿院的情况与人工饲养家禽类似:虽然很容易得到鸡,但由于缺乏母鸟的哺育与照顾,几乎无法将它们养大。那么,收集鸡又有什么意义呢?
脚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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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多明各的黑人不愿被视为穷人或乞丐。他们认为只有白人才会乞讨;当有人到门口请求施舍时,他们会告诉主人:“有个可怜的白人或法国人在乞讨。”拉巴特有个黑人,他甚至愿意放弃一部分财产,只为了能自豪地说:“给,白人,这是给你的施舍。”不过,如果黑人们真能如愿以偿地获得自由,并建立起自己的国家,那么圣多明各很可能也会出现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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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汉堡发生严重饥荒、面包被分配给穷人时,有个女人对另一个未被满足请求的女人说,她会带着自己的孩子一起去,通过掐孩子的脖子使其哭泣,以此来引发人们的同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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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得到了面包。另一个人则恳求对方把孩子借给她,以便达到同样的目的;她让孩子哭闹,从而也得到了面包。但当她回来想要感激地把孩子送还时,却发现孩子的母亲已不见踪影,因此她不得不留下这个孩子。
1058
在九年的时间里,没有一个人表示要结婚的意愿。年轻人便以其他方式满足自己的需求。这样一来,男人就变得稀缺起来,而在西印度群岛则不存在这种问题。因此,土地所有者不得不出售自己的财产。买主改善了农奴的生活条件,于是婚姻在他们中间变得普遍起来。参见《Büsch vom Geld-umlauf》第六卷第35节,第393页。“政府的严苛政策甚至可能通过利用自然情感来摧毁这些自然情感。美洲的妇女们不就是为了不让自己的孩子拥有如此残忍的主人而选择堕胎吗?”——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阿姆斯特丹,1758年,12开本,第二卷,第402页。
1059
可参阅迈克尔里斯所写的文章,其中解释了为何摩西在其法律中并未规定任何关于杀害儿童的条款。
1060
拉克坦提乌斯在第六卷第20、21节中对儿童被遗弃的原因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从他的论述中可以很容易理解父母为何会如此冷酷无情。
1061
关于此目的的各种准备工作,可在霍夫曼的《通用词典》中找到相关记载,条目为“Exponendi mos”。
1062
庞培·费斯图斯,《词义研究》,第203页。
1063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第七卷第16章。
1064
第十七卷。
1065
《Variæ Histor.》第二卷第7章。
1058
在九年的时间里,没有一个人表示要结婚的意愿。年轻人便以其他方式满足自己的需求。这样一来,男人就变得稀缺起来,而在西印度群岛则不存在这种问题。因此,土地所有者不得不出售自己的财产。买主改善了农奴的生活条件,于是婚姻在他们中间变得普遍起来。参见《Büsch vom Geld-umlauf》第六卷第35节,第393页。“政府的严苛政策甚至可能通过利用自然情感来摧毁这些自然情感。美洲的妇女们不就是为了不让自己的孩子拥有如此残忍的主人而选择堕胎吗?”——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阿姆斯特丹,1758年,12开本,第二卷,第40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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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参阅迈克尔里斯所写的文章,其中解释了为何摩西在其法律中并未规定任何关于杀害儿童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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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克坦提乌斯在第六卷第20、21节中对儿童被遗弃的原因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从他的论述中可以很容易理解父母为何会如此冷酷无情。
1061
关于此目的的各种准备工作,可在霍夫曼的《通用词典》中找到相关记载,条目为“Exponendi mos”。
1062
庞培·费斯图斯,《词义研究》,第203页。
1063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第七卷第16章。
1064
第十七卷。
1065
《Variæ Histor.》第二卷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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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6
这类附属物或象征物被称为“crepundia”。在赫利奥多罗斯的《埃塞俄比亚记》第四卷第七章中可以找到相关记载,许多喜剧作品中也有所出现。
1067
《德·莫尔·日耳曼尼库斯》,第19章。
1068
《历史》,第五卷。
1069
第一卷,第16章。
1070
米努基乌斯·费利克斯的《奥克塔维乌斯记》,第三十、三十一章。
1071
《狄奥多西法典》第五卷,第七章,《关于赠予之事》,第1篇,第487页,里特版。戈托弗雷德斯对这部分内容进行了详细论证与阐释。
1072
拉克坦提乌斯,第六卷,第20、21节。
1073
《天文学》,第七卷,第一章。那些希望了解与此主题相关的所有论证的人,可参阅格尔的《全集》,1732年出版,第173栏,第493页。1709年在里昂出版的8开本优秀版本中,关于米努基乌斯·费利克斯的论述见于第307页和第326页,尤其值得阅读。
1074
《查士丁尼法典》第四卷,第52章。
1075
《狄奥多西法典》第十一卷,第27章。
1076
第八卷,关于弃儿处置的章节,第3篇。
1077
第一卷,第2章,《关于教会神圣事物的规定》,第19条,第19页:“如果有人在任何方面捐赠了价值500索利杜斯的财物,无论是用于圣教会、救济院、医院、孤儿院、贫民院、养老院、聋哑人收容所,还是直接给予穷人,或是捐给任何城市,那么这些捐赠……”接下来的第23条法律中重复出现了相同的名称;此外,在《新律集》第8卷,第12章,第1节,第219页,以及第9卷,第3章,第1节,第245页中也有提及。这里提到的不仅是孤儿院,尤其是贫民院。
这类附属物或象征物被称为“crepundia”。在赫利奥多罗斯的《埃塞俄比亚记》第四卷第七章中可以找到相关记载,许多喜剧作品中也有所出现。
1067
《德·莫尔·日耳曼尼库斯》,第19章。
1068
《历史》,第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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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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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努基乌斯·费利克斯的《奥克塔维乌斯记》,第三十、三十一章。
1071
《狄奥多西法典》第五卷,第七章,《关于赠予之事》,第1篇,第487页,里特版。戈托弗雷德斯对这部分内容进行了详细论证与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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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克坦提乌斯,第六卷,第20、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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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文学》,第七卷,第一章。那些希望了解与此主题相关的所有论证的人,可参阅格尔的《全集》,1732年出版,第173栏,第493页。1709年在里昂出版的8开本优秀版本中,关于米努基乌斯·费利克斯的论述见于第307页和第326页,尤其值得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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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士丁尼法典》第四卷,第52章。
1075
《狄奥多西法典》第十一卷,第27章。
1076
第八卷,关于弃儿处置的章节,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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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2章,《关于教会神圣事物的规定》,第19条,第19页:“如果有人在任何方面捐赠了价值500索利杜斯的财物,无论是用于圣教会、救济院、医院、孤儿院、贫民院、养老院、聋哑人收容所,还是直接给予穷人,或是捐给任何城市,那么这些捐赠……”接下来的第23条法律中重复出现了相同的名称;此外,在《新律集》第8卷,第12章,第1节,第219页,以及第9卷,第3章,第1节,第245页中也有提及。这里提到的不仅是孤儿院,尤其是贫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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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者在《Cod. lib. 1, tit. 3, De Episc. et Clericis》的第32页、第32行,以及同一书的第42页的第5行和第9行也有记载;同样,在第46页的第1行也有提及。
1078
关于圣戈阿尔的生平记载,可见于《Acta Sanctorum》的7月2日那一章,第327–346页;此外,也可见于马比永所著的《Acta Sanctorum Ordinis S. Benedicti》,威尼斯,1733年出版,第266页;不过在马比永著作的第273页上还有万德尔巴特所写的另一篇关于圣戈阿尔的传记,其中的描述更为详尽。
1079
梅乌塞尔所著的《Geschichtforscher》,第四卷,第232页。
1080
杜坎格在“brephotrophium”一词下引用了相关段落。
1081
穆拉托里将那份建立该机构的文件刊载在《Antiq. Ital. Medii Ävi》第三卷,第587页。
1082
“在那里,那些失去父母的儿童可以得到照料。”由此可见,这些孤儿院是与弃儿收容所明确区分开来的。
1083
巴卢齐所著的《Capitularia Reg. Franc.》第一卷,第747页;第二卷第29章。
1084
那份大约成书于744年的法令记载在巴卢齐所著的书中,第151页。
1085
参见穆拉托里所著的《Antiq. Ital. Medii Ävi》第三卷,第591页。
1086
参见格雷戈里·里维所著的《Monastica Historia Occidentis》,莱比锡,1737年出版,8开本,第34章。该书的作者是劳特巴赫。
1087
这些文献可见于冯·穆尔所著的《Beschreibung der Merkw. in Nürnberg》,1801年出版,8开本。
1088
马尔特内所著的《Vet. Script. amplis. Collectio》,巴黎,1724年出版,第三卷,第15页。
1089
伦敦的弃儿收容所是由乔治二世国王根据托马斯·科拉姆上尉的请求以及一些有地位的人士的提议,于1739年通过特许状建立的。
1078
关于圣戈阿尔的生平记载,可见于《Acta Sanctorum》的7月2日那一章,第327–346页;此外,也可见于马比永所著的《Acta Sanctorum Ordinis S. Benedicti》,威尼斯,1733年出版,第266页;不过在马比永著作的第273页上还有万德尔巴特所写的另一篇关于圣戈阿尔的传记,其中的描述更为详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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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乌塞尔所著的《Geschichtforscher》,第四卷,第2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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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坎格在“brephotrophium”一词下引用了相关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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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拉托里将那份建立该机构的文件刊载在《Antiq. Ital. Medii Ävi》第三卷,第58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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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里,那些失去父母的儿童可以得到照料。”由此可见,这些孤儿院是与弃儿收容所明确区分开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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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卢齐所著的《Capitularia Reg. Franc.》第一卷,第747页;第二卷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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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份大约成书于744年的法令记载在巴卢齐所著的书中,第1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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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穆拉托里所著的《Antiq. Ital. Medii Ävi》第三卷,第59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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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格雷戈里·里维所著的《Monastica Historia Occidentis》,莱比锡,1737年出版,8开本,第34章。该书的作者是劳特巴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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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文献可见于冯·穆尔所著的《Beschreibung der Merkw. in Nürnberg》,1801年出版,8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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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特内所著的《Vet. Script. amplis. Collectio》,巴黎,1724年出版,第三卷,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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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的弃儿收容所是由乔治二世国王根据托马斯·科拉姆上尉的请求以及一些有地位的人士的提议,于1739年通过特许状建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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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机构负责照顾和抚养500名儿童,从他们刚出生时起,直到他们能够独立生活为止。这些儿童都是私生儿。被收容的儿童年龄必须在12个月以下,同时委员会还需确认其母亲的品行良好且确实处于困境之中,而父亲则已抛弃了母亲和婴儿;此外,收留这名婴儿很可能会帮助母亲重新过上正直的生活。
1090
法国的私生儿数量实在惊人。1831年时就有71,411名私生儿,约占所有出生婴儿总数的1/13;在巴黎,这一比例更高,几乎每三例出生中就有一例是私生儿!——《佩尼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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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的私生儿数量实在惊人。1831年时就有71,411名私生儿,约占所有出生婴儿总数的1/13;在巴黎,这一比例更高,几乎每三例出生中就有一例是私生儿!——《佩尼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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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院。
既然有如此古老的记载表明人们早已关注弃儿问题,那么可以推测,在管理完善的国度中,人们很早就开始为孤儿的抚养与教育着想。有理由相信底比斯就是如此,该城会照顾所有贫困家庭的子女。梭伦制定法律,规定那些因保卫国家而牺牲的父亲的子女,应由政府出资并负责其教育。居住在卡里亚西部海岸上的伊阿塞人也有同样的习俗。
在罗马,由公共资金抚养的儿童被称为pueri alimentarii和puellae alimentariae。图拉真皇帝是第一个为此目的建立专门机构的人;在这些机构中生活的儿童则以他的姓氏命名为pueri Ulpiani。普林尼在他的颂词中提到,他曾下令寻找五千名自由出生的儿童并让他们接受教育。很有可能的是,他允许这些儿童继续与父母生活在一起,而那些无力独自抚养孩子的人则能获得每月或每年的粮食或金钱补贴。或许,孤儿们还会被送到别人家寄养,同时获得一定的费用。值得注意的是,通过这种方式,皇帝不仅可以帮助那些因贫困而陷入困境的人,还可以帮助那些地位显赫却无力以与其身份相称的方式抚养家庭的人。因此,生儿育女并非不幸,反而是一种福气。人们生育子女,就是为了能够享受这种恩惠,就如同有些人建造房屋以获得相应的报酬一样。而所需的大量资金并非来自国库,而是来自皇帝的个人财产。为了确保这些机构在他去世后仍能继续运作,资金被分配到了不同的地方。
既然有如此古老的记载表明人们早已关注弃儿问题,那么可以推测,在管理完善的国度中,人们很早就开始为孤儿的抚养与教育着想。有理由相信底比斯就是如此,该城会照顾所有贫困家庭的子女。梭伦制定法律,规定那些因保卫国家而牺牲的父亲的子女,应由政府出资并负责其教育。居住在卡里亚西部海岸上的伊阿塞人也有同样的习俗。
在罗马,由公共资金抚养的儿童被称为pueri alimentarii和puellae alimentariae。图拉真皇帝是第一个为此目的建立专门机构的人;在这些机构中生活的儿童则以他的姓氏命名为pueri Ulpiani。普林尼在他的颂词中提到,他曾下令寻找五千名自由出生的儿童并让他们接受教育。很有可能的是,他允许这些儿童继续与父母生活在一起,而那些无力独自抚养孩子的人则能获得每月或每年的粮食或金钱补贴。或许,孤儿们还会被送到别人家寄养,同时获得一定的费用。值得注意的是,通过这种方式,皇帝不仅可以帮助那些因贫困而陷入困境的人,还可以帮助那些地位显赫却无力以与其身份相称的方式抚养家庭的人。因此,生儿育女并非不幸,反而是一种福气。人们生育子女,就是为了能够享受这种恩惠,就如同有些人建造房屋以获得相应的报酬一样。而所需的大量资金并非来自国库,而是来自皇帝的个人财产。为了确保这些机构在他去世后仍能继续运作,资金被分配到了不同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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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支持这些事业的资金被投入到土地上,从而产生了持续的收益。这一事实可从现存的维莱亚镇的建立文件中得到证实。1747年,一些农民在普拉森蒂亚附近耕作时,除了发现其他几件古物外,还找到了一块高5.5英尺、宽10.5英尺、重达600磅的铜板。由于他们期望在铜板下找到宝藏,便急忙将其打碎,并将碎片当作旧铜出售。其中一块碎片落入了学者乔瓦尼·龙科维耶里的手中,他发现这块碎片上有一份属于图拉真统治时期的官方文件的一部分。经过一番艰难的努力并花费大量金钱后,他终于收集起了所有的碎片。那些拥有碎片的人因为急于得到它们而期望获得高价,而他也因此得以保存下这份极为珍贵的古代文献——它完整记录了关于维莱亚社区的相关制度。该文献共有670行文字,分为七列,上方有如下标题:“义务:为H—S.十亿四千四百四十万枚塞斯特斯而设立的抵押,以此作为恩赐,让最伟大、最尊贵的皇帝涅尔瓦·图拉真能够为合法子女提供生活费用。每名合法男孩每月可获得16枚塞斯特斯,一年共计47,040枚;每名合法女孩每月可获得12枚塞斯特斯,一年共计4,896枚。此外,一名私生男童每年可获得144枚塞斯特斯,一名私生女童每年可获得120枚塞斯特斯。这些金额加起来正好相当于所投入资本的利息。”因此,图拉真在维莱亚周边的46处农场中投入了1,044,000枚塞斯特斯作为资本,利率为5%。这些农场就构成了抵押物,因此被特别提及,同时也注明了作为抵押的资本数额。每年的利息为52,200枚塞斯特斯。其中,245名婚生男孩每人每月可获得16枚塞斯特斯,一年共计47,040枚;34名婚生女孩每人每月可获得12枚塞斯特斯,一年共计4,896枚。除此之外,一名私生男童每年可获得144枚塞斯特斯,一名私生女童每年可获得120枚塞斯特斯。这些金额加起来正好等于所投入资本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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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这些数额换算成现在的货币几乎毫无意义。因为即便我们计算出1,044,000塞斯特斯所含的银子相当于多少英镑或先令,这个数字也无法反映其真实价值,因为我们没有标准来确定其相对价值;也就是说,当时银子与铜在生活必需品价格中所占的比例是未知的。昂格提出的以谷物价格为标准的方法,只能用于后来玉米开始成为更普遍交易商品的时代。不过,按照现在的货币标准,图拉真的财富约为54,375美元,而利息则为2,718美元;因此,每个合法出生的男孩每年可获得10美元,而合法出生的女孩则能得到7到8美元。这是赫格维施教授根据罗梅·德·利斯尔的《计量学》中的原则计算得出的结果,他还试图将图拉真时代的一些货币与现在的货币进行比较。由此看来,在300个孩子中,皇帝只承认有两个是私生子女;赫格维施教授认为这正是当时的实际比例;这一比例确实让人对图拉真统治时期上述地区的公共道德状况产生极为正面的看法。从其他资料可知,当时支付利息、工资和抚恤金并非按年度,而是按月支付。在分配谷物的问题上也是如此,哈利卡纳苏斯的狄奥尼修斯所写的文字便证明了这一点;同样,当有人通过遗嘱将金钱永久用于公益事业时,也是按月支付的。穆拉托里认为,这些抚恤金会支付给男孩直到他们18岁,而女孩则支付到14岁;他引用了阿德里安的命令作为证据,该命令得到了亚历山大·塞维鲁皇帝的确认。到了这个年龄,男孩们可以成为士兵并领取军饷;14岁的女孩则可以结婚,或者通过劳动来谋生。从普林尼的记载来看,皇帝设立这一制度很可能是为了为军队招募新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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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拉真的一生为那些富有的私人树立了榜样,此后他的许多继任者也纷纷设立类似的机构来达到同样的目的。同一块铭牌还用于记载科尼利乌斯的遗愿:他将72,000塞斯特斯,约合3,750美元的利息中的3,600塞斯特斯,即约187美元,用于以前述标准抚养18个亲生男孩和1个亲生女孩。就连为图拉真撰写颂文的普林尼也用自己的财产为贫困父母所生的自由民子女提供抚恤金;他在书信中不忘提及此事。现存的一块铭文也证实了这一点。安东尼努斯·皮乌斯也为贫困女孩设立了类似的机构,这些女孩后来被称为“福斯蒂尼安少女”。安东尼努斯·菲洛苏斯也做了同样的事;这些女孩以皇帝妻子的名字命名为“福斯蒂尼安少女”,但为加以区分,又被称为“新福斯蒂尼安少女”。亚历山大·塞维鲁则设立了一个培养男女儿童的机构,他让这些孩子以他母亲的姓氏命名为“马马埃安尼”和“马马埃安娜”。至于这些机构的管理方式,我们完全不得而知。只知道在意大利划分的各个行省中,都有一名担任“负责儿童抚育事务的官员”的高级公职人员,很可能就是由他负责监督这些机构。这显然是一份光荣的职位。佩尔蒂纳克斯在年轻时曾在安西利亚大道沿线的城镇和村庄担任此职,晚年则在罗马担任此职。迪迪乌斯·尤利安努斯在成为皇帝之前,也就是在担任过裁判官和执政官、拥有仅次于皇帝地位的最高职务之后,以及在担任过日耳曼尼亚总督之后,也曾担任过这一职务。在那些由杰出人物的子女、亲属或朋友为纪念他们而建立的古代纪念碑上,有记载表明他们除了担任其他荣誉职位外,还曾在某些地区担任“负责儿童抚育事务的官员”。这些就是我目前所知的关于为贫困儿童和孤儿提供帮助的机构的最早记载。至于那些真正意义上的孤儿院,即让孩子们一起接受教育的场所,我则没有找到相关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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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制度最早在查士丁尼皇帝的法令中以“orphanotrophium”之名被提及。后来,它频繁出现在各种宗教会议的法令中,比如5世纪的卡尔西顿会议。在拜占庭宫廷中,负责照看孤儿的官员这一职位极为重要,以至于在11世纪初,米哈伊尔四世的兄弟就担任了这一职务。但在后来的皇帝统治下,这一职位被彻底废除了。如今,孤儿院已经不复存在,因为多年的实践表明,无法在孤儿院里以既经济又有效的方式培养孩子。孩子们被送到普通人家中接受抚养和教育,而所有与穷人相关的事务则由专门的人员负责管理。
脚注:
1091:迪奥根尼·拉尔修,《名士传》第一卷第55节,以及梅纳日的论述。柏拉图在《梅涅克塞努斯》一书中称赞过这项法律,德摩斯梯尼也在《反对马卡塔图斯》一文中予以肯定。
1092:赫拉克利德斯所著的《政治学》,收录于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的注释中,海因西乌斯版,1621年,8开本,第1004页。
1093:罗马法典中也多次提到这一制度,见第8卷第9节和第24节,以及《关于刑罚的法律》第1节、《关于法尔基迪乌斯法的法律》相关内容。另可参阅埃利乌斯·斯帕尔塔克斯所著的《哈德良传》第7章、埃利乌斯·卡皮托林努斯所著的《安东尼努斯传》第8章、佩尔蒂努斯所著的《传记》第9章,第555页;还有埃利乌斯·兰普里迪乌斯所著的《亚历山大·塞维鲁传》第44章,第995页。
1094:这座城市位于皮亚琴察不远处。贺拉斯、普林尼以及弗莱戈·特拉利亚努斯在《论长寿》一书中都提到过它,见克卢维里乌斯所著的《意大利志》第1259页。
脚注:
1091:迪奥根尼·拉尔修,《名士传》第一卷第55节,以及梅纳日的论述。柏拉图在《梅涅克塞努斯》一书中称赞过这项法律,德摩斯梯尼也在《反对马卡塔图斯》一文中予以肯定。
1092:赫拉克利德斯所著的《政治学》,收录于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的注释中,海因西乌斯版,1621年,8开本,第1004页。
1093:罗马法典中也多次提到这一制度,见第8卷第9节和第24节,以及《关于刑罚的法律》第1节、《关于法尔基迪乌斯法的法律》相关内容。另可参阅埃利乌斯·斯帕尔塔克斯所著的《哈德良传》第7章、埃利乌斯·卡皮托林努斯所著的《安东尼努斯传》第8章、佩尔蒂努斯所著的《传记》第9章,第555页;还有埃利乌斯·兰普里迪乌斯所著的《亚历山大·塞维鲁传》第44章,第995页。
1094:这座城市位于皮亚琴察不远处。贺拉斯、普林尼以及弗莱戈·特拉利亚努斯在《论长寿》一书中都提到过它,见克卢维里乌斯所著的《意大利志》第12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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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5
这幅珍贵的铭文最初于1749年在佛罗伦萨单独印刷,标题为《Exemplar Tabulæ Trajanæ pro Pueris et Puellis Alimentariis Reip. Veleiatium》。其次,它被收录在1749年于维罗纳出版的《Museum Veronense》一书中,该书还附有一些说明。再后来,它被收录在A. Terrasson所著的《Histoire de la Jurisprudence Romaine》一书的附录中,页码为27–43页。
1096
第四卷,第228页。
1097
可参阅Brisson所引用的、与“Menstruum”一词相关的注释。
1098
《Digest》,第34卷,第1章,第14条。
1099
“让那些依靠你生活的人能够成长,让他们能得到足够的食物来维持生计。”
1100
普林尼,《书信集》第一卷第8章第10节,以及第七卷第18节。Gruter的《Inscript.》一书,页码MXXVIII,编号5。
1101
《Capitolin.》第八章。
1102
同上,第二十六章。
1103
《Lamprid.》第五十七章。
1104
《Ælian. Spartian.》第一章,页码574。
1105
《Capitolin.》第二章,页码532;第四章,页码537。
1106
Zonaras在关于那位皇帝的传记中所记载的内容。《Hist. August.》
这幅珍贵的铭文最初于1749年在佛罗伦萨单独印刷,标题为《Exemplar Tabulæ Trajanæ pro Pueris et Puellis Alimentariis Reip. Veleiatium》。其次,它被收录在1749年于维罗纳出版的《Museum Veronense》一书中,该书还附有一些说明。再后来,它被收录在A. Terrasson所著的《Histoire de la Jurisprudence Romaine》一书的附录中,页码为27–43页。
1096
第四卷,第228页。
1097
可参阅Brisson所引用的、与“Menstruum”一词相关的注释。
1098
《Digest》,第34卷,第1章,第14条。
1099
“让那些依靠你生活的人能够成长,让他们能得到足够的食物来维持生计。”
1100
普林尼,《书信集》第一卷第8章第10节,以及第七卷第18节。Gruter的《Inscript.》一书,页码MXXVIII,编号5。
1101
《Capitolin.》第八章。
1102
同上,第二十六章。
1103
《Lamprid.》第五十七章。
1104
《Ælian. Spartian.》第一章,页码574。
1105
《Capitolin.》第二章,页码532;第四章,页码537。
1106
Zonaras在关于那位皇帝的传记中所记载的内容。《Hist. Augu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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疗养院。为残障者设立的医院。
野战医院。
鉴于前文的内容,我有必要介绍一下疗养院的历史。要全面阐述这一主题,就需要探讨专为朝圣者和陌生人设立的旅店的历史——这类旅店通常与疗养院合为一体;同时还要了解为类似目的而成立的各类机构,以及后来出现的酒馆的历史。
可以肯定的是,尽管古罗马是一座宏伟的城市,但却没有专门用来收治病人并为其提供治疗的场所。不过,患病的人会被带到埃斯库拉庇乌斯神庙,但目的却完全不同。他们在那里等待治愈,就像一些基督徒至今仍在那些供奉有神奇圣像的教堂里那样做;不过,神庙里并没有为这些人提供住宿的条件。那些为旅行者、穷人和病人提供住宿的慈善机构,虽然为现代社会带来了荣誉,但实际上是由基督教首先引入的。
博丹无法否认这一事实,但他试图通过另一种说法来削弱其重要性:他认为,随着基督教的传播,许多一无所有的奴隶获得了自由;由于他们没有学会任何谋生技能,便成了国家的负担,于是神职人员不得不想办法让他们远离公众视野,并为这些被全人类抛弃的不幸者提供必要的帮助。不信基督教的人声称,这些人的数量不断增加正是基督教造成的结果。不过,这种说法也有一定道理。的确,我们的宗教要求人们具备仁慈之心,尽管它所导致的偏执态度会将最残酷的行为转化为善行,但它确实让乞丐们获得了比以往更多的宽容与尊重。
野战医院。
鉴于前文的内容,我有必要介绍一下疗养院的历史。要全面阐述这一主题,就需要探讨专为朝圣者和陌生人设立的旅店的历史——这类旅店通常与疗养院合为一体;同时还要了解为类似目的而成立的各类机构,以及后来出现的酒馆的历史。
可以肯定的是,尽管古罗马是一座宏伟的城市,但却没有专门用来收治病人并为其提供治疗的场所。不过,患病的人会被带到埃斯库拉庇乌斯神庙,但目的却完全不同。他们在那里等待治愈,就像一些基督徒至今仍在那些供奉有神奇圣像的教堂里那样做;不过,神庙里并没有为这些人提供住宿的条件。那些为旅行者、穷人和病人提供住宿的慈善机构,虽然为现代社会带来了荣誉,但实际上是由基督教首先引入的。
博丹无法否认这一事实,但他试图通过另一种说法来削弱其重要性:他认为,随着基督教的传播,许多一无所有的奴隶获得了自由;由于他们没有学会任何谋生技能,便成了国家的负担,于是神职人员不得不想办法让他们远离公众视野,并为这些被全人类抛弃的不幸者提供必要的帮助。不信基督教的人声称,这些人的数量不断增加正是基督教造成的结果。不过,这种说法也有一定道理。的确,我们的宗教要求人们具备仁慈之心,尽管它所导致的偏执态度会将最残酷的行为转化为善行,但它确实让乞丐们获得了比以往更多的宽容与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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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理应得到这样的待遇,因此其数量也不断增多。但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博丹才思敏锐、学识渊博,却常常被与生俱来的对基督徒的仇恨所左右;他总是抓住一切机会来抬高自己的犹太教信仰,同时贬低基督教,以此获得财富与荣誉。
然而,在我们这个时代的最初几年里,基督教的敌人不得不承认这种新宗教为减轻人类苦难所采取的种种措施。尤利安皇帝难以接受这一优势,于是命令他的祭司们照顾穷人,并为他们建立收容所,同时拨款用于此目的。这些收容所不仅接纳他自己的教派成员,也接纳其他所有教派的人,这其实是效仿基督徒的做法——基督徒不仅照顾自己教派的穷人,也帮助异教徒中的穷人。从他一篇宣扬基督教道德为自身道德标准的演讲中,可以看出他是多么想削弱这种让那些不虔诚的加利利人赢得尊重、爱戴与拥护的手段。纳齐安祖斯的格里高利在他的第三篇演讲中,对这种模仿新宗教的行为进行了嘲讽。
为那些无法得到个人帮助的病患提供必要援助,属于公共事务的范畴;既然这是政府职能的一部分,那么统治者和君主就应该始终为这一目的建立相应的机构。但在最古老的时期,他们忙于维护正义、保卫国家免受敌袭,无暇顾及这些必要的公共设施。
另一方面,神职人员的首要职责就是维护秩序、纪律与美德,尽管他们自己往往也会违反这些准则,但他们仍努力弥补这一缺陷。正因如此,在各种宗教会议的决议中,我们可以找到许多相关规定,而这些规定至今仍未被充分用来阐述公共事务的历史。为病患建立收容所,便是神职人员所承担的职责之一;至于所有……
然而,在我们这个时代的最初几年里,基督教的敌人不得不承认这种新宗教为减轻人类苦难所采取的种种措施。尤利安皇帝难以接受这一优势,于是命令他的祭司们照顾穷人,并为他们建立收容所,同时拨款用于此目的。这些收容所不仅接纳他自己的教派成员,也接纳其他所有教派的人,这其实是效仿基督徒的做法——基督徒不仅照顾自己教派的穷人,也帮助异教徒中的穷人。从他一篇宣扬基督教道德为自身道德标准的演讲中,可以看出他是多么想削弱这种让那些不虔诚的加利利人赢得尊重、爱戴与拥护的手段。纳齐安祖斯的格里高利在他的第三篇演讲中,对这种模仿新宗教的行为进行了嘲讽。
为那些无法得到个人帮助的病患提供必要援助,属于公共事务的范畴;既然这是政府职能的一部分,那么统治者和君主就应该始终为这一目的建立相应的机构。但在最古老的时期,他们忙于维护正义、保卫国家免受敌袭,无暇顾及这些必要的公共设施。
另一方面,神职人员的首要职责就是维护秩序、纪律与美德,尽管他们自己往往也会违反这些准则,但他们仍努力弥补这一缺陷。正因如此,在各种宗教会议的决议中,我们可以找到许多相关规定,而这些规定至今仍未被充分用来阐述公共事务的历史。为病患建立收容所,便是神职人员所承担的职责之一;至于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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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他们建立或在其推动下建立的此类场所,其数量之多简直数不胜数。第一家,或者至少是最早的一家为贫困的病患提供救助的机构,是由罗马女士法比奥拉在罗马建立的,她也是圣杰罗姆的朋友,时间大约在5世纪。当那些被称为“朝圣之旅”的活动——人们常常从遥远的国度前来进行这些朝圣——被视作宗教行为之后,这类机构的数量便大幅增加。当时还不存在那种可以让朝圣者付费以获得适当照顾的旅店;大多数人都是身无分文地出行,满心期待能得到免费的帮助。当神职人员出于自身利益而希望吸引更多朝圣者时,他们就必须为朝圣者提供一切便利,同时也要照顾那些贫困的朝圣者;而其中难免会有生病的人,毕竟旅途中的种种不便、疲劳以及危险因素都会进一步损害健康。由于最重要且最危险的朝圣路线是通往位于欧洲境外的巴勒斯坦,而在那里既没有同胞,甚至连本应具备同情心的基督徒也找不到,因此神职人员很早就在那条路上以及圣地建立了为健康和生病的朝圣者提供救助的机构。例如,圣杰罗姆就在伯利恒建立了一家医院;他的朋友保拉则在通往该地的路上建立了几家医院,这样,用她的话来说,那些虔诚的朝圣者就能过得比圣母玛利亚更好,因为圣母在前往那里的途中根本找不到客栈。同样,苏格兰人和爱尔兰人也在法国建立了医院,供那些前往罗马朝圣的同胞使用,因为他们可能希望途经那个国家。不过,在那些人烟稀少的荒凉地区,医院更是不可或缺——尤其是在多森林的山区以及宽阔河流的两岸,由于没有桥梁,朝圣者们不得不在那里聚集在一起。很可能,许多这样的医院后来就发展成了如今仍存在于那些地方的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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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教皇阿德里安一世向查理曼大帝推荐了阿尔卑斯山地区所建的医院;855年,皇帝路易二世下令对那些位于山区的医院进行视察与修缮。如今,这些医院的废墟依然存在。
1113
11世纪末,圣地出现了专门为生病的朝圣者提供帮助的兄弟会;随着十字军东征的增多,这类兄弟会愈发繁荣且数量也越来越多。那些富有的人在临终时,常常会将财产捐给那些曾给他们带来慰藉与帮助的机构;而那些病愈的人则出于誓言或感激之情,将自己的钱财或大部分财产捐给某些兄弟会。正因如此,巴勒斯坦的医院能够以比欧洲以往任何医院都更宏大的规模建造,并拥有更好的设施。它们因此被视为典范,那些完成朝圣之旅后平安归来的王子和富人也在自己的国家建立了类似的医院。许多王子甚至还将这些兄弟会的成员带到欧洲,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人便变成了骑士团成员,被用来协助建造医院。莫森在其所著的《勃兰登堡边疆地区的科学史》中提到了此类事例,而且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在同一部著作中,还可以看到关于为皮肤病患者设立收容所以及后来将其改造成传染病隔离所的记载。我在这里只需指出,这些客栈和医院在很大程度上便利了商人的旅行——在贸易刚刚起步、道路不安全且没有运输工具的时期,商人们不得不亲自护送货物。
不过,穆拉托里认为最古老的医院并非专为生病的旅行者而建,而是为健康人设立的,这一观点无疑是正确的。显然,按照现在这个词的含义,即专门为病人服务的医院,是在11世纪之前才出现的。上述作者引用了1070年担任坎特伯雷大主教的圣兰弗朗克的生平事迹,称他曾在那里建造了一所医院,并对其进行了妥善的布置。
教皇阿德里安一世向查理曼大帝推荐了阿尔卑斯山地区所建的医院;855年,皇帝路易二世下令对那些位于山区的医院进行视察与修缮。如今,这些医院的废墟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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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世纪末,圣地出现了专门为生病的朝圣者提供帮助的兄弟会;随着十字军东征的增多,这类兄弟会愈发繁荣且数量也越来越多。那些富有的人在临终时,常常会将财产捐给那些曾给他们带来慰藉与帮助的机构;而那些病愈的人则出于誓言或感激之情,将自己的钱财或大部分财产捐给某些兄弟会。正因如此,巴勒斯坦的医院能够以比欧洲以往任何医院都更宏大的规模建造,并拥有更好的设施。它们因此被视为典范,那些完成朝圣之旅后平安归来的王子和富人也在自己的国家建立了类似的医院。许多王子甚至还将这些兄弟会的成员带到欧洲,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人便变成了骑士团成员,被用来协助建造医院。莫森在其所著的《勃兰登堡边疆地区的科学史》中提到了此类事例,而且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在同一部著作中,还可以看到关于为皮肤病患者设立收容所以及后来将其改造成传染病隔离所的记载。我在这里只需指出,这些客栈和医院在很大程度上便利了商人的旅行——在贸易刚刚起步、道路不安全且没有运输工具的时期,商人们不得不亲自护送货物。
不过,穆拉托里认为最古老的医院并非专为生病的旅行者而建,而是为健康人设立的,这一观点无疑是正确的。显然,按照现在这个词的含义,即专门为病人服务的医院,是在11世纪之前才出现的。上述作者引用了1070年担任坎特伯雷大主教的圣兰弗朗克的生平事迹,称他曾在那里建造了一所医院,并对其进行了妥善的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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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这些机构中有一部分是专为男性病人设立的,另一部分则专为女性病人设立。很可能,或者几乎可以肯定的是,这位主教是根据他在祖国意大利所见的那些机构的模式来创建此处所提到的机构的。此后,在其他地方也出现了类似的为病人服务的机构。
最初的医院,至少通常情况下,都是建在大教堂或修道院附近;由主教亲自负责监管。但后来,要么是为了方便起见,要么是因为他们的事务日益增多而无暇顾及,便将这一职责交给了执事们。随着时间的推移,当有世俗人士建造了完全独立于修道院的病人收容所之后,主教们便主张自己有权视察这些机构,这一权利也得到了帝国法律及教会法律的认可。不过,后来君主们剥夺了他们这一特权,要么是因为他们想尽一切办法削弱神职人员的权力,要么是因为神职人员让人们怀疑用于医院运营的资金并未始终用于预定用途。此外,还有些机构的管理权通过创办人的遗嘱被交给了君主或其继承人。不过,这些机构仍具有宗教机构的性质,在许多情况下仍享有类似的特权:它们无需缴纳任何税款,战争期间也会尽可能得到保护,其地位也与教堂相当。
至于最古老的病人收容机构的内部管理情况,却没有任何记载。甚至不知道那里是否有医生和外科医师,以及他们的药品是如何获得的。当时还没有药店,而如今医院里的药店则是近代才出现的。
在耶路撒冷的医院里,骑士们亲自照料病人,为他们包扎伤口,效仿希腊英雄赫拉克勒斯、阿喀琉斯等人,充当他们的医生。在中世纪所写的《阿马迪斯》等骑士小说中,我们可以看到骑士们是多么努力地寻找最好的药膏,而且他们还会互相为对方包扎伤口。著名的“指挥官香膏”就是这类产品中最古老的一种,它源自骑士时代。
最初的医院,至少通常情况下,都是建在大教堂或修道院附近;由主教亲自负责监管。但后来,要么是为了方便起见,要么是因为他们的事务日益增多而无暇顾及,便将这一职责交给了执事们。随着时间的推移,当有世俗人士建造了完全独立于修道院的病人收容所之后,主教们便主张自己有权视察这些机构,这一权利也得到了帝国法律及教会法律的认可。不过,后来君主们剥夺了他们这一特权,要么是因为他们想尽一切办法削弱神职人员的权力,要么是因为神职人员让人们怀疑用于医院运营的资金并未始终用于预定用途。此外,还有些机构的管理权通过创办人的遗嘱被交给了君主或其继承人。不过,这些机构仍具有宗教机构的性质,在许多情况下仍享有类似的特权:它们无需缴纳任何税款,战争期间也会尽可能得到保护,其地位也与教堂相当。
至于最古老的病人收容机构的内部管理情况,却没有任何记载。甚至不知道那里是否有医生和外科医师,以及他们的药品是如何获得的。当时还没有药店,而如今医院里的药店则是近代才出现的。
在耶路撒冷的医院里,骑士们亲自照料病人,为他们包扎伤口,效仿希腊英雄赫拉克勒斯、阿喀琉斯等人,充当他们的医生。在中世纪所写的《阿马迪斯》等骑士小说中,我们可以看到骑士们是多么努力地寻找最好的药膏,而且他们还会互相为对方包扎伤口。著名的“指挥官香膏”就是这类产品中最古老的一种,它源自骑士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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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我们不了解居伊·德·肖利亚克所描述的那些骑士的医术水平,也不难预料他们不可能拥有深入或广博的医学知识。这位在1363年撰写了关于伤口治疗的著作的作者提到了不同的医学流派,其中将德国骑士视为第四类流派;他认为这类骑士依靠驱魔、药物、油、羊毛以及卷心菜叶来治愈伤口,并相信上帝赋予了各种植物和石头超自然的力量。
关于医生与外科医师的最早记载,出现在圣殿骑士团所设立的疗养院中。1437年,约翰·德·拉斯蒂克担任该团团长,他明确规定了医生与外科医师的职责。不过,在我看来,莫森也认为,其实早在更早的时期,这些医院就已经有专业的医生了。
但既然当时并非如此,他们自然无法像现在的医院那样,为年轻医生提供医学理论与实践方面的培训。不过,关于波斯有这样一种有趣的记载:据说一些聂斯托利派神父在他们的修道院旁设立了疗养院,同时还设有专门培养年轻医生的学校,这些年轻人需遵循一定的规则才能为病人诊治。该机构位于一个名为甘迪萨波拉的城市,斯普伦格尔教授将其称为詹迪萨博尔。自7世纪以后,这所医学院就经常被提及。那些希望通过在这所学校学习来提升医术的人,首先必须通过考核,并能够背诵大卫的诗篇以及《新约》内容。许多在这里学过医的人后来都获得了很高的教会职位,这一点尤其令人惊讶,因为东方其他聂斯托利派学校只注重神学研究,完全禁止年轻神职人员学习医学。
至于收容和治疗精神病人的机构,似乎也是最早出现在东方的。齐默尔曼在其关于隐居生活的著作中指出,早在491年,耶路撒冷就有一所这样的机构,其主要任务就是照顾那些在修道院里变得疯狂的僧侣,或是那些流浪的隐士。
关于医生与外科医师的最早记载,出现在圣殿骑士团所设立的疗养院中。1437年,约翰·德·拉斯蒂克担任该团团长,他明确规定了医生与外科医师的职责。不过,在我看来,莫森也认为,其实早在更早的时期,这些医院就已经有专业的医生了。
但既然当时并非如此,他们自然无法像现在的医院那样,为年轻医生提供医学理论与实践方面的培训。不过,关于波斯有这样一种有趣的记载:据说一些聂斯托利派神父在他们的修道院旁设立了疗养院,同时还设有专门培养年轻医生的学校,这些年轻人需遵循一定的规则才能为病人诊治。该机构位于一个名为甘迪萨波拉的城市,斯普伦格尔教授将其称为詹迪萨博尔。自7世纪以后,这所医学院就经常被提及。那些希望通过在这所学校学习来提升医术的人,首先必须通过考核,并能够背诵大卫的诗篇以及《新约》内容。许多在这里学过医的人后来都获得了很高的教会职位,这一点尤其令人惊讶,因为东方其他聂斯托利派学校只注重神学研究,完全禁止年轻神职人员学习医学。
至于收容和治疗精神病人的机构,似乎也是最早出现在东方的。齐默尔曼在其关于隐居生活的著作中指出,早在491年,耶路撒冷就有一所这样的机构,其主要任务就是照顾那些在修道院里变得疯狂的僧侣,或是那些流浪的隐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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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沙漠中,他们也遭受着同样的苦难;但像往常一样,他并未提供任何证据。
12世纪时,图德拉的犹太人本杰明身处巴格达,发现那里有许多医院,每家医院都有近六十家药房或诊所,这些机构会用公共资金为人们提供所需的药品。还有一座名为“Dal almeraphtan”的大型建筑,即“恩惠之屋”,专门用来收容那些在夏季失去理智的人。这些人被锁在那里直到康复为止;每月都会有官员前来检查病人的状况,那些恢复理智的人则可以被允许回到亲友身边。
本文所讨论的这些机构中还包括专为残疾人设立的医院。虽然在许多古代国家中,士兵们确实像现在的私掠船上的水手一样,自愿且无偿地服役,希望通过掠夺来弥补战争中所承受的代价、劳动与风险,但无论如何,为穷人以及那些因无法继续服役而无经济来源的人提供保障,使他们不会成为社会的负担,仍被视为一种责任。如果有人竟认为,那些在多年和平生活中无需付出太多体力或劳动、生活无忧无虑、地位还高于原来所属阶层的士兵,在战争需要时服兵役算不上什么苦差事,那这种想法实在荒谬至极。政府仍有责任为那些无法继续服役且没有经济来源的士兵提供保障;此外,从政治角度考虑,这也是必要的,这样才能让其他人不会因为担心未来没有保障而放弃保卫祖国或君主的决心,相反,他们还能因对未来保障的期待而更加勇敢和忠诚。尽管有严格的纪律约束,而且枪械相比弓箭并不那么需要个人勇气,但这依然是不可或缺的。这一道理在最古老的时期就已经被充分认识到。梭伦从士兵的军饷中抽取一部分资金,用于抚养那些父亲在战场上阵亡的孩子的教育,以此激励其他人勇敢作战。庇西特拉图也效仿这一做法,下令为那些在战争中失去肢体的人提供帮助。
12世纪时,图德拉的犹太人本杰明身处巴格达,发现那里有许多医院,每家医院都有近六十家药房或诊所,这些机构会用公共资金为人们提供所需的药品。还有一座名为“Dal almeraphtan”的大型建筑,即“恩惠之屋”,专门用来收容那些在夏季失去理智的人。这些人被锁在那里直到康复为止;每月都会有官员前来检查病人的状况,那些恢复理智的人则可以被允许回到亲友身边。
本文所讨论的这些机构中还包括专为残疾人设立的医院。虽然在许多古代国家中,士兵们确实像现在的私掠船上的水手一样,自愿且无偿地服役,希望通过掠夺来弥补战争中所承受的代价、劳动与风险,但无论如何,为穷人以及那些因无法继续服役而无经济来源的人提供保障,使他们不会成为社会的负担,仍被视为一种责任。如果有人竟认为,那些在多年和平生活中无需付出太多体力或劳动、生活无忧无虑、地位还高于原来所属阶层的士兵,在战争需要时服兵役算不上什么苦差事,那这种想法实在荒谬至极。政府仍有责任为那些无法继续服役且没有经济来源的士兵提供保障;此外,从政治角度考虑,这也是必要的,这样才能让其他人不会因为担心未来没有保障而放弃保卫祖国或君主的决心,相反,他们还能因对未来保障的期待而更加勇敢和忠诚。尽管有严格的纪律约束,而且枪械相比弓箭并不那么需要个人勇气,但这依然是不可或缺的。这一道理在最古老的时期就已经被充分认识到。梭伦从士兵的军饷中抽取一部分资金,用于抚养那些父亲在战场上阵亡的孩子的教育,以此激励其他人勇敢作战。庇西特拉图也效仿这一做法,下令为那些在战争中失去肢体的人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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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费用应由公共财政来承担。所发放的抚恤金似乎并非始终数额相同,而且还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关于罗马人对那些因伤或年老而无法继续服役的士兵的照顾,有诸多记载,其中一些见于《查士丁尼法典》,还有几则见于《狄奥多西法典》。这些士兵不仅免于纳税,还常常能得到土地、牲畜以及金钱,同时会被安排由富裕的家庭或社区负责照料。然而,所谓罗马人有专门为残疾士兵设立的收容所,用来照顾那些因战争而疲惫不堪的士兵,而“taberna meritoria”就是这类场所之一,这种说法其实是科尔默的教士彼得·冯·安德洛的诸多错误之一。他虽在15世纪撰写了第一部关于德国公法的著作,且写作风格相当自由,但他的观点并不正确。我不明白这位作者怎么会想到这样的想法,因为古籍中关于“taberna meritoria”的描述仅此而已。首先,瓦莱里乌斯·马克西穆斯提到,有个旅行者在他所住的那种场所中被杀害。从这一情况来看,“taberna meritoria”显然是一种公共酒馆或客栈,而法律学者们似乎也一直持这种看法。其次,死于340年的尤西比乌斯在他的《编年史》中记载,在奥古斯都统治的第二或第三年时,台伯河对岸的一家“taberna meritoria”里有油从地面涌出,且持续流淌了一整天;但我看不出这一现象与耶稣基督有什么关联。再者,生活在416年左右的奥罗修斯也提到了同样的事情,但他将这一事件发生的时间定得更为晚,也就是城市建成后的730或731年,那相当于基督诞生前约20年。不过,13世纪的马丁努斯·波洛努斯却称这种油是在基督诞生时出现的。9世纪的达马苏斯(即福尔莫苏斯教皇?)也补充了类似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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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如此,早在三世纪时,教皇卡利斯特斯一世就在那里建造了一座基督教教堂;一些现代学者则认为,与普拉蒂纳的说法相反,那座教堂就是现在的圣玛丽亚·特兰斯蒂贝里纳教堂。在这座教堂里,至今仍有一块刻有“fons olei”字样的石头。为使三世纪时建造教堂这一说法更具可信度,一些现代学者推测,那家酒馆其实是基督徒在亚历山大·塞维鲁统治时期所购买的,而塞维鲁将它交给他们使用,同时指出:“与其让酒馆老板、厨师或那些从事色情活动的人继续在那里工作,不如让人们在那个地方以任何方式侍奉上帝。”研究历史批判的学者们则断然否认卡利斯特斯一世曾在罗马建造过教堂。另外,死于1640年的多纳图斯则肯定地声称,那家酒馆其实是拉文纳人在前往罗马观看公共表演时所居住的场所;但他并未说明自己是从何处获得这一信息的。我在这里收集的关于那家酒馆的资料,或许可以用来纠正那些错误且屡被重复的说法;但我所能证明的只是,那家酒馆并非用于收容残疾人的医院。阿尔杜安也认为罗马有专门收容残疾人的医院,其中一座是由庞培的女婿梅特卢斯建造的;不过他作为证据仅提到一枚刻有梅特卢斯形象的硬币,硬币背面是一个赤身裸体的男子,他右手握着护身符,左肩上扛着另一个赤身裸体的男子,正面刻有“Q. Metellus Pius”字样。阿尔杜安由此推断,梅特卢斯为伤病士兵建造了这样的医院,并将其献给帕拉斯,也因此获得了“虔诚者”的称号。确实值得注意的是,在帕廷发现的兩枚硬币背面图案相同,且都刻有“pietas”字样。至于阿尔杜安的这一观点,就留给历史评论家们去判断吧;但我必须承认,对于硬币上那些含义模糊的图案的解释,其实与词源学家们那些牵强的推论类似。这两种解释都可能很有道理、很巧妙,也很有可能成立;但它们不能单独作为证据,只能用来进一步佐证那些已经得到证实的事实。这些硬币或许只是暗示了其他某种含义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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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抚恤受伤士兵的款项,梅特卢斯、赫伦尼乌斯和凯撒或许就是这类行为的典范;而民众往往过于软弱,以至于过分高估君主或指挥官所展现出的任何同情或仁慈之举,因为他们很少能妥善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尽管罗马人热衷于战争与掠夺,但我并不认为他们没有为伤残者设立医院是一种过失;因为之前关于孤儿院的论述同样适用于他们。那些耗巨资建造的宏伟建筑确实可以证明建造者的财富与慷慨,但毫无疑问,用同样的资金本可以养活更多伤残者,而且方式也会对公众更有益——也就是说,可以将这些伤残者分配到全国各地,以一定的费用为他们提供食宿。如此一来,许多家庭都会乐意接纳他们,既因为能得到报酬,也因为这些伤残者可以通过劳动或协助他人来为家庭带来帮助。人们可以随意赞扬那些规模庞大且造价高昂的医院,但看到那么多在战争中失去健康或肢体的人,实在是一幅令人悲哀的景象,这让人不得不思考:人类究竟因君主的贪婪、傲慢与报复而承受了多少苦难,若没有这些因素,战争本应更为罕见。据我所知,历史上第一个专为伤残者设立的机构,是11世纪末由君士坦丁堡的阿莱克修斯·科穆宁皇帝建立的。关于它的详细描述可见于他博学的女儿安娜·科穆内娜所写的这位君主的传记,她称皇帝下令将教堂周围的众多建筑改造成医院,其规模无疑是无与伦比的;不过也有其他历史学家称阿莱克修斯只是对原有的机构进行了大规模的扩建。实际上,该机构也被称作孤儿院,但男女老少的一切病患以及那些退役的士兵都可以进入其中,他们还能获得床位、食物和衣物。虽然皇帝为该机构提供了多种收入来源,但它似乎并未存在太久;至少在乔治·科迪努斯的时代就已经不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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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世纪时,主管或管理这类机构的职位早已不再设立。在现存的伤残军人医院中,最古老、规模最大的当属巴黎的荣军院。从很早以前开始,法国的国王们就拥有所谓的“送人修道院权”,即有权将那些不再适合继续服役的军官和士兵,尤其是那些受伤的士兵,送到修道院中接受供养。据说这种做法早在查理大帝统治时期就已存在;至少塞塞尔在《路易十二传》中提到,朗格多克地区有一座修道院,其院长因拒绝接收被派往那里的士兵而受到了那位君主的惩罚。不难想象,这些“客人”对神职人员来说该有多么令人讨厌,而且这两个群体的观念、生活方式及礼仪也根本无法相容。在亨利四世统治期间,关于这一问题的投诉日益增多,最终他决定将所有伤残军人集中安置在名为“基督教慈善王宫”的建筑中并为其提供生活保障。但由于用于维持该机构的资金不足,这项计划仍在同一位君主统治下就被废止了,那些伤残军人又被重新分配到各修道院中。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修道院通过为这些“客人”提供年度抚恤金来免除这一负担;但它们很快就会耗尽资金,进而陷入极度贫困的境地。因此,路易十三再次尝试建立一所伤残军人医院,但由于缺乏资金,这一计划始终未能实现。最终,在1670年,路易十四开始建造荣军院,其极其奢华的建筑风格更多地体现了这位君主的挥霍无度与傲慢,而非他对英勇士兵的关怀。1682年,英格兰的切尔西军营医院由查理二世创建,后来由詹姆斯二世继续建设,最终由威廉三世完成。不过,位于格林威治的海员医院规模更大、更为宏伟,这一想法最初是由威廉国王的妻子玛丽女王提出的。该医院的建设于1694年确定,1695年开始动工,并不断得到扩建和美化。由于法国是欧洲第一个拥有常备国家军队的国家,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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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人们首先需要为那些因服役而致残的本国士兵提供保障。只要军队中的士兵主要是那些为金钱和掠夺而服役的外国人,统治者们就认为战争结束后便无需再照顾这些外人;于是他们任由这些人自行选择去向,不再为他们操心。
最后,我将探讨这样一个问题:究竟从何时起,军队中才开始有专职的外科医生?同时,我也将把我所收集到的一些相关资料呈现给读者。在特洛伊战争时期,确实还没有专职的外科医生。那时,许多英雄人物都具备一定的外科知识,他们就像十字军东征时期的骑士一样,负责照料和治愈伤员。这类人在军队中备受尊敬,被认为极具价值,正如伊多墨涅乌斯在谈到马卡翁时所说:“他确实是个值得许多人敬重的人。”不过,马卡翁的例子也表明,当时人们对伤员的照顾极为不足;因为维吉尔甚至让那个时刻都需要有人协助的马卡翁登上木马,而他也是第一个从木马里出来的人。有理由认为,在荷马的时代,直到基督教传入以及火药被发明之前,每场战斗中的伤员都很少,而死亡人数则远远超过现代。敌对双方距离更近,战斗更为激烈;俘虏不会被交换,而是被当作奴隶,而在罗马人手中,则会被卖到那些培养角斗士的恶名昭彰的学校里。受伤的俘虏对胜利方来说是一种负担;那些无法逃脱的俘虏会拼死抵抗,最终被征服者处死。在似乎生活在公元三世纪的《阿基里斯·塔提乌斯》一书中,我提到过有军队医生被请来为病人诊治;几乎可以认为这里所说的就是负责照料军队的专职医生,尤其是萨尔马修斯在评论这段文字时指出,每个军团通常都有一名医生。
最后,我将探讨这样一个问题:究竟从何时起,军队中才开始有专职的外科医生?同时,我也将把我所收集到的一些相关资料呈现给读者。在特洛伊战争时期,确实还没有专职的外科医生。那时,许多英雄人物都具备一定的外科知识,他们就像十字军东征时期的骑士一样,负责照料和治愈伤员。这类人在军队中备受尊敬,被认为极具价值,正如伊多墨涅乌斯在谈到马卡翁时所说:“他确实是个值得许多人敬重的人。”不过,马卡翁的例子也表明,当时人们对伤员的照顾极为不足;因为维吉尔甚至让那个时刻都需要有人协助的马卡翁登上木马,而他也是第一个从木马里出来的人。有理由认为,在荷马的时代,直到基督教传入以及火药被发明之前,每场战斗中的伤员都很少,而死亡人数则远远超过现代。敌对双方距离更近,战斗更为激烈;俘虏不会被交换,而是被当作奴隶,而在罗马人手中,则会被卖到那些培养角斗士的恶名昭彰的学校里。受伤的俘虏对胜利方来说是一种负担;那些无法逃脱的俘虏会拼死抵抗,最终被征服者处死。在似乎生活在公元三世纪的《阿基里斯·塔提乌斯》一书中,我提到过有军队医生被请来为病人诊治;几乎可以认为这里所说的就是负责照料军队的专职医生,尤其是萨尔马修斯在评论这段文字时指出,每个军团通常都有一名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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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军团医生”和“部队医生”这样的称谓确实出现在古代的铭文中。在这类问题上,我不敢与如此权威的观点相悖;不过很遗憾,我未能找到任何其他关于这类军队医生的证据。
最早的野战医院——或者用现在的说法,就是流动医院——的踪迹或许出现在东方。无论如何,6世纪的皇帝莫里修斯在他的军队中配备了专门的医护人员,他对自己所任命的这些人的职责有详细描述;9世纪的皇帝利奥六世也照搬了那位君主的许多描述。这些医护人员被分配到军队的骑兵部队中,负责搬运战场上的伤员。为此,他们的马鞍左侧设有两个镫子,以便更轻松地抱起身后的伤员;每救活一个人,他们就能获得一定的报酬。他们还必须携带装水的瓶子,以便为因失血过多而昏厥的人急救。利奥除了提到每个团或连队所需的军官外,还明确提到了这些医护人员以及负责照顾病人的助手们。
虽然742年的拉蒂斯邦会议规定,每位军队指挥官都必须带着两名主教、神父和牧师,而每位上校则需有一名忏悔神父随行,但在中世纪的文献中却找不到有关早期基督教军队中的野战医院或军队外科医生的记载。不过,在帕拉塞尔苏斯、图尔内塞尔、洛蒂希等人的著作中,我们确实读到过他们出现在战斗和围城战中;但可以证明,他们并非被任命为军队外科医生,而只是以士兵的身份服役。
15世纪初出现的那些随军的外科医生,其实更多是为指挥官和高级军官服务的,而非为野战医院服务。他们的数量对于整个军队来说实在太少;而且由于他们有权限接收俘虏和战利品,同时又像骑士一样必须携带弓箭手,因此很有可能战斗也是他们的职责之一。
最早的野战医院——或者用现在的说法,就是流动医院——的踪迹或许出现在东方。无论如何,6世纪的皇帝莫里修斯在他的军队中配备了专门的医护人员,他对自己所任命的这些人的职责有详细描述;9世纪的皇帝利奥六世也照搬了那位君主的许多描述。这些医护人员被分配到军队的骑兵部队中,负责搬运战场上的伤员。为此,他们的马鞍左侧设有两个镫子,以便更轻松地抱起身后的伤员;每救活一个人,他们就能获得一定的报酬。他们还必须携带装水的瓶子,以便为因失血过多而昏厥的人急救。利奥除了提到每个团或连队所需的军官外,还明确提到了这些医护人员以及负责照顾病人的助手们。
虽然742年的拉蒂斯邦会议规定,每位军队指挥官都必须带着两名主教、神父和牧师,而每位上校则需有一名忏悔神父随行,但在中世纪的文献中却找不到有关早期基督教军队中的野战医院或军队外科医生的记载。不过,在帕拉塞尔苏斯、图尔内塞尔、洛蒂希等人的著作中,我们确实读到过他们出现在战斗和围城战中;但可以证明,他们并非被任命为军队外科医生,而只是以士兵的身份服役。
15世纪初出现的那些随军的外科医生,其实更多是为指挥官和高级军官服务的,而非为野战医院服务。他们的数量对于整个军队来说实在太少;而且由于他们有权限接收俘虏和战利品,同时又像骑士一样必须携带弓箭手,因此很有可能战斗也是他们的职责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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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5年,当英格兰的亨利五世与法国开战时,他聘请尼古拉斯·科尔内特担任军医,任期为一年。科尔内特必须带领三名骑马弓箭手,随同国王到处行进。作为报酬,他每年可获得40马克或英镑,按每季度10马克的数额支付。此外,他每天还能得到12便士作为生活费;他的每名弓箭手则每年可获得20马克,每天有6便士的生活费。首席军医莫尔斯泰德则带领15人,其中3人为弓箭手,其余12人为军医。他每季度可获得10英镑的薪水,每天有12便士的生活费。科尔内特和莫尔斯泰德的部下待遇相同,每人每季度可获得5英镑,每天有6便士的生活费。科尔内特和莫尔斯泰德都可以获取战俘及战利品;但如果战利品的价值超过20英镑,其中三分之一需上缴给国王。这两位负责人都能提前领取一个季度的薪水;为确保他们能持续获得下一季度的报酬,国王会将相当于一个季度薪水及生活费的珠宝或其他物品交由他们保管作为抵押。哈特在《古斯塔夫·阿道夫传》中认为,这位君主最初为每个军团任命了四名军医,他将军团的数量从两三千人减少到1200人,后又进一步降至1008人。他认为可以肯定的是,当时的帝国军队中没有军医,因为蒂利本人在莱比锡战役后也不得不动用哈勒的军医来处理自己的伤口。他在注释中还提到,据他所知,直到1718年左右,奥地利军队仍没有正式任命的军团军医。无论如何,可以确定的是,直到18世纪初,帝国军队的野战医院条件极为糟糕。即便在1718年,他们也没有军医;但这一时期,连队的军医也被撤除,每个军团都配备了一名军医及六名助手;此外,皇帝还会出资提供外科手术器械。德国的野战医院制度显然要古老得多,因为16世纪中叶就有人撰写过相关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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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并未提及野战军医、军队中的医生及其助手,仿佛他们是那时才被引入的;但实际上,早在那个时期之前,人们就已经普遍认识到需要这类人员。据他所述,除了总司令或用现代术语来说的参谋部之外,还必须设有首席野战军医——一名负责监督所有野战军医、理发师及其助手的人,后者的职责是从阵亡者中将伤员拖出来并送至首席野战军医处。这名首席野战军医必须随身携带各种医疗器械和药品,并在每次集结时检查这些器械和设备的状况;在出现争议时,他还负责决定那些伤口已痊愈的士兵应向野战军医支付多少费用。在行军期间,他必须始终与总司令在一起。弗龙斯佩格还指出,炮兵部队中也应设有野战军医,每个连队也应配备一名野战军医——不过不是那种不称职的理发师,而应是受过专业训练、经验丰富且技术娴熟的人。这类人必须始终带着熟练的助手跟随军官出行,而且他们的薪酬也是普通人的两倍。
要详细描述这个国家的所有医院、疗养院和诊所,恐怕需要好几卷书才能写完。在此只需说明:首都共有十家大型医院,每家医院都能接收大量住院病人,还有更多门诊病人会在这里接受治疗并获得药物,但他们并不住在医院里。其中规模最大的圣巴塞洛缪医院,每年接待的住院和门诊病人总数约为12,000人,其中约五分之三是门诊病人。该医院的病床数量超过550张。此外,还有28家诊所;那些有能力的人会前往这些诊所就诊,而那些无力前往的人则会在家中得到照料。另外,首都还有10家产科机构、3家眼科医院、3家公共精神病院、1家性病医院、1家天花医院、1家发热疾病医院,以及1家专门治疗肺结核的医院。
要详细描述这个国家的所有医院、疗养院和诊所,恐怕需要好几卷书才能写完。在此只需说明:首都共有十家大型医院,每家医院都能接收大量住院病人,还有更多门诊病人会在这里接受治疗并获得药物,但他们并不住在医院里。其中规模最大的圣巴塞洛缪医院,每年接待的住院和门诊病人总数约为12,000人,其中约五分之三是门诊病人。该医院的病床数量超过550张。此外,还有28家诊所;那些有能力的人会前往这些诊所就诊,而那些无力前往的人则会在家中得到照料。另外,首都还有10家产科机构、3家眼科医院、3家公共精神病院、1家性病医院、1家天花医院、1家发热疾病医院,以及1家专门治疗肺结核的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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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还有97家县立医院、疗养院以及1145家诊所。每周的某一天,只要出示由地方长官签署的申请函,就可以入住这些医院;当然,在所有申请人中,病情最严重的患者会优先得到救治。对于意外事故或病情极为严重的患者,则可以随时入院,无需任何申请或推荐。门诊患者同样不需要推荐。其他医疗机构也遵循同样的规则。
脚注:
1107 J. Bodini,《共和国论》第六卷,第一册,第五章。
1108 索佐门努斯在其《教会史》第16卷中记载了这项帝国法令,其中还收集了更多值得注意的相关信息。参见Juliani Opera,Spanhemii编辑,莱比锡,1696年,第430页。
1109 希罗尼穆斯,书信39。
1110 希罗尼穆斯,《保罗的墓志铭》。
1111 巴罗尼乌斯,《编年史》,公元845年,第36卷,曼西乌斯编辑,卢卡,1743年,第14卷,第325页。
1112 穆拉托里,《意大利中世纪史》,第三卷,第581页。
1113 同上,《意大利中世纪史》,第三卷,第581页。
1114 同上,第593页。
1115 参见蒙彼利埃大学著名医生居伊·德·肖利亚克的《外科大典》,由劳伦斯先生整理出版。
脚注:
1107 J. Bodini,《共和国论》第六卷,第一册,第五章。
1108 索佐门努斯在其《教会史》第16卷中记载了这项帝国法令,其中还收集了更多值得注意的相关信息。参见Juliani Opera,Spanhemii编辑,莱比锡,1696年,第430页。
1109 希罗尼穆斯,书信39。
1110 希罗尼穆斯,《保罗的墓志铭》。
1111 巴罗尼乌斯,《编年史》,公元845年,第36卷,曼西乌斯编辑,卢卡,1743年,第14卷,第325页。
1112 穆拉托里,《意大利中世纪史》,第三卷,第581页。
1113 同上,《意大利中世纪史》,第三卷,第581页。
1114 同上,第593页。
1115 参见蒙彼利埃大学著名医生居伊·德·肖利亚克的《外科大典》,由劳伦斯先生整理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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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贝尔》。鲁昂,1641年,8开本。
1116
该修会的规章有多种版本:1. 《圣约翰耶路撒冷修会新规章》,马德里,1577年,小对开本。2. 《圣约翰耶路撒冷修会特权》,罗马,1588年,小对开本。3. 《医院规章》,无出版地及日期,小对开本;不过每份副本都包含其他版本中没有的许多内容。4. 《马耳他史,附该修会的规章与法令》,巴黎,1643年,对开本。5. 《圣军事耶路撒冷修会法典》,马耳他,1782年,对开本。与此主题相关的内容可见于第四卷的第十一章和第十二章。
1117
关于这一内容的佐证可见于阿塞曼尼所著的《东方图书馆》第三卷,第2页,第CMXL页。
1118
第欧根尼·拉尔修,第一卷,第55节。这一规定受到了许多人的赞扬。柏拉图在《梅涅克塞莫斯篇》中也有提及,埃斯基涅斯也在《反对克特西丰的演说》中提到过它。
1119
苏伊达斯,词条“αδυνατοι”;吕西亚斯的《反对潘克勒奥恩的演说》第23篇。
1120
《狄奥多西法典》第七卷,第20条,第8款。布里索尼乌斯,词条“Causarius”。
1121
李维,第二卷,第47章,第458页;迪奥·卡西乌斯,第五十五卷,第23章,第793页;苏埃托尼乌斯,《尤利乌斯·凯撒传》第38章。关于这一主题,1674年在阿姆斯特丹出版的4开本著作《农业问题论著》的第15、16、17、205页也有诸多相关论述。
1122《罗马帝国史》,第二卷,第12章。阿尔根特,1612年,4开本。
1123第一卷,第7章,第10节。
1124布里松所著《词语含义词典》,词条“Meritorius”。
1125第146页。
1126《历史编年史》,第六卷,第20章。
1127这一信息来自庞塔克的《对优西比乌斯编年史的评论》,第507页,以及《三位杰出作者的编年史》,布尔吉拉。
1116
该修会的规章有多种版本:1. 《圣约翰耶路撒冷修会新规章》,马德里,1577年,小对开本。2. 《圣约翰耶路撒冷修会特权》,罗马,1588年,小对开本。3. 《医院规章》,无出版地及日期,小对开本;不过每份副本都包含其他版本中没有的许多内容。4. 《马耳他史,附该修会的规章与法令》,巴黎,1643年,对开本。5. 《圣军事耶路撒冷修会法典》,马耳他,1782年,对开本。与此主题相关的内容可见于第四卷的第十一章和第十二章。
1117
关于这一内容的佐证可见于阿塞曼尼所著的《东方图书馆》第三卷,第2页,第CMXL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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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欧根尼·拉尔修,第一卷,第55节。这一规定受到了许多人的赞扬。柏拉图在《梅涅克塞莫斯篇》中也有提及,埃斯基涅斯也在《反对克特西丰的演说》中提到过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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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伊达斯,词条“αδυνατοι”;吕西亚斯的《反对潘克勒奥恩的演说》第2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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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奥多西法典》第七卷,第20条,第8款。布里索尼乌斯,词条“Causari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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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第二卷,第47章,第458页;迪奥·卡西乌斯,第五十五卷,第23章,第793页;苏埃托尼乌斯,《尤利乌斯·凯撒传》第38章。关于这一主题,1674年在阿姆斯特丹出版的4开本著作《农业问题论著》的第15、16、17、205页也有诸多相关论述。
1122《罗马帝国史》,第二卷,第12章。阿尔根特,1612年,4开本。
1123第一卷,第7章,第10节。
1124布里松所著《词语含义词典》,词条“Meritorius”。
1125第146页。
1126《历史编年史》,第六卷,第20章。
1127这一信息来自庞塔克的《对优西比乌斯编年史的评论》,第507页,以及《三位杰出作者的编年史》,布尔吉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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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4年,页码未标。
1128
《教皇传记》,第48页,1664年出版,12开本。
1129
兰普里迪乌斯所著《亚历山大·塞维鲁传》,第49章。
1130
瓦尔赫所著《教皇史》,哥廷根,1758年出版,8开本,第57页。
1131
《古罗马与新罗马》,第三卷,第21章。
1132
参见哈杜安对普林尼著作第八卷第74节后的评论,第477页;以及图版七中的硬币图案。
1133
安娜·科穆宁所著《亚历克西亚德斯史》,第十五卷,第484页。作者明确指出,“ὀρφανοτροφεῖον”这一名称仅用于指代一部分人,因为后来人们不仅将那些失去父母的儿童称为“孤儿”,还将那些完全或部分由公共资金资助接受教育的儿童,以及唱诗班的儿童也称作“孤儿”。参见杜康格的《希腊语词汇表》。皇帝通常会将孤儿送到修道院接受教育和培养,但同时会明确要求不得将他们当作奴隶对待,而应视为自由人的子女。——安娜·科穆宁,第381页。
1134
有一种说法认为,这一机构的建立要归功于查理二世的著名情妇内尔·格温的爱国行为。当时的一份报纸上的内容似乎为这一推测提供了些许依据,据说她的家族曾居住在附近;在医院不远处还有一家酒馆,其招牌上就有她的肖像,上面还有文字称这一机构的建立是她所倡导的。关于埃莉诺·格温的生平的匿名作者也声称,正是她推动了这家慈善机构的建立。“她的另一项慷慨之举,”他写道,“便是努力创建切尔西医院,这一举动使得她的品格超越了那个时代以及其他任何时代的所有妓女。有一天,当她坐着马车在城里行驶时,有个穷人来到马车门前请求施舍,他给她讲了一个故事,不知是否属实。”
1128
《教皇传记》,第48页,1664年出版,12开本。
1129
兰普里迪乌斯所著《亚历山大·塞维鲁传》,第49章。
1130
瓦尔赫所著《教皇史》,哥廷根,1758年出版,8开本,第57页。
1131
《古罗马与新罗马》,第三卷,第21章。
1132
参见哈杜安对普林尼著作第八卷第74节后的评论,第477页;以及图版七中的硬币图案。
1133
安娜·科穆宁所著《亚历克西亚德斯史》,第十五卷,第484页。作者明确指出,“ὀρφανοτροφεῖον”这一名称仅用于指代一部分人,因为后来人们不仅将那些失去父母的儿童称为“孤儿”,还将那些完全或部分由公共资金资助接受教育的儿童,以及唱诗班的儿童也称作“孤儿”。参见杜康格的《希腊语词汇表》。皇帝通常会将孤儿送到修道院接受教育和培养,但同时会明确要求不得将他们当作奴隶对待,而应视为自由人的子女。——安娜·科穆宁,第381页。
1134
有一种说法认为,这一机构的建立要归功于查理二世的著名情妇内尔·格温的爱国行为。当时的一份报纸上的内容似乎为这一推测提供了些许依据,据说她的家族曾居住在附近;在医院不远处还有一家酒馆,其招牌上就有她的肖像,上面还有文字称这一机构的建立是她所倡导的。关于埃莉诺·格温的生平的匿名作者也声称,正是她推动了这家慈善机构的建立。“她的另一项慷慨之举,”他写道,“便是努力创建切尔西医院,这一举动使得她的品格超越了那个时代以及其他任何时代的所有妓女。有一天,当她坐着马车在城里行驶时,有个穷人来到马车门前请求施舍,他给她讲了一个故事,不知是否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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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否受伤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在内战中为捍卫王室事业而负伤。这一情况深深打动了埃莉诺的仁慈之心;她认为,除了因保卫国家而受伤而不得不乞讨的苦难之外,让那些曾经为祖国挺身而出的人死去,实在是政府极其忘恩负义的行为。
“怀着这样的感慨与深深的同情,她急忙去找国王,向他描述了那位老仆人所处的悲惨境况,并恳请他为那些因年老、受伤或体弱而无法继续服役的勇士们想出一些救助办法,这样他们就不会在悔恨中度过余生,也不会陷入贫困的痛苦之中。”
另一则关于那个时期的轶事则更为可信:当驻军从丹吉尔撤退时,其中有许多年老体弱的人。于是有人提议为他们建造一所医院。当有人向国王请求提供一块地作为医院用地时,国王提出了詹姆斯国王学院所在的那块地;但随后他想起:“奥德索,”他说,“我确实已经把那块地给了这里的奈尔。”作为最慷慨仁慈的人之一,埃莉诺立刻说道:“查尔斯,你真的这么做了吗?那我就把那块地再还给你,用来建造医院吧。”于是医院便得以建成。不过,据伊夫林先生的回忆录所述,这项计划很可能是由斯蒂芬·福克斯爵士提出的,他曾担任过几年的军队财务主管,因此更有机会了解那些年老体弱的退伍军人的困境,当时有大量这样的人不得不依靠国家的救济度日。这座医院是在C.雷恩爵士的监督下建造的,耗资15万英镑。医院里通常住着大约500名残疾人士。
“怀着这样的感慨与深深的同情,她急忙去找国王,向他描述了那位老仆人所处的悲惨境况,并恳请他为那些因年老、受伤或体弱而无法继续服役的勇士们想出一些救助办法,这样他们就不会在悔恨中度过余生,也不会陷入贫困的痛苦之中。”
另一则关于那个时期的轶事则更为可信:当驻军从丹吉尔撤退时,其中有许多年老体弱的人。于是有人提议为他们建造一所医院。当有人向国王请求提供一块地作为医院用地时,国王提出了詹姆斯国王学院所在的那块地;但随后他想起:“奥德索,”他说,“我确实已经把那块地给了这里的奈尔。”作为最慷慨仁慈的人之一,埃莉诺立刻说道:“查尔斯,你真的这么做了吗?那我就把那块地再还给你,用来建造医院吧。”于是医院便得以建成。不过,据伊夫林先生的回忆录所述,这项计划很可能是由斯蒂芬·福克斯爵士提出的,他曾担任过几年的军队财务主管,因此更有机会了解那些年老体弱的退伍军人的困境,当时有大量这样的人不得不依靠国家的救济度日。这座医院是在C.雷恩爵士的监督下建造的,耗资15万英镑。医院里通常住着大约500名残疾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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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不少在户外生活的领取抚恤金的人,数量约为85,000人。
1135
《格林威治皇家海员医院的历史记述》,伦敦,1789年,4开本。这座宏伟建筑的奠基仪式于1696年6月3日举行,在克里斯托弗·雷恩爵士的监督下,整个建筑结构在两年内便建成;该医院于1705年开始接收领取抚恤金的人士。在建筑落成那一年,威廉三世统治时期的第7和第8年,第21章中规定,皇家海军所有海员的工资中每月有六便士被拨用于支持这家机构。从那时起,又有大量资金被捐出用于该医院的运营,其建筑也不断得到扩建与改善。
那些在院内生活的领取抚恤金的人共有2700人(这个数字是通过每月两次填补空缺来维持的),他们可以得到食物、衣物和住宿,同时还享有每周的零用钱。根据安妮女王统治时期的第10年,第27章的规定,商船队的海员也与皇家海军的海员一样需要缴纳费用;而那些在保护女王臣民的财产时受伤,或是在击沉敌舰过程中致残的海员,同样可以享受该机构的福利。来自捐款者及其他渠道的资金则被用于资助一所学校,从该机构建立至今,已有超过4000名男孩在此接受教育。此外,还有大约32,000人在户外领取抚恤金。
1136
正如普鲁塔克在其传记中所明确提到的,就连亚历山大大帝也承担过这一职责。
1137
《伊利亚特》第十一卷,514行。
1138
《埃涅阿斯纪》第二卷,263行。
1135
《格林威治皇家海员医院的历史记述》,伦敦,1789年,4开本。这座宏伟建筑的奠基仪式于1696年6月3日举行,在克里斯托弗·雷恩爵士的监督下,整个建筑结构在两年内便建成;该医院于1705年开始接收领取抚恤金的人士。在建筑落成那一年,威廉三世统治时期的第7和第8年,第21章中规定,皇家海军所有海员的工资中每月有六便士被拨用于支持这家机构。从那时起,又有大量资金被捐出用于该医院的运营,其建筑也不断得到扩建与改善。
那些在院内生活的领取抚恤金的人共有2700人(这个数字是通过每月两次填补空缺来维持的),他们可以得到食物、衣物和住宿,同时还享有每周的零用钱。根据安妮女王统治时期的第10年,第27章的规定,商船队的海员也与皇家海军的海员一样需要缴纳费用;而那些在保护女王臣民的财产时受伤,或是在击沉敌舰过程中致残的海员,同样可以享受该机构的福利。来自捐款者及其他渠道的资金则被用于资助一所学校,从该机构建立至今,已有超过4000名男孩在此接受教育。此外,还有大约32,000人在户外领取抚恤金。
1136
正如普鲁塔克在其传记中所明确提到的,就连亚历山大大帝也承担过这一职责。
1137
《伊利亚特》第十一卷,514行。
1138
《埃涅阿斯纪》第二卷,263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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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9
《阿基里斯·塔特·卢格杜努姆·巴塔维亚》,1640年出版,12开本,共243页和617页。
1140
《莫里西乌斯的军事艺术》,第29页和62页。1664年在乌普萨拉出版,8开本。此外还有莱奥的《战术论》,由梅尔修斯编辑,1612年在卢格杜努姆·巴塔维亚出版,4开本,第四卷第6章;第十二卷第51、53页,共150页;第119页,共128页。关于这一主题,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莱奥皇帝的《战术论》中的相关内容,见第430页,注释62和63,其中建议军队中应备有用于治疗伤口和疾病的药物。
1141
该会议常被称为“卡洛曼尼会议”。参见塞姆勒的《教会历史选集》,1769年在哈勒出版,8开本,第二卷第144页。
1142
《赖默的条约集》,第四卷第2册,第116页和117页。
1143
参见霍耶尔的《战争艺术史》,1799年出版,8开本,第二卷第176页。
1144
《战争之书》,作者为莱昂哈特·弗龙斯佩格,1565年在法兰克福出版。
1145
马盖特海滨疗养院值得特别提及,因为它是英格兰乃至整个欧洲范围内唯一一家此类机构。其宗旨是为那些患有瘰疬及其他只能通过海风和海水浴来治疗的疾病的患者提供治疗服务。该疗养院由伦敦的一些善心人士在莱托索姆医生、约翰·尼科尔斯先生(著名的印刷商)及其女婿约翰·普里登牧师的资助下,于1793年开始筹备,1796年正式成立。经过多方考察后,他们选择了马盖特附近的韦斯特布鲁克作为疗养院的位置,因为那里是距离伦敦较近且气候最为适宜的海岸地带。从最初的规模较小发展到如今,这家优秀的慈善机构已经变得相当重要,属于那些旨在减轻人类痛苦的优质医疗机构之一。目前,这里有230名住院患者,还有差不多数量的外来患者。不过,这家值得称赞的机构每年有六个月时间关闭(从11月到4月),住院患者需要自己或家人每周支付5先令到6先令的费用,儿童则为4先令到4先令6便士;这些费用是用来治疗瘰疬等疾病的。
《阿基里斯·塔特·卢格杜努姆·巴塔维亚》,1640年出版,12开本,共243页和617页。
1140
《莫里西乌斯的军事艺术》,第29页和62页。1664年在乌普萨拉出版,8开本。此外还有莱奥的《战术论》,由梅尔修斯编辑,1612年在卢格杜努姆·巴塔维亚出版,4开本,第四卷第6章;第十二卷第51、53页,共150页;第119页,共128页。关于这一主题,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莱奥皇帝的《战术论》中的相关内容,见第430页,注释62和63,其中建议军队中应备有用于治疗伤口和疾病的药物。
1141
该会议常被称为“卡洛曼尼会议”。参见塞姆勒的《教会历史选集》,1769年在哈勒出版,8开本,第二卷第144页。
1142
《赖默的条约集》,第四卷第2册,第116页和117页。
1143
参见霍耶尔的《战争艺术史》,1799年出版,8开本,第二卷第176页。
1144
《战争之书》,作者为莱昂哈特·弗龙斯佩格,1565年在法兰克福出版。
1145
马盖特海滨疗养院值得特别提及,因为它是英格兰乃至整个欧洲范围内唯一一家此类机构。其宗旨是为那些患有瘰疬及其他只能通过海风和海水浴来治疗的疾病的患者提供治疗服务。该疗养院由伦敦的一些善心人士在莱托索姆医生、约翰·尼科尔斯先生(著名的印刷商)及其女婿约翰·普里登牧师的资助下,于1793年开始筹备,1796年正式成立。经过多方考察后,他们选择了马盖特附近的韦斯特布鲁克作为疗养院的位置,因为那里是距离伦敦较近且气候最为适宜的海岸地带。从最初的规模较小发展到如今,这家优秀的慈善机构已经变得相当重要,属于那些旨在减轻人类痛苦的优质医疗机构之一。目前,这里有230名住院患者,还有差不多数量的外来患者。不过,这家值得称赞的机构每年有六个月时间关闭(从11月到4月),住院患者需要自己或家人每周支付5先令到6先令的费用,儿童则为4先令到4先令6便士;这些费用是用来治疗瘰疬等疾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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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对最贫困的阶层造成伤害,实在令人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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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鸡。直到最近,英国人几乎仍是唯一将斗鸡视为娱乐活动的人种;正因如此,斗鸡才被视为英国人的特有习俗,尽管在许多世纪前它就已经在其他民族中流行。斗鸡很可能是由罗马人首先引入英格兰的。然而,尽管鼓动动物互相争斗的行为早已遭到那些道德观念先进的国家谴责,斗鸡这一习俗却仍在英格兰延续下来,这实在是个奇怪的现象——就如同西班牙人仍然坚持举行斗牛仪式一样。那些希望避免显得残忍的君主们,却仍以极大的热情从事那种令人厌恶且屡遭批评的猎犬狩猎活动。关于整个民族乃至个人性格中的这些矛盾之处,我打算让别人去加以评述,此处我仅会讲述我所了解的斗鸡历史。这种娱乐活动确实历史悠久,但我同意佩吉先生的观点,即帕尔梅里乌斯将其历史追溯得比实际更早。后者认为,弗里吉亚国王米达斯的儿子阿德拉斯图斯因为一场关于鹌鹑搏斗的争执而杀死了自己的兄弟。由于这起谋杀案,阿德拉斯图斯逃到了克洛伊索斯那里;由于克洛伊索斯生活在公元前550年左右,根据帕尔梅里乌斯的看法,当时斗鹌鹑应该已经是一种普遍现象。既然家养公鸡之间的搏斗更为激烈,能带来更多乐趣,那么斗鸡也应具有同样的古老历史。记载阿德拉斯图斯故事的希罗多德并未提及争执的起因,但这一起因是由历史学家赫菲斯提翁之子托勒密所记载的,他也被称作亚历山大人,生活在图拉真和哈德良时代。不过他只说两兄弟是因为鹌鹑而发生争执。如果还有其他证据表明在那么早的时期斗鹌鹑就已经很普遍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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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种娱乐活动中,兄弟俩发生争执的可能性确实很大。但由于找不到相关证据,因此也可以设想出许多其他导致争执的原因,这些原因可能与捕捉或追逐鹌鹑有关。不过可以肯定的是,鹌鹑和家鸡一样,都是极易激动且好斗的鸟类;而且和家鸡一样,它们也可以被用来进行搏斗。看来,鹌鹑搏斗这一习俗最初是由罗马人发明的,他们的著作中经常提到这一活动;而在希腊人那里则很少见,甚至从未有过相关记载,尽管他们经常谈到斗鸡。不过希腊人也会玩弄鹌鹑,但他们与鹌鹑的娱乐方式似乎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搏斗,因为其核心目的并非判断谁的鹌鹑更胜一筹;不过关于这一主题的记载并不完整,因此无法完全理解。有时,双方会打赌,看谁能一击杀死对方的鹌鹑,或者杀死最多数量的鹌鹑。有人会把一只鹌鹑放在圆圈里,另一个人则试图通过刺激那只鹌鹑让它跑出圆圈。如果他成功了,那他就会被视为赢家。有时会有多只鹌鹑同时被放在圆圈里,最先让自己的鹌鹑离开圆圈的人就会输掉比赛。库恩等人认为,双方都会试图通过刺激或引诱的方式,让对方的鹌鹑离开圆圈;但这些描述显然指的是多只鹌鹑之间的较量,也许后来的希腊人是从罗马人的游戏中学会了这种玩法。不过,在卢西恩所写的关于梭伦的篇章中,提到了在雅典公开进行的斗鸡和鹌鹑搏斗。但卢西恩生活在二世纪,他曾去过意大利,对罗马的风俗十分了解。他让梭伦提及鹌鹑搏斗,只是因为他自己在意大利见过这种活动而已。对于像卢西恩这样敏锐的作家来说,这样的错误或许显得过于严重了;不过他在同一篇对话中犯了两个时代错误:他不仅把梭伦描绘成比他早两个世纪生活的吕库格斯的同时代人,还让他谈论雅典的公开斗鸡活动,而实际上这种活动是在马拉松战役之后,也就是半个世纪后才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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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很可能会因为将斗鹌鹑的活动移到雅典而犯下第三个错误。不过,无论如何,在16世纪的塞浦路斯岛上,类似的比赛是很常见的。
显然,罗马人也以与斗鹌鹑相同的方式饲养并利用雉鸡进行战斗。兰普里迪乌斯记载,皇帝亚历山大·塞维鲁很喜欢观看这类战斗;而生活在2世纪赫利奥加巴卢斯统治下的意大利的艾利安则说,那些饲养雉鸡用于战斗的人在让它们互相争斗时,会把雌鸟放在雄鸟附近,以此让它们更加勇敢。毫无疑问,他这里所说的是当时罗马的习俗。
在雅典,斗鸡被定为一种公共的、隆重的娱乐活动,这一习俗源于特米斯托克利所经历的一件事。至少艾利安是这么说的:这位将领在带领希腊人对抗波斯人时,偶然看到两只公鸡在争斗,于是便借此机会激励士兵们的勇气,告诉他們:既然这些动物能够如此顽强地战斗,尽管它们并非为了自己的国家、家庭或自由而战,而只是为了赢得荣誉,那么他们就更应该勇敢作战,因为他们拥有所有这些激励因素。在击败敌人之后,为了纪念胜利并激励人们继续勇敢作战,人们规定每年都要在公共剧场里展示斗鸡,让全体民众观看。
佩吉先生等人认为,后来希腊人非常喜欢这种鸟类之间的战斗,以至于这种活动在整个希腊都被用作娱乐和赌博的手段。我承认这很有可能;但在我看来,特米斯托克利的做法并不能证明在更早的时期就没有斗鸡的习俗。即便斗鸡在当时已经很普遍,雅典人也可能认为有必要设立一种宗教性的、或者至少是隆重的斗鸡活动,每年都举行一次。不过,特米斯托克利并不是唯一一个利用斗鸡的勇气来激励他人勇敢的人。苏格拉底也曾通过向伊菲克拉特斯展示迈达斯和卡利亚斯的公鸡们是如何激烈争斗的,来激发他的勇气。特米斯托克利对士兵们说的话,也被穆索尼乌斯引用了。
显然,罗马人也以与斗鹌鹑相同的方式饲养并利用雉鸡进行战斗。兰普里迪乌斯记载,皇帝亚历山大·塞维鲁很喜欢观看这类战斗;而生活在2世纪赫利奥加巴卢斯统治下的意大利的艾利安则说,那些饲养雉鸡用于战斗的人在让它们互相争斗时,会把雌鸟放在雄鸟附近,以此让它们更加勇敢。毫无疑问,他这里所说的是当时罗马的习俗。
在雅典,斗鸡被定为一种公共的、隆重的娱乐活动,这一习俗源于特米斯托克利所经历的一件事。至少艾利安是这么说的:这位将领在带领希腊人对抗波斯人时,偶然看到两只公鸡在争斗,于是便借此机会激励士兵们的勇气,告诉他們:既然这些动物能够如此顽强地战斗,尽管它们并非为了自己的国家、家庭或自由而战,而只是为了赢得荣誉,那么他们就更应该勇敢作战,因为他们拥有所有这些激励因素。在击败敌人之后,为了纪念胜利并激励人们继续勇敢作战,人们规定每年都要在公共剧场里展示斗鸡,让全体民众观看。
佩吉先生等人认为,后来希腊人非常喜欢这种鸟类之间的战斗,以至于这种活动在整个希腊都被用作娱乐和赌博的手段。我承认这很有可能;但在我看来,特米斯托克利的做法并不能证明在更早的时期就没有斗鸡的习俗。即便斗鸡在当时已经很普遍,雅典人也可能认为有必要设立一种宗教性的、或者至少是隆重的斗鸡活动,每年都举行一次。不过,特米斯托克利并不是唯一一个利用斗鸡的勇气来激励他人勇敢的人。苏格拉底也曾通过向伊菲克拉特斯展示迈达斯和卡利亚斯的公鸡们是如何激烈争斗的,来激发他的勇气。特米斯托克利对士兵们说的话,也被穆索尼乌斯引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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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哲学家为人类树立了榜样,鼓励人们在责任或荣誉要求时,愿意承受劳动、危险与痛苦。许多现代作家认为,雅典之所以会有公开斗鸡的习俗,不是因为泰米斯托克利,而是因为与他同时代的米尔提亚德斯。我此前就怀疑这不过是名字混淆所致——在《摩西·杜·索尔》一书中就有类似的情况,书中提到了艾利安,但艾利安并未提及米尔提亚德斯。现在我认为,是生活在公元一世纪的菲洛·犹大导致了这种说法的出现。他记载说,当米尔提亚德斯准备率领希腊军队对抗波斯人时,他在一个用于举办公共演出的场所举行了斗鸡比赛,以此激励士兵们的勇气,而且这一目的确实达到了;不过该作者并未提及定期举行斗鸡比赛的事宜。根据这个记载,斗鸡在当时似乎并非罕见之事;但由于尚不确定菲洛所说的是不是马拉松战役之前的那次战役(当时米尔提亚德斯和泰米斯托克利都在场),因此很难从他的描述中得到更多信息,而且这些信息似乎也不足以反驳艾利安所提供的更为详细的记载。另一个佩格认为值得指出的小错误,或许也应当得到纠正。戴莱尚普和波特声称,泰米斯托克利在率军出征时听到公鸡打鸣,便认为这是胜利的预兆;在击败敌人之后,他便设立了斗鸡比赛来纪念这一事件。在此我要指出,戴莱尚普并非第一个提出这种说法的人。佩乌塞尔以及更早的亚历山大·阿布·亚历山大也提到过同样的事情,但却没有人指出过任何古代作家中支持这一说法的原文;而我试图找到相关文献的努力,也与那些试图找出亚历山大信息来源的人一样失败了。这位作者或许是从15世纪的手稿中收集了许多从未被印刷出来、因而已经失传的内容。他也可能凭记忆写下了许多内容,却无法准确记住所有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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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公鸡的啼叫有时被视为胜利的预兆。西塞罗就曾提到过这样一个例子:一位伯奥提亚的占卜师根据公鸡的啼叫预言底比斯人将会取得胜利;而据普林尼所述,同样的现象也曾成为伯奥提亚人战胜拉凯戴蒙人的吉兆。那么,特米斯托克利又怎会选择用斗鸡来纪念那种由公鸡啼叫所预示的胜利呢?此外,卢西恩笔下的阿纳卡西斯也证实了艾利安所说的目的。在古代历史中,许多事情被反复提及,却没人费心去考证这些说法是否能够得到古人的证据支持。那些希望在这种事情上获得真相与确定性的人,不会认为这种简单的考证毫无重要性,尽管在别人看来它可能微不足道。
邓普斯特为特米斯托克利设立斗鸡比赛提出了另一个理由,虽然这一理由被许多人接受,但实际上并缺乏依据。他认为这些斗鸡比赛就像是用来象征被征服的波斯人的永久性战利品或纪念物,因为斗鸡原产于波斯,后来才传播到其他国家。阿忒纳乌斯确实引用了梅诺多图斯的一部作品中的几句话,从而印证了这一观点的后半部分;阿里斯托芬也在两处将家鸡称为波斯鸟。更现代的记载表明,这种鸟类目前仍野生于东印度群岛及许多邻近国家。索内拉特在印度斯坦发现了它们,库克和丹皮尔也在康多尔岛以及南海的许多岛屿上见过它们。根据杰梅利·卡雷里的记载,它们是菲律宾群岛的土著鸟类;而莫罗拉则称它们是刚果王国的特有物种。雷内格斯则声称,它们在格鲁吉亚也有野生种群。因此,希腊人关于他们从波斯获得家鸡的说法是可以被接受的;但是既然在斗鸡比赛中是波斯鸡战胜了其他鸡,那这些斗鸡又如何能体现希腊人对波斯人的胜利呢?那么,正如卢西恩和艾利安所说,这样的解释难道还不够充分、不够清晰吗?
邓普斯特为特米斯托克利设立斗鸡比赛提出了另一个理由,虽然这一理由被许多人接受,但实际上并缺乏依据。他认为这些斗鸡比赛就像是用来象征被征服的波斯人的永久性战利品或纪念物,因为斗鸡原产于波斯,后来才传播到其他国家。阿忒纳乌斯确实引用了梅诺多图斯的一部作品中的几句话,从而印证了这一观点的后半部分;阿里斯托芬也在两处将家鸡称为波斯鸟。更现代的记载表明,这种鸟类目前仍野生于东印度群岛及许多邻近国家。索内拉特在印度斯坦发现了它们,库克和丹皮尔也在康多尔岛以及南海的许多岛屿上见过它们。根据杰梅利·卡雷里的记载,它们是菲律宾群岛的土著鸟类;而莫罗拉则称它们是刚果王国的特有物种。雷内格斯则声称,它们在格鲁吉亚也有野生种群。因此,希腊人关于他们从波斯获得家鸡的说法是可以被接受的;但是既然在斗鸡比赛中是波斯鸡战胜了其他鸡,那这些斗鸡又如何能体现希腊人对波斯人的胜利呢?那么,正如卢西恩和艾利安所说,这样的解释难道还不够充分、不够清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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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间的推移,斗鸡逐渐成为人们喜爱的娱乐活动。许多作家在作品中频繁提及这一活动,便足以证明这一点。普林尼称,佩尔加穆斯每年都会举办斗鸡比赛,其形式与角斗士战斗类似。根据佩特罗尼乌斯的记载,在这座城市里,有人会送给男孩一只斗鸡,由此可知那里的男孩们也会养斗鸡作为娱乐。埃斯基涅斯指责蒂马库斯整天沉迷于赌博和斗鸡。柏拉图则抱怨说,不仅是男孩,就连成年人也都不务正业,反而饲养斗鸡,把全部时间都浪费在这种无意义的娱乐上。
希腊人还在硬币和雕石上描绘斗鸡的场景。波吕克斯告诉我们,达达尼人也在他们的硬币上刻画斗鸡图案;这似乎表明这些人也和佩尔加穆斯的邻居一样热衷于这项运动。佩格先生让威廉·汉密尔顿爵士收藏的两块宝石被刻上图案:其中一块上有一只处于失败状态的斗鸡,头低垂着;另一块上则有一只处于胜利状态的斗鸡,它的喙中叼着一颗玉米粒,那是它们争夺的目标。另一块石头上则描绘了两只斗鸡正在搏斗,而一只老鼠则偷走了它们争夺的那颗玉米粒——这很像我们现在的诉讼案件,大部分争议财产最终都落入了律师和法务人员的手中。在赫库兰尼姆发现的一盏灯上,也有两只处于搏斗状态的斗鸡的图案。
毫无疑问,希腊人采用了各种方法来增强斗鸡的攻击性及勇气。除了之前提到的关于雌性斗鸡的处理方式外,他们还会给斗鸡喂食某种食物,这种食物的效果类似于印度的鸦片,也类似于几年前在欧洲军队中使用的白兰地。迪奥斯科里德斯和普林尼认为,这种效果源自一种名为“铁线蕨”的植物。前者称这种植物被用来喂斗鸡和鹌鹑,后者则称它被用来喂斗鸡和松鸡,以此激发它们的战斗欲望。据色诺芬所说,大蒜也被用于提升斗鸡、马匹以及士兵的战斗力。不过,希腊人和如今的英国人一样,会给斗鸡装上钢制马刺,以此让它们在战斗中更具优势。
希腊人还在硬币和雕石上描绘斗鸡的场景。波吕克斯告诉我们,达达尼人也在他们的硬币上刻画斗鸡图案;这似乎表明这些人也和佩尔加穆斯的邻居一样热衷于这项运动。佩格先生让威廉·汉密尔顿爵士收藏的两块宝石被刻上图案:其中一块上有一只处于失败状态的斗鸡,头低垂着;另一块上则有一只处于胜利状态的斗鸡,它的喙中叼着一颗玉米粒,那是它们争夺的目标。另一块石头上则描绘了两只斗鸡正在搏斗,而一只老鼠则偷走了它们争夺的那颗玉米粒——这很像我们现在的诉讼案件,大部分争议财产最终都落入了律师和法务人员的手中。在赫库兰尼姆发现的一盏灯上,也有两只处于搏斗状态的斗鸡的图案。
毫无疑问,希腊人采用了各种方法来增强斗鸡的攻击性及勇气。除了之前提到的关于雌性斗鸡的处理方式外,他们还会给斗鸡喂食某种食物,这种食物的效果类似于印度的鸦片,也类似于几年前在欧洲军队中使用的白兰地。迪奥斯科里德斯和普林尼认为,这种效果源自一种名为“铁线蕨”的植物。前者称这种植物被用来喂斗鸡和鹌鹑,后者则称它被用来喂斗鸡和松鸡,以此激发它们的战斗欲望。据色诺芬所说,大蒜也被用于提升斗鸡、马匹以及士兵的战斗力。不过,希腊人和如今的英国人一样,会给斗鸡装上钢制马刺,以此让它们在战斗中更具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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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吉否认存在更残酷的斗鸡方式;不过,阿里斯托芬的一篇现已成为谚语的文字以及注释家的评论似乎证明了相反的情况。正如英国人从其他国家,尤其是通过汉堡从德国引进最强壮、最优秀的斗鸡一样,希腊人也出于同样的目的而获取外国的斗鸡。至于为何罗马人更喜欢斗鹌鹑而非斗鸡,我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们当时并没有斗鸡,或者至少很少有,而且出现这种情况的时间也相当晚,这实在很奇怪,因为那时他们越来越开始模仿希腊人。瓦罗提到了在希腊最受青睐的斗鸡品种,但他同时指出,尽管这些鸡适合用于斗斗,却不适合用来繁殖。如果养斗鸡算是一种职业的话,他肯定会用不同的措辞来描述。科卢梅拉也嘲笑这种养斗鸡的习俗,认为这是希腊人的习惯,并认为本地品种优于其他所有品种。尤斯塔修斯在前面引用的那段话中明确表示,罗马人更喜欢鹌鹑而非斗鸡;不过后来我们还是能看到有关斗鸡的记载,正如之前所说。在尤利乌斯·凯撒时代,英格兰也有斗鸡,但据说它们只是被当作观赏用,而非食物。后半部分的说法并非不可信。据称,佩勒威群岛的居民只吃母鸡的蛋,而不吃鸡肉。至于斗鸡在英格兰的起源时间,则无法确定。佩吉说,他找到的关于这一主题的最古老的记载出自威廉·菲茨-斯蒂芬斯的《伦敦城描述》,该书作者生活在亨利二世统治时期,于1191年去世。他在书中提到,每年忏悔星期二,学生们都会把他们的斗鸡带到老师那里,整个上午都用来斗鸡,以此为同学们带来乐趣。因此,斗鸡的场所就在学校里,而且似乎是由学生们负责组织这些斗鸡活动。除此之外,我还想补充一点:1260年,法国的一个议会因为斗鸡引发的种种问题而禁止了斗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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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娱乐活动甚至在英格兰也曾被禁止过,爱德华三世和亨利八世统治时期便是如此;1569年以及更晚的时期也有过禁令,但它仍然一直存在到很晚。就连亨利八世本人也曾举办过这类斗鸡比赛;有可信的记载称,詹姆斯一世也非常喜欢这种活动。在现代,这种残忍的娱乐行为已经变得愈发极端——在中国、波斯、马六甲和美洲进行的斗鸡比赛,与所谓的“皇家斗鸡”和“威尔士式斗鸡”相比简直不值一提。在“皇家斗鸡”中,会放出一群公鸡让它们互相争斗,最终存活下来的那只即为胜者,可获得奖品。而在“威尔士式斗鸡”中,例如会让16对公鸡相互搏斗,那些获胜的公鸡会继续战斗;其中8只获胜者还需再战一次,剩下的4只则要进行第四次战斗,直到最后剩下两只公鸡通过第五次对决决出胜负。在观众们喧闹的欢呼声中,共有31只公鸡被相继杀戮,而那些观众则假装表现出宽宏大量的样子。[斗鸡是整个东印度群岛和中国的主要娱乐活动之一,在秘鲁,它也是女士们喜爱的消遣方式。查理二世统治时期建造的“皇家斗鸡场”所在之处,现在则用于举行女王陛下枢密院的会议。至于在四旬斋期间在这个国家流行的用棍子攻击被钉在柱子上的公鸡的习俗,据推测起源于爱德华三世统治时期与法国的战争,人们认为这是一种对法国人的仇恨与蔑视的表现,因为公鸡是法国的国鸟;不过这一推测并无可靠依据,只能被视为传说而已。如今,在大不列颠,斗鸡已被法律禁止并会受到惩罚,防止此类及其他类似野蛮行为的组织也在努力制止这些行为,并将违法者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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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注
1146
《考古学》,第三卷,第132页。由威廷顿的校长、文学硕士塞缪尔·佩吉所著的关于斗鸡的回忆录。由于这位博学的古物学家使用了他人收集的资料,我也采用了同样的方式来处理他的文章;同时纠正了一些错误并做了补充。
1147
帕尔梅里乌斯所著的《对希腊作家作品的评述》,1694年出版,4开本,第3页。
1148
第一卷,第35章和第45章。
1149
参见沃西乌斯所著的《希腊历史学家研究》,第二卷,第10章。托勒密著作中的相关摘录可见于福提乌斯所编的《图书馆》,1612年出版,对开本,第472页。
1150
据我所知,那些明确与斗鹌鹑有关的段落如下:普鲁塔克所著的《格言集》,第207页,法兰克福版,1620年出版,对开本。凯撒·奥古斯都曾因有人购买并食用那只屡战屡胜的鹌鹑而惩罚此人。《安东尼传》第930页中提到,安东尼常常能看到自己的斗鸡和鹌鹑获胜而感到满意。马可·安东尼在《自我述评》第一卷第6节中表示,他从不以饲养鹌鹑用于斗猎为乐。赫罗迪安在第三卷第10章第4节中提到,塞普蒂穆斯·塞维鲁的儿子总是因为在斗鹌鹑和斗鸡的比赛中输掉而争吵。
1151
这一记载出自尤利乌斯·波卢克斯所著的第九卷第7章第102节和第108节;苏伊达斯在“ὀρτυγοκόπος”条目下也有相关记载,库斯特里版,第二卷,第717页;梅尔修斯在《希腊人的游戏》一书中也有相关论述,载于格罗诺维乌斯所编的《希腊古代文献集》第七卷,第979页。
1152
波卢克斯,第1095页。
1153
《论体育馆》,第37章。
1154
第41章,第985页。
1146
《考古学》,第三卷,第132页。由威廷顿的校长、文学硕士塞缪尔·佩吉所著的关于斗鸡的回忆录。由于这位博学的古物学家使用了他人收集的资料,我也采用了同样的方式来处理他的文章;同时纠正了一些错误并做了补充。
1147
帕尔梅里乌斯所著的《对希腊作家作品的评述》,1694年出版,4开本,第3页。
1148
第一卷,第35章和第45章。
1149
参见沃西乌斯所著的《希腊历史学家研究》,第二卷,第10章。托勒密著作中的相关摘录可见于福提乌斯所编的《图书馆》,1612年出版,对开本,第472页。
1150
据我所知,那些明确与斗鹌鹑有关的段落如下:普鲁塔克所著的《格言集》,第207页,法兰克福版,1620年出版,对开本。凯撒·奥古斯都曾因有人购买并食用那只屡战屡胜的鹌鹑而惩罚此人。《安东尼传》第930页中提到,安东尼常常能看到自己的斗鸡和鹌鹑获胜而感到满意。马可·安东尼在《自我述评》第一卷第6节中表示,他从不以饲养鹌鹑用于斗猎为乐。赫罗迪安在第三卷第10章第4节中提到,塞普蒂穆斯·塞维鲁的儿子总是因为在斗鹌鹑和斗鸡的比赛中输掉而争吵。
1151
这一记载出自尤利乌斯·波卢克斯所著的第九卷第7章第102节和第108节;苏伊达斯在“ὀρτυγοκόπος”条目下也有相关记载,库斯特里版,第二卷,第717页;梅尔修斯在《希腊人的游戏》一书中也有相关论述,载于格罗诺维乌斯所编的《希腊古代文献集》第七卷,第979页。
1152
波卢克斯,第1095页。
1153
《论体育馆》,第37章。
1154
第41章,第98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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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5
《动物史》第四卷第一章。
1156
《各种历史记载》第二卷第28章。库恩引用了欧斯塔修斯对《伊利亚特》的注释,第740页上的内容;这段文字为“罗马人从事的是鹌鹑斗猎而非公鸡斗猎”这一观点提供了新的证据。佩蒂也将艾利安的这些话视为阿提卡法律的一部分,参见其著作《阿提卡法律》,第156页。
1157
《第欧根尼·拉尔修传》第二卷第30章,第98页。
1158
格斯纳编辑的《斯托巴伊诗集》,提古里,1543年,第298页。科埃利乌斯·罗迪吉努斯在《古代文献集》第十六卷第13章中提到过此事;之后德莱尚、库恩、佩格等人也认为哲学家克里西普斯之所以赞扬斗鸡,是因为它具有勇气;不过这些作者都没有告诉我们,这位多才多艺的学者那些已失传的著作中的这段片段究竟藏在哪里。我在普鲁塔克的《论斯多葛派的矛盾之处》一书中找到了它,第1049页。
1159
索拉努斯在卢奇安的某部作品中的评论。
1160
这段文字出现在曼热编辑的著作《一切追求美德之人》中,第二卷,第466页。
1161
他在对普林尼著作的第十卷第21章第34节的评论中提到过。
1162
《希腊古物志》。
1163
《占卜的种类》,1591年出版,8开本,第232页b栏。
1164
《吉日》,第13行。
1165 《占卜论》,第一卷,第34章。
1166 普林尼,第十卷第21章,第34节。
1167 他在对罗西尼所著《罗马古物志》第三卷第10章的注释中提到过此内容。参见海德的《波斯人的宗教》,第163页。
《动物史》第四卷第一章。
1156
《各种历史记载》第二卷第28章。库恩引用了欧斯塔修斯对《伊利亚特》的注释,第740页上的内容;这段文字为“罗马人从事的是鹌鹑斗猎而非公鸡斗猎”这一观点提供了新的证据。佩蒂也将艾利安的这些话视为阿提卡法律的一部分,参见其著作《阿提卡法律》,第156页。
1157
《第欧根尼·拉尔修传》第二卷第30章,第98页。
1158
格斯纳编辑的《斯托巴伊诗集》,提古里,1543年,第298页。科埃利乌斯·罗迪吉努斯在《古代文献集》第十六卷第13章中提到过此事;之后德莱尚、库恩、佩格等人也认为哲学家克里西普斯之所以赞扬斗鸡,是因为它具有勇气;不过这些作者都没有告诉我们,这位多才多艺的学者那些已失传的著作中的这段片段究竟藏在哪里。我在普鲁塔克的《论斯多葛派的矛盾之处》一书中找到了它,第1049页。
1159
索拉努斯在卢奇安的某部作品中的评论。
1160
这段文字出现在曼热编辑的著作《一切追求美德之人》中,第二卷,第466页。
1161
他在对普林尼著作的第十卷第21章第34节的评论中提到过。
1162
《希腊古物志》。
1163
《占卜的种类》,1591年出版,8开本,第232页b栏。
1164
《吉日》,第13行。
1165 《占卜论》,第一卷,第34章。
1166 普林尼,第十卷第21章,第34节。
1167 他在对罗西尼所著《罗马古物志》第三卷第10章的注释中提到过此内容。参见海德的《波斯人的宗教》,第1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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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8
第十四卷,第20章。
1169
《Aves》,484页、707页。贝克在1782年于莱比锡出版的该喜剧版本中,8开本,第50页认为,古人自己也不清楚这一名称的由来。因此他参考了注释家们的观点以及苏伊达斯的著作,其中“Περσικός ὄρνις”条目位于第102页,法沃里努斯将其内容抄录到自己的词典中,见第598页;他与苏伊达斯一样认为,公鸡的鸡冠与波斯人的头饰相似,因而有了这个名称。不过,从阿忒纳奥斯的引文中可以找到一个更合理的解释。
1170
《Voy. aux Indes Or.》第二卷,第117页,该书中也有野禽的插图。
1171
赖内格斯的《高加索描述》,1797年出版,8开本,第69页。
1172
第十卷,第7章。
1173
第86章。
1174
《De Legibus》,第七卷。
1175
《Onomast.》第九卷,第84页。
1176
《Antich. di Ercolano》,第八卷,卢塞恩版,第63页。更多带有类似图案的硬币插图可见于海姆的《Thes. Brit.》第一卷,第213页和234页;阿戈斯蒂尼的《Gem. P.》第一卷,第199页;戈尔勒乌斯的著作,第一卷,第51页和114页,以及第二卷,第246页。弗罗利希的《Notit. Numism.》第81页。通常,一只公鸡就可以作为警觉的象征。
1177
第四卷,第36章。
1178
第二十二卷,第21章,第30节:“人们认为,如果在鹧鸪和家禽的食物中加入某些物质,它们就会变得好斗。”这进一步证明了鹧鸪也会被用来进行搏斗。
1179
《Aves》,760页:αἶρε πλῆκτρον εἰ μάχει:如果要战斗,就拿起武器吧;如果要争斗,就拿出脚爪来。关于这句谚语,可参阅苏伊达斯和伊拉斯谟的相关论述。
第十四卷,第20章。
1169
《Aves》,484页、707页。贝克在1782年于莱比锡出版的该喜剧版本中,8开本,第50页认为,古人自己也不清楚这一名称的由来。因此他参考了注释家们的观点以及苏伊达斯的著作,其中“Περσικός ὄρνις”条目位于第102页,法沃里努斯将其内容抄录到自己的词典中,见第598页;他与苏伊达斯一样认为,公鸡的鸡冠与波斯人的头饰相似,因而有了这个名称。不过,从阿忒纳奥斯的引文中可以找到一个更合理的解释。
1170
《Voy. aux Indes Or.》第二卷,第117页,该书中也有野禽的插图。
1171
赖内格斯的《高加索描述》,1797年出版,8开本,第69页。
1172
第十卷,第7章。
1173
第86章。
1174
《De Legibus》,第七卷。
1175
《Onomast.》第九卷,第84页。
1176
《Antich. di Ercolano》,第八卷,卢塞恩版,第63页。更多带有类似图案的硬币插图可见于海姆的《Thes. Brit.》第一卷,第213页和234页;阿戈斯蒂尼的《Gem. P.》第一卷,第199页;戈尔勒乌斯的著作,第一卷,第51页和114页,以及第二卷,第246页。弗罗利希的《Notit. Numism.》第81页。通常,一只公鸡就可以作为警觉的象征。
1177
第四卷,第36章。
1178
第二十二卷,第21章,第30节:“人们认为,如果在鹧鸪和家禽的食物中加入某些物质,它们就会变得好斗。”这进一步证明了鹧鸪也会被用来进行搏斗。
1179
《Aves》,760页:αἶρε πλῆκτρον εἰ μάχει:如果要战斗,就拿起武器吧;如果要争斗,就拿出脚爪来。关于这句谚语,可参阅苏伊达斯和伊拉斯谟的相关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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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于其《格言集》中。
1180
科卢梅拉在第八卷第二章中提到了最著名的家禽品种;普林尼在第十卷第二十一章以及《农事论》第十六卷第三章、第三十章中也有所提及。
1181
瓦罗在第三卷第九章中有所记载。
1182
《高卢战记》第五卷第十二章。
1183
“此外,每年在所谓的‘肉食日’这一天(让我们从孩子们的游戏说起吧,因为我们曾经都是孩子),每个孩子都会把自己的斗鸡带到老师那里,整个上午的时间都用来让孩子们在校园里观看斗鸡比赛。”这些文字是我从约翰·斯托所著的1598年出版的那本古老的伦敦地理著作的第一版中抄录下来的,该书名为《伦敦概览》,附录中还有威廉·菲茨斯蒂芬所写的《关于伦敦的位置与地位的论述》。伦敦,1599年,4开本,第480页。斯托将“Carnivale”一词翻译为“忏悔星期二”。
1184
杜康日的《词汇表》。据我推测,这次会议是在布尔德加莱教区的科普里尼亚库姆镇召开的,有人认为那里就是科尼亚克。
1185
参见梅特兰的《伦敦》以及斯特赖普所编的斯托的《伦敦概览》,第一卷,第302页。1754年版。
1186
贝尔的《游记》,第303页。
1187
塔弗尼耶。
1188
丹皮尔。另见1770年出版的《绅士杂志》,第564页。
1189
韦弗,第118页。
1180
科卢梅拉在第八卷第二章中提到了最著名的家禽品种;普林尼在第十卷第二十一章以及《农事论》第十六卷第三章、第三十章中也有所提及。
1181
瓦罗在第三卷第九章中有所记载。
1182
《高卢战记》第五卷第十二章。
1183
“此外,每年在所谓的‘肉食日’这一天(让我们从孩子们的游戏说起吧,因为我们曾经都是孩子),每个孩子都会把自己的斗鸡带到老师那里,整个上午的时间都用来让孩子们在校园里观看斗鸡比赛。”这些文字是我从约翰·斯托所著的1598年出版的那本古老的伦敦地理著作的第一版中抄录下来的,该书名为《伦敦概览》,附录中还有威廉·菲茨斯蒂芬所写的《关于伦敦的位置与地位的论述》。伦敦,1599年,4开本,第480页。斯托将“Carnivale”一词翻译为“忏悔星期二”。
1184
杜康日的《词汇表》。据我推测,这次会议是在布尔德加莱教区的科普里尼亚库姆镇召开的,有人认为那里就是科尼亚克。
1185
参见梅特兰的《伦敦》以及斯特赖普所编的斯托的《伦敦概览》,第一卷,第302页。1754年版。
1186
贝尔的《游记》,第303页。
1187
塔弗尼耶。
1188
丹皮尔。另见1770年出版的《绅士杂志》,第564页。
1189
韦弗,第1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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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石。火药。硝酸。
在探讨泰奥弗拉斯托斯、普林尼以及古希腊人和罗马人是否了解我们的硝石,或者这种物质是在何时被人们所知的这一问题时,我或许会像那些先于我进行过同样研究的人一样毫无成果。因此,只要能有公正的评判者认可我为阐明这一主题做出了某些新的贡献,我就心满意足了。
我们的硝石通常被称为“nitrum”,偶尔也会被称作“sal nitræ”;它是一种中性盐,由一种名为硝酸的特殊酸与一种名为钾碱的碱性物质共同构成。它与其他盐类最容易区分的特征在于其清凉的味道、在稍受热时就会熔化,以及所谓的“爆燃现象”——也就是说,当它被置于火中、或放在已点燃的物体上、或与可燃物质一起在坩埚中熔化时,会突然迸发出强烈的火焰,此时它的酸性成分会被消耗掉,最终只剩下碳酸钾。硝石的主要用途是用来制造火药,以及制备那种被称为硝酸的化学物质,而硝酸则有着多种用途。
天然硝石极为罕见,以至于克龙施泰特都未曾见过它。不过现在人们已经知道,硝石存在于东印度群岛、意大利南部、葡萄牙、西班牙、美洲以及其他一些国家。但在欧洲,几乎所有的硝石都是通过自然生成或人工合成方式获得的。在特定条件下,有机物的腐烂会产生硝酸,而硝酸通常会与石灰质土壤结合,从而形成所谓的“土状硝石”。这种土状硝石再经过钾碱的作用后,就会转化为普通的硝石。有时,硝酸也会与苏打结合,而非与石灰质土壤结合。
在探讨泰奥弗拉斯托斯、普林尼以及古希腊人和罗马人是否了解我们的硝石,或者这种物质是在何时被人们所知的这一问题时,我或许会像那些先于我进行过同样研究的人一样毫无成果。因此,只要能有公正的评判者认可我为阐明这一主题做出了某些新的贡献,我就心满意足了。
我们的硝石通常被称为“nitrum”,偶尔也会被称作“sal nitræ”;它是一种中性盐,由一种名为硝酸的特殊酸与一种名为钾碱的碱性物质共同构成。它与其他盐类最容易区分的特征在于其清凉的味道、在稍受热时就会熔化,以及所谓的“爆燃现象”——也就是说,当它被置于火中、或放在已点燃的物体上、或与可燃物质一起在坩埚中熔化时,会突然迸发出强烈的火焰,此时它的酸性成分会被消耗掉,最终只剩下碳酸钾。硝石的主要用途是用来制造火药,以及制备那种被称为硝酸的化学物质,而硝酸则有着多种用途。
天然硝石极为罕见,以至于克龙施泰特都未曾见过它。不过现在人们已经知道,硝石存在于东印度群岛、意大利南部、葡萄牙、西班牙、美洲以及其他一些国家。但在欧洲,几乎所有的硝石都是通过自然生成或人工合成方式获得的。在特定条件下,有机物的腐烂会产生硝酸,而硝酸通常会与石灰质土壤结合,从而形成所谓的“土状硝石”。这种土状硝石再经过钾碱的作用后,就会转化为普通的硝石。有时,硝酸也会与苏打结合,而非与石灰质土壤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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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生成所谓的立方硝石。这两种盐类物质,不过以土状形式出现的更为常见,经常出现在出现盐析现象的墙壁上;它们都被统称为Mauersalz或Mauerbeschlag,即壁盐。这种在墙壁上出现的盐析现象很早之前就被人们观察到了,因为它在许多地方大量存在,而且还会导致墙壁腐烂,显然具有腐蚀作用。这正是《摩西律法》中所提到的房屋的“瘟疫”或“麻风病”。由于古人倾向于认为所有自然物质都具有药用价值,因此有理由相信他们很快就开始收集并尝试使用这种盐类沉积物。从他们的记载中可以证明,他们确实如此做了,并将这种盐类物质称为nitrum。不过,他们的nitrum其实性质多种多样——因为这种沉积物并不总是石灰质硝石,它常常是苏打与不同比例的石灰质土壤混合而成的,有时则由硫酸盐构成。在现代,经过更仔细的研究后,人们在墙壁的沉积物中发现了其他硝酸盐,比如红硝石或氨硝酸盐、苦硝石或镁硝酸盐;不过在古人的著作中并未提及这些物质。
本应截然不同的物质不应都被称作nitrum;但在自然历史学尚未形成系统体系之前,人类普遍犯下了与现在完全相反的错误——只要某些事物在某些方面有相似之处,就会被归为同一名称。而如今,无论差异多小,每种物质都有其独特的名称,因为许多人希望即便不能创造新的物种,至少也能为它们起新的名字。大象和犀牛曾被称作牛,黑貂和白鼬被称作老鼠,鸵鸟则被称作麻雀。同样地,石灰质硝石和碱类也可能被统称为nitrum。不过,古人虽然给他们的nitrum赋予了一些别名,但这些别名似乎仅用于指代那些罕见的品种而已。
由于古人并不掌握任何精确的分离和区分盐类的方法,所以他们出现这样的错误也就不足为奇了。
会生成所谓的立方硝石。这两种盐类物质,不过以土状形式出现的更为常见,经常出现在出现盐析现象的墙壁上;它们都被统称为Mauersalz或Mauerbeschlag,即壁盐。这种在墙壁上出现的盐析现象很早之前就被人们观察到了,因为它在许多地方大量存在,而且还会导致墙壁腐烂,显然具有腐蚀作用。这正是《摩西律法》中所提到的房屋的“瘟疫”或“麻风病”。由于古人倾向于认为所有自然物质都具有药用价值,因此有理由相信他们很快就开始收集并尝试使用这种盐类沉积物。从他们的记载中可以证明,他们确实如此做了,并将这种盐类物质称为nitrum。不过,他们的nitrum其实性质多种多样——因为这种沉积物并不总是石灰质硝石,它常常是苏打与不同比例的石灰质土壤混合而成的,有时则由硫酸盐构成。在现代,经过更仔细的研究后,人们在墙壁的沉积物中发现了其他硝酸盐,比如红硝石或氨硝酸盐、苦硝石或镁硝酸盐;不过在古人的著作中并未提及这些物质。
本应截然不同的物质不应都被称作nitrum;但在自然历史学尚未形成系统体系之前,人类普遍犯下了与现在完全相反的错误——只要某些事物在某些方面有相似之处,就会被归为同一名称。而如今,无论差异多小,每种物质都有其独特的名称,因为许多人希望即便不能创造新的物种,至少也能为它们起新的名字。大象和犀牛曾被称作牛,黑貂和白鼬被称作老鼠,鸵鸟则被称作麻雀。同样地,石灰质硝石和碱类也可能被统称为nitrum。不过,古人虽然给他们的nitrum赋予了一些别名,但这些别名似乎仅用于指代那些罕见的品种而已。
由于古人并不掌握任何精确的分离和区分盐类的方法,所以他们出现这样的错误也就不足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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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将这种物质归因于其硝酸特性,而这种特性根本不可能以盐的形式存在,更不可能存在于我们的硝石中。但由于他们既不了解水硝,也不懂得如何制造火药,而且当时也还不知道石灰质硝石有什么特殊用途,因此对他们来说最有价值的硝酸物质,必定是那种主要以苏打为成分的物质,这类物质可以用于洗涤、绘画以及玻璃制造。
众所周知,在温暖的国家里,这种碱性物质会从土壤中析出,尤其是在干燥的土壤中,其含量甚至足以用于商业用途。因此,很容易理解为何这种常与普通食盐混在一起的析出物会被称作硝酸了。
在我看来,关于另一种具有类似性质、可用于相同用途的盐——也就是现在所称的苏打——可以从某些植物的灰烬中提取出来的重要发现,最初是由古埃及人或阿拉伯人做出的。至少在希腊人看来,这种盐也被称作硝酸,或被视为硝酸的一种。通过焚烧植物,这种盐会变得略带腐蚀性;如果在空气中暴露,它就会吸湿,若不存放在密封容器中就会潮解。因此,它与那些通过其他植物灰烬以相同方式获得的盐类似;不过后者本质上与前者有所不同,后来被赋予了“钾碱”或“珍珠灰”的名称。古人无法区分苏打和钾碱也就不足为奇了,毕竟这两种物质都是从植物灰烬中提取的。
那么,古人是否真的了解我们所说的硝石呢?有理由认为,他们是通过浸出含有盐分的土壤而了解到硝石的。如前所述,不仅在印度,而且在非洲,尤其是埃及,有一些土壤无需添加灰烬或钾碱就能产出真正的硝石,就像从新开罗到旧开罗沿路那些垃圾堆中的硝石,以及西班牙某些地区的土壤一样。只有对这种无需人工合成的天然硝石的了解才能归功于古人,因为从他们的著作来看,他们并不具备足够的化学知识来制备如今所使用的人工硝石。
众所周知,在温暖的国家里,这种碱性物质会从土壤中析出,尤其是在干燥的土壤中,其含量甚至足以用于商业用途。因此,很容易理解为何这种常与普通食盐混在一起的析出物会被称作硝酸了。
在我看来,关于另一种具有类似性质、可用于相同用途的盐——也就是现在所称的苏打——可以从某些植物的灰烬中提取出来的重要发现,最初是由古埃及人或阿拉伯人做出的。至少在希腊人看来,这种盐也被称作硝酸,或被视为硝酸的一种。通过焚烧植物,这种盐会变得略带腐蚀性;如果在空气中暴露,它就会吸湿,若不存放在密封容器中就会潮解。因此,它与那些通过其他植物灰烬以相同方式获得的盐类似;不过后者本质上与前者有所不同,后来被赋予了“钾碱”或“珍珠灰”的名称。古人无法区分苏打和钾碱也就不足为奇了,毕竟这两种物质都是从植物灰烬中提取的。
那么,古人是否真的了解我们所说的硝石呢?有理由认为,他们是通过浸出含有盐分的土壤而了解到硝石的。如前所述,不仅在印度,而且在非洲,尤其是埃及,有一些土壤无需添加灰烬或钾碱就能产出真正的硝石,就像从新开罗到旧开罗沿路那些垃圾堆中的硝石,以及西班牙某些地区的土壤一样。只有对这种无需人工合成的天然硝石的了解才能归功于古人,因为从他们的著作来看,他们并不具备足够的化学知识来制备如今所使用的人工硝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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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即便承认他们拥有我们的硝石,我们又该如何、通过何种方式来确认这一点呢?难道期望这种盐的上述特性会出现在他们的著作中吗?他们既没有制造过硝酸银,也没有制造过火药;而且似乎几乎没有任何机会去发现硝石的燃烧现象以及由此产生的碳化作用,即便观察到了这一现象,也未必会对其进行分析和描述。目前还不知道还有其他什么用途能够体现出这种现象。那么,又如何能确定他们所说的“nitrum”指的就是我们的硝石呢?那些倾向于相信较少而非较多可能性的人,那些不愿满足于单纯的猜测或概率,而总是要求有确凿证据的人,会和我一样认为,在硝酸银和火药被发明之前,是不可能有关于我们硝石的可靠记载的。另外还需要指出的是,真正的硝石一旦被发现,也被称作“nitrum”;但为了加以区分,人们会称其为“sal nitrum”、“sal nitri”或“sal petræ”。我们的祖先之所以将它称为“salniter”,是因为普林尼的一段难以理解的文字,我稍后会指出这一点。另外两个名称则类似于“sal tartari”、“sal succini”,指的是并非硝石、而是从硝石中提取出来的盐类。因此,“sal-nitri”或“salniter”指的是那种据古人所述是通过人工方法从硝石中分离出来的盐,但它本质上仍与通常所使用的硝石或苏打有所不同。比林戈乔明确指出,为了加以区分,这种人工合成的硝石被称为“sal nitrum”,而非“nitrum”。 “Nitrum”这个名称历史极为悠久,似乎是从埃及和巴勒斯坦传到希腊,然后再传到意大利及欧洲各地的。显然,它就是先知耶利米在《耶利米书》第二章第22节中所提到的“neter”;在《所罗门箴言》第二十五章第20节中也有提及。不过,正如杰罗姆所说,这个名称究竟是源自埃及的尼特里亚地区——因为那里盛产这种物质——还是该地区的名称源自“nitrum”,对于这项研究来说并不是很重要。希罗多德也提到了“nitron”,他在书中描述了埃及人处理尸体的方法;一些希腊人则将这个词写作并发音为“litrone”。同样地,人们也会用“nympha”和“lympha”来表示类似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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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免混淆,我在此将古人所称的“nitrum”称为nitrum,而将矿物学家所使用的名称称为saltpetre。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逐渐了解到一种更纯净、更有用且价格更低的矿物碱,它由摩尔人及南方国家的居民提供,这些人已经掌握了制备它的方法,这种矿物碱被称为soda。由于需求量大,植物碱也在森林地带被大量生产出来,其名称为potash或cineres clavellati。当时,关于从墙壁上的结壳中获得的那种不纯碱的所有知识都已失传;既然不再需要避免混淆,人们也就不再觉得有必要将saltpetre称为sal nitri了——它继续被称作nitrum。由于这个词最原始的含义已被遗忘,人们便不加考证地认为,古人的nitrum其实就是我们现在的saltpetre。16世纪时,一些博学的欧洲人在东方旅行时,听到当时作为商品出口的矿物碱被称作natrum,于是他们在自己的著作中采用了对古词nitrum的这一新称谓。那些注重系统分类的矿物学家们并不太关心这些词的原始含义,只注重避免混淆,他们也将这种矿物碱称为natrum,而将nitrum这一名称用于saltpetre。据我所知,最早提出矿物碱在东方被称为natrum的是彼得·贝隆和普罗斯佩尔·阿尔皮努斯。前者于1549年返回,后者则在1580年仍留在开罗。1736年,林奈在矿物学领域采用了这个词,将其用作某一类物质的名称,他首次将墙壁上的碱性结壳也归入这一类别。瓦勒里乌斯也跟随他的做法,也将东方的矿物碱纳入其中。此后,所有矿物学家都使用natrum这个词来指代同类物质。值得一提的是,波义耳甚至研究并确定了固定碱与挥发性碱之间的差异;但直到近代,矿物学家和化学家们仍然认为所有的固定碱都是通过燃烧植物而产生的,或者至少是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得到的。矿物碱与植物碱之间的区别则是后来才被明确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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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德国化学家波特、莫德尔以及马格格拉夫的努力下,人们终于以正确的方式理解了这种物质;尤其是马格格拉夫在1758年证明,普通食盐的成分并非如人们先前所认为的那样是碱土金属,而是一种固定碱。由于这种固定碱在许多性质上与植物性固定碱有所不同,他便将其称为“固定矿物碱”。不久之后,人们在矿泉水中也发现了这种物质;莫德尔等人进一步证明,它与东方人所称的“纳特鲁姆”其实并无本质区别。奇怪的是,从那以后仍有许多人提及古人的“尼特鲁姆”和“纳特鲁姆”,尽管它们不过是同一个词的不同发音而已。实际上,“纳特鲁姆”从未出现在希腊人或罗马人的著作中,甚至在中世纪的文献里也找不到相关记载。不过,即便我在这里所说的大部分内容都只是推测,仍必须承认这些推测是基于事物的本质得出的。如果将它们与古籍中的记载进行公正比较的话,希望人们能更深入地理解那些古籍内容,许多错误的解读将会显现出来,而这一推测的真实性也会得到认可。如果我要逐一列举所有关于尼特鲁姆的记载,以便将其与自然界的实际情况进行对比并加以详细研究,那么这篇文章的长度肯定会超出读者的接受范围。因此,我只会给出支持自己观点的主要证据。需要说明的是,那些因未在此提及的个别段落而产生的疑问,经过仔细比较后自然会消失,无需我再做解释。但我认为,那些想要解释各种自然物名称的人,应当完整地呈现所有相关记载,而非只选择那些符合自己观点的内容——因为那些被刻意或无意隐瞒的信息往往会对这些观点构成反驳。此类研究的第一步,始终是从古籍中仔细收集有关该自然物的所有描述,因为人们正是试图通过这些描述来证明该物质的系统命名。不过,有理由推测,古人对于他们所使用的那种纯度不高的硝石的来源,并没有确切的了解,至少罗马人根本没有机会亲眼见到它的制作过程,因为普林尼明确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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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盐并非在意大利生产的,其中存在许多错误与瑕疵,目前还无法全部解释清楚。正因如此,古人并不了解如何净化从矿物中获得的盐;他们不得不以原始的、未净化的状态使用这些盐。基于此,他们将各种天然混合物视为不同的种类,给其中大多数或最有用的那些起了特定的名称,并根据其纯度、成分或其他特性,推荐出最适合不同用途的品种。不过,这些品种很可能已无法被重新发现或明确界定;而且既然这些名称仅仅表示矿物的不同种类,那它们也就没什么重要性了。遗憾的是,泰奥弗拉斯托斯那本专门论述硝石的著作并未保存下来。即便没有普林尼的记载,我们也可以相信他属于古代最精确、最敏锐的博物学家之一,他对这种物质的描述最为准确。当然,也得承认普林尼确实深入理解了这位作者的观点,并准确地摘录了他的论述,而抄写者也沒有犯任何错误。那些对矿物学知之甚少的人以及最睿智的医学家们,早已认同古人的硝石其实是一种或多或少不纯的碱,而非硝石。据我所知,支持这一观点的理由如下:虽然还可以找到更多依据,但这些已经足以构成完整的证明。加伦这位谨慎的作家指出,硝石通常会被燃烧,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增强其效果。如果它真的是硝石的话,古人燃烧它时必然会观察到它的燃烧现象,而这一特性实在太过显著,不可能不被提及。但实际上并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表明这一点。不过,即便毫无依据地认为他们燃烧的并非碱而是硝石,那么这种硝石也必定已经碳化了;因为燃烧物很容易掉入坩埚中,而且总体来看,硝石似乎也是像石灰一样在明火中燃烧的,因为普林尼在谈到埃及的硝石时认为相反的情况较为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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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医生们肯定已经注意到:通过燃烧硝石可以得到一种在外观和性质上都与原硝石截然不同的物质,但这种物质除了用作盐之外,无法用于其他任何用途。不过,关于这一点我们没有任何相关记载。不过,硝石无疑就是苏打,因此当它被燃烧时,其腐蚀性会增强,各种作用也会变得更强烈,这一点与钾碱类似,因为后者同样会因含有杂质而在空气中变得潮湿并风化。这样一来,普林尼所描述的埃及硝石的情况就容易理解了。他说,埃及硝石需要装在密封的容器中运输,否则它会风化;他还提到,在运输之前这些硝石会被烧掉。如果他知道后者是原因、前者是结果的话,他肯定会先提到后者;但实际上,他关于硝石的描述完全是杂乱无章的。那些容器无疑是陶制的;但他所说的那些容器既没有被烧过,只是放在阳光下晒干,还是在上装货之前就已经在阳光下完全晒干了,这一点至今仍无学者能给出定论。在我看来,后者更有可能。普林尼还提到了关于埃及硝石燃烧的另一个要点:必须将其置于密封的容器中燃烧,否则它会分解或飞散。考虑到埃及硝石中含有大量普通食盐,而只有食盐才具有分解的特性,这一现象就完全可以理解了。在矿物学中,人们早已知道天然苏打,甚至那些从的黎波里运来的、我现在也拥有样本的苏打,也都含有普通食盐,而且往往以立方晶体的形式存在。因此,普林尼有充分的理由指出,未经处理的硝石是不会发生分解的。古人很清楚他们的硝石与石灰的相似之处,尤其是经过燃烧后的硝石。正因如此,由于埃及硝石是在燃烧后才被出口的,所以很容易与生石灰混在一起,或者像普林尼所说的那样被掺假。不过,他似乎并没有完全理解自己所提供的证据。即便没有加入石灰,埃及硝石也始终具有腐蚀性;而与石灰混合后的硝石则无法像纯硝石那样迅速且完全地在舌头上溶解,还会留下更多的残留物。至于他所说的通过气味来检测的方法,我只能理解为:用湿过的烧焦的石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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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能够驱散那些在新粉刷过墙面的公寓里出现的难闻气味;不过当水的量较少时,这种效果几乎察觉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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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正确理解了泰奥弗拉斯托斯的观点,他似乎是在说:一旦硝石被挖出就立即燃烧,它就会像石灰一样向水中传递热量。由此可以看出,古人认为他们的硝石、碱土与石灰之间存在极大的相似性。
古人也认识到木灰与他们所认知的硝石具有相似性,这进一步证明了木灰实际上也是一种碱性盐。泰奥弗拉斯托斯告诉我们,据说硝石是由橡木灰制成的;1207普林尼也引用了这位学者的观点,并指出那种木头的灰烬确实含有硝素。他还认为烧焦的酒渣也具有硝石的性质与特性。此外,他在许多缺乏食盐的地区,将那些通过向燃烧的木堆中逐渐倒入海水或盐水来制得的盐类视为一种硝石——因为这样做的目的是让水分蒸发,留下盐分,但这些盐分实际上会与木炭、灰烬、泥土以及碱性盐混合在一起;因此,如果不经过进一步处理的话,这些盐分肯定是潮湿的,甚至会有令人作呕的气味。这种制盐方法可能是最古老的,已有不少作家提到过它;但许多人由于无知或疏忽,没有说明实际上使用的是海水或盐水,他们的描述仿佛是使用了任何种类的水,甚至是淡水。
1209瓦罗提到他在莱茵河畔见过这种制盐方法。普林尼则说,以前人们会用橡木来燃烧以制盐。在另一处,他提到了高卢人和日耳曼人也有类似的做法,1212塔西佗则提到赫尔曼杜里人和卡蒂人也采用这种方法。塔西佗还根据泰奥弗拉斯托斯的记载指出,翁布里亚人也是以同样的方式来制盐的。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普林尼及其他古代作家经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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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正确理解了泰奥弗拉斯托斯的观点,他似乎是在说:一旦硝石被挖出就立即燃烧,它就会像石灰一样向水中传递热量。由此可以看出,古人认为他们的硝石、碱土与石灰之间存在极大的相似性。
古人也认识到木灰与他们所认知的硝石具有相似性,这进一步证明了木灰实际上也是一种碱性盐。泰奥弗拉斯托斯告诉我们,据说硝石是由橡木灰制成的;1207普林尼也引用了这位学者的观点,并指出那种木头的灰烬确实含有硝素。他还认为烧焦的酒渣也具有硝石的性质与特性。此外,他在许多缺乏食盐的地区,将那些通过向燃烧的木堆中逐渐倒入海水或盐水来制得的盐类视为一种硝石——因为这样做的目的是让水分蒸发,留下盐分,但这些盐分实际上会与木炭、灰烬、泥土以及碱性盐混合在一起;因此,如果不经过进一步处理的话,这些盐分肯定是潮湿的,甚至会有令人作呕的气味。这种制盐方法可能是最古老的,已有不少作家提到过它;但许多人由于无知或疏忽,没有说明实际上使用的是海水或盐水,他们的描述仿佛是使用了任何种类的水,甚至是淡水。
1209瓦罗提到他在莱茵河畔见过这种制盐方法。普林尼则说,以前人们会用橡木来燃烧以制盐。在另一处,他提到了高卢人和日耳曼人也有类似的做法,1212塔西佗则提到赫尔曼杜里人和卡蒂人也采用这种方法。塔西佗还根据泰奥弗拉斯托斯的记载指出,翁布里亚人也是以同样的方式来制盐的。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普林尼及其他古代作家经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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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泰奥弗拉斯托斯所述,这种制盐方法如今已不见于那位自然主义者的著作中,而仅见于其导师亚里士多德的著作里。普林尼补充说,这种低效的制盐方式早已被弃用;这其实是文明进步后的必然结果。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许多国家仍长期沿用这种制盐法,有些地方至今仍在使用。大约两个世纪前,泽兰省的居民——他们可能是卡蒂人的后裔——所使用的盐,完全是通过类似的方法从海水中提取的:他们将海水中的泥浆烧灼后再用海水浸湿,这一情况是来自该地的莱姆尼乌斯所记载的。博克斯霍恩在为塔西佗的上述段落所做的注释中提到,他在齐尔克泽看到过一幅描绘整个制盐过程的画作。很可能,盐的提炼方式与登克韦尔特所描述的斯勒斯维克群岛上的方式完全相同。从登克韦尔特的描述可以看出,莱姆尼乌斯所说的“海泥”其实是由泥浆与其中生长的植物根系混合而成的;而经过提纯后的盐在当地被称为“弗里斯兰盐”,很可能是因为当地人是从他们的祖先弗里斯兰人那里学会了这种制盐方法。我记得曾在某处读到过,不来梅公国境内的武斯特地区,所谓的武斯特-弗里斯兰人也曾长期以这种方式制盐。摩尔多瓦的奥地利部分,也就是人们所称的布科维纳地区的居民,至今仍在使用一种盐,他们并不对这种盐进行煮沸处理,而是用多余的木头将其烧灼,同样是从盐泉水中提取的。布鲁塞尔科学院的一位成员曾费心研究古人描述的制盐过程,结果正如预期的那样,得到了一种强碱性的普通盐,这种盐与普林尼认为属于硝酸盐的那种盐类似,因为它很可能是碱性碳酸盐而非普通盐。布尔哈夫在引用古人的描述时并未意识到,在燃烧木头的过程中还会向其中倒入盐水。他将整个过程视为钾的燃烧过程,并认为所获得的盐之所以能够使用,只是因为它是根据某种特定的方法制成的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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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塔切尼乌斯所描述的那种物质。它确实能形成一种碳酸盐,这种盐几乎具有皂状特性;当它与烧焦的植物中的各种成分混合后,其刺激性就会大大降低,因此比普通的苏打或珍珠灰更适于使用。不过,那种盐其实并非真正的塔切尼乌斯式盐类,而是一种含碱量极高的普通盐而已。如果硝酸盐属于碳酸碱类,那么有理由推测,古人一定曾在他们的著作中提到过它与酸反应时会产生气泡的现象。虽然他们并不了解矿物酸,但他们有醋,而硝酸盐与醋混合后会产生气泡这一现象在远古时代就已经为人所知。《箴言》第25章第20节中就有对此的明确描述;不过路德将其中的词翻译成了“白垩”。我之前已经引用过杰罗姆的解释,他对这一现象也有一定了解,因此他能够理解所罗门所说的内容。但目前我还无法找到希腊作家的相关记载;尽管在硝酸盐被用于医学领域时,很可能就有过相关记载,因为那时人们经常将硝酸盐放入醋中。当我们仔细研究古人著作中提到的硝酸盐的各种用途时,就能更清楚地了解它究竟是什么了。由于当时还没有肥皂,硝酸盐最常见的用途似乎是用于洗涤,但我们的硝石并不适合用于此目的;此外,硝石一直都过于稀缺且价格昂贵。这里我就不再列举它被用于洗涤的证明,因为这类例子很常见,而且前一卷中已经有过一些相关描述。许多药膏和化妆品都是用硝酸盐制成的;那些主要在女性中使用的物品,很可能就是尼古拉斯·米雷普西乌斯在14世纪初所提到的“nitron parthenicon”,以及同一位作者和特拉勒斯的亚历山大在约565年提到的“matronicon”;还有5世纪马塞卢斯·恩皮里库斯所说的“nitrum matronale”。各种游记也证实,东方至今仍在使用硝酸盐进行洗涤。历史上最早有关玻璃制造方法的记载,就是利用硝酸盐或矿物碱来制作的。因为我觉得,它不可能在贝卢斯河的沙岸上被制造出来——因为有些商人在烹饪时,会用块状物来支撑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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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石,因为沙子并不容易达到熔化状态;无论如何,可以肯定的是,它与我们所说的硝石发生融合的可能性是完全不存在的。
将硝石用于绘画,显然表明其中含有碱性碳酸盐,而非硝石;在古代烹饪中的各种用途也是如此,其中许多做法至今仍被沿用。据普林尼记载,硝石曾被添加到面包中以替代食盐,不过其目的可能是促进面包膨胀,埃及人至今仍在使用硝石来达到这一效果,就如同我们的面包师使用钾碱一样。过去,这种矿物碱是从黎凡特地区运往法国的,直到医生们宣布它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为止。
当需要处理过于新鲜的肉类时,人们会将其放入硝石中,以此使其变得更为柔软;据福斯凯尔等人所述,这种做法在东方至今仍在使用。我们的厨师也知道,熏肉、鱼类以及其他干制食品在放入钾碱溶液中或煮制时加入少量钾碱后,会变得更加柔软。不过,硝石也被用来保存人们希望长期储存的食物。这似乎与上述内容相矛盾;但实际上,前者很可能使用了腐蚀性较强的硝石,而后者则使用了性质较温和的硝石,并且还会混入大量普通食盐。由于硝石有诸多种类,其中一些可能被用于完全不同的目的。
我推测,人们也知道利用硝石让栗子及其他带壳的水果变软的方法:如今,人们也会在煮扁豆和豌豆时加入钾碱来达到同样的效果。我认为,阿皮基乌斯让栗子与硝石一起煮,很可能也是出于这个原因。
很有可能,正是碱性碳酸盐的这种作用让农民们认为,如果在播种前将豆类、豌豆、扁豆等豆科植物浸泡在含有硝石的水中,或者将混有硝石的粪肥施用于土壤中,那么将来收获的作物就能更轻松地煮软。尽管这种添加剂在烹饪中很有用,但对种子而言却几乎没有任何效果。
硝石,因为沙子并不容易达到熔化状态;无论如何,可以肯定的是,它与我们所说的硝石发生融合的可能性是完全不存在的。
将硝石用于绘画,显然表明其中含有碱性碳酸盐,而非硝石;在古代烹饪中的各种用途也是如此,其中许多做法至今仍被沿用。据普林尼记载,硝石曾被添加到面包中以替代食盐,不过其目的可能是促进面包膨胀,埃及人至今仍在使用硝石来达到这一效果,就如同我们的面包师使用钾碱一样。过去,这种矿物碱是从黎凡特地区运往法国的,直到医生们宣布它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为止。
当需要处理过于新鲜的肉类时,人们会将其放入硝石中,以此使其变得更为柔软;据福斯凯尔等人所述,这种做法在东方至今仍在使用。我们的厨师也知道,熏肉、鱼类以及其他干制食品在放入钾碱溶液中或煮制时加入少量钾碱后,会变得更加柔软。不过,硝石也被用来保存人们希望长期储存的食物。这似乎与上述内容相矛盾;但实际上,前者很可能使用了腐蚀性较强的硝石,而后者则使用了性质较温和的硝石,并且还会混入大量普通食盐。由于硝石有诸多种类,其中一些可能被用于完全不同的目的。
我推测,人们也知道利用硝石让栗子及其他带壳的水果变软的方法:如今,人们也会在煮扁豆和豌豆时加入钾碱来达到同样的效果。我认为,阿皮基乌斯让栗子与硝石一起煮,很可能也是出于这个原因。
很有可能,正是碱性碳酸盐的这种作用让农民们认为,如果在播种前将豆类、豌豆、扁豆等豆科植物浸泡在含有硝石的水中,或者将混有硝石的粪肥施用于土壤中,那么将来收获的作物就能更轻松地煮软。尽管这种添加剂在烹饪中很有用,但对种子而言却几乎没有任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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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古代的农学家们对后一种用途并不太信任,因为他们对于其效果并不一致。维吉尔等人似乎期望通过这种方式增加作物的产量;而另一些人则希望借此防止甲虫啃食果实,从而让果壳保持完整。在移植卷心菜时,人们会在其上撒上硝石,据说这样就能让卷心菜更快成熟。萝卜也以同样的方式处理,或用含硝的水喷洒,以此使其更加鲜嫩。古代厨师们常用的一种方法,就是在煮蔬菜时加入硝石,以此让蔬菜呈现出漂亮的绿色;不过这种效果其实也可以用钠盐来实现,而非现代人所说的硝石,或是那种被称为硝石的中性盐。关于硝石的最古老的记载中,提到它曾被用于尸体防腐。要逐一阅读并研究所有相关文献实在是一件繁琐的工作;但我认为有一点是明确的:要么埃及人使用的硝石会在70天内腐蚀人体的肌肉及柔软组织——正如前文所述,那种硝石经过燃烧处理后通常会与生石灰混合,因而具有强腐蚀性;要么碳酸碱类物质可以使身体中的湿润部分干燥,就像制革工人用白垩来净化和干燥皮革一样。显然,硝石根本无法用于这一目的。那些不了解各种盐类的古代医生,会将硝石用于多种不同的混合物中;但据我所知,从未有学者费心去研究过这些配方,尽管早就有人指出,硝石实际上应该是钾盐或酒石盐。马蒂奥利认为,如果在古代人使用硝石的情况下还继续使用现代的硝石,那无疑是极其错误的做法;事实上,只要稍微了解一下盐类的作用,就会明白,古代人所推崇的各种物质其实都是碳酸碱类物质。因此,烧过的硝石也被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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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用来清洁黑牙的,是烟草灰而非牙膏。从阿雷泰乌斯等人的著作中可以看出,人们曾使用烧过的硝酸作为腐蚀剂,直到现代才学会制备效力更强的腐蚀性物质——即苛性盐。不过,古人对硝酸味道的描述似乎并不完全适用于纯碳酸碱;至于我们的硝石,则更不适用,甚至完全不相关。如果他们指的是硝石,那他们肯定不会忽略将其涂在舌头上时所产生的清凉感。盖伦和埃提乌斯称硝酸的味觉与胆汁一样苦;而塞拉皮奥则认为它带有咸味,同时还有少许苦味;普林尼也是这么说的,只不过他用“尖锐”来代替“苦味”这一表述。然而,这些关于味道的描述,就和古籍中所记载的颜色名称一样不确定。显然,这些描述都需要通过将它们与实际事物进行比较来加以更准确的界定。不过,普罗斯佩尔·阿尔皮努斯认为,古人所说的“苦味”其实也适用于钠的味道。古人提到过许多含有他们所称的“硝酸”的泉水与溪流;但按照现代的定义,即含有硝石的水,其实是并不存在的。如果相信马格格拉夫等人的说法,他们确实曾在某些水中检测到微量硝石,但这类情况极为罕见,因此古人也无需提及它们。古人的所谓“含硝酸的水”无疑具有碱性,而这类水其实并不少见。古代医生推荐将这种水用于沐浴和饮用;普林尼还说,奇怪的是,这种水中的盐分不会像普通盐那样结晶,这显然是正确的。这类碱性水,比如亚美尼亚的那些水,被用来清洗衣物,也被染布工所使用。在如今的埃及,人们仍然用硝酸来清洗物品。在我看来,许多因味道难闻而无法饮用的水,其实只是不纯净而已,却被古人视为含硝酸的水。他们提出的让这种水适合饮用的方法,也证明了这一点——也就是通过向其中添加某些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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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黏土,或是大麦的颗粒。同样地,我在阿姆斯特丹看到酿酒师们通过将揉捏过的黏土放入脏水中,让其沉到水底,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净化了水质。我认为,还有另一个可以支持我观点的依据,那就是“硼砂”这个名字。阿拉伯人将古代的硝石称为Bauracon或Baurach。当这种如今被普遍称为硼砂的盐类为阿拉伯人所知晓时,起初人们普遍认为它属于一种硝石,因此称其为Baurach,因为它的许多性质都与古代的硝石——也就是如今的钠盐——十分相似。但后来,当两者之间的差异被弄清楚后,至少在欧洲,这种物质仍一直被称为Baurach,最终才形成了现在的“硼砂”这个词。因此我的结论是:古代的硝石必定是一种矿物碱;否则,那种直到近代仍被视为矿物碱的硼砂,就不可能被当作硝石来对待了。
在过去的几个世纪里,非洲、亚洲以及西班牙和西西里的居民们种植某些植物,然后将它们晒干并烧成灰烬。通过控制燃烧的方式,他们能让这些灰烬形成一定程度的固化或玻璃化状态,进而得到灰色固体块,上面还有许多白色和黑色的斑点。由于经过了玻璃化处理,这种物质在空气中不会变得潮湿,人们会将其打碎,以“苏打”的名义运往欧洲各地,用于玻璃厂、制皂厂、染坊以及其他用途。毫无疑问,这些植物最初是在欧洲由阿拉伯人开始种植并加以利用的,他们也普及了这些植物的用途。那些最早被使用的植物被他们称为axnan、usnan、usnen或uscnanon;此外还被称为Hasciscio alcali,即“herba kali”,也就是“钾草”,因为“kali”这个名称,或者加上定冠词后的“al kali”,并非指植物本身,而是指那些半玻璃化的灰烬。正因如此,化学家们将从植物灰烬中提取的盐类称为碱性盐。我不知道这一称呼的起源有多久远,但在文森特·贝洛瓦肯西斯以及盖伯和阿维森纳的著作中都可以找到相关记载,尤其是在文森特引用的一位名叫贾希的古老炼金术士的文字中,那里称其为sal alchali。
那是黏土,或是大麦的颗粒。同样地,我在阿姆斯特丹看到酿酒师们通过将揉捏过的黏土放入脏水中,让其沉到水底,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净化了水质。我认为,还有另一个可以支持我观点的依据,那就是“硼砂”这个名字。阿拉伯人将古代的硝石称为Bauracon或Baurach。当这种如今被普遍称为硼砂的盐类为阿拉伯人所知晓时,起初人们普遍认为它属于一种硝石,因此称其为Baurach,因为它的许多性质都与古代的硝石——也就是如今的钠盐——十分相似。但后来,当两者之间的差异被弄清楚后,至少在欧洲,这种物质仍一直被称为Baurach,最终才形成了现在的“硼砂”这个词。因此我的结论是:古代的硝石必定是一种矿物碱;否则,那种直到近代仍被视为矿物碱的硼砂,就不可能被当作硝石来对待了。
在过去的几个世纪里,非洲、亚洲以及西班牙和西西里的居民们种植某些植物,然后将它们晒干并烧成灰烬。通过控制燃烧的方式,他们能让这些灰烬形成一定程度的固化或玻璃化状态,进而得到灰色固体块,上面还有许多白色和黑色的斑点。由于经过了玻璃化处理,这种物质在空气中不会变得潮湿,人们会将其打碎,以“苏打”的名义运往欧洲各地,用于玻璃厂、制皂厂、染坊以及其他用途。毫无疑问,这些植物最初是在欧洲由阿拉伯人开始种植并加以利用的,他们也普及了这些植物的用途。那些最早被使用的植物被他们称为axnan、usnan、usnen或uscnanon;此外还被称为Hasciscio alcali,即“herba kali”,也就是“钾草”,因为“kali”这个名称,或者加上定冠词后的“al kali”,并非指植物本身,而是指那些半玻璃化的灰烬。正因如此,化学家们将从植物灰烬中提取的盐类称为碱性盐。我不知道这一称呼的起源有多久远,但在文森特·贝洛瓦肯西斯以及盖伯和阿维森纳的著作中都可以找到相关记载,尤其是在文森特引用的一位名叫贾希的古老炼金术士的文字中,那里称其为sal alcha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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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这些盐类过去都被视为亚硝酸盐,或某种硝石。人们很快便发现,早在早期就在多林地区被烧制的苏打和木灰——如今被称为钾碱——其实并非同一种物质;而当人们开始研究矿物碱与植物碱之间的差异时,才明白苏打中含有前者,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钠,而钾碱则含有后者。不过,这两种物质往往会被泥土及其他杂质污染,而且有许多植物的灰烬中可以提取出矿物碱而非植物碱。于是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在黎凡特地区,利用植物灰烬来提炼钠的方法究竟有多悠久的历史?米凯利斯认为,《玛拉基书》第三章第2节中提到了这种方法;我现将路德的译文引用如下:“当他显现时,谁还能站立得住?因为他如同金匠的火,又如同清洁工的肥皂。他必坐下来,熔化并净化银子,使其像金子、银子一样纯净。”这位学者似乎认为,经文中所描述的是对贵金属的提纯过程,而“borith”一词指的是苏打,因为苏打确实可以用作提纯贵金属的助熔剂。起初我也认为这种解释是正确的,但经过仔细研究后,我确信我们俩都错了。那些能客观阅读《玛拉基书》这段经文的人一定会注意到,其中运用了双重比喻。那里所提到的使者负责将好的与坏的、干净的与不干净的区分开来。第一种工作被比作金匠的劳动,另一种则被比作洗衣人的工作。后来,诗人进一步强化了这一比喻,因为他很可能希望用火来去除那些无用的杂质,以此更形象地体现惩罚的含义,从而让利未人和祭司们更容易理解。在诗人生活的那个时代,由于还没有肥皂,人们通常使用硝石或某些植物的皂质汁液来清洗物品,而我之前也试图确定这些植物究竟是什么。经文中明确提到的“borith”,无疑就是这类具有皂质作用的植物,而非苏打或钾碱的半玻璃化灰烬。在远古时代,人们就是这样理解《玛拉基书》这段经文的。蒂克森教授是米凯利斯的忠实学生兼密友,我将自己的疑问向他请教,他向我保证,米凯利斯根本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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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让他相信自己的解释是正确的;尤其是杰罗姆毫不迟疑地认为“borith”是一种生长在巴勒斯坦的植物,人们用它来洗涤衣物。而那些更接近诗人所处时代的希腊语译者,既然不可能不知道如此常用的物品,自然也会用“ποα”这个词来表示这种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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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耶利米书》第二章第22节中,当时用于洗涤的两种物质——硝石和肥皂草——都被明确地提及了。因此米凯利斯不得不承认,那里所说的并非苏打或钾碱,而是某种肥皂,不过当时人们还不知道这种肥皂的存在。不过说实话,苏打和钾碱其实也完全可以用来洗涤衣物,至少并不比文中提到的硝石差。不过,能够彻底反驳米凯利斯观点的是:至今尚未找到任何证据表明苏打有如此悠久的历史。就我个人所知,关于苏打的最早记载出现在一些较现代的阿拉伯医生如阿维森纳、塞拉皮奥等人的著作中。
所有这些证据都足以证明,古人所说的硝石其实就是我们的钠盐,而非硝酸盐。不过,古人对这种盐的描述中仍有许多无法解释之处。例如,那些诸如“chalastricum”、“halmirhaga”、“agrium”、“spuma nitri”、“aphronitrum”之类的名称,其实并不能表示不同的种类,而只是同一种盐的不同性质而已。在此不再赘述,只需指出:普林尼认为硝石有天然和人工两种,塞拉皮奥也采用了这种分类方式;不过“人工硝石”这个概念在当时并不具备我们现在所理解的含义。古人只知道天然的硝石,只有当获取这种硝石需要更多功夫和技巧时,他们才会称其为“人工硝石”。
大多数医生都推荐使用红色硝石,许多现代旅行家也提到了这种硝石。当普罗斯佩尔·阿尔皮努斯在埃及时,红色硝石的价格是白色硝石的两倍。红色很可能是因为其中含有金属杂质所致;不过红色硝石可能比白色硝石更纯净,因为红色或紫色的岩盐往往比无色的岩盐更为纯净。
应当让他相信自己的解释是正确的;尤其是杰罗姆毫不迟疑地认为“borith”是一种生长在巴勒斯坦的植物,人们用它来洗涤衣物。而那些更接近诗人所处时代的希腊语译者,既然不可能不知道如此常用的物品,自然也会用“ποα”这个词来表示这种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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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耶利米书》第二章第22节中,当时用于洗涤的两种物质——硝石和肥皂草——都被明确地提及了。因此米凯利斯不得不承认,那里所说的并非苏打或钾碱,而是某种肥皂,不过当时人们还不知道这种肥皂的存在。不过说实话,苏打和钾碱其实也完全可以用来洗涤衣物,至少并不比文中提到的硝石差。不过,能够彻底反驳米凯利斯观点的是:至今尚未找到任何证据表明苏打有如此悠久的历史。就我个人所知,关于苏打的最早记载出现在一些较现代的阿拉伯医生如阿维森纳、塞拉皮奥等人的著作中。
所有这些证据都足以证明,古人所说的硝石其实就是我们的钠盐,而非硝酸盐。不过,古人对这种盐的描述中仍有许多无法解释之处。例如,那些诸如“chalastricum”、“halmirhaga”、“agrium”、“spuma nitri”、“aphronitrum”之类的名称,其实并不能表示不同的种类,而只是同一种盐的不同性质而已。在此不再赘述,只需指出:普林尼认为硝石有天然和人工两种,塞拉皮奥也采用了这种分类方式;不过“人工硝石”这个概念在当时并不具备我们现在所理解的含义。古人只知道天然的硝石,只有当获取这种硝石需要更多功夫和技巧时,他们才会称其为“人工硝石”。
大多数医生都推荐使用红色硝石,许多现代旅行家也提到了这种硝石。当普罗斯佩尔·阿尔皮努斯在埃及时,红色硝石的价格是白色硝石的两倍。红色很可能是因为其中含有金属杂质所致;不过红色硝石可能比白色硝石更纯净,因为红色或紫色的岩盐往往比无色的岩盐更为纯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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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硝石的历史中,最令人费解的段落当属普林尼的记载:“人们用这种物质制作器皿,还会将它与硫磺混合后置于炭火中加热。”他似乎很快又重复了类似的话:“硝石与硫磺混合后会变成一种固体。”根据这些文字,J·罗迪乌斯推断当时人们已经知晓固定态的硝石,因为他认为硝石其实就是硝石盐;但若是如此的话,用硫磺处理后应该就能得到格拉斯尔的“多用途盐”。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因为硝石实际上是一种碱性盐。因此,当古人将硝石与硫磺一起放入坩埚中并在炭火上加热时,他们得到的应该是硫磺的固体,这种固体冷却后会变硬,但一旦暴露在空气中就会变得潮湿。不过我不敢断定普林尼的记载是否属实,因为他本人也并不完全了解他所描述的物质。
关于用硝石制作器皿的记载更为奇特。米凯利斯推测,人们用这种物质切割出各种物品,并非用于实际使用,而只是作为装饰品,就像特兰西瓦尼亚地区用岩盐切割出类似物品一样,我的收藏中就有许多这样的样品。不过,即便硝石真的足够坚固,适合用来制作此类物品,人们也没有理由选择它而非岩盐——毕竟岩盐因其坚固、透明、光亮且表面光滑的特性,完全可以用来制作出与最精美的水晶制品相媲美的器皿。达莱尚普似乎认为这一切都与玻璃釉的制作有关,但在这种情况下,硝石只能充当助熔剂而已。
虽然可以确定古人的硝石属于碱性盐,但要确定硝石究竟是在何时被发现或为人所知的却很困难。许多人推测,硝石是大约在678年发明的“希腊之火”的组成部分,而“希腊之火”很可能促成了火药的发明。为此我研究了制作“希腊之火”的各种配方。其中最古老、或许也是最可靠的配方出自安娜·科姆涅娜公主之手,但在她的配方中只有树脂、硫磺和油,没有硝石。因此克林根施特恩认为,所有含有硝石的配方要么是伪造的,要么是现代才出现的。斯卡利杰也提出了类似的观点。
关于用硝石制作器皿的记载更为奇特。米凯利斯推测,人们用这种物质切割出各种物品,并非用于实际使用,而只是作为装饰品,就像特兰西瓦尼亚地区用岩盐切割出类似物品一样,我的收藏中就有许多这样的样品。不过,即便硝石真的足够坚固,适合用来制作此类物品,人们也没有理由选择它而非岩盐——毕竟岩盐因其坚固、透明、光亮且表面光滑的特性,完全可以用来制作出与最精美的水晶制品相媲美的器皿。达莱尚普似乎认为这一切都与玻璃釉的制作有关,但在这种情况下,硝石只能充当助熔剂而已。
虽然可以确定古人的硝石属于碱性盐,但要确定硝石究竟是在何时被发现或为人所知的却很困难。许多人推测,硝石是大约在678年发明的“希腊之火”的组成部分,而“希腊之火”很可能促成了火药的发明。为此我研究了制作“希腊之火”的各种配方。其中最古老、或许也是最可靠的配方出自安娜·科姆涅娜公主之手,但在她的配方中只有树脂、硫磺和油,没有硝石。因此克林根施特恩认为,所有含有硝石的配方要么是伪造的,要么是现代才出现的。斯卡利杰也提出了类似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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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根据阿拉伯语文献中记载的他的说法,其中提到了硝油和硝石。不过,在马库斯·格拉埃库斯所给出的配方中并未出现这些成分的记载,而阿尔贝图斯·马格努斯则抄录了该配方,他于1280年去世。我仍然认为,关于硝石的最早确切记载应出现在关于火药制作方法的最早记载中。在我看来,火药是在13世纪传入欧洲的,大致与多种希腊火的使用逐渐消失的时间相同。关于这一主题的最古老资料,就是上述阿尔贝图斯·马格努斯的著作以及1278年去世的罗杰·培根的著作。有人怀疑那篇最早的论著是否真的出自阿尔贝图斯之手;但可以肯定的是,无论其作者是谁,以及培根本人,他们都从同一来源获取信息。最近,冯·阿雷廷先生宣布他即将出版一份保存在慕尼黑选举图书馆的手稿,其中包含制造希腊火的真正配方以及最古老的火药配方。显然,巴黎图书馆中的两份手稿也印有同样的内容。我现在手头就有这份副本,它是由该图书馆的手稿保管人拉波特·杜泰尔转交给我们大学图书馆的。这份手稿中包含了许多配方,但只有些许差异,与阿尔贝图斯·马格努斯所记载的类似;显然,罗杰·培根所使用的这份手稿,正是杰布在其版本序言中提到的、保存在米德博士图书馆中的那份副本。至于马库斯·格拉埃库斯,目前还一无所知。有些人认为他生活在9世纪,但更有可能的是他生活在13世纪。他的著作或许只有译本而已,因为从“格拉埃库斯”这个姓氏来看,可以推测原作是用希腊语写的。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卡丹在描述如何制造一种可用水点燃的火焰时,提到的是马库斯·格拉库斯,而非格拉埃库斯。斯卡利杰很可能也拥有这份手稿,但他既没有提及它,也没有提及它的作者。这位马库斯共三次提到硝石,第一次是用“sal petrosum”这个名称来指代它,这一名称也出现在阿尔贝图斯·马格努斯的配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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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阿尔贝图斯并未重复的那一补充内容实在十分值得注意。在我看来,“scrophulæ contra lapides”指的是出现在墙壁上的那种沉积物,它被视作一种麻风病。至于添加灰烬或碱性盐类这一做法,作者要么是忘记了,要么是故意省略了,因为他或许认为这并非不可或缺。在另一处有这样的记载:“Lapis qui dicitur petra solis”,或者如其他手稿中所写的“salis”;不过我不敢断定这里指的是硝石。在第三段文字中则出现了“de sale petroso”或“de salepetro”这样的表述。在培根的著作中,“sal petræ”这一术语至少出现了三次。据卡西里所说,“pulvis nitratus”这一术语出现在一份公元1249年左右的阿拉伯语手稿中。如果前面提到的盖伯的著作确实是真实的,而且如果这位作者真如某些人所说生活在8世纪的话,那么那便是最早提及硝石的文献了——该文献中记载的是一种用于溶解物质的溶液,而这种溶液几乎就是王水。在13世纪生活的文森特·贝洛瓦肯西斯的著作中,我并未见到“sal petræ”这一名称。总而言之,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倾向于那些认为火药是在印度发明的论点,后来由撒拉森人从非洲带到欧洲,而欧洲人则改进了火药的制造方法,并找到了多种在战争以及制造轻武器和大炮时使用火药的方法。在印度,土壤中含有大量的氮元素,因此只需通过浸出处理就能获得硝石;而且印度的硝石储量极为丰富,几乎所有在欧洲各国之间的战争中使用的火药都是用印度的硝石制成的。如果真如所说,欧洲直到13世纪才知晓硝石的存在,那么在此之前就不可能制造出火药或王水;因为没有硝石就无法制造火药,而没有氮元素也就无法制造王水。但如果印度早在更早的时期就已经知道这种盐的存在,那么火药和王水很可能在被欧洲人使用之前就已经被印度人和阿拉伯人所使用了,尤其是考虑到前者其实是后者的化学知识启蒙者。在我看来,我之前所讲述的内容已经足以证明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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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火药的问题,我在这里补充的内容同样可以作为有关“水银酸”的证据。在古代化学家的著作中,很难找到关于矿物酸的最早记载。在他们进行的众多实验中,他们确实很早就获得了各种酸,并且赞颂了它们的用途;但每个人都隐瞒了制造这些酸的工艺;由于没有提纯的方法,他们很长一段时间都不知道不同种类酸之间的差异。那些现存的他们的配方往往自相矛盾,而且书写极为潦草,因此几乎无法判断他们的配方或混合物中主要含有哪种已知的酸。在我看来,关于“水银酸”的最早清晰描述出现在阿拉伯人的著作中,或是阿拉伯化学家们的学生所写的作品中。目前我所知道的、比这更早的记载只有盖伯的著作中的那些。虽然我不认为那些有拉丁文译本的著作出自8世纪或9世纪的盖伯之手,但我愿意承认它们至少可能属于12世纪的作品。因为在这一时期,“水银酸”以及各种化学工艺在这些著作中被更频繁地提及,而且描述也更为清晰。在化学史上,令人遗憾的是无法确定那位名为西涅修斯的希腊化学家或炼金术士的活跃时期;但毫无疑问,他从阿拉伯人的著作中借鉴了很多知识。这位西涅修斯在列举化学溶剂时提到了硝石水,这可以被视作“水银酸”。不过,由于他同时还提到了“粪水”,在我看来他指的是古人的硝酸,而非我们现在的硝石,总体而言他指的是那些能够溶解多种物质的强碱性溶液。我之前提到过的修道士西奥菲卢斯,很可能生活在12世纪,他似乎也了解“水银酸”;因为在拉斯佩引用的他的部分著作中,他提到了一种能够溶解所有金属的酸。在13世纪文森特·贝洛瓦肯西斯的著作中,也有少量关于“水银酸”的记载,不过这些记载相当可疑。他在其中提到了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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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所说的那种可以溶解黄金的溶剂,并非指用火处理黄金的方法——他对后一种方法有单独的描述。在另一处,他提到了各种不同的溶剂,其中包括植物酸、氨水以及通过蒸馏明矾得到的液体。此处他所指的无疑是一种矿物酸。17世纪最博学的化学家迈克尔·迈尔称,文森提乌斯将“aquafortis”视为一种秘方;不过我尚未找到相关段落。斯皮尔曼指出,1315年去世的卢利乌斯在80岁时曾描述过如何通过加入硫酸来从硝石中制取“aquafortis”;而巴希利乌斯·瓦伦丁则知道可以利用黏土来达到同样的目的。不过皮库斯·米兰杜拉认为,尚不确定14世纪的阿诺尔杜斯·德·维拉诺瓦是否了解硝石酸的特性。有一种古老的说法认为,这种酸最初是由一些德国人在威尼斯用来分离贵金属的,之后作为商品被运往欧洲各地。那些负责制备这种酸的人受到严密监视,以防其制作工艺泄露。他们主要负责将黄金从西班牙银器中分离出来,从而积累了巨额财富。因此便有了威尼斯人掌握炼金术的传闻;确实,在许多国家,黄金提炼师很长一段时间都被视为炼金师;但在湿法分离技术出现之后,炼金师的数量达到了顶峰。不过,关于威尼斯人的这项技艺,我能提供的信息比关于15世纪或16世纪初该技术传入法国的信息要少。威廉·布达埃乌斯出生于1467年,死于1540年,他在1516年首次出版的书中将这项技术描述为当时完全崭新的东西。一个出身低微的人名叫勒科因特,他首先在巴黎尝试利用布达埃乌斯所称的“aqua chrysulca”来分离黄金与白银。令人惊叹的是,借助这种液体,他甚至能够将极微小的金粒从白银及其他金属中分离出来;此外,他还能在不破坏器物表面的情况下将其上的镀金层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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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掌握了这种工艺。凭借这一技艺,他获得了巨额财富;这些财富连同这项秘术一起传给了他的儿子,而当时他的儿子是巴黎唯一的黄金提炼师。他还指出,这种工艺极其危险且有害健康,必须格外小心。掌握这项技艺的人在变得富有之后,便将实际操作交给仆人负责,自己则从远处指挥,以免吸入那些有害的蒸汽。硝石分解产生的酸性气体确实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这种危害被大大夸大了,其目的无疑是为了阻止人们试图掌握这项技艺,同时为抬高产品价格找借口。布达尤斯还提到,只有银被溶解,而金则保持原状未被溶解,随后通过另一种工艺将其从水中分离出来并加以清洗。由此不难看出,勒库安特使用的是王水;但如果他能在不破坏镀金器皿的情况下将金从中分离出来,那他肯定使用了王水,也就是说,当时王水早已为人所知。其他资料表明,巴黎的铸币厂从勒库安特的儿子手中购买了这项技艺,但仍将其视为秘密。正因如此,弗朗西斯一世于1540年3月19日在布卢瓦颁布法令,允许提高货币的价值,以弥补燃料和检测用水的成本。到了17世纪中叶,王水的制备方法以及湿法检测技术已在法国广为人知。无论如何,在1637年1月,蒸馏商们获得了行会执照,执照上列出了他们所销售的物品,其中就包括王水。当各国政府需要硝石来制造火药时,他们总会努力以尽可能低的价格获取它。此前没人想到,统治者有权独占民宅墙上的硝石层——因为这些硝石层若能被利用的话,便属于土地的附属物。然而,这种常被滥用的“王室特权”概念被各种借口不断扩大,以至于硝石的征收及其出租成了统治者压迫民众的手段之一,由此引发的怨言几乎与那些毫无根据的“狩猎特权”带来的怨言一样激烈。我就不继续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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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试图描述许多国家因此而遭受的苦难;那些痛苦至今仍历历在目。我所找到的关于这种令人憎恶的税收制度的最早记载可追溯到1419年。当时,马格德堡的大主教冈瑟将吉比琴施泰因地区的硝石开采权授予某人,允许其在一年内进行开采,该人需支付一桶硝石作为费用,其余部分则需按每磅五克罗申的价格上缴给大主教。继任的大主教弗雷德里克在1460年将吉比琴施泰因辖区内的所有土壤及从中可提取的硝石的开采权授予哈勒的一位市民,期限为四年,每年需支付一桶优质精炼硝石作为租金。1477年,埃内斯特大主教也在相同条件下将硝石的开采权终身授予了某人。1544年,有个人获得了在哈勒城门前的两堆垃圾中开采硝石的权力。1545年,哈勒的官员们还拥有自己的硝石加工厂和火药厂。1560年,特里尔的大主教约翰六世也允许某人开采硝石。1583年,勃兰登堡颁布法令,确认这种硝石税其实早已存在;1589年黑森地区也是如此。很可能很快就有许多君主效仿这一做法;但即便他们把欧洲所有墙壁上的硝石都收集起来,也远远不足以满足各种战争所需的火药量,除非能从印度,尤其是帕特纳获得更多的硝石供应。我不知道是否是葡萄牙人将硝石引入欧洲的,但荷兰人的回程船只上的最早货物记录就证明了硝石很早就被进口到了欧洲,而且他们最终成功地垄断了这一贸易领域,使得其他欧洲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无法在印度获得硝石。17世纪,当欧洲,尤其是德国开始更认真地研究化学,人们对硝石的成分及其制造方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之后,许多人便萌生了改进欧洲境内硝石生产方法的念头,希望借此不再依赖印度的硝石,并期望从中获得巨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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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提议在管道中填充可腐烂的物质以及能够固定硝酸的土壤;还有人主张用这些物质建造拱顶结构,而格劳伯则建议将坑洞填满这类物质。不过,最受认可的方案还是用它们来建造墙壁。由于人们相信这一方法的有效性,各个城镇不得不建造并维护一定数量的硝石墙,作为交换,人们得到了承诺:再也不会有收缴硝石的人破坏私人住宅或使其变得不卫生。然而经验表明,迄今为止所采取的所有措施都使得欧洲的硝石价格远远高于从孟加拉通过商业途径获得的硝石。只要知道印度盛产富含硝石的土壤,而且无需添加任何物质即可通过浸出法提取硝石,同时在那温暖的气候条件下无需借助火力就能让硝石结晶,再加上那里的劳动力成本极低,就能很容易理解这一点。欧洲各商业国家都从印度进口这种硝石而非使用其他替代品,由于竞争关系,其价格始终不会过高;而在欧洲,由于劳动力、燃料和灰烬的成本不断上升,硝石的制造成本也在持续增加。最终,这种做法将在各地被摒弃。在符腾堡公国和普鲁士各邦,由于各邦的强烈要求,这项规定在1798年被废除;但两国都向政府支付了补偿金以弥补损失。瑞典的情况也是如此。在不伦瑞克公国,这项规定很快就被废除了;而在选帝侯领地,则从未实施过。我们的大部分硝石都来自孟加拉,与埃及、波斯、西班牙等地一样,硝石存在于当地土壤中,通过浸出和结晶的方法将其分离出来。在法国、瑞典及其他一些国家,硝石则是通过在硝石床中人工制备而成的。这些硝石床由各种动物物质与石灰或灰浆混合而成,将混合物浇水并偶尔搅拌,然后让其静置相当长的时间。之后用碳酸钾对整个混合物进行浸出和分解,最后通过结晶将硝石分离并提纯。在某些情况下,还会将木灰与动物物质混合在一起,这样就无需再用碳酸钾进行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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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石中的硝酸究竟来源于大气中的氮,还是来自动物体内的氮,这是个问题。戴维博士在锡兰的一个洞穴中发现了硝石,而该处并不存在含氮物质;在印度、西班牙以及其他一些国家的一些远离人类居住区的地方,那些在前一年曾被冲刷过的土壤中也会产生大量硝石。硝石是从加尔各答和马德拉斯直接运往这些国家的,每袋的重量在150磅到175磅之间。英国每年进口的硝石价值在20万英镑到26万英镑之间。
在制造火药时,硫磺、硝石和木炭等成分必须尽可能纯净,并且要被磨成最细的粉末;随后将这些粉末按适当的比例混合在一起。再用水将混合物制成团块,然后用石灰质磨石将其研磨。之后在另一台磨机中通过筛子将混合物制成颗粒,再次进行筛选。最后,火药会在桶中快速旋转以使其更加均匀且坚硬,之后再进行干燥处理。不同国家的火药成分比例有所不同;在沃尔瑟姆修道院,硝石的比例为75%,木炭为15%,硫磺为10%。该国的火药消耗量极大,而且每年还有400万磅的火药被出口,其中大部分被送往非洲西海岸。
火药爆炸的力量源于气体产物的瞬间释放;这些气体包括氮气、一氧化碳、碳酸和亚硫酸气体;据计算,这些气体的体积是火药本身的2000倍。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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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一主题,有以下著作:《火炮制造大全》,作者为卡西米尔·西奥米耶诺维奇,1650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第61页。作者认为,古人所使用的硝石其实就是现在我们所不知道的那种物质。《硝石的自然史》,作者为W.克拉克,1670年于伦敦出版,8开本。书中指出,古人所用的硝石其实是不纯的硝石。
在制造火药时,硫磺、硝石和木炭等成分必须尽可能纯净,并且要被磨成最细的粉末;随后将这些粉末按适当的比例混合在一起。再用水将混合物制成团块,然后用石灰质磨石将其研磨。之后在另一台磨机中通过筛子将混合物制成颗粒,再次进行筛选。最后,火药会在桶中快速旋转以使其更加均匀且坚硬,之后再进行干燥处理。不同国家的火药成分比例有所不同;在沃尔瑟姆修道院,硝石的比例为75%,木炭为15%,硫磺为10%。该国的火药消耗量极大,而且每年还有400万磅的火药被出口,其中大部分被送往非洲西海岸。
火药爆炸的力量源于气体产物的瞬间释放;这些气体包括氮气、一氧化碳、碳酸和亚硫酸气体;据计算,这些气体的体积是火药本身的2000倍。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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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一主题,有以下著作:《火炮制造大全》,作者为卡西米尔·西奥米耶诺维奇,1650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第61页。作者认为,古人所使用的硝石其实就是现在我们所不知道的那种物质。《硝石的自然史》,作者为W.克拉克,1670年于伦敦出版,8开本。书中指出,古人所用的硝石其实是不纯的硝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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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者是通过净化前者而得到的。
G. C. Schelhameri所著的《关于硝酸的论述,包括对古代及现代相关观点的分析》,1709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为8开本,书中包含了许多有价值的语文学方面的见解,尤其是在涉及该物质性质的部分,但仍未解决相关问题。
Vin. Requeno博士所著的《关于恢复古希腊和罗马画家传统绘画技艺的探讨》,1787年于帕尔马出版,共两卷,8开本,页数为95页和131页。这是一部内容丰富但较为冗长的著作。他认为古人所说的“nitrum”其实就是我们的硝石;而其他人视为其属于矿物碱的证据,在他看来则表明那是碱化的硝石。不过我并不信服这一观点。在认定古人了解我们的硝石之前,必须先在他们的相关著作中找到足以证明那种“nitrum”与我们现在的硝石为同一物质的证据。
J. D. Michaelis所著的《关于普林尼所描述的硝酸的论述》,1784年于不来梅出版,为4开本。作者只是对普林尼的描述进行了阐释,并说明了在他看来,其中关于碱的内容应如何理解,以及关于我们所用硝石的内容又应如何理解。
自从在秘鲁发现了大量的硝酸钠矿藏之后,由于价格更为低廉,这种盐便取代了硝酸钾,被用于制作蚀刻液。但由于其易吸湿的特性,它并不适合用来制造火药。
关于葡萄牙境内的硝石的记载,可见于《给旅行者的实用指南》一书中。该书的作者是著名的科西嘉岛国王西奥多。
更多关于天然硝石的记载,可参见《关于硝石形成过程的回忆录集》,由学术院委员们撰写,1776年于巴黎出版,为8开本。还有Fortis神父所著的《关于矿物硝酸的论述》,1787年出版,也是8开本。
最早了解并揭示立方形硝石的人,或是最早了解这一物质的人之一,是莱比锡的约翰·博恩教授。
G. C. Schelhameri所著的《关于硝酸的论述,包括对古代及现代相关观点的分析》,1709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为8开本,书中包含了许多有价值的语文学方面的见解,尤其是在涉及该物质性质的部分,但仍未解决相关问题。
Vin. Requeno博士所著的《关于恢复古希腊和罗马画家传统绘画技艺的探讨》,1787年于帕尔马出版,共两卷,8开本,页数为95页和131页。这是一部内容丰富但较为冗长的著作。他认为古人所说的“nitrum”其实就是我们的硝石;而其他人视为其属于矿物碱的证据,在他看来则表明那是碱化的硝石。不过我并不信服这一观点。在认定古人了解我们的硝石之前,必须先在他们的相关著作中找到足以证明那种“nitrum”与我们现在的硝石为同一物质的证据。
J. D. Michaelis所著的《关于普林尼所描述的硝酸的论述》,1784年于不来梅出版,为4开本。作者只是对普林尼的描述进行了阐释,并说明了在他看来,其中关于碱的内容应如何理解,以及关于我们所用硝石的内容又应如何理解。
自从在秘鲁发现了大量的硝酸钠矿藏之后,由于价格更为低廉,这种盐便取代了硝酸钾,被用于制作蚀刻液。但由于其易吸湿的特性,它并不适合用来制造火药。
关于葡萄牙境内的硝石的记载,可见于《给旅行者的实用指南》一书中。该书的作者是著名的科西嘉岛国王西奥多。
更多关于天然硝石的记载,可参见《关于硝石形成过程的回忆录集》,由学术院委员们撰写,1776年于巴黎出版,为8开本。还有Fortis神父所著的《关于矿物硝酸的论述》,1787年出版,也是8开本。
最早了解并揭示立方形硝石的人,或是最早了解这一物质的人之一,是莱比锡的约翰·博恩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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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ta Eruditorum》,1683年,第410页;不过在他的《Dissertat. Chymico-Physicæ》一书中表述更为精确,该书于1696年在莱比锡出版,8开本,第36页。
1195
[无需向读者说明的是,此处所说的“苏打”指的是碳酸钠,而非化学家们所使用的含水苏打或苛性苏打。]
1196
[过去,高地上人们通过燃烧海藻来大量生产粗苏打,但自从盐类不再征税之后,英国市场上的大部分苏打都是通过将海藻与白垩及某些含碳物质一起分解而制成的。]
1197
同样地,被泥土覆盖的粪堆也会被浸出液体,这些液体在未经添加灰烬的情况下即可用作硝石。
1198
耶利米关于《箴言》25:20的论述,我在此完整引用,因为我会经常用到它:“硝石这一名称来源于尼特里亚地区,因为硝石多产于此地。它与氨盐很相似。正如海水在阳光下蒸发后会在海岸上形成岩石一样,尼特里亚地区在夏季有大量的雨水,强烈的阳光使得雨水在沙地上蒸发并形成岩石;这种岩石看起来虽类似盐或冰,但却没有寒冷或咸味。不过,根据盐的本性,它会在干燥时保持固态,而在多雨时则融化成液体。当地人会收集这种物质,需要时将其用作肥料。因此,先知耶利米对犯错的犹太人说:‘即使你用硝石清洗自己,即使你使用许多清洁剂,你仍然因自己的罪孽而污秽不堪。’硝石在水中就像活的石灰一样,它能分解杂质,同时让水变得适合用来清洗。所罗门观察到硝石的特性后说:‘醋放入硝石中,就能为最恶劣的心灵带来慰藉。’因为一旦把醋放入硝石中,它立刻就会沸腾。”
1199
希罗多德,《历史》第二卷,第86章和第87章。
1195
[无需向读者说明的是,此处所说的“苏打”指的是碳酸钠,而非化学家们所使用的含水苏打或苛性苏打。]
1196
[过去,高地上人们通过燃烧海藻来大量生产粗苏打,但自从盐类不再征税之后,英国市场上的大部分苏打都是通过将海藻与白垩及某些含碳物质一起分解而制成的。]
1197
同样地,被泥土覆盖的粪堆也会被浸出液体,这些液体在未经添加灰烬的情况下即可用作硝石。
1198
耶利米关于《箴言》25:20的论述,我在此完整引用,因为我会经常用到它:“硝石这一名称来源于尼特里亚地区,因为硝石多产于此地。它与氨盐很相似。正如海水在阳光下蒸发后会在海岸上形成岩石一样,尼特里亚地区在夏季有大量的雨水,强烈的阳光使得雨水在沙地上蒸发并形成岩石;这种岩石看起来虽类似盐或冰,但却没有寒冷或咸味。不过,根据盐的本性,它会在干燥时保持固态,而在多雨时则融化成液体。当地人会收集这种物质,需要时将其用作肥料。因此,先知耶利米对犯错的犹太人说:‘即使你用硝石清洗自己,即使你使用许多清洁剂,你仍然因自己的罪孽而污秽不堪。’硝石在水中就像活的石灰一样,它能分解杂质,同时让水变得适合用来清洗。所罗门观察到硝石的特性后说:‘醋放入硝石中,就能为最恶劣的心灵带来慰藉。’因为一旦把醋放入硝石中,它立刻就会沸腾。”
1199
希罗多德,《历史》第二卷,第86章和第87章。
Page 653
1200
《埃及自然史》第三卷第二章。另可参阅《埃及阿拉伯植物志》的序言,第xlv页。
1201
[1736年,杜阿梅尔证明苏打与钾碱是不同的物质;1758年,马格拉夫证实了这一结论。]
1202
第三十一卷,第十章。
1203
《药物简论》第九卷。迪奥斯科里德斯在第131节中也提到,人们早已知道硝石可以被燃烧。
1204
《哲学汇刊》,1771年,第51卷,第567页。
1205
《论火》,海因西乌斯版,第435页。书中提到了石灰在消化过程中产生的热量。亚里士多德也因为κονία与νίτρον具有相似的性质而将它们一同提及,《问题集》第一卷第39节,塞普塔利乌斯版,第71页。
1206
《植物史》第三卷第九章,第50页。
1207
第二十六卷第八章。
1208
第十四卷第二十章。
1209
《农业论》第一卷第七章。不过,实际应用中并不太依赖木材,关键在于向作物喷水。
1210
第三十一卷第十章。
1211
第三十一卷第七章。此处明确提到了盐水。
1212
塔西佗的《编年史》第十三卷第五十七章。
1213
第三十卷第七章。
1214
正如我在该书的序言中所指出的,亚里士多德的《奇迹观察录》尤其如此。
《埃及自然史》第三卷第二章。另可参阅《埃及阿拉伯植物志》的序言,第xlv页。
1201
[1736年,杜阿梅尔证明苏打与钾碱是不同的物质;1758年,马格拉夫证实了这一结论。]
1202
第三十一卷,第十章。
1203
《药物简论》第九卷。迪奥斯科里德斯在第131节中也提到,人们早已知道硝石可以被燃烧。
1204
《哲学汇刊》,1771年,第51卷,第567页。
1205
《论火》,海因西乌斯版,第435页。书中提到了石灰在消化过程中产生的热量。亚里士多德也因为κονία与νίτρον具有相似的性质而将它们一同提及,《问题集》第一卷第39节,塞普塔利乌斯版,第71页。
1206
《植物史》第三卷第九章,第50页。
1207
第二十六卷第八章。
1208
第十四卷第二十章。
1209
《农业论》第一卷第七章。不过,实际应用中并不太依赖木材,关键在于向作物喷水。
1210
第三十一卷第十章。
1211
第三十一卷第七章。此处明确提到了盐水。
1212
塔西佗的《编年史》第十三卷第五十七章。
1213
第三十卷第七章。
1214
正如我在该书的序言中所指出的,亚里士多德的《奇迹观察录》尤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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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在达格布尔岛,以及法雷托夫特和加尔梅斯布尔岛,弗里西亚盐是按照以下方式制成的。当地人乘着小船沿海岸航行,在水位较低时上岸,在泥地上挖掘,直到找到一种名为“托里希特”的土壤;这种土壤呈草皮状,其中还混有各种根系。他们将这些土壤运回岛上,将其摊开在阳光下晾干,之后将其堆成堆并烧成灰烬。剩下的灰烬再次被摊开,弄湿后用赤脚踩实;再挑出其中的小石子及其他无用物质,再次晾干后洒上水,最后将这些物质放入盐锅中煮沸,从而得到食盐。
1216
《布鲁塞尔学院回忆录》,1777年,第1卷,第345页。
1217
《化学基础》,莱顿,1732年,4开本,第1卷,第767页。
1218
波义耳认为所罗门的话足以证明碱是一种固定物质;当他看到从埃及获得的硝石与酸反应会产生气泡时,他更加确信这一观点。
1219
参见第一卷中的《肥皂的历史》。
1220
普林尼,《自然史》第36卷,第26章,第65节。书中多次提到硝石在玻璃制造中的作用。
1221
普林尼,《自然史》第31卷,第10章。
1222
同上,第30卷,第10章。
1223
《植物志的缘由》,第46页。
1224
普鲁塔克,《宴会记》第6卷末尾。
1225
泰奥弗拉斯托斯,《植物史》第2卷,第5章;《农业论》第2卷,第35章,第2节及第41章;帕拉迪乌斯,《农业论》第12卷,第1章,第3节,第996页。
1226
维吉尔,《农事诗》第1卷,第193行;普林尼,《自然史》第18卷,第7章,第845行;《农业论》第2卷,第36章,第184页。
在达格布尔岛,以及法雷托夫特和加尔梅斯布尔岛,弗里西亚盐是按照以下方式制成的。当地人乘着小船沿海岸航行,在水位较低时上岸,在泥地上挖掘,直到找到一种名为“托里希特”的土壤;这种土壤呈草皮状,其中还混有各种根系。他们将这些土壤运回岛上,将其摊开在阳光下晾干,之后将其堆成堆并烧成灰烬。剩下的灰烬再次被摊开,弄湿后用赤脚踩实;再挑出其中的小石子及其他无用物质,再次晾干后洒上水,最后将这些物质放入盐锅中煮沸,从而得到食盐。
1216
《布鲁塞尔学院回忆录》,1777年,第1卷,第345页。
1217
《化学基础》,莱顿,1732年,4开本,第1卷,第767页。
1218
波义耳认为所罗门的话足以证明碱是一种固定物质;当他看到从埃及获得的硝石与酸反应会产生气泡时,他更加确信这一观点。
1219
参见第一卷中的《肥皂的历史》。
1220
普林尼,《自然史》第36卷,第26章,第65节。书中多次提到硝石在玻璃制造中的作用。
1221
普林尼,《自然史》第31卷,第10章。
1222
同上,第30卷,第10章。
1223
《植物志的缘由》,第46页。
1224
普鲁塔克,《宴会记》第6卷末尾。
1225
泰奥弗拉斯托斯,《植物史》第2卷,第5章;《农业论》第2卷,第35章,第2节及第41章;帕拉迪乌斯,《农业论》第12卷,第1章,第3节,第996页。
1226
维吉尔,《农事诗》第1卷,第193行;普林尼,《自然史》第18卷,第7章,第845行;《农业论》第2卷,第36章,第18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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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
科卢梅拉,第二卷第10、11节。
1228
普林尼,第十九卷第8章,第41节;帕拉迪乌斯,第三卷第24章第6节;《农事论》,第十二卷第17章第1节;泰奥弗拉斯托斯,《植物成因论》,第六卷第14节。
1229
普林尼,第三十一卷第10节;以及第十九卷第5章,第26节第10段。
1230
阿皮基乌斯,第三卷第1章,第70页;马蒂亚尔,第十三卷第17封书信;普林尼,第十九卷第8章,第41节第3段;第三十卷第10节;科卢梅拉,第十一卷第3章第23节。[众所周知,碳酸钠至今仍常被用于烹饪中。]
1231
希罗多德,第二卷第87节。
1232
我们的制革工人也会使用生石灰来达到类似的目的。
1233
《迪奥斯科里德斯注释》,第89卷,第951页。
1234
这类矿泉水的清单可见于巴ッチ的《温泉之书》,帕多瓦,1711年,第5、6、7页,第160页。[例如,著名的塞尔茨水和卡尔斯巴德水以及冰岛的火山泉中都含有碳酸钠,尤其是间歇泉。]
1235
普林尼,第三十一卷第6节,第32段,第556页;维特鲁威,第八卷第3节,第158页。
1236
第三十一卷第10节。
1237
普林尼,第二十四卷第1节;第三十一卷第3节,第22段;《农事论》,第二卷第5章第14节,第85页。
1238
《自然之镜》,第七卷第87节,第480页。
1239
耶柔米对《耶利米书》第二章第22节的注释。
1240
“因为你虽用硝石洗涤自己,又用许多肥皂涂抹,但你的罪恶仍在我面前显露出来,这是主上帝所说的话。”
科卢梅拉,第二卷第10、11节。
1228
普林尼,第十九卷第8章,第41节;帕拉迪乌斯,第三卷第24章第6节;《农事论》,第十二卷第17章第1节;泰奥弗拉斯托斯,《植物成因论》,第六卷第14节。
1229
普林尼,第三十一卷第10节;以及第十九卷第5章,第26节第10段。
1230
阿皮基乌斯,第三卷第1章,第70页;马蒂亚尔,第十三卷第17封书信;普林尼,第十九卷第8章,第41节第3段;第三十卷第10节;科卢梅拉,第十一卷第3章第23节。[众所周知,碳酸钠至今仍常被用于烹饪中。]
1231
希罗多德,第二卷第87节。
1232
我们的制革工人也会使用生石灰来达到类似的目的。
1233
《迪奥斯科里德斯注释》,第89卷,第951页。
1234
这类矿泉水的清单可见于巴ッチ的《温泉之书》,帕多瓦,1711年,第5、6、7页,第160页。[例如,著名的塞尔茨水和卡尔斯巴德水以及冰岛的火山泉中都含有碳酸钠,尤其是间歇泉。]
1235
普林尼,第三十一卷第6节,第32段,第556页;维特鲁威,第八卷第3节,第158页。
1236
第三十一卷第10节。
1237
普林尼,第二十四卷第1节;第三十一卷第3节,第22段;《农事论》,第二卷第5章第14节,第85页。
1238
《自然之镜》,第七卷第87节,第480页。
1239
耶柔米对《耶利米书》第二章第22节的注释。
1240
“因为你虽用硝石洗涤自己,又用许多肥皂涂抹,但你的罪恶仍在我面前显露出来,这是主上帝所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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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1
关于usnee、asne以及usnem、assuan这两种植物,可参阅《阿维森纳医学典籍》,威尼斯版,1608年,第338页、406页及407页。另可参考Serapio的《简单药物论》第164页。在Du Cange的《希腊语词汇表》第12页的补充内容中提到了“ἀλκαλη”一词;而在《拉丁语词汇表》中,“alcali”一词仅被引自现代作家的著作。不过,Castelli的词典中对“kali”的解释表明,它并非指那种植物,而是指灰烬。
1242
见Scribonius Largus的注释,第228页。
1243
《评论集》,第145页;《问题集》,第231页。
1244
亚里士多德也知晓这类事物,参见《Mirab. Ausc.》第146章。
1245
《关于希腊火的研究》,乌普萨拉,1752年。
1246
《论微妙之物》,第13卷第3章,第71页,法兰克福版,1612年,8开本。
1247
《世界奇观》,第201页;《女性秘密》一书的末尾部分,阿姆斯特丹,1702年,12开本。
1248
《用于烧毁敌人的火种之书》,作者为Marco Græco;或者称为《用于消灭敌人的火种论》,由Marcus le Grec所著。该书是根据国家图书馆的两份手稿整理而成的,巴黎,1804年,四开本,共三页。
1249
《埃斯库里亚尔阿拉伯文藏书目录》,第二卷。
1250
可参阅Fabricius的《古代文献目录》第978页中所引用的著作。1798年,M. Langles在法国国家研究院发表的论文中指出,阿拉伯人是从印度人那里获得火药知识的,而印度人早在很早以前就已经知道火药了。在他们的圣书《Veidam或Vede》中,禁止在战争中使用火药。690年,火药在麦加之战中被使用过。
1251
可参考以下资料:《考古学》,第五卷,第148页;Henry的《大不列颠历史》,第四卷;Muratori的《古物志》。
关于usnee、asne以及usnem、assuan这两种植物,可参阅《阿维森纳医学典籍》,威尼斯版,1608年,第338页、406页及407页。另可参考Serapio的《简单药物论》第164页。在Du Cange的《希腊语词汇表》第12页的补充内容中提到了“ἀλκαλη”一词;而在《拉丁语词汇表》中,“alcali”一词仅被引自现代作家的著作。不过,Castelli的词典中对“kali”的解释表明,它并非指那种植物,而是指灰烬。
1242
见Scribonius Largus的注释,第228页。
1243
《评论集》,第145页;《问题集》,第231页。
1244
亚里士多德也知晓这类事物,参见《Mirab. Ausc.》第146章。
1245
《关于希腊火的研究》,乌普萨拉,1752年。
1246
《论微妙之物》,第13卷第3章,第71页,法兰克福版,1612年,8开本。
1247
《世界奇观》,第201页;《女性秘密》一书的末尾部分,阿姆斯特丹,1702年,12开本。
1248
《用于烧毁敌人的火种之书》,作者为Marco Græco;或者称为《用于消灭敌人的火种论》,由Marcus le Grec所著。该书是根据国家图书馆的两份手稿整理而成的,巴黎,1804年,四开本,共三页。
1249
《埃斯库里亚尔阿拉伯文藏书目录》,第二卷。
1250
可参阅Fabricius的《古代文献目录》第978页中所引用的著作。1798年,M. Langles在法国国家研究院发表的论文中指出,阿拉伯人是从印度人那里获得火药知识的,而印度人早在很早以前就已经知道火药了。在他们的圣书《Veidam或Vede》中,禁止在战争中使用火药。690年,火药在麦加之战中被使用过。
1251
可参考以下资料:《考古学》,第五卷,第148页;Henry的《大不列颠历史》,第四卷;Muratori的《古物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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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意大利史》,第二卷,第514页;沃森的《化学论文集》,第一卷,第284页、第327页;韦利的《法国历史》,第十六卷,第330页;道尔的《印度斯坦历史》,第二卷;《世界上最遥远地区的地理描述》,第二卷,第159页;施韦策的《编年史》,第109页。1413年,伯尔尼的居民从纽伦堡人手中购买了第一批火药。
1252年,西涅修斯著作中的一段文字首次被刊登在弗拉布里基乌斯的《希腊文典籍集》第八卷第236页上,该处有相关记载。
1253年,拉斯佩所著的《关于油画的艺术》一书,1781年在伦敦出版,为4开本,第145页。
1254年,《自然之镜》,第七卷,第13章,第432页。
1255年,第七卷,第88章,第480页。
1256年,《金色圣餐之象征》,1617年在法兰克福出版,为4开本,第七卷,第335页。
1257年,德·阿塞所著的著作,1556年出版,第三卷,第101页。
1258年,戈贝所著的《法国的古代矿物学家们》,1779年在巴黎出版,共两卷,8开本,第一卷第xxxiv页、第51页、第284页;第二卷第847页。
1259年,著名的化学家、斯德哥尔摩大学教授贝采利乌斯在其《化学手册》(1835年版,第四卷,第86页)中指出,瑞典的所有土地所有者仍须每年向国家上缴一定数量的硝石,并给出了检测其品质的方法。
1252年,西涅修斯著作中的一段文字首次被刊登在弗拉布里基乌斯的《希腊文典籍集》第八卷第236页上,该处有相关记载。
1253年,拉斯佩所著的《关于油画的艺术》一书,1781年在伦敦出版,为4开本,第145页。
1254年,《自然之镜》,第七卷,第13章,第432页。
1255年,第七卷,第88章,第480页。
1256年,《金色圣餐之象征》,1617年在法兰克福出版,为4开本,第七卷,第335页。
1257年,德·阿塞所著的著作,1556年出版,第三卷,第101页。
1258年,戈贝所著的《法国的古代矿物学家们》,1779年在巴黎出版,共两卷,8开本,第一卷第xxxiv页、第51页、第284页;第二卷第847页。
1259年,著名的化学家、斯德哥尔摩大学教授贝采利乌斯在其《化学手册》(1835年版,第四卷,第86页)中指出,瑞典的所有土地所有者仍须每年向国家上缴一定数量的硝石,并给出了检测其品质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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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审查员。
普特先生指出:“由于印刷术的发明使得书籍能够轻易地被复制和传播,因此有必要设法防止这一技术被滥用,避免其被用于损害宗教、道德或国家利益。正因如此,各地都规定了一项普遍原则:任何人不得擅自设立印刷厂,而必须获得政府的许可并在其监督下进行印刷;此外,任何作品在付印之前都必须经过专门指定的审查员审核,或者有官方命令证明其无害才行。”
然而,在印刷术发明之前的许多世纪里,各国政府就已经开始禁止某些书籍,甚至将其付之一炬。在古希腊和古罗马,都有许多这样的例子。在雅典,普罗塔哥拉的著作被禁止传播,所有能找到的副本都被公共宣告人烧毁了。在罗马,从努马墓中发现的他的著作也被元老院下令焚毁,因为这些著作与他所倡导的宗教信仰相悖。由于在灾难时期,罗马民众往往过于迷信,于是政府下令将所有迷信和占星相关的书籍交由执政官处理。这一命令屡次被重申,奥古斯都皇帝甚至曾一次性下令烧毁两千多本此类书籍。在同一位皇帝的统治下,拉比埃努斯的讽刺作品也被焚毁,这是此类事件的第一个案例。有趣的是,几年后,那个下令焚毁这些作品的作者的著作也遭遇了同样的命运。
普特先生指出:“由于印刷术的发明使得书籍能够轻易地被复制和传播,因此有必要设法防止这一技术被滥用,避免其被用于损害宗教、道德或国家利益。正因如此,各地都规定了一项普遍原则:任何人不得擅自设立印刷厂,而必须获得政府的许可并在其监督下进行印刷;此外,任何作品在付印之前都必须经过专门指定的审查员审核,或者有官方命令证明其无害才行。”
然而,在印刷术发明之前的许多世纪里,各国政府就已经开始禁止某些书籍,甚至将其付之一炬。在古希腊和古罗马,都有许多这样的例子。在雅典,普罗塔哥拉的著作被禁止传播,所有能找到的副本都被公共宣告人烧毁了。在罗马,从努马墓中发现的他的著作也被元老院下令焚毁,因为这些著作与他所倡导的宗教信仰相悖。由于在灾难时期,罗马民众往往过于迷信,于是政府下令将所有迷信和占星相关的书籍交由执政官处理。这一命令屡次被重申,奥古斯都皇帝甚至曾一次性下令烧毁两千多本此类书籍。在同一位皇帝的统治下,拉比埃努斯的讽刺作品也被焚毁,这是此类事件的第一个案例。有趣的是,几年后,那个下令焚毁这些作品的作者的著作也遭遇了同样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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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4年,这些著作也被公开焚毁。(类似地,本·阿里亚斯·蒙塔努斯的著作也被列入了禁止书籍的清单;他曾参与编制荷兰的第一份禁止书籍清单。)这些著作被焚毁后,卡西乌斯·塞维鲁讥讽地说,既然他已将朋友拉比埃努斯的著作牢记于心,那就有必要活活烧死他。这一言论促使奥古斯都颁布了针对有害著作的法律。克雷穆提乌斯·科尔杜斯在其历史著作中称卡西乌斯为“最后的罗马人”,为了讨好提比略,元老院下令焚毁该书;不过仍有不少副本因被藏匿而幸免于难。安条克四世下令焚毁犹太人的书籍;在公元最初的几个世纪里,基督徒的书籍也遭到了同样的严厉对待,阿诺比乌斯对此表达了强烈的不满。尤西比乌斯告诉我们,戴克里先也曾下令焚毁神圣经文。基督教传播之后,神职人员对那些对他们不利或与他们观点相悖的书籍,采取了与他们曾指责异教徒的那些愚蠢且有害于自身事业的手段相同的严厉态度。因此,在尼西亚会议上,阿里乌斯的著作被付之一炬;君士坦丁则威胁要处死那些藏匿这些著作的人。在以弗所会议上,神职人员请求皇帝狄奥多西二世焚毁聂斯托利的著作,这一请求得到了满足。在卡尔西顿会议上,欧提克斯的著作也遭遇了同样的命运。在之后的各个世纪中,类似的例子比比皆是。此外,早在印刷术发明之前的许多世纪里,作家们就会在作品出版之前将其交由上级审阅。这主要是由神职人员来完成的,其目的部分是为了避免受到谴责或惩罚,部分则是为了表达对教皇或主教的尊敬。不过,这似乎并非一种义务,而是一种自愿行为。768年,本笃会僧侣安布罗修斯·奥特佩尔特将他的《启示录注释》送给教皇斯蒂芬三世,恳请他出版并传播这部作品。他明确表示,自己是第一个提出此类请求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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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恩惠实在难得;那些不愿违背教会教父们教义的人,都拥有写作自由。他希望,即便自己自愿服从规定,这种自由也不会因此而受到限制。
印刷术发明后不久,人们就开始制定法律来对书籍进行审查——这一做法其实早在柏拉图时代就已有人提出,此后也有许多人一直呼吁实行。很可能是由于神职人员担心出版物会传播对宗教乃至他们自身权力有害的内容,才促使人们加快设立图书审查制度的步伐。通常认为,第一本获得政府许可而出版的书籍出现在1480年,而本笃会僧侣多姆·利隆或许就是第一个提到此事的人。他撰写了一部名为《历史与文学奇事》的著作,在该书的最后部分,他在谈到1480年出版的《认识你自己》一书时说:“这是我见过的第一本附有诸多正式批准与认可意见的出版物。”天主教会最顽固的捍卫者之一J.N.魏斯林格也提到了同样的事情,他在其名为《天主教武器库》的著作中记述了那本书的情况。他用拉丁语写道(并未提及利隆):“这是我见过的第一本经过神职人员审阅、阅读并予以认可的书籍。”在梅尔西耶看来,这确实是最古老的此类书籍。这本书有四份批准意见(用拉丁语写成);我在此将第一份和最后一份意见翻译成英语,以便展现当时神职人员的愚蠢傲慢:“我,菲利普·罗塔,法学博士,虽地位最低微,却已仔细阅读并认真审视了这部名为《认识你自己》的小作品。我发现它不仅内容虔诚且符合天主教教义,而且蕴含着许多极为有用的信息,因此我毫不犹豫地在此署名以证明这一点……我,马菲乌斯·吉拉尔多,凭借上帝的恩典成为威尼斯的宗主教以及达尔马提亚的主教,相信那些审阅并认可了上述书籍的先生们是值得信赖的,因此我证明这是一部虔诚且正统的作品。”
由此可见,在那个早期阶段,就已经有一些审查员在不阅读书籍的情况下就对其发表意见了。
印刷术发明后不久,人们就开始制定法律来对书籍进行审查——这一做法其实早在柏拉图时代就已有人提出,此后也有许多人一直呼吁实行。很可能是由于神职人员担心出版物会传播对宗教乃至他们自身权力有害的内容,才促使人们加快设立图书审查制度的步伐。通常认为,第一本获得政府许可而出版的书籍出现在1480年,而本笃会僧侣多姆·利隆或许就是第一个提到此事的人。他撰写了一部名为《历史与文学奇事》的著作,在该书的最后部分,他在谈到1480年出版的《认识你自己》一书时说:“这是我见过的第一本附有诸多正式批准与认可意见的出版物。”天主教会最顽固的捍卫者之一J.N.魏斯林格也提到了同样的事情,他在其名为《天主教武器库》的著作中记述了那本书的情况。他用拉丁语写道(并未提及利隆):“这是我见过的第一本经过神职人员审阅、阅读并予以认可的书籍。”在梅尔西耶看来,这确实是最古老的此类书籍。这本书有四份批准意见(用拉丁语写成);我在此将第一份和最后一份意见翻译成英语,以便展现当时神职人员的愚蠢傲慢:“我,菲利普·罗塔,法学博士,虽地位最低微,却已仔细阅读并认真审视了这部名为《认识你自己》的小作品。我发现它不仅内容虔诚且符合天主教教义,而且蕴含着许多极为有用的信息,因此我毫不犹豫地在此署名以证明这一点……我,马菲乌斯·吉拉尔多,凭借上帝的恩典成为威尼斯的宗主教以及达尔马提亚的主教,相信那些审阅并认可了上述书籍的先生们是值得信赖的,因此我证明这是一部虔诚且正统的作品。”
由此可见,在那个早期阶段,就已经有一些审查员在不阅读书籍的情况下就对其发表意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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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是我们图书馆的博学抄写员埃卡德先生建议我去查阅1778年的《科隆文学周刊》,我本应将这些记载视为有关图书审查制度的最早资料。在那本杂志中,我发现了一位匿名作者所写的精彩描述,其中介绍了该城市早期的印刷状况,以及两本在1479年之前就已被印刷出来的书籍,而且这些书籍还得到了公共审查员的认可。第一本书是《里昂主教威廉的《美德论》》;该书的结尾处有这样的文字:“愿美德之主受到祝福,他让这部作品在值得称颂的科隆城顺利完成,该作品经过了当地大学的审核与批准,也是在该城当时那位杰出领袖的同意与支持下,由亨利·昆特尔负责印刷的。”另一本书则是《圣经》,其结尾处写着:“主降生后的1479年,马太使徒的纪念日那天,这部汇集了旧约与新约内容、以及福音书相关内容的伟大著作,为了赞美神圣的三位一体以及纯洁的圣母玛利亚,由康拉德·德·洪博尔赫在科隆城印刷出来,同样也得到了科隆大学的认可与批准。”据我所知,目前最古老的关于任命图书审查员的命令,是1486年由门茨大主教贝尔托尔德颁布的,这一命令可以在古登的《1275年外交文献集》第四卷中找到。1501年,教皇亚历山大六世颁布了一项诏书,其内容可以与门茨大主教的命令相辅相成。在谴责那些在正当书籍中掺入错误观念和有害教义、甚至与神圣的基督教教义相悖的人之后,教皇继续写道:“我们得知,通过这种手段,许多包含各种错误观念和有害教义的书籍和论著被印刷出来,而且至今仍在世界各地,尤其是科隆、门茨、特里尔和马格德堡等地区被持续印刷着;鉴于此,我们决心立即制止这种可恶的行为……因此,我们以使徒法庭的权威,严格禁止所有印刷商、他们的雇员以及所有从事印刷工作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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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在上述省份印刷任何书籍、论著或文字作品,否则将面临绝罚以及金钱处罚。这些处罚将由科隆、门茨、特里尔和马格德堡的大主教们,以及他们的总代牧或宗教事务官员们,根据各自所在省份的情况来决定并执行。在获得上述大主教、代牧或官员的特别许可之前,不得印刷任何此类作品,而这类许可的发放无需任何费用。我们要求他们,在授予此类许可之前,必须让有能力且公正的人士仔细审查那些即将印刷的作品;同时必须确保不会印刷出任何邪恶、令人反感或违背正统信仰的内容。
该诏书的其他部分还规定了防止已印刷的作品造成危害的措施。所有在该规定出台之前印刷的书籍和目录都必须接受审查,那些包含任何有损天主教信仰内容的作品则必须被焚毁。
16世纪初,1515年在罗马召开的著名的拉特兰会议下令,今后只有经过教会审查员审核的书籍才能被印刷。
在法国,据说神学系擅自取得了审查书籍的权力;但在1650年,当未经该系同意便任命了公共审查员之后,他们声称自己拥有这项权力的历史已有两百年之久。他们表示:“巴黎的学者们拥有自行审批书籍的权力已经超过两百年了,他们只对自己做出的决定负责。”
在欧洲各国中,没有哪个国家的新闻自由能像我们这里这样充分,唯一存在的审查形式就是对戏剧作品的审查。在罗马,严格的审查制度依然存在,但似乎有希望出现改善的迹象。在德国,审查制度极为严格,尤其是在奥地利、巴伐利亚和普鲁士。不过,大多数被禁止的作品都是在瑞士、汉堡或莱比锡印刷的,由于对这些作品的需求很大,几乎在每个主要城市的书店都能买到它们。为了制止这种情况,普鲁士的现任君主……
该诏书的其他部分还规定了防止已印刷的作品造成危害的措施。所有在该规定出台之前印刷的书籍和目录都必须接受审查,那些包含任何有损天主教信仰内容的作品则必须被焚毁。
16世纪初,1515年在罗马召开的著名的拉特兰会议下令,今后只有经过教会审查员审核的书籍才能被印刷。
在法国,据说神学系擅自取得了审查书籍的权力;但在1650年,当未经该系同意便任命了公共审查员之后,他们声称自己拥有这项权力的历史已有两百年之久。他们表示:“巴黎的学者们拥有自行审批书籍的权力已经超过两百年了,他们只对自己做出的决定负责。”
在欧洲各国中,没有哪个国家的新闻自由能像我们这里这样充分,唯一存在的审查形式就是对戏剧作品的审查。在罗马,严格的审查制度依然存在,但似乎有希望出现改善的迹象。在德国,审查制度极为严格,尤其是在奥地利、巴伐利亚和普鲁士。不过,大多数被禁止的作品都是在瑞士、汉堡或莱比锡印刷的,由于对这些作品的需求很大,几乎在每个主要城市的书店都能买到它们。为了制止这种情况,普鲁士的现任君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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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他自称是自由主义者,却仍禁止汉堡的霍夫曼与坎佩出版社出版的所有作品,只因这些作品刊登了霍夫曼·冯·法勒斯莱本的政治诗作。可以想象,讽刺作品也须遵守同样严格的法律,因此那里绝不允许任何此类作品存在。
脚注:
1260 依据真正的法律原则对书籍的再版行为进行审查。1774年,4开本。
1261 第欧根尼·拉尔修,《名士传》第九卷第52章;西塞罗,《论自然神论》第一卷第23章;拉克坦提乌斯,《论愤怒》第九卷第2章;尤西比乌斯,《福音预备论》第十四卷第19页;米努基乌斯·费利克斯,第八卷第13章。
1262 李维,《历史》第四十卷第29章;普林尼,《自然史》第十三卷第13章;普鲁塔克,《努马传》;拉克坦提乌斯,《论虚假宗教》第一卷第25、5章;瓦勒里乌斯·马克西穆斯,《名人传》第一卷第1、12章。
1263 苏埃托尼乌斯,《十二凯撒传》第二卷第31章。
1264 这一整个事件由修辞学家塞内卡在其著作《论争集》第五卷——也有人认为是第十卷——的序言中记载下来。
1265 塔西佗,《编年史》第一卷第72章。贝勒在他的词典中试图澄清有关卡西乌斯和拉比埃努斯的历史的一些疑问,可参阅“卡西乌斯”条目。
1266 塔西佗,《编年史》第四卷第35章。
1267 《马加比记》第二卷。
1268 《反异教论》第三卷。
1269 《教会史》第八卷第2章。苏伊达斯也说了同样的话。
脚注:
1260 依据真正的法律原则对书籍的再版行为进行审查。1774年,4开本。
1261 第欧根尼·拉尔修,《名士传》第九卷第52章;西塞罗,《论自然神论》第一卷第23章;拉克坦提乌斯,《论愤怒》第九卷第2章;尤西比乌斯,《福音预备论》第十四卷第19页;米努基乌斯·费利克斯,第八卷第13章。
1262 李维,《历史》第四十卷第29章;普林尼,《自然史》第十三卷第13章;普鲁塔克,《努马传》;拉克坦提乌斯,《论虚假宗教》第一卷第25、5章;瓦勒里乌斯·马克西穆斯,《名人传》第一卷第1、12章。
1263 苏埃托尼乌斯,《十二凯撒传》第二卷第31章。
1264 这一整个事件由修辞学家塞内卡在其著作《论争集》第五卷——也有人认为是第十卷——的序言中记载下来。
1265 塔西佗,《编年史》第一卷第72章。贝勒在他的词典中试图澄清有关卡西乌斯和拉比埃努斯的历史的一些疑问,可参阅“卡西乌斯”条目。
1266 塔西佗,《编年史》第四卷第35章。
1267 《马加比记》第二卷。
1268 《反异教论》第三卷。
1269 《教会史》第八卷第2章。苏伊达斯也说了同样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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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0
苏格拉底,第一卷,第六章。
1271
《Digestor》,第十卷,第2、4、1节。
1272
巴耶,《学者们的判决》,4开本,第一卷,第26页。
1273
巴黎,1738–40年,4开本,第八卷。
1274
阿根廷,1749年,对开本。
1275
《Codex Diplomaticus. Franc.》,1758年,4开本,第四卷,第460页。关于美因茨设立图书审查员的记载也可见于G. C.约翰尼斯所著的《Rerum Mogunt.》第一卷,第798页。
1276
该诏书的完整内容可见于巴罗尼乌斯的《Annales Ecclesiastici》第十九卷,科隆,1691年,第514页。
1277
巴耶,《学者们的判决》,第一卷,第19页。
苏格拉底,第一卷,第六章。
1271
《Digestor》,第十卷,第2、4、1节。
1272
巴耶,《学者们的判决》,4开本,第一卷,第26页。
1273
巴黎,1738–40年,4开本,第八卷。
1274
阿根廷,1749年,对开本。
1275
《Codex Diplomaticus. Franc.》,1758年,4开本,第四卷,第460页。关于美因茨设立图书审查员的记载也可见于G. C.约翰尼斯所著的《Rerum Mogunt.》第一卷,第798页。
1276
该诏书的完整内容可见于巴罗尼乌斯的《Annales Ecclesiastici》第十九卷,科隆,1691年,第514页。
1277
巴耶,《学者们的判决》,第一卷,第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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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印刷的专属许可权。
在本文中,我并不打算列出15世纪和16世纪所有享有此类许可权的书籍的完整清单,因为这样的列表几乎没有任何实用价值。我只想为回答“最早授予书籍的许可权是什么?”这一问题提供一些线索。目前所知最古老的许可权,是由班贝格的主教亨利在1490年授予以下书籍的:《Liber Missalis secundum ordinem ecclesiæ Bambergensis——Anno incarnationis dominice MCCCCXC. nono vero kal. April.—In civitate Babenbergn. per magistrum Johannem Sensenschmidt, prefate civitatis incolam, et Heinr. Petzensteiner.》这一许可权最初是由潘策尔在其所著的《纽伦堡圣经版本史》中提到的,后来阿姆·恩德也在《梅乌塞尔的历史知识拓展文集》中提到了它。阿姆·恩德指出:“可以很容易地相信,这位主教并非这类许可权的创造者,因此它们的历史比人们此前认为的要悠久得多。”阿姆·恩德还提到了1491年授予一部名为《Hortus Sanitatis》的作品的许可权,该书由雅各布·迈登巴赫负责印刷……该书的印刷地点在美因茨,当时由美因茨大主教兼选帝侯贝尔托尔德主持相关事务,正是在他的支持下,这本书才得以出版并得到认可。阿姆·恩德认为,这或许指的是某种许可权,但也有可能并非如此。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这仅仅是指1486年贝尔托尔德大主教设立图书审查制度后所授予的印刷许可而已。目前所知最古老的威尼斯许可权也出自1491年,是普特尔在以下作品中发现的:《Foenix Magistri Petri memoriae Ravennatis》。该书的印刷信息为:由克雷莫纳的印刷商伯纳迪努斯·德·科里斯负责印刷,印刷日期为1491年1月10日,书籍为四开本。
在本文中,我并不打算列出15世纪和16世纪所有享有此类许可权的书籍的完整清单,因为这样的列表几乎没有任何实用价值。我只想为回答“最早授予书籍的许可权是什么?”这一问题提供一些线索。目前所知最古老的许可权,是由班贝格的主教亨利在1490年授予以下书籍的:《Liber Missalis secundum ordinem ecclesiæ Bambergensis——Anno incarnationis dominice MCCCCXC. nono vero kal. April.—In civitate Babenbergn. per magistrum Johannem Sensenschmidt, prefate civitatis incolam, et Heinr. Petzensteiner.》这一许可权最初是由潘策尔在其所著的《纽伦堡圣经版本史》中提到的,后来阿姆·恩德也在《梅乌塞尔的历史知识拓展文集》中提到了它。阿姆·恩德指出:“可以很容易地相信,这位主教并非这类许可权的创造者,因此它们的历史比人们此前认为的要悠久得多。”阿姆·恩德还提到了1491年授予一部名为《Hortus Sanitatis》的作品的许可权,该书由雅各布·迈登巴赫负责印刷……该书的印刷地点在美因茨,当时由美因茨大主教兼选帝侯贝尔托尔德主持相关事务,正是在他的支持下,这本书才得以出版并得到认可。阿姆·恩德认为,这或许指的是某种许可权,但也有可能并非如此。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这仅仅是指1486年贝尔托尔德大主教设立图书审查制度后所授予的印刷许可而已。目前所知最古老的威尼斯许可权也出自1491年,是普特尔在以下作品中发现的:《Foenix Magistri Petri memoriae Ravennatis》。该书的印刷信息为:由克雷莫纳的印刷商伯纳迪努斯·德·科里斯负责印刷,印刷日期为1491年1月10日,书籍为四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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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几页也享有特权。还有一份1492年由威尼斯颁发的特权,涉及《塞内卡的悲剧及注释》一书……该特权规定任何人不得印刷这部作品及其注释,违者将面临相应惩罚,这份特权由拉扎鲁斯·伊萨尔达·德·萨利维亚诺于1492年12月12日在威尼斯颁发。目前所知最古老的教皇特权出自1505年,是授予赫尔维乌斯·布里托尼斯的,用于出版洛伦巴德的彼得四世的四卷法律著作,这些著作的文笔极为精妙。1495年,阿尔杜斯出版了亚里士多德的著作,在该书第一部分的末尾有如下说明:“威尼斯尊贵的元老院已授予这位发明者阿尔杜斯特权,禁止任何人印刷这本书或他之前出版的其他书籍,也不得使用他所发明的印刷技术。”最后这句话指的是用于印刷阿尔杜斯版希腊经典著作的希腊文活字。普特尔和霍夫曼引用了以下一些早期的特权:1495年,路易斯·斯福尔扎公爵为米凯尔·费尔纳和欧斯塔修斯·西尔伯出版I.A.坎帕尼的著作而授予他们特权;1501年,罗马帝国元老院为康拉德·凯尔特斯出版的赫罗维斯塔的著作授予特权;1506年,教皇尤利乌斯二世为书商埃万杰利斯塔·托西诺出版托勒密的《地理学》授予特权;1507年,路易十二为安托万·韦拉尔授予特权;1510年,帝国首次为《古老修道院院长之金篇》授予特权;1512年,帝国为罗斯林的《新娘玫瑰园》授予特权;1527年,萨克森公爵为埃姆瑟版的《新约》授予特权。安德森提到1590年,莱默的《条约集》中记载了英格兰首个关于书籍印刷的专有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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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年份中,伊丽莎白女王授予牛津的理查德·韦特一项特权,允许他翻译塔西佗的著作。令我十分惊讶的是,安德森虽然经常需要使用莱默的《Fœdera》一书,而且显然也仔细研究过它,却忽略了该书中记载的最古老的专利许可。在阿姆斯所著的、对那些希望了解英国文学史的人来说极为重要的著作《Typographical Antiquities》中,还有更为古老的专利许可记录。我在该书中发现的最早的一些专利如下:
1510年:《博库斯国王的历史》……由托马斯·戈德弗里在伦敦印刷,附有皇家特许状。
1518年:《理查德·佩塞的演说》……由皇家印刷商理查德·平森印刷,同时获得国王的许可,禁止任何人在这两年内在英格兰境内印刷此书,也不得将其他地方印刷的版本引入英格兰境内销售。
其他获得特许许可而得以印刷的著作则出现在1520年、1521年、1525年、1528年、1530年等年份。1483年,尽管有针对外国商人的相关法令,但外国人仍被允许进口书籍和手稿,并在英格兰境内进行印刷;不过这一权利后来在1533年被亨利八世撤销,相关命令可见于阿姆斯的著作中。1538年,亨利颁布了关于圣经印刷的法令;1542年,他又授予某位书商为期四年的独家印刷权。
为寻找最古老的西班牙专利许可,我查阅了多种著作,其中包括《Specimen Bibliothecae Hispano-Majansianae》,但并未找到比以下这本书更早的专利记录:
《埃利乌斯·安东尼乌斯·内布里森斯的拉丁语语法导论》。印刷地:坎塔布里亚地区的洛格罗尼奥城,公元1510年。阿姆·恩德在前面提到的梅塞尔的著作中指出,波兰也曾有授予书籍专利许可的惯例。
1510年:《博库斯国王的历史》……由托马斯·戈德弗里在伦敦印刷,附有皇家特许状。
1518年:《理查德·佩塞的演说》……由皇家印刷商理查德·平森印刷,同时获得国王的许可,禁止任何人在这两年内在英格兰境内印刷此书,也不得将其他地方印刷的版本引入英格兰境内销售。
其他获得特许许可而得以印刷的著作则出现在1520年、1521年、1525年、1528年、1530年等年份。1483年,尽管有针对外国商人的相关法令,但外国人仍被允许进口书籍和手稿,并在英格兰境内进行印刷;不过这一权利后来在1533年被亨利八世撤销,相关命令可见于阿姆斯的著作中。1538年,亨利颁布了关于圣经印刷的法令;1542年,他又授予某位书商为期四年的独家印刷权。
为寻找最古老的西班牙专利许可,我查阅了多种著作,其中包括《Specimen Bibliothecae Hispano-Majansianae》,但并未找到比以下这本书更早的专利记录:
《埃利乌斯·安东尼乌斯·内布里森斯的拉丁语语法导论》。印刷地:坎塔布里亚地区的洛格罗尼奥城,公元1510年。阿姆·恩德在前面提到的梅塞尔的著作中指出,波兰也曾有授予书籍专利许可的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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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注
1278
根据真正的法律原则对书籍的再版行为进行了审查。
1279
最古老的皇帝及诸侯颁发的书籍印刷或出版特权,1777年出版,8开本。
1280
第十六卷,第96页。
1281
[迄今为止,王室在不同时期都授予过印刷英文《圣经》及祈祷文的专属特权,唯一例外的是共和时期,那时这些特权被废除。在查理二世统治的第27年,托马斯·纽科姆与亨利·希尔斯获得了皇家特许状;在安妮女王统治的第12年,本杰明·图克与约翰·巴伯获得了特许状;在乔治一世统治的第22年,约翰·巴斯凯特获得了特许状。随后是约翰·里夫斯,他在乔治三世统治的第39年获得了特许状,并与乔治·艾尔及安德鲁·斯特拉汉一起印刷了多版《圣经》及祈祷文,这些版本被称为“里夫斯版本”。最新的特许状是由乔治四世授予安德鲁·斯特拉汉、乔治·艾尔及安德鲁·斯波蒂斯伍德的,有效期为30年,从1830年1月21日开始,因此将于1860年到期。根据这项特许状,除获得特许权的人之外,任何人都不允许在英格兰印刷任何用英文翻译的《圣经》或新约,无论是否附有注释;也不允许印刷英格兰及爱尔兰联合教会的任何祈祷文、仪式或礼仪;更不允许印刷王室规定的任何书籍。此外,用英文或英文与其他语言混合印刷的上述书籍也不得从国外进口。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也与获得特许权的人一样享有印刷《圣经》等书籍的权利,但它们仅拥有许可权,没有权力禁止或追究相关行为。需要指出的是,目前的特许权持有者近年来并未……]
1278
根据真正的法律原则对书籍的再版行为进行了审查。
1279
最古老的皇帝及诸侯颁发的书籍印刷或出版特权,1777年出版,8开本。
1280
第十六卷,第96页。
1281
[迄今为止,王室在不同时期都授予过印刷英文《圣经》及祈祷文的专属特权,唯一例外的是共和时期,那时这些特权被废除。在查理二世统治的第27年,托马斯·纽科姆与亨利·希尔斯获得了皇家特许状;在安妮女王统治的第12年,本杰明·图克与约翰·巴伯获得了特许状;在乔治一世统治的第22年,约翰·巴斯凯特获得了特许状。随后是约翰·里夫斯,他在乔治三世统治的第39年获得了特许状,并与乔治·艾尔及安德鲁·斯特拉汉一起印刷了多版《圣经》及祈祷文,这些版本被称为“里夫斯版本”。最新的特许状是由乔治四世授予安德鲁·斯特拉汉、乔治·艾尔及安德鲁·斯波蒂斯伍德的,有效期为30年,从1830年1月21日开始,因此将于1860年到期。根据这项特许状,除获得特许权的人之外,任何人都不允许在英格兰印刷任何用英文翻译的《圣经》或新约,无论是否附有注释;也不允许印刷英格兰及爱尔兰联合教会的任何祈祷文、仪式或礼仪;更不允许印刷王室规定的任何书籍。此外,用英文或英文与其他语言混合印刷的上述书籍也不得从国外进口。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也与获得特许权的人一样享有印刷《圣经》等书籍的权利,但它们仅拥有许可权,没有权力禁止或追究相关行为。需要指出的是,目前的特许权持有者近年来并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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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试图维护自己的权利,如今《圣经》的印刷几乎可以随心所欲地进行。在1700年之前的苏格兰,有多人同时拥有印刷许可,因此很难分辨谁是国王指定的印刷商,谁不是。1716年7月6日,乔治一世将为期41年的印刷许可授予了英国的约翰·巴斯凯特以及阿格尼斯·坎贝尔二人。之后由亚历山大·金凯尔德接任,其许可始于1749年6月21日;再之后则是詹姆斯·亨特·布莱尔与约翰·布鲁斯,他们的许可始于1798年,直至他们的继承人D.H.布莱尔爵士和布鲁斯小姐手中才终止。1833年,这项许可便不再有效,且从未被续期。与英格兰和爱尔兰不同,苏格兰的四所大学从未参与过这种垄断行为。在爱尔兰,乔治三世于1766年将《圣经》的印刷许可授予了布尔特·格里尔森,有效期为40年。他的儿子乔治·格里尔森在1811年获得了许可的续期,至今仍与爱尔兰的专利持有者基恩先生一起负责印刷工作。都柏林的三一学院也拥有相应的印刷权,但根据爱尔兰印刷商自身的许可规定,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也被允许将《圣经》进口到爱尔兰。——坎贝尔博士关于《圣经》垄断问题的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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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目录。
最初的印刷商自掏腰包印刷书籍,然后自行销售。因此他们需要拥有大量资金。在那个时代,纸张及其他所有材料以及劳动力都极为昂贵;另一方面,购买书籍的人很少,一方面是因为书籍价格过高,另一方面则是由于知识传播不广,人们并不像现在这样普遍阅读书籍。基于这些原因,许多优秀的印刷商尽管富有才智,却依然陷入贫困。我的同胞康拉德·斯韦因海姆和阿诺德·帕纳尔兹就是如此——他们是罗马最早的印刷商,也是很长一段时间内唯一的印刷商。罗马在很多方面,尤其是在16世纪时,堪称基督教世界的首都。当他们的仓库里积累了12,475册书籍之后,他们不得不向教皇寻求援助。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行业逐渐分化,出现了书商。看来,最初放弃图书销售业务、只保留印刷工作的正是印刷商们自己;至少,出生于奥林根、居住在奥格斯堡的著名书商约翰·莱因曼就是如此。他最初是一名印刷工兼铸字师,阿尔杜斯就是从他那里获得印刷用字模的。他印刷的书籍出版时间介于1508年至1524年之间,在许多书中他被称作“著名的德国书商”。大约在同一时期,还有书商约瑟夫·布尔格林和乔治·迪马尔。有时,一些来自不同阶层的富人,尤其是显赫的商人,会自费委托他人印刷他们要销售的书籍。例如,学识渊博的亨利·斯蒂芬斯曾在巴黎为乌尔里希·富格尔工作,为他印刷所购买的众多手稿,并因此获得报酬。在1558年至1567年间出版的某些版本中,他以“亨里库斯·斯蒂法努斯,尊贵的乌尔里希·富格尔的印刷师”之名署名。同样,在17世纪初,也出现了一个类似的情况。
最初的印刷商自掏腰包印刷书籍,然后自行销售。因此他们需要拥有大量资金。在那个时代,纸张及其他所有材料以及劳动力都极为昂贵;另一方面,购买书籍的人很少,一方面是因为书籍价格过高,另一方面则是由于知识传播不广,人们并不像现在这样普遍阅读书籍。基于这些原因,许多优秀的印刷商尽管富有才智,却依然陷入贫困。我的同胞康拉德·斯韦因海姆和阿诺德·帕纳尔兹就是如此——他们是罗马最早的印刷商,也是很长一段时间内唯一的印刷商。罗马在很多方面,尤其是在16世纪时,堪称基督教世界的首都。当他们的仓库里积累了12,475册书籍之后,他们不得不向教皇寻求援助。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行业逐渐分化,出现了书商。看来,最初放弃图书销售业务、只保留印刷工作的正是印刷商们自己;至少,出生于奥林根、居住在奥格斯堡的著名书商约翰·莱因曼就是如此。他最初是一名印刷工兼铸字师,阿尔杜斯就是从他那里获得印刷用字模的。他印刷的书籍出版时间介于1508年至1524年之间,在许多书中他被称作“著名的德国书商”。大约在同一时期,还有书商约瑟夫·布尔格林和乔治·迪马尔。有时,一些来自不同阶层的富人,尤其是显赫的商人,会自费委托他人印刷他们要销售的书籍。例如,学识渊博的亨利·斯蒂芬斯曾在巴黎为乌尔里希·富格尔工作,为他印刷所购买的众多手稿,并因此获得报酬。在1558年至1567年间出版的某些版本中,他以“亨里库斯·斯蒂法努斯,尊贵的乌尔里希·富格尔的印刷师”之名署名。同样,在17世纪初,也出现了一个类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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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格斯堡那些博学而富有的市民们,以城市管理者马克斯·韦尔瑟为首,印刷了大量书籍。这些书籍的末尾通常都写着“ad insigne pinus”这样的字样。因此,印刷术催生了一个新的重要行业——图书销售业,这一行业主要在德国的美因河畔法兰克福发展起来。尤其是在集市期间,那条街上会有几家大型书店,至今那条街仍被称为“书街”。奥格斯堡的书商乔治·威勒,有人误称他为维勒,也有人称他为沃尔特,他经营着一家规模很大的书店,并经常参加法兰克福的集市。他首先想出了一个主意:在每次集市上都出版一份包含所有新书的目录,注明书的尺寸和作者姓名。莱米尔,更广为人知的名字是米拉乌斯,称目录最早是在1554年印刷出来的;不过拉贝、赖曼和赫乌曼从莱米尔那里获取信息后,或许出错了,将这一时间定为1564年。威勒的目录一直由法兰克福的印刷商尼古拉斯·巴萨乌斯负责印刷,直到1592年。当然,其他书商也很快开始出版类似的目录,不过威勒的目录仍然长期占据主导地位。所有这些目录都是四开本,且没有页码,其编排顺序如下:首先是拉丁文书籍,从新教神学著作开始,这可能是因为威勒是路德教徒;接着是天主教书籍;再之后则是法律、医学、哲学、诗歌和音乐方面的书籍。第二类是德文书籍,它们的编排方式也与此相同。1604年,经政府许可,一份综合性的复活节目录被印刷出来。此后,莱比锡的书商们不仅开始重印法兰克福的目录,还加入了许多并未在那座城市集市上出现的书籍。我有一份日期为1600年的目录,上面列有法兰克福书街所有在售的书籍,以及莱比锡出版的但未出现在法兰克福的书籍;同时还有萨克森选帝侯的许可,允许人们购买莱比锡新出版的那些书籍。该目录由亚伯拉罕·兰伯格在莱比锡印刷,可在他的店里买到。同年9月的目录中则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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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版本是根据法兰克福的目录打印而成的,并有所补充。我在1616年9月的法兰克福目录中首次发现了皇帝颁布的特权条款;不过,某些皇帝的许可可能早在那之前就已存在,因为我并未见到过这些目录的完整系列。莱曼称,在威勒去世后,这些目录由莱比锡的书商亨宁·格罗斯及其子孙继续出版。法兰克福的议会还制定了多项关于目录管理的规章,相关内容可见于奥思所著的关于法兰克福帝国集市的著作中。由于审查制度的限制,图书销售业务逐渐从法兰克福转移到了莱比锡,此后那里便不再印刷目录了;书街上的店铺也逐渐变成了酒馆。翻阅这些古老的目录时,人们不禁会对书籍数量的急剧增加感到惊讶;而考虑到其中许多书籍现已不复存在,这种人类劳动成果的易逝性,会让人产生类似在教堂墓地中看到那些早已化为尘土之人的名字与头衔时的那种感慨。16世纪时,图书馆寥寥无几;那些存在的图书馆也藏书不多,且多位于修道院中,藏书以神学、哲学和历史类作品为主,仅有少量法律和医学方面的书籍;至于涉及农业、制造业和贸易的书籍,则被认为不值得学者关注,也不值得被收集保存。尽管如此,这类书籍的数量其实并不少;而且其中很多本应具有很高的价值,因为它们有助于了解艺术发展的历史。那些本可以用来帮助人们寻找仍在某处保存着的书籍的目录,却如同墓碑一般,被时间侵蚀得破败不堪,再也无法辨认。或许,完整的目录系列已无处可寻了。如果这两部作品没有如此稀少的话,或许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这一损失。我指的是克莱斯和德拉乌迪乌斯所著的著作,他们应一些书商的要求,像后来的乔治一样,收集了不同年份在不同集市上出版的所有目录。克莱斯的著作标题为:《一个时代及其杰出人物的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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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500年到1602年,包括这一年在内,那些极为繁荣且学术氛围浓厚的地区的文献目录——这份详尽的目录部分取自各地区的文献清单,部分则来自各类图书馆的藏书记录。该书的作者是来自汉诺威的哲学家兼医生约翰·克莱西奥。从编辑的序言来看,该书的第一版应出版于1592年,其编排顺序与威勒在其目录中所采用的顺序几乎相同。
德劳迪乌斯所著的这部作品最初于1611年以四开本形式出版,之后又在1625年再版一次。这部作品的内容更为丰富、更为完整,也更有条理。我从未见过这两版的完整版本;不过,对于那些热衷于研究文献目录的人来说,以下信息或许能带来一些满足感。我认为第一部分名为《古典文献目录》,即“各种学科及职业相关的书籍目录”,其中列出了几乎所有语言中的相关书籍,时间范围截至1624年。该书的作者是M.乔治·德劳迪乌斯。这部分包含有关神学、法学、医学、历史、地理和政治方面的拉丁文著作。我们大学图书馆所藏的这一部分的页码为1304页,但该页末尾有提示性文字,似乎表明该部分并不完整。第二部分的名称也是《古典文献目录》,其中收录了直到1624年为止的哲学、人文科学、诗歌以及音乐领域的书籍。这一部分同样包含拉丁文书籍,起始页码为1298页,结束页码为1654页,之后还有所有被提及作者的索引。还有一本页数为302页、没有索引的较小册子,其名称为《外来文献目录》,即“用外语写成的书籍目录”。第四部分则有759页,此外还有作者索引,其名称为《德语古典文献目录》,也就是“截至1625年为止用德语印刷的所有书籍的目录”。由于有了这些索引以及合理的编排方式,使用这部作品会变得十分方便。不过我必须指出,最古老的目录也存在与现在相同的缺陷,而德劳迪乌斯只是复制了这些错误。书中提到了许多实际上从未被印刷过的书籍,而且许多书名、作者姓名和日期都记载有误。尽管如此,对于那些愿意花费时间和精力研究文学史的人来说,德劳迪乌斯的这部作品仍然值得关注。
德劳迪乌斯所著的这部作品最初于1611年以四开本形式出版,之后又在1625年再版一次。这部作品的内容更为丰富、更为完整,也更有条理。我从未见过这两版的完整版本;不过,对于那些热衷于研究文献目录的人来说,以下信息或许能带来一些满足感。我认为第一部分名为《古典文献目录》,即“各种学科及职业相关的书籍目录”,其中列出了几乎所有语言中的相关书籍,时间范围截至1624年。该书的作者是M.乔治·德劳迪乌斯。这部分包含有关神学、法学、医学、历史、地理和政治方面的拉丁文著作。我们大学图书馆所藏的这一部分的页码为1304页,但该页末尾有提示性文字,似乎表明该部分并不完整。第二部分的名称也是《古典文献目录》,其中收录了直到1624年为止的哲学、人文科学、诗歌以及音乐领域的书籍。这一部分同样包含拉丁文书籍,起始页码为1298页,结束页码为1654页,之后还有所有被提及作者的索引。还有一本页数为302页、没有索引的较小册子,其名称为《外来文献目录》,即“用外语写成的书籍目录”。第四部分则有759页,此外还有作者索引,其名称为《德语古典文献目录》,也就是“截至1625年为止用德语印刷的所有书籍的目录”。由于有了这些索引以及合理的编排方式,使用这部作品会变得十分方便。不过我必须指出,最古老的目录也存在与现在相同的缺陷,而德劳迪乌斯只是复制了这些错误。书中提到了许多实际上从未被印刷过的书籍,而且许多书名、作者姓名和日期都记载有误。尽管如此,对于那些愿意花费时间和精力研究文学史的人来说,德劳迪乌斯的这部作品仍然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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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7世纪末,尤其是18世纪期间,各种类型的书籍目录数量迅速增加。尼科尔斯所著的《文学轶事》第三卷第608至693页对这一发展情况有详尽的论述,读者可参考该书。或许有史以来最引人注目的书店目录当属亨利·博恩先生所编的《几内亚目录》,该目录厚达六英寸以上,约2000页的篇幅里仅记载了他自己所拥有的书籍的详细信息。
脚注:
1282. 其中一些人既是编辑、印刷商,也是他们所销售书籍的所有者。
1283. 他们于1472年提交的那份令人惋惜的请愿书被法布里修斯收录在他的《拉丁文图书馆》中,该书1772年在汉堡出版,8开本,第三卷第898页。另可参阅普特尔所著的《关于书籍重印的问题》,第29页。
1284. 冯·施泰滕所著的《奥格斯堡艺术史》,第43页。
1285. 勒米尔是一名天主教神职人员,生于1598年,卒于1640年。他撰写了《16世纪的教会作家》一书,该书收录在法布里修斯1718年在汉堡出版的《教会图书馆》中。我所指的那段文字位于第232页;不过可能是印刷错误,法布里修斯写的是1564年而非1554年。
1286. 拉贝所著的《图书馆志》,1682年在莱比锡出版,12开本,第112页。
1287. 《文学史》第一卷,第203页。
1288. 《国家文学概览》第六章第2节,第316页。
1289. 已知最早的由伦敦书商出版的英文书籍目录是由安德鲁·莫恩塞尔在1595年出版的,采用对开本形式。该目录经过分类,共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
脚注:
1282. 其中一些人既是编辑、印刷商,也是他们所销售书籍的所有者。
1283. 他们于1472年提交的那份令人惋惜的请愿书被法布里修斯收录在他的《拉丁文图书馆》中,该书1772年在汉堡出版,8开本,第三卷第898页。另可参阅普特尔所著的《关于书籍重印的问题》,第29页。
1284. 冯·施泰滕所著的《奥格斯堡艺术史》,第43页。
1285. 勒米尔是一名天主教神职人员,生于1598年,卒于1640年。他撰写了《16世纪的教会作家》一书,该书收录在法布里修斯1718年在汉堡出版的《教会图书馆》中。我所指的那段文字位于第232页;不过可能是印刷错误,法布里修斯写的是1564年而非1554年。
1286. 拉贝所著的《图书馆志》,1682年在莱比锡出版,12开本,第112页。
1287. 《文学史》第一卷,第203页。
1288. 《国家文学概览》第六章第2节,第316页。
1289. 已知最早的由伦敦书商出版的英文书籍目录是由安德鲁·莫恩塞尔在1595年出版的,采用对开本形式。该目录经过分类,共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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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包含神学内容,第二类为艺术与科学相关的内容;第三类本应包含历史与文学作品,但始终未能出版。
1290
法兰克福,1765年,4开本,共500页。
1291
《书籍词典》:一部记录截至1750年在欧洲出版的所有书籍的目录,后来又补充了1758年的相关资料,共8部分,装订成4卷对开本。这是一部极为详尽的汇编,其中列出了当时已知的所有书籍的标题、出版地、出版商名称、出版日期、尺寸、页数以及定价,甚至包括那些早在1462年就印刷出来的书籍。不过,其中也记载了许多实际上并不存在的书籍。
1292
法兰克福,由约翰·萨乌里负责印刷,彼得·科普菲出资出版,1602年,4开本。第一部分共有563页,第二部分则有292页。
1290
法兰克福,1765年,4开本,共50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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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词典》:一部记录截至1750年在欧洲出版的所有书籍的目录,后来又补充了1758年的相关资料,共8部分,装订成4卷对开本。这是一部极为详尽的汇编,其中列出了当时已知的所有书籍的标题、出版地、出版商名称、出版日期、尺寸、页数以及定价,甚至包括那些早在1462年就印刷出来的书籍。不过,其中也记载了许多实际上并不存在的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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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克福,由约翰·萨乌里负责印刷,彼得·科普菲出资出版,1602年,4开本。第一部分共有563页,第二部分则有29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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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状织物织机。在那些通过减少劳动量而使大量工人变得不再必要、进而让许多人失去生计的发明中,无论其设计得多么巧妙,都被视为有害之物,因此长期受到各国政府的限制。带状织物织机便属于此类发明。从整体结构来看,这种机器与普通的织布机十分相似;不过,操作者无需像使用普通织布机时那样只编织一块布料或一条带子,而在配备齐全的带状织物织机上,他可以同时编织16块或20块布料,而且这些布料的图案还可以各不相同。这种织机的设计使得操作者能够像在普通织布机上那样移动梭子,将其向自己或远离自己的方向移动,或者向左右移动,同时所有梭子也能随之移动;或者,这种织机还配有下方的机械装置,无需具备织布技能的年轻人操作即可让整个织机及所有梭子持续运转。第一种类型的织机显然比第二种简单得多,而且很可能出现得更早。埃尔福特的那台织机以及最近从那里被搬到哥廷根的织机都属于第一种类型;而柏林则有两台这类织机,其他许多地方也能见到类似的织机。人们还发现了利用水力驱动这类织机的方法,据我所知,在伊瑟洛赫附近就有这样的例子。不过,在大多数地方,织机的制造者都会将相关技术保密,迄今为止似乎还没有任何关于这类织机的完整描述或图示被公开过。有理由相信,这项发明在法国还很少被使用;至少《百科全书》中并未提及它,不过该书用十块铜版详细展示了织带工和蕾丝工所使用的普通织布机的各个组成部分。欧洲也曾试图限制这项发明的传播,就像在土耳其限制印刷术一样。但在此就不探讨各种发明的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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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或许无法节省太多劳动力,因而会带来负面影响,正如孟德斯鸠所指出的那样;又或者是否有可能在整个欧洲都禁止使用这种机器?就目前所能收集到的资料而言,我仅限于探讨织带机的历史。雅各布森先生告诉我们,人们认为瑞士人在一百多年前发明了这种机器;但我不知道有什么依据可以支持这一推测。在我看来,这种发明更有可能起源于荷兰或德国,时间大约在16世纪末或17世纪初。我所知道的最早记载似乎出自1294年,且表明该发明来自德国和16世纪。兰切洛蒂在1636年于威尼斯出版的著作中写道:“但泽的安东尼·莫勒称,他在大约五十年前在那座城市看到了一种非常巧妙的机器,利用这种机器可以同时编织四到六块布料;但由于当局担心这一发明会导致大量工人陷入贫困,他们便禁止了这种机器的使用,并派人将发明者私刑处死或溺死。”我不知道安东尼·莫勒是谁,但他确实曾在但泽见过织带机,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如果以该书的印刷时间作为兰切洛蒂写作的时间,那么有理由相信,但泽在1586年左右就已经有了织带机;不过在我看来,这本书实际上是在1629年写成的,这样一来,相应的日期应为1579年。我所知道的下一条最古老的记载来自博克斯霍恩,他说:“大约二十年前,莱顿城的某些人发明了一种织布机,借助这种机器,一名工人就能在相同的时间内织出比其他几名工人更多的布料。这引发了织工们的骚动,他们提出了诸多抗议,最终当局不得不禁止使用这种机器。”根据这段记载,发明地应该是莱顿;但要确定具体的时间,还需要考虑以下情况。博克斯霍恩的《政治学原理》曾被多次印刷,例如1663年在阿姆斯特丹以12开本形式出版。博克斯霍恩会就《政治学原理》的内容进行授课,并向学生们进行口头讲解,其中一位学生在1641年将这些讲义整理成书面形式带到了德国,交给了C. F. 弗兰肯斯坦教授,后者于1658年在莱比锡首次将这些讲义印刷出来,1665年又再次以12开本形式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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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引文出自附录中的插图,因此可以推断,大约在1621年时,荷兰就已经有了这种织带机。这一事实为博克斯霍恩的记载提供了些许佐证:早在1623年8月11日,荷兰议会即便没有像人们通常所说的那样完全禁止使用这种织带机,至少也对其使用了加以严格限制。相关的法令可见于《Groot 1295 Placaet-Boeck》一书,这是一部珍贵的文献集,共七卷大开本,于1658年至1746年间在海牙出版。不过,该书中关于这种被称为“Lint-molens”的织带机的历史记载仅提到:这类机器已被使用多年,导致数千名习惯于用普通织布机织造带子的工人遭受巨大损失,甚至陷入绝境。同一部著作还显示,这项禁令分别在1639年3月14日和1648年9月17日得到重申。1661年12月5日,这类机器的使用期限又被延长了一些,并且其使用规则也得到了更明确的界定;但据我所知,荷兰此后并未再出台任何针对这类机器的法规。据说,1664年纽伦堡议会也禁止了这类机器的使用,这一记载可见于我即将引用的《Hanau》一书。同年12月24日,西班牙尼德兰地区也禁止了这种织带机的使用。相关法令中指出,有许多用这类机器制造的产品是从维埃纳和库伦堡私人进口的。1665年,在缅因河畔的法兰克福,出现了一种能够自动织造各种蕾丝、带子等产品的织布机,只要将丝绸或纱线以正确的方式放置即可;但如果线绳断裂,就必须有人用绳结将其重新接起来。次年,该城有人不仅向议会,甚至还向皇帝申请许可,希望能够使用这种织布机,但最终未能如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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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6年,科隆地区禁止使用这种织布机;同年,由于该机器被引入英格兰,还引发了些许骚乱。安德森在谈到那一年时说:“当时也有从荷兰运到伦敦的织布机,人们称其为‘荷兰式织布机’。”他虽称赞了这种机器,但并未对其加以描述,也未提及它曾引发过任何动荡。
德国的蕾丝织工们,尤其是奥格斯堡和科隆的议会,向在帝国中拥有巨大影响力的哈瑙伯爵弗雷德里克·卡西米尔求助,请求他设法在整个德国范围内全面禁止使用这种织布机。于是伯爵便就此事向选帝侯及各邦提出了建议。
1681年1月8日,帝国当局宣布禁止使用这种织布机是必要且有益的。随后,在1685年1月5日又颁布了相关敕令,同年9月1日,法兰克福议会的决议进一步强化了这一禁令。
据说汉堡议会下令将一台此类织布机公开焚毁;皇帝查理六世也在1719年2月19日再次重申了1685年的禁令,尽管有一些商人强烈反对这一措施。1720年7月29日,萨克森选帝侯国也发布了类似的禁令。然而,所有这些强制措施都收效甚微;由于人们发现这种织布机具有实用价值,它便逐渐普及开来。
1718年,第一台此类织布机从荷兰被运到了施普雷河畔的夏洛滕堡;不过尼古拉在《柏林志》中称这一事件发生在1728年。当时,操作这些织布机的人都是来自国外,而且这些织布机的运行费用由国王承担。1765年,萨克森选帝侯国也撤销了之前的禁令,允许人们公开使用这类织布机来生产各种产品。在3月20日的敕令中提到,鉴于形势已发生很大变化,其他德意志邦国也已取消了针对这种织布机的禁令,因此决定允许蕾丝织工今后可以自由、公开地使用这类织布机来制造各类产品。
德国的蕾丝织工们,尤其是奥格斯堡和科隆的议会,向在帝国中拥有巨大影响力的哈瑙伯爵弗雷德里克·卡西米尔求助,请求他设法在整个德国范围内全面禁止使用这种织布机。于是伯爵便就此事向选帝侯及各邦提出了建议。
1681年1月8日,帝国当局宣布禁止使用这种织布机是必要且有益的。随后,在1685年1月5日又颁布了相关敕令,同年9月1日,法兰克福议会的决议进一步强化了这一禁令。
据说汉堡议会下令将一台此类织布机公开焚毁;皇帝查理六世也在1719年2月19日再次重申了1685年的禁令,尽管有一些商人强烈反对这一措施。1720年7月29日,萨克森选帝侯国也发布了类似的禁令。然而,所有这些强制措施都收效甚微;由于人们发现这种织布机具有实用价值,它便逐渐普及开来。
1718年,第一台此类织布机从荷兰被运到了施普雷河畔的夏洛滕堡;不过尼古拉在《柏林志》中称这一事件发生在1728年。当时,操作这些织布机的人都是来自国外,而且这些织布机的运行费用由国王承担。1765年,萨克森选帝侯国也撤销了之前的禁令,允许人们公开使用这类织布机来生产各种产品。在3月20日的敕令中提到,鉴于形势已发生很大变化,其他德意志邦国也已取消了针对这种织布机的禁令,因此决定允许蕾丝织工今后可以自由、公开地使用这类织布机来制造各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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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丝带以及可以编织在上面的类似物品。法令还规定,织花工人们应告知是否有人愿意购置织带机,以及他们能多快让这些机器开始运转;那些不愿自费购置机器的人,除了能成为该协会的成员外,每购置一台机器还能获得一笔款项;此外,在这项法令颁布三个月后,每台能够编织12到15条丝绸丝带的机器可获得50里克斯美元的奖励,而用于编织毛制品的机器则可获得30里克斯美元的奖励。
长期以来,人们一直认为将蒸汽动力应用于丝绸编织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在织布机运转期间,需要大量时间来处理和整理丝绸,这就导致了能源的浪费。1831年,人们建造了一座小型工厂,旨在对丝带编织进行试验。然而,这座工厂在一场与价格相关的骚乱中被烧毁了。尽管大多数织工并不反对这一做法,但由于他们自己有足够的劳动力,因此强烈反对外来机械的介入,最终这个计划被放弃了。几年后,康格尔顿、利克、德比等地出现了许多使用蒸汽动力的工厂,它们生产了大量纯色丝带,尤其是黑色缎面丝带。考文垂的制造商们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于1836年成立了一家蒸汽动力公司,并建造了一座大型工厂,但由于各方在动力分配问题上存在分歧,这座工厂始终未能实现其最初的设计目的。不久之后,又有一座大型工厂建成,用于生产花纹丝带,但由于各方之间的矛盾,这次试验也未能得到妥善实施。有一项规模较小的试验则取得了一些成功。北方和德比的工厂证明了蒸汽动力在纯色丝带编织方面的优势。1838年,康格尔顿有254台蒸汽动力织布机用于生产纯色丝绸、少量黑色缎面丝带以及一些纯色丝带;利克有100台此类织布机,德比则有233台。在这些工厂中,每台织布机都由一对工人操作,他们负责维护机器的正常运转。其优势并不在于梭子的更快移动——由于材料的特性,这并不可能实现——而在于几乎不需要手动调整机器。
长期以来,人们一直认为将蒸汽动力应用于丝绸编织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在织布机运转期间,需要大量时间来处理和整理丝绸,这就导致了能源的浪费。1831年,人们建造了一座小型工厂,旨在对丝带编织进行试验。然而,这座工厂在一场与价格相关的骚乱中被烧毁了。尽管大多数织工并不反对这一做法,但由于他们自己有足够的劳动力,因此强烈反对外来机械的介入,最终这个计划被放弃了。几年后,康格尔顿、利克、德比等地出现了许多使用蒸汽动力的工厂,它们生产了大量纯色丝带,尤其是黑色缎面丝带。考文垂的制造商们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于1836年成立了一家蒸汽动力公司,并建造了一座大型工厂,但由于各方在动力分配问题上存在分歧,这座工厂始终未能实现其最初的设计目的。不久之后,又有一座大型工厂建成,用于生产花纹丝带,但由于各方之间的矛盾,这次试验也未能得到妥善实施。有一项规模较小的试验则取得了一些成功。北方和德比的工厂证明了蒸汽动力在纯色丝带编织方面的优势。1838年,康格尔顿有254台蒸汽动力织布机用于生产纯色丝绸、少量黑色缎面丝带以及一些纯色丝带;利克有100台此类织布机,德比则有233台。在这些工厂中,每台织布机都由一对工人操作,他们负责维护机器的正常运转。其优势并不在于梭子的更快移动——由于材料的特性,这并不可能实现——而在于几乎不需要手动调整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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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提纱过程中会像手织机那样出现中断;不过,这种织布方式的规律性更高,而且所需的梭子数量也会增加五分之一到三分之一,而只需一名工人即可完成工作,因为织布机的结构设计使得工人能够从前方越过横杆去操作后面的经线。但如果是雅卡尔织布机,则需要两对人手——一人负责操作机器,另一人负责提纱,这样一来其优势就大大降低了。尽管存在种种缺点,蒸汽织布技术仍在不断进步:1840年,考文垂那家曾经倒闭的蒸汽织布厂又在新的管理层领导下重新开始运营,他们正在生产普通款和花式款的花边,很有可能最终取得成功。属于蒸汽公司的那家优质工厂目前使用的是大型丝绸蒸汽织布机,其中有一台用于生产花边;在考文垂的另一个地方,雅卡尔蒸汽织布机被用来生产美观且精度极高的花边,而且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就可以同时操作两台织布机的前后部分。毫无疑问,蒸汽动力将成为花边制造以及其他制造业领域的主要动力源,而英国的机械技术也将需要与法国的工艺水平相竞争。考文垂是英格兰花边制造的重要城市;1838年,那里有6000到7000名工人,而在周围的1302个乡村地区,则有10000到11000名工人。
脚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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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类型的织布机通常一次只能织16块布料,极少情况下才能达到18块,因为那样的宽度会带来极大的不便。几年前,在米兰的一家花边工厂里,有30台结构优良的织布机,每台可以同时织24块布料,因此整个工厂一次就能织出60打布料。详见《一个法国人在意大利的旅行》第387页。据说苏黎世的埃舍尔先生也……
脚注:
1293
第一种类型的织布机通常一次只能织16块布料,极少情况下才能达到18块,因为那样的宽度会带来极大的不便。几年前,在米兰的一家花边工厂里,有30台结构优良的织布机,每台可以同时织24块布料,因此整个工厂一次就能织出60打布料。详见《一个法国人在意大利的旅行》第387页。据说苏黎世的埃舍尔先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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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有一台由水力驱动的大型织带机;但见过那台机器的旅行者向我保证,那其实是一台用于卷绕丝绸的机器。从安德烈亚斯先生在其所著《瑞士通讯》第49、50页中的简短描述来看,这种说法似乎是可信的。
1294
那些人的智慧并不逊色于过去的人。
1295
第7页。
1296
第1191页。
1297
同上,第2762页。
1298
冯·勒尔斯纳,《法兰克福城编年史》,第二卷,第566页。
1299
《1776年春季半年历史报告》,第10条。
1300
《商业史》。
1301
可参阅1765年出版的《莱比锡情报报》第119页上的相关诏书。
1302
《佩尼百科全书》。
1294
那些人的智慧并不逊色于过去的人。
1295
第7页。
1296
第1191页。
1297
同上,第2762页。
1298
冯·勒尔斯纳,《法兰克福城编年史》,第二卷,第566页。
1299
《1776年春季半年历史报告》,第10条。
1300
《商业史》。
1301
可参阅1765年出版的《莱比锡情报报》第119页上的相关诏书。
1302
《佩尼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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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688
火枪。火枪的击发装置。
最早的便携式火器是通过火柴来点燃子弹的,后来为了在射击时更好地保护手部,人们将火柴固定在击发装置上。之后,人们在击发装置中加入了燧石,同时在枪管上装上了可以用特殊钥匙拧动或上发的钢板或小轮子。最初的燧石并非像现在用来点火那样的硅质材料,而是致密的黄铁矿或白铁矿,这类物质长期以来一直被如此称呼。但由于这种武器常常无法正常发射,直到很晚的时候人们仍然会同时使用火柴和那种轮子装置;直到后来,人们才用不易腐烂的硅质石头取代了易碎的黄铁矿,并配合改进后的击发装置一起使用。随着每一次改进,火枪的口径和长度有时会变大,有时会变小,于是便有了各种新的名称,比如Büchse、Hakenbüchse、Arquebuse;Matchlock、Musket、Pistol、Flinte等等。至于这些武器之间的区别,就留给那些熟悉火炮知识的人去判断吧,我在这里只补充一些内容。
“Büchse”这一名称无疑来源于最古老的便携式火器,因为它们看起来有点像箱子。有长型的和短型的Büchse,据Hortleder所说,短型火枪是骑兵专用的。由于长型火枪看起来像烟斗,因此也被称作rohr。那些需要用车辆运输的大型火器则被称为karrenbüchse,后来也被称为canna或cannon。人们不用“炮兵”或“军火库”这样的词,而是使用büchsenmeister、büchsenmeistery、büchsenhaus等术语。Hakenbüchse这类火枪体积庞大且重量沉重,无法用手携带,因此需要用一种名为bock的支撑物来固定它,因为bock有两个角,火枪则通过枪托上伸出的钩子固定在两个角之间。由此便产生了Hakenbüchse这一名称,法语中也使用了类似的名字。
最早的便携式火器是通过火柴来点燃子弹的,后来为了在射击时更好地保护手部,人们将火柴固定在击发装置上。之后,人们在击发装置中加入了燧石,同时在枪管上装上了可以用特殊钥匙拧动或上发的钢板或小轮子。最初的燧石并非像现在用来点火那样的硅质材料,而是致密的黄铁矿或白铁矿,这类物质长期以来一直被如此称呼。但由于这种武器常常无法正常发射,直到很晚的时候人们仍然会同时使用火柴和那种轮子装置;直到后来,人们才用不易腐烂的硅质石头取代了易碎的黄铁矿,并配合改进后的击发装置一起使用。随着每一次改进,火枪的口径和长度有时会变大,有时会变小,于是便有了各种新的名称,比如Büchse、Hakenbüchse、Arquebuse;Matchlock、Musket、Pistol、Flinte等等。至于这些武器之间的区别,就留给那些熟悉火炮知识的人去判断吧,我在这里只补充一些内容。
“Büchse”这一名称无疑来源于最古老的便携式火器,因为它们看起来有点像箱子。有长型的和短型的Büchse,据Hortleder所说,短型火枪是骑兵专用的。由于长型火枪看起来像烟斗,因此也被称作rohr。那些需要用车辆运输的大型火器则被称为karrenbüchse,后来也被称为canna或cannon。人们不用“炮兵”或“军火库”这样的词,而是使用büchsenmeister、büchsenmeistery、büchsenhaus等术语。Hakenbüchse这类火枪体积庞大且重量沉重,无法用手携带,因此需要用一种名为bock的支撑物来固定它,因为bock有两个角,火枪则通过枪托上伸出的钩子固定在两个角之间。由此便产生了Hakenbüchse这一名称,法语中也使用了类似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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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国家以及许多其他德语词汇都采用了这一武器名称,随后这些名称被逐渐变形,最终变成了arquebuse、archibugio、archibuso等等。从丹尼尔所收集的古代作家们的记载中可以推断,这种带有轮子的火枪是在16世纪初于德国发明的;马丁·贝莱的证词也证实了这一点。在谈到查理五世与教皇利奥十世为对抗法国而结成的联盟,以及1521年对帕尔马的围攻时,他写道:“就在那时,那种可以通过轮子来操控的火枪被发明出来了。”最初带有轮子的手枪,似乎也是德国人比法国人更早开始使用的。贝莱在1544年,也就是弗朗西斯一世和亨利二世在位时期提到了这种武器;在两位国王手下服役的德拉克·拉努埃在他的《政治与军事论述》中称,是德国人最先使用手枪的。至于这个词的起源,我并不清楚。弗里施推测它可能源自Pistillo或Stiopo,因为早期的手枪手柄上确实有较大的突起物;丹尼尔等人则认为这个名字来源于托斯卡纳地区的皮斯托亚,因为手枪最早就是在那里制造的。他说自己见过一把旧手枪,除了撞针之外,其余部分全是铁制的。火枪的名字来源于法语中的mouchet,或是拉丁语中的muschetus,后者指的是一种雄性雀鹰。这种起源说法其实相当可信,因为众所周知,各种武器往往都是以猛禽来命名的,比如猎鹰枪。丹尼尔证明,早在弗朗西斯一世时代,法国就已经有了这种武器。不过布兰托姆则声称,火枪是由阿尔瓦公爵在1567年引入法国的,当时他在荷兰实施暴政,以此来压制当地民众;而那时法国还不知道这种武器的存在。他在另一处提到,火枪是在查理九世统治时期,由德·斯特罗齐先生在法国广泛推广的。许多人认为,锁机制是在1517年于德国的纽伦堡发明的,这一说法也有一定依据;但我不确定是否能够证明这里所说的是现在这种结构的锁机制。在我看来,最有力的证据来自瓦根赛尔所引用的、出自一份未出版的纽伦堡文献的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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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其起源时间,目前尚无定论。J. Guler von Weineck、Walser、M. von Murr等人认为该年份为1306年或1307年。可以确定的是,在16世纪时已有非常熟练的火枪及点火装置制造者,例如于1600年去世的George Kühfuss,还有其他一些人的名字可见于Doppelmayer的记载中。需要指出的是,许多人将这种点火装置称为“法国式点火装置”,并认为其发明者是法国人;然而,根据丹尼尔的记载,1658年时法国使用的手枪上仍装有极为不便使用的轮状结构,因此很可能是我们的邻国在对德国人的发明进行改进后才有了这样的成果。在布伦瑞克军团的历史记载中提到,该公国的士兵们是在1687年首次获得燧发枪而非火绳枪的。有人声称,能够自动点燃火焰的火管最初是在波希米亚和摩拉维亚被禁止使用的,后来皇帝马克西米利安一世在整个德意志帝国也以严厉的惩罚措施禁止了这种装置的使用;但在这位皇帝颁布的各种法律中并未找到任何相关记载。从各种记载来看,最初的点火用石料就是黄铁矿;后来有一种硅质石料被用来替代它,这一情况常常造成混淆,Henkel也记载了一些相关的例子,因此很多人将我们祖先所描述的黄铁矿特性应用到了这种新石料上。目前,在欧洲大部分地区,人们使用的是Wallerius称之为Silex igniarius、Linnæus称之为S. cretaceus的那种石料。在德国,它过去被称为Flins或Vlins,有些人认为这两个名称更为恰当;而在瑞典、丹麦和英国,则被称为Flinta或Flint。这一名称历史极为悠久,因为温德人曾有名为该名称的异教神灵,他们将其供奉在一块名为Flynstein的石头上。在德国的某些地区,这个名称至今仍在使用;例如,在施蒂利亚州,白色或灰色的含铁石灰岩被称为Flins,或者被错误地写作Pflinz;在拜罗伊特,那种点火用石料仍然被称为flint-stone。在我们周边地区,采石工人们仍在使用同一个名称。毫无疑问,借助这种石料来发射武器的武器,在德语中被称为Flintgewehr、Flint或Flinte;但由于这种石料的旧名称已被遗忘,人们通常便以这种武器来为它命名,即flint-st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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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德国及北方古代历史的人都知道,古代祭祀时使用的刀具以及其他物品都是用这种石头制成的,这一点从至今仍在古老墓葬中发现的遗物以及骨灰瓮中找到的物品便可看出。这足以证明古人极为重视这种石料。在英格兰和法国,至今仍能看到用这种石头建造的古老建筑,而且这些石头显然都是经过精心加工的。那些埋藏在地底千余年的物品,以及一些在1403年时还有人居住的建筑物,都体现了这种石料的惊人耐久性。有人认为加工这种石料的技术已经失传了;不过尽管现代工匠更愿意将才华和技艺用于那些外观更美观、硬度较低的石材上,但他们仍然能够加工燧石。大多数珐琅画家都会在用这种石头制成的板上绘制珐琅图案,但他们不得不以极高的价格购买这类板材。我的许多读者或许想知道我们的火石是如何制成的。考虑到火石的广泛应用,很难想象我为了获取相关信息付出了多少努力。如果我把所收到的各种答案一一列举出来,恐怕会让人发笑。有些人认为这些石头是通过研磨制成的;也有人认为它们是用烧红的钳子加工而成的;还有许多人声称它们是在磨坊里制造出来的。稍加思考就能明白,由于这种石料价格低廉,因此将其加工成双楔形并不需要太多功夫;而且无论哪个国家,无论何时,哪怕正在与别的国家交战,都能获得足够的数量,所以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独占其贸易。尽管如此,要查明这些石料的来源仍然很困难;在介绍各类商品的著作中,也从未提及过这种石料。我所知道的最详细的记载是由我兄弟收集的,发表在1772年的《汉诺威杂志》上。那些靠体力劳动为生的人,主要在香槟地区和皮卡第地区,通过手工方式来破碎燧石。几年前,特鲁瓦的商人吉尔伯特·德·蒙莫曾大量收购这种石料,以每千块5里弗6苏的价格出售。荷兰人则总是大量购进这种石料并储存起来,以便日后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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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战争期间,法国禁止出口这类石头。不过萨瓦里称,数量最多、品质最好的石头来自贝里地区,尤其是圣阿格诺和梅乌讷周边地带。我还知道,泽兰省的史蒂文斯克林特也有大量此类石头被生产出来并从那里出口。1727年,汉诺威的战争办公室派人去学习如何打制燧石;但他们回来后便宣称我们的燧石并不适合用于此目的。在我看来,那些呈连续矿脉状的石头比那些单独存在的石头更容易被劈开成任意方向,因为后者显然更坚硬、更致密。也许燧石的情况与朱砂类似——我们曾试图向英国人和荷兰人学习制作朱砂的方法,但实际上从很早以前开始,德国中部地区的朱砂制作技术就比其他任何地方都要先进。
有位名叫弗朗西斯·安杰莱里乌斯的意大利工匠的记载证实,至少在16世纪中叶,人们就已经在使用这类石头了。这位工匠制作了一根短木棍,上面装有一个轮子,他用狗来代替扳机,让狗用嘴咬住石头。整个装置设计得极为巧妙,以至于有人带着它参加化装舞会时被卫兵逮捕,因为人们以为那是一把真正的手枪。我觉得有必要提及这一情况,因为它证明了当时轮式装置已经被发明,并且被称为“手枪”。在古老的军火库中,仍然可以看到大量装有轮式装置的武器。我曾参观过汉诺威军火库中保存的这类武器。我认为最古老的那些武器的枪管上刻有叼着火枪的母鸡图案,因为它们可能是亨内贝格制造的。这种手枪完全由黄铜制成,没有木质部件,因此重量极大。握把的下部刻有J.H.Z.S.这几个字母,大概是指萨克森公爵约翰。有一件看似较为现代的带轮式装置的武器,其枪管上标有1606年的日期。
除了所谓的打火石之外,黄铁矿也长期被使用,因为黄铁矿有时也被称作打火石。1586年,在不伦瑞克的尤利乌斯公爵统治时期,人们在塞芬附近发现了大量的硫化黄铁矿,公爵便下令将其收集起来并亲自加以加工。
有位名叫弗朗西斯·安杰莱里乌斯的意大利工匠的记载证实,至少在16世纪中叶,人们就已经在使用这类石头了。这位工匠制作了一根短木棍,上面装有一个轮子,他用狗来代替扳机,让狗用嘴咬住石头。整个装置设计得极为巧妙,以至于有人带着它参加化装舞会时被卫兵逮捕,因为人们以为那是一把真正的手枪。我觉得有必要提及这一情况,因为它证明了当时轮式装置已经被发明,并且被称为“手枪”。在古老的军火库中,仍然可以看到大量装有轮式装置的武器。我曾参观过汉诺威军火库中保存的这类武器。我认为最古老的那些武器的枪管上刻有叼着火枪的母鸡图案,因为它们可能是亨内贝格制造的。这种手枪完全由黄铜制成,没有木质部件,因此重量极大。握把的下部刻有J.H.Z.S.这几个字母,大概是指萨克森公爵约翰。有一件看似较为现代的带轮式装置的武器,其枪管上标有1606年的日期。
除了所谓的打火石之外,黄铁矿也长期被使用,因为黄铁矿有时也被称作打火石。1586年,在不伦瑞克的尤利乌斯公爵统治时期,人们在塞芬附近发现了大量的硫化黄铁矿,公爵便下令将其收集起来并亲自加以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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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努力将金属加工成所需的形状,但这一过程中他的手指常常会被划伤。医生们建议他不要接触那种物质散发出的硫化蒸汽。
[在最近几年里,这个国家几乎完全不再使用燧发枪了,取而代之的是击发装置。这种装置的射击更加准确且迅速,因此具有极大的优势。这项巧妙的发明出自阿伯丁郡贝尔赫维教区的苏格兰牧师福赛斯先生之手,后来经过进一步改进,尤其是铜制帽的运用,才使得这种枪械具备如此出色的性能。——布兰德]
脚注:
1303:关于Hakenbüchse、bock以及相关部件的图示与描述,可参见丹尼尔的《法国民兵史》,阿姆斯特丹,1724年出版,共两卷,4开本,第334页。在德累斯顿还保存着一支古老的火枪,其上没有点火装置,而是有一个带燧石的装置,燧石位于击发孔的对面,人们需要用锉刀打磨燧石以产生火花。
1304:据说火枪是西班牙人发明的,最初是在帕维亚战役中使用的。那些火枪又长又重,需要借助支架才能使用。在伊丽莎白时代及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英国的火枪手与现在的火枪手有很大不同。除了火枪本身外,他们还需要携带装粗火药的容器以及用于点火的细火药容器;子弹则存放在皮袋中,他们必须拉紧皮袋的绳索才能取出子弹;同时,他们手中还要拿着点燃用的火柴和火枪支架。
1305:《纽伦堡城史评述》,1697年出版,4开本,第150页:某份手稿中记载,用于火枪的点火装置最早是在1517年于纽伦堡被发明的。
[在最近几年里,这个国家几乎完全不再使用燧发枪了,取而代之的是击发装置。这种装置的射击更加准确且迅速,因此具有极大的优势。这项巧妙的发明出自阿伯丁郡贝尔赫维教区的苏格兰牧师福赛斯先生之手,后来经过进一步改进,尤其是铜制帽的运用,才使得这种枪械具备如此出色的性能。——布兰德]
脚注:
1303:关于Hakenbüchse、bock以及相关部件的图示与描述,可参见丹尼尔的《法国民兵史》,阿姆斯特丹,1724年出版,共两卷,4开本,第334页。在德累斯顿还保存着一支古老的火枪,其上没有点火装置,而是有一个带燧石的装置,燧石位于击发孔的对面,人们需要用锉刀打磨燧石以产生火花。
1304:据说火枪是西班牙人发明的,最初是在帕维亚战役中使用的。那些火枪又长又重,需要借助支架才能使用。在伊丽莎白时代及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英国的火枪手与现在的火枪手有很大不同。除了火枪本身外,他们还需要携带装粗火药的容器以及用于点火的细火药容器;子弹则存放在皮袋中,他们必须拉紧皮袋的绳索才能取出子弹;同时,他们手中还要拿着点燃用的火柴和火枪支架。
1305:《纽伦堡城史评述》,1697年出版,4开本,第150页:某份手稿中记载,用于火枪的点火装置最早是在1517年于纽伦堡被发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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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6
《雷蒂亚志》等,苏黎世,1616年,第152页。
1307
《阿彭策尔编年史》,圣加仑,1740年,8开本,第194页。
1308
并非所有地方都使用这种石头来制作打火石。例如在蒂罗尔,人们使用最坚硬的含铁花岗岩——这种岩石由角状、部分不规则、部分多面体的碎片构成——作为打火石,因此被称为蒂罗尔打火石。在其他地方,则使用玉髓,比如在土耳其大量存在的那种玉髓,经过研磨后也可用于相同用途。
1309
关于这位神明的记载可见于《Schedii Syntagma de Diis Germanis》一书,哈勒,1728年,8开本,第726页。
1310
《Esper关于新发现的动物化石的报告》,纽伦堡,1774年,对开本。Esper认为,只有那些含有化石或石化物的石头才被称为打火石;或许正是由于这种独特的结构,它们才长期保留着那个异教神明的名称。
1311
这类工具的图案可见于《Archæologia Britannica》的第五卷中。
1312
《哲学汇刊》,第474期。
1313
在维也纳瓷器厂,一块一英尺见方的抛光瓷板售价为五百弗罗林。
1314
Chemnitz感叹,那些最大最精美的瓷器碎片被拆成数千块,之后只能以极低的价格作为枪用打火石出售。——《Berliner Beschäftigungen》,第213页。
1315
Hippolytus Angelerius在《De Antiquitate Atestinæ》一书中有所论述,该书为《Thes. Antiquit. Italiæ》第七卷的第14页。
完。
《雷蒂亚志》等,苏黎世,1616年,第152页。
1307
《阿彭策尔编年史》,圣加仑,1740年,8开本,第194页。
1308
并非所有地方都使用这种石头来制作打火石。例如在蒂罗尔,人们使用最坚硬的含铁花岗岩——这种岩石由角状、部分不规则、部分多面体的碎片构成——作为打火石,因此被称为蒂罗尔打火石。在其他地方,则使用玉髓,比如在土耳其大量存在的那种玉髓,经过研磨后也可用于相同用途。
1309
关于这位神明的记载可见于《Schedii Syntagma de Diis Germanis》一书,哈勒,1728年,8开本,第726页。
1310
《Esper关于新发现的动物化石的报告》,纽伦堡,1774年,对开本。Esper认为,只有那些含有化石或石化物的石头才被称为打火石;或许正是由于这种独特的结构,它们才长期保留着那个异教神明的名称。
1311
这类工具的图案可见于《Archæologia Britannica》的第五卷中。
1312
《哲学汇刊》,第474期。
1313
在维也纳瓷器厂,一块一英尺见方的抛光瓷板售价为五百弗罗林。
1314
Chemnitz感叹,那些最大最精美的瓷器碎片被拆成数千块,之后只能以极低的价格作为枪用打火石出售。——《Berliner Beschäftigungen》,第213页。
1315
Hippolytus Angelerius在《De Antiquitate Atestinæ》一书中有所论述,该书为《Thes. Antiquit. Italiæ》第七卷的第14页。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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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696
Page 697
索引。
葡萄酒掺假,第245页;
古人用石膏来净化葡萄酒,第250页;
用于净化葡萄酒的黏土,同上;
雅各布·埃尔尼因掺假葡萄酒而被处决,第253页;
用含砷的硫磺来检测葡萄酒中的金属成分,同上;
用硫磺进行熏蒸处理,第255页;
用牛奶掺假葡萄酒,第256页;
英格兰的葡萄酒掺假行为,同上。
消防车中首次使用的隔气室,第252页。
明矾,第180页;
古人的明矾其实就是硫酸,同上;
他们获取明矾的地点,第182页;
古人利用明矾来保护建筑物免受火灾侵害,第184页;
现代明矾的发明,第185页;
岩质明矾,第186页;
黎凡特地区最古老的明矾工厂,第187页;
欧洲最古老的明矾工厂位于埃纳里亚岛,第188页;
托尔法和奇维塔韦基亚的明矾工厂的起源,第190页;
沃尔泰拉的明矾工厂,第193页;
教皇对明矾贸易的垄断,第194页;
德国最古老的明矾工厂,第195页;
英格兰最早的明矾工厂,第196页。
药剂师,第326页;
希腊和罗马的医生会自行配制药物,第327页;
13世纪和14世纪时药剂师的角色,第329页;
阿拉伯医生率先将药剂学从医学中分离出来,同上;
此后欧洲的医学机构在萨莱诺建立,第331页;
英国的药剂师,第333页。
葡萄酒掺假,第245页;
古人用石膏来净化葡萄酒,第250页;
用于净化葡萄酒的黏土,同上;
雅各布·埃尔尼因掺假葡萄酒而被处决,第253页;
用含砷的硫磺来检测葡萄酒中的金属成分,同上;
用硫磺进行熏蒸处理,第255页;
用牛奶掺假葡萄酒,第256页;
英格兰的葡萄酒掺假行为,同上。
消防车中首次使用的隔气室,第252页。
明矾,第180页;
古人的明矾其实就是硫酸,同上;
他们获取明矾的地点,第182页;
古人利用明矾来保护建筑物免受火灾侵害,第184页;
现代明矾的发明,第185页;
岩质明矾,第186页;
黎凡特地区最古老的明矾工厂,第187页;
欧洲最古老的明矾工厂位于埃纳里亚岛,第188页;
托尔法和奇维塔韦基亚的明矾工厂的起源,第190页;
沃尔泰拉的明矾工厂,第193页;
教皇对明矾贸易的垄断,第194页;
德国最古老的明矾工厂,第195页;
英格兰最早的明矾工厂,第196页。
药剂师,第326页;
希腊和罗马的医生会自行配制药物,第327页;
13世纪和14世纪时药剂师的角色,第329页;
阿拉伯医生率先将药剂学从医学中分离出来,同上;
此后欧洲的医学机构在萨莱诺建立,第331页;
英国的药剂师,第333页。
Page 698
法语,同上;
德语,第333–338页;
拜占庭宫廷中的便携式药铺,第339页;
最早的药剂店,同上。
关于水彩印刷术的最早记载,第506页。
阿基尔,第35页;
古人已知晓此技术,第36页;
这种染色技术于1300年从黎凡特传入,第38页;
关于将这种技术引入意大利的奥里切拉里家族或鲁切拉伊家族的记载,同上;
加那利群岛与这种技术的贸易关系,第39页;
佛得角群岛的情况,第40页;
拉克穆斯的发明,第41页。
洋蓟,第212页;
古人所说的“辛纳拉”实际上就是蓟,第213页;
对斯科利穆斯的描述,第215页;
它并非我们所说的洋蓟,第216页;
仙人掌,其哪些部分可食用,第219页;
我们的洋蓟在15世纪已被知晓,第220页;
其名称的由来,同上;
关于这种植物最初来自何处的各种观点,第221页。
人造冰,第二卷第142页;
古人已知道如何保存雪以用于冷却饮料,同上;
为相同目的而保存的冰,第二卷第143页;
尼禄的冷水冷却方法,同上;
埃及的冷却方法,第二卷第144页;
在夏季让水结冰的方法,第二卷第146页;
加尔各答的制冰技术,同上;
普鲁塔克提到的冷水冷却方法,第二卷第147页;
葡萄牙用于冷却水的陶器,同上;
亨利三世统治时期的法国宫廷中已知晓雪的用途,第二卷第149页;
法国境内的冰雪贸易,第二卷第150页;
硝石的冷却特性在被发现时的情况,第二卷第151页;
法国使用的冰制饮品杯,第二卷第155页;
冰被广泛用于经济方面的用途,第二卷第158页;
用于切割冰的机器,第二卷第159页。
德语,第333–338页;
拜占庭宫廷中的便携式药铺,第339页;
最早的药剂店,同上。
关于水彩印刷术的最早记载,第506页。
阿基尔,第35页;
古人已知晓此技术,第36页;
这种染色技术于1300年从黎凡特传入,第38页;
关于将这种技术引入意大利的奥里切拉里家族或鲁切拉伊家族的记载,同上;
加那利群岛与这种技术的贸易关系,第39页;
佛得角群岛的情况,第40页;
拉克穆斯的发明,第41页。
洋蓟,第212页;
古人所说的“辛纳拉”实际上就是蓟,第213页;
对斯科利穆斯的描述,第215页;
它并非我们所说的洋蓟,第216页;
仙人掌,其哪些部分可食用,第219页;
我们的洋蓟在15世纪已被知晓,第220页;
其名称的由来,同上;
关于这种植物最初来自何处的各种观点,第221页。
人造冰,第二卷第142页;
古人已知道如何保存雪以用于冷却饮料,同上;
为相同目的而保存的冰,第二卷第143页;
尼禄的冷水冷却方法,同上;
埃及的冷却方法,第二卷第144页;
在夏季让水结冰的方法,第二卷第146页;
加尔各答的制冰技术,同上;
普鲁塔克提到的冷水冷却方法,第二卷第147页;
葡萄牙用于冷却水的陶器,同上;
亨利三世统治时期的法国宫廷中已知晓雪的用途,第二卷第149页;
法国境内的冰雪贸易,第二卷第150页;
硝石的冷却特性在被发现时的情况,第二卷第151页;
法国使用的冰制饮品杯,第二卷第155页;
冰被广泛用于经济方面的用途,第二卷第158页;
用于切割冰的机器,第二卷第1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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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电金”,第509页;其成分为何,同上;其发明过程不详,同上;据说是由一位德国僧侣发现的,第510页;瓦伦丁所记载的制备方法,同上;用醋可使其失去效力,第511页。
罗马最古老的银行家们,第二卷第5章。
木制风箱,第63页;是否最早由阿纳卡西斯发明,第64页;最古老的熔炉中使用的风箱是由人驱动的,同上;皮革风箱与木制风箱的比较,同上;对木制风箱的描述,第65页;其优点,第66页;该风箱是在德国发明的;发明者可能是汉斯·洛布辛格、磨坊主谢尔霍恩,或是班贝格的主教,第66、67页;这种风箱被引入哈尔茨森林的矿场中,第67页。
汇票,第二卷第203页;关于最古老的汇票的记载,同上;巴塞罗那颁布的关于汇票的法令,第二卷第204页。
黑铅,第二卷第388页;它的各种名称,同上;用黑铅作标记的古代手稿,第389页;谁最先提到“plumbago”这一名称,第390页;坎伯兰地区的黑铅矿床,第392页;在商业上,它被称为“potloth”,第393页;最早用于绘画的铅笔,同上;黑色和红色的粉笔,第394页。
博洛尼亚石,第二卷第429页;对其的描述,第429–430页;如何让这种石头在黑暗中发光,第431页;谁发现了这种石头,同上;意大利化学家们隐藏了这种石头的制备方法,第432页;法国化学家波特里乌斯传授了相关知识,同上;德·图乌提到的来自印度的发光石头,第433页;其他种类的自发光物质,第434页。
罗马最古老的银行家们,第二卷第5章。
木制风箱,第63页;是否最早由阿纳卡西斯发明,第64页;最古老的熔炉中使用的风箱是由人驱动的,同上;皮革风箱与木制风箱的比较,同上;对木制风箱的描述,第65页;其优点,第66页;该风箱是在德国发明的;发明者可能是汉斯·洛布辛格、磨坊主谢尔霍恩,或是班贝格的主教,第66、67页;这种风箱被引入哈尔茨森林的矿场中,第67页。
汇票,第二卷第203页;关于最古老的汇票的记载,同上;巴塞罗那颁布的关于汇票的法令,第二卷第204页。
黑铅,第二卷第388页;它的各种名称,同上;用黑铅作标记的古代手稿,第389页;谁最先提到“plumbago”这一名称,第390页;坎伯兰地区的黑铅矿床,第392页;在商业上,它被称为“potloth”,第393页;最早用于绘画的铅笔,同上;黑色和红色的粉笔,第394页。
博洛尼亚石,第二卷第429页;对其的描述,第429–430页;如何让这种石头在黑暗中发光,第431页;谁发现了这种石头,同上;意大利化学家们隐藏了这种石头的制备方法,第432页;法国化学家波特里乌斯传授了相关知识,同上;德·图乌提到的来自印度的发光石头,第433页;其他种类的自发光物质,第434页。
Page 700
图书审查员,第二卷512页;
设立图书审查员的理由,同上;
印刷术发明之前被禁止并焚毁的书籍,第二卷513页;
犹太教和基督教书籍被焚毁的情况,第二卷514页;
阿里乌斯与聂斯托利的作品被焚毁的情况,同上;
最早获得政府许可而出版的书籍的例子,同上;
关于图书审查员的法令,第二卷516页;
亚历山大六世颁布的禁令,要求所有书籍必须经过事先审查,第二卷517页;
法国设立的图书审查员制度,同上。
会计制度的历史,第一卷1页。
白金汉公爵——英格兰第一个在马车上使用六匹马的人,第一卷76页。
荞麦,第一卷425页;
古人并不了解荞麦,第一卷426页;
16世纪初传入欧洲,同上;
据说是从亚洲传来的,同上;
关于荞麦其他名称的推测,第一卷428页;
荞麦在英格兰的种植时间,同上;
一种新品种的描述,同上;
荞麦能在西伯利亚自行播种,第一卷429页;
荞麦难以种植,第一卷430页。
黄油,第一卷499页;
希伯来人是否知道黄油的存在,第一卷500页;
《箴言》中有关黄油的记载被错误翻译了,同上;
希腊作家中最早提到黄油的内容,同上;
斯基泰人也知道黄油,同上;
卢西塔尼亚人用黄油代替油,同上;
大象也会吃黄油,同上;
普鲁塔克讲述的相关轶事,第一卷503页;
普林尼认为黄油是由日耳曼人发明的,第一卷504页;
古人使用黄油的多种方式,第一卷506、507页;
古人的黄油是液态的,同上;
在异教时代,挪威几乎没有黄油,第一卷508页。
磨坊,第二卷55页。
设立图书审查员的理由,同上;
印刷术发明之前被禁止并焚毁的书籍,第二卷513页;
犹太教和基督教书籍被焚毁的情况,第二卷514页;
阿里乌斯与聂斯托利的作品被焚毁的情况,同上;
最早获得政府许可而出版的书籍的例子,同上;
关于图书审查员的法令,第二卷516页;
亚历山大六世颁布的禁令,要求所有书籍必须经过事先审查,第二卷517页;
法国设立的图书审查员制度,同上。
会计制度的历史,第一卷1页。
白金汉公爵——英格兰第一个在马车上使用六匹马的人,第一卷76页。
荞麦,第一卷425页;
古人并不了解荞麦,第一卷426页;
16世纪初传入欧洲,同上;
据说是从亚洲传来的,同上;
关于荞麦其他名称的推测,第一卷428页;
荞麦在英格兰的种植时间,同上;
一种新品种的描述,同上;
荞麦能在西伯利亚自行播种,第一卷429页;
荞麦难以种植,第一卷430页。
黄油,第一卷499页;
希伯来人是否知道黄油的存在,第一卷500页;
《箴言》中有关黄油的记载被错误翻译了,同上;
希腊作家中最早提到黄油的内容,同上;
斯基泰人也知道黄油,同上;
卢西塔尼亚人用黄油代替油,同上;
大象也会吃黄油,同上;
普鲁塔克讲述的相关轶事,第一卷503页;
普林尼认为黄油是由日耳曼人发明的,第一卷504页;
古人使用黄油的多种方式,第一卷506、507页;
古人的黄油是液态的,同上;
在异教时代,挪威几乎没有黄油,第一卷508页。
磨坊,第二卷55页。
Page 701
据称由德国人发明的物品,ii. 56。
金丝雀,i. 32;
它们在欧洲被人们所知的时间,同上;
从在意大利海岸失事的船上飞到厄尔巴岛,并在那里繁衍,同上;
与金丝雀的贸易,i. 33;
金丝雀种子的最初栽培地,i. 34;
金丝雀种子的用途可进一步拓展,i. 35。
鲤鱼的历史,ii. 46;
最早使用“鲤鱼”这一术语的作家是卡西奥多鲁斯,ii. 51;
“鲤鱼”这一名称的由来,ii. 52;
据说鲤鱼最初出现在欧洲南部地区,同上;
在英格兰也有鲤鱼的记载,ii. 53。
书籍目录,ii. 522;
最早的印刷商自费印刷书籍,同上;
书籍销售成为独立行业的时间,同上;
最早的目录印刷时间,ii. 523;
一些最早目录的记载,ii. 524;
目录数量的迅速增加,ii. 527;
博恩的《几内亚目录》,同上。
花椰菜,从黎凡特传入意大利,ii. 345。
比黄油更早为人所知的奶酪,i. 502。
金属的化学名称,ii. 23;
这些名称最初是用于天体的,同上;
金属以异教神灵的名字来命名,ii. 24;
印度婆罗门也知晓基于占星术的金属命名方式,ii. 26;
表示行星的符号的起源,ii. 27;
表示金属的符号的起源,ii. 28;
当今已知的金属列表,ii. 31。
烟囱,i. 295;
赫库兰尼姆遗址中没有烟囱的痕迹,i. 296;
研究烟囱历史的主要学者,i. 296, 297;
希腊作家作品中可能提及烟囱的段落,i. 297–299;
罗马作家作品中的相关记载,i. 299–301;
古人的房屋中没有烟囱,同上;
古人是如何为房间供暖的,i. 305。
金丝雀,i. 32;
它们在欧洲被人们所知的时间,同上;
从在意大利海岸失事的船上飞到厄尔巴岛,并在那里繁衍,同上;
与金丝雀的贸易,i. 33;
金丝雀种子的最初栽培地,i. 34;
金丝雀种子的用途可进一步拓展,i. 35。
鲤鱼的历史,ii. 46;
最早使用“鲤鱼”这一术语的作家是卡西奥多鲁斯,ii. 51;
“鲤鱼”这一名称的由来,ii. 52;
据说鲤鱼最初出现在欧洲南部地区,同上;
在英格兰也有鲤鱼的记载,ii. 53。
书籍目录,ii. 522;
最早的印刷商自费印刷书籍,同上;
书籍销售成为独立行业的时间,同上;
最早的目录印刷时间,ii. 523;
一些最早目录的记载,ii. 524;
目录数量的迅速增加,ii. 527;
博恩的《几内亚目录》,同上。
花椰菜,从黎凡特传入意大利,ii. 345。
比黄油更早为人所知的奶酪,i. 502。
金属的化学名称,ii. 23;
这些名称最初是用于天体的,同上;
金属以异教神灵的名字来命名,ii. 24;
印度婆罗门也知晓基于占星术的金属命名方式,ii. 26;
表示行星的符号的起源,ii. 27;
表示金属的符号的起源,ii. 28;
当今已知的金属列表,ii. 31。
烟囱,i. 295;
赫库兰尼姆遗址中没有烟囱的痕迹,i. 296;
研究烟囱历史的主要学者,i. 296, 297;
希腊作家作品中可能提及烟囱的段落,i. 297–299;
罗马作家作品中的相关记载,i. 299–301;
古人的房屋中没有烟囱,同上;
古人是如何为房间供暖的,i. 305。
Page 702
波斯所使用的炉子的相关描述,同上;
“烟囱”一词的由来,第308页;
古代房屋依靠管道来保持温暖,第309页;
温克尔曼对一座废墟中的炉子的描述,同上;
10世纪、12世纪和13世纪时没有烟囱,第312页;
关于烟囱的最古老记载见于威尼斯的一块铭文上,第313页;
德国最早的扫烟囱工人来自萨伏伊和皮埃蒙特大区,第314页;
巴黎的扫烟囱工人是萨伏伊人,同上。
钟表的历史,第340页;
11世纪已有的钟表,第346页;
帕多瓦出现的第一个公共时钟,第351页;
钟表何时开始被私人使用,第354页;
关于手表的最早记载,同上;
巴林顿所著的《钟表历史》,第355页;
玛丽女王的手表,第362页;
理查德·伯顿爵士的手表,同上;
据称属于罗伯特·布鲁斯的关于手表的信件,第364页;
哈里森的发明,第368页;
阿诺德的计时器,第370页。
马车,第68页;
罗马的封闭式马车,同上;
16世纪初只有女性可以乘坐马车,第70页;
禁止使用封闭式马车,同上;
不伦瑞克公爵尤利乌斯下令禁止其臣民乘坐马车,第72页;
14、15和16世纪的法国君主都骑马出行,第74页;
巴黎的平民妇女被禁止使用马车,同上;
亨利四世只有一辆马车,第75页;
旋轮马车——英国女士最早使用的马车类型,同上;
马车最早在英格兰出现的时间,第76页;
马车何时传入意大利、西班牙、瑞典和俄罗斯,同上;
“马车”一词的起源,第77页;
四轮马车的发明,第78页;
巴黎最早出现可供出租的马车,第79页。
“烟囱”一词的由来,第308页;
古代房屋依靠管道来保持温暖,第309页;
温克尔曼对一座废墟中的炉子的描述,同上;
10世纪、12世纪和13世纪时没有烟囱,第312页;
关于烟囱的最古老记载见于威尼斯的一块铭文上,第313页;
德国最早的扫烟囱工人来自萨伏伊和皮埃蒙特大区,第314页;
巴黎的扫烟囱工人是萨伏伊人,同上。
钟表的历史,第340页;
11世纪已有的钟表,第346页;
帕多瓦出现的第一个公共时钟,第351页;
钟表何时开始被私人使用,第354页;
关于手表的最早记载,同上;
巴林顿所著的《钟表历史》,第355页;
玛丽女王的手表,第362页;
理查德·伯顿爵士的手表,同上;
据称属于罗伯特·布鲁斯的关于手表的信件,第364页;
哈里森的发明,第368页;
阿诺德的计时器,第370页。
马车,第68页;
罗马的封闭式马车,同上;
16世纪初只有女性可以乘坐马车,第70页;
禁止使用封闭式马车,同上;
不伦瑞克公爵尤利乌斯下令禁止其臣民乘坐马车,第72页;
14、15和16世纪的法国君主都骑马出行,第74页;
巴黎的平民妇女被禁止使用马车,同上;
亨利四世只有一辆马车,第75页;
旋轮马车——英国女士最早使用的马车类型,同上;
马车最早在英格兰出现的时间,第76页;
马车何时传入意大利、西班牙、瑞典和俄罗斯,同上;
“马车”一词的起源,第77页;
四轮马车的发明,第78页;
巴黎最早出现可供出租的马车,第79页。
Page 703
马车最初出现在伦敦,见第81页;
欧洲一些主要城市中的马车数量,同上。
钴,见第478页;
钴与硅土及钾盐一起熔炼后可制成一种蓝色玻璃,称为“斯莫尔特”,同上;
磨碎后的斯莫尔特,即蓝粉,同上;
古人并不了解钴的存在,同上;
莱曼等人认为古人使用的是斯莫尔特的原因,见第481页;
格梅林对古人所使用的蓝色的实验研究,同上;
“钴”这一名称的由来,见第483页;
德国最早用于研磨斯莫尔特的工厂,见第484页;
在更晚的时期之前,书籍中并未提及斯莫尔特,见第486页;
关于斯莫尔特的最古老记载见于比林戈乔的著作中,同上。
斗鸡,见第473页;
关于斗鸡的种种讨论,同上;
斗鸡的起源,同上;
罗马人也有斗鹌鹑的习俗,见第474页;
梭伦也提到过斗鸡和斗鹌鹑,见第475页;
罗马人用松鸡作为斗鸡的对手,同上;
斗鸡是由忒米斯托克利推广的,同上;
也有人认为斗鸡是米尔提亚德发明的,见第476页;
古代作家也提到过斗鸡,见第477–479页;
关于英格兰境内斗鸡的最早记载,见第481页;
这种娱乐活动后来被禁止了,同上。
软木,见第318页;
软木的特性,同上;
关于软木树的描述,见第319页;
希腊人和罗马人都知道软木的存在,同上;
古代渔民用软木作为渔网的浮子,见第321页;
人们还用软木制作锚浮标,同上;
罗马人则用软木制作鞋底,见第322页;
软木制的外壳,其历史渊源,同上;
古代封存葡萄酒桶及其他容器的方法,见第323页;
软木塞,见第324页;
各种替代软木的材料,见第325、326页。
磨谷机,见第147页。
欧洲一些主要城市中的马车数量,同上。
钴,见第478页;
钴与硅土及钾盐一起熔炼后可制成一种蓝色玻璃,称为“斯莫尔特”,同上;
磨碎后的斯莫尔特,即蓝粉,同上;
古人并不了解钴的存在,同上;
莱曼等人认为古人使用的是斯莫尔特的原因,见第481页;
格梅林对古人所使用的蓝色的实验研究,同上;
“钴”这一名称的由来,见第483页;
德国最早用于研磨斯莫尔特的工厂,见第484页;
在更晚的时期之前,书籍中并未提及斯莫尔特,见第486页;
关于斯莫尔特的最古老记载见于比林戈乔的著作中,同上。
斗鸡,见第473页;
关于斗鸡的种种讨论,同上;
斗鸡的起源,同上;
罗马人也有斗鹌鹑的习俗,见第474页;
梭伦也提到过斗鸡和斗鹌鹑,见第475页;
罗马人用松鸡作为斗鸡的对手,同上;
斗鸡是由忒米斯托克利推广的,同上;
也有人认为斗鸡是米尔提亚德发明的,见第476页;
古代作家也提到过斗鸡,见第477–479页;
关于英格兰境内斗鸡的最早记载,见第481页;
这种娱乐活动后来被禁止了,同上。
软木,见第318页;
软木的特性,同上;
关于软木树的描述,见第319页;
希腊人和罗马人都知道软木的存在,同上;
古代渔民用软木作为渔网的浮子,见第321页;
人们还用软木制作锚浮标,同上;
罗马人则用软木制作鞋底,见第322页;
软木制的外壳,其历史渊源,同上;
古代封存葡萄酒桶及其他容器的方法,见第323页;
软木塞,见第324页;
各种替代软木的材料,见第325、326页。
磨谷机,见第147页。
Page 704
最早的玉米研磨方法,同上;
最古老的手动磨坊,同上;
牛力磨坊,第148页;
水力磨坊,第151页;
贝利萨留斯在罗马建造的磨坊,第154页;
浮式磨坊的发明,第155页;
风车の发明,第158页;
德国风车与荷兰风车的区别,第160页;
脱粒机械的发明时间,第161页;
脱粒用布料,第162页;
大麦磨坊的发明,第168页;
关于一位封建领主的轶事,第170页。
密码学的发明时间,第106页。
钻石首次被用于在玻璃上书写的时间,第87页。
潜水钟,第111页;
古代的潜水者,同上;
其工作原理,第113页;
在欧洲的最早使用记录,同上;
培根勋爵对潜水钟的描述,第115页;
利用潜水钟从西班牙无敌舰队残骸中打捞出的大炮,同上;
古老的发明,第117页;
哈雷博士设计的潜水钟,第118页;
特里沃尔德对潜水钟的改进,第119页;
潜水钟在土木工程中的应用,第121页;
可在海底行走的装置,第122页。
刺绣的起源,第415页。
珐琅,第132页。
亨利·施万哈德发现的玻璃蚀刻技术,第88页;
他所使用的工艺流程,第89页。
伊特鲁里亚陶器的颜色是由铁的氧化物产生的,第239页。
书籍印刷的专有权利,第518页;
已知最古老的此类特权可追溯至1490年,同上;
不同国家所授予的此类特权的记载,第519、520页;
英格兰所授予的特权,第520页;
西班牙所授予的特权,第521页。
最古老的手动磨坊,同上;
牛力磨坊,第148页;
水力磨坊,第151页;
贝利萨留斯在罗马建造的磨坊,第154页;
浮式磨坊的发明,第155页;
风车の发明,第158页;
德国风车与荷兰风车的区别,第160页;
脱粒机械的发明时间,第161页;
脱粒用布料,第162页;
大麦磨坊的发明,第168页;
关于一位封建领主的轶事,第170页。
密码学的发明时间,第106页。
钻石首次被用于在玻璃上书写的时间,第87页。
潜水钟,第111页;
古代的潜水者,同上;
其工作原理,第113页;
在欧洲的最早使用记录,同上;
培根勋爵对潜水钟的描述,第115页;
利用潜水钟从西班牙无敌舰队残骸中打捞出的大炮,同上;
古老的发明,第117页;
哈雷博士设计的潜水钟,第118页;
特里沃尔德对潜水钟的改进,第119页;
潜水钟在土木工程中的应用,第121页;
可在海底行走的装置,第122页。
刺绣的起源,第415页。
珐琅,第132页。
亨利·施万哈德发现的玻璃蚀刻技术,第88页;
他所使用的工艺流程,第89页。
伊特鲁里亚陶器的颜色是由铁的氧化物产生的,第239页。
书籍印刷的专有权利,第518页;
已知最古老的此类特权可追溯至1490年,同上;
不同国家所授予的此类特权的记载,第519、520页;
英格兰所授予的特权,第520页;
西班牙所授予的特权,第521页。
Page 705
猎鹰术,第198页;并非现代发明,第199页;印度与色雷斯地区所使用的猛禽,第201页;在意大利也有使用,同上;六世纪时神职人员被禁止使用猎鹰术,第203页;古人除了鹰之外还饲养其他猛禽,同上;十二世纪时猎鹰术十分普遍,同上;腓特烈二世曾撰写过关于猎鹰术的书籍,同上;过去有许多女士喜欢猎鹰术,第204页;最早记载这种技艺的作家们,同上。
消防车,第245页;其设计灵感源自普通水泵,同上;普林尼提到的“西波”也是一种消防车,第246页;罗马的消防车,第247页;在东方,有一些用于制造火焰的装置,第249页;希腊火,同上;消防车何时传入德国尚不确定,第250页;最早在奥格斯堡的建筑记录中提到消防车,同上;纽伦堡的消防车,第251页;十七世纪的消防车功能极为不完善,第252页;加入气室后消防车性能得到提升,同上;莱奥波德改进了消防车,第253页;荷兰人对消防车的改进,第255–256页;古人早已知道用于输送水的管道,第256页;消防车传入君士坦丁堡的时间,第257页。
木材的运输,第454页;这一发明的起源,第455页;所罗门为耶路撒冷的圣殿运送木材时使用了浮运方式,第456页;罗马人也用这种方式运输木材,同上;德国关于木材浮运的最早记载,第458页;法国的相关记载,第459、460页。
叉子,第407页;希腊人和罗马人没有专门称呼叉子的词汇,第408页;罗马人常用“利古拉”来代替叉子,第409页;古人并不使用叉子,同上;肉类则由切肉工切割,第410页。
消防车,第245页;其设计灵感源自普通水泵,同上;普林尼提到的“西波”也是一种消防车,第246页;罗马的消防车,第247页;在东方,有一些用于制造火焰的装置,第249页;希腊火,同上;消防车何时传入德国尚不确定,第250页;最早在奥格斯堡的建筑记录中提到消防车,同上;纽伦堡的消防车,第251页;十七世纪的消防车功能极为不完善,第252页;加入气室后消防车性能得到提升,同上;莱奥波德改进了消防车,第253页;荷兰人对消防车的改进,第255–256页;古人早已知道用于输送水的管道,第256页;消防车传入君士坦丁堡的时间,第257页。
木材的运输,第454页;这一发明的起源,第455页;所罗门为耶路撒冷的圣殿运送木材时使用了浮运方式,第456页;罗马人也用这种方式运输木材,同上;德国关于木材浮运的最早记载,第458页;法国的相关记载,第459、460页。
叉子,第407页;希腊人和罗马人没有专门称呼叉子的词汇,第408页;罗马人常用“利古拉”来代替叉子,第409页;古人并不使用叉子,同上;肉类则由切肉工切割,第410页。
Page 706
中国人并不使用叉子,同上;
据说在罗马城镇的废墟中可以找到叉子,第II卷,411页;
叉子和勺子在西班牙的某些地区仍然十分罕见,第II卷,413页;
餐刀最初是在高地人中出现的,同上;
英语、荷兰语和法语都采用了意大利语中的“forca”和“forchetta”这两个词,同上;
德语中的“gabel”一词历史极为悠久,第II卷,414页。
弃儿收容所,第II卷,434页;
关于杀害儿童的思考,同上;
在基督教国家中,过去并没有禁止这种行为的法律,第II卷,436页;
古人会将婴儿遗弃,第II卷,437页;
在希腊这种行为是被允许的,但在底比斯则不允许,第II卷,438页;
罗马人何时开始禁止这种行为,第II卷,439页;
君士坦丁大帝颁布的仁慈法令,第II卷,440页;
雅典和罗马的公共孤儿院,同上;
查士丁尼宣布弃儿为自由人,第II卷,441页;
德国最古老的孤儿院,第II卷,442页;
法国的类似机构,第II卷,444、445页;
艾因贝克也有类似的机构,第II卷,445页;
纽伦堡的医院,第II卷,446页;
威尼斯的弃儿收容所,同上;
英格兰的弃儿收容所,同上;
这类机构的效率低下,第II卷,448页。
据说家禽在烟雾附近生长得更好,第I卷,303页。
毛皮服饰,第II卷,296页;
最初的服装是用生皮制成的,第II卷,297页;
罗马人很少使用毛皮服饰,同上;
这些服饰是由来自北方的入侵者引入的,第II卷,301页;
海豹皮,第II卷,302页;
古日耳曼人使用驯鹿皮,同上;
哥特人认为毛皮是珍贵的物品,第II卷,304页;
霍诺留禁止使用毛皮,同上;
罗马人采用了哥特人的短裤,第II卷,305页;
波斯人用毛皮来代替床垫和靠垫,第II卷,308页。
据说在罗马城镇的废墟中可以找到叉子,第II卷,411页;
叉子和勺子在西班牙的某些地区仍然十分罕见,第II卷,413页;
餐刀最初是在高地人中出现的,同上;
英语、荷兰语和法语都采用了意大利语中的“forca”和“forchetta”这两个词,同上;
德语中的“gabel”一词历史极为悠久,第II卷,414页。
弃儿收容所,第II卷,434页;
关于杀害儿童的思考,同上;
在基督教国家中,过去并没有禁止这种行为的法律,第II卷,436页;
古人会将婴儿遗弃,第II卷,437页;
在希腊这种行为是被允许的,但在底比斯则不允许,第II卷,438页;
罗马人何时开始禁止这种行为,第II卷,439页;
君士坦丁大帝颁布的仁慈法令,第II卷,440页;
雅典和罗马的公共孤儿院,同上;
查士丁尼宣布弃儿为自由人,第II卷,441页;
德国最古老的孤儿院,第II卷,442页;
法国的类似机构,第II卷,444、445页;
艾因贝克也有类似的机构,第II卷,445页;
纽伦堡的医院,第II卷,446页;
威尼斯的弃儿收容所,同上;
英格兰的弃儿收容所,同上;
这类机构的效率低下,第II卷,448页。
据说家禽在烟雾附近生长得更好,第I卷,303页。
毛皮服饰,第II卷,296页;
最初的服装是用生皮制成的,第II卷,297页;
罗马人很少使用毛皮服饰,同上;
这些服饰是由来自北方的入侵者引入的,第II卷,301页;
海豹皮,第II卷,302页;
古日耳曼人使用驯鹿皮,同上;
哥特人认为毛皮是珍贵的物品,第II卷,304页;
霍诺留禁止使用毛皮,同上;
罗马人采用了哥特人的短裤,第II卷,305页;
波斯人用毛皮来代替床垫和靠垫,第II卷,308页。
Page 707
毛皮贸易的起源与欧洲南部地区,ii. 309;
北方民族的财富来源于毛皮,ii. 310;
毛皮的计量单位为“decuriæ”或“decher”,ii. 311;
黑海地区的鼠类毛皮,ii. 312;
白鼬的各种名称,ii. 315;
紫貂的相关信息,同上;
貂的记载,ii. 316;
“grauwerk”的含义,ii. 317;
猫皮与兔皮的应用,同上;
海狸皮,ii. 318;
毛皮开始被染色的时间,ii. 319;
查理曼大帝与羊皮衣的轶事,同上;
毛皮手套,ii. 320;
毛皮使用的禁令,ii. 321、322;
拜占庭宫廷中不使用毛皮,ii. 322;
现代的毛皮贸易,ii. 323。
花园花卉的历史,i. 512;
现代人对花卉的审美观念源自波斯和君士坦丁堡,同上;
晚香玉最初传入欧洲的时间,同上;
金凤花被带到布鲁塞尔的时间,i. 513;
毛茛从黎凡特地区传入,i. 516;
穆罕默德四世对这种花的喜爱,同上;
当今人们最喜爱的花卉,i. 517。
镀金工艺,ii. 290;
《旧约》中有关镀金的记载,同上;
普林尼时代罗马的镀金技术,ii. 291;
12世纪的镀金工艺,同上;
德国镀金匠最先使用的镀金层材料,ii. 292;
油画技术的发明促进了镀金工艺的发展,ii. 294;
普林尼时代用汞将金箔固定在金属表面,ii. 295;
假镀金技术,同上;
皮革的镀金处理,ii. 296。
玻璃切割工艺,ii. 84;
古人已知晓此工艺,同上;
卡斯帕·莱曼重新推动了这一工艺的发展,ii. 85。
北方民族的财富来源于毛皮,ii. 310;
毛皮的计量单位为“decuriæ”或“decher”,ii. 311;
黑海地区的鼠类毛皮,ii. 312;
白鼬的各种名称,ii. 315;
紫貂的相关信息,同上;
貂的记载,ii. 316;
“grauwerk”的含义,ii. 317;
猫皮与兔皮的应用,同上;
海狸皮,ii. 318;
毛皮开始被染色的时间,ii. 319;
查理曼大帝与羊皮衣的轶事,同上;
毛皮手套,ii. 320;
毛皮使用的禁令,ii. 321、322;
拜占庭宫廷中不使用毛皮,ii. 322;
现代的毛皮贸易,ii. 323。
花园花卉的历史,i. 512;
现代人对花卉的审美观念源自波斯和君士坦丁堡,同上;
晚香玉最初传入欧洲的时间,同上;
金凤花被带到布鲁塞尔的时间,i. 513;
毛茛从黎凡特地区传入,i. 516;
穆罕默德四世对这种花的喜爱,同上;
当今人们最喜爱的花卉,i. 517。
镀金工艺,ii. 290;
《旧约》中有关镀金的记载,同上;
普林尼时代罗马的镀金技术,ii. 291;
12世纪的镀金工艺,同上;
德国镀金匠最先使用的镀金层材料,ii. 292;
油画技术的发明促进了镀金工艺的发展,ii. 294;
普林尼时代用汞将金箔固定在金属表面,ii. 295;
假镀金技术,同上;
皮革的镀金处理,ii. 296。
玻璃切割工艺,ii. 84;
古人已知晓此工艺,同上;
卡斯帕·莱曼重新推动了这一工艺的发展,ii. 85。
Page 708
用钻石在玻璃上雕刻的图案,ii. 86;
玻璃上的蚀刻作品,ii. 88;
氟石的历史,ii. 90;
其发光特性的发现,同上;
在德比郡制造的氟石装饰品,ii. 92。
枪支与枪锁,ii. 533;
最早通过火柴点燃的便携式武器,同上;
燧石被用于制造武器的时间,ii. 534;
手枪的问世时间,ii. 535;
“手枪”一词的由来,同上;
火枪的名称来源,同上;
枪锁的发明时间,同上;
如何制作枪用燧石,ii. 538。
古人用蜂蜜来保存各种天然珍品,i. 286。
啤酒花,ii. 376;
古人是否知晓啤酒花的存在,ii. 377;
加洛林王朝时期人们已知道啤酒花,ii. 380;
在埃及,啤酒中会加入苦味物质,ii. 382;
荷兰开始使用啤酒花的时间,同上;
英格兰开始使用啤酒花的时间,ii. 384;
瑞典在啤酒中使用甜味物质,ii. 385;
中国啤酒花的加工方法,ii. 387;
英格兰的啤酒花种植情况,同上。
因被认为被魔鬼附身而被烧死的马,ii. 118。
马蹄铁,i. 442;
关于马蹄铁起源的记载,i. 443;
古人用来保护牛蹄的方法,同上;
用金银制成马蹄铁的情况,i. 444;
古代骑兵的马蹄容易磨损,i. 446;
古人并不了解我们现在的马蹄铁,同上;
埃塞俄比亚、日本和鞑靼地区不使用马蹄铁,i. 449;
据说在希尔德里克的坟墓中发现了马蹄铁,i. 451;
马蹄铁首次被提及是在九世纪,i. 452。
玻璃上的蚀刻作品,ii. 88;
氟石的历史,ii. 90;
其发光特性的发现,同上;
在德比郡制造的氟石装饰品,ii. 92。
枪支与枪锁,ii. 533;
最早通过火柴点燃的便携式武器,同上;
燧石被用于制造武器的时间,ii. 534;
手枪的问世时间,ii. 535;
“手枪”一词的由来,同上;
火枪的名称来源,同上;
枪锁的发明时间,同上;
如何制作枪用燧石,ii. 538。
古人用蜂蜜来保存各种天然珍品,i. 286。
啤酒花,ii. 376;
古人是否知晓啤酒花的存在,ii. 377;
加洛林王朝时期人们已知道啤酒花,ii. 380;
在埃及,啤酒中会加入苦味物质,ii. 382;
荷兰开始使用啤酒花的时间,同上;
英格兰开始使用啤酒花的时间,ii. 384;
瑞典在啤酒中使用甜味物质,ii. 385;
中国啤酒花的加工方法,ii. 387;
英格兰的啤酒花种植情况,同上。
因被认为被魔鬼附身而被烧死的马,ii. 118。
马蹄铁,i. 442;
关于马蹄铁起源的记载,i. 443;
古人用来保护牛蹄的方法,同上;
用金银制成马蹄铁的情况,i. 444;
古代骑兵的马蹄容易磨损,i. 446;
古人并不了解我们现在的马蹄铁,同上;
埃塞俄比亚、日本和鞑靼地区不使用马蹄铁,i. 449;
据说在希尔德里克的坟墓中发现了马蹄铁,i. 451;
马蹄铁首次被提及是在九世纪,i. 452。
Page 709
同一世纪的意大利、英国和法国作家都曾提及过它,见第453页;
马蹄铁的发明及引入英格兰的时间,见第454页。
匈牙利水,见第315页;其制作方法也在该页有记载;该名称的由来则属于传说,同样见于该页;关于其制作方法的记载最早出现在约翰·普雷沃特所著的小册子中,见第316页;该记载的副本也在该页。
比重计,见第161页;关于它的最早记载可追溯到五世纪,同上;西涅修斯对比重计的描述见第163页;希帕提亚并非比重计的发明者,见第168页;比重计在十六世纪得以复兴,见第169页;此后还有进一步的改进,见第171页。
靛蓝,见第258页;最初是从东印度群岛传入的,同上;靛蓝的药用价值见第261页;十七世纪时,马尔他开始种植靛蓝,见第262页;古人所说的“Indicum nigrum”其实就是中国墨水,见第264页;出现这一术语的著作见第267页;靛蓝以及印度墨水均来自印度,因此被称为“indicum”,见第270页;阿拉伯医生也提到过靛蓝,见同上;在染色过程中,靛蓝可替代菘蓝使用,见第273页;靛蓝被引入德国的时间见第274页;荷兰大量进口靛蓝,见同上;还有美洲产的靛蓝,见同上;德国禁止使用靛蓝,见第277页;染工们必须宣誓不得使用靛蓝,见第278页;靛蓝首次被提及是在英国法律中,见第279页。
疗养院、医院、济贫院,见第454页;罗马当时没有专门治疗病人的医院,同上;朝圣活动的兴起促成了这类机构的建立,见第456页;人们还成立了各种团体来照顾生病的朝圣者,见第457页;最早的医院建在大教堂附近,见第458页。
马蹄铁的发明及引入英格兰的时间,见第454页。
匈牙利水,见第315页;其制作方法也在该页有记载;该名称的由来则属于传说,同样见于该页;关于其制作方法的记载最早出现在约翰·普雷沃特所著的小册子中,见第316页;该记载的副本也在该页。
比重计,见第161页;关于它的最早记载可追溯到五世纪,同上;西涅修斯对比重计的描述见第163页;希帕提亚并非比重计的发明者,见第168页;比重计在十六世纪得以复兴,见第169页;此后还有进一步的改进,见第171页。
靛蓝,见第258页;最初是从东印度群岛传入的,同上;靛蓝的药用价值见第261页;十七世纪时,马尔他开始种植靛蓝,见第262页;古人所说的“Indicum nigrum”其实就是中国墨水,见第264页;出现这一术语的著作见第267页;靛蓝以及印度墨水均来自印度,因此被称为“indicum”,见第270页;阿拉伯医生也提到过靛蓝,见同上;在染色过程中,靛蓝可替代菘蓝使用,见第273页;靛蓝被引入德国的时间见第274页;荷兰大量进口靛蓝,见同上;还有美洲产的靛蓝,见同上;德国禁止使用靛蓝,见第277页;染工们必须宣誓不得使用靛蓝,见第278页;靛蓝首次被提及是在英国法律中,见第279页。
疗养院、医院、济贫院,见第454页;罗马当时没有专门治疗病人的医院,同上;朝圣活动的兴起促成了这类机构的建立,见第456页;人们还成立了各种团体来照顾生病的朝圣者,见第457页;最早的医院建在大教堂附近,见第458页。
Page 710
最早的疗养院设立地点,ii. 461;
罗马人对残疾人的关怀,ii. 462;
君士坦丁堡最早的残疾人疗养院,ii. 465;
巴黎的荣军院,同上;
被派往军队的专业外科医生,ii. 468–471;
德国境内的野战医院,ii. 471。
墨水的发展历史,i. 106。
墨水如何获得更优质的品质,ii. 266。
保险制度,i. 234;
罗马人并不了解保险制度,同上;
普芬多夫等人试图证明相反的观点,同上;
汉萨同盟的海上法中不存在保险制度,同上;
1523年制定的保险条款至今仍在莱戈尔诺使用,i. 237;
16世纪与17世纪的保险法规,i. 238;
火灾保险的发明,i. 240;
英格兰的保险公司,i. 242–244。
古人的软木制夹克,i. 322。
杂技演员,ii. 115;
这一称谓所涵盖的人群,同上;
关于他们表演的观察,ii. 115–119;
古代就有的喷火技巧,ii. 119;
其实现方式,同上;
利用石脑油进行的欺骗手段,ii. 120;
理查森用燃烧的炭块和熔化的铅表演的技巧,ii. 121;
用熔化的铜表演的技巧,ii. 122;
古代的希尔皮人能够走过燃烧的炭块,ii. 123;
祭司们使用的某种杂技把戏,同上;
其秘密被揭露,ii. 124;
古人提到的用球和杯子进行的表演,同上;
冯·埃克贝格让重石砸在自己的胸膛上,ii. 126;
古代的绳索舞者,同上;
马术技巧源自东方,ii. 128;
拜占庭宫廷中的表演者,同上;
罗马人教会大象在绳子上行走,ii. 129;
西巴里斯人教会马匹跳舞,ii. 130。
罗马人对残疾人的关怀,ii. 462;
君士坦丁堡最早的残疾人疗养院,ii. 465;
巴黎的荣军院,同上;
被派往军队的专业外科医生,ii. 468–471;
德国境内的野战医院,ii. 471。
墨水的发展历史,i. 106。
墨水如何获得更优质的品质,ii. 266。
保险制度,i. 234;
罗马人并不了解保险制度,同上;
普芬多夫等人试图证明相反的观点,同上;
汉萨同盟的海上法中不存在保险制度,同上;
1523年制定的保险条款至今仍在莱戈尔诺使用,i. 237;
16世纪与17世纪的保险法规,i. 238;
火灾保险的发明,i. 240;
英格兰的保险公司,i. 242–244。
古人的软木制夹克,i. 322。
杂技演员,ii. 115;
这一称谓所涵盖的人群,同上;
关于他们表演的观察,ii. 115–119;
古代就有的喷火技巧,ii. 119;
其实现方式,同上;
利用石脑油进行的欺骗手段,ii. 120;
理查森用燃烧的炭块和熔化的铅表演的技巧,ii. 121;
用熔化的铜表演的技巧,ii. 122;
古代的希尔皮人能够走过燃烧的炭块,ii. 123;
祭司们使用的某种杂技把戏,同上;
其秘密被揭露,ii. 124;
古人提到的用球和杯子进行的表演,同上;
冯·埃克贝格让重石砸在自己的胸膛上,ii. 126;
古代的绳索舞者,同上;
马术技巧源自东方,ii. 128;
拜占庭宫廷中的表演者,同上;
罗马人教会大象在绳子上行走,ii. 129;
西巴里斯人教会马匹跳舞,ii. 130。
Page 711
野人与蜜蜂的表演,同上;
木偶,第II卷,132页;
自动装置的起源,第II卷,133页;
伏尔坎的三脚架,第II卷,134页;
达达卢斯的会动雕像,同上;
阿尔基塔斯的鸽子,第II卷,135页;
雷乔蒙塔努斯的木制鹰与铁制飞鸟,同上;
沃康松与杜穆兰制造的自动装置,第II卷,136、137页;
德热纳的自动装置,第II卷,137页;
会说话的机器,第II卷,138–141页;
中国皮影,第II卷,141页。
胭脂虫与茜草,第I卷,385页;
二者属于同一属,第I卷,386页;
已描述的三种种类,同上;
古人采集它们的地方,第I卷,387页;
至今仍在黎凡特地区存在,第I卷,388页;
法国的胭脂虫与西班牙的胭脂虫,同上;
中世纪时对它们的称呼,第I卷,390页;
那个时期人们是如何保存这些胭脂虫的,同上;
德国何时开始知道这种染料,第I卷,391页;
“胭脂虫”这一名称的由来,第I卷,392页;
美洲茜草的发现,第I卷,396页;
关于茜草是昆虫还是浆果的争论,第I卷,398页;
真正的茜草被带到圣多明各,第I卷,399页;
东方早期便使用胭脂虫来染色,同上;
“猩红色”一词的来源,第I卷,400页;
德雷贝尔发现,用茜草制成的锡溶液能产生美丽的猩红色,第I卷,402页;
戈贝兰改进了法国的猩红色染色技术,第I卷,403页;
英格兰第一家猩红色染料厂由一名弗莱明人建立,同上;
英国市场上存在的三种茜草,第I卷,404页。
厨房蔬菜,第II卷,336页;
块根类蔬菜——古人最喜爱的食物,第II卷,338页;
一些曾经被种植但现在已不太受重视的蔬菜,同上;
琉璃苣在古代并不为人所知,第II卷,339页;
菠菜在古人的著作中没有任何记载,第II卷,340页。
木偶,第II卷,132页;
自动装置的起源,第II卷,133页;
伏尔坎的三脚架,第II卷,134页;
达达卢斯的会动雕像,同上;
阿尔基塔斯的鸽子,第II卷,135页;
雷乔蒙塔努斯的木制鹰与铁制飞鸟,同上;
沃康松与杜穆兰制造的自动装置,第II卷,136、137页;
德热纳的自动装置,第II卷,137页;
会说话的机器,第II卷,138–141页;
中国皮影,第II卷,141页。
胭脂虫与茜草,第I卷,385页;
二者属于同一属,第I卷,386页;
已描述的三种种类,同上;
古人采集它们的地方,第I卷,387页;
至今仍在黎凡特地区存在,第I卷,388页;
法国的胭脂虫与西班牙的胭脂虫,同上;
中世纪时对它们的称呼,第I卷,390页;
那个时期人们是如何保存这些胭脂虫的,同上;
德国何时开始知道这种染料,第I卷,391页;
“胭脂虫”这一名称的由来,第I卷,392页;
美洲茜草的发现,第I卷,396页;
关于茜草是昆虫还是浆果的争论,第I卷,398页;
真正的茜草被带到圣多明各,第I卷,399页;
东方早期便使用胭脂虫来染色,同上;
“猩红色”一词的来源,第I卷,400页;
德雷贝尔发现,用茜草制成的锡溶液能产生美丽的猩红色,第I卷,402页;
戈贝兰改进了法国的猩红色染色技术,第I卷,403页;
英格兰第一家猩红色染料厂由一名弗莱明人建立,同上;
英国市场上存在的三种茜草,第I卷,404页。
厨房蔬菜,第II卷,336页;
块根类蔬菜——古人最喜爱的食物,第II卷,338页;
一些曾经被种植但现在已不太受重视的蔬菜,同上;
琉璃苣在古代并不为人所知,第II卷,339页;
菠菜在古人的著作中没有任何记载,第II卷,340页。
Page 712
其原产地不详,同上;
西兰花,古人早已知晓,第二卷第342页;
根据林奈的分类体系划分的卷心菜种类,第二卷第343–348页;
希腊人和罗马人是否了解胡萝卜,第二卷第349–351页;
从巴勒斯坦的阿斯卡隆引进的葱头,第二卷第353页;
我们这里的葱头只能通过鳞茎来获得,同上;
马铃薯被引入欧洲的时间,第二卷第354页。
基尔赫尔是否是发声号角的发明者,第一卷第97页;
能够在两到五英里之外向会众诵读经文,第一卷第99页。
编织技术以及袜子编织机,第二卷第355页;
《圣经》中提到的捕鱼网和狩猎网,第二卷第357页;
在现代,一些原始民族也使用网,第二卷第358页;
中世纪时,神职人员的斗篷上覆盖着丝绸网,第二卷第359页;
袜子编织技术是什么时候被发明的,第二卷第360页;
这项技术在英格兰是什么时候开始为人所知的,第二卷第361页;
苏格兰人何时开始穿长裤和长袜,第二卷第362页;
玛丽女王时代人们穿的布制长袜,第二卷第364页;
编织技术何时在英格兰普遍流行,第二卷第365页;
德国的袜子编织艺术,同上;
比编织技术本身更早出现的与编织相关的术语,第二卷第366页;
工艺精美的金属筛网,第二卷第367页;
袜子编织机的发明,第二卷第368–373页;
威尼斯的袜子编织机,第二卷第373页;
法国人声称自己是该技术的发明者,同上;
该技术被引入德国的时间,第二卷第375页;
目前袜类制造业的状况,同上。
蕾丝,第一卷第463页;
蕾丝的制作方法,同上;
古人并不了解蕾丝,第一卷第464页;
古老教堂家具上的蕾丝装饰,第一卷第465页;
法国蕾丝制造业的兴起,同上;
蕾丝其实是德国的发明,同上;
机械在蕾丝生产中的应用,第一卷第466页。
西兰花,古人早已知晓,第二卷第342页;
根据林奈的分类体系划分的卷心菜种类,第二卷第343–348页;
希腊人和罗马人是否了解胡萝卜,第二卷第349–351页;
从巴勒斯坦的阿斯卡隆引进的葱头,第二卷第353页;
我们这里的葱头只能通过鳞茎来获得,同上;
马铃薯被引入欧洲的时间,第二卷第354页。
基尔赫尔是否是发声号角的发明者,第一卷第97页;
能够在两到五英里之外向会众诵读经文,第一卷第99页。
编织技术以及袜子编织机,第二卷第355页;
《圣经》中提到的捕鱼网和狩猎网,第二卷第357页;
在现代,一些原始民族也使用网,第二卷第358页;
中世纪时,神职人员的斗篷上覆盖着丝绸网,第二卷第359页;
袜子编织技术是什么时候被发明的,第二卷第360页;
这项技术在英格兰是什么时候开始为人所知的,第二卷第361页;
苏格兰人何时开始穿长裤和长袜,第二卷第362页;
玛丽女王时代人们穿的布制长袜,第二卷第364页;
编织技术何时在英格兰普遍流行,第二卷第365页;
德国的袜子编织艺术,同上;
比编织技术本身更早出现的与编织相关的术语,第二卷第366页;
工艺精美的金属筛网,第二卷第367页;
袜子编织机的发明,第二卷第368–373页;
威尼斯的袜子编织机,第二卷第373页;
法国人声称自己是该技术的发明者,同上;
该技术被引入德国的时间,第二卷第375页;
目前袜类制造业的状况,同上。
蕾丝,第一卷第463页;
蕾丝的制作方法,同上;
古人并不了解蕾丝,第一卷第464页;
古老教堂家具上的蕾丝装饰,第一卷第465页;
法国蕾丝制造业的兴起,同上;
蕾丝其实是德国的发明,同上;
机械在蕾丝生产中的应用,第一卷第466页。
Page 713
古人所知的磨石,ii. 84。
铅的发现,以及其作为糖的用途,i. 250;
它是否被用作秘密毒药,i. 60。
叶状骨架的制造技术,ii. 195;
最早由塞维林发明,ii. 197;
加布里埃尔·克劳德也发明了这种技术,同上;
鲁伊斯奇使用昆虫来制作叶状骨架,ii. 198;
塞利格曼也创造了叶状骨架,ii. 200;
从树叶培育树木的技术,ii. 201。
借贷机构的历史,ii. 1;
古代的君主会无息地向穷人提供贷款,ii. 2;
现代意大利也效仿了这一做法,ii. 3;
罗马人的“Tabernæ argentariæ”与借贷机构有所不同,ii. 5;
14世纪的公共贷款制度,同上;
多明我会反对借贷机构,ii. 7;
托米塔诺则主张支持借贷机构,ii. 9;
借贷机构在意大利各地相继建立,ii. 10–12;
关于其合法性的争议,ii. 12;
拉特兰会议确认了借贷机构的合法性,ii. 13;
那不勒斯的“Banco de’ poveri”,同上;
“Mons pietatis”这一名称的由来,ii. 15;
关于最早的公共贷款的记载,ii. 16;
德国第一家借贷机构,ii. 17;
伦巴第人在荷兰的活动,ii. 18;
巴黎的“Mont de piété”,ii. 20;
英格兰的当铺业概况,ii. 21。
街道照明问题,ii. 172;
罗马当时没有街道照明,同上;
梅乌尔修斯持相反观点,同上;
安条克的街道有照明设施,ii. 173;
凯撒利亚则没有照明设施,同上;
街道照明的历史悠久,ii. 174;
巴黎有了街道照明设施,ii. 175;
反射灯的发明,ii. 177;
关于伦敦首次实现街道照明的记载,ii. 178;
阿姆斯特丹、海牙和哥本哈根的街道照明情况,ii. 180。
铅的发现,以及其作为糖的用途,i. 250;
它是否被用作秘密毒药,i. 60。
叶状骨架的制造技术,ii. 195;
最早由塞维林发明,ii. 197;
加布里埃尔·克劳德也发明了这种技术,同上;
鲁伊斯奇使用昆虫来制作叶状骨架,ii. 198;
塞利格曼也创造了叶状骨架,ii. 200;
从树叶培育树木的技术,ii. 201。
借贷机构的历史,ii. 1;
古代的君主会无息地向穷人提供贷款,ii. 2;
现代意大利也效仿了这一做法,ii. 3;
罗马人的“Tabernæ argentariæ”与借贷机构有所不同,ii. 5;
14世纪的公共贷款制度,同上;
多明我会反对借贷机构,ii. 7;
托米塔诺则主张支持借贷机构,ii. 9;
借贷机构在意大利各地相继建立,ii. 10–12;
关于其合法性的争议,ii. 12;
拉特兰会议确认了借贷机构的合法性,ii. 13;
那不勒斯的“Banco de’ poveri”,同上;
“Mons pietatis”这一名称的由来,ii. 15;
关于最早的公共贷款的记载,ii. 16;
德国第一家借贷机构,ii. 17;
伦巴第人在荷兰的活动,ii. 18;
巴黎的“Mont de piété”,ii. 20;
英格兰的当铺业概况,ii. 21。
街道照明问题,ii. 172;
罗马当时没有街道照明,同上;
梅乌尔修斯持相反观点,同上;
安条克的街道有照明设施,ii. 173;
凯撒利亚则没有照明设施,同上;
街道照明的历史悠久,ii. 174;
巴黎有了街道照明设施,ii. 175;
反射灯的发明,ii. 177;
关于伦敦首次实现街道照明的记载,ii. 178;
阿姆斯特丹、海牙和哥本哈根的街道照明情况,ii. 180。
Page 714
罗马的街道上没有照明设施,只有圣像前的地方才有灯光,同上;
费城、汉堡、柏林的照明情况,第二卷第181页;
维也纳及其他城市的照明情况,第二卷第181、182页;
煤气的引入,第二卷第182–185页。
彩票,第二卷第414页;
欧洲有两种类型的彩票,同上;
罗马人的“Congiaria”类似于我们的彩票,同上;
中世纪的商人们以彩票的方式出售商品,第二卷第416页;
彩票最早在佛罗伦萨出现,第二卷第417页;
彩票从意大利传入法国,第二卷第418页;
用于为年轻女性提供资助的彩票,第二卷第419页;
还有其他用于类似目的的彩票,同上;
真正意义上的彩票何时出现,第二卷第420页;
通蒂提出的彩票方案,同上;
法国的彩票,第二卷第421页;
“彩票”这一名称的由来,第二卷第422页;
彩票最早出现在英格兰,第二卷第423页;
阿姆斯特丹的彩票情况,第二卷第425页;
德国的彩票情况,同上;
热那亚的彩票,第二卷第426页;
“艺术联盟”——英格兰唯一存在的彩票形式,第二卷第428页。
用于记录音乐的机器,第一卷第12页;
一种由德国的昂格发明的机器,同上;
另一种则由霍尔费尔德制造,同上;
伯尼博士认为这项发明出自英国人之手,第一卷第13页。
茜草,第二卷第108页;
古人早已知晓茜草,第二卷第110页;
中世纪时也有使用茜草的情况,第二卷第111页;
茜草具有给骨头着色的特性,同上;
茜草的种植情况,第二卷第113、114页。
精神病院最初是在何时建立的,第二卷第461页。
磁疗,第一卷第43页;
早在6世纪时,人们就已经知道可以利用磁铁来治疗牙痛,第一卷第44页。
费城、汉堡、柏林的照明情况,第二卷第181页;
维也纳及其他城市的照明情况,第二卷第181、182页;
煤气的引入,第二卷第182–185页。
彩票,第二卷第414页;
欧洲有两种类型的彩票,同上;
罗马人的“Congiaria”类似于我们的彩票,同上;
中世纪的商人们以彩票的方式出售商品,第二卷第416页;
彩票最早在佛罗伦萨出现,第二卷第417页;
彩票从意大利传入法国,第二卷第418页;
用于为年轻女性提供资助的彩票,第二卷第419页;
还有其他用于类似目的的彩票,同上;
真正意义上的彩票何时出现,第二卷第420页;
通蒂提出的彩票方案,同上;
法国的彩票,第二卷第421页;
“彩票”这一名称的由来,第二卷第422页;
彩票最早出现在英格兰,第二卷第423页;
阿姆斯特丹的彩票情况,第二卷第425页;
德国的彩票情况,同上;
热那亚的彩票,第二卷第426页;
“艺术联盟”——英格兰唯一存在的彩票形式,第二卷第428页。
用于记录音乐的机器,第一卷第12页;
一种由德国的昂格发明的机器,同上;
另一种则由霍尔费尔德制造,同上;
伯尼博士认为这项发明出自英国人之手,第一卷第13页。
茜草,第二卷第108页;
古人早已知晓茜草,第二卷第110页;
中世纪时也有使用茜草的情况,第二卷第111页;
茜草具有给骨头着色的特性,同上;
茜草的种植情况,第二卷第113、114页。
精神病院最初是在何时建立的,第二卷第461页。
磁疗,第一卷第43页;
早在6世纪时,人们就已经知道可以利用磁铁来治疗牙痛,第一卷第44页。
Page 715
15世纪和16世纪的作家们曾提及过它,同上;
其对动物身体的影响,同上;
其特性,第45页。
从美洲引进的玉米,第497页。
锰,第235页;
用于玻璃制造,同上;
能清除玻璃上的污垢,第236页;
人们仍继续使用它,第239页;
从法国的皮埃蒙特大区与佩里戈尔地区引进,第240页。
骑士们的斗篷边缘饰有毛皮,第319页。
神职人员的斗篷则覆盖着丝绸网,第359页。
古老的手稿,用铅线标出行距,第389页。
磨坊的历史,第147页;
东印度的榨油磨坊,第148页;
“哲学磨坊”的发明者是谁,第150页;
水力磨坊的发明时间,第151页;
浮动式磨坊,第155页;
风车磨坊,第158页。
镜子,第256页;
最古老的金属制镜子,第257页;
在摩西时代就已存在,同上;
古老的银制镜子,同上;
铜制、黄铜制和金制镜子,第262页;
如何清洁镜子,第263页;
对金属成分的化学分析,同上;
石制镜子,第265页;
美洲原住民的镜子,第268页;
西顿制造的玻璃镜子,第269页;
12世纪的镜子,第275页;
最早有记载的是13世纪,第276页;
最古老镜子的制作方法,同上;
关于给镜子镀银的工艺描述,第279页;
威尼斯镜子在17世纪仍备受推崇,同上;
法国境内玻璃工厂的建立,同上;
用于制造镜子的玻璃板的发明,第280页;
这种方法的优缺点,第281页;
后来又重新采用传统的吹制方法,第282页。
其对动物身体的影响,同上;
其特性,第45页。
从美洲引进的玉米,第497页。
锰,第235页;
用于玻璃制造,同上;
能清除玻璃上的污垢,第236页;
人们仍继续使用它,第239页;
从法国的皮埃蒙特大区与佩里戈尔地区引进,第240页。
骑士们的斗篷边缘饰有毛皮,第319页。
神职人员的斗篷则覆盖着丝绸网,第359页。
古老的手稿,用铅线标出行距,第389页。
磨坊的历史,第147页;
东印度的榨油磨坊,第148页;
“哲学磨坊”的发明者是谁,第150页;
水力磨坊的发明时间,第151页;
浮动式磨坊,第155页;
风车磨坊,第158页。
镜子,第256页;
最古老的金属制镜子,第257页;
在摩西时代就已存在,同上;
古老的银制镜子,同上;
铜制、黄铜制和金制镜子,第262页;
如何清洁镜子,第263页;
对金属成分的化学分析,同上;
石制镜子,第265页;
美洲原住民的镜子,第268页;
西顿制造的玻璃镜子,第269页;
12世纪的镜子,第275页;
最早有记载的是13世纪,第276页;
最古老镜子的制作方法,同上;
关于给镜子镀银的工艺描述,第279页;
威尼斯镜子在17世纪仍备受推崇,同上;
法国境内玻璃工厂的建立,同上;
用于制造镜子的玻璃板的发明,第280页;
这种方法的优缺点,第281页;
后来又重新采用传统的吹制方法,第282页。
Page 716
玻璃镀银的巧妙方法,ii. 83。
马赛克工艺,i. 130。
自然奇物收藏,i. 282;
古人将其存放在神庙中,i. 283;
关于各类此类物品及其存放地点的记载,i. 283–284;
奥古斯都所建立的收藏馆,i. 285;
古代用盐保存的动植物标本,同上;
斯基泰人、亚述人和波斯人用蜡包裹尸体的做法,i. 287;
用蜡包装鱼类和苹果的方法,i. 288;
用蜡布包裹尸体的起源,同上;
在努马墓中发现的书籍及其保存方式,i. 289;
私人最早开始收集此类物品的时期,i. 290;
16世纪出现的第一批私人收藏,同上;
最古老的此类收藏目录,i. 291;
英格兰的收藏情况,i. 293。
夜间巡逻制度,ii. 185;
古人的夜间巡逻制度,同上;
何时开始实行报时制度,ii. 186;
富人雇佣仆人来告知一天中的不同时间,同上;
战争期间的巡逻方法,ii. 187;
古代的巡逻者会携带铃铛,ii. 188;
巴黎很早就有了夜间巡逻制度,同上;
柏林的夜间巡逻制度,ii. 189;
德国的夜间巡逻制度,ii. 190;
驻扎在钟楼和塔楼上的巡逻者,同上;
中国人在塔楼上设置的巡逻者,ii. 192;
封建时代用于警戒的巡逻者,ii. 193;
现代的夜间巡逻制度,ii. 194。
试炼制度,相关记载,ii. 123。
里程计,i. 5;
据称卡皮托利努斯曾提及过这种装置,同上;
1482年建于乌尔比诺公爵宫内的里程计模型,同上。
马赛克工艺,i. 130。
自然奇物收藏,i. 282;
古人将其存放在神庙中,i. 283;
关于各类此类物品及其存放地点的记载,i. 283–284;
奥古斯都所建立的收藏馆,i. 285;
古代用盐保存的动植物标本,同上;
斯基泰人、亚述人和波斯人用蜡包裹尸体的做法,i. 287;
用蜡包装鱼类和苹果的方法,i. 288;
用蜡布包裹尸体的起源,同上;
在努马墓中发现的书籍及其保存方式,i. 289;
私人最早开始收集此类物品的时期,i. 290;
16世纪出现的第一批私人收藏,同上;
最古老的此类收藏目录,i. 291;
英格兰的收藏情况,i. 293。
夜间巡逻制度,ii. 185;
古人的夜间巡逻制度,同上;
何时开始实行报时制度,ii. 186;
富人雇佣仆人来告知一天中的不同时间,同上;
战争期间的巡逻方法,ii. 187;
古代的巡逻者会携带铃铛,ii. 188;
巴黎很早就有了夜间巡逻制度,同上;
柏林的夜间巡逻制度,ii. 189;
德国的夜间巡逻制度,ii. 190;
驻扎在钟楼和塔楼上的巡逻者,同上;
中国人在塔楼上设置的巡逻者,ii. 192;
封建时代用于警戒的巡逻者,ii. 193;
现代的夜间巡逻制度,ii. 194。
试炼制度,相关记载,ii. 123。
里程计,i. 5;
据称卡皮托利努斯曾提及过这种装置,同上;
1482年建于乌尔比诺公爵宫内的里程计模型,同上。
Page 717
由保罗·普芬津制造的里程计,同上;
萨克森选帝侯奥古斯都用来测量其领地的里程计,第7章;
鲁道夫二世使用的里程计,同上;
巴特菲尔德的里程计,同上;
梅尼耶的里程计,第8章;
霍尔费尔德的里程计,同上;
佩恩的里程计,第11章。
孤儿院,第449页;
最初由图拉真建立,同上;
拜占庭宫廷中的孤儿监管官一职,第454页。
古代的画家们,多为贫穷的奴隶,第261页。
墙纸,第379页;
天鹅绒纸的制造方法,第380页;
由杰罗姆·兰耶发明,同上;
最初被称为“伦德里迪亚纳”,第381页;
奥德兰的发明,第382页;
在纸上印制金银图案的技术由埃卡德发明,同上;
德国关于此类墙纸的最古老记载,同上;
该技术的新改进,第383页;
纽伦堡发明的金属粉末,同上;
银色光泽剂,第384页。
街道铺砌,第269页;
最早由迦太基人开始铺砌道路,第270页;
底比斯也铺设了道路,同上;
耶路撒冷是否铺设了道路尚不清楚,同上;
罗马何时开始铺砌道路也不确定,第271页;
李维的相关记载,同上;
赫库兰尼姆和庞贝城的道路铺砌情况,第272页;
科尔多瓦在9世纪时已铺设了道路,同上;
12世纪的巴黎尚未铺设道路,同上;
巴黎铺设道路的原因,同上;
11世纪的伦敦尚未铺设道路,第273页;
史密斯菲尔德市场何时开始铺设道路,第274页;
德国各城市何时开始铺设道路,同上。
萨克森选帝侯奥古斯都用来测量其领地的里程计,第7章;
鲁道夫二世使用的里程计,同上;
巴特菲尔德的里程计,同上;
梅尼耶的里程计,第8章;
霍尔费尔德的里程计,同上;
佩恩的里程计,第11章。
孤儿院,第449页;
最初由图拉真建立,同上;
拜占庭宫廷中的孤儿监管官一职,第454页。
古代的画家们,多为贫穷的奴隶,第261页。
墙纸,第379页;
天鹅绒纸的制造方法,第380页;
由杰罗姆·兰耶发明,同上;
最初被称为“伦德里迪亚纳”,第381页;
奥德兰的发明,第382页;
在纸上印制金银图案的技术由埃卡德发明,同上;
德国关于此类墙纸的最古老记载,同上;
该技术的新改进,第383页;
纽伦堡发明的金属粉末,同上;
银色光泽剂,第384页。
街道铺砌,第269页;
最早由迦太基人开始铺砌道路,第270页;
底比斯也铺设了道路,同上;
耶路撒冷是否铺设了道路尚不清楚,同上;
罗马何时开始铺砌道路也不确定,第271页;
李维的相关记载,同上;
赫库兰尼姆和庞贝城的道路铺砌情况,第272页;
科尔多瓦在9世纪时已铺设了道路,同上;
12世纪的巴黎尚未铺设道路,同上;
巴黎铺设道路的原因,同上;
11世纪的伦敦尚未铺设道路,第273页;
史密斯菲尔德市场何时开始铺设道路,第274页;
德国各城市何时开始铺设道路,同上。
Page 718
1285年,巴黎的市民被要求负责修缮和清洁街道,见第275页;
禁止在街道上饲养猪的原因,见第276页;
法国政府下令建造的公共厕所,见第278页;
德国比巴黎更早出现此类设施,见第279页;
木制铺路材料,见第281页。
人造珍珠,见第258页;
古人已掌握迫使贝类产珠的技术,见第260页;
中国人如何让贻贝产出珍珠,同上;
林奈为相同目的发明的相关方法,见第261页;
采珠人如何判断哪些贝壳中含有珍珠,见第263页;
各种类型的人造珍珠,见第264页;
雅克因发明了用于制作人造珍珠的方法而闻名,见第265页。
朝圣活动与医院的出现之间的关系,见第二卷第456页。
瘟疫的起源,见第374页。
秘密毒药,见第47页;
普鲁塔克和昆体良曾提及过这种毒药,见第48页;
印第安人使用的致命毒药,同上;
泰奥弗拉斯托斯也知晓某种秘密毒药,见第49页;
有人谎称这种毒药是特拉西亚斯发明的,同上;
罗马何时知晓这种毒药,同上;
塞扬努斯和阿格里皮娜曾使用过这种毒药,同上;
据称雷古卢斯也曾被下过这种毒药,同上;
古人并不了解矿物毒药,见第51页;
托法尼娅发明了一种秘密毒药,见第51、52页;她后来被识破并被处决,见第53页;
布兰维利埃女侯爵的投毒行为,见第55页;她被捕后被处决,见第56页;
巴黎设立了专门处理毒药的机构,见第57页;
科菲茨·德·乌尔费尔德伯爵企图毒杀丹麦国王,同上;
瑞典国王查理十一世也被下毒,同上;
毒药的成分,见第60、61页;
解药,见第61页;
“波斯特”,一种在东印度群岛使用的秘密毒药,见第63页。
鲁珀特亲王的滴剂,见第二卷第241页;
这种滴剂直到17世纪才为人所知,见第242页。
禁止在街道上饲养猪的原因,见第276页;
法国政府下令建造的公共厕所,见第278页;
德国比巴黎更早出现此类设施,见第279页;
木制铺路材料,见第281页。
人造珍珠,见第258页;
古人已掌握迫使贝类产珠的技术,见第260页;
中国人如何让贻贝产出珍珠,同上;
林奈为相同目的发明的相关方法,见第261页;
采珠人如何判断哪些贝壳中含有珍珠,见第263页;
各种类型的人造珍珠,见第264页;
雅克因发明了用于制作人造珍珠的方法而闻名,见第265页。
朝圣活动与医院的出现之间的关系,见第二卷第456页。
瘟疫的起源,见第374页。
秘密毒药,见第47页;
普鲁塔克和昆体良曾提及过这种毒药,见第48页;
印第安人使用的致命毒药,同上;
泰奥弗拉斯托斯也知晓某种秘密毒药,见第49页;
有人谎称这种毒药是特拉西亚斯发明的,同上;
罗马何时知晓这种毒药,同上;
塞扬努斯和阿格里皮娜曾使用过这种毒药,同上;
据称雷古卢斯也曾被下过这种毒药,同上;
古人并不了解矿物毒药,见第51页;
托法尼娅发明了一种秘密毒药,见第51、52页;她后来被识破并被处决,见第53页;
布兰维利埃女侯爵的投毒行为,见第55页;她被捕后被处决,见第56页;
巴黎设立了专门处理毒药的机构,见第57页;
科菲茨·德·乌尔费尔德伯爵企图毒杀丹麦国王,同上;
瑞典国王查理十一世也被下毒,同上;
毒药的成分,见第60、61页;
解药,见第61页;
“波斯特”,一种在东印度群岛使用的秘密毒药,见第63页。
鲁珀特亲王的滴剂,见第二卷第241页;
这种滴剂直到17世纪才为人所知,见第242页。
Page 719
最初的实验,见上文;
由鲁珀特王子带到英格兰,见第2卷第244页。
泵的发明者是谁,见第2卷第245页。
隔离措施,见第1卷第373页;
其起源不详,同上;
据说是威尼斯人首创的,同上;
勒布雷特的记载,见第1卷第376页;
卫生委员会的设立,见第1卷第377页;
健康证明书最早是在何时开始使用的,同上。
用于提炼金矿石的水银,见第1卷第14页;
后来如何重新获得水银,见第1卷第15页。
用于书写的羽毛笔的起源,见第1卷第405页;
当时羽毛笔十分稀缺,见第1卷第413页。
带状织布机,见第2卷第527页;
其构造,见同上;
有人试图禁止使用这种织布机,见第2卷第528页;
这种织布机是由瑞士人发明的,见同上;
安东尼·莫勒在但泽见过这种织布机,见同上;
该织布机的发明者被处死,见第2卷第529页;
博克斯霍恩提到的织布机,见同上;
荷兰禁止使用带状织布机,见第2卷第530页;
西班牙尼德兰和科隆也禁止使用这种织布机,见同上;
皇帝下令禁止使用这种织布机,见第2卷第531页;
这种织布机在汉堡被公开焚毁,见同上;
德国废除了这一禁令,见同上。
人造红宝石的制造方法,见第1卷第125页。
马鞍,见第1卷第431页;
马鞍的覆盖物是什么时候出现的,见同上;
狄奥多西的法令证明了马鞍的古老历史,见第1卷第433页;
利奥一世下令禁止在马鞍上镶嵌珍贵宝石,见第1卷第434页;
有人推测马鞍是由萨利人发明的,见同上;
实际上马鞍是由波斯人发明的,见第1卷第435页。
藏红花,见第1卷第175页。
由鲁珀特王子带到英格兰,见第2卷第244页。
泵的发明者是谁,见第2卷第245页。
隔离措施,见第1卷第373页;
其起源不详,同上;
据说是威尼斯人首创的,同上;
勒布雷特的记载,见第1卷第376页;
卫生委员会的设立,见第1卷第377页;
健康证明书最早是在何时开始使用的,同上。
用于提炼金矿石的水银,见第1卷第14页;
后来如何重新获得水银,见第1卷第15页。
用于书写的羽毛笔的起源,见第1卷第405页;
当时羽毛笔十分稀缺,见第1卷第413页。
带状织布机,见第2卷第527页;
其构造,见同上;
有人试图禁止使用这种织布机,见第2卷第528页;
这种织布机是由瑞士人发明的,见同上;
安东尼·莫勒在但泽见过这种织布机,见同上;
该织布机的发明者被处死,见第2卷第529页;
博克斯霍恩提到的织布机,见同上;
荷兰禁止使用带状织布机,见第2卷第530页;
西班牙尼德兰和科隆也禁止使用这种织布机,见同上;
皇帝下令禁止使用这种织布机,见第2卷第531页;
这种织布机在汉堡被公开焚毁,见同上;
德国废除了这一禁令,见同上。
人造红宝石的制造方法,见第1卷第125页。
马鞍,见第1卷第431页;
马鞍的覆盖物是什么时候出现的,见同上;
狄奥多西的法令证明了马鞍的古老历史,见第1卷第433页;
利奥一世下令禁止在马鞍上镶嵌珍贵宝石,见第1卷第434页;
有人推测马鞍是由萨利人发明的,见同上;
实际上马鞍是由波斯人发明的,见第1卷第435页。
藏红花,见第1卷第175页。
Page 720
其药用价值,见第176页;
罗马人用它来为居室增添香气,同上;
用它制成的芳香药膏,同上;
古人用它来给食物调味,同上;
由阿拉伯人引入西班牙,见第178页;
由谁将其带到法国,见第179页;
在爱德华三世统治时期被引入英格兰,同上;
在奥地利的种植情况,同上;
15世纪时是重要的农业作物,同上;
对其的掺假行为,见第180页。
氨盐,见第396页;
古人是否知晓它,见第397页;
最早的相关记载见于阿拉伯人的著作中,见第402页;
其制备方法,见第404页;
王水的发明,见第405页;
从埃及获得,同上;
也来自东印度群岛,见第406页;
欧洲最早的关于其制备的记载,同上。
硝石、火药、王水,见第482页;
硝石的特性,见第483页;
天然硝石的产地,见第484页;
“nitrum”这一名称历史悠久,见第487页;
矿物碱的定义及差异,见第489页;
古人的“nitrum”其实是一种不纯的碱,而非硝石,见第491页;
它实际上是一种可溶盐,见第492页;
红色硝石,见第502页;
硝石首次被提及的时间,见第503页;
火药是在印度发明的,见第505页;
在欧洲人之前,印度人和阿拉伯人就已经使用火药了,见第506页;
关于王水的最早记载,同上;
据说在威尼斯曾被用来分离贵金属,见第508页;
“regale硝石”,见第509页;
它何时被废止,见第511页。
锯木厂,见第222页;
古代制作木板的工艺,同上;
美国人并不了解我们的锯子,同上。
罗马人用它来为居室增添香气,同上;
用它制成的芳香药膏,同上;
古人用它来给食物调味,同上;
由阿拉伯人引入西班牙,见第178页;
由谁将其带到法国,见第179页;
在爱德华三世统治时期被引入英格兰,同上;
在奥地利的种植情况,同上;
15世纪时是重要的农业作物,同上;
对其的掺假行为,见第180页。
氨盐,见第396页;
古人是否知晓它,见第397页;
最早的相关记载见于阿拉伯人的著作中,见第402页;
其制备方法,见第404页;
王水的发明,见第405页;
从埃及获得,同上;
也来自东印度群岛,见第406页;
欧洲最早的关于其制备的记载,同上。
硝石、火药、王水,见第482页;
硝石的特性,见第483页;
天然硝石的产地,见第484页;
“nitrum”这一名称历史悠久,见第487页;
矿物碱的定义及差异,见第489页;
古人的“nitrum”其实是一种不纯的碱,而非硝石,见第491页;
它实际上是一种可溶盐,见第492页;
红色硝石,见第502页;
硝石首次被提及的时间,见第503页;
火药是在印度发明的,见第505页;
在欧洲人之前,印度人和阿拉伯人就已经使用火药了,见第506页;
关于王水的最早记载,同上;
据说在威尼斯曾被用来分离贵金属,见第508页;
“regale硝石”,见第509页;
它何时被废止,见第511页。
锯木厂,见第222页;
古代制作木板的工艺,同上;
美国人并不了解我们的锯子,同上。
Page 721
由谁发明的,第223页;
马德拉岛的原始居民所使用的锯鱼骨,第224页;
古代的锯子,第224、225页;
锯木厂的发明,第225页;
挪威最早的锯木厂,第228页;
荷兰最早的锯木厂,同上;
由荷兰人在英格兰建立的第一个锯木厂,第229页;
莱姆豪斯的锯木厂被暴民摧毁,同上;
苏格兰莱思的锯木厂,第230页。
封蜡,第137页;
古人使用的物质,同上;
最古老时期所使用的蜡,第140页;
红色、绿色和黑色的封蜡,同上;
在黏土上留下的印记,第141页;
公共文件是如何被伪造的,第143页;
东印度和土耳其的封蜡,同上;
已知最古老的伦敦书信上的印章,第144页;
最古老的关于制作封蜡的印刷收据,第145页;
西班牙蜡,第146页;
蜡块的起源,同上。
最初的船只其实是一种筏子,第455页。
播种机,第二卷第230页;
洛卡泰利被视为其发明者,第二卷第231页;
伊夫林对其机器的描述,第二卷第232页;
这一发明的荣誉被意大利人争夺,第二卷第233页。
古人用雪来为酒降温,第二卷第142页。
肥皂,第二卷第92页;
由高卢人发明,同上;
在罗马被用作发油,第二卷第93页;
日耳曼人用它来染发,同上;
最古老的洗涤方法,第二卷第95页;
亚美尼亚的碱性水,同上;
尿液也被用作洗涤剂,第二卷第97页;
对肥皂的征税,第二卷第98页;
含皂质的植物,第二卷第98–102页;
麦麸,第二卷第102页;
炼布土,同上。
马德拉岛的原始居民所使用的锯鱼骨,第224页;
古代的锯子,第224、225页;
锯木厂的发明,第225页;
挪威最早的锯木厂,第228页;
荷兰最早的锯木厂,同上;
由荷兰人在英格兰建立的第一个锯木厂,第229页;
莱姆豪斯的锯木厂被暴民摧毁,同上;
苏格兰莱思的锯木厂,第230页。
封蜡,第137页;
古人使用的物质,同上;
最古老时期所使用的蜡,第140页;
红色、绿色和黑色的封蜡,同上;
在黏土上留下的印记,第141页;
公共文件是如何被伪造的,第143页;
东印度和土耳其的封蜡,同上;
已知最古老的伦敦书信上的印章,第144页;
最古老的关于制作封蜡的印刷收据,第145页;
西班牙蜡,第146页;
蜡块的起源,同上。
最初的船只其实是一种筏子,第455页。
播种机,第二卷第230页;
洛卡泰利被视为其发明者,第二卷第231页;
伊夫林对其机器的描述,第二卷第232页;
这一发明的荣誉被意大利人争夺,第二卷第233页。
古人用雪来为酒降温,第二卷第142页。
肥皂,第二卷第92页;
由高卢人发明,同上;
在罗马被用作发油,第二卷第93页;
日耳曼人用它来染发,同上;
最古老的洗涤方法,第二卷第95页;
亚美尼亚的碱性水,同上;
尿液也被用作洗涤剂,第二卷第97页;
对肥皂的征税,第二卷第98页;
含皂质的植物,第二卷第98–102页;
麦麸,第二卷第102页;
炼布土,同上。
Page 722
英格兰的工厂,ii. 107, 108。
亮片:其制作方法及发明时间,i. 423。
发声号角,i. 93;
亚历山大大帝所使用的发声号角,i. 94;
比发声号角更早出现的耳用号角,i. 96;
S.莫兰德爵士与基尔赫尔对发声号角的发明时间存在争议,同上;
狄奥尼修斯所描述的耳用号角,i. 97;
基尔赫尔在罗马的耶稣会学院中制造出了耳用号角,i. 99。
印花纸,i. 230;
是否由查士丁尼引入,同上;
罗马人用印花纸来标记逃亡的奴隶,i. 231;
印花纸是在荷兰发明的,i. 233;
后来被引入萨克森地区,同上;
在丹麦及其他国家也有使用,同上。
冲压工艺,ii. 333;
古人已掌握矿石冲压技术,同上;
用于该目的的磨坊遗迹,同上;
现代冲压磨坊,ii. 334;
冲压工艺的发明过程,同上;
筛分与湿法冲压的流程,ii. 335;
据说湿法冲压技术是在1505年发明的,ii. 336。
钢铁,ii. 324;
其特性,同上;
钢铁的发明历史极为悠久,ii. 325;
两种制造钢铁的方法,ii. 327;
使钢铁变硬的工艺,ii. 328;
所谓的“硬化水”,ii. 329;
将生铁转化为钢铁的发明,ii. 330;
目前主要生产的三种钢铁,ii. 333。
马镫,i. 435;
古代文献中没有任何关于马镫的记载,i. 436;
希腊语和拉丁语中也没有相关词汇,i. 437;
战士们在骑马时会用长矛上的突起物来支撑脚部,i. 439;
关于马镫的最早记载,i. 440;
七世纪的伊西多尔也提到过马镫,i. 441。
亮片:其制作方法及发明时间,i. 423。
发声号角,i. 93;
亚历山大大帝所使用的发声号角,i. 94;
比发声号角更早出现的耳用号角,i. 96;
S.莫兰德爵士与基尔赫尔对发声号角的发明时间存在争议,同上;
狄奥尼修斯所描述的耳用号角,i. 97;
基尔赫尔在罗马的耶稣会学院中制造出了耳用号角,i. 99。
印花纸,i. 230;
是否由查士丁尼引入,同上;
罗马人用印花纸来标记逃亡的奴隶,i. 231;
印花纸是在荷兰发明的,i. 233;
后来被引入萨克森地区,同上;
在丹麦及其他国家也有使用,同上。
冲压工艺,ii. 333;
古人已掌握矿石冲压技术,同上;
用于该目的的磨坊遗迹,同上;
现代冲压磨坊,ii. 334;
冲压工艺的发明过程,同上;
筛分与湿法冲压的流程,ii. 335;
据说湿法冲压技术是在1505年发明的,ii. 336。
钢铁,ii. 324;
其特性,同上;
钢铁的发明历史极为悠久,ii. 325;
两种制造钢铁的方法,ii. 327;
使钢铁变硬的工艺,ii. 328;
所谓的“硬化水”,ii. 329;
将生铁转化为钢铁的发明,ii. 330;
目前主要生产的三种钢铁,ii. 333。
马镫,i. 435;
古代文献中没有任何关于马镫的记载,i. 436;
希腊语和拉丁语中也没有相关词汇,i. 437;
战士们在骑马时会用长矛上的突起物来支撑脚部,i. 439;
关于马镫的最早记载,i. 440;
七世纪的伊西多尔也提到过马镫,i. 441。
Page 723
出现在11世纪的某幅挂毯上,第442页;
神职人员以能迫使国王握住马镫为荣,同上。
特洛伊战争时期尚无外科医生,第491页。
望远镜的发明使得金属镜子变得必不可少,第二卷第60页。
锡,第二卷第206页;
在荷马和摩西的时代就已有人使用,同上;
《圣经》中最早提及锡的内容,第二卷第207页;
古人所说的“stannum”并非我们现在的锡,第二卷第209页;
作为商品被交易,第二卷第212页;
古人的锡常与铅混合,第二卷第220页;
这类混合物的名称,同上;
罗马人很少使用镀锡工艺,第二卷第221页;
据普林尼所说,镀锡工艺是由高卢人发明的,第二卷第222页;
在英格兰发现的用铸锡制成的古代器物,第二卷第223页;
古人从何处获取锡,第二卷第223、224页;
德国的锡矿,第二卷第226页;
镀锡铁板的发明,第二卷第227页;
东印度的锡,第二卷第228页;
康沃尔郡矿区的锡产品,第二卷第229页。
电气石,第一卷第86页;
据推测即为古人所说的“lyncurium”,同上;
很可能属于红玉髓的一种,第一卷第88页;
上世纪末从锡兰运来的电气石,第一卷第89页;
最早在德国被描述,同上;
其电学特性最早由林奈发现,第一卷第92页;
埃皮努斯对其进行了研究,同上;
惠更斯也发现了它,同上。
树木是如何从叶子生长而成的,第二卷第200页。
郁金香,第一卷第22页;
源自土耳其,同上;
栽培后产生的效果,同上;
土耳其人如何称呼它,第23页;
最早由格斯纳进行描述,第24页;
其名称的由来,同上;
最早被引入英格兰,同上。
神职人员以能迫使国王握住马镫为荣,同上。
特洛伊战争时期尚无外科医生,第491页。
望远镜的发明使得金属镜子变得必不可少,第二卷第60页。
锡,第二卷第206页;
在荷马和摩西的时代就已有人使用,同上;
《圣经》中最早提及锡的内容,第二卷第207页;
古人所说的“stannum”并非我们现在的锡,第二卷第209页;
作为商品被交易,第二卷第212页;
古人的锡常与铅混合,第二卷第220页;
这类混合物的名称,同上;
罗马人很少使用镀锡工艺,第二卷第221页;
据普林尼所说,镀锡工艺是由高卢人发明的,第二卷第222页;
在英格兰发现的用铸锡制成的古代器物,第二卷第223页;
古人从何处获取锡,第二卷第223、224页;
德国的锡矿,第二卷第226页;
镀锡铁板的发明,第二卷第227页;
东印度的锡,第二卷第228页;
康沃尔郡矿区的锡产品,第二卷第229页。
电气石,第一卷第86页;
据推测即为古人所说的“lyncurium”,同上;
很可能属于红玉髓的一种,第一卷第88页;
上世纪末从锡兰运来的电气石,第一卷第89页;
最早在德国被描述,同上;
其电学特性最早由林奈发现,第一卷第92页;
埃皮努斯对其进行了研究,同上;
惠更斯也发现了它,同上。
树木是如何从叶子生长而成的,第二卷第200页。
郁金香,第一卷第22页;
源自土耳其,同上;
栽培后产生的效果,同上;
土耳其人如何称呼它,第23页;
最早由格斯纳进行描述,第24页;
其名称的由来,同上;
最早被引入英格兰,同上。
Page 724
郁金香热,第25章;
郁金香交易与投机行为的比较,第29章;
较轻程度的郁金香热,第30章;
相关轶事,同上。
草皮,第205章;
其用途是由“大地着火”这一现象被发现的,同上;
乔叟时代的人们已知晓草皮的存在,第206章;
13世纪的荷兰人是否知晓草皮的存在,同上;
草皮的发明被归功于伊拉斯谟,第207章;
威廉姆斯的专利,第211章。
火鸡,第487章;
在美洲被发现之前,欧洲并不了解火鸡,第490章;
奥维耶多首次提及火鸡,同上;
洛佩斯·德·戈马拉将火鸡称为“galloparones”,第491章;
火鸡至今仍存在于美洲的野外,同上;
意大利最早有关火鸡的记载,第492章;
英格兰境内的火鸡情况,第493章;
法国的火鸡情况,同上;
德国等地的火鸡情况,第495章;
亚洲和非洲的火鸡情况,第496章。
群青,第467章;
如何从青金石中提取群青,同上;
群青的价格,第469章;
群青名称的由来,第473章;
关于群青的最早记载,同上;
群青的提取方法是在英格兰被发现的,第476章;
人工制造群青的方法,第477章。
风向标,第281章;
最古老的文明仅能区分四种主要风向,同上;
埃俄洛斯首次让航海者了解各种风向,第282章;
查理大帝为风向命名的方式,同上;
早期人们就发明了用于指示风向的工具,第283章;
瓦罗设计的装置,第285章;
君士坦丁堡也有类似的装置,同上;
这些装置是什么时候被发明的,第286章。
郁金香交易与投机行为的比较,第29章;
较轻程度的郁金香热,第30章;
相关轶事,同上。
草皮,第205章;
其用途是由“大地着火”这一现象被发现的,同上;
乔叟时代的人们已知晓草皮的存在,第206章;
13世纪的荷兰人是否知晓草皮的存在,同上;
草皮的发明被归功于伊拉斯谟,第207章;
威廉姆斯的专利,第211章。
火鸡,第487章;
在美洲被发现之前,欧洲并不了解火鸡,第490章;
奥维耶多首次提及火鸡,同上;
洛佩斯·德·戈马拉将火鸡称为“galloparones”,第491章;
火鸡至今仍存在于美洲的野外,同上;
意大利最早有关火鸡的记载,第492章;
英格兰境内的火鸡情况,第493章;
法国的火鸡情况,同上;
德国等地的火鸡情况,第495章;
亚洲和非洲的火鸡情况,第496章。
群青,第467章;
如何从青金石中提取群青,同上;
群青的价格,第469章;
群青名称的由来,第473章;
关于群青的最早记载,同上;
群青的提取方法是在英格兰被发现的,第476章;
人工制造群青的方法,第477章。
风向标,第281章;
最古老的文明仅能区分四种主要风向,同上;
埃俄洛斯首次让航海者了解各种风向,第282章;
查理大帝为风向命名的方式,同上;
早期人们就发明了用于指示风向的工具,第283章;
瓦罗设计的装置,第285章;
君士坦丁堡也有类似的装置,同上;
这些装置是什么时候被发明的,第286章。
Page 725
埃梅萨的风向指示器,第287页;
九世纪时的风向标,同上;
十二世纪的法国,只有贵族才被允许在房屋上安装风向标,第288页;
船上的旗帜或风向标,同上;
诺曼舰队的桅杆顶端装有风向标,第289页;
对风向仪与风速计的描述,同上。
铜绿的制作方法,第171页;
早期被用于制作灰泥,第172页;
过去由塞浦路斯和罗德岛生产,第174页;
为何被称为“西班牙绿”,同上。
白矾的发现时间,第38页。
水钟,第82页;
其发明者被认为是亚历山大的克特西比乌斯,第83页;
漏壶何时传入罗马,同上;
现代水钟的描述,同上;
谁发明了水钟,第84页;
最新的改进成果,第85页。
培根爵士时代尝试种植小麦的情况,第234页。
俄罗斯的窗户在结冰时如何清洁,第154页。
拉丝工艺,第414页;
最早将金线用于制作服饰的情况,同上;
阿塔卢斯用针绣制的布料,第415页;
查理曼大帝时代意大利还不知道拉丝工艺,第416页;
该工艺在纽伦堡得到了高度发展,第420页;
英国何时掌握金属丝制造技术,第422页;
法国的情况,同上;
花丝工艺的起源,第423页。
笔,第405页;
古人使用的书写工具,同上;
波斯至今仍在使用笔进行书写,第406页;
羽毛笔的使用可追溯到5世纪,第409页;
关于羽毛笔的最古老记载,同上;
阿尔昆曾提及过羽毛笔,第410页;
九世纪、十一世纪和十二世纪时人们仍在使用羽毛笔,同上。
九世纪时的风向标,同上;
十二世纪的法国,只有贵族才被允许在房屋上安装风向标,第288页;
船上的旗帜或风向标,同上;
诺曼舰队的桅杆顶端装有风向标,第289页;
对风向仪与风速计的描述,同上。
铜绿的制作方法,第171页;
早期被用于制作灰泥,第172页;
过去由塞浦路斯和罗德岛生产,第174页;
为何被称为“西班牙绿”,同上。
白矾的发现时间,第38页。
水钟,第82页;
其发明者被认为是亚历山大的克特西比乌斯,第83页;
漏壶何时传入罗马,同上;
现代水钟的描述,同上;
谁发明了水钟,第84页;
最新的改进成果,第85页。
培根爵士时代尝试种植小麦的情况,第234页。
俄罗斯的窗户在结冰时如何清洁,第154页。
拉丝工艺,第414页;
最早将金线用于制作服饰的情况,同上;
阿塔卢斯用针绣制的布料,第415页;
查理曼大帝时代意大利还不知道拉丝工艺,第416页;
该工艺在纽伦堡得到了高度发展,第420页;
英国何时掌握金属丝制造技术,第422页;
法国的情况,同上;
花丝工艺的起源,第423页。
笔,第405页;
古人使用的书写工具,同上;
波斯至今仍在使用笔进行书写,第406页;
羽毛笔的使用可追溯到5世纪,第409页;
关于羽毛笔的最古老记载,同上;
阿尔昆曾提及过羽毛笔,第410页;
九世纪、十一世纪和十二世纪时人们仍在使用羽毛笔,同上。
Page 726
钢笔的替代品,第413页。
锌,第32页;古人并不了解它,同上;
炉甘石,第34页;阿尔贝图斯·马格努斯知道如何用它来制造黄铜,第36页;它最初是在拉梅尔斯贝格的炼炉中被使用的,第37页;“锌”这一名称最早出现在帕拉塞尔苏斯的著作中,第40页;锌是从炉甘石中提取的,第42页;它是从东印度群岛进口的,第43页;其不同名称的由来,第44页;英格兰的锌加工厂,第45页。
由理查德和约翰·E·泰勒在弗利特街的红狮宫印刷。
锌,第32页;古人并不了解它,同上;
炉甘石,第34页;阿尔贝图斯·马格努斯知道如何用它来制造黄铜,第36页;它最初是在拉梅尔斯贝格的炼炉中被使用的,第37页;“锌”这一名称最早出现在帕拉塞尔苏斯的著作中,第40页;锌是从炉甘石中提取的,第42页;它是从东印度群岛进口的,第43页;其不同名称的由来,第44页;英格兰的锌加工厂,第45页。
由理查德和约翰·E·泰勒在弗利特街的红狮宫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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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728
誊写者备注:
文本中包含希腊文、希伯来文、阿拉伯文以及天文学符号。无法显示这些字符的设备可用问号或其他占位符代替。
在本书中,若存在某种统一的格式要求,标点符号、连字符及拼写方式会保持一致;否则则不予更改。引文中的单词与正文中的拼写不同之处也不作修改。
简单的排版错误已悄悄修正,但下文另有说明的情况除外;行尾那些含义不明或格式不规范的引号与连字符则保留原样。
文本中很多地方本应使用逗号,但实际上却使用了句号。由于无法知晓作者的意图,所有这类句号均予以保留。
在某些情况下,字母“l”与数字“1”难以区分,这种情况多见于脚注中,且这些字符后面通常还有句号。
非英语单词的拼写及重音标记均按原书格式保留;下文列出了部分可能存在的错误,但并未全部列出。
原本位于页面底部的脚注现已重新编号,并移至每章的末尾。
文本中包含希腊文、希伯来文、阿拉伯文以及天文学符号。无法显示这些字符的设备可用问号或其他占位符代替。
在本书中,若存在某种统一的格式要求,标点符号、连字符及拼写方式会保持一致;否则则不予更改。引文中的单词与正文中的拼写不同之处也不作修改。
简单的排版错误已悄悄修正,但下文另有说明的情况除外;行尾那些含义不明或格式不规范的引号与连字符则保留原样。
文本中很多地方本应使用逗号,但实际上却使用了句号。由于无法知晓作者的意图,所有这类句号均予以保留。
在某些情况下,字母“l”与数字“1”难以区分,这种情况多见于脚注中,且这些字符后面通常还有句号。
非英语单词的拼写及重音标记均按原书格式保留;下文列出了部分可能存在的错误,但并未全部列出。
原本位于页面底部的脚注现已重新编号,并移至每章的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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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注中的脚注仍保留其原有的字母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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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中同时出现了“lye”和“ley”两种写法,两者均予以保留;同样,“Duhamel”与“Du Hamel”这两种写法也都被保留下来。
扉页上,艺术家的姓名首字母实际上应为“J. J.”。
第19页上,“give then in return”就是以那种形式印刷的。
第26页所引用的脚注67存在多余的结尾引号,或者缺少开头的引号。
第35页上的“βοτρυίτις”其实是“βοτρυΐτις”的拼写错误。
第50页所引用的脚注119中,“Greek names”被误印为“games”,此处已更正。
第57页上“interpretators”就是以那种形式印刷的。
第196页上“one of the principle is the art”也是以那种形式印刷的。
脚注524中的脚注没有包含返回链接,因为其中有一些脚注被多次引用。
第300页上“ ”אדות שכער”其实是“”אדרת שנער”的拼写错误。
第300页上“ ”אדרת שעו”很可能是“”אדרת שער”的拼写错误。
索引中的引用未经过准确性核对。某些设备可能无法支持指向第一卷中各页面的链接;即便能够支持,那么在当前会话中首次使用此类链接时可能会跳转到古腾堡计划上的电子书,而无法直接跳转到相应页面,后续再次使用这些链接则可以跳转到具体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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扉页上,艺术家的姓名首字母实际上应为“J. J.”。
第19页上,“give then in return”就是以那种形式印刷的。
第26页所引用的脚注67存在多余的结尾引号,或者缺少开头的引号。
第35页上的“βοτρυίτις”其实是“βοτρυΐτις”的拼写错误。
第50页所引用的脚注119中,“Greek names”被误印为“games”,此处已更正。
第57页上“interpretators”就是以那种形式印刷的。
第196页上“one of the principle is the art”也是以那种形式印刷的。
脚注524中的脚注没有包含返回链接,因为其中有一些脚注被多次引用。
第300页上“ ”אדות שכער”其实是“”אדרת שנער”的拼写错误。
第300页上“ ”אדרת שעו”很可能是“”אדרת שער”的拼写错误。
Page 730
第317页:“vech, veh, vech”中的其中一个“vech”很可能是“veeh”的印刷错误。
第353页:“μόνα γἀρ”其实是“μόνα γὰρ”的拼写错误。
第423页:“1569年1月”被误印为“1659年1月”,现已根据同一句中的其他日期予以更正。
第448页:“几乎不到十人”以及“54½人死亡”均为误印内容。
第451页:原版中部分罗马数字有横线,但某些阅读设备可能无法显示这些横线;在同一段落中,“55 5 55”这几个数字则是以横向方式印刷的。
第468页:“ἂλλον”其实是“ἄλλον”的拼写错误。
第478页:“Περσικός”其实是“Περσικὸς”的拼写错误。
第495页所引用的脚注1219实际上应参考该系列第一卷中的“Soap”一章,但实际上它位于本卷中。
该系列的第一卷可从Project Gutenberg网站(www.gutenberg.org)免费获取,电子书编号为48151。
第353页:“μόνα γἀρ”其实是“μόνα γὰρ”的拼写错误。
第423页:“1569年1月”被误印为“1659年1月”,现已根据同一句中的其他日期予以更正。
第448页:“几乎不到十人”以及“54½人死亡”均为误印内容。
第451页:原版中部分罗马数字有横线,但某些阅读设备可能无法显示这些横线;在同一段落中,“55 5 55”这几个数字则是以横向方式印刷的。
第468页:“ἂλλον”其实是“ἄλλον”的拼写错误。
第478页:“Περσικός”其实是“Περσικὸς”的拼写错误。
第495页所引用的脚注1219实际上应参考该系列第一卷中的“Soap”一章,但实际上它位于本卷中。
该系列的第一卷可从Project Gutenberg网站(www.gutenberg.org)免费获取,电子书编号为48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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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腾堡电子书项目结束——《发明、发现与起源的历史》,第2卷(共2卷)***
更新版本将取代旧版本,旧版本将会被重新命名。
由于这些作品源自不受美国版权法保护的印刷版,因此没有人拥有这些作品的美国版权,所以该基金会以及您本人都可以在美国无需许可、无需支付版权使用费即可复制和分发这些作品。本许可证的“通用使用条款”中规定了相关规则,旨在保护古腾堡项目及其商标。古腾堡是一个注册商标,如果您对电子书收费,则不得使用该商标,除非遵守商标许可条款,包括为使用古腾堡商标而支付相应的费用。如果您不对这些电子书的复制版本收取任何费用,那么遵守商标许可条款就非常简单。您可以将这类电子书用于几乎任何目的,比如创作衍生作品、撰写报告、进行表演或研究。古腾堡电子书可以被修改、打印并免费分发——对于那些不受美国版权法保护的电子书,您在美国几乎可以随心所欲地使用它们。不过,再分发时仍需遵守商标许可条款,尤其是商业性再分发。
开始:完整许可证
更新版本将取代旧版本,旧版本将会被重新命名。
由于这些作品源自不受美国版权法保护的印刷版,因此没有人拥有这些作品的美国版权,所以该基金会以及您本人都可以在美国无需许可、无需支付版权使用费即可复制和分发这些作品。本许可证的“通用使用条款”中规定了相关规则,旨在保护古腾堡项目及其商标。古腾堡是一个注册商标,如果您对电子书收费,则不得使用该商标,除非遵守商标许可条款,包括为使用古腾堡商标而支付相应的费用。如果您不对这些电子书的复制版本收取任何费用,那么遵守商标许可条款就非常简单。您可以将这类电子书用于几乎任何目的,比如创作衍生作品、撰写报告、进行表演或研究。古腾堡电子书可以被修改、打印并免费分发——对于那些不受美国版权法保护的电子书,您在美国几乎可以随心所欲地使用它们。不过,再分发时仍需遵守商标许可条款,尤其是商业性再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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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的古腾堡计划™许可证
在分发或使用本作品之前,请务必阅读此内容。
为维护古腾堡计划™推动电子作品自由传播的宗旨,通过使用或分发本作品(或任何与“古腾堡计划”相关的作品),您即同意遵守随该文件一同提供的、或可在www.gutenberg.org/license网站上查到的完整古腾堡计划许可证中的所有条款。
第1节:古腾堡计划电子作品的一般使用条款及再分发规则
1.A. 通过阅读或使用本古腾堡计划电子作品的任何部分,即表示您已阅读、理解并同意接受本许可证以及相关知识产权(商标/版权)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如果您不同意遵守这些条款,则必须停止使用,并归还或销毁您所拥有的所有古腾堡计划电子作品副本。如果您为获取某份古腾堡计划电子作品或访问权限而支付了费用,且不同意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可根据1.E.8段的规定向您付款的机构或个人申请退款。
1.B. “古腾堡计划”是一项注册商标。只有那些同意遵守本协议条款的人才能将其用于电子作品上,或以任何方式与电子作品相关联。即便不遵守本协议的完整条款,您仍然可以对大多数古腾堡计划电子作品进行某些操作,详情见下文的1.C段。如果您遵守本协议条款并协助确保未来人们能够继续免费获取古腾堡计划电子作品,那么您可以对其进行更多操作,详情见1.E段。
1.C. 古腾堡计划文学档案基金会(简称“该基金会”或PGLAF)拥有这些作品的汇编版权。
在分发或使用本作品之前,请务必阅读此内容。
为维护古腾堡计划™推动电子作品自由传播的宗旨,通过使用或分发本作品(或任何与“古腾堡计划”相关的作品),您即同意遵守随该文件一同提供的、或可在www.gutenberg.org/license网站上查到的完整古腾堡计划许可证中的所有条款。
第1节:古腾堡计划电子作品的一般使用条款及再分发规则
1.A. 通过阅读或使用本古腾堡计划电子作品的任何部分,即表示您已阅读、理解并同意接受本许可证以及相关知识产权(商标/版权)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如果您不同意遵守这些条款,则必须停止使用,并归还或销毁您所拥有的所有古腾堡计划电子作品副本。如果您为获取某份古腾堡计划电子作品或访问权限而支付了费用,且不同意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可根据1.E.8段的规定向您付款的机构或个人申请退款。
1.B. “古腾堡计划”是一项注册商标。只有那些同意遵守本协议条款的人才能将其用于电子作品上,或以任何方式与电子作品相关联。即便不遵守本协议的完整条款,您仍然可以对大多数古腾堡计划电子作品进行某些操作,详情见下文的1.C段。如果您遵守本协议条款并协助确保未来人们能够继续免费获取古腾堡计划电子作品,那么您可以对其进行更多操作,详情见1.E段。
1.C. 古腾堡计划文学档案基金会(简称“该基金会”或PGLAF)拥有这些作品的汇编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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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腾堡计划电子作品集。该集合中的几乎所有作品在美国都属于公共领域作品。如果某部作品在美国不受版权法保护,且您位于美国境内,只要删除所有与古腾堡计划相关的标识,我们便不会阻止您复制、分发、展示该作品或基于它创作衍生作品。当然,我们也希望您能遵守本协议的条款,通过免费分享古腾堡计划的作品来支持其推动电子作品自由获取的宗旨,从而让“古腾堡计划”这一名称继续与这些作品联系在一起。您只需在免费与他人分享这些作品时,保持其与附带的完整古腾堡许可证相同的格式,即可轻松遵守本协议的条款。
1.D. 您所在国家的版权法同样决定了您可以对这些作品做些什么。大多数国家的版权法都在不断变化中。如果您不在美国境内,在下载、复制、展示、表演、分发或基于这些作品或任何其他古腾堡计划作品创作衍生作品之前,请先了解您所在国家的法律以及本协议的条款。对于美国以外的其他国家的作品的版权状况,该基金会不作任何保证。
1.E. 除非您已删除所有与古腾堡计划相关的标识:
1.E.1. 每当有人访问、展示、表演、查看、复制或分发任何古腾堡计划作品(即任何标有“古腾堡计划”字样或与“古腾堡计划”相关的作品)时,都必须显著地显示以下句子,同时提供指向完整古腾堡许可证的链接或直接访问路径:
本电子书可供美国及世界其他大部分地区的任何人免费使用,几乎没有任何限制。您可以根据古腾堡计划™的条款复制、赠送或重新使用它。
1.D. 您所在国家的版权法同样决定了您可以对这些作品做些什么。大多数国家的版权法都在不断变化中。如果您不在美国境内,在下载、复制、展示、表演、分发或基于这些作品或任何其他古腾堡计划作品创作衍生作品之前,请先了解您所在国家的法律以及本协议的条款。对于美国以外的其他国家的作品的版权状况,该基金会不作任何保证。
1.E. 除非您已删除所有与古腾堡计划相关的标识:
1.E.1. 每当有人访问、展示、表演、查看、复制或分发任何古腾堡计划作品(即任何标有“古腾堡计划”字样或与“古腾堡计划”相关的作品)时,都必须显著地显示以下句子,同时提供指向完整古腾堡许可证的链接或直接访问路径:
本电子书可供美国及世界其他大部分地区的任何人免费使用,几乎没有任何限制。您可以根据古腾堡计划™的条款复制、赠送或重新使用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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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电子书附有许可证,也可从www.gutenberg.org获取。如果您不在美国境内,使用本电子书之前必须先了解您所在国家的法律规定。
1.E.2. 如果某部Project Gutenberg电子作品源自不受美国版权法保护的文本(且未标注“经版权所有者许可而发布”),则可以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即可将其复制并分发给美国的任何人。如果您在重新分发或提供此类作品时使用了“Project Gutenberg”这一名称,就必须遵守1.E.1至1.E.7段中的规定,或者按照1.E.8或1.E.9段的要求获得使用该作品及Project Gutenberg商标的许可。
1.E.3. 如果某部Project Gutenberg电子作品是经版权所有者许可而发布的,那么您的使用和分发行为必须同时符合1.E.1至1.E.7段的规定以及版权所有者所规定的其他条款。所有经版权所有者许可而发布的作品,其相关的附加条款都会链接在本书开头的Project Gutenberg许可证中。
1.E.4. 不得将完整的Project Gutenberg许可证条款从本作品或任何包含本作品部分内容的文件中删除或分离出来。
1.E.5. 在不显著显示1.E.1段中所规定的内容、也不提供通往完整Project Gutenberg许可证条款的直接链接的情况下,不得复制、展示、表演、分发或重新分发此电子作品或其任何部分。
1.E.6. 您可以将此作品转换为各种二进制格式、压缩格式、标记格式、非专有格式或专有格式进行分发,包括任何文字处理格式或超文本格式。不过,如果您以某种格式提供Project Gutenberg作品的副本或让他人能够访问这些副本……
1.E.2. 如果某部Project Gutenberg电子作品源自不受美国版权法保护的文本(且未标注“经版权所有者许可而发布”),则可以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即可将其复制并分发给美国的任何人。如果您在重新分发或提供此类作品时使用了“Project Gutenberg”这一名称,就必须遵守1.E.1至1.E.7段中的规定,或者按照1.E.8或1.E.9段的要求获得使用该作品及Project Gutenberg商标的许可。
1.E.3. 如果某部Project Gutenberg电子作品是经版权所有者许可而发布的,那么您的使用和分发行为必须同时符合1.E.1至1.E.7段的规定以及版权所有者所规定的其他条款。所有经版权所有者许可而发布的作品,其相关的附加条款都会链接在本书开头的Project Gutenberg许可证中。
1.E.4. 不得将完整的Project Gutenberg许可证条款从本作品或任何包含本作品部分内容的文件中删除或分离出来。
1.E.5. 在不显著显示1.E.1段中所规定的内容、也不提供通往完整Project Gutenberg许可证条款的直接链接的情况下,不得复制、展示、表演、分发或重新分发此电子作品或其任何部分。
1.E.6. 您可以将此作品转换为各种二进制格式、压缩格式、标记格式、非专有格式或专有格式进行分发,包括任何文字处理格式或超文本格式。不过,如果您以某种格式提供Project Gutenberg作品的副本或让他人能够访问这些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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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官方古腾堡计划网站(www.gutenberg.org)上提供的“纯ASCII格式”或其他格式外,您必须无需向用户收取任何额外费用,即可提供该作品的原始“纯ASCII格式”版本或其它形式的副本,或是让用户能够以某种方式获取此类副本。任何替代格式都必须包含第1.E.1段中规定的完整古腾堡计划许可协议。
1.E.7. 除非您遵守第1.E.8段或1.E.9段的规定,否则不得对访问、查看、展示、播放、复制或分发任何古腾堡计划作品的行为收取费用。
1.E.8. 您可以针对古腾堡计划的电子作品副本、访问权限或分发服务收取合理费用,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 您需按照自己用于计算税款的相同方法,就使用古腾堡计划作品所获得的毛利润的20%作为版税支付给古腾堡计划商标的所有者;不过该所有者已同意将此条款规定的版税捐赠给古腾堡计划文学档案基金会。版税必须在您编制定期纳税申报表的日期之后的60天内支付,且付款时必须明确标注为版税,并寄送到第4节“关于向古腾堡计划文学档案基金会捐款的说明”中指定的地址。
• 如果有用户在收到作品后30天内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告知您其不同意完整的古腾堡计划™许可协议条款,您必须全额退还该用户所支付的款项。同时,您还必须要求该用户归还或销毁其所拥有的所有实体介质形式的作品副本,并停止使用及访问其他古腾堡计划™作品的副本。
• 如果作品存在缺陷,您需根据第1.F.3段的规定,全额退还用户为该作品或替代副本所支付的款项。
1.E.7. 除非您遵守第1.E.8段或1.E.9段的规定,否则不得对访问、查看、展示、播放、复制或分发任何古腾堡计划作品的行为收取费用。
1.E.8. 您可以针对古腾堡计划的电子作品副本、访问权限或分发服务收取合理费用,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 您需按照自己用于计算税款的相同方法,就使用古腾堡计划作品所获得的毛利润的20%作为版税支付给古腾堡计划商标的所有者;不过该所有者已同意将此条款规定的版税捐赠给古腾堡计划文学档案基金会。版税必须在您编制定期纳税申报表的日期之后的60天内支付,且付款时必须明确标注为版税,并寄送到第4节“关于向古腾堡计划文学档案基金会捐款的说明”中指定的地址。
• 如果有用户在收到作品后30天内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告知您其不同意完整的古腾堡计划™许可协议条款,您必须全额退还该用户所支付的款项。同时,您还必须要求该用户归还或销毁其所拥有的所有实体介质形式的作品副本,并停止使用及访问其他古腾堡计划™作品的副本。
• 如果作品存在缺陷,您需根据第1.F.3段的规定,全额退还用户为该作品或替代副本所支付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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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收到相关电子作品后的90天内,若发现此类作品,会及时告知您。
• 您须遵守本协议中关于免费分发古腾堡计划™作品的各项规定。
1.E.9. 如果您希望对古腾堡计划™的电子作品或系列作品收取费用,或以不同于本协议规定的方式来分发这些作品,那么您必须获得古腾堡计划™商标的管理机构——古腾堡文学档案基金会的书面许可。请按照下文第3节中的说明与该基金会取得联系。
1.F.
1.F.1. 古腾堡计划的志愿者和员工为打造古腾堡计划™作品集,付出了巨大努力,他们会对那些不受美国版权法保护的作品进行版权调查、转录及校对工作。尽管如此,古腾堡计划™的电子作品及其存储介质仍可能存在“缺陷”,这些缺陷包括但不限于数据不完整、不准确或损坏、转录错误、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侵权问题、有缺陷或已损坏的磁盘或其他存储介质、计算机病毒,以及那些会导致您的设备无法读取或受到损害的计算机代码。
1.F.2. 有限保修与责任免除——除1.F.3段中所述的“更换或退款权利”外,古腾堡文学档案基金会、古腾堡计划™商标的所有者,以及任何根据本协议分发古腾堡计划™电子作品的各方,均不对您因任何损害、成本或开支而承担任何责任,包括法律费用。您同意,对于因过失、严格责任、违反保修条款或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您只能依据1.F.3段中的规定寻求救济。您还同意,该基金会、商标所有者以及本协议下的任何分发方均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 您须遵守本协议中关于免费分发古腾堡计划™作品的各项规定。
1.E.9. 如果您希望对古腾堡计划™的电子作品或系列作品收取费用,或以不同于本协议规定的方式来分发这些作品,那么您必须获得古腾堡计划™商标的管理机构——古腾堡文学档案基金会的书面许可。请按照下文第3节中的说明与该基金会取得联系。
1.F.
1.F.1. 古腾堡计划的志愿者和员工为打造古腾堡计划™作品集,付出了巨大努力,他们会对那些不受美国版权法保护的作品进行版权调查、转录及校对工作。尽管如此,古腾堡计划™的电子作品及其存储介质仍可能存在“缺陷”,这些缺陷包括但不限于数据不完整、不准确或损坏、转录错误、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侵权问题、有缺陷或已损坏的磁盘或其他存储介质、计算机病毒,以及那些会导致您的设备无法读取或受到损害的计算机代码。
1.F.2. 有限保修与责任免除——除1.F.3段中所述的“更换或退款权利”外,古腾堡文学档案基金会、古腾堡计划™商标的所有者,以及任何根据本协议分发古腾堡计划™电子作品的各方,均不对您因任何损害、成本或开支而承担任何责任,包括法律费用。您同意,对于因过失、严格责任、违反保修条款或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您只能依据1.F.3段中的规定寻求救济。您还同意,该基金会、商标所有者以及本协议下的任何分发方均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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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对您因实际发生的、直接的、间接的、后果性的、惩罚性的或附带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即便您已事先告知了此类损害可能发生。
1.F.3. 更换或退款的权利有限——如果您在收到该电子作品后的90天内发现其中存在缺陷,可向获取该作品的人士提交书面说明,从而获得已支付的款项退款(如有)。如果您是通过实体介质获取该作品的,则必须将该介质连同书面说明一并退回。提供有缺陷作品的一方可以选择提供替代副本而非退款。如果您是通过电子方式获取该作品的,提供方可以选择再给您一次通过电子方式获取该作品的机会,而非退款。如果第二个副本也存在缺陷,您则可以书面要求退款,而无需再尝试解决该问题。
1.F.4. 除1.F.3条规定的有限更换或退款权利外,本作品按“现状”提供,不附带任何形式的明示或暗示担保,包括但不限于适销性或适用于特定用途的担保。
1.F.5. 某些州不允许免除某些隐含担保,或限制/排除某些类型的损害。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免责条款或限制违反了适用于本协议的州法律,则该协议应被解释为符合该州法律所允许的最大程度的免责或限制。本协议中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性不会导致其余条款失效。
1.F.6. 赔偿责任——您同意为基金会、商标所有者、基金会的任何代理人或员工、根据本协议提供古腾堡计划™电子作品副本的任何人,以及参与古腾堡计划™电子作品制作、推广和分发工作的志愿者,免于承担一切责任。
1.F.3. 更换或退款的权利有限——如果您在收到该电子作品后的90天内发现其中存在缺陷,可向获取该作品的人士提交书面说明,从而获得已支付的款项退款(如有)。如果您是通过实体介质获取该作品的,则必须将该介质连同书面说明一并退回。提供有缺陷作品的一方可以选择提供替代副本而非退款。如果您是通过电子方式获取该作品的,提供方可以选择再给您一次通过电子方式获取该作品的机会,而非退款。如果第二个副本也存在缺陷,您则可以书面要求退款,而无需再尝试解决该问题。
1.F.4. 除1.F.3条规定的有限更换或退款权利外,本作品按“现状”提供,不附带任何形式的明示或暗示担保,包括但不限于适销性或适用于特定用途的担保。
1.F.5. 某些州不允许免除某些隐含担保,或限制/排除某些类型的损害。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免责条款或限制违反了适用于本协议的州法律,则该协议应被解释为符合该州法律所允许的最大程度的免责或限制。本协议中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性不会导致其余条款失效。
1.F.6. 赔偿责任——您同意为基金会、商标所有者、基金会的任何代理人或员工、根据本协议提供古腾堡计划™电子作品副本的任何人,以及参与古腾堡计划™电子作品制作、推广和分发工作的志愿者,免于承担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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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您所实施或导致的以下任何行为而直接或间接产生的各项成本与费用,包括法律费用:(a) 分发本作品或任何古腾堡计划作品;(b) 对任何古腾堡计划作品进行修改、改动、添加或删除内容;(c) 您所造成的任何缺陷。
第2节:关于古腾堡计划使命的信息
古腾堡计划代表着以各种计算机都能读取的格式免费分发电子作品的理念,这些计算机包括那些已经过时、老旧或较新的计算机。该计划的运作离不开数百名志愿者的努力以及来自各行各业人士的捐助。
志愿者以及为志愿者提供所需支持的财政援助,对于实现古腾堡计划的目标、确保其作品能永远免费供后人使用至关重要。2001年,古腾堡计划文学档案基金会成立,旨在为古腾堡计划及未来世代创造一个安全且可持续的发展环境。如需了解更多关于该基金会的信息,以及您的贡献和捐助如何发挥作用,请参阅第3节和第4节,以及www.gutenberg.org上的基金会相关页面。
第3节:关于古腾堡计划文学档案基金会的信息
古腾堡计划文学档案基金会是一家非营利性501(c)(3)教育机构,根据密西西比州法律设立,并获得了美国国税局的免税资格。该基金的联邦税务识别号为64-6221541。根据美国联邦法律及您所在州的法律规定,向该基金会提供的捐款可在允许的范围内享受税收减免。
第2节:关于古腾堡计划使命的信息
古腾堡计划代表着以各种计算机都能读取的格式免费分发电子作品的理念,这些计算机包括那些已经过时、老旧或较新的计算机。该计划的运作离不开数百名志愿者的努力以及来自各行各业人士的捐助。
志愿者以及为志愿者提供所需支持的财政援助,对于实现古腾堡计划的目标、确保其作品能永远免费供后人使用至关重要。2001年,古腾堡计划文学档案基金会成立,旨在为古腾堡计划及未来世代创造一个安全且可持续的发展环境。如需了解更多关于该基金会的信息,以及您的贡献和捐助如何发挥作用,请参阅第3节和第4节,以及www.gutenberg.org上的基金会相关页面。
第3节:关于古腾堡计划文学档案基金会的信息
古腾堡计划文学档案基金会是一家非营利性501(c)(3)教育机构,根据密西西比州法律设立,并获得了美国国税局的免税资格。该基金的联邦税务识别号为64-6221541。根据美国联邦法律及您所在州的法律规定,向该基金会提供的捐款可在允许的范围内享受税收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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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基金会的办公地址位于美国新泽西州蒙特克莱尔市Watchung Plaza 41号516室,邮编07042。电话:+1 (862) 621-9288。如需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可访问基金会的网站及www.gutenberg.org/contact上的官方页面,那里有相关的联系方式和最新信息。
第4节:关于向古腾堡计划捐款的说明
古腾堡文学档案基金会
古腾堡计划之所以能够运作,离不开公众的广泛支持与捐款。只有通过这些支持,才能增加可自由传播的公共领域作品及获得许可的作品的数量,让各种设备——包括那些较旧的设备——都能读取这些作品。许多小额捐款(1美元至5,000美元不等)对于维持该组织在IRS处的免税地位而言尤为重要。
该基金会致力于遵守美国50个州关于慈善机构及慈善捐款的法律法规。不过,各州的合规要求并不统一,要满足这些要求需要付出大量精力、处理大量文件并支付诸多费用。在没有得到相关合规确认的地区,我们不会寻求捐款。如需捐款或了解某一州的合规状况,请访问www.gutenberg.org/donate。
对于那些我们尚未达到捐款要求的州,我们既无法也不愿寻求捐款;不过,我们并不清楚是否有规定禁止接受来自这些州的自愿捐款。国际捐款我们也乐于接受,但无法就来自美国境外的捐款的税务处理问题给出任何说明。仅美国的法律就让我们这些人数不多的工作人员应接不暇。
请查看古腾堡计划的网页,以了解最新的捐款方式和地址。此外,还有多种其他方式可以捐款。
第4节:关于向古腾堡计划捐款的说明
古腾堡文学档案基金会
古腾堡计划之所以能够运作,离不开公众的广泛支持与捐款。只有通过这些支持,才能增加可自由传播的公共领域作品及获得许可的作品的数量,让各种设备——包括那些较旧的设备——都能读取这些作品。许多小额捐款(1美元至5,000美元不等)对于维持该组织在IRS处的免税地位而言尤为重要。
该基金会致力于遵守美国50个州关于慈善机构及慈善捐款的法律法规。不过,各州的合规要求并不统一,要满足这些要求需要付出大量精力、处理大量文件并支付诸多费用。在没有得到相关合规确认的地区,我们不会寻求捐款。如需捐款或了解某一州的合规状况,请访问www.gutenberg.org/donate。
对于那些我们尚未达到捐款要求的州,我们既无法也不愿寻求捐款;不过,我们并不清楚是否有规定禁止接受来自这些州的自愿捐款。国际捐款我们也乐于接受,但无法就来自美国境外的捐款的税务处理问题给出任何说明。仅美国的法律就让我们这些人数不多的工作人员应接不暇。
请查看古腾堡计划的网页,以了解最新的捐款方式和地址。此外,还有多种其他方式可以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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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方式包括支票、在线支付以及信用卡捐款。如需捐赠,请访问:www.gutenberg.org/donate。
第5节:关于古腾堡计划的基本信息
电子作品
迈克尔·S·哈特教授是古腾堡计划的发起人,他提出了建立一个可自由与任何人共享的电子作品图书馆的理念。四十年来,他在仅有少量志愿者支持的条件下,持续制作并分发古腾堡计划的电子书。
古腾堡计划的电子书通常是根据多个印刷版本制作而成的,而这些版本在美国均被认定不受版权保护,除非其中包含版权声明。因此,我们并不一定需要让电子书完全符合某个特定印刷版本的格式要求。
大多数人都是从我们的网站开始了解古腾堡计划的,该网站提供了便捷的搜索功能:www.gutenberg.org。该网站还包含了有关古腾堡计划的各种信息,包括如何向古腾堡计划文学档案基金会捐款、如何参与新电子书的制作,以及如何订阅电子邮件通讯以获取新电子书的资讯。
第5节:关于古腾堡计划的基本信息
电子作品
迈克尔·S·哈特教授是古腾堡计划的发起人,他提出了建立一个可自由与任何人共享的电子作品图书馆的理念。四十年来,他在仅有少量志愿者支持的条件下,持续制作并分发古腾堡计划的电子书。
古腾堡计划的电子书通常是根据多个印刷版本制作而成的,而这些版本在美国均被认定不受版权保护,除非其中包含版权声明。因此,我们并不一定需要让电子书完全符合某个特定印刷版本的格式要求。
大多数人都是从我们的网站开始了解古腾堡计划的,该网站提供了便捷的搜索功能:www.gutenberg.org。该网站还包含了有关古腾堡计划的各种信息,包括如何向古腾堡计划文学档案基金会捐款、如何参与新电子书的制作,以及如何订阅电子邮件通讯以获取新电子书的资讯。